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最后一课读后感”的最新范文,晚上一个人静静地读完了作者的作品后,发现自己产生了不同寻常的感悟。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思想,从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关于怎样写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赶快收藏起来,下次再读同样的作品时,就可以轻松写出自己的心得了!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法国小说家都德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从小弗朗士的角度写出了在最后一节法语课里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与以前相比的不同。
小弗郎士在上最后一课之前还是一个贪玩、不爱学习的孩子。早晨上学,他去的很晚,且连老师前边布置的作业是一个字也说不上来。可当老师宣布“今天是最后一节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心里万分难过和懊悔,而且非常希望自己可以背下那条分词用法,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刚进初中时候我的成绩还说得过去,可不知什么时候我成绩开始下滑,从第二滑到第6,而且上课的时候还老犯困。人坐在教室,可魂儿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课堂上我无精打采。唉~和小弗朗士相比,我还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难道真的要“不见棺材不掉泪”么?
拥有时不去珍惜,失去时才觉得宝贵。最后的一堂课上小弗郎士学得很认真,以至于他觉得老师讲地“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老师讲的,他也全都听懂了。其实每节课都如此,但不同的是小弗朗士的心态。
这最后一课的法语课,在韩麦尔先生爱国思想的教育,爱国精神的感染和爱行为的影响下,小弗郎士变了,他变得懂事,变得爱课本,爱学习了,可最后一课却在不知不觉中上完了,以后的小弗郎士只有靠自己来学习法语了,到了那时,他才开始学会珍惜,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小弗朗士的“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最后一课”还未开始。要学会珍惜你所拥有的,别等失去时才开始伤心、后悔,没有人会等你太久,学会珍惜好么?也许当你开始想
珍惜的时候,你可能无法去珍惜,因为你早已忘记你的初衷,时光是记忆的橡皮擦,一切都会被时光所冲淡,但有个东西却可以在你心中扎根,成长,那就是一颗名叫“爱国”的树。
《最后一课》是法国作家都德的著名作品,我读了《最后一课》这本书以后,深受震撼、受益匪浅!作者都德以生动的语句,告诉了被割让给普鲁士的阿尔萨斯省一所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堂法语课的故事。通过一个童稚、可怜、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生动地反映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也写出了都德自己对祖国的无比热爱!作者对小弗郎士的心理活动,描写得细腻动人。
韩麦尔先生作为一个爱国的知识分子,形象得被作者描绘地栩栩如生。我觉得,这本书写得淋漓尽致、详略得当,我非常喜欢!每次我读的时候,都仿佛身临其境。我不禁心一颤,很同情这些苦难人民,也抱怨上帝给这些可怜人命运的不公平!
我想:我们如今的生活无论如何都不能跟从前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幸福、无忧无虑、安宁,没有硝烟。我们真的应该珍惜当今的美好生活,过好每一天,让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换来更加美妙的生活!
读完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后,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其中的爱国情。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在普法战争中,受侵略的阿尔萨斯地区被迫教德语。写的是韩麦尔先生所交的最后一节法语课。通过写小弗朗士在最后一节法语课的见闻和体验,表达了法国人民热爱祖国和憎恨侵略者的情感。
小弗朗士他的国家在遭遇了苦难后,他们是多么的悲伤,多么的痛苦。他们在国家和平时,不认真学习,总是想着“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
知道他们的国家被侵略后,才知道去懊悔。顺应了这句话: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遇难后才知道去懊悔,为什么不在平时好好地努力呢?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在被日寇侵略后,才懂得要团结在一起,才能将日寇赶出去。
故事的主人公,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一样,在平时肆无忌惮地玩耍,到最后了才拼命努力。所以我们应该在平时就应该好好努力学习。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文明传承的载体。如果母语没学好,人们无法沟通,那么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将不复存在。
所以我们在平时应热爱祖国语言,将其学好。热爱自己的祖国,发奋学习,不断上进。不要到最后才懂得珍惜。
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一个国家丧失了主权,那么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又意味着什么呢?被他国所奴役,在他国的强权统治之下用他们的生活方式开始噩梦般的生活,渐渐地把母语遗忘,渐渐地沦为强盗中的一分子……不会的,绝对不会沦丧到如此地步!有血有肉的国人哪会这么轻易被打倒,他们的灵魂定会在某个时刻高耸屹立起来……我读这《最后一课》,曾深深地为法国人民的悲惨际遇而伤怀,但是我也为他们感到骄傲,法国人民在都德的笔下如英雄一般,那么勇敢,那么自豪地用他们的法语向世人倾诉着深深的爱国之情。
文章通过描写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小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还有争取祖国解放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文中韩麦尔先生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每个人都喜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说不好,学不了,那么这个人将会多么可悲啊!他下意识里觉得时间很充足,学习机会多的是,反正我天天都在自己的国土上踩踏,反正我天天都在我的同胞交流……他们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国家会战败。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珍惜,难道不是吗?小弗郎士,包括韩麦尔先生,他们都在懊悔曾经没有好好对待自己的校园学习生活,就如同现在的我们总是懊悔童年时代没有好好享
用还觉得那段时光太过短暂……
最终他们是醒悟了,骨子里的爱国情愫蹦出体外感染了大多数整天飘渺度日的人们。他们的灵魂在被剥离身体的那一刻奋起反抗,没有眼泪的哭诉,没有半点哀怨的呻吟,默默地向我预示着,法语将要带领它的人民掀起新的斗争,而且是胜利的。
语言是唤醒大脑意识的最有效的工具,它能传递出人类最为大众化的情感,在民族危难之际,我们的语言奔走相告:不想当亡国奴的,要紧随其后!
五月十二日,谭千秋老师正在上政治课,突然地动山摇,打破了这祥和而充满乐趣的课堂,谭老师大喊道:“地震了,快出去!”同学们你拥我挤地往教室外跑。有的同学对谭老师说: “教室里还有人。”老师二话没说地又跑回教室,让他们钻到桌子底下。因为太急了,课桌也弄翻了,眼看墙上的石块要掉下来了,谭老师奋不顾身地爬到课桌上,扶正课桌,那块石板砸到了谭老师的身上……
震后,四位同学都获救了,可谭老师却悄然地走了……他是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学生,并不停鼓励同学们勇敢地面对灾难,才保全了四名学生的生命,观后感《最后一课观后感 王安哲》。
其他同学包括上过和没有上过他的课的同学们纷纷给谭老师跪下了。他的事迹很快在网络上传开了,大家都默默地为谭老师祈福:谭老师,一路走好……
我觉得,谭老师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值得我们发扬。另外,谭老师对学生的爱更使我感动。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同学摔伤了了,当时上课的老师马上叫上一个同学,把那个摔伤的同学扶到医务室。
这不是让“老师是园丁”这个比喻更恰当了吗,因为园丁会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的花花草草,甚至是自己的一切。老师也一样,对我们的爱也是无穷无尽的。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在《最后一课》里,讲的是一个普法战争暴发后。一个沦陷的地方。是要让他们放弃自己的母语法语,去学德语,本文讲的是最后一次上法语课。主人公是一名叫小弗朗士的三年级小学生。
一开始小弗朗士不喜欢上法语课,这一天,到了教室自己迟到了却没有被骂。觉得十分异常,原来是因为这是最后一节法语课,大家的神情都十分严肃与不舍。教室后排坐满了镇上的人,大家的目光中都带有不舍。课上要背书,自己却背不出来十分愧疚。最后下课了,老师不舍得靠在墙上对我们说:“下课了,你们走吧。”
镇上的人都来学堂,体现出不管老小的热爱国语,热爱母语的精神,对母语深深的不舍之情。这是值得人敬佩的。这种爱国精神也使我想起了中国抗日时期的劳苦人民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我们的心情和期望都是一样的。日本也曾让我们改过教育方式,去学习日语,接受奴化教育。
我认为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学习才刚刚起步。警钟长鸣,我们一定要牢牢记在心理:要想有和谐宁静的学习环境,就需要我们珍惜时间,从小学知识,学本领,以至于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
今天下午,我们学校组织去看电影《最后一课》。电影讲述的是2008年5月12日在汶川发生的7.8的大地震。这天上午,风和日丽,晴空万里,在汶川县的德阳东汽中学里的高中某一班里兴致勃勃的谭老师正在给学生们上课,这一课讲的是《人生的价值》。谭老师正在给同学们津津有味的上课时,地震突然来了,谭老师一下就知道这是地震,立刻叫同学们快跑,什么也不要拿,谭老师的话音未落,房子已经在摇晃了,快要塌了。当谭老师转身快要走时,有一位同学告诉谭老师:“教室里还有同学!”谭老师一听立刻跑回教室,让在教室的同学出来。可是出去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门已经被掉下的水泥板死死堵住了。谭老师毫不犹豫的让同学们躲在讲台下,自己却在讲台上,像一只母鸡一样张开双臂,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学生们。啊!那是多么伟大啊!一般的人发生地震都只管自己拼命地逃走,而谭老师却从没想过自己,从没想过自己善良的妻子,听话的女儿和住在“山窝窝”里的父母,当时他一心想的都是学生啊!这次地震共发生了100多次余震,而每一次余震,谭老师身上也增加了一份重量,在重量不断增加的过程中,谭老师还与同学们说话,告诉同学们一句话:男同学要坚强,女同学要坚韧。几天之后救援小组发现了谭老师和学生们,当发现谭老师和学生们时,谭老师已经离开我们了。他是因为保护同学们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的,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失去了这一次宝贵的生命将无法拥有另一次新的生命。最终,谭老师被命名为“烈士”。啊!谭老师,你真伟大!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了8级强烈大地震,东汽中学的谭千秋老师演上了感人的一幕。
地震中,一些同学逃出去了,但还有一些被困在教室里,谭千秋老师疏散同学们逃开,眼看有几块石头要砸中4名同学的身上,谭千秋老师马上把双手展开,挡在同学们的身上,为4名学生撑起来一片安全的保护伞,任凭折断的钢筋插进他的肉里,任凭石块砸着他的后脑,但是,他为了学生的安全,虽然疼痛但他还是忍住了。
地震过后,人们在废墟中把他救出来后,他已经远离这个世界了,但他身下,传来求救的声音,人们大惊,将谭千秋老师的遗体搬开,人们惊呆了,4个学生安然无恙,人们才醒悟过来,无不放声大哭,为这位舍己救人的老师哀悼,4个学生的家长更有对谭千秋老师的感激之情。这不是生命的奇迹,而是谭千秋老师的精神和勇气使这四位同学的生命之花得以绽放鲜艳。谭千秋能看到,一定会含笑九泉。
这又让我想起佛山小悦悦的事情,一个几岁小孩被冷血无情的货车司机碾压,13名路人却袖手旁观,把一个可爱,娇小的生命至于惘然,而谭千秋只一个人,就能有这么大的`勇气保护这四个青少年的生命,说到这,我不禁想起臧克家说的一句话:“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却还在活着”对啊!到底谁死了,是谁还活着,想必大家都知道。13名路人,虽然活着,但他们的心已经死了。谭千秋虽然逝世了,但他的精神还在延续着,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谭千秋老师的感人事迹,我已无法用语言形容,只能用一首发自内心的诗浅浅地诉说心中的涌动:
昙花一叶 , 不为赏见 。
只求一现 , 感念不灭 。
若这个世界还有人道,希望所有有感激之情的人为谭千秋老师送上最真挚,最感谢的祝福。好人一路平安!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文章摘要:我说我是来扶你的,她又给我一个耳光,然后我把她推倒?就注定了我们的情感,。最重要的是学会面对和承担。有一次,还没放暑假,妈妈要出远门!千缕愁绪,万般心事,更与何人说。
又是一年蝉鸣时。汶川地震两周年快要到来了,您可安息?
