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热爱生命》有感900字精选

读《热爱生命》有感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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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篇1】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读《热爱生命》有感【篇2】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读《热爱生命》有感【篇3】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读《热爱生命》有感【篇4】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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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爱生命有感6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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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1

我们的生命都长短常可贵的,我们需要用自己实际的步履来热爱自己的生命。

现在恰是毕业生找工作的季节。在关注就业难时,有一群特殊学校的毕业生也不甘示弱。他们好不收留易获得了一次融入社会的工作机会,正用自己的实际步履告诉对他们另眼相看的人——我们也很棒!

这些特殊人中,有一位特殊小伙当上了某店的服务员。特殊学院副校长说:“他叫xx杰,虚岁20岁,三级智力障碍,相称于普通孩子八九岁的智力。”xx杰擦桌子的动作幅度很大,好像再用鼎力气表达对工作的正视程度。公司品牌经理蔡瑞说:“最可贵是,我发现像xx杰这样的孩子,要比普通‘xx’后更加沉得下心。”

xx杰是一个当真负责的人。“有一次,他由于堵车迟到了1分钟,我们多催他,不要管公司划定先换工作服再打卡了。可是,他却不听,坚持换号工作服在打卡。”他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xx杰这样的特殊人,他们都靠着意念找到了一份工作。像他们一样也热爱生命的名人有许多。好比:史铁生、张海迪、黄美廉、海伦凯勒等。

黄美廉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木症;史铁生一开始在北京新桥街道工厂做工,后因瘫痪而停薪留职,回家养病;海伦凯勒在19个月大时由于一次高烧而引致失明及耳聪。

他们由于热爱生命、热爱糊口,所以他们都坚持下来了。他们让我知道了:不管是谁,都有糊口的权利,无论你是怎样的人,只要热爱糊口、热爱生命,就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2

你知道生命有多重要么?让我告诉你吧。

我在房间写功课时,一只苍蝇在我头顶上飞来飞去。骚扰着我。我趁他停下的时候,一伸手抓住了他,但它极力鼓动双翅,这代表着多么强盛的生命力啊。

有一次,我屋里的砖缝里掉进一粒香瓜子,过了几天,尽然冒出一截小瓜苗,这小小的小瓜苗,包含着多么大的生命力啊,在没有阳光,没有土壤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

我有看一个故事时,我哭了。

这个故事的标题问题是《我的中断臂父亲》。故事的内收留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只有一只手,国家发了残疾证,答应不交农业税和公粮。可父亲说:“固然国家给了照顾,但残疾人也得尽自己的能力分担国家的难题呀!”所以,他每年坚持和大伙儿一样交,而且交的早,质量好。去年蒲月,天色像火烧一样炎热。麦子已经熟了,我暗自发愁,可父亲胸有成竹地说:“今天割麦!”到麦田后,父亲用双腿和脚凑合着一只手割。然后用脚尖和另一只脚跟把麦秆堆在一起。邻近中午时分,父亲累得汗流满面。我想:父亲一定渴极了。于是偷偷地回到家。等我把水拎回来时,不禁大吃一惊,父亲已经割了好多麦子。我走上前让父亲喝口水再割,而他却说:“你先喝,等我把麦子割完了再喝吧。”这就是我的中断臂父亲。

现在,假如我要是不热爱生命,我就感觉对不起自己啦,妈妈把我们安全的送到这个地方,我们不能辜负拉妈妈带给我们的但愿。

热爱生命吧,不要辜负了妈妈送给我们的但愿哦!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3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4

当飞蛾被捕捉时,它能拼命地挣扎,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当水将要把蚂蚁淹没时,它能顽强地爬出去,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当石头缝中一颗无水无光呵护的花苗时,它破土而出,奋力生长,也是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世上比人类小的东西很多,但它们知道要热爱自己的生命,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有时,生命是渺小的,它就像沙滩上的一粒小沙子,随时可能会被大海冲走:记得去年5月12日,那残酷无情的地震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就像一只血手在顿时间夺走了数万万汶川同胞脆弱的生命。但是人们并没有向死亡线的狞笑低头,因为他们热爱生命,知道生命来之不易,知道要好好地活下来,知道明天会更好!

