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阅读的书写在学习过程中很重要,通过写作文可以更好地表达一些东西。好的作文会历经许多次打磨,上一次写作文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我喜欢的动物作文,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金鱼体态奇异,身体苗条,色彩丰硕,浮游水中,偏偏起舞。像是水中舞姿柔美的跳舞家。是一种具有魅力的动物。我家有个比较大鱼缸,里面养啦四条小金鱼。它们大小不一,颜色丰硕,有红的,黑的,黄的,白的。还有红白相间的,黑黄相间的……一次我在家里给小鱼们喂食,它们一闻声沙沙的响声变马上游到水面上来,开始啦激烈的抢食大赛。一条红白相间的金鱼向食品来啦个“饿虎扑食”一下把食品夺吃啦一半。
为有足够的食品它们开始打架啦,首先黑金鱼来啦个“神龙摆尾”重重的打在金鱼首级的身上,金鱼首级大怒,返来一声怒吼便迅速向黑金鱼撞去黑金鱼用尾部一扫金鱼首级又被打啦一下,然后打的伤痕累累才披发开。两条小金鱼趁机会把食品吃的没有啦,后来两条鱼才发现食品没啦。便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的地盘里啦。真是一场激烈的斗争,这是我喜爱争斗,耍小智慧的金鱼,我喜欢它们!
世界上有良多小动物,有人喜欢老虎,有人喜欢孔雀,有人喜欢猫……而我却喜欢不起眼的毛毛虫由于他小时候是一个很弱小的小虫,可当它破茧而出之后,它可以自由了。而我也是如斯,现在我多么但愿拥有自由。
在我五六岁时,爸爸妈妈一直管束着我,当时我有个愿望就是获得自由。而他们一直管束着我,让我很不安闲。就像是在这一层皮里的毛毛虫一样,让自己浑身不安闲。由于我姓毛,所以有良多人称我为“毛毛虫”。
当他们叫我毛毛虫时,我非常开心。我常常和爸爸妈妈反抗,由于放学回家后,爸爸妈妈就让我待在家里。终于有一次放学回家,朋友叫我去别的同学玩,当时我有点犹豫,心想:假如不回去的话,妈妈一定会骂我的,假如我回去的话又要受父母的约束,一边是面临快乐的诱惑,而另一边是面临回家被骂的恐惊。可在朋友的一在挽劝之下我去了。玩到四五点钟才回家,妈妈把我骂了一整理。
哎,假如我是大人,该有多好啊!
现在我读初中了,获得一点自由,当我知道时我是有多么开心啊。
有一天,我第一次去同学家住,晚上没有打电话给家长,由于我怕我被妈妈骂,所以就没有告诉她。那一次可把我妈给吓死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学同学玩的很好,读小学时常常拿妈妈的手机打电话给她,所以妈妈打电话过来了。在接电话时我坐立不安,很怕妈妈骂我。我认为妈妈会骂我,可是妈妈竟然温柔的说:“以后去同学家记得要打电话告诉我们,不然我们会非常担心的。明天中午要回家啊。”我当时开心极了,连忙应下她。
从那以后每一次去朋友家住时,妈妈都很少骂我。这件事之后我知道了,我终于成为了破茧而出的蝴蝶了。
这两件事让我反思,为什么小时候就每天管束着我,而现在却不了呢?我终于明白了,是由于现在我长大了开始懂事了,有了自己的理想,可以让自己去追逐了,所以才这样的。我和毛毛虫可是有良多的相同之处呢,大概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我真的非常喜欢毛毛虫。
对我来说,蚕也是一种地球上不可缺少的动物,由于,假如全球没有蚕这种动物,有些人肯定会感到很无聊的。
蚕长得又长又胖,身体白白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小木乃伊。蚕的身体,最大的部位要数头了,岂非是由于它的太重了,速度才会慢吞吞的吗?
蚕的速度像蜗牛似的,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慢,连饿了好几天都不例外。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可爱到谁都比不外,它喜欢先用圆圆的小嘴咬一口小叶,再好好地休息一会,然后再咬一口,又休息,直到觉得肚子被桑叶填满了,才继承悠闲地爬走。
蚕特别贪心,它们只挑最新鲜的嫩叶吃。假如你只给它们吃枯叶的话,它们会把食品甩到一边去。
它们长大的速度比叶子长得快得多。天天都会长大大约几毫米。
每个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养蚕的盒子,只但愿它们能快速变成茧,长出一对翅膀,产下许多大大小小的卵。
可是,我想得太美了,间隔它们产下卵,还需要十几天……
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羽毛,黑黑圆圆的眼睛,红彤彤的双脚和尖尖的大嘴巴。
听说鸭子冬天不冬眠,只要在春天的时候,冰刚融化,鸭子们便马上在水里游动,像耍水一样,这就说明了鸭子爱在水里游动。
可是鸭子生宝宝的时候不能在水里待太久,是卵生动物。
你说这些鸭子有不有趣?在与小鸭子相处日,我发现原来动物与人的感情也如斯的友好,所以我要好好的爱护动物,并且与他们和谐相处。
可是我还没有玩够,妈妈就要把它们送给我的朋友,可我舍不得这些可爱的小鸭子。
我来到鸭舍,和他们逐一作别,差点掉下眼泪来。
和他们玩,给我留下了幸福快乐的印象。
我喜欢小动物。在动物中,大公鸡是别具一格的,我更喜欢大公鸡。
它的别具一格表现在它的忠诚、勇敢。那天下午,我在楼下养鸡户的院子里玩。我很调皮,用石头把母鸡辛苦产下的蛋砸成了一摊碎片,又一脚把鸡窝上的干草踢飞。鸡子们飞的飞,逃的逃。
正在这时,平时傲气凌人的一只大公鸡朝我飞奔过来。我心想:一只公鸡,有什么可怕!没想到, 它一口啄在我衣服上。我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逃出院子。
过了一会儿,我心想:鸡子成精了吧!我一个大活人,岂能甘拜下风!我准备了七八块尖利无比的石片,要好好教训它一下。没想到,那只大公鸡日夜守在院子门口,我弓着腰悄悄地走近,它伸着一张匕首似的长嘴,朝我喔喔大叫,似乎在警告:“可恶的人类,快走开!不然,别怪我的尖嘴不留情!”我心里依然不甘,不愿被一只公鸡吓倒。
事情的转折点是初冬的一个上午,那天,我叫上几个小伙伴,一齐向大公鸡投(石头),并夺路强行闯入鸡舍。大公鸡寡不敌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它疯了,一口啄在同伴的手上。我们瞬间威风扫地,争先恐后地逃了出去……
不久,我听说那只大公鸡被宰了。它的死,让我明白了一条真理:人类是入侵者,动物是受害者,只允许人类随心所欲地侮辱动物,却不允许动物说一声“不”!违背人类的命令,动物就小命难保!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可怕、多么邪恶、多么不公平!此时此刻,我为自己的行为而愧红了脸,大公鸡是多么伟大啊,为了群体安危宁可牺牲宝贵的生命!