今天,我在电影上看到了您的事迹。刹那间,我的心头如有一股电流通过,原来,生命的价值是无数金钱也买不到的。灾难会夺走我们的生命,但是灾难夺不走的是精神,勇敢和坚持都是人类最大的希望!
谭老师,感谢您,您用生命给我上了一节最好的人生课!以前,我不知道生的意义,更加没有想过死。我以为一个人出生后就会到老才自然死去,我以为生存就是为了自己。我每天埋头于自己的玩具,整天在父母怀里撒娇。谭老师,是您教会了我人生是有责任的。
以前,我总怕付出,不肯当班干部。现在我的想法不同了。老师刚任命我做班干部的时候,我怕做不好,想推辞,这个念头盘旋在我心头已经有几天了。谭老师,您用血肉双臂保护学生的举动,像划破夜空的闪电照亮了我的心扉:一个人的责任心越强,他的力量就越大!谭老师,您的心里在危难一刻到来时,装载的是学生的安危,您的无私精神就像一个大帐篷挡住风雨,保护学生。现在对照我自己,我明白,做班干部不是花费我的时间,而是能帮助同学。我的责任越大,我的力量也会变得强大的!
敬爱的谭老师,我听过一句话:“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这就是您生命的美好写照。在您的带领下,我的生活之花也会越开越灿烂!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最后一课》。这部电影使我深有感触!
电影用倒叙和插叙相结合的手法真实再现了谭千秋老师在危机关头的生死抉择。为了护住四名学生的生命,谭千秋毅然的俯下身去,趴在桌子上,任由坍塌的墙壁和房顶砸在身上,扯断的钢筋刺进肉里。他毫无惧色,依然深情的鼓励学生“不放弃”“坚持下去就有希望”。他俯下的身躯为学生撑起了生命的保护伞。还通过一个个感人的鼓励刻画出谭千秋老师大爱无疆,精尽职守的伟大精神。
如今,谭千秋老师离我们远去了,他张开爱的羽翼奋不顾身保护学生的“姿势”,已定格为一种言简意赅但威力无穷的符号——无私无畏!这种感人的壮举,不仅是对中华民族舍生取义伟大精神的生动诠释,更是爱学生胜过自己生命的崇高师德的生动写照。谭千秋老师用生命捍卫为人师表的道德准则,完全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多么神圣的职业。正是由于这种神圣的职业感,北川教师刘宁在地震时先救出学生却永远失去女儿;正是由于这种神圣的职业感,都江堰聚源镇教师在地震时为疏散学生而放弃了逃生的机会;正是由于这种神圣的职业感,广安的特岗老师为救一个被绊倒的孩子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正是由于这种神圣的职业感,平通中学的化学老师乔广平在地震时呼喊所有的人快跑,自己却跑到了最后。还有向倩、袁文婷……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乃至生命,向我们阐释了什么是师德,什么是爱!
最后,这篇文章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师德,使我再次把当老师的愿望燃烧!
20xx年5月12日,那是我们所有人都该铭记的一天,因为那一天,四川汶川爆发了史上罕见的大地震,同样,也是因为那一天,我们记住了一位名叫“谭千秋”的人民教师……
地震发生的前一刻,谭千秋正在教室里给同学们上政治课,突然,房子剧烈地抖动起来,地震!谭千秋意识到情况不妙,立即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迅速冲出教室往操场方向跑,房子摇晃得也越来越厉害了,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隆声和呼天抢地的喊叫声,阵阵尘埃腾空而起……,在这和死神赛跑的紧要关头,人人都想着争分夺秒地冲出教学楼,这时,后面的同学喊了一声“教室里还有几个同学”,谭老师听见后,义无反顾的转向跑回教室,当他发现有四个同学因害怕而躲在课桌底下时,他脑袋闪过的只有两个字,那是“救人”两个折射谭老师爱生如己的光辉字眼。他张开自己的双臂,像一只雄鹰般将自己的身体俯在课桌上以此来维持课桌的平衡,拯救四个学生的生命。但是,他的手却被落下的石块砸得血肉模糊,后脑勺也被砸得凹了进去,一个战士就这样永远长眠于地下……
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人生阅历丰富的他本来有机会能够自保,本来可以打赢这场和死神的战斗,但是他首先想到了学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们,也许,当他回过头去教室的那一刻起早就知道自己踏上了一条难以生存的路,但是他还是那样义无反顾,不为别的,只为那几个学生,那几个曾经捉弄过自己,惹事生非的学生,在他眼里没有什么好、坏学生之分,他们都是他心爱的孩子们。我仿佛可以看到谭老师转身时那坚定而焦虑的眼神;坚定自己的信念,一定要把他们救出来!焦虑不安的心情,为孩子们的生命而担心!
今天,我和妈妈去金盾电影院看电影《最后一课》,此片讲述了在四川5。12大地震中,一名老师为救四名学生而英勇牺牲的感人故事。
在四川绵阳的一所中学里,谭千秋老师正在课堂上和同学们一齐讨论人生的价值观,并指出有个别同学对别人有害,并希望他们能改正错误。突然,地动山摇,房倒楼塌,紧接着山崩地裂,巨石滚落,大批学生惊慌失措,犹如蚂蚁搬家一样向操场上涌去。
谭老师指挥同学们迅速离开教室,这时,听见教室里面还有四名同学吓得不知所措,毅然回到教室,让他们迅速躲藏在讲桌下,看到楼顶掉下大量的砖石砸在讲桌上,危及学生的安全,谭千秋老师奋不顾身地趴在讲桌上,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坍塌的墙和房顶。
大家心惊胆颤,强地震虽然已过去,但余震仍然频频发生,且愈来愈强,一次次,一波波都挺了过去,而谭老师被扯断的钢筋刺进肉里,但他毫无惧色,强忍剧痛教同学们如何自救,施救的知识,如何保存体力。此时大家又饿又渴,又怕又困,而谭老师又动弹不得,但依然鼓励同学们不放弃,不抛弃,只要坚持下去,就会有希望,放弃了,只会前功尽弃呀!
谭老师的舍己救人,奋不顾身的崇高品质就是留给学生们的最后一课呀!是的,这种舍己救人,大爱无疆的精神是人生品质的基石。
看完电影后,在学习和弘扬之余,我们更要热爱老师,更要尊敬老师,谭老师的崇高品质,感人事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千秋万代为世人所传颂!
五月十二日,谭千秋老师正在上政治课,突然地动山摇,打破了这祥和而充满乐趣的课堂,谭老师大喊道:“地震了,快出去!”同学们你拥我挤地往教室外跑。有的同学对谭老师说: “教室里还有人。”老师二话没说地又跑回教室,让他们钻到桌子底下。因为太急了,课桌也弄翻了,眼看墙上的石块要掉下来了,谭老师奋不顾身地爬到课桌上,扶正课桌,那块石板砸到了谭老师的身上……
震后,四位同学都获救了,可谭老师却悄然地走了……他是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学生,并不停鼓励同学们勇敢地面对灾难,才保全了四名学生的生命,观后感《最后一课观后感 王安哲》。
其他同学包括上过和没有上过他的课的同学们纷纷给谭老师跪下了。他的事迹很快在网络上传开了,大家都默默地为谭老师祈福:谭老师,一路走好……
我觉得,谭老师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值得我们发扬。另外,谭老师对学生的爱更使我感动。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同学摔伤了了,当时上课的老师马上叫上一个同学,把那个摔伤的同学扶到医务室。
这不是让“老师是园丁”这个比喻更恰当了吗,因为园丁会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的花花草草,甚至是自己的一切。老师也一样,对我们的爱也是无穷无尽的。
课堂上,我们经常进行文章写作,作文可以帮助我们表达我们的感情和思想。写作没有素材,一提笔就容易无从下手。怎么样才算是眼前一亮的优秀作文?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雪国读后感15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岛村,既是故事的男主角,又是个旁观者。,对于这个人物,我并不喜欢。他是消极的,面对驹子对自己的痴迷,他觉得一切都是徒劳而已,他无法带给驹子想要的安心。甚至于,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对于驹子艳丽的美和叶子空灵、清澈的美的贪恋、追寻都是徒劳的。他看着驹子为生活奔波,为感情压抑,同情她、怜悯她,时而给予她一丝安慰过后又冷静地告诉对方一切都是徒劳。
当然岛村这个看客做的也很吃力,他一直在追寻中想象中的美丽,他渴求的清冷、干净的叶子始终不正眼看他,而让他矛盾纠结的驹子确是一味地等着他。还时刻担心着自己的心思被驹子看穿,想要躲着又期待着接近。
相反我很欣赏驹子,虽然付出得不到回报,依然率性而积极地生活着,渴望爱情,执着爱情。喜欢、憎恶,每一种情绪都表现得真实、坦然,丝毫不做作。
其实至今我又很多疑问,叶子对行男究竟是什么感情?只是想实现护工的愿望吗?驹子对行男又是怎么回事,为何临死都不愿见面,只是不想感受生死离别的痛苦吗?驹子似乎并不喜欢叶子,总是在岛村前避免着有关话题,可为何在叶子跳楼死时又苦的这么悲痛,近似疯狂,难道她真把叶子当做自己的寄托,希望她活出另一个自己?
