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日记十五篇

10-06

写一篇好的范文有哪些要点?文档处理是我们成功管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的重要工具,让脑子的知识充沛,阅读范文是很有必要的。高水平的范文,可以帮我们快速上手写作,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读书的日记”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读书的日记 篇1

今天下午,我的作业早早地做完了,于是和妈妈一起来到博士书店看书。我直奔儿童书籍处,妈妈也去看成人书。我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里,在里面遨游。俗话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来到青少版的文学宝库,拿起一本我早已久闻大名的《简·爱》来看,书中的小女孩简·爱发生的事让我牵肠挂肚,有时生气,有时快乐,完全与书中人物成为一体。正当我看书看得入迷之时,突然感到口渴,我已完全忘记了我是在书店,于是说道:“妈妈给我倒杯水来!”一句话说出,我顿时脸变得又红又紫,书店里的人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如痴如醉”!

读书的日记 篇2

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在学习中取得知识,在战斗中取得勇敢。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如果知识不是每天在增加,就会不断地减少。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

读书的日记 篇3

这些天我阅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这是一部以校园和家庭为题材的些给小学生的成长小说。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东阳在成长中的快乐和烦恼。冉东阳有很好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与众不同。毕业考试前他们不是把冉冬阳关在屋子里读书,而是让她临近考期前要放松。于是他爸爸在星期六带她去山里摘桃子,而且对她不是一味的要求分数,不是总以分数为第一标准,而是要求她做一个健康、快活、善良的女孩子。而冉冬阳就是一个他们所期待的女孩。

我虽然不像冉冬阳那样优秀,但我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好的家庭。我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责备我。有一次,我因为单元测验没考好而伤心得直哭,妈妈却反过来劝我说:"没关系,只要你努力了就是好样的,过去的已经不可能改变,自己认真检查出原因,总结教训,下次再考好就行。再这么只知懊恼、生气,不又耽误以后的学习了吗。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振作起来了。第二次我终于考了个好成绩。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它使我懂得怎样去快乐、健康成长。我也像冉冬阳一样,喜爱和理解自己的爸爸妈妈,愿意在他们的帮助下快乐成长。我要向冉冬阳一样乐观向上,用好的心态对待学习,对待一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到冉冬阳,想到她写的日记,就会消除苦恼,倍感快乐。

读书的日记 篇4

【主要内容】

有一天,地包天吃了糖蒜没有嚼口香糖,连打了七个喷嚏,山洞里有一个股糖蒜味儿。笑猫闻见了,对地包天说:”你吃糖蒜是个错了,还不嚼口香糖就更是个错了”。

【读后心得】

1. 人有汗毛,猫没有汗毛。

2. 汗通过毛孔流出来,这样,身体里的热气就散出来了。

3. 乌龟的壳很凉爽。

4. 狗靠用嘴喘气散发身体里的热气。

【好词好句摘抄】

不请自来、来路不明、火热、凉床、爽快、躁动、常客、唠叨、崇拜、高温、颤抖、羡慕、幻化、问题、乱七八糟、继续、流浪

【家长评价】

宝贝,这是你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写读书笔记。所以还不知怎么写主要内容和心得。但随着你读书笔记的习惯养成,妈妈相信你会越来越棒,写出的读书笔记会越来越好。

读书的日记 篇5

1942年7月,13岁得安妮和家人为逃离纳粹恐怖统治,躲藏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一间仓库里,从此展开两年多得密室生活。1942年6月12日,13岁得安妮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

刚见到这本书,知道这是二战期间安妮在密室中写得日记时,我很惊讶又有些怀疑,不相信在那种环境下,还会有人静下心来写日记。可当我查阅资料确认这本日记是真得时,我就感动了,为安妮得勇气、为她那一颗不惧得心。

她最大得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作为一名成长中得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得困惑以及对性得好奇。“二战后我想出版一本书,叫做《密室日记》……”“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得生活看成一场有趣得探险,充满危险与浪漫情事,并且将每个艰辛匮乏当成使我日记更丰富得材料。”1944年4月5日安妮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这便是安妮那强大得内心。

她生活在密室中,仍然有理想,并把他们在密室中艰辛得生活和她通过广播知道得外面纳粹残酷迫害和屠杀犹太人得这些事情,都作为了她日记得材料。那是一种怎样得乐观与淡定啊!

