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协议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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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以商品交换的时代当中,很多地方都是要用到合同的。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工作就十分重要了,什么样的合同才真正有效?栏目特意为你整理“保姆协议书”,请将这篇文章保存到收藏夹下次再看!

保姆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务,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以及适当的户外劳动等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提供工作所需的工具及护具。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

5、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保姆工作,或甲方不需要乙方提供保姆服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照看小孩子日常起居,吃饭睡觉等问题(详细见本协议的附件)。

2、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子,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乙方熟人、小区其他保姆、小区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丙方先收取甲方押金8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届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

3、甲乙双方按照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由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乙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来承担,乙方的其它开支自理。

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甲方的所有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不能随意将他人带入家中,或带入甲方家中居住。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技术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家务;看护婴儿;3、照看孩子;4、照顾老人(男、女);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6、看护病人(男、女);7、看护病人(半自理: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6、乙方在被雇佣期间应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如果乙方出现重大病症或传染疾病,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7、乙方承诺在甲方家里做家政的期间不享受节假日,甲方以薪金方式补偿给乙方。

8、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不得擅自外出,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

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9、无论何种原因,当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离开甲方家,不得滞留。

三、关于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工作期间,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在遇到诸如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紧急情况,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

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4、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擅自离岗,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5、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_____天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

6、如在实际工作中碰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

四、其他条款

1、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

3、乙方的感冒发烧等疾病需上医院就医,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5、本协议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续约。

五、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中两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水果、水等辅食;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处理小孩个人卫生,夏天给小孩洗澡等;细心照顾小孩;不能在无人看护下让孩子独自玩耍睡觉;对孩子有耐心,多和孩子沟通、商量,交流时语气轻柔缓和,多鼓励孩子;对孩子安全负责,孩子哭闹时不能打骂孩子;教孩子识物,陪孩子玩玩具,带孩子做游戏;2、家务:_______________指室内卫生清洁,在有甲方家人陪伴小孩的时候进行。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1、工作时间每天7:_______________00时至18:_______________00时;2、每周可休息2天;3、工作地点以甲方家为主,乙方家为辅,小孩吃饭、睡觉、玩耍在甲方家,乙方爱人在家,乙方吃饭时间可带小孩去乙方家。三、工资1、工资为1500元/月,甲方于每月初3日之前付给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1500元/月,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孩子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

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工作内容,;2、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要休假,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与甲方续签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4、经调查属于乙方原因导致孩子安全、失火、失窃及其他事故的,乙方负法律责并作经济赔偿;5、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以免发生纠纷,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送相关部门处理;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7、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姆协议书【篇2】

关键词:大学生;勤工助学;法律保护

2007年1月中旬开始,广东《新快报》派出记者和实习生,对广州市数十家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餐厅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情况展开调查。干1小时只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工作4小时才能无薪休息15分钟、一年下来拿不到劳动协议……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洋快餐店涉嫌违法用工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这些洋快餐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兼职在校大学生支付报酬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新的《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打工者的权益日益受到社会的关心和重视,而作为特殊的劳动者群体的大学生也应当成为社会共同关心保护的对象,对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权益如何进行法律保护更是人们探讨的话题。

一、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现状

所谓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劳动。通过生产实践,接触社会,增长才干,劳动所得则作为学习期间的经济补益。由此可见,勤工助学是以“工”为前提,以“学”为目的,勤工助学只是学生在课余时间从事的课余活动之一,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勤工助学所得的收入并不是学生获取生活费用的唯一途径,而只是带有补偿性质的支付。勤工助学在当今高校中已十分普遍,大学生从事勤工助学的原因各异,有的是为了赚取生活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的是为了充实课余生活,获得一份社会经历,从而为毕业后迈入社会奠定基础。

