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作文的诞生,需要耗费我们许多精力,写作文的时候要紧扣主题,不能“跑题”,怎么才能写出非常惊艳的作文?您想了解更多有趣的内容吗读一遍“失之得之作文”吧,谢谢您的光临请您仔细阅读本页!
偶然的机会,读了《三联生活周刊》上袁迪宝和李丹妮的故事,为他们的凄美浪漫爱情故事所感动,在经历了长达55年,半个世纪的跨国爱恋之后,他们终于修成正果,光明磊落,大大方方,幸幸福福地走在了一起,他们的故事让我深深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
为生活,本应抛弃了多愁善感的心,没想到原来只是暗暗藏起,心里再痛,不想细细思量,只是深深埋藏,纠结困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人生如此多磨难,83岁、84岁最终结发相守,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丹妮曾说,她不会也没有权利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另外一个女人的不幸上,去抢别人的幸福,这个结果她不能接受。源于此,我对丹妮生生佩服,为之折腰。这才是他们垂暮之年牵手的真正原因。她的崇高境界用什么来表达呢?我想,“发乎情,止于礼”是最合适的阐释。
“发乎情,止于礼”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语出《诗经》毛诗序的“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细品这句话,即于情理之中而发生,因道德礼仪而终止。简单而言,人的情感虽然经常在男女之间产生,但要做到男人自重,女人自爱。“发乎情,止乎礼”道出的是一种神圣、一种责任与担当。道理很简单,但真正做起来,难上加难。发乎情,止于礼,是理论上的东西,而真实情感世界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相当难的。如果人在情感世界里都能理智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的话,就不会有“情不自禁”,“难以自拔”这些哀怨的成语了。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人生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诗人徐志摩在追求美女才女林徽因无果时 的一翻感叹。从林林总总的历史记录中感知,徐是一个多情而又感性的大才子,曾不以为然。但他这句经典告白,却真情而又理性,体现了他达观自如的人生态度,体现了其高尚的思想境界。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抢也没有用。这种例子比比皆是,道理都懂,做起来很难,一旦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会情不自禁挣脱世俗,道德的底线,猛兽一般一头扎进爱情的洪流。连咬带扑着我要我要,达不到的时候,就是泪流眼看泪流眼,断肠人对断肠人。
有几人尚知,在爱情的沼泽里奔跑,这是一场没有回头路的游戏,你步入了泥潭,将无力自拔,这无异于玩火自焚,饮鸩止渴。聪明的人始终明白,他终究做不了你的君主,你也不会在别人的领地上封疆掠土。他若知你,你若懂他,彼此心里再有渴望,也会压抑,让那尖锐的感情之矛永远掩藏在理智的厚盾之下,何乐而不为?
在林徽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教授与林徽因、梁思成夫妇一直毗邻而居,并成为他们夫妇终生的挚友,他为了林微因终生未娶,用一生的痴爱和一辈子的坚持始终站在林微因的`不远处,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他用自己的高贵品质,赢得了梁思成的信任,也赢得了梁家后辈的尊敬。当林徽因辞世后,这个沉默了一辈子的男人终于忘情地孩子般的恸哭起来,将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舍,所有必须的放弃,所有不能言说不能告白的痛都在纷飞的泪雨里倾泻而出。他的痴,他的真,他坚持了一生的爱,让多少人感动到今,试问有谁不为他的专情深深震撼?爱她,就成全她!是金岳霖教授对林微因爱的最高境界。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这种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情的倾慕与忠贞,让多少屈服于欲望的现代人汗颜?
