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汇总15篇)

08-18

写一篇方案应注意哪些?当我们想要落实项目的时刻。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这篇文章详细解释了“招生方案”的概念特点和应用场景,欢迎大家借鉴共同提高进步!

招生方案【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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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安排对今年专升本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8:00至18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以下是甘肃2022年专升本详细政策:

为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甘教发函〔2021〕46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招收免试生的学校及专业目录详见《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三、招生计划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在学校自愿申报和考生报名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计划单列并纳入免试生总计划。

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8:00至18日18:00。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2月17日8:00至19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具备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免试生网上报名”,进入免试生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三)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四)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报考医药卫生类的考生须严格按照《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栏具体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免试生每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

(五)免试招收工作分两轮开展。首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第二轮招生。

1.进入第二轮招生的本科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考。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重新填报志愿,首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考生,按照首轮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其他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3.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3月9日8:00至10日18:00。

五、资格审核确认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一)省内生源学校按照《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规定,制订本年度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并在校内公布。

(二)省内生源学校应在2月15日前对本校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前完成线下审核确认工作,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省内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就读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生源学校按照规定对完成“免试生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免试生资格审核。符合免试生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生资格。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同时提供退役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六)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

六、招生录取

(一)免试招录方式为免于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录取。

(二)招生学校对经测试和考查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从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专业能力测试

首轮全省统一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3日,地点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本校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 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

第二轮全省统一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地点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本校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 时间2022年3月13日(星期日)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

八、收费标准及经费保障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 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 元。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 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调整省教育考试院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复函》(甘财教〔2016〕58 号),省教育考试院承担考生报名、录取等工作职责,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10 元。免试生招生学校承担专业能力测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职责,分成按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20 元和报名考试费全额拨付各招生学校。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据分级管理、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时分解下拨相关考试费,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九、工作要求

(一)省教育厅负责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

(二)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对免试生工作的办法、方案以及工作原则、程序和结果等,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将免试生政策规定、有关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招收免试生的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

(四)对在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未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止该学校免试生申请及招生资格的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方案》执行。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甘肃省将继续开展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为更多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升本科的机会。

根据方案,甘肃省将面向全省高职专科毕业生招收免试升本科生,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在职高职专科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升本科。甘肃省将招生计划向各高校下达,并通过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方案,甘肃省对于符合条件的免试升本科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一方面,对于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免试升本科生,甘肃省将给予一定的学习奖励,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学习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于毕业后就业困难的免试升本科生,甘肃省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就业帮扶政策,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方案还明确了免试升本科生的报名和审核流程。甘肃省将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报名期限为X月X日至X月X日。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学生将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最终录取的重要依据。

同时,方案还提到了甘肃省对于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的培养和管理。甘肃省将建立健全免试升本科生的培养计划,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甘肃省还将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为免试升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升提供支持。

总之,甘肃省对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发布,为更多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了升本科的机会。同时,方案还明确了招生政策、报名流程、培养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免试升本科生的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甘肃省的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为更多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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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篇2】

《泉州市丰泽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组织本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免试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结合我区实际,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3.坚持“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丰泽户籍符合“三一致”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本区常住户口符合“三一致”的招生对象,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自2022年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三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就读满三年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就读满三年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

(5)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师院第二附属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东涂校区)、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淮云校区)、丰泽区丰盛实验小学、丰泽区泉秀实验小学等7所预警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2023年秋季新增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和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为预警学校,2024年秋季开始实施六年一个学位的限制。“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属于单身公寓性质的商品房原则上六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随迁适龄子女

(1)非本区户籍的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社保缴交时间2023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适龄子女到丰泽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2023年3月1日前)。

适龄随迁子女向居住地的相应片区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申请登记入学。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2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四、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的招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公民办同步招生规定,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的要求,招收丰泽区域常住适龄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民办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预收费、乱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上级招生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由丰泽区教育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符合招生入学要求的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和录取办法见《2023年秋季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三)电脑摇号和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及居住在本区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四)现场注册

已确认电脑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书》。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六)补录取