我喜欢大公鸡,因为它身上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
你猜,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它大大的黑眼圈。对了,它就是我国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哺乳动物,食肉目、熊猫科。主要分布地区为四川、陕西、甘肃等地区。
大熊猫为什么会被视为中国的国宝呢?由于最古老的大熊猫在80万年前就泛起在中国云南禄丰和元谋这两个地方,被称为原始熊猫。
大熊猫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体重80~120千克,最重可达180千克。
大熊猫的样子可真可爱!它的头是圆圆的,像一个大皮球一样;它的耳朵是半圆形的,像我们的量角器一样;它的一双眼睛小小的,像两颗玄色玻璃弹珠一样;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它的黑眼圈了,其实是太萌了。
大熊猫小时候很活泼,长大以后就不太喜欢运动,老是懒洋洋的躺在那里晒太阳。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大熊猫。
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我喜欢的动物狗作文范文,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课堂上,我们经常进行文章写作,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想象力。人们会流连忘返在优秀的作文里。
我家有两条小金鱼,一条全身通红,我叫它“红红火火”,另一条全身雪白,我给它取名“白雪茫茫”。
它俩是一对好朋友,无聊的时候,就头对头、尾对尾地玩耍,看上去像一个“O”形,嘴里还悠闲地吐着泡泡,仿佛在说:“你看,我们是不是很酷?”
当它们玩得饿了,我就把鱼食放入水中。水面上顿时热闹起来,它们你一口我一口,抢着吃了起来,鱼食一下就被这两个贪吃的家伙抢光了。
吃饱了,它们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互相看着对方,尾巴在水里轻轻地甩来甩去,甭提有多自在。
每天,我写完作业,就喜欢去“钓小鱼”。我把鱼食放在水面上,悄悄地等着,红红火火兴奋地游了过来。它一探出头来,我就“呼”地吹了口气,它扑了个空,有点生气,就转过身子找来白雪茫茫帮忙。而我又放下鱼食慢悠悠地吹了一口气,可怜的红红火火还是没捉到食物,灵活的白雪茫茫却一个转身稳稳地咬住了,这对“活宝”便一起开心地吃起来。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吧!
这两条普通的小金鱼,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动物给我们的生活添加了乐趣,动物替我们看守门户。所以我们要友善的对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今生也是一只小动物,你会希望人类怎样对你?所以我们要学会将心比心,去友好的对待世界上的每一只小动物吧!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非小狗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从我记事起家里就养过小动物——狗狗。好象是我八岁或九岁时,我去爷爷奶奶家,就在那里养过一只狗狗。因为正值暑假,所以我就在爷爷奶奶家住上几个星期。觉得无聊,才养了一只小狗狗玩。小狗的全身一片雪白,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摇来摇去,黑溜溜的眼睛直转悠,可爱的小鼻子东闻闻西闻闻。不时还伸出小舌头散散热呢!由于小狗全身都是白色,就给它取名叫“白白”了。
每当我写完固定作业量,就和白白在一起玩,我们经常玩扔骨头的游戏,就是把骨头扔出去,让白白去捡,每次都要给白白计时,再和上一次比一比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每次吃饭时,白白总是“藏”在我的腿下,不时还能听见白白汪汪地叫声呢!白白还是爷爷奶奶家最忠实的守位,当有陌生人表示要进入家时,白白就会不停地大叫,直到把陌生人吓跑为止。
我喜欢小动物,更喜欢白白!希望全天下都去爱护小动物,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爱它们,却保护它们。爱护小动物是全世界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动物,作为我们身边的一部门,可以说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由于我觉得狗狗是最通人道的,当你伤心难过的时候,找不到倾诉的人,完全可以找自己家的狗狗去倾诉一下。倾诉出来了,也便不难过了。
我最喜欢的那条狗狗是我家的牧羊犬,那条狗是从刚出生没多久就到我家了,刚来的时候身体仍是比较羸弱的,为了让它早点健壮起来,我特意为它建造了一个暖和的小窝,天天除了固定的食品,我还常常给它偷偷加点夜宵—牛奶,就这样在我的精心呵护下,小狗狗逐渐变得健壮了起来。变得生龙活虎的,开始天天在院子里疯跑,窜上窜下,好不活泼。
我印象中我家的狗狗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特别喜欢缠着我,对此我也是很无奈。记得有一次,我要出去买东西,我家这只傻的可爱的狗狗,竟然偷偷随着我出去了,结果回来的时候我没留意到后面还有一只狗,我把门关上之后,它发现进不来了,便开始了一阵大吼,它在门口往返乱窜,边窜还边吼叫,我也是良久之后才发现狗狗被我关在了门外边。看到它在门口吠叫的时候,忽然感觉它好可怜啊!