《诗经》首篇《关雎》,描写一位青年男子因思慕一位女子而睡不着觉的情景,孔子的学生子复作传曰“发乎情止乎礼义”,也就是孔子主张的“乐而不淫”。传说孔子在此处批了一句话:“发乎情,止乎礼。”意思是说,人的情感虽然经常在男女之间产生,但一定要受礼法的约束,不能随心所欲,要“乐而不淫”。所以,不管是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还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一切皆因顺应道德底线,升华思想境界。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常圆。
感情的世界里,没有谁对谁错,引用徐志摩的诗:
不是因为寂寞而错爱,不要因为错爱而寂寞一生。
让心不再奔跑,让爱找到穴 巢。处之有度,爱方万古长流。
也许,我做了很多很多傻的事情,可是我知道,这样我会比你更接近真爱。
拼命奔跑,华丽跌倒。
你看那雾,晨光熹微时它在跳跃,夕阳西下时它在起舞。它是如此的美,朦胧的让人心疼。柔软的让人心碎。天微亮时,它拥有整片天空,但太阳的出现,迫使它不得不失去了所拥有的一切。日日为新,分分珍贵,光阴似剑,日月如梭,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与世无争,顺其自然,不浮不燥,随遇而安。当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需要的东西时,我们会因此振奋;但当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放弃这些的时候,会像小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想起自己失去的这些,悲伤、失落、心酸,都到达爆发的极限。可是你想想,这样有用吗?失去的还会回来吗?会有人可怜你吗?很显然不会!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坦然的接受这世间一切的得失,计较的太多,最后便还是伤了你自己。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所以,学做一个淡然的人,学会正确对待生命中的失去和拥有,或许当你后来回想的时候,得到的美将会是你一辈子的永恒!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仅此而已罢了。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题记。
早上起来头痛到像快要炸开了一样,脑袋里就突然冒出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句话,有点难受又有点释怀。一时竟想不起来曾经听谁说起的这句话,也许是从徐志摩“吾会寻觅吾生命灵魂唯一所系,得之,我之所幸也;不得,我之命运也”中领悟到,还是从温瑞安的武侠小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中看到,抑或是生命中曾经有一女子对我说起,我不起的了,也许我还记得…………
“得之我幸”没有为我带来更多的愉悦;“失之我命”倒是给了我一次又一次彻彻底底的绝望和疼痛。
逝去的时光太悠长,又太短暂,我几乎快要忘记自己是怎么过来的,应该是笑着过来的,没有过多的表情,也没有过多的意外,就这样,明朗的笑着。
一直还停留在那句话中,记忆的年轮,深遂的沉默,持一份淡雅从容,转身伏笔写诗,像细雨流水,如花谢花飞,亦或似寒夜里的星辰,透袭一曲凝霜,放肆一盏冰轮,彻骨,一场繁华落幕曲终人散的悲凉。
素色靓华,执笔落墨,谁曾怜惜梦中凋零的白帆,谁曾舍取岁月的芳菲,缱绻星辰下,那一抹身影为谁停留?梦,越来越远,灵魂深处的笑颜,依若白莲,奈何花落,如是青春。一直想写一首诗,一首属于自己的诗,脱俗清雅。因为对象是自己吧,所以词穷了。不得不承认,青春里有一段时光,是一定要被刻上伤感的,岁月里有一段青春,是一定要释怀的。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是江南的美。人说江南女子,清雅出尘,三月细雨,持伞踏步,宛约的声音,纤玉的身影,犹如一只不染尘埃的仙鹤,那份出尘,怎不叫人心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种隐默的洒脱,怎不叫我心痛?
