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读后感

鹿鼎记读后感 03-01

最新鹿鼎记读后感收藏。

编辑精心挑选了一篇关于“鹿鼎记读后感”的文章相信你会喜欢,作品这本书带给我深深地震撼。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怎样让自己的读后感让人印象深刻呢?本文旨在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希望您能从中收获一些新的想法!

鹿鼎记读后感 篇1

韦小宝是现代职场的偶像。

出身贫贱,大义上很少出错,全靠见风使舵,看人下菜取得辉煌的地位,观者都不讨厌他。而爱情就是看中的漂亮姑娘一定到手,并且他一个也没有抛弃。

年少的梁朝伟居然一点也没显露出日后的忧郁品味来,固然是讨人喜欢的小流氓,然而地痞气四溢,英俊比刘德华的康熙当然的弱,符合书里的描述。

这时候看老剧,很大的一个层面是看今天的红花昨日绿叶的样貌,许绍雄、关礼节、毛舜仪、刘青云的青涩先不说,但是那时的刘嘉玲其实不喜欢正在和她的密友曾华倩恋爱的梁朝伟,她那时想要嫁如豪门,饰演的也是对小宝本质上最不好的方怡,圆脸显达,苏州姑娘这个时候也只是外来妹。

最近的新闻是邵家无人愿意继承TVB,所以邵六叔只能出卖,据说央视和小超人有意联手收购。我想到同样的TVB演员到了大陆班底里的惨不忍睹,比如吴镇宇的《大冒险家》,于是暗自祈祷TVB得到善终。香港本是乐土,就好像突然冒出来的消费税,政治相关我是白痴,只是申斗小民都知道:切身利益不可让,要使香港都涨价了,我们以后去哪里shopping呢?出国可是有钱人的玩意啊,咱可是穷人家的孩子。

鹿鼎记读后感 篇2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 篇3

无论是擒鳌拜,杀吴应熊,灭神龙教,以及搭救天地会、沐王府等地的各位兄弟等,都是英雄所为。韦小宝做事没有原则,讲的只是义气,一边要帮着天地会群兄反清复明,一边又要忠心为皇帝办事,他为的只是天下太平。他不是君子,他是个真小人,但他是个真英雄,他怎能不令我佩服!?

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有的人是自愿的,而有的人是被其他因素所迫而归顺小宝的。可能其中最典型的一个“被迫”的案例就是阿珂了,但有没有人想过如果阿珂嫁给了郑克塽,他也不会给阿珂好果子吃的,毕竟阿珂怀的是小宝的孩子。阿珂最终回到小宝的身边,大概也是一个最好的归宿了。

当韦小宝最终决定“告老还乡”,与家人儿女共享天伦之乐时,我的紧着心也终于松了下来。韦小宝能活下去已经是我最大的期望了,毕竟,小宝经历了那么多生死之事却都保全了性命,真是三世修来的福分。

《鹿鼎记》作为金庸先生的最后一部武侠小说,小宝的结局可能也包含着金庸也将要退出笔坛,告老还乡了。

鹿鼎记读后感 篇4

读了接近四十个小时,终于字斟句酌的读完了这部武侠大师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鹿鼎记》。读书过程中我我看书评,发现许多人都觉得韦小宝不学无术,满身的不良习气,是个坏人。我却以为不然,正所谓环境决定一个的性格与观念。他出身妓院,并不光彩。可是他并没有自卑,反而还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活的精彩与快乐。

并且他很讲义气,很会利用一些语言,细节上的技巧多次助自己化险为夷。我遍读金庸诸部武侠作品,《鹿鼎记》或许并不是其中最出彩的那部,但韦小宝这个角色我却私以为是这些一种人物中最真实,最有灵气,最栩栩如生的一个角色。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初读时,我甚至想,我家的小孩子以后就把《鹿鼎记》给他当做启蒙读物,他若能学的韦小宝三分的机智与口才,那便是天大的福气,哈哈。

全书自文字狱开篇,奸贼吴之荣靠出卖在自己穷困时扶持了自己一把的老东家庄家少爷,从而获取升官发财的机会。他的行为当真令人咬牙切齿。韦小宝自扬州与茅十八相识,后来机缘巧合来到了北京并且阴差阳错的做了御膳房的小太监小桂子。故事自这里展开,阴险狡诈的海老公并没有戳穿韦小宝的假身份,意图利用他去帮自己去上书房夺取关系到满清江山社稷的《四十二章经》。他每日派韦小宝去赌钱借钱,用以接近在上书房办事的两个小太监。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韦小宝一天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却无意中发现御膳房中有一个小太监在里面与人偶发气较量。觉得好笑的他便进入与里面之人比试了几招,结果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自己。两人互通了姓名,他叫“小桂子”,他叫“小玄子”。二人约定改日再战,小桂子放出狠话,明天一定把你打趴下。

自此二人当晚都去向各自的师傅讨教几招(海老公和假皇后),用以第二天的比试较量。如此日复一日,小玄子的身份终于还是暴露了,原来他竟是当今皇上康熙,只苦于年纪幼小。总受权臣鳌拜的辖制与掌控。于是他便想练武打败鳌拜,夺回那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二人的相互沟通与努力下,韦小宝靠着自己的机智与皇帝的假戏真做,兼之鳌拜的傲慢。终于将鳌拜拿下关入了大牢。此后小桂子又帮小玄子拔除了假皇后这一大毒瘤,自此小玄子大权在握。

但事情并不是那么的顺风顺水,小桂子在监狱中欲诛杀鳌拜而后快之时,半路却杀出了天地会一伙人。然后小桂子糊里糊涂的来到天地会众人离合之处,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并且言不由衷的拜了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为师。天地会一伙欲与小桂子里应外合,“反清复明”,铲除满清皇帝,驱除鞑虏,还我河山。(m.dG15.Com 工作总结之家)

自此小桂子成了碟中谍,故事越发的精彩纷呈起来。期间小桂子在宫中监管了小郡主沐剑屏,并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房间里又再加入了一个云南沐府的方怡。小桂子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三人自此情缘初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不凑巧,小桂子在方怡的美色诱惑下,不知不觉的被骗上了当地的犯罪团伙神龙教中。韦小宝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其中斡旋,终于当上了白龙使并得以出岛去办任务。

韦小宝艳福不浅,先后勾搭了七个老婆,分别是沐剑屏,方怡,双儿,建宁公主,阿珂,曾柔,教主夫人苏荃。韦小宝在天地会与朝廷之中的周旋尤为精彩,但奈何天地会棋差一招,会中出了一个叛徒风际中,自然也就一败涂地。若非韦小宝以身犯险,冒着被康熙杀头的危险救得天地会众人逃过一劫。

也许是童年相交,两人自小就惺惺相惜,互为知己。康熙饶过了韦小宝犯下的私放重犯得罪过。又或者,他清楚,我若杀了你,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与我交心之人,韦小宝最终还是带着妻眷远离了皇宫,去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或许失去了许多惊心动魄,但他,终于可以再做回那个市井无赖的韦小宝,而不是整天担惊受怕,全无自由的小桂子。小玄子,我走了,再也不回来。--小桂子

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较之别的武侠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已经不再神功盖世,系天下苍生于己任。他不学无术,满口谎话,骗的江湖朝廷众人云里雾里,真假难辨。他胆小,他更多的想的是自己,他为了夺得姑娘欢心甚至不择手段。可是他也义薄云天,敢于多次舍生取义,于千钧一发之际多次救得康熙姓名。自己在宫里地位如日中天之时他又为了救天地会众人不惜抛下荣华富贵,冒着杀头的风险成功助天地会诸人逃出了生天。他不是大侠,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大写的人。

他的缺点令许多人嗤之以鼻,以至于许多人只看到了他的缺点,却全然忘了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也即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写法之独特,切入视角之巧妙,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出彩的心理学书籍或者说话的艺术又或者人性的弱点去读,当真会受益匪浅。

这本小说可以算作武侠小说当中的一朵奇葩,甚至已经超脱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可以归入名著历史类小说,虽不能与《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并驾齐驱,但与其他近现代小说比来,却也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比之大多数国外名著小说,那也高出一筹。

金庸武侠最终还是像朝廷妥协了,这是我在别的期刊文摘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我不置可否。金庸武侠是不是真的像朝廷妥协了?江湖是不是败给了朝廷,我认为不然。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之所以伟大,那是因为时事造就英雄。当时天下大乱,群雄涿鹿,故事自然精彩纷呈。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方唱罢我登场,彼此之间斗智斗勇,自然传为千古绝唱。

什么时候需要英雄,需要大侠,需要以笔杆子作武器的诗人,文人?自然是乱世,已而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侠自然也需要生活,需要休养生息。江湖从来就没有输给朝廷,江湖推动了朝代的更迭,哪里有暴政,作文哪里就有大侠,有一士应运而生。

正如《超兽武装》的一句台词:超兽战士从来就没有固定的阵营,超兽战士不过是维持宇宙的天平,哪一边是弱者,自己便帮助哪一方,故而阴阳交泰,乾坤祥和。

鹿鼎记读后感 篇5

陈小春《鹿鼎记》看到一半,正是高潮的时候,忽然就泄了气。

原因是中途杀进了梁朝伟版的《鹿鼎记》,经不住老牌帅哥的诱惑看了一集,结果破碎了我的全部激情。

是这样的,讲的是小桂子和小玄子闹翻了以后小玄子派人去杀小桂子。

我就难过的要死。

金庸的作品我看过的不多,在我看的进有几不电视里我就最爱《鹿鼎记》,因为它轻快的基调,明亮的情感。武侠的世界里有太多我无法理解的爱恨情仇,它们让我觉得无奈,我并不是武侠迷,可是我非常喜欢《鹿鼎记》。喜欢看小桂子的油腔滑调,喜欢看小玄子的大智若愚,喜欢看小宝老婆们的风情万种,喜欢看宫里官员们的众生百相……在这些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小桂子和小玄子打打闹闹中建立起的可贵友情。每次看见小桂子为小玄子打算就非常开心,看见小玄子为小桂子着想都很感动。只是据上次看的时间太久,几乎忘了故事情节,看见两个喜欢的朋友刀戎相见,我心里真的很难过。好象自己的友谊破碎了一样难过。

对我而言,如果是曾经这么好的朋友到最后要分开。这样的友谊,我不要。

朋友之间不就是信任的载体么。朋友之间不就是理解万岁么。朋友之间不就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么。朋友之间不就是可以用来相互依靠的么。

作为朋友,不要怀疑对方。作为朋友,要时刻为对方着想。作为朋友,不能欺骗对方。作为朋友,不要让彼此感到孤单。

虽然和朋友的相处有时会遇到各种各样难以想象的困难和挫折,信任和理解不就是需要在这种时候显现么。虽然有的时候知道谁在骗我,往日的情谊足以把这一切冲走。我们要自己劝慰自己,自己控制自己。在友谊的世界里,就算受点委屈,又算什么呢。

我只是痛恨那些拿友谊说事的人。讨厌那些打着朋友旗号招摇撞骗的人。厌恶那些报奇怪目的拥有友谊的人。

希望你们离我远点。

鹿鼎记读后感 篇6

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由陈小春主演的电视剧《鹿鼎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金庸先生著作的原著呢?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韦小宝在江湖上游荡,在皇帝和朝臣之间盘旋的故事。有许多细节值得我们考虑。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观后感,一起欣赏吧!

之前的文章提到,讨领导欢心有五点很重要,一是善于观察,二是胜任工作,三是不断成长,四是当机立断,五是顾全大局,拥有这些优良品质的人,很容易从职场脱颖而出,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人。但在培养这些品质之前,最重要的三点是耐心、口甜和沉默。

01学会忍耐

咱们都说忍字头上一把刀,说的就是忍耐的艰难。你要为自己的饭碗而忍耐,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忍耐,要为自己想买的护肤品或者家电而忍耐,唯有这样,才能在职场中生存下来。朋友们常常笑谈,吃得苦中苦,留得工资单。

有时,如果你在不重要的材料上犯了错误,你可能会被直接责骂。掀桌子走人?工资就没了。与领导争执?保不住工作。静静地听着,耳朵里的血一定要流出来,然后才可以放手。

让我们从人群中抽出几个人来问问,谁没有无缘无故地被领导骂过?谁没有在职场上受过委屈?谁没有咬牙切齿的忍耐的时候?

大多数没有经历过职场的朋友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年轻、朝气蓬勃、受不了。职场的环境是五花八门的,你不知道谁有后台,也不知道谁是精英,更不知道领导是不是有真才实学,还是被人力捧上位,在事情尚未明朗之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耐。

和韦小宝学一下吧,他为求保命,在茅十八的身边听遍辱骂,寻机报仇;海公公手下忍耐责打,摸清皇宫环境;在天地会的绑架下不出怨言,顺利找到生存的机会;在小皇帝的生命受到威胁下,挺身而出,才有了与海公公抗衡的权力,成为天地会堂主的契机。

所以,如果你犯了错误,领导们说得太过火,那就忍住吧。在没有拍桌子的实力前,保证自己的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事。

02口甜舌滑

嘴甜的事儿并不难,难的是放下自己知识分子的骄傲,愿意夸奖别人。著名台湾主持人蔡康永专门出了一本《说话之道》,讲的就是聊天的技巧和赞美人的方式,教你在如何嘴甜的同时,不被人说虚伪。我最喜欢的《快乐大本营》的主持人何炅,也有独特的说话之道,在他主持节目时,你可以看到他如何在赞美别人的同时,婉转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所以,嘴甜不是罪过。如果真诚的赞美能让你的生活更轻松,为什么不呢?

《鹿鼎记》中,海公公教韦小宝学摔跤功夫时,险象环生,摔得韦小宝腰酸腿软,差点儿丧命。韦小宝却只是在肚里辱骂,嘴上照样恭敬,才学的海公公三招两式,与小皇帝摔跤时有来有往,得到小皇帝的关注。职场上同样如此,有些领导很严格,但是他做出来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你辱骂她不通人情,反而会影响自己的职场名声。

最好学甜言蜜语,一次又一次地表扬领导的优点。在赢得领导欢心的同时,也可以偷偷学点本事。

03 懂的沉默

康熙年间的大臣张廷玉有一信条:“万言万当,不如一默。”说的是沉默的好处。

毕竟他所处的职场才是危机重重,跟在皇帝身边,稍有不当,就有杀头的危险。他时时谨慎,小心不言,才有后来雍正朝上的风光。

咱们职场上也同样如此。当你在背后评价你的老板时,坏人可能会趁机给你穿上小鞋。当你说你对公司的政策不满意时,领导可能会以此为理由解雇你。

当你和领导争论,对工作量和工作作风表示不满时,领导可以说你不具备大局,不适合团队,从而把你踢出公司。

与其正面刚,不如学一下韦小宝,在没摸透茅十八脾气的时候,不与茅十八顶嘴;在没学会海公公本事的时候,不与海公公讲理;在没搞清楚形势时,不激怒天地会的义士;在没权没势时,不会说脏话来激怒大人物们。

所谓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技能,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进取手段。在我们没有成长为职场的一棵大树前,学会忍耐,会夸领导,懂的沉默的技巧,才是我们独有的存活之道。你说呢

鹿鼎记读后感 篇7

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在这个世界上生活,除非你住在树洞里或者是大自然,但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人,你的行为举止便与人有关。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个人的成败和你处理事情的结果,往往与他人对你的情绪反馈有着直接联系。一个高情商的人,最会察言观色,也最舍得折面子,情绪的正负反应都是双方的,让人跟你急不难,难的是怎么让他觉得羞愧于你,并且愿意和你合作。

有另外一句大俗话,20%智商+80%情商决定你的成功。具体比例是怎么分配倒不那么重要,但这个论点我一向赞成,情商绝对比智商重要。最近看了金庸写的《鹿鼎记》,对这个观点更加肯定了,智商的高低只能体现你的个人的技能,而不能体现这个人的处世之道;而情商的高低却可以体现这个人的处世之道,主角就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韦小宝是一个连大字都不认识的人,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他却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靠的就是为人之道。他很会做人,很多人愿意和他做朋友,都知道和他做朋友不会吃亏。他善于用人,用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又能很好的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无时不可的进行着一场隐形的比赛,而比的,无非是为人之道。一个智商高的人在做数学题的时候也许好用,但真实世界里看重的不单单是你能做对几道数学题,高考得了多少分。一个智商高的人很容易在学校表现出色,最终却落得平庸的一生。而一个情商特别高的人,你最好小心点儿他了,因为他很有可能是个狠角色。社会上不乏在学校的时候表现的很出色,但到社会上时却碌碌无为,而在老师眼中的坏学生却活的有知有味,过的轰轰烈烈。

鹿鼎记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缕多,只是缕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妓院“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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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 篇9

为领导分忧之前,首先要知道领导的需求。就算是一位小主管,他背后的能量可能是你无法预测的,他或许和大客户有亲戚关系,或许自己的自学能力特别强,能够不断调整自己完成公司的要求。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为了大局考虑,都需要你不断的成长,才能帮主管分忧,得到主管的好感,也让公司看到你卓越的工作能力。以韦小宝为例,他刚入宫的时候,为什么能和皇帝打好关系?因为他认真和海公公学习,每次和小皇帝摔跤的时候,双方都互有输赢,才得到了小皇帝的赏识,成为皇帝的朋友,奠定了成为大太监的基础。

如果韦小宝每次摔跤都不如皇帝,皇帝还会经常和他见面吗?一次或者两次过后,皇帝自然失去对他的兴趣,不会再和他见面。

和领导接触也是这样,如果自己没有两把刷子,又没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时间久了,但是拍马屁总会让人厌倦的,不是吗?

鹿鼎记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主要讲了 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女孩跟随着一只绅士兔掉进兔子洞里的故事,途中爱丽丝结识了很多朋友比如说: 渡渡鸟,壁虎比尔……在这个路途中她遇见了 很多困难,但她都一一克服了。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奇怪的槌球赛”,这篇讲了王后请爱丽丝去一起打槌球,可是 槌球棒是火烈鸟,球门呢?更奇特了——纸牌武士们弯着腰,四肢着地,像座拱桥。爱丽丝摆弄起一只火烈鸟,搞了半天才把它弄好,可是 “槌球”又跑了。这真是参加过最难的一场槌球赛!王后则暴跳如雷的嚷:“砍了他的头!砍了他的头!”可半小时过后,球场上只剩下国王、王后和爱丽丝了,当然那些“球门”也退出了。因为在游戏过程中,王后总是不断的说:“我要砍掉你的头!”所以场上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

我们要和稳重的爱丽丝一样善于思考,大胆的尝试,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三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以笔名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的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

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他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毛骨悚然的表情,更增添了小女孩爱丽丝的几分勇敢。善良可爱的他也许并不是聪明,但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的爱丽丝,有一种我们所没有的纯真天性,这种童心是不会消失的。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我们要学习他的善良、乐于助人。经常给予他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要学习他的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而没有,则可能失败。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实现拥有的精神。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四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的作者非常著名,他就是刘易斯﹒卡罗尔。

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并且来到了一个大厅。爱丽丝看见桌子上有一把小金钥匙,还有一扇小门,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

爱丽丝看见地上有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喝我”。她就喝了。结果她变得很小,可她却又拿不到桌子上的钥匙了。她又看见有一块蛋糕上面写着“吃我”。爱丽丝就吃了。她又变得非常大。

有一只兔子进来,却被爱丽丝吓跑了。爱丽丝戴上了白兔掉下的手套,结果又变小了,她就哭了。她的眼泪变成了池塘,很多动物都来游泳。爱丽丝又遇见了壁虎比尔、碰到了毛毛虫,参加了三月兔和帽匠的茶会……又参加了红心王后的棒球大赛。

大赛是用活仙鹤当球棒,用活刺猬当球,用士兵的手脚当球门……当爱丽丝的姐姐叫醒爱丽丝时,才发现一切都是自己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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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观后感热门八篇


我们时常都会被布置一些写作的任务,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重要的事情。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你有没有搜集到一些优秀的好作文?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鹿鼎记观后感热门八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鹿鼎记观后感 篇1

昨天晚上,总算看完了《鹿鼎记》。这本书是我读金庸先生作品以来,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比起《雪山飞狐》只用了2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酣畅淋漓之感。

读《鹿鼎记》可谓是路途漫漫,一波三折,中间还不时穿插着父亲生病入院、我自己得病治疗等等劳心劳力的事情,这部作品书读下来也真是不容易。这部小说一共有五本,是我读金庸先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造成这次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客观原因,不过,说到底,我觉得,似乎没有之前看《雪山飞狐》等武侠小说的那种迫切感,反倒是觉得,韦小宝这个人物不值得我去读他,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至今了。

话说,读金庸先生的这部《鹿鼎记》,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最后一部小说作品,比起《书剑恩仇录》是第一部小说来讲,《鹿鼎记》作为最后一部,真的是很让人意外的,不过,看了后记才知道,原来,《鹿鼎记》在当时发表时,也有很多读者认为不是金庸先生亲笔写著的作品,因为,风格迥异,时过境迁,有很多影视作品翻拍《鹿鼎记》,也造就了不少韦小宝的经典形象,比如我脑中即刻浮现的周星驰、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等人,可谓是一部鹿鼎记塑造了不同的韦小宝,但是,每个演员都有各自的风格。

最后,谈谈我对身边韦小宝的看法,虽说,现在的婚姻制度要求男人一夫一妻,忠诚配偶,但是,张爱玲早就在小说中说过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隐喻,男人这种物种,岂有忠于一人的道理,如果真有,就真是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了。我从不相信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人,但是,我相信,一时爱一人的说法,一个阶段爱一人的说法。说到底,婚姻就是一种责任,要求男人不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否则,就真成了现实版韦小宝了。话说回来,如果有韦小宝的足智多谋和高官厚禄,如花美眷估计也是不会少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2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3

韦小宝之发迹算来侥幸居多,可也绝非完全侥幸,世人功业之成不止一法,韦氏之法亦其一种。读者或以为讥讽,但想智慧如陈近南、康熙、顾炎武既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韦小宝,方要明白韦有其圆滑却不失其轴心,他本无家国之念、民族之别,只知爱己(为己)、守义(对人),此消彼长,这不是普罗大众之形象吗?金老先生后附言说小说家言不是让人去学习,又言明小宝身上有些东西学不得,不免费舌。存心极好,可是人为己之贪、对人之义料想是亘古有之,难以消灭的。康熙代表的朝廷,与陈近南代表的反朝廷,是政治的概念,对百姓而言,重要的不是谁坐了“龙廷”,而是谁能善养自己。百姓为水,载舟覆舟之事虽受其掌握,但并非胡乱而为,鲁迅曾言历史看来不过两种—“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小说康熙明白此节,故而文治武功均在安民,赢得民心,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功业,私以为比之陈近南等天地会众人一味忠于明室要明智的多。人在历史中选择也被选择,个中因果又怎能说得准偶然必然?

