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观后感热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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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时常都会被布置一些写作的任务,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重要的事情。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你有没有搜集到一些优秀的好作文?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鹿鼎记观后感热门八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鹿鼎记观后感 篇1

昨天晚上,总算看完了《鹿鼎记》。这本书是我读金庸先生作品以来,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比起《雪山飞狐》只用了2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酣畅淋漓之感。

读《鹿鼎记》可谓是路途漫漫,一波三折,中间还不时穿插着父亲生病入院、我自己得病治疗等等劳心劳力的事情,这部作品书读下来也真是不容易。这部小说一共有五本,是我读金庸先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造成这次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客观原因,不过,说到底,我觉得,似乎没有之前看《雪山飞狐》等武侠小说的那种迫切感,反倒是觉得,韦小宝这个人物不值得我去读他,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至今了。

话说,读金庸先生的这部《鹿鼎记》,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最后一部小说作品,比起《书剑恩仇录》是第一部小说来讲,《鹿鼎记》作为最后一部,真的是很让人意外的,不过,看了后记才知道,原来,《鹿鼎记》在当时发表时,也有很多读者认为不是金庸先生亲笔写著的作品,因为,风格迥异,时过境迁,有很多影视作品翻拍《鹿鼎记》,也造就了不少韦小宝的经典形象,比如我脑中即刻浮现的周星驰、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等人,可谓是一部鹿鼎记塑造了不同的韦小宝,但是,每个演员都有各自的风格。

最后,谈谈我对身边韦小宝的看法,虽说,现在的婚姻制度要求男人一夫一妻,忠诚配偶,但是,张爱玲早就在小说中说过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隐喻,男人这种物种,岂有忠于一人的道理,如果真有,就真是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了。我从不相信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人,但是,我相信,一时爱一人的说法,一个阶段爱一人的说法。说到底,婚姻就是一种责任,要求男人不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否则,就真成了现实版韦小宝了。话说回来,如果有韦小宝的足智多谋和高官厚禄,如花美眷估计也是不会少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2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3

韦小宝之发迹算来侥幸居多,可也绝非完全侥幸,世人功业之成不止一法,韦氏之法亦其一种。读者或以为讥讽,但想智慧如陈近南、康熙、顾炎武既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韦小宝,方要明白韦有其圆滑却不失其轴心,他本无家国之念、民族之别,只知爱己(为己)、守义(对人),此消彼长,这不是普罗大众之形象吗?金老先生后附言说小说家言不是让人去学习,又言明小宝身上有些东西学不得,不免费舌。存心极好,可是人为己之贪、对人之义料想是亘古有之,难以消灭的。康熙代表的朝廷,与陈近南代表的反朝廷,是政治的概念,对百姓而言,重要的不是谁坐了“龙廷”,而是谁能善养自己。百姓为水,载舟覆舟之事虽受其掌握,但并非胡乱而为,鲁迅曾言历史看来不过两种—“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小说康熙明白此节,故而文治武功均在安民,赢得民心,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功业,私以为比之陈近南等天地会众人一味忠于明室要明智的多。人在历史中选择也被选择,个中因果又怎能说得准偶然必然?

鹿鼎记观后感 篇4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观后感 篇5

《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可惜,清朝中后期的国贫积弱,民不聊生,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直到今天,西方辱华杂志漫画依然以“金钱鼠尾”来侮辱中国人,这种野蛮人的标志留给后人的是屈辱。

反清复明。天地会的根据地在福建云霄,陈近南是福建漳州角美镇人。厦门岛有个思明区。为什么叫思明?就是思念明朝的意思。还有台湾的郑氏政权,都是反清的。这些地方都离我居住地不远,多数地方我还去过。

虽然说反清复明政治运动最后没有成功,但是却表现出汉族人民不喜欢被外族统治的事实。不以成败论英雄。正是应了那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个人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处于比较弱小时,如果长期处于被压迫状态,那肯定会激起这个人的反抗。不论家庭、生活、工作、婚姻、社交等等,都是如此。有的反抗可以成功,有的反抗还需要时日。不论何种情况,个人的反抗要简单得多,因为这只涉及到自己。

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

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说,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万不要勉强,因为那不可能长久。做真实的自己有许多好处。第一,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天天开心的人,活得最快乐,也最长寿。第二,个性得到张扬。做真实的自己,每天活得非常充实,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成就感非常高。第三,容易成功。做真实的自己不用装,与人真诚交流,结识志同道合的人,人以群分,大家相互欣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鹿鼎记观后感 篇6

