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感读后感

参与感读后感 01-13

参与感读后感十一篇。

大家期待的“参与感读后感”由编辑为您整理,它将引领您深入思考,期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您更加深入地了解某一领域。阅读优秀的作品是一个良好的习惯,而阅读后记录自己的想法更是非常珍贵的事情。当我们结束阅读作品时,也会由衷称赞作者熟练的写作技巧。在这个时候,通过读后感进一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和故事情节也是可行的。

参与感读后感 篇1

参与感读后感

参与感是人们在一个活动、事件或事物中体验到的自我参与和共享体验的感觉。无论是在学校、社区、工作场所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渴望参与和体验,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和责任。而在阅读过程中,参与感更是给读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精神享受。

在我看来,参与感读后感的核心在于“参与”二字。阅读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其他娱乐活动的体验,它需要读者全身心的投入、参与到书中的情节、人物中去。只有这样,读者才能真正的体验人物的心路历程,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了解故事的主题和作者想要传达的情感。

回想起我最近阅读的一本小说《白夜行》,这是一部极为令人感动和扣人心弦的书。作者东野圭吾以惊险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引领读者进入了故事的世界。从开头,推荐书籍时,就已经吸引了我,一些网友评价称“I need to breathe few minutes, this book suffocated me”(需要喘口气了,这本书太让我窒息了)。我很好奇,这本书为什么能够让读者产生窒息感呢?

是因为作者能很好的塑造出主人公桜庭一树和雪穗的情感和命运,他们的成长经历和命运悲剧让人心灵深受,读者不由自主沉浸在故事情节和人物角色中。当桜庭一树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和雪穗两人历经磨难的真爱终于得以伸张时,读者的内心也会体验到一种激动人心的感觉。这种参与感,就是一种精神上的亲密,是和书中人物共同经历命运的感受,非同寻常。

此外,参与感也与作者的叙事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作者通过叙事手法和文本的呈现方式,让读者与书中人物更为亲密,真实和立体。在《小王子》中,作者用朴素的语言,通过小王子的眼睛,观察和思考世界的本质和人性的弱点,以及对于友情和爱情的理解。这样特殊的写法让读者与小王子的内心更加贴近,一起感受到了人性的深处。

总之,阅读不仅是一种娱乐活动,更是一次“参与”的体验。通过阅读,我们与书中人物产生了共鸣,与故事产生了亲密感,与作者产生了共情感。这种参与感无疑增强了文本的可读性和吸引新的读者,同时也丰富了读者的阅读体验和精神享受。无论是什么样的书籍,只要能够让读者产生那一丝参与感,无论是欢笑还是悲伤,都将会成为读者不可磨灭的回忆。

参与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也是源于李总的推荐。相对于《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这本书看得进度有点慢,跨过了国庆七天长假才读完。刚读时觉得没有《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读得过瘾,这也是读得慢的原因。后来越读越发现,其实这两本书有个共同点就是说我所做,做我所说!

我一直以来和外界所想认为小米走的就是饥饿营销手段。读后才发现,如果说小米不就是搞饥饿营销,那就是只看到表面,完全忽视了很多内在性的关联和实质性的状况。小米自身的努力、成长和尊重用户、尊重国情、顺势而为的方法论等等。

首先对小米有个重新的认识是源于小米的LOGO。不得不说,小米是一个真正用心做手机的企业,小米的LOGO, MI反过来是一个心字,只是少了一点,意思就是让用户省一点心。

第二是用户思维,让用户有参与感,把用户当朋友:也就是小米产品的设计和运营全部给用户开放,让用户最大限度的参与到小米的经营过程中来,同广大小米工作人员一起思考,一起打闹,一起坚守,打造具有粘度极高的小米社区,也就是把用户当做朋友,因为只有做到朋友的关系,用户才会去维护你的产品,进而去推荐更多的人来认识小米,

第三是产品的性价比。小米不仅在手机上下大功夫,连盒子都想得很周到。小米盒子品质好到能承受得起两个胖子的体重,试问这样的包装盒你对物流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所以一个好的企业做推广有三大要素:品牌的建立、团队的专业素养、产品的质量。在这三点上,小米真的做的非常不错,是一个在用心做产品的企业,值得我们学习的企业!特别是产品包装这一块,我觉得我们有可学习的地方。再怎么优化,都不能忽视外包装,起码让客户收到货后第一眼的感觉是要舒服。

另外黎万强在书中强调,产品第二,团队第一的概念也是我特别认同的一点。不论是做产品设计、营销推广、亦或是售后服务,拥有专业的人才,才不会出岔子。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是决定一个团队最终能否成功的基础条件。在这一点上,还是有点惭愧的,做为电商的负责人,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欠缺,不能提出些切实有效的推广方法。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一张的标题和配图都非常有意思,特别的凸显小米的个性特征。记得很深刻的还有一张满篇的改最后再改改的图片,一张图片就已经说明的淋漓尽致,如何把产品做到极致?精益求精的态度,极致就是先把自己逼疯!就是敢于改!改!改!再改改改!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公司的开发部做得比较好,一个产品设计也是反复修改几十次的是常事,但我们始终待客户如初恋。

最后想说做企业就像做人一样,你有心,朋友才会真心去为你传播、维护你的口碑,朋友是信任度最强的用户关系。这便是参与感。 参与感虽然只有简单的三个字,但有着很大的意义,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从产品的研发到营销,企业应该始终同用户在一起,让企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用户来参与,这样才能获得用户的认同,才会让企业在竞争中抢占先机。回到我们的公司,也是同一个道理,项目想要做好,用户便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只有你用心对朋友,朋友才会给你最大的回报回馈于你。现在只能回到生意最初的原点做好产品、做好的口碑、让客户帮你去传播。用小米的话说,就是做爆款、做粉丝、做口碑。要做到像小米这样成功也许还有很长一段道路,但我始终相信,只要你有心,只要你去争取,成功一定会离你越来越近。

参与感读后感 篇3

《参与感》读后感2500字:

《参与感》和《从零开始做运营》两本书都在年度书单之列,原来计划是先《从零开始做运营》再读《参与感》,因为就书名本身而言,《从零开始做运营》更像理论书籍,而《参与感》更像案例分析,选这么一个顺序就是想看看,理论是不是指导了实践。但当两本书它摆在一起时,为了为年度阅读开一个好头,也许是《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的标题更吸引人——更具有阅读的趣味性与故事性,就拿起了《参与感》,加之本来生活中也用小米的产品,小米公司及创始人雷军的故事也略有所闻,故一气呵成看完。

《参与感》一书,就书的内容而言,我觉得值得三种人读:

第一,适合想参加谈资的人。

第二,适合从事或想从事宣传、营销、产品的人。

第三,团队领导或者企业领导应该看看,无论是营销技巧或者管理团队,或许有所启发。

全书内容在结构上非常清晰明了,以“参与感”为主题,分别讲了小米公司如何在产品篇、品牌篇、新媒体篇、服务篇、设计篇如何践行参与感“三三法则”的。

什么是参与感?小米创始人雷军在2008年就提出了“专注、极致、口碑、快”的互联网七字诀。专注和极致,是产品目标;快,是行动准则;而口碑,则是整个互联网的核心。

口碑是一种主动式的口口相传,而到新媒体,就是点赞和转发。《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一书讲,为什么大家说“口碑”而不是“眼碑”?“碑”是视觉的,却成为一个符号活在口耳之间。人们常说品牌的“口碑”最重要,重要不是你的品牌好不好,而是你的“口碑”是什么?你的“口碑”的碑文是什么,那就是大家提起你的时候,说的那一句像刻在石头上一样,每个人说都是同一句,50年重复的都是同一句,这才叫口碑。

小米的“口碑”是什么?性价比高。这是我亲身感受到,大家提起小米产品时用得更多的一个词。以前便宜等于没价值感,小米重塑新的价值观,便宜也有价值感,甚至是超值感。

米创始人雷军讲“专注、极致、口碑、快”,其实是小米内部用“专注、极致、快”成就了小米的口碑:信价比高。

非常认同或者说也会坚守的信念有:产品为中心。公司虽然是服务行业,但如果从产品的角度去看,提供的服务就是我们的产品,而是服务做到标准化更难。

一个企业想拥有好的口碑,好产品就是口碑的发动机,是所有基础的基础。产品品质是1,品牌营销都是它身后的0,没有前者全无意义。

小米口碑“铁三角”:

服务业是也一样,你的用户是谁,你解决了用户那些痛点,你解决痛点的这些服务质量(含技术质量)是否稳定可靠,都是服务业需要深耕的。医疗行业,我觉得这方面的耕作空间非常大,现在的医疗体验太差了。想到一次外出参加培训,那位讲师就感叹说:医院外早已万丛山。我心里很为此感到惭愧,但一切都源于这个行业的太安逸了,平静的湖面练不出强悍的水手!有竞争才有整体的进步。

信用飞轮。《参与感》一书里没有提到“信用飞轮”,我是从罗胖跨年演讲借来的。在我看来,“信用飞轮”就是启动“口碑”的发动机。Yjs21.COm

做企业就是像做人一样,朋友才会真心去为你传播、维护你的口碑,朋友是信任度最强的用户关系。社交网络的建立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信息的流动是信任的前提。企业建立的用户关系信任度越高,口碑传播越高。

现在,人们之所以讲越来越讲信用是因为数据透明,不讲信用的违约成本会变高,当然是对的,但这是出对于“规则的恐惧而信任”,这种信任可以让系统运营,却不能带来很好的体验。

元旦期间,一伙人约吃饭,本来想去海底捞的,但排队时间太长,最后就近选了一家餐厅。服务员的流程都没有问题,上菜、报菜名……但小孩正好还没有学会用成人筷子,我也知道一般餐厅不可能有练习筷,就向服务员索要叉子,服务员一脸不屑不悦地说:“没有没有没有,我们没有这些的哈。”

我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下子要说那么多“没有”,总之感觉她工作中带着一股怨气。接下来同桌的人“神初刀”:你以为是你在海底捞呀。都说海底捞你学不会,其实是海底捞的人你学不会。口碑的本源是产品或者服务,口碑传播的本质是信任背书。信用飞轮的前掉,仍然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准确地说,超出期待的产品和服务,所谓好上加好,精益求精,追求无止境。

用户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聪明,因为一句精美的广告词就购买产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团队搭建,一定先招“王”。柳传志说,管理就是“搭班子、定战略、带队伍”,这个顺序是不能颠倒的。团队的组建非常重要,小米创业的起点算是非常高了,创始人雷军本来就是互联网的老兵,而且带领金山上市,自己又是IT出身,技术、资源、经验都有着非常深厚的储备,但在早期,招人仍然是他的第一要务。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同样,招人也应该先找王。这个道理都懂,但是现实中能做到的却很少,很多团队的招聘,都是“俄罗斯套娃”,一级不如一级。

每个人都想找志同道合的团队,而且真正厉害的组织都是志同道合的组成了团队,只有志同道合的团队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做到“快、准、狠”。

看完《参与感》还有一些感动,人找到志同道合的组织,并且为之奋斗拼搏,所有苦,到最后都化了珍贵的价值。《参与感》这本书,是作者十年前对雷军的承诺,十年一起拼搏,收获一段历程,兑现一个承诺,很美好!

其实,看完《参与感》在我脑中浮出了看过的两本书:一本是华与华的《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一本是广告大师奥格威的《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拒绝高大上的假大空,只讲专注问题,解决问题,认真、负责对客户/用户好。《参与感》是2014年8月出版的,《创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是2013年11月出版的,而《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是2008年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本书原本是作者大卫·奥格威(1911年-1999年)给孩子的礼物,却没想过到成为广告学的经典圭臬之作。

穿过时空的隧道,你会发现那些有效的东西,一直没变,变得只是我们失去对他们的相信与坚持。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里面,许三多和他哥二的对话:

许三多说,这些年我学会了两个字:我信。

他二哥说,这些年我也学会了两个字:不信。

敢于坚持,敢于尝试,敢于取舍,不管怎么样,不能原地踏步。

参与感读后感 篇4

本人从没用过小米手机,一直以来只知道小米手机在年轻人里“一机难求”,也道听途说的认为小米在走“饥饿营销”,对于这种营销方式也并不多么理解,我清楚的知道他不能对于所有产品都适用,也不能对于所有人群都感冒。并没有把小米手机的成功当成多么神奇的事情,直到有机会读完《参与感》这本书,才发现我忽视了很多内在性的关联和实质性的状况。雷军说:

“站在台风口,猪也能飞起来”,这就是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就是我们目前的行业大势,那我们怎样才能借得东风好杨帆呢?我觉得小米的“做爆品、做粉丝、做自**”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我对这本书最深的感受是,大家都在帮小米卖手机。每个用户都是明星。他们有一个“爆米花”活动,这不是路演,没有产品体验,没有广告,或与每个人一起玩。这是一个用户展示自己和结识新朋友的舞台。

"爆米花"全程都让用户参与。论坛投票决定在那个城市举行。现场用户表演节目,提前在论坛中挑选表演者,米粉志愿者参与安排。

参与感的定点就是“成为明星”

小米与众多传统品牌最大的不同在于:小米和用户一起玩,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无论何时,我们都在思考如何让用户参与,让他们和小米的官方团队,成为产品改进和品牌传播的大明之星。

做品牌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做爆品,就是产品战略。用一句广告语购买产品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产品是商业游戏的基础和门票。按作者的话说“只有专注,你才能做到快,才能做到极致;只有做到极致,才会有好的口碑”。

产品线不集中,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资源过于分散,参与意识难以培养。目前,“4g”就是我们的“爆品”,就是我们的“发动机”。只有聚焦4g发展,凝聚团队力量,聚焦主力能量,运用主力资源,创新方法和手段,才能打赢公司未来命运和成功的决战。

参与感读后感 篇5

现在看这书应该不算晚吧,虽然书中有些方面还是特定时期下的具体内容,对之后的想要效仿小米的公司的一些企业只能说是拿来借鉴,但绝非生搬硬套。

前段时间,网上发布了中国的不知道前多少名的富豪排行榜,小米的创始人雷总在名列前茅,当时在刷评论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哇,卖手机的能这么有钱啊。”显然这只能说明一些人像他一样只看到了一个方面,后面就有人反驳了,现在的小米公司可不仅仅是一家手机公司啊!是啊,最近小米在申请IPO,市值估计700亿美金左右,但小米的业务可不仅仅局限于手机,说实话,小米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一股趋势,身边的朋友都有买的,可我那时就没想着换(其实那时候还在上学,没多余的钱[偷笑]用的还是刚换的LG),毕业之后也没想着用小米的手机,选择的是苹果和华为。但是,可能你不会想到,好几年我都没有买过小米的产品,但是你能想象我买的第一个小米产品是什么吗?是电饭煲,就是那个在我看来颜值超高,见到它其他的的电饭煲都是浮云的那个产品,产品的工艺设计的确让我心动不得不下手,虽然比普通的电饭煲贵些,功能无外乎就是煮煮饭粥一类,看似没啥差别,但是放在那边就是看着舒服,接下来我又买了小米充电宝,小米的台灯。。。我这才发现,小米的布局可不小啊,有段时间,而那段时间又是AI引得我之前公司蠢蠢欲动的时候,我被安排去了解智能家居一类,从而小米智能家居链便进入了我的视线,在了解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小米的格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手机领域了。

这本小米的内部手册,确实令人对小米的初始与发展有了深刻的了解,书中很是详细了,我只说我自己的几点理解吧:

1.团队的前期选择才是至关重要的,人员的匹配与分工决定着企业的文化,产品的理念设计和营销策略;

2.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才是王道,其他都是辅助与催化促进,创新而不因循守旧或是跟风随大流才有机会独树一帜,独领风骚。

3.营销的方法千千万万,但只有一个出发点和一个落脚点,这两个点都是用户,过程在小米这边便是企业与用户对等式的沟通与反馈。

4.我们身处一个飞快到来不及拒绝的时代,没有建设的时间,没有培育的耐心,一切投入追求即刻的回报。但是还是希望能有更多的公司能脚踏实地做产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引来崭新的社会生活习惯,解决更多的社会问题吧。

参与感读后感 篇6

对于我们达利公司而言,也是一样。我们要以“专注、极致、口碑、迅速”的理念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我们自身的品牌和产品品质。专注和完美是产品目标;快速迭代是行动准则;高质量的口碑是我们发展和抱负的目标和方向。

我们每天都在谈品质、谈质量,但如果我们能真正的以一个用户的角度,怀着不成功则成仁的极致思维去从根本解决,那何愁用户口碑?何愁品牌效应?何愁销售渠道?