按照勤工助学的工作场所进行划分,可以分为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两种类型。校内勤工助学的雇佣者通常是校内各行政部门,学生从事的大多是打字、传递文件等辅助行政工作,学生的各种权益均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但由于财力物力的有限,学校可以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极其有限,难以满足广大学生的要求。同时,相对于校外勤工助学而言,校内勤工助学收入较低,因此更多的大学生选择了校外勤工助学的方式。根据一份调查结果显示,63.6%的大学生有过校外勤工助学的经历,校外勤工助学多集中在家庭教师、技术兼职、商品促销、市场调查和主持礼仪等领域。其中约有47.8%的大学生遭遇过“打工陷阱”,如欺骗介绍费、拿不到工资、超时工作等等,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这其中仅有2.2%的大学生向法院起诉,7.4%的大学生通过劳动仲裁或向相关的劳动部门投诉,有37.1%的大学生则采取了其他方法。仍有53.3%的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采取了忍气吞声的态度。由此可见,在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大学生本身信用及法律意识薄弱等条件的制约下,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遭受权利侵害的情况十分严重。尽管如此,大学生却普遍没有采取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学生在校外勤工助学中的弱势地位十分明显。

二、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高校大学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勤工助学行为不适用《劳动法》。许多人提出,《意见》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当时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情况还不普遍,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越来越普遍,其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日益严重,其他法律已不足以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将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将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特殊形式予以保护。

但是,根据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68、69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而不适用于学生等其他人员。也就是说,新的《劳动合同法》依然没有将大学生列入其调整范围。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呢?其实不然。虽然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但是依然受《民法》有关雇佣关系的调整。查看我国法律法规,我们找不到对雇佣关系的说明,也找不到“雇佣关系”这个词的使用。因而,根据法律法规认定何种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非常困难。从法律角度对雇佣关系加以界定就难上加难。目前,在我国,我们仅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有关雇佣活动的解释,其第9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同时,我国许多司法解释均对雇主和雇工责任进行了规定。根据以上司法解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台湾地区民法学专家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而在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对雇佣合同又专设一章进行规定。该草案合同篇第15章第301条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予以保护。三、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法律保护分析

保姆协议书【篇3】

关键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家政服务;社会保障

1现状调查

有学者对北京市的住家保姆为主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调查方式进行了调查。保姆对问题的回答构成基本调查数据,依据此数据对保姆的基本特征、保障现状、参保意愿等方面展开描述与分析,为保障制度的设计提供了现实依据。

(1)年龄。从问卷调查取得的数据看,年龄呈现年轻化特点。21至45岁的人数占到了71.1%,21至30岁的占到总体的46.67%。

在我国男60岁或女55岁就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之一。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其生理特征和心理状态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而他们面临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而这种不同的特点和存在的差异对其保障需求、保障意愿以及对各个保障项目的偏好有直接影响。

(2)保姆的户籍特征。

从表中可看出被调查的保姆中来自农村的人口占调查主体的四分之五,这表明保姆的主体是由农村转移出来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依据二元社会结构建立的,城市人和农村人分别享有不同的保障制度,而户籍是决定国民社会保障归属的核心指标之一。保姆群体的保障问题同样不可忽视户籍的重要作用。

(3)保姆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4)保姆对目前的社会保险不满的原因。

40多岁的赵某夫妇为了自己的事业耽误了生孩子的事情,抱着再贵也要请个好保姆的想法,他们预订了一家家政公司推荐的月薪为4000元的特级月嫂,据说特级月嫂不仅能对孩子进行日常护理,还能帮助做早期智力开发。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市场,价格并非与服务品质成正比。第一任月嫂是妻子产后第七天就被解雇,原因是双方就月嫂究竟该承担那些义务达不成一致。月嫂宣布做饭等事情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就只剩下给孩子洗澡、换尿布。找出当时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现其中对月嫂的责任范围规定得很粗糙,只写了照顾产妇与新生儿,但根本没有列举那些该做,那些不该做。

不得已向家政公司申请更换位勤快一点的月嫂,公司马上换了。几天后,赵某才发现这位月嫂是个冒牌货,这位阿姨除了带过自己17岁的小孩外,根本没带过其他小孩。看着月嫂笨手笨脚地给孩子洗澡却弄得孩子嗷嗷大哭的状况,赵某只得再次申请换人。有了前几位月嫂的经历,赵某夫妇把婆婆从农村请来,虽然婆婆并不懂得早教,但是给孩子洗澡、换尿布还是信手拈来。

