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02-17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合集。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就是你要找的,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1

上次,我有一个暑假的时间,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读了一遍,这本书形象生动,我一看就喜欢上了,我想,你们看了之后,一定也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叫格兰特的船长,在一次航海过程中,和他的两名水手一起遇到了风暴,船翻了,他们被冲到了一座孤岛上。船长是个机智、勇敢、沉着的人,他想了一个办法,他写了一个漂流瓶,让它在海上漂,希望人们能够捡到它,好去救他们,没想到,漂流瓶竟然被一只鲨鱼吞了下去……两年后,这只吞掉漂流瓶的鲨鱼被渔民捕了上来,渔民们发现了漂流瓶,找到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子和女儿,和他们一起去救格兰特,他们经过了千辛万苦,历经许多磨难,终于把格兰特船长和他的两个水手救了回来。

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的感想。

首先,是格兰特船长的那种坚强、坚定的心。遇到困难时,首先要冷静的思考,应该考虑怎样克服摆在面前的困难,救像格兰特船长一样,用一只简单的漂流瓶,救挽救了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再说,他的儿女们,历经许多磨难,不畏艰难险阻,千辛万苦去救自己的父亲,表现出一种崇高的亲情。现在的家庭,父母虽然都遇不上什么大问题,可在生活的小问题上,父母也都需要帮忙。

还有,就是那些好心的渔民们,根本救不认识格兰特船长,也知道救他们会遇到很多困难,他们完全可以不去,科他们去了,并且救出了船长。

如果,我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像他们一样,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够实现和谐社会,使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2

近段时间断续地看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虽是如释重负,为格兰特一家团聚,为格雷那万一行的义举圆满成功,为玛丽格兰特小姐与约翰的真挚爱情,为他们一行所遇的好人善举,为着他们共同构成的该书中最温暖人心的场景,而长舒了一口气。仿佛我也跟着他们,环南纬37度线,或乘船或骑马或步行,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地风里雨里,狼窝虎穴地闯过。这毕竟是小说,虽一行二十几人,经历无数劫难,却最终未折损一人,全都有惊无险的平安回到欧洲,这结局十分美满,我既喜欢高兴,又深觉遗憾,仿佛人生太过完满,便如同白走一遭。

此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有几个情节:

一、格雷那万一行在历经无数苦难爬上科迪勒拉山顶,却遭遇整座山尖下滑至平原的惨遇,还弄丢了小罗伯特,后来经历两天不屈的找寻,获得了巴塔哥尼亚人塔卡夫向导神赐的一枪,从鹰口下救下了罗伯特。

二、在阿根廷平原遭遇洪水,一颗“稳定”树如辽阔平原上一把深插大地的巨伞,拯救了七人,不仅提供了安全的住处,还如一片森林,提供了猎物,让他们一行人在下有凯门鳄的滔天洪水中,能够安居树上,继续怀抱希望。虽最后因受雷击起火,折倒入洪流中,却最终是救了众人。

三、在潘斯帕草原,格雷那万,罗伯特和向导三人去寻找淡水时,遭遇了红狼,这一次遭遇尤其惊心动魄,人类在旷野与动物群的对峙中,完全不占上风,但人类的智慧,团结与自我牺牲的美德,终究让他们有惊无险地度过这一劫。其中,塔卡乌这匹千里马也功不可没。

四、在新西兰落入土人之手最残忍,看到头领的妻子为丈夫殉葬,已心生悲哀,而六个奴隶被木棒击死殉葬,后又被群起分食,更是令人发指。你可以透过书页,感受到那令人胆寒与恶心的分食者的目光,在一寸寸割你的发肤器官,那目光是人性中恶的体现,是原始的动物本能。

但细看之后,又觉同情,土人被文明侵略围攻,进入无法生存的蛮荒之地。饥饿会令人发疯,文明人也不例外,文中如艾尔顿之类的流窜犯,即是文明人中的疯子,而这类疯子,即便是现在,又何尝少呢?

关于其中食人土人的迷信与愚昧,我觉得他们可怜又可悲,世代生活的地方被殖民者掠夺,不肯接受文明又不能驱赶文明,就在愈战愈少的困境中苟活着,一边苟活,还一边为权利争夺,迷信桎梏,相互残杀,等级倾轧……他们所有的强壮、智慧与权谋,都停留在对自身力量的控制上,没有更先进的文明,就没有生产力与竞争力,就只能逐渐衰亡,就像闭关锁国会令王朝灭亡一样。但就环境保护而言,土人们如动物般的习性,倒是与自然相安无事,不过人类如果能克制贪婪,有益的文明总会更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就如格兰特船长一样,把一个小小的荒岛改造得如天堂一般。

总的来说,这本小说虽过于巧合,过于完满,我却也收获了不少,如环球旅行般看了各地迥异的风情,如亲历般经历了数次惊心动魄的险情,最后在多次悲观失望的眼泪后,迎来了喜悦的激动的泪。多愁善感的我,在他们父子父女三人团聚的时候,由衷的感动落泪。我不敢想,如果是我,我会做到这样的环球寻父,不畏死生吗?

看到结尾,终于明白,格兰特船长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了让他的族人过上自由自在美满的生活才去太平洋海域寻找可以建立一个苏格兰移民地,一片无主之地。这部小说要彰显的是人间至善至美的亲情,友情,爱情,为他人而仗义倾力而助的侠义之情,为更多族人能自由生活的大仁大爱之情。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3

我有幸拜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一书,给繁闹的生活注入了几分激情和充实。在阅读过程中,我的心随着主人公的群情激昂而振奋,为他们的善良举动而感动,最让我感慨和佩服的,是他们那种为了目标而坚持不懈的信念,和面对困难时的机智勇敢。

这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而且激励人心的故事,格里那凡爵士拾获的鲨鱼腹中那神秘的漂流瓶中,有三张分别用英法德文写出的求救信,这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全的求救信,引起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索兴趣。他们分别把信上所能看清的词汇连猜带想地翻译了出来,组合成了一封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正义的格里那凡爵士,温柔善良的海伦夫人,沉着稳重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却精通地理学的巴加内尔地理学家,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坚毅自强的格兰特小姐和机智勇敢的小罗伯尔等人,在共同信念的感召下乘坐着邓肯号游船,踏上了拯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旅……

他们一路上险象环生,奇遇不断,历经了千辛万苦之后,终于营救了同样是为了民族的目标而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的格兰特船长,并胜利回到故乡。很佩服作者那扎实的文学功底和他丰富的学识,他把我们读者的心拽得紧紧的,使你不由得深入其中,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紧张或轻松一笑。我觉得这本书里始终在传递一种精神:坚定信念、机智勇敢、团结协作,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这虽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故事所传递的精神却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一直在追求和证实了的。回想自己的过去,哪件成功了的事情都是通过努力奋斗而争取来的,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做事时的机智勇敢和沉着稳重,没有团结协作的意识和行为,就不会品尝到收获的喜悦!感谢本书的作者凡尔纳和他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感谢他们给我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的读书笔记800字5

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小说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本,再次回忆着那一幕幕的惊险与刺激,也让我学会在艰难中勇敢坚强,为了目标不屈不挠。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4

夜,美丽而宁静。我在灯下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一书,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感动着,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在一次海难中,美国著名探险家格兰特船长流落在一座小荒岛上,他用漂流瓶向外发出了三种文字的救援函。格里拉旺爵士的`船捕获了吞有该漂流瓶的鲨鱼。在英国政府拒绝营救的情况下,爵士一行人与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一起踏上了寻找船长的历程。最后终于找到了他。

我非常敬佩格里拉旺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去拼搏,只是因为上天把责任交给他。在几次扑空后,他们并没有放弃,又踏上了艰难的历程。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我也好喜欢,玛丽姐姐的坚强,小罗伯尔的勇敢。无论经历多少苦难,都动摇不了他们的坚定信念:一定要救出爸爸!

格里拉旺爵士一行人从美洲到非洲,从澳大利亚到新西兰,追寻数万里,历经千百险,步行、乘车、骑马、登船;爬高山、涉大河、经地震、渡江水、过草原、斗恶狼、遇土著、战匪徒。吃尽了人间千辛万苦,尝遍了世上千难万险,为了一个责任,一个生命,他们奋不顾身,坚强勇敢,几次差点送命,就是这样,他们的心也是永远不变的。他们是何等坚强,何等勇敢呀!

有人说,英雄是为战斗而牺牲而奉献的。爵士一行人虽然没有上战场,但他们经历的是比上战场还痛苦还艰难的事情,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真正敬佩的英雄吗?

感谢凡尔纳,他写出了这个动人的故事,感谢书中的人们,他们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当你遇到困难时,要坚持,要勇敢,要坚强,要坚信胜利的曙光会在你渡过重重困难的时候发出最灿烂的光芒。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5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里的一篇“一只酒瓶”主要讲了英国“邓肯号”游船里的船员遇到并打败了一条大鲨鱼,后来从大鲨鱼的肚子里找到一只酒瓶,又从瓶子里的纸条知道了两年前“不列颠尼亚”船号里的船员被人俘虏,最后计划去救他们。

根据这些内容,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只有认真。仔细地去观察。发现,那才会有真正的结果。就像文章里那样,他们为了弄知道纸条上写的意思,打破了砂锅,他们有的翻报纸,有的查字典,有的拿着放大镜看字,最后终于弄知道了!

我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经历:有一次,爸爸带我去登山,我爬了一会儿就嫌累,不爬了。这时候,爸爸告诉我“女儿,你怎么能就这样半途而废呢?这岂不是前功尽弃?孩子,你坚持一会儿就是了,凡事都要进行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一定要坚持下去!你知道了吗?”我听知道了爸爸的话,嫣然一笑,又继续开始爬了。最后,我们登到了山顶,我们踏着脚下的高山,看着远处的高楼大厦,仰望着天空中的朵朵白云,那云朵显得特别洁白。美丽又神奇……这时候,我的心中是多么畅快。骄傲!

因为这样,我才认为自己拥有了一种独特的感觉那就是“自信”。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6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文学巨著。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利纳凡爵士与几名人员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和儿子罗伯特坐上“邓肯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途中他们与地震拼搏,与大水抗衡,被匪徒算计,与土人周旋,历经重重考验,最后终于找到格兰特船长的故事。

在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麦克那布斯少校了。我佩服更羡慕他的聪明机警,沉着冷静。要是没有他,恐怕爵士和巴加内尔他们早就冻死在冰天雪地中了。要是没有他,爵士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艾尔通其实是流犯头目。要是没有他,恐怕罗伯特早已成为雄鹰的晚餐了。总之,关于他的好的事件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我也很喜欢巴加内尔,他可以称作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的最幽默的“幽默大师”了!有一次,巴加内尔画了一幅纽约的地图,标名为“马德里全市图”。还有一次,他写一封信,他明明想写“my dream”,可写成了“my dark”,爵士一读,不禁大发雷霆,他翻译过来,加到句子里,一读,读成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时候意思的话:这就是我的黑暗(This is my dark.)。就是这句话让我笑了几乎三天三小时。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读完后一定会让你读完再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百读不厌!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7

在寒假里我读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随着格里那凡爵士,历经千辛万苦,寻找苏格兰著名航海家哈利?格兰特的故事。

在1864年7月26日,一艘英国的华丽游船乘着强劲的东北风驶在北爱尔兰和英格兰之间的北海峡上。这艘华丽的双杆游船在着它的主人:英国内院英格兰十六元老之一﹑驰名整个联合国的“皇家泰晤士沙游俱乐部”最为出色的成员—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和他年轻美丽的妻子海伦娜夫人,以及他的表兄麦克那布斯少校。前往苏格兰中部试航,这是一次轻松而又愉快的旅程。就在这时,船长有约翰?孟格尔和几位水手在浪糟附近捕到了一条鲨鱼。大家按照不与人的习惯破开了鲨鱼的肚子,发现了一个漂流瓶,里面有三张纸条,分别是用英文﹑法文﹑德文﹑写的孟格尔船长将三张纸条上的文字拼合起来,内容是:1862年5月30日“不列颤尼亚”号,船长格兰特和几位水手被印第安人俘虏。在南纬37度11分抛下此文件。祈求援助,否则必死。知道这个消息后,格里那凡爵士向英国政府请求派遣船队去寻找。可是,英国政府拒绝了。于是,格里那凡爵士带着众人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自行组织了一支旅行队,完成去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

一路上,他们战胜了无数艰险,沿着难为37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环绕了地球一周。经过他们的坚强的毅力和勇气终于在一座荒岛上找到了跟兰特船长。他们那种坚强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8

双手合上《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后,我仍然意犹未尽,心早已跟随着“邓肯号”漂流到遥远的太平洋了。

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个专门写航行小说的人,他是法国科幻小说的奠基人,被公认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生于1828年,死于1905年。《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和《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并称为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每本书中的人物在另一本书中都会“客串”一下,使读者感到真有其人。

故事是从一封鲨鱼肚子里的信开始的。格里那凡爵士从一只大鲨鱼的肚子里找到一个漂流瓶,里面分别用三种文字写了同样内容的求救信,信件已经残缺不齐,经过简要的推理后,爵士知道格兰特船长在37度11分的地方,于是他信心十足的带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以及自己最信任的水手,驾驶着邓肯号前往格兰特船长的所在地。

一路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道路坎坷,重重难关在等待着爵士一行人,他们还结识了聪明而粗心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一张无意中折起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报》暗藏了解开谜题的钥匙;巴加内尔心不在焉写错的信,却救了邓肯号和全部人……故事很精彩,我就不多说了。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我就对格里那凡爵士这个人感到敬佩。他大公无私,放弃了用邓肯号带着妻子环游印度的梦想;他勇敢无畏,遇到困难毫不退缩,给人一种英明神武的感觉。同时,巴加内尔也使我哭笑不得。他聪明机智,从残缺不齐的文件中拨开层层迷雾,多次纠正爵士的推理错误,找到正确答案;他粗心大意,本来要上苏格提亚号,却登上了邓肯号;本来要去印度,却来到了遥远的太平洋。

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性格突出,个性鲜明,每一个人都能让你从他身上汲取到许许多多的优点。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很多。

你要不要跟随着书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起到遥远的太平洋去探险呢?

