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读后感分享

09-11

撰写作品的读后感时从什么角度写好?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 通过读后感展现出您对书籍全景图的认识,经过小编的不懈努力我们最终推出了最新的“罪与罚读后感”。

罪与罚读后感(篇1)

初次读这本书只是一种浅意识的认识,但当第二次读完它时,心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震憾心灵,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还不如准确地说它是一部心理巨著。

这是一部浸透着血和泪的社会悲剧,一部酣畅淋漓地剖析了一个罪犯内心世界的心理小说,小说以刑事犯罪为题标,写的是罪与罚。主人公是一位大学生名叫拉斯柯尼科夫,为贫穷所迫,他不得不中途辍学,他住在一个衣柜似的陋室里,像只猫一样整天躲避着他的房主,只靠着母亲省下来的一点抚恤金过日子,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理论。他把人分为了两类,一类平凡人,另一类是统治者,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的人。于是他铤而走险,举起了发抖的双手,用斧子砍死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抢走了她的钱和首饰。事情虽然干得不顺利,但又由于某种巧合,他竟然完全地逃离了死场,后来警方也找到了一个假凶手,然而他虽然摆脱了法律的惩罚,却受到了另一种可怕的惩罚—道德与良心的惩罚。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揭露了人丑恶的一面,被金钱而丧失了良心、丧失了自尊。而在当今的社会没有那种社会的压迫,也没有那种丑恶,但人心还是有那种的丑恶之人,为了钱不择手段,在如今社会比比皆事,让人感觉不到人内心的美丽。

罪与罚读后感(篇2)

陀氏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曾写到:“如果没有上帝,一切都是被容许的。”毋庸置疑,在《罪与罚》这本书中,男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内心是没有上帝的,或者说,他内心是没有道德律令,即一种敬畏感。

所以他才会杀死了女房东以及女房东的妹妹,但他真的是坏人吗?陀氏并没有对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行一种非黑即白的判断,而是进一步进行拷问,为什么拉斯柯尔尼科夫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原来是因为女房东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拉斯柯尔尼科夫认为女房东是个虱子,认为女房东死有余辜。陀氏并没有对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行辩护,而是借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一步追问。难道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就一定该死吗?陀氏认为即使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也不能像拉斯柯尔尼科夫那样去杀人。所以在笔者看来,或许陀氏是希望有一个规范的社会,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不逾越各自的权利范围。

拉斯柯尔尼科夫在陀氏笔下自然是复杂的,他杀害了女房东以及女房东的妹妹,但他又帮助了马尔美拉多夫以及做了别的好事。从这点来看,拉斯柯尔尼科夫是坏人吗?好像不是坏人?那他是好人吗?好像又不是好人?而这也正是陀氏所借此表达的人性之复杂。就像前段时间《十三邀》邀请金宇澄那一期,金宇澄说现代的一些人借用一些非此即彼的话来概括一个人。可是,一个人是如此的复杂,怎么能够如此轻易的就去概括呢?人性的复杂与幽微不是简简单单的几个词就能概括的。

在《罪与罚》最后,拉斯柯尔尼科夫哪怕自首也依旧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或许这也是陀氏借这本书一直想表达的对“超人意志”的谴责。即使真的是“超人”也不能滥杀无辜。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与索尼雅坐在一起,那一刻,拉斯柯尔尼科夫感到了救赎,是什么让他得到救赎,是索尼雅对他的爱让他得到了救赎。或许陀氏相信,哪怕没有上帝,爱依旧能够拯救人。

罪与罚读后感(篇3)

主人公拉斯科利尼科夫一直认为自己不平凡,想像拿破仑一样。他认为只要能达到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是正确的。

在我们周围,同样不缺那种自认“不平凡”的人,他们竭力破坏现状,想要发表新见解,他们自认为很前卫,想要人们追随自己,崇拜自己,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可悲,把自己丑陋、低俗的一面高调的宣扬出来,自认为很独特见解,与众不同。但同时也不乏真的有新见解的人,这应该无多大的影响,有时独到的尖端的偏见只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狂热的自认不凡的人,他们会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极端的幻想它,但终究如天马行空般,一切又回到现实,但你已经一无所有,你错过了你自己最好的才华。在火热的激情中,你的天赋已燃烧殆尽,微风拂过,一切支离破碎、灰飞湮灭。

拉斯科利尼科夫热心助人,富有正义感。但同时也是一个孤僻,阴郁,甚至冷漠无情的人。他同情落魄的公务员。在他死的时候,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公务员的妻子。但他同时赶走了千里迢迢来看望他的母亲和妹妹,对她们恐吓。他整天都呆在阁楼上,身上邋遢至极,但他不在乎,他不和人交流,也厌恶和每个人说话,且不想走出那个小小的阁楼。他不信仰上帝,但自从见到善良的索妮雅之后,他变了,他变的不安起来,当他把全部的事情告诉了一个和他一样同样受尽苦难的人儿时,他一度感觉获得了新生,也确实,索妮雅是苦难的象征,她牺牲自己,成全家人,她在苦难中散发着圣洁的光芒感染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索妮雅的劝说下,他最终同意了去受苦来让自己减轻心中的痛苦,索妮雅同时用自己最真挚的爱去献给他,并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在两人对视的那一刻,在罗季昂跪在地上轻吻索妮雅的脚的那一刻起,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他信仰了上帝的存在,并决定了和索妮雅一起踏上新生的道路。