有时,生命是伟大的,它就像扎根在边疆的白杨树,可以抵挡风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同胞有难时,不管是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警察,还是在远方送去捐助的我们,都是因为自己拥有生命,来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一个人如果没有生命了,那他就没有的一切,所以一个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更何况,人的生命只一次,更要好好珍惜。生命就像人们手中的一张纸,你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都有你决定,你必须对自己负责。所以,热爱生命吧!把握好自己的生命,去为此付出,换来美好的生活,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对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5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6

今天我看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的“雪虎”这一部分内容我最喜欢,看完之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雪虎讲述的是一只狼崽先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熬过饥荒,后来被印地安人驯服,起名“雪虎”。在一次,有个坏人利用鸦片让印地安人染上毒瘾,用鸦片把雪虎换来。从此以后雪虎就成了那人的摇钱树,他让雪虎去和别的狗战斗,取了个绰号叫“战狼”,还用棍子打它。有一次,雪虎和一只斗牛犬斗,斗牛犬咬住它的脖子,差点把雪虎咬死,幸好被好心的斯各特买了下来。斯各特细心的照顾它、和它说话,从此后雪虎对斯各特忠心耿耿。斯各特是个法官,有一次,越狱的犯人要杀斯各特,雪虎为了救斯各特,拼命地跟犯人斗争。最后雪虎把他咬死了,可自己也中了三枪,兽医说它没救了,可斯各特没有放弃它,最后把雪虎医好了。

我很欣赏雪虎,感受到了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知恩图报的精神,它告诉我们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生命是可贵的,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对自己好的人要学会感恩。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7

在偌大世界里,有着无数生命,有伟大,有渺小,但我最赏识却是一种不起眼却有着顽强生命植物——神仙掌。

有一天,我去了花卉市场,周围环顾后,便对老板说:“我要一盆最好养花。”他便把一盆彩色神仙掌端给我说:“就它吧!一个月不浇水,也能活。”我回答道:“好!”

之后,我拿回家仔细观察起来,它有着各种各样外形,有圆,有长条……也有着许多颜色,红、黄、绿……一根根刺时刻谨防着外界侵害,它并没有其它植物强劲根,却有着许多植物都没有坚强外壳。

忽然,我有一个设法主意,把它切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于是,我开始动手,竖着切开了它。里面并不是我想象坚硬内壳,而是那种汁水态,就像是它临死前流出一滴滴绿色血,原来,它内心如斯脆弱,看来我“杀错生灵”了。真好后悔,当然就更不忍把其扔掉,只好将“伤口”绑好,重新植入盆内。

两个礼拜后,意想不到事情发生了,被切成两半叶片居然又长在一起了,它又活了过来。我赞叹极了,它顽强地从死亡边沿挣扎回来,此时正以其蓬勃旺盛生命力在继承生长、生长……

它十分得顽强,我们应该向它学习。

啊,神仙掌,你是多么热爱生命啊!

是啊,我们要学会热爱生命,就像上文神仙掌一样学会去糊口热爱自我生命。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8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9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10

每当我看到自己放在阳台上的照片时,我就会想到以前的小宠物一只小麻雀。它可是一只热爱生命的小麻雀啊!因为它被我关在笼子里,得不到自由,而撞墙去世了。

有一次,因为偶然的机会,我在路旁捡到了一只小麻雀。我心想:这只小鸟肯定因为在练飞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的,让我来帮助它回到自己的家吧!可是我找也找不到哪里有鸟巢,我无可奈何的只好把它给带回家里。回家以后我把它放到了笼子里。它自强不息,每天还在练飞呢!