《格兰特船长儿女》读书笔记 篇9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这本书使法国著名作家达尔纳的作品,也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英国。两年前,闻名远外的格兰特船长开着游船围绕太平洋云游四海,想找一个岛作为苏格兰人的移殖地,可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竟然一点线索也没留下。格雷那万爵士所属的邓肯号是一艘相当棒的游艇,就是连英国最好的军舰也追不上,而且性能也很好。一日,在一次巡逻中,在海域捕到一只天平鱼,偶然它的肚子里发现了一个被封闭的文书,打开一看,一个意外的消息让格雷那万爵士喜出望外:两年前失踪的格兰特船长尚在人间!于是,格雷那万爵士毫不犹豫的带上了格兰特的儿女——玛丽和罗伯特决定一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正当要出发时,竟然在邓肯号遇见了倒霉的物理学家——怕噶乃尔,这人可“大名鼎鼎”,经常坐错船,在格雷那万等众人的说服下使他同意一起寻找格兰特船长!

一路上,他们穿过了大西洋,来到了澳大利亚,遇到了格兰特船长的下士水手,他的名字叫艾尔顿,可大家却上了他的当,险些身亡。来到新西兰,他们被吃人肉的土著人俘获,千钧一发的时刻,怕噶乃尔的机智下,他们死里逃生,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但来到了一片深深地沼泽地,在哪儿碰见了艾尔顿,大家用团结的力量把他制服,询问格兰特船长的下落。得知格兰特船长因艾尔顿的贪财把他独个扔到澳大利亚,但艾尔顿遇到一伙逃犯,当了他们的头,准备抢格雷那万爵士的邓肯号,最终由于疏忽,并没有得逞,而且聪明反被聪明误,被格雷那万捉住。艾尔顿的态度诚恳愿独自在荒岛上生活,格雷那万爵士同意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见到了格兰特船长,得知她一路上的故事和生活,是格兰特船长回到英国的怀抱里。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这本书给我一个深深的教诲:遇见困难不要退缩,要敢于面对,并想办法去克服它,不要依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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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精品15篇)


是不是会对写作品读后感而感到头疼呢?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编辑为您搜集了关于“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的最新资讯一起来看看吧,欢迎阅读这篇文章希望你会喜欢并在社交媒体上分享!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国作家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一书。

首先,介绍一下本书作者,凡尔纳,全名儒勒凡尔纳,1828-1905年,英文名:JulesVerne,19世纪法国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主要作品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等。

本书主要说格里那凡爵士、麦克那布斯少校和粗心大意以至于上错船的雅克巴加内尔等一行人,去寻找流落在荒岛的格兰特船长以及另外两名船上水手的故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激情澎湃。

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当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格兰特船长相逢的时候,让我热泪盈眶,因为经历了这么多的坎坷后又相遇了,实在是很不容易,怎能让人不感动呢!

还有本书的最后一段,船长的儿子罗伯特也成为了一位好水手,重拾他父亲未完的事业---为建立太平洋上苏格兰移民地而不懈奋斗着。即使他完不成这项事业,相信他的子孙后代也能慢慢完成,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理想是什么,只要心存理想,理想最终会接纳他。

最后我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我看到了许多岛屿和国家的名称,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惧风浪,坚持不懈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好好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多学习知识,做个有用的人才,这样碰到困难时才能勇敢的去面对。勇敢是成功的金钥匙,只有得到了它,你才能走向成功!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2】

本书讲述了格里那凡爵士,从鲨鱼肚子中捡到一个漂流瓶,里面有个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全的分别有英文法文,德文书写的文字。 航海者们分别把三张纸上能看清的词语翻译出来,然后连蒙带猜的有一种语言将这些文字补全,原来这是一封求救信!是苏格兰航海家格兰特船长在两年前发出的求救信,他被印第安人抓住,生死不明。求救信引起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险兴趣和蕴藏在心底中的英雄主义情结。于是格里纳凡爵士和他年轻美丽的夫人海伦、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教授以及极为优秀的海员,带上了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勇敢的孩子,玛丽。格兰特和罗伯特。格兰特,乘坐者邓肯号帆船,踏上寻找、解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旅。

这本书中的其中一章——“从高低岩下来”,让我十分感动,讲述了格里纳凡爵士一行人攀爬了山顶下来过程中大家不慎坠落。等所有人站起来,结果发现罗伯特不见了,大家心中都十分着急,感觉找不到罗伯特是自己的错误。罗伯特到底在哪里呢?大家都不知道当大家询问罗伯特在谁身边时?其中一个人说在我的左边他掉了下去。于是大家找了又找,已经接近绝望时,看到了天空上有一只兀鹰,大家把它打下来以后发现了兀鹰爪子上抓着罗伯特,大家万分激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格里纳凡爵士这一行人的善良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这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也是为了找到他的父亲,所以他们才渴望找到罗伯特,我要学习他们的善良。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3】

实验小学四年三班:高源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写于1867年。

小说描写的是游轮“邓肯号”正在爱尔兰和英格兰之间的海峡上进行**航。船主格里那凡爵士突然发现船尾有一条鲨鱼尾随其后,水手们捕杀了鲨鱼后,在鲨鱼腹中发现了一个密封瓶,里面是用英文、法文、德文书写的已经被海水浸蚀了的三封残破不全的求救信。信是英格兰探险家格兰特船长所写。

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获悉此事后,当即赶往格里那凡船主府上。由于英国政府拒绝派船前往营救,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和他的妻子海伦夫人便决定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和众人,乘坐“邓肯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

在船上,爵士乐和其他人还遇到了一位名叫巴格纳的地理学家,他在错误的船上。他是一个非常聪明但偶尔会感到困惑的人。一路上,他用自己丰富的地理知识分析字母,这对找到格兰特船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信中的内容,在南纬37度,格兰特船长的儿子和其它6人被领下了船,其它人继续航行。下船后他们历经坎坷,在一个当地土著热心向导塔卡夫的带领下穿越了南美大草原;万般饥渴的情况寻找水源;战胜了红狼的围攻;还被洪水围困在一棵大树上,历尽了种种艰难险阻,终于返回到了“邓肯号”上。

后来,他们在爱尔兰牧场遇到了坏水手艾顿。他以前在格兰特船长的船上工作。因为他是个贪婪的坏人,他被格兰特船长赶下船。他在得知了爵士等人是在寻找格兰特船长后,便与他的同伙带领众人一起寻找。

一路上,他们设下重重阻碍,并想劫获爵士的船,被众人识破了他的阴谋。最后,他被留在格兰特船长被困的岛上——塔波岛。

最终,“邓肯号”在塔岛上找到了失踪两年的格兰特船长。

通过阅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更让我懂得了遇事后,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依靠机智和勇敢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和危险。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4】

两年前,一艘船在澳大利亚东海岸漂浮。寂静无声,再也没有回来。

只要我们沿着北纬37度线,穿过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下坡战斗草药,经历艰难的时刻,就可以看出格兰特船长两年的意志是多么顽强。

他们不是格兰特的子女,却做到了一个身为子女应当做的工作。

格兰特船长,那慈爱、下峻的身影,依然就像是昨天的影印,印出了每个英雄的身影。女英雄,借是男英雄,他们的形象都瞬间下峻。

他们每小我私家都是玻璃。可以那样来形容,鼓动宣传却又滑腻。

事爆发在____年。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长格勒那旺爵士在一个奇然的机遇得到两年后果海事遇易掉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收回的求救流落瓶,他要求英国**吩咐消磨船队来寻觅。

可英国**对苏格兰人一向很不放在眼里,竟然谢绝了爵士的要求。

格里那凡感到异常生气,于是他毅然自行组织了一支小型参观队,由格里那凡佳耦,麦克那布斯少校,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子女以及粗心大意的天理学家巴加内我构成,亲身带队来完成寻觅格兰特船长的义务。

孟格我船长可以让船奔腾危险的暗礁,可是却羞于像玛丽注解。巴加内我可以懂得格兰特船长的水足兹特的本本意义,却老是粗心,却由于一个字的偏弊端,而救了整条船上的人的命。罗伯,我可以像秃鹫一样倒下,死而复生,而玛丽和伯爵夫人则可以在艰难中咬牙而不哼哼唱。

那是一个故事。格里那文爵士捡到的平衡鱼(勇敢的鲨鱼)肚子里的秘密漂流瓶是那艘坠落船只的救援信,是领航员的纪录,但毕竟是那封信。是三章分别用英文,法文战德文写的求救信,那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齐的求救信引发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求康乐喜爱。

他们分别把信上所能看清的词汇翻译了出来,然后搜集成一种凑合的字母把那封求救信挖补齐了,是的,切真其真是一封求救信!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他在一个北纬37的天方被印第安人拘系。

机灵的格里那凡,慈爱暖和的海伦夫人,稳健夺目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上错船却精通天理学的天理学家巴加内我,借有格兰特船长两读后感个顽强的子女:刚毅刚强的格兰特小姐战英勇的小罗伯我,精通航路的孟格我船长以及奥斯丁那位心爱而又忠真的老水足,那就是阿谁队伍的部分成员。

每小我私家都有各自的特点,他们不是格兰特船长的子女,却为了格兰特船长,差一点葬身新西兰当天土人之腹,他们历尽了艰险,再一次又一次的掉败下,却在押支艾我通(彭觉斯)的路上,找到了挥舞着英格兰旌旗的英雄。

每个人都犯过错误,但都得到了最好的结果。人的素质最初体现在那里。格里那凡为了妻子,勤恳天装作不在意。为了别人,我们可以牺牲一切。雷锋先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再次得到体现。

他们最初成了英雄,或许,最初,人们撒播了他们的故事,可是老年之时,他们回想起来,可可又会气馁一笑?那是他们的年代,他们也救了格兰特船长,为了最初的事业,可可下举旌旗,下举起酒杯?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二)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为法国着名作家凡尔纳所做。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两百年前。格雷那万爵士是邓肯号的船主。他从海上漂流物里获得一份残缺不全的文件,得知在海上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格兰特尚在人间,便毅然带着他的妻子海伦娜,他的表兄麦克纳不斯少校,邓肯号的船长、水手,以及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和儿子罗伯特驾船去寻找。

出发时,法国地理学家帕加内尔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因为他心不在焉,上错了船。他们到达南美洲并横穿美洲大陆,后来发现文件被他们理解错了,又费尽周折来到了澳大利亚,遇见了格兰特船长的水手艾尔顿,他自称是和船长一起遇难的水手,并愿意带着格雷那万一行人去格兰特船长的布里塔尼亚号失事地点。谁知道艾尔顿实际上是一伙强盗的头目,他们想劫持邓肯号,他们正在墨尔本修理。

格雷那万勋爵写信给邓肯号的大副汤姆·奥斯汀,让他在被艾尔顿抢劫的澳大利亚东海岸与他们见面。他想让他的帮派劫持澳大利亚东海岸的邓肯号。格雷那万一行人以为邓肯号肯定已经被艾尔顿等人掌控,便决定去新西兰北岛的首府奥克兰,再乘船回欧洲。不料,他们船的船长是个酒鬼,这让他们偏离航线,来到毛利人聚集区。他们被当地人抓获后逃走了。他们在新西兰东海岸遇到了邓肯人。

原来,给汤姆·奥斯汀写信的帕加内尔又心不在焉,把澳大利亚东海岸写成新西兰东海岸。而强盗头子艾尔顿就在邓肯号上,因为煽动船员造反被汤姆奥斯汀关了起来。他们决定把艾尔顿放逐到一个荒凉的塔博尔岛,结果在岛上遇到了格兰特船长。结果他们对这份文件做了几个错误的解释,所以他们一起回到了苏格兰。

在所有的角色中,我最喜欢帕加内尔,可能是因为他和我很相似,很聪明但又是匹大马。他心不在焉的后果是严重的,但大多数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比如说,他上错了船来到了邓肯号,却给邓肯号带来许多重要帮助,如果没有他,或许格雷那万一行人就不会去澳大利亚,更不可能在塔博尔岛巧遇格兰特船长;他为了横穿美洲大陆自学西班牙语,却由于心不在焉学成了葡萄牙语,但是,用他自己的话说:

这样我就多学了一种语言嘛!在写给首席警官汤姆·奥斯汀的信中,他把澳大利亚写成新西兰,但却让邓肯逃脱了劫匪的抢劫。在新西兰,他碰巧遇到格拉那万和其他被毛利人追捕的人。另一个原因是他非常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无论是喜悦、惊讶、失望还是悲伤,他都是淋漓尽致的。

虽然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情感的人,但是我仍然喜欢和善于表达情感的人待在一起,跟他们在一起总是会觉得很自在,相互间毫不拐弯抹角,而该委婉的时候他们也会变得委婉,倒是与那些时刻怕伤害别人,把自己的感情藏在心里的人相处反而觉得疲惫。他们用热情和热情拥抱生活、爱和友谊。善于表达情感的人自己活着也觉得轻松,有快乐他们与别人分享,有苦恼他们与别人分担,快乐一经分享便翻倍,苦恼一经分担便减半,于是,他们就会拥有双倍的快乐,一半的苦恼,这样的人怎么能不幸福呢?

