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物业规章制度(范例十五篇)

07-21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在全员面前公示,用规章制度来管理企业可以保证企业稳步发展。规章制度帮助新入职员工懂得工作中基本的规矩,公司如何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难题,我们怎么样才能制定好一篇规章制度呢?小编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物业规章制度”的精选内容,希望本文能够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注入更多的活力和激情!

物业规章制度 篇1

一、依据操作规程依时清洁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大厅、楼梯、电梯、停车场、雨水井、墙 面等公共场所。

二、告知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自产垃圾请放入物业公司指定地点, 请勿置于走廊、 楼梯等 公共部位,以免影响卫生。

三、发现任何影响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利去制止, 发现公共设施、 设备发生故障及其他隐患的 要及时报告上级。

四、清洁公共部位时要坚持避让原则, 回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问题时要有礼貌, 不清楚的 要明确给出其他的解决办法如拨打物业公司的热线电话。

五、在工作当中,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客 户。

六、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的积水、积雪,在入楼处放置防滑设施及防滑标识,并且 要加强楼内的保洁频率,减少雨雪天气对卫生的影响。

七、协助做好公司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如漏水及时通知维修组、 发现可疑人员要通知保安 队等。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物业规章制度 篇2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

物业规章制度 篇3

第1条考核目的

本公司实施对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总体物业服务质量的水平。

2.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司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公司价值观。

第2条考核对象

本公司物业人员考核对象共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等)。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第3条考核时间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月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2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4条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第5条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第6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部门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物业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物业规章制度 篇5

物业部接待客户投诉规章制度

接待、处理好客户的投诉可以使物业公司更好在客户心目当中树立良好形象,为更好的指导员工接待、处理客户投诉,特制定如下工作程序:

物业部接获客人亲自、电话或书面投诉后应:

1、亲自投诉

1)客户亲自到客服做出投诉,接待人员应以亲切态度招待客户,使客人的怨气平息(可奉上茶水);

2)用真诚友好谦和的态度耐心的听取客人问题,绝不允许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更不要打断客人的陈述,禁止使用'不、不懂、不行、不对、不会、不知道、不是我管的、不过、不可能、真的吗、可是、但是、等词汇'与客人交谈;

3)准备好纸、笔,将客人投诉内容详细记录下来;

4)如可立即解决,应马上派人处理,并于记录册内记载有关内容;

5)如不能马上解决,应马上告知客户有关解决办法,或马上向主管请示,并通知客户有关结果;

6)如物业部经理或主管未能做出决定或处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上级领导报告,并尽快将结果通知客户。并将办理过程及时通知客户,使客户觉得受到重视。

2、电话投诉

1)接听电话人员礼貌地记录客户单位及姓名、时间、接投诉人姓名;

2)细心听取客户投诉内容,做出记录;

3)如有需要,马上派人员到有关单位做出了解及调查;

4)如属严重事故,应马上通知主管做出处理。

3、书面投诉

1)所有客户书面投诉,应全部交主管解决,并根据情况回复,并将回复内容交主管批准后发送给客人。

2)如属严重或未能处理投诉,应连同事故报告及客户书面投诉交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所有客户投诉,应于24小时内给予回应并跟进,并定期通知住户有关进展。每一位员工对客人的投诉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记住客人永远是正确的,要用你的行动和言语告诉客人我们在竭力为他服务。

第8篇 商业项目物业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商业项目物业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1)高压变电室操作规程

(2)高压变电室岗位责任制度

(3)高压变电室运行管理规程

(4)交接班制度

(5)巡视检查制度

(6)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

(7)配电室应急方案

(8)制冷运行操作规程

(9)运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0)机房管理制度

(11)机房及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12)机房卫生管理制度

(13)空调水化验制度

(14)泵房管理制度

(15)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管理措施

(16)给排水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7)消防泵房、水箱间巡视检查制度

(18)停水应急措施及制度

(19)用水节水制度

(20)供水管理制度

(21)工程部服务承诺

(22)工程部员工管理制度

(23)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4)客户回访制度

(25)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26)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管理制度

