解除劳动合同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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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注重立法、讲法、守法的时代,合同的签订,这一形式被越来越多人熟知。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是可以对当事人形成法律约束的。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文章,希望这些软技能能够为你的职业生涯增添亮色!

解除劳动合同 篇1

一、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单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但行使此项权利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书要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不但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反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单位可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合法即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数额限制;是否合理即是否过份偏高。不合法和过份偏高的违约金,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 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交接清单。交接清单要一式两份,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3、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案情与问题]

申诉人李某于1997年5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998年10月,被诉人根据本企业职工待遇有关规定,通知申诉人待岗,同年11月起,申诉人每月领取待岗工资400元。1999年12月10日,被诉人在未与申诉人协商、也未征求工会意见的情况下,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为由口头通知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待岗工资。申诉人遂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与处理]

本案争议焦点是:1.用人单位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可否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因前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循哪些法定程序?

《劳动法》第2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经审理查明,被诉人虽在生产经营上遇到一些困难,但并未达到企业关、停、并、转等严重困难的地步,更未处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且被诉人未履行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法定程序,加之被诉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诉人的做法缺乏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纠正。

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1)恢复申诉人与被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2)被诉人给付申诉人自1999年12月始的待岗工资;(3)仲裁申请费300元由被诉人承担。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1,全部根据劳动合同,立定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来处理,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根据当时的约定处理,都没有。可以根据处理。2,在实际造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和当时的约定,或者公司一般的惯例,每个员工在公司说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劳动方式的多样型不同,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3,但基本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解除劳动时间的确定,劳动报酬的约定。这些都排除在外,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如果仲裁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4,赔偿由工作年限决定了,具体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贰级注册建造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一、聘用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周年。即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二、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其贰级注册建造师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资格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大学文凭(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甲方确认材料无误后,应在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__年的聘用工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三、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四、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注册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注册证书。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印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牵及公司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章时,必须将图纸交由乙方审查,乙方同意后盖章。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订协议约束。五、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八、解聘,_________________签定本合同之后,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所需证明材料,以方便乙方办理转注册手续。在甲方注册成功后,与本合同第四条中应交还乙方的其它材料一同交予乙方。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圆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注册印章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圆整;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_______________圆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叁拾万圆整。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年后才可以转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聘用工资万元整,且赔付甲方违约金圆整。十、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十一、续聘,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十四、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李某应聘到某销售公司工作,并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销售主管,月工资为6000元。因市场形势不好,公司与李某协商将其工资调整为5000元,李某未提出异议。随首该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份额的进一步减少,公司决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销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随后一个星期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补发降低的工资并支付25%的赔偿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李某认为,本人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直接原因是市场变化带来的公司结构调整,经营风险应由公司承担,公司认为本人旷工的理由不成立。公司认为,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体现,拒不服从安排并不来上班,属旷工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公司以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驳回其他申诉请求。

方法/步骤

1李某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关于工资待遇的约定合法。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对李某的工资进行调整,李某当时没有提出异议,此后双方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履行。故可以视为双方就工资待遇的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李某要求补发降低的.工资弗支付25%的赔偿金的申诉请求,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足。

2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有权就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调整问题,与李某进行协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说明双方就变更工资待遇的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公司坚持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导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又鉴于仲裁审理期间,李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视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申诉请求,应予支持。

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不能把李某不来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行为。李某没来公司上班,是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后,其原工作岗位巴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为其安排新岗位的工资待遇而造成的。在双方对此间题没有取得一致性意见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岗位工作,就会既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实,出现对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可见,李某不来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旷工。公司作出李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撤销。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你提出的“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问题,劳动合同在入职的时候就可以进行签订了,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不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双倍的工资,要是公司不愿意的话可以进行起诉。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1)二中民终字第224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小兰,男,197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一区5号楼3单元102室。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二区15号。

法定代表人孟卫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小兰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84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弄虚作假,致使盘点结果严重失实,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影响。我公司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小兰辞退,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小兰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依据。综上,要求法院判令我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3050元。

小兰辩称:我在家乐福公司工作期间不存在其所述的错误行为,家乐福公司在作出处理时也未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且我在工作期间长期加班,家乐福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理依据,故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加班工资,并应撤销对我的处分决定。同意仲裁裁决第一项。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兰于虚报谎报的行为;如员工构成三级违纪,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辞退,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数目并分析了原因,小兰认可其存在扫描单品、增加数量,虚增库存、违反公司程序规章制度等。弄虚作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根据《员工手册》不诚实行为等原因,向小兰发出《违章违纪单》。2010年8月20日,家乐福公司向小兰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小兰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为由,决定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小兰认可其于同日收到了该《解除合同通知书》。小兰离职前的职务为纺织处61课课长。

小兰所在工作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小兰主张加班工资,家乐福公司不予认可,并提供小兰的工时统计表予以证明小兰不存在加班情形,小兰对其中部分工时统计表中的签名不予认可,并申请了笔迹鉴定。诉讼中,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对小兰的申请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2009年8月工时统计表中小兰的签名与检验样本上的小兰的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书写。小兰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实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小兰预付鉴定费用13 000元。