初见川端康成的《雪国》,不禁为这个充满梦幻气息的名字所动,过往曾耳闻的童话不由浮上心头。在雪花飘落最纷密的地方,会有一个只有有心人才能见到的国度。对这雪虔诚地许愿,当雪止之时,愿望便会实现。借此,我不由自主地揣度,这大概是一部与爱相关的作品吧。最真切的心愿总与爱相连,不是么?但当我读至最后时,却分明感觉一头雾水。直至第二遍读毕,我认为这是一部与爱无关的作品,它的其中只有清冷的交流与疏离的淡漠。读罢三遍,我又忽觉其中字字句句,皆满怀爱意。那是种独树一帜的爱,是建立在皑皑雪原之上,冰冷苍茫,但又如鲜活跳跃的心脏一般,艳丽、炽热、充满力量的爱。而作品又有一种与《伊豆的舞女》中相似的物哀之情深深流露。雪,易化易逝,《雪国》便也造就了顷刻便消的美感。物哀之情,字题而生,凄怆动人。
来自东京的青年岛村在前往雪国的列车上邂逅女子叶子。他用结霜的玻璃擦净借反光观察叶子的片段,在我看来是全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岛村欣赏一瞬而逝的光照在叶子脸上的时候,在感叹同时,又有一种哀伤的情质,刻画细腻动人。
全文的主线牵引却是始终围绕岛村与艺伎驹子。两人情感不类男女之爱,但又高于朋友之间。其间在过程中,表现出生动的矛盾,仿佛两人都是在犹豫着试探。驹子无疑有颗善良之心,为了前未婚夫的病成为艺伎。,艺伎、舞女,日文写做踊子,由名便可见。出卖舞姿的人,无疑地位低下。而驹子却有自己的矜持与原则,外表柔弱,内心坚强。
作者在本书中,着大量笔墨粉饰物哀之感。物哀,既物,且哀Mono-Aware但其旨并不仅仅限于哀,而是以哀为本,衍生至多样的情感。性质与睹物思情触景生情相类。物哀一词广泛用于日本文学概述,体现出一种对易逝美景的特别喜爱。如日本人爱樱花,不仅是因为樱花开时美丽绚烂,也因为其花期短暂,顷刻间便凋谢,带着壮丽、决绝的美感。在日本还有种说法,叫做一期一会,指的便是一生只有一次的缘分这种带有少许疯狂意味的观点,生动表现出了日本人对于美好事物的态度。日本地理景致优美,雪原、海滩、林海、火山、温泉,迥异的好风光致密集中在一片狭窄国土上。可日本又偏偏处于版块交界处,自然灾害的频发,在自豪于美景的日本人心中根植下美好的事物都是易逝的的概念。又有盛极必衰,太宰治,三岛由纪夫,芥川龙之介,《人间失格》《金阁寺》《罗生门》等均为少有之佳作,而三人却都在顶峰阶段走上自决的道路。川端康成本人也在获诺奖两年后自杀。里面主客观缘由均有,但也算作物哀精神根深蒂固的印证罢。
在开往雪国的列车上,岛村听到叶子那悲美的声音,观察到叶子悉心地照拂行男的样子,被映在火车车窗上的叶子,深深吸引了。
岛村此行是为了看望驹子。
驹子是一名艺伎,很洁净,脏衣篓里是叠好的脏衣服。她还会谈三弦琴,家里摆放着二十多本杵家弥七的三弦琴谱,会在雪国的冬天,对着白茫茫的远山,弹奏出清冽的乐曲。
驹子很爱岛村。为了跟岛村见面,驹子每天要换一套新衣服。驹子营业中,偷空就跑到岛村的房间里聊天。驹子岛村提醒驹子,倘若被坏了名声,将不能继续在雪国营生了。驹子不在乎。她说,大不了换个地方,继续营业。
岛村想跟驹子做朋友,灵魂伴侣,不想有身体上的亲密关系。岛村在雪国疗养时,想找艺伎解闷儿,央求驹子帮忙挑选。驹子不情愿地帮忙了。岛村心里想要的是驹子,发乎情止乎礼,把驹子当成了红颜知己。他深深地同情驹子,照顾驹子生意,止于此。
岛村喜欢叶子。他总喜欢向驹子打听叶子的事儿。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落到叶子身上。心神总是被叶子凄美的声音吸引。
行男死后,叶子不知去哪儿,迷茫之际,找到岛村,希望岛村将她带到东京去。岛村拒绝了叶子。甚至认为叶子这一举动简直是疯掉了。岛村怜爱叶子,由同情生出了爱恋,没有升华到责任,止于精神爱恋。
叶子被大火烧死后,像秋天的落叶一样,从二楼坠落的时间里,岛村直勾勾地盯着叶子僵直的身体,浑身痉挛,感到深深的悲痛,悲哀,还有一丝丝侥幸心,希望坠落的不是叶子,是自己看错了。
叶子死后,岛村离开了雪国,并永远不再来了。
驹子和叶子留在了岛村心里。好像小时候看过的风景,凄美的,虚无的,洁净的风景,离开后,成了记忆。每次忆起时,淡淡的凄凉,却不想再见。
岛村回到了妻子身边。岛村爱的是他的细君(妻子的通称)。他一个人在雪国游玩儿的时候,想的是下次可以带妻子一起过来,跟驹子学学三弦琴,聊聊天儿,解解闷儿。岛村在来雪国前,妻子叮嘱他,正是飞蛾产卵的季节,别把衣服挂在衣柜或墙上,会落上飞蛾。岛村每年去一次雪国,给单调的生活加点儿调味料。同时,他希望能带妻子一起去,希望妻子也能快乐。
平淡夫妻间的相濡以沫,没有激情,没想过未来要去向哪儿,俩人都希望给对方一个幸福的当下。
暑假到了,我们终于能好好修息了,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雪国狼王》。
这本书是被誉为"中国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如:雪国狼王,梅里山鹰,阿黑的密秘.....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爱的便是雪国狼王。让我带领大家进去故事吧!
这个故事分为7段,让我为大家从头说起吧:1923年,一只叫尤肯的头犬带领着一队挽犬,拉着雪橇去城镇换回生活的必须品后回归部落.可在回归部落的第10天,他们碰上了狼群.饿极了的狼群把他们撕成了碎片。只有头犬活了下来,因为狼王要把她做为自己的妻子。第2年尤肯就生了只小狼。因为小狼是在暴风雪中出生的,所以这只小狼叫"暴风雪"。
在15只小狼中已经初步排列了名次.最历害的便是"黑毛"。黑毛曾在攻击麋鹿时被麋鹿的大角扎伤了右眼,所以,大家都认为黑毛会成为狼王。过了几年,狼王便走了.在狼群中,分成了2派。一派的头头是黑毛,另一派的头头是暴风雪.一次尤肯的主人的朋友到狼群里来猎食物.这一次,暴风雪与黑毛开始争夺王位,最终暴风雪赢了.因尤肯回到了人类中,暴风雪也尾随妈妈进到了人类中。成为了一只出类拔群的雪犬.它凭借卓越的智慧与勇气,赢得了一个国家的赞许。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原来狼也会归顺人类,在此,我要对大家说:''不要让狼灭绝!‘'人类因用动物的立场去想动物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特别喜欢它的书名《雪国》,让人情不自禁有种神柲而又纯洁的感觉,当你再看一眼书名又好似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和孤独。
《雪国》的作者是日本的川端康成,他的作品富有抒情性,追求人生升华的美,并深受佛教思想和虚无主义影响,我总认为川端康成写的作品太干净了,就连虚无的东西都十分自然,毫无违和感。
刚打开这本书便没有让我失望,这本书以世上最纯洁,美丽的雪作为背景,读着读着便让人产生一种感觉,满天的雪,冼濯了肮脏的世界,邂逅的只是安静的大地。我想只要心灵干净,纯粹,那么写出来的东西也一定是这样的吧!川端康成一定也是品德高尚的人。
《雪国》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东京一位名叫岛村的人,他曾三次前去雪国的旅馆,与叶子和驹子发生了一些情感的纠葛的事情,不过这本书倒并没有讲岛村第一次来雪国的事情,这本书是从岛村第二次来到雪国开始的。在他第二次来雪国的时候他又结识了叶子,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这个美丽而又单纯的少女。而岛村在叶子和驹子之间也产生了许多微妙的关系。可惜最终叶子因为一场意外而黯然辞世。
也许《雪国》这个故事十分凄凉、悲惨,也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哀怨和冷艳的世界,但再仔细想一想《雪国》这个故事虽然表面上特别干净,很优美,并没有什么深文大意,但实际上故事以叶子之死为结尾,其实就是要告诉世人:叶子是真、善、美典型的代表,但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作者川端康成就是想借此告诉世人这个世界虽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可是我们可以努力做的更好,努力的突破自己,争做人上人。
我之前想着《雪国》也许很长,也许像那本字母密密麻麻的“The HungerGames”,也许像我仍然没有勇气翻开的《百年孤独》,可是它只是一百二十一页的中篇,也许只能算作短篇,显得小而且可怜。
它的名头我都忘却了,漂亮的封皮在两周前扔进了纸篓。我知道川端康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只是人都崇洋媚外,日本作家的名字好像很难从大脑皮层剔除。
我看到很多人讲它如何浅薄、如何无味、如何零碎得像一篇读书笔记。午后或者夜晚,我总是忍不住一点一点地读翻译过来仍然带着一种温柔的气息的字,想着川端在写这样的句子的时候,会否露出柔软的笑。
这一年几乎都在念小说,美国人写的永远最好看,读下来好像吃了一大盘加了好多洋葱炒的小龙虾,又辣又在手指尖上盘旋很久。比起来,日本人写的东西总是淡,即使是那个在我的书柜里占了一大块的东野圭吾,讲死人的时候也像白开水一样,寡淡而透明。可是他们永远最柔软,也最能在一个人的时候打到心底去。
川端康成是个很典型的日本作家,我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习惯了在零碎的思绪里感知某些与我的想法相通的东西。我觉得很好啊,像读塞尔努达的诗一样。
《雪国》是我至今念过的最美的小说。啊,也许红楼梦也是吧,可是它好长,我没有勇气看完。
很多日剧里面都会出现“艺妓”。不知哪会儿章子怡演《艺妓回忆录》还揭起一段风波呐!一个在中国是只卖艺不卖身的职业,但相同的是都不能得到和平常女人一样的受人尊重。她们都是苦命的,她们的放荡却让人心生怜悯。
《雪国》里的驹子,一个让人怜悯的女人,也许岛村对于她许多的也是这份感觉吧。最初让我有印象的便是她为了师傅的儿子——行男,决定走上艺妓这条路。虽然只是订婚,但有勇气为了一个男人——一个自己并非有爱恋的男人而选择一条需要承担很多的负重之路。让我佩服·····也难怪行男在临死之前是真切地希望能见驹子最后一面了。让我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痴情的女子也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而义无反顾的放弃和牺牲很多。
驹子一个敢爱的女人,对岛村的倾慕之情读者一目了然。愿意等待每年仅来一次的岛村,更愿意带岛村的妻子一同游玩,为的只是一个“长久”。数着“第一百九十九天”······天真的傻女人。
在驹子的身上我所关注的更多的是积极的那面,敢爱——争取自己的幸福,积极地自学三弦琴——拥有一门技能。职业的卑微并不意味着人性的卑微。不相信命运的安排。
第一次读《雪国》纯粹是因为喜欢川端康成。川端康成一直被我认为是亚洲最好的作家之一。川端康成纤细透明的心成就了伟大的《雪国》,当然,《雪国》也成就了川端康成成为了日本第一个、亚洲第二个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作为他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作品,《雪国》无疑是让我十分痴迷的。不过我却没有勇气再读第二遍,一直隔了半年之久。
第二次读《雪国》是上个星期,原本今天还想读第三遍不过行健学院没借到这本书。如果不是因为要考研究生,恐怕我读第二遍的机会小很多。《雪国》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稀稀拉拉的结构,让人感觉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川端康成是一个不怎么关心政治的作家。那时候日本的政治十分混乱,但是他一直都能保持着一颗纤细透明、孱弱的心灵,去描述《雪国》里的爱情,这是我很喜欢《雪国》的原因之一。我一直非常不喜欢文学作品和政治理念还有国家等一系列问题扯上关系,那样就不能称之为纯文学。这样的文学在社会意义上无疑是出彩的,但作为一部反映作者的内心世界,他们输得一败涂地。
川端康成是日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周刚好有空,去了书店,于是我打开了一本以前很想看但是没有看的书《雪国》,这本书也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品。《雪国》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一部知名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岛村是一个具有现代思想的青年,但由于现实的无奈,他沦落为坐食祖产、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他为了摆脱现实的压力,从东京来到多雪的上越温泉旅馆并在那里结识了年轻貌美、琴艺高超的驹子。驹子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当上了艺妓。虽然岛村和驹子之间只是买卖关系,但是单纯天真的驹子却对岛村付出了真挚的感情。但岛村生活上的颓靡导致感情的漠然,在他眼里自己只是驹子的一个过客,他们不过是露水姻缘而已。单纯的驹子,没有对岛村要求很多,只是希望他会记得自己,一年来一次也行,甚至带着夫人来也可以。
读完这段,我觉得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有人身不由己。驹子虽然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她来自乡村。但是她也渴望真挚的感情。即使明知道岛村不可能喜欢他,仍然默默等待。也许她并不是真正爱上岛村吧。
在岛村第二次去雪国的时候,看见了另外一个美貌质朴的女孩,叶子。这时,叶子正在火车上精心照料一位男青年,行男。叶子闪烁的明眸,精致的容颜让岛村心动。在他眼里,叶子就像一只纯净的雪莲花一样绽放在这广袤的雪原上。读完这里真的很佩服作者的写作手法,虽然看不到叶子,但是可以想象叶子的美貌。
岛村后来了解到叶子原是驹子三弦师傅家的人,行男是三弦师傅之子,而且听说三弦师傅活着的时候曾有意叫驹子和行男订婚,驹子也是为给行男治病才当艺妓的。这样看似复杂的爱情其实非常简单,一个女人在日本的社会地位低下。在这个故事中他们都不敢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
在这个世界上美丽的东西本来就是短暂的,美好的爱情结局往往并不完美。也许正是这些不完美才让我们的更懂得珍惜吧。最后也感谢川端康成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作品。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最后一页合上书时,捂住眼睛害怕图书馆周围的有人发现我被感动了,但又顾不上害怕被人发现的心情我仰坐在硬邦邦的木椅子上感叹到这是多么细腻动人的故事啊。乃至于晚上在床上闭着眼睛都能想起驹子俯趴在地上扎榻榻米的神情、干枯死亡了的飞蛾从纱窗上飘落的响声,岛村留在雪地上孤独的脚印,尽可能的去想象怎样的音色才能发出叶子那优美清澈得近乎悲凄的声音和怎样的夜晚才能呈现出那铁道轨迹上空璀璨的银河。我沉浸在那面映着叶子明亮的眼睛和窗外跳动着的黄昏景色的“镜子”里,仿佛只能听到火车轰隆隆的响声,脑中闪现的却是那个姑娘脸上蓝色得发白的寒光。那面镜子里的世界就是雪国吧!雪国就在那面镜子里吧!
