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之余我们都喜欢阅读,如果你读了作品,你一定会对这部作品的情节感兴趣。我们可以将心里的想法用文字写成读后感加以记录,你知道该如何完成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读后感吗?如果您对“混血豺王读后感”有疑问不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推荐的这篇文章,感谢您来到这里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呈现最棒的内容!
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
这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今天,我们就来做一做吧!我们准备了海苔,米饭,黄瓜,萝卜。怎么样,做寿司的准备工作还是挺多的吧!这时,我们已经迫不及待,真想马上动起手来。老师一声令下,我先把竹帘平铺在桌上,再把正方形的海苔铺在竹帘上,然后把米饭涂在海苔上,要涂均匀,注意米饭只能涂一半,上面再放些火腿肠,黄瓜,肉松。那绿色的海苔像铺了一层彩色的地毯。
接下来,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卷了,卷的太松海苔里面的东西会掉出来,卷的太紧海苔会裂开来,我小心翼翼地卷,好不容易才把它卷好。切寿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用太大力切,旁边两头会有东西挤出来,轻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混血豺王》中的白眉儿是优秀猎狗和豺的混血儿,当然一只一半有着狗的血统和一半流着豺的血的豺狗注定要有不一样的传奇经历,它从苦豺到猎狗再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经历,终于当上豺王,但是倒霉的是突如其来的,因前豺王存心报复,让猎人发现了豺群,使豺部落面临毁灭,这时,白眉儿毅然选择用自己的死,挽救了集体的利益……
为什么豺群会受到猎人围捕呢?答案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打败前豺王上位的豺王可以把失败者理所应当的咬死,以除后顾之忧,但是白眉儿没有,它为了豺群的昌盛,它用宽容、仁爱和热爱集体之心原谅了曾虐待过它的夏索尔,令人敬佩。
动物既然如此,何况是人呢。从古到今的例子数不胜数,远的我就不说,就说近代抗日的革命烈士刘胡兰,为了党的机密,宁可牺牲自己也不向鬼子吐出一个字!再说前不久,歼一15诞生了,全国人民振奋不已,可负责研制歼一15的罗阳爷爷却因工作过度,在飞机研制成功的那一刻,在集体岗位上,悄悄离开了我们。罗阳爷爷的一生是航空报国的一生,他把30多年的全部精力和智慧都奉献给了航空事业,奉献给了祖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罗阳爷爷去世了吗?没有,他的名字将被我们永生难忘,他的精神将激发一个又一个的爱国人士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决心!
我是一名小学生,做不到什么为国捐躯,但是,我们亿万个小学生可以为国努力学习,励志发扬这种爱集体,爱祖国的精神。
同学们,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生命才有色彩。
《混血豺王》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有很多的感受。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它是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为什么叫混血豺王呢?因为文中的主人公白眉儿它爸爸是一条狗,它妈妈是一匹豺,所以,它身上有半分是豺,半分是狗的血统。白眉儿当了两年的狗,他有一种与困难艰死拼搏的精神,他也当过苦豺,还流浪过,他居然敢在江里和一匹狼的首领搏斗,他还说:“就算一群狼来我也敢和它们搏斗!”我们都知道狼比豺厉害一点,而白眉儿的这种勇敢精神令我们佩服,它所做的一切全都为了保护他的干娘:兔嘴。兔嘴是一匹三脚豺,它是白眉儿的再生母亲。主要讲了白眉儿回到豺群时,豺王夏索尔闻了它身上的气味,说白眉儿不是豺,但白眉儿非要说自己是豺,夏索尔要赶它,踢他。
突然,兔嘴跳了出来挡在白眉儿前面,夏索尔命令兔嘴让开,它非不让誓死保护白眉儿。夏索尔狠狠踢了下兔嘴,“咔嚓声”,兔嘴骨头断了,流出血,兔嘴在白眉儿身上刷了几下,它们俩像贴在了一起。终于白眉儿身上变成了豺的气味,而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却成了一只跛脚豺,又称三脚豺。
白眉儿和兔嘴豺成了相依为命的“母子”这故事真令人感动。动物的不畏困难,不畏艰苦、不畏地位高低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白眉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
它先逃过去了豺群的凶杀,并好运的由于有狗的血系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但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家,只能另择他主。因此就变成村支书阿蛮星的狼狗。但是为了更好拯救主人家,暴露了狼的身份。
