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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当你们看到这封信时,说明我们已经建立了关系,虽然微薄,也是这茫茫人海之中你对我的一丝眷顾。或许会耽误你几分钟宝贵的时间,也可能会给您带来些许慰藉,那便是我最大的荣幸。
岁月的年轮深深浅浅,记载着我们曾经经历的所有。喝一杯清茶,摇一把蒲扇,回味那曾经经历过的酸甜苦辣。或许真正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可以安静、悠闲的看看生活,看看从那日夜奔波中停歇脚步的自己,有没有一丝的心疼,心疼那个从跌跌撞撞到坚强勇敢承担生活的自己,我们真正长大了。
夜深人静,拖着步子,看看路灯,看看路灯下的你,背影不知疲倦地陪着我们,虽然你也明白那就是自己,但是那正是我们真正的自己,从未放弃生活,从未放弃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自己。会不会有那么句感慨”活着真累“,但是这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生活,选择的路——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生活虽然艰辛,但是充实,或许这本来就是生活的真相,只是我们离的她太近,我们深深热爱着,又苦苦挣扎着,只为那一句”我可以!“。
请善待自己吧,善待那个坚持不懈的自己。因为我们还有好久好久的路要走。走过荆棘,走过坎坷,之后那才是我们真正想要走的路,如果一路上平平淡淡,我想你们也不喜欢,说喜欢的都是违心的对不对。经历过风雨,才知雨中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才明白不仅仅雨后的彩虹才是一种豁然开朗。我们热爱着生活,热爱着生活中的自己,看四季变化,体味人间百态。
未来的自己
2019年1月29日
闲暇时,捧一杯清茗在手中,悄悄回首从指缝间溜走的岁月,细细品味时间的磨车在我心中烙下的印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磨车一圈圈旋转,印痕一层层累计,沉淀成笔下的喜怒哀乐,锁入奔跑的我的内心。
人活在世上,难道就只像西西弗斯那样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是汲汲于名利和权位,还是在一旁艳羡他人的成功?都不是!我们不能只羡慕他人的成就与掌声,而是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自己人生的主角,而不只是当个只为他人鼓掌的路人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每个人都人生都独一无二,别人的成功永远只属于别人。踏上自己的人生之路,去感受去体验属于自己的人生,收获属于自己的掌声与喝彩。做自己人生的主角,让别人为你鼓掌。
幸福,不是只着眼于别人的光环而羡慕鼓掌,而是朝着远方的光亮,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拼尽全力向它跑去。感受一路的喜怒哀乐,让自己的人生充实而精彩。
人生之路不尽平坦。或许会有狂风骤雨,或许翅膀会被折断,但只要天空还在,翱翔之梦就永不会停止;或许会有崎岖的山路,或许铁蹄会被踏破,但只要大地还在,驰骋的心将永远存在。当意念倒下的时候生命也就补再屹立,歪歪斜斜的身影,怎敌得它秋风萧瑟,晚来风急。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脚下才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我相信只要有坚定信念,相信自己,哪怕结果不尽人意也能成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正如汪国真所说的: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没错,我们还年轻。正如盛夏中一棵独立的向日葵,虔诚地仰望着自己的信仰,跟着理想转头,始终坚持着光芒的方向。
今天,爸爸带着我和母亲、小姨、外婆一起去永嘉龙湾潭游玩。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往上走,走的很轻松。这里的风景如画,山重重叠叠、树木茂盛,潭水清澈见底。
走着走着,我们看见了一条高高的瀑布从山上飞流直下,这就是有名的龙湾潭瀑布。我们走累了在瀑布边上的亭子里一边休息一边欣赏着眼前的美景。亭子里还坐着几位老爷爷和老奶奶。一位老爷爷对我说:“小朋友,爬到山顶还要40分钟,台阶高、山路陡,你能爬到山顶吗?”我信心满满的说:“能!”
过了几分钟,我们休息好了,就继续往外爬。没爬几步,我就发现台阶真的变高了,山路也变陡了。我的脚发软了。“爸爸,爸爸我们别爬了,回家吧!”爸爸摇摇头说:“不行,不行我们一定要爬到山顶。”小姨,拍拍我的肩膀说:“加油、加油,你一定行!”母亲也鼓励我说:“你看外婆都爬得动,你一定也可以。”听了她们的话,我仿佛全身充满了力量,手扶栏杆一步一步奋力往上爬。走累了,就坐在亭子里或石凳上休息。快点、快点,在那座最高的山峰上有一个观景台,我要到那儿拍照。于是,我两步并成一步,冲了上去,终于登上了最高峰,而且我还是第一个爬上了观景台。哇!这个观景台竟然全身用玻璃做的,往下面看,可以看到绿油油的树。真可惜,外婆有心脏病不能上来。爸爸、母亲和小姨上来了,但不敢走在玻璃观景台上,哈哈!
大家都说我是勇敢的孩子,其实我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啦!做最好的自己不是太难,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做成!
什么是最好的自己?是竭尽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情。也许成果总是不尽人意,但只要尽力了,对自己来说那就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个性签字一位哲人以前说过:如果你做不了太阳,那么你就做一颗星星;如果你做不了大道,那么你就做一条小路。成功不在于尺寸的大小,而是要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曾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每一天挑着两只木桶上山担水,一只木桶完好无缺,一只却有裂缝。每次主人挑水回到家时,好桶里的水总是满的,坏桶里的水却只有一半,坏桶因此黯然神伤。但有一天,主人忽然发现,在山路的左侧,也就是坏桶所在的那一边,开满了小花,而右侧却没有。原来坏桶一路洒出的水正好被种子吸收,才开出了花朵。有时候残缺也能创造出一种美。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残缺的木桶,因此,我们又何必自寻苦恼呢?你只要做好自己就应做的事,人生不也同样有好处吗?蚂蚁纵然渺小,但它能举起比自己重两倍之多的物体;贝壳生命虽然短暂,可他对自己的居所制作的是那样的精细。它们都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发出生命的光芒。
还有遭遇不幸在逆境中生活着的人们:像半身瘫痪还坚持写作的张海迪阿姨、为雪耻而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失去光明却照亮别人的海轮·凯勒……他们也都尽力做到了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行为感染了人们,感动着整个社会、整个历史。
人生的旅途不可能是一帆风顺,而是波澜起伏的,时而高潮,时而低谷。因此,不必给自己增加太多压力,只要做一个最好的自己,你说不是吗?
弗洛姆说过:“我相信,人只有实现自己的个性,永远不把自己还原成一种抽象的、共同的名称,不能用一个“人”字涵盖了我们全体,我们每个人才能为人类这下整体做出更大的贡献。人一生恰恰是既要实现自己的个性,同时又要超越自己的个性,为整个人类做贡献;完成这样一充满着矛盾的任务。”
2500年前,伊索讲了一个故事:
在一个山里的小村镇,那天清晨天气晴朗,阳光普照。有一对祖孙赶着要到另一个大村庄的市集去卖一头驴子。他们把驴子清洗得非常干净,毛也刷得很柔顺,之后祖孙俩不很快乐地出发。就在他们经过一个陡峭的小路时,在一旁闲荡聊天的人们看着他们说:“你们看看这两个体蛋,他们竟然不坐在驴子舒服的背上,让驴子载他们走,竟然让自己走得那么辛苦。”爷爷听见他们的话,想想也对,于是他和孙儿两人一起坐上驴背继续往下坡走去。
很快地,他们又碰到另一群路边闲聊的人:“看看他们这两个懒人,他们难不成要坐断那头可怜驴子的背啊!”
老人想想也对,他觉得自己比较重,于是下来步行,让孙儿一人骑在驴背上。
不久之后,他们又听见有人说:“你们看看那小孩多不孝顺啊!竟然自己骑在驴背上,而爷爷却走得那么辛苦。”
老人听了之后,心想没错啊,所以就自己骑坐驴背上,让孙儿自己走路。
再过不久之后,又有人说:“你们看那个老人多么残忍啊!自己轻轻松松地坐在驴背上,却让一个小孩独自卖力地行走。”
到这时候,祖孙俩真是感到困惑不已。后来当他们听到人们说驴子在走这么久的一段路之后,一定会看起来筋疲力尽,很疲累,到时候一定没有人要买它,他们很沮丧地在路旁坐了下来。
等驴子休息了一阵后,他们才又继续他们的旅程,但这次他们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等到傍晚,人们看见祖孙气喘吁吁地进到集市,他们俩用一要扁担,只间绑着驴子,就这样一路扛进城来。
伊索说:“你无法取悦一个人,如果你试着取悦每一个人,你将会失去自己。”
但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我们总是按照别人教导的方式在生活。有什么时候是真正按自己的意愿,做了自己呢?
出生的时候,父母带着喜悦将我们当成了他们独特的宝贝,但以后他们将我们送进了学校,我们就成了学校这条流水线的一个产品,从小学直到高中,和其他同学一样,都在接受着同一个模式的铸造;高考后,终于能按自己的意愿挑选专业了,但那其实也不是真正意愿,因为有分数的制约;大学毕来了,可以工作了,但工作也不是自己真正的意愿,因为有专业和用人单位要不要你的问题。
现在我们成人了,走上社会了,但我们也并没有按自己的意愿而生活。
有位老者说过:人开始是人,逐渐就变为虫了。
我们生来是人,但随着长大,生存的需要,我们开始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我们开始迎合人、讨好人,在社会中学会圆滑,变得八面玲珑,于是我们越来越失去自己,由人变为了虫,由有个性、有思想的自己,变成了仅为适应社会而生存的虫了。
我们的思想和行国都在无形中被社会左右着,我们还以为是按自己的意愿在行动。我们就像一个受催眠的人,我们的思想感觉都受催眠师的指挥,但我们还以为是自己在判断,自己是一个主动行动者。
我们并没有做自己,只是社会的一个木偶。
我特别喜欢老子强调的“宠辱不惊”,不论“宠”与“辱”都只是外在社会对你的反映,是虚幻的,做人最真实的还是追求自己的目标,自己的快乐。所以做人还是保持低调,在平淡中踏实地追求自己的价值和快乐。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自我是什么?“我”不只是一个形体,不只是宇宙或自然中一个分子,不只是路边的一棵对、一株草,或者家里喂养的一只猫、一只狗。我应该有我的感觉,我的思想,我的行动,有我所见的,我所听的,我所想的,有我的痛苦,我的欢乐,我就是我的中心,我的一切就是我的帝国。
这世界绝对没有相似的两人,别人的生活方式绝对不会是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是真实的自己,生命将会是一场舞蹈,而人的生命就是注定要成为真实的自己。
奥修说:“整个未来新新人类的生命艺术就在于得到这个秘密—意识到、觉知地、他细地聆听自己的心声,然后想尽、用尽办法跟随它,让它带你到它要去的地方。”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范文一】遇见未知的自己--一本都市身心灵修行课,知道这本是在看李娜自传的那本书中提到的。觉得名人推荐的,应该算是不错的。索性买了一本来读读。
现在马马虎虎读了一遍,就想上次博客写的一样,没怎么懂,里面有好多专业术语,一时很难理解,开始读的时候,很难读进去,也很难理解,到了后来,渐渐的有点明朗,但是,已经结束了。我能读这本书的唯一原因之一是它讲故事。这样,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反映了职场生活中的一些真相。
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是:亲爱的,外面没有人,只有你自己。起初,看这句话的时候,一点都不理解。
是不是讲的是在某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但是,读完了才知道,所有外在的事物都是你内在投射出来的结果。原来如此。
当你遇到未知的自我,让你分析自己,挖掘你的潜意识。今天,你发现拍自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你觉得你的一些想法是多么天真。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以后遇到什么事,首先要冷静下来,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每一件事都是一份礼物。不过,这件礼物有些包装很难看,有些很漂亮。
书中的老人真的是一个智者。叫主人公怎样一步步的认识自己。把很多人介绍给英雄,让他们分享他们的故事,帮助他成长。
心想,我要是能遇到这样一位老人就好了。其实,遇到也好,没遇到也罢。明白其中的道理,也算是一种收获了。
最后,老人给主人公留了一封信。现在我把它移到这里和你分享:亲爱的孩子,是时候让你飞的更高了。我看到你的成长,我很高兴。记得和大家分享你的祝福,因为分享就像感恩。你分享的越多,你就越多。
是我再次四处旅行的时候了。在我离开之前,我会给你一个信息:记住,亲爱的,外面没有人,只有你。所有的人、物、物都是你内心世界的投影,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你的内心世界。
当任何东西触碰你的时候,记得往里看。看看自己哪个地方的旧伤又被触碰了,看看自己有哪些阴影没有整理好。不要把精力浪费在外在的、不可改变的、不可抗拒的事情上。
现在内在层面做一个调和整理,然后再集中精力去应付外在可以改变的部分。记住,每一次发生在你身上的都是一份礼物,但有些礼物包装很难看,让我们感到怨恨或害怕。所以这可能是一个灾难或礼物。
如果你能自心地给它一点时间,耐心地、仔细地拆开这个难看的贝壳包装,你回享受到它是一份蕴含着丰富美的礼物,是精心为你量身打造的。祝福你孩子。
与大家分享,希望大家有机会的话可以读一下。我还得再读一遍,觉得修炼的还不够。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范文二】看完这本书后,我得到了感悟,知道了之前自己的许多精神***是消极和不利的,也知道了以后自己应该怎样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就像一份礼物,它给了我一个新的认识,开启了心灵成长的漫漫征程,让我在未来的认生道路上有了一个清晰的起点,让我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遇见未知的自己》是台湾女作家张德芬的成功力作,于2019年6月在台湾出版,是一本有关身心灵成长的**。张德芬以其深入浅出的笔触揭示出了困扰人们的烦恼痛苦的深层的原因,以特殊的形式讲述了主人翁心灵成长的历程,以通俗易通、平实朴素的言辞解读了深刻的人生道理。