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须向区教育局申请补录并报送补录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录,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小学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的学生。已办理注册手续即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

(七)未被录取对象入学安排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经电脑摇号未取得录取资格或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注册的)的适龄儿童,但符合我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

五、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统筹工作。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3.民办小学除上述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学校董事会研究会议纪要和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丰泽区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此类对象由学校统一提供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区教育局审核,申请时间为6月25日-7月1日。

六、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区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基地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

七、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前: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0日前: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摇号时间

6月25日—7月1日:网上报名

7月2日—7月8日: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

7月14日—7月15日:电脑摇号录取、公布录取名单

7月16日—7月17日:现场注册

7月18日—7月20日:区教育局审核、补录

八、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应于6月1日前报送本校的招生实施方案与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于6月20日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服务片区、招生规模及张贴招生通告;各街道办事处于6月25日前向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在组织学校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三)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计划时,将采取随机摇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于8月1日前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并完成报名工作。参加随机摇号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机会。

(四)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进一步做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51-55人班额,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严格做好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工作,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当年8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填表提出申请,报当地街道批准后,交学校备案。

(五)各小学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的相关要求,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招生方案【篇3】

(四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住房制度和加快住房建设,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都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积极推进。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主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和住房资金的归集与管理。并要稳定队伍,配备得力干部,为房改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十一)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统一政策,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和不断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地级市和地区、州所在市(县) 的实施细则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市(县)报行署和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四十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企业房改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创造条件,认真抓好。企业要结合经营机制的转换、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把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维修服务等社会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的路子,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四十三)省房改领导小组要分类指导,在全面推进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要着重抓好13个城市及省委、省政府两个机关和一批大中型企业的住房制度改革。房改部门要会同建设、土地、计划、经贸、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工商行政、统计、劳动、人事等部门,不断完善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深化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关房改工作的配套文件,应充分协商后会签下发。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四十四)要认真做好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房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目的、意义、政策、步骤,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和职工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使其了解房改,关心房改,支持房改。

(四十五)要严肃房改纪律。房改部门要与各级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房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和省上统一政策,擅自增加优惠、低价售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确保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正常进行。

(四十六)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政策和规定,凡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四十七)本实施方案由省房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篇4】

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文化层次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教育成为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

前几年,由于高校招生人数过少,总体招生人数欠缺,以赢利为目的的民办高校纷纷成立,这些高校进行市场化运作,主要通过广告宣传进行招生,广告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效应,民办高校一时辉煌无限,但今年来,随着国办高校的不断扩招,落榜生自然减少,影响了民办高校的生源,一些曾今辉煌无比的民办高校,现在则面临着生源紧缺的尴尬。同时,公办大学也越来越注重自身发展,为树立高校形象,扩大招生规模,逐渐加大了广告投入。因此,高校正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逐步转化,优胜劣汰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此背景下,邮政局可利用高校招生工作做好营销文章,使用全省中学数据库信息进行高校营销,同时借助自身强大的投递网络渠道,本着双赢的合作态度,从“招生简章”和秦皇岛版“招生与报考本册式中邮专送广告”两方面入手进行业务公关。

二、营销方案

1、面向高校全方位宣传全省中学数据库信息,引导客户进行招生简章发寄,提高发函数量。

2、策划制作较高档次的秦皇岛版“招生和报考”本册式中邮专送广告。可以细化版面,内容分为“名师名校”“热点评说”“备考指南”等栏目,探讨高考新动向。

三、营销措施

1、更新观念,细分市场,积极探索高考市场需求

前期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所有大中专院校进行分类调查,求证是否国办高校普遍注重学校的品牌意识、发展规模和学生素质;民办高校注重招生数量,讲求经济效益和广告回报率。宣传对民办大学以发寄招生简章为主,要简单适用;国办大学以档次相对较高的“秦皇岛版招生与报考”本册式中邮专送广告宣传册为主进行业务营销。

2、以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为宣传重点进行业务营销

高考面对的主要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招生信息怎样到达学生的手中,高校的知名度怎样得到提升,数据库的选择最为重要,全省高中的校长,教务处主任,高三班主任,高三班班长,学习委员为主要邮寄对象。