我看着它一天一天长大,变得老当益壮起来。此时我心中怡然自得,心想:我太了不起了,能把一只小麻雀变成一只大麻雀。可是这只小鸟的身体状况,开始像股票一样一下子往下降。没过几天它面黄肌瘦,身体骨瘦如柴,我心里也开始忐忑不安起来,心想:我的小麻雀是不是快去世了?

终于有一天,我一回到家,看见它倒在笼子里,遍体鳞伤,而且笼子上都是血迹。我恍然大悟,原来小麻雀是自己撞笼子死的。它从一只精神饱满的小鸟,再到一只不省人事的小鸟,经过这么天翻地覆的改变让我悲痛欲绝。后来我上网查了查,原来麻雀向往自由,如果没有自由它就会撞旁边的东西,一直到去世为止。

小麻雀你真伟大,就因为你那向往自由的想法,让我明白了生命最伟大的意义,那就是自由。如果生命失去了自由,怎么还有活着的意义呢?这件事情是我难以磨灭的回忆,它会伴我一起长大。

看热爱生命有感 篇11

生命如流水,只有奔向前方浪花翻滚的地方,才是真正的有意义。而我们的幸福,也会如春夏秋冬般呈现不同的形式。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戒毒所里有一个清秀的女孩,她本应该和其他女孩一样享受父母的关爱,而她却不得不依靠强制治疗,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她上初中前,是班上的好学生,可上初中时她父亲去世了,母亲又结了婚,很少关心她了,她感受到生命失去了意义,没有了幸福,于是她就开始吸毒。,第二次,第三次她就离不开毒品了,可毒品太贵,***妈给的零花钱不够,就开始偷家里的钱,还不够就再偷别人的钱。(这时我想对她说:大姐姐你要知道,俗话说吸毒一口,落入虎口。而且吸毒能引发多种疾病和传染病,每年有十多万人因吸毒品而死亡,有一千万人因吸食毒品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所以,大姐姐请不要吸毒了!)生命之中,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细细地去品味,你就会发现,幸福的内涵原来是如此丰富多彩:获得是幸福,成功是幸福,奉献是幸福,挫折也是一种幸福。请你热爱生命,幸福就在你我身边。

还让我想起了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今年春天,因为一点儿小事我与爸爸吵了一架,爸爸生气就让我出去,我就摔门而去。外面很冷,而且有点黑了,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我低着头走着走着,无意间走到了夜市,路边有一个大排档,看的一位阿姨正在炒面条,我忽然感到很饿,便想买一碗,这时发现我没带钱,我便站在旁边,久久不愿离去。阿姨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问明了原因,这位好心的阿姨请问吃了一碗热腾腾的炒面,我被感动的热泪盈眶,阿姨说:我只请你吃了一碗面,你就感动的落泪,可你的父母为你做了多少顿饭啊,你感动过吗?我听了呆了半天,马上跑回家,发现爸爸和妈妈正在门口焦急地四处张望,见我跑来爸爸说:饿了吧,快回家吃饭吧。我后悔的对爸爸说;爸爸,我错了。

幸福就是父母给你的一杯清茶,老师给你的一个赞许的目光,就是你给别人的一声喝彩,你对别人的一次宽容。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创造美好幸福的每一天。

读世同堂有感900字精选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幼儿园教师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提前准备很多资料。资料是作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可供参考的材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可是,我们的幼师资料具体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读世同堂有感900字精选”,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世同堂有感【篇1】

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她哺育了我们成长。可几千年过去,她也承受了千灾百难,美丽的面容千疮百孔,我们的职责就是捍卫她,保护她!读了《四世同堂上》后,我的爱国之情更加强烈。