鹿鼎记观后感 篇4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观后感 篇5

《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可惜,清朝中后期的国贫积弱,民不聊生,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直到今天,西方辱华杂志漫画依然以“金钱鼠尾”来侮辱中国人,这种野蛮人的标志留给后人的是屈辱。

反清复明。天地会的根据地在福建云霄,陈近南是福建漳州角美镇人。厦门岛有个思明区。为什么叫思明?就是思念明朝的意思。还有台湾的郑氏政权,都是反清的。这些地方都离我居住地不远,多数地方我还去过。

虽然说反清复明政治运动最后没有成功,但是却表现出汉族人民不喜欢被外族统治的事实。不以成败论英雄。正是应了那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个人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处于比较弱小时,如果长期处于被压迫状态,那肯定会激起这个人的反抗。不论家庭、生活、工作、婚姻、社交等等,都是如此。有的反抗可以成功,有的反抗还需要时日。不论何种情况,个人的反抗要简单得多,因为这只涉及到自己。

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

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说,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万不要勉强,因为那不可能长久。做真实的自己有许多好处。第一,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天天开心的人,活得最快乐,也最长寿。第二,个性得到张扬。做真实的自己,每天活得非常充实,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成就感非常高。第三,容易成功。做真实的自己不用装,与人真诚交流,结识志同道合的人,人以群分,大家相互欣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鹿鼎记观后感 篇6

为领导分忧之前,首先要知道领导的需求。就算是一位小主管,他背后的能量可能是你无法预测的,他或许和大客户有亲戚关系,或许自己的自学能力特别强,能够不断调整自己完成公司的要求。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为了大局考虑,都需要你不断的成长,才能帮主管分忧,得到主管的好感,也让公司看到你卓越的工作能力。以韦小宝为例,他刚入宫的时候,为什么能和皇帝打好关系?因为他认真和海公公学习,每次和小皇帝摔跤的时候,双方都互有输赢,才得到了小皇帝的赏识,成为皇帝的朋友,奠定了成为大太监的基础。

如果韦小宝每次摔跤都不如皇帝,皇帝还会经常和他见面吗?一次或者两次过后,皇帝自然失去对他的兴趣,不会再和他见面。

和领导接触也是这样,如果自己没有两把刷子,又没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时间久了,但是拍马屁总会让人厌倦的,不是吗?

鹿鼎记观后感 篇7

一周末回东莞聚会,无意中看到98版鹿鼎记,一看眼睛就移不开了,看得笑死我了,小时候电视经常播,我贪玩又要应付学习就没完整看完过,不过只要一看韦小宝就觉很欢乐,那天之后就燃起我追电视剧的欲望,这次想好好重温下经典,完整的看一遍。现在才看到20集没完,不过真的笑点超多,没有一集感到乏味,还是原版的好看(且要是粤语的才够意思)。

上个周末路过图书馆,翻到金庸原着,看到后记写着如无意外这是他最后一本小说,还说写的主要是时代而不是人物,叫读者不要学习韦小宝,除了他讲义气的一面。呵呵。其实韦小宝的优点何止讲义气呢,他风趣幽默,机智聪明,重感情,爱人爱己,实在太多了...要想学韦小宝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这的确与天赋有关。

金庸笔下的人物太多了,而且很多都为人所熟悉,我并不爱老实木纳的郭靖,也不爱民族大义凛然的大英雄萧峰,不爱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杨过,更不爱优柔寡断的张无忌,金庸笔下最惹人喜爱的就数韦小宝了,尤其是女人,更是无法不爱他。就算他有七个老婆又如何,他一样一心一意对她们,这般宠爱,有谁不愿?现在人都是很现实的,和韦小宝一起也许难免会争风吃醋,但是他愿意绞尽脑汁哄你开心,不用愁三餐,衣食无忧,养几个小孩,搓几盘麻将,再喝几口醋,你已经也没有多余的`空白思量太多,人生就这样闹哄哄,开心又忧心的过了,就算有时间细想,也不会后悔吧。

喜欢韦小宝的真实,他奸诈,圆滑世故,花心,谎话脏话连篇,地痞流氓样,但是这样的他却不改他的孝心,他的义气,他的韦式的爱,他的乐观,他的别人不仁他却不会不义,呵呵~太多了,他总算不再是金庸笔下的英雄,而是一个平常的人,喜怒哀乐形诸于色,但是这样的一个平凡人又有太不平凡的经历,所以这样的韦小宝能让人不爱么?我想其实金庸对他应该是很宠爱的吧,呵呵...

试想身边有个韦小宝般的人物,人生应该会多很多的乐趣与精彩吧,就像张康年说的:有了桂公公,生活就很轻松~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能迎刃而解,实在轻松!

说着说着,有种韦小宝就是中国版的哆啦A梦的感觉了,哈哈,我不要哆啦A梦啦,得一韦小宝足以!

鹿鼎记观后感 篇8

读了接近四十个小时,终于字斟句酌的读完了这部武侠大师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鹿鼎记》。读书过程中我我看书评,发现许多人都觉得韦小宝不学无术,满身的不良习气,是个坏人。我却以为不然,正所谓环境决定一个的性格与观念。他出身妓院,并不光彩。可是他并没有自卑,反而还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活的精彩与快乐。

并且他很讲义气,很会利用一些语言,细节上的技巧多次助自己化险为夷。我遍读金庸诸部武侠作品,《鹿鼎记》或许并不是其中最出彩的那部,但韦小宝这个角色我却私以为是这些一种人物中最真实,最有灵气,最栩栩如生的一个角色。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初读时,我甚至想,我家的小孩子以后就把《鹿鼎记》给他当做启蒙读物,他若能学的韦小宝三分的机智与口才,那便是天大的福气,哈哈。

全书自文字狱开篇,奸贼吴之荣靠出卖在自己穷困时扶持了自己一把的老东家庄家少爷,从而获取升官发财的机会。他的行为当真令人咬牙切齿。韦小宝自扬州与茅十八相识,后来机缘巧合来到了北京并且阴差阳错的做了御膳房的小太监小桂子。故事自这里展开,阴险狡诈的海老公并没有戳穿韦小宝的假身份,意图利用他去帮自己去上书房夺取关系到满清江山社稷的《四十二章经》。他每日派韦小宝去赌钱借钱,用以接近在上书房办事的两个小太监。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韦小宝一天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却无意中发现御膳房中有一个小太监在里面与人偶发气较量。觉得好笑的他便进入与里面之人比试了几招,结果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自己。两人互通了姓名,他叫“小桂子”,他叫“小玄子”。二人约定改日再战,小桂子放出狠话,明天一定把你打趴下。

自此二人当晚都去向各自的师傅讨教几招(海老公和假皇后),用以第二天的比试较量。如此日复一日,小玄子的身份终于还是暴露了,原来他竟是当今皇上康熙,只苦于年纪幼小。总受权臣鳌拜的辖制与掌控。于是他便想练武打败鳌拜,夺回那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二人的相互沟通与努力下,韦小宝靠着自己的机智与皇帝的假戏真做,兼之鳌拜的傲慢。终于将鳌拜拿下关入了大牢。此后小桂子又帮小玄子拔除了假皇后这一大毒瘤,自此小玄子大权在握。

但事情并不是那么的顺风顺水,小桂子在监狱中欲诛杀鳌拜而后快之时,半路却杀出了天地会一伙人。然后小桂子糊里糊涂的来到天地会众人离合之处,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并且言不由衷的拜了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为师。天地会一伙欲与小桂子里应外合,“反清复明”,铲除满清皇帝,驱除鞑虏,还我河山。

自此小桂子成了碟中谍,故事越发的精彩纷呈起来。期间小桂子在宫中监管了小郡主沐剑屏,并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房间里又再加入了一个云南沐府的方怡。小桂子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三人自此情缘初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不凑巧,小桂子在方怡的美色诱惑下,不知不觉的被骗上了当地的犯罪团伙神龙教中。韦小宝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其中斡旋,终于当上了白龙使并得以出岛去办任务。

韦小宝艳福不浅,先后勾搭了七个老婆,分别是沐剑屏,方怡,双儿,建宁公主,阿珂,曾柔,教主夫人苏荃。韦小宝在天地会与朝廷之中的周旋尤为精彩,但奈何天地会棋差一招,会中出了一个叛徒风际中,自然也就一败涂地。若非韦小宝以身犯险,冒着被康熙杀头的危险救得天地会众人逃过一劫。

也许是童年相交,两人自小就惺惺相惜,互为知己。康熙饶过了韦小宝犯下的私放重犯得罪过。又或者,他清楚,我若杀了你,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与我交心之人,韦小宝最终还是带着妻眷远离了皇宫,去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或许失去了许多惊心动魄,但他,终于可以再做回那个市井无赖的韦小宝,而不是整天担惊受怕,全无自由的小桂子。小玄子,我走了,再也不回来。--小桂子

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较之别的武侠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已经不再神功盖世,系天下苍生于己任。他不学无术,满口谎话,骗的江湖朝廷众人云里雾里,真假难辨。他胆小,他更多的想的是自己,他为了夺得姑娘欢心甚至不择手段。可是他也义薄云天,敢于多次舍生取义,于千钧一发之际多次救得康熙姓名。自己在宫里地位如日中天之时他又为了救天地会众人不惜抛下荣华富贵,冒着杀头的风险成功助天地会诸人逃出了生天。他不是大侠,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大写的人。

他的缺点令许多人嗤之以鼻,以至于许多人只看到了他的缺点,却全然忘了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也即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写法之独特,切入视角之巧妙,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出彩的心理学书籍或者说话的艺术又或者人性的弱点去读,当真会受益匪浅。

这本小说可以算作武侠小说当中的一朵奇葩,甚至已经超脱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可以归入名著历史类小说,虽不能与《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并驾齐驱,但与其他近现代小说比来,却也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比之大多数国外名著小说,那也高出一筹。

金庸武侠最终还是像朝廷妥协了,这是我在别的期刊文摘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我不置可否。金庸武侠是不是真的像朝廷妥协了?江湖是不是败给了朝廷,我认为不然。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之所以伟大,那是因为时事造就英雄。当时天下大乱,群雄涿鹿,故事自然精彩纷呈。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方唱罢我登场,彼此之间斗智斗勇,自然传为千古绝唱。

什么时候需要英雄,需要大侠,需要以笔杆子作武器的诗人,文人?自然是乱世,已而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侠自然也需要生活,需要休养生息。江湖从来就没有输给朝廷,江湖推动了朝代的更迭,哪里有暴政,作文哪里就有大侠,有一士应运而生。

正如《超兽武装》的一句台词:超兽战士从来就没有固定的阵营,超兽战士不过是维持宇宙的天平,哪一边是弱者,自己便帮助哪一方,故而阴阳交泰,乾坤祥和。

最新《窃》读后感收藏


学生时期我们经常和作文打交道,在写作时,需要融入最真挚的情感,想要丰富自己的写作语言,一定要注意自己平时的积累。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窃》读后感收藏,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窃》读后感 篇1

明亮的灯光下,我随意翻开我的新课本。一个醒目的课题映入我的眼帘——《窃读记》。读书也要“窃”?我带着这个大大的问号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原来文章记录的是“我”因家里穷,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到书店去读书的经历。

读完课文,小作者如饥似渴地读书的情景紧紧扣住我的心。我望着自己书架上整齐摆放的各类书籍,像正待检阅的士兵,只可惜我很少检阅它们。偶尔读读也是走马观花,不能持之以恒地读,更说不上细细品味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真的很惭愧,我应该像小作者那样多读书,读好书。丰富知识,开拓视野。这样才能享受到读书的快乐。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国语老师的话激发了小作者的读书热情,也震撼了我,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我一定要发奋读书,让书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窃》读后感 篇2

读了《窃读记》一文,我颇有感触。

文中的主人公林海音很喜欢看书,但又因为家庭生活拮据,只好每天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地去书店窃读,她读得很快乐,但我知道她是多么害怕和恐惧啊!万一被书店老板发现就糟了,这种窃读的滋味真不好受!与她相比,起码我们就幸福多了,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去书店看书,不用偷偷摸摸的去,而是神奇十足,大大方方地进去。选上一本好看的书,找个空位子,就可以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不管你看多久,都不会有人来打扰你,赶你走。但我们现在的孩子都不太爱读书,与林海音相比,差了好远。刚刚买好书后,觉得很新鲜,可没看多久,就把书放在一旁,置之不理了,还有些人甚至买了书不看,让书在桌子安静地躺着。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买了书后,兴致勃勃地回家里,打开书匆匆的看了一遍,随后,便把书放在一边,不再看也不在翻了,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对比,我非常惭愧。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多读书,这样既可以增长我们的阅读知识,还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听了,不以为然,没有多大在意,然而,读了这一文,我真正领悟到了看书的重要性与我们要怎么看书。我们不能只求大概,不去深刻理解地看书,不能只看过遍后就置之不理了,如果你看再看一遍,也许会发现一些新东西,不能……

亲爱的朋友们,想想林海音是怎么看书的,想想我们又是怎样看书的,我想,聪明的你应该知道要怎么对待看书了吧!

《窃》读后感 篇3

这个学期的语文第一组课文,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文章,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偷偷摸摸去书店读书的故事。作者从下午放学后进入书店入手,然后通过换书店、喜欢顾客多的书店、下雨时和自己的幻想这四部分,加上神态和复杂的心理的描写,写出了快乐与惧怕交加的感受。最后以她的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而结尾。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

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现在看书都是光明正大地看。以前,我们就席地而坐,现在,书店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了专门供读者坐的椅子、桌子,还有空调,冬天地上还会有毛毯。每次看的时候父母也会给我买一些书,但是这些书到了家里就得到了我的冷落——我不会经常看这些书了,虽然我有时间,但是往往把时间花在看电视剧和上网玩游戏上。因此还有许多的书现在还默默地躺在书柜里。

跟同学相比,我也已经算不错了,他们经常买那些作文选、课外阅读、精彩美文等等,但是这些书到他们家里都没有真正地利用起来,他们根本不去管这些书,连翻都没翻过。最后要不卖了,要不就永远地保存在了书柜里。

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羞愧。

附:原文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

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我合上书,嗯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后感 篇4

读了《窃读记》后我觉得非常惭愧,《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她热爱读书的故事让我记忆深刻。

她每天放学都不回家,而是偷偷地到书店读书,但从不买书。她经常偷偷地跟在一个成年人后面,仿佛是那个成年人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她在书中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因为窃读的原因她慢慢喜欢上了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她可以有充足的理由留在图书馆,自由的阅读。

而我却远远不如作者,今天的我不用去窃读,我可以随时随地光明正大的读。无论是大型的图书馆还是家中温馨的阅读小天地,各式各样,内容丰富的图书随时恭候我走进它们的天地。可我却不主动去读,有时在大人的催促下一天也读不了几页,有时还多半是在读给家长看。我要学习作者热爱读书的精神,因为读书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让我的知识丰富,对我的未来也有很大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良师益友,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今天的我也要像作者一样,热爱读书,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

《窃》读后感 篇5

窃读记读后感大全窃读记读后感大全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得到了很多乐趣。

文中作者对书的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不正需要这种学***神吗?高尔基曾说过:

我扑到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

这句话深深的镌刻在我的心里。

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时,我很拘谨,因为她不在乎一个小女孩最重视的外表。可以看出,她对书的渴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鱼水不分。

接着,我读到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心想,要是我,我也会像一只小蚂蚁趴在糖果上似的细细美美地享受甘霖。

当我读到我吞下了一口唾液,就好像我吞下了我所有的智慧。

我深受感动,因为这本书的作者的饥饿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我将以她为榜样发奋图强,为自己描绘人生的蓝图。

最后一句更让我深受感触,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是啊!知识是人的养料,是人的灵魂成长的必然,我们离不开它。

啊!让我们努力攀登知识高峰,壮大自己的力量并用闪光的智慧造福人类建设祖国。

窃读记读后感二《窃读记》这篇课文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作者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

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中读书,因为那样容易把自己隐藏起来,而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另外她还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去书店读书,因为那样她就可以利用下雨这个充足的理由留在书店里继续读书了;当隔壁的饭店飘来屡屡饭菜的清香时,小作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她还要忍受着巨大的**继续留在书店读书。

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触,我不禁把自己和文章中的小作者进行比较。

每年暑假、寒假和假期,妈妈都带我去天津图书大厦买书,但我总是在海里看书。

每当看到适合自己的书籍时,妈妈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回家,但是回家后,这些书往往又被我束之高阁,遗忘在书架上。

从这一点来说,我与小作者又有多大的差距呀!自从学***篇课文后,我下决心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用《窃读记》精神鞭策自己,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学***稳步提高。

窃读记读后感三五年级的我学了一篇课文: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述了旧社会时,作者在书店里窃读的情景。

有时,作者躲在人群中,读起来像一本饥饿的书;有时,他把书贴在一个成年人的旁边,仿佛那是一个成年人的孩子。作者这样做是为了避开老板的视线。

作者那种认真、刻苦、废寝忘食的读书精神令我震惊!最后课文说: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也深深的记着这句话。

作者爱读书,我也爱读书;作者很辛苦,但我很舒服,很悠闲;作者买不起书就偷书,但书多了我就看。

我们俩看书的方式大不相同。

所以,这么辛苦的读书方式才造就了林海音成了一名作家。

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时代的生命,是财富的信息。

爱看书很好,但重要的是要多看书,会看书。

如果你在阅读时不做笔记,那就是你不能阅读的表志。

书是人的养料,是不张嘴的老师,是心中的星,是对岸的船,是人生的向导。

林海音窃读的快乐足以说明这些。

读罢《窃读记》,我激情澎湃、浮想联篇,林海音对于读书的渴望给我的读书生活又注入了新鲜的力量。

窃读记读后感四开学了!开学了!经过一个充实的暑假,我们迎来了一个新学期。

我们的第一节课,就是《窃读记》。

这篇文章是关于作者小时候的贫困家庭。她连一顿好饭都吃不下,但她还是很喜欢看书,但她没钱买,只好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

当时,作者不想被书店老板发现,所以她想把自己藏起来。她会把它贴在一个成年人身上,让书店老板误以为是他家的一员,这样她就不会被赶走。

作者最喜欢的是雨下得很大。雨越大越好。因为她可以直接呆在书店里。人们都不好意思把她赶出去,对吧?作者读书很痴迷,每次都是等书店的日光灯亮了起来才惊觉自己已读了很久,这才万分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读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自己。

我也挺爱看书的,但是只喜欢看科学类的书,而文学类的书放在家里很少去看。

学了这篇课文后,我也要学会好好看书,不仅看科技类的书,也要学会看富有文学性的书,更要牢记冰心奶奶说的一句话: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窃读记读后感五今天我学***篇叫《窃读记》的课文。

我不敢相信的是,世界上有孩子渴望读书,但由于家庭生活的困难,他们没有钱买书,只好去书店偷书。

课文主要讲放学后,我奔向窃读的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

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文章里令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食物养活身体,书籍养活灵魂。

对我们来说,书和食物同等重要,因为书能使我们增加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食粮。

现在,虽然我们可以一直读书,但我不太喜欢读书。

想想,作者以前读一本书是多么的困难,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

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

杜甫也说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阅读不仅能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而且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和好书一起生活!窃读记读后感六在刚开学的第一节语文课上,我和同学们一起津津有味地读一篇课文《窃读记》。