3、“秦皇岛版招生与考试本册式中邮专送广告”采取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的营销策略

4、民办大学以发寄招生简章为主,简单适用

招生方案【篇5】

为了促进我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特色建设,根据《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要求,我校20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市内各初中学生符合中招报名条件,且在初三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45分及以上)的有一定的足球、田径训练基础和比赛经验的应届考生。

我校组织的男子足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专项技术测试满分70分)。

我校组织的男子跳远专项测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含55分),即运动成绩达到5.83米以上(含5.83米)。

注:如果考生测试成绩未达到我校招生条件,学校将取消招生录取名额。

年5月20日8:00起,至5月22日11:30止,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5月22日(8:00-16:00)、5月23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17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如实填写一模考试成绩(不含体育,史,地,生,政),持本人相关荣誉证件(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原件由考生自行带回自己保管)、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申报,经学校校验相关信息后发给大连市第十三中学加试准考证。

学校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的特长生资格,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身体素质测试:

(2)专项技术测试: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我校根据考生抽

签决定考试顺序,并制定考号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按考号考试。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测试。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测试。

按照2017年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进行测试。

身体素质测试结束后,现场确认成绩。我校于5月28日下午14:00前将测试名单和成绩上报市教育局,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达不到此标准,上报教育局。经批准取消该体育特长生参加专项测试资格。

我校依据考生身体素质成绩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之和,专项成绩达到要求的,按从高到低排序。以上各项若出现分数相等。依据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按不超过本校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体育特长生条件的入围考生名单,同时将公示名单连同考生荣誉证书复印件于5月29日(周一)**:00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4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实际招生人数以大连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特别提示:

1)考生迟到**分钟不允许参加考试。

2)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统招生择优录取。

1、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和场地器材等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密切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5、组织考生进行准备活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如何必须参加学校专业课或运动队的训练及相关赛事,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学校的要求保证上课和训练时间,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高中阶段的课程计划同时,每周有固定课时,学习专业知识,为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基础,三年毕业之后学生在完成高中学业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修养,并为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具有一定素质的特色人才。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招生方案【篇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布了20自主招生简章啦,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哦,下面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招生方案【篇7】

【数量】

严控学校大班额

20xx年是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长沙市将研制出台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完善等第制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中自主招生等制度。

按照“没有最严、只会更严”要求,继续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招生政策。发挥“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作用,确保小学、初中一二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50人以内,高中起始年级力控在55人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人。

此外,今年还将试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快建立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平台,同时完成教育精准扶贫目标,确保省定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结对帮扶的15个中心镇学校、49所怀化市学校办学品质得到提升,贫困教职工基本脱贫。逐步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力争实现城市低保家庭普高学生免学杂费。

【活动】

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

长沙市将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建设并推动使用长沙市综合实践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启动实施对中小学(中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同时,推动建立学生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干预机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此外,长沙市还将常态开展体育大课间、校园足球等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校设置个性化课程,推进体育艺术“2+1”的有效实施。支持9所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开展相关实验,支持8所普高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支持学校加强课程建设和社团建设,为推进“走班制”探索经验。全面落实小学生“减负六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召开新高考研讨会,研制适应高考新政、提升高中教学质量的有效举措。

【教育】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今年开始,长沙市将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30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举办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工作,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引导普通高中在学科领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创建特色,以点带面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

加快商贸旅游职院、财经学校等5所院校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步伐,支持长沙职院、湖南信息职院等创建省卓越职业院校,支持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支持浏阳经开区新建一所职业学校,支持卫生职院宁乡校区和长沙县职教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出台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探索校企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合作的新模式。

提高特殊教育发展质量。启动长沙培智学校建设,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模式,建立覆盖所有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

此外,还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全国首批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点项目,建好“终身教育”,新建20个社区学习中心,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构建全民教育体系。

招生方案【篇8】

一、问:我省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我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二、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举措有哪些?