书中主要讲述了祁家四世同堂在北平的一个胡同里生活。当时正值抗战时期,祁家顶梁柱祁瑞宣虽然想参与抗战,但迫于家中需要只好留在北平。三弟祁瑞全在他的鼓励下逃出北平去抗战。可二弟祁瑞丰夫妇却去巴结胡同里的冠家,与冠晓荷一同为日本人做事,成为了汉奸。不仅如此,冠家还陷害钱家,致使钱家家破人亡。可惜最终祁瑞宣被日本人抓去,祁家陷入慌乱之中。

书中,祁瑞宣的爱国精神令人感动,他有知识有能力,却没有投靠日本人,祁瑞全更是直接上前线与日本人搏杀,他们虽然没有锦衣玉食,精神上却是富有的,他们都有一颗爱国之心!截然相反的是,祁瑞丰和冠晓荷根本不关心国家存亡,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见风使舵,成为日本人的走狗,甚至不惜以陷害他人来提高自己的位置,这种人真是可恨!

一个国家能否强盛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是否热爱自己的祖国。这让我想起曾经学过的《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狼牙山五壮士是真正的英雄,宁愿跳崖牺牲自己也要保卫祖国,他们虽死犹生!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爱国英雄:王二小、刘胡兰、董存瑞、杨靖宇……他们懂得“有国才有家”,他们是我们的榜样!

这本书真是给我极大的震撼。它让我认识到:虽然我们现在还只是孩子,但只要多积累知识,怀揣一颗爱国之心,将来就一定能为祖国打造出更美好的前程!

读世同堂有感【篇2】

书名:四世同堂

内容简介:在抗日战争年代,北京一个小胡同里,发生了许多事情,这个小胡同里,有正义、关心国家大事的好人,也有阴险狡诈、见风使舵、唯利是图的汉奸、走狗,还有老实本分、挨饿受冻的游民,这些人物在一起,构成了许多可喜可悲的动人故事,这些故事连接在一起,就构成了这本反映当时民生社会的疾苦和汉奸们献媚讨好、挥金如土的小说——《四世同堂》。

读书体会:

又来拜读老舍大师的杰作了,读老舍的书,觉得非常美好,书中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只是平平淡淡的语言,就像一篇日记一样,但是这本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书却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看似平凡的语言下隐藏着无可比喻的美,就像我在《平凡的美》里说的一样:这种美是平平淡淡的,值得每一个人去赞扬,它像水一样,冲淡你的情绪,让人把郁闷情绪一扫而光,它像一朵云,无处不在地陪着每一个人,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们需要这种美,需要这份情感。

读着这本书,一种愤怒感与一种爱国感油然而生,我为汉奸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愤怒与惋惜,为国家的灾难所感到悲痛,但是,当看到有人为国家做事,反抗敌人时,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拜,感到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要在国家危难的时刻去尽力做,使我们的祖国不受侮辱和侵略。

一个国家,必定有忠爱他的公民。这是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国家是一个团体,我们是这个团体中的人,更要爱护她,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保护她,这样国家才会富强,我们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国家是一个精神,他的全部精神来源是他的公民,国家是人建立起来的,就需要人来爱护他,可是在祖国困难的时候,那些汉奸小人们见风使舵,投降了敌人,扰乱民心,这些人就像墙头草一样,一看见自己的国家不行了,马上投奔敌人,而且帮助敌人,杀害自己的同胞,这些人真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在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爱国这两个字,他们心里装的,只有金钱和自己。

我们要爱护自己的国家,可不单单是喊口号而已,要从身边小事做起,要为自己的国家争光争气,要有强烈的爱国精神,随时挺身而出,为国家做贡献。老舍用这本书告诉我们:爱国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我们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而不要背叛自己的国家。

老舍大师用平淡的语言,不仅描述了整件事,还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更将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我读着这本书,对老舍大师的敬佩感油然而生。

读了这本书,我想告诉大家,爱国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不仅要有爱国的心,还要有爱国的具体行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将来报效国家!

