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集锦9篇)

03-24

在当下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世界中,很多地方合同的使用频次是非常高的。合同的签订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很多无谓的经济损失,正式合同如何才算合格?借鉴一下或许会有新的感悟。

绿化工程合同(篇1)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是指双方就景观绿化工程的具体内容、工期、费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正式文件。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通常由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其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并按时完工。


一份完整的景观绿化工程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项目基本信息:合同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业主信息、承包商信息、工程地址、工程范围等。


2. 工程内容:合同要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种类、灌溉系统、景观石材、草坪铺设等。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内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工程要求达成一致。


3. 工程进度:合同需要规定工程的起止时间和工期,明确工程的进度安排,包括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确保工程能按时完工。


4. 费用支付:合同需要明确工程的费用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双方要在签订合同前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避免发生纠纷。


5. 质量保证:合同中应包括工程的质量标准,保证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6. 竣工验收:合同需要规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业主可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7. 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合同中应包括双方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和承诺。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才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质量达标,同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希望景观绿化工程合同的签订能够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绿化工程合同(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

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绿化工程合同(篇3)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你局关于世博大道需优化行道树品种及增加中隔带等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世博大道等世博园区道路进行了排摸,结合行道树死亡率较高情况,兼顾道路交通功能及休闲游览的需要,编制了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世博大道行道树及绿地的排水工程。

(二)调换世博大道行道树品种,即原来种植的银杏调换为悬铃木。

(三)中央隔离带增设一条绿化隔离带。

(四)上南路、周家渡路、洪山路等园区道路更换及补植行道树。

(一)原有银杏去处问题:改造工程需迁移银杏约800株,如果迁移至租用地块过渡再利用,费用巨大,且多次搬迁不利于树木成活。计划将世博大道的银杏搬迁至前滩区域,建设一处规模较大的银杏林,我局将与陆家嘴集团公司进一步协商时间节点的衔接等具体问题,也欢迎你局在本市区域内调剂。

(二)悬铃木苗源问题:鉴于世博大道的重要性,拟采用较大规格且树形完整的悬铃木。目前苗木市场悬铃木苗源紧张,综合考虑节约投资和整体景观效果,建议两侧悬铃木行道树从新区航城路、施湾路、施新路等道路调剂,这些道路搬迁后种植其它品种行道树。

项目总投资约5082万元,其中建安费4210万元,前期费410万元,不可预计费462万元。

因世博大道地下管线情况复杂,相关单位未提供相关竣工资料,排水管线工程需要人工开挖后视情况而定,工程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该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惯例列支10%不可预见费。

世博大道需搬迁大规格银杏及在新区施湾地区调剂的行道树搬迁量大,建议你局支持办理行政许可。

为保证银杏等落叶树搬迁及悬铃木种植的成活率,计划在明年3月实施该项目,因资金量大,建设程序复杂,望你局支持简化招标等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该项目是为解决世博遗留问题,考虑到投入资金巨大,浦东财政压力较大,建议你局给予大力支持。

高速公路(铁路)是我省对外的重要窗口,其沿线两侧造林绿化是展示海峡西岸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目前,我省虽然森林覆盖率高居全国第一,但不少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高速公路两侧护路林建设滞后,一重山低效残次林分还较多,与我省的高森林覆盖率极不相称。为此,去年底以来我们积极启动实施这项工程。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试点方案。我厅组织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和有关市县技术人员,在福清、长乐等13个试点县(市)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20XX年建设任务(计划一重山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下达到各有关试点县(市)。目前各地正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开展造林作业设计。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建设投入。经与省财政厅协商,每年拟从省级财政林业专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造林的补助,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都要落实一定资金用于景观绿化工程。

三是完善规划方案,抓紧全面启动。最近,我们正认真按照卢书记、黄省长批示和张副省长福清调研讲话精神,进一步修订规划和方案,计划分期分批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

第一步,考虑到时间比较紧迫,为不误造林季节,目前我们林业部门先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重点是沈海高速、福银高速福建段以及在建福厦高速铁路沿线一重山绿化,主要对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抛荒农地、坡耕地等进行造林绿化。