《遇见未知的自己》让我知道世上只有三件事:老人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
所谓三件事,不只是简单的三件事,而是从三个角度看问题。老人的故事实指上帝已经安排好了,人力无法改变。对待这样的事,我们只能顺应自然、遵其规律,不与之抗衡,内心平和,要淡然悦纳。
他人的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即使是自己的家人,那也是别人的事。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知道自己的声音,培养自己的思想,找到内心的自我。
管好自己的事,看似自私,其实是无私的。管理好自己,包括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语言、行为等。如果你管理好自己,就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也就是说,你爱别人,爱自己。
管好自己的事情才有能力去管别人的事。
《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同时,它让我知道。问题和困境不是来打扰你,而是来帮助你,帮助你找到自我,帮助你内在成长,成为一个更接近自己本质的人。而大部分的人碰到困境时,都有很多的埋怨、躲避、压抑,但真正有智慧的人会从中找到成长的契机。
老人说:“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你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要你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楚小我的虚假认同。
”在琐碎的细节中,天性的纯真被蒙尘,踏入社会,我们不能再以纯真明亮的眼睛注视身边的人事和这个世界。外在,物质,极大地放任了人性私欲的膨胀,于是,人就陷入到贪婪和占有的漩涡之中,正如若菱所言“活着好累!”,于是我们渐渐累到失去自我。
所以我们只会追求那些不代表我们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抛弃真我以外的种种束缚,通过各种方法认识真我,如身体联接,觉察身份认同,屈服于情绪之下,从而使人生充满喜悦、爱、和平。
以前,面对任何事,无论是老天的事还是他人的事,我都特别往心里去,就算看到其他同学并不在意,但我还是一样,每天总是生活在焦虑和紧张的情绪中,把自己绷得紧紧得,总是担心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且在面对比赛或问题时,我总是在想自己会不会失败,然后就选择逃避,过后又觉得的可惜,在埋怨。这些让我再高中没有多少快乐的时光。
但是,以后我要渐渐地改正这些病态的习惯,学《遇见未知的自己》里面所说的那样去面对生活,让自己有一个快乐的大学和快乐、成功的人生。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范文三】最近两年常常收听雷鸣的节目,我相信意识决定行为,现在我发现自己改变了很多。节目中多次推荐一本书《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是一本身心灵**,用通俗易懂、平实朴素的言辞解读了深刻的人生道理,我认真的拜读过了,现在我想推荐给我的朋友们。
《遇见未知的自己》,让我知道世上只有三件事:老天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老天的事指的是老天爷安排好的、人力无法改变的事实。
对待这样的事,我们只能顺应自然、遵其规律,不与之抗衡,内心平和,要淡然悦纳。他人的事,是指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即使是自己的家人,那也是别人的事,我们不能掌握,只能像书中所说“担心是最差的礼物,不如给他祝福吧!”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知道自己的声音,培养自己的思想,找到内心的自我。
《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所有外在的事物都是你内心投射的结果。所有让你心理上受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和围绕这个事件所编造的故事。
我们费力的在别人和外界寻求答案,结果却徒劳无功,因为我们找错了方向,答案不在外界,而在内心。生命本是来无影去无踪,无法臆测也难以捉摸,无论是在身处逆境茫然徘徊之时还是看尽繁华归于平淡之际,唯有抱持观照内心并惜福感恩,一切真相才能水落石出。
《遇见未知的自己》,让我开始思考“我是谁?”“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我们觉得疲惫是因为我们在生活中不自觉的变换着不同的面具,失落了真实的自己,我们痛苦的根源就在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
而当死亡来临的时候,会把所有不能代表真正我们的东西席卷一空,真正的你是不会随时间甚至死亡而改变的,它可以观察人世百态,欣赏日落日出,云起云灭,岁月的流转,环境的变迁,都不会改变它。
《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件都是一个仔细包装的礼物。只要我们愿意面对它有时候有点丑陋的包装,带着耐心和勇气一点点地拆开包装的话,我们会惊喜的看到里面珍藏的礼物。
因此我想感谢曾经伤害过我的人和事,他们何尝不是给了我这样一个礼物,也给了我坚强和成长的契机呢?浴火重生的凤凰才能更有生命力,飞得更加高远!
《遇见未知的自己》揭示了一个不变的真理,那就是要学会“臣服”。“爱过、通过、哭过之后——是臣服的体验”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就像时光无法倒流一样,所以要学会臣服。但这臣服,不是臣服于人,而是臣服于事。
不是让我们做软弱的人,而是要学会接受!因为越是你抗拒的就越会持续,当你真正放开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会是另一种结局。我们的思想总是在过去或者未来,但是我们的身体却永远是在当下的,所以我们要活在当下,学会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和身体联结,那将会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力量!
这本书并没能**我生命中百分之百的伤痛,我依然在事情来的时候应激性的感到痛苦,陷于其中,但是我觉得它教给我的理念能让我把痛苦的长度和深度大大缩短和降低,我想这已足够。人生旅途繁杂纷沓,置身其中才知那是独来独往的终身体验——沿途的浮光掠影,何尝不是为了成就我们或丰饶或贫瘠的内在?让我们就像那只看见彩虹的狗一样,在谷底惊见阳光。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看到自己:站在青青的草地上,徐徐的微风里,蔚蓝的天空下,看着我,轻轻的微笑!
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题记
没有一个人的路是平平坦坦的,总有坎坷和泥沼,所以坚持自己的路,走好自己的路,
走自己的路,才能欣赏到属于自己的风景,才会结识到身边的朋友,才会留意到春泥里的花香。走自己的路,你才会发现别有的趣味和万物的精致。一路风景宜人,既有坎坷,以勇敢跨越,一切可谓走自己的路。
在自己的路上,有风雨坎坷,有泥沼断路,有野兽巫婆,亦有阳光彩虹。当然,只有经风雨,才能见彩虹。一路的重重难关,我们要坚持勇敢,勇敢去克服。是的,自己的路难走,但再难也要走。因为一路上有朋友家人的陪伴,你赢,他们陪你君临天下,你输,他们陪你东山再起!放心去走自己的路,因为在自己的路上,有真心爱自己的家人,有知心的朋友,有关心自己的恋人,还有那份只属于自己的坚强和勇敢。
在别人的路上,无论多么精彩的风景,无论多么忠实的朋友,都不属于自己。我们都是别人路口的旁观者,无权进入别人的天地。走在自己的路上,把握自己所拥有的东西,相信他们是最美好的!相信自己的一路所有!
不要走别人的路,一味地模仿总是无法超越的。走别人的路,只不过是复制别人的人生,粘贴自己的未来。为何不尝试走自己的路,永远坚信,自己的路比别人的要好。在自己的路上,首先要走好,走稳,然后去创新。
走自己的路,我们无法控制路的长度,但可以无限夸大自己路的宽度。在路上,你会感受到别有的快乐,你会得到他人没有的风采。在自己的路上,一切可好。一切都在等待着你!
在我的路上有许多个台阶,而我的对手将会是下一个台阶,我要踩着他们的头往上爬!
学生时代的我们经常会写作文,写作文是我们个人思想的表达,个人情感的抒发。想写好作文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去积累整理。或许你正在烦恼作文该如何下笔?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十四岁作文热门8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青春,就像是薄薄的阳光,当我以为她还很远的时候,已经悄然披上了她的光芒。直到迈进青春的仪式里,我才发现青春是多么美好。
天气薄凉,我穿上校服,我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薄薄的凉意总让我清明安静。
不久家长们陆陆续续来到学校,宁静的早晨热闹起来,在我期盼着急的心情中,妈妈终于姗姗来到,我忍不住埋怨她来得太晚,妈妈捏捏我的手“怪我咯”我们笑了,她还真像个贫嘴的小孩。
音乐缓缓奏起,这音乐很抒情,仿佛故意催人泪下,我发誓我才不会哭呢。
我将写好的信交给妈妈,然后打开他们用草率的信纸写的信,我发誓我一定会好好嘲笑他们的'。
我打开爸爸的信,他的字潇洒有力。说实话,我还是挺欣赏他这一点的。“你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呵呵,我就知道老爸是个俗套的人,继续往下看,依然是一些不能免俗的客套话。
可是,蓦然,几行字闯入我的眼帘,泪水瞬间充溢着我的双眼,这些字模糊,弯曲,变形,却直击我的内心:“根植于心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不认为我爸爸是一个有文采的人,他是个商人,我以商人都会很现实,可是现在,我才发现他的文字是那么美丽,就好像他对我的爱一样,小心翼翼,总是那么快乐美丽。
打开妈妈的信,果不其然,她的字还是那么丑。我毫不吝啬地大声嘲笑她,可是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亲爱的宝贝”“宝贝”我从没有听妈妈这样称呼过我,可是信告诉我,我是她的“宝贝”。接下来的内容我看得飞快,我害怕我会扑在她怀里号啕大哭,妈妈,天知道我有多爱你。
难忘的青春仪式,我沐浴着青春的光辉,去拥抱渐渐老去的爸爸妈妈,扛起青春的责任与担当,爸爸妈妈,天知道我有多爱你们!
十四岁的天空很蓝,很蓝。是童年的残留的片断和未来隐约的中断章,在十四岁的花季描绘出一片清朗绝美的蔚蓝。所以,我仰望她。
——题记
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脑海里总会跳出这个可怕的动机。
固然,我会很快地否决它,然后信誓旦旦地对自己说:你的前途一片光明,你十四岁的天空是最灿烂最夸姣的,在那片清新的湛蓝上,会留下你最唯一无二的痕迹。
然而——
前天的数学测试卷发下来了,老师阴沉的脸色像是会萃了所有的乌云。
昨天上课时不小心走了一小会儿神,被老师狠狠地训了一整理。
今天,才刚刚开始,我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下课后,我又一次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一片清新明媚的蔚蓝,犹如最柔软的蓝色丝绸铺在我的上方,又犹如一块晶莹剔透的蓝水晶镶嵌在我的面前。
只觉得那是种很美很美的蓝,神圣得如同我梦想中绝美的十四岁的天空。
不知为什么,在这蔚蓝深湛的十四岁的天空下,我怔怔地流下了眼泪,大段大段的情愫在我的心中翻滚:从小,我就热爱写作,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名优秀的作家,写出万古长青的着作。自从进入初中以后,繁忙的学习糊口冲淡了我所追求的十四岁的天空,让我无论怎样寻找,也无法捕捉她们的踪影。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马不停蹄,努力学习。固然我也常常疲惫地叹气,失败也一次又一次地敲响我的门。
可是这又怎么样?假如天空没有鸟的痕迹,那么我就亲身去创造一个唯一无二的闪亮的痕迹——为了不在我那绝美的十四岁的天空中留下一丝遗憾,为了我对她一次又一次的仰望。
不去追忆逝去的童年,尽管她是如斯的夸姣;不去幻想飘渺的未来,固然她曾不中断地诱惑着我,我知道,她始终把握在我的手中。
我昂起头,悄悄地仰望着我十四岁的天空。苍蓝的天壁老是给予我求生的勇气。清远辽阔的蓝色好像可以洗濯一切污垢,传递给我博大的精魂。
徐徐的,我的成绩进步了,心情也爽朗了许多,十四岁的天空在我欢欣的笑颜中,好像更加明媚。
我再次地仰望我十四岁的天空,我看见白云中隐藏着的自信、但愿、快乐,耀眼眩目宛如十四岁的天空中最纯粹的蓝色。
失踪洒在时间逝去的一分一秒间……
我喜欢坐在第四组靠窗的位置,不知道是由于喜欢经常看见窗外的景色,仍是上课走神时不收留易被老师发现。不外,这两个便是我喜欢坐窗边的原因吧!
有时,我会发呆地看着窗外,便会看见夹在两栋宿舍楼间的树木,夏天伴跟着阳光崔国林梢和树叶,留下的便是树叶间摩擦的声音……我明白,春天带着人们的但愿走远了,但我却把春天的记忆寄给了夏天,春便悄然地从指尖溜走,不留下让人挽留的余地。
我从前不会为季节悄然离开而去感触与惋惜,这样的我便不会去珍惜现在或昔日的光阴。呆呆的我只会盲目地感触感染到新的季节来临,而不去回想我是否珍惜了上个季节,是否为又失去了一个季节而感到可惜……
现在,回想起以前的我,以前被我忽略的时间,一种莫名的失踪涌上心头……
失踪停留在情谊上……
由于一次小矛盾,我与她成了认识的目生人。一次次眼神的碰撞,我都感触感染到她在回避着我,我真得很想向她解释,可老是一次又一次地把话咽了下去。但是,有些事情好想天注定似的,我与她无法和好。有一次,我在跟同学说关于她的一些晦气的话语时,让她闻声了。我那时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心情的爆发,说出了一句那是最不应该说的话。从那次以后,我们之间更冷淡了。我的心里像打翻了水杯,漫过心脏,漫向每一个身体低处,积成水洼,倒映出细小的肉痛出来。失踪也随之降临。
有一些隔绝在我与她之间的东西,可以等闲地就在彼此间划开深深的沟壑,下过雨,再变成河,就再也没有办法度过去。
失踪停留在那不堪回顾回头的成绩上……
我看着那充满红色交叉的试卷,红红的分数接近分歧格的边沿。这大大的分数布满了对我的嘲讽,我不知道如何去面对着面前的分数,如何面对对我布满期望的父母……但我不能变的懦弱,我只能把失踪的情绪藏在心底,把泪水放在心里……
时光巨轮无情地碾碎了心中点点滴滴的回忆,但我知道,失踪老是会印在十四岁的记忆中。
呆望着窗外那棵凋零的银杏树,任风儿吹拂着脸颊。拼命的告诉自己:你,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的我们正值那一个个关乎命运的人生转折点,面对一个个的挫折和难题。而我们的糊口却也仿佛心中那绚烂的天空,变化莫测!