本文主要作者是林海音。她小时候买不起书,所以经常去书店偷书看。她获得了快乐和知识。后来,她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当我读到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

如果口袋里有钱该有多好啊的时候,心有感触。

我的家庭比林海音小时候好多了。家里有很多丰富的课外书。在我学校的图书馆和我班的图书角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供我们随时阅读。

我们现在的书店对小孩子和大人都开放,不用像林海音那样偷偷摸摸、担惊受怕地去窃读。

和林海音比起来,我太幸福了。

我也认认真真地读书了,但还没有做到像林海音那样如饥似渴地读书,她一读书,就忘记吃饭。

你说她读得多么专心呀!而且她一读书就是几个钟头,多么长的时间呀!我才不会一下子读那么长时间,最多也只是一个钟头,因为中途我要休息,而且我读得也不会像她那样仔细。

我真欣赏她。

当我读到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时,我感受到林海音永远也满足不了读书的需求。

但是,我不会像她那么急忙打开书,我慢慢来,还躺在舒服的沙发上,吸着美味可口的果汁,多享受呀!我还会慢慢品味书中蕴含的知识和智慧。

我不用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这是我的家。

当我读到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时,体会到吃饭和读书都很重要,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

一个人有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真正健康成长起来的人。

窃读记》这篇课文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窃读记读后感七现在我已是一位 5 年级的小学生,在本学期里,我学到了许多的课文,从中让我深受体会的一篇是第 1 课《窃读记》!这是关于林海音小时候读书时的一件事,写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从中得到了不少乐趣。

她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就不会被人注意。

有时她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

她最喜欢的是下雨天,因为那样她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看书。

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有时为了一本书而跑到好几家,她的这种对读书强烈的求知欲望深深的打动了我!在本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是国文老师对同学们的勉强。

吃饭长大是指身体的物质需要;读书长大是指精神的成长。

说明书籍哺乳的是灵魂,一个智慧不断增长是人,才是健康的人!现在,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书架上越来越多的书,而我们现在的小学生却不懂的珍惜,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使一个人的精神和灵魂健康的成长,让我们热爱读书吧!窃读记读后感八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感触很深,受大了很大的启发。

本文是台湾作家林海音写的。

这篇课文以窃读为线索,生动的再现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的感到书店,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整个窃读的经历。

细腻的描绘了窃读的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完课文后,我感到很内疚。

我们是多么不会珍惜时间啊,整天只是吃喝玩乐,马马虎虎地过一天,一点儿书也不看。

记得我 7、8 岁那年,母亲买了一些书给我看:

《唐诗三百首》、《三字经》、《论语》可我就是不爱看。

一天下午,我正在游戏机前面津津有味的玩起游戏,可妈妈又开始发唠叨:

你看你,有时间也不看书,整天只知道玩,不准玩!去看书去!我只还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乖乖看书,只不过我没心看可现在我才知道,时间是多么的可贵,我们再也不能浪费点点滴滴的时间了。

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在书的王国里遨游,一起在书的王国里吸收知识,一起走向书的奇妙之旅。

《窃》读后感 篇6

《窃读记》教学反思

魏小云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认为真正热爱学习的人,往往学得越多,越发现自己所知甚少,于是就想学得更深入,而读书就是一个积累学习的最好方法。

在读《窃读记》这篇文章时,我被其中的一句话深深打动,那就是: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作者在阅读中感受着书籍所带来的智慧与快乐,却时刻担心被店员老板发现后受到训斥和驱赶,这种对书内世界的吸引与沉迷,对书外世界的担忧紧张,使快乐与惧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感受,这正是窃读的滋味。

这时,我不由得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那“窃书不算偷”的话来。孔乙己“窃“的是书,而本文“窃”的则是读,情趣上却大相径庭。

有了自己的感受,在教学《窃读记》时,我便引导孩子们抓放学和雨天两个场景去细细品味这个怯怯地藏身于大人中间、匆忙而贪婪地阅读着的小女孩,体会到读书时腿酸腰痛,饥肠辘辘的劳苦,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体验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这看似凌乱的小片段紧紧围绕着一个中心:我很高兴也很害怕——偷看的味道!

在课堂上,随着学生自读自悟,初步体会到《窃读》留下的印象;紧接着,紧密相关的句子总结出偷书过程中的苦乐复杂感受,感受人物形象;最后,结合生活实际,仔细揣摩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并受到启发。一步步将学生从体会他人读书故事引向自己读书现状上来,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本文语言朴实而又生动感人,所以引导学生入情入境的读出作者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快乐与惧怕,雨天读书的开心,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课后,我还组织学生开展了“我与书”交朋友的读书活动。学生们做了一些阅读语录的书签,写了一些阅读经验和其他活动。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对阅读有着浓厚的兴趣。

《窃》读后感 篇7

新学期开始快乐,今天学的是一篇《窃读记》我看了之后一种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

作者在放学后,急急忙忙地赶到书店,找到自己以前没读完的书,偷偷地读着。因为她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赶他出去,以后就没有办法再读书了,所以她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装作是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而不可能只看不买。但是她即使不被书店老板发现,也从恐惧,饥饿,到书店的灯亮了,她读了2个多钟头,即使这2个多钟头她没喝过一口水,没坐下歇一会,只是站着读书,但是脚步依然轻松,因为她铭记国文老师鼓励他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文中令我感动的是,小作者竟然抑制住了疲惫和饥渴,依然在书店窃读下去,更表现了小作者喜爱书的那种如饥似渴,也同样体现出了小作者窃读的艰辛。

我也很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同样会受到鼓舞,小作者从书中吸取的很多知识,她

能爱书爱到可以忘掉自己的感受,这是多么一种忘我的境界啊!

我能有这么好的条件来拿回家读书,而文中小作者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读书,只是偷偷地窃读,但是却浑身轻松,因为她吸取了很多知识,她的精神得到满足!

我现在有很好的条件去读书,我可以拿回家读,坐着读,躺着读,但是文中的小作者不能,但是她依然反复光顾书店。我一定要向文中的小作者学习,学习她的忘我,学习她的执着,同样学习她的境界!

《窃》读后感 篇8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感到与作者相比我很惭愧。

作者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害怕被店员发现,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作者每次读完书之后,精神之田得到了丰收的喜悦,虽然腿站得很累,可心灵也得到了成长。

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的,见到一本好书,就像一匹饿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贪婪的读着。把我和作者相比,我是无比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进到书店去看书。而我家有一柜子的书,买了之后,随便翻翻就散了,跟装饰品一样,锁在柜子里,不读。与作者相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以后也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窃》读后感 篇9

今天我们又学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窃读记》,里面的主人公可不是一般的人,她就是“著名作家”林海音。里面说了她在图书馆里“窃读”时的想法与感受。这篇文章是讲林海音小时候的读书体验,她小时候家里经济很拮据,可是小林海音当时很爱读书,她每次一放学就急匆匆地往书店里跑,她有时候读书读到了忘了时间忘了吃饭的境界,她每一次想尽办法如何进书店看书,然后她悟出了一个道理,要读书就得到顾客多的书店去,因为那样才可以不被别人发现,可她有的时候会想: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可像我这样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后来她又想出了一个方法,就是把自己隐藏起来,有的时候就把自己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这样可以把自己装扮成大人的小妹妹或是小女儿,可是这个方法还是不好,因为这样会引起大人们的误会,有时候还会挨一顿臭骂,可是聪明的小林海音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读书之旅。她最后只好用自己的“绝招”——那就是利用下雨天读书,越是倾盆大雨她就越高兴,因为那个时候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好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她走吧!有时“她”还要装着皱起眉头,好像心里在说这雨害得她回不去了。经过千回百折,小林海音最后终于读完了一本书。

我读这篇课文的感受是:文章写了小林海音对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小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求,写了小林海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快乐还有雨天读书的快乐和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

最后,我觉得自己需要学习林海音的读书方法,体会她那种读书的快乐。

《窃》读后感 篇10

在一声声清脆的读书声里,我大致对《窃读记》有了了解。在老师深刻的讲解中,我已对《窃读记》有了自己的感受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现在,我就向大家说说自己的感悟吧。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很爱看书,但是作者家里很穷并买不起任何一本书,所以就开始在书店里的人群中隐藏起来窃读,使作者感到既快乐又恐惧。(还有许多细节我就忽略不写了)我对这篇佳作产生了种种感受——《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在物质方面(吃饱肚子)长大,也要在精神(学习)方面有所长进。作者那么小心翼翼害怕书店老板发现她,害怕书店老板用白眼示意她不能在这里只光顾而不购买(也就是不能再窃读了),这仅仅是为了看书而做出的选择!显然,作者把书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为了窃读,她宁愿遭受狂风暴雨;为了窃读,她宁愿受到书店老板的狠心白眼;还会面临着找不到书的那种急切的心情!冷饿的滋味会一下子涌到她心头,但她还是快乐地读书,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使我大受感染。

让我们像作者那样珍惜时间,热爱读书!

最新白鹿读后感十四篇


在考试过程中作文的表达可以看出看一个人的思想灵魂。作文的内涵,源自生活的启发,写好作文要的就是多训练多思考。优秀的作文要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最新白鹿读后感十四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白鹿读后感【篇1】

《白鹿原》是一部具有浓郁文化意识和文化品格的长篇**. 作者陈忠实以“**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这句巴尔扎克名言做为**的题记,表达出其创作这部长篇**的宏愿与艺术追求。白鹿原做为清末民初中国历史的见证者,堪称民族历史发展的缩影。

整部**充满着浓郁的地域色彩,人物形象丰富饱满,语言富有生活气息,字里行间融透着对民族**的深入思考,能够真实的反映那一时期,渭河平原历史变迁的曲折过程。

这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族的两代子孙为白鹿原的统治上演了惊心动魄的戏剧;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仇国恨,交错缠结,冤冤相报代代不已……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阵痛中颤栗。

**《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该书浓缩了深厚的民族历史内涵,具有震撼的现实感和宏大的史诗风格。1993年6月出版后,其畅销和广受海内外读者赞赏欢迎的程度,为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所罕见。

1997年荣获中国长篇**最高荣誉———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后来,它被改编成戏剧、同名电影等多种形式。

《白鹿原》所反映的生活年代,与**的时间跨越有半个多世纪,从清末写到解放初,其间还涉及到解放以后更长的时间。我总的感觉是,这是一部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比如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生命玄学和神秘不可解的力量,人物命运的因果报应等等。当然,这也是一场现实主义运动,深刻而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和社会的历史变迁。

《白鹿原》涉及的五十年历史,正是旧的社会秩序瓦解,各种政治力量殊死搏斗的时期,用传统的观念看就是对立阶级决一死战,阶级斗争空前激烈的时期。作品毫不回避阶级斗争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但又第一次没有简单地把阶级斗争描写为阵线分明、敌我分明的两大阶级的对抗。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当代不修史。

众所周知,这是因为当事人难以跳出补救、治力、情感等时代局限。修当代史对作家是一种挑战,既是艺术、认识上的,也是勇气、良知上的。

《白鹿原》最大的魅力**于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对儒文化的深刻反映、深刻认识。在作品中对儒家文化既有肯定,又有否定,半是赞歌,半是换歌,既是最后的光环,也是写终结,把我们引向对儒家未来的深刻思考中。

中国人虽然没有宗教,但中国人有信仰,即天地人合一。中华传统文化中两千五百年来占主导地们的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与封建宗法社会制度下的产物,强调伦理、社会责任、人际关系与群体意识。每一个生活在白鹿原的人,他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刻地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

**真切而细腻地展现了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对白鹿原人的影响:从日常生活到人生信念, 从思维方式到处事原则无不打上深深的传统文化的烙印。

儒家文化最核心的是“仁义”思想。从 “仁”字出发就可以发现,中国人认为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人才能称其为“人”,一个人只有与另外一个人形成对应关系中才能定位,中国人的“人”具有共生取向,但是却缺乏一种独立取向,这也正是当代中国人与西方人对于“我”的观点的显著差异。这也说明了中国文化为了彰显社会我的地位与价值,不惜忽略压抑个我的地位与价值,中国人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追求自由、独立、开放明显不如西方人,中国文化中小我的价值明显是小于大我的价值。

在他的作品中,作者叙述了遥远的白鹿传说。传说是美丽的,迷人的,有些神秘,甚至与作家的人格理想,贯穿作品。白鹿是各种美好事物的象征,而白鹿原作为一个具体的地理存在,有其临水的高岸,上部平舒逶迤的地貌,渐次抬升以至终南山麓,这个地理的存在比白鹿的传说,白鹿原的得名,都要远为长久得多。

然而,白鹿传说是一种文化。因此,在古代,白鹿的名称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性质。当然,作为地域文化的载体或象征,白鹿原包含的不只是白鹿意象这一点,更重要的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在其全部活动中所形成的传统、习俗、心理、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等等。

**中的主要人物白嘉轩,智者朱先生,长工鹿三和他的儿子土匪黑娃,医人冷先生,甚至刚烈而又苦命的田小娥,都无不可以作儒家文化角度的深入解析。

在这些人物中,朱似乎是最容易从儒家文化的角度来解读的人物。首先,他具有文化人的身份,是白嘉轩和黑娃的精神导师,在人们心目中扮演着真正的教父角色;其次,作者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学术素养和知识背景,作为一名传承学者。白鹿原地处周秦故地的腹部,这一带地方是华夏辉煌的农耕文明的主要发祥地和摇篮,同时,也是这一文明在其发展的鼎盛期的中心。

这一带地处北国,水深土厚,属大陆型气候,雨量并不丰沛,生产条件相对艰苦,因而自古以来民风淳厚、尚实,这一点在文学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这只要对比一下《诗经》中的秦风与产生于南国的《楚辞》,就看得相当清楚了。正是因为这种务实的文化传统源远流长,才造就了朱先生这样的儒家。

在当今社会,儒家文化正走向被遗忘的角落。白嘉轩是陈忠实为中国和世界贡献的最后一位宗师和最后一位中国家庭文化人。在他身上包容了伟大的中国文化传统全部的价值——既有正面又有负面。

**结局的悲剧意味着传统道德文化命运的悲剧。朱先生在孤寂平静中死去,喻示某些传统道德文化的消亡,白嘉轩佝偻着活着喻示某些传统道德文化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但已挺不直腰杆。白嘉轩和他的精神之父乡贤朱先生所捍卫的文化道德传统,正在受着前进的历史潮流的巨大冲击,正在走向不可挽回的解体趋势。

现代社会儒家优秀思想的被冷落被遗忘与**时代背景中的道统的解体同样让人悲痛,写史就是为了唤醒现代人对儒家文化的思考。

作者以细腻深沉的笔触,所描绘出的一群不同典型的主人公的命运悲喜剧,生动、形象、厚重地反映出民族悲壮秘史的一角。白嘉轩的宽厚隐忍,鹿子霖的自私狡猾,田小娥的放浪形骇,黑娃的刁钻鲁莽,白孝文的颠荡沉浮,白灵的率真浪漫……这些人物,带着乡土中的自然气息,甚至原始的野性冲动,与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历史相互激荡,在个人与历史的分崩离析之中,为中国社会在现代性进程中所遭遇的沉重与多难作出了生动的诠释。陈忠实对革命化境域中的中国历史作了极为独特的思考——这种思考,并非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是超越了文化保守主义的僵化思维,自觉而又深刻地意识到了本土文明的演进,绝对离不开对民族精魂的重新激活,离不开对传统文化中某些重要品质的重铸和丰富。

白鹿读后感【篇2】

柔远初中教师赵莉

《白鹿原》无疑是当代中国最优秀的长篇**之一。我利用这个寒假时间读完了这本巨著,也在这个假期里体验了另一个真实而遥远的世界。

《白鹿原》的故事发生在关中大地的白鹿原上,讲述了从清朝末年到解放后很多年的许多沧桑沉浮,讲述了白、鹿这两大原上实力派家族的世故变迁,更讲述了白、鹿两家的**们各自不同的人生沉浮。**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拾起后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一部好电影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故事中的人物。《白鹿原》就是这样一部**。白嘉轩、鹿子霖、朱先生、冷大夫,还有白孝文、鹿兆鹏、百灵、鹿兆谦等等,这些人无一不具有自己鲜明而独特的性格。

白嘉轩的沉稳正直,鹿子霖的狡猾擅辩,朱先生的坦荡博爱,以及兆鹏的坚忍持久,百灵的灵活可爱……这些无一不的镌刻在了读者们的记忆深处。

《白鹿原》给我带来的最大震撼莫过于作者对于**中人物生命轨迹的塑造。一个堂堂的白家长子、族长继承人可以变为一个频临死亡的乞丐,又可以起死回生般的成为国民党的县保安团营长,并出任共产党人民**的首任县长;而一个放牛娃,可以加入共产党搞‘农协’,亦可以变为土匪抢恩主,但同时他也可以成为为一名读书人搞起义当副县长,而最终却被枪毙。生命的轨迹在陈忠实的笔下显得是那样的捉摸不定,以至于谁都无法预知一个“烂人”在今后是会继续腐烂还是会有机会发达,谁也都无法知晓一个好人最终是否会得到好的结局。

白氏家族在白嘉轩的操掌下秉持着“耕读传家”的家训,因此总是顺利的逃过一劫又一劫,并最终在白鹿精灵的辟佑下得到了圆满;但鹿子霖的小伎俩和小动作太多了,最终落入了宫廷的冷宫,死于自己的疯狂;朱先生心怀天下,悲悯苍生,因此在仙逝后送葬队伍能够绵延五十里。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最难忘的是白嘉轩豁达的胸怀,以德报怨的行为,淡定冷惊的性格。

最难忘的是,像田小娥这样美丽的女人死后变成了恶臭,这是每个人都难以接受的。

最难忘的是朱先生对鹿兆谦说过的一段话:“读书原为修身,正己才能正人正世;不修身不正己而去正人正世者,无一不是盗名欺世;你把念过的书能用上十之一二,就是很了不得的人了。”

然而最难忘的还是白鹿原上那肥沃的土地,那肥沃土地上青嫩的麦苗,以及在这片土地上世代劳作的憨厚老实而又有些倔的永远只属于白鹿原的庄稼人们。

一个平凡而又多灾多难的世界,一个与众不同但却永不磨灭的世界,这就是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这就是白鹿精灵的故乡!

白鹿读后感【篇3】

《白鹿原》读后感,我们的祠堂呢?

我们的祠堂呢?

——读《白鹿原》有感

一只猫样的狮子陕西董氏

读《白鹿原》读了很久,读完后意犹未尽,还看了同名电影。总想说点什么,能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心里很胆怯。

有时和朋友聊天,说在看《白鹿原》,有时会得一句:哇,大黄书诶。是的,描述很明确。这部电影的宣传海报也是田小娥在山洞里呻吟。

可这才是真实的日子不是吗?充满七情六欲的原著,将让我们在文本中看到生动、清新和悲情。香艳只是《白鹿原》的一角,真正敲打我灵魂的是里面让田小娥、黑娃、白孝文又爱又恨的——祠堂。

说到祠堂,我们不得不提到中国传统的社会管理单位——家庭。中国文化根植于农业文明,由于农业靠天吃饭,土地不能迁移,劳力是决定性因素等等客观因素,让国人整体风格偏于保守,且有着很多出身商业文明的西方人、乃至现代人难以理解的特征。比如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落叶归根等等,最重的一点就是——家族。

现在老辈人说跟谁家亲不亲,会说,出没出“五服”,血缘成为凝聚中国社会底层的细胞膜。而后,一个个家族细胞组成我们当年那个灾难深重的中国。现在在农村,还是在城镇的形态中,在骨子里还是在农村,这些文化元素还在骨髓里。

但是,丢了最重要的部分——祠堂。可谓去其精华,取其糟粕了。

祠堂是什么?在《白鹿原》中,它是一个标志。族长白嘉轩在祠堂中立下“乡约”,合族男子恭敬诵读,回家也要教化家人——仁义守己。

一时间,谁家媳妇敞胸**的在村头奶孩子,谁家汉子赌博、打架……原来乡村中常见的粗糙与低俗消失殆尽。原著充满和谐、礼貌、内省和自律。谁家子孙出息,要拜祠堂,放鞭炮;谁家通奸、拐了人家婆娘,从此入不得祠堂。

白嘉轩的一生,用他的话说:可以放在阳光下,永不背叛。那挺直的腰杆,即便被黑娃打断一回,形弯气也是直的。

可以说,祠堂是一种精神,在这种精神下,“仁义礼智信”这些真正的中华之魂飘荡在坊间地头;在这种精神下,白嘉轩不管世事风起云涌,他都依然如故;在这种精神下,朱先生执笔修县志,耄耋之年弃笔上战场;在这种精神下,黑娃浪子回头,放下屠刀,着起大褂。祠堂是宽容的,白嘉轩原谅所有伤害他的人们,相信人心向善;祠堂是包容的,朱先生保护不管代表哪方势力的娃娃,在书院内都是他的学生;祠堂是有骨气的,不管化为厉鬼的田小娥如何**,宁尸横千里,也不能破了给鬼立祠的规矩;祠堂是严厉的,不管鹿子霖如何道貌岸然的立在那里,人在做、天在看,祠堂的祖宗神灵必然让他得到果报……

世人评《白鹿原》是一部民族史诗,祠堂的命运在这历史的长河中跌宕。朱先生亲题乡约碑,立于祠堂;黑娃闹农协,砸了祠堂;白嘉轩不管戏台上挂了多少人,关门在家修乡约;黑娃幡然悔悟,再见乡约碑,那一道道伤痕,好似刻在他的良心上。可以说,不管世事风起云涌,祠堂都是干净的、纯粹的,它是那么耿直的矗立在那里,宁折不弯,自有风骨。

小人得志者,它鄙然一笑;为国捐躯者,它恭敬凄然。它好像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小丑在它面前没有什么可藏的。

可以说,祠堂代表了中国传统的最后坚持和美德。可如今,碎了,再也粘不起了。白嘉轩已逝,朱先生无存,连鹿三都再无立锥之地,黑娃不再忏悔,白孝文大行其道,鹿子霖耀武扬威,田小娥倩然媚笑……悲乎哉!

