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汇编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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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规章制度 篇1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三、社员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七中万达学校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 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 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其他必备材料。

(三)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批,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 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 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条 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 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检查。

第二十四条 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二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

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Qx54.COM 群学网)

第二*条 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当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 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低级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三十七条 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活动安排不符 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三*条 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 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 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 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三十九条 [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四十条 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安排。

第四十一条 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 *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四十二条 社团考评流程:

(一)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 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四十三条 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团规章制度 篇3

前言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社团目标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第二章社团组成及部门职能

(一)社团组成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扩大社团的知名度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2)经审批后,需填写《中心电竞俱乐部成员信息表》,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四章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二)社长一职由所有会员进行公开公正选举,进行民主投票,且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认可,否则视为无效;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四)社长因有事(如:关系个人前途的事等等)需退出社团,必须书写退会申请表,经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同意方可;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六)若社长不称职,不用心于社团,或者做有弊于社团的事情等等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有权强制使之退出,并改选新社长。若愿意留下,则继续保持会员身份;若不愿意,则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副会长,必须写书面申请,交由会长及监察委员会核实,在换届会员大会上,由社长主持,并通过公开民主竞选(特殊情况亦可公开招募)产生副社长;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1)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活动包括会员晚会、知识讲座、技术指导、健康网络教育、电竞比赛等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2)其他赞助:在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经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的条件下接受外来赞助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七章征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己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社团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以下规定:

一.部门:

1.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接受公文、礼仪等培训。

2.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办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门例会(逢双周三中午12:30)各委员、会长、干事都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并征得部长的同意。例会缺席、迟到者,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将自动取消会长、干事资格)

4.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

二.协会:

6.每学年开始,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包括主讲人,课程名,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学习,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

7.每次大型活动,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8.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后交外联组,帮各协会去拉赞助。

9.每次活动的所需品(包括场地、道具、物资等),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

12.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交电子稿。

社团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规章制度 篇7

毽子舞社团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成员在组织中要服从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成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成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情;

3、成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会议时成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6、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社团规章制度 篇8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9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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