此后,它又过上了漂泊的日常生活。但它协助豺群躲避了狼族的围攻,当上了豺王。但是再一次的遭受了人们的围攻,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协助豺群躲避这次浩劫,为了更好地让豺崽安然无事,只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终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也要怪达维娅吗作文写作技巧?如果她不是和狼狗洛戛出生的白眉,只是和真正的狼出生的白眉,白眉也不必那么辛苦它因自身的感情而毁了大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如果和一条母犬长出白眉儿,就不容易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大伙儿甘愿一次次暴露身份,可获得的确是一次次的损害。都说全球是公正的。可到白眉儿这儿为何遭受的确是不一样的工资待遇呢?都说好心有好报,善恶终有报,可白眉儿投入了这么多,它获得了哪些?白眉儿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它填满善解人意填满友好,为何要那么不合理的看待它啊!创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老大,可他又为何把一个幸福的梦硬生生的撕破在阅读者眼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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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
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当我们阅读且从中获取启发之后,我们可以将其主要思想记录下来。这样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总结和分析书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刀疤豺母读后感”的信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提供了一些软件,希望它们能够帮助您更轻松地完成工作!
我十分欣赏这群金背豺。因为它们是一个团体,只有团结才可以让它们生存下去。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小豺,企图用幼豺引出刀疤豺母,以解心头之恨。动物浓浓的亲情就在这儿体现,多么的感人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觉得人类不应该把金背豺赶尽杀绝,也不可以把金背豺当一种神兽一样顶礼膜拜。如果人们将金背豺杀绝了,那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也会遭受灭顶之灾。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其实,世界上除了人类外,有许多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感悟经典——读《刀疤豺母》有感
人类的强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沙。
——题记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很多金背豺影响牧民的生活,于是,牧民赶走了豺群,但是没有了生态平衡,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人们只好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终于,生态平衡又恢复了。虽然牧民们只损失一点,但是,比原来强多了。
而今,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人们肆意滥杀动物,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等现象频繁出现。
有的人喜好收集关于象牙的物件,什么象牙筷、象牙手镯、象牙雕等等。那么你们想过大象的感受吗?别人的牙齿在你的嘴里搅和,你不觉得恶心吗?把别人的牙齿挂在自己的手上脖子上,不是一种*的行为吗?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我们随意驱赶它们,也许,最后受害的也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辩是非的能力。比如我们熟悉的乌鸦反哺,大雁相随的感人故事,比如我们所歌唱甚至所追求的“鸳鸯双栖蝶双飞”的境界,,我们也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却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这不是虚伪,这是文明的标志。
衷心祝愿我们和动物的友谊天长地久。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提纲
题目:《刀疤豺母》读后感
中心:强巴的贪婪造成的后果。
重点:找回金背豺。
一段: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
二段:失去金背豺的后果。
结尾:动植物是相互联系的读后感》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的规律,任何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人类不能因为在自然界的统治地位,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界生物的平衡,更要站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立场上,去努力。《刀疤豺母》说出了动物的心声,你听到了吗?