个案二:好保姆不是雇来的。

河北大学生保姆进入上海家政市场,引发80名雇主抢13名保姆的热闹场面,这些有着高学历的大学生保姆能否填补北京高级保姆的空缺呢不久前,有媒体报出有一位女研究生立志当保姆的消息。在媒体报道中,“大学生保姆”被不断地和“高级保姆”联系在一起,是不是高学历保姆就是高级保姆呢?北京某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明确表示这是一个误区:“学历高,做保姆不一定就做得好”。

保姆行业是个强调实践的行业,它不像车工一样可以用技术高低来划分等级,关键要看雇主的满意度。如果一个保姆,得到雇主80%的认可,那么即使她文化水平不高,她也可以成为高级保姆。曾经有一个家政服务专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他公司应聘,那名大学生一开口就是每月1500元的工资。一位雇主来找保姆,他对保姆的要求是:懂得照顾78岁瘫痪在床的父亲,有一定的护理知识,照看老人每天的吃喝拉撒,还要为老人擦身子等等。雇主告诉女大学生,“能把这些做好,每个月给你2000元都可以”。但是女大学生不愿做。最后,找了个农村妇女,只要了600元,完成得还很好。因此看来一个保姆是否算得上“高级”,与她的知识不成正比。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大学生是知识有余但实践操作不足,而在国际保姆行业当中有口皆碑的菲佣要进中国还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而雇佣菲佣的主要是一些企业高管、明星大腕以及外国公司驻京总裁、总经理IT从业人员或者是一些海归派。他们对保姆的要求比较高。据说素质高、有双语优势的菲佣,有的甚至每个月能拿到7000元。因此目前能称得上“高级保姆”的,应该是那些有至少两年以上从业经验,有一定文化水平,又受80%以上雇主好评的保姆。

2保姆行业存在的问题

(1)保姆提供的服务难以让人满意,缺乏专业培训,没有技能。在我国,保姆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大多数只有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无论从工作条件还是福利待遇跟主要劳动力市场相比都差得多。

(2)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此行业缺乏社会保障。

在我国一些沿海发达地区连农民工也可享受社保,但保姆就没有任何的社会保障。这也导致了即使保姆的工资涨的很快,但依然招工困难。对于很多人来讲,要不是没有出路,绝对不会干保姆,这个行业目前还不能吸引素质高的人群进入。从调查情况可看出大多数保姆希望得到社会保障,但现有保障制度设计的理念和缺陷使得保姆的保障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

在我国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中第三条就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可见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当某项制度允许某一类劳动者参加而把另外若干类的劳动者排除在外时,就会产生不公平。这个时候社会保险就成为一部分人的“特权”,实施的结果是扩大了贫富差距。

一般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储存的,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当雇员遭遇风险时就可以得到此项制度而提供的社会保险金。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的人而言,遭受不幸风险的机遇是很小的,人也是少部分。而风险也不是每天都会发生,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在平时缴纳较小的数额,在遇到风险时就能得到较多的保险金。

是否可以变换一下思路,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把雇主跟雇员捆绑在一起,没有雇主缴纳的保险金,则雇员不能参加这项制度。如果相对地把缴纳社保金的雇主与雇员分开,只要雇员按照规定向政府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应交的保险金,就被承认是参加了社会保险;而雇主交的保险金按照税收的办法,根据其利润以累进的方式由政府来征收。当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财政来负担。按照这种方式,家政服务等中介机构可以让雇主和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可写明雇主帮助保姆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等,否则保姆可以拒绝从事存在高危风险的工作。

3对保姆保障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依据保姆的群体性特征,需要建立一个区别于正规就业群体的差别性保障制度,提出如下的建议:

(1)加强对保姆行业立法和增强社会保险制度对保姆群体的适应性。针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保姆上与这个群体特征的不适应,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对社会保险制度来加以完善:诸如改变社会保险需要依托用人单位的做法,对于保姆群体所建立的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以及管理方式上更加灵活,可否考虑采用“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窗口”的形式来简化参保程序,尽可能为保姆参加保险和享受社保待遇提供方便。同时社会保险信息库的建设要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库在省市间、地市间的联网和信息共享,最终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的信息互相联通为目标,从而保证保姆不会因变换工作而失去社会保险。

