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通过作文写作来进行交流,写作对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写作前我们可以看一些优秀的作文进行参考,什么样的作文才算是优秀呢?编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班长下读后感作文》,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我的同桌是班长》这本书,讲了杨自热和蔡一心,因为老是想着对方的缺点,结果总会发生冲突,想尽办法让对方下不了台,而且杨自热还对蔡一心产生了嫉妒的心理。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德国的一句谚语:“友谊是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就是因为他们总不会体谅对方,为对方着想,所以没有什么办法好好相处。如果像他们老是惦记着别人的缺点,老是让别人下不了台,那么友谊这个词在他们的心中那就会永远不在了。如果双方可以和睦相处,用欣赏的眼光去对待别人,那么友谊这个词将陪伴他们度过美好的年华,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我和开月的友谊就正如杨自热和蔡一心这对同桌。
在四年级时,我们俩也成了同桌,在上语文课的一次,语文老师让每人读一篇课文给同桌听。当我要读时,开月则在一旁鸡蛋里挑刺,一会儿说我读书姿势不对,一会儿又说我读书没有感情。我十分生气,等到她读书时,我便学着她的样子,一会儿找找这儿的缺点,一会儿又找找那儿的缺点。当语文教师让她来朗读课文时,她没听见。我便骗她说是总结中心思想,她却还信以为真。我在下面笑得前俯后仰,而她则羞愧地低下了头。
《我的同桌是班长》让我领悟到了真正的友谊,我永远都会把这本书珍藏起来的。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我的同桌是班长》。
《我的同桌是班长》讲的是一个六(一)班的一个大哥哥,他叫杨自热。杨自热的同桌是班长:一个叫蔡一心的大姐姐。她的外号叫狮子王,因为她的嗓门很高,以至于杨自热的听力半年内下降了很多。但是,蔡一心生日那天,他还是想送个礼物给蔡一心。不过,后来因为一点儿小矛盾,这个计划取消了。
因为杨自热的爸爸、妈妈、叔叔和婶婶都在经商,所以他家比较有钱。杨自热家还有一个姐姐(是奶奶从乡下带来的),还有一个小弟弟天天。天天是个小人精,杨自热就有点儿傻。姐姐叫小露,十八岁,很胖,杨自热叫她"大屁股、大象腿".看到这里,我想:杨自热自己也很胖呀,怎么不叫他自己"大屁股、大象腿"?
有一次,他们班评选副班长,郑老师让男生自我推荐。当郑老师要选一个的时候,杨自热举手了,可他的目的是为了上厕所,没想到却当上了副班长。还有一次,他们讨论春天好不好,正当副方快输了时,杨自热站起来说:"哎呀,你没听有人把这首诗改成了‘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读后感《我的同桌是班长读后感400字》。打打敌敌畏,蚊子死多少。’吗?"搞的全班哄堂大笑……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大家快找来看看吧!
“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是冰心奶奶说的。我从小就很喜欢读书,在这个假期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儿童文学作家伍美珍写的《我的同桌是班长》这本书让我我爱不释手。
伍美珍被称为“阳光姐姐”,它书中故事全部取材于读者的来信,专门为我们少年儿童量身定做的,真是的反应映出我们孩子中间存在着诸多问题,充满了时代感及现实意义。
书的主要内容是,男生杨自热的同桌是女班长蔡一心,杨自热便天天与她为敌,而每次两人发生冲突,他总觉得老师在处理时都在包庇班长。令人惊讶的是,杨自热却意外地当上了副班长!这下可好,结果,这个班里被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出现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在这本书中,我最关心的就是老师包庇班长的那一段,讲的是有一次,杨自热在课堂上走神了,同桌的班长蔡一心发现后猛地推了杨自热一下,想提醒他。结果杨自热差点摔下椅子,两人为此争吵起来。而老师则认为是杨自热的不对,因为杨自热从来都是一个成绩不好、所有都不好的坏学生,于是让杨自热到办公室去罚站便是老师处理的一贯做法。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为杨自热打抱不平。其实这件事作为学习成绩好、所有都好的好学生蔡一心也是有过错的,她不应该那么猛地去推杨自热,难道好学生就一定做什么就全是对的吗?难道坏学生就全都是错的,要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吗?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虽然杨自热是导火索是元凶,但是班长蔡一心也是有错的,老师是不应该包庇班长的。
我们应该要互相理解、宽容,我们都要带着欣赏别人优点的眼光,去和朋友相处。
大家对于作文都非常熟悉吧!通过作文我们可以把所看所想所感表达出来,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需要我们沉淀下来,怎样的作文才算得上是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参考]《红楼梦》优秀读后感作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曹雪芹先生笔下的金陵十三钗,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娇媚。现在我们单单来分析分析晴雯这个角色的性格特色。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即使曹先生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柔情似水、泪眼朦胧、红颜命薄,乃林黛玉也。《红楼梦》这一本书中一共写了九百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便是林黛玉。
她是一个身世坎坷、寄人篱下的女子。她六岁丧母,后又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她是一个多心小心、多愁善感的人。说她多心小心,那是因为她想的事儿要比别人多,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细细地咬文嚼字一番。因此,宝玉便说她:“……那是你多心,才染出一身病来。”
但是,她又是那么倾国倾城,那么才华横溢呀!美,美在两弯似蹙非蹙笼眼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才,就拿“元妃省亲”来说,她作的诗与众不同,当宝玉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最后一首诗时,她快速地写了一首律诗,帮宝玉解围。和宝玉相互赠帕时,一口气写了三首诗。
我有时恨过曹雪芹:为什么把黛玉的生活写得那么悲凉,又为什么硬把宝、黛的爱情拆散?现在想想,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作者这样写既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更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的人们,特别是女孩子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是多么的困难,让我们更真实地了解了古代的社会生活。
像黛玉这等才女,如果在今天,也许她会成为一位名扬天下的文学青年,比如会成为诗人或作家,也许她还能享受荣誉所带来的富贵、地位。但是,在旧时封建社会中,总是重男轻女,封锁了多少才女的才华!像林黛玉一样,一生只能呆在那极为渺小的大观园里,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机会。最后,随着家族的衰落而走向悲剧、走向灭亡,像一朵婀娜多姿的花,无声地开,悄悄地走……
最近,我一直在读《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更是一部非常伟大的文学作品,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林黛玉、贾宝玉等,曹雪芹花费了十年时间,删改五次完成的,具有十分深邃的意味。
故事是从女娲补天多了一块大石头说起的,这块大石头经过女娲的煅炼之后,已经通了灵性,变成了一块仙石。仙石被带到人间后,发生了许多故事,这就是《石头记》的缘来。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这一节。以前,我就听说过刘姥姥的大名,现在,终于知道关于刘姥姥的故事了。
刘姥姥带着小孙子板儿来到荣国府,看到了许多没见过的东西,如不停摆动的自鸣钟、也吃到了许多好吃的美味佳肴,还得到了20两银子的资助,作者把刘姥姥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把她的心理活动也描写的十分生动。语言却很生活化,把故事讲得娓娓动听。
读这部作品,需要细细读,慢慢品。我想:《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故事,也饱含着现实生活中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吧,曹雪芹因为历尽了沧桑,才写出了传唱千古的《红楼梦》。
我会认真读《红楼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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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已经有几天了,由于后几十回非原作者著述,读到最后倒也释然,怪不得很多人读到100回就不读了。