基于您的需要,我们整理了《混血豺王》的读后感。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拜读过作品后,我们内心一定也有许多想法。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在大家的心目中,豺受到了人类的偏见。“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为恶兽之首,人类对它们没有一点好感。但是豺群有着严格的纪律,而且它们还有个犬类动物中绝无仅有的捕食技巧:掏猎物的肠子。不过这种方法很不文明,这大概也是豺名声不好的另一个原因。下面我们来看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混血豺王》吧。
失群的母红豺达维娅和因追猎物走失的公猎狗洛戛同渡怒江过程中,因互相需要互相帮助,本应是仇人却产生了感情,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久后,达维娅怀孕了。但在临产之前,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遇到了主人,便准备渡江回到主人身边,达维娅恼羞成怒,把洛戛撞到了怒江下,又侥幸逃过了洛戛主人的子弹后,回到了红豺群。
半个月后,达维娅生下了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达维娅生下白眉儿后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仅半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的幼崽小风笛杀死后,把秘密隐藏在了自己的身体下,让蒙在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抚养白眉儿。
不幸,秃鹫啄食了达维娅的尸体后,将小风笛的残骸暴露了出来。黑蝴蝶看到后,立即停止了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视白眉儿为罪魁祸首,并被贬为地位最低等的苦豺。
白眉儿因为遗传了父亲猎狗的身材,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儿非常嫉恨它,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终于落入了圈套,被无情地逐出了豺群,成了一匹流浪豺。
偶然,它遇到了父亲洛戛的主人阿蛮星,成了阿蛮星的猎狗。它在一次狩猎中设计捕获了一只猞猁,成为了猎户寨猎狗群的首领,它得到了主人很高的待遇,除了主人原先的狗群首领黑虎以外,其它的猎狗都对它服服帖帖。
然而,在一次狩猎中,它为了救主人阿蛮星,暴露了自己豺的猎食本性,又让黑虎不惜以死冤枉它,最终主人为了全寨人和猎狗的安全,将它赶出了猎户寨,再次成为了一只流浪豺。
母豺兔嘴救了白眉儿,使得它重回豺群,并与兔嘴儿建立了母子关系。在一次的豺狼大战中,兔嘴救了白眉儿,但兔嘴变成了一只瞎眼豺,白眉儿升上了豺王。在另一次的野猪岭战斗中,兔嘴为了不让白眉儿为难,甘愿殉身,变成了饥饿豺群的美食。
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使用了各种技巧,终于与白眉儿产下了两只幼崽黄圆和黑圆。白眉儿一直尽忠尽责做好豺王和父亲的责任。
直到有一天,昔日的主人阿蛮星带着猎狗来到这里,白眉儿在战斗中始终不想伤害自己的主人,导致了豺群致命的灾难。在紧急时刻,白眉儿牺牲了自己,救下了众豺,令主人惋惜不已,但众豺仍视白眉儿为可恶的猎狗。
白眉儿为救豺群,不怕误会,并自愿牺牲自己的这种高尚精神,令我感动不已。一个动物尚且如此的有远见,有智谋,何况人呢?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进行搭配结合在一起,可以直接理解为企业最有发展才能的走兽吗?或许我们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制度森严,它们之间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学生随时做好准备为族群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他们自己的苦豺,就像没有一个更加完美的军事经济组织。
然而,显然人类的动物嗜血的野兽是港口的偏见,如豺,非常“火爆”。一个豺狐心“......总之,我们喜欢用豺野兽写比喻坏人杀气;我们平时的”当道“狼来描述恶人的那些残忍,狡猾的心脏,我们将花来形容电力坏人。”它不是像其他人。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发展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之间无论对于何时何地,何种逆境环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可以坚持自己学生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需要我们要保护主义这种影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一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非常值得推荐给大家的,相信大家有我一样深刻的理解和启发。
有一匹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豹血,一半是狗血;有一匹豺,在整个豺群走到生死攸关时,挺身而出,救了整个豺群;有一匹豺,伟岸又忠诚,智慧又胆大,更是优秀豺中的佼佼者……他,就是本书的主角——混血豺王白眉儿!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长篇作品。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它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自然生活中最原始、最自然的现象。而书中的白眉儿,是一个能屈能伸的英雄,让我很受启发。当他被主人阿蛮星抛弃时,他心甘情愿地做一只受人鄙视的苦豺;而当他经过豺狼大战后,又利用自己的二级前扑、空中断喉的招式荣登王位;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丈夫!