人们说大学不在大楼里,而在大师里;我说伟大的国家不在仓库里,而在灵魂里。充满虚假、欺骗、空虚、媚俗、虚荣、狭隘、恶意

空气的国家与民族,即便有举世第一的gdp,世人依然鄙视它;即便到处都是光鲜亮丽,富贵荣华,灵魂也是奴伏在别人脚下。

我们的祠堂呢?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白鹿读后感【篇4】

《白鹿原》是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一直在关注矛盾文学奖作品的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么一部经典著作了。在欣赏的过程中,我不断寻找相应的世代背景,这样在故事的历史清晰的世候,我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作品的艺术。

作品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该书浓缩了深厚的民族历史内涵,具有震撼人心的现实感和厚重的史诗风格。

在阅读的过程中,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中对人物“死”的处理,每一个“死”几乎都可以代表当时社会的某种力量,这些力量推动了作品在意义上的升华。

**从一开始和死亡开始,白嘉轩的六个女人都走了,父亲也因病猝死。这个“命硬”的男主人公艰辛而坎坷的一生从始拉开了序幕。整部作品对中对几个人的死亡描摹极具震撼力,与每个人物的性格命运紧紧相扣。

**中的黑娃就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他只是白嘉璇父母的儿子,但作者用了很多笔墨来形容他,给他一个曲折的人生。勇敢和正义是他的特点,这是他的死亡更让我伤心。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拜朱先生为师,暴戾之气尽褪,我想他要有多大的努力才可以,获得如此豁达啊,不过他做到了。就在他义无反顾的支持着兄弟策动了临解放前的起义,白孝文作为县长变成了革命功臣,而黑娃却忽然之间变成了反革命,**坐监枪毙,还是和国民党的县长及总乡约田福贤一起被枪毙掉。生命就是这样的有戏剧性,成为“圣人”朱先生最得意**的竞是个“土匪”,一个对革命立有不可磨灭功勋的却与反革命一起被枪毙…

作品中第一个给村里带来死亡阴影的就是被人人唾弃的田小娥,这样一个被人人称作“祸水”的女人,她是被白嘉轩家中长工鹿三那具有叛逆性格的儿子黑娃引回村子的。由于她是黑娃做长工的武举人的“小老婆”,和黑娃是有了私情后被休回家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一心想要的是安稳的家,她不怕住在窑洞里,她不怕村子里的谣言和唾弃声,只要有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就满足了。但是,黑娃选择了革命,她只能依靠在村里有一定地位的鹿子霖。

然而,吕子霖一步步利用她,直到全村人都恨她,直到吕公公三人杀了她。鹿三是个很本分的长工,作者设计由他来杀死小娥也是一个出乎人意料的结果,更深刻的凸显了小娥这个角色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如此的不能容忍。

当然,作者并没有结束小娥的故事,而是让她死后患上了瘟疫,这似乎与田小娥的死和她的精神有关。但不管怎样,这次小娥的死确实给原上的村民在心灵上好好上了一课。

鹿兆海和白灵的死,很具有一种悲剧色彩。鹿兆海参加了革命军,进了军校,加入了国民党,他一直很喜欢白灵。中条山阻击战中,他杀死了四十多名鬼子。

而按照朱先生的要求,每次有鬼魂被杀,都要剪一绺头发扎好,放进铁罐里。悲就悲在他其实并没有死在抗日前线,却死在围剿红军的战斗中。死后,灵柩回乡,师里却说鹿兆海——鹿团长是抗日牺牲的。

白鹿原举行的安葬仪式隆重之至!白灵在西安上学。她和鹿兆海一直相爱。但是,由于党派之争,他们不能相爱!白灵在西安加入了共产党。作为一个年轻的知识分子,他献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

由于革命工作的需要,她和鹿兆海的大哥鹿兆鹏假扮夫妻,在西安市从事地下工作。由于革命道路的一致性,两人最终相爱,成为真正的情侣。后来,在根据地,白灵带着极大的革命热情工作,但由于西安的一个学生投敌,在根据地开始了起义。

抓内奸抓特务,一大批革命同志被牵连。白灵也未能幸免于难,她也是作为“特务”被监禁,最后被活埋。作为一个充满激情的革命家,他不是死在敌人的屠刀下,而是死在革命家自己手中。

这是作者给我的又一个惊喜,也是对当时历史背景下革命背后所犯错误的更深刻的描述。兆海与百灵的戏剧化政党交流,也是当时动荡的具体表现。作者用这对本来很美的夫妇的悲惨命运来告诉我们当时双方的矛盾。

即使是《白鹿原上的小女人》的死亡,作者也赋予了它们深刻的内涵。就如白孝文老婆的死,就像她在饿到快死的时候对她的公公说那样:“爸,我到咱屋多年了,勤咧懒咧瞎咧好咧你都看见,我想过这想过那,独独儿没想过我会饿死……”白家在白鹿原算是有威望的家族,可他家的媳妇却因为丈夫白孝文变卖自己的家当去与小娥厮混而导致没钱饿死,这是多么讽刺的啊,但是作者还是让我们看到了这么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还有这么一句深刻的话。

最大的反差是白嘉轩妻子仙草的死。在这部作品中,仙草总是扮演白嘉轩背后的女人。她支持白的所有决定。像农村妇女一样,她不抱怨自己的不满。这让读者觉得在她要死的那一段日子里,她应该是很烦躁不安的。

然而,仙草平静地接受了死亡,安排了一切,这让读者大吃一惊。作者的这种安排凸显了农村妇女的伟大。

此外,还有鹿三和朱的死。他们的死是平静而自然的。即使他们生前如此受人尊敬,在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给予他们太多的笔墨,更显出了他们生前的伟大。

当死的时候不死,不当死的时候却毙命,作者是另有隐喻的。这种隐喻恰恰是《白鹿原》基调中最难得最珍贵的一种。在追求自由、理想和解放的过程中,白鹿原人民用自己最宝贵的青春甚至生命实践。

无论这种追求是对抑或是错,都是一种美。悲剧美、凄凉美、放纵美,也有教条美。

白鹿读后感【篇5】

对于《白鹿原》这本书,我是素闻其名,未曾动手,这晚本来打算看个第一章就睡觉了的,却未曾想到看到了凌晨四点,念及早上满课,就合书入眠,岂料心寄白鹿原,满脑思绪竟异常清晰,故起身夜读,直至天晓。

《白鹿原》是作家陈忠实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共50余万字,由陈忠实历时六年创作完成。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吕姓两个家族的祖孙之仇,展现了晚清至七八十年代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1997年,他获得第四届中国茅盾文学奖。

它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舞蹈剧和同名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白鹿原》对性的描写是整本书的点睛之笔,但不能说是如此华丽的描写,因为它是最朴素的人性。对于白鹿原里面对性的大幅度大尺度的描写,外界声音一直是毁誉参半的,以至于于让这个作品多次落选文学大奖的角逐。即使在第四届茅盾文学奖上,评委们对其敏感之处也给出了两种意见,这使得陈忠实先生不得不做出相应的修改。

而停播《白鹿原》电视剧也很可能是广电总局在这方面的考虑。这都是不可理解而又在意料之中的事啊。

《白鹿原》花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写性,性成为这篇**的主题之一。这里有性发泄,也有性压抑的描写,陈总实在这方面的描写是相当突出的,他在这方面运用了强劲的深入描写,使得这些性描写具有了相当分量的内涵,比一般的艳情**实在是胜出了十万八千里。

其实白鹿原这作品在其他方面的文学艺术和造化也是很深刻的,例如地方特色,封建文化,革命历史,不过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性却是大众避而不谈的话题,或是出于对于这作品崇高声望的敬畏,或是羞耻心在作祟。

虽然不乏仰慕之情,但白鹿仍沉浸在世界的指引之中。吾之为人,尤爱与世人抬杠,故思绪涌泉,笔下生风,对此略数一二。毕竟阅览全文,不过三天,实在得不出精辟之语,不能与快乐网友竞高低,我实属无奈。

粗鄙之语还望见谅。

白鹿读后感【篇6】

一口气看完了**《白鹿原》,又疯狂追了《白鹿原》这部电视剧,不得不说:太喜欢太感动了!如果退回十年或几年,也许我不会喜欢看或根本看不懂这种**或电视剧,但是现在却还想再读再看,岁月如何改变了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也许如这种白鹿精神一样,越活越真,越活越赤诚。

最喜欢的还是书中男一白嘉轩,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敬佩和崇拜更贴切。总在想,如果我年轻一些时有白嘉轩那种对正气的认真和坚持、自信和刚强,也许现在都是另一番精彩的人生景相。我猜作者陈忠实的内心一定和白嘉轩、白灵等的内心一样纯净如玉,否则如何描述出那些恰如其分的内心活动,正如以前看到的那句话,“越好的作家越善良”,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也喜欢白灵的敢说敢做。他和他父亲一样光明磊落。他心里没有阴影。 从白嘉轩身上我看到了,人,立于这方天地之间,并不是靠或伟岸或俊美的身躯,而是一种能感天动地,无所畏惧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再渺小的也伟大!

电视剧版的《白鹿原》,让我一瞬间分清了啥是好剧啥是烂剧,其实说到演技,这部剧中的老戏骨张嘉译、何冰、秦海璐三人不相上下,如果让我说稍稍更胜一筹的,反而是演鹿子霖的何冰,他对人物的刻画有种深入骨髓的精彩领会,不得不让人点赞称快!相比前段时间的热播剧《....木》,真是差距太大,不忍直视.....

读书看戏都是一种生活体验和收获。学会欣赏,学会提炼精华,是一种人生智慧。期待精彩的自己!

白鹿读后感【篇7】

叶小艾——纪念逝去的老人

用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读完了陈忠实老人的长篇代表作《白鹿原》。书前几年就有的,也是好多次拿出来要读,但是每次半途而废居多,终不得始终。这次终算是完完整整地细读了一翻,此中滋味胜似甘露,收获颇多。

也算是用自己的一份认真来祭奠这位伟大的作家了。

读书的目的是开阔我们的视野,让你的心平和,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学为好人”是书中的精髓,这四个字也是贯穿全书的精神主线。”房是招牌、地是累,攒下的银钱是催命的鬼”,一切名利、世间繁华皆浮云,只有”学为好人”,才会一生平安。

(1993年我家人第二次印制,具有纪念价值。)

(之后买的新版的)

《白鹿原》这部**以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两个家族的明争暗斗、兴衰成败为主线,围绕白、鹿两家及从长工鹿三家的几个人物展开叙事,从晚清时期一直写到了解放初期,内容丰富,情节跌宕起伏。白嘉轩和黑娃是我最喜欢的两个角色。白嘉轩虽是封建势力的代表,思想比较保守,但是做为一个具有一定威望的老族长,他从不打骂长工,克扣工钱,讲仁义,讲礼教。

从他对鹿三及其家人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把长期工当作家人,从不欺骗他们。他还创办学校,修缮祠堂,解救民族,敢于大胆。这些都是白嘉轩的亮点。他让长工的儿子黑娃上学堂,学知识,即使后来因为黑娃自我意识”族长的腰太直”而让他不舒服打断了族长的腰,白嘉轩也是不计前嫌,反而以德报怨,这样的一个人佝偻着腰也是要仰面看人的,形如狗一样,但是在精神上,却挺得很正,你打残了他的身体,但是打不垮的是精神,这是一种美德,是与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植观所吻合的。

白嘉轩善始善终,他崇尚的是朱老先生所说的”学为好人”,他以他的不变应世上的万变,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腰太直了”.都说性格决定命运,鹿子霖的命运就不一样了,”入冬后第一次寒潮侵袭白鹿原的那天夜时,前半夜还听见鹿子霖的嚎叫声,后半夜却屏声静气了。天明时,他的女人鹿贺氏才发现他已经僵硬,刚穿上身的棉裤里屎尿结成黄蜡蜡的冰块……”,可以说他死得很凄凉,让人即可怜即可恨。

鹿子霖可以说是一个投机者。他追求仕途,有风度,善于谋划。虚荣是鹿子霖的死,因为虚荣和白家奋斗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最后输给白家,这也是有原因的。比如说他利用田小娥色诱白氏家族的族长继承人白孝文,用白嘉轩最器重的人来打击白氏家族,正如他对小娥所说”你能把孝文拉进怀里就是尿到他爸的脸上了”.

最后白孝文在田小娥引诱下自甘堕落,到了卖田卖地的地步,这是鹿子霖精心设计的棋局,目的就是看白家笑话,当白嘉轩惩罚白孝文的时候,他又精心策划了一场求情假戏,这说明了鹿子霖的险恶和虚伪。

书中的黑娃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角色,按说白嘉轩对长工也算是极尽仁意,当家人一般看待,但是黑娃却是一个有自我主见的人,他做为长工的儿子还是不愿意看别人的眼色行事的,虽然白嘉轩也让他上学堂学知识,但是他总认为族长的腰太直了太硬了,他要过自己的生活,所以他离开了白家外出找活,自食其力。这也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所缺乏的勇气和魄力。他敢于追求爱情,对田小娥的感情可以说是真情流露,带她离开那个那个没有爱的家庭,给了田小娥最真诚的感情,在那个年代,面对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他没有怯弱,而是修整好一个破窑洞,让两个人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然后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过生活,他承担起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

黑娃是书中具有戏剧性的人物,也是变化最多的一个人物,从农协到从军到落草成为土匪,从归顺保安团后又成为朱先生最得意的**,最后竟破茧成蝶,反水起义,为当地的解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最后被革命所杀,但是那是那个特定年代的错误所造成的,是时代的悲剧。最让我没想到的是,白孝文和黑娃想到一起起义。我终想不到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有如此的思想变化,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吧。

鹿子霖虽然一生没做过什么好事,但是他有两个优秀的儿子,一个姓”共”,一个姓”国”,他们为国共合作,共同抗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鹿兆海死于中条山之役,鹿兆鹏一直为中国的解放事业而奋斗!都是我们所敬仰的人。白嘉轩的三个儿子可以说平安无事,他们也遵循和平就是福的原则。

《白鹿原》当中,死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思,仙草的死是那么地镇静;像鹿兆鹏的媳妇,死又是那么地让人感到可怜与可怖;像最后鹿子霖的死又是那么地窝囊,我想一切还是因果缘分吧。

书中崇尚”学为好人”、同时又有”好人难活”之说,也许这也是告诉我们活着不容易,做个好人更不容易,必将经历沟沟坎坎,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美好的生活必定是通过辛苦努力得来的。

白鹿读后感【篇8】

范曾评价说:“陈忠实先生所著《白鹿原》,一代奇书也。方之欧西,虽巴尔扎克、斯坦达尔,未肯轻让。

”在我心里亦如是。我的家乡是西安的蓝田,所以我对白鹿原很熟悉,因此才来这本书。陈忠实先生创作的这部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的家族史诗,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最陕西的语言和文化、最陕西的人物形象,也让我们同当时历史背景结合,完整地感受了时代的变迁和白鹿两家的家族更迭。

看过影视剧再来读书,更是感受到了陈忠实语言的魅力,他对环境描写可以细致到能让读者浮现田野上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粒麦穗。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对人物的塑造,尤其是那“佝偻着不慌不忙走在白鹿原上”的白嘉轩。

对白嘉轩的热爱不是在他的巅峰时期,而是在晚年,他对突发事件的沉着冷静与普通人不同。鹿子霖拆毁孝文的房子后,其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和白嘉轩争面子,而是白嘉轩平淡的反应让他失望。他作为族长的大家风范不仅在白鹿两家的斗争中体现地淋漓尽致,在处理族里种种事情中也都有所体现:

例如黑娃在田小娥死后半夜闯入白家报仇,不比其他人的慌张,他沉着从容地应对,并因为这份从容救了他一命;比如,面对白鹿就爆发疾病;例如妻子仙草的离世,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面对丧亲之痛怎么能不心痛,但他越是历经大风大浪之后,越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几近完美地做好善后。

上学的机会是受人控制的,但读书与实践才是获取知识的主要课堂,在这个学校中学习的权力只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是任何人都剥夺不了的。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比任何一所著名大学的校徽都重要得多!

如果陈忠实先生对人物的塑造仅限这里,那也就没有“长安犹存白鹿原,世间再无陈忠实”这样的话,白嘉轩就算是**主角,是一族之长,他仍有自己的弱点,他有极顽固的封建思想,在教育孝文上便有所体现,也为孝文一度颓废埋下隐患。因此,事实上,白嘉轩顽固的封建主义也产生了许多弊端。

**《白鹿原》中人物性格的不完美可以让每个人都活在我们的脑海里。**的高度不仅体现在人物,更体现在其与历史的结合,让读者共鸣感加深——在对抗侵略者时,国共团结一心,原上的爱国人士不断涌现,非要描述,我想朱先生的那句“白鹿精魂”是最合适不过了。(王子晗)

白鹿读后感【篇9】

读完陈忠实的《白鹿原》,心情异常的复杂,不由自主思考起自己的人生:活着,我不愿像白嘉轩一样始终“挺直着腰杆”,太累!更不愿像鹿子霖一样有着强烈的官瘾,醉心于功名利禄,迷失了自己。

我愿意像鹿三那般,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尽管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活得真实,懂得感恩。

曾几何时,我有着强烈的“第一”情节,学习要第一,各种参赛活动也要拿第一,有那么长一段时间,我都如愿以偿,同学们对我的印象就是永远的第一名,我习惯于这个标签,自然而然把这种标签视为理所当然。改变发生在高中,为了达成父母亲戚的各种期望,我轻松考上了市里最好的中学,并考进了重点班,对父母而言,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优秀的女儿将毫无悬念地踏进足以光宗耀祖的大学,我仍然被来自各方面的各种美好的预言包围着,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进入重点学校的重点班级,为了坐稳第一的宝座,我更加努力的学习,时刻学习着,时刻计划着时间,当然也时刻防备着,生怕一不留心就被超越,没有业余生活,没有时间去发展兴趣爱好,单调的生活因为习惯就一直持续着。

虽然我偶尔会停下脚步,对可恶的高考感叹不已,但我只能前进,前进,因为我必须考上一所好大学。高三那年,或许因为心理压力太大,我变得躁动,成绩开始起伏,我开始着急,越急就越看不进书,越看不进书就越急,成绩直线下滑,我处于崩溃的边缘。我期待高考,我害怕高考,在所有人眼中,我仍然正常的生活,可实际上,走出家门我就泪流满面,各种不好的情绪一泛滥就是世界末日,走在马路上,我无数次盼望着来一次有意的意外来了结自己的生命,到底是因为缺乏勇气,我行尸走肉的继续活着。

最后,我无法正常入睡。我的老师给了我一个长假。我父母带我去看心理医生。那次高考,结果可想而知,很不理想,很多老师同学,亲朋好友为我惋惜,可我却感谢着那次高考,因为那一次特殊的经历,我开始认真思考着人生,虽然那时的思想还极其不成熟,我慢慢懂得,活着,不一定非要“第一”,在失去第一的情况下,爸妈依旧爱我,朋友依旧关心我,于我自己,也如获新生。

感谢上帝,我仍安然无恙的活着。我仍然认真学习和生活,但我不再偏执。20出头的年纪,我的人生当然没有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也无法总结什么生活的经验,可纵观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一生,我觉得,活着,踏踏实实活着就够了,白嘉轩和鹿子霖都是争强好胜,爱要面子的人,二人明争暗斗了一辈子,时而得势,时而失势,互相看不惯。

白嘉轩作为一族之长,凭着自己的努力在白鹿村站稳了脚步,赢得了族人的尊重,他那时刻挺直的腰杆不仅象征着对命运的抗争,也象征着不可变更的封建礼教,他不苟言笑,凡事都要做到有面子,当大儿子和黑娃的媳妇小娥有染时,他毅然决然按族法处置了不守规矩的孝文和小娥,并把孝文赶出了家门,作为父亲,他当然痛心,可更多的事痛恨,痛恨孝文没有坐怀不乱的德行,伤了自己的面子痛恨小娥那个不守妇道的女子勾引自己的儿子堕落。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年代,女儿白灵要追求自己的革命理想,他为了控制白灵便要将她草率出嫁,当白灵一纸退婚书送到未婚夫家后,白嘉轩便宣布和白灵断绝了父女关系。白嘉轩就是这么个执着保守的人,在他的世界里,天塌下来,“腰杆”不能弯,规矩不能坏。

相比白嘉轩,鹿子霖显得圆滑很多,封建礼教于他没有什么束缚,可他一生热爱功名,并将当官的理念从小灌输给两个儿子,他无缘族长的位置,却当上了白鹿村的保障所的乡约,后来又有小儿子鹿兆海以连长之职为他撑腰,他便在白鹿村到处认干儿子,过足了官瘾,可结局却是为官所累,在镇压反革命浪潮中,鹿子霖作为一个小小的乡约被拉去陪斗,在陪斗过程中吓疯掉了。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一生,不论好坏,却也精彩,相比之下,白家长工鹿三的一生实在是平淡无奇,虽然只是个普通的长工,可他以自己的努力赢得了白嘉轩的信任和敬重,白嘉轩亲切称他为“三哥”,更是嘱咐自己的儿子要像孝敬自己一样去孝敬这位长者。鹿三一生忠心耿耿为白家劳碌奔波,他丝毫没有抱怨自己“下人”出身,也没有想野心大发的盖过主子,他只是老老实实的走自己的路,虽然不求进取的奴性思想有些迂腐,可他对生活感恩的态度实在是难得,他对白嘉轩不仅是一种奴忠于主的情感,更是一种千里马遇伯乐的感恩之情,他感激于白嘉轩对自己的厚待,甚至想要儿子黑娃也一辈子委身白家。

在白鹿两家平分秋色的白鹿庄,看似平静有秩序的生活实则充满了躁动和不安,只有鹿三这样一个小人物实实在在的过自己感恩的生活,看似仅仅是对白嘉轩的忠心,实则也是在乱世做出的明智之举,是对自己人生道路的准确把握。

人的一生虽然充满了变数,每个人的起点和终点却也相同,总是白白的来,白白的去,可一个阶段就该做一个阶段该做的事,小孩儿就该天真烂漫,少年就该奋斗向前,青年就该奉献社会……相同的人生阶段因心境不同而有所区别。如何选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权利。它能让感恩充满生命。踏踏实实地走每一步是明智的,应该被追求。

人生在路上,我们从出世的那天起,一直行进着,往往,脚步的急促与心的烦躁,使我们遗失了许多生命风景,无端的心灵空洞,造成了“莫须有”的哀愁与痛苦。其实,要活下去,可以简单,快乐,容易呼吸,吐出一串沉重,生活,可以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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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秘读后感 篇1

《易经的奥秘》读后感范文1

老师一直推荐,让我们看曾仕强教授讲的《易经的奥秘》,本来不屑一顾,今天试着看了,真让人大开眼界,受益匪浅。

一直错误的认为《易经》只是一部“八卦书”,上讲天文,下讲地理,但没想到里面蕴含着如此众多的内容!真正的广大精微,无所不包!!!