答:这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是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改革,涵盖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层面,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多个领域,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我省《方案》在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主要制定了十项改革举措:

一是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扩大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保证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中职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完善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办法,50%以上招生计划分解到对口初中学校,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三是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引导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四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重要参考,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五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过去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通过全国统一高考、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高职统考进入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办法,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进入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的招生方式将成为主渠道;

六是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继续保留,文理综合科目取消,不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安排两次考试,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作为本科高校招生选考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3门,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从2016年起,统一高考科目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七是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完善招生优录政策。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八是调整招生录取批次。艺术本科录取将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2016年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九是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和办法。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录取模式。2016年起,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2021年起,本科院校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探索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十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和机会,试行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三、问: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对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相关考试、考核成绩、证明、证书等事实材料和表现进行写实性采集和记录。其目的,一是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二是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补上教育的短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为高校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提供参考。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方案重视与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四、问:什么是多元互动录取平台?

答:多元互动录取平台是我省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而研究开发的计算机系统平台,现在处于开发试点阶段。2015年,第四批高职高专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省内高职院校在多元互动网上录取平台进行录取试点。2016年将继续这一做法。这个平台把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统一起来,更好地体现考生升学意愿。五、问:如何保障考试和招生的公平公正?

答:我省多举措保障考试和招生的公平公正:

一是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考试秩序;

二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和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四是高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招生方案【篇9】

2012-2013学年寒假招生宣传志愿者活动计划

大学生利用寒假回到毕业中学从事招生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开展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个人能力,加深与母校的感情,扩大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校生热爱学校,了解我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三。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为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热情;

5服从招生办和团委的统一安排。

二、活动内容

招生宣传志愿者经培训掌握学校有关招生政策及信息后,利用寒假回家期间,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回到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宣传介绍陕西科技大学的发展历程、办学优势和学科特色;结合个人感受,与高中生分享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回大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回答师生咨询,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我校;针对高中生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收集了拟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

三、活动要求

1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

2、诚信待人,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宣传学校的特色与亮点,对于不清楚、不明白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暂不予回答或经请示后回答;

三。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效果;

4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要及时与招生办联系;

5、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以调查报告的形式上报招生办,在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应取得走访学校的简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有意向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学,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登记表》(可在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并上交到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月4日17:30前将初选名单及《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登记表》统一交到招生办(逸夫楼a709,联系人:

王松峰,**86168109)。

2、资格审查:2013年1月5日—6日,依据各学院初选名单和工作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并将最终名单反馈各学院。

3、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服务时间:2012-2013年度寒假期间,具体时间依据各地中学放假和开学时间确定,服务天数不少于3天。

5、总结表彰:2013年3月—4月,招生宣传志愿者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将寒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陕西科技大学招聘宣传志愿者信息反馈表、***(附活动**)等材料统一上交到所在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寒假社会实践答辩,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参与招生宣传志愿者活动人数的10%,推荐参评陕西科技大学寒假招生宣传优秀志愿者。

五、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纳入我校2012—2013学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生经所在学院社会实践答辩且成绩合格,依据学校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予以课外8学分认定。招生办、校团委在各学院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评定20-30名陕西科技大学寒假招生宣传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学院寒假招聘宣传志愿者初选名单汇总表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表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招聘宣传志愿者信息反馈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1:

高校寒假招聘宣传志愿者初选名单汇总表

指导教师**年月日

注:如此页不够,可另附纸张。**会寄往招生办的电邮

附件2:

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登记表

附件3:

陕西科技大学招聘宣传志愿者信息反馈表

注:招生宣传志愿者走访中学超出1所,可复印此表。

招生方案【篇10】

《实施方案》遵照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并在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五大规划”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了国家的改革要求,体现了龙江特色,传承了我省改革成果,符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

《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规划和基本框架,明确了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0条具体措施,积极稳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提出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提高录取率,引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属地招生比例;实施地方高校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二是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领域、实施主体、档案建立、评价使用作出规定;提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着眼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对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内容、形式等做出规定;提出依据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深化相关考试内容改革。

三是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提出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15]29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四是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加大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督和责任追究。