其实,小米手机也会死机、也会卡顿,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小米的一切都是从客户出发,整个产品围绕客户,从来不会与市场和客户脱节,每一个用户都是产品经理,每一个工程师都是用户,他们利用极致思维、用户思维,快速的为用户量身打造了最适宜的产品。

事实上,每个用户都是善良的。只要我们不让他们太失望,他们总是愿意参与我们的工作,与我们一起进步。而我们作为服装面料的生产企业,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必须邀请客户参与进来一同改善产品品质,提高客户口碑,宣扬产品品牌。让我们与客户携手共进,一步步支持达利的明天,努力创造第二个小米奇迹!

参与感读后感 篇7

读书心得之《参与感》读后感1000字:

《参与感篇》

1、创业过程尤其是创业初期,核心骨干中要建立无懈可击的革命友谊,这种情感是在业务困难时候的“法宝”

2、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专注、极致、口碑、快”

3、和用户做朋友而不是“视顾客为上帝”或“让用户下跪”

4、三三法则:

三个战略:做爆品(产品),做粉丝(用户),做自媒体(内容)

三个战术:开放参与节点,设计互动方式,扩散口碑事件

《产品篇》

1、多想多问不可能的事情:“能不能建立一个10万人的互联网开发团队?”“能不能不花钱带来XX销售额?”

2、用户模式大于一切工程模式,以用户为中心——有时候用户并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所以专家的意见及和用户的深度互动是需要的

3、学会做减法:有那么多的需求,先剔除不重要的

4、实战中迭代产品的方式,可以先内部试用(内部开发销售网站卖可乐的故事)

5、活动要产品化,产品活动化

6、产品第二,团队第一

7、设计模式,让用户激励团队,而不是总指望公司给激励

《品牌篇》

1、设计模式,让品牌潜入大脑(认知);

2、针对于已有用户,创造一些爆点;

3、给不同层次的用户特权;

4、将用户打造为明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可以提升参与的欲望

5、做品牌想名字要:中文名,容易记下来并容易传播,顶级域名可获得,商标可注册,便于国际化,对应的吉祥物出来品牌具象化。

6、剧场式发布会:产品够分量,内容够明细,气场够集中

7、用互联网思维做电视广告,先预热,再集中爆破砸资源

8、互联网营销要快:抢首发,上头条。

9、不能忘记产品是1,营销推广是后面的0,没有1,所有都没有意义。

10、学会利用热点事件,例如10亿赌局,娱乐化营销

《新媒体篇》

1、先做服务,再做营销,营销要讲人话,别人听得懂才行,不能太专业太高大上,不能“刷屏”;

2、花精力在内容制作上和激励用户参与内容制作上;

3、微博是社会化媒体第一站,把微博当成网站来运营;--现在微博的渠道和以前的不同;

4、QQ空间是偏年轻化的,现在00后使用QQ空间的比例超过微信;

5、微信主要作为服务的平台,作为营销的会有问题——但是现在有很多的微信营销号

6、用论坛把所有用户笼络起来,创造独立的圈子

《服务篇》

1、服务部门要让每一个员工爱上产品;

2、做客服的要有产品经理的本事

3、让客户感受到服务场景就像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互相帮忙一样

4、不断提升服务的速度

5、给服务人员更好的工作环境,只要他们舒服了,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传统的服务门店基本都是外面豪华后面很乱很脏的。

《设计篇》

1、文案策划要“一剑封喉”,戳中用户痛点,用户可以快速理解(不要用那么多高大上的东西)

2、设计留有一定的想象空间“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不一定都得是很刻板的,可以俏皮,可以出新。

3、在这个读图的时代,如果创业,一定别忘了找一个靠谱的设计师

4、设计管理三板斧: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设计三个的排序。

《其他》

1、亚文化是产品经理的必修课,要了解现在的年轻人在关注什么--这是我所欠缺的,现在00后关注什么我都不知道了

2、产品要能慰藉人心——无印良品

3、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才能做好产品及服务

4、爆扁爽:

爆:产品策略、产品结构

扁:组织结构要梳理,扁平化,发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爽:团队的激励,管理者要和团队成员打成一片。

参与感读后感 篇8

参与感,一个因为小米而火热的词,在互联网产品体系中,其实并不新鲜,例如腾讯的QQ秀、QQ空间等产品设计与运营,都渗透着参与感的因素,但这本书《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确实是第一次在实践基础上把参与感进行系统总结。

雷军在序言中写:台风口上,猪也能飞凡事要顺势而为,如果把创业人比作幸福的猪,那行业大势是台风,还有用户的参与也是台风。

小米把用户的参与感看成整个小米最核心的理念,通过参与感来完成产品研发,来完成产品营销和推广,来完成用户服务,吧小米打造成一个很酷的品牌,就是年轻人愿意聚在一起的品牌。这就是整个小米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理念,那就是把用户当朋友。

这本书的精华,就是作者黎万强总结的参与感三三法则。从三个战略和三个战术层面完成对参与感的构建与论证。

这段时间在组织产品经理众包的读书到写书活动,目标是邀请工作在第一线的有实战经验的产品经理完成100本书的阅读,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读书的应用总结。我选择的书目,就是这本《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

参与感读后感 篇9

翻开本书,就是翻开一个崭新的商业时代。

当小米开发产品时,数十万消费者热情地出谋划策;当小米新品上线时,几分钟内,数百万消费者涌入网站参与抢购,数亿销售额瞬间完成;当小米要推广产品时,上千万消费者兴奋地奔走相告;当小米产品售出后,几千万消费者又积极地参与到产品的口碑传播和每周更新完善之中……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思维方式的改变,敢于尝试新的方式,敢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我感觉抓住商业发展是规律,80年代是靠产品,90年代是靠品牌,

00年代是靠口碑,但是后面一定是靠参与。按用户的想法来制定产品,通过用户的口碑制造品牌,一切围绕用户出发。对于小米手机而言,写的每一条微博、编辑的每一条微信图文、策划每一次活动、每一个产品广告、每一场产品发布会甚至每一页PPT,都是在社交网络以及其他社会化媒体传播的内容。最为重要的是,产品即营销,小米手机推出的每一款爆品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网友口碑相传的主体。对于书中所说的吸引粉丝,构建粉丝团,在社交网络上做自媒体,其实还是自建传播的渠道。在粉丝团营销模式出现之前,几乎所有的媒介都是要购买的,无论你是做电视广告,还是报刊广告。但是,小米手机有了粉丝团以后,可以不用花一分钱,粉丝就替它口口相传做营销。这也就是为什么创业公司不要做广告,而要做自媒体营销。对于传统的广告而言,操作方式简单粗暴,只要把广告在媒介上播放出来就行了。而对于粉丝团营销,则需要在内容和渠道之间产生“化学反应”,需要调动粉丝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替你做传播。这个触发机制,其实就是“参与感”,通过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发动营销的“人民战争”,这就是三三法则的三个战术。无论是做产品还是内容传播,最关键的不是让人觉得的东西有多好,而是让参与的用户感觉自己很受重视,激发他们参与进来,并通过种子用户的分享,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这里设计的互动方式,其实就是设计的分享的“触发机制”,是粉丝团营销和社会化营销的核心所在。于传统企业而言,做品牌的顺序一般都是,先砸知名度,再做美誉度,最后再维护忠诚度。而对于小米等互联网品牌而言,则是先做忠诚度,等通过口碑传播达到一定量级以后,再做知名度。

对于我们达利公司而言,也是一样。我们要以“专注、极致、口碑、迅速”的理念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我们自身的品牌和产品品质。专注和极致,是产品目标;快速迭代,是行动准则;而优质的口碑,则是我们发展和向往的目标和方向。我们每天都在谈品质、谈质量,但如果我们能真正的以一个用户的角度,怀着不成功则成仁的极致思维去从根本解决,那何愁用户口碑?何愁品牌效应?何愁销售渠道?其实,小米手机也会死机、也会卡顿,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小米的一切都是从客户出发,整个产品围绕客户,从来不会与市场和客户脱节,每一个用户都是产品经理,每一个工程师都是用户,他们利用极致思维、用户思维,快速的为用户量身打造了最适宜的产品。

其实每个用户都是和善的,只要我们不令他们过于失望,他们永远愿意参与我们,与我们一同进步、提高。而我们作为服装面料的生产企业,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必须邀请客户参与进来一同改善产品品质,提高客户口碑,宣扬产品品牌。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与客户手挽手,将达利的明天共同支撑起来,并努力创造出第二个小米奇迹!

参与感读后感 篇10

小米口碑营销——《参与感》读后感1000字:

《参与感》是2014年8月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小米联合创始人黎万强。本书由雷军亲笔作序,重在揭开小米4年600亿奇迹背后的理念、方法和案例。关于这本书的介绍是:了解小米,必读本书!迄今为止关于小米最权威、最透彻、最全面的著作!

作者回顾了小米自2010年成立以来至2014年的诸多历程,将小米每一个重要节点的成功进行了总结和归因。因为作者主要负责MIUI系统和后来产品的营销,所以文中也就重点对以上几点进行了主要分享,里面有些十分具体的案例,看来也是极为有趣。对于想要了解小米在这期间成功的经验的读者来说,本书不可不读。

我主要就文中读后的几个重要理念进行分享。

首先,我们聊聊小米的关注点“口碑”,雷军认为“互联网思维就是口碑为王”。从近几年的社会发展来看的确如此,口碑的确太重要了。借助于智能手机的便利,微博、微信等等社交媒体一下子把全国近10亿体量的人群推到了移动互联网宣传的第一线受众中来,此时由于信息的便利性导致信息的碎片化、海量化,每个信息在普通受众人的脑子里停留的时间很难长久,如果不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他信息瞬间就会将原来信息覆盖、抹去。2008年的时间雷布斯能看到这个点真是厉害。

其次,我们来看看小米的“口碑武器”,即“参与感三三法则”。文中重在强调“构建参与感,就是把做产品做服务做品牌做销售的过程开放,让用户参与进来,建立一个可触碰、可拥有,和用户共同成长的品牌!”。说白了就是让身边的人群一起融进自己产品的制作人中,把作品变成大家共同的作品,毕竟别人做的东西我们可以随便批评、对比,但是自己的东西嘛,哪有不抱有欣赏的眼光的呢,这一招真的是够绝!够牛!够套路!

在这个“参与感三三法则”里面,其中有两个点。一是小米的“三个战略”,即做爆品,做粉丝,做自媒体;二是小米的“三个战术”即开放参与节点,设计互动方式,扩散口碑事件。

所谓的“做爆品”,就是把产品打造成目前公司能做的、自己粉丝想要的、超出市面同等级最好水平的,这些成了,产品就成为了粉丝群体见到不得不买的产品了,一下子在产品粉丝的带领下吸引了普通群众较多的注意力,瞬间成为了“爆品”。读后感·所谓的“做粉丝”,就是要真正的把粉丝提到的内容真正的重视起来,安排专门的人员下沉到最一线的产品粉丝里跟他们打成一片,跟他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让他们感觉公司重视他们,与他们一起推进产品更完美,一边让他们开心如愿打造好我们共同的产品,一边把钱给赚了。

所谓的“做自媒体”,就是不再像传统公司那样花重金在电视或网站做广告,而是借用现在大众共同使用的社交媒体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创意地设计些让粉丝感觉有趣、对个人有利、有些新潮的东西,这些东西一定要粉丝感觉自己也是赚的,这样公司产品的“自来水”就会不断增加,产品的宣传就如“病毒式营销”般在整个网络上传播开了,公司的口碑也就成了。

关于小米的“三个战术”,在我看来就是一找出公司和粉丝双赢的广告宣传点,二是设计好传播的有效形式,让宣传的过程有趣起来,三就是收获口碑啦。

参与感读后感 篇11

小米模式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其商业营销中渗透的互联网思维也是值得大家深入学习和借鉴,在读完参与感这本书后,自己总结了几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喜与不喜,都是希望来吐槽,毕竟参与是最重要的!

1.口碑传播是小米模式成功的关键:

书中提到,小米从头至今,一直是把用户的口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进行维护的,从最初的100用户,到如今6000万用户,都是通过口碑的不断扩散来积累的,最初的100用户既是发烧友,也是意见领袖,通过他们在社交媒体上进行的分散传播,对于新的用户购买起着非常关键的引导作用,也就是书中提到的种子用户,另外也举例了谷歌的Gmai几千个试用账户必须通过邀请码的体验传播,韩都衣舍的时尚快速跟进也是得到了女性在各大社交媒体的推荐,都是说明了获得好的口碑必须通过新的社会化媒体来进行分享和传播。

2 用户思维,让用户有参与感,把用户当朋友:

也就是小米产品的设计和运营全部给用户开放,让用户最大限度的参与到小米的经营过程中来,同广大小米工作人员一起思考,一起打闹,一起坚守,打造具有粘度极高的小米社区,也就是把用户当做朋友,因为只有做到朋友的关系,用户才会去维护你的产品,进而去推荐更多的人来认识小米,

3 产品过硬,性价比最高:

口碑的传播得益于要有好的产品,小米就是做到了让用户尖叫的产品,做到了极致,因为现在的用户了解各种信息的渠道非常广泛,你在哪个方面做得不够精细或者没有特别新鲜奇特的东西,用户是不会买你的账的,而且要求营销部的同事对于产品的了解程度不亚于工程师,也就是要真正的读懂产品的设计和理念,并翻译成用户能听懂的大白话来跟用户互动和沟通,所以要具备产品经理的思维做营销。

4. 把握好口碑推荐场景:

也就是用户在向新用户推荐小米的时候,这个场景该如何来定义,书中提到,小米不喜欢玩用高大上的词语或者其他噱头来进行定义,而是推荐就是用大白话和通俗易懂的话来进行口碑传播,比如,小米手机就是快,操作很流畅也很便捷

5. 服务要走心,学会讲故事。

也就是在整个小米的整个内容运营中,跟用户要用听得懂得话术来沟通互动,随时随地根据场景的不同,采用合适的语言来交流,要投入感情,而且做好用户分享扩散的引导,做到大家融为一体的感觉,另外在传播过程中把产品的制造做成故事和话题,例如界面的好看,一开始小米的界面相对于苹果和安卓是比较难看的,经过长时间的优化,最红变得千姿百态,在产品设计上做到了安卓体系是最出色的。

以上是对小米营销模式的几点看法,希望可以跟大家共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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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与冰读后感(范本十一篇)


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能展现出高水平呢?如果你阅读了作者所写的作品,你一定会被它优雅的表达方式所征服。作品中总是充满了许多令人回味的细节,令人流连忘返。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精选了一篇文章,主题是“火与冰读后感”。

火与冰读后感 篇1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 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火与冰读后感 篇2

记得小时候,老师经常告诉我们,我们的飞行员是多么的英勇,天下无敌。现在才痛心地知道,抗美援朝的空战中,我们使用的苏制“米格”与美机被击落的比数是十比一。同时,从这个片子里,我才真真正正认识到,我们的志愿军战士不但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而且是能最吃得苦的人。他们每天仅靠几个馍馍头和雪花充饥,维持着生命最低极限的能量所需,在崇山峻岭之中,度过他们的日日夜夜。最令敌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战士竟在零下三十度的超低温下,穿着单簿的棉衣,光着脚板,一次又一次的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不顾一切的冲锋陷阵!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力量在支撑着他们啊!当伏击的志愿军突然出现在美军的面前时,敌人全都惊呆了,没有一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个个如神兵从天而降,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军队,连听也没听说过,在我们这种绝无仅有的精神力量面前,他们占绝对优势的先进的武器失灵了,彻底的垮下去了!

据本节目披露,这场战争,共死了一百万人,伤的就更数倍于这个数目了。美国死了三万。我国虽然至今还未正式公布伤亡数字,但据最保守的估计,至少也不少于几十万。战争结束时,虽然我们俘虏敌方一万多人,但敌方却俘虏了我方十三多万指战员。

唉!金日成,这个不自量力的'地道的疯子!害得我国也为了这场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毫无意义的战争,白白的因他而赔上了数以十万计年青的生命!

也许,对我们的政治家来说,这根本就不足挂齿,为了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生命!何足惜哉?人嘛,死了可以再生,中国人多的是呢!我们历来都是如此,接下来往后的二十多年的历史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在举国狂欢地庆祝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的同时,伟人们的威信也随之达到了顶峰。

然而,东西方的观念,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白宫的高官们却因对这场战争判断错误而纷纷下马,连吐鲁门也放弃竞选连任,暗然离弃。因为在他们看来,虽然成功地遏止了北朝鲜向南朝鲜的进犯,但国家却为此付出了极其高昂的代价。在一个远离国家万里之遥,又似乎与自己没有明显利害关系的地方,伤亡这么多的年青人,对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生命至上,在二战中曾是世界反法西斯主要力量的国度来说,无疑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接受的事实,还有数以十万的年青人仍不得不要继续留在那地狱般的战场上,遭受痛苦的煎熬,生死未卜。这对于他们来说,那还有什么胜利可言?