有时候,生活在茫茫的繁华尘世中,一切那么明了,一切又都那么让人迷茫。明了到一切只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存在,迷茫到大千世界我将何去何从。人有智慧,而智慧赋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所以我们有了自己的信仰,情感,理想。从而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人说:生活缺乏乐趣,太平淡了,没激情。俗不知,生活最不缺少的就是乐趣,只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发现生活中那属于我们被遗忘的那一部分,就像在书店的角落里找到自己找了很久的一本书一样。社会是一个牢笼,牢牢的锁着我们,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分子,任何人都逃不掉,任何人都别想逃,所以我们不如顺应时代,跟随着社会的潮流。生活总是不排斥服从他的人,必然会淘汰逆着他的人。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天。

罪与罚读后感(篇4)

一抔黄土,一方土窑,一群英豪,抒写了一代传奇。他们虽然是一群平凡之子,但是他们的心并不平凡,他们的灵魂并不安分,他们的精神并不消沉,他们的人生并不普通,相反,他们创造了一个个奇迹,演绎了一段段传奇,谱写了一章章赞歌。

孙少安天生就是一个忍者,强者,智者。他憨厚朴实、坚韧不拔;他不屈不挠、无畏向前;他忠肝义胆、有情有义;他头脑灵活、敢闯敢拼。

为了撑起一个风雨飘摇的寒家,他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自己的人生,放弃自己的爱情,放弃自己的一切。为了支撑弟弟妹妹的学业,为了扶持自己苦命心酸的姐姐,为了照拂自己无能懒惰的二爸,为了满足在风雨中奔波的老父亲的心愿,他折断了自己的翅膀,砍断了自己的双翼,束缚了自己的真心,捆绑了自己的宏图。不可否认,孙少平是一个不同于常人的英雄,又是一个跟常人无异的地地道道的农民。

孙少平是一个真正的斗士,勇士,学士,绅士。他不甘于平凡,不局限于小小的黄土地;他不想要故步自封,不甘愿自甘堕落。相反,他像一只雄鹰一样,一直在勇敢的飞行,去往更高,更远,更辽阔的世界,去开阔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丰富自己的惊艳,充实自己的人生。

在那个贫苦的年代,残酷的年代,吃不饱饭的年代,少平能不为了工分发愁,去县里面读书,这真是一件难能可贵的大事,当然,少平也没有辜负家里的期望,他认真刻苦,勤俭节约,把自己用知识的铠甲好好地武装了起来,从而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了满足,自己的灵魂得到了救赎,自己的尊严得到了维护,自己的精神得到了充实。更重要的是,少平从不愿把自己束缚在黄土地里,他勇敢的闯出了外面的世界,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自己的追求,有了自己的爱人,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不过老天也给了少平太多太多的磨砺,他让少平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苦,什么是真正的累,也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情,又让他失去了爱人,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得到,也让他体会到了什么是失去。可即使是这样,少平也没有放弃过,没有颓废过,没有消沉过,没有自弃过。总而言之,少平这一辈子真的是活出了精彩,活出了名堂,活出了人生。

平凡的世界中的大不平凡,这些不平凡的英豪不只局限于孙少平和孙少安,而是囊括了千千万万的群众,也囊括了一辈辈的伟大劳动人民。而正是由于这些人的艰苦奋斗,辛苦打拼,才让我们拥有这么美好的世界,才让我们活得这么安心,这么舒心,这么顺心。

今天读了狼图腾第一章,不愧是一本好书,才看到第一章就带给人如此的震撼,其实很早以前就知道这本书了,那是去年九月份在北京,我妈妈看了这本书,跟我说这本书不错,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当时我很不以为然,后来又听文学院一个同学盛赞这本书,才有了想看看这本书的愿望,今天总算看了这个第一章。

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其实我觉得狼比人还要优秀,突出的战斗技巧,完美的团队精神,精确的作战指挥,人恐怕也比不上,其实狼好比商场上的人,商场上的战士正是需要这种精神才能战无不胜。正如张瑞敏所说,拥有狼的精神的团队是可怕的,因为他是最勇敢,最厉害的。以前总觉得江狼尊为图腾是可笑的,世界上又有什么动物比得过人呢?不过现在明白了,狼岂止是狼,他简直是神!

通过看这本书,我对草原上终日和狼打交道的人有了崇高的敬意,他们并不是一个因为闭塞而落后愚昧的群体,二是一群伟大的卫士。与狼作斗争,保卫自己的家园,在与狼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我们自以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所无可比拟的智慧和勇气。

向狼群学习吧,向草原卫士学习吧!

罪与罚读后感(篇5)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

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

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

“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

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

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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