五是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和相关实施办法。各有关学校要围绕改革目标,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形成改革合力。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及时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要强化条件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招生方案【篇11】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入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情,在启动考试招生有关单项改革的基础上,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全面推进并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基本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人才选拔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机制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招生公平性,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推行学区制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二是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办法。落实我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和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提供有关服务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权利。四是进一步推进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全省规划推进合格学校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资源更高层次的均衡配置。五是指导各区域完善中小学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六是建立并不断强化中小学招生评估办法。着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入学状况和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3、实施安排。在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进行试点,初见成效,基本破解中小学择校或入学难题。

(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适合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程度、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效衔接高校人才培养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改革考试形式,建立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合理设置和安排两类考试科目。合理确定学生等级性考试科目、自主选课办法和成绩呈现方式,促进高中教学模式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价机制。科学利用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

3、实施安排。20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试点,20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20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学生现实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方便、快捷、准确地记录与保存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三是规范评价过程,强化公示审核,确保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可靠。

3、实施安排。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年正式纳入高考录取参考范围。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学生充分自主选择职业和个性发展,为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奠定人才培养基础。

2、主要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规模,提高单独招生录取比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录取模式。三是完善对口升学制度,构建中职与高校有效衔接的升学通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学习。

3、实施安排。2015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人数已达到高职院校录取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全省单独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招生总计划的30%,五年制和对口升学等两类形式招录规模保持基本不变。2016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20,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

(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促进试点高校科学选才,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行为,确保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学习。

2、主要措施。指导省属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规范和完善自主招生方案,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自主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改革初衷。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属试点高校指导和监督。2015年起,自主招生面试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高考分数公布之前进行。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六)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

1、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面向我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机制。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促进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科学合理分配和编制招生计划,足额落实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区域为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二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确定我省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区域(5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区),指导省属实施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2%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3%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合理安排适合农村考生特点与就业需求的专业(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所有农村)。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4月制定上述3类专项招生计划文件,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完成。力争到年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1、目标任务。构建合理规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纠正高考加分领域过度功利化倾向,杜绝高考加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9号)文件精神,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调整我省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合理设置过渡期。明确过渡期加分政策,保留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有关奖项、称号、名次考生的加分资格,且加分分值一律调整到国家规定的5分以下。

(八)改进并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1、目标任务。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方便高校选择合适学生,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2、主要措施。一是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三是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3、实施安排。2015年已合并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此后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2015年已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行学生可选报1-2所学校制度,此后逐年完善并扩大。

(九)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1、目标任务。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招生自主自律,杜绝高校招生录取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主要措施。一是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和督促省属高校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按规定上传到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平台”,经审核后于高考前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二是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使其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高校录取现场监管。指导和督促高校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建立与完善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有关问题。四是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落实招生问责制。

3、实施安排。每年5月对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6月底前各高校将招生委员会名单、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报省教育厅备案。2015年已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目标任务。改进和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探索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习进一步相关联办法,提高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水平,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时间安排,制定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从省内自主高考命题过渡到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二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明确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不分文理科。明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成绩呈现办法等。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充分发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指导。指导高中学校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的意义,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并参与高考综合改革。指导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五是学习借鉴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密切关注上海、浙江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实施安排。2016年高考起,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部分市县和学校进行试点,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秋季从高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始施行,2021年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十一)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

1、目标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使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源。

2、主要措施。一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二是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包括为肢体障碍考生提供无障碍考场、为视障考生单独制作大字卷,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卷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三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方式。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3、实施安排。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 2018年启动实施。2016年高考起,逐步为残疾考生提供相关服务。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

(十二)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的社会公信力,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制度环境。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规定。督促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530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扩大中小学招生、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省国家考试厅际联席会议等成员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对辖区内招生考试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各级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招生承诺制,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强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制定中小学考试招生监管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管,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安全规范和评价过程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力。加强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的部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强化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加分造假行为。加强对我省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监管,严审考生资格,落实生源地有关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审核责任,强化招生学校和省级招办复核机制。督促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章程。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2号)等文件规定,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严肃查处考试招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杜绝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实施安排。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督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安全规范顺利。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建立若干工作小组,分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聘请相关领域的若干专家参与各个单项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论证。

