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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
三十年前,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三十年来,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三十年来,祖国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国加入wto,青藏铁路通车,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20__年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运会........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有了资料的帮助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如鱼得水!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有关故乡读书心得合集,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看书的时候都在流泪。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经过两年的训练,比利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两只浣熊猎犬:丹和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
密不可分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比赛的金奖。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勇敢的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他的主人。深情的小丹不肯吃,最后死在了老安的坟里。比利,当他们搬到镇上向老安和丹告别时,看到了只有天使才能种植的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
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但他没有钱买,但他没有放弃。经过两年的训练和储蓄,我终于买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了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狗。在比利的耐心下,他成了一只获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比利来比赛时,雪下得很大,他们迷路了,但他们很冷静,赢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对比利绝望,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一开始就听说浣熊要被抓了。很奇怪。经过调查,原来浣熊偷食物。
浣熊晚上出来,而且有很多把戏,所以抓两个没关系。在书的结尾,据说两只猎犬就像上帝派来帮助比利一样。没错,但它们最终还是被夺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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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
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抱着对“故乡”这个刺眼词语的好奇心,我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心酸,又何尝不是感同身受,亦或许进一步说是探寻到“故乡”与“童年”的真谛。
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的鲁迅,眼前的乡景却已不再是那心心念念的故乡了,放眼一望,满眼的苍黄,横着萧索的荒村啊,已早无生气。但故乡本应如此,只因自己的心情早已改变,遭逢的事多了罢,也就有所不同。回到儿时的记忆,才知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纯真。儿时与闰土的乡忆啊,却早已回不去,那记忆早已在时光的翩擦下,隔上了一层厚障壁。那两小无猜的关系啊,唯存记忆罢。再见已是生死无话,谁还能不动声色地饮茶。
“故乡”这两个或许会令人感到温暖又或许使人心酸的字眼,只会随时间的消磨给人留下记忆罢,事物终究都会变。人原本可以和平友好地相处,但在那封建的思想影响下的人也会变得不堪,唯有记忆是不变的!即使当今社会没有从前的残暴压迫和剥削,也会附随成长远离故乡,淡化那记忆中的熟悉感。
莱辛曾说过:做孩子的时候感到无聊,期盼着长大,长大后又向往返回童年,我们活得既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我们活得似乎永远不会死,我们死得也好像从来没活过。既然当今没有以前那样的压迫,为何总要活得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为何总沉浸在那已逝去的时光中,为何总向往着能否回到过去的幻想?忆虽美,但已逝。人总不能往回走,儿时那美好的时光啊,就让它永远存在你那美好的记忆里吧,儿时的故乡啊,就让它一直为那记忆的存在而存在吧!
往前走,有一天你能自然微笑面对过去,面对那充满乡忆的故乡时,你一定过得比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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