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09-21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幼儿园教师经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一般指代可供人们参考的信息知识等。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时,使安全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低值,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

意外事故:

是指出于人的主观意料之外的幼儿伤害事故。它包括缝针、肢体骨折、骨裂、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烫伤等。

在成人看护的情况下,因事发突然无法施援而造成的,虽未构成伤害事故性状的,但有明显外观损伤的情况。

当时虽未发生明显的外观损伤,但有可能或疑似造成危害的情况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在取得联络人同意后与配班老师一起陪同幼儿前往联络人首肯的医院诊治。

2、在确定幼儿伤害程度及诊治方案时,必须听从专业医护人员和家长的意见,把对幼儿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不得擅自干扰或自作主张,凡因擅自干扰或自作主张造成事故处理复杂化的,其处理办法见“细则”。

3、在初次诊疗阶段,分管的卫生保健教师必须详细记录医院的诊疗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并把经主诊大夫签名的幼儿病历卡进行复印,在园内备案。

4、当班老师必须书面报告幼儿发生意外的经过和第一时间诊疗的详细情况,由1位目击者签名作证,在24小时内上报园应急小组。

5、园应急小组根据教育和儿保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办法进行调查、取证和认定,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6、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保证园内治安秩序的稳定。

(二)事中阶段的处理

1、依法调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园应急小组成员、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面进行调解,不得个人出面调解。

2、班级教师在幼儿发生意外的当天必须登门向家长说明事情的过程(包括起因、发生意外时园方采取的措施、基于目前状态是否适合来园和如来园我们采取的个别照料措施)。可以购买金额不超过100元的慰问品前去探望。园应急小组派出人员随同家访,代表幼儿园向孩子和家长表示慰问。注意态度诚恳,不推卸责任,也不要信口开河、随意答应家长的要求。做到不卑不亢、以礼相待。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的分寸。

3、班级教师和分管卫生老师要认真观察孩子在意外发生以后的生活和家长情绪,主动询问,加强联系,掌握情况,随时沟通。及时了解损伤的愈合情况,及时制订进一步诊疗的后续方案。

(三)善后阶段的处理

1、由园应急小组及相关人员集体出面(3人以上)与家长商量善后事宜。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集体审议家长的诉求。形成善后处理意见。

2、由应急小组成员起草《协议书》。内容包括:协议双方的身份;幼儿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诊疗情况和结果);双方达成一致的善后意见等,经集体审议并交幼儿的监护人(或代理人)阅读。

3、在确认双方对《协议书》所列内容无异议后,约定双方进行签字,并一次性结算相关费用。

4、给付费用。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数额多少,均要由对方(或对方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亲自在收据上签字。

5、若园内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启动法律形式予以解决。其间的一切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不再由园应急小组出面解决。

6、关于理赔的问题。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陪付意向书》,并由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7、工作程序表

发生事故

报告应急小组领导 报告保健老师

上报普陀区教育局 家长安抚工作 救护 上报儿保所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保险公司理赔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应急小组。

杏山园组长:邵乃济;副组长:张莉丽、王雅萍;组员:陈煜泓、吴淑枫、沈熊慧、田月、祝敬真

阳光园组长:高静;组员:董君

2、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制订相关奖惩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行为。

4、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五、相关原则

1、事实性原则

依据事实的真相和事故的损害程度进行处理。

当事人必须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细节),并由目击者签名作证。不得违背事实或避重就轻,推诿责任,更不能伪造事实并作伪证。

带领幼儿就医时卫生保健老师需保留就诊记录和诊断意见,在园内进行备案。

对于伤害情况的诊断和处理有异议的,在进行急救处置后,可由家长方面指定相对专业的医院,由家长和学校指定的人员(一般为应急小组成员)陪同幼儿前往该医院,双方协商随机选定专家医生进行再次诊断,关于专家诊断的意见同时需要保留文本材料备案,专家的诊断意见将作为处理的依据之一。

如一方对于处理意见仍持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启动法律程序解决,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由相关司法机构按照法律的流程处理。双方不再展开其他与法律程序相违的接触和协商。

2、一次性解决原则:

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升学和工作等问题。

遵循一个事故一次解决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有异议的,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学校内部的处理细则