(二)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深入调研湖南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强引导,平稳实施。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平。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五)强化保障,深化改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满足学校选课走班的需要。优化师资配备和设施设备等条件。以多种形式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的改革建设,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学生选学需求。加强考试机构建设,努力提升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招生方案【篇12】

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2017年中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导读: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2017年中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已经发布,5月13日10:00至15日12: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5日下午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推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身心健康,具备推荐资格并符合推荐程序的本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进行择优录取:

(1)在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或某方面特别突出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3日10:00至15日12: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都将参加面试;

②在综合面试、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7月23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自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身心健康的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荐生进行择优预录取:

(1)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在体育、艺术、书画等方面有明显特长者或专利获得者,并有较好学业基础。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3日10:00至15日12: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5月27日12:00至30日12:00预录取考生与学校网上签约;

④7月23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3.自荐资料投递

考生请于5月15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青浦高级中学8号楼203室招生组收,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以邮戳为准,不接受面呈)

材料包括:

(1)《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的复印件;

(2)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特长等级证书复印件;

(3)非本市常住户籍须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报考资格证明。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69719038 (接待时间:工作日13:30—16:00);

2.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编码:201799;

3.网址:www.qpshs. ;

4.交通:沪青高速、沪青专线、沪朱专线、上朱线、轻轨2号线至徐泾转往青浦镇各公交线路;

四、住宿

招生方案【篇13】

工作方案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的安排和打算,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职场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吴兴区教育局发布了《吴兴区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中心城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19个教学班5355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96个教学班4800人,无论是班级数还是新生人数较去年均有所上升。

相比以往,《实施方案》在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划拨办法等方面都有新变化。

入学新生分三类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xx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今年,《实施方案》将新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户房一致的新生,第二类为户房分离的新生,第三类为有房无户的新生。此外,还有政策性安置对象,即符合相关政策安置及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

为方便家长办理小学新生登记,吴兴区教育局将在中心城区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 5月19日至20日,符合第一类预报名登记条件和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到预报名登记学校办理; 5月26日至27日,符合第二、三类预报名登记条件的新生到区招生办办理。

初中新生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登记办法。 5月28日至31日,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及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由各小学集体办理。 6月9日至10日,不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及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可直接到区招生办办理。

严格控制班额

在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入学、阳光招生、户房一致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实施方案》新增了严控班额原则。

从今年起,吴兴区将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均衡、优质、公平的教育。

在入学人数增加、班额控制严格等多重因素下,中心城区计划新招班级数比去年增加不少。小学计划招收119个教学班,比去年增加22个;初中计划招收96个教学班,比去年增加8个。

新增4个小学校区

今年9月,中心城区将有4个小学校区投入使用,分别是爱山小学鹤和校区、新风实验小学西南校区、东风小学碧浪校区和月河小学湖东校区。

根据《实施方案》,爱山小学鹤和校区计划新招4个教学班,新风实验小学西南校区计划新招4个教学班,东风小学碧浪校区计划新招8个教学班,月河小学湖东小区计划新招6个教学班。

针对家长关心的中心城区施教区划分情况,《实施方案》规定, 20xx年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施教区域将在新生预报名登记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户籍和房产实际信息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按序划拨分类入学

中心城区新生入学将按照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施教区域,严格控制班级学额,按序划拨分类入学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按序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为准确把握招生政策,《实施方案》对中心城区户籍、中心城区房产、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表述作了明确规定。如中心城区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7个街道内或者户籍入户在仁皇山、滨湖、环渚、龙溪等4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当施教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户籍迁入时间予以区分,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的时间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对未进入施教区内学校的新生由吴兴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学。

提醒广大新生及家长,今年小学新生名单将于7月5日向社会公布, 7月6日报到注册;初中新生名单7月19日公布,7月20日报到注册。

招生方案【篇14】

学校所有在读学生(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在读学生邀请的好朋友;招生老师邀请的意向学员。

师生互动英语游戏唱歌表演教学等大联欢。

规模:济南地区鼓励所有学员参加,实在不能参加的学员须提前请假。泰安地区所有内部学员建议采取提前报名的办法,可提前一周下发活动通知!人数控制在最大教室能容纳的范围,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可以分班进行!