在读《红楼梦》的过程中,随想随记,记录心得,我甚至怀疑《红楼梦》不是一个作者写的,我惊叹于作者对汉字文义的把握,惊叹于作者著书的冷静与严谨。作者的博才多学,我惊叹于一个人怎么能写得出十二首对“菊花”的描写,真正连连称赞,读来常常有一种拍案叫绝的感觉,用通俗的语句来解释就是:“好,写的真好……这个比先前一首要好……这首写的比前两首都好……这首已经不能再好了……这首已经好到超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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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伟大文学家曹雪芹所写。他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中心,生动地描写了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从兴旺到没落。
曹雪芹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黛玉的聪明清秀,才华横溢,性格孤僻,心思敏捷;宝钗的美丽娴雅,处事圆滑;史湘云的开朗豪爽,心直口快……等都刻画得栩栩如生。
但《红楼梦》和其它几本名著不同,里面错综复杂的关系搞得我晕头转向,看来我还得多读几遍才能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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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周,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意思极了!
书中描写了“我”和两个伙伴乘坐一艘名叫“鹦鹉螺”的潜水艇在海底探险的故事。我们在海底欣赏到了美丽的海底景象:海底广阔的细沙平原犹如一块色彩斑斓的大地毯。海底的花岩石、植物、贝壳、珊瑚就像色彩缤纷的万花筒,美丽极了!海底景色虽美,但危险也不少:巨型的海蜘蛛、凶残的大角鲨、身长有7米的大章鱼,它们各个令人恐怖,使人害怕。
看了这本书,我羡慕死了,长大后,有机会我也要到海底去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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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红楼梦,里面的内容让人看了之后就能想象当时的情景,里面的人物各个栩栩如生。
我本来幻想着结局是凄美感人的,没想到全是那么凄惨,贾宝玉是个很英俊的小伙子,我相信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天生的一对,天上一对,地上一双,可最后林黛玉却被贾宝玉活活气死了,就是在宝玉和宝钗结婚的那天。而后,宝玉削发出家,这个我想的恰恰相反,我以为宝玉应该和黛玉一起,而不是宝钗。
我这本书读了三遍,我不禁打了个冷战,这本书很娆人,读一遍不懂,读两遍就一知半解,读三遍才真正了解,这本名著,是十分有诱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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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候门公子,拥有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但会以寂寞告终。
他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这样转瞬即逝了。留给了我们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上天给了贾宝玉一个美若天仙的表妹林黛玉。我说——林黛玉来人间是为了还债,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感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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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尽枉然”这是清代文学家对红楼梦的评价。由这句话可以看出红楼梦在中国文学领域的影响之深,至今我们的老师依旧把这本经典著作当做必修的知识在假期研读——由此引出了这篇读后感。
红楼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凄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故事的主人公贾宝玉本是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经过长时间的吸取天地间的精华已经通灵,一日打远处来了一道一僧谈起世俗中事便引起了通灵宝玉的兴趣,他求二位高人能带他也去经历经历世俗之事,在他百般求说之下这僧将他变为一块宝玉带入世俗中去……这才有了红楼梦的故事。
本书一二回分讲述了甄士隐如何丢失爱女又如何家道中落最后和一道一僧同行远去的故事,及贾雨村被革职后遇到故人冷子兴讲述宁、荣二府的故事。贾雨村在第二回时帮薛蟠打糊涂官司处处袒护薛蟠,只因当时贾家势力强大他不敢招惹便处处袒护薛蟠,在后来贾家落破时落井下石……给读者描述了一个见风使舵的小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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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读后感200字优秀作文最新8
当我读完《红楼梦》时,几乎发了半天呆。书中红楼女儿的悲惨下场,令我悲痛万分,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屋”的惊天巨变使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真好似“呼啦拉大厦倾,灯惨惨黄昏近。”
想当初,宁荣二府车水马龙,繁华一时,极为奢华,到头来却陋室空屋、衰草枯肠。宁荣二府中的人物都曾拥有过金银珠宝,住着华丽堂,谁曾想沦为贱民,他人皆谤?宁荣二府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让我沉思良久。是人无止尽的贪婪和欲望,因为嫌弃乌纱帽太小,可却怎么料到枷锁扛身上,一些人妄想不劳而获,可是最终却被送进了铁窗下。权力的争斗,社会的黑暗,导致了红楼大厦的倾覆。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偏只念木石前盟,可叹端娴处子,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可叹却遇中山狼,一味骄奢淫荡,叹芳魂艳质,一载去悠悠……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
红楼梦读后感八百字1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曾经的繁华富贵只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快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己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续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还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红楼梦读后感八百字2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红楼梦读后感八百字3
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悲剧,美到让人心伤--《红楼梦》读后感。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悲剧。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悲剧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悲剧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悲剧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保持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悲剧,而《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悲剧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红楼梦读后感八百字4
我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有些感性。喜欢在残缺中寻找属于内心深处的那份感动与美丽。但这不是多愁善感,无愁觅恨。稚嫩的心会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红楼一梦而泪眼朦眬。
——题记。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故事里的林黛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是因为喜欢她,相反的,我从内心十分讨厌这位整天哭哭啼啼,做事刻薄,说话尖锐的“小心眼”。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值得贾宝玉对她痴恋一生。
等我长大点了,我又重新拿起《红楼梦》。这时,我才慢慢明白黛玉的诗,黛玉的梦,黛玉的泪。重新读描写她与宝玉的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时,心里生出好些感触:初见时黛玉在心里说的一名“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脱口而出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一问一答注定了这痴情的千古绝唱。
