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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野性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好友,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最令我爱不释手的便是由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了。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狗“巴克”的故事。巴克本来生活在温暖的贵族家庭中,只不过后来被人骗卖到“淘金人”的手中,并且它在那里还结识了许多好友与主人,经历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同时也激起了巴克对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野性观念……
巴克曾是一只温柔善感的狗只因被人骗买到了淘金者的手里,使得原本温柔的巴克变得凶残起来。磨难让巴克成熟,也使巴克变得坚定而又优异。它所经历的事情既有危险的,也有温暖感人的。巴克曾被一位叫桑顿的淘金人救了出来,巴克很是感激。一次探险,由于水流过急,桑顿不小心掉进了激流之中,只有巴克挺身而出去救桑顿,只可惜水流太急,桑顿迟迟还未被救上来。正当大家闭上眼默默为他祈祷时,只听“扑通”一声,巴克又跳下了水,它只有一个念头:救主人!最终将桑顿救了上来,而自己却遍体鳞伤,还折断了好几根骨头。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感悟了许多道理:人在逆境中不可自暴自弃,而应顺应环境,在逆境中磨练自己,让自己变得坚定而又优异。我们要有一颗会感恩的心,记住那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及时的去帮助他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服务社会。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之后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终最终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最终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活力火热的心!
应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应对自我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教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一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终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当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我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我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9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俗话说,做什么事都要有计划和准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都会提前准备一些能用到的资料。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看《野性呼唤》有感700字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9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关于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当属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有一次在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了原始野性的种子
题记
当那原始的冲动又一次出现,当那野性的呼唤日夜萦绕在耳边,你会回归古老的自然还是拘泥于当下呢?有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给出了答案。
他本是上等人家备受关爱的老臣,本该在午后的树荫下乘凉,在冬日的夜晚趴在炉边取暖,但是嗜赌的园丁纽曼尔却把他卖给了狗贩子。在狗贩子手里,他吃尽了鞭挞、饥饿、囚禁等苦头,各种折磨使他认清了事实:这里不再有礼遇,只有弱肉强食的残酷,没有人信奉律法,唯一的准则便是棍棒和尖牙。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悲苦后,巴克不再信奉礼法,挨的鞭子让他变得狡诈、机谨。巴克的第一课是从死亡中学来的。
在代牙海滩的那一天,与他一同被贩来的同伴卷毛,天真地以为礼貌和善意无所不能,但是她被撕成了碎片。从那时候起,巴克明白:生存无公正可言。
兽性开始悄悄萌发。
长途跋涉的疲累和严寒彻底消灭了那个养尊处优、温文尔雅的巴克,他变得狡诈而又力量,他的强壮和领袖气质逐步展露,他的野性也飞速滋生,于是在那个晚上,他用他的利齿撕裂了丝毛狗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这种感觉好极了。巴克心中暗想着。
后来巴克被一次又一次转卖,在此过程中,他为了生存,他的兽性逐渐被释放,无数个皎洁的夜晚,原始的冲动在他体内躁动,眺望远方莽莽苍苍的原野,一股前所未有的呼唤开始在耳边出现。
巴克距离回归原野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他遇见了约翰桑顿,一个爱狗的人士。他将巴克从愚昧暴戾的主人的棍棒下解救出来,他用爱消除了巴克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巴克愿意拉动100磅的重物只为约翰赢下1000美元,仁义的约翰毅然拒绝了富贾抛出的高价,跨越种族的友谊就此缔造。约翰让巴克与野性保持理性和安全的距离。
但是,可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天当巴克踏进房间,迎接他的不是欢笑和抚摸,而是尸体,巴克的激愤压垮了理性,他扑向得胜雀跃的耶哈兹人,撕裂头领的喉咙,一个接一个,一场残酷的杀戮。当他凝视这些尸体时,他有一种奇特的情感:他杀死了人类。从那以后,他与野性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巴克所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一只狗,作者通过拟人化,将他周围的社会刻画得淋漓尽致。在作者笔下,他反映了冷酷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规则。
以巴克一只狗作为主角,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批判了人类的高傲冷酷。在本书中,狗成为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有尊严的生命体。作者笔下流露的,正式一种对生命的赞颂和重视,是对自然的尊重,是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强有力的批判。
巴克的结局也十分耐人寻味,他最后回归荒原,挣脱了人类文民的桎梏,这是因为对自由的向往。这既表现了作者的追求,同时也批判了尔虞我诈的冷酷社会和某些道德沦丧的傀儡。