实在我喜欢的动物良多,我对萌物是没有任何抵挡力的,但是我最喜欢的仍是狗狗,由于狗狗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特性,那就是忠诚。
狗狗对人真的是特别的忠诚,对人没有任何的二心,哪怕你打它,虐待它,它那颗赤城的心也从来不会改变。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老者容了一个飘流狗,固然老者家里并不是很富裕,但是白叟涓滴不去让狗狗饿着,只要自己有一口吃的,便一定会留出半口给狗狗,最后白叟寿终正寝之后,狗狗徐徐的卧在了白叟的身边,不吃不喝,陪着白叟一起离开了。
也许这个故事有些虚拟性,但是狗狗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狗狗对于主人的忠诚心是天地可鉴,日月可鉴的。
狗狗对人们这么好,作为它的主人,我们切不可虐待狗狗,狗狗的寿命本来就没有人类长,我们应该让狗狗在活着的时候感触感染到人类的微暖,不能让狗狗带着怨恨离去。
学习写作文对于每个孩子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写作可以激发我们独立思考和探究问题的兴趣。每天多尝试写作文,我们的思维和见解都会得到提升。如果想写好作文,需要注意很多方面,其中少“抄袭”才是真正好文章的标准之一。欢迎大家阅读我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个历史人物就是战国时期齐国大夫——晏婴!他是一个伶牙俐齿,能说会道的能人。关于他,最让我心服口服的一件事,就是派他出使楚国的事。
齐国和楚国都是大国,有一次,齐王派大夫晏婴出使楚国。楚王想趁机侮辱晏婴,从而侮辱齐国。
一开始,楚王在晏婴来临之时,关上了城门,借晏婴身材矮小的缺点,只留了一个五尺来高的洞,想要让他从这个洞钻进来,可晏婴却机智地说:“进狗国才要爬狗洞。”楚王无奈,只好大开城门。身材矮小的三言两语就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尊严,让我赞不绝口。
在殿堂上,楚王无视晏婴,还问为什么派一个这么矮小的人来访问楚国。可晏婴说,齐国访问下等国,就派下等人去。暗暗讽刺了楚国是下等国。楚王气在心里,表面上却只能陪笑,那时楚王的脸色一定难看得很,正所谓是皮笑肉不笑。在吃饭过程中,从堂下走过一个齐国囚犯,楚王又想借此羞辱他,晏婴却神情淡定,不以为然,又以言语巧妙回击了……
这就是我佩服他的理由!总能用巧妙的言语来回敬对方的无理,他厉害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也不例外。我们喜欢的历史人物,都有相应的理由,历史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都有让人赞叹不已的事情。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关羽――关云长。
他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蜀国大将。桃园三结义,“刘关张”,“关”就是关羽。我喜欢他的豪爽,讲义气……
他让我产生好感是在《三国》这部电影里,他和二位兄台,一起带兵解徐州之难。因为徐州已被曹操围得水泄不通,急需帮助,所以他们才去的。他杀敌时出手豪爽,拿一把大刀,直杀敌人主力,把敌人击退,他那力气,看了就让人畏之。一刀劈死三五个没问题。我本来就看武打片、战争片上瘾,只要主人公武力威猛,我都对他产生敬意。所以从此我深深敬佩他。
还有他的讲义气。“过五关斩六将”大家都听过吧?说的就是关羽为救刘备妻儿,闯进曹军大营,就出嫂子,而这一路要过五个关卡,每个关卡都有一名大将防守,关羽,连过五关,斩死大将,有一个关卡,死了两个。平安把嫂子就出,且归还大哥。这更让我喜欢他的威猛,而且还有讲义气。
我还喜欢他的稳定果断,这就是让我最伤心的片段了――关羽去世。他守荆州时,吴国来攻,关羽自知兵不如人但他丝毫没有退却,而是稳定的在城中下棋,最后,敌人攻破城门,杀进城中杀死关羽。关羽死时,也并没有退却,而是果断的自尽,然后被吴国主将吴猛割下头颅,悬挂城门前。
这果断,这义气,这豪爽,真是让人产生敬意。他毫不胆怯,他讲义气,这是我更喜欢他,经过我的讲述,你们是否喜欢他。你们喜欢谁?快来为同学们讲述一下吧!
“忆昔开元全盛世,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栗米白,公私仓禀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豹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注: 封建社会中的小农经济,一家一户经营,男的种田,女的织布。指全家分工劳动。]不相失。”这是描写开元盛世的景象,选自杜甫的《忆昔》,文中的“开元”是唐玄宗的年号,名字叫李隆基,诗中前四句反映了当时经济发展社会出现安定和谐,生机勃勃[注: 形容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的繁荣景象,唐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景象?是因为唐玄宗是一个很有才干的政治家,即位后,他任用姚崇、宋璟等为相,励精图治[注: 振奋精神,想办法治理好国家。],革除积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是整顿吏治,裁剪官僚机构和多余人员。同时重视农业生产,在全国各地大兴沌田,加强对农田水利的管理。该府兵制为募兵制,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唐玄宗统治后期,政局稳定,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社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唐朝进入了鼎盛时期。唐玄宗这一时期的年号是“开元”,因此历史上称为“开元盛世”。唐朝是繁荣的,为什么?接着我们就来看看长安的繁荣景象吧!