再读,再品。黛玉多愁的泪也有了源头。从小寄人篱下的她,小心翼翼,害怕别人对她的嘲笑。她没有勇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丛中的青石凳上,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子被”;她没有心气如薛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云”。她只愿“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黛玉的离去,让我一直难以释怀。黛玉深爱着宝玉,他们有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愿望,希望白头偕老。却又无奈上天让黛玉在心上人与另一个女人的良辰吉时。一面是洞房花烛,一面是生死离别。黛玉是苦的,有那么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爱的人的注视下离去。她却只能焚稿断情魂归离恨天。黛玉输了,败了,而胜者是那与她心上人结下金玉良缘的薛宝钗。可是,黛玉又在哪里输了呢,她的才情谁能比拟?她的一颦一笑何人能及?只能怪她生存的社会太黑,黑得如墨。黛玉的泪也只能反射它的黑。
黛玉也是幸运的。世界与封建的黑暗没有玷污这位“珠仙子”,她一直高傲纯净,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继续纯洁清高,就如她的诗“质来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
合上书,闭上眼,一个消受苍白的女子慢慢在黑暗中消逝,痴痴地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红楼梦读后感八百字5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曾经的繁华富贵只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快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己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续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还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这学期,我把《红楼梦》这本书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都觉得意犹未尽。这本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主线,贯穿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凄美的爱情故事。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和宝玉在一起,两个人相爱了。可是最后凤姐暗设调包计,将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黛玉最终吐血而死,整本书描绘了大观园内外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元春这些女子,她们都是才貌双全、才华横溢的女子,如果在现在的社会,她们都能立一番功名,可在从前的封建社会,她们的命运只有等待和接受,可见封建社会的女子是多么的悲惨。而我们,在现在平等自由的新时代,能学习自己想学的东西,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是多么的幸福,怎么能不努力地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呢!
红楼梦真是一部不朽的古典名著,一部永远挖掘不完的好书!
【叹为观止《红楼梦》】
歌德曾经说过:“一书一世界。”
——题记
一直都很喜欢读书,喜欢眼神与文字之间的沟通,喜欢手指摩擦纸张时的奇妙感觉,更喜欢人物之间的纷乱纠结与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书往往会使人的情感得到释放,在书里沉醉与张扬!
《红楼梦》,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被世人公认的文学巨著。它的存在不知道牵动了多少中华女儿的心灵,但也招来了不少文人儒士的批判与指责。可它的地位却不可撼动,仍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名作!
《红楼梦》出自于曹雪芹先生的笔下,他的功底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全书忧喜交加,文辞隽永。鲁迅先生给予的评价是:“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缠绵,革命家看排满,流言家看宫闱秘闻。”而它的深意确实是让从事于各种职业、有着不同思想文化的人从中领会到一种与众不同的理唔。《红楼梦》给予每个人的感觉不是大同小异,不是千遍一律,不是一如春风般给人温暖,或夏蝉给人的躁动,而是一种无与伦比、贯穿血脉、同日光一般的晦明变化,正是这种令人神往的奇妙感受,使它的美永不褪色!
《红楼梦》一书也是许多影视编导们的至爱,它曾被翻拍成电视剧、电影、戏曲等艺术形式,用更直观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亦能领悟到其中的精髓,不用咬文嚼字,也不必精雕细琢,轻松地领略一番赏心悦目。
掩卷而思,《红楼梦》会使人对它的魅力欲罢不能,不必说全文,单看“林黛玉初进贾府”这一回合,就有它的独到之处。那气氛是热闹非凡。还未进门就可看出贾府的凛人气势,而刚进贾府则又领会到贾府的大家之气。个中人物陆续登场,先是丫鬟婆婆,再是太太奶奶,个个珠光宝气,富丽堂皇。这个身着“翡翠撒花洋绉裙”;那个穿着“镂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银袄”;再者项戴“赤金盘里璎珞圈”;更有“头戴金丝八宝珠髻”,个个恍若神仙妃子。各个的出场安排也不同,有的是扶着来的,有的是请来的,还有自己跑来的,更有的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依我个人之见,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凤辣子初见林黛玉”这一情节。所谓“凤辣子”就是王熙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是曹先生惯用的人物出场方式。而王熙凤的语言却也与众不同,口齿伶俐,问长问短,服装上更是雍容华贵,一副贵妇气质中隐藏着刁钻和狡黠。生动形象的将王熙凤善于察言观色、机变逢迎、见风使舵的个性刻画的淋漓尽致。
一本好书会被赋予生命,有值得品味的价值。它的人物关系是错综复杂,它的情感是千丝万缕,它的场景是波澜壮阔,而它的言辞更显活泼灵动。上述所言,在《红楼梦》一书中方可略显拔萃。
《红楼梦》是本叹为观止的好书,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可能一百人看完会有一百种看法,但我们只要用心去品味与欣赏,就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随黛玉一同葬花,化落叶为泥;感宝玉的轻狂叛逆。在这本书里,我品尝到了人间百态,看到了世间万象,悟到了人生的拼搏不易,学会了去理性思考感性世界!
在《红楼梦》中,我认为林黛玉最为悲惨,林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肚鸡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对于她和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我认为重要因素是:林黛玉的清高个性,她的清高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洽”,她的自卑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黛玉是这样的可怜,然而宝钗是那样的无情。宝钗,堂堂公侯之女,堂堂千金大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难道她不明白当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变成了宝姐姐便会大失所望,便会把她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会叫她情何所堪。也许她根本没想到原本一个“任是无情也动人”,也会落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当我合上《红楼梦》后,不禁感叹:“真是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阅一回《红楼梦》,便多生一种人生的情怀。”
红尘过往不过南柯一梦,过尽千帆,亦难逃香消玉殒。
——题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它是曹雪芹在蹉跎岁月中发出的一声长叹。他叹这世事无常,繁华易逝;他叹自己怀才不遇,碌碌终生。由此,一段神话,揭开了尘封多年的记忆;一块宝玉,勾出如烟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与情思。
读《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世的美与丑,善与恶。大观园里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其中的人儿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总以悲伤与遗憾剧终——黛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情气质皆非凡人可比拟。可因身世悲惨,性格猜忌,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处事稳重,识大体,顾大局。原是金玉良缘,可到头来却因这木石前盟而误了终生;迎春豁达大度,世情通透,超然物外却被嫁以孙绍祖抵债,最终被折磨而死•••
《红楼梦》中印象最深刻的并非黛玉葬花的凄凉悲戚,也非大观园里迎贵妃的热闹非凡,而是秦可卿临死前对王熙凤所说的一席话:“人生的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是人力能够左右的?繁荣之后必定跟着衰败。”这样一句看破红尘的话语却到底未能点醒王熙凤,挽救贾府;甚至直到今天,也并未有多少人读透。那不然有怎还会有那么多愚昧无知之人认为钱能解决任何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贪官污吏?