我觉得,《易经》与“地球人大学”这个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后者更需不断完善!而且,前者是古人所作的精髓,很多东西需要我们学习、理解、借鉴和运用,而后者可以在此基础上添加现代社会的信息,虽然我们的文化博大精深,但是我认为,肯定有不足的地方,并不像有些爱国主义者推崇的那样完美无缺,而且,世界也在不断地进步,因此,无论是对外来文化还是我们的民族文化,都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时俱进!所以,如果西方文化的“精华”,新时代的新信息也能融入其中,那就是“现代人的《易经》了”!

《易经》首先体现了一个“世界大同”的思想,这是全球化的必然趋势;据曾教授所述,学习《易经》有三大意义,其中一个便是“求同存异”,这是在全球化中发扬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的最好方式!不知道周恩来总理是否读过《易经》,当年他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赢得了各国的支持,相信现在有这个理念,中华文化也定会源远流长!

第二个令我深有感触的就是“三个方法”:1、仰视2、俯视3、广角。“仰视”就是要抬头“看天”,即关注外界;“俯视”就是低头看自己;“广角”就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能只停留在一个点上。

这和任老师提倡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谋而合,但是顺序不同,不知道有没有影响???

第三个,最令我感动,曾教授说,伏羲(包括孔子等)并不是我们推崇的“偶像”,他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所以被人们永记心中,获得永生!所以我觉得,“地球人大学”的理念要被人理解,要流传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出发点,为人所用才能被人所记。

总之,《易经》里面有好多深刻的意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以前没听老师的话,早点去读,真是一大遗憾啊……

易经的奥秘读后感范文2

昨天,一直沉浸在曾仕强教授的《易经的奥秘》中,这本书以通俗的语言给我打开了一扇了解《易经》的大门。虽是初识《易经》真面目,但感觉获益匪浅。

接触心理咨询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儒、释、道思想是心理咨询不可或缺的知识基础,于是尝试接触相关书籍。《易经》被誉为群经之首,虽难懂,但对其仰慕已久,便打算借助《易经的奥秘》走近这本字字皆智慧的经书。

前天下午,我翻开这本书时,被曾仕强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所吸引。有一种久未的感觉:只想继续读下去,不想吃饭,不想休息。

昨天傍晚时分,我读完了全书,回味阅读过程,对《易经》的敬畏中多了几分亲切。原来也曾多次想读《易经》,但每次都是刚打开书就放弃了,艰涩难懂成为了阅读《易经》最大障碍。曾仕强教授对《易经》解读深入浅出,娓娓道来,揭开了《易经》神秘的面纱,解开了困扰自己的种种疑问。

奥秘读后感 篇2

《昆虫的奥秘读后感》

读完《昆虫的奥秘》,我不禁为自然界中这些微小生物的精彩世界所折服。作者通过深入浅出的文字和大量的实例,科学而生动地揭示了昆虫的奥秘,让我对这些平凡不起眼的小生物产生了更深的兴趣和敬意。

我们身边常见的昆虫有蜜蜂、蝴蝶、蚂蚁等。它们被广泛研究,但我们对它们的了解是否已足够深入呢?通过本书,我意识到,昆虫的奥秘远远超出了我所想象的范围。

首先,昆虫的演化历史令人叹为观止。作者以演化树为线索,揭示了昆虫的起源和进化过程。从远古的昆虫群体到各类昆虫的分化与繁衍,我了解到昆虫群体的多样性和众多物种的相互关系。从小型的昆虫到体型巨大的昆虫,它们适应不同的生活环境,勾勒出了一幅宏伟的演化画卷。

其次,昆虫的行为与社会结构也令人惊叹。作者通过许多案例,揭示了昆虫的复杂社会结构和高度分工的现象。以蜜蜂为例,每只蜜蜂都有着特定的职责,包括采蜜、建巢、照顾幼崽等。这种分工与合作的模式,不仅让蜜蜂社会高效运转,也让人们对昆虫的社会行为产生了更多的思考。同时,昆虫的进化策略和求偶行为也令人称奇,比如一些昆虫可以模仿植物花朵的花瓣或是周围环境的颜色,以此来吸引异性或是躲避天敌。

再次,昆虫的生存机制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它们以生存为第一要务,为此发展出了各种各样的机能和捕食方式。对于食物的需求,不同种类的昆虫通过不同的适应手段来获得,有些昆虫通过长长的吸管吸取花蜜,有些昆虫则通过触手侦测食物等等。而昆虫体内的解毒机制和防御机制也让人刮目相看,有一些昆虫体内蕴藏着各种有毒的物质,以此来对抗天敌。

最后,昆虫的繁殖方式也有其独特之处。有些昆虫以卵生方式繁殖,将自己的卵埋在地底或其他安全的地方,直到孵化成宝宝昆虫。还有一些昆虫则以体内产卵的方式来繁殖,通过准确的时机和条件,让它们的后代顺利孵化并成长。

通过《昆虫的奥秘》,我对昆虫的认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们以其微小而精巧的身躯,展现了上天赐予它们的伟大智慧和生命力。昆虫的生命力不仅让人惊叹,更让人深思。它们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持着生态平衡,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生态服务。因此,我们应当尊敬和保护身边的每一只昆虫。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对于昆虫的奥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升华了自己对自然的审美能力。作为人类,我们应当更加珍视自然界中每一个生物的存在和价值,保持谦卑和敬畏,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守护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总结起来,读完《昆虫的奥秘》让我充满了对昆虫的兴趣和敬意。昆虫的演化历史、行为和社会结构、生存机制、繁殖方式等各个方面都给了我许多新的启发,也让我更加热爱自然界的多样性。我相信,只有更好地了解和尊重自然,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家园。

奥秘读后感 篇3

《遗传的奥秘》是一部关于遗传学的科普读物,本书通过揭示基因的本质,深入探讨了基因对人类行为、健康、外貌等方面的影响,给读者带来了丰富有趣的知识。

首先,本书生动形象地表达了基因的数量和编码方式。书中阐述了基因是由DNA分子组成的,DNA中有四种碱基:腺嘌呤、胸腺嘧啶、鸟嘌呤和胞嘧啶,这些碱基不同的排列组成了基因。此外,本书解释了基因显性和隐性的概念,因为人类身上的每个特征都有两个因素决定,一个是父亲的基因,另一个是母亲的基因,因此,有时候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特征并不是亲生父母全然的模样。

其次,本书详细地研究了基因的遗传方式,包括了穿越、转座和抉择等模式。书中提到,穿越是基因隔离和重组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它可以在父母的基因中寻找新的组合,从而产生新的特征;转座是指基因跨越染色体之间或内部的移动和整合,这种现象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生物的多样性;抉择则是指本性选择性的优选,顾名思义,就是让好基因传递给下一代。

最后,本书针对基因对于人类健康、智力、性格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究。 其中,智力是多基因遗传,抑郁症、多动症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与基因有关,癌症也是有基因因素影响的等等。同时,这本书也为我们解释了基因与我们的饮食习惯的关系,例如,人们对咖啡因的反应是由基因控制的,即使两个人摄入相同的咖啡因,他们也会对咖啡因有着不同的反应。另外,基因还可能会影响人们对高脂肪、高糖、高盐食物的偏好。

总之,《遗传的奥秘》是一本承载着科学真理的畅销读物,其内容丰富、实用而有引导性,令读者能够对茫茫基因世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它帮助我们破解了基因的奥秘,让我们从中获得了关于健康、人类行为及性格等方面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发展我们的未来。

奥秘读后感 篇4

《易经》,始终是我头脑中的一个不曾解开的问号,记得在上学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了解到同桌的父亲,一个大学毕业的知识分子,对《易经》痴迷不已,而《易经》,印象中只是求卜问卦的的书,一个理性的人怎么会对此“执迷不悟”呢?再一次,就是两年前到哈出差,途经学府书店,看到花花绿绿的《易经**》,买毕,回来研究又研究,终为其中艰涩的符号及繁杂的文字所迷惑,对《易经》的了解只能忘而却步了。

直到有一天,我翻开了台湾大学教授曾仕强所著的《易经的奥秘》,随着书页的翻飞,书中内容深入浅出,妙语莲花,《易经》的奥秘逐步展现出它独特的魅力。

《易经》是什么?所有文献都这样记载的:《易》是群经之首。

因为不管是五经还是六经,都把《易经》摆在最前面,“实际这句话太客气了,应该是《易》为群经之始”,因为它是中华文化的总源头,是诸子百家的开始。这几句话首先让人震撼。

《易经》的完成,叫做“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汉书.艺文志》,三圣即上古的伏羲,中古的周文王和周公父子,下古的孔子。《易经》广大精微,无所不包。

“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这样的注解,又有哪本书敢如此这般夸下海口。

那么,这么广大精微的一本书,到底有什么用处呢?“《易经》是解开宇宙人生密码的宝典”,伏羲的八卦告诉我们一个宇宙最基本的秘密,叫做“阴阳”这是宇宙万事万物最基本的构成元素。文王的64卦告诉我们宇宙中只有64个密码。数字不等于数字。数字是活着的,活着的,不是死的。

孔子给我们的《十翼》。孔子希望《周易》能够“飞起来”,飞起来是什么样子,就是世界大同,实际上,地球村就是世界大同。整部《易经》也不过四千多字。

是完全根据自然发展出来的一套系统。讲一句现代的话:0和1构成了浩瀚无穷的互联网络,《易经》指出一阴一阳产生了宇宙万象。

通过读《易经的奥秘》,我了解到《易经》是中国人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人向自然,以自然为师,从自然中开发出来的。继孔子之后,除了自然科学部分外,该书还增加了一部分,叫做人类伦理。对现代人具有实际的意义。

一是《易经》可以纠正我们很多似是而非的观念,如人应不应该自信,这个问题不应用应该或不应该来回答。《易经》里讲“自天佑之,吉无不利”,现在人太自我、太自信,一生都不会幸福,因为人有可控制的部分,也有不可控制的部分。

二是《易经》有神秘性,也有道德性。它的神秘性可以用现代科学来解释,它的道德性是不可替代的,它将在21世纪的道极大的发展。

三是《易经》求同存异的思想是实现全球化的必然之路,只有像《易经》这么广大包容的思想体系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易经》**于自然,应用于生活,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典,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伦理,是人与自己和-谐相处的修养。一部《易经》四千言,一部《易经的奥秘》启开了通往中华文明的源头之门,从这里我看见了智慧的光芒穿越几千年历史让我心豁然开朗,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变得理所应当。然而,这只是思想深处的星星之火罢了,如果想读懂《易经》这本书,更重要的是用它的精髓来品味生活,化解人生矛盾,明白事态人性,体味成长的各种滋味,成就孟子所言的“吾养吾浩然之气”。

读罢合书,吾为中华文明的深邃而叹为观止,不禁心生向往,《易经的奥秘》以智慧点亮人生,其中的丰富和韵味不是我几句浅薄的文字可以述尽的,我想我还有很长的路要思索,去实践,感受书香润心香。

奥秘读后感 篇5

深入探寻遗传的奥秘,可谓是一场关于人类生物本质的探索。遗传是生物学的基本概念之一,研究的范畴涉及生物的遗传物质、遗传变异、遗传规律等方面,深刻影响着人类对于生命的认知。《遗传的奥秘》一书的问世,更加深入了人们对于遗传学这一领域的认识。

这本书的作者是本杰明·刘易斯,他以深入浅出的方式,生动画面地向我们描绘了关于生命物质遗传的谜题。书中合理利用了大量科学事实进行论证,从人类起源、DNA细胞内遗传物质的组成、遗传的机制及其涉及的化学现象、多样性遗传比率、基因变异进化等多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我们阐述了遗传学的相关内容。

在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人类起源的历程,以及人类和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了解到,从细菌、植物到动物,通过研究它们的DNA,我们可以追溯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接着,书中还深入分析了基因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它们如何与生命活动联系起来。这一部分着重阐述了DNA的结构、复制以及遗传物质内的基因组成、突变、重编译,也是人类基因研究的关键。

此外,这本书不仅解释了生物遗传母体和种间间的遗传关系,更阐述了动植物之间遗传上的异同。我们从书中了解到,动物每个个体的DNA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组合而成的,其中遗传物质有一定的概率性和随机性,因此动物的遗传变异是有限和有规律的,其中包括了一些异于常规的的末端情况,如变异与自然选择。而对于植物来说,每个植物细胞都包含完整的基因组,这意味着它们可以克隆自己,而不经过性繁殖,这样使种群遗传的多样性大大降低,进而给植物种群的繁衍和适应能力带来一定的挑战。

最后,该书还探究了有关基因的进化。基因的突变、重编译、再组合,以及不同物种之间基因的互相跨越,为生物进化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进一步的研究,将有助于发掘更多关于人类基因的信息,促发互联互通的遗传优势,为医学研究贡献更多的思路和方向。

总的来说,《遗传的奥秘》一书开启了我们对于生物遗传的新认知。它提示我们,基因在生命中的作用和存在极为重要,对于我们的生命质量和未来影响深远。当我们探索遗传规律时,也必须面对遗传技术、道德、环境等问题,通过深入探究,为人类和生命的未来造福。

奥秘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遗传的奥秘》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人类祖先留下的奥秘。

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们很多灵感,让我们了解了很多传承下来的秘密。例如,通过对蝾螈卵的观察和研究,首次发现了染色体的存在。而染色体正在基因组织所在的生物构造。

例如,从雄性鲤鱼中提取dna,并将雌性鲤鱼的细胞结合起来,就产生了第一个脊椎动物克隆。

假设医生从一个失去免疫力的四岁女孩身上提取白细胞。他们把健康的基因因素注入白细胞,然后把他们放回女孩体内。这个**很成功,同时也是人类基因**史上首个成功的例子。

同时,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真相。例如,一些科学家想研究或知道一些事情。他将不惜一切代价探索,直到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我觉得这一种精神是只得我们去学习的。再比如说一些人为了保护动物,就连一些鞋子,衣服他们都要翻来覆去的看。这一种爱护动物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价值很大,很值得我们去看!

遗传的奥秘读后感范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科普的书——《遗传的奥秘》。读完后,我感触深刻,对科学又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以前的人留下给现代人解决的“未解之谜”。而我最感兴趣的内容是“基因科技”,主要讲的是“环保卫士”:1986年,位于乌克兰北部的一座核电站发生**,向北半球地区泄漏的大量放射微粒。

即使火势被扑灭,放射性粒子仍会伤害附近的人。

因此,科学家们被这个问题困扰着。科学家们反复研究。最后研制出一种向日葵。向日葵放入水中后,其根部可以吸收水中的放射性毒素。

从这项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利用植物来加速环境的净化。

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科学是艰巨的,诚实的劳动,它启迪人们的智慧,培养人们的艰苦奋斗精神和求实精神;科学是探索未来、创造未来的,它培养人们宏伟的胸襟,宽阔的眼界,探索的勇气和创新的胆识!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

奥秘读后感 篇7

《科技的奥秘》读后感范文

在我们身边,每一处都有科技。看了《科技的奥秘》,肯定有许多我不知道的奥秘。

以前,我以为机器人或许只是会做一些动作而已,但是我看了第一章“机器人”,我才知道科学家们发明的机器人功能很多,可以和人类聊天,做出不同的表情,还可以“记忆”;第二章“电子的梦想”介绍了仿生器官如何制造,有什么用途,里面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感觉最有趣的就要数第三章“自然科技”了:奥运会的游泳比赛者穿了一种模仿鲨鱼皮的泳衣,游得特别快。壁虎之所以能趴在墙上快速地爬走,而不会掉下来,是因为它的趾垫上有20亿根细毛,有着强力的吸附能力;一纳米有多小?第五章“往小里想”会告诉你:科学家利用纳米技术做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发明;第六章“动力的利用”讲述了电动汽车和奇特的`交通工具……

这六章列了许多最先进的发明,我看完了还想看。科学家的奇思妙想真多,有许多我以为不可能的它们都做出来了。可惜能常用的少之又少,如果他们发明的东西能广泛地使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就更棒了,例如,太阳能汽车,不但不会浪费了阳光还可以为地球省下更多的石油,不过我想以后应该可以实现。只是我有点觉得,科技太过于先进了似乎不太好。你想想,假若以后干什么都用机器,人类懒得劳动,或者科学家做的仿生器官什么的,能判断出你的思路,那样十分可怕。

奥秘读后感 篇8

“情绪”一词来讲并不陌生,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总是会感觉它时刻不在影响人对事物的感观、判断和选择。在读此书之前,接触过“中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小不忍,则乱大谋”等等知识观,提示情绪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人要成长,离不开对自我情绪的管理,但谈到为什么,又该如何系统、有效的对自己进**绪管理,还真的有点茫然,而读过《情绪的奥秘》一书后,有一种对“情绪”一词拨开云雾见青天后一样,有新的理解。

首先,正确认知情绪。情绪的产生是内在和外在的,内在是我们的生理反应,外在是与环境有关的;情绪对人的影响既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很难改变内在。对外交往与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竞争心理等有关。这是人们为自己设定的框架。

当我们身边接触到信息源对某一个条件触发就会产生情绪,情绪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也就需要达成两个条件,一个是触发,一个是作用。因此,要控制你的情绪,你需要从这两个条件开始。解决触发条件也就是书中所说打破框框,对事物进行重新认知,当然对我们产生正面的情绪我们不需要打破只需要加强;情绪的作用有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发挥作用前采取合适方法是可引导到对我们最有益或受伤害最少,比如凡事多想想,不急着做出选择,慎重考虑一下我这么做会产生后果再进行选择。

其次,克服人体自适应性。人体的自我适应能力是趋利避害。简单地说,就是如何舒适,这是惯性的根源。刻苦、努力、上进这些优势品质是需要身体付出的,按照人体自适应性特点,如果自己不加以调整,身体会认为付出会让自我产生痛苦,对自我保持优良品质产生阻力,所以渴望成功就需要对身体自适应性有正确认识,及时调整与消除身体对坑产生的消极情绪。

在工作中,拖延,不敢尝试或接受高难度的工作等都是自我潜意识会去做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提升自我,有必要时刻牢记、提醒、审视自我情绪,多问自我几个问题,我今天努力工作了吗?我今天有产出吗?我今天有被情绪消极影响吗?