唐朝时,都城长安是一座繁华的大都市。整个城市建筑宏伟,布局严谨,规划合理。面积84平方千米,有东西向大街11条,街道笔直,绿树成荫。在城的中北部,是皇帝居住的宫城,宫城南边是皇城,为中央官员办公区,另外还有坊和市。方式官民居住区,东、西两市是商业区,市内店铺繁多,商业极其兴盛,有茶馆,酒店和工艺作坊等。
长安既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又是东方文化的中心,聚集着很多少数民族和外国人,总人口达百万以上,使唐朝逐渐进入了繁荣时期。各色人来来往往,很繁华。
唐朝前期,进入了鼎盛时期,唐玄宗统治后期,宠爱杨贵妃,沉湎酒色[注: 沉湎:沉迷。沉溺于酒和女人中间。形容对于美酒和女色过于放纵,毫无节制。],怠于政事,造成奸臣掌权,朝政混乱,此时唐朝又与吐蕃、南诏发生多次战争,国力日益消弱。
九世纪后期,又爆发了一场大规模的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唐朝受到了致命的打击。907年,大将朱温逼唐朝皇帝退位,唐朝灭亡。
在古老历史的长河中,李隆基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虽然最后灭亡是因为他,但他所做的贡献远远比他所犯的错多,我敬佩他!!!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子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
这些令人深思的话语,都来自于孔子的亲身体会。在孔子心中,行为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道义和贫富之间发生矛盾时,他就算放弃一切财富,都不会放弃道义。
孔子是一个好学者,他学习时可以废寝忘食,因此他博学多识,多才多艺,他对各种知识都有浓厚兴趣,所以才被人称为‘圣人’,但孔子谦虚好学,他学无常师,谁有学问,是他所不知道的,他就拜谁为师。因此,才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可见孔子是多么谦躬,听了这句话,我觉得我的知识太少了,现在,只要比我知识多的人都是我的老师,我要谦虚好学,这我还要感谢孔子,让我知道了这么多知识。孔子从人家的言谈举止中,就能知道他们每个人的优点和缺点。
孔子的好学精神,让我十分倾佩,有时,自己也幻想着,如果生在古代,成为孔子的得意弟子,再穿越时空,来到现代,把我的学问全都教给学生们,是不是所有的中学生都会成为博士。
孔子的学识,体现出学识重要,是他教给我们学习方法,教给我们怎么做人。但现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温故而知新”。又有多少人能做好一个‘人’,道义是人类的主题,孔子的学说,将永远传承下去,对于未来的任何社会,道义都是适用的。
我们要向全世界呼喊:“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就回首两千五百年前,去和孔子交流向他学习吧。”
丁香的葬礼与深深眷恋的记忆。
残余物停止呼吸并穿透地球。没人会注意到。
就像流光带带走了所有过去的痕迹。
----题词
夕阳在西边绽放,一切都变得淡粉色,温柔而暧昧。
在马路对面,我看到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我走到她跟前,和她一起走。当我看到她美丽的脸庞时,我突然意识到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直到很久以后,我会永远记得那个温暖的夜晚,那些无以伦比的城市。
在十字路口,我走了,武则天往前走,慢慢地说了声“再见”,然后我们去了对方的地方。但谁能料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所有人,就像那天一样,一左一前,沿着两条永不相交的直线,渐渐地离开了,没有交叉点。富贵吊坠,柳丝吊坠
如果我们知道结局,说再见会那么容易吗?
但如果呢?
生活应该是个开始。
有人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人喜欢英勇神武的关羽,也有人喜欢武功盖世的张飞,而我却喜欢三国时北方的统治者——曹操。
曹操出生在一个宦官家庭,曹操智谋过人,他与刘备一起煮酒论英雄,说当今只有三人能成大事,分别是曹操、刘备、孙权。曹操还怜惜人才,他看到关羽、赵云英勇神武,想留在自己麾下,但是两人忠肝义胆,没能留住。
曹操不仅足智多谋,还是一位文学家。他写过一首诗叫《龟虽寿》,这首是表达了曹操晚年还想报国,但已无力实现的悲切心情。曹操有一个儿子也非常有才,他名叫曹植,他在七步之内创作出《七步诗》。
曹操取得献帝的信任,此后,国家大权就落到了他手里。有人说曹操是一个奸臣,可是我认为他是一位“活世之能臣”。
曹操在仓亭大破袁绍,收降吕布,他的性格特点是只要人帮过他,他就会重重悬赏,但只要有人害过他,他就一定要除掉这个人。
曹操在人们眼里形象不是很好,都用贬义词形容他。
“携天子以令诸侯,掌天下之柄”的曹操在北方占据了有利地位,招兵买马,准备统一全国,备八十万大军准备南犯孙权,手握着八十万大军有利地位,可北方人不习水性,可诸葛亮巧借东风的原因,曹操大败,撤回北方,养精蓄锐,招兵买马,准备再次统一。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死于建康享年六十六岁,曹操一生纵横天下三十余年,群雄皆灭,只有江东孙权和西蜀刘备没有剿灭,可谓一世英雄!