人生匆匆,旧时王谢堂前燕,早已飞入寻常百姓之家。纵使繁华如贾府,也未能扭转由盛转衰的命运;纵使亲密如宝玉黛玉,最终也没逃过分崩离析的结局;纵使娇贵如宝玉,最终也不过以清粥白面度余生。《红楼梦》带给我很多感触,其中记忆最深的莫过于“且行且珍惜”这5字。红尘不过南柯一梦,过尽千帆,亦难逃香消玉殒。一切都经过了,一切都熬过了,生命的底色里自会增韧,淬刚,填柔。不谈岁月静好,但求且行且珍惜。
《红楼梦》的价值是无法比拟的,是一部很美的悲剧。鲁迅先生曾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使体魄如何键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因病逝世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无价值的灭绝并非悲剧,而《红楼梦》之所以能给予古往今来极多文人墨客与英雄豪杰如此大的震撼,正是因为它处处流露出被誉之物的美。
放下《红楼梦》,却难将一腔忧愁放下。“斯人已去,悠悠岁月空留余恨。”这满纸荒唐言,却注定流芳百世。“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红楼梦》就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其高深之处誉真谛皆在于此。
我国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到清代中叶,已经到了它的“末世”,虽然雍、乾之时出现了某种经济繁荣,但从整个历史过程来看,它也不过是一阵子的回光返照而已,很快就“昏惨惨似灯将近”了。然而在当时的文学领域内却产生了一件稀世的瑰宝,它不仅是封建文学发展的高峰,为世人所瞩目,而且它的灿烂光芒,将永不熄灭于世间,成为我们民族的骄傲,它便是小说《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座完整而又宏巨的艺术宝殿。它“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皆不同”,已经数不清看书多少遍,甚至以探案的视角反复推敲脂评,却始终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能描摹出它的整体和全貌,这仅是就其外观而言。至于登堂入室,以探其艺术壶奥,则更是难上加难了。
单就《红楼梦》这样一部前所未有的杰出小说,却是一部未完成之作,就引起我无限遐想:红学研究者说《红楼梦》是“政治小说”,那它写的是什么时候的事呢?现在的程、高本是有后四十回的,而原稿现存八十回,八十回后《红楼梦》本有多少回呢,曹雪芹究竟有没有写完《红楼梦》呢?脂砚斋是谁?畸笏叟和脂砚斋是一个人吗?全书是怎样终结的?林黛玉是如何死的?贾宝玉真的出家了吗?贾府败落的起因为何,其中又有一些什么情况呢……随着读《红楼梦》时间愈长,也愈发觉得《红楼梦》全书充满谜团,就像那些晦涩的经文,每个字都有象征意义,每一句都有无数种方式解读,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感悟。
《红楼梦》是一本难以读懂的书,是一本可以读一辈子的书。真是“一入红楼,终生不醒”呀!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的人间悲欢情愁,让古今多少人流下了惋惜之泪。
在我读第一遍的时候,曾以为大观园是个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但重读后我发现我错了,这灯红酒绿的生活掩盖了社会肮脏黑暗的一面。小说中穿插着许多爱恨情仇,我也从中明白了很多。
书中我最喜欢林黛玉的《葬花词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在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林黛玉自己,就连大观园的一草一木也都消失不见了吧。纵使纯洁如妙玉的人,最终也落个狼狈收场。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己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的世界是孤独的,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就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她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一个丫鬟在为她默默哭泣。 贾宝玉,一个外表柔弱还带着点天真的男孩子,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可能是看破了红尘吧。姐妹们都成家后,他的内心渐渐成熟了,但还是被骗与宝钗成婚。美好的青春就这样断送了。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它丰富的又有几人能够参透。一首《葬花吟》怎能概括的尽,真是一红楼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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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母鸡》这篇课文,给我的第一感触感染是:母爱很伟大。
老舍先写对“母鸡”的厌恶,在写对“母鸡”的崇敬,感情先后迥然不同。这种强烈的光鲜的对比,是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天然产生了一种幽默好笑的感觉,是我们仿佛在赏识一个风趣的相声或小品。
这篇文章写出了母鸡对雏鸡的关心与照料;干什么事都处处想着雏鸡,让着雏鸡;而且还教它们啄食,掘地,用土洗澡,教它们挤在母鸡的翅下、胸下......这都是鸡母亲爱他们,呵护它们的表现,这是母爱的天然流露,小学生作文《《母鸡》读后感400字》。
“当发现了一点儿可吃的东西时,它咕咕地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教它的儿女吃。”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像文中的母鸡一样,一做我爱吃的饭菜时,妈妈就在一旁看着我风卷残云地吃着,并且还说:“慢点吃,别噎着。”我抬起头,嚼着菜,问道:“妈妈,您怎么不吃啊。”而妈妈却笑着说:“你吃吧,我不爱吃这菜。”每当我这样问她的时候,妈妈老是这样回答。现在,我明白了其中的原要。
感谢老舍,感谢老舍先生带给我们的文章——《母鸡》,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今天,我读了《母鸡》这篇文章,是老舍先生一开始很讨厌母鸡,由于它老是没完地叫;但后来,他对母鸡的看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他发现母鸡是一个责任、慈祥、辛劳、伟大的母亲,所以他再也不讨厌母鸡了,更觉得母鸡是个英雄。
读完这篇文章后,使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母亲,我讨厌他,像老舍讨厌母鸡一样,不,我还恨他。恨她将我带到了这个无情的世界,恨她给予了我生命,