1、发生事故后,由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的范围、程度等进行商议后,按报送要求及时上报普陀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幼教科52564588-7664、7663、办公室52564588-7654、7653);区儿保所(电话:62992337)。

2、无论事故的外观性状如何,当事人和卫生保健人员均应及时启动上报程序,不得私自不报或简单处置。如发现擅自主张者,由主张者承担该幼儿的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并按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擅自主张的表现:

应予以缝合伤口的采用粘合方法处理的;

自行带孩子去熟人的医院就诊或与该伤害无关的医疗科室诊治的;

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进行处理和诊治的(有威协生命的情况除外);

未经医疗机构最后确诊擅自应允家长所提要求的;

未及时上报的;

未及时留存就诊情况及备案的;

等等有悖以上条款原则的情况,不一一列示。

七、制订该预案的思考

1、 所谓预案,是指在事发之前所思考的关于此类事件一旦发生以后所要做的工作。制订预案,对于有准备、有目的、有方法地处理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处理事故也有益处。

2、 应急预案的制订,是幼儿园依法办园,自觉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案的制订一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幼儿园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事规则。

3、 有了应急预案,可以使我们在处理事故的时候有章可循,不茫然、不慌张、处理事故沉着冷静,快速有效。

4、 在预案中涵盖了事故发生各个阶段的处理内容和程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对双方负责的思想。

5、 预案强调了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于幼儿园园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是一个促进。

八、实施预案的具体措施

1、 传达到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

2、 成立幼儿园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任组员,上下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处理事宜。

3、 通过预案的制订,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幼儿园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职责履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对事故多发时间和地点进行严格监控,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4、 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人,由卫生保健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对教工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禁各类人员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并采用不当方法对幼儿造成生理和心理的伤害。

6、开展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7、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奖惩力度,在评优推先、职称晋升和奖金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8、每学期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讲,年年有新的内涵和发展,保护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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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5种意外伤害如何预防?


每位父母都希望宝宝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在成长过程中,父母绝对不希望宝宝遭遇到任何意外伤害。然而,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数的26.1%。很多意外伤害看起来好像很难发生,但有时候,就发生在一瞬间。那么如何预防各种意外的发生呢?

有关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意外伤害已成我国头号“儿童杀手”。我国目前每年约有16万0至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下面是儿童常见的5种意外伤害,父母要格外注意!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原因。随着家庭拥有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在郊区和农村,大量的卡车等重型汽车和无照上路的农用车、摩托车,对在路旁行走及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孩子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家长要做的:不要让12岁以下的儿童单独骑自行车上街。12岁以上的少年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骑行在慢车道;横穿公路时,一定注意来往的车辆;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抢行;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步行要走人行道,过十字路口要走人行横道。

窒息

儿童窒息多由于异物进入气管、气管受压迫以及口鼻被蒙所致。如外源性的异物花生米、瓜子、笔帽等,由于小儿喉头保护性反射不全,加上哭闹、玩玩具时不注意,特别容易将异物吸入气管。

家长要做的:出现这种情况要马上送医院,因为异物堵塞气管会引起窒息,甚至死亡。平时要避免儿童奔跑、讲话时进食食物,告诉孩子异物进入气管如果不即时取出就会有生命危险,吃东西时不要玩、闹、笑;平时不要把花生豆等各种坚果、纽扣、果核等小粒物品放在嘴里玩;不要把小东西塞到鼻子里。此外意外窒息也是造成婴幼儿伤害的因素。婴幼儿俯卧睡姿比仰卧、侧卧更易发生猝死。

跌伤

在所有的儿童意外伤害中,跌伤是发生率最高的非致死性伤害。男童的发生率是女童的3倍。

家长要做的:家中有小孩应封闭阳台;患有癫痫、高血压、低血压、低血糖等特殊疾病,易导致晕厥的成年人,抱孩子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站在有危险的地方;损坏的门窗要及时修理,防止儿童攀爬跌倒。

动物咬伤

儿童被动物咬伤的也较多见,但随儿童年龄的增加而减少。这是因为年龄小的儿童喜欢和宠物狗、猫等各种小动物亲密接触,但又不懂如何与之安全相处。当孩子不断长大时,他们与动物玩耍的时间减少,也逐渐知道其危险性。