读世同堂有感【篇3】

这本书共分三部,反映八年的沦陷生活,生活容量大,涉及抗战中大大小小的历史事件50多起,人物、阶层复杂,小羊圈胡同有四世同堂的大家族,有孤儿寡母小夫妻;有独门独院的祁家、钱家、冠家,有七八家挤在一起的大杂院;有做买卖的祁天佑,有不问世事的钱默吟;有出走抗日的祁瑞全、摔死一车鬼子兵的钱仲石,有好吃徽做、无耻而没心没肺的祁瑞丰、媚敌求荣的冠晓荷。

在八年亡国奴的生活中,小羊圈的人们生老病死,而更多的是顽强地活了下来,迎来了日本投降的这一天。 老舍先生曾自谦地说:“我只不过是善于讲故事而已。”在《四世同堂》中老舍先生截取的是生活中一个断面—北平沦陷期间,反映了横向的生活—小羊圈胡同的居民们的亡国奴的生活。故事情节互为因果。例如钱仲石摔死了日本兵,冠晓荷就要以此作为巴结日本人的资本,在大赤包的怂恿下告了密,这是他堕落的开始,也是钱先生反抗情绪日益高涨的开始。 这篇小说以祁家、钱家、冠家的生活及家庭变化为主要线索,在沦陷之前,祁老人对生活的要求仅是能让他过上八十岁的生日,这是他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他的长孙祁瑞宣是个有民族自尊心,又有家庭伦理观念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钱默吟是个不问世事,一心养花、饮酒的诗人,冠晓荷原来是税务局长,后丢官在家,成天吃喝玩乐,被祁、钱两家瞧不起。

北京沦陷后,祁老人开始认为最多不过三个月,后来开始为自己过不好生日恨日本人,再后来才认识到日本人不仅是不让他一个人过生日,是不让中国人活了,当他的小曾孙女饿死后,他抱着她直接找日本算账去了。祁瑞宣在沦陷初期为尽孝没能与瑞全一起离开北平,但在后期也参与到反日的各项活动中来,钱默吟先生,在逆境中从事抗日活动,冠晓荷、大赤包夫妇是鲜廉寡耻的典型,只要有官做、有钱楼、能讨得日本人高兴,他们什么都愿意去做,最后也得到应有的报应。小说把这三户人家—具体的、有限的时间和小天地里的中国平民在北平八年沦陷过程中民族主义的升华与沉淀,从有限的世界见出无限的世界,体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文化积淀中的精粹与糟粕。

读世同堂有感【篇4】

这是一部半纯白,半阴暗的书,这本书向读者展现的既是北平城中的人生百态,也是抗战时期中国厚重的血泪史,正如老舍先生所说:“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那个跌宕起伏的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又有多少人人不是理想奋勇向前。

老三祁瑞全是整本书中唯一起来反抗的人,在那个兵慌马乱,饥不择食,道德伦理丧尽的年代,瑞全作为一个青年人,在抗战来临之际并没有选择退缩,相反他不愿意做亡国奴,毅然的离开北平,将自己燃烧的青春,鲜活的生命奉献给了祖国,我仿佛看见他的眼睛里跳动着炙热火花,身体里流淌着热血。他是整部书里的纯白。

每当奏响国歌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时候祥瑞全式的年轻人,他们有理想有追求,在国家危难之际,不畏困难英勇向前,最终用自己的血铸就了抗战胜利的光辉一页,在今天,作为一个活在当下的年轻人,祖国的朝阳,我们也应该向瑞全那样,拥有梦想和追求,努力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的辉煌再添一份荣耀!

而书中的冠晓荷和他的妻子与瑞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为了一己私利巴结日本人,坑害同胞,最后作茧自缚惨死在日本人的枪杆下。他们是整部书的阴暗,但这又怎能怪的了他们呢?人心有善也有坏,在那个特殊时期于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家而言,于贪图荣华富贵者而言,小心翼翼的巴结讨好日本人或许是他们唯一的生存方式。

相比较汉奸。最可悲的是那些善良的北平人民,北平沦陷,北平的百姓自然对日本人民恨之入骨,面对日本人的威逼利诱,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不合作,但同时也选择了懦弱的忍耐!