“唇亡齿寒”这个典故,从春秋战国到现在传了二千多年,常说常新,至抗美援朝,已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一些“屎学家”,也很喜欢用这个典故来说明抗美援朝的必要性。他们总是用“当时”、“如果”,“那么”这类的字眼和逻辑用语来糊弄百姓。比如,“当时,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一直谋图把我国新生的政权扼杀于摇篮之中;如果我们不出兵,那么,美国占领了朝鲜半岛之后,必然会进一步侵占我国。” 一一多么危言耸听!何患出师无名?因为历史永远也无法证明这类推论式的判断,所以他们永远也不会错。一直到了六、七十年代,我们秘密出兵援越抗美,支持赤柬,这个故事还在讲,这个逻辑还在用。

不过,到了79年自卫反击战,9.11之后美国横扫同样是我们的邻国阿富汉塔尔班政权时,这个故事和逻辑才被中止于我们的媒体,当然,我们的“屎学家”们也就跟着改弦换调了。

历史不可完全重演。现的北朝,已此一时,彼一时了!虽然金氏政权一脉相承,父传子,子传孙,但因为他们已初步掌握了核技术,我想,如果今后真的南北朝再次发生你死我活的对立局面,最担心的,恐怕真的是我们了!

上个礼拜看了凤凰大视野这个小集子。究竟谁是真正的侵略者?当历史的尘埃被一层层拭去的时候,心头总难于抑制住一阵阵的颤动。

记得小时候,老师经常告诉我们,我们的飞行员是多么的英勇,天下无敌。现在才痛心地知道,抗美援朝的空战中,我们使用的苏制“米格”与美机被击落的比数是十比一。同时,从这个片子里,我才真真正正认识到,我们的志愿军战士不但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而且是能最吃得苦的人。他们每天仅靠几个馍馍头和雪花充饥,维持着生命最低极限的能量所需,在崇山峻岭之中,度过他们的日日夜夜。最令敌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战士竟在零下三十度的超低温下,穿着单簿的棉衣,光着脚板,一次又一次的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不顾一切的冲锋陷阵!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力量在支撑着他们啊!当伏击的志愿军突然出现在美军的面前时,敌人全都惊呆了,没有一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个个如神兵从天而降,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军队,连听也没听说过,在我们这种绝无仅有的精神力量面前,他们占绝对优势的先进的武器失灵了,彻底的垮下去了!

据本节目披露,这场战争,共死了一百万人,伤的就更数倍于这个数目了。美国死了三万。我国虽然至今还未正式公布伤亡数字,但据最保守的估计,至少也不少于几十万。战争结束时,虽然我们俘虏敌方一万多人,但敌方却俘虏了我方十三多万指战员。

唉!金日成,这个不自量力的地道的疯子!害得我国也为了这场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毫无意义的战争,白白的因他而赔上了数以十万计年青的生命!

也许,对我们的政治家来说,这根本就不足挂齿,为了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生命!何足惜哉?人嘛,死了可以再生,中国人多的是呢!我们历来都是如此,接下来往后的二十多年的历史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在举国狂欢地庆祝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的同时,伟人们的威信也随之达到了顶峰。

然而,东西方的观念,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白宫的高官们却因对这场战争判断错误而纷纷下马,连吐鲁门也放弃竞选连任,暗然离弃。因为在他们看来,虽然成功地遏止了北朝鲜向南朝鲜的进犯,但国家却为此付出了极其高昂的代价。在一个远离国家万里之遥,又似乎与自己没有明显利害关系的地方,伤亡这么多的年青人,对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生命至上,在二战中曾是世界反法西斯主要力量的国度来说,无疑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接受的事实。更何况,还有数以十万的年青人仍不得不要继续留在那地狱般的战场上,遭受痛苦的煎熬,生死未卜。这对于他们来说,那还有什么胜利可言?

“唇亡齿寒”这个典故,从春秋战国到现在传了二千多年,常说常新,至抗美援朝,已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一些“屎学家”,也很喜欢用这个典故来说明抗美援朝的必要性。他们总是用“当时”、“如果”,“那么”这类的字眼和逻辑用语来糊弄百姓。比如,“当时,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一直谋图把我国新生的政权扼杀于摇篮之中;如果我们不出兵,那么,美国占领了朝鲜半岛之后,必然会进一步侵占我国。” 一一多么危言耸听!何患出师无名?因为历史永远也无法证明这类推论式的判断,所以他们永远也不会错。一直到了六、七十年代,我们秘密出兵援越抗美,支持赤柬,这个故事还在讲,这个逻辑还在用。

不过,到了79年自卫反击战,9.11之后美国横扫同样是我们的邻国阿富汉塔尔班政权时,这个故事和逻辑才被中止于我们的媒体,当然,我们的“屎学家”们也就跟着改弦换调了。

历史不可完全重演。现的北朝,已此一时,彼一时了!虽然金氏政权一脉相承,父传子,子传孙,但因为他们已初步掌握了核技术,我想,如果今后真的南北朝再次发生你死我活的对立局面,最担心的,恐怕真的是我们了!

火与冰读后感 篇3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

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帮助!

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这个剧情对我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真正有了想把它研读透彻的欲望。这真的是一曲由人心,家族和欲望组成的“长歌”,而不仅仅是由权力组成的“游戏”。

火与冰读后感 篇4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火与冰读后感 篇5

非常非常棒的关于北欧文化的书!

直译近乎完美的人:北欧奇迹的真相,被三联翻译成北欧,冰与火之地的寻真之旅,颇有中古神秘感。作者不是简单、浅薄的的游记描述,而是结合历史背景、自己的观察体会和当地人(或他国人)的采访沟通,描述五个看似类似,实则各有千秋的北欧国家浮世绘。

图二是Jentalaw,是认知北欧国民性的一把钥匙---低调,不鼓励炫耀;图三提到的安全、务实、共识、调和、社会凝聚力是整个北欧社会幸福的表现,图四+五+六则是持续幸福感的来源--主宰自我。图七+八则描述挪威丹麦因福利过高带来的问题。

在中国现在越来越像美国的今天,消费主义盛行、贫富差距夸张、被尊敬的内敛已变成张扬,其实这也是大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甚至连作者也承认北欧也越来越美国化。读读北欧的故事,国家禀赋差异巨大,但落实在个人身上-----追求内心的幸福感、社会公正、教育机会均等都是一致,甚至精英治国理念、整治化解金融风险上,大家都是一样。

国家的共识远大于差异,差异只是历史留下的遗迹。在离开北欧10年后偶遇这么一本奇书,感觉好温暖。

火与冰读后感 篇6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火与冰读后感 篇7

半年前好友推荐我看下余杰的《火与冰》,评价很高。因为之前没找到完 整版,所以也就一直没看,前几天恰巧搜到了,就把这本书下载到kindle里 。今天便抽空拜读了书中的前几篇短文,却发现我对这本书实在有点无感 ,更没法产生跟朋友一样的共鸣。总觉得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字里行间 不时流露出一种自以为是的自傲感,而且对很多事情的批判口吻太硬也太 主观,让人读起来不舒服。

这让我想起我与另一位好友之前的一场谈话,那时我跟她提到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里的那个保姆,那个保姆在看到主人家的女仆疼的死去活 来时无动于衷,当主人发现,叫她去书房查医书,保姆却在书房看医书里 的病症时泪如雨下,还一直在那低估可怜的姑娘啊,沉浸在自以为是的同 情中不可自拔,直到主人过来问她医书里提到的用药时,保姆才反应过来 她来书房的原因。我跟好友说保姆的伤心是一种假象,不过是自己被自己 感动的。看了《火与冰》这本书的前几个篇章,就感觉文章中这种现象很 明显,好几次所谓的悲凉都有点自以为是的成份,所谓的感动多少有点自 己被自己感动的嫌疑。

比如作者写北大学生在电影院看李连杰的《精武英雄》那一段,文章写当 电影院播放李连杰将一大批日本人打倒在地,北大的学生们在电影院掌声 雷鸣,这种正常人都会产生的名族自豪感,却被作者称为没有意义的浪漫 名族主义情绪,还说在北大看到这一幕让他感到透骨的悲凉 这说法真 心让人有点啼笑皆非,反正我是没法理解作者这种莫名其妙的悲凉感。

即便是在现今生活如此和平安定的年代,似乎名族自豪感已经可有可无的 我们,看到电影里的这一幕,也一定会激动不已,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更何况是九几年的北大学生, 他们那一代刚刚摆脱了动乱解放了思想并 渐渐与国际接轨,看到中国人将欺压自己的人打趴在地而名族自豪感爆棚 的心态,是多么自然而合理的事,有啥好悲凉的,难不成作者认为北大学生看到这一幕无动于衷作者才觉得正常?

而且作者还质疑说掌声之外,还会有什么了?这我就又不懂了,一个 电影院少说也有三四十个人,这么多人掌声后的那种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作者又是如何判别有还是没有了,这些他所下的断言不过是自己一厢情 愿的自认为罢了。

我始终觉得一个好的作者应该将自己与其所描写的人和事置于平等的地位 ,以客观的态度来评论他们。而批判性的文字更应如此,我们看批判性的 文章,需要的是作者新颖脱俗独树一帜的思想,而不是为了看作者将自己 放在宛如上帝的位置, 对人物和现象评头论足,极端而挑剔,动不动就 他们怎样 我怎样,感觉谁都不如自己。

这本书目前我只看到百分之十七,后面写的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前 面的内容是让我失望的。但这些毕竟只是我的所想,看豆瓣里还是有很多 人对这本书评价挺好的,说这本书是自由主义的启蒙书,或许吧。不过我 最认同的还是一个网友的说法,说余杰的文字更像一道耀眼的闪电,短暂 到无法照明,给人以启发却无法指引,深读之后有种无痛呻吟之感。

火与冰读后感 篇8

无比恢宏!!

故事线很多,人物关系复杂。看到后来,我发现可以类比《倚天屠龙记》,两者之间有相关性,类比后,读《冰与火》就清晰多了。

1、故事结构

《倚天》中江湖各大门派争夺屠龙刀,想一统江湖,而明教、武当对屠龙刀没有兴趣,他们以推翻元朝暴政、救民于水火为己任。

《冰与火》中坦格利安、史塔克、兰尼斯特、提利儿、拜拉席恩、葛雷乔伊、马泰尔等各大家族争夺铁王座,而绝境长城的守夜人及长城外的自由民对铁王座没有兴趣,他们守护王国,对抗长城外的异鬼。

2.明教和守夜人的口号相似

明教口号: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万事为民,不图私我。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守夜人口号: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3、冰与火(强行加的一点,很牵强,捂脸的表情)

《冰与火之歌》的标题中含有冰、火,而《倚天》中张无忌出生及生活了10年的地方名叫冰火岛。

火与冰读后感 篇9

我是第一次读余杰书的,在此之前。虽然久闻大名,却一直没有时间可以静静地坐下来,认识一下这位北大怪才。我并不因此而感到惭愧,如同刘震云的小说一样,生活本来就漂洒着一地杂乱的鸡毛。回首走过的大学生涯,我周围的人也都和我一样,为了觅得干干净净的"一椎之地",而在对鸡毛的拍拍打打中忙碌完了学业;而另外一部分人,之所以能坐在满地鸡毛中"两耳不闻窗外事",我以为,是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脏"的革命传统。

余杰的导师,钱群理教授爱把余杰称之为"90年代醒着的,要前进的,极少数青年中的一个。"不管这样的评论是否夸张,但至少说明了余杰作为一个"思想者"的特点。余杰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其他什么,甚至不是文学家。在我眼时,他就是一个纯粹的思想者。他从来都是"醒着的",关注的目光投到了社会林林种种的各个层面。哲学家应保持绝对的冷静、严肃,对外界一切现象都不为所动,摒绝七情六欲,身上的每一根肌肉,每一个细胞都正常跳动,运转......至少,这是古往今来,中国大凡以哲学家自称的人应有的一种态度,佛的"虚空",道的"无为",儒的"以物观物",一切无不如此。

但余杰做不到这一点,他太多情,太多诗人气质,所以思想的结果往往流于感伤,流于痛苦。在余杰的身上,有70年代青年的老成,有80年代青年的热情,当然,也有90年代青年的焦躁和阴郁。余杰不是一个冷静的人,他的身上,有着屈原"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悲怆;有着阮籍"率性而为"、"长歌当哭"的疏狂;有着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落寞。郁达夫的感伤,北岛的愤怒,顾城的偏激在他的文字间随处可见。他的另一本文集叫《铁屋的呐喊》,仅看标题,就可想见作者的心情。

余杰不是一个诗人,但我更愿把他看作一个诗人。

无可否认,90年代也许是个经济的时代,信息的时代,但绝不是一个文学的时代,诗歌的时代。余杰在《火与冰》里,更这样直接地指出:"歌德说过,先有人的堕落,然后文学堕落,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文坛现状。"

什么是人的堕落?当一切都向着地位、金钱看齐的时候,文学值几何?文学家又值几何?有一个笑话说,北京王府井的一张广告牌掉下,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作协,一个是文联。这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在文学失重,而各种各样的"作家"、"文学家"却多如牛毛的今天,文学又拿什么来引起别人的关注?的确,一方面市面上的新书如雨后春笋地出来,充分展现着90年代信息业、出版业的兴盛发达。而另一方面,却是观者寥寥,门几罗雀。这种畸形的现象只能说明一点:原来文学中让人震颤的、有着鲜活生命力的东西消失了。

王朔有句时髦话,作家是"码文字的"。既然是"码",当然只是一大堆方块文字。其中,众多所谓的"后现代"、"超先锋"的诗歌就是这方面典型。

许多老一辈"码文字的"总是感叹90年代的青年蔑视权威,骨子里有着种根深蒂固叛逆性。也许,余杰算这方面的典型。他对那些"位高极尊"的"老作家"们是这样评价的:"功成名就,弟子们恭恭敬敬地抬着轿子。他们还在写作,回忆那些琐碎的像小草一样的旧事,并且对现状发些不痛不痒的议论......他们的下半身(生)靠上半身(生)煮着吃,吃得津津有味。许多年前,他们的创造力便全部消失,他们的晚景并非由晚年的成就来支撑......"也许,余杰激烈的说辞有些偏激,但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时下有多少的"权威"作家在下笔前曾扪心自问过,他写的就是他想说的?

当然,这之间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老巴金一身写过无数的集子,但以《真话集》命名的也就那薄薄的一本,可想而知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作家要说真话的艰难。

余杰是真诚的,所以他对此愤怒的无以复加。

"真诚"并不是90年代一个让人激动、自豪的词眼。相反,和它联系在一起的,往往是一些诸如"傻冒"、"呆子"之类的评价。在时下大多数人眼里,真诚的人都是脑子里多多少少有点"贵恙",浑身上下都透着傻气的人。

余杰是真诚的,他绝对相信,只有真诚的人才有真诚的文章,只有真诚的文章才有永久的生命力。他欣赏李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欣赏李贽的真性情。李贽是个厌恶一切虚假的人,在文学创作上一贯主张作家要有一颗"童心",他说:"童心者,真心也,是非一念之本心。"他认为只有儿童的心才是真诚的,好的作家,就应该时时保留自己那颗如白纸般纯洁无瑕的"童心"。

当然,时下倘若说哪一个作家有"童心",不亚于说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甚至,说远一点,有"童心"的儿童又有多少?在各种各样环境的影响下,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都在迅速的老成化。漫步于闹市的街头,从一张张卖冒卖花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儿童的笑脸上,你能看到多少的"真诚"?"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一首久远的儿歌,久远的如同让我们现在去回想古罗马的流浪诗人,在大庭广众的街头高声弹唱的情景。

同古罗马一样,泱泱华夏自古被誉为诗的国度。发真情,写真感,更从来就是诗文创作的不二准则。早在《毛诗·序》中,就提到:"诗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衷而形于言......"指出诗歌应是诗人情感的抒发,志向的表白。

不仅写诗,古人作文也重有感而发,认为只有贯注着自己真情实感的文章,才会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和永存不灭的强大生命力。"文起八代之衰"的朝韩愈有著名的"养气说",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而这种浩然之气,则正是每一篇文章活的灵魂。

遗憾的是,时下的文坛,有这种灵魂的诗文已越来越少了。

真诚,往往需要青年人一种血气方刚的勇气。但,绝不是所有的青年都具有这种勇气。

在比较中西方人的区别的时候,有人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人张扬个性,而中国人则始终趋于一种共性之中。

的确,注重"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向以能把自己的个性隐于共性之中作为一种本领,甚至一种谋生的手段来看待。所谓"中者,不偏不倚也;庸者,平也",是说为人处事,必须保持一种不上不下,不进不退的境界,这在治学上称之为"恬淡",在修身上誉为"从容",在立业上当然叫作"有诚府"了。

与这一切相反,倘若有人张牙舞爪,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即便这种个性的表现方式是相当真诚的,也不为人所容许。这样的人是异端分子,在古代,轻则被摒弃,流放,如楚狂。重则五马分尸,油煎刀剐,如商鞅。中国传统的力量自古来就根深蒂固,一篇《愚公移山》脍炙人口,殊不知,撼山易,撼传统却难。世俗之情不可违反,祖宗之法不可更改,谁敢出格,谁就是出头鸟,必将众叛亲离,下场极惨,这是几千年古代史的一条公理。

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但屈于传统思想、学术、道德等方方面面的制约,不敢轻越雷池一步,我以为,仍是当代中国人的一条劣根性。有对传统的怀疑,才有新的进步。西方出了个哥白尼,才有了中世纪黑云中的一道光口。时下的国内学术界,尤其是人文学科方面,最缺少的正是这样一种对传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怀疑,甚至是反叛精神。

余杰敢于怀疑、否定众多在学术界奉之为"金科玉律"的公理,敢于将批判的矛头对准那些已被"神化"了的权威身上。姑且不论他观点、思想偏激与整否,仅这种勇气,这种精神就实在是难能可贵。

很少有人能像余杰一样,把想说的话如此淋漓酣畅地说出。这之间的原因不外乎有两种:一曰"指鹿为马"。明明是鹿,相马专家伯乐却充分肯定它的日行千里,说它是骏马,而作为"门外汉"的自己,即便再怎么也觉得像"鹿"不像"马",但你敢说出吗?你不怕和权威唱反调的结果?于是,鹿成了马。二曰"三人成虎"。明明是猫,但前面的几个人出于种种原因,或者本来就想唱反调,硬说它是老虎。跟在后面的你还对自己的眼睛有信心吗?这样犹豫的结果是你相信自己看花了眼,"要不怎么别人异口同声说它是老虎?反正跟着大伙儿没错......"于是,反调成了正调,猫成了老虎。

时下的文坛,很多本来着实不敢让人恭维的作品,出笼后却赢得一片赞誉,我以为,就因为多数读者有"指鹿"或"成虎"的心理障碍,前者是自卑,后者是盲从,同样的结果是都丧失了自信的勇气。

皇帝的新装从古至今屡不鲜见,但今日的国内文坛,除了余杰,谁还有勇气像那位可爱的孩子一样,开口说NO?