(27)空调机组巡视检查制度

(28)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9)工程部报修工作流程表

(30)工程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1)工程部消防应急方案

(32)工具管理规定

(33)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落实措施

(34)倒闸操作制度

(35)电梯故障困人救援法

(36)电梯使用安全规定

(37)调音室管理制度

(38)消防水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9)燃气调压站安全管理制度

(40)工程部员工行为规范

(41)配电室安全用具的保管及使用规定

(42)图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3)配电室巡视检查制度

(44)工程部考核办法

(45)给排水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6)运行检修记录填写说明

(47)使用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48)停电、限电管理制度

(49)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规章制度 篇6

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本园区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园区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园区得纪律和规定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物业规章制度 篇7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范

1、目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的收费行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好公司员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一线管理处、经营业务口。

3、职责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经营业务口遵守资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4、内容

4.1岗位分工

除出纳人员以及授权的收款员、值班收费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经手现金。

出纳员:

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并对收款员和值班收费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建立收据、发票的领用、发放、缴销记录,缴销前详细标明每本票据的开出份数,作废份数,起讫时间,收款总金额(分现金、支票),与上缴公司的金额是否相符,确保钱、单相符。 (适用无会计或会计助理的项目)

公司出纳负责与项目出纳款项的交接。

收款员(值班收费人员)主要包含前台收费人员、车辆岗安全员、会所收银员、吉普吧收银员、家政班长。

收款员负责业务口资金的直接收取、缴交以及票据领用,缴交。

出纳员、收款(费)员应具有高技能鉴别假钞真伪能力,一旦收取假钞后果自负;公司应为收款员配备必要的验钞设备。

票据管理员:票据管理员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兼任。票据管理员负责:

公司票据的购进;

票据保管;

票据注销;

票据稽核检查;

会计助理兼任汉口区域票据的领用、保管及注销。

办理收款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收款人员不得挪用或侵占公司钱款,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严重,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收款岗位人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财务管理部定期(每季度)对资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培训,保证所有人员确认已接受培训并清楚国家、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个人的职责。

4.2票据管理

公司对各项收费的管理和控制是以票据的管理和控制为基础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目前的票据主要包含服务业统一发票、停车场专用定额发票、餐饮定额发票企业统一收据,公司内部各种代用券(如游泳卡、餐卡)等。

票据环节控制

a票据的购进:必须由财务管理部的票据管理员凭《发票领用证》统一到税务部门购进税务票据、内部代用券则到指定厂家印刷,购进回来的票据由公司票据管理员统一保管,并登记造册,票据管理员必须对票据严格管理,对其安全性负责。

b.票据的领用:汉口区域的票据领用由管理处出纳统一到公司票据管理员办理登记领取手续,武昌区域的票据领用由使用部门统一到公司票据管理员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票据管理员应根据收费岗位情况掌握发放的数量及品种,一次一般不超出一个月的用量,并采用以旧换新制度。汉口区域的票据使用部门统一到管理处出纳领取,一次一般不超过两个星期的用量。

c.票据的保管:包括未使用票据及票据的存根;各收费岗位的零散票据及出纳库存票据的保管;对使用完的票据存根,必须与公司票据管理员结算,统一由公司票据管理员保管,各收费岗位不应自存自留,对正在使用或尚未使用的票据,按谁领用谁负责处理,应视同现金、存放于最安全的地方。

d.票据的填写:公司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出示正式票据与客户,任何人或部门利用非公司财务监控的票据对外进行收费,都是公司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其责任由当事人或部门责任人承担。票据的填写必须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手续要齐备,一次性顶格填写,任何票据都不得外借或填写与公司收费无关的内容。对于通过银行托收收款需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银行托收。

e票据稽核检查:财务管理部及各收费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应对各收费开票岗位认真进行督促、检查、内容包括票据的填写情况、保管情况、安全情况等。