十四岁的天空是灰色的。面对家长和老师们的呵,面对着同学们对你的种种不满。天空仿佛是遮上了乌云,是那么的浑浊。坐在书桌上,望着那些堆积如山的功课。实在,我宁可自己什么也不做。看着闹钟上的时间一圈圈滚动,看着那时间一点一点从我手中消逝。但是这种颓废的方式我做不到,我宁可抛却那些玩乐的时间,也得把那些困难逐一解决,由于我们和从前不一样了.......
十四岁的天空是红色的。十四岁的我们是布满热情的,十四岁的我们是积极向上的,十四岁的我们是不手任何束缚的。我们独来独往,我们我型我素。面对那些无谓的流言飞语,面对那些无理的呵,我们会反抗,我们敢顶撞。就像一个个不服输又输不起的小孩子。
十四岁的天空是白色的。白色是神圣的,白色是贞洁的。十四岁的我们正处在种种不良诱惑下,处在种种纷争、种种不公平的待遇下,心儿依旧水晶般透明,毫无杂质。十四岁的我们是真挚的,对朋友真挚,对头学真挚,就像那栀子花班的情谊,纯纯的,淡淡的......
十四岁的我们就像一种经历变迁的年华。十四岁的天空颜色绚丽多姿。天空是灰色的,那是顶着重重的压力和怨恨。天空是红色的,那是我们火一般的热情和叛逆。天空,有是白皙的,那是带着栀子花般的情谊和透明的心灵。
那银杏树又开始落叶,那种落叶归根般的凄凉,仿佛要把我的十四岁天空就此掩埋,我不舍,我难忘......
放不开那十四岁,放不开那花一般的雨季
十四岁的天空是那么的特别,是那么的绚烂,珍视那天空,珍重那个十四岁!
十四岁,懵懵懂懂的年纪,对什么事情都有着好奇心,都会想去冒险的尝试一下,无论结果会如何,只在乎过程。
十四岁,想疯狂一回,却有太多的顾虑,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愿望藏到心底。
十四岁,有时候不听老师讲课,边上课边吃零食,看小说,当学习成绩下降的时候,又暗自发愤读书。
十四岁,爱幻想,喜欢抬头看云,对未来和自由充满无限憧憬。
十四岁,很容易颓废,明明想要当一个好学生,却情不自禁的疯玩。
十四岁,心底有好多心思,有时会悄悄说给信任的人听,当那个人背叛了自己,就把心收起来,再也不对外开放。
十四岁,不想伤害别人,不想和父母吵架,却又总是做与自己的真实想法背道而驰的事情。
十四岁,喜欢带着耳机听悲伤的音乐,看悲伤的小说,知道自己会很容易留下泪水,还是喜欢。
十四岁,崇拜那些空灵轻飘的文字,习惯了默默的在草稿纸上写东写西。
十四岁,永远的十四岁,停留在记忆的深处。有一天打开制成的青春标本,或许十四岁已经变得灰蒙,但是挥之不去。
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
我并不喜欢十四岁的天空。六岁的纯挚快乐,十八岁的成熟自由才是我内心的真正向往。
但不可否认的是,如今我正处于十四岁这片天空之下,看看这灰色的天空,有时,我真的很无奈。
想像一下,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空上棉花糖似的白云,闻着花香,赏识着鸟语,吹着风,晒着温柔的阳光,忽然间要造作业和举行考试的声音响起,于是身和思惟被拉回到教室里,陡然就没有了鸟鸣花香,碧草暖阳,取而代之的是卷纸上的油墨味和沙沙的笔划声。看着卷纸上黑白颜色,似曾相识的标题问题却又无从下笔,这时便会暴躁抓狂,心情陡然就变得极差,这是怎样的反差啊,我不禁暗自伤神:岂非十四岁的糊口就只能是学习和考试吗?
十四岁的故事,在我看来是用汗水和时间一点一点地写出来的。教室,食堂,寝室,单调的三点一线的毕业班糊口,满天做不完的功课,搞不完的考试,那样的索然无味却又不能自休,唯有试卷发下来的时刻才能让人怦然心跳,但那也是对心脏的一种考验啊!发试卷了,老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能让人紧张兮兮,唯恐在不及格的系列入耳到自己的名字,于是受到老师的批评,看到同学的不屑的眼神,以及自己满怀的沮丧。结果的好坏,往往会让人兴奋或失踪几天,然而又不能持续,由于下一轮考试又将到来。对于考试这种让情绪波动的事我十分反感,岂非学习非要考试,非要比出个高低吗?
为什么学习非得如斯紧张?为什么要考试?为什么还要评估出个一二三——我经常问自己。但现实依旧我行我素,功课、考试进行曲继承吹奏着。
不外,有时仔细想想十四岁的我较六岁的我来说多了一份成熟,而于那还未到来的十八岁应该是多了一份童真吧。学习实在也让我的到良多乐趣:我从一个连个位运算都不准的“傻丫头”变成一个可以在几何函数中游刃有余的“智慧娃”。还有每次考试的成功,着实会让我雀跃一阵子。所以,痛苦并快乐着,才是眼下糊口的真谛,才是十四岁天空的本色吧!
十四岁的天空,虽着黑夜般的颜色,却多了星星的点缀,偶或还有月儿的明朗——这是美的吧,至少我有了这种感觉。于是我继承努力,固然不甚喜,却也不悲——十四岁的天空有我闪亮的星星,有我锦绣的梦想,我不会抛却!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花开花落间,我们竟也学会穿过生命的沼泽地,在奋斗的艰苦时光中找到独属自己的美好景致。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读懂了青春。
你都这么大了,也该懂事了!你能不能不要任性了!你不要和父母顶嘴!妈妈的话语不知从何时起变得如此犀利与刺耳,铺天盖地的争吵声又溢满了饭桌,我已数不清这是第几回争吵了。
也是,我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听话,小小的一点不顺耳就能引起心潮的滔天巨浪,那如同爆炸般火星四溅的反叛在心里瞬间激发,你能别唠叨了吗?你就只会说这些吗?烦!我咆哮道。一句句让妈妈伤心的话脱口而出,似冷箭刺透了她的心,她蹙了蹙眉,抿了抿嘴,复杂的神情,难以言喻的心绪,我分不清她的眼中是难以置信还是颇感失望。可就在那个瞬间,我的心也像某个角落跌碎了般,理不清是非对错。
一场火药味十足的争吵也终于以我摔门离开作了结。
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托腮伏桌。看见阳光退出院子,退得那么慢,其间还有多次停顿,如同一种哽咽。我静静地闭上眼
堆积如山的作业,紧迫相逼的学业,与家人的隔阂,凌晨一点的城市仿佛我的青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因为近日持续的争吵,我的心事又多了一件。可是,一睁眼,脑海里一幕幕是餐桌上爸爸为了我的健康精心准备的菜肴,是寒冬里妈妈牵念我增衣的唠叨,是风里雨里校门口外等待晚自习结束的身影,更是那渐渐夹白的发梢,那逐渐沧桑的背影。我开始理解他们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想让我变得更好从前的不愉快如过往云烟,随风飘散。
这才恍然间发现,成长虽然落满沉甸甸的忧愁与烦恼,但换一个角度看,因为遇见了青春,才会拥抱喜悦与泪水。正是那看似难如泰山的困境,磨砺出这个更好的自己。青春的离开也不是偶然,作为朋友,他带走青涩与懵懂,让你走向成熟与优秀。
并肩作战的同窗,挥洒泪水汗水的青春,冲突与矛盾后更和美的亲情换个角度看,生命中的大风大雨不都是我们的掌声吗?
这一年,我十四岁。
微评:十四岁,年华豆蔻。小作者如实记载了生活中的迷惘,却又能从年少的烦忧中顿悟青春的真谛,实现文与人的拔节成长,从而传递向上的力量,点赞!
成长是一场华丽的角逐,同时拥有着剥开包裹着成熟的层层稚嫩的能力,在细雨绵绵的午后,啜一杯香茗,独自回味着走过的十四岁,时光荏苒,看大把岁月被筛去,留下值得收藏的笑与泪。
十四岁的天空,就这么拼搏着。
那一次的数学测验,记忆依然犹新,发下成绩时的心跳声音还在耳边回荡,刺目耀眼的“70”鹄立在卷子中心,它笑的掺杂着把把利刃,将我刻下道道伤口,心是瞬间坠入谷底,眼泪为何还像个小孩?不争气的滑落,用悲伤去面对自己的失败吗?我叩问自己,十四岁的天空,收留不得抛却的存在,也许是看见越日清晨缕缕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渗出,但愿之火重新被点燃,而在声声鸟啼中振作,再次鼓起勇气,拿起笔,奋力在题海中穿梭,静候着下一次花开。
十四岁的天空,就这么怀念着。
不知何时起,儿时的种种从心底徐徐复苏,那些天,我小心地捡起曾经浪迹海角那份夸姣。追过的动画片,爱听的旋律,疯玩的游戏,都被逐一的从箱底翻出,与它们再次相约的那一刻,仿佛置身于从前的那段纯挚岁月。现在的日子,不知遗失了多少傻笑、不知遗失了多少无理取闹,平添了几份安静与理性逐渐磨平了身上的棱角,多少时间,我们还能在阳光下追逐?多少时间,我们还能一边吃着大把零食,一边看喜欢的电视剧。十四岁,我用了许多光阴缅怀那份无邪,仍旧感到暖暖的香甜。
十四岁的天空,就这么寂寞着。
打电话给朋友,他们说没空出去玩。为什么曾经的你们如斯爱玩,如今的你们却如斯冷淡。自己孤身一人,在倘大的房间呆坐着,看钟表的指针无力,怠倦绕圆心旋转,落寞撕扯内心,把手伸向窗外,像被泼了墨一般的夜空,黯然无色,不得已把自己埋进了小说里畅游。
那个淡淡的十四岁,那抹幽幽的清香,被我捧在手中,珍惜着过去,向往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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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的秘密
叮铃铃,叮铃铃啊!该起床了!我伸了个懒腰,把闹钟关掉了。
今天是周末,爸爸妈妈都出去办事了,所以今天我一个人在家。玩什么好呢?我想;要么约同学去门口的小树林里玩会吧。我约了四个同学,打完电话,我急忙向我们约定的地点跑去。
到了约好的时间,四个同学都到齐的时候,我忽然听见草丛里发出一阵响声,听。我对同学们说,草丛里好像有什么声音。没有吧,应该是你听错了。其它同学也附和着:是啊,应该是你听错了,我们都没听到啊!正说着草丛里又传来一阵响动,这回同学们也听到了,大家都警惕起来。
突然,从草丛里猛地跳出了一只鸡,后面紧跟着一只黑猫,黑猫一直虎视眈眈地看着它,好像一口就要把它吞了似的。那只猫向后弓了弓身子,向公鸡猛地扑了过去,我连忙把那只公鸡抱了起来,那只猫扑了个空,摔了个猫啃泥它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喵喵地叫着走了。
我把公鸡放了下来,没想到公鸡居然开口说话了,它说:我是天上来的神鸡,谢谢你救了我。为了报答你,我决定给你当坐骑。说完,它就变大了。我边看着同学们羡慕的眼光边骑着它回家了。
到了家,我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仔细的打量它了,它身体上的羽毛五颜六色,头上鲜红的鸡冠像熊熊大火在头上燃烧。吃完晚饭,我看着这只公鸡,心满意足的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一阵打鸣声吵醒了,那声音实在太大了,连床都开始震动了,差点没把我耳朵震聋。我听到一阵敲门声,我连忙爬下床去开门,刚把门打开,我就听见投诉声劈天盖地的朝我涌来,但他们见我是小孩,也就没跟我多说话,提醒了一下就走了。
我砰的把门关上了,转身对公鸡说:你打鸣能不能小声点啊?它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没法控制自己的声音我没理它,靠在沙发上玩PSP去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到:要是它每天都这么打鸣的话不行,得想个办法,要么把它放到野外去吧,它应该有生存能力的。我记得它对我说过,它晚上的时候会变小,其余的时间里它想变大就变大,想变小就变小。不过变小的时间最多只能维持三分钟,而且一旦决定了变小就得过了三分钟之后才能变回来。
就这么办吧!我下定了决心,晚上就把它抱回小树林。到晚上,公鸡也睡着了,我轻轻地把它抱了起来,向小树林走去。到了小树林,我东张西望地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了之后,我就把它轻轻地放在了地上。这一夜我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想:这下就不用担心公鸡了吧。忽然,我看见家门口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来动去,啊,那是鸡!它又回来了!我晕!
