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03-31

2025独居的一年读后感(集合11篇)。

一篇作品读后感怎样才能够精准地描述出自己的感动呢?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就能从中收获古人的智慧。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独居的一年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在这里您将会发现许多有趣和有用的阅读资料和工具!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2)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3)

爱的因与缘(下)

作为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孩,得到那件满是她的魅惑气息的粉红开衫,埃迪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埃迪仿佛住进了自慰的天堂,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对玛丽恩的胃口越来越大,但在这段关系之中,玛丽恩才是主导,若没有她的同意,任何进展都是无望的。还好,玛丽恩对于埃迪是不会有排斥的,因他是玛丽恩对失去孩子的寄托。一天,玛丽恩带埃迪出去吃了饭,喝了酒,聊关于丈夫的种种,到家之后又给自己到了一杯。房间里关于出车祸的两个孩子—托马斯和蒂莫西以前的照片是不缺的,在玛丽恩的带领下,参观一张又一张照片的同时玛丽恩向埃迪介绍其背后的故事。其中有对孩子的思念和岁月流逝的怅惘—自己已有点老了,在玛丽恩离去后,小埃迪依旧待在原地足足一刻钟,不知思考着些什么。

第二天的早晨,埃迪刚把粉红色羊绒开衫和其它衣物铺到床上,就听到玛丽恩开始砸门—这表明她想立即赶到这里。而此刻埃迪却在纠结摆在床上衣服颜色搭配的问题,最后不得不急忙去开门—衣服仍摆在那里。玛丽恩来了之后就直接又给埃迪讲起了照片的故事,在一张有教学楼为背景的照片中,其中白色大理石这样刻到的拉丁文:HVC VENITE PVERI VT VIRI SITIS(到这里来,男孩们 成为男子汉)。显然,她的两个孩子在没有成为男子汉就死了,想到这里,埃迪惊觉,此时,玛丽恩已经暂停了讲解,目光落到床上的衣物,并对其颜色的搭配表示不赞同。之后玛丽恩对埃迪说道:“我都不知道他们活着的时候有没有过性经历”(这也许是想要给予埃迪性爱的缘由,人性终究是复杂的,本能的自我与理智的自我相互混杂)。就这样,玛丽恩躺在床上,埃迪笨拙的脱掉衣服,与此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心头却一阵刺痛,玛丽恩笑容里的母爱多得超过了他最大胆的想象。这许是圆满了,通过做爱成为了玛丽恩口中的男子汉。

好景是不长的,玛丽恩本就想离婚离开这个满是伤心的鬼地方,便把一切都到告诉了埃迪,并让其转达给自己的丈夫特德,尽管这段时间埃迪给她带来了那么多的兴奋与惊讶,显然不能说服玛丽恩离去的计划。在这之后,玛丽恩并不清楚自己留给埃迪的印象是多么的深刻,成年后的埃迪并没有娶妻,并且由衷的迷恋比自己大的女性—许是从这里可以猜想到玛丽恩的样子吧。谁能说的清呢?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埃迪如此的等候与执着,一下子就过去了三十七年,埃迪已经五十三岁了,玛丽恩七十六岁了,还好,不是太晚,彼此都无恙。

在透过半夜的黑暗与雾气,一个穿着肥大雨衣的女人出现在水泥路上,是她—玛丽恩,在那个暑假离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的深深的爱着的玛丽恩。这次回来,玛丽恩是从失去两个孩子的悲伤中走了出来,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还有那个记忆中的小男孩—在玛丽恩看来,埃迪永远都是个小男孩。埃迪也知道了,他和她再也不会分开了,除非死亡。然后他们在黑暗中彼此面对,埃迪就像以前和她在一起时那样躺着,头贴着她的胸,她抱紧他,双手摩擦这他的头发,他们就这样睡着了。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4)

但这部作品中露丝的一对父母的设定还是比较吸引我的。对于7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在欧美作品中还是可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性魅力,这大概在亚洲文化中很少见到的。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大概这个年纪已经是脱离了性别概念的社会人了,而很多的欧美影视作品中依旧有充满活力和性吸引力的老年人。今天和高先生探讨,他说的一个观点倒是启发了我,除了文化历史的审美差异外,可能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程度不同。若干年后的中国的老年人肯定和现在传统意义的老年人完全不同。那不就是我们嘛!而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我最近经常想到,还有就是被Mr高推荐一本书,《最好的告别》,准备看看。

晚上又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觉得《独居的一年》没那么好看,却吸引我一直读下去了呢。大概是书里的几位重点人物全是作家,所以对作家如何工作,作家如何生活有着细致深刻的描写。无论他们的创作源于恐惧,悲伤,爱情或其他什么主题,作家这个职业本身给小说蒙上了一层既浪漫又独特的色彩。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人家写字,就觉得墨水在纸上几根线条从无到有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神奇的魅力。最近看电影《无双》,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详细描述他们几个如何做假钞那段,如何打版,怎样调墨,寻找纸张——这种看起来特别专业,又特别陌生,真实细节堆砌起来的专业段落本身就拥有了强烈的美感。

所以,工作多么重要啊,一个人的职业,或者深度爱好,他所专注的那个领域,就构成了他的气质。想起书里的一个段落,露丝小说里的人物被强迫去参加读物的烧书活动,女作家拒绝了,表示因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所以不愿参与任何销毁作品的活动。

“你首先是个女人。”狂热的邻居说。

“不,我首先是个作家。”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5)

“别哭啦,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这句话从始到终,像是追风筝的人里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也像飘里的“tomorrowisanotherday”

独居的一年,原以为会重点描述主人公露丝在独居的一年里发生的蜕变,其实并不是,不存在突然的质变,欧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从开始到最后这个过程中量的积累,最后露丝学会了爱和放下,原谅了别人找到了自己。她有不尽职的母亲,有爱她胜于一切的父亲,交过不合适的坏男友,和深爱她的人结过婚,最后遇到了她真正的爱人,她称之为“露丝的警察”。于我而言,结局是很美好的。

但是故事本身带来的意义没有达到读它时的期望,露丝最后一本小说中她一直纠结女作家到底怎么感受到屈辱和改变自己,露丝在这上面费了很大劲去构思,最后是女作家和小男友当着妓女的面做爱,这是够讽刺的。的确,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好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肯定千差万别,欧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个人的转折点需要自己去探索,当然还需要好运气或者像露丝说得只有一点点坏运气,要求欧文告诉我们人生该怎样转折是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只有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去爱自己和爱别人。感受到这些就足够啦。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6)

呃…这算是我遇到最难写书评的一本书,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好习惯,每一本书都要写书评,就勉强写一下吧。

独居的一年具体什么含义我觉得很宽泛,并不是指某一特定的年份,本书中唯一涉及到独居的一年大概就是露丝失去艾伦那独居的一年,可这本书的主人公我到现在都没明白究竟是谁。

初看这本书,有点小黄书的味道,但是性本来就是生活的本源吧,为了体现很多人性方面的因素,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描写方式去体现。

现在,我来谈谈我眼中的这本书吧:1⃣️以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为主线吧,开端是玛丽恩失去了两个孩子,特德也许出于好意为了玛丽恩,所以会让埃迪来做暑期工。首尾的那句“别哭了,不就是我和埃迪吗”让我觉得浑身一个机灵。不愧出自大家之手,写文章果然是大手笔,以极其简单看似不经意的描写给我们展现了饱满的故事情节,欧文的书果然看得让人上瘾;2⃣️不太懂写作这门手艺,但我觉得欧文写的这本书没有刻意的去要描写什么事儿,或者可以表达什么观点就是很随意,很巧合,浑然天成,让你感到每处细节的处理都极其精致。3⃣️这本书如果说让我明白了些什么道理:️印象最深的就是埃迪吧,十六岁去了特德家里,遇到影响自己一生的玛丽恩,没有那种斤斤计较的感情,对玛丽恩毫无理由的迷恋,三十七年的等待,终于最后在面对到玛丽恩的时候,在她怀里的感觉还是如当年那般,即使乳房下垂干瘪那又如何,还是很温暖,也像玛丽恩在三十七年后见到埃迪的那句,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的帮助。玛丽恩这三十七年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埃迪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就像文中所述:从埃迪开始,从埃迪结束。埃迪从最初见到玛丽恩,喜欢玛丽恩身上独有的那种忧郁气质,再到后来“误认为”喜欢露丝身上当年她母亲身上的那种忧郁气质,就是没太明白埃迪是喜欢玛丽恩,还是玛丽恩身上类似的忧郁气质?不过不重要了,玛丽恩身上的这个气质伴随了她大半生;️再来说一下特德吧,算是玛丽恩生命中的默默无闻的那一个,给不了她要的,那就帮她找到她要的,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心疼特德,我的偏见是虽然他和玛丽恩结婚也生过孩子,但他不太能够给玛丽恩所要的,而埃迪可以。特德也许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就是不停的有外遇、捕获单亲妈妈、写书?或许他算不上合格的丈夫,但他绝对是合格的父亲。️谈论一下玛丽恩和特德失去两个儿子之后生的女儿—露丝,我总觉得这样背景下的姑娘,总会有一些特殊的特质,比如她对事物的敏感、偏执。他和艾伦在一起,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爱吧,也许是工作原因形成了习惯,而他和哈利在一起也太过草率,感觉她的恋爱谈的很轻易,来的快去得也快。也许这种平淡的幸福更为真切吧,她的最后一本书更像是她的重大事件。️露丝的好朋友汉娜:刚开始总觉得这样的姑娘活得很“洒脱”,还让我颇为羡慕,觉得可以不停地去更换男朋友,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但我读到最后让我明白,其实这不是洒脱,更像是一种对感情的权衡,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情感,害怕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我觉得这样看似精明的做法其实暗藏着巨大的危机,感情啊,一旦有了计较,就变得不靠谱了。喜欢一个人,就是纯粹的喜欢,无所谓得到付出,只要自己享受了其中的过程就好了嘛!

好了,独居的一年,从中又认识了不同的生命。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7)

一本好的小说总能给人清晰的画面感,似乎看着人物一个个成长变化…关于亲情,父亲对女主的爱最让人感动,特别是女主给父亲上驾驶课章节,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无论父亲本人是如何,女儿在他心中永远是软肋,也许什么都无法伤害到父亲,唯独女儿。关于女主的母亲,也理解她的行为,最后能回到女儿身边是个惊喜。

关于爱情,女主前期总觉得自己眼光不行,总是交到坏男友,好不容易有了愿意去爱的男人却又早逝,但最后还是好运战胜了不幸,让她遇到了真正的爱,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还有埃迪对玛丽恩几十年的感情,丧子之痛是玛丽恩的不幸,但被人深爱一辈子又是何其幸运啊!