恨她给我带来了“喜、怒、哀、乐”,恨她……,我对她的恨说也说不完。但我躺在床上时,我便会想起那一幕幕她爱我的画面——他为我盛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为我加来一口饭菜、为我解决那些不熟悉的生字,为我……,她对我的爱也说也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我就草草完成功课,便跑去玩电脑,忽然,我的耳边传来一阵“世博,又玩电脑啦,还不去多读会儿书。”,我知道妈妈又来唠叨了,我不耐烦地说:“我写完功课了,轻松一下不行啊,烦死了。”“你小子,翅膀赢了,我的话不听了!”妈妈说,随之“叭!叭!”两声——妈妈的巴掌打到了我的屁股上,我想哭,但忍了回去,我抛下电脑,跑回屋,将门反锁,我想着这件事,我面前仿佛泛起了文章中的那句话“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母亲这么对我,是为了让我得到知识,我知道我错哦了,但只能将它埋在心底……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恨我的母亲了。
今天,我读了现代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母鸡》。文中的母鸡向我们展现了世间最伟大的真情--母爱。
这篇文章讲的是老舍先生家中的母鸡原为了争夺地盘而大声宣闹,这使人心生厌烦。可是后来自从母鸡孵出了小鸡后,我们却看到了有着最伟大的真情的母鸡,它塑造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的形象。这让我们都不由得敬佩母鸡。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因为它有了一群鸡雏。它伟大,因为它是鸡妈妈。一个妈妈必定就是一位英雄。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鸡母亲为了尽母亲的责任,承受着劳累,一声不吭,毫无怨言。这样的鸡母亲,怎能不令人尊敬呢?然而,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于是,一幕幕往事浮现在我眼前。那年涨水,母亲卷起裤脚背着我,趟过一条又一条哗哗流水的街道送我上学;我考试失败了,母亲也总以宽恕来对待我的过失。在我无助、无奈之时,母亲的微笑就像佛光一样为我映处一片光明。从而,我进一步认识到,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母亲永远是我可以停泊栖息的港湾;她的关心和呵护总会把我送上一条风雨无阻的快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正不是母爱的写照吗?母亲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可能老舍先生也这样想的吧。
今天,我读了闻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母鸡》。文中的母鸡向我们诠释了世间最伟大的情感---母爱。
这篇文章讲的是老舍先生家中的母鸡原先无病呻吟、欺软怕硬、拼命夸耀自己,这使人心生厌烦。可是后来自从母鸡孵出了小鸡后,我们却看到了一只负责、慈祥、勇敢和辛劳的母鸡,它塑造了一位伟大的鸡母亲的形象。这让我们都不由得敬佩母鸡。
“它负责、慈祥、勇敢、辛劳,由于它有了一群鸡雏。它伟大,由于它是鸡母亲。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鸡母亲为了尽母亲的责任,承受着劳累,一声不吭,毫无怨言。这样的鸡母亲,怎能不令人尊敬呢?然而,在糊口中,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于是,一幕幕旧事浮现在我面前。那年涨水,母亲卷起裤脚背着我,趟过一条又一条哗哗流水的街道送我上学;我考试失败、犯了错,不管多大的错误,母亲总以宽恕来对待我的过失。在我失意、忧伤、无助、无奈之时,母亲的微笑就像佛光一样为我映处一片光明。从而,我进一步熟悉到,无论我碰到什么难题,母亲永远是我可以停泊栖息的港湾;她的关心和呵护总会把我送上一条风雨无阻的航船。
“儿行千里母担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正不是母爱的体现吗?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淳朴的。想必老舍先生也这样想的吧。
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爱国读后感作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人生的经历在作文之中很是清晰,写作文可以大大提升个人自信心。没有词汇和写作素材,当然无法写出优秀的作文。
保尔清晰地窥见了糊口幽深的底层。霉菌腐烂和泥沼的恶性臭混成的气迎面扑来,他厌恶无比,渴想新的事物,新的糊口,新的外面的世界。阿尔焦姆想让弟弟去当机车库的学徒的事没能办成,由于那里不招未满十五岁的孩子。保尔总但愿尽快离开这儿,机车库那熏得黑乎乎,大石块堆砌的屋子吸引着他。他常常泛起在阿尔焦姆旁边,同他一块儿检查车辆,尽量帮点忙。弗罗霞不再上班之后,保尔就更加憋气和莫名的烦躁了。这个姑娘很爽朗,也很爱笑。自她走后,保尔就更深切体会到自己与她的情谊多深挚了。早上他一到洗碗间,闻声那些从难民中招来的女工吵吵嚷嚷,便莫名其妙的产生一种寂寞一种孤傲。
赏析:这样的糊口经历对于我们这些在九十年代后出生的孩子来说基本上算是不可能去体验了,那种在艰苦日子和坏境里的绝望无助,作者用文字很好的表现了出来。我们也渴想新的事物,新的糊口,新的外面的世界,但在这种丰衣足食的糊口坏境中,这种渴想绝没有保尔来得强烈。保尔也是一个孩子,和我们现在的春秋相仿,却要承受不适于这个年纪的艰苦,这一切对他来说都过于早了,可是他的内心并没有跟着处境而濒临绝望,相反,他想去新鲜的世界去闯,去发展,去开拓,哪怕外面的世界会很无奈、很困苦、很孤傲。这是他和同龄孩子不同的地方。
我赏识他这种渴求与勇气。失去朋友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即使是你没有失去她,但她离你远去,你依然会有满满的惆怅和孤傲、寂寞。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保尔也是在他的好朋友离开之后才越发觉得他们之间情谊的深挚、可贵。这也提醒着我们要珍惜面前所拥有的一切,一切幸福,一切夸姣,哪怕是一切痛苦。它们都是值得去慢慢品味回忆的宝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我爱我的祖国》这本书,它包含了1949我国站起来了;一穷二白绘蓝图;戈壁滩上升起蘑菇云;国际,我来了,1978;走进新时代等12大篇。叙述了我国从1949年至20xx年这60年我国的光辉前史。
书中的王进喜我很敬服他的品质,由于他为了祖国摘掉“贫油帽”他带领着自己的部队挖油田可是开钻时水管没接上所以在泡子里破冰取水,后来油田发作井喷但没有重晶粉所以决议用水泥替代但却拌和不开所以王进喜跳进泥浆池用身体做拌和机。读后我我十分敬服他。
还有科教兴国这篇讲了我国科技方面的巨大开展。这些都是科技人员通过无数次的研讨才成功。这些使得我国变的强壮起来。特别是完成太空散步尽管仅仅迈了一小不行却是我国科技的一大步,国际科技的一大步使得我国成为国际第三个独立把握出舱活动技能的国家。这是我国科技上的巨大打破。