在各种各样的动物之中,我认为公鸡是最敬业的。
记得有一天,我在乡下外婆家,凌晨5点就听见一群公鸡在打鸣。我想:公鸡是不是天天都这么勤快呢?一定是今天有人叫它们起床了它们才叫得那么早的吧!我决心明天早起,一-定要看个究竟。
当天晚上,我怕明早起不来,就硬睁着眼睛不敢睡觉,可还是不争气地睡着了。整个白天我都网闷不乐,心中的疑团没有解开,真不甘心啊!我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第三天晚上,我继续心系鸡笼,可是眼皮上像是有一块千斤重的石头压着一样,眼睛慢慢合上,再也睁不开了。等我一觉睡到大天亮,妈妈看到我又是一副懊恼的神情,就笑着对我说:你别等了,先睡吧,等早上鸡叫的时候我喊你起来听。到了早上,妈妈果然把我给喊了起来,虽然周围漆黑一片,我还是听到了公鸡带劲的啼叫声。我半信半疑地打开门,走到院子中一下子被惊呆了,一只只公鸡站在房上面,向东方渐渐发白的地平线直着脖子发出高亢的叫声。
这时,妈妈对我说: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热浪滚滚,公鸡每天早上都会准时打鸣,从来都没有误时过。真可堪称敬业的典范!
从那以后,我对公鸡有了更深的认识,我要向它们学习!
我家养了一群大公鸡,它们长得都十分威武。因为它们个个都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红彤彤的大鸡冠,羽毛呈金黄色,两条粗壮的腿,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可神气啊!
我家的公鸡一点也不挑食,给什么它们就吃什么。我一见到有吃剩的米饭就拌一点米糠给它们吃。有时候我帮忙家人摘菜,看到有不要的菜骨或老/黄的叶子,我就会拿好它们,用一块木板垫着,用刀把它切成细细的菜丝,放到盘子里,它们看到了马上用飞快小腿的跑过来,你抢我夺似的把食物抢到嘴里,然后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起菜叶子的样子来可真逗!
我家的公鸡也是家里的报时钟。天一亮,它们就唱起了黎明之歌来,我的家人一听到后马上就起床啦!自从家里养了大公鸡后,还省下了闹钟呢!
我家公鸡的爪子十分尖锐,真害怕哪天它们生起气来会抓伤我那爱到处惹是生非的弟弟。
我喜欢我家的大公鸡!
:喜欢大公鸡,真是一个比较新颖的作文,不过作者对公鸡的描写十分细致,看得出对公鸡的喜爱,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可爱的小动物》。
白色的眼睛,几乎没有耳朵,尖尖的嘴巴,长长的脖子,走起路来脖子和头一伸一缩,椭圆的身体,有两条腿,每条腿上有三只脚,尾巴扁而长。它睡的时候把头立起来,闭上眼睛,和它的女朋友挨在一起睡。(结果失恋了)
因为笼子比较小,所以动作也不大。其他和它同类的小动物一般都喜欢吃小米、玉米等,可它却喜欢吃沙子。奶奶喂它大米它不吃,只好喂小米、沙子。只要盆子里没有沙子,他眼睛里就像流泪一样,好像在说:主人,我想要沙子。
很多作家为它编诗,比如说:头上红冠不用猜,满身雪白走过来。平生不敢轻言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
你们肯定能猜出来它是谁吧!没错,我说的就是人人喜欢的大公鸡。
一个晴朗的早晨,公鸡起床了。它把森林中的每个动物都叫醒了,当它把狮子叫醒的时后,狮子非常愤怒,一把手就把公鸡往嘴里送。当公鸡的脚被狮子放到嘴里的时后,小鸟就来了。那只小鸟狂咬狮子的头,就这样狮子把手中的公鸡给放了。从此以后,公鸡和小鸟成了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
有一天,公鸡和小鸟一起去散步。有时小鸟唱歌给公鸡听、有时公鸡给小鸟讲故事、有时小鸟飞到高处去采果子给公鸡吃,它们玩的多么的高兴啊!正当它们玩的非常高兴的时后,以前被小鸟狂咬的那头狮子带着众多的狮子一起去报仇,那些狮子第一个就把公鸡给捉了起来。这时后,小鸟来救公鸡了!因为狮子的数量太多了,忙不过来,结果没救成功,自己反而被狮子捉了起来。就这样,公鸡和小鸟就被狮子捉住了。就在这个紧要关头的时后,小鸟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公鸡去引开狮子的注意力,趁着狮子在捉公鸡的时后,小鸟就去外面去找一些稻草。后来,小鸡把稻草做成一个像公鸡的稻草人,又做一个像小鸟的稻草人。然后把那两个稻草人放在狮子的旁边。就这样,公鸡和小鸟就得救了。过了一些日子,公鸡为了报答小鸟的救命之恩。就把小鸟请到自己家来吃饭。
你们看,小鸟是多么的聪明啊!公鸡和小鸟是一对多么要好的朋友啊!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我家的小公鸡可真可爱。
小公鸡一身雪白,毛溜光水滑,闪着如利剑的锋芒,大红冠子红得发亮,两只橙色的爪子粗壮有力。走起路来身姿挺拔,就像头上顶了一壶水。它走起路来仔细掂量着每一步,先抬起脚,再把它那么多叉的鸡爪收拢,再放下,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气宇轩昂。
它不但气宇轩昂,而且叫声还大。但说起它的叫声,真让我们全家头疼。别的时候它只是咕咕叫几声,像是在说话聊天。但只要把它关进笼子里,它就咕咕咕咕嘎、咕咕咕咕嘎!好像在高呼:救命啊!救命啊!打鸣时,它差不多是发了狂,叫声大极了。我在楼底下都能听到模模糊糊的叫声。好几次叫,隔壁邻居都捶墙抗议了!这就是它后来被居委会投诉的原因。
小公鸡也勇猛敢斗。有一次一只狗戏弄它,它立马炸了毛,脖子上的毛跟狮子的鬃毛似的。它开始用它那粗壮的爪子追狗,狗调转马头就跑,白鸡还是紧追不舍,还不断地用嘴啄狗。我可不敢去阻拦,因为白鸡正在盛怒之际,如果去,它就会迁怒于你。幸亏狗的主人过来,把狗抱走了,白鸡这才回来。
小公鸡也超亲人。我和妈妈睡觉时,它也跳上来,睡在妈妈的肚子上。小公鸡安详地伸着长脖子贴在妈妈的身上,我和妈妈都抚摸着它的脖儿。我暗暗发笑,它还真把自个儿当人了。而且妈妈去录课时,它就卧在妈妈的脚上。
小公鸡也很贪吃。妈妈炒的菜往桌上一放,小公鸡就趁妈妈不注意,伸起长脖子往桌上一跳,就吃到了一口菜,然后一溜烟儿就跑了。我告它的状时妈妈却说我没看好它,啊!你害我受了连累。
小公鸡气宇轩昂、叫声大、勇猛敢斗、亲人、贪吃,真是太可爱了!
在暑假时期,我兴高采烈地来到姥姥家。我看见院里的鸡群中,有一只鸡十分引人注目,它长着火红的鸡冠,尖尖的小嘴。姥爷神秘的告诉我:“这只公鸡十分尽职”。“尽职?”我疑惑不解的问道。“它怎么样尽职呢?”姥爷说:“大公鸡每天在晨光熹微时为我们报鸣,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又看护自己的家园”我半信半疑的说:“真的吗?”
在我认真观察后,我发现大公鸡有个好品质,我把鸡栅打开,大公鸡带着伙伴冲锋陷阵,其它鸡都争先恐后的吃,生怕别人抢自己的食物,可是只有大公鸡让别人先吃,自己再吃,不知不觉中我的脸红了,我平时都争的吃东西,而大公鸡这种先人后己的精神,让我深深的刻在心里。
有一天,隔壁让我们称为“小霸王”的公鸡跑来争抢食物,其它鸡都吓得东逃西窜的躲藏,只有大公鸡威风凛凛地站在原地不动。它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对方,只见大公鸡箭步飞身的跑到“小霸王”跟前,把它啄的鸡毛四散。“小霸王”狼狈不堪的逃跑了,大公鸡高兴的叫了起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将军”。
该回家了,我和大公鸡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它那先人后己、无私奉献的品质让我们学习,还有它那宁死也要保护家园的精神,不应该值的我们全人类学习吗?
世界上有许多小动物,比如:猫、狗、鸟、鱼,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打鸣的大公鸡。
大公鸡长了一身花花绿绿的羽毛,像小姑娘穿的花裙子。它有一对大大的翅膀,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大大的鸡冠火红火红的,一双珍珠般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一张嘴巴尖尖的、小小的,像铅笔头一样;一对有力的爪子能把地刨出了一个坑,像猪八戒天天扛在身上的九尺钉耙那样锋利。
有一天,我去姐姐家看一下她们养的公鸡。刚到鸡舍,只见一只大公鸡正在使劲地用爪子刨地面。不一会,地面就被它刨出一个坑来。它时不时还在土坑里吃什么东西。这一幕把我惊得目瞪口呆,我好奇极了,跑过去把鸡赶走,可是土坑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沙子和小石子。我想:难道公鸡吃沙子和小石子?可是,等我跑出鸡舍时,那只大公鸡又跑了回来,继续用力刨坑,空气里像发生沙尘暴一样,全是灰尘和泥土。我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只公鸡突然停止了刨土,叼起了一条小虫子高高兴兴地跑了一圈,又见好多公鸡都追着它跑。于是,大公鸡见势不妙,才把虫子吞进了肚子。其他鸡见虫子没有了,便一哄而散自己去找虫子吃。这时,我才明白,公鸡刨坑是为了找虫子吃呢!公鸡得到了虫子还要炫耀一下呢!
啊!大公鸡,你真美丽、真有趣!我爱你,大公鸡!
我家的小公鸡很漂亮,白白的羽毛,给人看上去有一种特别舒服的感觉,再加上小公鸡头上那顶鲜红的鸡冠,看上去别提有多神气了。
别看它现在非常强壮,以前,我奶奶刚刚买它回家时,它是最小的,因为小,它一直吃不到东西,常常被那些大的公鸡给挤出来。
我看它可怜,所以常常抓些吃剩的米饭给它吃,渐渐地,它也漫漫地长大了,一直喜欢在我的脚下走来走去。
有一次,我挖了一条蚯蚓放在一米高的地方,小鸡们立即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跳高比赛,可是没有一只鸡能够吃到,我正在为它们焦急,忽然,我养的那只鸡一下子跳到我的腿上,再跳起来,一下把蚯蚓啄了下来,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不管那些兄弟姐妹了。我也满意地笑了。
还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听见它在“咯咯咯”地叫,我想,也许它饿了,于是,我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它一边吃,一边抬起头看看我,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我喜欢我家的小公鸡。
作文是培养创新思想塑造个性和提高表达能力的必要方法,写作文是一项能够让人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任务。作文要真实,避免捏造。言而有实更能打动人心。经过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在网络上的搜寻以下是“着迷的作文”的相关文章,请将本文保存下来方便随时参考!
在我的脑海中,童年的回忆就像一丝波澜,在脑海里轻轻地打着旋儿,久久挥之不去。童年,是那样令我神往,令我着迷------是啊,那个天真浪漫,羞稚胆怯的青葱年华……
在童年,几小无猜在嬉戏玩闹,好不快乐。在凉亭里,便把我们的连连笑语深深地嵌进了青砖红瓦中。在“蝶园”里,我们肆意的奔跑着,你追我赶,在那肥沃的土壤里,我们的脚印,还在。童年,那个令我着迷的世界里,我们稚气的笑语,还在吗?
童年生涯,是七彩的,就似一丝彩虹般。雨过天晴,它刹那间无影无踪了,可它的色点,却还在我的心底存着,压着。
摆一个小桶在溪`边——小区里那叮叮叮当当演奏着音乐的小溪。几小无猜挽着袖口,手拿鱼网,在小溪里捕捉那些三五成群感的鱼苗。在鱼苗如晴蜓点水般消失在河底,在一网一网的小鱼在水桶挣扎,保安来了。于是,把水桶踢翻,让它在水面载着孤零零的鱼苗,放下鱼网——逃。真希望现在还在与小伙伴们在溪里捕捉鱼苗啊!但是,随着小后河的逐渐干枯,我对童年的梦,也变得支离破碎。
真正的童年,是属于过家家呢,还是属于别的什么?
在轻柔于丝的“云床”上,妈妈正在呓语般的讲着那个“水晶鞋”的故事。童年,就是还在戴着睡眠帽的时候呀!为什么童年使我对它那么着迷?在梦里,童年常常浮现。童年——是一位圣洁的天使宝贝吧!
童年,一个令我着迷的童年,那宠满着梦幻色彩的童年。使我不禁回想那“少小时候”。
童年,令我着迷的童年!
一到周末,客厅就是我爸的天下。他是个业务篮球狂热爱好者,爱打篮球也爱看篮球(电视)。他周末一天的安排是:上午看NBA(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直播,下午打篮球,晚上看NBA录像。为什么只看NBA呢?这是因为他觉得中国篮球打得不够精彩,所以从来不看中国男篮。
最早他开始看NBA时,我是很讨厌得。说要换台,他不肯,我夺过遥控器,他又抢回去。我捂住他的眼睛,他推开我说:“给你两个选择,一、给我乖乖地坐着看球;二、给我走开!”我选了乖乖看篮球。久而久之,我也喜欢上了篮球,也许是爸爸教我打篮球的时间太少,我的球技并没有提高多少。
一天,爸爸突然问:“你的篮球偶像是谁?”