雪国不同于“我”生活的大都市,雪国是“我”憧憬的又不敢追求的国度。“我”在雪国的经历还有遇见的人和看过景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珍贵和遥远的。当叶子从火楼中摔下来的时候我知道“美”消失了,即使是这样“我”承认自己还是懦弱的,因为始终“我”都没有勇气像叶子或是驹子一样孤注一掷的单纯的近乎徒劳地去追求自己的所爱(无论是人还是事)。
单纯呐,徒劳呐,在“我”眼中这样不假思索与简单的行动是极其耀眼与崇高的。很少有人舍得放弃已有的东西,很少有人诚实的面对自己与身边的人。
叶子死的时候驹子心里肯定觉得很对不起她吧,行男去世的时候她那么执拗的不回去,后来也不去坟前看他,如今叶子也走得那么突然,大概叶子的一生是被自己毁了的吧,那个孩子本来就过得很清苦的了。“之前,她说她想一个人去东京的……”“是这样吗?那她应该会很幸福的,她想离开这里不是吗?”
小说以叶子的死结局,岛村是不会再到雪国去了吧。那里的人不止驹子和叶子,有个老艺伎也是如此,还有其他人吧……这样纯净徒劳的爱都如此令人悲伤。
有些书就留下这样的气息,引人一再重返,流连不已。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解读这篇小说的虚构动机,让我想起另一部成双设对、处处渗透"参差的对照"的作品《石头记》,贯穿两者的是如此相似的精神底色:是情,是幻?孰真,孰空?是执著于物哀之美,抑或皈依运命的徒劳?当记忆如此纤毫毕见,刻骨铭心,由谁来了悟红尘虚幻,悬崖撒手?
回首昨天,我们不难发现,在通古搏今的大世界里,其实仍有许许多多我们认为已经很完美的东西,仍旧还需要那么一些极小甚至细微的东西进行一下精心的点缀,包括我们认为无法更改的记忆亦同样如此,《雪国》一书的出现就为我的记忆增添了一道绚丽的亮点,《雪国》一书已记不起是哪个假期读的了,大概距今已有许多时日了吧!然而书中精彩之处至今仍记忆尤新。
《雪国》的作者名为川端康成,日本作家,初期的川端康成可以说成是属于现代主义系统的作家,然而,实际上在《意大利之歌》等许多川端康成的著名小说作品中充分的体现出,后期的川端康成的资质都已显现出来,曾经的川端康成是日本现代主义文学的一员,文章十分的新颖,内容也具有一定的近代性,也可以说成是十分异质的。而《雪国》则是从现代主义向日本古典主义美意识转换时期的代表作品,是川端康成这一时期最初的优秀小说,其中是以《雪国》为契机,川端康成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封锁,自此充分的发挥了长篇作家的个性。
《雪国》读后感700字!
看着书,我仿佛乘上一列火车,到达遥远的雪国,静静等待即将发生的一切。我知道那个岛村要来了。他可是个不简单的人物,这里所发生的都和他有些关联——无论是驹子对他的爱,还是他对叶子的憧憬。
驹子说,岛村这个人什么都不爱说清楚,爱撒谎。她明明清楚,但还是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尽管嘴上说着“我回去啦”,却完全是一副让岛村留她的表现。
可岛村不是她的良人,他在东京还有家庭,不能带驹子去那儿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他也无法舍弃一切跑到遥远的温泉客栈陪一个女子。他之所以愿意来这里,是出于对驹子身世坎坷的怜惜,而这微弱的情感总有耗尽的一日。就像当初逃离东京一样,他要逃离驹子了,那些迷离恍惚终归是要被打破了。
驹子也意识到了这点吧。所以离别之际,她告诉岛村他回去以后,她就要正经过日子了。素来口头厉害的驹子,竟那么平静,想必她也下了一番决心吧。她会做到的,如同过往写日记,学长歌三弦,戒烟一样,她都做到了。这次也能做到的,他们也应当不会再见了。
和驹子的爱情比起来,岛村似乎显得尤为不幸。
岛村初见叶子,是在火车上。那时他准备去见驹子,而叶子尽心照顾着病人。透过窗玻璃,岛村看见山野灯火与姑娘的眼睛重叠,漂亮极了。窗外流逝的景致更活现出姑娘的美。
几次与叶子见面后,他更加仰慕着叶子。觉得叶子那尖利的眼睛,认真的神情早已明白了一切。叶子爱着行男,因为行男的离世无法释怀,并常到坟前去。而对这一切,岛村始终如同当初坐在火车上一般,远远地望着。那次岛村错过了和叶子去东京的机会,就再也没法参与进她的世界,叶子最终选择结束生命,岛村的爱意也始终未能表明。
雪国里发生的,是太平常不过的故事。她爱他,他不爱她,却爱着另一个她,最后无论是她他她,他们再无交集。也许一开始,就注定徒劳。
读完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后,我被他作品中那种独特的美深深吸引住了,所以这些天抽空就把这本《雪国》也看了看。
小说开篇以主人公来到一个白雪飘飘、四野茫茫的静谧雪国为开头,这一点与作者的唯美观是分不开的,川端的作品总是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他们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他们的身份是艺妓,他们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读完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后,我被他作品中那种独特的美深深吸引住了,所以这些天抽空就把这本《雪国》也看了看。
小说开篇以主人公来到一个白雪飘飘、四野茫茫的静谧雪国为开头,这一点与作者的唯美观是分不开的,川端的作品总是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他们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他们的身份是艺妓,他们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雪国》的名字预示了故事主人公凄冷的宿命。纵然故事跌宕起伏,世事变迁,但结局还是最初的那片凄冷的景象。熊熊烈火之中,叶子犹如天际的星星般陨落。故事结束,银河倾泻而下,黑暗毁灭了一切虚无的暖色与希望,霎那间温存与美好沉落在雪国。雪国的冰冷依旧寒彻心底,只是变得像废墟一样,了无生机,凄凄惨惨。
这是一个犹如梦境的故事。岛村在火车上映过玻璃观察叶子,余晖中的叶子让岛村着迷,叶子的出场注定了她人生的悲剧。黄昏之中,本应充满希望的妙龄女子却与暮景一起流逝,她的人生亦是如此。活着的时候让人心存怜惜,死亡的意外又带给了人们无法承受的疼痛,小腿在抽搐,苍白的脸在燃烧这是残忍的结局,它让时间骤然停止,雪国也封存在人们心底。
驹子是故事中唯一的暖色调。嫩绿的群山中,驹子的脖颈淡淡映上一抹衫林的暗绿;白雪皑皑的清晨,镜中的白雪衬托出她红红的脸。还有与岛村相视后羞涩低头时绯红的双颊。这都是让人温暖欣然的。她的出现,调整了故事的节奏。急促的谈话,忙碌的生活,安静的等待,让驹子的形象变得鲜活可爱起来。但她终究与徒劳无法分离。岛村的态度决定了喜悦希望都只是驹子幻想中的假象。她爱他,但是他却没有。驹子,这样一个执着且坚强的女孩。她性格的活泼和快乐只是雪国上空飘过的一阵风,注定不能久留。她不属于这里,就连她的出现都是徒劳。飘渺的不是叶子而是她。她仅仅是个配角。如果说叶子的死去毁灭了岛村心中的幻想,那么驹子的虚无则更让人觉得疼痛。她注定不属于这样悲凉的世界,她脸上的绯红会褪去,灵魂也会在冰冷中被吞噬。
驹子的无力,让我觉得伤感无奈。冰冻大地之上,即使有千万的火种也不能燃烧。驹子的存在就是这样微不足道,在岛村的心里是,在雪国也是。其实,驹子的形象随着叶子的死去而幻灭,她悲恸的喊叫声意味着最后的挣扎,但却依旧无力。她注定不能把那抹绯红留下,雪国的凄冷已成宿命。
当凄冷已成宿命,那团火焰的熄灭或许比死寂更让人疼痛吧。
我也不知道这样感叹的原因,也许是为故事感叹,也许是为看完故事的自己感叹。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这股悲伤就像晚点的列车,虽然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不来。于是,我又坐在了电脑前,想着故事里的那个驹子,那个爱的竟似癫狂的舞妓。
驹子的心该有多矛盾?不停嚷着走,却又舍不得挪步,明明热烈的喜欢岛村,亲密接触后却又护住胸口,还喊着:这是什么玩意,什么玩意。明明想留下来过夜,又怕被人发现,可问题是,她有着与这可爱的羞缅完全不符的身份,舞妓。要是别的舞妓,这样定会让人觉得虚伪、做作。可正因为她是驹子,正因为她是舞妓,这份羞缅却让人倍加珍惜了。驹子有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纯洁,我从不怀疑。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岛村为什么不把驹子娶回去?不是喜欢吗?日本不是可以去二房吗?为什么岛村就不把驹子娶回去?一个悲伤的结局让悲剧更加悲剧。虽然小说的最后,他们俩还在一起看火灾,但是在弦外之音中我知道,岛村要离开了,很明显的要离开了。他都不会悲伤的吗?这一切真的都是徒劳吗?
探索“奥德赛读后感”的精髓和文化内涵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它,如果您对某个领域感到困惑可以依据本文提供的参考信息寻求答案。书籍是智者真知灼见的积累,我已经把作品这本书读烂了,特别后悔没有早点知道它。 以分享阅读心得的方式,连结自己和其他读者的话题。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 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同。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同,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可以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可以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写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美好的品质女人对爱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责任。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记《荷马史诗·奥德赛》
请为我述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飘泊,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同伴,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一群愚蠢人,拿高照的赫利奥斯的牛群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归返的时光。女神,宙斯的女儿,请随意为我们述说。
诸神归还奥德修斯的和平与家庭的同时,我也被故事所动容。古老的希腊在冥冥的记忆中淡淡地,像画卷一般一点一点完整地摊开。这样才算有了结果。我在某个早晨开始阅览,也在某个早晨感悟至深——第一次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历史重重地握手。
我不是一个善于评书的人,毕竟古典大成,我只闻其貌,未得其详。甚至也是囫囵吞枣地观书。当人类的足迹遍布,信息交织在泛滥的电子之中的时候,抽身其中,静心阅读。“大地上呼吸和行动的所有生灵之中,没有哪一种比大地抚育的人类更可怜。”阿基琉斯如是说。辍笔已久,但不变的是书香。
当那初生的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呈现,奥德修斯告诉世人,神明安排了一切多舛的命运。富者有百牲祭予天神,穷苦者只能用儿女来献祭。最乏的是奥德修斯那种大白天下:主宰命运的气概!他告诉独眼巨人,他眼睛的缺失是宙斯的魔咒,并非命运的安排。他渎神,却不是抱怨。因此,众神的愤怒与欺骗不会磨灭英雄的信仰,相反,这恰恰是考验。
事实上,我也曾怀疑过,这一切是否是众神所指。命运之石就如同奥德修斯,不断在困境中求生。如果我放下手中的笔会怎样?它也许会落下。但我未曾落下,我如何知晓?是因为这世界的规律吗?可是这并不代表固有的规律啊!放手,这支笔会掉,可是放不放手却是由我决定的。也许,自己的决定才是最难倒众神的吧。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奥德修斯作为国王,深爱着他的子民。而我,虽然没有尊耀的身份,却要在生活中热爱每一个人——我又想起了这位作者,荷马。他是盲人,却认识玫瑰。他似乎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又有史诗中字里行间的坎坷艰险,就像不会发光的月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你见过这样可以流着泪去阅读的史诗吗?