我今天有进步吗······

再次,看待问题的两面性。书中提到克服情绪除了对自我行为***成控制外,主要是保持一副良好心态看待事物的发展,不利好的事情,通过往利好的事情想,可实现消极情绪的消除与控制,是一个自我调解的过程。个人理解,运用得当是一种好方法,过度使用可能会使人在任何事情上妥协,丧失决心和进取精神。

读书是一个自我认知、认证和学***程,本书的很多观点通过深入浅出讲解阐述了“情绪的奥秘”,与生活、工作对应对自我提升有很大帮助,值得再次深读。

财务部:黄**

2019年1月5日

奥秘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科普的书——《遗传的奥秘》。读完后让我感触很深,我对科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以前的人留下给现代人解决的“未解之谜”。而我最感兴趣的内容是“基因科技”,主要讲的是“环保卫士”:1986年,位于乌克兰北部的一座核电站发生爆炸,向北半球地区泄漏的大量放射微粒。即使大火扑灭了,但放射颗粒还是伤害附近的人们。因此,科学家们被这个问题困扰着。科学家们反复研究。终于研制了一种向日葵,把向日葵放在水中,向日葵的根部就能吸取水里的放射性毒素。从这次的研究可得出:利用植物来加快净化环境的速度。

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科学是艰巨的,诚实的劳动,它启迪人们的智慧,培养人们的艰苦奋斗精神和求实精神;科学是探索未来、创造未来的,它培养人们宏伟的胸襟,宽阔的眼界,探索的勇气和创新的胆识!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

最新《西游记》读后感(收藏十四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写14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 篇1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是《西游记》中的经典语句,乃孙悟空不满玉皇大帝久居于龙位上大闹天时所言。

从前我是一直把这句话当作不喜欢孙悟空的原因——放荡无羁,目中无人!居然威胁如来佛让他把玉皇大帝的龙位给自己坐!如来佛,这么高大的一个人物,受着众仙的敬仰,威胁他?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简直找死!

可是,再读《西游记》,却忍不住把人物标签上“放荡无羁,目中无人”的评价擦了又擦,其实,悟空和我们一样。

没用追求,就没有拥有。如果说良好的身体是生存的支撑,那美好的向往不就是快乐生活的支撑吗?时至今日,我非常羡慕悟空这个愿意为自己想拥有的东西勇敢地去追求这一个性格。说说我吧,在小学时,我对那值周生的荣耀到了钟爱的地步。可我却没有去争取,让这机会白白的送给了别人。每当我想去追求这个荣耀,都被内心的胆怯逼退了回去。数学老师要选课代表去协助他,一个男同学大胆的`站了起来,说道:“老师,如果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这个位置让我来坐好吗?”老师欣然地答应了。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当时我只是对那个荣耀一见钟情,却没有勇敢的追求过,所以也没有拥有过。

祸从口出

孙悟空追求过,可却没有拥有。那却是因为“祸”从他的嘴里溜出来了。

孙悟空因为在如来佛面前大放厥词,所以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这个情节很好的反映出我们的现实生活。我们要为我们所说的话,做的事付出相应的代价。收获相应的果实,可这果实却会因为一句不留心的话而变成恶果。

在我的小区里,有一个女孩子,她什么都还好,可就是说话不知收敛,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可谁曾想,是她自己的话语,得罪了一群人,后果——被群殴进医院。我妈妈一直提醒着我,说话不要说完,要说三分留三分,小心祸从口出。有的时候真的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或许自己认为自己是随口说的,可别人听了就心里不舒服。在生活中,我处处的留意自己所说的话,生怕被因为一句无心之失,而被“打入冷宫”。

大圣,皇帝轮流坐,明年到你家,那你就要记住这公式:保持勇敢的追求+说话得体=你想要的龙位。不要介意,你的“放荡无羁,目中无人”是我喜欢的样子。

《西游记》读后感 篇2

读了《西游记》这篇名著后,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精彩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听师父的话。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执着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回过头来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中途放弃,就算我失败了,我也不会气馁,因为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只要我去做了,并坚持到最后,就没有完不成的事

《西游记》读后感 篇3

在这短暂又漫长的假期生活中,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其中一部——《西游记》。

书中书写着栩栩如生的`人物,有慈悲仁爱的师傅唐僧。有神通广大的大师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憨态可掬的二师兄猪八戒。还有任劳任怨的三师弟沙僧。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神通广大,本领高强的大师兄孙悟空。

一次,孙悟空到东海龙宫借兵器。他来到藏宝库,拿起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像玩玩具一样耍得轻松自如。孙悟空会驾筋斗云、七十二变、念避水诀……他不仅神通广大,还特别顽皮可爱。有一次,唐僧要八戒去化斋,八戒看到一个大西瓜,于是把西瓜切成四块,然后自言自语道:“我一块、师父一块、猴哥一块、沙师弟一块!”但最后八戒还是经不住诱感,竟把西瓜全都吃了。孙悟空看到了,就用法术把西瓜皮放在八戒脚边,结果八戒一连摔了四个跟头摔得鼻青脸肿……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了出来。

孙悟空不畏艰险经常把妖魔鬼怪打得直叫他“孙爷爷”。孙悟空遇到神通广大的红孩儿也没有退缩,红孩儿的三味真火确实很厉害,孙悟空虽然被烧得几乎丧命,但还是奋力地和他作战,并最终请观音菩萨来收服了红孩儿。书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如有《龙宫借宝》《三打白骨精》还有《真假美猴王》等等。这些故事都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千辛万苦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这本书让我读得津津有味,读了一遍又一遍因为从这些故事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有很多困难,我们不能说放弃就放弃,说退缩就退缩。我们要像唐僧师徒四人一样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读后感 篇4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悟空、八戒、沙僧一路上为唐僧遇水叠桥、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一书塑造了四个性格鲜明在人物。贪财好色、却不乏善心的猪八戒;一心向佛、昏庸顽固、是非不分的唐三藏;心地善良的沙和尚;神通广大、技艺高超的孙悟空。

虽然他们性格不同,但他们都有着同一种精神,那就是执着。要不是这不畏、锲而不舍的'精神支撑着他们。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中的之作,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路斩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经的故事。作者细腻而深刻地塑造了四个极其经典的形象:宽厚但软弱的师父唐僧;富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忠心耿耿的沙僧……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走上了同一条道路,面对各种可怕的妖魔鬼怪他们既有矛盾,又有合作与情谊。

这就是西游记的故事。

《西游记》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明朝作家吴承恩笔下的作品《西游记》。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被这本书中的一种独特的魅力所吸引。书中讲到唐僧师徒四人披荆斩棘,终于拿到了他们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如来真经。

这是一部神话小说,里面讲述了一个个充满幻想的神奇故事。比如《二战大郎神》大刀王把孙悟空绑在斩妖台上,可是,不论是刀砍斧剁,枪刺剑劈,都伤不了孙悟空的半根猴毛。哇瑟,这正是前所未有,就连我么现在外壳坚硬的坦克都比不上孙悟空,我不禁赞叹道。你在看哪一篇《大闹天宫》,这蟠桃园一共有3600棵蟠桃树:前排有1200棵,3000年成熟一次,人吃了能成仙得道;中间的1200棵,6000年成熟一次,人吃了能长生不老;后面的1200棵,9000年成熟一次,人吃了能与天地同寿。读到这儿,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现在的老人最多的就活到8,90岁,活到一百多岁都说他长命百岁了,到了一百多岁,恐怕都要上报纸了。而书中,只一个仙桃,就能与天地同寿,要正是这样,那我们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人间的快乐了。

《西游记》这本书中,描述着一个个性格鲜明,个性不一的人物。有爱打抱不平,敢作敢当的孙悟空;善良的唐僧;见利忘义,背信弃义的.猪八戒;受苦耐劳的沙和尚......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在八卦炉里炼成了火眼金睛,再续菩提祖师那学会了七十二变,就凭这两点,孙悟空帮助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立下了许多功劳,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看书,对我们会有无数的好处。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令我的思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西游记》读后感 篇6

在夏夜的一个晚上,星光布满夜空,一轮明月悬挂在星空,它将柔和的月光洒满大地,也洒进了我的书房。我端坐在书桌前细细品味着一套经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讲述了唐玄奘奉唐朝皇帝唐玄宗之命西天取经,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披荆斩棘、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每一个角色都让我深感敬意。唐玄奘以慈悲为怀并拥有一颗执着的心;憨厚的猪八戒,虽然时而有些好吃懒做;忠厚老实,一路勤勤恳恳的沙僧;机智勇敢、辨别是非的孙悟空。

书中师徒四人是在经历重重磨难之后才取得成功的,不正应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句话吗?古今中外,哪位成功者没有经历困难呢?司马迁发奋写作,历经13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余字的辉煌巨著——《史记》;李时珍为修订好《本草纲目》,四处走访,百尝草药,才得偿所愿;爱迪生发明电灯,同样经历了无数次失败才取得成功……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人物,我们身边那些成功的企业家,初期创业的艰辛给予他们挫败,也给他们带来经验,他们身上都有着敢于吃苦,不怕困难的精神。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现实生活有很多人都应该阅读《西游记》并学习书中人物的精神。有的人取得小小的成功就开始自满,失去了继续努力再创佳绩的'想法;有的人毫无追求,只求安逸,一生碌碌无为;有的人拥有雄心壮志,却害怕困难,一遇到挫折便一厥不振……这些不都缺少书中人物精神吗?轻轻的将书合上,我的思绪却仍沉浸在书中,不时想象着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情景:唐僧和猪八戒被妖怪抓走了,沙僧急忙向孙悟空报告:“大师兄,大师兄,不好了,师父和二师兄又被妖怪抓走了。”孙悟空驾着翻斗云前去营救师父……读完《西游记》我受益匪浅,也明白: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颗执著的心,不怕困难与失败,向着目标努力奋斗!

《西游记》读后感 篇7

我读的书不计其数,但是,有一本书令我记忆犹深,它的阅读魅力很高,而且还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就是《西游记》。

文中有离奇曲折的情节,如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不明是非的,但又十分仁慈的唐僧;机智勇敢富于反叛精神的孙悟空;总是弄巧成拙,胆小好色的猪八戒;憨厚老实的沙和尚,都像烙印一样印在我的脑子里。还有他们四人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去学习。《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一段故事我的印象最深了。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来给唐僧送菜。这一招骗过了唐僧,却骗不过孙悟空最厉害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一棒打下去,白骨精落荒而逃。可是糊涂的师傅唐僧却认为徒儿打死了无辜的女子,气呼呼地要把徒儿赶走,猪八戒却在旁边暗自高兴,后来还是沙和尚在求情,唐僧才没把孙悟空给赶走了。这不是体现出了唐僧的不明是非,和猪八戒的贪心,孙悟空性情憨厚,沙和尚任劳任怨,正直无私。第二次也是如此。可第三次谁都没有办法了,让一个不明是非的唐僧把一个能明辨是非的徒儿给赶走了,正所谓:“师父让徒弟走,徒弟不得不走”。孙悟空只好怀着一肚子的怨气又担心师傅被抓而回花果山去了。

在《西游记》更多的故事中,处处都可以看到了师徒四人的合作精神。无论情况多么危急,它们都会镇定自若,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真是“三人行,必有我是焉”我一定能从他们身上学到有用的东西。这就是《西游记》的阅读魅力。

《西游记》读后感 篇8

夕阳西下,微风拂面,晚风轻轻地吹动着树叶,金色的余晖照在书的封面上,我不禁又翻开了这本书——《西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吴承恩。本书大概分为三个故事,一是《猴王出世》,二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是《师徒四人取经》。书中人物栩栩如生,情节一波三折。

书中的.孙悟空深受读者喜爱,他吃了仙桃可长生不老,吃了丹药可刀枪不入,因为偷吃而被太上老君放入炼丹炉中,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炼成了火眼金睛。后来他又去东海向老龙王借宝,老龙王带他看了许多宝物,他却都觉得太轻了。后来老龙王带他去看了定海神针,那是太乙真人用玄铁打造的,又称“如意金箍棒”。正如其名,它可以由人操控,变大,变小,变粗,变细。这便是孙悟空的随身武器——金箍棒。

相比孙悟空,猪八戒就差多了。孙悟空有72变,而猪八戒只有36变,而且还好吃懒做,但他去帮唐僧取经的路上,任劳任怨,虽然总会耍一点小聪明来偷懒,但还是挺可爱的。

我跟孙悟空比也差太多了,我平时看见一只长长的虫子就害怕得要命,而孙悟空看见那么大一条龙都不怕。比起这,猪八戒就显得更贴近我们人类了。因为我们人类也会耍小聪明,有惰性,有贪念。

夕阳渐渐消失,我把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的书轻轻合上,抱在怀里。回想每每读到时,就仿佛自己和师徒四人一起走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一路斩妖除魔,惊心动魄……

《西游记》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把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读了一遍。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师徒的离奇经历深深吸引了我。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它一开始讲述了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身和他在花果山水帘洞逍遥自在的生活。后来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被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救了出来,从此孙悟空便一路保护着唐僧踏上了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道路。不久猪头猪脑的猪八戒和憨厚的沙僧也成为了唐僧的徒弟。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走过千山万水,经历了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作者吴承恩把每个人物性格刻画的活灵活现。师傅唐僧是一个做事认真、诚实,又很仁慈、善良的人,他不管对好人还是坏人都很慈悲,有一副菩萨心肠。大徒弟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本领最高,能用“火眼金眼”看透所有妖魔鬼怪,是个做事坚决、果断,又忠心的人。他很勇敢,天不怕地不怕,具有顽强不屈的精神。你看,他不但敢和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争斗,为自己争来了个“齐天大圣”的美名,还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二徒弟猪八戒是另一种性格,虽然有些好吃懒做,但也不失幽默可爱。三徒弟是沙僧,他待人真诚憨厚,但对妖怪绝不会手下留情,也是一心一意的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虽然孙悟空只是一个神话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但同样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过程当中,我们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困难,这时我们就应该学习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迎难而上,只要我们不怕困难,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取得“真经”!

《西游记》读后感 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作品,改编自唐代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讲述佛教的故事。还有一个聪明的孙悟空,可以改变72个变化;懒惰、贪婪、忠诚的猪八戒;沙和尚努力工作,致力于佛教。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主人唐僧去西方获得真经,并在中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依靠什么来获得真正的经典?依靠顽强的意志,不懈的精神,伟大的同情心到达遥远的西方。他们一路上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挫折。只有依靠这种精神,他们才能克服一切,穿过陡峭的山脉和广阔的河流。

只是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武功高超,孙悟空的眼睛是金色的,孙悟空和唐僧在辨别什么是怪物和普通凡人时有很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就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很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抓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个机会杀死唐僧。因为唐僧总是有同情心,这种方法的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于是变成了一个18岁的女人,来到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唐僧和其余两个徒弟。孙悟空一开始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眼认出是白骨精举棒打的。没想到,白骨精离开了假尸,真的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个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留下来了。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孙悟空发现了白骨精的一系列变化。孙悟空无法忍受第三次变化。举棒杀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连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一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原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出乎意料的是,他错误地认为自己在谋杀。

只是因为孙悟空有金眼睛,而唐僧没有,他们之间有很多矛盾和误解。

《西游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他人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 篇11

晚饭后,我像往常一样从书柜里拿出了《西游记》,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众所周知,《西游记》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一本,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书中写了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路过一座山时,一个叫白骨精的妖精,分别变成了姑娘、老婆婆和老公公来欺骗唐僧,想把唐僧骗到手,吃唐僧肉。但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两次把白骨精打跑了,最后打死了白骨精。然而,唐僧听到猪八戒的胡言乱语,把孙悟空赶跑了,再也不理他了。读到这里,我恨不得冲进去,告诉唐僧:“唐僧啊,你误会你徒弟了,你听到的话是猪八戒编出的胡话,请不要再误解他了!”

孙悟空保护了唐僧,结果被唐僧误解。我真想对孙悟空说:“你还是回花果山享福去吧!”可是孙悟空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心胸狭窄,而是回到唐僧身边,依然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一起去西天取经。

在生活中,被人误解是常有的事,比如同学的`玩具被弄坏了,他觉得是你弄坏的;比如你在认真地写作业,正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却被妈妈撞见了,说你在玩,没在学习;比如……遇到这种情况,你是生气,还是默认,还是鼓起勇气解释?

《西游记》虽然是一本神话小说,但在书中我们依然可以找到现实的影子。“一千个读者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我们每个人去读《西游记》,都有不一样的感悟吧!(吴骏浩,绍成小学)

《西游记》读后感 篇12

今年寒假,我静下心来认真阅读了中国名著《西游记》,从头到尾几乎看了三遍。《西游记》情节引人入胜,取经路上的每个降妖除魔故事,都带着深深的人生哲理。

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性格分明,各有特长。比如唐僧慈悲为怀,取经之心最为坚定,风餐露宿中仍然手不释卷,钻研经学。孙悟空机智勇敢,在降妖除魔中即使受到很大委屈仍对唐僧不离不弃,毫无怨言,从来不会为失败找借口,而是拼尽全力为成功找方法,是一个有担当有职责的大师兄。猪八戒虽然贪婪好色,但善良正直、乐观豁达,帮忙孙悟空打败很多妖魔鬼怪。沙僧少言寡语,但照顾唐僧无微不至,吃苦耐劳是他最大的特点。最终,师徒四人多年跋涉,漫漫长路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经过团结协作,直到取得真经。

为了普度众生,为了心中的这个梦想,世间能有几人能够做到像师徒四人一样?所以,让我想起了老子的名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唯有历尽艰辛,长期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实现心中的完美梦想!不付出,不努力,只能原地踏步,做一只井底之蛙。

作为新时代少先队员,我们何尝不是每一天都在遇到困难、解决困难呢?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过硬的本领,坚持克服,就能成功解决困难。战胜困难的过程,就需要我们有唐僧的坚定目标、孙悟空的机智果敢、猪八戒的善良乐观、沙僧的.吃苦耐劳,互相帮忙,取长补短,才能成功!

欲行千里,需要我们从此刻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坚持走下去。在学习上,要认真领会书本知识,欢乐地畅游于知识海洋;在活动上,要积极那么,就让我们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与胸前的红领巾相伴,为争当一个有梦想、有职责、有志气的新时代优秀少先队员而努力奋斗吧!