有时候,花点时间让身边的人知道我们的喜怒哀乐,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比起这点,麦克纳布斯少校就差多了,他是个极端冷静的人,不喜欢情感外露。不过,大家都认为他性格随和,无可挑剔。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输赢,也从不生气。

他攻打敌人的城防堡垒与他上楼去自己的卧室一样不紧不慢,步伐稳健。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会使他激动,他也从不自寻烦恼,哪怕炮弹落在他的身边,他也会巍然不动。在绝境到来的时候,这种冷静与理智确实是绝对必要的。

至于格雷那万爵士,他简直就是正直的化身。凡尔纳如此描写道:使他闻名遐迩的是他的过分正直,他的敢作敢为和骑士风度,他是19世纪的弗格斯,但他压倒一切的优点是心地善良,这一点甚至比圣人马丁本人更为优秀,因为他会把自己的外衣毫无保留地送给高地的穷人。

而格雷那万夫人则有这一副慈爱的、勇于奉献的好心肠,也就是她善良的本性让她决定帮助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找到他们的父亲。

格兰特船长的两个儿女也让人感动,格兰特船长的船只失事后两年杳无音信,他们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相信他们的父亲遇难了。这期间,十四岁、性格坚毅的玛丽格兰特将全部的心力都用来抚养和教育还是个孩子的罗伯特格兰特,勇敢地尽到了母亲的全部义务。他们高贵地接受贫困的挑战,勇敢地战胜贫困。

他们怀着坚定的信念,坚强而有尊严地活着。当他们得知格雷那万夫妇有他们父亲的消息时,便连夜来到了格雷那万夫妇的居住地马尔科姆城堡,并以惊人的胆量和毅力参与了寻找格兰特船长的冒险。

在整个找寻格兰特船长的旅途中,他们都充满着对未来的信心、希望,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的探险是善良的、正义的,上帝一定不会对他们撒手不管。这种信念让他们互相之间充满爱,忠诚。

在他们穿越南美洲的期间,经历了一段严重缺水的路程,由于格雷那万爵士,罗伯特和他们的向导塔卡尔夫各有一匹好马,便派他们先去探路,寻找水源。途中,他们被红狼群包围在一个被遗弃的小木屋中,没有弹药,也没有可以生火的材料,情况紧急,必须有一个人做出牺牲,他要冲出狼的包围圈,把狼引到他那里,好换来另外两个人的生命。就在塔尔卡夫和格雷那万争着为对方牺牲的时候,小罗伯特毅然跨上了骏马塔乌卡奔出了红狼的包围圈,狼群紧随其后。

后来,罗伯特平安返回,格雷那万爵士问他:为什么,我的孩子,为什么你当时没有让塔尔卡夫或我去做最后的尝试搭救你呢?罗伯特回答道:

爵士,难道不该我去献身吗?塔尔卡夫已经救过我的命了!而您,您马上要救我父亲的命!

其实,罗伯特做出牺牲是出于对他们的爱,对他们的感激,这种感激不仅仅是因为塔尔卡夫救过他的命,格雷那万爵士将要救他父亲的命,还因为他们长时间来给予他爱,给予他关心,给予他希望,这种献身就是对这一切的报答。我们不妨想一想,当我们的亲人陷入绝境的时候,我们会不会为他们做出牺牲,会不会为他们献身。我觉得至少我们应该这样做,因为永远做一个爱的接受者并不是那么幸福,而只有当我们成为爱的给予者时,真正的幸福才会来临。

在他们横穿南美洲之旅接近尾声时,格雷那万他们被洪水逼到了一棵叫做稳必的大树上。大家都有些怀念马尔科姆城堡的舒适生活,而帕噶乃尔说:对一切事物都应当既来之则安之!

遇上情况好,那求之不得;情况不妙,也不必介意。人越不舒适,需要就越少;需要越少,就越幸福。是免不了要挨淋,但达观让人心里温暖。

这里提到了一个知足的问题。毫无疑问,人们都希望能生活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但是,当遇上情况不妙的时候,也应该知足,因为不管怎样,能够遇上不妙的情况,就说明我们还活着。我们需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寻找这不妙的情况中的妙处,并且去享受它们。

人只有知足,才能幸福。如果总是盼望那些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永远无法幸福。

穿越澳大利亚时,他们经过了一座金矿,看着遍地的**,罗伯特问:那么,澳大利亚是一个幸运的国家啦?帕噶乃尔答道:

那到不是,罗伯特,产金的国家从来就不幸运。那些国家养育的百姓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那里从来出不了强健勤劳的人。事实也确实如此。

因为所有人都想去碰运气发大财,他们不愿靠自己的智慧去做其他的行业,他们都是些投机商。而且他们一旦做上了这个工作就无法再停下来,人的贪欲就会在一次一次的掘土中升起来,大部分找不到金子的人总是觉得下一锹就会找到金子,而那些找到金子的人,他们就开始盼望更多的金子。找不到金子的人会贫困潦倒,一生就此毁掉,在懊悔中死去,那些少数的幸运儿也很少有人真的会那这些金子做什么有意义的事。

他们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

在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罗伯特和玛丽格兰特进行了一次谈话,玛丽问:我们怎么还得清格雷那万爵士和夫人对我们的恩情呢?噢,不难的!

我会爱他们,尊敬他们,并且告诉他们我爱他们,尊敬他们。我会紧紧拥抱他们。然后,一旦有机会,我就为他们献出生命!

相反,你应当为他们活下去!他们更愿意你为他们好好活着,我也是!是的,报答一个真心爱我们的人,像我们的亲人、朋友,用任何物质的东西都是不够的,而是要真心地去爱他们,用爱来温暖他们的心灵。

让他们知道,他们给予了我们多大的帮助,我们有多感激。并且,我们应该让他们知道我们正在幸福地活着。当看到一个我们所爱的人幸福时,毫无疑问,我们也会幸福,甚至会比我们爱着的人还要幸福。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5】

一群勇敢的年轻人从海上漂流物里找到了一份文书,并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一同横穿美洲大陆,寻找孩子们的父亲。一路上,险象环生。他们遇到了地震,飓风,狼群,有几百头牛一起陷入泥潭,滔滔的洪水使平原变成海洋,险些死在被闪电击中的树上,又碰上潜伏在海里的鳄鱼。在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到了澳大利亚时,却上了艾尔顿这个海盗头子的当,终于发觉船长并不是在澳大利亚。于是他们来到了新西兰,不料被当地暴力凶残的土人毛克利人俘获,陷入绝境。终于逃出毛克利人的魔掌后,达加决定将艾尔顿丢弃在荒岛上,不料巧遇格兰特船长,于是一起胜利的回到了苏格兰。

在这个故事里,船员们一开始只是抱着帮助孩子们找到格兰特船长的念头,没想到,格兰特船长这个谜还未揭开,上了艾尔顿这个海盗头子的当,差点死在了那里,这件事越来越扑朔迷离,令人费解。在一次次生死抉择后,船员们与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的感情越发深厚,大家决定哪怕花费自己的一生也要找到船长,情节感人,让人感觉他们是誓死相守的伙伴。

这种奇幻的故事也许只有凡尔纳才写的出来:可怕的新西兰食人族,恐怖的海上风暴,勇敢的邓肯号上的人们。这些感人又有些惊悚的故事虽然很像是天方夜谭,却也不失真实性。读完全书,给我的启发是,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依靠智慧和勇气才能克服一切艰险和困难。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6】

晨鸟在树间婉转鸣叫,伴随着墙外街道上渐起的嘈杂人声,仿佛奏响了一首特有的晨曲,又是一个美好的早晨。“一日之计在于晨”,我正在如痴如醉地阅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想。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邓肯号”在试航时发现了鲨鱼肚子竟然有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有关失踪已久的格兰特船长的信息。于是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在爱德华爵士一行人的带领下踏上了寻找父亲的旅程。

有一次“邓肯号”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航行遭遇了暴风雨,但是船长门格尔始终在坚持和风雨对抗,他让水手不断地把油倒在海面上,让船滑地更慢。海上情况复杂,当船就要撞上礁石时,他用力地抛锚,最后转危为安。

对呀,我也有遇到困难的时候,遇到困难不能坐以待毙!我喜欢打篮球,但是投篮总是不太准,为此我很懊丧。不过我明白:遇事一定要积极解决,于是我每天都苦练投篮,一直到满身大汗为止。虽然现在依然不如哥哥投的准,但是比起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这本书的情节不落窠臼,当一群人发现了格兰特船长所在的船——“不列颠尼亚号”的重大线索,正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时,格兰特船长的水手长艾尔通却突然把爵士打倒在地,试图把“邓肯号”占为己有,原来艾尔通的另一个身份是流犯的头子——彭觉斯。他居然是一个叛徒!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提心吊胆,既为艾尔通的狡诈而恼怒,又担心爵士一行人的命运。幸亏艾尔通的诡计没有得逞。可是线索也就此断了,眼看着“山重水复疑无路”,却不想因为船上的地理学家粗心大意写错地图位置,“邓肯号“歪打个正着”,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坏人艾尔通也自食恶果,被留在了一个荒岛上自生自灭。

掩卷沉思,我明白一个道理:天无绝人之路,做事情要乐观。当格兰特船长杳无音讯,线索刚刚出现又被掐断时,一伙人没有悲观地选择放弃,而是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心态,相信一定能够找到格兰特船长。最后果然是“青山缭绕疑无路,忽见千帆隐映来”。

记得那次三人篮球赛,一开始我们看对手个个人高马大,就有点怂了,被对方打出一个小高潮,我们大比分落后。暂停的时候我们互相打气,决定放开手脚积极打拼,打出自己的气势来!果然,乐观积极的三个小个子神奇逆转,赢得了比赛胜利!后来教练都夸奖我们:赢在心态!

感谢《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陪伴我度过一个难忘的早晨。合上书,我知道,今后的某个早晨或某个傍晚,或某个瞬间,我肯定会再次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相遇。我知道,这就是阅读的魅力。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7】

寒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看到厚厚的一本书,我一个劲摇头,为了提高我的兴趣,妈妈说,在很久以前的苏格兰,有两个可怜的孩子,他们的父亲是个船长,被困在了一个荒岛上,所有的人都以为他已经遇难了,幸亏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漂流瓶,并找到了他的儿女,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救出了船长,想知道他们历经的危险吗?哈哈,可比西游记里的九九八十一难精彩多了。

于是,我坚持了下来,书里的内容紧紧的吸引了我,从开始爵士发现了求救的漂流瓶,但是居然英国政府拒绝出海营救,我就着急了,随着他们的航海遇到一系列的问题,风暴,地震,过草原遇到了洪水,碰到了流窜犯(哈,开始我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妈妈给我解释了,有时候,最大的危险真的是同类)还碰到了食人族,让我紧张无比,在最精彩的时候我连上厕所都在看书(哈哈,真的不是个好习惯),好在他们都坚持了下来,并最终取得成功。

书里的人物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勇敢善良的格里那凡爵士夫妇教会了我做一个正直的乐于助人的人,因为他们的坚持才有了这次的航海,马虎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想学西班牙文却学了葡萄牙文,一路上笑料不断,提醒我在以后的学习中可不能像他一样。不过,也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在最后他终于破解了真正的坐标,玛丽和罗伯尔教会了我勇敢,不怕困难,并且幸亏他们与爸爸的心灵感应,才最终救出了船长。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的知道了坚持的好处,在我们学习生活中,很多的事情就差一点就能成功,可能这个时候我们会很累,觉得很没用,只要再坚持一下,我们就会是大赢家。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8】

我是一个爱跑步的男孩。在我的生活中,我钦佩站在领奖台上的马拉松冠军。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只敬佩长跑冠军呢?我会回答:

因为他们不仅是冠军,更是一个胜利者。在那么长的赛道上,每个人都会曾经落后。但是他们不喜欢一些人,发现自己落后而沮丧,他们放弃了,他们不再努力,不再奋斗!

而这个最终成为冠军的人,一直坚持,一定要有非凡的毅力!

这个幸运的寒假,我拜读了法国儒勒.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在这本书中,我被一个英雄深深地打动了。他就是格里那凡爵士!他那非凡的毅力和勇气同样令我折服。

这部**描写了苏格拉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对苏格兰人一向很歧视,拒绝了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因此很愤怒,就毅然自行组织了一只旅行队,带领他们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

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沿着南纬37度线穿越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绕地球转了一圈!最后,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被发现。

一路上,他们的毅力和勇气帮助他们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和恐惧,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郑板桥说的这句话就足以证明毅力对成功的重要性。

在我们的生活中,毅力是成功的关键。我们每一个小学生都希望自己成绩优秀,出类拔萃。可在前进的道路上,却常常抵挡不住**。

记得三年级有一段时间,我因为痴迷于电脑游戏,整日千方百计地想接近电脑,结果学***直线下降。爸爸妈妈发现了后,便禁了我的电脑游戏。后来我每当看见电脑心中便很矛盾:

到底要不要偷偷地玩呢?要还是不要?

这个问题相信每个人都会遇到过,就像人都有懒惰的时候,都想过舒适的生活.但也不用刻意地去回避这个问题,如果下定决心要征服这个缺点,那就让自己的思维活跃起来,多看看书啊,平时多锻炼锻炼身体啊,有空出去旅旅游啊,等等。去发现一下生活的美好,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突破自己的资格,否则计划再怎么多,付出再怎么多也是惘然的,当懒惰的苗头欲出时,时刻提醒自己坚定自己的目标,不要让懒惰这么轻易的就战胜了自己,对自己狠一点,如果你能一直坚持下去,会慢慢将这种克服养成习惯,之后你就不会发现自己毅力不够了,因为你每天都在征服自己,每天都很充实.

当***自然后,回过头来,你会发觉原来以为不可能达到的事情,已悄然被你做到了.

现在,我不再对电脑游戏缺乏抵挡力了。虽然有时还会想起,但我已不会心心念念地放不下它。假期里,父母也让我每天玩20分钟,我永远不会加班。虽然还需努力,但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成长。

再回过头来,看看**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看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后,我更加明白了,我们做什么事情,不可能总是那么轻松或一帆风顺的,总会有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有勇气,有团结精神,拿出我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实现目标,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9】

课件****5yk

我读完了一本非常棒的科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格林纳丹爵士偶然在鲨鱼的胃里发现了一个漂流瓶。瓶子里有三个字母,分别用德语、法语和英语写。格林纳文爵士和他的同伴们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猜测了这封信的内容。

可想救将漂流瓶投向大海求救的人,可谓几经周折。他们首先猜出了这位船长的名字是格兰特。当他们在报纸上发表这条消息时,格兰特船长的两个孩子决定一起救他们的父亲。

于是,他们乘坐着“邓肯”号出发了。

可在地点方面可谓是屡遭不顺。他们先到南美,然后到澳大利亚,最后到新西兰,但他们没有找到格兰特船长。当他们认为没有希望时,他们偶然来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屿,终于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这本书中我最钦佩的是格兰特船长的两个孩子。他们自强不息,不仅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顽强生存,而且在寻找父亲的道路上,不怕困难,不怕艰辛。还在一群人被土著人抓住时成功的救了他们。

最后,果然找到了自己的父亲。

这本书可真好看。它教会我们不要害怕困难,要多想办法,要有一颗仁义的心。

课件****5yk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0】

翻开这本书,看看故事情节,心里就会留下深入的形象。这是什么书?——《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我总是不理解,为什么凡尔纳笔下的故事总是好事多磨又耐人寻味呢?在书中,我能体会到:格里那凡的英勇;孟格尔的决断机敏;巴加内尔的脑筋聪明;少校的冷静与塔卡夫的奉献精神等等。他们在灾祸中,不同的性情让扬长避短,相辅相成。最终让他们救出了格兰特船长。

在文章中,最让人耐人寻味的是在一棵翁比树上日子的人们的故事:在格里那凡那些人们没上树之前,他们先遇见了红狼,缺医少药的人们就在失望中时,洪水来了,这红狼是被赶走了,可洪水却要吞没他们!人们爬上了像摩天大厦相同的翁比树。但人们饥不择食辘。独木不成林,这棵树是鸟的天堂,像一座林子相同,鸟蛋顺手可得!粮食问题解决了,人们就等水退去。几天后,电闪雷鸣,树被打倒了!上面是火,下面是水,而树上却多了几条张着血喷大口的鳄鱼!人们眼看着就在劫难逃了!可这时,水退了,人们得救了!