读了这些我感到自己的祖国强壮了,从此不再被人欺压了,现在的我国现已不是曾经的我国了,而是一只正在起飞的巨龙。我为现在我国的强壮而感到高兴,高兴。
而这些光辉效果是谁带来的呢?是几代领导人的正确领导。是是多少的兵士支付鲜血才换来的。所以咱们要爱惜现在的日子。而咱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又能干吗?要靠咱们这些子孙好好学习,有才调。长大后为祖国天砖加瓦。保持着我国的位置。让这只巨龙飞得更高更远。
最近读了周英杰先生的大作《我之爱国观》深受启发,感慨良多。因此产生了讨论爱国观的欲望,从而写成本文。
周英杰先生认为爱国是人的感情,不能成为一种主义。爱国不能强迫,人民有爱国或不爱国的自由。爱国必须是双向的,即祖国首先必须爱人民,然后人民才会爱祖国。这些观点都非常精辟、非常深刻,历史也完全证明了一点。
我以为在中国历史上人民基本是不爱国的,起码是对此漠不关心的。他们只爱清官和所谓的明君。至于谁当政,谁得天下,这对于他们来说都无所谓。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一这个国根本不是他的,他在其中毫无权利,只更不等于爱某个政党。因为国家、政府、政党这三者决不能画等号。我非常同意此观点。
我也相信这是他的真心话,但由此我得出一个与周先生相反的命题:爱党不一定是爱国。我的证明是这样的:贪官们是爱党的,而数以千计的贪官们已经逃往国外,这证明了他们是不爱国的。但是那些声称爱国的人,那些当国的国君是否就是一定爱国的吗?这我们就无从得知了。
《爱国少年》是选自《爱的教育》的一篇每月故事。本文讲的是一位少年的父母把少年卖给了一个戏班子,他在那里过着非人的生活。后来,少年从那儿逃到了领事馆。领事把少年免费安排在轮船的二等舱,一些旅客给少年一些钱,然后旅客们谈论意大利,侮辱了少年的祖国。于是,少年拿钱币砸向他们。文中的那个少年家境困难,需要钱。他接受了别人的施舍,甚至可以接受人格上的侮辱,但如果侮辱他的祖国,他就一定会爆发出强大的愤怒。我受到的启发是:祖国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是神圣的,来不得任何玷污。我很佩服这位少年,他捍卫了他的祖国的尊严。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不但不保护祖国的尊严,而且侮辱别的国家。就像有些人把我们国家地图撕得粉碎。更可恶的是有些人把我们国家的国旗随地乱丢!如果我听到有些外国人在侮辱我的祖国,我一定很生气,会走过去跟他们争辩。名师点评:这是一篇蛮不错的作文哦。小作者表达了自己阅读了《爱国少年》后的切身感受,句句铿锵有力,让人感触很深,这点很好哦,值得表扬。“于是,少年拿钱币砸向他们”,这句话让人震撼,不禁要为那位少年鼓掌。“就像有些人把我们国家地图撕得粉碎。更可恶的是有些人把我们国家的国旗随地乱丢!”,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收集的“昆虫记读后感借鉴参考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近爱上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法伯尔昆虫记》。法伯尔是一位有名的昆虫家,他观察的昆虫可不是一般的多,他差不多观察完了世界上所有的昆虫。《法伯尔昆虫记》全套,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他观察的糞金龟,糞金龟们最喜欢吃牛粪和羊粪,它可是吃粪便的清洁工。糞金龟分好多种,有的是小型的,有的是大型的,有的小型的长着长长的毛,有的个大但一点也不爱打架。
你别看粪金龟很脏,可是他可为我们地球人类做了不少贡献。请同学们以后不要去捕捉他们,这就是对他们最尊重的行为态度了。
《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文艺作家。他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物理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才。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
《昆虫记》是法布尔耗费了毕生的心血所著的,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食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
不仅仅这本书值得赞扬、褒奖,作者研究昆虫的过程更是值得我们认同与尊敬的:在法布尔的那个年代,研究昆虫就是将昆虫解剖,研究内脏或者是将昆虫浸泡在烧酒中,再瞪大了眼,观察它们的头、胸、腹、爪、翅、触须等,再将它们分类。可是他们对昆虫的生活习性及那些器官的用途却漠不关心。
当时的生物研究室就是酷刑室、碎尸间。而法布尔却不一样。他在“荒石园”里,让昆虫们活蹦乱跳地生活着,让它们仍然自由自在的鸣唱,而他就在旁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有时能从早待到晚,真是废寝忘食。并且,他的记录正像他文中的一句话:“既未胡乱添加,也未挂一漏万。”处处都细致入微、通俗易懂。他让血腥、冷酷的生物学变得生动而趣味。
《昆虫记》一书,不仅仅体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法布尔精神。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的精神,执着、专注的追求自我的目标,认真的'观察与探索;尊重、善待一切生命。
法布尔,这个脍炙人口的名字,无论是谁都要都要竖起大拇指,为了研究昆虫他付出了一生的光阴。更是用一生的时间写了十卷关于昆虫的书,这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了。连鲁迅先生都称赞不已,把其书誉为“昆虫的史诗”。
为了观察许多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习性,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野外观察昆虫,从而得到第一手资料,如蝉在地底要煎熬4年才能爬出地面,才能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喜欢把巢建在朝阳草多的地方。它们十分勤劳善于管理事务……这些小家伙的本领令我惊叹不已。
在作者的笔下,每一种昆虫就像一些人,笔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也让人不得不赞叹他的写作水平。在他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一个吝啬鬼,小甲虫为他的后代操碎了心,这些无不体现出法布尔的文笔。
最令人称奇的是,法布尔在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这一点也证明了世间的任何生命都有相同的一面,在我们看来昆虫只不过是生物界中最低等的生命体,可他们却和我们一样都拥有自己的思想、本能等等一系列的动作,这也让我们沉思,难道人类就一定会高其他动物一等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是,可有些人却自认高人一等,可想而知它们是怎样对待其他动物的。