家长要做的:养狗家庭应按时进行狂犬病毒预防。被狗咬后必须立即送往医院诊治,不要延误。

烧伤烫伤

烧烫伤在儿童早期发生率最高,也是导致终身残疾的主要因素。烧烫伤所形成的伤害,不仅造成儿童的大疤痕、毁容、失明,而且还会给他们的未来工作生活带来心理障碍和负担。

家长要做的:给孩子洗澡时应先放冷水再放热水;不要让孩子靠近热水瓶、灶台、电熨斗等热源;养成用密封、隔热杯子喝热水的习惯,以免因杯子歪倒烫伤小孩。

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承担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者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指明了幼儿安全问题在幼儿园工作中的地位。但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面对纷繁复杂的幼儿安全问题,本刊编发一组关于“安全”的文章,其中特委托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霞老师邀请广州市部分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幼儿园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其中,幼儿园的责任承担是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等等,这都是我国幼教界和法学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

幼儿在园期间或在与幼儿园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了他人,幼儿园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对幼儿园与幼儿法律关系的界定。当前在学术界的讨论中,就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承担的是监护责任。这种观点认为,父母固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幼儿在园学习、生活,实际上处于幼儿园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事实上已成为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一旦幼儿在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了他人,幼儿园就应该为未尽到监护职责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据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幼儿园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在组织活动中有预防幼儿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幼儿园对幼儿的职责是基于教养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一种工作职责。

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缺乏法律依据。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因此,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构不成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未成年人送入幼儿园,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此外,根据这一规定,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因此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我国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幼儿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他健康成长的职责,这说明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总体上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的活动而形成的教育关系。

二、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

我们所说的幼儿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人身侵害事故。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民法理论的一般理解,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一种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归责依据,其前提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据此,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适用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即,幼儿园有过错才承担法律责任,幼儿园对事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依其过错而定。此外,《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如果幼儿在幼儿园依法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伤害,而幼儿园、幼儿等各方当事人均无过错,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幼儿园、家长及当事人各方等可以视情况分担责任。对于无过错造成的在园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从道义上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这是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

对于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是幼儿家长)而言,依法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责任,而这种责任与幼儿园对幼儿负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有很大不同。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基于这些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对幼儿对他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责任。此外,《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一条表明,对监护人适用无过错原则,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有过错,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

三、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基于过错原则是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那么,以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前提则是:幼儿园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侵害了幼儿的人身权。但如何认定过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认定幼儿园有没有过错的依据是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断。如何认定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过错,我们可以参照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道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习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街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我们认为,在上述12种情况下,幼儿园存在过错,因此应该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同时明确指出,如果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另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幼儿伤害的或者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幼儿园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四、幼儿园承担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形式

在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幼儿伤害事故就其责任性质而言,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就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形式来讲,主要是赔偿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等。其中医疗费一般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为凭证,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护理费主要指受害人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及其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专人陪护的费用。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违法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或其规章制度对其所属的有违法失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它共有八种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有关部门或幼儿园可根据伤害事故的情况,对有过失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给予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制裁。1998年3月6日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教育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颁发的学业证书等,撤销违法举办的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据此,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教师可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发生事故的幼儿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地幼儿伤害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还要进行刑事制裁。《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幼儿园犯罪实行两罚制度,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承担法律责任时,因其违法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可能只承担上述三种法律责任中的一种,也可能同时承担全部三种。

幼儿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近年来,幼儿的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一度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由于学前教育研究理论上的滞后,特别是专门针对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研究又少之又少,而绝大多数的研究却又都散见于其他教育阶段的研究中,“参照执行”的是其他教育阶段的法律规范,因而使得幼儿园和教师在发生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时显得措手不及,极大地损伤了各方的利益。因而,本文从事故预防与对策的角度,对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的人身伤害事故进行详尽的分析与讨论。

2004年8月4日上午9点35分,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幼儿被砍伤;2004年9月11日上午10时40分,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幼儿被持刀暴徒砍伤;2004年10月20日晚上11点30分,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一名5岁半男童被歹徒用绷带盘住身体,放进了洗衣机的水桶里……[1]教育部部长周济随后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讲话;教育部也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这一幕幕惨剧的发生,不禁使人毛骨悚然,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呵护这些花朵般的生命呢?基于此,笔者从预防和处理对策这两个角度,对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进行详尽的分析与讨论。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一)加强幼儿园自身内部建设