(2)应当建立适应保姆群体特征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其他社会保险的其他项目,日臻完善,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同时注意现行制度与新制度的兼容问题。保障非正规就业群体也是社会保障制度根本理念的体现,社会保障追求公平,把这部分群体置于保障体系之外是不可取的。

(3)加强对保姆的业务水平的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是关系到保姆群体长期发展的大问题,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要不断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技能的保姆加入进来,还要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来有效解决保姆素质和技能偏低的问题,把这个行业做大做强。

(4)走品牌保姆之路。重庆的“川妹子”、“米脂婆姨”等保姆品牌已经叫响全国保姆市场,而“涉外保姆”、“高级保姆”等现象的出现,说明保姆市场可开发和发展的潜力还很大,将保姆由“游击队”整合为“正规军”,既可以按照民事法律关系来调整,还可以通过行业自律、竞争等手段来规范,而走品牌保姆之路则是规范和发展这一市场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郑秉文,孙捷。社会保障改革的一个政策工具:“目标定位”[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8).

[2]石先广。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保姆协议书【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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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私人雇佣保姆通用版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___XXXX_______乙方:___XXXX_______为了更好地规范雇主与保姆的权益和义务,以人为本,使双方在约定的框架协议里履行好职责,特制定本合同。

一、乙方服务内容

1、买菜做饭,同吃同睡,提供生活用水。

2、打扫卫生,洗晒衣物,帮助换衣洗澡,积极创造舒适健康环境。

3、疾病护理,照顾户外运动,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4、切实关注老人健康安全,及时电话联系就医。

5、乙方履行合同期必须________年。

6、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尊老爱物。

二、甲方提供待遇

1、每月初提供两人固定伙食费______元(电、煤除外)。

2、第二个月末结算前一个月工资______元。

3、平时短暂离开必须请假,当日按时返回,如若逾期按日扣工资。

4、尊重保姆、礼貌待人、和谐共处。

5、如乙方违反本条例中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扣工资或终止合同。

6、如双方满意,可继续续聘。电话:___XXXX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方:___XXXX_______乙方:___XXXX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姆协议书【篇5】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老人;

2、家务;(清洗老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贴尿袋,室内外、门口保洁和五个主人餐饭,多余人数吃饭由主人自己做)。

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应先协商解决。

二、服务时间

全日制,在甲方家吃住。一个月有两天假(由乙方自己定)。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分三种,正常1100元/月,生病住院1300元/月,一点都不自理1500元/月,甲方按阳历(月大31天/月,小30天/月)计算(一月付一次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或不适合看护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的各种医疗药费和私人购物费用。

5、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及其子女提出除看护老人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

6、乙方照顾老人,老人过逝后,乙方领到工资后走人,乙方及其儿女亲属不得闹事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双方协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或_____甲方家中物品,如有超越常规等不良行为,甲方将随时解除合同。

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2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被雇佣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照顾老人结束后,与甲方把服务费用结清楚后走人,今后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到:20_________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姆协议书【篇6】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老人;

2、家务;(清洗老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贴尿袋,室内外、门口保洁和五个主人餐饭,多余人数吃饭由主人自己做)。

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4个星期与甲方商议。

二、服务时间

全日制,在甲方家吃住。一个月有两天假(由乙方自己定)。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分三种,正常1100元/月,生病住院1300元/月,一点都不自理1500元/月,甲方按阳历(月大31天/月,小30天/月)计算(一月付一次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或不适合看护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的各种医疗药费和私人购物费用。

5、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及其子女提出除看护老人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

6、乙方照顾老人,老人过逝后,乙方领到工资后走人,乙方及其儿女亲属不得闹事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间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人权平等的基本权利。对于要求甲方合理改进和必须完善的事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或_____甲方家中物品,如有超越常规等不良行为,甲方将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应及时向甲方请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批准。乙方有权利提出辞职,但在提出辞职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2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被雇佣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照顾老人结束后,与甲方把服务费用结清楚后走人,今后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到:20_________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姆协议书【篇7】