火与冰读后感 篇10

好书就是,即使各种被剧透,又有好剧珠玉在前,但仍然可以爱不释手。冰火就是这样一本书,马丁老爷子太厉害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莽汉淑女贵族泼皮,千人千面,哲学宗教历史地理军事文艺山川万物,包罗万象。纯粹虚构出整个世界,称奇叫绝。除此之外,他还是一本能帮助人寻找自我的书。

成长和救赎。小孩子一遇阻碍,不是想绕过去,就是想把它推倒。魁晰告诉丹妮的一句话“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就是这本书主人公们的写照。

我们以为的什么,其实都不是我们以为的,彻底否定自己,抑或顽固坚持自己,不知低头,不懈援手,YOUKNOWNOTHING.在失败面前,生命是多么卑贱,骄傲是多么廉价,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信念。成长的困境阻碍,恰恰是救命的良方。也许秘密就在于此:我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何而做。

欲望与无我。“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了解他们的渴望,就能了解对方,然后就可以操纵他”。对鱼梁木来说,人类的沧海桑田不过短短一瞬,你我均可窥见过往。要荣誉还是要结果,冰火中每个人物都面临着纠缠和抉择,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艾莉亚的仇恨是个人的,也是千面神的。巴利斯坦守护的是个人荣誉,更是骑士精神。就像何塔说的“我没资格作评判。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爱即不爱,无欲则无我,最质朴的也许就是最本真的。

幻灭与希望。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像极了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一般,奇幻色彩不光魔龙和异鬼,更是各种隐喻,这是本书奇妙精彩的又一所在。梦境,预言,如何解读,让人抓耳挠腮又欲罢不能,说不出又琢磨不透,往往到了事情发生才能印证。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书中主人公的求之不得,希望幻灭,预言不经意的应验,求不得而得。颇有些“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意味。

“读书人可以经历千种人生,”玖健黎德说,“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谢谢这本书陪伴我一起走过20xx。

火与冰读后感 篇11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父与子读后感十三篇


您在寻找好文章吗我们向您推荐“父与子读后感”,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 阅读和写作是相互促进的过程,而写作读后感则是一个重要的桥梁,我想这些信息会对你有所帮助!

父与子读后感 篇1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父与子读后感 篇2

《父与子》是一本由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思创作的一本家喻户晓的经典漫画,他的里面包含了浓郁的父子之情。深厚的父爱和父亲真诚的保护,感动了我,也感动了几代人的心。

《父与子》收集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上百个故事,观点和情感让我感到父子的世界多么美好,也让我进入这对父子的世界。

书中的父亲努力给孩子最快乐的童年,于是什么事都帮着儿子,帮他写作文,直到老师来找他,儿子的恶作剧,他也能忍则忍,这明明是包庇的爱,他面对儿子的无理取闹,装作镇定,可当儿子被人欺负时,爸爸便立马帮儿子出口气,这更能体现出这种无私的父爱,儿子有了这个父亲是他的幸福,当父亲忍无可忍时,父亲才逼自己的手去打儿子。这更是另外一种方式来表示父爱,爸爸让儿子明白,父亲管你再严厉也是对你好。儿子不对的时候,他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明白道理,可有的时候,儿子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时,爸爸便二话不说先打,打完再慢慢讲道理。儿子呢?他有时十分任性,有时又十分乖巧,可爱,乐于助人。他在爸爸训话时,用心听,听后说对不起,儿子心里明白爸爸是为他好,爸爸这么做,只是恨铁不成钢,儿子也知道爸爸对他的那份用心良苦。

书中的爸爸正如我妈妈,那书本中的儿子便如我。我的妈妈也是一个充满了母爱的人,她也三番两次的教育我,让我认真学习,可我有时就是不听,妈妈还是很耐心的对我说。又一次妈妈让我认真写好作文,我不听,妈妈只好慢慢的让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我就是不听,她最后千说万说,我才听,我真的对不起妈妈。

《父与子》这本书让我感到了父母的爱最伟大,当然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就算再狠,再骂。他们自己心里也过不去,所以我们就更不能气他们。父母对小孩子包庇的爱,我认为不对,真正的爱是让我们学会独立,爱,是让我们跌倒了自己站起来,爱,是让你们让我们自己照顾自己。这才是真正父母对我们的爱,而我们每个人的爱都是独一无二的。

父与子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

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

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

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

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

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父与子读后感 篇4

父与子这部小说是俄罗斯的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写的。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 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儿子呢,也很有趣。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于是二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

这本书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父亲与儿子的深厚情谊,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意。他们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平和的心情,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所以,我们只要有他们这样乐观的心态,微笑着面对整个世界,就不会再有烦恼、痛苦和悲伤。这就是我看 完这本书做得到的感想。

父与子读后感 篇5

读《父与子》有感

在前几天,我刚刚读完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好书。书中以漫画的形式,讲述了一位父亲和一个调皮的儿子的发生的生活小事。每一个故事是单独的一页漫画,由一张张插图,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父与子的生活。

一个个小故事,就代表没有主要的故事线,一个个小故事看上去是单独的,其实也是“密切相连”。其中的故事有:醉酒的父亲给镜子剃胡子,结果怒砸镜子;儿子用父亲的光头作画,引得小伙伴哈哈大笑……刚开始看,可能只是觉得好玩,有趣,读久了才发现这些漫画中的大秘密。

比如《有趣的发明》,这一天,父子二人比赛做发明,什么象棋领带、有锁锁住的上衣、没有顶的帽子……这些发命令人“叹为观止”,可真正实行起来才发现只停留在“想”的上面,根本没有行动,那么这些所谓的“发明”,只不过是夸夸其谈。

其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就像我楼下的小孩洋洋。那次,我去他家玩,随手画了一只“手掌公鸡”,他很喜欢,就想让我教他,我答应了。结果,当我又画了一次时,让他照着画一遍,他却表示太难了,自己只是说说,不想画了,我就想起了《父与子》,我给他大致讲了一遍这个故事,告诉他,我们不可以只是嘴上说,而不付出实际的行动。洋洋似乎明白了,一心一意跟我学,你别不说,他还是画的有模有样的,得到了我的好评。

父与子教会了我许多,我会永远爱护这本书,他教会了我不要太过担心,不可以糊涂办事,不可以捉弄他人,要体谅父母……

父与子读后感 篇6

《地震中的父与子》主要内容是:在一次大地震中,父亲坚持38小时50分钟,终于在一片废墟救出了自己和儿子的13个同学,谱写了一首父亲的颂歌,表达了信念是精神之柱,是生命之柱。

父亲挖了38小时,非常的艰难,满脸的灰尘,眼都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可是父亲并没有放弃,而继续挖,突然听见了自己儿子的声音;父亲非常的高兴,50分钟过去了,终于救出了儿子和儿子的13个同学。

这对父子真的'很了不起,父亲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在来阻拦他。”找了38小时,手指已经流血了,但父亲还是在挖,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他终于把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的13个同学救了出来,说明父亲有坚定的信念,而儿子也非常相信自己的父亲。我觉得他们父子很了不起的原因是:他们都是意志坚强,有爱心,有责任的人。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了信念是精神之柱,是生命自柱,要做个成功的人。

父与子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看了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父与子》。这是一部风靡全球的漫画,虽然没有文字的描述,但那一幅幅小巧精湛、闪烁着智慧之光的画面,幽默而又生动,温馨而又感人,令多少人忍俊不禁,令多少人感慨万分,令多少人深思动容。

我喜欢那个儿子的调皮、机灵、天真无邪,喜欢爸爸的开朗、宽容、充满童趣。尤其是爸爸能用慧眼,发现小孩的闪光点,善于利用孩子的思维解决大人的实际问题,是多么值得敬佩。

在《汽车出了故障》一篇中,父亲带着儿子去兜风。没开多久,老爷车出了故障。父亲急忙下车,一看,原来是发动机坏了。他东修修,西修修,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儿子再也等不及了。突然,他猛地跳下车,飞速跑回家。当他踩着滑板车一闪而过时,父亲茅塞顿开,也学着儿子一样,一只脚用力地蹬着地,老爷车竟飞奔起来。呵呵,多有趣的画面呀!作者虽然用了夸张的手法,但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遇到困难,用儿童的思维方式来解决大人的问题,可能就会比较简单、快捷、方便!

前不久,我在《意林》中读过一篇文章:一位家长让孩子拖地。由于地脏,又不想弯腰,那个孩子别出心裁地拿出玩具遥控车,在车头绑上一块抹布。他轻松地按着按钮,指挥着汽车工作。这是多么惊人的想法呀!原是一件要把人累得腰酸背痛的苦力活,在这个孩子的创意中,竟是如此的轻松,如此的惬意!看来,我们不必要把事情看得太复杂,只要换一种思考方式,就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有一次,我们去上海看病。乘坐10号线地铁的时候,竟然人满为患,座无虚席,乘了几站,我已是腿脚麻木,头昏呼呼的。我看了看爸爸,无意间目光落在他的右手上。啊,拉杆箱!又方又硬的拉杆箱,不正是一个绝好的座位吗?我如获至宝,立刻从爸爸的手中接过拉杆箱,坐了下来,顿时浑身轻松,似乎觉得腿不麻了,也不累了。爸爸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你真会动脑筋,不错!

瞧,稍稍换一下思考方式,就变得又方便又完美。如果你遇到了复杂的问题,那你也可以试着用儿童的思维来解决吧,说不定,豁然开朗,柳暗花明,万事都简单了,都如你所愿了呢!

父与子读后感 篇8

《父与子》,这一本书,以漫画的形式向读者介绍了父子之情,虽然是漫画,但是的确是一本有趣的书。

1934年12月13日,《父与子》的第一个连环漫画故事《糟糕的家庭作业》,在《柏林画报》刊载问世。这本长篇连环漫画溢满了卜劳恩对三岁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爱子之情,可以说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亲情漫画。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在生活中的真实感受,父与子,实际上就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

《父与子》漫画充满了的温情和幽默,充分体现了父子的感情至深。这本书以真实生活为题材,把父亲与儿子的情感酣畅淋漓的体现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 ,同时这本书也是他和他三岁儿子的真实生活。我们在读时,通常会发出一阵感叹:“这和我们的生活真像!”

我喜欢这本书,并不只是因为它是一本漫画,而是因为它有着暖暖的人情味儿,就像这一件件事情发生在身边,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很真实,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即使不加任何文字,它也是妙趣横生,使读者读得津津有味。“故事贴近生活,生活就像故事”,这,就是我给《父与子》总结的经典。

父与子读后感 篇9

啊!《父与子》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是我看着本书却是百看不厌!

这是一本漫画书,也是一本笑话书。

这本书讲了发生在爸爸和儿子身上的笑话!

父亲很幽默——整天和儿子玩,帮儿子打架,做作业,堆雪人,有一次,父亲帮儿子做作业时,他犯了很多错误,于是儿子被老师带到办公室,老师骂了他一顿。于是儿子就告诉老师:“这是爸爸帮我做的作业,都不是我做的!

”老师十分吃惊:“什么?你爸爸做的?

”老师又把爸爸喊了,暴打了爸爸一顿!

这个儿子十分调皮——什么时候都能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有一次,这个儿子看见了有钱的人家那趾高气扬的样子,很不舒服,决定来教训教训他们。儿子趁着那个有钱人正在问票价的时候,弄翻了一盒跳蚤箱,使那个有钱人家的身上全是跳蚤。

这儿子却在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看看这父子两个是不是很搞笑呢?

事实上,生活充满乐乐趣。我们应该善于观察和发现。幽默是一种智慧;幽默是一种觉悟;幽默是一种境界;幽默是良药;幽默是幽默的人会更讨人喜欢!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幽默的人吧!

父与子读后感 篇10

篇一:父与子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著名的德国漫画家。奥。卜劳恩,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

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 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描绘了一对有趣而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诚实,宽容,富有幽默感。每次读这本书,我都能被书中的场景逗乐。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

一天,父子俩去公园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天鹅认为他的父亲太吝啬了,不能自己吃东西。结果,我父亲问天鹅只剩下一根烟斗了。你要吗?没想到,天鹅嘴里叼着烟斗悠闲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

《父与子》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篇二:《父与子》读后感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的艺术形象善良、正直、宽容,处处充满智慧,流露出父子的纯真情怀。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很久没有清晰的世界。

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

爸爸听到高兴的声音,结果钓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鱼儿。

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篇三:《父与子》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漫画书,名叫《父与子》。本书通过一个幽默、温馨、感人的故事,讲述了父子之间强烈的亲情。

故事里的父亲可爱、童心未泯、脾气暴躁、具有正义感,儿子调皮、聪明、善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非常的爱对方。有一个故事名字叫《足球》,让我非常感动:有一天父亲和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把球踢到了一个坑里,父亲不顾一切的下到坑里去帮儿子找球。

球被找到了,但父亲的光头首先从坑里出来。儿子误以为是球,用脚踢了一下。父亲头上有个大袋子。儿子吓哭了,又自责又愧疚。父亲忍着着痛笑嘻嘻的说:

没事,没事。还有一个故事,儿子向父亲要玩具火车,但父亲没有给他。他的表情很凶,吓的儿子哭了。当父亲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凶恶的表情时,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很自责,就自己打自己屁股来惩罚自己,我又好笑又感动。

许多激动人馨的故事让我理解了父亲对我的爱,尽管有时父亲会打我骂我。但我知道,在他心中我是no。1。

看完这本书,我更爱我的父亲,更了解他。

父与子读后感 篇11

《父与子》是德国画家卜劳恩的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因为书里的父与子,有着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足球”:一天,父亲和儿子一块踢足球。儿子本想踢给父亲,却不小心踢进了父亲身后的井里。父亲只好下去捞球。儿子在井口问:“爸爸?找到我们的球了吗”“是的,找到了!”井里传出了父亲的声音。于是,当儿子看到井口冒出一个圆圆的东西时,迫不及待上去就是一脚。“哎呦!”井里传出了父亲的大喊声:“这不是球,是我的脑袋!”儿子吓坏了,边哭边向父亲道歉。但父亲却安慰他说:“算了,别哭了,爸爸不疼!”