相反,上一届的豺王夏索尔与白眉儿的性格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狭隘、他的妒忌之心让他不仅失去了豺群之心,还断送了自己的王位。白眉儿与夏索尔相比,显得谦虚、宽容、大度,让我看到了具有英雄气概与王者风范集一身的豺王。
我们生活中也有与这类似之事。你看,有些人看见比自己有才华、有能力,就产生嫉妒之心而终日不快乐。三国时,吴国统帅周瑜,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见诸葛亮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气宇轩昂,就千方百计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并没有对周瑜的诡计而暴跳如雷,依旧羽扇纶巾,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最后,心胸狭窄的周瑜被诸葛亮活活气死。
《混血豺王》给我带来的启示,意义深远。只有具有身先士卒,为群众当牛马,足智多谋,有高尚品质的人,人民才会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混血豺王》让我想得很多很多……
相信大家都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我印象很深,我最喜欢他写的《混血豺王》。
这本书讲了一只狗追捕一只豺,结果一起被河冲到了一座小岛上,并相依为命,母豺怀孕了,狗却被淹死了。母豺回到了豺群,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叫“白眉儿”。白眉儿因为被怀疑身份被赶出了豺群,当了人类的猎狗,帮人类打猎。因为豺性暴露只好又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最后因被豺群和人类排斥而被狗咬死。当白眉儿身受重伤,看到人类的诱惑时,它选择了宁可死去也不当人类的猎狗,去伤害自己的妻子生活的豺群。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的感觉。因为我觉得白眉儿很委屈,自己的出身又不能由它自己选,长了一身黄毛被豺王嫉妒,想方设法把白眉儿赶出豺群,到了狗群又被狗王妒忌。我觉得白眉儿很厉害,凭借自己高强的狩猎又得到主人的宠爱。我还觉得它很重情义,放走了自己豺群里帮过它的母豺。我觉得它也很勇敢,只身打败比它高大的狼王,它还很聪明能轻而易举地赶前任豺王下台,还获得了母豺蓝尾尖的芳心。
白眉儿勇敢、坚强、重情义的精神打动了我,还有它聪明、坚强不屈的优点也打动了我,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看的书要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的作者是沈石溪叔叔。这部动物小说描写了混血豺“白眉儿”从苦豺变成一只威猛的猎狗,很受人们喜爱,可是最后被老黑狗陷害,被迫离开了自己亲爱的主人,最后回到豺群当上豺王的故事。
当我看到白眉儿全心全意的为主人追捕猎物却被老黑狗陷害时,我为白眉儿而感到不平;当我看到蓝魂儿不断的努力让白眉儿喜爱,我为蓝魂儿捏了一把汗,白眉儿因喜爱免嘴,却对蓝魂儿很冷漠;当我看到免嘴为了白眉儿而牺牲自己时,我感受到了免嘴对白眉儿的爱意很深很浓。
再想想我自己,我是那么快乐啊。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无忧无虑的玩耍,还天天和同学们一起读书,可是白眉儿它们呢?天天堤防着同伴的攻击,很多时候都吃不饱。
怎么样,我这本书好看吧!建议你也买一本细细的品味。
当我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就开始对动物题材小说感兴趣了,于是,又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
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小豺从小失去了父母,有一匹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它。但是白眉儿还是被赶出了豺群,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狗,然而当阿蛮星发现白眉儿是一只豺的时候,就把它赶走了。白眉儿又来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后来,阿蛮星来到了豺群住的地方,他的猎狗被豺咬死了,他自己也被豺群赶到了树上,关键时刻白眉儿救了他,过了几天阿蛮星又来了,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做他的猎狗,白眉儿用豺嚣证明了自己是一匹豺,于是阿蛮星放猎狗咬死了中了枪的白眉儿。
白眉儿是一个勇敢,机智,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形象,兔嘴尽心尽力的帮助他,它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报答兔嘴。猎人阿蛮星当过白眉儿的主人,白眉儿对他也是仁至义尽,当自己的利益与全豺群的利益相冲突时,他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豺群。我要向白眉儿学习,做一个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人。
书本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作品一书令无数读者感慨万千。 读后感是一个人自我提升和知识积累的重要途径。幼儿教师教育网在大量阅读中选出一篇极为有用的“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我们提供的框架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
心存感恩
浙江省慈溪市卫前小学
二年级潘梦计茗
当他人帮助你,你就要感恩他人。——题记
记得我读《第七条猎狗》里的《逼上梁山的豺》,文中的“我”在山上发现了一条失去了母亲的小豺,就把它带回了家。经过训练,小豺就像是一条猎狗。后来,小豺长大了,“我”给小豺取了个“狗”气十足的名字——“汪汪”,可是寨里的村民和其他狗都不喜欢它,因为汪汪有一条像狼一样的大尾巴!