袅袅檀香、一杯清茗、一轮婵娟、一碰盛菊,读完李白的佳作,我不禁为他感叹,本有天生之才,却无所用处。本有豪情壮志,因官场黑暗而破灭。
迷惚中,他向我走来,一路高歌,疏放他的豪情壮志,这就是你,唐诗上辉煌,一代传奇,诗仙李白。
你不是没有“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少不更事,不是没有“举杯邀明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昂扬自信,不是没有“俱杯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豪情壮志,然而最后的你却也发出了“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的感叹。“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黯然,“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的沧桑和“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坎坷。
你我伴灯而坐,相对无言。你独自一人默默饮酒,我悄悄地注视你。你还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却难踏仕途,平步青云,你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却处处受排挤,难入官场,最后抽身而退,你是多么豪华浪漫的人。你心中的苦难“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想必如同那难以斩断的水,都是你无言的泪水。
然而,你笑着摇头,缓缓道出你内心的世界。原来我的观点,我的认为,都错了,你是一个不畏惧权利,喜欢自由的人。
你是一位诗人,却是一名卫士。你用你那笔写出的优柔寡断,些自己的内心世界,写自己的自由快乐,写自己的若有若无。
为坚定自我而快乐,为纵情美景而快乐,为远离官场而快乐,李白:其实你很快乐。
我终于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中国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上有春秋时诸子百家剑争天下,下有毛泽东主席解放全中国。期间出现的各路英雄好汉,名垂千古的帝王,推动历史新进程的革命先驱更像是一颗颗明珠,永远闪耀;像天上的明星永远挂在天空;像巍峨的泰山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头。
“汉家事业拓宏图,勇健娇娇媲丈夫,挥槊当关百战后,堂堂正气至今无。”何出光的《木兰祠赛神曲》中描写的女子,便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花木兰。
花木兰,中国古代民族女英雄,忠孝节义,以替父从军击败北方入侵民族闻名天下。唐代皇帝追封为“孝烈将军”,设祠纪念,影响深远到全世界。花木兰的父亲从前是一位军人,所以从小对花木兰要求严格刻薄,把她当做男孩子来养,等到北方游收民族不断南下骚扰时,花木兰的父亲便要上前线。因为父亲年纪大,弟弟又小,花木兰带着满腔热血女扮男装上前线杀敌,最后她的身份还是暴露了,但皇帝并没有因此而责怪她,而是要她任得一官半职。花木兰拒绝了,回家补偿和孝敬父母去了。
我之所以喜欢花木兰,是因为她又勇敢又淳朴,面对危险不屈服,而又有一颗孝心。
现在,父母对于孩子大多是溺爱,不肯让他们受一点点苦头,要什么就给什么,而孩子也越来越没大没小,对于父母从不关心,甚至骑到了父母的头上。孩子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不能独立。野蛮刁钻更是成了现在孩子的标志性特征。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想成为这样的人吗?如果不想,那么就请学习花木兰勇敢、淳朴、有孝心、等等许多的优良品质吧!
让往事随风,看云卷云舒,闻梅花香飘万里,忆花香淡雅。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很多知名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要面对的时代变局,也在各自环境里有过非比寻常的作为。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蔺相如、田单和韩信。
第一位人物:蔺相如。他是天下少有的人才,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太史公赞美他,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渑池会上,在与秦王做15座城换一块和氏璧的交易的时候,他竟然大声说出对秦王的不满,为了不让赵王失去颜面,竟和秦王拼命。他据理力争,机智周旋,终于完璧归赵。
第二个人物:田单。创新是造旧的事物,赋予事物新的功能。田丹在最后复国的时候,创新了让人拍手叫绝的““火牛阵”。他在牛角上绑上刀,在牛背上披上五颜六色的布,在牛尾巴上绑上有油脂的甘草。尾巴着了的时候,牛就像发了疯似的冲向敌军,敌军非死即伤。把普通的牛变成活生生的武器。按说,复国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可田单,用智慧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第三名,韩信。大将压后转,最后我要介绍的人物是韩信,韩信在我的眼里可谓是用兵之王。他的用兵之道在于一个“奇,妙在不拘泥兵法常规,如木桶过河、遍插红旗、沙包堵水,使得简单的木桶、红旗、沙包都能成为对付敌人的致命武器,这就是国士无双的大将气魄。除了这以外,韩信还很有大度,不为胯下之辱感到生气。
长大以后,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作为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南唐亡了,顷刻间,灰飞烟灭。
你只是独自登上高楼,望着那一轮明月,望着家的方向。无言,只能无言。
你是一个诗人,一个愁比江水更多的诗人。不然你怎会吟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这般千古名句?
然而你只是个诗人,一个愁比江水更多的诗人。你不该为帝,不该君临天下,你不懂什么治国方略,更没有什么远见卓识。大臣们感叹的对:“百无一用是书生。”真是妙手偶得。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身为阶下囚的你是多么委曲求全,即便只是在梦里,也只能一晌贪欢,沦为亡国奴的耻辱你怎么会忘记?对于故乡你又何尝不思念?到头来,只是一句“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其实,你真的是一个善人。要不然,当大宋兵临城下时,你怎会弃权投降?因为你知道如果两军兵戎相见,百姓就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为了保全百姓和大臣的性命,你选择了放弃江山,放弃皇位。
当你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传到昔日臣子耳边时,他们纷纷抱头痛哭。你是一个心慈手软的皇帝,你难道不知皇帝都要心狠手辣吗?
因此你注定要亡国,注定要成为亡国之君。你的确失去了很多,但你从此得到的更多。那些流传下来的佳作就像鲜花一样芳香,我知道,那是你生命的延续。流芳百世,难道不是生命的价值所在吗?
但愿有一天你能明白,你的生命里也有芳香,也有夏天。而不只是望着那一轮明月,望着家的方向,寂寞吟唱: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有一种美丽,叫做冰清玉洁。有一种风度,叫做目下无尘。有一种才情,叫做孤标傲世。有一种态度,叫做风流婉转。
有一种生活,叫做寄人篱下。有一种豪华,叫做有凤来仪。有一种爱情,叫做高山流水。有一种结局,叫做月葬花魂。
——黛玉,黛玉!菱花镜里伊人憔悴,胭脂没有了香味。湘妃竹上留不下眼泪的痕迹,留不下你的倾诉。你道是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却不知人多爱春花烂漫,不喜冷露无声。自古惜秋有几人?你希望碾冰为土玉为魂,却不看香断无人怜,落红何处葬。世间竟无一放净土,你的花冢,只是徒劳。你只叹柳絮无根,韶华白头,却不能随风笑傲天涯,无牵挂。
高山流水,千古绝唱,只因子期不听,伯牙摔琴谢知音。
那个和你一样没有父母的妹妹,那个将“寒溏渡鹤影”脱口而出的妹妹,那个醉卧芍药花上的妹妹,那个亲亲热热地叫着“林姐姐”、“爱哥哥”的妹妹。她一样的才华满腹,一样的丰姿绰约,一样的玲珑高贵——但她不是你的知音,她无忧无虑,所有的离别之伤只有让你独自承担——生命的过客,瞬间的潮起潮落,像浪花一样凋零。那个仪表堂堂,和你一样爱破坏祖宗规矩的大男孩,那个流连于山光水色之间,不问经济学问的隐士,那个把你比做耗子精、美香玉的捣蛋鬼,那个写下《芙蓉女儿诔》的重情重义的少年。可他不懂你的琴,你的心。他沉醉在那场繁荣中,情愿用香粉迷住双眼,他不知道那一切只是假象吗?他当然知道——只是他逃避着灾难,可你却用生命去挽救,难怪你说,古来知音人能有几个!