掩卷而思,觉得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上演着他们的故事;掩卷而泣,突然觉的这部书是如此的厚重大概是因为它承载了我种种难以言表的感情吧,亦或是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那段屈辱史吧!泪已在眼眶里打转,我为瑞全的果敢流泪,为北平百姓流泪,为汉奸的不齿行为流泪,更为祖国那段血泪史,那段屈辱史流泪!不知不觉两行泪已流下。

风起了,书页被吹翻了,却没能吹干我的泪,没能让我释怀。

读世同堂有感【篇5】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

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读世同堂有感【篇6】

记得我看完舒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恰是某个冬日的黄昏。朔风已止,冰雪早融,残阳的余晖成了地上的阵阵落红。一句话总在脑中萦绕,总在心头翻涌: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这部血泪的结局末句美好的让我心动,白描的叙写成全了“青”“静”的胡同,也掀起了我内心深处对北平的萌动。

战乱时的北平与我隔了多远呢?很近,不过百年的光阴荏苒,再也不用穿越了古国数千载的风声去寻觅感动,再也不用跋涉了他乡逾万里的征程去探求忧忡;但又很远,超过数辈的梦魇辗转,再也无法亲眼目睹,再也无法亲身体会。不过爱上层楼,欲说还休。

我细细摩挲过每一书页的字里行间,切切读过每一铅字的沧桑厚重,掩卷后也深深沉思过每一人情的独特鲜活。这是一部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中无数原本平凡的人们倾情上演的因战争牵扯而勉强存活的悲剧,属于北平、属于历史的悲剧。它真切又无奈地刻画了被逼寻死的商人、冷眼旁观以致误入歧途的学者、市井势力的妇人……这人间的大戏台如何能与文氏夫妇戏台上良辰美景、赏心乐事的小人间相媲美?这红尘太苦太污太锦簇,这人情总浮总疏总麻木,每个人一定要历经人生匆匆聚散,尝过尘世种种烟火,承担岁月带给我们的沧桑,还需挣扎辗转于炮火烽烟、枪林弹雨的炮烙,兀自坚守珍重。可是当那一场远去的战事被春水浸泡,秋风吹拂,早已淡去痕迹时,“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经历了战火硝烟后的平静带走了那些属于战火疲惫的时代疮痍。流年分明安然无恙,山石草木依旧毫发无伤,只是曾经许过诺言的城池在低过屋檐的光阴里早把韵味深藏。

战争只是增添了人世常有的悲欢离合,北平还是北平,人们依旧是人们,仍要绕着锅台打转儿,哄着怀里膝下的孩子防着哭了病了。年节里,剩下的人们仍会聚在一起就着白茶缸子,说着不变的家长里短,大口灌着碎茉莉花茶叶沫子沏的茶水时街上正好传来叫卖的吆喝。夏天里,仍能在祁家大院里的枣树下乘凉、赶象棋。北平这座城池特有的美景仍然长盛不衰的让人们向往、渴慕。

这场灾难,让多少人成熟,让多少人觉悟,让多少人失去生命,又让多少人坚定了努力活下去的信念?我不曾知道,无从知道也无从探觅,只是私自心下想着:经过战火洗礼、经过灾难砥砺的民族一定更能珍爱和平、好自珍重。

于是,风带走了历史,唤醒了新的希望。北平草木心,笑着活下去。

读长恨歌有感900字精选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的意义非常的广泛,可以指需要查到某样东西所需要的素材。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那么,你知道幼师资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长恨歌有感900字精选”,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长恨歌有感 篇1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xx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读长恨歌有感 篇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读长恨歌有感 篇3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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