我每次看到这里,心里总是很感动:父亲为了不让儿子伤心和害怕,忍着疼说了善意的谎言。生怕自己的愤怒会伤害到小孩子。但我也知道,每个人的父亲都不一样,有父与子里宽容的爱的父亲,也会有像我爸爸那样严厉的父亲。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有一颗爱孩子的心。每天早起晚归,也都是为了让我有更无忧无虑的生活。有时候看到他和妈妈回来疲惫的样子,我也会觉得有些心疼。所以,我还是爱我的爸爸,还有妈妈。只是希望爸爸的脾气能好一点,那就更完美了。

父与子读后感 篇12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善良,他们淳朴,他们乐观,他们……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哦,比铁哥们还铁!),形影不离,最令人羡慕的是:他们之间没有隐私!

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不仅小说里,真实生活里也是有的哦!

父与子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有幸看了著名漫画故事《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图片,但是那一对特征鲜明的父子形象却深入我的内心。秃头大胡子爸爸宽容而感性,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又可爱。他们有时会误会对方,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展现给观众的是一个个真实而平凡的生活画面,却令人深思。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一遍认知上都在不断改变,从一开始的开怀大笑,到认真思考故事情节,到内心获得深深的感悟。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糟糕的家庭作业》,主要描绘的是父亲因为替不写作业的儿子,完成了一份糟糕的作业而被老师打屁股的故事。虽然父亲的做法不可取,但是身为父亲想要为儿子解决难题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父亲想要表达对儿子的爱的方式有待改进。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一位深爱我的爸爸。他是一位司机,经常跑长途,一出车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才回家。我的记忆中爸爸总是很忙,陪伴我的时间很少。以前,每每看到别的小朋友在爸爸的陪伴下快乐玩耍的时候,我的心中除了羡慕外,其实还有对爸爸的点点埋怨,为什么我的爸爸不可以常陪在我身边?难道爸爸爱我吗?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长大,渐渐改变了对爸爸的看法。我对爸爸不再只有埋怨了,而是心疼和深深的爱。因为我明白了爸爸用他的生命在爱我。爸爸用他坚实而宽阔的臂膀为我遮挡风雨,用他的勤劳双手为我们这个家的幸福生活不断努力,爸爸用他许许多多个不眠的夜晚换取我的健康成长。可能是我认知上发生了改变,现在面对爸爸,不仅我脸上的笑容多了,话语也渐渐多了,我和爸爸的相处少了拘谨,多了随意。少了陌生,多了亲切。

我的爸爸虽然没有《父与子》中那个爸爸的幽默、搞笑,但是他却用自己最朴实的行动爱着我,在周末他不工作的时候,会带我骑着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去探险”,会和我一起拼乐高,会和我一起玩竹节人的游戏……爸爸虽然还要去出车,但是我不再漠不关心,而是时常关注爸爸在外的情况,日日期待爸爸尽早回家,希望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幸福快乐地生活。

老人与海读后感十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读后感书名是{作者人名}历尽千难万苦后造就成的文化著作。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有关“老人与海读后感”相关的所有内容。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1

《老人与海》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买了,可是我买来却一直没有好好去看它,把它保存得好好的,一点褶皱都没有。今年寒假,我终于真正捧起这本书,去深入它,去了解它。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讲述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的故事。

认真读过这本书后的我很后悔,买来这么久,竟然到了现在才读完它。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既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为任何困难所压倒,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困难做顽强的斗争。

每当我读到老爷爷跟鲨鱼做斗争的时候,我的心里都十分紧张。可是老爷爷却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想起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是,我总是觉得很烦,想要逃避。再看看人家老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毫不退缩,勇敢的去面对。

做人就是不能贪生怕死,不管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要去坦然面对,俗话说“人定胜天”,只要我们有信心、有毅力、有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就一定能解决困难。

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而落泪。

这本书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就是通过这朴实平凡的语言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可以结束,但是人的意志、精神不可以结束。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但现在,我想,只要有桑提亚哥那顽强、永不放弃的精神,好成绩也就该伸手可触了吧。

就像书里说的:一个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它,却不能打败他。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和一个孩子一起出海捕鱼,但他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打到鱼。孩子的父母嫌他“背运”,让孩子跟了另一条船。到第八十五天时,老人才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船还长的`大鱼。它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两天两夜经历了巨大的艰难考验,终于用鱼叉把大鱼刺死了。老人把大鱼绑在小船上。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的连翻攻击,老人用木棒、小刀、舵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东西赶走了鲨鱼,却依旧未能保住大鱼。最后,老人带回家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完这个故事,我立刻被老人的不屈不挠给打动了。是啊,老人明明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面而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对手做斗争。正因为有了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但老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唯有不屈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3

这一假期,我阅读文章了海明威的名篇《老人与海》,细细地赏读以后,它帮我留有了深刻的印象。

这部小说集叙述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出海打渔8四天一无所获,总算在第85天时捕获了一条体长18尺、重约一千五百磅的非常大鱼。但是,在回程的道路上,却被凶狠的鲨鱼看上了。在与鲨鱼的搏杀全过程中,他的右手因此负伤,由于他沒有武器装备而且食材贫乏,最后只带了一副大鱼的框架回家了的小故事。读过这部小说集,我禁不住被老人的精神所触动,他独自一人在水上飘泊,与世独立整整的80来天,就算一贫如洗却毫不气馁,锲而不舍地与挨饿搏杀,与大风大浪抗争,应对鲨鱼的进攻,信心也不曾摇摆不定,英勇地与凶悍的鲨鱼周璇,最后躲避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侵害。尽管最后他只带到了一副鱼框架,但却获得了珍贵的个人经历。

自打读了了这部小说集,我更加深入地体会到坚持不懈对自身的实际意义。就在这一假期,我还在长白山滑雪时,因为技术性缘故,从峰顶下降时重重地与防护栏撞了个怀着,雪板与雪仗都撞飞走了,真是灰头土脸。这时候,是我2个挑选:“歇息后再次滑”和“自身走下来”。眼见着他人在我眼前疾驰而过,我果断地挑选了再次滑。但是,在这般高的雪山坡上,连穿好武器装备都很不易,每一次我心中造成舍弃的想法时,老人与海的故事都是会闪过在我的眼下激励我绝不能放弃。最后,历经一次次的不成功,我终于穿好雪板,安全性地从小山坡滑到平地上。这一次,我终于真真正正了解了老人在水上飘泊时近乎失落的情绪和坚持不懈出来的不容易。

看完这部赫赫有名的“励志鸡汤”,我的心里也很长时间不能忘怀,老人的精神将变成一盏明灯引导着我将来的人生道路,告知我还在任何时刻都绝不能放弃。不管結果怎样,拼搏的全过程始终幸福。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4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您知道这句话出自哪里吗?对,就是海明威所写的《老人与海》!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在我心存放弃之念的时候,我的心中就会浮现出这本书,浮现出这句话,浮现出那位执着的老人,心中总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老人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经历而惊叹。八十四天的苦苦等待,三天三夜与大鱼的拼搏,数天的成果保卫战,却换来了一架空空的鱼骨……但他的执着却不得不令我们肃然起敬。他战胜了大海,战胜了厄运,更战胜了自己!

留下这一传世佳作的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海明威,是一位以电报式文风而著称,将文学创作中的冰山原则表现得最为充分的作家“真正的大师都是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最深刻的道理。”他简洁明快而又深蕴含蓄的写作风格,彰显了他强烈的创作个性,开创了美国文坛上的一代文风,并影响了整个文学界。

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曾这样评价《老人与海》和他的作者。“《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

文章的主人公,那位可爱又可敬的老人,只是一个在墨西哥海湾打渔的老渔夫,似乎岁月早已夺去他的力量,在他的脸上犁下了深深的沟壑,两鬓的苍白也见证着他所经历的沧桑。但是,在精神上,他却是一个不可战胜的巨人。在他的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挑战,他也在与强者的挑战中,证明了自己是强者中的强者。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信念来博得自己的一切,无论如何,他都是胜利者。他真正胜利的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是他始终怀着无比的勇气战胜到最后的精神!因此,无论面对着怎样的境遇,无论遭遇怎样的挫折,他永远不会失败,永远都是胜利者。忍得住痛苦,耐得住寂寞,勇敢前行,无所畏惧,这,便是硬汉精神的真谛。

我们呢?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老师的指引,亲人的庇护,朋友的帮助,我们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一位老人,一位临近生命黄昏的老人都可以为信念如此的奋斗,而充满青春活力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失去斗志,半途而废呢……

《老人与海》是一曲强者的颂歌,他代表着拼搏,代表着热情,代表着对命运的承诺;他里面有坚强,有勇气,有对明天美好的期待。“一个最伟大的人莫过于在经历过84天的疲惫后,梦见第85天的太阳。”是的,“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击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但是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要我们把这种精神,把这种信仰根植于心中,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

老人睡去了,他梦见了狮子,又有更多坚强的人醒来了,有你,有我,有无数的人们和老人一起,去迎接第85天更加明媚的太阳……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5

海?人生?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答案是有的。《老人与海》中,老人在海上的经历给了我们太多太多人生的道理。

老渔夫一连84天都没有打到鱼,但他仍充满着希望。当我们遇到一个又一个坎的时候,却没有信心跨过去,最终永远都停留在这个坎里。别人都在前进时,你还想停留在原地吗?当我们拼劲全力却还是无法改变现状时,我们还能像老渔夫一样充满希望吗?

终于到了第85天,老渔夫捕到马林鱼时,就像在黑暗中有了一丝希望的曙光,老人与马林鱼搏斗了三天三夜,最后老人成功了。我们都应该像老人那样,充满希望,相信成功的曙光终究会到来,都应该满怀信心,向困难发起挑战。正如海明威所说的那样:“一个人生来不是就要被打败的。”

但是我们的人生毕竟不是一帆风顺的,老人也是一样,正当身心俱疲的老人划船回家时,却遭到了鲨鱼的5次袭击,老人虽然赢了鲨鱼,但马林鱼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的顽强精神,也更加值得我们去学校。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与鲨鱼搏斗者,那是一种永不言败,顽强搏击、坚不可摧的精神。当我们遇到一点小挫折时,退缩的人与老人相比,实在是太脆弱了!

但是在与鲨鱼搏斗的过程中,光靠蛮力是不够的,如果老人没有多年来捕鱼的经验、没有熟练的捕鱼技巧,那他连马林鱼都斗不过。我们在生活中学习中也是如此,若我们只是“学而不思”或者是“思而不学”,那我们也不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在社会生活中,若我们没有足够的实力以及顽强的毅力,那我们就不能在社会上扎根。

悟《老人与海》,我悟出了努力。

老人之所以能战胜鲨鱼,同样重要的是他的心态。因为他有信心,有信心可以战胜鲨鱼。就像我们在面对考试时,若没有良好的心态,也不能正常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只有相信自己,才能有勇气面对困难,在逆境中逆流而上。

悟《老人与海》,我悟出了自信。

老人与鲨鱼抢夺马林鱼最后只剩下马林鱼的骨头,这在书中象征着人与命运抗争的结果,虽然我们不能打败命运,也不能改变我们在人生中必经的苦难,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命运所打败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老人与鲨鱼搏斗的画面,我仿佛听见老人在呐喊:我可以被摧毁,但我绝不能被命运所打败。

人生不怕失败,怕的是向失败屈服,怕的是向失败屈服,怕的是失去面对失败的勇气。

老人就好比牧羊少年,若当时牧羊少年放弃了,他便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倘若悉达多因为路途中的贫苦而放弃,那他最终也不会悟到真理,也不会是个胜利者。如果老人在第84次出海后,放弃出海,那我们也看不到这么一个顽强的胜利者了。一次失败不算什么,我们都应该为以后而努力,而不是停留在原地。唯一不能让梦想成真的就是害怕失败。

我们的人生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凭借自己的特长去改变你觉得不公的命运。林肯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他参加了 3次总统竞选,失败了 2次,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些不敢尝试,害怕失败的人注定是个失败者。

我们的人生也如海一样,有风波,有巨浪,但我们都应该努力为自己去创造一个有价值的人生!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6

有这样一本书,它激励了无数人迎难而上,在困难中砥砺前行。书中那位平凡却坚强的硬汉老渔夫,也成了无数人的精神领袖,感动了无数读者。这就是名扬世界的著作《老人与海》。

这本永垂不朽的传世经典由大名鼎鼎的美国作家海明威所作。海明威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迷惘的一代”中最重要的代表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老人与海》的手稿是他反复读了将近200遍,经过多次修改才完稿付印的。正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精益求精的写作精神,才有了这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老人与海》。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垮他。”《老人与海》里的这句话最令我难忘。年近六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老人,面对84天一直捕不到鱼的厄运,他依然乐观向上地面对生活,毫不气馁。终于,在第85天出海时,幸运之神降临了,老人钓到了一条1000多磅的大马林鱼。苍茫的大海上,老人是怎样独身一人与这条大马林鱼僵持、搏斗了三天两夜?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取得了这场“毅力之战”的胜利。这还不是结束,就在我们为老人鼓掌叫好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马林鱼的香气引来了群鲨偷袭,老人拖着遍体鳞伤、疲倦不堪的身躯又拼尽全力展开了与鲨鱼的殊死搏斗。战斗中,那条大马林鱼肉被一波又一波的鲨鱼吃光了。天亮后,当周围的邻居看到那硕大的大马林鱼骨架时,都由衷地赞叹起老渔夫的厉害。老人看似又一次两手空空地回家了,但是他赢得了人生的价值和尊严。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

除了一波三折的生动感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小说的艺术特色也十分精妙,作者海明威寓思想于形象之中,赋予了每个形象以深刻的象征意义。书中不屈不挠的老人是人类的代表,他的顽强和毅力象征着人类的力量。男孩儿和老人梦中的狮子则象征着勇气和力量,代表着青春和希望。书中有更多隐藏的象征,也等着你去发现。

写作手法上,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人物的内心独白,把老人独自一人三天两夜捕鱼时的各种心理活动、捕鱼的高超技艺、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硬汉形象塑造地生动、逼真,仿佛一位饱经沧桑又坚强的老渔夫捕鱼的场景就在我的眼前,让我情不自禁地被感染,看了这些,你是不是也被海明威的构思巧妙所折服,百闻不如一读,快拿起《老人与海》跟随桑迪亚哥老人一起开启你精彩的海上猎捕之旅吧。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7

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老人那种永不言败、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老人那朴实的形象,在我心中永远是一位可敬的劳动者。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不平凡的故事。古巴桑地亚哥的一位老渔夫连续84天都没有铺到鱼,被别的渔夫认为老渔夫是一个不会成功的失败者。但他不以为然,乐观向上,充满信心。在第85天的时候,他遇到了一条巨大马林鱼,老渔夫和这条马林鱼在海上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打到。不幸的是,在返回时老渔夫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对付这条鲨鱼,最后鲨鱼还是把能吃的鱼肉都吃了,结果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根骨头,老人拖着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回了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退缩,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进行斗争,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要保持一颗毫不畏惧的心,相信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成功。就像文中的老人和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给带走了,但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与鲨鱼斗智斗勇,终于把它制服了。

在学习的道路上,不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在失败中找出自己的原因和缺点,抱着一颗乐观开朗的心,勇敢直前,胜利就在眼前。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8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古巴老渔夫整日出海捕鱼,一连84天都一无所获,但老渔夫依然没有放弃,自信乐观,每天满怀希望的出海捕鱼。这位老渔夫叫圣地亚哥,是一个没有亲人的老头,唯一的朋友就是才五岁的小男孩——马诺林,他的父母都不允许让他跟着那个连续多日都没有收获的老人,可是小男孩还是时时惦记着这位老人。

第85天,老人照旧出海了,道路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这天,老人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捕到了一条鱼,开心不已,但这条鱼太大了,特别难对付,老人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与大鱼搏斗,之后,那条大鱼闹腾了起来,尽管死到临头了,它仍然在水中挣扎。突然,它仿佛悬在空中,把它那惊人的长度与宽度,全都暴露无遗,然后,它“砰”的一声掉进了水里,浪花溅了老人一身,溅了一船,老人回想起那条大鱼,真是这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鱼!

经过了两天一夜的搏斗后,那条巨大的马林鱼终于被他制服了。然而,就在返回的路上一群鲨鱼盯上了老人船上的那条马林鱼,一只一只地攻击过来,老人眼看着自己辛苦搏斗来的战利品被凶猛饥饿的大鲨鱼一块一块地撕去,那么老渔夫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战斗!这个倔强的老头知道,坐以待毙是懦夫的态度,奋起攻反击才是硬汉的气魄,所以一定要战斗,不惜一切代价地战斗,耗费的只不过是力气,展现的却是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拿起了武器来与鲨鱼搏斗。老人孤军奋战的与一群一群的鲨鱼战斗,这绝对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鱼叉被击中的鲨鱼带走了,刀也被折断了,船上的马林鱼的肉也一块一块的消失了,但老人没有放弃。而最后斗了两天一夜的老人终于疲惫不堪地回到了港湾,马林鱼也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他这种永不屈服的精神令我敬佩。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上古神话中的“夸父逐日”,它讲述了一个在夸父簇中的首领想要把天上的太阳摘下来,放到人们心中,于是就开始逐日。他口渴的时候就喝干了黄河、渭水,又准备往北边的大湖,之后再奔于大泽路时非常口渴,但还是不放弃,不屈服,可最终还是在中途渴死了,这个故事中夸父的精神不也和圣地亚哥一样吗?