《安妮日记》中所描述得事情早已成了一段历史,但却仍然能给我们带来启迪。那就是:即使遇到了困难,我们也应该静下心来,不要因为困难而乱了脚步。

读书的日记 篇6

我特别喜欢看书,在小时候,发生过很多跟读书有关的趣事。YJs21.Com

四岁的时候,那时我不太识字,也不懂得收是什么,看书也是不懂装懂。一次,我拿起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不懂装懂地开始看。稀里糊涂地乱翻了一阵后,爸爸妈妈下班回家了,发现我在看书,看着近一看,突然笑了起来:原来是我把书拿倒了!

还有一次,也是发生在四岁。那时是星期六,我坐在椅子上看书。突然,我想上厕所,可是又觉得手上的书很有趣,就把书带进了厕所。上厕所时,拿着书的那只手突然一松,书就掉进了厕所。我赶快叫来爸爸,爸爸好不容易才把书捞了上来。

还有一次,是六岁时的事。那时,我在阳台上看书,一只蚊子突然多我面前飞过,我被听坏了,把手中的书丢进了身边的鱼缸里。我赶忙将书捞起,发现书已经湿透了,而且皱得不成形,还很臭。我用了各种方法来挽救这本书,职往书上喷香水,用烘干机吹书等。但这本书还是“报废”了。而且妈妈还训了我一顿,因为我用了她太多的香香水!

还有一次,是在六岁时。那时,我正边看书边吃饭。书里精彩的故事情节把我吸引住了,使我忘了吃饭。爸爸便提醒我道:“该吃饭了!”我便举起勺子,机械地从碗中久饭吃,眼睛仍盯着书。直到饭碗空了我都不知道。爸爸见了,便拍了我一下。我被拍醒了,便四处张望,还问爸爸:“还没吃午饭吗?”

读书的日记 篇7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读书的日记 篇8

今日,我和母亲一起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太丑,就处处挨啄、挨欺负。大家还都嘲笑他。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母亲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

可是,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努力地奋斗,这一切是因为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很好,我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母亲告诉我,更应学习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

读了《丑小鸭》后,母亲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理想,并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为之努力奋斗,即使有困难也不要紧,因为困难总会过去的,奋斗后得来的是幸福的甜果。

虽然我不太懂,但我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会更加努力的。

读书的日记 篇9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

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读书的日记 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整个世界的养料。我喜欢读书。书带给我很多。书让我清楚的认识了整个世界。

一个美丽的女孩,一个丑陋的敲钟人,一个副主教,在庄严的圣母院里表演了一个美丽又丑陋,善良又邪恶的神话。是的,这是著名教师维克多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几乎没有人没读过。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埃斯梅拉达是书中肮脏社会的宠儿,迷人、可爱、善良、温暖……人人都爱她,用世界上最好的语言来形容她也不过分。这么漂亮的女人在圣母院门前当街头艺人,多不公平啊!以她的美貌,最美丽的公主也比不上她,但就因为她出身贫寒,他连他爱的`福玻斯船长都得不到。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黑暗笼罩着一切,一切。