为领导分忧之前,首先要知道领导的需求。就算是一位小主管,他背后的能量可能是你无法预测的,他或许和大客户有亲戚关系,或许自己的自学能力特别强,能够不断调整自己完成公司的要求。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为了大局考虑,都需要你不断的成长,才能帮主管分忧,得到主管的好感,也让公司看到你卓越的工作能力。以韦小宝为例,他刚入宫的时候,为什么能和皇帝打好关系?因为他认真和海公公学习,每次和小皇帝摔跤的时候,双方都互有输赢,才得到了小皇帝的赏识,成为皇帝的朋友,奠定了成为大太监的基础。

如果韦小宝每次摔跤都不如皇帝,皇帝还会经常和他见面吗?一次或者两次过后,皇帝自然失去对他的兴趣,不会再和他见面。

和领导接触也是这样,如果自己没有两把刷子,又没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时间久了,但是拍马屁总会让人厌倦的,不是吗?

鹿鼎记观后感 篇7

一周末回东莞聚会,无意中看到98版鹿鼎记,一看眼睛就移不开了,看得笑死我了,小时候电视经常播,我贪玩又要应付学习就没完整看完过,不过只要一看韦小宝就觉很欢乐,那天之后就燃起我追电视剧的欲望,这次想好好重温下经典,完整的看一遍。现在才看到20集没完,不过真的笑点超多,没有一集感到乏味,还是原版的好看(且要是粤语的才够意思)。

上个周末路过图书馆,翻到金庸原着,看到后记写着如无意外这是他最后一本小说,还说写的主要是时代而不是人物,叫读者不要学习韦小宝,除了他讲义气的一面。呵呵。其实韦小宝的优点何止讲义气呢,他风趣幽默,机智聪明,重感情,爱人爱己,实在太多了...要想学韦小宝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这的确与天赋有关。

金庸笔下的人物太多了,而且很多都为人所熟悉,我并不爱老实木纳的郭靖,也不爱民族大义凛然的大英雄萧峰,不爱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杨过,更不爱优柔寡断的张无忌,金庸笔下最惹人喜爱的就数韦小宝了,尤其是女人,更是无法不爱他。就算他有七个老婆又如何,他一样一心一意对她们,这般宠爱,有谁不愿?现在人都是很现实的,和韦小宝一起也许难免会争风吃醋,但是他愿意绞尽脑汁哄你开心,不用愁三餐,衣食无忧,养几个小孩,搓几盘麻将,再喝几口醋,你已经也没有多余的`空白思量太多,人生就这样闹哄哄,开心又忧心的过了,就算有时间细想,也不会后悔吧。

喜欢韦小宝的真实,他奸诈,圆滑世故,花心,谎话脏话连篇,地痞流氓样,但是这样的他却不改他的孝心,他的义气,他的韦式的爱,他的乐观,他的别人不仁他却不会不义,呵呵~太多了,他总算不再是金庸笔下的英雄,而是一个平常的人,喜怒哀乐形诸于色,但是这样的一个平凡人又有太不平凡的经历,所以这样的韦小宝能让人不爱么?我想其实金庸对他应该是很宠爱的吧,呵呵...

试想身边有个韦小宝般的人物,人生应该会多很多的乐趣与精彩吧,就像张康年说的:有了桂公公,生活就很轻松~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能迎刃而解,实在轻松!

说着说着,有种韦小宝就是中国版的哆啦A梦的感觉了,哈哈,我不要哆啦A梦啦,得一韦小宝足以!

鹿鼎记观后感 篇8

读了接近四十个小时,终于字斟句酌的读完了这部武侠大师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鹿鼎记》。读书过程中我我看书评,发现许多人都觉得韦小宝不学无术,满身的不良习气,是个坏人。我却以为不然,正所谓环境决定一个的性格与观念。他出身妓院,并不光彩。可是他并没有自卑,反而还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活的精彩与快乐。

并且他很讲义气,很会利用一些语言,细节上的技巧多次助自己化险为夷。我遍读金庸诸部武侠作品,《鹿鼎记》或许并不是其中最出彩的那部,但韦小宝这个角色我却私以为是这些一种人物中最真实,最有灵气,最栩栩如生的一个角色。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初读时,我甚至想,我家的小孩子以后就把《鹿鼎记》给他当做启蒙读物,他若能学的韦小宝三分的机智与口才,那便是天大的福气,哈哈。

全书自文字狱开篇,奸贼吴之荣靠出卖在自己穷困时扶持了自己一把的老东家庄家少爷,从而获取升官发财的机会。他的行为当真令人咬牙切齿。韦小宝自扬州与茅十八相识,后来机缘巧合来到了北京并且阴差阳错的做了御膳房的小太监小桂子。故事自这里展开,阴险狡诈的海老公并没有戳穿韦小宝的假身份,意图利用他去帮自己去上书房夺取关系到满清江山社稷的《四十二章经》。他每日派韦小宝去赌钱借钱,用以接近在上书房办事的两个小太监。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韦小宝一天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却无意中发现御膳房中有一个小太监在里面与人偶发气较量。觉得好笑的他便进入与里面之人比试了几招,结果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自己。两人互通了姓名,他叫“小桂子”,他叫“小玄子”。二人约定改日再战,小桂子放出狠话,明天一定把你打趴下。