在精彩故事中的情节里,人们的曲折扣人心弦。有人说:“做人贵直,作文贵曲。《格兰特殊性船长和儿女》一书正是做到了这点。

哎!《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真是一本心旷神往的`经典!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1】

你的身边会来了谁,又走了谁,谁又会始终如一,我想,你早已习惯;曾几何时, 一年四季何时休。人生总是从懵懂开始,以舍与不舍而结束。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推开了你身前的玻璃门;而没有健康的人,何言幸福。

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所以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政府的态度感到气愤,于是他自行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姐姐玛丽?格兰特和弟弟罗伯尔?格兰特。沿着南纬37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环绕了地球一周。

一路上,他们以无比的毅力和勇气,战胜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最后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对于格里那凡爵士对任何人都热心帮助和他们不是畏惧艰难险阻,而是勇于地去面对,去挑战,我深感敬佩。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像格里那凡爵士那样热心帮助别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面对的是什么人,只要他遇到困难,就会帮助他,那么这个世界将不会有战争,不会有坏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整个世界将会有多么的完美,和谐。

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心里拥有的一个愿望吧!希望大家像《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里所有拥有好的品质的人,学习……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你想知道它写的是什么吗?如果想知道就和我读下去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名爵士和他的朋友们从酒瓶中得到了一封信,这是一封格兰特船长用三种语言写的求救信,爵士见了,就带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朋友一块去解救格兰特。经过一次次挑战,他们最终找到了格兰特船长,格兰特船长被成功解救。

在这本书中,我最有印象的是第八章《印第安人的小屋》,里面写着爵士为了救格兰特船长,自己被印第安人抓到小屋。爵士没有害怕,而是从口袋中找到一根针开了锁,跑了出去,和大家重逢,继续踏上征途。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爵士真是个遇事不急,慎重选择的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希望,因此我想到了自己的一次经历。

有一次放学,我没看到爷爷,于是我就在校门口等,等着,盼着,可等了好久,爷爷都没来,我开始着急了,想爷爷会不会忘记我今天上学?想来想去,爷爷怎么会忘记我今天上学呢?要不要我自己走回去?可太远了。要不要给妈妈打电话?那时我很着急,想了无数种可能。正当我绝望的时候,远处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啊!那不就是我亲爱的爷爷嘛,顿时我心里的失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于是我唱着小曲儿回家了。

现在我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沉着冷静,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就是我从爵士身上学到的。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3】

导语:19世纪最后25年,人们对科学幻想产生了浓后的兴趣,这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领域的巨大成就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儒勒·凡尔纳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写出了大量科幻题材的传世之作,《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就是其中一部。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格里那凡爵士感到非常气愤,于是他毅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救援队,由格里那凡夫妇,麦克那布斯少校,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玛丽和罗伯特以及以粗心大意著称的地理学家雅克·巴加内尔组成,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

他们沿着南纬37度线穿过南美的山脉和草原,穿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地球。由于对文件的曲解,他们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困难:*,洪水,风暴,*,毛利人和一个阴谋。

但凭着巨大的毅力和勇气,他们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这是一个满腹激情与神秘的故事。格里那凡爵士拾获的“天平鱼”(是一种海中极凶猛的鲨鱼)腹中那神秘的漂流瓶,是失事船只的求救信还是航海者无聊时写的打油诗?是信!

是三章分别用英文,法文和德文写的求救信,这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全的求救信引起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索兴趣。他们分别把信上所能看清的词汇翻译了出来,然后汇集成一种语言连猜带想的把这封求救信填补全了,是的,的确是一封求救信!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

他在一个纬度’的地方被印第安人逮捕。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深沉稳中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却精通地理学的巴加内尔地理学家,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坚毅刚强的格兰特小姐和勇敢的小罗伯尔,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奥斯丁这充分值得信赖的老水手。

他们乘坐邓肯号去冒险救格兰特船长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我钦佩凡尔纳的文学基础和丰富的知识。当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似乎也很深入。你会对他们的举动感到兴奋或焦虑。他们是多么勇敢与乐于助人啊……一个从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让他们走上这条艰苦的冒险之路,换位想一想,如果是你经历这样的情况呢?你会不会推辞道:

“嗨,这已经是老事了,信纸都被海水给侵蚀了,说不定人都已经死了,我们还为什么要卖力去救一个生死未卜的人呢?”我承认,如果是我,我也不一定会像这群勇敢的人们,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放弃一切踏上这条旅程。这是一种精神。虽然故事是作者编造的,但每个故事的灵魂都是告诉人们一些我们知道的,但不一定能做到的精神

格兰特上尉会得救吗?这些勇敢的人会有危险吗?每个人都会中途放弃吗?所有这些都是未知的,但我们的生活也在等待未知的成功和失败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合上书页,书中的狂涛怒浪仍然在心头浮现。这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令人赞叹不已。

文中讲了苏格兰的格里那凡爵士在驾驶自己的游轮“邓肯号”时,意外拾到了一个瓶子,并发现了格兰特船长塞在漂流瓶里的几封求救信,于是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驾着“邓肯号”出海远航,沿着南纬37°11′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踪迹……文中情节生动,令我回味无穷。

作者儒勒·凡尔纳把人物性格刻画的十分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他是一个喜剧人物,出场就颇具戏剧性——他本来是要去印度寻找雅鲁藏布江的发源地,谁知误乘上了前往智利的“邓肯号”,于是他就将错就错,跟着格里那凡爵士等人踏上了未知的冒险之旅。巴加内尔记忆力很强,他活泼开朗,乐观向上,拥有地理学家应该具备的广泛知识。

他能说出50多名到澳大利亚旅游的人的名字,并清楚地记得某个地区发生的事情。但他有一个缺点——粗心。他在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上一直是人们的开心果、活地图,当然也因粗心惹了不少笑话,比如他要学西班牙语,结果读了喀孟斯的著作学会了葡萄牙语;最后在从新西兰岛逃亡的时候,还被新西兰土著画了一身有趣的刺青,自认为没脸回到地理学会了。

他的粗心大意,使我感到了快乐,也使这个冒险故事多了一些趣味;而他渊博的知识,超人的记忆力,使我钦佩不已,巴加内尔是这部**中个性最鲜明、最突出的人物,十分招人喜爱。

格里那文爵士和其他人在这本书中展示的精神品质也值得欣赏。首先,他们勇敢地面对随之而来的困难。这使我想起上学期我的数学作业,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起来,不愿意动脑思考,经常去问爸爸妈妈,而其他同学自己就能探索出来,记忆自然比我深刻许多。

我想学习如**敢,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在人生道路上不退缩。

而且,他们非常执着。他们愿意冒险,只寻找一点线索,直到找到格兰特船长。我最缺乏的就是执着,定的计划总不照着执行,原定早上六点起床,可没一次执行过,总是睡到七八点才起床。做事还容易半途而废,有时候差一点就能解决的难题被我撂下不做了,当老师讲过后,才发现自己就差一步做出来,不仅懊悔不已。

我要懂得执着,做事坚持到底。我记得,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在上学的日子里,坚持每天握手,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成为了一代名人。所以我也要学会执着。

最后,他们很友好,仅仅因为一封意外的信就试图救格兰特船长。可以说,善良是人们道德的底线,可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那么震撼人心,因为没有及时的救助,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离我们远去。难道人们的良心,道德的底线都不见了吗?

我们应该像爵士乐一样帮助一些处境绝望的人。

读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面对星空,想了很多,很多……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 ,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不仅没有放松,而且,凭着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再回过头来,看看**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

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再次回忆起那一幕的惊险刺激,让我学会勇敢坚强,为目标而坚持。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4】

前些天我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

从中我读到了机智勇敢的哥利纳帆,沉着冷静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和航海经验十分丰富的门格尔船长。他们驾驶着邓肯号去救援格兰特船长和其他两名水手。

他们一行人先来到了智利,但非常不幸的遇到了凶猛的草原红狼,幸亏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尔灵机一动,骑着一匹快马,引开了草原红狼。第二天早晨,小罗伯尔终于和哥利纳帆一行人会合了。接着,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坦狄尔山。坦狄尔山海拔三百多米,是一条古老的山脉,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南部。在北部山峦的脚下,沙巴雷夫河的支流旁,有一座城堡——独立堡。离开独立堡后,哥利纳帆一行人又来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因为没有别的住所,他们也只好歇在这里。几天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南太平洋,告别了忠实的向导塔卡夫。

哥利纳帆一行人带领着邓肯号来到了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这个群岛是一五零六年葡萄牙人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发现的,然而发现后一直无人问津,人们都认为这里是风暴的巢穴。直到一七八二年,英国人兰勃和两个同伴来到这里,着手开垦荒岛。后来好望角的总督听说他们发达了,建议给他们保护,他们便同意了,于是这里的草棚便插上了英国国旗。

哥利纳帆带领着他的同伴们来到了阿姆斯特丹岛,一八二七年,英国船只巴米拉号从岛前经过,远远望见有一股浓烟直冲云霄,船长知道这是遇难者的救援信号,于是就派出了救生的小艇,果然,不一会儿,小艇就接过来两个。

最终,邓肯号在达抱岛上找到了失踪两年的格兰特船长。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依靠机智和勇敢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和危险。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篇15】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科幻作家凡尔纳写的。

里面讲述了游轮“邓肯号”的船长格里那凡爵士,在一次航行时,偶然在鲨鱼的腹中发现了一个漂流瓶,里面分别装了英文、法文、德文由格兰特发出的三份求救信。于是格里那凡爵士就亲自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去找格兰特。一路上他们非常地坚强勇敢,战胜了重重重困难。他们穿越了南美洲大草原,环绕了地球一圈,从中经历了无数的磨难和逆境,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父亲和另两名船员。

书中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子和女儿,虽然他们还是小孩子,但当他们面对困难的时候的险境,表现出的那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在恶劣的逆境面前,他们没有被打倒,而是勇敢的面对。看到了这,我就想到了自已,平时面对困难时,就轻易地放弃,不去争取。感觉是多么地惭愧啊!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也经常教育我们,一个人想战胜困难,不要看困难的大小和难易,而是看你面对困难时的那种态度,一定不可以被吓倒或低头,要坚定自已的信心,更要坚定自已的勇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不可以遇到一点点挫折就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和挑战,相信自已一定会成功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合集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引发了我们深刻的思考。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关注点应该放在哪里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美术课上看到一幅画《奥菲莉亚之死》。画中的奥菲莉亚衣裙散开,蓬松的头发也散在水面上,她目光安然,空望天空,还不觉自己已身处险境,口中唱着古老的歌谣。她伸展双臂,仿佛在等待一个拥抱。手中各色花环,不知要为谁带上。岸边草木枝条错乱,如同怨与恨在她心中疯长。鲜花繁盛,草木蓬勃,把水映衬得空明又寒凉,奥菲莉亚如同水上的人鱼一般,顺着清冷的河水,缓缓漂去……忧愁,痛苦,使曾经美丽端庄的奥菲莉亚变成可怜的“小疯子”。也许这就是奥菲莉亚的抗争。柔弱乖巧的姑娘在昔日恋人杀害父亲后再遭谋杀的种种悲剧后失去了理智,她变的荒诞,变得任性,她咒骂世间的轨迹,为亲人和恋人悲歌。奥菲莉亚爱着鲜花,雏菊、紫罗兰、桂花……她一朵一朵编成环,有选择那样幽美的花溪结束生命,这是她对美的热爱。抗战,抗争是《哈姆雷特》的主旋律。每个人都在抗争!