另查,小兰离职后,就其与家乐福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家乐福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撤销对其的处分决定。2011年2月12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京劳仲字[2010] 第44号裁决书,裁决家乐福公司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3 050元,驳回小兰的其他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兰于2001年4月29日入职家乐福公司,双方签有劳动合同,故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节,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小兰作为纺织处课长,在工作期间确实存有虚报库存行为,违反了家乐福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家乐福公司以此为由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家乐福公司要求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小兰要求撤销家乐福公司对其的处分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加班工资一节,因小兰所在工作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尽管家乐福公司提供的小兰的部分工时统计表不是小兰本人签名,但因小兰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实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且小兰在收到仲裁裁决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故法院对小兰要求家乐福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的`答辩意见,亦不予采信。据此,原审法院于2011年10月判决: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十一万三千零五十元。

判决后,小兰不服,上诉至本院称:第一、关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在面谈记录中所写为不实陈述,与事实并不相同,原审法院除了描述面谈记录的内容,再无关于该事实的调查。第二、关于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解释。第三、综合计算工时制不意味着没有加班费。原审法院事实未调查清楚、错误认定,判决无依据、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家乐福公司支付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加班费1 011 225元,诉讼费由家乐福公司负担。家乐福公司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中,小兰称其于处长钟涛指示执行的虚增库存、调整金额,违反公司程 序和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属实,盘点的数据是真实的,其负责的部门确实损失了调整金额等原因,因为其是发生损失部门的营运课长 ,所以公司找其谈话,并强迫其写下面谈记录中的内容,以达到辞退直接责任人店长黄坚的目的。家乐福公司对此不予认可。

小兰称其在盘点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只是整理台面,将货物分类码放,不负责后续的盘点数量。家乐福公司称小兰作为营运课长要对工作范围全面负责,并提交《大盘点程序》,其中载明营运课长在盘点步骤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整理卖场商品等准备工作、在初盘、复盘、扫描、复查后在“盘点跟踪表”上作记录等。小兰对此予以认可,但称其只是对工作流程负责,即使盘点错了也是负责点数的员工负责。后,小兰又称货品盘点过程包括初盘、复盘、扫描、复核改正的过程,所以不可能出现盘点数量与库存数量不符的情况,即不可能出现虚增库存的问题。本院询问小兰为何把不可能存在的情况写在面谈记录上,其称是被要求写的,否则自己就会被辞退。

小兰称其主张的加班工资为下班的两个时间。家乐福公司称签到簿只显示上班、下班时间,无法显示中午吃饭、休息等时间,不代表工作小时数,且为复印件,对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称其公司每月月底汇总统计员工的出勤小时数制作成《工时确认表》,要求员工本人和上级在《工时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据此制作工资表、发放工资。小兰认可家乐福公司要求每月都在《工时确认表》上签字,否则不发工资,其每月实际均领取了工资,不清楚鉴定并非其本人签字的数张《工时确认表》是何人所签。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劳动合同书、员工手册、面谈记录、违章违纪单、解除合同通知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工时确认表、司法鉴定文书、裁决书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小兰在面谈记录中自认其实施了虚增库存,违反公司程序及规制制度的行为,其于诉讼中对此予以否认,称所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系被家乐福公司强迫所写,应就该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因小兰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故原审法院对面谈记录的内容予以采信,据此认定家乐福公司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判令家乐福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无不当。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在小兰所在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小兰主张延时加班工资,应就其全年累计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承担举证责任。小兰仅提供9、10月的签到簿复印件,要求支付2001年4月29日至2010年8月20日的延时加班工资,证据不足;且仲裁裁决驳回了小兰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申诉请求,小兰未起诉, 故本院对小兰该项上诉请求,无法支持。综上,原判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解除劳动合同 篇8

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对于离职报告书的写法法律上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要求,每一个员工离职的原因不尽相同,为了避免公司挑毛病,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制度及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的规定履行离职流程。向公司递交离职报告的目的也不是征得公司的同意,只不过是要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收入;(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 篇9

问:我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工作,由于个人原因,我想离开该企业,但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请问,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单方通知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劳动法》第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由劳动者本人提出离职请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劳动者有权限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有关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或你的公司存在上述情况,你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法》第31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该规定,如果你要辞职,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但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违反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原用人单位的商业必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程某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因亏损裁员,裁到了他的身上。网络公司经理与程某谈话后,双方协商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其中约定,自即日起网络公司与程某解除劳动合同,待程某办完离职手续后,网络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程某一边办理离职手续,一边盘算着自己将得到的补偿金数额:我在这儿工作已经3年多了,按规定可以拿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每月的工资平均有5000多元,这样,4个月工资起码也应有2万元吧。程某没有想到的是,财务人员发给他的补偿金只有1万多元。他问及原因时,财务人员解释道:“给你计算出来的补偿金的确是2万元,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剩这么多了。”“个人所得税?难道我领到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也要上这个税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网络公司与程某通过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合同解除后,网络公司向程某支付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国家在《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为了防止有些企业或个人,会利用这个空子,搞一些变相偷税漏税的勾当,国家又规定,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仍然需要上税。案例中,程某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没有超过北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因此,他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证明曹忠同志,因为于20__年_月_日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

_年_月_日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曹忠同志:[申请书范文网 m.swy7.com]

性别:男,1968年6月出生,_年_月参加工作,

工种(职务):保安员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群众,

是(否)为下岗转失业,于20__年_月_日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于20__年_月_日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费从20__年__月缴至20__年__月)

特此证明。

备注:符合申领条件的凭此证明在60天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依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登记的,视为重新就业,其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12

赔偿方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只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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