《野性的呼唤》所阐述的是人性和野性的纠葛,是一支永恒的自由与生命的颂歌!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被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所震撼,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成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
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化过程中,它意识到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和最后的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厚情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一路上响应它的是那种非常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和巴克一样,我们也会遇到挫折,处于人生的低谷,这时候我们就会有种惰性,一定会有放松的感觉。但是,挫折不可能让道,我们只有顽强地面对它,坚强地与它作斗争,才能战胜它,绝不能倒下,要继续战斗,只有这样才能体会苦尽甘来的喜悦。
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虽然人在公正和自然的法则面前是渺小的,但是只要不懈努力,决不向困难低头,充分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愿望。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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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的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所说的,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主人中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土地时惊呆了,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冷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世界只有征服与被征服,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在体现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的社会中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作者杰克·伦敦的一生中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海员、工人、淘金者、旅行家、记者和作家。正因为他有如此丰富的经历,才写出了《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也就有了一个真实的背景,令人读时犹如身临其境。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加利福尼亚最高大强壮的狗,在主人家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巴克被偷运到了北方。很快巴克学会了偷食、破冰取水.还学会了反击对付那些欺负它的狗。不久,巴克成为了北方最著名的拉雪橇狗之一。在北部有狼群出没的森林里,狼群对着明月长嗥,野性的呼唤在巴克的梦中回响,并且越来越响亮……
巴克在临近森林的时候感受到了来自丛林的野性呼唤,并情不自禁地奔入森林,去追随那呼声,寻找梦中的世界……最终,它征服了狼群, 带领同伴在月光下跑过,同它们一起在夜晚呼喊着……
其实,人与动物同源于大自然,同样有着一种原始的野性。今天, 人类创造出了高度的文明,生活在喧嚣、冷漠的都市里,置身于茫茫人海中.守着自己的狭小空间,遵守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随着摩天大楼的拔地而起,人类将大自然隔于城外,只依稀拥有一个亲近大自然的梦, 可梦—总是可望而不可即。
其实,人们无须作茧自缚,藏身于都市的“水泥森林”之中.而应该往灵魂深处走下去,让的野性在自然中复活,彻响。
当背上行囊,投身于大自然,你的灵魂必然五彩斑斓,精彩多样。 你采过的每朵花儿.都将绽放于你的灵魂深处,争妍斗艳,喷吐芬芳; 你走过的毎寸草地,都将生长于你的灵现深处,天也苍苍,野也茫茫; 你攀过的每痤高山,都将屹立于你的灵魂深处,顶天立地,坦坦荡荡;你饮过的毎条溪流,都将流淌于你的灵魂深处,奔流不息,生意荡漾。
当你置身于自然间,最好和大自然来一个亲密接触,把那颗囚禁于现代文明的心放归自然.打开渴望回归的心锁,捅破心灵与自然间的隔阂,挣幵一切都市的束缚,去仔细聆昕来自大自然的最原始、最亲切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创造了如此高度文明的人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的人类, 是不是也该追随自己的灵魂,感受野性的呼唤,回归美丽的大自然呢? 从亲近自然的过程中发现自然的妩媚、自然的魁力,从自然中寻找生命的真谛,追寻灵魂深处那片原始的净土。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在我们参加一些隆重的场合时。感言让每一次挥手都更加持久,感言让每一次相见都更加深刻。这份特别的“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一定能够给您带来不一样的感受,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今天看了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条狗。因为20世纪美国的“淘金热”,他们被卖到北极地区拉雪橇。在辗转反侧的过程中,因为脾气不好被狠狠打了一顿,看到同伴——,一只南方狗,被一只本地狗袭击,死的很惨。第一次体会到了“大棒”“尖牙”的残酷。它必须随时站稳,绝不倒下。中途,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制造麻烦,试图挑战凶猛的老狗斯皮兹,最后引发激烈的战斗。巴克获胜,取代斯皮兹成为领袖。极地环境恶劣,生活艰苦,旅行艰难。它生存了下来,变得越来越强大。然后巴克就落到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手里。他们陷入困境,面临灭绝。这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它。桑顿非常爱巴克,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被杀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看完这本书,我最佩服巴克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多么恶劣,它都克服了这些困难。巴克也很聪明。在极其残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和狗,他能够保护自己,坚强地生存下去。巴克知道如何感恩。他三次跳进湍急的河里,最后死于桑顿。他几乎用尽全力去追咬杀死桑顿的土著等等。
我觉得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遇到品行不良的人要懂得保护自己,懂得“一滴水,一泉映月”的道理。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小说,希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这个寒假,我看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法官身边无忧无虑的故事,但是有一天,一群人把他打昏了,带他去了天气很不好的北极,变成了雪橇犬。在经历了丛林法则性质的种种磨难后,他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王!