老国王魂魄久久不去,是在与国王篡位的抗争;王后再嫁国王,实在与孤苦无依抗争;国王杀害兄长,是在与不能继位的命运抗争。“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是哈姆雷特的独白。在国王的骗局里,终于所有的主角都死了,又是一个惨淡的结局,国王终于死在了自己淬了剧毒的剑下。那么,谁赢了呢?是哈姆雷特吗?我认为他也失败了,手刃仇人又如何?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终什么也没得到:敬爱的母亲替他饮下毒酒,心爱的恋人癫狂后溺水而死,昔日的好友、丹麦勇士雷欧提斯也与哈姆雷特厮杀而亡。

有人说,是哈姆雷特的延宕和犹豫,让他为复仇行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我不以为然。哈姆雷特刚正温雅又怯懦疯狂,正如歌德所言,他是个公子,不是个英雄。他的复仇更多的是为自己的父亲,而非丹麦王国。与他对抗的也不止暴戾的叔父,更是黑暗不公的社会。这也许就是莎士比亚的人文精神。在那个时代,注定人人都是失败者。最后我想说,以牺牲正义来惩治邪恶是失败的,为消灭仇人而失去所爱之人的复仇也是失败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xx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xx,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故事发生在艾尔西诺。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死后,他见到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叔父献媚,他感到深深的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哈姆雷特就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读到这我认为哈姆雷特是个坚强的人,父亲死后,他没有一蹶不振,反而坚定了他复仇的决心。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他的叔父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娅——他的情人去试探他,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场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时他的叔父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利用一场戏剧,哈姆雷特确定了鬼魂的话是真实的。他的复仇心理咨询也就随之愈强。

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在和母亲的谈话中,哈姆雷特用极其犀利的话语责备她。“你不觉得惭愧吗?要是地狱中的孽火可以在一个中年妇人的骨髓里煽起了蠢动,那么在青春的烈焰中,让贞操像蜡一样融化了吧。当无法阻遏的情欲大举进攻的时候,用不着喊什么羞耻了,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呢。”“这样一种行为,简直使盟约成为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神圣的婚礼变成一串谵妄的狂言;苍天的脸上也为它带上羞色,大地因为痛心这样的行为,也罩上满面的愁容,好像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这些话使王后感到无比的羞耻,就像一把剑把她的心劈成了两半。

同时,哈姆雷特刺死了帷幕后偷听的波洛涅斯。波洛涅斯是个阿谀奉承的人,只知道向王上谄媚。现在死了也是罪有应得,但是这却给了他的叔父一个放逐他的借口,他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并想借他人之手铲除哈姆雷特。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

他的叔父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雷欧提斯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他的叔父和雷欧提斯,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尽。哈姆莱特临死前嘱咐好友霍拉旭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雷特如此悲惨地死了,令人惋惜。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

在哈姆雷特的复仇过程中,有些遗憾的是奥菲利娅的死。哈姆雷特在这方面没有考虑周全,以致于奥菲利娅因为无法忍受失去父亲和爱人的痛苦而发疯,最终坠河身亡。

总而言之,在我心里,哈姆雷特是个英雄,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5】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

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海女儿读书笔记900字合集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以下由幼儿教师教育网收集整理的《海女儿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海女儿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给我的外甥女讲>这个童话,这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故事的结局以悲剧结束,给人们留下了叹息与思考。其实,我猜想安徒生在童话里表达的悲剧爱情的意义是什么?这个童话故事是写给儿童的,故事的悲剧性显然超出了儿童的阅读期待,让儿童无法在欣赏中体会到童话的完美性。一般来说,童话故事的爱情都是相当完美的,而且适合儿童的兴趣,基本都是王子公主的完美结合。读了《海的女儿》,我认为,安徒生这个童话故事应该是写给成人的,故事是安徒生写给,一个追求他的少女的一篇文章,只有成人才能领会中的悲剧爱情和痴痴苦恋的意义。

这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童话。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她可以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一生的幸福。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几倍,但是她没有人类特有的那种“不灭灵魂”。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为了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了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她如果要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要刺死那个王子,然后就可以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投入海中化为了泡沫。

美人鱼与王子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一个是海里,一个生活在陆地,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不可能,美人鱼为这种不可能的爱情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在美人鱼浮出水面的那一刻起,美人鱼发现了王子,发现了爱情,为了能和王子生活在一起,浮出了沉痛的代价,怀着美好的愿望与希望,来的王子身边,无情的现实把美人鱼的希望与愿望击碎,姐姐们为了不让美人鱼伤心,选择让美人鱼把自己希望打碎的王子杀死,可是美人鱼最终牺牲自己成全了王子的爱情,这一伟大壮举,美人鱼的心像海一样,纯真,透明,无暇,宽广……丹麦童话作家。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曾志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即改嫁。安徒生从小就为贫困所折磨,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少年时代即对舞台发生兴趣,幻想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宜于演出,没有为剧院所采用。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青年的尝试》一书,以威廉·克里斯蒂安·瓦尔特的笔名发表。这个笔名包括了威廉·莎士比亚、安徒生自己和司各特的名字。1827年发表第一首诗《垂死的小孩》,1829年,他进入哥本哈根大学学习。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1828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于1829年问世。这是一部富于幽默感的游记,颇有德国作家霍夫曼的文风。这部游记的出版使安徒生得到了社会的初步承认。此后他继续从事戏剧创作。1831年他去德国旅行,归途中写了旅游札记。1833年去意大利,创作了一部诗剧《埃格内特和美人鱼》和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1835)。小说出版后不久,就被翻译成德文和英文,标志着作者开始享有国际声誉。代表作:《海的女儿》、《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

海女儿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一则故事——《海的女儿》,小人鱼是海王最小的女儿,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不惜失去自己的舌头,还需忍受肉体的疼痛,褪去鱼形变成人形,在梦想破灭之前,依旧心存良善。

《海的女儿》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朝霞渐渐变得越来越亮了,小人鱼揭开了帐篷上紫色的帘子,她弯下腰去,在王子清秀的脸庞上吻了吻,然后把刀子抛向大海,自己也纵身跳入海里——她不愿杀死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王子,最后宁愿自己化为泡沫悲剧收场,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一样凄美。

说实话,为什么小人鱼不告诉王子是自己救了他?虽然不可以用嘴说话,但可以用笔写啊。为什么巫婆不要其他东西,而偏偏要小人鱼的舌头来交换呢?那巫婆要这条舌头做什么用?难道不成所有的魔咒都需要舌头作为药引?这也太可怕了。戈尔泰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小人鱼的遭遇让人心痛不已。

小人鱼也是一个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人”。当我读到“为什么我们得不到一个不灭的灵魂呢?”小人鱼悲哀地问。“只要我能够变成人,可以进入天上的世界,哪怕在那儿只活一天,我都愿意放弃我在这儿所能活的几百岁的生命!”我不禁为小人鱼的勇气所折服。

《简爱》中说:“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缈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童话故事里的人都那么勇敢、善良,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在生活中也需要勇敢和善良。

海女儿读书笔记 篇3

童话故事总是美丽的,但不是每个童话故事里面,公主和王子都能够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美丽善良的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高贵的人类王子便注定了悲剧的开始。

勇敢的人鱼公主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悲剧的命运,她要和命运抗争,为了梦想中的爱情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忍受一切不能忍受之苦。她将美丽的声音献给了巫婆,将鱼尾变成了双腿,每走一步都像在刀尖上舞蹈般疼痛。她远离亲人,走出给她生命的大海,只为了能够得到王子的爱情和一个人类不灭的灵魂。只要有一个人能够把她当作比自己父母还亲的人,把他全部的爱情和思想放在她的身上,他们的灵魂便会合而为一,从此不灭。

人鱼公主用优雅,飘逸的舞姿为王子舞蹈,疼痛如刀刺,却得不到王子的爱情,王子把他的爱情给了那个在风暴中救他生命的美人。人鱼公主的心在流血,生命在一点点消亡,却没有办法告诉王子在风暴中救他生命的人本是自己。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此,人鱼公主陪伴在心爱的人左右,却无法述说她的爱情。

王子终于找到了他日思夜想的救命恩人,美丽得如同天使一般的邻国公主。王子新婚之夜,也就是人鱼公主心碎而死之时。

姐姐们用自己的头发为妹妹换来锋利的尖刀,希望她能够在太阳没有出来之前,用王子心脏里流出的鲜血为自己换回人鱼的尾巴,从此便可以回到海里,继续她曾经的自由生活。人鱼公主举起尖刀,看着心爱的王子怀里睡着的美丽公主,听他在梦里念着公主的名字,心如刀绞。

他们没有错,错的是自己爱情的方向。这一切的苦都是自己的选择,自己的执着,自己的命运,为什么要让王子无辜的生命来承担一切的后果?

尖刀落入海水里,溅起的浪花滴滴都是血。人鱼公主纵身跳入海水中,渐渐化成泡沫在空气中飞舞。

她梦想过,她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梦想奋斗过,她的一生虽然短暂,却灿烂异常,与众不同。

人鱼公主心爱的王子和他美丽的公主从此将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王子一生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海里的公主救了他的命,曾经为他经历了不能经受的痛苦。

仍然弄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爱情原本应该是自私的,更何况涉及到生与死的问题。

然而用无辜的生命来补偿自己的任性和执着所造成的后果,肯定是不对的。成为泡沫,是自己的选择,其实和善良无关,只能说她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和后果的人,毕竟爱上王子,并不是王子的错。

爱上不该爱的人,本来就是没有结果的。

海女儿读书笔记 篇4

风儿在鼓着船帆,船在这清亮的海面上,轻柔地航行着,没有很大的波动,海是那么的平静,浪花缓缓地推进,轻轻拍打在船班上,发出悦耳的声音。这本该是个美好的一天,可我此时此刻却万般悲伤,因为――我已经没有时间了。

我站在船板上向水天相接的那边望去,火红的太阳照化了云雾,天边开始泛白。我回过头望了王子宫殿的最后一眼,回身跳下,身体浸泡在清凉的大海里,此时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的我身体开始消失,我举起手,想触碰太阳,阳光在我指间穿过,可我的手指在慢慢淡化,变成泡沫,就在这最后一刻,我想起了我最深爱的王子。

想起在海上初见他的场景,他穿着华丽的衣服,绅士地跟水手们握手,微笑,那时我被他吸引住了,又想起我不顾被船板砸伤的危险救他的情景,还想起进了宫殿之后与他一起玩耍的时光:我们一起爬山,一起跳舞,谈论海里的东西……

最后我想我为了他,离开了族人和家庭,交出了我美妙的声音,每天忍受着没有止境的痛苦,可他一点都不知道,甚至还误以为是别人救了他。我曾经问过自己无数次这样值得吗,其实一开始我不只为他,也为了我向往的不灭的灵魂,可是我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变了,我真的很爱他,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不想为自己的活命杀了他,都是自己的选择。而看到他以为我跳海之后悲伤的表现,我忽然明白所谓不灭的灵魂就是被一个人爱着,看到他以为我死了的伤心,我就觉得自己是值得的。

我闭上眼睛,慢慢向太阳飘去,准备接受上帝的考验……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合集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1

昨晚,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书,叫做《哈姆雷特》,这本书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里神秘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大家都认为是老国王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了才离开了人世。国王死后还不到两个月,他的母亲乔特鲁德和叔叔克劳狄斯结婚了,还将克劳狄斯扶上了皇位。过后,哈姆雷特就听见了有关于鬼魂的故事。

这个鬼魂长得很像他过世的父亲。哈姆雷特断定这个鬼魂一定是父亲,他一定是来想、向哈姆雷特诉说冤情的,为了能够见到父亲,他决定晚上和哨兵一同守夜,到了晚上,鬼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夜晚的静寂。这个鬼魂正是哈姆雷特逝世的父亲。父亲说,他的死绝对不是个意外,而是克劳狄斯和王后在他睡觉的时候用毒药滴进了耳朵里,才会死去的。

没过多久,哈姆雷特的两个朋友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来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戏剧团。哈姆雷特在演出的剧本里加了和父亲死亡差不多的一幕来试探叔父,并且让马塞洛在一旁关注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反应,果真,当克劳狄斯看到了剧中用毒药杀人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和王后曾在花园中用毒药杀了自己的哥哥,生怕这件事情会被哈姆雷特知道,做贼心虚,命人点起火炬回宫,称身体不舒服。终于哈姆雷特断定鬼魂的话是真的,王后让他到自己的宫中,温婉地责备已经得罪了自己的“父亲”可是当他一听到父亲这两个的时候,就冲着母亲喊,说她大大的得罪了丈夫。

克劳狄斯决定担心哈姆雷特已经知道他父亲的真正死因让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并派了几个人去暗中杀了他,可是,他非但没有死,还活生生的回到了丹麦,雷欧提斯因父亲波利尼尔斯和妹妹奥菲利娅发生了事故,对哈姆雷特憎恨不已,克劳狄斯就趁这个机会逼哈姆雷特走上绝路,他特地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赛,在雷欧提斯的剑上擦了毒药,还准备了一杯毒酒,如果雷欧提斯失败了,就可以用毒酒来毒死他,谁知道毒酒竟然被王后误喝导致死亡,而哈姆雷特也被毒剑所伤,不过,最后,奸王克劳狄斯被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剑刺穿了胸膛。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自己做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是总会有人揭穿的,就像书中的克劳狄斯和王后一样,本以为杀死了国王,这件事情谁也不会知道,就是没有想到,老国王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鬼魂来将真相告诉哈姆雷特,最后他们双双死去,这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下场。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2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4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5

《哈姆雷特》,作为莎翁“四大悲剧”之一,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替父报仇并为此送命的悲剧故事。高中语文课本节选过《哈姆雷特》的结尾部分,当时由于我还没搞懂人物关系和故事背景,对高潮部分理解并不深,现在读完了《哈姆雷特》,对其中的情感似乎有了更深的了解。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不知道哈姆雷特最终的选择是代表了生存,还是预示着毁灭。雷欧提斯临死之前,将国王克劳狄斯的阴谋揭发,哈姆雷特身受一剑,看着早已饮下鸩酒身亡的母后,将毒剑刺向了国王克劳狄斯。如此混乱的局面,正如的目击者和幸存者霍拉旭对后来到场的福丁布拉斯讲述的那样:“你们可以听到xxxx残杀,反常悖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这一切我都可以确确实实地告诉你们。”这是对整个故事的总结。一切罪恶的源头来源于弑兄的国王克劳狄斯,而优柔寡断的哈姆雷特,未守贞洁的王后,单纯天真的奥菲利娅,冲动武断的雷欧提斯……则是这场悲剧的目击者,促进者,遭受者。

哈姆雷特,作为本剧的男主角,可能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他犹豫过,彷徨过,因为得知叔父所犯下的丑恶罪行,性格变得更加复杂和多疑。当一个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是很难保持理智和清醒的。但是面对叔父的试探与谋害,哈姆雷特冷静面对,轻松化解,却在最终与雷欧提斯的对决中丢了性命。他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完美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因为父亲的离世、母亲的过早改嫁和叔父的阴谋看到了现实的黑暗。他变得过激,他开始怀疑,怀疑亲情,怀疑爱情,怀疑周遭的一切。遭受了重大的打击,支撑他的或许只有那颗强烈的复仇之心了吧!这种复仇的念头,从另一方面让他变得更加坚定,更加果敢。复仇磨炼了他自己,可惜哈姆雷特最后还是死在了叔父的阴谋里,我们失去了一位充满正义的英雄!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6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7

看完了一部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的作品是第一次看以前只是听说这是一部十分值得我们大家珍看的一部经典著作。看了好几天才看完了这部十分值得我们此刻这个阶段看的一部好的剧本,它虽然是一部杯具,可是它表现的是一种人性的美。哈姆莱特这部杯具并没有让我看的留下悲痛的眼泪,或者是觉得哈姆莱特是多么的可怜,而是反而觉得哈姆莱特所做的一切对于他的生命来说是十分有好处。