在生活实际中,每个人难免会有挫折,会有困难,但如果想真正战胜它,就要永不屈服!就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在出生第十九个月时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残疾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是客服困难,在没有光明与声音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位作家,写下了让人深受启发的书。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于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仆屡起。”是啊,如果永不失败才算光荣,那会有谁是永不失败的呢?但如果你能够失败一次站起来一次,那才是人生的光荣!

读了这本短篇小说——《老人与海》后,我明白了“永不屈服才是硬汉,才是人生的光荣!”你呢,明白了什么?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9

俗话说的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每本书我都要反复地看上两三次,每读一次都会有更深的感受,也觉得自己离作者的心更近了。其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海明威是美国著名作家,《老人与海》是他的巅峰之作,曾获得过让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诺贝尔文学奖,他还是文坛硬汉,更是反法西斯斗士,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我喜欢海明威,更喜欢他笔下的这个故事。《老人与海》讲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经历了84次的空手而归后的又一次出海的故事,圣地亚哥这次出海,他拼尽全力耗费了两天两夜的时间,捕了一条超级大的马林鱼,可就在返航的途中,却不幸的被一群鲨鱼袭击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他展开了与群鲨的生死搏斗,他拼尽最后一丝力量都没有退缩。最终,马林鱼被鲨鱼群吃的只剩下一架残骨,他筋疲力尽地拖着这条18英寸的鱼骨架回家了。老人用他强大的精神力量谱写了一曲不败的神话。

经历了84次的一无所获,但他仍然坚持出海,这是何等的毅力!面对一群饥饿的鲨鱼,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而是不屈不挠的斗争到底,这是何等的勇气!正如这句话所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原因。

海明威笔下的“圣地亚哥”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明白了坚持就能成功,放弃就注定失败,而每一次的成功都需要自己迎难而上。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那颗向失败低下的头。我要将这种精神时时放在心里,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用来鞭策和勉励自己,让自己学会在困难面前不屈服不放弃。

老人与海读后感 篇10

《老人与海》这部经典著作为我们讲述了一个老人与大海搏斗的故事,让看过的它的人都会记忆深刻。我们既佩服老人的勇气,又为老人的生命担忧。虽然过程有点让人纠结,不过最终老人还是取得了胜利。通过老人的胜利让我们明白了坚持不懈的意义。

书中让我感动的是老人那一句普通的话语:“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从这句简单的话可以透出老人对于困难是无所畏惧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磨难作斗争。这位老人是那样的朴实无华,他在遇到这些不公平对待的时候并没有抱怨上帝,他只是用自己剩下的光阴来与它对抗,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并且最终取得了胜利:打一条大鱼。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的打到了一条大鱼!他的成功背后付出了太多太多,这条大鱼来得是多么不容易呀。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面对困难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斗争。不管成功与否,最起码到最后我们不会后悔。

参赛读后感


你知道写作品读后感的关键是什么吗?作品是作者埃尔热写的,读后很让人感动,令人感慨良多。 应该把阅读的体验记录下来,写成一份读后感,在这里栏目小编向大家推荐一篇很有价值的《参赛读后感》文章。

参赛读后感(篇1)

的情节是这样的————在某个都市小镇,这地方的居民都是动物,一只叫做BusterMoon的考拉从小就很迷舞台剧和音乐剧,长大后他买下了镇上最老的剧院,但经营惨淡,面临破产倒闭。但是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啃桉树叶的考拉,他立志要重振剧院生意,想出了歌唱大赛这个点子,希望能够通过大赛表演来吸引全镇居民们再次光顾剧院。殊不知,老蜥蜴秘书把大赛奖金从1000美金误打成了十万美元,一下子让这次大赛成为了城中盛世,来报名参加的动物数不胜数,经过一番激烈又有趣的角逐,考拉月伯乐留下了一批优秀又特殊的参赛者,而老蜥蜴秘书的失误,以及一次意外,使剧院毁于一旦。月伯乐先生因此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好友艾迪的暖心帮助,小象米娜的惊人歌喉,又使月伯乐先生找回了自信,他召集回所有的参赛者们,鼓舞士气,举办了一场露天演唱会,绝地反击,一鸣惊人……

在电影中,各个角色都给人以及深的印象————一只叫艾迪的绵羊,他家中家产万贯,和月伯乐先生拥有着极其深厚的友谊;一只叫罗西,拥有25个猪宝宝的猪妈妈,枯燥的家务和丈夫的漠不关心并没有让她失去对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一只叫鲍勃的公猪,他热情开朗,会唱会跳,模样让人忍俊不禁,实在讨人喜爱;一只唱摇滚的叛逆少女豪猪,在摆脱了总是打击她的男友后,她也逐渐展现出了音乐才华,终于走出青春的阴霾;一只叫作迈叔的老鼠,一名从林肯音乐学校的街头艺人,他有着辛纳特拉的动听歌喉,但心机很深,无时无刻不在利用遇到的每个人,还有点自私自利,喜欢作弊,并不特别讨人喜欢;一只胆小腼腆又极其怯场的小象,虽然有着惊人的好嗓音,却总是因为胆怯错失展现自己的机会,还有舞台恐惧症。

在歌唱比赛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和烦恼,而音乐变成她摆脱困境的选择,最终在舞台上放飞自我。还有一只叫强尼的猩猩,他是不法分子老大之子,他的老爸是个抢劫犯,自己也被迫参与犯罪活动,但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位歌手,在追逐梦想的路上,他遭到父亲的强烈不满,但在他的不断坚持与努力下,终于获得了父亲的认可,追逐到了梦想。

参赛读后感(篇2)

参赛读后感(一)

《小人守护者》读后感

两年前,我读了《小人守护者》这本书,虽然时隔两年,但是,书中的每个字依然在我心中记得清清楚楚。

一天,主人公夏壳壳和他的派对水果在魔法池塘站等车。因为来早了,闲着没事儿干,于是哼起了爸爸当年胡乱编的一首儿歌,没想到,他唱的这首歌这竟是解救魔法池塘中被封印的千年水精的咒语,千年水精为了感谢壳壳,答应他完成自己的一个愿望。这天下午,壳壳惹火了自己学校人见人怕的美术老师虎姑婆,虎姑婆这个名字虽然是同学们给她起的外号,但是,就连自己的班主任橘子老师也在背后这么叫,虎姑婆说,今天她要去壳壳家见他的家长,因为害怕回家挨揍,所以,壳壳在回家的路上就跑进了魔法池塘,还央求千年水精把虎姑婆变成一个小矮人,当时,他不过是闹着玩的没想到,千年水精还真的把她变成了一个小矮人,为了让虎姑婆能安全的生活,所以,壳壳决定要把她带回家,就这样,壳壳成了小人守护者。

后来,虎姑婆告诉壳壳其实自己根本不是人类,而是来自另一个叫做我的果果我的果的国度的公主,再过几天,就会有一只金黄色的巨鸟降落在一片海滩,来接她反乡,但是,如果她没有找到那片海滩,她就将会永远留在地球,于是,壳壳下定决心要找到这片海滩。最后,hulu和老虎阿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一个叫米高的女孩的帮助终于找到了这个海滩!

这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一句话就是虎姑婆说的一段话:女巫也是人啊,其实在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隐秘的地方,那是一片情感之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大的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小的湖。不论湖大湖小,女人都离不开它的滋润,从生到死。

你知道这湖水是什么吗?这是对爱的渴望,对爱别人的渴望,对别人爱自己的渴望。(这一系列女巫的最后一本书)想想这个女巫真可怜。因为人们剥夺了她爱的权力,所以她有很多原因。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敢于面对生活才能成功!

参赛读后感(篇3)

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犹豫了。毕竟,俯首昔日,我们读过的书数不胜数,怎么会只有一本呢?仔细一想,能记起书名的已经不多了……

我脑海里浮现出许多书的模样,但印象最深刻的在此时就非《鲁宾逊漂流记》不可了。

读它已是两年前的事了,却依稀记得它的情节发展,本想用它来打发时光的,但读了一小部分之后,我已把它当成了睡前习惯。它,是一本好书。不知道我这么简单的评价它是不是太过主观,略显轻浮了。

我曾沉浸在鲁滨逊的世界里,在那个地方我和他融为一体,感受他的灵魂。他虚构的世界里充满了惊心动魄,却又那么真实,好似我伸手便可触碰到那孤岛的泥土、草木和那注入了未知的恐惧的空气。

鲁滨逊处于一个陌生的、危险的岛上,但他又绝处逢生。从某个意义上讲,他到达的是那些个凡人们不可到达的仙境,它远离了城市,远离了那些被侵蚀了心灵的人们,远离了那被污浊了的空气。

说到这,我不得不想起一个人——星期五。至今,我还不明白他是以什么身份出现的,我只知道他是鲁滨逊忠诚、善良的“伙伴”。否则,我真想不到用什么样的词才能形容他。他就像鲁滨逊的影子,但却是透明的。他的灵魂也是这样。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虽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语修饰,但我想它本身已不需要了。

不知道你心中是否有一个书架,将你所读到的书或你看到的、感悟到的东西记录下来再整理好,用你的心封存起来呢?

最后,虽然这样的评价我不知道是不是太主观,但我无论如何都想说:《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至少,我是这样认为。

参赛读后感(篇4)

《竞技参赛学》首先对竞技参赛理论的研究范畴作出明确的界定。竞赛理论是指导运动员直接为某一特定的比赛做准备、参加比赛、总结赛后训练行为的理论。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赛前准备”、“参赛行为”和“赛后认知与调训”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教材含10章,第一个板块为学科理论的概述,包括第

一、二两章。其中,第一章对竞赛、参赛与竞技参赛学的关系和竞技参赛学理论体系做了简明的概述;第二章提出了指导竞技参赛行为的十项原则。第二个板块为赛前准备理论,包括第

三、四两章。第三章全面论述了竞技比赛的准备工作,包括状态诊断、信息采集、目标设定、准备计划、科技服务等;第四章是赛前的训练准备。第三个板块为参赛行为理论,是竞技参赛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是全书中篇幅最大的板块,包括第

五、六、

七、八章。第五章论及对竞技参赛过程的全面控制,第六章则集中论述“运动员赛场行为的自我控制”,第七章谈“教练员的参赛指导”,而鉴于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普遍会产生复杂而敏感的心理变化,第八章专门论及“参赛过程中的心理干预”。第四个板块为“赛后认知与调训”,包括第

九、十两章。章目分别为“竞技参赛总结与评价”以及“竞技参赛后的恢复与训练”。

在现代竞技体育100多年的发展中,田麦久教授首次构建了竞技体育理论体系。这是竞技体育学者的一次理论的觉醒,填补了竞技体育理论体系中一个本不应该有的空白;系统的竞技参赛理论是指导运动员竞技参赛实践的有力**,特别是将会为高水平竞技选手的成功参赛提供科学的指导,竞技参赛理论体系的构建也为从事竞技体育及相关学科研究的学者搭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这次讲座不仅使我对竞争理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使我对我国的体育事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问题的最后部分,学生们的积极提问不仅回答了我对比赛的质疑,也让我感受到了大家对体育的热情。我相信,正是因为大家的热情,祖国的体育事业才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参赛读后感(篇5)

读《洋葱头历险记》有感

镇定的力量

运河四(3)冯亮

前几天,我向同学借了一本《洋葱头历险记》,书中内容曲折有趣,令我爱不释手。现在,当我重读这本书时,我仍然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洋葱头为了拯救老洋葱,去柠檬王城堡打败柠檬王的故事。洋葱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一个个克服了。为了挽救老洋葱,英雄洋葱一路上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优秀品质。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章中智斗恶狗马斯蒂诺,从而使南瓜老大爷如愿住进小房子的情节。在这个故事中,洋葱头面对凶猛的马蒂诺仍然镇定自若,并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你去给我弄瓶橘子汁来好吗?”“我很乐意给你拿。”……这

时候洋葱头灌了一瓶水,水里撒了点儿……安眠药。这时,洋葱很有条理,很聪明,而且会思考。“……这水滋味好吗?

”“……可以说比甘露酒还好。”“里面没有细菌吧?”“……这是最纯净的水……”……马斯蒂诺……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倒下睡着了。

洋葱用一步一步的方法赢得马蒂诺的信任,最后安全**马蒂诺。在这里,我也不得不佩服洋葱的冷静和智慧。

在这几点上,我要向他学习。当然,他也经历了很多事情,这让我觉得洋葱是多么善良、勇敢、冷静、聪明。我喜欢洋葱的角色。他给我们树立了正确的榜样。

好的品质是永存的,因此,我难忘这本书。我有时候拥有他处事镇静的丁点儿影子。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在路边玩,玩得正高兴时,一个朋友家的狗跑出来了,狗看到从未见过的我和邻居,以为我们俩是坏人,便疯狂地跳了起来,引吭大叫,我俩能不害怕吗,吓得乱窜,拔腿就跑,那条狗死命地追,一分钟后,我们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那条狗趁机撒开四腿,凶恶地向我们扑来。

这时,我闭上眼睛,洋葱的影子在我脑海里闪现。他不是很冷静吗?因此,获得了很多的成功。我灵机一动,“就地取材”,跑进了路边——两户人家之间的过道里。

屏住呼吸,静静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那条狗返回来了。它刚刚跑过我面前的时候,我心惊肉跳。

不过幸好有惊无险,狗没发现我,我顺利逃脱了。我邻居因为恐慌被狗咬了,每天都要去医院打疫苗。而我因为处事镇静,幸运地逃脱了。

这时,我心想:处事镇静真重要!我又想起了那个可爱又体面的洋葱。是他教我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有趣而有益的书,如果有条件,你可以看一看,你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捧腹的故事,还会领悟到许多生活的哲理哦!

参赛读后感(篇6)

影片主角。一个乐观主义者,虽然经营着一家濒临破产的剧院,每天都会被银行和员工追债,但他因为爱着这家剧院,更因为他爱着他的父亲。所以他为了挽回父亲为自己努力洗车开的剧院。他不顾朋友的反对,策划了一个盛大的歌唱比赛,希望去改变现在剧院惨淡的现状。

他,就是一直小小的考拉——巴斯特。我觉得这个形象是需要大家去学习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积极去面对。而不是像现在的我,遇到困难便退缩,虽然在他策划的比赛第一次失败后,他也有放弃过,但在朋友的劝慰下和在米娜的歌声里得到了动力,就算剧院没有了,也要为了这些如他一般有梦想的伙伴们一起去奋斗,最后他们在共同的努力下得到了肯定,巴斯特也重新建立了剧院,虽然不比以前的剧院豪华,但是是小伙伴们共同建立起来的,非常具有意义!

影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罗西。她是一只养育25只猪仔的猪妈妈,她是一个家庭主妇,在枯燥的中,她埋没了自己的才华,一直渴望舞台的她在机缘下她去了巴斯特的比赛,并得到了排练机会。丈夫对家里的漠不关心和找不到帮忙照顾自己25个孩子的接手人,罗西竟然用了一夜的时间做出了一个自动家务机,罗西让我知道了梦想的强大和她对舞台的渴望,也让我明白了家庭主妇的伟大,为了家庭而放弃了那么多。因为常年在家的她也对自己是不自信的,在巴斯特让她跳舞的时候,她一直认为自己不可以,觉得自己老了。

但在超市购物时,随着音乐舞动起来的她,发现了如何在舞台上收放自如的,所以遇到困难还是要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直接选择逃避。在这里,我还想到了妈妈,妈妈为了我和姐姐做了那么多,我却还那么任性。妈妈,您辛苦了!