最大教室

所有任课老师和教务老师

1、校内装饰(气球+新年海报+彩带100元)

2、圣诞帽10个(50元)

3、幸运抽奖奖品1000元(一等奖,奖品300代金卡;二等奖,奖品文具礼盒套装;三等奖,奖品笔袋;四等奖,奖品彩色橡皮;纪念奖,奖品铅笔或各种一元左右的小礼品)

4、活动宣传单3000张(500元)

5、抽奖用乒乓球100个(100元)

6、兼职宣传人员3—5人,工资预计1000元

一、活动开始前三周安排老师在学校门口以抽奖的形式进行活动的宣传招生。

二、抽奖形式为:用50个乒乓球放在一个抽奖盒里,上面标注好1—5的数字,参与抽奖即可100%中奖。

三、所有参与抽奖的孩子或者家长抽完奖后须登记详细名字和电话,,家长可凭扣过章的宣传单在一月一日前到中心领取奖品。

四、所有参与抽奖并到中心领取奖品的孩子,可以有机会参加元旦当天新年联欢会,并可参加联欢会当天的再次抽奖!鼓励孩子能够参加联欢会的排练,并最好跟随合适的班听课,从而达到招生的目的!

五、元旦大联欢的活动流程:

1、组织学员及家长入场就座,观看学校课程设置介绍ppt,633宣传片的播放。

2、各班选送节目表演(每个节目控制时间在10—15分钟),由校长对节目进行打分!

3、集体英文游戏,公开课(达到让家长了解课堂形式和老师上课形式的目的。

4、集体抽奖。

5、校长讲话,颁发奖品,给得分最高的班颁发奖状!

每个教育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机构的不同情况进行细节的调整,同时也欢迎大家各抒己见,使得咱们的招生策划更加完备!

招生方案【篇15】

1、美国课程(由外教执教):引进美国巴斯图高中校本课程;

2、中国课程(由双语教师执教):语文、政治、历史、地理;

3、语言课程: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量身定制,课程涵盖与美国大学相关的托福、ACT/SAT 等语言测试;

4、活动课程:升学指导课程、课外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爱心慈善、社会调查、环境保护;

5、AP课程(即美国大学先修课程):诸如英语文学、欧洲历史、环境科学、微积分、统计学等大学预科课程(这些AP课程可以换取大学学分,缩短大学就读时间)。

学分设定:

1. 美国高中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业以及评估学生是否可以毕业的标准。

2. 本项目完全遵照巴斯图中学课程体系教授学分课程,学生需在四至三年内,按照巴斯图中学教学计划,完成学习,获得足够的学分,最终获得巴斯图中学颁发的毕业文凭。

3. 本项目学分设定具体为:

每学年需完成8门功课,其中7门为学分课程,每门功课1个学分,即每年7个学分。另,巴斯图专门为本项目学生设定美国文化体验学分活动,每次0.5个学分,2次活动共计1个学分。

参加9年级项目学生,必须获得全部28+1=29个学分,方可毕业。

参加10年级项目学生,需在校方认可其9年级成绩的基础上,再获得21+1=22个学分,方可毕业。

毕业文凭:

凡本项目学生,按照本项目教学计划,完成学习,获得足够的学分,均将获得巴斯图中学颁发的毕业文凭。

招生说明:

1.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初二、初三、高一在读学生;

2. 学业要求:各科良好,数学英语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进取心;

3. 申请需要资料:入学申请表;

4. 预约一天试听课时间,预约考试(笔试、面试)时间,预约开放日,预约电话:400-6085-365

5. 由上海和本部联合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和试听课外教评估结果,讨论录取结果;

6、收费标准:学费10.8万元/年,三年升学规划辅导。住宿1万元/年,杂费0.5万/年。

报名地点: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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