这本书的特点之一就是用强烈的对比来刻画当时巴黎的黑暗和本末倒置的社会。与埃斯梅拉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卡西莫多,一个丑陋的敲钟人,有一个四面体的鼻子,一个马蹄形的嘴巴,一个被棕色眉毛挡住的小左眼,一个覆盖着右眼的大肿瘤,以及不完整的牙齿。驼背,鸡胸,罗圈腿;他以一个笨蛋的身份出现;他走路,是个跛子;他看人,是独眼巨人;和他说话时,他是聋子。总之,如果你能想象他有多丑,那就想象吧!但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心是美丽的,一尘不染的。他像守护婴儿一样守护着埃斯梅拉达,试图让她远离一切伤害。然而在强大的黑暗力量下,他失败了,埃斯梅拉达也没有逃脱被*势力杀死的命运。卡西莫多最终选择了殉情,即使他死了,他也会幸福。故事曲折离奇,结局悲惨。通过这个悲惨的故事,雨果描绘了15世纪巴黎生活的诡异社会图景。庄严的圣母院体现了主教和贵族的,也表达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美丑不是绝对的。心灵美好的人,外表不一定美丽,反之,外表美好的人,心灵也不一定美丽。比如外表漂亮的法比乌斯,内心就像一把烂瓢。他是一个粗糙而浅薄的人,他是外在美的典型代表,但他的思想极度扭曲和丑陋。埃斯梅拉达的缺点是她爱上了他,——,但是她害怕有着美丽灵魂的卡西莫多。她幼稚痴情,最终害了自己和心地善良的卡西莫多。

这个名字给我带来了很多。我们应该重视内在美,而不是过分追求外在美。爱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但最糟糕的是副主教弗洛洛“爱他,必须占有她!”如果你不能拥有它,就摧毁它。爱一个人就要真心祝福他,就像卡西莫多一样。

哦,在圣母院,我的思想在飞翔.

读书的日记 篇1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本好书是可以让人陶醉的,说说我吧记得那天:

我正在看许友彬写的一本小说《七天》,里面讲了百荷遇险掉进了山洞,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很惊险。这时妈妈就叫我叫我吃饭了,我一边说:“来了来了,”一边还低着头津津有味看着书。到了餐桌上,开着书吃着饭。我还记得我吃饭时一粒一粒的吃呢。我看得入迷了刚好我的旁边就是吐垃圾的小垃圾桶,我用筷子夹了一根鱼刺,我一时没注意把妈妈刚吐的鱼刺卡到了,害得我生不如死,难受啊!以前都是用饭咽的,可这一招没用了,害得我使用我最讨厌的醋才咽下去的。我痛苦地叫道:“酸死了,哎呦。”这时,我酸的闭上的眼睛,皱起了眉头。妈妈见我这样大笑起来:“笑死我了,让你看书,挺可怜的。”“喂,老妈你能不能不幸灾乐祸呀,我已经够倒霉的了。”“不说了,好吗,我的姑奶奶。”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就话一点也没错,看了书就忘了吃饭。我下次再也不敢看书吃饭了。

读书的日记 篇12

我非常喜欢看一本书——《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是杨红樱阿姨写得,主人公:冉东阳。这本书主要写了这些:六年级的冉东阳从小女孩成为少年的生理,心理微妙的变化显盖了女生心中的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和欢乐,引人入胜,发人深思。

这本书很好看的,下次我借给你们看!

读书的日记 篇13

这本《女生日记》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

杨红樱阿姨把自己的女儿比成书中的冉东阳,把她从女孩变女生的故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智商和情商我应该选什么。和一些关于女生的发育问题。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些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考上好的初中把我们本应该在大自然学习的时间时让我们上一些补习班。

希望以后你们能看看《女生日记》。

读书的日记 篇14

《男生日记》,这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我觉得是每一个男孩儿都应该看的书。作者杨红樱写出了孩子的在成长过程的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

主人公吴缅,六年级男生,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男子汉。他喜欢玩电脑,喜欢做奥数题目,经常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他爸爸和XX离婚了。原来,他们感情不和,但又怕伤了孩子的心,一直没有离婚。没想到吴顷竟然主动提出:“爸爸XX,如果你们在一起不快乐,就离婚吧!”于是,他爸爸XX很友好地分了手。离婚后他们仍旧是很好的朋友。吴缅选择跟XX一起生活,他说,他已经长大了,XX更需要他照顾。