“史蒂芬。库里”我回答。
“我也是最喜欢库里”爸爸惊喜地说。
“那你最喜欢哪支球队?”我问。
“当然是火箭队哦!”老爸答。
“我喜欢勇士队啦!都是最强的两支球队。”我说。
有其父必有其子!
最令人兴奋还是那场赛季总决赛:“火箭”——“勇士”。比赛刚开始,爸爸支持的“火箭”队就被我支持“勇士”队领先十多分,库里如入无人之境,向对方篮筐跑去,突然刹车来个三分球,噢!厉害!库里下场休息后,主力逐渐轮换,一波流被“火箭”队领先二十多分。幸好
“勇士”队在最后争气,慢慢迫近比分,仅差两分!这时离比赛结束只有几秒了,“勇士”队教练科尔叫了暂停,让篮球技术最好的库里拿球,眼看来不及了,使出全身力气投了一个超远三分球——这投篮方式普通球员一个也投不进!大家屏住呼吸,篮球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进筐,比赛时间到,“勇士”队胜利了!所有球员欢呼着拥抱他,球迷们也为他喝彩!真是一场精彩的比赛!老爸在一旁气得直跺脚。
这就是令人着迷的篮球!
世上令人着迷的事情有千万种:有人对美食矢志不渝,有人对弹古筝一往情深,有人对逛街孜孜不倦,还有人一看起书就废寝忘食而我,却对画画情有独钟。
上幼儿园时,做的功课基本上都是画画涂涂。那时的我,一下子就被画中那色彩斑斓的世界吸引了,一下子就萌发了要创作一幅画的念头。放学回家了,我一反常态,电视也不看了,游戏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仿佛引人入胜的电视节目变得枯燥无味,有趣好玩的电脑游戏变得令人昏昏欲睡,快乐活泼的故事书变得惹人厌烦了似得。我一上楼,就迫不及待的翻箱倒柜,找呀,找呀,终于翻出了一盒水彩笔。我高兴极了,抓住它一蹦三跳的跑到桌子前铺开画纸,挑出几支水彩笔,翻开图画书,找了一副小花猫照镜子的画,就认真的临摹。尖尖的耳朵,明亮的眼睛,翘翘的胡子我一样一样的画着,生怕漏掉或者乱添加了什么。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一不小心,就把小猫的胡子画乱了。啊呀呀!我暗叫一声,拿起橡皮小心翼翼的擦,认认真真的改。我画呀,改呀,改呀,画呀,一颗颗汗珠从脸上滑落,我却浑然不觉,大气也不敢出,唯恐画错了哪一条线。终于,大功告成了。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瞧,一只胖乎乎的小猫蹲在地上,手中举着一面小镜子,一脸的顽皮。虽然纸被我擦的皱巴巴的,虽然还有许多的重影、许多铅笔印子,简直就像一张陈旧的藏宝图但我还是很有成就感!我兴奋极了,举着我的“处女作”又蹦又跳,我觉得画画可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魔术师一样把不可能发生的事变得可能,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就这样我迷上了画画。
而且我真的坚持下来了。五年了,画画对我的吸引丝毫没有减少。因为我爱画画,我爱画阳光下金灿灿的麦地;爱画碧波旁青青的高山,画画令我永远保持一个好的心情。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梵高是色盲却能画出《向日葵》,达芬奇、徐悲鸿,他们不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取得成功的吗?我期待着我可以画出阳光下生机勃勃的太阳花,田间辛苦劳作的老农,这些画都将寄托着我小小的梦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迷上了画画。正巧,今天爸妈不在家,我连忙做完了作业。准备了画笔、画纸等……我开始画画了。在我的面前,依然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画什么好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步骤简单的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副画就是——机器猫。我就准备画了,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上面的步骤,我心想:这副画太简单了,于是我画了一点点时间就把它解决了。我和电脑上的对了一下,哎呀!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又重画 ,我觉得这副画比刚开始的画更糟糕。我真想不画了,不行怎么能知难而退呢?做事就要做到底,拼了,就算画的稀里糊涂的,毕竟也尽力了,我一定要画到底。伟大的人都是在磨练中坚强过来的。我又抓起笔来画,哪里不对劲,就对它进行修改,经过我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把画给画出来了。我看着我画的画,心里感到十分高兴。我的房间里也有我的作品。虽然,不算好,但我有胆量去尝试画画的乐趣。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抓起笔来画画,尽管画的不好,我也尽力去画,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就一定会有回报,即使没有成功,也得到了乐趣。现在,画画成了我的最爱,画画就真让我着迷。
世界上的各种有趣的东西都令我着迷,但是最令我着迷的就是绘画啦! 绘画不仅仅是我的爱好,同时又是许多人的爱好。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心灵追求,有自己的智慧创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相信会在那里得到无限的乐趣。它不仅能给人们提供丰富的想象力,而且还可以把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表达出来。 因为我喜欢画画,我的童年生活充满的了乐趣,让人生充满了爱心,我对画画的着迷程度没有人能够体会。但是,画画有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比如说一身的墨水,一脸一手的脏,一不小心就在同学一身也弄脏了,妈妈有时不耐烦的让我自己洗弄脏的衣服。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喜欢画画。 哎!我现在是多么画出一副美丽的图案,给学校,给出他的书香气息,给出它的丰富多彩;画人物,画出他的喜怒哀乐,画出他的酸甜苦辣。 当我到大妈家山上的'旁边的河时,望着河边的杨柳,它是那么的迷人,就像少女,在许愿池边投下他们的希望,我很想用画笔画出这一切,但我选择了欣赏,我终于明白了老师的话:“真正的美并不是只用画画来说明。” 画画,他让我着迷,是它带领着我走向了大自然最美的深处,陶治了我的情操,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美!
生活就像一个万花筒,五彩缤纷。生活中的每一切都让我着迷,其中,画画是让我最着迷的。 五岁那年,我就迷上了画画。妈妈见我这么喜欢画画,就给我报了一个美术班。从此,我踏上了美术这条道路。在美术班里,我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们都投来赞许的目光。我的绘画能力越来越强,参加了几次大型比赛,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有一次,我参加了市的“小学生绘画比赛”,辅导老师让我先构图,再用一些布剪出这些图案,最后用针线缝起来。我在纸上画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几棵高大茂盛的绿树,树上有几个鸟巢,鸟妈妈正在喂鸟儿们吃虫子呢!太阳公公在天空上同白云玩耍。蓝天下,几个小朋友在尽情地踢球。 随后,我和辅导老师便忙开了。老师帮我用布剪出图案,我负责用针线缝制起来。“啊!”我的手被针无情地扎了一下,流出了血珠。这时候,我多么想放弃啊!可念一想,我这样做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学校啊!我可不能让学校失望。于是,我鼓起勇气,继续一针一线地缝制着…… 到了比赛那天,我的作品被送到市区,被评为二等奖。 在生活中,画画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它让我每天都快快乐乐地成长。 画画增添了我生活的色彩,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才能取得成功。 画画真让我着迷啊!
有的人爱好弹钢琴,有的人爱好跳舞,还有人爱好唱歌,而我的爱好是画画。
我从小就非常爱画画,有时三下两下就能钩出一只小狗或小猫。妈妈见我这么喜欢画画,就给我报了个绘画班,我高兴极了。
刚开始上绘画班时,老师让我们先画正方形,圆形,波浪线……画完后,老师要一个个检查,画得不好要重画。有一次,老师下来检查了,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老师走过来看了我的画,又瞟了我一眼走了,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经过好几天的基础训练,老师终于让我们完成一幅画了。老师给我们做示范,在黑板上画了一只可爱的猫,画得栩栩如生。我们赶快拿起笔画了起来,我想:画只小兔吧。我很快就画好了,便转头看后面的同学画得怎样。哇!她画的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猪。可真漂亮呀!这时我才想起那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人比我画得更好,我一定要努力呀。我画完了,把画交给了老师,老师看了后,竖起大拇指对我说:“你画得很不错。”我听了,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在家里,我经常向妹妹展示我的作品,妹妹总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说:“姐姐画得真好看。”你看,我也有粉丝了呢。
我知道,学画画的路还很长,虽然偶尔会被老师批评,但收获很大,我画画的水平也长进了不少。我爱画画!
我喜欢画画儿。因为它让我的童年生活充满了乐趣,让人生充满了爱心。我对画画儿着迷的程度是没有人能体会的。我的人生目标就是走上画画的冠军讲台。但是,画画儿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麻烦,比如说一身的墨、一脸的脏,一不小心就给同学一身也弄脏了。妈妈叫我自己洗,没办法,谁叫我这么爱画画儿。我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这些。 有一次,学校要举行一次绘画比赛,我十分的激动。因为我终于可以展示一下我的本领了。我那几天就在认真的画,一幅不行二幅、三幅直到画到我满意为止。妈妈怕我耽误学习,经常劝我,不要忘记学习,我每次嘴上答应,可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由于喜欢画画,所以什么油画、素描、蜡笔画,我都画一点,但是我最拿手的还是油画。这次,我就画一幅油画让我们班同学瞧瞧。因为同学都叫我“画痴”,我决定不会让这个外号失色。就在那几天,我上课都在想画画,下课、放假也在想。于是,我的学习就像跑下坡路一样:直滑。老师和父母都很为我担心 画展要比赛了,我已经准备好了,人生的目标就在我的前方,我一定要加油、努力。当我走上讲台那一刹那,我觉得我承担了很重的担子,我多想可以安心去比赛,但是我的学业下降了,我辜负了父母对我的期望……比赛完了,我拿到了最光荣的第一名,我好高兴。以后我还是离不开画画儿,因为它已经占了我生命的一大部分。老师经常把我叫到办公室,给我讲道理说理由,可我根本就听不进去。上课时我还要画,下课时我也要画,我的画画技术提高了很多,可嗨!我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学习了。 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心灵追求,有自己的智慧创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相信会在那里得到无限的乐趣,加油、努力。画画儿真的让我着迷。我的人生因拥有它 而精彩,因拥有它而放出灿烂的光芒。
有的人爱好弹钢琴,有的人爱好跳舞,还有人爱好唱歌,而我的爱好是画画。我从小就非常爱画画,有时三下两下就能钩出一只小狗或小猫。妈妈见我这么喜欢画画,就给我报了个绘画班,我高兴极了。刚开始上绘画班时,老师让我们先画正方形,圆形,波浪线……画完后,老师要一个个检查,画得不好要重画。有一次,老师下来检查了,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老师走过来看了我的画,又瞟了我一眼走了,我这才松了一口气。经过好几天的基础训练,老师终于让我们完成一幅画了。老师给我们做示范,在黑板上画了一只可爱的猫,画得栩栩如生。我们赶快拿起笔画了起来,我想:画只小兔吧。我很快就画好了,便转头看后面的同学画得怎样。哇!她画的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猪。可真漂亮呀!这时我才想起那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人比我画得更好,我一定要努力呀。我画完了,把画交给了老师,老师看了后,竖起大拇指对我说:“你画得很不错。”我听了,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在家里,我经常向妹妹展示我的作品,妹妹总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说:“姐姐画得真好看。”你看,我也有粉丝了呢。我知道,学画画的路还很长,虽然偶尔会被老师批评,但收获很大,我画画的水平也长进了不少。我爱画画!
从小我就和绘画这门艺术结下了不解之缘,绘画对我有着神奇的吸引力。记得三岁时,三姨、妈妈她们就在洁白的纸上用几条曲线勾勒出一只只麻雀,小小的我便也用稚嫩的小手抓住画笔,照着妈妈的样子画起麻雀来。但我每次都画不好,不是把脑袋画扁,就是把肚子画得太大了,于是我就会把笔呀纸呀通通丢到一边,嘟着嘴不肯再画。五岁时,我会用简单的线条拼凑出一个个“生动”的小人儿、小动物等等。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小椅子上,找纸找笔开始画。哪吒、小狗、水草等等我都画,有时也突发奇想把老爸老妈画进去,结果往往都是一团糟。一年级时,我会照着动画片里的人物画喜羊羊、美羊羊、大灰狼等等,一开始画的羊不像羊、狼不像狼,后来仔细地观察喜羊羊它们的图片,又开始练习着画,愈发画的像了,妈妈爸爸以及其他的亲人,都夸我画的好。三年级时,班里的同学也迷上了喜羊羊什么的,见我画的很好看,就纷纷要求我给他们画。我可不肯吃亏,一幅画都得要报酬呢。于是凭着这门手艺,挣了不少好东西:笔、本、本夹、橡皮,甚至还有书。嘿嘿,不知道这行为算不算犯规?四年级的寒假,妈妈不再让我自己瞎画了,就把我送到了画室。听妈妈说我很有天赋,画画班的老师就没让我画简笔画了,直接画的中等难度。慢慢地,笔法越来越熟,要画的东西的难度也愈来愈大,从中等难度”进阶“到高难度。五年级的暑假,我迫不及待地由彩铅移到了水彩,一开始根本不知怎么画水彩,全都是老师帮忙修改、涂色。后来,我在家里勤练,练熟了,就不需要老师的帮忙了。现在,老师说我可以画素描了,但我不同意。我喜欢五颜六色的水彩,不愿画黑白枯燥的素描画。现在我认为画画是一种解脱,一种释放,一种休息。每当我写完作业后,都要铺开画纸,拿起画笔,”刷刷刷“在纸上”龙飞凤舞“地画几笔,不一会儿就诞生出一个个可爱的小玩意儿。我的画也获过一些奖呢。有同学说我“再破烂的笔,到她(这个“她”指我)手中都能开出花儿来”嘿嘿,过奖啦。我不在乎我画的有多好,亦或是有多烂,但是我对绘画的热情倒是永远不会消减。绘画让我着迷,它已成了我灵魂的一部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以来,书就成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不少人为书而着迷,我也是其中一位。
每次一买书,我就会一直拿着书看,走路也看,时不时还会撞到人;有时要上学的时候,我就会躲到厕所里面看;我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我就会偷偷收到屉子里面看;写作业的时候也会偷偷看几回这种种劣迹被妈妈发现后,就给我来了顿竹笋炒肉,可我还是死性不改,而且作案手段更高强了些等到爸爸妈妈都睡过之后,我会偷偷的拿起书,打开手电筒躲到被子里面看,虽然脖子会有些痛、酸,但还是阻止不了我在看书之路上前进的步伐。
为了戒掉我的看书瘾,妈妈会把我的书都藏起来,那些书不是在锁好的箱子里,就是在厕所的卷筒里,可是每次我都能找到。无奈之下,妈妈只好把我的书都摆满桌子,并让我选择,如果不好好看书就把家里所有的书扔掉,并且以后都不让买。无奈的我只能在老妈的威压下妥协,并保证以后一定合理的安排看书!