《西游记》读后感 篇13

《西游记》这本书我们都读过。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

吴承恩是1501年到1582年的人,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出生于一个学官沦落为小商人的家庭,家境贫寒。他自幼聪明过人,少年得志,喜欢古代神话和民间传说,因文采出众,在故乡受到人们的赏识与好评。他科考屡次失败,生活穷困潦倒,加深了他对封建科举制度,黑暗社会现实的认识,促使他运用神怪小说的'形式来表达内心的痛苦与不满,所以才写出了这本名著---《西游记》。《西游记》中的一位人物十分调皮,那就是孙悟空。悟空还没有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前,他就大闹东海、玉帝天宫,于是被玉帝压在了五行山下才发生了后面的事。

在这个世界上无法无天的人很多,希望这世上没有这样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 篇14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篇神话小说,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所著,这篇小说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每每读《西游记》,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在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由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一起西天取经,一路上历经艰险,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每个故事都特别精彩,其中我最难忘的章节是“真假美猴王”。这章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路上遇到了强盗,由于孙悟空打死了全部强盗,唐僧气恼地赶走了他。后来有一个叫六耳猕猴的魔猴冒充孙悟空,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孙悟空知道后,来到花果山,见六耳猕猴冒充自己,恼怒不已,展开激烈打斗,然而难分胜负。最后求助如来佛祖识破了真相,辨出了假的美猴王,六耳猕猴得到应有的惩罚,孙悟空捍卫了自己真美猴王的尊严。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脑子灵、本领大、能力强,尤其是他敢于和一切困难作斗争,这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真令我叹为观止。

唐僧严于律己、心地善良,心中有信念,做事有恒心。猪八戒憨态可掬,但是他好吃懒作,做事不专注。沙僧忠厚踏实、任劳任怨。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结合着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时而令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恼怒不已,真是令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

取经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历尽磨难,正是由于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取得真经。这让我深深认识到,要想办成一件大事,大家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小鹿斑比读后感(收藏十四篇)


大家在学生时代应该都少不了写作文吧。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写好作文就要做生活的有心人,注意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作文有一定的深度呢?你不妨看看小鹿斑比读后感(收藏十四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许多图书,而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本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费利克斯所写的《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出生在森林深处,它活泼可爱,善良聪颖,和妈妈还有小伙伴们无忧无虑地生活着,过着辛福快乐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贪婪的人类开始向森林侵略,使原本和平的森林变得危机四伏,于是,动物们便集体大逃亡了,班比自然也不例外,可是,在逃亡过程中,班比的妈妈还有班比其他一些亲朋好友全都死在了人类的手中,最后,悲痛万分的班比在老鹿王的带领下,离开了熟悉的动物,离开了亲密的好友,也离开了生他养他的那片美丽的土地,在密林深处开始了新的生活,原本什么都要依赖妈妈的小鹿斑比成为了第二个老鹿王。

看完了一整本书,我不禁开始痛恨起我们人类来,人与动物同样住在地球上,难道不应该是好朋友,不应该和睦相处的吗?有了动物,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乐趣,不再寂寞,如果我们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让所有的动物全部灭绝,而这样最终会害了人类自己的,到那时再后悔可就再也来不及了,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保护地球,热爱环境关爱动物,不再破坏一草一木,伤害一禽一兽,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

最后,请不要忘记:地球只有一个,不要做会让我们后悔的事。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2

寒假期间,我和妈 妈共同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也受益匪浅,书中主人公斑比从一个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成长为一个会独立思考、独立面对各种磨难的新一代鹿王。我的成长过程何尝不是这样,一个从无知到有知、从胆怯到勇敢、从依赖到独立。

记得去年夏天,我想学滑板,妈 妈就给我我买了一个滑板车。当别的小朋友看见妈 妈拉着我的手学时,嘲笑说:"大笨蛋,学不会。"我当时脸就红了。妈 妈赶快说:"我儿子一定能学会,学会了肯定比你滑的好。"我在妈 妈的鼓励下不怕摔、不怕苦,终于学会了。

我现在上二年级了,可以说从小到大是个依赖性很强的孩子我的饮食起居可以说是都在妈 妈的呵护下完成,这很妈 妈累心。春节临近,妈 妈上班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工作量上都增加了不少,回到家还要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有一次妈 妈洗着衣服,忍不住说了句:"可累死我了"。我看着妈 妈狼狈的样子,站在那儿看了妈 妈足足有一分钟。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把床上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写字台上摆放的井井有条,地面也擦的干干净净,妈 妈看着我高兴地说:"是你做的吗?"我点点头,妈 妈夸了我一番便洗衣去了。这时我又走过来,举起小拳头在妈 妈的肩上砸起来,说:"妈 妈,你还是累吗?"妈 妈感动的热泪盈眶。妈 妈惊讶的说:"儿子你什么时候开始长大了。"

以后我要更加努力,让妈 妈有我这样的儿子感到自豪。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小鹿斑比》。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费利克斯·萨尔腾,他同进也是一名著名的记者。萨尔腾擅长写儿童小说,写的主人公以动物居多,常借用动物们的形象用拟人化的手法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与大自然还有动物之间和谐相处以及向往幸福、和平的美好愿望。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开始,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看完后,仍然回味无穷。

《小鹿班比》讲述了一个爱与生命的成长故事,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部充满和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经典童话。故事从斑比蹒跚学步讲起,斑比是一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小鹿,在妈妈的庇护下快乐的成长。妈妈教给斑比许多知识,教会斑比认识可怕的“他”,教会它如何躲避“他”的追击……在妈妈一点一滴的教导下斑比接近成长为一个勇敢的男子汉更近了一步。它认识了很多的动物朋友,他们一起经历季节更替,生存的磨难。直到有一天人类入侵了森林后斑比的妈妈失踪了,斑比十分难过和害怕,胆小又无助,这时鹿王出现了,他教会斑比应该学会独立生活,勇敢坚强,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它变得……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语言描写,展现了美丽而充满神奇的大森林,比如小说的开头对于森林的描写:早晨的太阳投井了浓密的叶丛,形成了金色的蜘蛛网,整个森林回响着千千万万的声音,弥漫着一种欢乐的激荡不安的心情……

而《小鹿斑比》的故事也表现出了生活中的现实与残酷,谴责了人类的杀戮,同时不乏爱与温情。

《纽约时报》中写到:在这部森林生活故事中,诗意与哲理并存。我觉得的确如此,因为我从斑比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斑比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有依赖性,我们要学会勇敢、坚强和独立。不是每一次跌倒都会有人扶你起来,你必须学会自己站起来,而不是一味依靠别人。许多事,要靠自己去做,才能深深体会个中滋味;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扛,才会渐渐明白其中的分量;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想,才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了。

这本书虽没有激情洋溢的豪言壮语,没有甜蜜诱人的情情爱爱,但童话故事之所以吸引人,除了它有趣的故事外,它向往美好,它展现出了一个个大道理,让人觉得趣味十足而又富有哲理。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4

自从我校开展六年读一百本书行动计划后,我读了一本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的书,它就是:《小鹿斑比》。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小鹿与他的母亲生活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大草原中,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动植物,班比很钟爱他们,它们也很钟爱斑比,在这样的环境中使斑比过了一个完美的童年,但是好景不长,可怕的东西——人类的——枪来了,斑比和母亲整天在危险中穿梭,斑比的母亲对斑比说:“就算我倒下了,你千万不好停下负责你会被人类杀死的。”

最后这样的一天来到了,猎人发动了一场大捕杀,吓得鹿们整天东跑西?唉!小鹿斑比的母亲也是在了猎人的受伤了,小鹿斑比成了个孤儿,可他万万也没有想到,最受鹿们敬仰的老鹿王竟然是自我的父亲,再老鹿王的帮忙下小鹿斑比渐渐的成长起来了,它学到了老鹿王的一切本领再老鹿王去世后斑比继承了鹿的位置,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鹿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人类很残酷,也明白了热要坚强。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5

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 , 巜小鹿斑比》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头名叫“斑比”的聪明、活泼,彬彬有礼的小公鹿的成长来描述世界。斑比非常热爱大自然,在妈妈的保护下,它无忧无虑、快乐地在草原上玩。然而,偷猎者却偷偷地向动物们靠近。可怜的斑比亲眼目睹了王子、妈妈和波比等小动物都倒在了他的枪口下。后来,斑比在老鹿王的引导下离开了它曾经的“快乐草原”过起了孤独寂寞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成为了新一代鹿王。 作者深深地喜爱动物,热爱大自然。说明了他对一切弱小无助的动物们感到同情和怜悯,同时愤怒地指责了偷猎者的行为,让大家爱护小动物们。我们人类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也是我们人类的一部分,人与自然都是离不开彼此的。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的人杀害动物,把它们放到餐桌上,作为美味食物。大家都知道今年的这场疫情,是因为人类吃野生蝙蝠造成的,蝙蝠身上能携带超过100多种病毒,人类吃它就会引发疫病,导致人传人,最后死了多少无辜的生命。

巜小鹿斑比》是一本爱与生命的成长故事书,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有感情的,我们应该要保护好每一个小动物,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的斑比的独立,竖强!相信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美好!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6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鹿斑比》,里面内容丰富。

里面主要讲了小鹿斑比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开始自己独立生活,在途中它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在它最困难的时候,自己都克服了很多困难,然后,然后又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困难。

而我却老是要依靠爸爸妈妈,比如早上自己不高兴刷牙,要叫妈妈帮我吧牙膏挤好然后我才刷牙,铅笔还老是要叫妈妈卷,灯还老是也要要别人关。这本来就是一些小事情,但我还是要依靠别人帮我做,我应该要向斑比学习独立生活,自己能读立完成的一些事。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老是想要退缩,不能向小鹿斑比一样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我们人类是一种高级动物,为什么小鹿斑比能做到的事,我却做不到呢?人活到老学到老。我们不能被一点点困难饿吓倒,我们吧能是非别明,迷失方向。

虽然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非常的好,但我们还需要独立生活,不能依靠别人,要自己去克服困难。锻练自己的意志。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7

老师发了一本《小鹿斑比》,光听名字,就知道这一本书一定很好看,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看了起来。

看完书,这本书主要还是写了小鹿斑比在森林中的成长故事,从一只小鹿变成一只鹿王,是很不简单的,但斑比做到了,它从要母亲陪伴到一个人独立生活,又是多么困难,小鹿斑比经受的风风雨雨有很多:比如森林里的人来捕捉猎物,好多动物都因为人类这个不和谐的音符,好多动物都因为人类而伤亡,小鹿斑比与伙伴侥幸逃过了这一劫,逃亡后,斑比长出了一对鹿角,又为了争王和一只鹿罗奥撞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走了,又有人类又来打猎,斑比的脚受伤了,但鹿王叫了斑比一声我的孩子,斑比便充满力量站了起来,最后老鹿王死了,斑比成了新一代鹿王。

读了这本书,我感动得都说不出话了,我的感悟非常多,《小鹿斑比》是一本充满爱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书。这本书始终贯穿着成长和教育两个主题。当我们认真读完这本书,掩卷思考时,会发现书中的故事离我们每个人都很接近,主人公好像就是自己,自己的父母和朋友,说明:胜利不是随随便便的,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想看一看这本书,这本书可真的非常好看,不会骗你的。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我一翻开这本书,就被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的故事。

《小鹿斑比》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有一只叫斑比的小鹿,从小跟妈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妈妈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斑比的各种问题,悉心的照顾着斑比。可是有一天,妈妈被可恶的猎人残忍的杀害了,斑比从此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在斑比独自生活的日子里,它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也遭遇了许多危险,但是每一次它都在一头老鹿的帮助下化险为夷,渐渐的斑比和老鹿成为了好朋友,老鹿教会了斑比许多的生存技能,斑比也在老鹿身上学会了许多的道理。渐渐的,斑比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头在妈妈离去之后惊慌失措的小鹿了,它开始变得自信、勇敢,它暗暗下定决心要变得像老鹿一样强大。一天,老鹿告诉斑比,它的时间不多了,它将独自离去。斑比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老鹿了。在一次森林大火中,斑比不顾自己的安危,它一边跑一边通知别的动物,最后纵身一跃跳进了瀑布中。在经历了这场大火之后动物们都对斑比非常的敬仰,它成为了这个森林中最伟大的雄鹿!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斑比的自强勇敢深深的触动了我,它在逆境和危险中勇敢的克服了重重困难,又在老鹿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了森林中最强大的雄鹿!这本书中我最最讨厌的就是可恶的猎人,他残忍的杀死了一只只无辜的小动物,最后自己也被更凶猛的动物咬死了,真是大快人心!我在小鹿斑比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它的自信勇敢,它的可爱善良,它的努力勤劳。我也要像小鹿斑比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成为一个强大的人!(尚紫晗)

读小鹿斑比有感

这部童话小说讲述了小鹿斑比的成长故事,其中有段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那就是在小鹿的成长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鹿慢慢的长大了,这原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可谁能料到就在这个时候小鹿妈妈离开了小鹿……

于是小鹿就成天到处寻找鹿妈妈的下落,无论小鹿如何撕心裂肺的呼喊,鹿妈妈始终都没有出现,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问:“妈妈!小鹿妈妈去哪了?为什么小鹿长大了;鹿妈妈就消失不见了呢?难道是鹿妈妈不再爱斑比小鹿了吗?”妈妈说:“不是这样的,鹿妈妈是因为疼爱小鹿所以才离开的。”这时候我还是没听明白,听的我一头雾水。可妈妈还是接着对我说到:“每一个孩子都不能永远藏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每个孩子都得要学会独立生活,每个人都得具备生存能力,只有学会独立生活了,才能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打比方说:妈妈平时让你帮妈妈倒垃圾、洗洗碗……”我打断妈妈的话说到:“哦!我知道了,那我以后不可以说洗碗、倒垃圾是你们大人们的事对不对?”妈妈笑着说:“是的、是的,就是这么回事。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以后呢?我要学鹿妈妈精神对你慢慢放手,你呢?要学小鹿斑比的精神自己慢慢学会独立成长。”

故事的结局小鹿斑比长出了角冠,它不在是一个小孩了,而是一个英俊的王子了。我们从动物世界小鹿的成长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有困惑、有苦涩、有迷茫、有伤痛,而我们人类也不例外也会遇到这些问题,我们要以小鹿为榜样在成长中学会爱、学会坚强、学会勇敢的去面对未来生活中所临到的种种挑战。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9

暑假里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童话小说,故事的内容有趣而又精彩,让我读起来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鹿斑比从蹒跚学步到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鹿王的经过。小鹿斑比降生在一个美丽森林中的灌木丛中,和她妈妈,姨妈,表哥,朋友一块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为了培养他的.自主能力,故意躲着他,斑比在森林中大哭大叫。后来,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让他学会了认识事物,保护自己和弱小的动物。使他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最后,他成为了一个又勇敢又聪明的真正的鹿王!

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离开爸爸妈妈的呵护,自己生活。我们要像小鹿斑比学习不怕困难,勇敢的去面对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想到这,我会脸红,因为我想到了我曾经为整理书包而埋怨妈妈的事。有一次,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上二年级了,应该自己收拾书包了。”我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草草的整理了一下。第二天上课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橡皮和尺子。我压着满腔愤怒回到家,把怨气全撒到了妈妈身上,对她大吼一番后,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后来,我就慢慢养成了收拾好东西的习惯,不再丢三拉四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躲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伞”下面,要学会坚强、独立。

我想,我会像小鹿斑比一样,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有利,就能在天空自由的飞翔。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0

《小鹿斑比》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我阅读的时候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感动,一会儿担心,而且我还从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

书中的斑比很勇敢,不怕困难,敢于和困难作斗争,遇到了人类的捕杀也不惊慌,即使遇到了再恶劣的情况也不屈服,最后终于当上了鹿王。这个故事让我很受启发。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关于斑比和它的小们应对人类捕杀的部分,面对人类的捕杀,们都向安全的地方跑去,在躲避捕杀的过程中,斑比和它的失散了,戈博也不知所踪,斑比的在躲避的过程中也被枪打死了,而斑比成功的和艾利阿姨、法丽凭借自己的智慧逃出了死亡之地。

这本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情节,不仅写出了小鹿斑比和伙伴之间的友爱,写出了动物们的丰富性格,还写出了动物们面对残酷的环境和人类的捕杀时的茫茫无助,这个故事让我陶醉。

书里描写的故事十分精彩,从斑比出生成长,一直到当上鹿王,期间发生的故事让我受益良多,这些事情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是不能惊慌,不能屈服,要沉着冷静的想出办法来应对,不管是在生活方面还是在学习方面,我们都要向书中的小鹿斑比学习。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跟小鹿斑比一样面对困难不屈服的人,比如说:不怕困难而冒险的员,为了编成《本草纲目》而尝遍百草的李时珍等等。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在生活中要积极向上,自强不息,不能因遭受挫折而轻易放弃,因为只要你的心不被打败,你的人生一定很精彩。

评语:这篇读后感内容简洁清晰,详略得当,内容与现实生活相结合,行文生动,语调轻松,观点明确,感想发人深省,读起来津津有味!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1

暑假到了,我选了《小鹿斑比》作为暑假的第一本读物。这本书语言十分优美,小鹿斑比的出生、成长、陷入危险等故事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的是小鹿王斑比一生的成长过程。他对森林里的每一件事都充满了好奇心,热爱生活,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就去问妈妈。之后,小斑比失去妈妈后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勇敢和坚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场景,感受到了森林里的温馨与残酷,历经了许多磨难和考验。斑比虽然弱小,但它明白要存活下去,就必须要有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勇敢应对一切。斑比一边靠着自我毅力和智慧,一边在老鹿王的悉心指导和帮忙下,最终成为了一只聪慧、强壮的鹿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努力向上,遇到困难不能向困难低头。今年暑期我要参加钢琴5级考试,在“魔鬼训练”中遇到一条又长又难弹的曲子,就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压在我身上,每次弹到这首曲子我就想放弃,弹了一半就没有耐心了。之后我想到了小鹿斑比,它在充满艰辛的成长路上,不畏艰难,一只小鹿斑比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聪明的人类呢我想:遇到一点点挫折不能轻易放弃,要学会勇敢应对。于是我刻苦练习,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指尖最终能在琴键上轻快地飞舞了,听着如高山流水般的曲子,心境简便了许多。

《小鹿斑比》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要独立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就像鹿王说的:“自我去听,自我去嗅,自我去看,自我去学。这样才能长大。”鹿王的话让我明白遇到困难时,应当自我学会去思考,自我去钻研,自我去解决。于是我每次遇到难题时,反复思考,最终将题目迎刃而解。这时,我郁闷的心境也会豁然开朗起来,大大增加了我的成就感与自信。

妈妈以往告诉我:温室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原先我不是很明白这句话,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豁然开朗:我们要在风雨中学会坚强,应对困难不躲避,迎难而上,敢于应对挫折,学会应付挫折,长大了才能自由翱翔。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这本书名叫——《小鹿斑比》,我很迷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母鹿生下了一只小鹿,这只小鹿名叫斑比。斑比很喜欢问问题,每一次问它的妈妈,妈妈都认真地回答。并讲述了小鹿斑比成长的经历,他不怕困难,勇于和困难做斗争,最后成为鹿王的故事。

其中这一段最让我感动,有一天,斑比和鹿王在去森林深处的途中,碰到了猎狗的追击,在鹿王的带领下,小斑比逃出了猎狗的追击。第二天,灾难又降临在斑比的头上,乌鸦和喜鹊尚未苏醒,突然一声,炸雷响了,斑比感受到了一阵撞击,于是斑比飞奔,不足一会,斑比感到右腿突然热乎乎的,于是就倒在了地上,鹿王说:“快起来,快起来,你行的,快快,快点。”斑比说到:“我不行了,我不行了,鹿王你先走吧,我一会就过来,我保证。”鹿王说:“不行,快起来,快起来,你能行的,我的孩子,快点。”斑比听到“我的孩子”,就有了无穷的力量,他一下子就站了起来,鹿王松了一口气。

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的一生,慢慢的斑比长大了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的聪慧,斑比最后成了鹿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与困难斗争,不应该半途逃跑。

怎么样,你是不是动心了呢,那就拿起这本书自已阅读吧。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出生在大森林中,它跟妈妈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本领,还和法莉、戈博、艾莉姨妈成为了好朋友,与它们一起生活,最后又认识了鹿王,和它度过了种种困难,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危险经历,斑比活了下来并且成为了鹿王。

合上书时,我想要向小鹿斑比学习。从此,每当做作业遇到了困难时,我就想到小鹿斑比,想起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虽充满了艰辛但他不畏艰难,于是我就多读几遍题目,分析题目里给的条件,反复思考,最后终能将题目迎刃而解。这时,我郁闷的心情会突然开朗起来,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解题信心。斑比很勇敢,很值得我们学习。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以前,我对妈妈有时放学不接我不理解,认为是妈妈不够疼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只有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才能在人生的天空自由飞翔。人生有许多十字路口,也有许多人陪伴你,但是走到最后的只有自己。.

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4

在我看过的课外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妈妈给我买的《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是一篇童话故事,讲述了小鹿斑比成长中的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学习走路开始讲起,他与森林里的小伙伴们经历了季节更换,生存磨难,他的父亲是鹿群领袖,可是在见到父亲后不久

寒假里,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斑比从小孩子长到成年的故事。等到斑比长大了,妈妈就离开了他,让他学习独立生活。在老亲王的帮助下,斑比学会了保护自己。

我从斑比的身上知道了我们要独立生活,要不是你永远长不大。现在我已经能独立睡觉了,以后我要少依赖妈妈。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叫《小鹿斑比》的课外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过程。

在森林的深处有一头可爱的小鹿出生了,它的名字叫斑比,斑比在朋友和妈妈的照顾下快乐的长的了。斑比可以用鼻子辨别气味,用耳朵分辨声音。

暑假来了,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从一只刚出生的小鹿成长成一只雄壮的成年鹿的过程和途中遇到的坎坷。

《小鹿斑比》读后感小鹿斑比小时候生活的无忧无虑,可一个狩猎者的到来打破了它原本平静如水的生活,从此,斑比过上了每天提心吊胆,躲躲藏藏的日子,就在这时,斑比遇见了老鹿王,并跟着老鹿王离开了自己的朋友和熟悉的家园,它和老鹿王一起生活,老鹿王教它找吃的、躲避敌人……最终,斑比通过生活的历练,使自己能在野外自立更生,成为一只像老鹿王一样的鹿。

最新小鹿斑比读后感3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小鹿斑比读后感”推荐内容。

写读后感的时候如何才能具体地把感受表达出来呢?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我们只有读的认真,写的认真才能感受的认真。我们的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小鹿斑比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最新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1

假期里,我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动物的“心声”,也通过小鹿斑比明白了“苦和甜来自外界,坚强则来自内心”。

这本书讲述了小鹿斑比从牙牙学语到成为鹿王的成长经历。春天,斑比出生在狭小的灌木丛内,整天待在他母亲的身旁,不敢向外张望。渐渐地,夏天来临了,斑比开始熟悉他周围的一切事物,和他的新朋友一起奔跑嬉戏。但是斑比的生活没有总是一帆丰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一场灾难降临在了森林里。那天早晨,人类来到了寂静又茂盛的森林里。刹那间,轰炸声响彻云霄,森林变成了一片火海。斑比虽然在老鹿王和他妈妈的帮助下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妈妈和他的伙伴戈博却永远地离开了他。但是,斑比并没有被此打垮,在老鹿王的鼓励下,他渐渐地学会了独立与坚强,变得和老鹿王一样勇敢,一样智慧,成为了新一代鹿王。

在这期间,斑比感受到了朋友的友爱与善良,知道了生活是不易的。就像鹿王所说的那样,生活步履维艰,处处是危险和挑战,但不管怎样自己都要去学会应对。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有成功,就有失败;有喜悦,就有忧伤;有平安,就有危险……只有学会保护自己,学会面对困难,才能不被困难击倒。

尽管斑比学会了坚强,但一直有一种愤怒在他心里。他亲眼目睹过一个个伙伴倒在枪下;看到他生活的森林被炸药炸毁;见过空气被污染。而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正是我们人类。是我门让小动物无家可归,但这同样也破坏了生态环境,人类又得到了什么?难道是一场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吗?