4.3收费环节的控制规定

主要是指收费的环节、收费的标准、收费减免的控制。公司重申任何部门,任何人收到现金或支票(支票需到帐),或者转帐的收入必须开具公司的正式收据或发票给客户;对外或对内发放的任何代用券(如用餐卡、游泳券等)必须到财务登记,并盖发票专用章。这是公司控制收入的核心环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各部门责任人要监督本部门人员和业务人员执行。

a.收费环节上控制:有标准(明码)的按标准,有计算依据的按依据收费。各收款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批准后的明码标价的价格进行收取。严禁向客户多收取或少收取。

b.收费标准的控制:各部门的收费项目必须进行测算、报批、公布,做到明码收费,对暂无明码的收费应由当事人与部门经理根据情况确定并及时知会财务管理部,对经常发生或数额较大的报公司领导审定。

c.收费减免的控制:

城市花园吉普吧、会所以及管理处中介项目考虑到灵活经营的需要,部门负责人有20%以内折扣的权利。部门负责人进行折扣后必须形成备案交予财务管理部,超出上述限额必须提前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总经理审批。对于其他项目,有明码标价或公司经常性收费为公司主要经营收入,公司各部门、管理处任何人都无权减免,如遇十分意外,必须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总经理审批。客户违约金的减免可见相关规定。

d.收费项目的报批

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必须对本部门新发生收费项目必须填写专门表格报公司会签。

4.4收费结算的管理规定

a、结算的起点和时间:每一个收费岗位或人员每天必须与管理处财务出纳结算一次,同时如收费人员无保险柜的,应将钱款寄存公司出纳处或送存银行,有保险柜的人员现金超过20xx元的也应交公司出纳处或送存银行。管理处出纳每周三与公司本部出纳结算一次.

b、结算地点: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便于结算,设置2名出纳员,负责各个收款岗位的工作:城市花园出纳(目前公司本部出纳兼)负责与城市花园各收费岗位人员结算;出纳负责与及汉口区域各收费岗位人员结算,公司本部出纳负责与各管理处出纳人员的费用结算。

c、结算事项:各收费岗位对填的票据,当时只能撕下发票联或收据联交给客户,记帐联及存根联交出纳结算时,由出纳核对后(出纳所填写票据则由其它人员核对),再将记帐联撕下用于会计记帐,存根联不动,并根据结算情况,同时填写《现金缴收记录单》,双方签字认可;如果错开票据,则将所有联保留并作废,并另开一份。各管理处的收款人员与出纳、出纳与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款项交接必须以票据的领用及核销为依据,并由收款方开具收据或在收款日报表上签收。收款日报表必须详细列明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收款票据号等内容。

d、收费记帐:出纳在与各收费人员结算后,及时将钱款保存好或送存银行,并将《缴款记录单》及记帐联等单据,传递至会计记帐,如无特殊情况,会计人员必须在当月内填写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电脑)。各收银员应及时将现款送到银行或交公司出纳,每天进行日报表的结算。

4.5 会所收款结算规定

由于会所业务日趋频繁,消费笔数多,金额小,具有较多的特殊性,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确保公司现款的安全,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a.客户至会所进行消费时,首先到各活动项目的总台登记并由总台填制活动登记单。

b.总台根据客户活动登记单的消费情况结算收费,如遇客户需要发票时,开具公司的统一发票。

c.每天营业结束时,将当天营业款存入会所的保险柜内,并于第二天下班前定时与管理处出纳结算,并对未开正式发票部分营业款开具发票。

d.所有活动登记单的印制,领用、结存、退回必须由公司财务登记、监管。

e.管理处出纳必须加强对各总台(收银台)的监管(如活动登记单的填制情况及是否按单收费及发票的开具情况等)。

4.6食堂收款结算补充规定食堂收款分为公司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

4.6.1食堂内部客户是指物业公司在册员工(包含试用期人员)。其余就餐人员为外部客户。(包含地产公司人员)。

4.6.2 食堂内部餐券统一由管理处出纳统一发售,城市花园食堂内部餐券由城花管理处出纳统一发售。周六、周日不予以出售餐券。

4.6.3食堂内部餐券由公司负责统一制作,在物业公司的食堂可以通用。出售完餐券,必须向买餐卡人员开具收据。管理处项目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为食堂直接对外出售餐券的负责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出售餐券。划票员为内部员工划票后才能提供餐券,食堂工作人员见餐券后才能为对方提供饭菜。详细规定可以参考食堂内部管理规定。