自此二人当晚都去向各自的师傅讨教几招(海老公和假皇后),用以第二天的比试较量。如此日复一日,小玄子的身份终于还是暴露了,原来他竟是当今皇上康熙,只苦于年纪幼小。总受权臣鳌拜的辖制与掌控。于是他便想练武打败鳌拜,夺回那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二人的相互沟通与努力下,韦小宝靠着自己的机智与皇帝的假戏真做,兼之鳌拜的傲慢。终于将鳌拜拿下关入了大牢。此后小桂子又帮小玄子拔除了假皇后这一大毒瘤,自此小玄子大权在握。

但事情并不是那么的顺风顺水,小桂子在监狱中欲诛杀鳌拜而后快之时,半路却杀出了天地会一伙人。然后小桂子糊里糊涂的来到天地会众人离合之处,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并且言不由衷的拜了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为师。天地会一伙欲与小桂子里应外合,“反清复明”,铲除满清皇帝,驱除鞑虏,还我河山。

自此小桂子成了碟中谍,故事越发的精彩纷呈起来。期间小桂子在宫中监管了小郡主沐剑屏,并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房间里又再加入了一个云南沐府的方怡。小桂子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三人自此情缘初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不凑巧,小桂子在方怡的美色诱惑下,不知不觉的被骗上了当地的犯罪团伙神龙教中。韦小宝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其中斡旋,终于当上了白龙使并得以出岛去办任务。

韦小宝艳福不浅,先后勾搭了七个老婆,分别是沐剑屏,方怡,双儿,建宁公主,阿珂,曾柔,教主夫人苏荃。韦小宝在天地会与朝廷之中的周旋尤为精彩,但奈何天地会棋差一招,会中出了一个叛徒风际中,自然也就一败涂地。若非韦小宝以身犯险,冒着被康熙杀头的危险救得天地会众人逃过一劫。

也许是童年相交,两人自小就惺惺相惜,互为知己。康熙饶过了韦小宝犯下的私放重犯得罪过。又或者,他清楚,我若杀了你,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与我交心之人,韦小宝最终还是带着妻眷远离了皇宫,去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或许失去了许多惊心动魄,但他,终于可以再做回那个市井无赖的韦小宝,而不是整天担惊受怕,全无自由的小桂子。小玄子,我走了,再也不回来。--小桂子

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较之别的武侠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已经不再神功盖世,系天下苍生于己任。他不学无术,满口谎话,骗的江湖朝廷众人云里雾里,真假难辨。他胆小,他更多的想的是自己,他为了夺得姑娘欢心甚至不择手段。可是他也义薄云天,敢于多次舍生取义,于千钧一发之际多次救得康熙姓名。自己在宫里地位如日中天之时他又为了救天地会众人不惜抛下荣华富贵,冒着杀头的风险成功助天地会诸人逃出了生天。他不是大侠,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大写的人。

他的缺点令许多人嗤之以鼻,以至于许多人只看到了他的缺点,却全然忘了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也即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写法之独特,切入视角之巧妙,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出彩的心理学书籍或者说话的艺术又或者人性的弱点去读,当真会受益匪浅。

这本小说可以算作武侠小说当中的一朵奇葩,甚至已经超脱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可以归入名著历史类小说,虽不能与《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并驾齐驱,但与其他近现代小说比来,却也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比之大多数国外名著小说,那也高出一筹。

金庸武侠最终还是像朝廷妥协了,这是我在别的期刊文摘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我不置可否。金庸武侠是不是真的像朝廷妥协了?江湖是不是败给了朝廷,我认为不然。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之所以伟大,那是因为时事造就英雄。当时天下大乱,群雄涿鹿,故事自然精彩纷呈。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方唱罢我登场,彼此之间斗智斗勇,自然传为千古绝唱。

什么时候需要英雄,需要大侠,需要以笔杆子作武器的诗人,文人?自然是乱世,已而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侠自然也需要生活,需要休养生息。江湖从来就没有输给朝廷,江湖推动了朝代的更迭,哪里有暴政,作文哪里就有大侠,有一士应运而生。

正如《超兽武装》的一句台词:超兽战士从来就没有固定的阵营,超兽战士不过是维持宇宙的天平,哪一边是弱者,自己便帮助哪一方,故而阴阳交泰,乾坤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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