于是,汪汪在我铡草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尾巴伸进了铡草的大刀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小豺的尾巴不见了。它认为尾巴不见了,大家都会喜欢的,但村民和其他狗还是不喜欢!它很难过!
汪汪还是一条美丽的母狗,可是在发情期,也没有异性关注它。汪汪伤心地离开了主人。突然,寨里发生了豺灾,只有“我”家没有豺来偷吃家禽,因为领头的豺就是汪汪!
主人教育过它,它不会偷吃主人家的家禽,村民们让“我”把自己的气味洒在每户人家的篱笆上,从此豺群再也没有到寨里来过。因为“我”救过小豺的命,小豺很感激“我”。
我听爸爸说过,狗对主人是非常忠心耿耿的,自古就有“忠诚”的美名。我也看过关于狗的**。狗的用处可大了!
当家里着火了,狗就会把主人叫醒;如果家里的老人摔倒了,它还会给主人打**;关键时刻,它甚至能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自古以来,还流传着“狗不嫌家贫”的美句……我觉得,狗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汪汪很温柔。为什么人们歧视它?我为他感到非常抱歉。感恩无处不在,也不分人还是动物!当他人帮助你,你就要感恩他人。
读完这篇文章,我简直都不敢相信,一向老奸巨滑的豺,竟然也有这样令人感动的豺。
这只小豺刚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被从那儿路过的沈石溪碰到了,就把它收养了,沈石溪想把这条小豺改造成一条猎狗,就每天让它吃熟食;让它和院子里的动物撕混在一起;让它睡在主人的房檐下……最终,沈石溪以把小豺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猎狗了,只有尾巴差了点。就因为这条大尾巴,给小豺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它走近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
接下来,我都为小豺的这一举动吃惊:小豺趁沈石溪不注意,把尾巴塞进了镰刀,镰刀把它绒毛蓬松的大尾巴割掉了。原来,它知道它这条不会摇甩的尾巴讨人嫌,也是狗群追咬它的原因,所以它割断了自己的尾巴。我为小豺的这一举动而感动,当时我与沈石溪的.想法完全一致——人们和狗群不会再嫌弃它了,但是,我们都想错了,人和狗都还嫌弃它,唉,我真失望。
最后,小豺被逼上了梁山,发起了一场豺攻,村子里几乎所有人家的家禽牲畜都遭受过袭击,惟独沈石溪家的牲畜毫毛未损。
唉,可怜的小豺,我既对你敬佩,又对你怜悯。
读沈石的动物,总有一种转身的感觉。他的**能把你带入到我们平常知之甚少的动物们的内心世界,寓意深刻。可以看出作者通过描写动物,对丑陋的鞭挞和讽刺,而对真善美则大肆渲染。
《被逼上梁山的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失去母亲的年轻豺狼,谁是由作者带回抚养和训练像狗。她和主人建立了深厚的关系,但是因为她有一条大尾巴,寨子里的人不接受她,鄙视她,虐待她。她想和狗呆在一起,但狗攻击了她。
这只豺认为是自己的尾巴惹的祸,于是乘作者铡草时,把尾巴伸进了铡刀,切掉了自己的大而美的尾巴。这只豺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了使别人感到另类的尾巴,便能做一条真正的狗了。然而,恰恰相反,她的经历变得更加困难。
最后她在彻底无望的情况下跑进来深山,做了豺狼的头领,并对村寨的家畜进行报复式的攻击,使村子的人们损失惨重。
读这个故事使我想起鲁迅的妹妹祥林。这只豺的遭遇跟祥林嫂几乎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祥林嫂成为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这只豺则在人和狗对她抛弃和攻击的情况下,做回了自己,树立了真正的豺狼的尊严。
整个文章充满了情与爱。憎爱分明。这只豺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被作者带回家,把她养大。
她也知道知恩图报,它会扑进我的怀里热烈地舔我的脸颊,他会像狗似的发出轻吠或咆哮,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它会在我做家务活的时候耐心地在门口蹲两个小时,使我不好意思不带他到野外散步。在被逼无奈,逃到森林里做了一个豺狼的头领后,对村子里的家禽家畜进行大肆报复式的掠杀,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只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甚至作者用尿液标记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我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如果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我们将在沉默中灭亡。这篇《被逼上梁山的豺》让你深深的体会到这句话的重要性!一个国家也何尝不是如此。
清**对外国列强百依百顺,却惨遭割地赔款。现在我们的中华民族就像一条腾飞的巨龙。谁敢觊觎我们半寸土地?