4.6.4食堂收款员缴交款项以及票据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4.7车辆岗收款结算补充规定

4.7.1车辆岗安全员兼任车辆收款员。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车辆岗收款负责人,承担项目收款的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安全班长负责车辆岗票据的领用、缴交、注销以及钱款的缴交。车辆岗收款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不得经办现场现金收款。

4.7.2车辆岗的收款负责人在票据的派发、收缴、注销以及钱款的收缴、上缴必须做好内部的交接记录。

4.7.3车辆岗收款员在每一班交接班时务必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车辆票据的起迄号码,本岗的开具票据的起迄号码、货币金额。双方交接人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

4.6.4车辆岗收款负责人缴接款项以及票据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4.8有偿服务收款结算补充规定

4.8.1本规范的有偿服务,特指家政保洁、家政维修上门服务类、租赁中介。

4.8.2有偿服务的派工单必须接受财务管理部的监督控制,有偿服务的派工单必须在财务管理部领用、登记、注销。

4.8.3在提供有偿服务中,安排工作、提供服务、收费三项工作是不相容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其中两项或以上的业务。工作安排即下发家政服务单由管理处前台进行安排,提供服务由家政服务员完成,收费工作确定由家政服务班长来操作。家政班长收费后当日须及时将款项交给管理处前台工作人员。

4.8.4在有偿服务回访中,必须包含对收费金额的回访。

4.8.5在有偿服务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小费或礼品。在特殊情况下若有发生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财务管理部汇报。

4.8.6租售业务经办人不得经手现款。

4.9收款保管

4.9.1各管理处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9.2各管理处以现金方式获取的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原则上应当天送存。在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4.9.3各管理处的业务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出纳处,不得自行用于任何开支。

4.9.4收款员每日营业终了,将款项交管理处出纳,非工作时间收款于第一个工作日上班前两小时交出纳处。不能及时交给出纳或存入银行的现金,收款员应存入管理处指定的保险柜,严禁私自存放。管理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保险柜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9.5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代用券,经办人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因保管责任造成的短缺,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4.9.6公司及管理处的财务保险柜由出纳保管,严禁与其他部门或人员共用财务保险柜。出纳必须严守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或任意转交他人。

4.9.7财务保险柜内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含现金及其它物品),也不允许存放代业主保管的现金及物品。确需承办代业主保管现金及物品业务的,应单独使用专门的保险柜。

4.10收款监督检查

4.10..1财务管理部为收款业务的监督部门,财务管理部有权对各收费岗位及收款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10.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下属各部门的资金收、付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全面得到执行,款项及时回收入账。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对部门各收费点进行突击检查并保留有记录。收费现场必须保证票款相符。

4.10.3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核销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随意多收、少收费用、减免的情况。

4.10.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5、生效日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运行。

6、解释权

此规范的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财务管理部。

物业规章制度 篇8

第4条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第5条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第6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部门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物业规章制度 篇9

申购程序:物业公司属下各部及各小区管理处需用物资时,由经办人填写三联《物品申购单》,申购单应写明数量、规格、特殊要求、用途,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上报,其中一联由申购部门存查,两联呈报物资部,物资部接到申购单后转报财务部,财务部进行审核、询价、定价后,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下达一联给物资部采购,一联由财务部存查。特殊情况而且急用的小额物品可直接交代采购员,由采购员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事后补办相关进出库手续。申购部门在呈报物品申购前应合理测算物资需求量,防止超量申购,并查询物资仓库是否存有所需物品,避免积压。