参赛读后感(篇7)

“读书,读天下,读人心,也读自己。”

一、每次旅行、出差、返乡,我会带上几本书,然而,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我都没能读完,当初怎么带出的,最后又怎么带回去。之所以带上这些书,是因为平时来不及看,但是问题在于既然平常来不及看,外出的时候就会同样来不及。凡是能读完的书从来都来得及,来不及看的书永远都来不及。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个另外,除夕的时候,我在春晚的背景声中读完了这本书,从看到书的第一个字起,就知道这本书必须要读完。

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读到这段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很震惊?当然,费先生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是国民党腐败最严重的时候。贪腐盛行,究其原因,制度上的不完善占很大因素,而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公服从于私、国服务于家”的文化也同样不可忽视。

南怀瑾先生曾经说过,贪官也是爹娘养的。换句话说,贪腐根植于我们的文化当中。传统文化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是这些都是君子追求的境界,士大夫精神并不能有效阻挡“前腐后继”。

在台湾,当地人会说:我绝对不会选谁谁谁,因为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他和我握手,就是为了选票。等他当了总统,他就会忘了当初的承诺。所以我们会选我们的熟人,因为熟人跑不掉,这就是为什么在台湾的县级选举会选很多黑社会大佬的原因。因为大佬跑不掉,他们都是为相亲说话。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我们搞普选的状况,其实不用想象,看看我们的基层选举就知道是什么样子。

所以,读懂中国,从乡土读起。

三、“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乡土中国》开头的一句话。对于城里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包含藐视的词汇。可我们曾想过吗,三代以上大家其实大都是农民(乡下人)。费先生从“乡下人”这条跟上,发掘本民族的民族性和社会交往规则。

下面分享几段文章中的原话:

1、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浪。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事件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相比于西方的阶层社会,中国传统社会是圈圈结构的。)

2、都市生活中,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子里藏着本通讯录。在乡土社会中粘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可以有很多个“王大哥”,但是绝对不会认错人。

3、乡土社会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为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木心有句诗说,“你锁了,大家就懂了”。)

4、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的“过去”缩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缩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

5、不同于今天的法治社会,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乡土中国也是个无诉、无警察的社会,这让西方人很震惊)

费孝通(1910-)是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乡土中国是1947年出版的,那一年,费先生才37岁,该书是费先生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费先生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社会学描述,可以说前无古人。

即便是现在,读起这本书,仍然会会心一笑,因为他所描述的中国,并未过时。

如何理解乡土中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概念理解。

一是礼俗社会,没有具体目标,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而今天的法理社会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更有契约精神。

二是差叙格局。即以己为中心,通过有差等的次序和一根根私人联系而构成的网络,是从自己推出去的社会关系,就像一轮轮波纹一样。

三是私。传统社会中,由于缺乏对公的共识,每个人对公与私的划分的伸缩性极强,所以很难对私做出界定,很难做到公私分明,也难忠孝两全。

西方是个人主义的,一方面是平等观念,人人平等,个人不能侵犯他人权益;另一个方面是宪法观念,团队不能抹杀个人。而中国只能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已”作为中心的主义,具有相对性、伸缩性和模糊性。费先生曾说,中国没有公关,都是私关,就是搞关系嘛!将生人变成熟人的过程。

四是西方是法治社会,中国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比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约定俗成。传统中国是长老政治,难以用民主和不民主的尺度来衡量,因为礼和约是模糊的、伸缩的。人人平等从来不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出发点,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

五是家国,国就是扩大的家。

四、从五四运动提出全盘西化,到今天提出复兴传统文化,我们兜了一大圈,今天,我们既要看到传统文化的精华,也要看到糟粕,既要看到均衡,也要看到冲突,这样我们才能进步,与世界同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两侧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农业的。希腊的城邦社会成了现代公民社会的雏形。而航海又引申出冒险、创新、契约等现代企业精神。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地理决定论有对的一面,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另外。中国地处欧亚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得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使得中国成为安土重迁、重传统、重熟人关系、不愿对外开放的乡土中国。

儒家思想讲求三纲五常、注重家庭,注重孝顺。但是弟子规已经无法规范现代中国家庭,半步论语也早已治不了天下。

中国人对于熟人很热情慷慨,饭桌上可为你夹菜,饭后争着买单,但是在陌生人社会,却表现出自私自利。在每家门前,除了鞋子外,会有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更不用说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现象了。公共意识是公民社会的基础。

曾经有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公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过会,被成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身上的所有的这种意识确实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法官称赞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人推动的。

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一段的路要走。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流动的陌生人社会,乡土社会的礼的作用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但是礼或者乡规民约仍然有它的价值,因为法治管不了所有的事情,比如“老人倒了扶不扶”、“常回家看看”。在中国,承认有些事情是不能用法律来解决的是一种成熟的标志。

五、费先生还有另外一本书《生育制度》,对于制度给出了明确的人类学解读:任何制度都对应人类的一种基本需求,制度满足人也制约人,好比与异性结婚,把后代抚养成人,是需要做出牺牲的。生育制度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性生活,二是限制人类的性生活。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制度也是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团结地缘血缘关系,团结乡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范和约束人的。在乡土中国,家族像一家小型保险公司,可以随时提供救助,但是,也是全天候监视,做坏事可以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费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乡魂却挥之不去。我们在城市复制这乡土中国的各种关系和人伦情感,我们还有面对现实的很多问题。

第一,如何从礼治、人治到法治。

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关系,小到个人关系,公司文化,大到国家治理。中国历史上有法家没有法治,因为文化上的乡土中国不可能讲人人平等,有的只是远近亲疏,有的只是差序格局。当然有大义灭亲,但也只是故事,不具有普遍意义。

对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在差差序格局里,不同的圈子上面,公和私是合一转换的。国家治理要实现现代化治理,首先从请客送礼做起,比如,可以管住自己不给老师送礼吗?开刀不给医生送红包吗?文化重建,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礼治、人治到法治,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第二,怎样处理好家庭关系。

传统家庭,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夫妇是配轴,现代家庭反之,夫妇是主轴,子女是中心,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配轴。

今天,西方家庭成为主流,小家庭成为主流,但是由于还是会有婆媳大战的电视剧,原因在于财务不独立。房子需要父母买,父母当然要掺和你的婚事,当然带来了丈母娘需求。乡土中国对中国人的婚姻影响还是很大的。

一是结婚生子对中国人而言是一份事业,买房、生孩子,抚养成人,只有一切完成了,你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二是婚姻就是做任务。毕业了找工作、相亲、结婚、生子、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当做一个个通关任务去完成。

三是社交媒体增加了出轨。就像亦舒说的,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结婚生子的,往往是另一些人。因为年轻人仍然不能实现自由恋爱。

四是文化是一种从出生就植进你骨子里的东西。你们的父母比你更懂传统文化,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变成我们的父母。

第三,合作或者找工作是依靠强关系还是弱关系。

有个调查说大学生有四成的工作是靠父母推荐找到的,现在估计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占很大份额。中国是个烟酒消费打过。但中国人未必喜欢烟酒,礼俗的原因占了烟酒消费的第一位,烟酒是情感和关系的润滑剂。

中国就是个人情社会,礼尚往来,社会百业中的打招呼、看关系等,就是乡土社会的延伸。如果你遵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平等、公平、竞争,要求契约精神,那会幢的头破血流。

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我们正在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六成的八零后都不在自己的出生地学习和工作。人们找工作或者合作更多的从前关系转向弱关系。

所谓强关系就是家庭成员、同事、同学之间的关系,属于血缘、地缘关系。弱关系就是一面之交,或者是朋友圈的关系。美国就是一个弱关系社会,也就是说,一个人认识各行各业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办成他想要办的事情。

当然目前中国仍然属于强关系社会,在中国,想要办成事,靠的不是弱关系所能获得信息的广度和多样性,二是强关系所能给的确定而有力的帮助,我们常说的找关系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迟早,中国会转向美国而成为一个弱关系国家。比如人脉重要还是能力重要?没有能力,再硬的关系也难以维系,谁也不会无穷无尽去帮助一个傻瓜,而当你有能力时,关系自然会围拢过来,人脉是结果,不是原因。

最后,乡土社会要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虽然法治覆盖到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但是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它们仍然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费先生晚年提出文化自觉,到文化自尊和文化重建,是对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但这个命题远远未完结。

参赛读后感(篇8)

今天上午我们上第四节课的时候,有一个小朋友来我们班对薛老师说:“老师,中午睡觉起来三跳比赛。”当时我听了非常地兴奋,就像过年妈妈刚给我发了压岁钱一样。

中午睡觉的时间到了,我躺在椅子上,翻来覆去的,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这时,老师放起了好听的音乐,我听着听着,不一会儿的时间,我就进入了梦乡。

叫我们起床的铃已经打响了,薛老师先叫我们去上厕所,然后再让我们拿着课外书往出走站队,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了操场上,薛老师按照我们排的队伍,告诉我们位置,于是,我们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刘校长先在讲台上讲话,然后宣布三跳比赛开始了。薛老师让我们看自己带的课外书,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听到刘校长说男子前挽花马上开始,这时,薛老师让胡宸伟、刘畅和汪泓如一起到比赛场地,忽然,我们听到有人说:“马上开始。”然后吹了一声哨,男生们开始跳了起来,我们使劲地喊加油。过了一会儿,该女生比了,女生有卢润珂、孙艺菲和思雨,我们拼命地喊着加油,女生们使劲地跳着,女生跳完了,校长公布了成绩,女子组思雨是第一名,孙艺菲是第三名,卢润珂是第四名,汪泓如是男子组第二名。我们当时听了真是太高兴了,真为他们骄傲!

窃读后感十一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认为“窃读后感”这篇文章很有价值现向您推荐一下,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文!

窃读后感(篇1)

精选读后感一:

以前,在姐姐家翻到一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窃读记》。

《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时因没钱买书,因此只好在书店里窃读,窃读的味道让林海音感到愉悦也感到惧怕。

将自我与林海音一比,我很惭愧。通常,我们需要购买对自己有帮助的书籍。 父母会不同意吗?不会。

他们一听,就立刻买下。可咱们会像林海音一样爱书,渴望书吗?有的也只是走马观花或只看头,不读尾;有的也只是家长逼着看唉);还有的则连看也不看。

看!这就是咱们与林海英的区别。

我有一个同学:肖世均。 **请保留。

他是班里学习最差的一个,作业不做,成绩当然也不会好。老师见了头疼。咱们能说他是弱智吗?

不能。他只是不努力工作。如果他有林海音一半的努力,也许他是目前最好的,老师最喜欢的就是他。新飞飞名字

我们是吃东西长大的,我们应该读书长大。饮食带给我们身体所需的物质营养,阅读带给我们丰富的精神营养,这是不可缺少的。古今中外的伟人无不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让我们一齐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与书交朋友,与书同行!-

精选读后感二:

仔细地品味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自古写勤读书的词: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孜孜不倦这些词,仿佛在鼓励、鼓舞着我,我想以后,我必须要向书中的作者一样勤读书,必须要积累更多的词汇,让我的优势如虎添翼,足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从书中了解世界!!

我的这种想法更加强烈了!我决心必须要好好读书!

精选读后感三:

读《窃读记》有感

《窃读记》讲的是作者喜欢阅读,时刻都想着阅读的感人事迹。当时,因为作者家很穷,买不起书,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偷书。每当走过书店的店门,他都会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发现一本好书,他就会如饥似渴的读下去、忘了吃饭、忘了回家。

这就象一个饥饿的婴儿,渴望营养。他喜爱阅读,甚至有时盼望着雨天的到来,正因雨天他能够在书店里多停留一会他很愉悦却也很惧怕!惧怕这窃读的味道!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作者的精神所感动!因为他的学习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学习态度。在这一天,我们的学习条件是无法比拟的,但我们的行为有时会让人脸红!

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想着钓鱼!没有用过的本子拿来叠纸飞机,甚至有的同学不但自我不学还在课堂上捣乱,影响其他同学真是古人读书要窃,咱们有书却不读!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烛光,可以照亮一个人,也可以照亮无数人的生活!一本好书,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完美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刻和空间,就是和贤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从书中汲取营养,会帮咱们更好地到达成功的彼岸!

兄弟姐妹们,让我们向作者学习,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与书相伴!

精选读后感四:

这天下午,咱们全班同学和熊老师一齐在教室里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感受颇深。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名叫林含英的小女孩正因家里很贫穷,买不起书,只能每一天放学后偷偷到书店去窃读,又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将她赶走而担忧害怕的情绪让我很震撼。读了这篇课文,她那种刻苦读书不怕累,不怕苦的精神令我敬佩,也让我感到很羞愧,想想我与林含英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

此刻咱们的条件是那么的优越,想要什么,父母就会无条件的给咱们买什么,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应有尽有,而咱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每个星期日,母亲都会带我去书店买上几本对我学习有帮忙的书,可我从来都没有认认真真,完完整整的把每本书读完,而是对一些课外漫画书和**十分感兴趣,曾无数次的借买书的名义偷偷的看漫画书和一些**,因此也就经常遭到母亲的指责,心里对母亲也有些埋怨,还当面理直气壮的对母亲说:为什么我就不能看我喜欢的书?母亲曾无数次的劝告我,要读书就要读有益身心健康的书,读对学习有帮忙的书,才能有好的成绩。

但我从来没有把妈妈的放在心里,总是一耳进一耳出。记得开学前,母亲带我去书店买一些学习上的用品,我转来转去又看到了一本十分好看的课外漫画**《生肖守护神》,想着母亲也不会同意给我买,就毫不犹豫的拿起书悄悄的躲在一个角落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忘记了时刻,忘记了母亲,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个身影出此刻我面前,我抬起头看见一脸愤怒的母亲才惊醒,糟了,又要挨骂了!想到这个我很惭愧。和林含英相比,我很开心,但我不知道如何珍惜它。

不过,我已经下定决心向林含英学习,向她学习读书的好习惯。

正如林含英所说,我很开心,也很害怕偷看的味道!我会用这种快乐和恐惧去学习,不再沉迷于漫画和**。

文章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细细咀嚼这句话的含义,吃饭能让咱们长身体,而读书能让咱们长知识,长学问,可见吃饭和读书都一样重要啊!

精选读后感五:

这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我很难相信世界上有孩子渴望读书,但由于家庭困难,他们没有钱买书,只好从书店偷书。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时,我对失窃读者的行为深感震惊!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到达了入魔的程度,可就正因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一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能够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我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贪婪地读着,像一只饥饿的狼。

她很愉悦,也很惧怕。快乐是读我爱的书,恐惧是被店主发现,但担心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正因文章太长,每一天都要去读,最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那里混什么。

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真的想不出该怎么对付一个没钱买书又急于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么能这样对待她?

但是,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咱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刻好好读书呢?

精选读后感六:

《窃读记》是一位有名的女作家_林海音写的这个故事是林海音小时候窃读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在书店里窃读的是,林海音在窃读时情绪变得可快了,一下很愉悦,一下很惧怕,,在下雨天时越是顷盆大雨作者却起高兴,这是为什么呢?正因这样就像在这躲雨这样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那作者就能继续在这儿窃读了。作者最害怕的是被老板发现她不能继续完成她的偷书计划。

精选读后感七:

这天我刚上完《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被作者这种渴望知识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的主要资料是这样写的:我正因家境贫寒,买不起自我喜欢的书,于是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往书店,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一向到书店的日光灯全部亮起来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书店。有时我躲在许多顾客面前,既慌张又贪婪地看书;有时我以雨天为借口享受阅读。

在偷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知识和智慧,不断成长。

从作者对知识的渴求和对阅读的热爱中,我也想到了一件事。

有一次,父亲带我去三联书店买了两本书。我很高兴。

到了三联书店,父亲让我先选两本书。我先后选取了《苦儿流浪记》和《呼兰河传》。买回家以后,先是飞快的读了一遍,之后也没抄好词好句,就把这两本书丢在一边不读了。

当我父亲问我时,我简单地说:我已经读完了这本书。父亲先是很惊讶,然后说:

读书可要积累好词好句呦!知道啦!父亲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果然,我父亲说的话真有效果!过了几天后,老师叫咱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春游》。我打草稿时,正因写不出来,因此急得抓耳挠腮。

父亲看到我焦急的样子,悠闲地说:让我说,读书的时候,要积攒好字好句!你先看看《小学生多功能分类作文》里人家写的作文吧!

听了父亲的话,我茅塞顿开,立即看了这本书,结果写出的作文还被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呢!

我们应该珍惜完美的生活,努力学习。我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就让好书与咱们相伴生命吧!

