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2020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大学生安全有序返校,石家庄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分时段安排学生有序返校报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8月29日(周六),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高一年级(含中职)新生报到;8月30日(周日),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含中职)报到;8月31日(周一),小学二、三、四、五、六年级,初二年级、高二年级(含中职)报到;9月1日(星期二),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园,分班级分时段安排幼儿有序返园。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当天做好错时、错峰入校安排。学生报到后,开展入学教育、安全教育、防疫教育和应急演练。
2.市属高校结合驻石省属高校开学安排,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安排学生返校。
3.自8月17日起,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首先要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提出线下开课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和法人登记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核验标准,逐条对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条件进行核查验收。对符合防疫要求、具备开班条件、核查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于9月1日后开展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来源:石家庄市教育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做出如下安排:
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于9月1日开学(园)。各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细化开学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周全周密做好秋季开学准备。
1.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在沪开展自我健康观察。师生须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原则上,尚在或需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在该地区恢复低风险级别前暂不返沪。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在入境后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管控措施,持健康码绿码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2.开学后,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切实做好校园卫生安全管理和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等工作,并储备至少2周的口罩及必要的消杀物资。学校及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社区、卫生疾控部门联防联控,针对聚集性发热、密切接触者、疑似及确诊病例等情况处置开展培训及应急演练。
3.开学后,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在人员密集区域建议佩戴口罩,在通风、人员非密集区域可不佩戴口罩,参加体育课不佩戴口罩。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佩戴口罩。
4.教育部门将继续录制秋季学期“空中课堂”在线教育课程,并按照课程计划播出。中小学校开学2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最近幼儿园开学想必成了很多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许多地方的幼儿园开学时间基本都已经确定了,9月1日是很多地方开学时间。当然有的地方开学的晚就是9月7号左右,具体开学时间以当地具体通知为准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各地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汇总!
2020各地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汇总 |
江山市2020秋季幼儿园开学时间 |
2020宜昌市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 |
2020樊城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 |
2020大连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确定 |
天津市2020秋季幼儿园开园时间 |
2020北京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 |
上海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
石家庄市秋季学期幼儿园开学时间 |
河北保定市2020秋季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 |
大连2020秋季幼儿园开学时间 |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经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幼儿园恢复幼儿入园、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园、复课时间
1.前期已经过区级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幼儿园,9月7日起开始恢复幼儿入园;尚未经过验收的,须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园。
2.前期已经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获准后即可恢复线下课程;未获验收合格的机构,要按程序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课程。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大连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园工作方案》及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幼儿园恢复幼儿入园工作,确保师幼身体健康和幼儿园平安稳定。
2.按照6月25日下发的《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3.进一步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和师生健康管理。复园、复课前,要严格做好全员健康监测,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复园、复课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连的师生员工,需要按防疫要求进行隔离,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园、返校。
大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
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市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对开学复课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原则,周密部署,推进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同时要避免在防控措施上防控过度、防卫失当。
(二)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性地解决公共场所人员密度等问题,着力保障秋季学期如期开学、师生工作学习恢复正常,最大限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坚持“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分时段安排学生有序返校报到,避免人流高度集中。
三、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9月1日开学,各学段错峰到校时间安排如下:
1.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9月1日(周二),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和高中学段二、三年级开学,幼儿园大班开园;
9月2日(周三),小学二、三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学段一年级开学,幼儿园中班开园;
9月3日(周四),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幼儿园小班开园。
2.校外培训机构
即日起,教育部门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各年级具体开学时间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一)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可返校报到。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核酸检测方案要求执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四)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目前仍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的开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步进行。在境外的来华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五、开学前的准备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经验,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严格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完善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开学复课、核酸检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等方案预案。建立并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报到专项工作方案,加强防疫防护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同时报市教育局和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细化开学工作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宿舍、餐厅、临时隔离场所、洗手设施等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开展“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活动。加紧改善办学条件、储备防控物资、配齐防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要科学设计报到程序,简化优化报到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提倡通过网上支付等形式收取各项费用。提前做好消毒剂、体温计、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学校师生要在开学前连续14天坚持体温监测报告制度,开学时上交《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各学校要提醒师生开学前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应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经验,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熟知熟会。当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尽可能改造增加厕所和洗漱设施。要特别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的校园环境卫生建设。
(六)全面开展评估核验。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项要求和我市春季学期开学核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各县(市、区)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开学条件必须全面具备、全面达标,要把开学条件核验达标作为开学的首要标准,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能开学”的底线。
(七)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核查验收工作。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内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
(八)抓好教学准备工作。
在开学复课前要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各项软硬件设施全面检查、及时修缮,保证教材、教辅用书、教具等课前到校,做好师资调配,确保开学复课后正常教学秩序。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重点做好延迟复课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复课后线下教学的衔接,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六、开学后的管理
(一)严格校园管理。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门值守和安全保卫,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家长会可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校内闭环管理,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各单元间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校内学习和生活,科学设置“一米线”。从严控制、审核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二)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开学后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指导做好走读师生的防疫工作。
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所有中小学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坚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保持安全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所在地区疫情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及时调整。
(三)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教学衔接工作,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有序安排教育教学各项活动。在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的同时,做好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导致秋季学期不能如期开学的准备,做好线上教学预案。
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做好开学复课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管理,细化措施,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加强教学方式改革,统筹师资力量,减轻教师工作压力,提高教学效率。要综合评估春季学期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深刻把握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构建适应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要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要安全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军训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教育学生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制止各种浪费粮食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做好师生心理疏导。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对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活动。幼儿园不组织园外活动,不举办亲子和开放日活动。中职学校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考察活动。对于教学计划中的认岗、跟岗、顶岗实习,应与合作单位和学生签订协议,制定合理计划,落实健康防护要求。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要对学生开学复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要按照辍学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确保应返尽返。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合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
七、其他事项
(一)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参加完高考的高三学生接到录取通知前由所在中学负责监管,接到录取通知后转由对应高校负责监管;幼儿园和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接到录取通知后由对应学校(幼儿园)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二)积极应对“疫后综合征”。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开学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本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统一安排有关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检查调研,优化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宣传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的部署,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面对疫情,不轻视、不恐慌,帮助师生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各学校官网、官微,任何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不得私自发布有关复学复课工作和学校防控措施的信息。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进入校园。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到统筹谋划到位、教育教学安排到位、师生健康管理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学校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学校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党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个人家庭“四方”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力量到位。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压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毫不放松抓紧抓实学校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保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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