书使我着迷,也使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因为杜甫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让人着迷的“魔法书”
在一条曲径通幽的小巷尽头是一户人家的居住地,每当夜晚都会三发出诱人的香味。
当地平线上的最后一抹晚霞消失在夜色中后,从那户人家里传出了一句沉重但又洪亮的问声:“儿子又‘猫’在哪专心致志的做事呢?”女人指了指儿子的房间算是给了男人一个回到。
刚坐下的父亲极不情愿地起身走向房间,边走边摆动着他那西装下的“大皮球”,并且摇着他那地中海似的头,走进房间喊道:“饭凉了,还不快去吃饭?”儿子还没回过神来,就被父亲的“口水弹”狂轰滥炸了一番,把小不敌大的儿子赶出了房间,失败的儿子顶着刺猬头,垂头丧气地走出房间,此时,父亲瞟了一眼书……
回到餐厅的儿子见父亲没有尾随而来,又一脸苦瓜的去叫父亲,饭已经凉了半截,儿子一进书房,就见体型臃肿的父亲趴在地上,“飞舞”着脚丫在书海里奔跑,在书香中吸取花粉,在小溪里嬉戏……
儿子见此情景,与刚刚父亲一样,熊熊烈火在他心头爆发。这本书如同富有魔法,像一把锁,牢牢地锁在父子俩的心头。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今天妈妈带我去树木标本园游玩,据说那里有很多珍贵的树种,我早就想去认识一下了。
刚一进园我就被这里的环境吸引住了,那里的树长的又高又壮,很多大树我用两只手都抱不拢,叶子郁郁葱葱,密得连一丝缝隙都没有。鸟儿虫儿不断地鸣叫,组成了一首大自然和谐的歌,地上绿绿的青苔就像一条绿色的地毯,踩在上面有些滑还有些软。
往前走了一段路,我看到了一个和我膝盖一般高的紫色茎部细长的植物,这么可爱的小植物叫什么呢?我看了一下解释牌才知道,它叫紫叶小檗,是小檗属的植物。
又往前走了一段看见了一个叫做紫叶枫箱果的紫色植物,它的果实是有些发红的紫色小果子,看起来很可爱,挨着它的是个特别搞笑的的植物,长得七扭八歪的`,我一看名字觉得太贴切了,它叫拧筋槭,属于槭科。
在标本园里走了一会儿,好多新奇的植物令我目不暇接,我也学到了很多关于植物方面的知识。使我对植物有了更多的了解。
我很喜欢树木标本园,也请大家和我一样,有时间去逛一逛。希望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更多的绿色,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
我喜欢满地野花的春天;喜欢银杏飘飞的秋天;喜欢雪花纷飞的冬天;但我更喜欢那热情似火、令人着迷的夏天。
早晨,太阳公公才刚刚醒来,农民伯伯就开始忙活了。看,田野里的瓜果可多了!西瓜、香瓜……满地都是。一个个西瓜挺着大肚皮,好像异口同声地说:“欢迎来到瓜果庄园,快来尝尝鲜吧,吃了我们西瓜不仅让你们甜在嘴里,而且让你们解渴,凉在心里。”香瓜也不甘示弱,特意跑到太阳底下,让太阳公公把它们晒得绿油油、金光闪闪的,让人看了就想吃。
中午,太阳公公把大地烤得火辣辣的。来到果园里,突然,吹来一阵大风,苹果、梨、葡萄们你推我挤,好像在讨论谁最饱满、谁最有光泽而争吵。池塘里,有白荷花、红荷花、梭角……蜻蜓一会儿落在荷花上,一会儿又来一个蜻蜓点水。荷花丛中,还有不少莲蓬探出头来,又大又绿,让人看了直流口水。
傍晚,老人们坐在院子里乘凉,谈论着一天的快乐事情;小孩子数星星、捉萤火虫。这可爱的夏天,你多像一个小天使,让老人饱尝晚年的幸福,使孩子们倍感童年的欢乐……
在家里只要轻轻点击手上的鼠标,就能送货到家。
当工作或学习疲倦时可以放一首轻快的音乐,让自己陶醉在美妙的音乐中,把繁杂琐事抛于脑后。
如果自己想要设计动漫作品,就可以点击‘‘图画’’在频幕上随心所欲的画,跟现实生活中差不多,甚至更加生动。画完后点击保存,这就成了一幅有历史价值的画了。
在电脑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在里面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出来。空间里能写日志,小说……还能上传照片,把你的照片与别人一起分享。上面还有议论板,大家可以在议论板上提问题。
虽然电脑能为人们带来许多的好处,但是有些人沉迷于游戏很难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利用电脑做一些有用的事。这样电脑就成为人们真正的好助手。
电脑真让人着迷啊!
在这个千千万万灯红酒绿的世界中,有良多的爱好在等待着我们,你是否情有独钟的乐趣呢?是集邮?是种花?是唱歌?是舞蹈?或是其它?
令我着迷的,则是读书。假如我是一只蚂蚁,那么书就是食品;假如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虫子;假如我是一个迷途者,那么书便是路牌,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是书,教会了我勇敢;是书,教会了我打动;是书,教会了我感恩。
空闲之余,我会纯熟地拿出几本想看的书,细细品尝。
轻描淡写,勾画出夸姣的旖旎风光;笔尖缠绵,写出一颗颗赤子之心;豪情壮志,拼绘出那被鲜血染红的旭阳。
面对这个繁杂的世界,我们难免会产生一种厌世的情绪。这时,或许只有读书,才能洗涤我们心中的烦躁。心便去了冗杂,留了一份淡定。
在书中,我穿越于历史的长河里,感触感染杜甫的爱国热情;感触感染李清照“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愁苦;品味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的无奈而又愤恨的情怀;品味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国忧民的爱国之心。
在书中,遗憾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门。遗憾那西楚霸王临死不肯过乌江;遗憾猛将张飞竟然死于两个无名小卒之手;遗憾魏延吹灭了诸葛亮的七星灯。
是书,教会了我“水至清则无鱼,人之察则无徒”;是书教会了我“被统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是一种耻辱”;是书,教会了我“一切伟大的步履和一切伟大的思惟都拥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我在书中缅怀那些曾为了我们的幸福而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的革命义士们,我在书中揣摩那难以了解的词句,去找寻幸福的真谛。
是书,在这十一年的成长岁月中,陪伴我走过明媚的花季,度过湿润的雨季,或许在若干年后,我会因它而打开光明之路!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迷上了一个地方。它不是风景迷人的公园,也不是令人垂涎欲滴的饭店,而是我家附近的一个书屋。
这个书屋的名字很好听,叫尔雅书屋,大约有40平米。书屋里每一块地板都被这里的主人擦得一尘不染;每一个不锈钢书架都闪闪发光;每一排书就像士兵列队一样整齐;每一张书桌都高矮适度,每一位读者都读得那么投入。置身其中,真有徜徉知识海洋的陶醉。
每个双休日,我做完作业就会情不自禁地走进书屋。书屋里的人可真多: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有稚气未脱的小学生,还有文质彬彬的哥哥、姐姐们。每一位来者都轻声细语,整个书屋显得特别恬静。他们有的在图书架前浏览书目,有的在座椅上认真读书。我喜欢在儿童区读文学类的书,在满屋的书香中感受着别处找不到的乐趣,真是一种享受。
以前的我不爱回答问题,写作文无从下手,可自从我走进这个书屋,我学到了很多优美语句,写作文总会有好多词句从脑海中涌出,作文经常被老师当范文读,妈妈也夸我进步明显,我体会到了读书带给我的乐趣。
在这个书屋我快乐成长着,我真正懂得了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含义。这个书屋散发的特有魅力,令我越来越着迷。
“开饭啦!快来吃饭啦!”妈妈一边说一边把热气腾腾的饭菜端到了餐桌上,房间里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爸爸闻到了香味,就立刻坐到了餐桌旁,正准备吃饭的时候,却发现对面的儿子还买来。爸爸生气地说:“儿子去哪儿了?”妈妈指了指儿子的房间,说:“儿子还在他的房间呢,快去叫他来吃饭!。”
于是,爸爸站起身来向儿子的房间走去。一边走一边嘀咕,“每回吃饭都磨磨蹭蹭的,今天看我怎么收拾你!”爸爸走到儿子的房门口,敲了一下门,里面没有动静,于是爸爸就直接推开门,眼前的场景让爸爸大吃一惊:儿子两手撑着下巴趴在地板上,翘着两只脚,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呢!爸爸大声说:“妈妈叫吃饭,你没有听见吗?”
儿子看到爸爸生气的样子吓得迅速爬起来,一溜烟地跑出房间。爸爸想,这书有什么魔力,把儿子吸引得连饭都忘记吃了!我得好好看看。
妈妈终于等来了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爸爸还没来,妈妈对儿子说:“怎么回事,你和爸爸是不准备吃饭了吗?”儿子只好又去找爸爸。儿子回到房间,发现爸爸正趴在地上,翘着两只脚,津津有味地看着他的书……儿子看着爸爸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这真是一对有趣的父与子呀!
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的或许是以前的回忆,或许是家人的鼓励,或许是快乐的友谊……但,陪伴我六年的,藏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的深“随”的眼睛才子佳人我脑中永不飘去的玫瑰花……
星期一的早晨,外面还在下着毛毛雨,小芽上,还留着豆大的雨滴,好似小草不想让它们离开似的。雨下大了,小雨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哎,和一个朋友在一起久了,必定会分开;分别久了,必定会再相见的……坐在爸爸的车上,望着窗外的,情绪不禁有些低落。
昨天,我在办公室听见袁老师说:“我该辞职了,老了!”我本来在认真地批改作业,可听到这句话,我便再也无心动笔了。窗外的风显得有些猖狂,吹弯了树,天也灰蒙蒙的,一切景物好似都为此而感到失落。我强撑着批发完作业,心里的石头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如果,如果有如果,我愿意让袁老师留下……风呼呼地吹着窗户,使教室里的空气也愈加烦躁。
记得我刚入学时,见到的第一个老师就是袁老师。当时的我不想进学校,是袁老师小心翼翼地把我牵进学校的。我望着她的眼睛,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盛满了期待与随和,使我至今也没有忘怀。她的每一个微笑,每一句玩笑,都让我难以忘记。
三年级时,袁老师让我去参加一个英语考试。我原本高高兴兴地跑上五楼,在门口站着,可看见高个子的哥哥姐姐们自信十足的排在门口,我开始担心,如果我没选上,会被同学们笑话吗?我久久地站在门口,却不敢进去,袁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向我走来,轻柔地对我说:“孩子,别怕,加油,你可以的!做自己就好了,同学们不会笑话你的!”说完,还递过来一个灿烂的微笑。一时间,我心里仿佛雨过天晴,老师的眼里充满了期待。可,我还是没被选上,出来的时候,我想哭。袁老师蹲下身,摸了摸我的头,流溢出随和的眼神:“孩子,没关系,只要尽力了,就可以了!”……
那随和的眼神,我至今都还记得,可她却要说走就走了……
小时候,语文课堂讲的最多的就是作文了。写作文有助于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我们写作文要按要求写,把开头结尾写好,把段落分清。您是否正在为写作文而发愁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熊猫动物话题作文热门”,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前几天,我在电脑上看电影,发现了这部电影《功夫熊猫》第一部。我一下子就被他的名字吸引了过来。
这是一个动人的励志故事:一个高手云集的山谷里,住着一群武林动物高手,不会武功的普通居民熊猫阿宝在父亲经营的面馆里工作,父亲希望阿宝能继承面馆,然而阿宝却一心想学武功,成为谷中第一的功夫大师。
一位乌龟大师近日有不祥的预感:雪豹太郎突破困住它的牢房,雪豹太郎出狱后必定会来报仇。于是,乌龟大师召开武林大会,选出一名功夫大师对抗太郎。大家最看好的谷中五大高手:老虎、蛇、猴、鹤以及螳螂这五大高手在浣熊师傅设置的高台上一决高下。
阿宝也去观看,可由于种种原因,耽误了许多好戏,还被弹到了天上,在乌龟大师宣布获胜者时掉入现场。阿宝竟然歪打正着地被乌龟仙师看中将与雪豹太郎决斗的功夫大师。
阿宝不会武功是真的,于是要在短时间内将这只胖熊猫变成武林高手成了浣熊大师最大的挑战。当浣熊大师绝望的时候,在一次意外中小熊猫师傅看到阿宝的潜能,决定把这种潜能发掘出来。小熊猫师傅使用特别的教学方式,在短时间之内让阿宝变成了会武功的高手。终于战胜了雪豹太郎。
看完这部电影,我十分感动,一只熊猫都敢坚持自己的梦想,我们人类有怎么会怕呢?我推荐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告诉我们:有梦想的人,不怕千难万险,只要敢于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怕别人嘲笑,就像熊猫阿宝一样,就一定能在现实中成功。
小熊猫贝贝是在外婆家长大的,太久没见到妈妈了,都不记得妈妈的样子了。贝贝非常想念妈妈,决定自己去找妈妈。贝贝采集了一些嫩竹子、野果、虫子、小鸟和鸟蛋,把它们装进篮子里,准备作为礼物献给妈妈。贝贝怕外婆不让它去找妈妈,没跟外婆告别就偷着走了。
贝贝走啊走,在路上碰见了长颈鹿,很礼貌地上前打招呼道:“长颈鹿伯伯,您看见我妈妈了吗?”长颈鹿打量了贝贝一下,说:“你的尾巴真漂亮,又粗又长,还有那么多绒环,你妈妈应该是九环狐猴,它像你一样也有一条有着许多绒环的漂亮尾巴……你到前边的树林去找吧!”