关于友情,女主的好朋友汉娜,这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虽然生活随意,甚至因自己的行为伤害过女主,但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在女主身边,见证了她的起起伏伏,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也让人温暖。

故事情节上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和伏笔,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前后呼应,衔接的恰到好处,让人越读越想往下读。

时间是流逝的,但偶尔时间也是等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悲悲喜喜,但总要怀着希望,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有个圆满的故事结尾!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8)

目前读过最爱的一本书!正如书中所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你就找到了自己”。里面的人物太鲜活了,特德、玛丽恩、小露丝、埃迪、汉娜,每个人都让我又爱又恨,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吸引着我。书里的人开心,我也会跟着笑,书里的人悲伤,我也会哭泣,这本书的感染力太强了。以致于最后露丝哈利在一起时,好像自己也有了归宿,那种心情太让人愉悦,还有玛丽恩的归来,不止露丝、埃迪一直想着她回来,我也在想,玛丽恩啊玛丽恩,她归来的时候七十六岁了,还是那么精致那么美,只有欧美的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吧,国内的应该也有,但应该屈指可数。

再谈谈特德,我很疑惑的一点是他的自杀,为什么呢?他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除了对露丝全心付出而外,他几乎所有行为都令人发指,可他竟然会自杀?自杀的方式跟沃恩夫人当时差点杀了他的园丁的竟然一样。沃德死的时候,沃恩夫人竟然还来哀悼他,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不啦不啦,我的三观!当初可是他玩弄你又抛弃了你啊,沃恩夫人是不是整容把脑子整坏了?还有那个做了特德情人的女大学生,母女俩同时被特德勾引,然后母亲自杀了,你还来哀悼他?什么鬼!?特德有毒?特德这种乱搞的男人也是让我见识了婚姻其实并不可靠,男人也是。

最后就是对汉娜没有结局有点惋惜,汉娜太独特了,我喜欢她做事直截了当(除去算计),她思考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精虫上脑跟男人有点像),她当记者也做了一些了不起的事,但终其一生,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也不打算结婚要孩子,可她对露丝的儿子明明那么好,她对露丝的感情也是真的,在露丝父亲死以及露丝结婚生子、又变成寡妇,最后再婚的每个关键时刻,汉娜一直都在默默陪伴着她,从未缺席,这似乎有一种填补玛丽恩空白的感觉。只是最后汉娜竟然又对哈利眼红让我有点无语。。还有她跟好朋友老爸上床这事简直了。。汉娜啊,你是因为交过的坏男友太多了对感情对婚姻失望了吗?还是你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管怎样,汉娜,希望你好。

结局还是很美的,美到让我有点怀疑这会不会是作者想象的一种生活而不是真正的结局,我太怕美好易逝,我也是够了。

书里的人们,很高兴认识你们~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9)

看完全书才感受到这种写一个人整个人生的著作是多么的伟大。人的这一生总是在不断的探索和追求我们想要的东西。也许到最后我们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我们喜欢什么。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每个阶段的我们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这就是我们人生的精彩。

埃迪从16岁开始偏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然后一生都在这个状态下。露丝的一步一步的发展自己,最后能和仅认识一个月的人结婚,而且仰望星空时,会觉得自己幸运。所以合适自己的人会在何时的时候出现,会迅速的走到一起,不需要我们如何去寻寻觅觅,对于露丝整个人生的经历,也是十足的精彩了,遇上的人,经历的事情,如今应该是没有什么能动摇她了吧,即使是等了几十年的母亲的回归。

每个人物都历经波澜,作者却将这些波澜写的异常的平静,包括玛丽恩的离去,泰德的去世和艾伦的去世,此等人生的悲剧,随能感受到露丝的各种伤心,难过,但是作者的语言却异常的平静。不愧是大师。对于人物的性格和经历,也是完全颠覆了作为在儒家思想环境成长的中国人,对于性的开放,甚至是变态的心理,在中国社会是不被认可和接受的。然而对于本性的体现,也没什么了。虽然觉得埃迪的择偶很无语,汉娜的乱搞很堕落,但是也并不恶心,不会反感。每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这反而感觉别人的开放和自由和真实,没有受太多封建思想和传统观念的束缚。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0)

这是一部被书名欺骗了的故事,这是一部成长的自传体,这是一部令人瞠目结舌的小说,这是一部有点“世俗败坏”的作品,却也是一部揭露人性的创世之作。

这个故事里的每位成员都有些“反常”,他们一直在现有生活之外寻求另一种可能:

母亲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害怕再次失去自己的心爱的小女儿,而选择消无声息地离家出走。正如王家卫所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所以我没有说再见就离开了。

父亲特德一边创作古怪的儿童读物,一边流连于各色女人的怀抱;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逗乐露丝,爱露丝。在玛丽恩离家时,玛丽恩曾特别要求特德喝了酒不能开车,照顾好女儿。他一直信守承诺,直到女儿在他的护卫下被性侵才深深打垮了他。他失去了儿子们,无法安抚妻子的伤心,如今最爱的女儿也受了伤,他简直不能原谅自己,这是他埋在心底的不想发出的声音,但最终以死亡的方式发了出来。

少年埃迪迷失在忘年恋的激情中,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

4岁的小女儿露丝,则在父母间破碎的关系以及对死去哥哥的想象中,挣扎着长大,渐渐成为一名作家。成长中的她害怕和异性间亲密相处,幼时的经历成为她挥之不去的阴影,却也一边在努力地接触异性,努力地接纳那个怪异的自己!却从未忘记寻找自己的母亲,她期待母亲能亲眼见证她每个成长的经历,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到她的结婚生子。然而,每一次,玛丽恩都没有如期而至,露丝后来竟有点“记恨”玛丽恩。

同样的,第一次给予埃迪性启蒙的玛丽恩,让埃迪的一生都无法忘记她,即使,后来七十六岁的玛丽恩再次出现在埃迪面前,埃迪依旧爱她,玛丽恩也没有忘记他。都说,时间不等人,可这一次,时间等了爱情!

四十岁的露丝,在那一年失去了自己的丈夫,留下他们俩的小儿子,从此露丝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格雷厄姆身上,身为母亲的露丝,就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当年的玛丽恩,对她的恨也释然了,只想看看她,如今过得还好吗?

在小说的结尾,好像每一个的人生都找到了出口,好像每一人都在努力过“正常人”的生活。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1)

起初以为这本身只是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后来又了解了特德,爱德华·奥哈尔(薄荷),多萝西(多事西),哈弗洛克夫人,沃恩夫人,佩妮·皮尔斯,爱德华多·戈麦斯,汉娜·格兰特,罗伊,哈利等等。

和奇迹男孩比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欧文在描写人物时的视角切换的更自如,完全很自然,因为在描写人物特征的时候也更立体。

这本书描写了他们的一生,就像是看完了他们的一生,小说的好处就在于,你总是能去经历去感受你没经历过的没感受过的,奇葩大会二有一期聊到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说现如今行万里路的成本更低了,所以似乎比读万卷书更高效。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想发出感慨,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哦。当然如果能把读书和看世界一并进行了是最好的,比如看了这本书以后对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很感兴趣,那如果可以去那里旅行就更好了。

16岁的埃迪喜欢上了39岁的丧子的玛丽恩,因为埃迪本来就喜欢年长的女性,像学校的哈弗洛克夫人,而且玛丽恩可比哈弗洛克夫人漂亮有气质多了,而埃迪又长得奇像他去世的儿子托马斯,性格很像小儿子蒂莫西,所以他们有了60次。另外后来佩妮·皮尔斯对于埃迪说的60次而远远没有达标而耿耿于怀。

薄荷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父母,为子女操心太多以至于让孩子觉得很烦躁,薄荷让埃迪带了本特德的书请特德签名,在薄荷去世时埃迪才发现父亲一直珍藏着埃迪假签名的特德的书,还有没有埃迪签名的埃迪出版的几本书,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忽略远远不及孩子对父母的忽略。

爱德华多·戈麦斯和沃恩夫人的那段很搞笑,愤怒的又黑又瘦的沃恩夫人,挂在树上的爱德华多,狼狈的特德,空中乱飞的画像,太生动了。

汉娜·格兰特作为露丝的朋友,作者在露丝39岁时才介绍汉娜,露丝和汉娜两个人完全不一样,一个男朋友不断,一个根本不想找男朋友,(露丝和汉娜一直不离不弃,完全称得上好闺蜜这个称号。现实中好闺蜜应该有什么标准呢?我还是不太懂)露丝常用汉娜的经历写到自己的小说中,并向外称自己都是靠想象写作,认为只能写自传的作家发展很局限。(穿插的露丝的一篇文章红蓝充气床垫其实没太看懂)后来还是去阿姆斯特丹搜集素材以及灵感,我想那么作家写作不能完全靠想象的,想象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上才能想象的。

在阿姆斯特丹,女郎橱窗中的一位只说一半真话的女郎罗伊的一生也是悲惨,对爱情怀着期待最后却被爱情伤透了心,这位老妓女曾经教过年轻妓女,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闭上眼睛,最后却还是栽在了这个坑上和世界说了拜拜,(这里穿插了特德的不想发出声音的声音的故事,很好奇的是杀罗伊的坏蛋鼹鼠为什么要杀人,动机在哪呢?)

露丝的第一任丈夫艾伦是她的编辑,但那个时候露丝还没有长大,她依赖艾伦而不是爱艾伦,后来遇到了哈利,露丝是幸运的,两任丈夫都全心全意爱着她,虽然很显然的是她和哈利更搭一些。(哈利真不是个胖警察,人家健身,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差不多小十岁,so,今天就满24的我,以后可要好好保养呀,一定也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哈哈)

艾伦死得太平淡,读者都以为他是出了一场意外,结果并不是,就像突然消失一样没有任何理由,这也是作者写的奇妙的一点,你不知道他故事的发展,不想电视剧你总能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书的开头写到埃迪会爱上露丝一样,我以为他们真的互相爱上了,而事实只是埃迪在露丝身上看到了玛丽恩的影子。在这里,想表达一下那个恶毒老妇人的讨厌,她诅咒露丝也成为寡妇,在艾伦去世后又假惺惺来忏悔,面对露丝的不原谅她显得气急败坏,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我原谅你的,我们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对于驾驶课印象也很深刻,以后开车可能都会想到书里面的驾驶课了,生命只有一次。特德是个好父亲,他是那个给女儿露丝讲故事的父亲,给她接温开水的父亲,那个教她开车教她打壁球的父亲,那个觉得女儿受到伤害是因为自己的失责而自杀的父亲,尽管他一生勾引女人无数,但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好父亲,玛丽恩也是个爱露丝的母亲,只是她害怕自己当不了个好母亲于是选择缺席。露丝在当了母亲以后也理解了玛丽恩。没什么对和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环境,自己的立场,你不在他的立场,不能趾高气昂说他选择的是错误的,他会承担他选择的结果的。YJs21.CoM

虽然时间会抚平一些伤痛,但是还是能不要发生伤痛就不要发生,感恩现在的一切美好。

延伸阅读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经典15篇)


今天栏目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的好文,希望以下介绍可以对您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作为参考和借鉴之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有独属于自己的感悟。写读后感是加深阅读体验、掌握书中精髓的途径。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

一本好的小说总能给人清晰的画面感,似乎看着人物一个个成长变化…关于亲情,父亲对女主的爱最让人感动,特别是女主给父亲上驾驶课章节,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无论父亲本人是如何,女儿在他心中永远是软肋,也许什么都无法伤害到父亲,唯独女儿。关于女主的母亲,也理解她的行为,最后能回到女儿身边是个惊喜。

关于爱情,女主前期总觉得自己眼光不行,总是交到坏男友,好不容易有了愿意去爱的男人却又早逝,但最后还是好运战胜了不幸,让她遇到了真正的爱,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还有埃迪对玛丽恩几十年的感情,丧子之痛是玛丽恩的不幸,但被人深爱一辈子又是何其幸运啊!