第二步,春节过后,我们还将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主动会同交通、高速、公路、铁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规划和方案,将全省已建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路两旁20-30米的景观绿化带纳进来,统一规划,部门分工负责,并拟在长乐市召开现场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切实把全省高速路(铁路)绿起来、美起来。

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协力推进。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厅特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请求成立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议由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政府刘明副秘书长、省交通厅谢兰捷厅长、省林业厅黄建兴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发改、财政、交通、高速、铁路、公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相关市、县(区)都相应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政府领导挂帅,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求省政府组织制订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春节后,如果指挥部核准成立,建议指挥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的制订方案,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制订后,以省政府文件下发各地实施,将建设任务下达各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明确有关政策,确保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三)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做好沿海防护林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当前已进入春季造林的关键季节,为了不误林时地启动和实施这两项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详见附件),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在抓好高速公路沿线一重山景观绿化的同时,抓紧启动高速公路两侧20-30米绿化带造林工作,沿海各地还要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加长、加宽、加厚工作,完善绿色屏障。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

绿化工程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有效工期4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按照贵州省20__定额及铜仁市当地信息价、人价调差或市场询价方式计价,计价主材下浮8%。

六、承包人对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本项目实行工程师监理制发包人应在施工程施工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位、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批准。

专用条款

一、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有

二、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址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按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安表计量实收。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

三、承包工作

(1)需由建设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总承建。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十五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表。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工程进度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如果发生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未交工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交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给发包人。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加强施工人员社会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时为工人办理劳动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有欠款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由此牵连到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建筑业规定不得使用的劳力。乙方使用的劳力其工资、劳保、福利、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承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劳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到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措施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暂停施工

监理工程师认可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出来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完成工程量的60%拨付进度付款,;第二次付款:竣工审计结束后(审计时间在工程完工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剩余的20%。如延期付款,由发包方按应付款的4%/天计息追加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每拖延一天赔付乙方损失1000元—20__元每天,但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同时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由于乙方质量安全事故、延误工期、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工程量只能按50%折价计算。

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不得以本项目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担保赊欠材料及借、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此行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另择承包人和施工队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5、若由于乙方工期、安全、质量等诸多原因造成被罚款或者承担违约金,乙方同时要向甲方承付同等的罚金或违约金,甲方可以优先在工程款中扣划。

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部分或者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万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时缴纳贰万元,乙方进场后顺利施工10个工作日缴纳壹拾捌万元整。

2、乙方进场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未经事宜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或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竣工后,乙方的临时设施、剩余材料不能作为抵交甲方的综合费用。

4、本协议约定的权力、义务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5)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绿化养护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养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阅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马海鲜港绿化工程(一期)

工程地点:上马海鲜港盐工医院南侧

工程内容:苗木养护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盐工医院南侧苗木绿化带,面积共计3953.1平方米,4元/平方米,年养护价格15812.4万元人民币。

三、苗木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对绿化项目养护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绿化养护管理,使之达到四季常绿。

2、根据苗木的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苗木整齐美观,均衡周正,灌木一年三次,整形灌木、绿篱一年四次以上。

3、苗木生长旺盛,分枝均匀,冠幅丰满,开穴浇水一年五次以上,施肥一年至少两次。

4、及时清理死枝、枯枝、逸生枝,清除杂草污物,抹芽除蘗。

5、及时防止治病虫害,其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药物防治一年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一年两次以上。

6、及时扶正,保持苗木挺直。

7、苗木:及时浇灌、施肥、修剪、打药、防治病虫害。

8、如遇旱涝及时救灾,并加强养护管理措施。

四、合同工期

养护日期:五年(自11月27日起至11月27日止)

五、结算方式

1、依据养护标准,按现有苗木品种进行修剪养护。

2、养护费每平方米肆元。年度养护费分两次付清:即年底付一半,养护期满一年付清另一半。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签章): 承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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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环境绿化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xx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按照市政府[20__]29号文件精神,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投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一、养护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若本年度养护达到标准,明年可持续养护。