幼儿良好的生存与教育环境的提供,对于每个幼儿园来讲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却是幼儿园顺利运作的根本保障。而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幼儿园还应注意制定幼儿安全工作制度,如幼儿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食品验收制度、设施安全检查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教室中安全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幼儿园活动场地和器材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要求,不留事故隐患。[2]现在我们国家有些条件允许的个别幼儿园实行的“学籍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与家长的顺利“安全交接”就是很好的办法,可以作为借鉴,逐步推广。

此外,还应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他们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育员、炊事员、保健医生应规范操作;定期检查、维修活动器械;把安全工作细化到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职责中,视安全工作为常规性工作。使每个教职工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懂得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尽责的道理。从而形成组织上层层有人管、级级有落实、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江泽民总书记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幼儿园园长要克服重效益、重教学,轻安全的短视行为,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教学的关系。另外还要注重对现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一些园长在处理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时,常常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满足家长的索赔要求,往往以“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其结果往往是损害了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园长缺乏法律意识,更不会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有关纠纷。[3]

(二)加强家─园─社区的合作

幼儿安全知识的习得,安全意识的增强,除了幼儿园的教育以外,还取决于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一致性。因此,我们还要充分发掘、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资源,与交警、消防、街道等单位共同建立幼儿安全启蒙教育基地,增加合效应,以有效地提升幼儿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全社会都应重视幼儿的安全问题,不断建立健全法制,提高全民安全法律素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重视幼儿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家长的育儿观念问题。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人重视孩子的程度大概是世界上罕见的。近年来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普遍抱有过高的期望。许多人把孩子看成大人的附庸,看成父辈理想和意志的一部分,因而怀有强烈的望子成龙心态。同时,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又使成年人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了一个孩子身上,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态导致许多家长对学校和幼儿园的功能普遍抱有一种近乎苛刻的态度,惟恐出现任何意外,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磕磕碰碰,而一旦孩子在学校或幼儿园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这些家长极易采取不理智的态度,从而造成纷繁的法律纠纷。到头来牺牲的还是自己孩子的利益。英国的判例法中有一句常被引证的著名的话:“一个孩子扭曲了自己的脖子,比让人扭伤了他的精神要更好一些。”[4]这样一种心态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育儿文化并影响着当前这代家长。因此,解决当前教育纠纷的问题,还要从对传统文化的反省、批判做起。应当让家长懂得,培养孩子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应是让他们从家庭走向社会,在未来的社会中大显身手,实现自我价值。[5]作为家长,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对幼儿园工作的理解和宽容,是很有必要的。

二、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对策

(一)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建设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学前教育的奠基性,它对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要在相对较长时间后才明显可见,同时又由于缺乏有力的全国性法律规范,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严重制约学前教育事业的积极、健康发展。而我国现有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又表现出零散、不系统的特点,除《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之外,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大量地散见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这十分不利于有效地依法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保证学前教育的发展。

并且,我国现有的学前教育立法尚无全国性的法律,其最高层次仅处于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个层次,和《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均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学前教育立法格局对提高学前教育事业的受重视程度,有效地协调学前教育发展与社会各方面的法律关系以及规范主体的行为都是十分不利的。[6]比较来说,美国联邦政府早在1979年就颁发了《儿童保育法案》(ChildCareAct);英国于1989年颁布了《儿童法案》(ChildAct);澳大利亚在1972年颁发了《儿童保育法案》(ChildCareAct);葡萄牙1997年制定了《学前教育法》(Pre-schoolEducationLaw),等等。可以说,政府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性的趋势。