精选读后感八:

读到窃读记三个字,有一些人不免会问,她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的把书买回家读,而要偷偷摸摸的读。让我来告诉你吧。她是正因家里很穷,没有钱买书,因此要偷偷摸摸的在书店里读。

为了看书,她遇到了许多困难,如被店员赶出去、售书等。这些优点凸显了他对阅读的极度渴望。

她一放学就到书店看书,在路上她闻到许多好吃的菜,味道可香了,但是她还是宁可饿着肚子也要到书店看书,这一点更加说明了她对书籍的极端渴望。她还把自己藏在大人的身边,仿佛自己是别人的妹妹或女儿。她站着看书两三个小时。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她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脚也站得很酸痛了,但是她才不受这些影响呢,她还是认认真真的投入在读书的环境中,她看书真是看到了忘我的境界。她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说起我真是惭愧自如啊,平常我一看见书就头疼,脑子一片空白,此刻看见林海音这么爱读书、看书,把我感动了,我也要向林海音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看书的人。

窃读后感(篇2)

四(8) 徐骁勇

《西游记》是吴承恩创作的一部长篇神话,深受读者喜爱。其中,我最喜欢“平顶山窃宝”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唐僧和他的**离开宝象国继续向西方学***的故事。一天,他们来到了一座大山。这山道路崎岖难行,悟空看见一个樵夫在砍柴。

便上前问路。樵夫告诉他:“这山叫平顶山,方圆600里山中有座洞,叫莲花洞,里面有两个妖怪:

一个叫金角大王,一个叫银角大王。听说这几天,他们特地画了唐僧的塑像,还想吃唐僧的肉。”悟空谢过樵夫,回来告诉唐僧,并安慰了他。

然后让猪八戒去巡山。猪八戒不愿意,在山上大骂孙悟空。回来后,他被孙悟空打了。猪八戒别无选择,只好再次巡山。

结果被银角大王抓回了洞,。然后变成了跌断腿的道士,连喊救命,。唐僧看见了,让悟空背他。

悟空自有计划。可没想到,那妖怪把须弥山,峨眉山,泰山三座大山的身上孙悟空身上。然后抓走了唐僧。

孙悟空想办法移走大山,来山洞挑战,被恍金绳捆住,他连忙变了个钢锉,把恍金绳锯断,化名者行孙挑战。结果被吸进了宝葫芦。他们检查的时候,孙悟空从葫芦里飞出来偷走了葫芦。

飞到洞前,化名行者孙挑战。银角出去被宝葫芦吸了进去。金角急忙遇到敌人,也被吸进了。后来才知道,这两个怪物原来是老君的两个孩子。

读了这则故事。我觉得孙悟空很勇敢,为了**和师兄,不顾个人安危,挺身独战两个妖怪,而且被吸进了宝葫芦也不害怕,靠自己的本事从葫芦里平安无事的回来。我还觉得猪八戒很像个饭桶,偷懒就不计较了。

但武力很差,来的不过是几十个小妖,还打不过。唐僧也很傻,因为他认不出道士是妖怪,就让猴王背着他。如果孙悟空没本事,那早被压死了。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在困难面前取得成功。我们也要有一双眼睛分辨是非,不要被某些现象所迷惑。

窃读后感(篇3)

作者:马楠刘丽慧

**:《儿童大世界·教学研究》2016年第09期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学完后我被文中那个小女孩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课文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中贫困没有钱买书,只好跑到远处的书店“窃读”,每当女孩觉得环境有些不对时,还要换一家书店。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每当她看完书时,已饿得饥肠辘辘,可是口袋没有钱……小女孩虽然家里的处境不好,但她对读书的热爱,让我很惭愧,我很敬佩她读书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新买的作文书,可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心思根本就没有在读书上。后来,妈妈问我这个意思。我问的时候不知道三次。如果你看这篇文章中的小女孩,你会忘记吃饭和饥饿。

不像我,读书应付了事,好像是在为别人读书。那个女孩,没钱读书却还那么爱读书,我家里书架上摆满了妈妈买回来的各类书籍,我却总以各种理由搪塞妈妈的督促。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们都要向文中的小女孩学习,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所以,从今天起,我想向这个小女孩学习。

粮食滋养身体,书籍丰富智慧。让我们永远记住这句话,努力学习!

窃读后感(篇4)

【篇一:《窃读记》读后感】今天,我们学***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

就在这时,老师让一位同学解释这个句子,但他不明白。

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

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篇二:读《窃读记》有感】灯光下,我翻开一本书,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文题——《窃读记》。“窃”!

难道是偷?我好奇地往下读。原来《窃读记》是写一个小女孩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为了读到更多的书,迫不得已只好常常跟大人混进书店看书的故事。

文中写到:“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衣袋里有钱该多好……”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小女孩的生活有多么困难。而在这样困难的生活中,还能坚持读书,这是多么可贵呀!

像我有这样优裕的生活,还有父母源源不断地为我提供阅读的书籍,我却没把这当回事,好多书都闲在书架上,我要以小女孩为榜样,努力改变自己,与书为伴,做一个博学的人。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是小女孩的老师说的话。是啊!吃饭是我们成长的物质需求,阅读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需求。我们要长大成才是缺一不可的。

《窃读记》让我明白了许多许多……

【篇三:窃读记读后感作文】现在我已是一位5年级的小学生,在本学期里,我学到了许多的课文,从中让我深受体会的一篇是第1课《窃读记》!

这是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这是关于林海音放学后赶去书店的是,因为他买不起小时候喜欢的书。他偷偷地看书,从中得到很多乐趣。

她喜欢和许多顾客一起去书店,因为那样她就不会被人注意到。有时她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她最喜欢下雨天,因为那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在书店看书了。

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时她为了一本书去了好几家,她强烈的求知欲深深打动了我!

在本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是国文老师对同学们的勉强。饮食和成长是指身体的生理需要;阅读和成长是指精神的成长。

说明书籍哺乳的是灵魂,一个智慧不断增长是人,才是健康的人!

现在,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书架上越来越多的书,而我们现在的小学生却不懂的珍惜,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使一个人的精神和灵魂健康的成长,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篇四:窃读记读后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感受极深。一个勤奋好学的小女孩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这个小女孩可能和我是同龄人,不难想象这个小女孩一定很聪明、机灵——“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主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哟,把我的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这些句子在我面前勾勒出了酷爱读书和机灵朴实的小女孩的形象。

这个小女孩刻苦勤奋学***神,深深感动了我。她的家庭一定很穷,所以她买不起书。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她克服了各种困难。没有钱,她去书店看书。有时,为了读完一本书,她不得不去几家书店,经常挨饿。我的学习比那个小女孩好的多,但我的学习远不如她。

我的书橱图书非常丰富,各类的书也很齐全,但是因为贪玩常常忽略了它们,有的书已经买了很久了,但却没有看过几次,这些书到了我的书房,不久,那股喜爱的热情也随之消散,一次也不再动它。和笑女孩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

这个小女孩真值得我学习。她勤劳。我会尽力赶上她,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窃读后感(篇5)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没了它,我们无法生存;书,是人类的伙伴,没了它,我们会孤单;书是人类的指向标,没了它,我们会迷失方向!让我们读书吧!橙子精选了一些关于《窃读记》读后感的优秀范例,和橙子一起来阅读欣赏吧。

《窃读记》读后感1

读书,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收获快乐。《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道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窃读记》的作者是一位非常爱读书的小女孩,可她那时却掏不出半分钱来买书,于是想方设法,风雨无阻地去书店窃读。从中,她收获了大量的知识,并感受到了阅读的乐趣。

这篇文章中的小女孩喜欢读书。我和她很像,我也是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记得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我手里拿着一本童话书走在上学的路上,盯着书,被书中的曲折所吸引,头也没抬就往前走。这时,我的铁姐妹小张看到了我,走过来向我打招呼。但我太着迷了,没听见她的声音。看到我不理她,小张凑到我耳边喊道:

“嘿,站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童话中的怪兽跑出来了呢,想都没想,拨腿就跑。小张见我不但不理她,反而一溜烟儿跑了,大喊:

“喂,你跑什么呀?曹操!”我一听:

不,这个怪物还知道我的绰号!不,我得跑快点。于是,我立马加快速度,如百米冲刺一般“飞”了出去。

谁知道我刚飞出去就被一只手抓住了。我心想:一切都结束了。白天,我被鬼抓住了。我颤颤巍巍地回过头去一瞧:

咦?怎么是小张!怪兽呢?

见我一头雾水,小张也奇怪:“曹静怡,你跑啥呀?怕我不成?

”当真相大白之后,我和小张笑得气儿都喘不过来了。呵呵,都是这好书惹的“祸”!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给人以光彩!茫茫书海,丰富的知识等我们去学习,无穷的奥秘待我们去探索,正如李若禅所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

多读书吧,让我们一起收获知识和快乐!

《窃读记》读后感2

当我读过《窃读记》这篇文章后,被作者林海音窃读的行为所震憾,触动了我的心灵。我认为,她能创作出这么多深受读者喜爱的丰富文学作品,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没有钱买书,但她爱读书。所以放学后,当她来到酒店的美味佳肴时,她匆匆走进书店,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当人太多或下雨时,她总是挤进书店。虽然她害怕老板发现她是只读的,但每次都买不到,但看完这本书后她很放松,这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冒险。她读书时总是忘记吃饭和睡觉。当黑暗书店里的荧光灯亮起时,她突然意识到她已经两个小时不知道了。

读到文章这段时,我自然想到自己,我的书柜里排了满满的书,桌子上也堆满了书,去书店的时候,妈妈从不吝啬给我买书,而我又真正把哪本书读完整了呢?每本书都是随意翻阅,经常半途而废,比起林海音是多么富有和幸福,我暗生自愧啊!

光读书也不行,必须要活学活用,不同的书会给我不同的知识和见解,无论是多大多难学的书,只要一字字,一本本从头读,不知不觉中就会学艺精进,当领悟了读书的目的是在于教人切已体察时,学以便能致用,这才是读书最大的收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有作为的人,没有谁能和书分得开。例如,毛泽东年轻时喜欢读书,周恩来为中国挖书。这些伟人都是这样的。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应该多读书吗?

《窃读记》中的林海音告诉我,读书是一种美丽的姿态,仅管躲躲藏藏,但读书后得到的快乐与满足那又算什么。她对书的渴望与专注值我去学习。正如林海音先生说的,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会让我们在孤独寂寞时获得一位善谈的佳友,会让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领悟无穷的世界,会让我们“身未动,心已远”。

让我们一起爱读书吧!

《窃读记》读后感3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故事讲述了一个贫困小学生在书店读书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这本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佩服这位作家和他对书的热爱。和现在的一些人相比,这是千里之外。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地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则是带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描写的情景流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读一本书,我会结合标题思考每一篇文章的主要内容,然后从第一页开始阅读,找出优美的句子和文字,写下当时的感受。有时,我会想作者为什么写这个故事,以及他是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的。

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

一本你喜欢的书是你的朋友和一位好老师,他将是你终生受益。读一本好书就是穿越时空,与睿智高尚的人交谈。多好的事情啊!

《窃读记》读后感4

我们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了深深的感受到读书很快乐。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小女孩林海音放学后急匆匆的从学校赶到书店看书,她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这个小女孩经常光顾书店,但从不买书,所以她试图把自己藏起来,或者贴在一个成年人的周围。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对知识的强烈渴求和对阅读的渴望真的令人感动。还表现了她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食物养活身体,书籍养活灵魂。一个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是一个健康成长的人。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这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窃读记》让我明白了:好书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后感5

相信大家都看过林海音的《窃读记》吧?我也“窃读”过!不仅在家里“窃读”,还经常去超市的书店“窃读”。

“向韵雯,快写作业!”老爸的吼声又来了。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九月的冰河》,闷闷地去写作业。

写了一小会儿作业,我就开始有点儿手痒了——《九月的冰河》我才看了一点儿,就再看一小会儿吧!我终于忍不住了,从书堆里抽出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任时间一点点过去……忽然,听见门外有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老爸!我马上收好书,拿出钢笔,开始写作业。

为了看我想看的书,我必须好好学习,因为如果我考得好,我会得到我最想要的奖励——书。很长一段时间,我家书架上的书一批又一批地换着。反复看过的书就对我失去了吸引力,老妈还把省儿童读书馆的两张借书卡也停了,一个月少读八本书啊!

去哪看书呢?必须得想办法。我很快就把注意力转向了我妈妈常去的超市。那里有很多书。

我小心地踮着脚走过去,探头一看,没有工作人员!太好了!我赶快跑到书架前,在一沓沓五颜六色的书里,我飞快地翻动着。

咦,不在这儿,也不是这儿……啊!在这!真是“众里寻书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书却在灯火阑珊处”呀。

我冲过去捡起那本书-啊!有人来了!我躲闪了一会儿,然后,没有做两次,我只是拿着书躲在角落里看。

一开始,我有点紧张,怕被人发现。后来,我沉浸在书中,如果不是买完东西的妈妈想拉我走,我想要花几个小时才能看!

窃读也很过瘾,你也窃读过么?

窃读后感(篇6)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一边文章,我觉得无比的羞愧,因为文中的,林海音到书店里去窃读,一直到说店里的日灯亮起来,林海音才把书依依不舍的放了回去。我知道林海音是一个爱读书,渴望知识的人。我根本不如林海音对书籍热爱的程度。

我非常不喜欢读书。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两三本书,让我在家里读,这样我就可以安心、用心地读了。可是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动画呢,我就更没心思去读了,所以我一会儿把头伸向外面看看妈妈走没走,一会儿看看漫画书,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去读那几本书,我就盼望妈妈赶快走,好让我看会电视啊!可是,天公不作美,妈妈还在家里。

突然,我的救世主陶奶奶来了。她想让她母亲为她做点什么。妈妈前脚刚出家门,我后脚就跟了出去,我看见妈妈走远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见妈妈走很远很远了,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半个钟头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又继续看了起来,这时,妈妈的皮鞋声响起来了,我吓出一身冷汗,正当我想关电视时,我家的门开了,妈妈大踏步的走了进来,温柔的对我说:

“我买的书好看吗?你现在看了多少页了?”我吞吞吐吐的对妈妈说:

“妈妈我从你走后的这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在那看电视,所以,我一页也没看。”妈妈又对我说“没事女儿,只要你现在用心去看,我也不会骂你呢!”

我从《窃读记》中学到了,我们应该多读书,我们应该学习林海音那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文登市七里全小学四年级:李雪平

窃读后感(篇7)

【第1篇】

读书,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收获快乐。《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道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窃读记》的作者是一位非常爱读书的小女孩,可她那时却掏不出半分钱来买书,于是想方设法,风雨无阻地去书店窃读。由此,她获的乐很多知识,并感到阅读的乐趣。

这篇文章中的小女孩喜欢读书。我和她很像。我也是个爱读书的孩子。记得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我手捧童话书走在放学路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头也不抬地往前走。这时,我的铁杆姐们儿小张看见我,便追上来跟我打招呼,可是我实在看得太入迷了,竟没有听到,小张见我不理她,就凑到我耳边大吼一声:

“嘿,站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童话中的怪兽跑出来了呢,想都没想,拨腿就跑。小张见我不但不理她,反而一溜烟儿跑了,大喊:

“喂,你跑什么呀?曹操!”我一听:

糟了,这怪兽还知道我小名儿!不行,得跑快点。于是,我立马加快速度,如百米冲刺一般“飞”了出去。

谁知道我刚飞出去就被一只手抓住了。我心想:一切都结束了。白天,我被鬼抓住了。我颤颤巍巍地回过头去一瞧:

咦?怎么是小张!怪兽呢?

见我一头雾水,小张也奇怪:“曹静怡,你跑啥呀?怕我不成?

”当真相大白之后,我和小张笑得气儿都喘不过来了。呵呵,都是这好书惹的“祸”!

读书给人乐趣,内涵和光彩!茫茫书海,丰富的知识等我们去学习,无穷的奥秘待我们去探索,正如李若禅所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

多读书,让我们一起收获知识和快乐!

【第2篇】

当我读过《窃读记》这篇文章后,被作者林海音窃读的行为所震憾,触动了我的心灵。我认为,她能创作出这么多深受读者喜爱的丰富文学作品,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林海音因为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但她酷爱读书,所以每当放学她抵住饭店的菜香,急匆匆地钻进书店,品尝读书的窃喜。她总是趁人多或下雨时挤进书店,虽然每次都会很惧怕老板发现只读不买的她,但读完书后浑身的轻松,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去冒险。她读书时总是忘记吃饭和睡觉。当黑暗书店里的荧光灯亮起时,她突然意识到她已经两个小时不知道了。

读到文章这段时,我自然想到自己,我的书柜里排了满满的书,桌子上也堆满了书,去书店的时候,妈妈从不吝啬给我买书,而我又真正把哪本书读完整了呢?每本书都是随意阅读的,往往半途而废。与林海音多么富有和快乐相比,我为自己感到羞耻!

光读书也不行,必须要活学活用,不同的书会给我不同的知识和见解,无论是多大多难学的书,只要一字字,一本本从头读,不知不觉中就会学艺精进,当领悟了读书的目的是在于教人切已体察时,学以便能致用,这才是读书最大的收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有作为的人,没有谁能和书分得开。例如,毛泽东年轻时喜欢读书,周恩来为中国挖书。这些伟人都是这样的。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应该多读书吗?

《窃读记》中的林海音告诉我,读书是一种美丽的姿态,仅管躲躲藏藏,但读书后得到的快乐与满足那又算什么。她对书的渴望和专注是值得学习的。正如林海音先生说的,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会让我们在孤独寂寞时获得一位善谈的佳友,会让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领悟无穷的世界,会让我们“身未动,心已远”。

让我们一起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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