关于友情,女主的好朋友汉娜,这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虽然生活随意,甚至因自己的行为伤害过女主,但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在女主身边,见证了她的起起伏伏,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也让人温暖。

故事情节上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和伏笔,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前后呼应,衔接的恰到好处,让人越读越想往下读。

时间是流逝的,但偶尔时间也是等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悲悲喜喜,但总要怀着希望,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有个圆满的故事结尾!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2】

花了10几天,看完了《独居的一年》这本书。

书封上村上村树的极力推荐的和豆瓣上的好评是我开始看这部书的唯一原因,可是进来之后,还没读到20%,我就觉得自己被骗了。

文章写了三个部分,分别是1958年,1990年和1995年,每一年都发生了不同的事情,但是书名《独居的一年》看不出是哪一年,也看不出是谁在独居(仅女主角丧夫后自己独自过了一年,文中一笔带过)。不明白作者起名和书的内容有什么样的联系。

另外,作者太过于啰嗦,极力呈现每一个细节,包括教堂的顶(是拱形)的,也要特别说明一下,这是特别破坏想象力的事情。感觉几个字就能写完的事情,写了长长的文章,比《清明上河图密码》内容少了太多,但是篇幅又特别特别长。

在这本书里面,你会发现,所有的人竟然一致的都是作家,女主角露丝是,他的男友艾伦是(更准确的说是编辑),他的父亲最早就是,后来发现她离家出走的母亲也是,她母亲在年轻时候某个暑假和一起潇洒度过的艾迪长大了也是。除了有一小段,提到露丝和他父亲的壁球球友(律师)打壁球以外,整本书竟然没有其他职业。

有人说作者作为一个男生,心思可以如女生一般细腻,我感觉不是,是无聊。。。。。。

拾之不弃,现在我可以深深的叹一口气,唉,终于看完了~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3】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说过:阅读就是抛弃自己的一切意图与偏见,随时准备接受突如其来且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这个声音不是来自书本,不是来自作者,不是来自约定俗成的文字而是来自没有说出来的那部分,来自客观世界中尚未表达出来而且尚无合适的词语表达的部分。这是我看完《独居的一年》这本书后,很强烈的感受。

《独居》一书,是我在好几次出差途中,断断续续看完的,而在看之前,我其实已经看过很多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关于爱欲,关于成长。当我在断断续续的读书过程里,我思考最多的是,日常生活中,什么是轮回?就是被拘禁在自己的局限性中。什么叫解脱?就是从自己的局限性中跳出来。也许每个造物,该各安天分。又也许每个生命,悲伤或快乐都有自己的解读。

每个人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要经历只属于自己的成长,那些你以为很深的伤口真的没必要掀开了给别人看,再亲密的人都不要,就让它结了痂随岁月尘封。长大,这个假以仪式感的服装,会用各种世俗来拘禁人,而以后的路,永远是奔赴自由之路。慢慢找到真正的自己,真正地破茧而出。虽然有些人可能穷极一生也远未完成。

自由又是什么呢?是信赖自己啊!很喜欢《独居》一书,因为它让我读到各种不幸、自卑、愤怒的情绪之后,还有一条通往内心的平和、宁静的路。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4】

终于看完了。

十八个多小时,耗费在这样一本书中,掩卷之时,真的是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看完之后,不得不为作者脑洞大开的构思深感佩服,铺陈了那么多的伏笔,最后终得圆满,尽管这结局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终究是真爱回归。历经种种波折,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归宿,从最初的或放荡不羁,或怯懦逃离,或执着守候……最终殊途同归,爱是最后的救赎,而理解与原谅成为维系亲情,爱情,乃至友情最牢靠的纽带。不然呢?故事在最精彩的部分,戛然而止,意犹未尽处忽而明白,这本就是最好的结局。书中,没有哪一个是完美的晶体,甚至每个人身上都有让你无法接受的恶习,但作为读者,依旧不承认这样的恶习每个人都会有,只能说在那样的恶中,展现出的善与美,也许更让人觉得难能可贵吧!至少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发的喜欢探究人性,似乎不把人性中的那点恶剥离出来,就不足以说明我们成熟了,而写作者更是如此,把那些丑陋不堪的东西展示的淋漓尽致,以便你看清别人的时候也去自省,当真这样的赤裸裸方才是所谓真实的最佳抑或最高呈现?其实,即便我们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苟且之处,可是我相信大多人是一生都不会让它轻易示人的,就如很多人其实是愿意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世人面前的,而不是像书中这般任其赤裸裸不遮挡。不是所有的掩饰都是虚伪,不过是不肯丢掉最起码的羞耻心罢了!毕竟“想”和“做”之间差的何止是十万八千里?话说,即便看清,又当如何?

呵呵,看我,读书始终都这样浅薄,其实,不过是遵循内心而已!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5】

目前读过最爱的一本书!正如书中所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你就找到了自己”。里面的人物太鲜活了,特德、玛丽恩、小露丝、埃迪、汉娜,每个人都让我又爱又恨,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吸引着我。书里的人开心,我也会跟着笑,书里的人悲伤,我也会哭泣,这本书的感染力太强了。以致于最后露丝哈利在一起时,好像自己也有了归宿,那种心情太让人愉悦,还有玛丽恩的归来,不止露丝、埃迪一直想着她回来,我也在想,玛丽恩啊玛丽恩,她归来的时候七十六岁了,还是那么精致那么美,只有欧美的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吧,国内的应该也有,但应该屈指可数。

再谈谈特德,我很疑惑的一点是他的自杀,为什么呢?他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除了对露丝全心付出而外,他几乎所有行为都令人发指,可他竟然会自杀?自杀的方式跟沃恩夫人当时差点杀了他的园丁的竟然一样。沃德死的时候,沃恩夫人竟然还来哀悼他,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不啦不啦,我的三观!当初可是他玩弄你又抛弃了你啊,沃恩夫人是不是整容把脑子整坏了?还有那个做了特德情人的女大学生,母女俩同时被特德勾引,然后母亲自杀了,你还来哀悼他?什么鬼!?特德有毒?特德这种乱搞的男人也是让我见识了婚姻其实并不可靠,男人也是。

最后就是对汉娜没有结局有点惋惜,汉娜太独特了,我喜欢她做事直截了当(除去算计),她思考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精虫上脑跟男人有点像),她当记者也做了一些了不起的事,但终其一生,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也不打算结婚要孩子,可她对露丝的儿子明明那么好,她对露丝的感情也是真的,在露丝父亲死以及露丝结婚生子、又变成寡妇,最后再婚的每个关键时刻,汉娜一直都在默默陪伴着她,从未缺席,这似乎有一种填补玛丽恩空白的感觉。只是最后汉娜竟然又对哈利眼红让我有点无语。。还有她跟好朋友老爸上床这事简直了。。汉娜啊,你是因为交过的坏男友太多了对感情对婚姻失望了吗?还是你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管怎样,汉娜,希望你好。

结局还是很美的,美到让我有点怀疑这会不会是作者想象的一种生活而不是真正的结局,我太怕美好易逝,我也是够了。

书里的人们,很高兴认识你们~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6】

《独居冰岛的一年》读后感600字

亲爱的嘉倩,你好吗。很高兴能认识你,在vlog中,嘉倩独特的风格真是让人影响深刻。在心情杂乱或低潮期时,就想看看嘉倩的视频,观看嘉倩的vlog真的能让人感到一股温馨感和舒适感呢!不知不觉的就翻完了你所有的视频,特地买了你的书——《独居冰岛的一年》。看来你的生日动态,特地跑来写下心得。没错,我就是夹带私心想拿到从冰岛来的明信片。

也许是第一次读这样的书吧,嘉倩的书有种让人看了接着往下看的冲动,捧起来就爱不释手。特别在睡前的时候看会是很好的入眠伙伴。我是一个人在家睡觉,读嘉倩的书有温馨感和陪伴感!沉迷手游的自己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的生活可以过得这么棒!还在初中的我特别喜欢瞎想,我也是个敏感的人,现实中也挺自卑(明明是个长得高大的男生),我责备自己,憎恨自己。所以嘉倩真的是在给了我很大的动力。我期盼着未知的将来。觉得自己能否和嘉倩一样不依靠父母过得好好的,能在外面和语言不沟通的人交上朋友,能懂得自己的内心,哪怕一个人了也会好好照顾自己。觉得自己能否保持现在的一些优点。

但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小目标,也是一个长远的目标,要以嘉倩为榜样,我要变得勇敢起来,坚强起来,实在起来,要走出舒适区要做一个有趣的人会聊天的人。要和嘉倩一样,每天问候别人一声“你好吗”告诉自己一声“我很好”要想嘉倩一样漏出阳光快乐的笑容能治愈别人的那种!

生活中的糖是可以攒起来的!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7】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8】

作者非常擅长用旁人的视角写当事人的感受!