贝贝按长颈鹿指的方向继续走,走了不久,就到了小树林。在一大棵树上,倒挂着一只九环狐猴,它高兴地喊:“您是我妈妈吗?”九环狐猴哈哈大笑,说:“我是猴子,而你长得像只大猫,我怎么能是你的妈妈呢?”小熊猫撅着嘴说:“可是我们的尾巴很像啊!”九环狐猴说:“我尾巴上的绒环是黑白相间的,你的绒环是棕红棕黑相间的,不一样!猫有长尾巴,也有带绒环的,你长得跟猫差不多,猫才是你妈妈呢!它就在旁边的树林里……”
贝贝按九环狐猴指的方向来到那片树林,在一棵树上果然趴着一只正睡懒觉的猫,贝贝心想:这回肯定错不了!它激动地喊:“妈妈——”猫被贝贝的喊声惊醒了,“谁家的孩子?这么闹!”“妈妈,我可找到你了!”说着,贝贝冲猫扑过去。“你在叫我妈妈?!”猫吃惊地问。“当然了,我想您都想坏了!”贝贝撒娇地说。猫笑笑说:“错啦!错啦!我不是你妈妈!我们长得虽然很像,但我是猫,你是小熊猫,你妈妈应该是大熊猫。大熊猫爱吃竹子,你是不是也爱吃竹子呢?”贝贝说:“是啊。”“那大熊猫一定是你妈妈,你到前边的竹林去找吧!”猫信心十足地说。
贝贝又按照猫指的方向来到竹林,它老远就看见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在啃竹子,它相信这次不会再错了,欣喜地跑到大熊猫跟前,“妈妈,我终于找到您了!”大熊猫先是一愣,很快明白过来,慈祥地笑了笑,“傻孩子,你认错了,我不是你的妈妈。”贝贝失望地说:“我是小熊猫,那我的妈妈就应该是大熊猫,而且我们都喜欢吃竹子,连猫都这么说,您是不是不要我了?”小熊猫委屈地快掉眼泪了。大熊猫笑了笑说:“许多人都这么认为,可我的确不是你的妈妈。虽然我们都是熊猫,都爱吃竹子,但我是大熊猫,你是小熊猫,我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我们大熊猫的毛黑白分明,而你们的毛是棕红色的;我们的尾巴短,而你们的尾巴长;我们个头大,而你们个头小;就连我们的食谱也不一样,我们的主食是竹子,偶尔吃点肉,而你看你带的哪些食物,除了竹子外,别的我可不敢吃……”小熊猫这才恍然大悟。
小熊猫贝贝继续找妈妈,找啊找……终于找到一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年级比较大的小熊猫。还没等它说话,那只年级较大的小熊猫在老远就喊道:“是贝贝吗?”贝贝回答说:“是啊,您是……”这一次,它不敢冒然喊妈妈了。年纪较大的那只小熊猫说:“我是妈妈……”小熊猫一听是妈妈,激动地眼泪都掉下来了,它蹦蹦跳跳地跑到妈妈跟前,双手把篮子递给妈妈,“妈妈,我送您的礼物!”小熊猫妈妈用慈爱的目光看了看小熊猫,嗔怪道:“你这孩子,怎么不跟外婆说一声就跑出来了?外婆打电话说你不见了,我们都急坏了,害得大家到处找你……”贝贝解释说:“我怕外婆不同意,所以就偷偷出来找您了。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我相信自己能找到妈妈,您看,我这不是找到您了吗?”妈妈说:“这也不能成为你不辞而别的理由啊!你想过外婆和妈妈会多着急吗?”贝贝像妈妈承认了错误,它终于可以在妈妈的怀抱撒娇了。
在一个宛如人间仙境的地方,隐约有几个洁白的身影在翠绿的竹林中跳跃。一身洁白,没有一点瑕疵,像一个个白色的天使。他们本该高兴自己有一身洁白的皮毛。可是这些可爱的天使只能躲避人类的捕杀!
有一天,一个刚学会走路的熊猫。因调皮悄悄的离开了族群,想出去找一些东西玩。不想只生活再爸爸妈妈的庇护下。“玩了一天了,好累呀,好饿呀”小熊猫边走边说。突然它的眼睛一亮——“一大堆的竹子”完全没看到竹子下面的夹子。只见他那圆滚滚的身子飞快地奔向眼前的竹子,只见他一脚踩进夹子里,鲜血止不住地流出来,一下子白色的皮毛变成血淋淋的。“哇~哇~哇……”小熊猫的眼泪像珍珠掉帘一样一颗一颗的掉下来。
这一切让居住在这山中的女孩―“雅雅”看在眼里,看到小熊猫的眼泪,哭声让他心软了。他上前把夹子掰开,放开小熊猫,用刚上山采的草药把伤口盖上。叫小熊猫快走,可是迟了,那些猎人已经回来了!他们用枪逼小女孩拉住小熊猫,可是小女孩并没有屈服。在小熊猫逃走后,那些丧心病狂的猎人竟把小女孩打死了。
小熊猫在猎人走后,把雅雅的尸体带回族群好好安葬。那天洁白的熊猫披上了黑色的纱布,痛哭了一天,当脱下纱布时发现身上已经是一片白一片黑。这个熊猫奇缘以这样的结局结尾……
是一种很珍贵的动物,它很惹人喜爱。它四肢较短,行动很慢。它的全身胖乎乎的,面孔上好一对乌黑发亮的眼睛,眼睛旁边黑黑的,好像戴着一副黑色的眼镜,十分可爱。
熊猫喜欢在平坦的地面上悠闲地散步,愉快的玩耍。有时抬头望望人民;有时低着头,好现在寻找什么,又像在思索什么。当他高兴时,就在地下翻跟斗,像一个大皮球在地下滚动。
熊猫睡觉时,也不老实。有时,它用前爪轻轻地拍着肚子;有时,她两腿一镫,就翻个身。我还以为它睡醒了,其实它还在睡。它睡醒了就翻身起来,用手悠悠眼睛,好奇的望望人民。
熊猫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盘腿坐下,前爪抓住鲜嫩的竹子往嘴里送。它爱吃鲜嫩的竹叶。吃饱了,还得嘴口水润润喉咙。他走到水池边,俯下身子,前腿靠着池边,低下头,咕咚咕咚的喝起来。看它那副模样,真是人发笑。熊猫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在广州动物园里,我看到了国宝—大熊猫。大熊猫胖胖的,十分可爱,它慢吞吞的动作和它吃竹子的样子让人一看就上了它。看到它悠哉游哉的样子,我也想变成大熊猫,无拘无束,吃穿不愁。在广州待了几天,回到家里,我怀着变成大熊猫的愿望入了睡。
“啊—”早晨,我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睁开眼睛,我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舒适的小床变成了竹排;贴有装饰品的墙壁变成了毫无生气的灰墙;可爱的木门变成了一排玻璃,玻璃外站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手里都拿着相机。我觉得十分奇怪,我有什么好看的,在打量着自己的同时,我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长满了毛,黑一块,白一块。难道我变成了熊猫?太好了!我的愿望实现了!我疯狂地跳啊蹦啊,直到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怀疑我疯了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才安分下来。
在我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决定尝尝竹子的味道,平时看着熊猫吃的津津有味,我早就眼馋了。我抓起一把竹子,吃了起来。没想到平时“仅供观赏”的竹子现在在嘴里居然如山珍海味一般。我一口气把竹子全吃完了,不是吹牛,我站起来时连自己的脚趾头都看不到了。随后我倒头便睡,睡得那个香啊!
就这样,过了几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我从先前的开心变成了无聊。原来,大熊猫的生活是那样的百般无聊。最终,我受不了这生不如死的生活,我要“越狱”!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晚上,我为了自己的越狱计划努力地和困魔战斗,努力不让双眼闭上。终于,我等到了动物园管理人员来送食物了。当他一开门,我不顾大熊猫的温顺性格,扑向工作人员。因为重量,我一下子就把他压晕了。接着,我爬出铁门,不管自己有多累,疯狂地跑。
几天里,我辛辛苦苦地跑着,累了就在没人的地方休息一下,饿了就捡点垃圾吃。每次好不容易找到一片竹林,转眼间竹林就被砍了。我的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痛苦。最终我倒在了地上,我知道我要去见上帝了。
我的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少。在我长眠于世上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人类能够停止他那害人害己的过度砍伐,过度污染,过度开发,让动物和人类友好生存,还地球一个美丽的面容!如果不行,我情愿自己当初没有出生,我不愿看到这千疮百孔的地球,不愿在天上看到人们在对自己以前的罪行捶胸顿足!
时间流逝,我们可以通过作文记录时间,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重要的事情。写好作文一定要有耐心不能慌不要乱。你有将心事写进作文里吗?你也许需要"写小动物日记(热门8篇)"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10月8日 星期三 天气 晴
我家有只乌龟,名叫小可,是爸爸给我买的,它很可爱、聪明,我十分喜爱它。
小乌龟的脖子上有黄色的花纹,如果仔细看,会觉得这个花纹像纵横交错的树枝,美极了。小可可健壮了,它的四肢像四根“擎天柱”,有了这四根擎天柱使它行动速度极快,极其敏捷。小可的尾巴与众不同,这个尾巴又长又粗,上面有很密很密的鳞。小可的小龟壳可是值千金呀,孔明就是从小可的壳上发现了八卦阵。不过,这壳也很漂亮,小小的多边形,加上变化多端的条纹,真是美不胜收呀!小可的脑袋可大了,头上两只绿豆小眼总爱眨呀眨的,大大的嘴巴弯弯的,里面还有一个嫩红色的小舌头。
小乌龟的窝是我、爸爸和妈妈劳动好智慧的结晶。小可的窝下面铺着一层沙粒,着细沙是妈妈从海南带来的,沙粒上放着我从舟山捡回来的小贝壳,小贝壳中间还有一些大鹅卵石。这个小宅子温馨而舒适。
我们家每天幸幸福福、开开心心的,小可也在我们家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10月9日 星期四 天气 晴
小可不但样子可爱,生活习性也很有趣。(难忘的小学生活作文)
今天我一回家,小可就用炯炯有神的“芝麻”小眼盯着我,身子还在水中不停地扑腾,哦,原来是要吃小肉末了。首先我把大块的猪肉剪成一平方毫米的小肉末。接着我用牙签把肉末串好。我把肉末扔下去时,小可不知为何把小脑袋缩了回去,好像是要看看到底是不是小肉末,一转眼,小可的头迅速向肉末扑去,张开贪婪的大嘴巴,“啊呜”一口,把肉末狼吞虎咽地吃完了。
肉末吃完了,我把小可放到地上爬一爬,就算是吃完饭后散散步吧!小可爬的姿态可好玩了。我把小可放到地上时,它就左一步、右一脚地开爬了。在爬的时候,漂亮的小龟壳“咚——咚咚——咚”地敲起地板来,那声音真像一支美妙的乐曲呀!小可在爬的时候小老鼠胆变成了小豹子胆,不管沙发下、桌子下、秋千下,哪儿都敢去。
这就是我家的小乌龟小可!