朋友们,我们不能在破坏生态平衡了。不然,河水会变成黑色,空气会被污染,很多地区会面临沙漠化。现在,我们应该像小鹿斑比一样去保护环境,热爱生活,而不是随意浪费,肆意破坏。

最新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2

小鹿斑比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菲利斯·沙顿写的《小鹿斑比》一书,爱不释手且受益匪浅:故事中曲折的情节让我痴迷,动物们之间的情谊让我感动,自由快乐的生活让我向往,人类的野蛮残暴让我羞愧。

《小鹿斑比》主要讲述小鹿斑比从天真无邪、弱小无助的小鹿,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强壮独立、机智勇敢的一代鹿王的故事。小时候的斑比聪明活泼、无忧无虑,整天和小伙伴们在森林里嬉戏,与母亲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森林之中。

突然有一天,“白魔”的入侵打破了森林的安定生活,他们扛着瞬间能置小动物于死地的枪,到处诱捕追杀小动物。在一次这样的捕猎过程中,斑比失去了他亲爱的母亲和小伙伴,伤心欲绝的他自己也受伤并被迫逃亡。斑比在逃亡的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练,遇见了老鹿王----它的爸爸,老鹿王把自己全部的智慧和经验传授给了斑比,让它学会了很多本领:如何在森林中独立生活,如何保护自己和其它弱小动物的本领……经过这次磨难,斑比不再是以前的懵懂无知的小鹿了,它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知道生存需要智慧和勇气。

斑比成长为一个又勇敢又机智的新鹿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是不平坦的,生活总是有许多的波折与磨难。在众多的波折与磨难面前,小鹿斑比既没有被击垮而颓废不前,也没有一味地依赖亲人和朋友。

我要像小鹿斑比那样,学会坚强和勇敢,正确地面对人生中的种种考验,坦然地面对生活并热爱生活。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地长大成人! 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要学会独立,靠自己去学习知识,增长本领。

最新小鹿斑比读后感 篇3

电影《小鹿斑比》讲的是一只叫斑比的小鹿成长的故事。斑比出生在大森林里,它和妈妈幸福地生活着,妈妈一直保护着它,告诉它各种知识。斑比也有一群动物好朋友,它们经常在一起快乐地玩耍,小时候的斑比生活得无忧无虑。但是有一次,斑比的妈妈在保护斑比逃离危险的过程中突然消失了。斑比到处找啊找啊,可是还是没有找到,伤心地哭了起来。这时,鹿王出现在它眼前,鼓励它说:斑比,你已经长大了,应该独立生活了,试试看吧!可怜的斑比只能开始独立生活。斑比渐渐地长大了,变得越来越坚强和勇敢。它又碰到了小时候的伙伴法玲,在一次森林大火灾中,它们勇敢地搏斗,在鹿王的帮助下,一起克服了重重磨难,终于逃离了人类的追捕,逃离了熊熊大火。

当影片中小鹿斑比找不到妈妈时,我也难过地掉了眼泪;当森林里的小动物们被人类的枪声吓得四处逃窜时,我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这部电影还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生活中,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学会独立和坚强。我要向小鹿斑比学习。

最新厚黑学读后感收藏


读过作品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对于这类优秀的作品,动笔写下一份读后感可以帮我们更好的吸收获得的感悟,我们编辑了“厚黑学读后感”以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厚黑学读后感【篇1】

这些天我读完了《厚黑学》这本书。也许人们认为这是一本奸诈的得书籍。书名就知道这本书是教人们如何变得不厚道,做奸诈这人。其实不然,他只不过是教人们如何达到目的,成就自己得梦想。即便其中有一些违背中国传统的思想的东西,但那也是对人性得揭示,是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东西。

希望各位能有志者有时间看一下这本书,会受益匪浅得。

初读厚黑学感觉很吃惊,作者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将中国所有得历史用两个字就概括出来了。“厚黑”它贯穿了中国整个历史,历代王朝都是因之生因之忘。作者有一个了不起的地方就是把中国所有的历史用三国时期的历史、刘邦时期的历史作为一个代表,作了一个深刻的讲解。作者还有另一个了不起的地方还能将牛顿力学应用到心理学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突破。

作者得厚黑学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起初的脸皮,好象一张纸,由分而寸,由尺而丈,就厚如城墙了。最初心的颜色,作乳白状,由乳色而炭色、而青蓝色,再进而就黑如煤炭了。到了这个境界,只能算初步功夫;因为城墙虽厚,轰以大炮,还是有攻破的可能;煤炭虽黑,但颜色讨厌,众人都不愿挨近它。所以只算是初步的功夫。

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深于厚学的人,任你如何攻打,他一点不动,刘备就是这类人,连曹操都拿他没办法。深于黑学的人,如退光漆招牌,越是黑,买主越多,曹操就是这类人,他是著名的黑心子,然而中原名流,倾心归服,真可谓“心子漆黑,招牌透亮”,能够到第二步,固然同第一步有天渊之别,但还露了迹象,有形有色,所以曹操的本事,我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至厚至黑,天上后世,皆以为不厚不黑,这个境界,很不容易达到,只好在古之大圣大贤中去寻求。有人问:“这种学问,哪有这样精深?”我说:“儒家的中庸,要讲到‘无声无臭’方能终止;学佛的人,要讲到‘菩提无树,明镜非台’,才算正果;何况厚黑学是千古不传之秘,当然要做到‘无形无色’,才算止境”。

总之,由三代以至于今,王候将相,豪杰圣贤,不可胜数,苟其事之有成,无一不出于此;书册俱在,事实难诬,读者倘能本我指示的途径,自去搜寻,自然左右逢源,头头是道。

厚黑学读后感【篇2】

李宗吾发明的厚黑学揭示了人性本来面貌之一面,所以不胫而走,风靡全球。

我用发明,而不用创造,主要是基于他本人的思想:牛顿发明万有引力,这种引力,不是牛顿带来的,自开天辟地以来,地心就有吸力,经过百千万亿年都无人知道,直至牛顿出世,才把他发现出来。厚黑这门学问从古至今人人都能做,无奈行之而不着,习之而不察,直到李宗吾出世,才把他发现出来。牛顿可称为万有引力发明家,李宗吾当然可称厚黑学发明家。

我说人性本来面貌之一面,而不说人性的本来面貌,是因为世界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面,中国的太极图最能说明问题,厚黑这一面人人都有,善良清白一面人人也有,就像他引用的告子言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也就是说一个人究竟成为什么样的人,主要靠后天的教育引导。如果将性恶的一面从涌出来,他便性恶;将性善一面引导出来,他便性善。

李宗吾,前清人。一八七九年元月十三日生于四川自贡市,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卒于城都,终年六十五岁。早年加入同盟会,毕业于四川高等学堂,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历任四川省富顺县立中学校及四川省立绵阳中学校长、四川省教育厅督学、四川省府政闻编审委员、四川省官产清理处长、四川省府秘书、四川省大学教授、四川省参议会参议员、四川省府委员、顾问等职。

李宗吾原名世全,入学后改名世楷,字宗儒,意在宗法儒教,尊奉孔子,但在学习中发现孔孟之道不够完善,25岁思想大变,他认为与其宗法孔孟之道,不如宗法自己,因此改李宗儒为李宗吾,宗是祖宗的宗,意即根源,吾即我。表示要以自我为根源,形成独立的思想体系。这一点他做到了,可谓名符其实。

林语堂称李宗吾是圣人,未免帽子过大,因为圣人说教都是一本正经的,如老子、孔子的学说就没有嬉笑怒骂的言词,而李宗吾说教,嬉笑怒骂无所不用其极,少了圣人的和蔼,多了文人的尖刻。以他的学说和为人,贤人的称谓当之无愧。我们看庄子,不也是嬉笑怒骂无所不用其极吗,庄子是贤人,已是铁板钉钉,所以李宗吾可称为贤人。

圣贤的标准,所有书上都说得含糊,只有《幽梦影》中对圣贤的标准说得比较明确:一、“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古人之所贤也。”二、“无善无恶是仙佛、有善无恶是圣人,善多恶少是贤者,善少恶多是庸人,有恶无善是小人。”

根据这些标准来看,李宗吾贫而无谄是肯定的,要说没有一点恶恐怕也不现实,有段话说得好:“如果把摄像头始终对准一个人,摄录下他的所有言行,然后再按照好坏的标准进行剪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好人或坏人。”而李宗吾至少是善多恶少的贤者,而且学说独树一帜,为人正直,为官清廉,其职位油水丰厚,离任时却清贫潦倒,死于穷困。在民国那个动乱时代能出这样的官员如果没有高尚的人品支撑是不可能的。所以将其定位贤人是没有问题的。

以此看来李宗吾这个人很奇,为人正直,为官清廉,甚至有人称其为老迂,迂即迂腐,然而他的一生基本上从事的就是厚黑学的研究、宣传。他的作品视角奇特,观点新颖,文笔犀利,抨击辛辣,自成一家,许多见解令人叹为观止,使人不能不佩服其对传统文化的切肤感受与妙悟能力。看了他的学说,没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文章会出自这样一个人的手中。像这样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林语堂对《厚黑学》的评价时有这么一段话:“《厚黑学》有益于世道人心,岂浅鲜哉!读过中外古今书籍,而没有读过《厚黑学》者,实人生之憾事也!”此话不虚。

我早就听说《厚黑学》这本书,当时听了书名就觉得不过是教人使坏罢了,一直不想正眼看它。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我面前颇有好评地提到此书,于是随手翻翻,不料这一翻就再也放不下去,直到细细读完仍然意犹未尽,因此不得不说上两句。

厚黑学读后感【篇3】

厚黑学的发源起始于李宗吾先生,而其影响则因《厚黑学》而来。他在厚黑学一书中,宣扬脸皮要厚如城墙,心要黑如煤炭,方能成为“英雄豪杰”。他用楚汉相争三足鼎立为引表达出了世态炎凉人心险恶。

厚黑学问世至今,影响甚广,林语堂言《厚黑学》知已而又知彼,既知病情,又知药方。西洋镜一经拆穿,则牛渚燃犀,百怪毕现。不得不承认《厚黑学》的确是一本以奸诈狡猾为主题的书籍,这本书像是一柄双刃剑,借鉴可以,但有一些东西毕竟还是与现在的社会脱轨的,不少事与中国传统的思想背道而驰,也是对丑恶人性的一揭露。李宗吾在厚黑开篇之时就写到‘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黑而已’反而又在自己的序言中写道“认真厚黑起来,是要终归失败的”。借鉴可以,毋宁深信。

曹操作为中国历史上争议最大的几个代表性人物,宗儒君笔下曹操的刻画则大多保留了曹操在封建社会的真实面孔,例如,写到曹操此人全仗*黑,他杀吕伯奢、华佗、孔融、皇后、皇子,而且告诉所有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能在杀了这么多人后说出这样的话,足见此人*黑至极。

见其非黑而深厚如韩信,功高盖主的韩信最终惨死妇人之手,从李先生的观点来看,虽然他脸皮够厚,总归心不够黑,心不黑,导致了最终的失败。人人都知道韩信能忍胯下之辱,厚重之道他已领悟,唯独这个‘黑’尚未吃透深意,这也是他所以败北刘邦的缘由。他为齐王时,果能听蒯通的话当然贵不可言,他偏偏系念著刘邦解衣推食的恩惠,冒冒昧昧地说:“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后来长乐钟室,身首异处,祸连九族。他当年讥笑项羽妇人之仁,匹夫之勇,因为项羽不够*黑脸皮太薄,他做到了皮厚,奈何心不黑,也一样落了一个身首异处。

厚黑学读后感【篇4】

很久以前就听到许多人评论厚黑学中很多观点,因为性格与环境差距,不经常看书,所以一直没有拜读,前段时间,不经意在书店看到,就翻阅几页,为此稍有感悟,写出感言。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的,屈指可数。然李宗吾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一笔,必有过人之处,后简单翻阅,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外加旧时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

李宗吴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论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所谓成功之人必有成功之处,历来英雄,先不论出身,其成功的前提,主要来源个人魄力,周围人因个人人格,舍命相护,助成就大业,如只知道厚黑之术,何来民心所向?如果人们每天只知道修习厚黑,增长世智辩聪,勾心斗角,抛弃生命本来,人格分-裂之人,只会越来越多。乱世之中,单凭仁义道德,的确不易生存,然只懂厚黑,也许生存不成问题,但内心恶越来越重,没有善念洗涤内心,不足以成其霸业。秦始皇用秦朝几代努力的基础,以个人才能统一六国,暴-政之下,数年后,天下大乱。

厚黑学用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之人,其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其二,厚而硬,黑而亮;其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第二种境界,对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无法诠释,所以避而不谈。

六祖慧能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获得禅宗衣钵,而此诗中字字指向“无”字,厚黑学第三种境界以“无形无色”为总结,也指向“无”字,所以个人认为,参悟佛法与理解厚黑学,先从“无”字入手。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指出,天地与圣人之心永远相同,天地滋养万物,不求回报,万物践踏、侮骂天地,天地也没有报复众生,圣人也是如此,用无我无私之心对待百姓。如果以道德经此观点来看厚黑学,那么第三种境界中的“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基本立足点就出现差别,大智之人,不是厚而不厚,黑而不黑,而是已经超越常人对厚与不厚,黑与不黑的理解,到达与天地同在的深层价值观念,只是作者还没领悟其中境界。如果用这种无我无私之心反观过来,书中所论王明阳的“致良知”与“厚黑学”,一善一恶,都属一家之言,分开人性,强行对立。

厚黑学之所以能立足与世,经久不衰,根本就在“厚黑”两字。一般人往往只在意眼前利益,如果用第一种境界“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的方法,能立马见到效益,但不能长远。比一般人聪明一点的人,要的是长远利益,不在意当前,就用“厚而硬,黑而亮”之法,可以到达最终目的,且久远。如企业生存,不讲诚信,短期可得益,然不能长久,最多可得温饱,讲诚信者,有时宁愿亏钱,打造品牌,谋求长远利益。

总体来讲,李宗吾对人性的理解与概括能力,打破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思维,矛头直指“人之初,性本善”的文化模式,大胆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以不同观点解读人性,其学说所造成的社会冲击,足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评为精华。

厚黑学读后感【篇5】

《厚黑学》是清末民国初期的李宗吾大师所创作的一门学说。李宗吾在《厚黑学》自序中说:“厚黑学,是我满清末年发明的。”

其实厚黑学就是揭开了当时社会里的那种现象,穷困落后的中国人,在人性的一面显示出来的丑陋一面!厚黑学中的精粹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厚而硬,黑而亮;厚而无形,黑而无色。”

看了《厚黑学》,结合目前网络上的形形色色人等,归结起来无非就是厚黑。厚如芙蓉、凤姐、兽兽之流;黑如污吏、煤矿主、奶粉商之流。不知他们是否看过厚黑学,但我敢肯定的是,他们是深得厚黑之正果。正应了李宗吾先生的“读者倘能本我指示的途径,自去搜寻,自然左右逢源,头头是道”。他们是这么做了,应该也捞了不少好处了。

不过我想他们还只是学得第一步功夫“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离“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希望这些同学“再接再励”,将厚黑“发扬光大”。

厚黑学读后感【篇6】

《厚黑学》主张黑;但绝不是强调在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一个人以合适的方式在一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古今之成大事者,必须脸厚心黑,并倡导人性本恶,善是后天诱导的结果。但我想说的是,你们看到的是表面,书中提及的脸要厚就是要人有忍耐力,强调一个忍字;而心要黑就是要人有果断力,强调一个断字。

《厚黑学》内容涉及到文学、哲学、政治、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书中的内容宏博,见解深邃,启迪心智。

我一开始还读得有趣,可渐渐发现这门学问的沉重之处。李宗吾先生盛赞厚黑,大肆宣扬厚黑,无非是讽刺社会现实生活中那些真正实践厚黑学的厚颜无耻,黑心黑肝之徒。同时,他开创厚黑学的含意我也隐约明了:世间厚黑者太多,良善之人往往受其欺压;若将厚黑者的厚黑的秘密或伎俩公诸于众,厚黑者便无计可施,无法生存。

此时我又想起包龙图在教他侄子为官之道时说过:对付奸官,自身必须比他们更奸。我想此法用于对付厚黑者也不失为一种良方。毕竟明枪易档,暗箭难防,你只有比对方更后更黑,对方才无法动你分毫。由此又可观出,李宗吾先生所宣讲的厚黑学说,不仅可用于防守,也可用于反击。当然,反击的对象仅限于厚黑者,不然就失去原本学习厚黑学的意义,使更多良善之人受害。

厚黑学读后感【篇7】

我呢,此刻只读到了厚黑学的第二章的一半的资料,可是,厚黑学要讲的东西我已大概摸清了,因为这类书籍写的都差不多,大家都能够理解。

首先说,厚黑学这本书里的章节资料说的有些牵强,有一点沾边就算的嫌疑,可是本书还是有一点欣赏性的。每一个章节里的一小篇文章,讲厚黑学的主要资料少的可怜,百分之九十的字数都被所谓的“厚黑故事”占了。

厚黑学的主旨概念就是——厚脸皮、黑心肝。但不是教你去学坏,本书所讲究的精髓就在于一个字——“适”,厚脸皮。黑心肝,必须要在正地方,恰到好处,并不是物所求极的教大家去学得极厚、极黑。

厚脸皮:能够分化为“不要脸”和“坚持”。“不要脸”,似乎作者没有着重去讲述,作者也是经过“坚持”来做文章而已。本文要大家去“厚”,其实就是变向的要大家“坚持”,且十分的着重去讲这个“坚持”,因为厚脸皮也包含“不要脸”,所以作者要讲的就是要大家不顾一切的去坚持,也就是,不要让面子成为自我失败的原因。

黑心肝:能够分化为“卑鄙”和“果断”。同样,“卑鄙”也不是作者着重去讲述的,作者是期望大家能够“果断”,同样因为黑心肝也包含“卑鄙”,就是要大家不去在乎善恶的“果断”,也就是,不要让仁义成为自我失败的原因。

上头这两段话足以概括《厚黑学》的全部资料,如有不信者能够自我去阅读一下厚黑学。

作者经过这两个概念想去教化大众。当然想象中的事情都是尽善尽美的,作者也是一样。可是厚黑学并没有想象中的拥有多么大的影响力,只能说,本书的文章中心思想是不错的,只是实际的文章资料不完美,缺少了必须的说服性和可靠性。

总体来说,厚黑学要讲的东西是很好的,要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像作者想象中的那样,弄懂这两个概念,那样的效果还真的是很可观的。也就是说,这两个概念讲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做事情要坚持,而不去在乎自我是不是厚脸皮,做事情要果断,而不去在乎自我是不是黑心肝,这样做真的有必须的正确性,并且绝对对成功是有帮忙的。所以而想,是不是一切事情都要追求其根本,也就是所谓的不去在乎“善”与“恶”,心中只去看“成”与“败”?所以,善与恶是由人类发展而来,并非根本。设想一下,一个至善至仁的人,他会是什么样貌?他是否会像一个美到不行了的一颗琉璃球,反而就极容易破碎?你越善良,反而别人就越容易去对付你。善,只是人们心中幻想出来的一种高尚,是美德。所以而得出的结论,我们千万不要去一味的、尽全力的去追求其善,也不是要大家去尽量不善,一切都讲究一个“度”,适度就好。仅有懂得适当的“不善”的人,才是更成功的人。

厚黑学读后感【篇8】

《厚黑学》主张"黑";但绝不是强调在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一个人以合适的方式在一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古今之成大事者,必须脸厚黑心,并倡导人性本恶,善是后天诱导的结果。但我想说的是,你们看到的是表面,书中提及的"脸要厚"就是要人有忍耐力,强调一个"忍"字;而"心要黑"就是要人有果断力,强调一个"断"字。

《厚黑学》内容涉及到文学、哲学、政治、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书中的内容宏博,见解深邃,启迪心智。

我一开始还读得有趣,可渐渐发现这门学问的沉重之处。李宗吾先生盛赞厚黑,大肆宣扬厚黑,无非是讽刺社会现实生活中那些真正实践厚黑学的厚颜无耻,黑心肝之徒。同时,他开创厚黑学的含意我也隐约明了:世间厚黑者太多,良善之人往往受其欺压;若将厚黑者的厚黑的秘密或伎俩公诸于众,厚黑者便无计可施,无法生存。

此时我又想起包龙图在教他侄子为官之道时说过:"对付奸官,自身必须比他们更奸。"我想此法用于对付厚黑者也不失为一种良方。毕竟明枪易档,暗箭难防,你只有比对方更后更黑,对方才无法动你分毫。由此又可观出,李宗吾先生所宣讲的厚黑学说,不仅可用于防守,也可用于反击。当然,反击的对象仅限于厚黑者,不然就失去原本学习厚黑学的意义,使更多良善之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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