今生的妻子,前世你埋的人;来还未报的恩。今生的儿子,前世你的债主;来追未还的债。今生的女儿,前世你的情人;来了未了的情。今生的情人,是前世的夫妻 ;来续未尽的缘。今生的红颜,是前世的兄妹;来交未完的心。今世大贵之人,前世的大善之人;来收前世结的德。今世大恶之人,前世的最屈之人;来报前世沉的怨。不是迷信,是因果,是定数。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得知情况,决定点化一下他。
僧人到他床前,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疑惑间,画面切换。书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洞房花烛,被她丈夫掀起盖头的瞬间。。。书生不明所以。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病愈!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地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他轻轻地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听说,人们在这个世界的生命终结后,会通过一座桥,去往另一个世界。这座桥,名叫奈何桥,桥头有位老婆婆站在桥头,名叫孟婆。她会给行路的人喝下一碗孟婆汤,忘记前世的.记忆,有人却不愿忘记,孟婆只好在她的心口点上一颗痣,以作记号。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地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她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
月光下的泉城,璀灯璨夜。
去看看月光下的泉城吧,在泉城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
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一起,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
原来我的心口一直有一颗痣…………
现在对什么事都已经来之坦然,看之淡然了,不强求,不奢望,只做自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就这样轻轻滴高一下别,若是我的,不管隔得多远,她终会回来的。我在原地,还能回到原点吗?就让这份思念埋在我的心底,就让风带走我的想念。
就像陪着夕阳等待黄昏一样,我在陪着寂寞等待前世埋我的人!
我对婚姻的想法是极其简单有限的。婚姻对我来说,就是心爱的童话故事里的“从此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完全看不到生活的艰难和困苦,也看不到婚姻有触礁搁浅的可能。当人们相爱时,他们是幸福的。我当然知道有很多不幸福的婚姻,但我认为那是因为那些夫妻不相爱的缘故。
奶奶总说:“雅雅,我给你的钱你一定要留着自己用,以后连你的丈夫都不要让他知道。我的宝贝你要记住,不可以信耐男人。虽然有些男人会装的很和蔼可亲,但是你一个都不能信。”
不管是奶奶对男人尖刻、讽刺、幽默的描述,或者是母亲老套的“你得要管住男人”,或者是写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中的那些悲惨的不行的结局,都完全无法让我记在脑海。我从来不曾想到过奶奶谈话中的“男人家”跟我的`爱人孙坚是同一种生物。书中人物那更就是书中人物,尤其是我目睹了父亲母亲的非常幸福婚姻,我总觉得奶奶的絮叨,母亲的警告非常的可笑。
当母亲说起“男人都要管紧些,要知道不是东风压倒西方就是西方压倒东风” 的时候,我对母亲说“你知道的妈妈,爸爸除了你之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其他女人。”
“那是因为我们在结婚前他就已经玩够了。”
“妈妈,我觉得你根本就是不喜欢孙坚才这么说。”
“怎么会,孙坚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我怎么会不喜欢他呢,相反,我很喜欢,自己的亲儿子还要喜欢。但是男人总是善变的。”
“妈妈,你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你眼根本就没有人能够配的上我这个小臭蛋儿是不是?老实说,哪怕他是超人中的超人,你也会觉得他配不上我对不对?”我笑着说。
结果母亲只好承认说:“虽然不是完全正确,但也八九不离十的。我是不应该对那个从我身边把你带走的人有偏见的。”
就这样,我带着美好的憧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人应该是一般地栖息,无论遇见什么,那都是我们生命的典藏。
钥匙是开锁的工具,一把钥匙可开启一家的门,门后面,便是一家的小天地。锁住门,将快乐留在了家中,却也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关在了门外。