而单从幼儿在园人身伤害事故方面来讲,同样也需要在立法上予以保障。因为缺少专门处理在园幼儿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某些纠纷无法可依,从而一拖再拖,给幼儿身心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都带来不良的影响;我国处理幼儿在园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除了《民法通则》等法律的一般规定外,还要参照《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教育部新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各项有关规定,而这些法规、条例有的并不具备普遍的约束力,并且又不是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问题的,这就使得与之相关的司法审判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增加了其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二)扩大赔偿责任的社会化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各种责任事故频繁发生,引发诸多纠纷和诉讼,处理这类责任事故的终结点在于落实损害赔偿金,而困扰我国中小学解决这类事故的正是学校无法承担这笔赔偿金。对于学前教育阶段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我们同样地也有必要效仿中小学阶段理论与实践中所探讨的经验,以顺利解决各利益方的困惑。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从形式上看表现在学校侵权责任认定上,实质是损害赔偿金的给付。在赔偿的给付问题上,许多国家,诸如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等都采用了保险转嫁责任的方法,使损害赔偿社会化,使学校不必为此类事故支付巨额的赔偿金,保证学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

保险救济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良途,这一点已逐步为人们所认识并认可,同时这也是国外许多国家实践经验已经证明了的最佳途径。[7]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实行风险转移,将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分离,实现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大有作为,其独辟蹊径,避开各种矛盾,直接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纠纷的焦点,成为解决问题的迅速和有效的途径。

学生伤害事故保险救济中的商业保险方式有两种:一是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二是学生自己投保意外伤害险。校方责任险是一种责任险,在保险学上责任险是一种财产险。但从责任险的性质看,责任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险,它是一种因负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也就是说以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的保险。在校方责任险中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限于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责赔偿学生的直接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等。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是被保险人在有效期内,因遭受事先约定的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这种保险保证受害学生即使从其他事故责任者(如学校)处获得了赔偿,仍可以从该保险项下获益。因此可以成为校方责任险的有益补充,校方责任险可以保障学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赔偿金,学生受到伤害后可以顺利地得到校方的赔偿,还可以从人身意外伤害险中获得补偿,两者相辅相成。

在这一问题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22条,《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了学校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还在学校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之外规定了设立学生伤害事故专项资金的做法,这些经验我们都要予以充分的肯定与借鉴。教育部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提出了将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相分离的保险理赔的新思路,提出了三种解决资金来源的办法:一是设立学生伤害赔偿金;二是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三是鼓励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规定都促使了事故赔偿走向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合集


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应对突然事件的处理有有着必要性,您知道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方针,做到管理有方、措施有力、治理有效,确保内部稳定,工作有序,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治安方面处置:

1、发现紧急情况,门卫第一时间按下紧急报警按钮。

2、各班教师首先要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3、组织应急处置小组人员立即到岗,保护校园内师生安全。

4、110到警后,协助警察处理事件,保护好现场。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6、掌握现场情况,认真仔细调查。

7、认真提供所知情况。

8、查明问题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二、火警方面处置:

1、发现火警,立即报警119,同时切断电源,告知全园,立即组织学生从安全出口疏散,并组织人员灭火。

2、安置受伤人员救治。

3、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4、查明火警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三、防盗方面处置:

1、保护现场,报警110。

2、向上级部门报告。

3、掌握现场情况,认真仔细调查,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4、上报丢失情况、采取措施。

四、食品卫生方面处置:

1、幼儿食品留样放入冷藏室,时间标清,量够。

2、发现幼儿进食后出现不良反映,立即送医院检查,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

3、吃过饭菜留样待查,并组织人员调查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4、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五、幼儿意外伤害处置:

1、发生幼儿意外伤害后保健医生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第一时间上报。

2、查明意外发生原因,明确责任。

3、按照学生伤害条例之规定,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4、做好家长工作,以达到家园共同协调处理。

5、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置情况。

六、各类传染病处置:

1、加强晨检,密切关注幼儿身体状况。

2、体温超过38度予以登记,及时送医院、通知家长,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

3、发现传染病患儿,立即隔离,对患儿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有必要时全班隔离。

4、发生群发传染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置情况。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危险时防不胜防,所以在危险来临之前要做好预防措施,下面是一篇关于幼儿园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希望等于大家有用。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1、总的指挥:园长黄乌治担任,全面负责幼儿园汛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2、副的总指挥:林杉玲、王英瑜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幼儿园出现汛灾事故,立即启动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能是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的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小组:主要职能是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儿,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幼儿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医疗救援、消毒小组:由保健曹智娟担任组长。组员:保育员等。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后勤保障应急的小组:主要职能