比如露丝和哈利刚结婚的时候,他描写他们的激情的方式并不是从他们主观的视角去描写,而是从汉娜的视角去描写:“她敏锐地意识到,即便露丝和哈利没有时时刻刻在做爱,也随时都想这么做。”除此之外便没有更多余的描写。

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不会觉得作者是上帝视角,你会觉得作者和故事的推进始终处于一个水平面,而不是居高临下的。

这本书又很擅长从一个角色自己的视角去写,经常在一个故事中因为一个人的思绪联想到了很多而岔出去,然后再岔回来。你好像很理解为什么这个人当下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很理解旁人为什么这样看待他,一切都是情理之中。好像没有人是主角,虽然是关于露丝的故事,但你会觉得即使哈利在58岁时才出场,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但哈利好像已经隐约出现在这本书很久了(他的出现一点都不突兀)。

每个角色都是真诚的,你不会觉得他/她很坏,也不会觉得他/她很好。比如汉娜对两性关系的放纵(甚至勾引了好朋友的父亲)。虽然她会对好朋友感到抱歉,也会真诚的认错,但是骨子里她对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非常之接受,非常之坦荡。在任何一个节骨眼都没有产生觉得自己是个过分糟糕而失去生存价值的人。我很喜欢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一点也不拧巴,即使她做了某些对不起你的事,你不会觉得她将来会错的更离谱,也不为与她交友而感到后悔,你还是很信任她(甚至让她当你孩子的教母)。

(我觉得这种人非常迷人,希望我也能大方地讲述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即使是带有偏见、仇恨的,但我觉得这比藏着掖着害怕别人对自己有看法而拧巴的人迷人的多!真诚的对待别人本质上是真诚的对待自己。这种人永远都不是坏的,也不会是坏的。)

埃迪是个非常有趣的角色,也可能是是整本书里唯一比较拧巴的那个人。他从书的开头就出现了,从他成为露丝的母亲的情人(那时露丝才4岁)开始,到露丝自己有了孩子(到了她母亲离开她时的那个年龄),埃迪的角色一直存在。最神奇的是,这四十多年里,埃迪的角色成长的润物无声。在他做露丝母亲的情人时(那时他才16岁),他的想法是一个青少年的想法,对性的迷恋,做事的鲁莽…在书中的前1/3,展现的都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的形象。

这本书讲了很多人的一生,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有他们一生中每个阶段发生的故事,产生的想法。最好的一点是,在一个角色16岁的时候,你不会从书中读出他76岁时的想法。每个角色该在什么时间点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想法都非常的理所应当,一点都没有超前,也一点都没有滞后。而他76岁的时候,你也只能从书中看到他76岁的样子,不会看到他16岁的样子。

书里的很多故事其实非常的惊人,但是这种震惊根本不会持续很久,然后你会觉得这个惊人的故事也处于生活的温水之中。比如露丝的母亲有一天突然抛夫弃女离开了他们;比如露丝的第一任丈夫去世;比如露丝藏在妓女的衣橱里却目睹了一场凶杀案……这是生活的本质,突然的有一些幸运,又突然的有一些不幸。幸运和不幸从来都不是正态分布的。纵观生活的全貌,你才能看到它。而没人做得到纵观生活的全貌,因为你总是被眼前的事物纠缠。

比如露丝的父亲,一个放荡的男人,一生都看似活的很开朗,对自己很宽容,却选择自杀(是出于对自己的失望,还是对女儿的愧疚,我不知道)

比如露丝的母亲,一个善良的女人,却可以因为失去了两个儿子就心痛而狠心到抛弃了剩下的女儿远走高飞(因为她害怕失去第三个孩子的痛苦,所以她不敢爱她)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找过自己的女儿

你不会觉得一个对一切都那么宽容的男人选择自杀是多么矛盾的事,也不会觉得一个善良爱孩子的女人抛弃女儿是多么矛盾的事。他们好像就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看不到生活的全景,所以被狭隘的视角所局限和控制了,如果我们活的足够长,也许会有圆满的结局。”

这也许是生活的一个重要意义?无论经历了什么,许多年后再去看,也许会对事情有不一样的理解,而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所以这不是《独居的一年》这么简单,而是被母亲抛弃的那一年,上大学的那一年,成为作家的那一年,被朋友和父亲背叛的那一年,目睹凶杀案的那一年,父亲去世的那一年,结婚的那一年,生孩子的那一年,丈夫死的那一年……而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没有急着得到什么,也没有急着离开什么,就是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而已。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9】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400字:

近期在趁着早晚班地铁上读完了《独居的一年》;以下观感:

这本书是约翰-欧文的代表作,讲真我对这个人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也是个半撇子;仅凭个人主观意向;这本书看起来贯穿了埃文和露丝的一生。

背景是一件几年前的往事,露丝的两位哥哥在和父母外出中被火车碾压致死,直观这场灾难的夫妻二人自此就分裂了,父亲变成了一位好色的酒鬼;母亲终日沉浸在这场灾难的后遗症中,因思念儿子而注意到埃文,移情在这个十几岁的少年上,发生了亲密关系;露丝四岁的那一年,母亲离家出走了。露丝是特别的,父母在失去爱子后仅有一次性生活,为了有个孩子,露丝也是可怜的,作为两位哥哥的替代品,她熟记每一张照片中的故事,对每一点变化了如指掌,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怀念哥哥;

爸爸开始写黑暗的童话故事,抱着年幼的露丝讲述那些角落阴影里的妖怪,母亲聘请了三位保姆24小时的照顾她,自己在布满往事的照片墙中回忆,离家出走后的母亲也带给了露丝到成年也无法摆脱的阴影,那些墙壁上的挂钩提醒着她被抛弃,被忽略的几十年。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0】

光怪陆离

情节很‘跳脱’

儿子们的死母亲选择逃离父亲选择抚养小女儿母亲无法放下悲痛父亲依然勾搭年轻女人

最后母亲走了因为不敢面对小女儿害怕再次失去

女儿长大了有一种战胜父亲的欲望可是终于战胜的时候发现并不快乐

父亲和自己好朋友上床了然后用自己的痛苦惩罚自己和父亲双方都曾经在对方开车的时候陈述一个事实,是让彼此为对方难过心疼的事实父亲也许老了醒悟了于是绝望自杀了(我以为父亲能够长长久久的活着依然陪伴女儿度过漫长一生)

母亲最后回来了真好

四个主人公都是作家

女儿从小读父亲的书艾迪以玛莉恩和他写关于老女人与年轻人的书玛丽恩用写作逃避失去儿子的痛苦女儿从冷眼旁观到亲身体会写作

故事互相缠绕有始有终而且人物之间互相串联最后还引发联想艾迪和玛丽恩会在一起的吧哈利和露丝也会幸福美满吧

还好回到原点依然有人等待

只是关于主题不明白到底想说什么独居的一年不知道说的是他们还是只有露丝

艾迪等了37年玛丽恩用了37年忘记,哈利花了四年寻找他的证人露丝独居一年又重新写作结婚特德和汉娜不知道如何表示

也许作者想说值得等待

不过对于外国人的婚姻观还有性生活观点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存在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文化差异真无处不在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1】

花了两周读完,虽然名字叫独居的一年,但是确实独居部分站的太少了。说下读完的几个感受:

1.这是四个作家的故事,特德,玛丽恩,他们的女儿(本文女主)以及艾迪。主要讲述他们37前和37后爱欲成长的故事。

2.作者真的太会讲故事了,对细节的把握非常好,经常会出现前后呼应的细节,让人把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

3.小说真的很“黄”,中间一度想弃书呀,第一部的描写文字已经非常露骨,第二部又讲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那块,读起来真的会有不适感,西方人太开放了吧,也可能成年人是无法逃脱爱与性的话题的吧。

4.玛丽恩丧子之后一直无法走出的那种压抑,从三十多岁到七十多岁都无法与自己真正和解,这种心态还是取不得。人只活一辈子,要向前看,应该像她女儿丈夫死后又“入世”嫁给警察一样,积极面对人生百态。

5.无法理解艾迪总喜欢大自己十几二十岁的女人,反过来若是一个女性总喜欢比自己大十几二十岁的男人也无法理解。无法理解汉娜到四十岁还非常“浪”的生活方式。三观有些不同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2】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3】

爱是完全

“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

婚姻濒临破碎的一家,妻子玛丽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走出,丈夫特德·科尔外遇不断,4岁的女儿露丝笼罩在父母亲的爱都被两个过世的哥哥夺走中。16岁的埃迪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科尔一家,见证了这一家的悲欢离合,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段兼职经历影响了他的后半生。

1958年:

39岁的玛丽恩,魅力不减,依旧美丽迷人,到哪里都是瞩目的焦点。但是她沉浸在两个儿子去世的痛苦、内疚之中,害怕失去而无法对女儿直接的表达。面对儿子的离世丈夫的背叛,她与16岁的埃迪擦出火花。1958年的夏天她在内疚,恐惧中纠结徘徊。最终选择逃避,离开。

45岁的的特德·科尔温柔多情,一直流连于不同的女人之间,对儿子的去世愧疚转为对女儿的爱,为了抢夺女儿的抚养权,不惜设计妻子出轨。

4岁的露丝对于父母是爱的,所以才会恨母亲的抛弃,对两个未见哥哥的好奇与想象,是她所能表达最大的爱。

16岁的埃迪对于玛丽恩的爱是直接的,热烈的,是毫不掩饰的。与玛丽恩度过激情澎湃的暑假以后,面对玛丽恩的离开,他选择以写作的方式将这份浓烈的感情记录下来。

1990年:

71岁的玛丽恩消失在大家的世界,杳无音讯。无论是女儿新书发布会,女儿结婚,丈夫离世,一次都没有现身。

48岁的埃迪成为了小有名气的作家,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却成为了“他却只会纪录自己的微不足道的渴望,悲惨平庸的生命。”在作品中书写对玛丽恩的思念与爱意。也发现了玛丽恩写的书,书中玛丽恩一直在寻找失踪的两个男孩,他知道那是她那过世的两个儿子,他并没有打扰玛丽恩。这一年他与露丝重逢。

77岁的特德·科尔,依然多情,甚至与女儿的好朋友发生关系伤了女儿的心,他对女儿的爱深沉而又细腻,面对女儿的指责,他无所适从,当女儿为了报复他,利用和他好友发生关系,以伤害自己的方式报复他的行为。他愧疚于自己对女儿的照顾不周,没有保护好女儿,内疚驱使他自杀于家中。

36岁的露丝成长为一个保守冷静,不苟言笑的著名作家。在她的书中从未出现过母亲,但是随着阅历的增长她渐渐有些理解母亲的做法,依然思念母亲,期盼母亲回家。她以为她不在乎不悲伤于父亲的自杀,但是在夜深人静时,对父亲的思念与爱像潮水般涌来,将她吞没。这一年她遇到了丈夫艾伦,一个无条件爱她的男人,在艾伦身上她学会了被爱与爱,她的宝宝格雷厄姆更是让她体会到了做母亲的心,她开始好奇母亲是一个怎样的人。然而艾伦却意外身亡,无助的露丝更加思念她的母亲。露丝的好朋友汉娜热情奔放,大胆不认错,甚至与露丝父亲发生关系依然觉得没有什么,这给保守的露丝很大的冲击,却也是最了解露丝的人。

1995年:

41岁的露丝偶然遇到的一个妓女罗伊,并且目睹她的惨死过程。露丝自责于没有站出来阻止这一切,她也担心罗伊的女儿怎么办,多方打听她才知道罗伊的女儿早就去世,罗伊平时根本没有接女儿放学等日常琐事。罗伊对女儿的爱并没有因为女儿的离开而消失,她努力营造一种女儿还在的样子给所以人看。露丝不禁想到的自己的母亲,理解了母亲的不辞而别的心理,这一年她开始心疼母亲,并且期盼母亲快点回来。同样在旅途中,露丝遇到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一个高情商善良的警察。和他在一起,露丝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也是在这一年,埃迪与露丝不再等候玛丽恩回家,从期望到放弃。就在大家已经放弃时,76岁的玛丽恩终于回来了。再次见面,母亲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亲爱的,别哭了。不就是我和埃迪嘛”一如37年前的那个夏天:“不就是我和埃迪嘛”为了这一幕露丝和埃迪整整等了37年。“时间也会等人,也会暂停,比如现在。”故事在团聚中结束。

似乎没有主角,任何一个人的形象都是如此鲜明生动,都有自己的主线。又因为露丝一家都是作家,埃迪也是作家,作者以作家敏锐的观察力将体现每一个角色体现出来,没有大量的篇幅爱,但是处处感受到爱。

玛丽恩因为爱儿子而崩溃,因为爱女儿而逃避37年;特德·科尔因为爱女儿而不知如何面对愧疚自尽;埃迪爱因为玛丽恩而坚定不移的守候痴情等待;露丝因为爱父母而怨母亲的离开,而后悔对父亲的言辞不当。但是也同样因为爱,玛丽恩在37年后终于走出罪恶感得到释放回到女儿身边;特德因为爱露丝将露丝的天真话语变成自己的作品;露丝因为爱坚强而勇敢。

因为有爱才会收获更多的爱,哪怕会因为爱而受伤,但是也会因为爱而更加坚强,爱是唯一超越时间、空间,跨越生死的事物,是造物主给我们特有的礼物。

爱之于你,如何?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4】

“别哭啦,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这句话从始到终,像是追风筝的人里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也像飘里的“tomorrowisanotherday”

独居的一年,原以为会重点描述主人公露丝在独居的一年里发生的蜕变,其实并不是,不存在突然的质变,欧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从开始到最后这个过程中量的积累,最后露丝学会了爱和放下,原谅了别人找到了自己。她有不尽职的母亲,有爱她胜于一切的父亲,交过不合适的坏男友,和深爱她的人结过婚,最后遇到了她真正的爱人,她称之为“露丝的警察”。于我而言,结局是很美好的。

但是故事本身带来的意义没有达到读它时的期望,露丝最后一本小说中她一直纠结女作家到底怎么感受到屈辱和改变自己,露丝在这上面费了很大劲去构思,最后是女作家和小男友当着妓女的面做爱,这是够讽刺的。的确,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好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肯定千差万别,欧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个人的转折点需要自己去探索,当然还需要好运气或者像露丝说得只有一点点坏运气,要求欧文告诉我们人生该怎样转折是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只有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去爱自己和爱别人。感受到这些就足够啦。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5】

起初以为这本身只是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后来又了解了特德,爱德华·奥哈尔(薄荷),多萝西(多事西),哈弗洛克夫人,沃恩夫人,佩妮·皮尔斯,爱德华多·戈麦斯,汉娜·格兰特,罗伊,哈利等等。

和奇迹男孩比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欧文在描写人物时的视角切换的更自如,完全很自然,因为在描写人物特征的时候也更立体。

这本书描写了他们的一生,就像是看完了他们的一生,小说的好处就在于,你总是能去经历去感受你没经历过的没感受过的,奇葩大会二有一期聊到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说现如今行万里路的成本更低了,所以似乎比读万卷书更高效。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想发出感慨,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哦。当然如果能把读书和看世界一并进行了是最好的,比如看了这本书以后对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很感兴趣,那如果可以去那里旅行就更好了。

16岁的埃迪喜欢上了39岁的丧子的玛丽恩,因为埃迪本来就喜欢年长的女性,像学校的哈弗洛克夫人,而且玛丽恩可比哈弗洛克夫人漂亮有气质多了,而埃迪又长得奇像他去世的儿子托马斯,性格很像小儿子蒂莫西,所以他们有了60次。另外后来佩妮·皮尔斯对于埃迪说的60次而远远没有达标而耿耿于怀。

薄荷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父母,为子女操心太多以至于让孩子觉得很烦躁,薄荷让埃迪带了本特德的书请特德签名,在薄荷去世时埃迪才发现父亲一直珍藏着埃迪假签名的特德的书,还有没有埃迪签名的埃迪出版的几本书,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忽略远远不及孩子对父母的忽略。

爱德华多·戈麦斯和沃恩夫人的那段很搞笑,愤怒的又黑又瘦的沃恩夫人,挂在树上的爱德华多,狼狈的特德,空中乱飞的画像,太生动了。

汉娜·格兰特作为露丝的朋友,作者在露丝39岁时才介绍汉娜,露丝和汉娜两个人完全不一样,一个男朋友不断,一个根本不想找男朋友,(露丝和汉娜一直不离不弃,完全称得上好闺蜜这个称号。现实中好闺蜜应该有什么标准呢?我还是不太懂)露丝常用汉娜的经历写到自己的小说中,并向外称自己都是靠想象写作,认为只能写自传的作家发展很局限。(穿插的露丝的一篇文章红蓝充气床垫其实没太看懂)后来还是去阿姆斯特丹搜集素材以及灵感,我想那么作家写作不能完全靠想象的,想象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上才能想象的。

在阿姆斯特丹,女郎橱窗中的一位只说一半真话的女郎罗伊的一生也是悲惨,对爱情怀着期待最后却被爱情伤透了心,这位老妓女曾经教过年轻妓女,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闭上眼睛,最后却还是栽在了这个坑上和世界说了拜拜,(这里穿插了特德的不想发出声音的声音的故事,很好奇的是杀罗伊的坏蛋鼹鼠为什么要杀人,动机在哪呢?)

露丝的第一任丈夫艾伦是她的编辑,但那个时候露丝还没有长大,她依赖艾伦而不是爱艾伦,后来遇到了哈利,露丝是幸运的,两任丈夫都全心全意爱着她,虽然很显然的是她和哈利更搭一些。(哈利真不是个胖警察,人家健身,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差不多小十岁,so,今天就满24的我,以后可要好好保养呀,一定也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哈哈)

艾伦死得太平淡,读者都以为他是出了一场意外,结果并不是,就像突然消失一样没有任何理由,这也是作者写的奇妙的一点,你不知道他故事的发展,不想电视剧你总能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书的开头写到埃迪会爱上露丝一样,我以为他们真的互相爱上了,而事实只是埃迪在露丝身上看到了玛丽恩的影子。在这里,想表达一下那个恶毒老妇人的讨厌,她诅咒露丝也成为寡妇,在艾伦去世后又假惺惺来忏悔,面对露丝的不原谅她显得气急败坏,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我原谅你的,我们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对于驾驶课印象也很深刻,以后开车可能都会想到书里面的驾驶课了,生命只有一次。特德是个好父亲,他是那个给女儿露丝讲故事的父亲,给她接温开水的父亲,那个教她开车教她打壁球的父亲,那个觉得女儿受到伤害是因为自己的失责而自杀的父亲,尽管他一生勾引女人无数,但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好父亲,玛丽恩也是个爱露丝的母亲,只是她害怕自己当不了个好母亲于是选择缺席。露丝在当了母亲以后也理解了玛丽恩。没什么对和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环境,自己的立场,你不在他的立场,不能趾高气昂说他选择的是错误的,他会承担他选择的结果的。

虽然时间会抚平一些伤痛,但是还是能不要发生伤痛就不要发生,感恩现在的一切美好。

百年孤独读后感汇集11篇


相信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让我们的思维变得更加的灵活,我们在动笔之前要列一个大纲,知道这篇作文大致要写几段。写作文需要重点强调什么?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百年孤独读后感汇集11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主角,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下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发奋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明白,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但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此刻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此刻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此刻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透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礼貌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封闭了内心,就将迎来不远处的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镇和历经了七世的布恩迪亚家族虽然看似是不着边际的魔幻,实则是在以及其夸大的艺术角度再现了现实世界中,人心的孤独。

缺乏对他人的信任,是造就孤独的最大原因。与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一样,现今的摩天大楼中,我们终日抱怨着自己孤独,寻找着克服孤独的方法,但是却总是忘了在对待他人的时候敞开自己的内心。虽然有进行过尝试,但却不曾有过完整的坚持,怀着对他人、对社会、对世界万物的不信任,把自己独立在一隅,然后孤独地变老,怀念着小时候心中曾有过的对世间所有的爱和信任,怀念着那些曾如此贴近自己的内心、却被自己阻隔于门外的人,怀念着当时不曾在乎着的过往,在一阵寒风后,归于尘土,不留下一丝存在过的痕迹。

若是将所有分散的力量集中到一起,也许就能打破人们心中的坚冰,将孤堡上的厚重的砖墙推倒,再次捡起幼年时曾在不经意间丢掉的、对世界的信任。

也是因为缺乏坚定的信念,才会造就荒诞的“孤独家族”。

书中,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曾带领着众人走出马孔多,寻找着机会打通与外界交流的通道,但却一遍遍地与成功背道而驰。若是有过坚定的想走出去的信念,并且坚持着、不放弃,也就到达了海洋的那一岸,自然就不会存在着百年的孤独与寂寞。

不置可否,如果我们丧失了对国家的精神信仰,也就会如同行尸走肉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落后、麻木、荒诞,丧失,最基本的人行道德。但若是能始终坚定地怀揣着对国家的坚定精神信仰,一步步坚定地走下去,就能游过咸涩的海水,到达对面洒满阳光的黄金海岸。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以这样的结尾将马孔多留在了那个充满着魔幻和现实的大陆上,也满心希望布恩迪亚家族就与马孔多小镇一起永远留在虚拟的现实中,。

现实的世界毕竟不可能避免遭受孤独的'侵蚀,但若是我们尝试着敞开心扉,去接受、去包容、去真诚地对待这个世界,坚定着心中的信仰,相信不管再有怎样奔涌的洪流也荼毒不了内心远袤的洪荒。

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沉默在那马孔多小镇上,随着风,一起消灭了踪影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中午恬淡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但却实在感觉自己没有能力评价,只感到文字如清水缓缓流过,于这篇羊皮卷记载的痛苦回忆下,涌起平静淡然的情绪。此时此刻恰如合上书的彼时彼刻,月光似阳光流淌在我的房子,仍然忍不住微笑。只印象最深的一句“上校,马孔在下雨”,消散了往年的天真与情谊,充满淡淡的别离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

虽说没有能力评价,但还是忍不住一篇狗尾续貂之作,因它最出彩的不是华丽的辞藻,抑或荒诞的情节,甚至于宿命般的家族命运。只因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色彩太过绚丽。它会赋予我特质,晦暗中存在希望,困顿中抚慰灵魂,它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又真实存在,在悄悄地滋润着我的心性和良知。