二、养护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三、养护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四、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日常的修剪、浇水、施肥、去杂草、卫生保洁、防火工作等;

2、凡是枯死的苗木,及时更换同品种及等规格的苗木;

3、广场铺装、园路的修补,果皮箱、座椅、护栏、景观灯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4、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六、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绿地管护中标单价为/㎡/年,行道树管护中标单位为元/㎡/年。

管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将合同金额的10%存入市园林局服务管理中心账户,作为绿地养护质量保证金。

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7日内向甲方报工程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日常养护工作的依据,甲方将根据养护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5、乙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绿化养护标准》、《大同市恒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养护,必须保证养护中所需水、化肥、农药、人工等的数量,如在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养护,甲方将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构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7、甲方严格按照《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按期支付养护费。

8、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9、乙方负责养护期间的安全完全责任。

10、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养护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合同(篇8)

1、基层清理及基层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墙面满刮腻子及砂纸打磨处理。

2、颜色应均匀,无色差,无砂眼,无遗漏,无龟裂,不起皮,不透底等异常现象。无论刷多少遍均以上级各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其固定单价不变。

3、乙方应提供外墙涂料生产厂家产品的“企业内控标准”,并严格执行: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装、贮存及运输等管理要求。

4、甲方负责施工楼号的外墙保温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进行维修和整改,满足上述标准,否则乙方不予进行外墙涂料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5、如未达到上述标准,签约按承包工程结算值的5‰对乙方做出处罚,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工程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要求,编制施工作业计划,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乙方应严格执行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3、乙方必须对承包工程现场进行成品保护,保证不损坏,不污染现场任何已完和未完工程产品。如有损坏,污染,由乙方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规划部门、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以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为主,每粉刷一遍,必须经监理、村民质检小组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安全生产: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并配有安全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2、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及相关责任、赔偿、法律纠纷,全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连带责任。

3、乙方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1、不可抗力(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确定)天气原因(雨天、大雾)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若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协议工期(包括协议规定可顺延的工期)竣工,甲方将按每天延误计时,延误一天扣除乙方协议总价款‰的罚金。

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为五年。

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总包方、监理、社区质检小组验收通过签字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经质检站、规划局等有关上级部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80%,经综合验收交房后,支付总额95%,余留5%为工程保修金。

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统一按图纸尺寸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整理结算资料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在收到结算书20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建方预算处审核,出具最终结算,以作为工程支付依据。

4、乙方承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为确保工人工资发放,乙方在接受工程款时,要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表,工人签收记录,发放照片记录,相关委托人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5、因乙方安全问题、质量问题、资金问题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另选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接管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和条件不撤出工地。乙方所投入的材料、机具、临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绿化工程合同(篇9)

大鹏西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湘潭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湘潭市向阳苗木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苗木绿化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鹏西路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湘潭县易俗河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大鹏西路1.43公里长两边人行道花坛的绿化灌木栽植(具体苗种、数量、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种植土回填,一年内苗木的维护管理。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工期、包安全(其税金及施工管理用水源由甲方负责)、包成活。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施工期为两个月。

2、如果因道路及其他基建原因造成绿化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路段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报请甲方顺延。

3、绿化工程完成后,以甲方初次验收时间为准,顺延1年为绿化维护管理期限(1年)。

第三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及时初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40%工程款。

2、工程保修期满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2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结算总价的100%。

3、本工程结算方式

① 利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② 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单价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

第四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25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不含税)。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验收前提供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给甲方方能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乙方一年维护管理期,维护期满,乙方通过书面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纸如因品种、数量、规格发生重大修改变更,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其修改单须通过甲方签证后,乙方才能实施,修改单及修改图纸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权利和职责

① 根据绿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顺畅、通电、通水。

② 合同签订叁天内,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③ 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④ 甲方派驻的监督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进行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及

其他必须的签证。

⑤ 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工作。

2、乙方

① 编制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工程量修改签证单等,并及

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 做好苗木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③ 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

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 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⑤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花卉苗木从中保活100%,负责无偿补

载。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0.03万 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②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的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年月

承包方(盖章):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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