我很佩服巴克。他不同于其他狗。他知道如何反抗。红毛衣打了他几下后,他没有屈服。反而更加愤怒,想要反抗。他活得很有尊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再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家犬,而是真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认识到,只有努力奋斗,努力工作,他才能生存下来,成为雪橇犬队的狗王,否则只会被冷落和歧视!要么当国王,要么去死!
这本书也很感动,很温暖。丹巴赫被新主人救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的心因为自然的形象而冰冷,对生活没有任何兴趣。他只觉得自己可以活下去!但是在被新主人拯救后,他的心渐渐变得阳光了,他的冷酷早已被新主人灿烂的阳光之爱所影响,他可以为主人牺牲一切!直到他的主人去世,他悲痛欲绝,再次和他的狼伴进入丛林开始新的生活!
巴克,他如此努力地活着,如此感激。我们不应该试着感恩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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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当我们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时,是时候应该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写成一篇心得体会了。心得体会可以让你的大脑更加理性富有思维定势,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经过反复修改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希望我分享的经验能够让您避免一些错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张婉婷2d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他从小就住在旧金山以南的美勤法官家里。他受到主人的关心和爱戴。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牠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
然而,桑顿救了巴克的第二个主人。桑顿和巴克有强烈的感情。桑顿被当地人杀死后,巴克报仇并埋葬了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一直很稳定。我没想到他会在狗中间挣扎求生?但它很勇敢坚强,在困难的日子里一个接一个,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问题,但生活中会有顺境和逆境。如果你在逆境中放弃你的生活,这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真值得我们钦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会勇敢地突破。但是,目前,一些年轻人只有在遇到很少的打击和挫折时,或者在成绩和交友上遇到困难时,才会逃之夭夭,有些人会选择死里逃生。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之路有时如大海般平坦,有时波涛汹涌。没有生活的道路,就不会崎岖。
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生活中会有欢乐和悲伤。巴克也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他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希望已在,蓬勃的尘埃:长眠后,狂野归来。
狂野,在这个文明社会里,这个词似乎是不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隐藏在文明社会中的原始生存本能。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整篇**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
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是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群人中,它品尝了真正的狗的生活,作者及时地将巴克内心野性的逐渐恢复插入其中,直到它爆发。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同时很受尊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质的巴克遭受了不礼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园丁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巴克先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然后卖给邮局,然后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的地区拉邮件雪橇。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巴克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身上探索许多生存的方法。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认为巴克是一个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肤浅的和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式的袭击在巴克的身体里变得活跃起来。他摔倒了斯匹茨,成了狗群的领头羊。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正是巴克被残忍的主人哈尔伤得奄奄一息时,桑顿才救了他并治好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
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在淘金热期间,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巴克怒气冲冲地杀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的死报仇。从那时起,巴克觉得他对这个人类社会没有怀旧之情。
在巴克与这些苦难的斗争中,来自荒野的秘密召唤一直在它脑海中回响,并逐渐将它带回荒野世界。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野性的呼唤》中,作者特别注重想象和幻觉的描写,我们不难从中发现作者透露出的浪漫主义情结。首先,作者以狗为创作对象,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浪漫情怀。其次,标题“野性的呼唤”非常的抒情,给人无尽的想象。
文中对荒野的描写如“北极光冷冷的在头顶上照耀着,有时繁星在舞蹈中跳动,而大地在冰雪覆盖之下在严寒下麻木了和冻结了。”等等,抒情风格浓郁,语言非常优美。然而,书中所体现的浪漫主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表达,而是现实主义的结合。
巴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中所谓的强者。而这也是由巴克生而就具有的性格所决定的。**的一开始就说到,巴克是“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
现实的残酷迫使巴克变得更加勇敢和狡猾,但同时,他也非常感激施主,这集中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子下,高贵的雄鹿被打昏了头,没有抵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
无产阶级受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社会权利制度这根棍子拥护这种剥削和压迫。巴克在棍子底下明白,拿棍子的人面前没有希望。
“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律中,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死尸。要认清制度,服从和预防,留有抵抗的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种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聪明,甚至不够奸诈阴险,无法生存。旷野没有平安,生命和身体随时都有危险。
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求生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力的。文明社会所推崇的温柔、高尚、谦卑等美德,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无论是在**,都是永恒的真理。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死亡不是伴随着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不是阴郁,而是冷静和清醒。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抵御死亡威胁、追求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是他热爱生命、歌颂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
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生存和竞争教育。巴克最后选择了荒野,成为了狼群中的王者,意味着他抛弃了虚假的人类文明,而走上了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本质的野性社会。在那里,它不需要套上圣洁文明的枷锁生活,只需要面对最简单的生活挑战。
这是巴克的选择,也是一个强者的选择。试看现今的人类社会,生存竞争仍是所有人所需要面对的挑战。懦弱、圣洁、友善,早已在这个金钱地位至上的竞争社会成为了一种虚伪的**。
那么,我们的孩子,应该让他们成为羊还是成为狼呢?