所以,还是将这篇不甚成熟,浅显直白的读后感公之于众,以鞭策自己。

面对百年孤独,面对布恩迪亚上校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我一开始和许多人一样也有点迷失,但是当我不去纠结那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不再去刻意读通那段我毫不熟悉的美洲历史时。我似乎又有点明白了,在年轻的季节我们似乎感受不到孤独,我们甘愿吃苦受累,只愿通过自己富有激情、积极主动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并在社会中做出最大的贡献。我们现在勤于学习与钻研,敢于挑战未知领域,乐于在自身及周围世界寻求突破。

那么,当我读了《百年孤独》之后呢?一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了。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知识广博的、有天生聪慧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天才的头脑、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异性。人们似乎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存在了短短百余年,然后飓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痕迹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似乎不应该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河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翻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我在看什么我也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玩累了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就好像张无忌初学太极拳的状态,我忘得越来越多。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喜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在这本书上,我似乎理解了陶潜的那句“好读书,不求甚解”,我不需要刻意钻研,只需要观其大略就能领会作者的意思,他所传达的是全人类共有的情感。用他妙笔生花的文字,再经过范晔先生的翻译,如同流水缓缓趟过,读者一触摸,就能感到一种穿透人心的冰凉。这种冰凉是中性的,冰凉之下,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感萦绕人心,不是普通的孤独,更恰当一点说是透彻、是顿悟。但其中的故事又很强烈,我们可以通过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悲壮一生、通过美人儿雷梅黛丝的嫣然一笑、通过能预见一切的羊皮卷,通过阿玛兰妲长久无人居住的房子的秋海棠蒙落灰尘、通过家族里每一个人所迸发出的原始欲望……一一窥探,不需理解,只需感受。感受其中那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是一种极致的浪漫,没有爱情,没有旅行,是关乎生命、时间的浪漫。感谢马尔克斯,奉献了如此伟大的作品,让我接受了孤独,让我一个人能静静思考,自己是谁。

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中说过“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这句话应该成为我们的精神理想。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首先,还是大概介绍一下这本世界级的名作吧。这是一本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顶级之作,没有之一,以词会意,就是立足现实的平淡、残酷、事件,在情节、生活、人性上贴近现实,一定程度上舍弃了为大众熟知的戏剧性比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添加魔幻离奇的表现

这本书成书于1966年,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堪称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为这本书增光添彩,而是这本书为诺贝尔文学奖恢复了声誉,你就说有多牛吧!当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么有名的小说,怎么就不拍成影视作品呢?看到一半我才明白,原因是:1、很难拍出来;2、拍出来没有人看,为什么?

上面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魔幻现实主义这种抽象的表现手法,只能是书本中以文字的展现的方式才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就像音乐会、演唱会的现场的效果是耳机与音响不可比拟的,而影视作品主要以情节、画面效果、主人翁的卓越吸引观众,这部书如果拍出来,耗资不菲不说,必定不伦不类,一方面要被看过原书的人的骂——和原著相去甚远,一方面,要被没有看过原书的人骂——不知所云,所以,这本书的题材有且只有文字表现才能达到如此卓绝的效果。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最近读了一本书《百年孤独》,第一次看这本书,立刻被书名和各种复杂的人物,以及莫名其妙思绪所吸引。孤独构成了这本书和所有人物的基本格调。整个布恩迪亚的家族呢,都是不太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天不与人说话,有的为做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做,并不考虑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的使整个家族与世界隔绝,疯狂的导致家族的一个人绑在树上,最后被蚂蚁吃掉。这种冷漠孤独的状态让人心酸。让你会为之沉思,他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生活在现代的都市里,每天都是繁华热闹,但在繁华热闹之后还是感到一丝难以抗拒的孤独。虽然网络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每天在重复的模式中找不到真实的自己。唯有自己在安静的角落里,静静的看书的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乐趣。我对家族的一个女性——乌尔苏拉印象非常深刻,她为了与孤独对抗做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依旧走向孤独的深渊,投入孤独那冰冷无情的怀抱。最后她仍然无法战胜这种孤独,她的坚强使我震惊,家族中每一个人都被孤独包围着。慢慢的走向一个孤独的怀抱,可她并没有放弃,直到她死亡,她也没有放弃,她要把家人从孤独中唤醒,帮助家人摆脱孤独的怀抱。家族中的其他女性也慢慢走向孤独,只有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被卷入这混乱的迷失生活当中,她没有迷失方向,她找到了自己并坚定的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们生活在充满阳光和诱惑的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被各种各样的诱惑包围着。但真正能不被诱惑的人又有几个呢?突然感觉能不被诱惑的人,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也被乌尔苏拉抵抗孤独的决心勇敢而感到荣耀,乌尔苏拉从不退缩,在恶劣的环境下自强不息,活出波澜壮阔的一生。由衷的佩服她,学习她顽强向命运抵抗,终于活出自己的灿烂。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充满着神话和幻想的一部经典的作品。这本书虽然有点难懂。但读起来会让人回味无穷。非常喜欢里面一段经典的语句是: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希望你读到这本书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百年孤独》是一本很厚的书, 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并不亚于我国着作《红楼梦》,但它又与《西游记》一样,充满奇幻色彩。我花了整整一个寒假,才能勉强看懂。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不愧是最伟大的魔术师,他用魔幻的笔写出了一个堪称传奇的百年世家,一个现实又奇幻的历史故事。

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着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我对男性几乎一致性悲惨结果实在感到前所未有的不可理解,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悖论的是他们的生存又离不开这种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于是我对女性成员有着更浓厚的兴趣。

其中乌尔苏拉是整个家族母性的代表,她活了一百多岁,几乎是整个家族史的见证人。“如果让她死去,小说也就‘半途而废’”。这说明没有她的存在,这个家族就无法延续。乌尔苏拉是家族的支柱,也是家族(人类)的始母,具有女性几乎一切的优点。她美丽﹑聪慧﹑坚强﹑勇敢,在丈夫退缩脱离男性统治秩序时,她又建立了一个与原男性统治秩序有继承性和否定性的女性统治秩序。乌尔苏拉支撑家族,但她的理想女性统治秩序并不臣服于男性统治秩序,她反对暴力、权欲、空想(也许有一定价值)、纵欲等消极因素,她努力使后代成为“永远听不到战争、斗鸡、生活的女人和胡思乱想的事业”的人,虽然最后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徒劳,但还是在力图阻止男性统治带来的恶果。而这个家族其他女性更是“乌尔苏拉”的延续和补充。其中阿玛兰坦的高傲、丽贝卡的野性、雷梅黛丝(俏姑娘)的美丽、丽贝卡·雷梅黛丝(梅梅)的热情,以及雷梅黛丝·莫科特的纯真善良,都是女性相对男性的特质的承载。第五代阿玛兰坦·乌尔苏拉是“创世记”时期第一代,是经过历史发展变迁,赋予了新的女性意义的,融入家族历史上女性特点的总合体。她的情绪比这家族的人都好,她想把一切陈规陋习打入十八层地狱。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但在我看来,布恩地亚家族所留下的最大财富莫过于女性们的精神,它给我们一个启示:男性统治秩序社会里的强权﹑不公平﹑绝望终有一天会崩溃,女性的觉醒何其重要,这样或许会出现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像乌尔苏拉幻想那般,美丽若天堂。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9】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0】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唯一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1】

百年孤独断断续续地历时十六个多小时,最后读到接近凌晨收尾,一场风暴席卷整个村落,一切尘埃落定,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所有的沉重情绪都被作者一笑而过,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却让人内心感觉沉甸甸。

我相信,百年孤独并不玄幻,他是社会和许多家族的映射,文中没有对话全程像在讲述一个家族的故事,这恰好无这个无关爱的家族契合,长辈对晚辈没有认真的陪伴和关爱,没有言语交流,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彼此并不了解,这个家族的人极度缺乏爱和安全感,所以会有奇怪的癖好。活着,我们总会相信,只要做些努力总比什么也不做好,可是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最深寒意的是,宿命的不可更改,即便不是第七代破译出家族的命运,而是提前获知命运而有时间去扭转,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如果一切是徒劳,我们还会选择努力去改变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来,但这个社会充满了孤独,塔更像是人类的基因,存在每个人身上,书中的`故事呼啸而过,每个人都曾总有美好的记忆,就凭着这个温暖的光亮,也足够撑过漫长苦涩的人生吧。

独一无二读后感集合


高级的读后感怎么写?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的内心有了更多的生活感触。在仔细品位一番过后,动笔将心中的感触记录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独一无二读后感。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1

爱它,就给它自由

这是一只银背大猩猩的自述,它以日记形式讲述了一只大猩猩思考家的意义并寻找家的故事。作者凯瑟琳艾波盖特通过这部作品为那些被捕而失去自由的动物发声:每种动物都需要一个真正属于它们的家。

在故事中,大猩猩伊凡在小时候遭到追捕,被送进了八号出口的巅峰商城。此时的它还不明白家是什么。它成天被关在笼子里,供人观赏、消遣。它被人抚养长大,从未见过一个大猩猩同类。但它似乎毫不在意,它那原始的兽性与野性已经在它身上消失,它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了直到有一天,小象露比的出现,勾起了伊凡关于过去家乡的回忆。他想起了老象史黛拉的遗嘱:要让露比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给它一个真正的家。于是伊凡便背负起了使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家?对于我来说,家便是我与家人们团团圆圆、幸福安定;对于杜甫来说,家便是一个让人不再颠沛流离的居所;而对于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游子来说,家便是那让人日夜魂牵梦萦的故乡而对于动物来说,家的意义很简单,那便是生育它的大自然。

人们总希望动物能留在自己的身边,随时用来消遣。他们把动物关在笼子里,囚禁起来。甚至利用它来赚取钱财。他们让它成天暗无天日的训练,只为讨人的几声赞叹。但这赞叹的背后,藏着多少的辛酸与痛苦。

这本书的原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中的伊凡被关在笼子里整整27年。但好在它有一个幸运的结局:它被放生到了大自然。伊凡的经历,引发了我的思考:到底怎样才是对动物们最好呢?我以前养过一对鹦鹉,我很喜欢它们,但在照顾它们这方面也会有疏忽。有一次,一只鹦鹉不知什么原因殁了,我含着眼泪把另一只放生了。其实有时人类捉捕动物也并非出于恶意,只单纯是喜爱它们,但这却也酿成了许多悲剧。以前,我不懂什么深刻的道理,但我现在明白了:热爱动物最好的方式,便是给予它们自由。这也是《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2