你见过这样可以融入你梦境中的史诗吗?
《奥德赛》的许多特点与《伊利亚特》相同,这里不再赘述,这里说说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和我的个人感受。
这本书接续《伊利亚特》,讲述特洛伊战争后,奥德修斯带领他的船员在海上漂流的故事。同《伊利亚特》一样,这本书也只是聚焦奥德修斯最后一段漂泊旅程直到返乡杀死求婚者的二十多天经历,而非从一开始讲述十年经历;不同的是,这本书的往事皆借奥德修斯之口倒叙讲述,也就是说它其实涵盖了前十年的全部经历,只不过倒叙部分可能简略一些,而《伊利亚特》是几乎一点儿都没有追述往事,连导火索“金苹果事件”在全文也只有一句话隐晦地说出,还是通过注释补全的。但二者篇幅差不多,这就注定描写十年之事的《奥德赛》在细节上不如描述几十天之事的《伊利亚特》充分。因此,《奥德赛》没有《伊利亚特》那么吸引我,感觉只是了解了奥德修斯的十年经历,偶尔惊叹他的智慧,并没有被打动的感觉。
语言上,这本书不如《伊利亚特》那么高频地使用比喻,喻体还是大多出自自然界的动物,但是更加丰富了一些,印象里少有重复——低频使用和少有重复这两个特点使我实在想不出什么例子列举。形容词还是被高频使用,但是描述对象单一,一般就是奥德修斯、大海、黎明这三个对象,所以形容词也比较单一,与三者对应的是“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奥德修斯的形容词稍多一些,这里举我印象最深的一个)、“酒色的大海”、“带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这个形容在几乎在每次黎明来临时都会用到),其他人如果是好人的话偶尔也会用“神样的”这个万能形容词形容,另外“有翼飞翔的话语”也延续使用,但使用频率不如《伊利亚特》高。
希腊人的风俗习惯上,这本书体现的不如《伊利亚特》多,或者说我能列举出来的不多。在此我说两个,都是在注释中提到的:
1.埋葬死者是死者亲朋应尽的义务,否则被视为亵渎,会受到神明的惩罚。
2.任何人不得侵害请求祭坛保护的人,否则为渎神。
这本书的结构是一个亮点,采用双线叙事,没想到这么早人们就已经采用这种叙事方法了。一条线是奥德修斯返乡,另一条是他儿子寻父。不过我认为这时候双线叙事还不太成熟,书前面有几章讲述第二条线后就转向第一条线,两条线并不是在同一时间轴上交替叙述;后面奥德修斯返回后的双线是真·双线,但是两条线有时在同一章里,诗歌的体例使两线没有清晰的分界,有时同一行上半句还在说第一条线,下半句就说第二条线了,头脑转换要跟得上才行。
内容上,上面提到了,这本书没有《伊利亚特》那么吸引我,我也不想谈太多了。不同于《伊利亚特》的英雄群像,奥德修斯是这本书唯一的主角,是雅典娜的宠儿。他的力量和智慧在本书更为凸显,同时又有不屈的意志,这些都帮助他在十年漂泊后仍能安然返乡,重新获得尊严地位(当然雅典娜功不可没,有神助力这一点两本书是一样的,不被我所喜)。但是若是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我生活里,我可能敬佩他,但不会与他交心:一方面,他太过审慎,理性永远大于感性,如果说阿伽门农的经历促使他在见到妻子后仍要试探多次,那么他在向众人表明自己身份后还戏弄试探他父亲就毫无道理了,尽管他亲眼看见父亲由于他长久离开而苍老悲伤;另一方面,他有与其他英雄一样的傲慢,在报复独眼巨人、戳瞎他的眼睛后仍然不肯在口头上放过他,致使他后来的经历更加波折万分。他的心狠手辣让我胆怯,在心里上疏远他,他有理由杀死那数十名求婚者(尽管这也让我胆战心惊),却对被杀之人的父兄同伴(即想要为被杀者讨说法的人)也痛下杀手,从没考虑过用他的智慧向这些人先说明道理,直到万不得已时再杀人,最后还是雅典娜让双方放下武器。这样的奥德修斯感觉已经像阿基琉斯靠近了。
可读性上,这本书比《伊利亚特》好读,流畅度几乎与其他书无异,因为它的人物较少。排版上,除了上篇书评提到的几处缺点外,还有一个问题是这本书没有标行数,应该是微读的缺陷,因为注释里还明确提到有行数标志,所以如果在一章中间处突然停止阅读或多设备阅读,读者可能很难找到接续点。
总体来说,《荷马史诗》的两本书内容和阅读体验还算不错。
把《赛博空间的奥德赛》放在《数字化崇拜》之后读,是一个没想到的出奇好的呼应。《数字化崇拜》里的问题,在这本书里流畅的延续下来,并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个就是“可铸的时空观”。也就是说不同的技术媒介直接规划了我们的时空观。比如未来(现代)主义通过速读来统一行动,大城市的快节奏是统一个体行为的手段。
而到了数字化时代,“复制”又成为了一种新的时空观。世界无法再找到一个确定的“真”,复制——多媒体——互译成为了唯一的替代方案。也就是说复制不仅毁掉了“真品”这个概念,更重要的是它将所谓的意义在“多媒体互译“这个交换方法中,也消解了。
互联网因此带来反意义的文化也说得通了!唉~这要是联系上《数字化崇拜》里的“包——分割——碎片”,真是非常丰富的视域。
更有趣的是,作者试图用神话学的原乡理念来分析这种趋势的目的,对信息化这个概念做出了很有价值的见解。
说白了,传统科学的信息概念,是对物质和能量的“理解——规律“思维。也就是说信息是探寻世界本质的“工具”。而信息化(比如遗传工程)的思维模式却是“信息——规律”创造了世界!
信息被放大到了世界本源的位置。信息化不是对已有世界的“发现”。而是创造一个新的世界的手段!这个世界在“宇宙即信息”的逻辑下,成为了更本源的,关于“原乡”的奥德赛式的回归!
不管是永生,还是技术的自主。一个关于世界为何的野心,在科技主义宗教式的预言里,展现了出来。
模态科学,也就是技术用语里的工程学成了创造世界的魔法,我们看到了对一个“活”着的世界的期盼,重新从人类的童年(神话时代)来到了后人类的“奇点”。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叫做《人类2.0》的书,神话(不是贬义)的回归,恐怕将会是这种超人文主义理念的第一步吧。
《奥德赛》叙述希腊半岛一些部落联合进攻特洛伊。伊塔卡王奥德修斯刚得贵子,便别妻远征。战争进入第十年,攻陷敌城,赢了特洛伊战争。希腊军在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激怒了海王波塞冬而遇到海难,全军覆灭,是奥德修斯凭借机智和勇敢,终于逃过一劫。可是因为波塞冬的愤怒未息,导致他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在历经十年漂泊后终于返回家园的故事。与气势磅礴的《伊利亚特》不同,在《奥德赛》中荷马以继续的方式描写了奥德修斯与他的儿子特勒马科斯的传奇。奥德修斯象征了古希腊人文精神中的虔诚、智慧、机警、勇敢。《奥德赛》着重描写了希腊主要将领之一、伊塔卡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亚城堡之后历经十年漂泊返回家乡的故事。奥德修斯在回归过程中历尽艰险。故事以众神决定让奥德修斯返回家园为起点,分为两条线,一条是在奥德修斯的家里,向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求婚的人们每天宴饮,耗费他的家财,奥德修斯的儿子特勒马科斯愤恨求婚人的恶行,在宙斯的女儿雅典娜的感召下外出探寻父亲的消息。他先去了皮洛斯询问涅斯托尔,然后又去斯巴达拜访墨涅拉奥斯。另一条线索是奥德修斯被女神卡吕普索放回家以及在回家途中的遭遇风暴被雅典娜所救到达费埃克斯,在国王阿尔基诺奥斯的帮助下最终返回故乡。特勒马科斯探寻父亲的消息归来,两条线索汇合,父子终于在仆人家见面。然后在雅典娜女神的帮助下化奥德修斯化装为乞丐,设计比武射杀了聚集在他宫中向他妻子逼婚的众多贵族,并与忠贞不渝的妻子佩涅洛佩和勇敢的儿子忒勒马科斯团圆。
《奥德赛》以海上冒险和家庭生活为中心,描写奥德修斯的不畏艰险和他的妻子佩涅洛佩的坚贞以及他的儿子的勇气,歌颂了智慧、忠诚和勇敢。看完这部小说,我学到了以下几点:
1、做事要有奥德修斯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特别是当我们身处困境,看起来觉得任何事都对我们不利或者完全找不到事情的突破口时,我们不应该向困难低头甚至畏惧它。有句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所以不管是面对生活中还是学习上的困难,我们都应该持之以恒,不畏艰险的克服它,战胜它。
2、做人要有佩涅洛佩那样在感情方面有自己的坚持。一个人对待自己另一半的感情必须忠诚,不要摘了芝麻掉了西瓜,受不住外界的诱惑。在感情方面要果断而不要优柔寡断。
3、做事同样要有特勒马科斯的那种勇气。他东奔西走几经周折,突破自己的局限,带着十足的勇气去寻找自己父亲的下落。在生活中,不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应该鼓足勇气,勇敢地跨出去。虽然不踏出第一步就不会有失败,但是站在原地不动也就永远不会获得成功。所以我们要以这种积极地心态和足够的勇气去做一些我们想去做的事,我们才会获得成功!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1000字
英雄的还乡!