(1)尽力的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以及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的小组:由郑惠茹老师担任组长。成员:陈翠容、黄添珍。主要负责:汛灾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应急疏散的流程

1、人员的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抢险的准备

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

3、物资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4、治安保卫和医疗的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如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硼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幼儿园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二】为确保幼儿园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幼儿园防洪抗汛工作在上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防洪抗汛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行政班子人员

组成园长室为指挥部,xxx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防洪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洪抗汛的应急行动

1、分工见(消防紧急预案》。

2、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5、加强全园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幼儿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8、各级领导小组在园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内外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洪抗汛紧急状态后,幼儿园将根据市政府、市指挥部,市教育局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明媚的春天是幼儿园亲近大自然的最佳时节,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春游时间:

二、春游形式:全园师生

三、地点:

四、人数:师:40人、生:475人

五、组织单位: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

六、春游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园长)

副组长:(后勤园长)

(保健老师)

七、人员安排:

(一)、总指挥:(园长)

(二)、安全第一原则。各班教师及临时安排的保育人员准时到岗到位。春游前,各班班主任对幼儿进行春游专项安全教育,包括校外活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园内外环保教育等。为应对春游期间的突发事故,各职能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出行时园长带队。

八、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一般性事故,各班教师和分管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情况作出决定,严重时立即送往医院,并立即通知家长。

(二)、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幼儿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九、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

1、随车有领导、校医一名、各班三名教师及临时安排的在班教师。

2、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

3、各班教师要清点三次幼儿人数(在出发前清点一次幼儿人数、到达目的地清点人数、在整队返回时再次清点人数)在出发前制定幼儿春游花名册,确保幼儿及教师的安全。

4、分班活动时,要求班上教师认真组织幼儿游戏活动,在组织活动时,要求幼儿的一切活动都在教师的视野之中,不要个别行动。

(二)、因天气变化活动处理: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幼儿做好相应准备。

2、发车时遇天气变化,领导小组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幼儿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教师做好引导、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三)、签订租车协议及车辆故障处理:

幼儿园与公交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并要求驾驶员满五年以上的驾龄

1、活动前要求车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

2、中途车辆故障:

(1)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上报园领导。

(2)故障为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紧急调车改乘。

4、幼儿在行车时,教育幼儿的头、手不能伸向车窗外面,行车时不在车内高声大叫,更不能在车上随意走动,领导及带队教师维持好幼儿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幼儿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师生在活动时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送医院诊疗。

(五)、幼儿走失处理:

1、教师必须三次清点幼儿人数,

2、如发现幼儿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幼儿最后接触的同伴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立即通知总指挥,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六)、交通事故处理:

1、在春游期间如有严重受伤立即拨打120,并立即组织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事故情况,

3、保护好现场,指挥教师及其他幼儿撤离至安全地点。

5、安定幼儿情绪,询问、检查幼儿受伤情况,受轻伤幼儿送医院检查、诊治。

6、立即启动幼儿园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幼儿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我园如下预防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预防幼儿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龙月(园长)。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领导小组成员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遵守秩序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3、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性地对幼儿教学区域、生活区域(寝室)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万一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专人负责。特别是楼道安全值守准时到位。

5、值日教师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幼儿园,有事外出必须安排好值班人员,或请其他负责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6、上放学特殊时段安排值班人员值守楼梯等容易造成拥挤踩踏事故地段。

7、所有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班长备好幼儿家长通讯录,方便随时联系家长。

三、教师职责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批评教育,使其改正错误行为。

2、制止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在上课期间,教室门都要完全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地震等问题,便于幼儿及时有效地疏散。

4、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裕安区第二人民医院等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各项规定,并做到每天提醒幼儿安全的重要性。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五】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幼儿园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安全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园内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副园长

负责具体落实预案组员:总务主任负责事件现场指挥保健员负责人身安全、伤情处置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指示,研究、整改幼儿园突发事件苗头,对加强防范工作作出决策。

2、负责预防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沟通等工作。

3、建立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预防为主

1、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宣传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常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防范措施,预防人为侵害,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不准会客。

3、预防儿童走,幼儿来园、离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无接送卡一律不准许幼儿离园。