“我是伊凡,我是一只大猩猩,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有一只叫伊凡的大猩猩,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家园,被人送进了马戏团。多年以后,他的绘画天赋受人关注,而他的郁郁寡欢使人们动了送它回家的念头。经过努力,伊凡和故事里的那样,回到了家,结识了它亲爱的“金雅妮”,组成了新的家庭。

如果你只觉得内容就是这样的话,那你就错了。这是作者的善意,同时却也是她的狡猾——她看似是在讲猩猩、讲大象和小象还有小狗,可在故事的进程里,那独一无二的伊凡,分明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自己”。他自命不凡,却受困于囚笼,可他不甘心,仍然把这方寸之所称作是自己的“领地”。他一无所有,原本已经认了这不再可选择的悲惨命运,可面对垂死的老朋友的托付,面对一个“小朋友”原本活蹦乱跳的生命可能堕入的悲惨黑暗……它决定奋不顾身,用自己微薄的所有,去赌一个救赎的可能。作者竭尽所能讲一个故事,只是为了让读者相信她想要阐明的道理。孤注一掷的伊凡把孩子送回了家,也成就了自己那始终没来由却一直坚持的独一无二的命运。结局是美好的,孩子是开心的,多疑的大人总不容易轻信,但没有人,不愿意向往光明。

这个题目其实是并没有太多深意,只是因为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是呀,当我遇到了困难时,我有敢于面对吗?当我的朋友受难时,我是不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呢?我是否有像伊凡一样舍己为人的精神和品质呢?可是小小的我只会推卸责任,如果我没有朋友、父母的帮助,我还能成功吗?这本书让我着迷,它使我反思人类和动物的关系,它将会改变我的一生,我时常为伊凡和它的伙伴们感动雀跃,也为伊凡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庆贺,这就是独一无二的伊凡。

伊凡那可贵的精神品质让我骄傲。我时常想,在绝境当中,为别人伸出援手,其实这也让我觉得是独一无二的一件事。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深有感触。

书中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善良的银背大猩猩,伊凡。它原来和家人生活在中非,父母被人类杀死,它和妹妹被送往城市。伊凡住在巅峰商城,与人类和平共处,它很喜欢画画,它觉得这里就是它的家。当可爱的小象露比到来后,唤醒了伊凡对丛林的记忆。大象因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去世,更让伊凡意识到这里只是个牢笼,不是家。当商城老板的木棍向不愿表演的露比挥起时,伊凡彻底愤怒了!最终它凭借着自己的绘画技巧,在好朋友,人类茱莉亚的帮助下,伊凡和朋友们被送到了动物园的野外自然区,彼此都见到了同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大海雀、猛犸象、剑齿虎和渡渡鸟等被人类灭绝的动物,它们因为肉质鲜美或皮毛珍贵而被人类赶尽杀绝。我还想起了新闻中曾经播放的广西玉林狗肉节,在那里,每年要屠杀一万多条狗,许多狗被活活电死、烫死或被剥皮。屠杀者手段残暴,场面血腥,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球星姚明的这句话振聋发聩。是的,只要人类对动物和动物的器官没有需求,那些动物贩子和偷猎者就不会捕捉和猎杀动物了。在这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因为世间万物都值得拥有一个安全的,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大家能给动物们一片蓝天,让世界更美好!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4

每一本书都有一种读后感,我就看了一本这样的书《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当我看完这本书后非常感动。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这个独一无二的人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是在你最孤独的时候出现,是在你心情烦恼的时候出现……

她是一个会时时刻刻关心我们、时时刻刻帮助我们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比“她”还要关心、帮助我们了。她就是妈妈,我们都只有一个妈妈,在以后我们要养她,她现在认真的呵护我们,我们长大以后也要呵护她。

她虽然看起来外表很坚强,但是内心像我们一样很脆弱,有时发现我不听话,就偷偷的躲在某某角落伤心的哭……

每一位妈妈都是我们深爱的人,她有时打你也是一种关心、关爱,妈妈对你的爱和对别人的爱都是多上一千倍,没有一个妈妈会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我们是妈妈身边最亲的人。时光总是过去的很快,一瞬间就过去了!所以我们时刻提醒自己:母爱最珍贵,要好好珍惜这一份母爱,永远铭记在心!

篇3:我就是我,独一无二

偶然看了毕淑敏写的《我很重要》,才意识到,我真的很重要,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独一无二的我,这个存在就是奇迹,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无法临摹,不能复制,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平淡人生,铸就梦想,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经历有相似,但不会相同,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爸妈的眼中我就是珍宝,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闺蜜的眼中我就是良药,

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这世上也只有一个我。

你念或不念,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就在那里,不多不少;

你懂或不懂,这世上只有一个我,逐梦依旧,不弃不离;

你爱或不爱,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独一无二,不吵不闹;

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我还是我,终究抵不过年轮,但有赢过青春;

浮殇年华,亦喜亦悲,我还是我,偶尔风干眼泪,却会笑脸依存;

贫贱富贵,奢华年代,我还是我,自己的生活自己过,不曾借故堕落;

看一本书,听一首歌,讲一个故事,忘一个人,

或许,这书太枯燥,这歌太感伤,这故事太漫长,这人太难忘,

亦或,走一段路,看一处风景,念一段回忆,

或许,这路很艰辛,这风景太孤独,这回忆不堪回首,

无论做什么,想什么,脱离了这尘世或扎根这尘世,

无论这书,这歌,这故事,这路,这风景,有无因果,

无论这人,这思念,掺杂多少喜怒哀乐,

这一路的历程,碎碎念的字眼,刻骨铭心的感受,有没有告知于人,

我还是我。

态度是否坚决,我告诉自己,态度决定一切;

心高可否气傲,我告诉自己,心高不可气傲;

勤奋是否成功,我告诉自己,天道定会酬勤;

无论爱你的人有多少,无论有没有人爱你,

相信我还是我,

不要亵渎了爱又羞辱了孤独,我还是我;

尊重他人,亲疏随缘,我还是我;

热闹了往事,平淡了回忆,我还是我;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还是我。

犯过错,受过伤,我还是我,汗水泪水混杂,

受奖赏,得关爱,我还是我,憨笑微笑依旧,

这些细节可以与任何人无关,但和自己相连,

信誓旦旦的承诺有时不及一个沉默的点头,

默默用心的付出却换不来一句“我懂”

重复的梦同样的你,

过重的心蜕变的我,

平行也好相交也罢,

看多了偶像剧中的俗套情节,越是向往越是失望,

见惯了现实里的买卖交易,越是用心越是惨烈,

最后最后,我还是我。

因为只有一个我,所以更要珍惜身边的人,

要有计划去学习去生活,

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必须去爱自己,

没资格麻醉自己,还借泪痴狂,覆水难收,终究有别,

人有千千万,没有一个是关于你的赝品,

真实存在便是永恒的纪念,

你敢说自己不重要吗?

我不敢。

不苦苦挣扎于一段感情,过去了就当做回忆,

你既不是风儿也不是沙,吹不到天山也跟不去天山,

过多强求也于事无补,

真爱是会懂唯一的价值的,

你是唯一的,那么你也是有价值的,

价值的大小在于他爱的多少,

但你的价值绝不会只存在这一方面,

有多之而无不及不要退而求其次,

相信,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用尽全力做到最好。

学会释然,顺其自然,

相信,我还是我.

得之自然,失之坦然,

我依旧是我。

我很重要。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5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从翻开第一页开始,我就慢慢地被书中故事所吸引,沉迷其中。

书中主人公是一只叫伊凡的大猩猩,也有人叫它“高速公路大猩猩”“八号出口的大猿”“独一无二的伊凡”“大力士银背”。

它像人类一样快乐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里,有十几只大猩猩,包括爸爸-银背大猩猩,妈妈,三只成年的母猩猩,一只叫黑背的公猩猩,两只年轻的猩猩,还有一只叫影子的猩妹妹。

这一切都在人类到来时打破,伊凡和妹妹影子叫人关进了一个狭小,阴暗的木条箱子里,被带到城市去,而它的妹妹在途中就死掉了。

一位叫麦克的人买下了它,成为伊凡的主人,主人喂它美味的食物,带它去看棒球赛,去超市,电影院,甚至去马戏团,就像养人类宝宝一样把它慢慢养大。

它过着人类的生活,日子多彩多姿,告诉自己不要再想丛林了,然而在它清醒地躺着的时候,还是希望有另一只像自己一样的猩猩带给它温暖,能在柔软的.豹纹竹芋做成的窝里美美的睡上一觉。生活了一段时间它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被主人麦克带进了商场,送到马戏团画画,表演,吸引人类参观。

小象露比的到来又让它想起丛林的记忆,让它更加向往森林中自由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小女孩茱莉亚看见关在这里的伊凡,她眼睛里看到的是“艺术家”伊凡,因为茱莉亚也是艺术家,艺术家可以看懂艺术家,所以茱莉亚给了伊凡彩色蜡笔教它画画,最后茱莉亚把伊凡的画拼好明白了它的意思——回家。

伊凡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了长达二十七年,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对灵长类动物的需求和行为相关知识日益增加,引发了广大民众地觉悟抵抗,伊凡所在的商场最终宣告破产,伊凡被安置在亚特兰大动物园,那里收容了很多曾被囚禁的大猩猩,伊凡和猩猩金雅妮以及其它同伴生活在一起。

读后我知道伊凡即使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大猩猩,但它为了回到大自然自由的生活,就不断通过努力学习画画,来向人类表达它内心的想法,最终它不但解救了露比,还解放了它自己,这就告诉我们不是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不付出肯定不会有。

我们还应该善待动物朋友,让它们和我们一起愉快地生活在共同的地球家园。

《百年孤独》读后感集合14篇


以下为我们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这本作品的文字流畅自然,简单朴素。读后感是指看完或听完一本书后,自己对这本书的感想和体会。感谢您的光临,欢迎阅读本文!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生命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仿佛预示着他们将有相同的命运。一是死于非命,二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他们也曾试图用他们的方式突破独孤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是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将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越文明,越孤独。

在当今社会大染缸中,有多少人被染黑了心,染红了眼。我们逐渐开始懂得随大流,开始应社会的需求的需要,逐渐开始盲目的去迎合他人,慢慢的失去自我。我们在这个社交圈中我们害怕孤立,畏惧孤独,也渐渐丧失自我。社会中,更多在喧闹之后离散不再聚首,烟花散尽后独仰冷寂星空。人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应学会享受孤独,有自己的独立的认知和思考。

在芸芸众生中,敢于与世隔绝,独善其身,任周围他人的闹腾,你却不关心冷落孤寂,像一朵花在荒凉沙漠中,不愿向着微风吐馨。只有学会忍受孤独,思想才能更加独立,才能在这个嘈杂的世界中,不随波逐流。记得宫崎骏说过“生命可以随心所欲,但不能随波逐流。”