住在楼房中,总是能在上下学时看到对面一家人的身影,遇到了只是抬头互相看一眼。便又一言不发地各走各的路。我不禁有些怀念以前住在奶奶家大院中的生活,哪家住的谁大家都一清二楚,相邻的两家总是会交换一把钥匙,作为忘带钥匙时的备用,休息时,院中总会热热闹闹,像一个大家庭。可现在,一家与一家之间仿佛隔了一扇锁住的门,而打开它的钥匙又在哪呢?终于,那一次,我找到了。
那天放学,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将手伸入口袋中寻找家门的钥匙,咦?没有?我有些不相信,又反反复复在身上找了个遍,终于迫不得已地相信了这个事实:钥匙找不到了。这可怎么办呀,我还有许多作业要写呢,只能给父母打电话了。接通的电话又一次熄灭了我刚刚燃着的希望,父母在很远的地方看家具呢,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沮丧地在楼梯上坐下,掏出作业本,用极不舒服的动作努力地写着作业,无奈地等着父母的归来。唉,谁叫我把钥匙丢了呢。
“嘀……”楼口的大门应声打开,是妈妈吗?我抬起头,哦,是对面家的阿姨。她看见了我,愣了一下,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坐在这呀?发生什么麻烦事了?”我便将我钥匙丢了这件事告诉了她。“那也别在这儿写呀,对眼睛不好。到我家待一会儿吧,给你父母打个电话。”“麻烦您了。”“客气什么,都是邻居嘛。”进到家中,阿姨便让我坐在书房写作业,并端来一盘水果,然后又让她的两个孩子出去玩,怕影响我的学习。最后,还细心地为我关上门,留给我一个安安静静的学习空间。我十分感动,甚至有些庆幸钥匙丢了。这件事,让我认识了对面这个十分热情、善良的阿姨,让我找到了那把能打开邻里之间隔阂之门的钥匙。
后来,每当我和阿姨遇到时,总会聊上两句,买到好的东西,也总会提醒对方去买,春节更是一起在院中搭起桌子,共同欣赏美丽的烟花……随着在这个小区里住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们与周围的其他邻居也逐渐熟悉了起来,仿佛有一把看不见的钥匙,打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阂之门。这钥匙,是真诚、是热情、是善良,是我们发现美丽世界的眼睛,让我们珍惜这就在我们身边的钥匙,找到那种生活在大家庭中的感觉吧。
你看那雾,晨曦熹微时它在腾跃,日落西山时它在起舞。它是云云的美,模糊的让人心痛。软和的让民心碎。天微亮时,它具有整片天空,但太阳的浮现,唆使它不能不遗失了所具有的一切。日日为新,分分宝贵,时分似剑,光阴似箭,得之安然,失之澹然,与世无争,天真烂漫,不浮不燥,入乡随俗。当我们得回了本人想要、须要的东西时,我们会从而兴奋;但当我们由于某些原由,不能不舍弃这些时,会像小孩子遗失了-喜爱的玩具一样。想起本人遗失的这些,悲戚、丢失、心伤,都归宿暴发的极限。然而你想一想,这样有效吗?遗失的还会回来吗?会有人怜悯你吗?很明显不会!所以我们应当学会安然的采用这尘寰所有的得失,辩论的太多,最终便依然是伤了你本人。谁说爱一样东西就肯定要得回它。有的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回他爱的东西,搜索枯肠,久有存心,愈甚者能够会不择手段,及至走向非常。或许他得回了他爱的东西,不过在他追赶的过程当中,遗失的东西也没办法计划,他支出的价值是其得回的东西所没办法抵偿的。或许那价值是寂静的,直到最终才会让他发觉结束。所以,学做一个澹然的人,学会准确对付生命中的遗失和具有,大概当你厥后追念时,得回的美将会是你一生的永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仅此罢了结束。
 一年级
八月的第一场雨,下的好大,打雷了,我躲在角落里。我天生怕雷声,特别这么大声的。手机不敢开,电脑也被我早早关掉。双手抱在一起,而此时你在何方?最终我也渐渐地习惯了这样的下雨天,习惯一个人。
雨停了,抬头,天空是干净的蓝色,还有几朵残留的乌云也慢慢地转为白色,看着它以优美的姿态蔓延过城市的上空,那些停驻在云端的思念毫无预兆的再次清晰了起来。
记得你说,你在怀疑我们之间的爱情的真实性,慢慢想来我何尝不也是这样吗!不过我胜在赤诚。
曾经,我们以路人的姿态,彼此游戏与这感情的,奈何最后把我狠狠的伤,或许这就是你从来没有给我承诺的原因吧!遥望那些破碎了一地的相爱,阳光斑驳,往事成伤。我行走在斑斓的时光中,以一个孤寂的姿态,不悲不喜。那个似曾相识的场景,乍然相逢,心,依旧隐隐作痛。最后,我却始终相信你会回来,我这样告诉自己。
原来,一些记忆早已深入骨髓,一些时光早已痛彻心扉。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这样的相爱,总是会带着致命的诱惑力,即使身处万丈悬崖边,也会义无反顾的坠落下去。那样的爱,连忧伤都美丽的像梦一样。以为海角天涯不过是咫尺间的距离,我们期许着那三千繁华里永不谢幕的青春年华,开出一朵地老天荒的花。
可最终我发现我随时都有可能失去你,那种总是抓不稳的感觉很窝火。一切的一切总是那样无奈,美丽的相遇和美丽的梦一样,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那些不真实的美丽,终究来去匆匆。你驻足,回望,她已不在。幸福,从来不顾及上一刻的缠绵悱恻,在时光的荒涯中沉淀一束荒凉的过往。
有一次差那么一点我就放弃了,我也不知道这样的你是否值得我去守护,这样的爱情,它还叫爱情吗?