在第一幕的第一场并没有哈姆莱特的出现,主要是讲的勃那多和弗兰西斯科以及霍拉旭在夜晚十二点严守丹麦城堡时遇见了已经死去的国王也就是哈姆莱特父王的灵魂。看到这时我还真有点小小的害怕,怎样感觉好像是惊悚的戏剧,可是这也勾引起我对下方剧情的好感,呵呵,好奇心强吧,继续,国王是被哈姆莱特的叔叔所杀也就是国王的亲弟弟把自我亲哥哥杀害,而他谋权篡位夺得国王位置,并且还把皇后夺走,并且他还装作对哈姆莱特一副很关心很好的样貌,当霍拉旭告诉哈姆莱特晚上看见先前国王的灵魂的时候他还不敢坚信,直到在一个晚上十二点的时候他亲眼看见了自我的父王灵魂的时候他才真正坚信这一切都是事实,并且他父王还交代了他一些事情使他更加痛恨他的叔叔,他父王告诉他那个畜生用奸诈和阴险的手段把皇后给抢走,还用一瓶装满毒汁的小瓶在我睡觉的时候偷偷注进我的耳腔中,然后药品发作使我的全身光洁的皮肤变成无数可怕的小泡,就这样我的生命以及我的王后被你的叔叔夺走。他叔叔可想而知是个多么恶毒的人坏蛋,这一残酷的事实不得不激起哈姆莱特对他叔叔的复仇大恨。

第二幕。第三幕和第四幕讲的是都以为哈姆莱特疯了,说是正因哈姆莱特没有得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变成了疯子,其实他们都不太了解哈姆莱特是正因什么而变成这样的,仅有他的母亲才真正了解他觉得他肯定是为了他父王的死以及皇后这么快嫁给他叔叔这事而不开心的,其实我觉得他的母后人是不坏的他十分疼他的儿子他的心也很善良的她会嫁给他叔叔也就应是迫不得已的吧,就这样哈姆莱特就想各种办法想把他叔叔杀掉来替他父王报仇,可是哈姆莱特并不是很顺利被他叔叔发现他想谋害他,于是他叔叔打算把他送到国外找借口趁机在路上找人把他杀掉,聪明机智的哈姆莱特没有拒绝他的要求反而答应去了,可是机智的哈姆莱特在途中想到了一个逃生的方法,他给他叔叔写了封信说路上被人给劫了他没法去了,他明白他的任务他父亲的愁没有报这事他务必坚持。哈姆莱特透过一次一次设计的阴谋和装疯卖傻的手段进行着他复仇大恨的计划。

第五幕,哈姆莱特喜爱的奥菲利亚也神智恍惚不清,天天唱歌也像疯了一样,最终也是死了是掉了水里淹死的,当哈姆莱特明白这件事的时候很悲哀,他心爱的奥菲利亚就这样死了,在下葬奥菲利亚的时候哈姆莱特和霍欧提斯(奥菲利亚的哥哥)都比较悲哀的时候,他们在这时说话都很倔强哈姆莱特答应给霍欧提斯决斗为了奥菲利亚。这也许是感情的力量吧!呵呵,有时感情的力量是很伟大的!可明白这次的决斗是一次生死的决斗,他叔叔让霍欧提斯和哈姆莱特决斗趁机想把哈姆莱特给杀掉,霍拉旭劝告哈姆莱特不好去参加这次比赛了他预兆这次会输,哈姆莱特说了一句:所有的生死都是在命运的安排之下的。注定是这天,便不会是明天。干练的几句话何尝不是说出了哈姆莱特那种悲痛纠结的心声呢?

比赛开始了,第一剑哈姆莱特击中了雷欧提斯,他叔叔这事要求哈姆莱特把他专门为哈姆莱特调制的毒药饮喝下去,这时他母亲看着哈姆莱特身体太胖有点喘可是来气她替哈姆莱特喝下了,皇后不明白这是一杯毒酒,皇上说不好喝那里面有毒,没有阻止住喝下了,这时雷欧提斯击中了哈姆莱特一剑,他们两个人剑上抹上了毒药,这时皇后和哈姆莱特都中毒了皇后倒下死去。雷欧提斯也中毒了,雷欧提斯告诉哈姆莱特这药是国王调制的,这时哈姆莱特拿起剑向可恨的国王刺去。国王死去。最终哈姆莱特告诉他最可信的霍拉旭,让他在他死后把世人不明白的一切事情的真相,以他的名誉便要永蒙羞耻。人们认为哈姆莱特要是没有死的话会是一个最尊贵最懂人心的丹麦国王。唉~十分遗憾!哈姆雷特所做的一切都是很值得,如果不杀死这个人性恶坏的昏君国王的话这个国家不会安稳,哈姆莱特很伟大!

好一场惊心动魄的屠杀,这真是一幕惨剧!整个戏剧透过对杯具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了人们对哈姆莱特的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式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以上是我个人对《哈姆莱特》的读书笔记,如有不好之处请教师指点哦!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 篇8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坏之人,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合集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长恨歌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使人具有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并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孤独,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此时我们可以完成自己的读后感记录,让我们对于作品的印象更加深刻。长恨歌读书笔记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1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3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4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5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众人皆知,作为一名杰出的教学工作者,我们应该学会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锻炼老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水平。你了解如何写出优秀的教育笔记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呼兰河传读书笔记,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1

最近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记述了作者小时候与祖父在一起的天真无暇的童年生活以及左邻右里发生的事。作者的童年是被祖父宠爱着的,她是一个有点小淘气、小任性的小姑娘,家里的后花园载着她全部的童年记忆。

整部小说,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作者讲团圆媳妇那一段,我不知道迷信和无知竟活活把人害死。

作者家附近的小偏房里住着一家赶车的,姓胡,团圆媳妇是老胡家招来的孙媳妇。团圆媳妇刚刚到时,邻里邻外都挤破了头去老胡家看,小作者当然也不例外。作者第一次看到团圆媳妇时,说“原来不是什么媳妇,是一个小姑娘”。第二天,作者看到团圆媳妇出来倒水,“她的头发又黑又长,梳着很大的辫子,普通姑娘们的辫子都是到腰间那么长,而她的辫子竟快到膝间了。她脸长得黑乎乎的,笑呵呵的。”由于她长得高,12岁的年龄被硬说成14岁。

团圆媳妇到了老胡家过得如何?过了没有几天,小作者就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老胡家开始打起团圆媳妇了,打得还特别厉害。一开始只是晚上打,后来不分昼夜地打,作者家的西南角就一直有哭声,直到冬天。团圆媳妇的婆婆认为,打是为了团圆媳妇着想,不打得狠一点,她就不能够中用。于是,拧团圆媳妇的大腿,大腿被拧成梅花鹿似的青一块、紫一块;把团圆媳妇吊在大梁上,用皮鞭狠狠地抽她;更甚者,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这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呀!

后来为什么不哭了?因为,团圆媳妇病倒了。她的婆婆给她找来跳大绳的,夜夜跳起大绳来。这时候,作者去看团圆媳妇时,“那小团圆媳妇,有点黄,没有夏天她刚一来的时候那么黑了。不过还是笑呵呵的。”这时候的小团圆媳妇可能是有点营养不良了!

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硬说她是胡仙旁边的,胡仙要带走她,所以继续请大神,一请请来好几个,继续鼓声连天地跳着。不仅跳大绳,还吃各种偏方,比如猪肉黄连一起烘,压成面,服用。这时候的小团圆媳妇,病得越来越重,夜里睡觉,她要忽然做起来,看了人她会害怕。她的眼睛里老是充满泪水。可怜的小团圆媳妇,一定是被跳大绳、各种偏方折腾怕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老胡家跳大神,还要用大缸给团圆媳妇洗澡,而且是当众洗澡。小团圆媳妇躺在炕上,还是黑乎乎,笑呵呵的。当作者给她玻璃球时,她试着用手指甲去弹,甚至想坐起来弹这玻璃球。可是紧接着,大神敲着鼓,命令团圆媳妇当众脱衣服,她不肯脱,她婆婆就抱住她,请几个人帮忙把她衣裳撕掉了。作者写到,“大缸里满是热水,是滚热的热水。她在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她的旁边站着三四个人从缸里搅起热水来往她的头上浇。不一会,浇得满脸通红,她再也不能挣扎了,她安稳地在大缸里边站着,她再不往外边跳了,大概她觉得跳也跳不出来了。那大缸是很大的,她站在里边仅仅露着一个头。”没多久,她晕倒在大缸里。当天晚上,小团圆媳妇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可怜的小团圆媳妇,这是遭了多大的罪呀!

后来,小团圆媳妇的病一直没有好转,“昏昏沉沉地睡着,眼睛似睁非睁,留着一条小缝,从小缝里边露着白眼珠。”又过了不久,在一个晚上,小团圆媳妇死了。

没有文化再相信迷信,真就活活把一个好人给折磨死了。为什么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呢?也许,小团圆媳妇就是他们一家人,尤其是婆婆的撒气桶,作者写到,“做婆婆的打了一只饭碗,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丢了一根针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跌了一个筋斗,把单裤膝盖的地方跌了一个洞,她也抓过来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反正没有人为小团圆媳妇撑腰,想打想骂都随意,那么如果婆婆或谁遇到不如意的事想发泄出来,不打她,还能打谁?这种打法忍心打在自己孩子身上吗?还有谁让她这样打?也许,迷信给了小团圆媳妇的婆婆一家可以荒诞地对待她的理由,反正她是鬼神身边的,这样给她驱邪,还是帮她呢,再说,跳大神也是要花好多银子呢。

小团圆媳妇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可怜孩子,她到了老胡家就没有人心疼她,没有人真心关爱她了!我对她最大的印象还是她“黑乎乎的,笑呵呵的,齐膝间的长辫子”,她是那么的生机勃勃,那么的充满朝气,却被婆婆虐待,又被迷信害死了。

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作者好像一个outsider(局外人),就像上帝在冷眼注视着人世间的喜怒哀乐。作者淡淡地说,“呼兰河这地方,到底是太闭塞,文化是不大有的”。

我之前也动手打过我家老大,我说,她把我内心中的恶都激发出来了。现在我不动手,每次想动手,我都要问问自己,是不是把她当作我的泄愤工具了,因为自己的愤怒无处化解,而她又比自己弱小,正好可以打她?如果是,那么我应该找地方化解自己心中的怒气才是!孩子是要人爱和疼的!

希望小团圆媳妇的故事不要在现实生活中重现,人要读书、学习,了解自己,也要了解这个世界。努力做一个明白人!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2

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呼兰河传的书,书中讲了许多我和祖父趣味的故事,如果想明白就继续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异常趣味,讲了我在后园摘了一把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不明白,还说:“今年雨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来祖父十分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已经六十多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已经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很爱我,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后园就是我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自由。

书里还讲了在东二街上有个大泥坑很深,那个大坑淹死好多生命,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明白,有的人说拆墙,种树,就没有人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很欢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长大的,我和外祖父一齐玩,一齐干活。

书中写到团园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十二岁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很可怜。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没有重男轻女,没有战争。

啊,我真想永远留在童年,可欢乐的时光总是过的那么快,童年仅有一次,我们要珍惜哟。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3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萧红走到人生尽头时创作的长篇小说。当时,萧红虽然还不到30岁,但是身体十分虚弱,战争的摧残和感情的冲击令她长期身心疲倦,患有多种疾病。与此同时,她的文学水平、创作观念和技巧已经到达了顶峰。全书共分为七个章节,里面的资料无关此刻,也不关未来,只是萧红对自我童年时代的一个回忆。她既没有美化它,也没有丑化它,而是以一个现代主义作家的态度描绘了一个长长的旧梦。呼兰河小城里的人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丑恶的一面。其中的民俗描述,使我领略到了呼兰河小城的风土人情。

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时,我的心和萧红一样愤愤不平。她才只有12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龄,而她却早被卖给了老胡家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就算再拼命的干活,还是会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到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教诲”。《呼兰河传》里既没有批判,也没有谴责,反而流露出一丝幽默和顽皮。

《呼兰河传》还是一部东北民间文化的说明书。萧红为人们毫不知晓的故乡作传,为一群卑微的凡夫俗子作传,这体现了萧红独特的写作视角。《呼兰河传》用孩童讲述的方式,看似松散跳跃,但并没有脱离整体的结构。也正是因为借用了孩子的口吻,小说显得纯净朴素。萧红用她动人的笔调,描述着她童年的趣事。期望大家也去看一下吧!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4

这一章主要讲了萧红童年时代,与她的祖父、祖母一齐生活的点滴记忆。开头一篇便是我们课本中学到的《祖父的园子》。课文总之没有原著好,太多的删删改改,没有了原来的味道。这一章的文字真是质朴无华,散发着田野的芳香,写得太自然了。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

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

我太喜爱这段文字了,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自由的文字,真是不一般!我仿佛看到那“蓝悠悠的天空、明晃晃的阳光”、“蝴蝶乱飞,蜜蜂嗡嗡地叫着”,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无忧无虑。

我还喜爱萧红的祖父。“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她的祖父对她很好。村里的小猪小鸭掉井了,祖父会用泥包起来烧给她吃。“把小猪的皮一撕开,立刻冒了油。”再蘸点盐、韭菜花,啊!真香啊!我都要咽口水了。她的祖父是个和蔼慈善的老人,我最喜爱他的就是,他从来不会批评、训斥小孩子,总是心平气和。萧红学种地,把好好的菜种踢飞了,犯了错,祖父依旧笑呵呵的。她吃熏小猪时,没有一点儿吃相,“满嘴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他的祖父有教养、有气度。我猜想他必须是个家道中落的文人,说不定还是个秀才呢。文中提到:“祖父教我的《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我觉得他必须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有文化,萧红的文学修养也许就是祖父从小培养的结果。因此我更加钦佩他的祖父了。

萧红不喜爱她的祖母,我也是。她的祖母洁癖严重,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而萧红偏偏要捅破这雪白的窗纸。而严厉的祖母就躲在窗外,她一捅,祖母就拿个大针在她的手指上狠狠地一扎。这样的教育方式到此刻也算得平常,比如小孩子乱摸乱动,要挨手扳、要罚站,掉饭粒要挨罚,吃手指要挨敲。。。。。。而且她的祖母还爱骂人,她骂祖父是个“死脑瓜骨”,骂萧红是“小死脑瓜骨”,哎!可惜她先死了,不知道这个“小死脑瓜骨”长大以后,竟成了有名的作家。