我认为任何动物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如果我们再迫害动物,可能使某种动物进化到我们人类都无法抗衡的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一天,我和爸爸去白马公园玩。爸爸说你不是一直想让爸爸逮一只知了吗,今天就可满足你。当时天已经变黑,爸爸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直往路两旁的树上照。见我一脸的疑惑,爸爸接着说,知了没出壳前晚上会从土里爬出来往树上爬,特别是雨后的晚上会更多。今天刚好下过雨,肯定会有不少。果然几分钟不到我们已经找到了好几只,其中还有一只大的。我还想再继续找,爸爸说多了拿不了,还是回家看它们怎么变化吧。
回到家后爸爸把它们放在了阳台的纱窗上。在我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爸爸突然大叫说知了出壳了,并叫我快来看。我赶紧跑到阳台,果然看到了刚刚出了一半的知了,整个身体包括翅膀都是嫩黄的。爸爸说等到完全出来后再过几小时就会完全变黑。我还想继续看它们的变化,爸爸说你还是先睡觉,等到第二天早晨就会完全变黑了,并说他会把它们的变化过程拍照。
第二天早晨我果然看到了完全变黑并且非常漂亮的知了,爸爸说它是一位男生,会叫的。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他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虫子,已实属不易,而专为昆虫写出十卷的巨着,更是莫大的奇迹。法布尔的书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依然一次次引起轰动。这是老师对我们说的,也因为这句话,使我对《昆虫记》产生了兴趣。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这本书,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异的昆虫世界。在我看来,毫不起眼的昆虫,竟会如此有趣,我从没去观察它们,想不到与它们打交道,竟有如此高深的学问。
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涵盖了它们进食、养育、劳作、狩猎、生死,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境况,多么富有知识、美感,使我浮想联翩。
面对世界上最大数量的昆虫,这是多么巨大的财富。即使这样,还有许多现在不知道,有待于我们的研究。通过这本书,架起了知识的桥梁,使我深深地爱上了科学。
我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总觉得它们的样子很让我害怕。尤其是蜂,蜂的刺使我不敢接近它,因为我被刺过。但读了《昆虫记》后,我不再对昆虫们那么反感了,反而觉得它们变的可爱了。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亨利.法布尔。他写的《昆虫记》里面,有好多昆虫的名字,有很多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尤其是蜂的名字,我以前只知道两种蜂的名字:竹蜂、马蜂,但没听说过什么采棉蜂、采脂蜂……
竹蜂和采脂蜂的居住之处颇为有趣,它们是住在遗弃的蜗牛壳里。那些爱捉弄蜗牛的朋友们可就要小心了,如果你倒霉的正好拿到的是已经居住了采脂蜂的蜗牛壳,那就只能怪自己了。采脂蜂往往选蜗牛壳中大小适宜的一节做它的巢,它们常常用细砂嵌在树胶上做成有图案的膜。在用树脂和沙粒做成的盖子下,还有第二道防线,用沙子、细枝等做的壁垒。在第二道防线后面就有两间房间,一间大的给雄峰住,一间小的给雌蜂住,因为采脂蜂的雄峰比雌蜂大。
有时候,采脂蜂筑巢的时候,会因一个小疏忽而造成下一代的悲剧。如果采脂蜂在一个蜗牛壳中筑巢,但它却不知道蜗牛壳已经有主人了,等巢里的蜂长大了,它们咬破了胶膜,冲破了防线,想解放自己。但是,它们的通路被一个陌生的家堵住了,因为这壳原本的主人的幼竹蜂还在孕育。就这样,可怜的幼采脂蜂就因母亲的一个小疏忽就结束了生命。
这一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不可忽视的,它可能会酿成一个让自己终生后悔的结果。
法布尔是法国一位著名的昆虫学家。他从小热爱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长大后成为了一名昆虫学家,并出版了《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对这套书并不感兴趣,但我静下心来用心去读,才知识这套书里隐藏着许多知识。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的名字以及它们要狩猎的昆虫。比如节腹泥蜂,它是用毒针来捕猎象鼻虫的。虽然象鼻虫的外壳非常坚硬,但只要节腹泥蜂在它胸前刺上一两针,它便一动不动,于是便成了节腹泥蜂幼虫的食物。
还有一种昆虫叫粪金龟,草原上的牛羊只要一拉粪,粪金龟们便争先恐后地爬出洞,向粪便凑去。只见粪金龟们镰刀似的前腿开始制作大粪球,不一会儿一个圆圆的大粪球便做好了。然后它们把粪球推到洞里,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所以大家称它们为“大自然的清道夫。”
同学们,大自然中隐藏着许多知识,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一定会有更多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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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什么叫做友谊,这本书大概讲的就是在月亮河,有鼹鼠米加一家,还有鼹鼠尼里一家,米加的爸爸有一件工作服,工作服上到处都是口袋(这是米先生特地让米太太做的),因为口袋里面要装各种各样的工具,忘了告诉你,米先生很喜欢掘土,还想把米加和他的9个哥哥培养成掘土专家,之后米加碰上了尼里,因为觉得尼里洗衣服太辛苦了,就发誓要给尼里造一个洗衣机,米加又碰见了一个粗心的魔法师——咕哩咕,米加就下定决心要和咕哩咕学魔法,但是粗心的咕哩咕在一场魔法会上不留意把米加变成了乌鸦,米加在乌鸦坡上认识了黑炭和红辣椒,又带领乌鸦挖地洞躲过了老鹰铁嘴的一次次扫荡,最后还把老鹰铁嘴变成了小鸡,米加最后把洗衣机带给了尼里,还庆祝了黑炭和红辣椒的婚礼。
米加,这个有决心的小鼹鼠,虽然他是家里最小的一只鼹鼠,也是最瘦弱的一只鼹鼠,而且皮毛是黑的,但是,他成功了,他成功地把第一台洗衣机送给了尼里,他还让魔法师咕哩咕认识到了粗心造成的后果。
总的来说,这本书讲的是一句话,就是:只要有决心,铁杵磨成针。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非常好看,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学生王葆,喜欢幻想,奶奶经常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一天,他在钓鱼时见到了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王葆有了宝葫芦之后,多了很多很多的麻烦和苦恼,并没有得到宝葫芦之前开心。宝葫芦虽然满足了王葆很多很多的愿望,但是,宝葫芦帮王葆完成心愿的东西都是偷来的,所以,给王葆添了很多的麻烦。后来,王葆在期末考试的时候用宝葫芦作弊,当场被监考老师发现了。结果,王葆突然醒来了,原来这全是一场梦,可把王葆吓坏了,然后,奶奶告诉他刚刚他在做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一样东西都应该自己努力得到,不应该想着靠着别人或者考别的东西来帮你完成。