你追求着自由的、不拘礼法的生活,但你看不到梦的不现实。爱情是你精神的寄托,却不是你精神的全部。死亡不是徇情,那是你潇洒绝情的解脱——你选择了在盛极的时刻离开,是无奈,还是狠心抛下情缘?没有媚俗,没有歌颂,不是缠绵于儿女情长,奈何世人都以为你追求爱情宁愿牺牲——冷艳的桃花,在那一刻凄美地落下。没有知音,没有人等待,寂寞的花,孤独地生,孤独地死。
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清冷的月光浸透了离人的泪,默默地笼罩着这白玉雕刻的宫殿。唯一的人缓缓地回头,刹那间教天地惊艳。绝美的脸上没有笑容,闪烁着星光的衣袂飘着香气。她静静地俯瞰人间,用千年的寂寞藐视短暂的热烈。“嫦娥,你为什么不笑?”所有的神仙都在叹息,他们希望有一天,这位美丽的女子能用微笑面对自己——哪怕只是带有笑意的眼神。但是嫦娥的微笑只有人间才能见到。
一只兔子,一棵桂花树,一个永远在砍树的人。谁忍受,孤独的生活,明月上吹着寂寞的清风。风吹冷了她曾经热烈的心,孤单的日子在阴晴圆缺中度过。这是天宫。她只有用冷漠来拒绝一切带有怜悯成分的同情——包括自己的绝望。
中秋,月分外的明亮。她向着她思念了千年的人间望去。她看到——人间有一个汉子,在仰望着他的妻。
刹那间,埋藏在心底,酝酿了千年的回忆觉醒了。时空错乱,又回到了那个秋天。
“林妹妹——林妹妹——”有人在耳边轻唤。她知道,离别的日子到了。再见,云妹妹,再见,二哥哥,再见,人间……她选择了在月亮最圆的时刻离去,回归天上,溶进九重离恨天。
黛玉,你看到了吗,春又来了,桃花又开了,燕子又飞回来了。嫦娥,你知道吗,在同一片天上,有一个比你更寂寞的女子,她叫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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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许多柏树,在道路旁,抖着那尖针似的叶儿的柏村;在石块旁,飒飒作响的柏树……但另人陶醉的却是家乡院旁的四季之柏。
故乡院旁,柏树排成一队整齐的队伍。不知它们的来历,但一见树干上凸凹不见,就知多大的风雨。翠绿的树叶犹如染过似的,尖头挂着“绿露,”风一吹过,尖尖的树叶摇摆,水珠“答”一声而落。
调皮的姐弟俩儿不知想出什么游戏。叶子布满层层蜘蛛网,犹如玉砌般晶莹。指甲大小的蜘蛛趴在网心沉睡着,等待美餐的来临。一块块石头如离弦的箭,乱飞一时,有的撞在树干上,有的撞在柏“针”上,还有的害“布”破了个洞。水珠蔓延,如涨潮似的。蜘蛛受了惊,一头扎进幽深的“叶丛”,逃了。他们索性泄了气,往院子里跑,品尝着初茶。
在风中的柏树更唯优美。微风轻拂,柏叶泛起波纹,朝一个方向弯腰。随后,被金镀过似的柏叶飘落,好似长在地里的黄花。风从叶中钻入,在柏叶间穿过,留下飒飒的碰击声,似石头掉落,似枝干折断,似蒲公英梳头。
拿着柏枝,我又置身于柏树之间,闻那土气,闻那水味,闻那树香……
外公十分喜爱花花草草,他在阳台上种了许多植物,因此我们家的阳台充满了绿色,充满了生机。
在我们家,有一盆巨无霸型的仙人球,外公已经养了有七八年了,整株仙人球成一个椭圆形,大约有六十多厘米,连花盆约有八九十厘米高。上面长满了跟钢针一样的刺,每根有四五厘米长,如果被这些“钢针”扎到了,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每年的八九月份,这盆仙人球的顶端都会开出嫩黄色和桔红色搭配着的花朵。
再来说说我家的那盆栀子花吧,每年的七八月份,花朵开满枝头,芬芳扑鼻,令人心旷神怡。栀子花的形状是由几个白色的花瓣重叠起来组成的。我发现它的花蕊十分特别,最里面的花瓣被软绵绵的根包围起来。
根的中间就是花蕊,花蕊是由几个嫩嫩的芽儿组成的,十分美丽。
此外,我家还有三角梅、蓝精灵、蟹爪兰、兰花、金枝玉叶等一些不同品种的植物。这些花草有的鲜艳欲滴,有的芬芳扑鼻,有的枝繁叶茂……
它们既可以绿化环境,还可以陶冶性情。因此,我很喜欢我家的`植物。
我最喜欢的礼物是芭比娃娃
我最喜欢芭比娃娃是因为她们都很漂亮,样子也很高贵,她们都长着一个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她们时时刻刻都微笑着,真像一个个美丽的公主,完全可以和皇宫里的公主媲美。
她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比如高贵的公主裙、时尚的休闲牛仔裤、礼服、晚礼服、游泳衣。。。。。。特别是公主裙,公主裙上的泡泡袖让芭比显得更美丽动人,公主裙上还点缀着一些花儿,要是让孔雀见了,肯定也会开屏。她们穿上衣服美主要还是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身材。她们的腰特别细,手臂和腿也不粗不细,正好合适。我常常给她们换衣服,梳妆,这些是每次玩的时候必须要做的这三个芭比共有两件公主裙,还有一件是淡粉色的,穿到身上去很雅观,比淑女更淑女。她们的头发有的是但黄,有的是深黄,有的是黄色。其中黄色头发的芭比最飘逸。她们都是我的好伙伴。
我就是这么喜欢我的芭比,她们如果是现实生活中的小朋友,能天天跟我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我最喜欢的植物我喜欢生机勃勃的绿萝,喜欢色彩明丽的虎刺梅,还喜欢俊秀挺拔的富贵竹。在许多植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生命力顽强的仙人掌。我家阳台上有一盆仙人掌,别看它其貌不扬,我却对它情有独钟。仙人掌是一片一片生长的。每一片叶子上长满了尖尖的小刺,像锋利的针一样。