记得我读《第七条猎狗》里的《逼上梁山的豺》,文中的“我”在山上发现了一条失去了母亲的小豺,就把它带回了家。经过训练,小豺就像是一条猎狗。后来,小豺长大了,“我”给小豺取了个“狗”气十足的名字——“汪汪”,可是寨里的村民和其他狗都不喜欢它,因为汪汪有一条像狼一样的大尾巴!于是,汪汪在我铡草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尾巴伸进了铡草的大刀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小豺的尾巴不见了。它认为尾巴不见了,大家就会喜欢上它,可是村民和其他狗还是不喜欢它!它很难过!汪汪还是一条美丽的母狗,可是在发情期,也没有异性关注它。汪汪伤心地离开了主人。突然,寨里发生了豺灾,只有“我”家没有豺来偷吃家禽,因为领头的豺就是汪汪!主人教育过它,它不会偷吃主人家的家禽,村民们让“我”把自己的气味洒在每户人家的篱笆上,从此豺群再也没有到寨里来过。因为“我”救过小豺的命,小豺很感激“我”。
我听爸爸说过,狗对主人是非常忠心耿耿的,自古就有“忠诚”的美名。我也看过关于狗的视频。狗的用处可大了!当家里着火了,狗就会把主人叫醒;如果家里的老人摔倒了,它还会给主人打电话;关键时刻,它甚至能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自古以来,还流传着“狗不嫌家贫”的美句……我觉得,狗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汪汪那么温柔,为什么人们还要歧视它,我非常可怜汪汪。感恩无处不在,也不分人还是动物!当他人帮助你,你就要感恩他人。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可我却觉得沈石溪笔下的豺是人类更忠实的朋友。
作者看到了一只失去母豺庇护的孤儿,它瘦骨嶙峋、邋遢肮脏,作者出于同情,收养了它,决定把它训练成一只小猎狗。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只被唤作“汪汪”的豺出落成一只漂亮风骚的母狗,他的各方面与猎狗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但豺毕竟是豺,它的尾巴可比狗大多了,当地居民并不承认它是条狗。为了改变人们对它的看法、偏见,它忍着痛铡短了自己的尾巴,但结果依旧,甚至加倍恶劣。
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就被人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就因为他是一只豺,在拜祭仪式上没有酸笋牛肉吃,反而让自己的脑袋被重重敲了一下;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在发情期没有公狗对它献殷勤,就因为它是一只豺,遭到群狗的一次次攻击……这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只豺。
我有三个问题到现在还不能解开:为什么大家不能对汪汪一视同仁?
就因为汪汪是一只豺?