她的祖母死时,家里来了很多人。我也说不上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总之他们是来办丧事的。还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但是,他们有绝招,用油锅炸了许多的面饼,说是什么“打狗饽饽”,“用这饽饽打狗,狗就不敢咬人了。”哈哈,这些封建迷信可真是“神乎其神”啊!真的有“十八关吗?”,《祝福》里的祥林嫂不是最爱问“有没有地狱?”“死后有没有魂灵吗?”,我也很想知道!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5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该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

《呼兰河传》的作者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揭示他们的贫苦、无望、愚昧、麻木的时候,讽刺幽致则使人感到悲凉、凄苦。读者既同情他们的不幸,又原谅他们的麻木。这也是作者的讽刺幽默所产生的由于的美感效应。

养猪的那家租住的碾磨房,房顶的草上长着青苔。一到下雨,那房子里的人就提着筐子上房采蘑菇,采蘑菇的骄傲得不得了,而全院子的人则没有不羡慕的,都恨自己为什么不住那草房里。于是感叹啼嘘,相叹不已。房上采蘑菇的故意选几个大的抛下来,借以炫耀,哪知道忘记了房顶已经露了洞,一不小心就把脚掉下去了,把脚往外一拔,脚上的鞋子不见了,鞋子就从房顶落到翻开的滚水里,滚着翻着……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6

《呼兰河传》是萧红最重要的代表作。因为《生死场》,人们知道了萧红;因为《呼兰河传》,人们记住了萧红,也记住了东北边陲那个偏远却动人的小镇。

故事中,萧红以自己写了一件件的事,有美好的,也有残酷的。故事的第三章,就讲了祖父,花园和她的故事。萧红的父母对她不是特别好的,祖母对她,也是很凶的,只有祖父对她好。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祖父做什么,萧红也做什么。“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一般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的多么好!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团圆媳妇那一章了。一个小女孩,才12岁,不过也就12岁,一个天真活泼的年纪啊!和我们差不多大吧!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茁壮成长,而她呢?世界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

她本该和我们一样,却被卖到呼兰河这小城里当童养媳!她才12岁啊!她的年纪虽然小,却会做许多事,可以说是人人都想要啊!可因为她太活泼,不像媳妇,所以经常受婆婆的毒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一天打8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

后来,这个团圆媳妇生了一种怪病,怎么治也治不好。婆婆请来了大神跳大神,想要治好她,大神说要用烫水烫她三遍,再用被子从上到下裹紧了,一直到天亮,出一身汗。不过要坚持,直到病好。就这样,团圆媳妇天天被这样折磨,婆婆却说,这是为她好。最后,这个笑呵呵,可爱又活泼的小姑娘,被她们就这样折磨死了,婆婆很伤心,不过不是因为她死了,而是因为她是花钱买来的,就这么死了,还供她吃供她穿,花了不少钱在她身上,婆婆心疼的是钱啊!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原来相差这么大!作者萧红小时候的童年也是悲凉的,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回味这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作者:闵诗怡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7

美和追求美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我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这部书是着名女作家萧红后期的重要作品。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我,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述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

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异常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那一章,看得让人透可是气来!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也就12岁。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那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

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之后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看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留下了无限的思考。《呼兰河传》讲了萧红小时候和祖父的故事,这本书的语言并不华丽,但朴素的语言,平凡的人和事同样动人。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一个疼爱她的祖父。祖父带着他在菜园里,摘黄瓜、浇水,给她点灯笼,让萧红玩得不亦乐乎。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祖父给萧红点灯笼了,萧红在房间中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陈旧的、落满灰尘的灯笼,祖父细心地把灯笼擦拭干净,点上蜡烛,给萧红玩,直到坏了为止,但祖父依然笑眯眯的。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是祖父却有着惊人的耐心和宽容。首先,萧红翻箱倒柜,家里必须翻得七零八落的,一般家长见了都要大骂。其次,萧红找到了一个破旧的灯笼,一般的家长必须没有耐心擦干净,点上蜡烛给孩子玩。更重要的是萧红把灯笼打坏了,祖父没有把她臭骂一顿,居然还笑眯眯的。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位慈祥的祖父,萧红才有了一个欢乐的童年。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一个不平凡的村子。这个村子里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大泥坑,这泥坑经常弄翻马车,淹死人、牲畜,还阻挡了许多人的前进道路。有了这个泥坑,村里里顿时热闹非凡,翻了马车抬马车,人掉下去了救人,挡住了人从旁边的墙上头爬过去。没有一个人觉得累,更没有一个人要把这个“无恶不作”的泥坑填平。我想,假如填平了这个坑,村子就恢复了冷清,变得寂寞,大家没事可干,失去了抬车的乐趣。当然了,这个泥坑也给村里人带来了“福利”,当牲畜淹死的时候,许多人都去抢猪肉吃,杀猪的捡了回去,就会以半价卖出去。在艰苦的乡村生活中,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真、善、美的光辉。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许多人陪她玩耍。冯歪嘴子啊,她们家的厨师啊,都是她的“寻乐工具”,团圆媳妇仅有十几岁,她很乐意陪着萧红玩,乐此不疲,但她最终命运多舛。

我们再也体验不到萧红的童年生活了,但书中字里行间流露的人性的至纯至美,仍然使我的内心暖暖的。

读了《呼兰河传》,读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读出了童年的珍贵。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8

“小狗冻的夜夜叫唤,哽哽的,好像它的脚爪被火烧着一样。”这是萧红在《呼兰河传》中描写的严冬的寒冷,读到这里,我不禁一颤。嘴里似乎咸咸的,心想:以前的日子多么贫寒哪!连小狗都冻成这样,那么人们又是怎样熬过去的呢?

当然了,这只是严冬,虽然清静得很,可是等到来年春天,暖和起来,自然又热闹起来喽!

东二道街上就有一个大泥坑,暂且不说它有多大,若是一个月以上不下雨,那大泥坑里边的你,又黏又黑,模?土亮恋模?⌒囊桓霾涣羯穸??捅火ぴ谀巧厦媪恕M蛞挥腥吮火谧约号莱隼戳耍?涓峡斓耐芬膊换氐嘏芰耍?/p>

尽管萧红30来岁就悲哀的离开了人间,尽管死前无人照料,尽管在医院那段时间是孤独的,是寂寞的。可是,她的童年时幸福的……

萧红的童年有祖父的陪伴!有花园陪伴,那是的生活五颜六色,丰富多彩,想怎样玩儿就怎样玩儿,除了祖父偶尔说几句外,就没有人会管她了。任由她去做他爱做的事情,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想:我小时候是否这样任性,这样潇洒呢?

祖父若是一天都在院子里,萧红一天也就都在院子里,校服说是要给祖父帮忙,实际上只是帮倒忙罢了。祖父倒也不生气,而是耐心的讲解。而萧红哪里有心听。种小白菜时,把那下了种的土窝。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有时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我想:我小的时候是否这样胡闹,疯狂过呢?

把菜子踢飞了还不算什么,更可笑的是萧红帮祖父铲地。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割掉,把狗尾巴草当做谷穗留着。祖父便对萧红讲谷穗与狗尾巴草的区别,我想:我又没有干过这种荒唐事啊?

祖父给萧红讲解,可萧红哪里会听得进去们总是三心二意,不以为然,一抬头看见一个黄瓜,便去吃黄瓜‘有蜻蜓从身边飞过,便又去捉蜻蜓。玩腻了,便去闹祖父。

后园的太阳、花儿、鸟儿、虫子、倭瓜……一切事物都富有了生命力,都像萧红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想干嘛就干嘛。

我真羡慕萧红,有那么快乐的一个童年,有那样美好的一段童年记忆。

尽管在生命垂危时,孤独,寂寞,无依无靠。我想,既然有了这么美好的一段回忆,萧红也不会过于伤心雨悲哀了吧。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9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篇10

萧红,民国时期女作家,有许多感人肺腑的经历。这位女作家笔下的《呼兰河传》,使我感触很深。这是一本书,一本不普通的书,它的韵律似一首歌,跌宕起伏,连绵不绝。开始时,它给人以愉快的感受,但,越来越久,你就会发现它是一串凄婉的歌谣。

我们先从萧红的生平说起吧。

她出生在一个地主制的家中,她的父亲是位官吏,具有浓厚的封建化思想,他对萧红冷漠无情,只有祖父疼爱她。她的母亲在她年幼时病故。祖父张维祯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她经常和祖父去小园玩。

所以萧红的后期作品《呼兰河传》是以她和祖父的回忆为题材。

我家有个大园子,这园子里蜂子、蝴蝶、蜻蜓样样都有。蝴蝶有黄蝴蝶、白蝴蝶。这些蝴蝶太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嗡嗡地飞,胖圆圆的和一个小球似的,落到一朵花儿上不动了。

太阳在园子里特别大。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做什么就做什么。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黄瓜就结一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愿意长上天去也没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飞走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有关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合集


众人皆知,作为一名杰出的教学工作者,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有助于提高老师的教学能力和个人成长。有哪些优秀的教育笔记值得借鉴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合集,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1)

在暑假我读了由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分别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游历。

在小人国,格列佛被小人绑住,并制造了巨车把格列佛运到京城献给国王。文中详细写了小人们是如何团结一致把格列佛运上车,给格列佛喂食,给格列佛做衣服……格列佛的出现几乎吸引了所有小人的注意。他的温顺逐渐赢得了国王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当另一小人国布来夫斯库帝国准备入侵小人国。他涉过海峡,把50艘最大的敌舰拖回了小人国的港口,立了大功。但因为不愿意灭掉布来夫斯库帝国,使国王很不高兴。这时候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急中生智,散了一泡尿,扑灭了大火。谁知,皇后不但不领情,还要责罚他。于是大臣门串通好要除掉他,他听到了风声,逃掉布来夫斯库帝国。可是他食量的太多了,两个国家养不起他,于是造了一艘大船送他回英国。

在大人国,遇到了一个农夫在收麦子,把他捉住交给老板,把他带到四处展览,最后来到首都。农民很贪钱,每天要他表演10场,他累的奄奄一息,农民见无利可图,就把他卖给了皇后。由于他小巧玲珑,在宫里十分受宠。但他经常遭到苍蝇、老鼠、小鸟等动物袭击。面对国王,他沾沾自喜地介绍了英国各方面情况及历史,但被国王一一否定。格列佛到大人国的第三年,跟随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来到了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天空中的大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了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调入海中,被一艘船发现救了起来。

在飞岛国,格列佛被飞岛国的人给救了上来,飞岛国的人长相非常奇怪。国王和贵族住在飞岛上,老百姓则住在陆地上。他离开飞岛后来到陆地上,参观了“拉格多科学院”。这所科学院研究的都荒诞的课题。导致全国土地荒芜,人民无衣无食。

在慧骃国,他遭到了一群形状像人,名为“野胡”的生物袭击,幸亏一匹具有智慧的马—“慧骃”给他解了围。原来马是该国的理性居民及统治者,而野胡则是被马豢养和役使的一种畜生。他的言行举止在“慧骃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野胡,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很快学了该国的语言,应主人的邀请,他谈到在世界其它地方马是畜生,而像他这样的野胡是马的主人。这使“慧骃”感到震惊。

在这部游记里,斯威夫特用了很多种手法对现实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了批判和讽刺。突出表现了其新颖的艺术手法。因此无论从艺术角度和人文角度来说,这部小说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2)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梦想境地,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我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教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细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期望大家一齐,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3)

同学们,你们一定读了不少的课外书,我就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关于探险的书,下面就来听一听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吧。

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人,他非常喜欢航海,他每一次航海都叫人惊叹。一次,他坐船去了一个岛,叫小人国,那里全是小人,小人们见到了格列佛,很害怕,因为格列佛在他们看来是一个巨人,格列佛在小人国呆的很不开心,因为小人们利用格列佛打仗成为国王,格列佛便离开了那里;他来到了巨人国,那些巨人把格列佛当成了蚂蚁,而且巨人们还利用格列佛去挣钱,格列佛一天天瘦小下去,最后,他忍不住了,便坐船离开了巨人国;在去下一个地方的时候遇上了海盗,可是经过格列佛的劝说,海盗们不再伤害格列佛。故事的结尾是:格列佛到达马国,那里全是一匹匹的马人,在马国人的帮助下,格列佛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格列佛结束了他人生的一次探险,和自己的妻子、儿女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不断地去探索、去发现,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4)

这两天我又读了一遍《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是一个英国的医生,他乘船冒险,遇到风浪,在大海中迷了路,来到了他从来没有到过的国家,书中描写的小人国和巨人国的人物特别吸引我,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时候用小便的方法浇灭了皇宫的大火,还帮助小人国把另外一个国家的舰队捕捉了。他在那里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敬佩,他在小人国无所不能,帮助大家做了很多事情,这样的情况到了巨人国可是截然相反了,他在巨人国里成为了农夫女儿的好朋友,这个小姑娘把他照看得非常周到,生怕他被老鼠咬伤,因为那里的老鼠比他还大,小姑娘还给格列佛做了几个甜饼,但是这些甜饼被蜜蜂衔了去,格列佛杀了四只蜜蜂,并且取下了蜜蜂尾巴上的刺,他想把其中的三根给英国的科学家,剩下一根自己留作纪念。小姑娘把格列佛交给了国王,国王让木匠给他做了一个小房子,格列佛在里面衣食无忧地生活着,但是他很怀念自己的国家,在历尽了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回到自己的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5)

英国着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

小人国里面的人仅有6英寸高;大人国里面的人有40英尺高;飞岛能飞起来,这些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xx8月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骃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骃(马)。在慧骃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它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骃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梦想境地。那里没有谎话,不必研究话语的真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盗、抢劫、诈骗、杀人放火、拐卖儿童、走私贩毒,也是我们在电视中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我期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骃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格列夫游记读书笔记(篇6)

《格列夫游记》是英国乔纳森 斯威夫特所写的。格佛出海游玩时去了四个国家,袖珍的小人国、庞大的巨人国、会飞的岛国、神奇的慧骃国

格列佛是一个外科医生,他经常出海游玩,但是海上危险重重,他有时遇上海盗,有时遇上风暴,船只搁浅在沙滩上。就这样格列佛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拉开了序幕

在小人国,格列夫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给他做一顿饭需要三百名厨师,给他做一件衣服需要三百名裁缝;到了巨人国,格列佛又成了一个昆虫一样的小不点,一小块面包屑就能把他绊倒,连一只苍蝇都敢欺负他;飞岛国的天文学很发达,依靠一块巨大的磁石能在空中飞来飞去,这的饭菜都被做成了几何形;慧骃国的马会说话,跟人一样的野胡反而成了家畜这种想象力真是天马行空啊!每一段游记都情节曲折、玄妙,又引人发笑,把格列夫的经历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有时候我在幻想什么时候我能和格列佛一起去冒险呢?