爸爸告诉我,每个小刺都是仙人掌的叶子,我当时大吃一惊,仙人掌的叶子居然是小小的刺。仙人掌虽然很普通,但是它生命力很顽强。这盆仙人掌在我家阳台上已有三四年了,一个月也不怎么给它浇水,它却长得非常茂盛。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仙人掌的一片叶子弄断了,随手就把断了的仙人掌扔在一个花盆里。过了很长时间,我发现那片断了的仙人掌竟然在花盆里扎了根。我不禁为仙人掌顽强的生命力而感到震撼!在没有水分的土壤里,它竟不屈向上,茁壮成长,多么顽强的仙人掌啊!我喜欢仙人掌,喜欢它生命力顽强的精神。
说起我喜欢的植物,那真是数都数不清。从不起眼的小草到美丽的樱花;华丽的牡丹;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迎春花。
远远望去,迎春花在微风的吹拂下,好似一颗颗闪闪烁烁的小星星,但又像一个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少女,走近一看,每一朵迎春花都是由六片花瓣组成的,挨挨挤挤的像在相互取暖。
迎春花的颜色是淡淡的鹅黄色,还有六片花瓣都是上尖下宽,花身是桶状,上宽下窄,还略微带一点儿红色,小巧玲珑惹人喜爱,花瓣如丝绸一般的柔软而光滑,让人忍不住想抚摸一番,仔细看那花蕊,黄中略带一丝橘色,比花瓣的颜色要深一些,花蕊如细针一般有七八根,中间有的花蕊很粗,真的称得上是巧夺天工,仔细一看,枝上也不是光秃秃的了,已经长出了嫩绿的小叶子,我抬头,这才发现,已经不是几朵迎春花,现早已是三四十朵了,有的含羞待放;有的还是花骨朵儿;有的已经是怒放了,一阵风吹来,迎春花随风摇摆,一阵阵淡淡的清香进入我的鼻腔。
迎春花,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你是春天的使者,美丽的化身,我喜欢迎春花。
我喜欢的植物有腊梅、紫罗兰、捕蝇草等等,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菊花。
即使只有一片片嫩小的花瓣,菊花也可以散发出一种幽香的气味。在许许多多花中,一株菊花显得格外渺小,但它们一起盛开时,就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成片成片簇拥着,你会感觉来到了一个金黄的世界。
它们通常生活在土地松软的地方,花期很短,生根发芽都在秋天,而冬天就枯萎了。虽然如此,很多诗人都喜爱菊花,比如陶渊明写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孟浩然写过“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我想,人们喜欢它,不仅是因为它美丽的身姿,更是因为它那无私奉献的精神。菊花可以当药用呢!去年暑假,我到外婆家玩,一不小心摔破了皮,外婆急忙挤出菊花汁,滴在我的伤口上,没过几天伤口就好了起来。
菊花晒干了,可以泡茶喝,清凉可口,还能降火,老好喝了,老人家还拿菊花来泡酒,据说还可以驱邪去毒呢!
它就是这样无私奉默默地献着,不求任何回报。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植物,正如古诗所说:“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我家有一个宽敞明亮的阳台,那里香气四溢,就像是一个大花园。有富贵艳丽的牡丹花,有亭亭玉立的君子兰,有意志顽强的仙人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盆热情似火的仙客来。
它大约20厘米高,15厘米宽,翠绿的叶子上面透出一片天真的粉红,看起来像几只蝴蝶在一棵参天大树上面翩翩起舞,美丽极了。仙客来的根是球茎,一层一层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外面穿上一件红色的外衣,乍一看,就像是洋葱的孪生兄弟似的。仙客来的茎长的大约有13厘米,短的只有2、3厘米,有翠绿色的,还有暗红色的。它们簇拥在一起,像一柱柱佛香似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仙客来的叶子是心形的,又肥又厚,像是婴儿那肉嘟嘟的小手,争先恐后地向上举着,就像在托起一轮红艳艳的朝阳。叶子上面还有一圈白色的斑纹,像是给叶子戴上了一串珍珠项链似的。仙客来的花有五瓣,向四面张开着,好像是几颗灿烂的星星在绿色云海的衬托下调皮地眨巴着眼睛。
秋天到了,秋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人间。她给枫树做了一次免费护理,让枫叶散发出火红的青春;田野里玉米咧着嘴开心地笑着;高粱却度垂着头,涨红着脸,好像有什么烦恼似的。这时,我家的仙客来也开始开花了。没有盛开的仙客来低垂着头,好像非常怕冷似的,紧紧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又像一个羞涩的小姑娘,扭扭捏捏地,不愿让人看见她娇嫩的容颜。盛开的仙客来美丽极了,像一束红色的氢气球,优哉游哉地在空中游荡。仙客来的花与众不同,一般的花朵都是花蕊向上,张开笑脸,总想把自己的美丽尽情展现。仙客来总是花蕊向下扣着,像是一位谦虚有礼的绅士,彬彬有礼地给每一位欣赏他的人弯腰鞠躬。一阵风吹来,仙客来随风摇曳,好像在对我们展示她那婀娜的身姿。如果摆一盆花放在她的旁边,不用说,也会被仙客来优雅的姿态所掩盖。天气晴朗时,仙客来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雨天时,仙客来在雨雾的笼罩下若隐若现,朦朦胧胧,别有一番韵味。
仙客来适宜做盆栽,可以做家饰,也可以调节眼部的生理疲劳,还可以净化空气呢!仙客来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硫,释放出新鲜的氧气。不妨你就在家里养几盆,作为天然的空气净化器吧。
仙客来,你真是太美了!我爱你!
