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书笔记十篇

06-30

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包括哪些内容呢?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 读书经历可以增加我们的语文素养,读后感为我们记录留下了踪迹,欢迎来到本篇文章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今天为您整理的是“金锁记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金锁记》的开头这样写到,故事写的是曹七巧的一生。七巧,一个身处下层社会麻油店家的女儿,被自己的哥哥因为利益嫁入了豪门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在那样一个豪门大族里,婆婆,妯娌都是名门的大家闺秀,而七巧麻油店女儿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真正融入她们之中的,就连下人丫鬟们也在背地里议论她。

“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在一个人的一生的时间里,三十年是多么的宝贵,做姑娘时候七巧是泼辣直爽的,身上带着青春的明媚。她上街买菜,收拾得齐整干净,那时喜欢她的人有“肉铺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沈裁缝的儿子”,七巧若是嫁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过一种普通的生活,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命运。可是她的命运从她嫁入豪门起,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三十年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把她彻底变成了“毛骨悚然的疯子”。

“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读后感·七巧表面上看是疼爱自己的一双儿女,其实骨子里是自私与控制,她挑唆儿子吸烟,打听儿子儿媳之间的秘密,阻拦女儿的婚事,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变态的疯狂。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故事的结尾作者写到“完不了”,这黄金的枷锁还会在别的人身上戴着,只要有人,就会有这样的故事。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走完了她痛苦悲剧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不知道七巧的眼泪是在悔恨,还是呐喊。只是,当时的月亮再也回不去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文\素儿。七巧,乍看之下,以为取七窍玲珑之意,细读之下,气得跳脚,真真一窍也不通,白白占了灵气逼人的七月。七月七,来乞巧。估计是当时不够虔诚,所以如此愚钝,委实让人好气、好笑又觉得可怜。七巧,七巧,实在是七不巧。

一不巧,选择命运又抱怨命运。嫁给二爷,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曹家当时开着麻油铺,二爷又有病,即便父兄贪慕钱财,也不至于将亲人推入火坑,想来她是有那么几分愿意。既愿意,嫁入豪门后又百般抱怨,难为的怕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人必自侮,而人侮之。自轻自贱起来,怨不得下人都瞧她不起,在背后偷偷编排她。

二不巧,插手云泽婚姻,徒招怨恨。甫一露面,就失了分寸感,跑去老太太跟前说长道短,身为娘家人要婆家赶紧来接人,搞得好脾气的云泽也没好气,捶胸顿足,姑嫂失和。那个时代,姑娘在家里的地位,是要远远高于媳妇的,得罪比自己更有话语权的人,实为不慧。

三不巧,专捡痛处,得罪兰仙。兰仙与七巧一样,同是媳妇,本想跟新来的人套套近乎,使她不那么厌烦自己,却说着说着直中人家的伤心事。嫉妒着她的姻缘,捶着捻着,直到好修养的兰仙受不了,崴了指甲,不快而去。

四不巧,招惹季泽,连花花公子都唯恐避之不及。太过苦闷,诉诉苦倒也情有可原,自己轻佻,又由着小叔子轻薄自己,似乎想要找一点温暖,却又走了弯路,在名节很重要的年代,委实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五不巧,约束不了娘家人,更增轻贱。哥哥来一趟,家里边丢了不少东西,使得整个大家族怀疑他们手脚不干净,本来小门小户,就已经足够让豪门瞧不上,再加上品行有失,使得老太太纵使听说他们到访,连个台阶都没有给,索性当做没听到,不闻不问了。

六不巧,长白婚姻,指手画脚。估计亘古未闻,新婚不久给自己烧一晚上的烟,作为婆婆,问自己儿子一些闺中秘闻,编排儿媳妇,实在是让人觉得难堪。难道自己没有享受到的,别人也要被剥夺享受的权利?

七不巧,长安婚事,横生枝节。病痛时,给女儿抽大烟;在女儿跟童先生渐入佳境时,又亲口造女儿的谣,使得长安不得已跟童先生分离,放弃戒大烟,不再抵抗,继续生活在母亲的愁云惨淡中,使人非常怀疑可是亲生?可是真心地爱自己的孩子?

凡上种种,归根结底,七巧委实不巧,非但没有调整好自己,享受至少原本富足的生活,反而把悲剧进一步蔓延,拉着这么多人给她殉葬,大有鱼死网破的架势,哪怕是亲生的儿女,亦不能幸免。不禁使我想起“垃圾人”定律:我不幸,周围人也不许幸;毁灭自己,周围人也一起毁灭。读后感·于他,玉石俱焚,有人陪葬总是好的;于周围人,却是大大不幸了。倘可以躲开,尽快躲开;倘躲不开,又感化不了,尽量的不要受其影响。不然,就是悲剧的一生了。

曹七巧的悲剧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困囿于三尺围墙,未曾见过远方,我辈视野宽广,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界不同,包罗万象,尽可以将苦闷的心情生发出来,寄情山水,饱览群书,自我疏解,自我消化。

愿你我都做一个光源,即使逆着风,即使淋着雨,也依然能用胸中的一点光,照亮自己前行的路,温暖身边的人,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许,我们会成为别人生活下去的原动力,何乐而不为之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范文一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范文二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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