关键词:雇佣关系;调整模式;界定

一、雇佣关系的界定

(一)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是指《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以外的与劳动关系具有类似性质的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用工主体的区别

雇佣关系用工主体的种类比劳动关系用工主体的种类范围广泛。目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非正规用工形式形成雇佣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之没有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工勤人员,可适用雇佣关系;自然人与其雇用的人形成雇佣关系,家庭保姆与其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在校生勤工俭学与其雇主形成雇佣关系;法人与其内部机构聘用的临时工形成雇佣关系;离退休人员被单位返聘形成雇佣关系。由于雇佣关系的平等性、合意性等特征,这种关系在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其用工主体和适用范围也更加广泛。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行政隶属关系强弱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较强的行政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必须在高度服务于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挥,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也具有约束力,但人身依附程度没有前者这般强烈,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相对独立性。

3、劳资双方的紧密程度不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连续、稳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劳动者为了生存,希望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用人单位为了维持工作运转,希望聘用能长期工作的员工。因此,双方所形成的关系也较为紧密,合同周期相对较长。雇佣关系中的劳务人员具有临时性、间断性,双方形成的关系也较为松散。特别是在偶发雇佣关系、目标雇佣关系中,劳资双方随时可能解除雇佣关系。

4、两种关系中劳动者所获得的待遇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体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主体上的平等性和隶属性,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人权。而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按雇主意志行事、获取报酬,隶属性规定得并不具体。雇佣关系强调雇主对劳务的所有和对劳动者的支配,很少涉及劳动保护、劳保待遇等,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

5、两种关系所适用的法律及程序不同

当事人因履行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适用《劳动法》,只有在《劳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方可适用《民法通则》;雇佣关系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另外,解决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程序,然后才可以进入诉讼程序;雇佣关系争议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二)界定雇佣关系应考虑的因素

第一,要看劳动者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紧密的关系,劳动者没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意愿,用人单位也只具有临时用工的目的,就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应认定为雇佣关系。

第二,要看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主观意愿,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劳动立法的本意是保护劳动者,就应该给劳动者选择的自由,尊重劳动者的主观意愿,比如:我国城市中某些农民工不愿意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劳动者愿意与雇主订立“你出钱,我出力”的短期雇用合同,法律应对此予以确认并保护。

第三,兼看劳动者的待遇。劳动法专门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待遇方面问题作出规定。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并且根据规定已经享受了用人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而对于雇佣关系来说,受雇人不享受雇佣人的各种福利待遇。雇佣人不给受雇人提供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种福利待遇。如果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确认的多项权利(如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社保和福利等权力),就证明双方已形成较正规的用工形式,如果仅享有报酬请求权,就证明双方只是形成了临时的、不稳定的雇佣关系。

诚然,劳动法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保障人权是劳动立法的总体方向,应当“以保障人权为原则指导执法、司法实践。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及诉讼机关,在劳动力管理、解决劳动争议实践中必须切实贯彻保障人权的指导思想” [1]。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国家应运用强制力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劳动法作为一种社会领域的法,本身是以私法性质为主,国家在对劳动关系进行强制干预时也应关注劳资双方的合意性,尊重劳资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另外,劳动力作为商品的属性不因社会制度的形式不同而有改变,既然是商品,便有其本身的价值规律。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规律不会因法律的规定而有所改变,但法律必须依价值规律来制定。

二、完善雇佣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构想

对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由民法统一调整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模式;二是由民法与劳动法分别调整的模式;三是由劳动法统一调整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模式。

(一) 民法统一调整模式及民法与劳动法分别调整模式的缺陷

劳动力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不仅体现了国家的经济职能,更体现了其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职能。民法向来注重保障个人权利,因此民法统一调整模式不能实现劳动力市场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我国当前民法学界大都持分别调整的观点。根据浙江大学许建宇教授的观点,分别调整模式存在着诸多缺陷:第一,割裂了我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及其统一的交易规则。把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分为二,势必会使人们在思想观念上造成错误认识,并进而带来劳动力市场运行和监管方面的混乱。第二,造成立法上的无效重复劳动及法律适用上的混乱现象。由于雇佣与劳动两种关系本质上的一致性,若分别在民法与劳动法中加以规范,必然会出现很多大同小异 的类似条款,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第三,民法本身具有局限性,不符合现代法律保护弱者的社会本位思想。民法注重保护个体权利,强调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践行平等、公* *平的价值观,实行以功利性补偿为主的归责方式,允许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通过“私了”解决争议,[2]等等。因此可以看出,在雇佣关系领域,民法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手段确实存在着“能力不足”的缺憾。