最近几天,妈妈买了几盆多肉回来,它们五彩缤纷,形态各异,十分可爱。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多肉。
多肉的叶子圆圆的、胖胖的,十分饱满。有的叶片碧绿碧绿像一块无暇的翡翠;有的圆嘟嘟的像小熊的爪子一样……它们姿态万千,风情万种,让我陶醉。
起初我还是非常有耐心的,每天都去观察它,不时还给它浇点水。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逐渐没有了耐心,把它丢放在阳台的一个小角落里。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骄阳似火的天气,我都没有去看它。有一天我望着窗外,那天天气十分恶劣,暴雨倾盆,我突然想起了被我遗忘在阳台角落的多肉。我火急撩撩地冲到了阳台里发现多肉居然还好好的,反而比原来更精神了。这让我不禁佩服起来。
我不禁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曾经我在学游泳时,我总是被水呛到或者就是动作不协调,我都想放弃了。但是我转念一想,一盆弱不禁风的多肉在困难中都能顽强的生存下来,而我遇到这么点困难,怎么能放弃呢?最终我坚持了下来,终于学会了游泳。
一盆简单的多肉不仅让我学会了对植物特性的了解,同时它也教会我要坚持顽强地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只有经过风雨的洗礼,我们才能看见更灿烂的阳光!
星期天,我和妈妈爸爸去植物园玩。
一进大门,我们就看见了许多的树木。其中,有一棵很奇特的松树,它的叶子是银白色的,最好玩的是,这棵参天大树上还开有牵牛花!
我们向河边走去,一排排柳树静静地站在河边。有时,柳树像一位长发飘飘的少女,一阵微风吹来,就好像在悠悠起舞,真是婀娜多姿。有时,柳树也像一位渔技高超的渔夫,垂着千万条鱼竿,静静地等待着小鱼上钩。还有时,柳树像一个绿色的凉亭,坐在柳树下面可以感觉到一丝丝清凉,好舒服!
我们继续向前走,看见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向日葵镇。”牌子上有一个小箭头,箭头指向南,我们向南走去,走到一百米处,我们看见了波浪形的向日葵花,真美丽!我们顺着“向日葵小道”向里面走,看见了一棵棵用来观赏的向日葵花摆成了各种形状,有可爱的小鱼形,滚动的波浪形,圆圆的南瓜形,千姿百态,好看极了!
我们走出了向日葵镇,漫步在宁静的小道上,边走边欣赏着大自然创造的美丽,忽然我看见一棵树,树干紧紧地巴住一块石头,那姿势好像一位老人在睡觉。
植物园里的植物可真多啊!你瞧,那位“睡觉的老人”刚走,又来了一个“树杈男孩”,粗糙的树干分成两个杈,中间有一个向上凸出的非常矮小的树桩,也不知是谁放上去的。那个树桩像男孩一样调皮地坐在树上,真是有趣!
不知不觉中,天边渐渐地被夕阳染红了,植物园中的一切也都披上了一层金光,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离开了这美丽的植物园!
我喜欢桂花,它那沁人心脾的香味,放在屋子里久久不会散去。
桂花树一般喜欢在潮湿温暖的环境长生长。桂花树高大挺拔,树杆是褐色的,树枝粗壮,伸向四面八方。稠密的树叶绿得发亮。每到8月前后,桂花便悄然开放,它的花小小的,由四片花瓣组成,黄中夹着白,一团团,一簇簇,远远望去就像点缀在绿叶中的碎金。它们有的挨挨挤挤,好像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有的独自开放,好像刚吵架呕气的小姑娘,谁也不理谁。一阵风吹来,整个空气中都流淌着桂花的香气,再看树叶沙沙作响,桂花纷纷落下,如果你再捧起一把桂花,深深地吸一口气,这香味令人心旷神怡。
别小看这小小的桂花,它的功能可不小呢!它可以做各种糕点,作为吃货的我一定不会错过这些美食。它还可以入药呢,有祛痰舒缓喉咙的功效。还可以酿酒和美容,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虽然桂花有美丽的外表和很多用处,我更喜欢它默默无闻的性格。
桂花默默地为他人服务,却不求回报。它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腊梅,它在风雪中挺立;我喜欢百合,洁白如玉又清秀;我喜欢牡丹,它火红而又热情;我喜欢樱花……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家乡土生土长的荷花。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高贵典雅。你走到荷花池旁,眼前便呈现出一幅奇景:一片片荷叶衬托着可爱的荷花,就像翡翠中包着琥珀。荷花的形状也各有不同:有的含苞欲放,有的半开半合有的才露尖尖角,还有的是“盛情难却”了。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荷花的颜色是由白到粉,由红到粉的。其实,开始我并不大懂荷花的,可是通过那次花展后……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和姐姐去看花展,看着看着顿时下起倾盆大雨,我们在亭台里坐着,望着那荡起阵阵涟漪的碧水池……荷花并蒂,根茎结生,雷雨骤来,荷花依旧,真是老根纵横,新枝交叉,风不怕,雨不怕,一任九天雷鸣,它在水中放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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