我非常的喜欢看这本《宝葫芦的秘密》,大家也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这篇课文讲的是在王朝的御厨里,有一只骄傲的铁罐和一只谦虚的陶罐.铁罐非常瞧不起陶罐,还经常奚落它,看不起它。对此,陶罐不放在心上,还想与它和好,把它当作好兄弟。可铁罐就是蔑视它,羞辱它。最后御厨塌了,两只罐子掉在了地上,被埋在土里。很多年过去了,人们挖出了陶罐,擦干净和它当年在御的时候一模一样光洁,朴素,美观。这时陶罐没有忘记铁罐兄弟,它让人们去挖铁罐,而铁罐早已氧化的无影无踪。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能学习铁罐那种骄傲自大,看不起别人:要学习和发扬陶罐谦虚克制的精神。如我们班的王小刚学习不好,小利不爱和他玩,他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他体育劳动方面很好。人人都有长处和短处,不能光看到自己的长处,也要看到自己的短处。不能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相比。要学习别人的长处。想到这儿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的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书是阳光,能照亮人生之路,读作品时,感觉思想插上了翅膀。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把握书本中的内容,领会书中的相关精神,要怎样才能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老师给我们讲了哈姆雷特.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老王神秘地死去,他的弟弟克劳狄斯登上王位,并娶了原来的王后,即他的嫂子。邻国挪威的福丁布拉斯王子乘机发兵,想报杀父之仇,并夺回割让的土地。
年轻英俊、正直善良的王子哈姆雷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而母亲的孝鞋还没有穿旧,就匆匆改嫁,他感到屈辱,气愤地喊道:“就是畜生也会比这悲哀得长久些吧!”“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哈姆雷特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性格忧郁、优柔寡断的他看透了人世间的丑恶,不肯轻易的相信别人。他便开始对一切都产生怀疑,甚至对鬼魂的话也产生怀疑,是真?是假?对母亲又恨又爱,对鬼魂将信将疑,对生活是生存,还是毁灭?是忍受命运的折磨,还是反抗人世的苦难?仇恨一直吞啮着他的心,复仇的信念始终一忘,可他总感到敌人是那么的强大,而自己又是那么的弱小,他为不能替父报仇而感到痛心疾首。矛盾重重的哈姆雷特在焦灼的内心和冷酷的现实之间不得安宁,濒于疯狂,他索性半真半假地装起疯来。他终于明白了:世界是污浊的瘴气的集合,是长满恶毒莠草的荒园,世界就是一座大监狱,而丹麦就是其中最坏的一间。
在证实父亲的叙述正确后,他的复仇心理更加强烈了。但这条路毕竟是艰难的,有许多的阴差阳错。为了复仇失去了许多许多,最后其实是失去了所有。真的应该想想到底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有些事其实我们不必太执着的,如果不可以就不要勉强自己。使自己不快乐,也使别人不开心,大家都在伤悲中是很难进步的。为了更美好的明天,有些东西我们其实应该是要放下的。 莎士比亚的戏剧我们可以用:复仇、爱情、悲剧、夸张来概括它的特点。复仇往往是许多戏剧中所会运用的手段之一。
《哈姆雷特》的中心内容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复仇的故事。自己的父王被杀,而凶手正是已经篡位的叔父,无知的母亲更是成为了杀父仇人的妻子。这样的屈辱打乱了哈姆雷特原本平静的生活,复仇的种子过早的被埋在哈姆雷特的心中,为了死去的父亲,为了正义,他别无选择,即使他知道要复仇是多么不容易,而自己也可能会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于是,复仇的戏码上演。他的装疯卖傻,骗过了所有的人,然而结果呢?他成功地为父亲报了仇,但是他错手杀死了自己所爱的姑娘的父亲和哥哥,他所爱的姑娘奥菲利娅也死了,而他也最终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没有人能告诉他这是否值得,而我们也只能看着原本善良的小王子哈姆雷特成为复仇这场悲剧下的牺牲品。复仇的同时,也葬送了哈姆雷特与奥菲利娅原本一帆风顺的爱情。一个王子,一个御前大臣的女儿,这样难得的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却被哈姆雷特的仇恨给拆散了,尤其当他在无意间杀死了奥菲利娅的父亲——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这场爱情注定是以悲剧收场的。哈姆雷特不会为爱情而放弃复仇,在他看来,复仇充斥着血腥的味道,和求爱的罗曼蒂克很不相称,同时这种悠闲的感情和他背负的责任也是格格不入的。当他假装发疯的同时,使奥菲利娅为了他痛苦,也使自己伤心无奈。当他情不自禁地思念起可爱的奥菲利娅,他开始为自己的冷酷无情感到内疚和不解,来看看哈姆雷特给奥菲利娅的情书吧: “给我灵魂的偶像,只应天上有的、绝顶美艳的奥菲利娅—愿此数行留在她皎洁的杯中:你可以怀疑星辰的发光,你可以怀疑日月的运行;你可以疑心真理会说谎,决不要怀疑我的爱情。” 虽然言辞十分夸张,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哈姆雷特对于奥菲利娅的一份纯真的爱情,也为这一部悲剧增添了一些柔和、浪漫的感觉。
无疑,《哈姆雷特》这是一部情节复杂的悲剧,谋杀、篡位、爱情、装疯、错杀、阴谋,直到最后有关人物的统统死亡,令人震惊且悲哀。权力和地位一直是人们追逐的对象,欲望之火一旦点燃,人类种种丑恶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为此,亲情、道德显得那么渺小,那么无力,而上演了一出出无奈的悲剧,帝王之家便成了最合适的舞台。正如哈姆雷特的好友霍拉旭在最后一幕哈姆雷特死后所说的一段话: “让我对至今还一无所知的外界讲一讲事情的底细。你们会听到荒淫、残杀、反常背理的行为、处于偶然的灾殃、意外的送命、迫不得已、将计就计的成功,以及,这一个收场里,谋害别人、反害自己的结局。” 中国的戏剧往往以大团圆为结局,或者假手于上天来惩罚恶者。而西方戏剧中尤其是莎翁笔下,悲剧反而成为了最完美的结局。
高二读后感:哈姆雷特的读后感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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