大三还是大二的时候修《西方文学史》,老师让我们读《伊利亚特》,期末考。当时好友说“看来老师比起来bg还是更喜欢搅基。”看完《奥德赛》发现果然如此。
因为《伊利亚特》是期末必考,所以乖乖读,《奥德赛》就放在一边,但在书店看到时就一起买了,这次宅家,看到书架里的这本书,读完,发现五六年时间就这么过去,真是好残忍。不过时间没有白费,老师当时说这两本就是越读越能觉出来好。确实是这样,我当时在《伊利亚特》里被一堆人名地名以及考试的焦虑折磨得不轻,这次无负担下读,才发现不花哨的真诚字句,有时光味道的经典字句,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一开始还是先介绍一下情节吧。
开篇是“我”以第三人称讲述奥德修斯的故事。他的足迹依次如下:
一,奥德修斯来到女神吕索普的洞穴,成为俘虏
二,在女神伊诺、雅典娜的守护下渡海来到费埃克斯人的王国。在这里,他听到歌人唱歌时泪流满面,报上家门,用倒叙的方式讲述自己回归的历程:
1.在伊利昂。2.在伊斯马罗斯大战。3.遇到洛托法戈伊人的国王,在这里战士们因为忘忧花(洛托斯花)意志被消磨。4.在库克洛普斯。和波塞冬之子巨人作战,非常精彩,被囚山洞中,假装是山羊才得以逃脱,谎称自己是“无人”的智慧,巨人之前听到的诅咒,巨人请求父亲波塞冬惩罚奥德修斯。似乎在《一千零一夜》里《辛巴达航海记》里看到过类似的故事。5.在艾奥利埃岛得到风袋,因为内讧越飘越远。6.在拉摩斯遇到巨灵族。7.在海岛艾艾埃,女神基尔特把人变成猪。与唐小说《板桥三娘子》有异曲同工之妙。8.到冥王处见特瑞西阿斯,听到自己的语言,在冥府的各种经历也很有趣。西西弗斯的故事在这里出现。9.回到海岛艾艾埃,女神基尔特指引奥德修斯接下来如何走,如应对塞壬,突然觉得媚娃和塞壬这个形象很像。10.继续闯关,遇到塞壬,斯库拉。11.在太阳神的岛屿,同伴违背神谕杀牛,被报复。所有同伴都死了。12.来到女神吕索普的岛屿奥古吉埃岛。到这里故事形成了圆环。
三,奥德修斯被费尔克斯人送回故土。至此离乡20年终回返。
1.奥德修斯在牧猪奴那里讲述编造的故事。2.奥德修斯和儿子相认,谋划报复求婚人。3.和妻子佩内洛普对话。4.老女奴帮洗脚,伤疤引起野猪往事。5.在宴会上奥德修斯射箭穿过斧孔,战胜了所有求婚人。并和儿子以及牧猪奴等一起杀死了求婚人,惩戒不忠的女奴。6.夫妻相认(卧室里的床居然不是没有故事的普通家具),总结冒险之旅,并讲述之后自己的结局。7.奥德修斯和他爸相认。求婚人的魂灵和阿伽门农等的魂灵相遇。8.在雅典娜等神灵的护佑下,求婚者的家属和奥德修斯和平修好。
除了结构清晰之外,语言也非常美丽。歌人有他固有的词库,所以有些词会重复,比如:
有翼飞翔的话语,酒色的大海,白臂的海伦,美发的女神(不是发廊小妹的美发,是形容词),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
奥德修斯一家人相互相认也真是蛮有趣的,果然二十年能让人变得不被家人认识(7年是做吕索普的男宠emmm)。当然他们可能也是在互相考验。
小小的玄机总是在你没有料到时出现,比如伤疤和卧室里的床都有故事。
此外,题目奥德赛似乎是“关于奥德修斯的故事”的意思。
结局好像是没讲完一样,虽然我们都知道了奥德修斯的结局。用经典的英雄故事的结局,英雄的婚礼,英雄的加冕,英雄的葬礼来看,这本的结尾似乎都不是,又似乎都是,嗯,这个还乡故事也是很神奇了。
总之,读完这本书也算了了一桩心愿。要不趁热打铁读一下《尤利西斯》?据说跟这本书关系颇深。就先写到这里吧。
《奥德赛》讲的是神样的奥德修斯在伊里亚特战争中取胜及返航途中的历险故事。
希腊半岛一些部落联合进攻特洛伊。战争进入第十年,奥德修斯等用木马藏兵进入特洛伊城内,希腊军队里应外合攻陷普里阿莫斯统治下的特洛伊城,赢了特洛伊战争。
希腊军在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激怒了海王波塞冬,而遇到海难,全军覆灭。奥德修斯凭借机智和勇敢,终于逃过一劫。可是因为波塞冬的愤怒未息,导致他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
奥失踪十余年,他一心要回到家里与妻儿团聚,一路上历尽劫难。途中他遭遇风暴、遇独目巨人、遇女妖、遭雷击等。受女神雅典娜的暗中指点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后化装乞丐返乡,设计比武射杀了聚集在他宫中向他妻子逼婚的众多贵族,并与忠贞不渝的妻子佩涅洛佩和勇敢的儿子忒勒马科斯团圆。
这个故事给我印象深刻之处有以下几点(也许在说以下话语的场合或对象有错误,我来回翻书没找的引句的出处,未能核实,见谅,谁说的在什么场合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观点给我触动。):
1 在受到挑衅的时候,奥德修斯对挑衅者说:我的头脑中有美妙的智慧,且构造精美,来提自己的士气。----后记:人的大脑确实也可以像个仓库般纳入智慧,且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来调节智慧的成分。知识是无穷的,但是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态,便可好好品味到拥有或者广博,或者精专的知识的美妙滋味,能让人体验到一种实实在在的拥有感,这种拥有感让我觉得很踏实很幸福;
2. 雅迪娜在改变奥德修斯落魄邋遢的样貌时说;得体的衣着会带来高尚的名声。------后记:这样的观点对于现代社会是这么适用,认识一个人是从外貌开始的,人的内在要多些时间才能了解啊,现代生活很忙碌,有个好的仪表是个好的开始,内外是必须要兼修的。
3. 一个人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奥德修斯要回家,他最终回去了,没有受到其他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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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伟大的国度。她孕育了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文明,创造了人类探索精神世界的第一条河流;
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伟大的国度。她孕育了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文明,创造了人类探索精神世界的第一条河流;他以文艺的手法记叙了人类历史上首部传奇,她的名字叫古希腊。
让我们用最美的篇章来赞美你,伟大的古希腊,伟大的半岛文明和伟大的奇迹。
仅以此文献给人类文艺的先行者——荷马
奥德修斯,整部《荷马史诗》中真正的主角,如果说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第二代英雄中的最具悲剧色彩的英雄,那么奥德修斯则当之无愧的第二代英雄中最具传奇色彩的英雄。荷马史诗中对传奇英雄的形容词超过了所有的英雄,包括大力神,甚至神氏。无所不能的奥林帕斯之主啊,请允许我用赞美的篇章去歌颂这位睿智的英雄以及他那传奇般的事迹。
特洛伊城的毁灭给希腊人带来了无穷的财富和荣誉,但杀害希腊人也给他们带来了应有的惩罚。在第十年的战争中,半神阿喀琉斯掉在特洛伊的高墙下;勇敢的大埃阿斯永远躺在异国他乡;至高无上的权利阿伽门农回国后死在他不洁的妻子手中。当依塔克国王带领他的船员回家时,命运之轮开始旋转。
伟大的雷电之神给了这位伟大的英雄一个更传奇的篇章,带领希腊人冲破普利亚姆城门。受伟大智慧女神雅典娜所眷顾的英雄啊,你的旅途将漫长艰辛;你的旅途将危机重重;你的旅途将赎去你所有的罪恶;最终你的名字与事迹与将与不休的赫拉克勒斯、英勇的伊阿宋、皎洁的忒休斯一起载入史册——《奥德赛》。
与气势磅礴的《伊利亚特》不同,在《奥德赛》中荷马以继续的方式描写了奥德修斯与他的儿子特勒马科斯的传奇。奥德修斯象征着古希腊人文精神中的虔诚、智慧、警觉和勇敢。然而荷马并没有因此而将这位英雄刻画的完美无缺,作为一个凡人的奥德修斯其人性中无法磨灭的黑暗面也被展露无疑。
荷马在其史诗的前篇《伊利亚特》中,以凡人的奥德修斯村托出了阿基里斯的善良与崇高
。当无心参战的阿基里斯穿上女人的衣服混在侍女中时是狡猾的奥德修斯用计认出了阿基里斯迫使他披上战甲;当阿基里斯用鲜血从特洛伊人的盟友手中夺取丰富的战利品的时候,嫉妒的奥德修斯联合了贪婪的阿伽门农抢夺了本应属于阿基里斯的战利品;当正义的阿基里斯与权力的阿伽门农发生争执时,狡猾的奥德修斯毫不犹豫的倒向了权利;当受尽羞辱的阿基里斯拒绝参战的时候,是奸诈的奥德修斯纵拥阿基里斯的好友帕特洛特罗斯穿上阿基里斯的战甲与赫特托儿决战,最终导致了阿基里斯悲剧的命运。当阿喀琉斯倒下时,贪婪的奥德修斯为了赢得阿喀琉斯的战斗盔甲,用恶毒的言语伤害了伟大的埃阿斯的自尊,导致唯一的伟大英雄自杀。
在这一章中,奥德修斯作为一个凡人,揭示了他人性中的狡猾、嫉妒、背叛和贪婪。
而荷马在后篇《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则摇身变为了崇高的英雄。当奥德修斯的船队停靠在女巫的码头时,是睿智的奥德修斯识别了女巫的诡计从而解救了他的水手;当奥德修斯来到地狱,奥德修斯与死去英雄的灵魂的对话表现了奥德修斯对凡人的自己的救赎;当奥德修斯的船队穿过塞壬女妖的岛屿时,奥德修斯的行动展现了他富裕探险的精神;当奥德修斯与他的水手门被独眼巨人所囚禁时,是勇敢的奥德修斯刺瞎了独眼巨人的眼睛带领水手门逃出岩洞;当奥德修斯与他的水手们被海神困在宙斯的圣岛上时,只有虔诚的奥德修斯抵挡住了欲望与贪婪,最终躲开了雷霆之神的惩罚;当奥德修斯返回故乡依塔克的时候,是英勇的奥德修斯驱赶了所有贪婪的求婚者重新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国度。
事实上,无论是荷马史诗还是其他古希腊文学哲学文献,都反映了古希腊对精神世界的探索,这是一个矛盾而又发人深省的世界。在古希腊的精神世界里,神与人的界限非常模糊。在这里,神有凡人贪婪、狡猾和好斗的一面,而凡人也有神高贵、神圣和智慧的一面。
或许说古希腊的精神世界中人与神本神就是一体的,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伊利亚特》中好战的神氏;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奥德赛》中奥德修斯与特勒马科斯的传奇;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神圣却自私的神氏与贪婪去崇高的英雄们。如果被贪婪与欲望所支配那么即使是拥有无穷神力的神氏们也会变得与凡人无异;如果以睿智与崇高的心去对待一切那么即使是凡人也会拥有与神氏一般精彩与永恒的传奇;