与世隔绝的背后是更独立的与时俱进,而不是仅仅活在自己的世界。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孤独与无聊,寂寞是不同的,孤独是拔于流俗的清醒思考,是难得的自我反省与观察他人的契机。人生自有路,不惧险与独。优秀的人都是孤独的,只能把理想寄托与自己精神世界,默默的承受着一切,百年孤独就像是宣泄的世界的模特。就像书本中的乌苏拉尔,她孤独了一生,却坚强了一生,她看遍了子孙三代荣辱兴衰,明白世事变化,却从未忘记自己的本心,坚持着自己的尊严与规矩,她从未庸俗过,从未像家里强壮的男人妥协过,没有像新事物的变化低头过,她的生命,满是花海。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的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布恩迪亚家的家族兴衰史,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史。

与羊皮卷互成镜子的马孔多城镇,经历着布恩迪亚七代人车轮般不断重复的传奇人生。一个个长也长不大的男人,传奇有其相似性,又有其独立性。

命运捉弄下,相似于忍受困境的毅力和对家族的不离不弃,相似于各自最后的无疾而终,更相似于其各种欲望的轻易获得满足和最后的无限制不可逆转的落空。

一个个奇女子的轮番登场,作者塑造下的男人们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各自独立的历史使命,或为创建村落而富于创新敢为,或为战争与和平富于领导霸气,或为振兴家业而富于经营协调,等等不一而足。

最后想说说“灵魂人物”梅尔利亚德斯。乌尔苏拉于黑暗中光明地洞察一切,是大家族的实际掌权人,却也不及梅尔利亚德斯影响深远。后者在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的感召下,总在关键时刻登场,又总能悄无声息地褪去幕后继续百年的“运筹帷幄”。而前者也能在该出现时出现并恰到好处地补上“评语”,相比其他人物的台词,其台词最是能吸引到我,触动到我。

穿越百年,重回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传说,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传说,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传说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传说。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传说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传说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 可悲 可敬 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传说,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唯一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多年以后,当我读到“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时,我回想起了我第一次听说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高中午后。

百年?很久。孤独?令人不解。在高中某个时间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阅读欲望就被唤起了。但是碍于学业紧迫,那时候 即便忙中偷闲也是拿一些爽文来读,于是就那么错过了。之后再见到这本书就是在所谓的“死活读不下去了书排行榜”,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分列状元榜眼。《石头记》的厉害我是知道的,理所当然《百年孤独》也不会好读到哪里去,于是拿起的书就又放下了。一直到我读完《金陵十二钗》才恍然大悟:有多么死活读不下去,就有多么经典多么好看。看完此书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真理,《百年孤独》,一本好书,一本奇书,一本神书!

提到此书不得不说其描写的硕大的家族以及交杂错综的人物关系,重复七代的人物而且还长的人物名字,确实给阅读带来了很大困难。二十六万字的书,我读了整整七个多小时才读完—而且我看其他人很多十几个小时才读了一半的。但是如果认真阅读,并且把握住书中稍纵即逝的行文脉络的话—我承认这本书乍看上去非常的乱—还是可以很好地理解到作者的深意。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这本书记载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 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 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 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 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 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 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因此,我们需 要团结。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他们都有各自 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大哥 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三哥一把 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 呱呱,我的本领最大。”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这时 ,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人说:“你们一起拿试 试。”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 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团结是成 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它们相互背对着,各去 吃自己这边的草。可是绳子不够长,两头驴吃不到各自方向的那堆草。经过思考,它们共同协作,先吃一边的草再吃另一堆。它们能看到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协作,如 果它们互不相让,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将谁也吃不到草。由此可见,团结必不可少。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百年孤独》出自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手,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先河,其经典开头风格常被后人模仿、借鉴。

《百年孤独》记录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从第一代到末代,各种不同的孤独始终缠着族人,加上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将孤独诠释得淋漓尽致。有对学术的不懈钻研、有对革命的追求和质疑、有对爱情的执着、有对未知的挑战。其中,名字带有奥雷里亚诺的孩子,会天生具有预测未知和洞察事物的天赋,而名字带有阿尔卡蒂奥的孩子,就会天生强壮勇猛以及鲁莽。尽管祖母乌尔苏拉一直努力操持着这个家族,和避免家族近亲结婚,但最终由于她的去世以及多种天灾人祸的发生,这个家族逐渐走向衰败。偌大的房屋,能容纳百号人生活,缺少打理,逐渐被白蚁、蜥蜴、杂草等所淹没。直到最后,婴儿被蚂蚁吞噬,验证了了羊皮卷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从中,我联想到国家和社会,如果社会没有一群勤劳善良、热心真诚的人在奋斗,恐怕也会慢慢地腐败下去,中华民族将无伟大复兴之日。

在阅读的过程中,各种绕口复杂的人名层出不穷,很难记下来,而且全篇找不出主角和线索,几乎每一代人都会有一段奇幻的人生经历。其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最令我敬佩,他不屈服于保守派的暴力统治,挺身而出,率领革命军在最前线反抗,于各地辗转征战、革命,尽管屡战屡败,其后代被到处追杀。但当他的革命取得成功,即将战胜敌人,却突然领悟到革命的本源,蛮横地逼迫手下出卖革命的成果,向保守派作出妥协,甚至向心脏开枪自杀,却因子弹偏离而死里逃生。他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冷静睿智,同时也具备着布恩迪亚式孤独,尽管作者写作时对他的孤独一字不提,但是从他各种举动中能够看出。如晚年的他在小作坊制作小金鱼出售获得金币,再制作成小金鱼,如此循环。又拒绝政府对他的嘉奖和授勋,埋头制作小金鱼。

在这里,我也领悟了一些孤独。其实孤独并不是人们所避之不及的东西,有时孤独是人生思考的必要因素,孤独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外国还有孤独教育,他们在饭席前少言少语,他们在闲暇时进行阅读或是听音乐,更有甚者花时间去慢慢品味红酒。孤独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孤独是一种独特的状态,适当去享受孤独吧,也许会得到些不同的领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9】

刚看完时觉得跟以前看过的《活着》有点相似之处,写着家族的衰落。

这本书的人名重复率很高,假如不去记下的话,可能很容易忘记往前面去翻找。在这七代人重复的名字中,都带有着相似独特的性格。所以在书中乌尔苏拉说后代都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情。

而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布恩迪亚家族最后会消失,“家族的第一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关于研究羊皮卷这一线索持续了七代人,看到最后也有恍然大悟的感觉。书中多次提到的冰块与家族第一人的梦境所联系,百年的马孔多从繁荣走向衰弱,也印证了羊皮卷的预言,马孔多是一座“镜子之城”,在世界上消失。我想了想,镜子在外人看来反射的是外面的世界,而不能看到镜子里面的世界。所以“镜子之城”永远无法被世人所知,以至于被遗忘。

书的开头写了吉卜赛人将外界的新发明带进不发达的马孔多,这更像是在反映历史上的几次工业革命,用新事物改变旧事物,随后导致社会的变迁。在这百年里,我们也看到战争,殖民,种植园,宗教的影子,还有布恩迪亚家族的各种奇闻异事。这些事件让人有想读下去的冲动。

另外,“孤独”在每个角色的晚年生活逐渐表现了出来,他们更多的是“自愿孤独”,让人有点想不明白。可能是旁人无法进入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0】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独创新颖倒叙手法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全书的第一句话,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这种独创、大胆的叙述手法在我们读来,给人一种惊人之感。

魔幻现实主义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作品的预见性

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1】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2】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周六午后在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xx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或许可以把这部作品当做一部心理学的小说来看,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是无比孤独的,即使他有很多的朋友,有很多的活动来塞满自己的生活,也许在他内心的某个角度还是充满着孤独。

他或许还想表达的是对人的能动性的否定,布恩蒂亚的家族不乏精力旺盛想把家族打点好的人物,可是到最后家族还是不可避免的衰落,被一阵飓风吹散。

那作者又告诉了我们什么解决的办法了么?

仔细想想还是有的?

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很早就预言了这个家族的命运,最后奥雷良诺参透了羊皮卷的奥秘,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很淡定的看着羊皮卷,很淡定地等待着最终命运的到来。

也许这就是作者要告诉读者的解决办法吧,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最终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那就是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3】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映了一片大陆及其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布恩迪卡家族创立了马孔多这一小镇,并在此定居长达数百年。在这漫长的时间中,家族中的7代人都拥有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作者运用犀利的批判眼光、简洁的直观语言和夸张的表现手法,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历程。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卡是西班牙人的后裔,由于受梦的启示来到一片滩地并决定在此居住,后来陆续有人来到此地定居,这就是小镇马孔多。这是一个极有创造力并富于思考的人,因为家族中曾出现过近亲结婚而生出长有猪尾巴的孩子的先例,所以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对此一直保持警惕。

在这个百年家族中,所有的男孩只有两个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从布恩迪卡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体格强壮,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唯一的例外就是布恩迪卡家族中第四代的孪生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他们一出生就热衷于互换身份的游戏,并保留了对方姓名下的性格。戏剧化的是,在这对孪生子相继离世后,丧葬的人群因混乱而将他们送入了对方的坟墓里。家族中落的悲剧无法避免,家族中第六代的大女儿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姨妈。乌尔苏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他们俩生下的孩子竟长着一条猪尾巴!当奥雷里亚诺终于译出预言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这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虽然荒诞,但确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读毕全书,我们可以领悟,这一系列的故事之下,我们更应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真正的名著足以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我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耐人寻味,咀嚼著作者留下的深意。合上书本,思绪早已随著书中如梦的人生飘远……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4】

从马孔多建立之初,到最后被从这世上抹去,仿佛一场梦。

马孔多像一本浓缩的历史,经历对世界的无知,有着人性善良;历经工业革命的冲击,变得逐步发展繁荣,人的感情关系却在发生变化;而后香蕉公司的入驻进入全盛时期,外来人性的贪婪与政府的强压统治,马孔多变得繁荣而又荒诞不经,这世道不再像布恩迪亚建立马孔多时期那般美好,充斥了丑恶的资本压迫与政客的虚伪残忍,直至最后三千多人无辜死于枪下,投入海中,并篡改历史,从此,马孔多衰落,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命脉死亡,马孔多也从这世上抹去。

而布恩迪亚家族,何不折射与代表了马孔多的起始,发展,灭亡?

布恩迪亚家族是疯狂的,极端的,孤独的,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而乌尔苏拉,她坚毅,勤勉,拥有一切优良品格,是她支撑起这个家族,见证了家族的发展与变迁,她努力维系家族,竭力避免由性乱导致的灾难,却终于在既继承她又是性欲占上风的阿玛兰妲上得到了非循环的实现。

马孔多与布恩迪亚家族始于“冰块”与“石头”,终于飓风毁灭,不禁长叹这历史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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