我曾经见到过许多家境贫寒的孩子,到大城市来上学时,总会遭到同学们轻蔑的眼光。不管他们学习多么刻苦,功课多么好,都无济于事。那种被同学冷落的滋味儿是不好受的……
为什么,为什么汪汪的命运那么不好,不,我不仅仅是为汪汪鸣冤,也是为那些……鸣冤……
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能有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他的小说能把你带入到我们平常知之甚少的动物们的内心世界,寓意深刻。可以看出作者通过描写动物,对丑陋的鞭挞和讽刺,而对真善美则大肆渲染。《被逼上梁山的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失去的母亲的幼豺,被作者带回去养大,把她训练的像狗一样。她和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因为她有一个大的尾巴,寨子里的人们不接受她,鄙视她,虐待她。她想和狗们呆在一起,却遭到狗们的攻击。这只豺认为是自己的尾巴惹的祸,于是乘作者铡草时,把尾巴伸进了铡刀,切掉了自己的大而美的尾巴。这只豺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了使别人感到另类的`尾巴,便能做一条真正的狗了。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她的遭遇变得更加艰难。最后她在彻底无望的情况下跑进来深山,做了豺狼的头领,并对村寨的家畜进行报复式的攻击,使村子的人们损失惨重。
读这篇故事使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这只豺的遭遇跟祥林嫂几乎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祥林嫂成为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这只豺则在人和狗对她抛弃和攻击的情况下,做回了自己,树立了真正的豺狼的尊严。
整个文章充满了情与爱。憎爱分明。这只豺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被作者带回家,把她养大。她也知道知恩图报,“它会扑进我的怀里热烈地舔我的脸颊,他会像狗似的发出轻吠或咆哮,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它会在我做家务活的时候耐心地在门口蹲两个小时,使我不好意思不带他到野外散步。”在被逼无奈,逃到森林里做了一个豺狼的头领后,对村子里的家禽家畜进行大肆报复式的掠杀,“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只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甚至作者用尿液标记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记得鲁迅先生曾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篇《被逼上梁山的豺》让你深深的体会到这句话的重要性!一个国家也何尝不是如此。清政府对外国列强百依百顺,却惨遭割地赔款。现如今我中华民族如一条腾飞的巨龙,看谁还敢觊觎我半寸国土?
沈石溪的《逼上梁山的豺》真有趣。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在野外收养了一只丧母的豺,把它带回家训练,使它成了地地道道的猎犬,主人给它取名叫汪汪。可是,因为他那条不能像狗一样灵活摆动的火红的大尾巴,她总被当地村民唾弃,驱赶,被狗群撕咬,追赶。
她知道她那条尾巴不招人喜欢,总在想办法要除了尾巴。有一天,主人公在院子里除草,汪汪便故意让主人不小心把它的尾巴铡断了。半个月伤好了后,它第一次出门,激动得颤抖了起来终于要成为一条人见人爱的好狗了!人们不会再驱赶它了!狗群不会再排斥它了!
它看到一群狗在抢骨头,叫了一声,屁股对着他们不停的扭动,狗们却仍不接纳它,还是跟原来一样都冲过去咬它。它畏畏缩缩的走到猎人面前,祈求得到可怜的一点友情,可人们依然厌恶驱赶它,不理睬它,绝望之下,豺的本性爆发了,嘶吼一声,便头也不回的跑进深山野林,作文主人公找了三天也找不到。
三个月后,村里爆发了豺灾,几乎所有的家禽都受到过豺群的攻击。村长发现领头的豺没有尾巴,它就是汪汪!在主人公的帮助下,找到汪汪,主人对着汪汪说着怎么找它的,又是如何伤心的,说到动情之处,主人还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豺听懂了还是大家驱赶的作用,那群豺再没找过村子的麻烦。
豺并非无情之物,我想,她对主人公充满感激,用实际行动回报了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看完书,我马上想到如今社会上当某些人做错事时,他们愿意改正,愿意重新做人,我们也应该接纳他,原谅他。人不能急于下定义,不是所有豺都是恶豺,不是所有犯了罪的人都是恶人,这也需要社会引起关注,不能因为有犯罪的前科,就把那些愿意融入社会的人拒之门外吧?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不是比那些犯罪的人更可恶吗?
做人要宽容,你的一次认可,可以给他人带来无限力量和希望。你觉得呢?
我们细心挑选后发现“红日读后感”是一篇非常棒的文章。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 读后感是记录阅读过程中收获和心得的方式。为了方便操作还请您将本页加入到收藏夹中!