人便是神,神便是人,这或许就是伟大的《荷马史诗》想要向我们表达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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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伟大的国度。她孕育了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文明,创造了人类探索精神世界的第一条河流;
近来,我忙着删改小说,闲暇之余,读了荷马史诗《奥德赛》,觉得其中的奇幻成分比《伊里亚特》更胜,且可读性也较强。
《伊里亚特》叙述了在特洛伊战争第十年的51天里,双方英雄惊心动魄的战斗情节,而《奥德赛》接着描写了战争之后,希腊英雄归程的故事。其主要叙述了,奥德修斯历经艰险,最后在雅典娜的帮助下,得以重返家园,和妻儿团聚。相比《伊里亚特》英雄之间惨烈的厮杀,勇士壮烈牺牲的惨剧,《奥德赛》的结局有了一些喜剧的色彩。
在阅读《伊里亚特》时,或许读者还感觉不到“古希腊式的命运”,但在《奥德赛》中,读者却能深刻体会到命运的力量。书中的那个时代,无论英雄,还是神明都逃脱不了命运的束缚,甚至有时在强大的司命神之前,连高高在上的宙斯也不得擅改凡人的命运。可见,古希腊人对命运的认识,带有强烈的悲观色彩。他们似乎认为人从娘胎里生出来的那一天,司掌命运的三女神就已经为人们编织好了一张命运的罗网,无论人们如何躲避,都逃脱不了那张罗网。
奥德修斯就是,他命中注定要在归返途中受尽磨难,可是他并不知道命运之神已为他策划了一系列的灾难。首先,奥德修斯返程之际,开罪了海神波塞冬,无意中又刺瞎了他儿子——独眼巨人的眼睛。于是,海神被激怒了,降下了可怕的诅咒,让他全军覆没,十年漂泊在外。
奥德修斯受到了神明的惩罚,但是他并未因此而放弃返家的希望,相反一次次的挫折增添了他返程的决心和勇气。他面对海神的惩罚,一次次的阻扰责难,毫无畏惧。气急败坏的波塞冬试图改变奥德修斯的命运,不惜违背宙斯的意旨,可惜功亏一篑,最终还是未能得逞如愿。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古希腊人对命运是十分执着的,但他们决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他们相信命运,深知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却又敢于反抗无情的命运,甚至为了更好的生存,他们不惜和命运作斗争,哪怕换来的是惨痛的代价。就这样,盲诗人也怀着矛盾的心情,面对面运的非难,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创作了这部不朽的史诗。
那一系列看似“巧合”的故事情节,事实上是奥德修斯的宿命。比如“第十二卷食牛群冒犯日神受惩伴侣尽丧生”这一幕,奥德修斯几经落难,来到特里那基亚海岛。这座海岛牧放着太阳神赫利奥斯的牛羊,魔女基尔克曾经警告过奥德修斯,叫他们千万不要猎杀太阳神宠爱的牛羊,否则他的同伴无一幸免,而且他也不能早日返回家园。结果他的伙伴们由于饥饿难耐,还是宰杀了太阳神岛上的牛羊,这一切不都是命运的安排吗?奥德修斯千方百计地想去改变命运,却一次次地惨遭命运的戏弄。
如此,《奥德赛》为日后的希腊式的命运悲剧开创了先河,同样也为欧洲的奇幻文学开启了大门。
影片讲述了美女海伦引起了人神混战的特罗伊战争,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无数英雄和战士倒在特洛伊的土地上。最终,漫长的战争以奥德修斯设计的特洛伊木马结束。战争胜利后,希腊英雄们回国了。因决定性的战功而沾沾自喜的奥德赛对着大海夸下海口,却因此惹恼海神波塞冬,对其施下无法回家的诅咒。
固执的奥德赛出发在途中杀死了波塞冬的儿子,独眼巨人,导致一场风暴,所有船员丧生。在那之后,我遇到了克莉索女神和岛上仙女的纠缠,匆匆走过了十多年
本片根据荷马所著的希腊神话《奥德修记》改编,并荣获1997年艾美奖最佳迷你剧集导演和最佳特效两项殊荣。
影片中人物的成长也值得深思。奥德修斯经历了一系列的艰难险阻,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这段旅程中获得了智慧和谦卑。盲人先知特伊西亚斯曾告诉他:”你很聪明,但并不明智,你只盼着回家,但却没有看到这个旅途本身也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
只有你明白了这一点,你才能明白智慧的意义。”奥德修斯当时不以为然,但到了最后他回顾起这场历险的时候,他便懂了,这就是他的命运。
另一个成长经历是他的儿子泰勒马库斯,他去斯巴达探访父亲的下落。这段经历只持续了一年,但对telemachus来说意义重大。从成长的角度看,奥德修斯是一个成年英雄,他的性格已经定型,但从一个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大男孩到一个被社会认可的英雄,泰勒马库斯仍然需要经历锻炼和考验。
换句话说,奥德修斯可以被看成是成熟了的忒勒马科斯,而忒勒马科斯可以被当做成型中的奥德修斯。细读《伊萨卡》中的泰勒马修斯,从被嘲笑到被认可,从被排斥到被恐惧,不仅能理解成长主题的一般意义,还能体验到经典作品的丰富与细腻。
英雄史诗,有时间再听一次。
荣誉,声名,出身,家产,是当时人们最重视的东西,对光荣的英雄梦想的追求,甚于生命本身,为了勇气、荣誉和美名,一个个骁勇的神的和凡人的儿郎,纷纷奔赴并丧命于血腥残酷的战场,他们人生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生命于荣誉面前,轻如鸿毛!
那是人类的年少时代,率性纯粹,血气方刚,体魄强健,思维敏捷,神勇过人,同时充满了无知、冲动、欲念,无论是人还是神,他们用生命和灵魂谱写了神话。
神与凡人,英雄与懦夫,男与女,无一例外地兼具了各种人性的优点和缺点,这一特质贯穿人类的历史——永恒不变的人性史,它也将继续被传承下去。
——这就是人,在我的少年时代似乎已明了的定律和结局,也许正因此才那么抑郁悲观……
谈一下诗中所揭示的“命运”,这也有永恒不变的定律。
神主宰着人的命运,神之间、神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的分歧、矛盾、争斗,这种种纷争的结果就是以摆布人类的生老病死、战争与和平告终。
——命运是无常的,它掌控在神的手里。
神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他们也会妥协,彼此制衡,他们任性妄为,也明白是非,因而他们会根据人性的光荣与卑劣进行各种“奖赏”与“惩罚”,安排人类的福与祸,类似于中国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命运是自造的,性格决定命运。
无常与有常,站在天秤的两端,到底向哪边倾斜,并没有恒定的方向,这么说来,命运也许是更多的无常吧……
诗的语言很有意思,比喻也很有趣生动,切合当时的现实生活,就嫌反复的内容太多了!也许,与《诗经》同时代的《荷马史诗》也善用“反复”和“比兴”?《诗经》篇幅短,我们觉得它反复比兴得可爱动听,《荷马史诗》篇幅长,我们便觉得它反复比兴得啰嗦乏味?……也许……这也是东方的少年和西方的少年的异同?
苦乐人生
作者:耿欢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然而两者都需要痛苦和快乐去演绎。
爱因斯坦说过:“我从来不把安逸和快乐看做是生活的本身”。《奥德赛》中的奥德修斯为我们印证了这一说法。
在参加特洛伊之战的希腊英雄眼中,与其默默无闻地长命百岁,不如在光荣的冒险中享受短暂的快乐。这才是他们想要的快乐,即使痛苦缠绕。
像他一样,不能被痛苦所吞噬。
当奥德修斯的舰队停靠在女巫码头时,是聪明的奥德修斯认出了女巫的诡计,救了他的水手。我们,需要,用智慧的外衣来阻挡痛苦和苦难,消除幸福的阴霾。
当奥德修斯和他的水手们在宙斯的圣岛上被海神困住时,只有虔诚的奥德修斯抵制了欲望和贪婪,最终避免了雷神的惩罚。我们要以虔诚的心面对各种磨难,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他返回故乡依塔克的时候,英勇的他驱赶了所有贪婪的求婚者重新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国度。其实,光明的未来只有几步之遥,往往是这样的小步掩藏着无数的荆棘,伴随着痛苦,勇敢的人咬牙切齿穿越过去,而胆小的人止步不前。
像他一样,在痛苦中体验快乐。即使再大的坎坷,也是笑着面对,勇敢向前。
曾看到过这么一个故事:作者在画家的墙上看到一幅装裱好的画,这幅画中间偏左的位置有一块小黑渍,及其明显。画家说这幅画叫“快乐”。
作者不解。画家说:“中间这块黑渍是痛苦,每个人看到它时,都只看到这块痛苦的黑渍,却看不到背景里的快乐。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对许多快乐视而不见,但我们的眼睛却被小小的痛苦所掩盖。”作者说:“那就把画中的‘痛苦’去掉吧!
”画家说:“没有痛苦,我们更见不到快乐。”
原来快乐从痛苦中而来。然而当快乐而来的时候,一定要透过这快乐知道人生苦的真相,不要沉迷在快乐之中而忘记了人生之苦。我们应该在苦乐参半的生活中步入中年,因为生活是健康快乐的,疾病和痛苦,年老和死亡都是自然的事情。
苦乐参半的人生,守着一颗平常心,不求常乐,不求长苦,适当的有些苦,适当的有些乐,这苦乐的背后方是真正的“乐”。
人生如酒。有甜密的幸福、痛苦和忧郁,酒的味道也有甜有苦。萧伯纳说:“人生好比两瓶必喝的啤酒,一瓶是甜蜜的,一瓶是酸苦的。”
人生如歌。有顺境,有逆境,有艰难困苦,有一帆风顺;有刚强壮烈,也缠绵悱恻。而歌声有昂扬奋发的,也有低缓抒情的。
有催人勇进,也有引人垂泪的。歌声的高低起伏抑扬顿挫,不正与人生相似?
人生如茶。从品茶的滋味来说,刚上口是淡淡的没有什么味道,但片刻之后,一种茶叶特有的苦涩渐留于舌尖齿间,到回味时,竟品出一丝甜津津的回甘来。这不也颇似人生?
在平凡的生活中逐渐了解真实的生活,逐渐品味生活的苦涩。茶没有咖啡的馥郁,没有烈酒的火热,但茶在淡中有味,这正如平凡的人生一样,在平平淡淡中有生活的真味。
人生,记录了岁月的沉重,没有痛苦和磨难,没有快乐和幸福,不是真实的生活!