那夜,哭的如此伤心,没人知道,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只是为自己留那么一点点自尊。这么大了,我该怎么做?好多的无可奈何。该不该还想着你?幸福那么短,遗忘这么长。
直到你的在此出现,为何我还放不下,难道我真有那么爱你?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那么,我呢?你呢?此刻我忽然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我要爱你,一直爱着你。我不要你依旧守着你的海角,我依然望着我的天涯,我们在彼此的世界里,各自为安。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没有悲伤的姿态。
一季年轮,一束尘埃,载着远方的你,载着彼岸的我,轻轻掠过那些曾散落在红尘里的繁华,此刻望去,思念直上心头。我为你停留,用一生的时光。
那么故事到了最后,我们还彼此只差一个结局了。
只是,这一场豪赌,赢了我幸,输了我命。爱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其实好话人人都会讲,而且人人都爱听,区别在于有些人讲起好话来张口就来,但却不走心!有些人讲起好话来总是深思熟虑,但他不是不在乎,而是在考虑能不能做到!做不到的好话即使讲一万次那也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永远都不能兑现!有些人天生会谈恋爱,整天的甜言蜜语,但往往不是陪你到最后!有些人天生情商低下,可是他们懂得从一而终,矢志不渝~理想跟现实总是有差距的,而且差的不是一点点,童话就是童话,自从它被命名的那一刻起它的命运就已被注定了,它永远都不会变成现实,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呵呵”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男朋友,我自私,我臭脾气,我懒惰,我不会善解人意,我有着所有独生子女都有的缺点~但是在你面前我总是会刻意的隐藏,请不要觉得我虚伪,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因为这样做只是因为你,因为我不会为了除你之外的任何人改变,因为没那必要,因为这也是一种自我完善,因为我想大言不惭的说一句:我在进步!我想做一个好老公,以后也要好一个好父亲~我想或许有一天我爸妈会感叹:我滴个天,这还是我儿子吗……呵呵~~
昨晚我们发的短信都带着好多小情绪,或许你感到委屈了,不高兴了,我在工作,正好那时有点忙可能没顾忌到你,给你安慰!过了那个时间段,但或许你的小情绪早已陪你会周公去了,但我的小情绪还在陪伴着我工作,或许天亮了之后它们会被清晨的第一屡阳光的照射而烟消云散化作露水,但不安分的种子已然种下,虽然是一滴露水,积攒多了终成河流,我感觉有必要将它扼杀,不为别的,只为了我们白首不相离的'诺言……
今晚,是结婚前的最后一班岗,我会认真的站好,因为今晚大领导在这里值班!虽然我不太会虚与委蛇,不会为他们而变得虚伪,但是该虚伪时就得虚伪,人不虚伪枉少年,不对不对,是枉青年昂,嘿嘿!~以后的路还很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或许我以后会变,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自然要以后去解决,心急吃着热豆腐肯定烫嘴,嘿嘿嘿~我想我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尽量做好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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