5、财会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盗防抢,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二)依法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逐级上报。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听从指挥,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准确、及时处置和控制局面。

发生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各班老师组织、安顿好幼儿,进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发事件引发火灾,需立即关闭电源、灭火,迅速打开各安全出口,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2、明确幼儿园建筑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畅无阻。

(四)撤离路线

教学楼1层教学班东边两个班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1层西边两个班从北门厅口或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教学楼2层东边两个教学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2层西边两个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要求班级老师组织幼儿上下有序、严防踩踏。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六】

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手足口病在我园的传播,杜绝传染源入园,切断传播途,保护易感儿童,特制定此预案规范操作,保障教职工和幼儿健康,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区卫生局、市教育局、街道教办的有关规定,以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传染病应急工作小组,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传播。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及流程组 长:xx(园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园医) 联系电话:

xx(教学主任) 联系电话:

组 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职责分工组长:全园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

副组长:本园预防控制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建立全园传染病控制制度,检查本园制度落实。

保健医生:本园防控执行人,负责本园卫生保健检查、观察防治和全园宣传工作。

食堂管理人员:本园食堂防控工作责任人,负责执行和检查本园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班主任:防控工作班级责任人,负责检查本班传染病防控制度的落实,负责本班幼儿卫生常规的养成,负责向幼儿园保健室及时上报本班幼儿缺勤原因以及可疑或确认病例情况。

生活老师:防控工作班级执行人,负责本班体弱幼儿以及服药患病幼儿的观察、护理和记录,及时检查、尽早发现可疑病例,负责本班环境卫生开窗通风和消毒工作。

(三)流程1、制定预案。

2、学习宣传预防手足口病的知识。

3、各司其责,落实专用经费,做好防控工作。

4、准备好病例发生后的处置。

5、隔离并上报病情。

四、园医对发热病人的处置和监控措施加强晨检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和身体状况,重点检查幼儿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躯体/肌肉疼痛、头痛、畏寒和疲劳等症状及腹泻或呕吐、眼睛发红等立即通知家长带患病幼儿到医院就诊并要求家长及时反馈就医的情况或班主任老师电访、家访,按情况在家或医院治疗。

五、对疑似病例的送诊,对密切接触者的"居家观察"、对一般接者的"登记随访"等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1、将严重发热幼儿送往医疗机构发热门疹就诊的责任人:保健医生、班主任或生活老师。

2、向当地疾病预防中心报告责任人:保健医生。

3、确认疑似病例后登记密切接触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的责任人:

各班班主任。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责任人:园长、园医和各班老师。

六、发生确认病例后终末消毒措施生活老师对患病幼儿的'衣物、棉被等用品、用具进行晾晒或消毒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做好工作,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东丽区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保护招生工作人员和家长生命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本预案为春瑕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我园招生工作过程中突发的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成立春瑕幼儿园执行应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丽颖

副组长:董寿革韩月 刘蕊

成 员:常桐黄静静杜佳 杨晨 袁立栋王延忠

三、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和报告

实行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制度,有关成员分工如下: 董寿革负责群众招生咨询工作;

常桐负责媒体(含互联网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保安室负责校园受到冲击的处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关成员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能引发重大或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原则上由本单位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报区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校门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级停课),认为难于控制,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2.在互联网出现的对执行招生政策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情况的。

五、应急预案的基本程序

对上面所述情形,接到报告后赶赴现场。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实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并迅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尽快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

(2)有人员伤亡的,联系有关部门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

(3)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袁立栋、王延忠负责);

(4)做好疏散工作,劝说群众尽快离开现场;并与群众代表对话,倾听群众诉求,尽量化解矛盾,承诺作出答复的时间(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2.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作出回复,做好善后工作(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迅速与有关媒体负责人沟通,商议并落实应对方案,并与相关媒体沟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所发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六、责任追究

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突发事件或复杂局面的;

2.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的;

3.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应予以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由本园负责解释。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合集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相关措施。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我们会提前做好应对事故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需要我们切合实际的情况去制定,什么样的应急预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编辑了“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布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主要成员:

通讯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保卫科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教导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登记清楚事故的经过以及处理情况与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幼儿园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安全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园内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副园长

