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通知10篇

04-06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都会提前准备一些能用到的资料。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所以,您有没有了解过幼师资料的种类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考试报名通知10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考试报名通知【篇1】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报名通知【篇2】

根据《通知》,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截至高考当年,其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应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此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截至高考当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这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录取而未就读 报名应提供退学书面材料

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因某些原因被录取院校劝退而未在录取院校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

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严查假户籍假学籍严防“高考移民”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要求,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切实保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正当权益,严查严防“高考移民”。

各级教政部门及中学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

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将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日是江西省20xx年高考报名第一天,但南昌大部分学校并未组织学生集中网报,而是先由老师向学生讲解网报注意事项,预计今明两天将迎来学生集中网报高峰,高考报名将于11月20日18时截止。

考生特长不要写得太宽泛

“联系电话一定要留一个保持畅通的手机号码。另外,联系地址千万要仔细确认,不能出错。”在指导学生报名时,老师们强调得最多的就是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

南昌大学附属中学的赵老师多年来一直指导学生高考报名,她表示,在报名页面中的“短信通知”一项,考生最好选择“同意接收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送的考试相关信息”,方便第一时间了解重要的考试信息。

如何填写自己的特长成了不少学生头疼的`事情。多名高中老师建议,考生不要写得太宽泛,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及准备报考的院校、专业情况,准确鲜明地陈述自己的特长。

单报还是兼报 得好好掂量

我省实施分类高考后,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分单报本科、单报高职(专科)、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三类。三个类别究竟怎么选,是高考报名最关键的问题之一,也让不少学生十分纠结。

那么,考生究竟应该怎么选呢?专家建议,平时成绩稳定在二本线以上的考生可以考虑单报本科。居于三本线上下的考生应该考虑本科兼报高职,参加技术科目考试,以免在本科落选后又无法录取理想的专科;确实离三本录取线距离较大的考生则可以考虑单报高职(专科)。

外省籍考生报名要提供居住证

“老师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高考报名要提供居住证,去年都没有这个要求,为什么今年要提高门槛?”11日,在南昌务工的外省人士许先生打通本报记者电话,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高考报名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每年在我省异地高考的考生数量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不过,今年我省对考生资格审核更加严格了。

我省明确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学习经历,截至负责逐一复核考生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及其学籍材料。

大学在校生“退学重考”要三思

已入高校学生是否可以退学重新参加高考,记者咨询了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考专家。

专家表示,我省严禁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高考。

此外,大学生要退学报名高考,除了要在学校办理退学手续以外,还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现在肯定是来不及了。

专家还提醒,大学生即便回炉高考,仍然成败难料,面临着较高的风险。而且入学后退学也是缺乏诚信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教育资源。

本次申请查分的考生计2人,北票市卫生局纪委成立查分小组与命题单位共同查验。结果如下:

序号 考号 姓名 原始分数 复核分数 1 061008 霍英杰 69.75 69.75 2 018254 徐国鑫 44.75 44.75

考试报名通知【篇3】

(一)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4。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五)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报名通知【篇4】

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

导读: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考工作考试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2号)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15﹞20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10月6日-12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四、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执行。(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五)关于外省、外市单位考生在泰报考。根据省文件精神,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外省、外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泰州境内的项目管理,期间内可选择在泰州参加报名考试,须提供报名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该单位驻泰经营机构证明和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平台该单位人员名册截图打印件。五、组织报名(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896090、86891051、86888539。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3. “新考生”请于2017年8月3日-4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二)关于考生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三)关于电子照片。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按照顺序装订):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补充说明:1.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2.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3.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18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报名通知【篇5】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考试报名通知【篇6】

(一)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试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试卷为主观性试题,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他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初、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三)各级别应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报名通知【篇7】

2017年山东省电子商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山东省电子商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告,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6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其中理财规划师5月份组织统一鉴定,11月份只组织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2017年实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有:电子商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2个职业。

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发文对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安排

(一)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1。

(二)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日和11月18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2。

(三)5月份和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及系统录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日和9 月22日,材料审核工作分别于4月11日和9月29日前完成。请各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5月和11月统一鉴定接受个人网上报名,个人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9日和9月19日。

(四)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五)参加2016年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信用管理师、创业咨询师等4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申报条件

新职业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四、鉴定方式

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23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通知时间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劳动关系协调师综合评审(论文)要求”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18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与清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统一鉴定考务管理。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三)加强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严格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统一鉴定考点的管理,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并于统一鉴定前40日内将《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见附件3)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后,作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承担本地区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

(五)严格资格审查。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申报心理咨询师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需提供原件),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不予申报。

六、其他事项

2017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于考试结束后60天公布,报名单位及考生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单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由各报名单位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后下发复核结果。

附件:

1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 2017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

考试报名通知【篇8】

2017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3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0日、21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名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报名资格须符合《报考手册》中的规定;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3月9日至3月19日

网上交费:3月9日至3月20日

准考证打印:5月15日至5月18日

票据领取:5月15日至19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7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资格审查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资格审查公告》:7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8月2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0351-6371048(资格审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0351-7338331(票据发放)。

考试报名通知【篇9】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考试报名通知【篇10】

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导读:想要报考全国税务师的,可以先了解一下报考公告。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7年第008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税务师考试”)将于2017年11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相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二)《税法(一)》、《税法(二)》章节内容部分调整。国际税法内容由《税法(一)》调整到《税法(二)》;土地增值税内容由《税法(二)》调整到《税法(一)》。详见《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二、考试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三、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20日18:00止。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2017年8月1日09:00至8月10日18:00止为补报名时间。四、考试报名程序(一)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的网站“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登录“https://ksbm.”。(二)填报报名信息。(1)新考生报名,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2)老考生报名,即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使用原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核对个人信息,如有信息变动,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三)支付考试费。每科次考试费¥98元。系统提供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可打印电子发票。(四)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人员,可补报;已完成报名考生,如有调整、变更需求,可调换科目、调换考试城市。五、免试申请与审核(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二)免试申请程序。1.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5日18:00止。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如实填写本人与免试条件相符的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3.免试审核采用网上初审和证书申领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材料不实或与申请信息不符,后果自负。2017年6月10日18:00前公布网上初审结果。六、考试时间(一)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二)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12日:11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11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11日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12日上午9:00—11:30 财务与会计12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七、考试方式五个科目考试均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考试系统预装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以及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八、考试城市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以及考生较为集中的地级以上城市,详见报名系统。九、考试用书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五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拟定于5月中旬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订购,或通过正规电商渠道购买。十、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11月1日09:00至11月12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十一、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一)答卷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二)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三)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按人社部发[2015]90号文件规定,原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2013、2014年度考试有效成绩分别顺延至2017、2018年度。十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查询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详见成绩发布公告)。十三、资格证书申领审核与发放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2寸证件照3张、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十四、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在香港考区考试。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名:(1)2017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3)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十五、其他事项(一)报名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二)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审核人员如对考生信息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三)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四)报名期间考试问题咨询方式:1.查询报名系统相关栏目信息;2.咨询报名系统在线客服;3.发送邮件咨询,邮箱:ksbm@;(五)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六)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辅导培训。考生应谨慎登录其他网站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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