我对军事题材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看的《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对书中内容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日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梦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梦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今日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我的梦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情景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日,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很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景还有多起......今日,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团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我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仅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日,我们大家能在一齐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完美。
《红日》读后感
《红日》是一部由著名作家丁玲所著的小说,通过对社会现实的揭示和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和触动。这部小说以一个乡村的中年妇女,小珠,为主人公,通过她的遭遇与努力,展现了个人奋斗与社会变革的深刻关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初的中国农村,而小珠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代表。小珠自幼便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中,她的父母早逝,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和弟弟。小珠的一生都在为了生计而不断努力,她到城里做面点、到别人家做临时保姆,甚至为了钱毫不犹豫地嫁给了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但即便如此,小珠的命运依然没有改变。她在对抗生活艰辛时,逐渐觉醒了自己内心最深层的渴望,这就是改变她自己命运的渴望。她开始学习,扩大自己的视野,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大队的支部书记。
小珠的奋斗不仅仅局限于个人,她的背后是整个中国社会在经历剧变的时期。小珠所经历的正是农民阶层普遍面临的问题。她身边的人们中有贪官污吏,压榨农民劳动力的土豪劣绅,也有农民群众中的愚昧和迷信。小珠凭借着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智慧,为了农民的权益而艰难抗争,最终解决了许多困扰着农民的问题。她的奋斗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励着改变自身命运的力量。
读完《红日》,我深深地被小珠的坚韧和乐观所感动。小珠并没有沉沦在生活的困境中,而是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能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她不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社会的不公平。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了很多农民解决了看病难、肥料难等问题,让更多人受益于她的奋斗。小珠的奋斗不仅给我带来了启示,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真正改变自己的命运。
同时,《红日》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变革对个人命运的影响。小珠的奋斗不是孤立的,它发生在一个充满动荡的时代。社会经济的变革为她的奋斗提供了契机,她的成功也离不开时代对农民权益的重视和关注。这也给我带来了一种思考,个人的奋斗离不开时代的变革,而我们也应该积极关注社会变革,以此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在读完《红日》之后,我深深体会到个人命运与社会环境的密切关联。小珠的努力和奋斗是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她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乡村妇女的奋斗,更是一个时代的写照。从小珠的故事中,我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弱小与渺小,但同时,也明白了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追求,才能打破自己的局限,改变自己的命运。这部小说给予了我极大的启发,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奋斗的决心。我相信只要我愿意付出努力,也可以如小珠一样,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书写属于我的辉煌篇章。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也是波澜壮阔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最近我十分荣幸地观看了《红日》这部著作,使我得以重温那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再次感受革命先辈在那段峥嵘岁月里的热血与激情,感受他们对共产主义事业崇高的信仰和不懈的追求。
然而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由衷的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XXXX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XXXX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不过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XXXX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然而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XXXX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阅读《红日》,重温那段峥嵘岁月,感受革命先辈崇高的信仰,以及他们为了自己的崇高信仰而执着地去努力奋斗,使我再一次深深地被他们的革命精神所感动,自己的理念信念也得到了洗礼,思想境界也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最后我想诚恳地说一句: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品味眼前幸福的人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热爱祖国热爱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一份贡献!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是一首经典的中国诗歌,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一个士兵为了保卫国家和人民而付出的代价。这首诗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和士兵的坚定,表达了作者对士兵的敬意和赞美。
在这首诗歌中,作者通过描述红日的光芒和士兵的牺牲,表达了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人民的忠诚。诗中红日的光芒象征着祖国的力量和人民的团结,而士兵的牺牲则象征着生命的脆弱和胜利的艰难。
这首诗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和士兵的坚定,表达了作者对士兵的敬意和赞美。这首诗歌不仅仅是一首诗歌,更是一首关于忠诚、勇气和牺牲的史诗,激励着中国人民不断前行,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具有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要发扬诗中红日的光芒和士兵的坚定,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_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_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_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 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_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_军_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_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_74师。国民_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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