然而从这本书中的第四部马的王国里,野胡的列子让我杜绝懒惰、贪财、好斗等各种不良习性,然而要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格列佛那种聪明、机智、好学、敢于冒险遇到问题不蛮干等好的精神、习惯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向格列佛这样的人学习。

有关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合集


下面编辑为您呈上“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相关主题内容,每当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脑海中有了新的想法。 读后感强调了对书中文学技巧和方法的研究和总结,希望这篇文章可以给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莎士比亚的著作有很多,其中最喜欢的还要属《哈姆雷特》了,每次看都有不一样的韵味,也都会有一份不一样的收获。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况,也许从有人之后就没有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全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

经过重重困难,哈姆雷特用尽最后的力气用毒剑击打克劳斯迪,自杀身亡。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有一句话说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孤独的人看到哈姆雷特的孤独,愤怒的人看到哈姆雷特的愤怒,深情的人看到哈姆雷特的感情,可疑的人看到哈姆雷特的怀疑,你从中看到的只能证明你心中的东西。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哈姆雷特一声绝望的叹息。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却带着如此绝对的恐惧死去。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他逃不掉。

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直面生活的阴暗面和人性的丑陋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终于结束。尽管汉奸国王死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和母亲的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认为复仇的悲剧值得或不值得一笔交易。

但如果哈姆雷特没有死,他一定会成为丹麦最受欢迎、最仁慈、最宽容的国王。

他向我们展示了一群人与命运抗争的最终结果。他们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因此,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整个时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七星,指引着人们的方向。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曲折的情节、深刻的人物塑造,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士比亚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昨晚,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书,叫做《哈姆雷特》,这本书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里神秘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大家都认为是老国王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了才离开了人世。国王去世不到两个月,他的母亲乔·特鲁德就嫁给了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并帮助他登上了王位。

之后,哈姆雷特听到了一个关于鬼魂的故事。这个鬼魂长得很像他过世的父亲。哈姆雷特决定鬼魂一定是他的父亲。他一定是来考虑并告诉哈姆雷特他的冤情的。为了见父亲,他决定和哨兵们一起过夜。夜晚,鬼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这个鬼魂正是哈姆雷特逝世的父亲。父亲说,他的死绝对不是个意外,而是克劳狄斯和王后在他睡觉的时候用毒药滴进了耳朵里,才会死去的。不久,哈姆雷特的两个朋友拉塞尔·克莱恩和盖登思坦来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剧团。

哈姆雷特在演出的剧本里加了和父亲死亡差不多的一幕来试探叔父,并且让马塞洛在一旁关注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反应,果真,当克劳狄斯看到了剧中用毒药杀人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和王后曾在花园中用毒药杀了自己的哥哥,生怕这件事情会被哈姆雷特知道,做贼心虚,命人点**炬回宫,称身体不舒服。终于哈姆雷特断定鬼魂的话是真的,王后让他到自己的宫中,温婉地责备已经得罪了自己的“父亲”可是当他一听到父亲这两个的时候,就冲着母亲喊,说她大大的得罪了丈夫。克劳狄斯决定担心哈姆雷特已经知道他父亲的真正死因让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并派了几个人去暗中杀了他,可是,他非但没有死,还活生生的回到了丹麦,雷欧提斯因父亲波利尼尔斯和妹妹奥菲利娅发生了事故,对哈姆雷特憎恨不已,克劳狄斯就趁这个机会逼哈姆雷特走上绝路,他特地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赛,在雷欧提斯的剑上擦了毒药,还准备了一杯毒酒,如果雷欧提斯失败了,就可以用毒酒来毒死他,谁知道毒酒竟然被王后误喝导致死亡,而哈姆雷特也被毒剑所伤,不过,最后,奸王克劳狄斯被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剑刺穿了胸膛。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自己做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是总会有人揭穿的,就像书中的克劳狄斯和王后一样,本以为杀死了国王,这件事情谁也不会知道,就是没有想到,老国王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鬼魂来将真相告诉哈姆雷特,最后他们双双死去,这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的下场。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读《哈姆雷特》有感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选择和告别。

呱呱落地时,告别的是母亲温暖的子宫;异地求学时,告别的是无比熟悉的家乡;坚守正义时,告别的是人性的丑陋与**。当哈姆雷特举起了想要复仇的剑时,他便与过去的天真纯洁做了彻底的告别。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在犹豫和无助中选择了独自前进,并为自己的每一个选择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当生命被仇恨裹挟,当命运遭遇背叛,当他善良单纯的灵魂在幽暗的宫殿里受尽煎熬时,哈姆雷特选择找回真相,选择不顾一切,选择殊死斗争。

在杀父仇人面前,哈姆雷特是清醒的;在屈辱生存和复仇的夹缝中,他也是清醒的。

他也曾是天真少年。在“这个上帝创造出的世界”面前,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心机,灵魂一尘不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悲痛到怀疑人生,所以当叔叔在宫廷里摆上盛大的婚礼时,他会身着黑色丧服,似鬼魅般出现在一片暖色调的喧嚣中。

看到父亲的鬼魂后,他知道了真相,并在剧中证实了叔叔的罪行。如此沉重的打击,加重了他对法院乃至整个社会的失望和困惑。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的愤怒举起了他的剑,但是人性的善良让他感到困惑。是复仇,还是去谅解?

他似乎没有做出选择。

这样一个被罪恶充满的世界里,让他这样一个自身也不能免于罪的人去复仇,是不可能实现所谓正义的,哪怕只是世俗意义上的正义。尽管他知道出于荣誉和道德,他不得不报仇。一次又一次出现的鬼魂不允许他无限期拖延,但他从未将杀害克劳迪亚与心中的正义联系起来,甚至害怕和憎恨复仇的使命。

复仇是无法逃避的命运,却是无意义的。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切都不会再回归从前。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对死亡又怀着绝对的畏惧,这个无法逃避的难题背后,使更多难解的隐喻。

因为找不到坚定的正义信念来支撑自己,他对未来变得极为悲观,最终在毒剑毒酒的刺痛下做出了最后的选择。

皇后乔特鲁德的悲剧性在于她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身不由己。老国王被暗杀了。她无罪。作为一个女人,她面临两个选择。她在黑暗包围的宫殿里孤独寡居,随时有被陷害的危险。或者她可以找到新的依赖,重新在象牙塔顶站稳脚跟。作为母亲,为了保护儿子哈姆雷特的完整和继承王位的权利,她只有一个选择——在男性社会定居。

她对哈姆雷特的温柔是真诚的。她真诚地希望儿子能和她在一起。她很担心儿子突然发疯。当克劳狄斯劝她放下毒酒时,她却从容地说:“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

”这句带着悔恨与对儿子歉意的回答不禁让人有些心疼。弱小勇敢的女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斥责和侮辱,面对自己道德德空虚,背后是无言的遗憾。她的生活不是决定自己的快乐或悲伤,而是在无述的不幸中被动地选择一种阐述的方式。

奥菲丽娅的选择是最令人遗憾的,它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由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属物。她们没有自我,没有理由,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

虽然奥菲丽娅和哈姆雷特彼此深爱着对方,但她从来没有做出过自由的选择。任何事情都要汇报给父亲和哥哥,还要听从父亲安排来欺骗心爱的人。这个未经风霜的少女受不住情人的疯和父亲的死这一连串打击,于是也含着痛和遗憾回归了大自然,带着诗意死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选择的游戏。一群对抗命运的人,始终逃不过命运的铁拳,没有什么能够被改变,这种发自内心的嘲讽般的无奈,依存于所有人身上,也许这才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处,只有当死神的阳光投射在他们冰凉的尸体上,那一刻,便是真正的理想和解脱。

命运不仅能让你拥有阳光般的温柔,也能让你像魔鬼一样**。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认清自己,看清自己的脚,做出一个好的选择,然后过上余生。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范文一: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很混乱。读者不能仅仅把他定义为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种说法,在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此,哈姆雷特不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哈姆雷特之所以是一个男人,是因为他的性格中有许多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

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他安排了一场戏,让自己之前装疯的努力白费了。例如,当国王祈祷时,他有机会报仇,但他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

不,你想想:一个恶人杀了我父亲;我,他唯一的儿子,把这个恶人送到了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显得很虚伪,比如对奥菲丽亚的爱。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

怜惜后悔多于爱。实是上,他看到奥菲丽亚,这个从前无知的女孩,因为自己的原因失去了家庭、理智和生活。他不禁后悔。在这种状态下,他跳进奥菲丽亚的坟墓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直面生活的阴暗面和人性的丑陋面。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终于结束。尽管汉奸国王死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和母亲的生命的代价。

我们不能认为复仇的悲剧值得或不值得一笔交易。但如果哈姆雷特没有死,他一定会成为丹麦最受欢迎、最仁慈、最宽容的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范文二:

近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

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用歌德的话说,这是一棵橡树,插在一个昂贵的花瓶里,只会打开娇嫩的红绿。。

、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的爱人渴望同时被爱,但常常意识到她的爱人比被爱要好。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

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范文三: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巨匠,也是世界戏剧界的领军人物。被认为是古往今来少数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哈姆雷特》被公认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写于17世纪初,该剧以中世纪的丹麦宫廷为背景,通过运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叙述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故事。

该剧真实地刻画了文艺复兴后期英国和欧洲社会的真是面貌。以哈姆雷特的形象和思想,表现了作者对文艺复兴运动的深刻反思和对人类命运和未来的深切关怀。

哈姆雷特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极富艺术魅力的典型,莎士比亚通过哈姆雷特内心矛盾冲突的描写,对比手法的成功运用,构思了哈姆雷特形象心理蕴涵的丰富性与深刻性,从而塑造出史前从未有过的丰富复杂的原型形象。哈姆雷特的悲剧唤起了读者的同情和怜悯,达到了悲剧的效果,这是基于人物的理想和现实。黑格尔认为,悲剧是对美好事物的毁灭,向人们展示。

我认为,哈姆雷特的悲剧性正在于此。

文艺复兴运动肯定人的价值,主张解放个性反对禁欲主义,理性反对蒙昧主义。作品中的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在威登堡大学念书时,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对理想与前途充满希望与憧憬,是作者笔下的人文主义形象。奥菲利娅称之为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注目的中心。

那时,哈姆雷特是一个快乐的王子。在他眼里,世界是美丽的,他对人和社会有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在他看来,承载万物的大地是一个美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天空是一个宏伟的帐篷,是一座用金色火球装饰的庄严的房子。也就是说,他用一颗感恩的心和一颗纯洁的心赞美这个世界。

同时,关于他对人的一段议论,特别为文学史家所称道,人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动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这些叙事反映了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哈姆雷特的完美形象,也展现了时代的理想主题。

莎士比亚在情节结构上多层次、多线索的平行发展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从而产生了真正的冲突。面对父王被他叔父暗杀,其母被迫改嫁,王位被叔父纂夺的残酷现实,哈姆雷特充满愤怒与痛苦,精神颓唐低沉,由快乐的王子转变成忧郁的王子。由于昔日美好的理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的冲击,他开始深入思考人与世界,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他眼中的世界不再是光彩夺目,他认为,负载万物的大地,只不过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这个覆盖众生的苍穹,&&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甚至对人的认识达到偏激和消极的态度,在他眼里,人世间的一切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认为人世间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莠草。至于人们,在我看来,这个泥塑的生命是什么?

人类不能使我产生兴趣,哈姆雷特前后认识的巨大反差,犹如天堂与地狱的巨大差异,给予他悲剧形象强烈的深刻性。作品不仅以尖刻的笔锋把哈姆雷特完美的形象与美好的理想撕毁以致粉碎呈献现给读者,而且以其外在环境的悲剧慢慢让位于人物内心世界的悲剧性。

在哈姆雷特复仇情节的推进下,复仇的内心冲突变得尤其明显,进而更深刻地揭示了哈姆雷特形象的悲剧性。残酷的真相冲击,导致他对人的思考以致发现人性的丑恶,构成了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丑恶极度憎恶的内心矛盾。在那个颠倒混乱的时代里,他为父复仇的宗孝责任,转变为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由发现丹麦国王的丑恶到发现周围的人甚至他自己的恶。

认识的深刻以及责任的深沉,使他体会到复仇的回力无天。他关于生存还是毁灭&&的著名独白,十分准确地传达出他此时矛盾的心态。克劳狄斯在祈祷的一刻,本来哈姆雷特可以在背后刺杀,可是他犹豫了,放弃了这个大好机会。

以致日后那个奸险的丹麦国王两次谋划陷害哈姆雷特,并一步步地推进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首次复仇的犹豫与拖延,推动了悲剧最终的结局,也揭示了哈姆雷特形象悲剧性的根源。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主人公遭受的痛苦并不是由于他的罪恶,而是由于他的某种过失或弱点。如果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哈姆雷特悲剧根源在于他犹豫延宕的性格,在于他性格的弱点。

我认为,犹豫延宕本不是他的性格而是矛盾冲突的使然。首先,当他在死去的父亲口中了解到事情真相时,能够当机立断并坚定地实行他装疯卖傻的复仇计划。同时,在丹麦国王对他的第一次暗杀中,他机智地搜出公文并修改国王的命令,从而逃过了暗杀,这勇谋兼备的举动是犹豫性格不能做到的。

因而,我认为哈姆雷特悲剧性的根源,在于他的人文主义理念与现实的激烈碰撞,以致理念粉碎并带来巨大的痛苦与长期的挣扎。

文艺复兴运动使欧洲进入了人的觉醒的时代,思想大解放推动了社会发展。同时,晚期私欲的泛滥和社会的混乱,导致人们信仰的失落和进退两难矛盾心理。当时的社会现象正是作品的价值观照,哈姆雷特人文理想的最终破灭造成的这一悲剧性,预示了新兴资产阶级对封建教会的妥协,揭示了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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