4、采购报销程序:采购员按核准申购单采购物品后,按分类仓库,交仓管员验收入库,并通知原申购部门货已入库。采购员凭仓库验收人签名的《材料验收单》第二联,即采购报销凭证联,连同发货票一并向集团财务部报销。大宗或高值物品的定购按经济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办。

物业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物业规章制度 篇11

1、请大家维持好楼栋进出口秩序,人员、车辆、物品不得堵塞,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2、装货车辆,请停放在门厅右侧,不能防碍交通,货物装卸完毕,请立即驶出小区,不要在小区滞留。

3、散装材料、物品、装修垃圾请按要求袋装进入垃圾堆放处。

4、未经允许、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栋,来访,寻亲客人请接受管理员的询查登记。

5、本小区电梯为乘载电梯,非特殊情况不得运送大量货物,如有实际需要,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管理员指挥使用,不得强行超载、或不规范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设备,保持骄箱清洁。

6、不要侵占楼栋公共区域,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破坏公共环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造成损失的将责令赔偿并处罚违约金。

物业规章制度 篇12

第1条考核目的

本公司实施对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总体物业服务质量的水平。

2.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司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公司价值观。

第2条考核对象

本公司物业人员考核对象共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等)。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第3条考核时间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月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物业规章制度 篇13

物业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一个小区或者大型住宅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居住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它是小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居民的生活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本文将从管理层面、公共设施使用、安全责任和临时规定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物业规章制度主要由物业公司制定和执行,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秩序。例如,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应该有明确的反馈渠道,管理人员要定期与居民开展沟通和座谈会,了解居民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物业公司还应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小区内管理、清洁、维修等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居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物业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垃圾分类点、绿化带、健身设施等,它们的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注意事项。例如,在停车场停车应该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随意停放,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垃圾分类点应有规定的垃圾分类容器,居民要按分类投放垃圾。绿化带和健身设施应该保持整洁,健康使用。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物业规章制度中还包括安全责任的规定。小区的安全责任主要由物业公司和居民共同承担。物业公司需要负责小区内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等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同时,居民也需要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如不乱堆放物品、不私拉乱接电线等,确保小区的安全。物业公司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反应能力。这些安全责任的规定和执行将促进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保障小区的安全稳定。


物业规章制度还包括一些临时规定和限制,以应对特殊情况和事件。例如,小区内有一些阶段性的工程建设或维修,需要对居民的出行和使用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时,物业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临时规定,告知居民,并请求理解和配合。又如,在特殊假期或活动期间,物业公司可以调整小区内的管理措施和规定,以确保小区的秩序和安全。这些临时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共同应对特殊情况和事件,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


小编认为,物业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小区内正常秩序和良好居住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它涉及到管理层面、公共设施使用、安全责任和临时规定等方面,对于居民的生活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合理制定和执行物业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促进居民和物业公司的良好互动,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小区。

物业规章制度 篇14

1、明确服务宗旨,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着装整齐,挂牌上岗,行为规范,礼貌待人。

2、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端正劳动态度。认真工作,讲究工作效率。保洁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3、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劳动纪律,不在上班时间吸烟、离岗、串岗、聊天、睡觉,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学校和物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岗位制度。

4、熟悉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根据清洁工作流程和职责做好各自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内外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不在楼道和校园走道内堆放杂物。在清洁过程中,正确使用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后要放置在指定地点,同时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做到节水、节电、节约卫生工具和原材料等。

5、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临时性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6、爱护学校公物,维护学校公共设施的完好使用,发现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7、对违反校园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大胆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8、认真听取学校师生员工对保洁工作的反映与需求,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和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上报。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积极努力地树立和维护好学校物业管理中心的信誉和形象。

9、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和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业规章制度 篇15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m.yJS21.cOM 幼儿教师教育网)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30元。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影响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组的各项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200元。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完成具体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进行接管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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