(二)建立劳动法统一调整模式的构想

劳动行为是社会的基本行为,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核心部分,劳动关系能够的到科学合理的调整,就会形成稳定和谐的氛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力保障,便会产生更大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3]。反之则影响社会稳定,造成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缺失。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当前应当建立劳动法统一调整模式。扩大现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使之既适用于劳动关系,又适用于雇佣关系。把雇佣关系视为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可以用专章的方式对雇佣关系进行特殊规定。

建立劳动法统一调整模式具有深远意义,既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改变我国劳动力市场交易混乱和监管缺失的局面;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立法体系,能有效减少执法中的混乱现象,降低争议处理成本;同时又能克服民法的相关缺陷,体现劳动法保障雇工基本人权的作用,能够更充分的保护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与实质平等的法治理念。

注    释

[1]冯彦君:《论劳动法是保障人权之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第37页。

保姆协议书【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家庭保姆,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

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

1、劳动报酬:试用期内累计支付¥元,试用合格后¥元/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加班的,按元/小时支付加班费;甲方每月日以转账形式支付上月工资给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休息休假:每周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休假(全年共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技术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4、福利:

1)甲方免费提供午餐;

2)试用合格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三、工作内容

1、看护宝宝为主:保证婴儿的健康、安全和营养需要,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对根据宝宝的成长阶段进行德智体培养(包括但不限于带宝宝晒太阳、洗澡、按摩、添加辅食、喂奶、清洗及消毒宝宝衣物和用品;随时对婴儿身体状况、食量、体温大小便等的观察;对宝宝进行早教。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间或终止后,不得将所知悉甲方的任何信息披露给其他人员,包括乙方家中成员和朋友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和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日常家居清洁为辅:每周扫地、拖地两次;每周擦洗家具灰尘一次;每月清洗卫生间和厨房一次;日常杂物清洗。

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2、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不随意拖欠。

3、甲方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在本协议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4、甲方有权根据宝宝的成长阶段提出合理工作安排及调整,不定期提供育婴资料供乙方学习及参考。

5、甲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发现乙方患有疾病或不良习惯(包括性格缺陷、个人卫生、虐待或打骂小孩)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00000元(大写。零零零零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备的支持。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自己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工作,无传染性疾病。

2、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

3、乙方对宝宝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德智发展等全方面负责。

4、乙方对孩子要有爱心、耐心、温和且宽容。

5、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习惯看护宝宝。

6、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如果发现宝宝有身体不适或异常行为应第一时间与甲方沟通处理;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7、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8、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9、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并按违约处理;

乙方在服务期间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人权平等的基本权利。对于要求甲方合理改进和必须完善的事项。

10、乙方如遇生病或特殊情况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扣罚双倍工资。

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应及时向甲方请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批准。乙方有权利提出辞职。但在提出辞职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11、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乙方如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13、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财产损失或甲方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的,甲方因追索损失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按日向乙方提供家政服务的,服务费用当日结算;乙方于每周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服务费用的。

七、其它

1、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一寸彩照、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各壹张作为附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合法性。

甲方应为乙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

2、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画押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甲方应为其家政服务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组织其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丙方承担,如因丙方责任。对乙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甲方:(签字画押处)

乙方:(签字画押处)

年月日

保姆协议书【篇9】

甲方(聘用方):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家政服务;能够照顾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

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______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元计发;试用期满后,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

老人清洁方面:每日早晨温水洗脸洗手,每天给老人洗脚和用毛巾擦洗身体,及时帮助老人接大小便并清理干净。随时清洗老人的衣服并归类放置。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

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后,甲方应主动交还身份证。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到家中参观、住宿。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公司收购合同)

担保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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