在吴缅的班级里,总能发生许多快乐的事情。这时,吴缅已经小学毕业了。有一段时间,他和小伙伴们为了给一个同学捐9000元的重点中学赞助费,组织同学去一家大型号歌厅搞演出。他的同学个个都是演奏高手:有手风琴10级,钢琴10级,他自己萨克斯吹得也很棒,已过了8级。他们举行了一场大型演出后,足足挣了一万多元钱,他们把钱捐了那位同学。

吴缅是个小能人,家里的大小事,他XX都跟他商量,他还帮他XX拿主意呢!他既会照顾XX,也会帮助同学,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看了这本书后,我问自己:我也是一个六年级男生,我是一个男子汉吗?

我还常帮家里做些家务,刮风下雨,我都会主动收起衣服,关好窗户。就像昨天,XX早早去学校抗台了,早上还只下着小雨,风也不大,XX打电话回来让我收好衣服,我告诉XX衣服早已收好,窗户也关紧了。XX夸我:“你比我还周到啊!”

更值得自豪的是,我从三年级开始就自己坐车去市区外婆家,去外婆家得乘一个多小时的车,途中还要转一次车呢。第一次独自去时,听说我出门后XX打电话告诉外婆,害得外婆很担心,在家附近的车站等了很久。每次要回来时,外婆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从哪里下车,坐什么车。等我一出来,外婆就急着打电话给XX。过了没多久又打电话问XX我到了没有,XX说还没到,外公就埋怨外婆:“你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坐车呢?你看他才多大!”我一回家就马上叫XX给外公外婆报平安。可以这么说,我的生活是不用大人特别操心的。不过,我写什么作文、读后感啊,还得XX“逼迫”一下的。XX说我这点做得还不够。为了证实自己,我还要向吴缅学习,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读书的日记 篇15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在我的记忆中,我没识几个字时书便成了我人生中最好的朋友。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它,当时的情景清晰的记在我的脑海中。

妈妈叫我读:“天,地,日,月;看!这只小鱼的鱼头,像不像鱼字的角字头?”妈妈总会编一些顶有趣的故事来帮助我识字,这大大的开发了我对书的热爱。我渐渐从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到了能自行阅读了。从那以后,我便自己阅读一些连环画的书。一页只有一两行字,在那时我依然把它们读的有滋有味。什么《爷爷一定有办法》《我不给你》

等等等等。

可是这些比麻雀鼻子还短的东西渐渐不能使我满足了,我发现了一种更有趣的书---童话故事。,我结识了许多的好朋友。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的小王子等。他们的命运常常让我牵肠挂肚,我不时的幻想和他们一起做游戏。他们让我领略了人格的魅力。

八岁那年,我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名叫《岳飞传》的小说,我深深的迷上了他,他把我带入小说中的世界,突出了岳飞之忠、秦桧之奸、兀术之横。这本书把人物勾描的活灵活现。我与书中人物融为一体,有时竟捧着书傻笑。它让我很早就掌握了许多修辞手法,对我的作文很有帮助,老师常常在班里范读我的作文。这一小小的荣誉,更加让我喜爱读书。

说实话,我上三年级就已经盯上了爸爸那本《三国演义》。可我刚一说,爸爸就说我太小,看不懂那种似文言的书。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才勉强的给我看。

于是,我便兴高采烈的捧起来读。里面的故事精彩极了!我读的有滋有味,什么“诸葛亮火烧藤甲兵”“草船借箭”“赤壁大战”等等。一字一句都融入着祖先的智慧与结晶。孔明神机妙算令我拍案叫绝!一次吃饭,爸爸让我给他讲几篇,《三国演义》的故事,我此举令他刮目相看。

以后,我去给他说要看《水浒传》他便不阻拦我。里面的人物情节我经常给爸爸说的绘声绘色,我的评价简直让爸爸目瞪口呆,这些半文言的四大名著不但没有阻碍我理解内容,反而提升了我理解古文的能力。

现在书更是与我形影不离,成为了我一生的伴侣。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在书中,其乐无穷;天文地理,尽在其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