负责具体落实预案组员:总务主任负责事件现场指挥保健员负责人身安全、伤情处置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指示,研究、整改幼儿园突发事件苗头,对加强防范工作作出决策。

2、负责预防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沟通等工作。

3、建立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预防为主

1、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宣传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常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防范措施,预防人为侵害,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不准会客。

3、预防儿童走,幼儿来园、离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无接送卡一律不准许幼儿离园。

5、财会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盗防抢,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二)依法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逐级上报。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听从指挥,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准确、及时处置和控制局面。

发生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各班老师组织、安顿好幼儿,进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发事件引发火灾,需立即关闭电源、灭火,迅速打开各安全出口,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2、明确幼儿园建筑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畅无阻。

(四)撤离路线

教学楼1层教学班东边两个班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1层西边两个班从北门厅口或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教学楼2层东边两个教学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2层西边两个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要求班级老师组织幼儿上下有序、严防踩踏。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台风引发的校舍倒塌、校园进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抗击台风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幼儿园发生以下台风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适用于本预案。

1、幼儿园因台风袭击造成校舍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2、幼儿园内因台风侵袭造成师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因台风侵袭造成师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4、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重大带风侵袭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郭玉明、梁婵、车燕清

成员:潘玉玲、颜慧萍、林丽娜、刘晓红

三、分工及职责:

组长袁华:全面负责本园台风应景工作,开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教工应急意识和抵御台风灾害的能力。

副组长郭可明:对本园台风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台风前落实上级部门的师生停课制度。

副组长梁婵、车燕清:一旦发生台风,全面负责本园台风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台

风救灾。

三、专业组成员及职责

◆应急应急疏散组:各班班主任,职责:一旦发生台灾事故,迅速疏散在校舍人群。

◆医疗救护组:江坚、梁亚森,

职责:一旦发生台风灾害事故,有人员受伤,立即展开救护。

◆后勤保障组:陈洁芳、周水英,职责:当台风灾害发生后,协助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宣传组:钟继娇,职责:利用板报、广播等形式宣传有防台风的知识及预防措施。

◆综合协调组:林丽娜、刘晓红,职责:一旦发生台风灾,迅速逐级上报,并协助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四、重大事故报告程序、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台灾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综合协调组成员立即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教育办办公室和管理处。

2、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上述部门。

3、台灾事故报告内容:台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4、事故补报:由于台灾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幼儿园及时进行补报。

(二)事故现场保护

重大台灾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综合协调组成员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台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后勤保障组成员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台灾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重大事故现场处置

重大台灾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台灾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台灾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救援目标:

1、将全体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3、对已经遭受伤害的师生开展救治;

4、为开展后续救援创造条件。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幼儿园严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灾情按要求上报,同时及时下达上级指示。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

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及保育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年组长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行政条线、保育条线人员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三、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新建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5】

根据上级的布置,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 园长

副组长: 各班的班主任

成 员: 在园所有工作的幼师和保育员

1、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2、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二、 预案的实施:

(一)防火的预案:

若发生火灾,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做出积极反应,并按以下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

1、一发现火情,首发者应立即向其他员工大声呼喊,并用消防器材灭火。

2、其他员工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迅速到位,组长用广播进行指挥,副组长传达指令,协助做好调度工作。

3、值班人员立即打开火灾疏散信号

4、后勤人员立即到火灾出事点协助灭火,厨房人员立即关闭煤气。

5、门卫(当日后勤不值班的人员)打火警电话“119”,联系急救车,并切断电源。

6、组织各班快速有序撤离,避免幼儿推挤。

7、灾情被控制后,组长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防食物中毒的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食品应立即停止让幼儿食用;

2、后勤值班的人员立即向镇防保所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等;

3、后勤的副园长立即拨打“120”,组织人员协助卫生机构抢救病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外出活动的安全预案

1、幼儿园组织教师或幼儿外出学习、参观,要提前三天报送中心校审批,经批准后方能组织。

2、外出前,各年级组派人事先前往参观地点踩点查看,确定无危险因素,并确定行走路线。

3、如需用到机动车辆,应选择有行驶执照、有车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如需要家长接送,应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并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辈 ( 五 ) 幼儿入园、离园时,后勤在门卫值班的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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