我喜欢小动物
我很喜欢小动物,家里饲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每天精心喂养它。
小白兔很讨人喜欢。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红红的眼睛,三角嘴不停地嚼着东西,一身白色的绒毛特别亮丽。
小白兔最喜欢吃胡萝卜和青菜,还吃嫩嫩的青草,我每天都要为它准备好食物洗净晾干。喂养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小白兔营养不良,长得不快,心想:莫非是我没有给它吃有营养的食物。我们人除了吃蔬菜,还要吃肉、鱼呢。于是,我偷偷地准备了香喷喷的鱼、肉荤菜,放在笼子里供它食用。早上放进去,晚上放学回家一看,它一点儿也没动。我很纳闷,难怪它长得不壮实。我把这个问题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说:傻孩子,兔子是草食动物,不是肉食动物,是不吃荤菜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可笑的蠢事。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天天给它吃萝卜、青菜,还给它喂一些豆粉,笼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小白兔渐渐地膘肥体壮了,更讨人喜爱了,我也更乐了。
养兔的事实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否则会闹出笑话。
7月14日 星期二 天气 晴
我家养了七条生龙活虎的锦鲤。有的是红色,如一个个游动的小太阳;有的是橙色,像一个个大橘子;还有的是花色,像一条条变色龙。小鱼儿的形状是流线形,体长在6~12厘米之间。我同时喂给它们鱼食和花卷末,它们似乎更爱吃花卷末。它们呼吸和进食时,嘴巴如小喇叭似的一张一合,利用吸力将食物送入嘴里。
7月15日 星期三 天气 阴
今天,我家的小锦鲤特别活泼可爱。我喂食时,发现它们个个摆动着长而白的尾鳍和长在腹部的鳍,利用流线形的身子和灵活的尾部以50~60厘米/秒的速度抢食。它们的胆子也很小,一有什么动静或声音,就会满池子乱跑。有时两条鱼撞上了,还会用尾巴摆动着打对方的背鳍,好像在传递什么信息。它们游动时尾巴在98~180度之间摆动。很悠闲时,它们会一条一条地“躺”在鱼池角落里休息,好像怕影响了同伴似的;生气或害怕时,回很快“躲”到其它鱼中,好像生怕别人看到自己一样。
7月16日 星期四 天气 晴
今天,我刚喂完鱼食,只见一只体宽2厘米,体长7~8厘米的花斑锦鲤从口中吐出一条2~3厘米的深绿色物体。它吐完后,用嘴吸了几口气,游走了。其它几条鱼也接二连三地吐出此类分泌物。我想,这种白色和深绿色的分泌物可能为它们不想吃的食物,也可能是胃酸或水中的不良细菌……。看来,没有丰富的知识无法探索大自然。
7月17日 星期五 天气 雨转阴
今天,我将鱼食放在一个钩上,在水中停留了5分钟,一条贪吃的小鱼游了过来。突然,我将小钩提起,小鱼竟用尾巴以180度的角度摆动,两个肚鳍用力前后摇动。一转眼,跳离水平面2~4厘米,然后落入水中,激起一圈圈水涡。我查找了资料:鲤鱼(锦鲤)确实会跳,最高跳过1米。在江河湖泊中的鲤鱼经常在太阳落山时跳出水面嬉戏。民间也有“鲤鱼跳龙门”的传说。
7月18日 星期六 天气 晴
今天,我要给鱼换水了。换水前,鱼儿都静悄悄的,好像怕谁发现了,“躲”在水深8~9厘米以下。就算有好吃的东西,也“守株待兔”,等着它自己沉下来。可刚换了水,鱼儿们都把鱼鳍一摇一摆的,互相追逐嬉戏。喂食时,个个争先恐后地吃着食。为什么前后变化这样大呢?我个人认为:鲤鱼虽是在河、湖中长大的,习惯了长期不换水的生活。但就像人喜欢干净的家一样,鱼也喜欢干净的水。干净的水不仅“空气新鲜”,而且没有满池的排泄物,鱼当然喜欢。
7月19日 星期日 天气 晴转多云
鱼儿是很喜欢玩耍的。它们时而向上扑食,时而向下冲击,时而在水中你追我赶。可是,这些都是鱼的正着游,难道它们不会“倒着走”吗?通过观察,我的答案是会。不信,看看我家的锦鲤。小家伙向前游时,肚鳍向后划,身体和尾巴左右划动,产生一股旋涡流推动鱼向前。所以有时它们可以借助水流滑行一段。而向后游时,肚鳍向前划动,像我们划船一样产生一股推动力,加上尾巴只向右或向左摆动,鱼自然就“倒车”了。
连续观察日记小动物二xx月25日 星期六 晴
今天,我家买了一只小仓鼠,挺小的,只有我拳头那么大。鼻子白白的,前面还有两个小小的鼻孔呢;小仓鼠的嘴巴也是小小的,好像只能塞进一粒米,可是吃起东西来很快;小仓鼠的眼睛黑黑的像两粒黑豆,看人的时候,会咕噜噜转,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估计是新的环境不太适应吧,晚上,我一直听到它在笼子里跑来跑去。
xx月26日 星期日 多云
今天早上起来,我去看了小仓鼠,一进去我就屏住呼吸,哇。好臭啊。我决定给他洗个澡。
我拿来脸盆倒上水,又拿来一瓶沐浴露,把小仓鼠放到脸盆里。谁知这个小家伙不停地拍水,拍得我身上脸上全是水。我大声叫着:“安静点行不行啊,你太臭了,我给你洗澡。”它才不听呢,依然玩得欢。过了一会儿,这东西居然在水里游泳了,几只爪子不停地划着,游过来,游过去。哈哈,下次它成为游泳冠军,我也不会觉得惊讶。
xx月27日 星期一 阴
这只小仓鼠胃口真好。那一天我房间里有一串香蕉,小仓鼠看见了,居然偷偷打开笼子的门,跑过去偷吃。为了不被人发现,它还把香蕉拖到床底下吃。它以为没人发现呢,其实我早就看到了,就是想瞧瞧它怎么吃香蕉。它咬开香蕉皮,很熟练地咬起里面的果肉来。切,这东西居然也知道香蕉皮不好吃?
它吃得倒挺欢,却把我的床底下弄得脏兮兮的,到处都是垃圾。
当我把它抱出来的时候,它还吱吱的朝我叫着,真是坏透了。
唉。这小家伙,让我又爱又恨。
星期六的中午,我抓两只小蜗牛进行观察。
我先把一只小蜗牛放到桌子上,拿几片叶子放在它的前面,小蜗牛动,它慢吞吞地向叶子的另一端爬去,后面留一条湿湿的痕迹,这是蜗牛排泄的黏液,用来保护腹足。它虽然爬到叶子上,但是它还是没有停止爬动,一直向前爬,根本没吃叶子。我把蜗牛拿起来,再把它放在叶子左边的一端,可是蜗牛又没吃叶子。我没有灰心,又试一次,可是这次,蜗牛干脆不爬,站在原地不动,任凭我怎么摸,怎么推,它就是不动。
第二天吃过中饭,我又开始观察,这次,我把两只蜗牛放在尺上,让它们赛跑,第一只小蜗牛跑的飞快,但第二只小蜗牛好像在悠闲地散步一样,一下子就被第一只小蜗牛追上。最后,第二只小蜗牛输,只见它一动也不动,垂头丧气的样子真有趣。我还给“第一名”颁奖呢!
这两天的观察,让我觉得小蜗牛非常可爱。生活中有许多有趣的东西,我们应该细心观察,多多去想。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苏果超市。
刚下车,我就被一群卖萌的Q动物迷住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去看一会儿小动物!”“好吧!”妈妈一边放车一边说。
我跑到小动物身旁,发现里面有白色的小兔子,各种颜色的小金鱼,调皮的小鹦鹉----------,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活泼、小巧的小仓鼠。我彻底被它们征服了。我两眼发光地问:“奶奶,这个多少钱一只?”“十元。”我吓呆了,只见小仓鼠身材矮小,灰白色的毛,像黑豆一样的小眼睛骨碌骨碌转个不停。这么一点大的小仓鼠竟然要十元!我对店主笑了笑,摆了摆手离开了。
我和妈妈逛完超市,又回到那里,我一直望着小仓鼠,其实心里很想要买。妈妈看出我的心思,就说:“要不要把它买下来?”但经过再三的询问老奶奶要怎么养小仓鼠,我却红着眼决定不要了。
唉,想当年金鱼买回来养死了,兔子买回来也养死了,乌龟买回来也被妈妈放生了,唉-~~
我已不敢再随便养小动物了,生怕把它们养死掉。
那天,爸爸给我捉了一只蜗牛,最多不过1cm7mm它长着半透明的身体,螺旋形的壳上有3个圈,最中间那个圈最明显,还是凸出来的。漂亮极了。它可胆小啦!碰一下触角,触角就缩了起来。碰一下身体,就全身都缩起来,好一会儿才会探出脑袋呢!
几天后,我发现蜗牛缩在壳里不动了,给它菜叶也“一声不吭”。我伤心极了,问爸爸这是怎么回事,爸爸说:“这是蜗牛在冬天常见的情况,没事的。”“不过,这是为什么呢?”“首先对蜗牛来说,壳是很重要的。除了保护的功能以外,在过冬时也很重要。你问我现在这只蜗牛为什么缩在壳不出来,是因为蜗牛是要冬眠的。”爸爸继续说,“蜗牛冬眠,并不是为躲避严寒。蜗牛能经受得住零下几十摄氏度的严寒。你应该知道熊为什么冬眠吧?”我很快回答道:“因为冬天没什么东西吃呗。”“对。蜗牛也一样,就是因为没东西吃。它冬眠时,先躲到墙角落里,然后从足腺分泌出一些粘液,将壳口封上一层防风的薄膜,就安心地睡上一个冬天。所以它当然不出来喽。”“那第二年春天是,它就会醒来,对吧”“当然喽,你有见过熊在第二年冬天醒来的吗?肯定不可能,要不然就得一直睡觉了……”我又高兴了起来:“哦,原来如此!”
多云、秋风扫落叶、乌烟障气、不清晰的月牙、十七~零下四度
搓澡、捡青蛙
五点三十八分太阳比我起的早,妈妈早起到仓房放小鸡仔出来玩,外面看不见太阳,空气不好,被人类污染,起来给所有鱼儿们换水、喂少量虾卵、接水、吃早餐。十六点二十一分太阳在云层那边无声中落下去,小鸡仔在天黑下来之前回笼子里休息,我把祝姨捉的蛤蟆放到我家仓房里,因为今晚将降温到零下,水易结冰?左手锁门,自己开手机灯回家,老周家下午没营业?
出去喂公园里小鸡仔吃干豆腐时,遇见放蛋黄的姐姐,与姐姐谈到姐夫在拼多多上提现金的陷井,姐姐说得有九十多名好友助力才能得到,而我二次都没提成,赶老大仔回仓房下蛋,董叔今天上四班。到早起水果摊猴哥女儿那买 蛇果、叶桔、冒油咸鸭蛋花二十九元钱,给在楼下做人口登记的社区保安二个桔子吃。
来到澡堂外见郑师傅扫自家院子,没扫码,有位妇女认识我?交十四元钱,得搓澡牌、一瓶水、二个牙刷,因外面看二辆蓝色摩托车与自行车,进堂子里见饭店四哥刚洗完,帮昨天新买手机的桂澡师调书写字体的粗细,小池子新热水、泡一泡、搓一搓,桂澡师说等下个月要出门一趟,找胡澡师来替?出来见老板娘躺着看手机中。
出门右转到蛋糕大世界,老板娘上市里赶礼,店员忙得不可开交,见一名老太太买蛋糕丕子,我也买一份小的,花五元钱,找一张暴号钱。往家走到老周家商店买一包水,周叔送我一袋别人不要的小葡萄。去买东风女的干豆腐路上,在大道上捡一只跳的青蛙,把它放圆长瓶里,放淹到它身体的水,放在家里比较好些。到东风女那买二块五角钱干豆腐,喂公园小鸡仔时,被一名老妇人指点无语,我不答理她。看邵姨与气温姨从宏利超市买东西回来,我也来到宏利超市买小米、黑枣、新出锅的炒的实皮蛋花近三十元钱,回家与妈妈吃午饭,饭后又到公园喂小鸡仔们,在楼下听黄姨跟气温姨讲人生故事,李赫然母亲从仓房拿黄瓜咸菜。
午觉醒来放小鸡仔没有陪伴,我回家看电影,小鸡他们自己回来的。程姨在仓房门口摘香菜,对面先坐着祝姨、后来换四楼赵姨。董大娘在仓房挑出瘪了的大葱,是董老二干的好事,前楼刘铭同学父亲把楼后排水管下的泡沫箱拿走,向我抱怨?到十字路口水果摊买十元钱瓜子、与小鸡仔一起吃,妈妈来到仓房一趟,今天收获三枚蛋,安安放学不肯回家,害的祝姨晚饭没做?安安自告奋勇上仓房顶帮祝姨把仓房顶的苞米用大布盖上,远看公园那边天空挂着月牙隐隐约约可见。我抱安安下来,我给姐姐打电话,约明天来求喂鸡的粮食,是小鸡们不愿吃的,送给青山水库二姐家的鸡吃。爸爸来电话告诉我,他错过下午火车,等明天再回来。
我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叫丢丢。它的颜色是黄色的,它的尾巴一甩一甩的,真可爱。它的眼睛圆圆的,亮亮的,它的鼻子尖尖的,还有它的耳朵一听见声音就竖起来。有一次,我看见丢丢和小鸡玩游戏,丢丢捉小鸡,丢丢让小鸡跑。它们玩得真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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