首先,谢谢让我重新拾起这本书
我在初中三年级的暑假里见过一次。当时,第一感觉就是无聊。诗意的叙述使我不适应它,我很快读完了它,但我感觉不到什么。
只是看了一些离散的希腊神话,印象很含混
虽然我知道荷马史诗在西方文学史上的地位,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当然,以前看完神曲同样的问题也存在着
下面进入正题,谈谈这次读后感想,总共花了约两星期看完,感想很深,在此列出,由于时间问题,只是从慷慨面稍微收拾了一下,会有些零乱,请体谅。
一,从整体分析
1.叙事方法
古老的年代带给我们的并不是想象中简略,幼稚的平铺直叙
单从奥德赛来看,古希腊人在讲故事方面丝毫也不比现代人逊色
插叙,倒叙都夹杂其中
奥德修斯刺激,艰苦的逃亡生活并没有简略的从正面描写,而是经他人之口再加上奥德修斯的回想组成。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全诗从两条线出发,奥德修斯的归来和其子特勒马科斯寻父(佩涅洛佩思夫)这两条线同时进行,最终两条线并和,父子相遇,夫妻团聚,合力复仇。
将全文推向
这种叙事方法可以说是相当巧妙的。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对情节的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
全部故事也因此扣人心弦
2并非简略的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
全部故事的展开运用了多种伎俩
有时,它似乎是奥德修斯的自传,他的一举一动和心理动作都是第一人称写的。
但有时荷马跳出来和奥德修斯交谈,或者成为一名吟有时人,就好像他在一个酒桌旁。
这使全部故事犹如一幅幅画面浮现,整体感到很生动,很有意思
3这里,我个人比较赞成全诗大部分是由荷马一人完成
因为全诗的整体性保持的很好,没有明显的拼凑或碎片
也许这些冒险、神和苦难中的一些是基于当时流行的街头故事、寓言或吟游诗人。
但这些必定是在荷马的收拾(很可能修正了很多以适应奥德修斯的性格特点)下进入《奥德赛》的。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只是与生活经验的观系必然会有偏差。
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很值得思考的
4关于神
从全部故事可以看出,古希腊人(每个人)对神的存在深信不疑,并且已融入生活中,事事都离不开神明,处处都要考虑到神明的意愿。
畏惧侵占神明
而一些非常流行的日常用语中也穿插着神灵,比如描写人的英俊、强壮,描写环境的优美、生活的美好,一切无论好坏,都与神有关,都是由神决定的。
这种思想或许现代听起来有些愚蠢,但是我认为在那个时代这样的思想是十分有意义的。
它对当时社会道德风气是有很大的推动的
因为古希腊人当时深信神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并且神明是站在正义一方的
所以古希腊人心中的神就好似一双无形的手,着社会上的恶,推重社会上的善。
就像道德规范约束每个人一样,不言而喻是对人民精神的贡献
相比之下,中国虽然也有传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这只是一种观念,而不是向希腊人一样成为一种信仰。
他们许多问题都交给了神,上帝去解决
所以他们才是最健康成长的儿童
这点是必须承认的
5史诗的其他价值
能被称作史诗,当然不是简略的一个历险记就可以的
《奥德赛》另一方面的成绩我认为是历史学的
他向我们讲述了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同时介绍了当时古希腊人民的生活条件、社会形态、民族意识、农业条件、重要食物等诸多细节。
而这对于历史学家无疑是可贵的材料
古希腊人似乎更偏向于对实际事物进行思考,摸索
同时,中国哲学家们也在努力探索乡村思想的问题:生命价值、哲学等。
而在古希腊那些问题都留给神明去了
而且我认为比较遗憾的是我国的古典名著在本国的普及程度还很低
而现在欧洲人基础都是从小读荷马史诗
(这可能也是因为我们的古典名著太深)
二深入分析奥德修斯及其事迹
1关于奥德修斯的性格
a英勇,忠义,热爱故乡,待人宽厚
显然,这些是奥德修斯众所周知的美的,也是古希腊人高度重视和赞扬的美的。
也正是这些品德造就了“神一样的奥德修斯”
b狡猾,狂妄
可以看出,整部史诗从未对奥德修斯的狡猾作出任何评论
但这位欧洲公认的好汉身上的这两种品德或许在他们看来是机灵和洒脱。
这和中国的好汉就差的很远了,在中国,奥德修斯或许就会获得如曹操一样的评价:枭雄!中国所赞美的应当是坦诚,宽容。
可奥德修斯满嘴假话(甚至连妻子和女神雅典娜也诱骗)心计如此重的角色在中国事不会很受欢迎的。
但他的一些特点很好地解释了现代欧洲人的生活和思维习惯,这说明奥德修斯对后世影响很大。
c情!父子情,夫妻情,主仆情,同胞情
全诗随处可见对情地渲染
刚强英勇的奥德修斯也时常泪流满面,儿子特勒马科斯猖狂地寻父,佩涅洛佩拒绝求婚,日夜哭泣等候着自己巨大的丈夫,仆人们也天天以泪洗面思念他们的主人。
而背叛的仆人最后也只能落得惨逝世
可见那时,情义,贞节,虔诚也是古希腊人极力推重的
2他的相干事迹
a逃亡他乡
这是全世界永恒的悲哀话题,古希腊人深知离家之痛。
这个主题在各国的的名著中都重复涌现,所以荷马给他这位大好汉安排了20年的漂流(10年战斗)。
正是这种苦楚才更能显示奥德修斯的巨大
战士无法回到故乡,或许这是当时很悲哀的事实
作者以此作为全诗的主线,好汉的故事应运而生
b关于他的复仇
这点上,我感到还是过于残暴
(毕竟我也确定受到了中国传统教导的影响)我认为全部杀光实属下下策!而让我更不解的是,复仇竟然那么莽撞,毫无计策可言,若不是有神明的护佑,父子必逝世无疑。
不过这更加阐明了荷马整部史诗的意图:复仇这段经过了前面的烘托到了,可结局却极为简略——神的赞助。
这代表了当时古希腊人的思想:神决定一切!!!
三,对于史诗剧情结构的分析
1前面已经提到了的,故事分两条线进行
2轻重取舍
这点我感想很深,对于奥德修斯的历险记荷马选择了轻重,而非处处用力。
有些险阻一晃而过,有些则下尽工夫
其实那时的神话现在看来未免有些荒谬,幼稚
但这种轻重取舍却平添了不少趣味
从更大的角度来看,奥德修斯很重,家庭很轻。在儿子和妻子之间,作者选择了儿子重,妻子轻。
可最后(应当说至史至终都在暗示)神最为重要!一切的凡人都是轻!。
3与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集》比较
之前读过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集》,共100个童话,我感到其中的情节与奥德修斯生平的那些历险故事颇有类似之处。
在这样的比较之下,荷马的巨大就十分明显了
正是他的收拾,修正
将民间神话、寓言、童话通过奥德修斯,塑造了奥德修斯永恒的形象。
而卡尔维诺辛苦编成的集子也只能是本集子,难成气象
而中国方面《封神榜》或许能与之匹敌
四,语言,文字
很遗憾,无法拜读原文,所以韵律方面就无从得知了
但即使是从翻译过来的中文版来看
有些语言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
全诗中话语很明显是一种吟唱的方法,可见当时这是很风行的一种讲故事方法,人们都爱好在酒桌上听吟唱诗人讲述好汉们的故事。
(这在诗中已经涌现)而让我印象深入的是一些固定的用语,如形容凌晨时:“当那初生的有色玫瑰色手指的黎明浮现时”,“当克罗诺斯之子宙斯送来第七天时”这些又都暗示出当时人们的信仰:神的巨大。
还有一段对于人优劣的见解也很有意义:“神明并不把各种美质赐给每个人,或不赐身材,或不赐智慧,或不赐辞令。
从而有的人看起来形容较他人丑陋,但神明却使他言辞精巧,富有力量。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整体故事上并不拖拉,即使到了现代,这部史诗的可读性还是很高的,完整可以当作一部小说来读,没有任何高深的思想,只是茶余饭后的一个个历险故事。
对奥德修斯的形象塑造的很成功
整部书酣畅淋漓,感到意犹未尽
这遥远的声响十分震动!
五,自我感想
前面谈的应当都属于这部史诗方面的
下面则说说我自己在读这部书收获了
首先,重读《奥德赛》,对于这种诗化的语言自己懂得方面已没什么问题,并且,我感到这比一般的小说还更有趣。
读起来感到很轻松,没有任何障碍,之前那次的浏览我感到是因为筹备不足,当时对古希腊文化各方面都不懂得,所以看起来很没劲。
这次则读的很开心,应为没有任何的思想累赘,那时的希腊人根本不去想什么生命之类的大问题,逝世是神明决定的(奥德修斯甚至还去了冥界一趟),你只有好好的活着。
当时,个人的思维也相对简单,强调过上更好的生活。奥德修斯想家了,特尔马科斯去找他的父亲,佩洛尼和佩纳耶夫。
如此单纯的冒险记读起来就让人十分放松,大部分的浏览时间都是在睡觉前,细细地读上几十页,跟着奥德修斯冒险,困了,合上书就睡着了,感到很好。
而关于其中的几个人物,我的见解大致是这样的:
奥德修斯,很巨大,历经险阻终返乡
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智慧
对于他,我是十分赞美的(除了最后残暴的复仇)而诗中有一个细节我印象很深,在刺瞎伟人的眼睛乘船逃走后,还要狂妄地对着岛上嘲笑伟人(或许他是为毛病被杀而泄愤!),惹恼伟人,一再寻衅伟人,并莽撞地报上自己的名字以至于伟人对天祈祷(向自己的父亲海王波赛冬)奥德修斯永不能返乡,并盼望海神处分他!所以之后的灾害可以说是奥德修斯自己惹来的,在此他触犯了神明。
在浏览到这里时我的心都提起来了,真想向他的毛病一样劝他别再寻衅了。
可后来静静的想想,这样的奥德修斯才是奥德修斯!正真的好汉绝不会灰溜溜的逃走,他应当大声的臭骂他的对手,寻衅,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此处荷马对奥德修斯的性格把握的非常棒!
而这章节也堪称全诗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部分,也最能像读者展现那“神明一般的奥德修斯”。
特勒马科斯,好汉的儿子,当然也不会差,但是感到各方面都比奥德修斯逊色,只是一个配角,虽然涌现很多次,但作用都不大,对于求婚人只能容忍,等候父亲。
对于他很难评价,虽然涌现次数多,但正面的行动不多
佩洛涅佩,很难讲是绝对虔诚的妻子,虽然爱着奥德修斯,可在家人,求婚人的压力下还是会改嫁,如果奥德修斯晚来几年,估计已改嫁了。
所以我并不批准她是绝对被赞美的角色
她也只能是配角
雅典娜我个人在这部诗中强烈的感到到:古希腊人极为的爱好雅典娜女神
整部史诗中雅典娜时时刻刻都在
她穿插于两条线之间,时而给特勒马科斯解疑,安抚佩洛涅佩,同时他还赞助奥德修斯重返家园。
最终在她的赞助下复仇成功
而最后又是她来平息恩怨
雅典娜的正面形象十分突出,作为神,开篇就是她的祈求海神才干放过奥德修斯。
所以一切的团聚,归途都应归功于这位女神
她的机灵,仁慈尤为突出
可见她在古希腊人心中无上的地位
而这次重读给我最大的领会就是您上课时曾提到过的要带着问题去读,这次在您向我们介绍了《奥德赛》后我再去读感受就很深,并且对写作背景之类的也有所懂得了。
《奥德赛》以海上冒险和家庭生活为中心,描写奥德修斯的不畏艰险和他的妻子佩涅洛佩的坚贞以及他的儿子的勇气,歌颂了智慧、忠诚和勇敢。看完这部小说,我学到了以下几点:
1、做事要有奥德修斯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特别是当我们身处困境,看起来觉得任何事都对我们不利或者完全找不到事情的突破口时,我们不应该向困难低头甚至畏惧它。有句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所以不管是面对生活中还是学习上的困难,我们都应该持之以恒,不畏艰险的克服它,战胜它。
2、做人要有佩涅洛佩那样在感情方面有自己的坚持。一个人对待自己另一半的感情必须忠诚,不要摘了芝麻掉了西瓜,受不住外界的诱惑。在感情方面要果断而不要优柔寡断。
3、做事同样要有特勒马科斯的那种勇气。他东奔西走几经周折,突破自己的局限,带着十足的勇气去寻找自己父亲的下落。在生活中,不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应该鼓足勇气,勇敢地跨出去。虽然不踏出第一步就不会有失败,但是站在原地不动也就永远不会获得成功。所以我们要以这种积极地心态和足够的勇气去做一些我们想去做的事,我们才会获得成功!
神样的奥德修斯,据说他的长相酷似宙斯,又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宠儿。特洛伊战争中他的地位应该仅次于赫克多尔和阿基里斯了,甚至在阿伽门农之上。因为著名的木马计谋就出自于他。这本书是伊利亚特的下一部,讲的是特洛伊城灭之后奥德修斯返乡之路。
一路上克服了神一样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带来的重重关卡,对各种女神、女妖的诱惑不屑一顾,即便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最终还是在宙斯的默许以及雅典娜的保护下回到了家乡。
联合他儿子和忠仆对上门骚扰他老婆的求婚者和吃里扒外的恶奴进行了血洗,是个有仇必报的人。比较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中对三个女人进行了对比:一是奥德修斯老婆,坚贞不屈,苦守豪宅20年终于盼到老公归来;二是阿伽门农老婆,联合情夫把凯旋的丈夫杀害;三是美女海伦,特洛伊城破之后,居然又堂而皇之地回到前夫身边做回了贤妻,“女人中的女神”还真就是任性啊!虽然经常看到有人把奥德修斯称为英雄,但在我看来他还够不上英雄的标准,赫克多尔那样的才叫英雄。奥德修斯有勇有谋,心机深沉,目标明确,有仇必报,在我看来他是个能人,但不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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