我倡导,狼的教育。野性,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灵魂最深处的本能。而人类最强烈的本能体现,就是让自己生存下去。
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社会,能保护弱者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但是要想让自己有限的生命达到最精彩的高度,则需要原始的野性来适应激烈的竞争,让自己成为生存的强者,成为社会的竞争的强者。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巴克,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合体。不同的是,巴克不是一只充满人类幻想的神话狗,也不是一只点缀着人类社会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只在北国雪地里的生活和行为震撼了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认为大棒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丛林的原始系统,让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蛮逐渐苏醒。
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许多生存的方法。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窃。为了吃饭,他不得不偷东西。巴克从狗比利那里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打破冰和喝水来解渴。
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视为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表面上友好的,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般的袭击变得活跃起来,推翻了斯匹茨。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人类向上的精神是一种古老野性的体现。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大自然深处不屈的战斗精神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败只是一瞬间,这就导致了人类不能有一丝的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只能勇敢地接受并最终战胜它
但野性不仅残酷,它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嗥叫是悲伤的,忠诚的,令人震惊的。
巴克对约翰的深爱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
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最简单的自然方式创造出来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和忠诚;它带来野蛮和友谊。
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导语:《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故事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中生存,是如何从一只被驯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狗一样、狼一样、狼一样的野蛮状态的。巴克是一只巨大的杂交狗。它被偷了,从南方的主人家里被卖了。几经周折,他开始踏上**之路,成了拉雪橇的勤劳狗。
在残酷的驯化过程中,它认识到了正义与自然的规律;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又使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程度。经过残酷的生死搏斗,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经把他从极其沉重的劳役中救了出来,他多次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来到了野外,响应了他多次听到和向往的野性呼唤,成为了狼的首领。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尽管巴克只是一只狗,但它艰苦的生活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里个人奋斗的真正意义。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
作者向我们揭示,只有精英和超人才能在生存的道路上,在危险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生存。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在巴克的一生中,他从未受到人类的平等尊重和爱戴。作者正是通过狗折**人类的生活和行为,揭示了人性的美丑。
作品的表面是动物的悲叹,实质是人性的呐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背叛和忠诚;它有文明和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只很大的狗。它被贪婪的仆人从南方的主人家里偷走并卖掉。几经挫折后,他开始踏上探金之路,成了一条拉雪橇的勤劳狗。
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拉雪橇的艰难道路上,狗面临着许多痛苦:被殴打
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驯养的南方狗能在北方的危险环境中生存?这是因为它有很强的适应性。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生活将非常困难。当你生活在一个不同的环境中,你会做什么?
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例如,如果**来了,没有食物,你能忍饥挨饿吗?
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不能呼吸,你能忍受痛苦并坚持下去吗?如果可以的话,这意味着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但我相信很多人不能,因为我们正常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我们根本无法忍受生活的改变。
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时,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可能是因为适应了气候。根本原因其实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
我们的适应能力必须非常强,无论在什么困难的环境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下去。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生存而奋斗是一种努力,也是一种坚持。
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一只狼性很强的狗。他拉雪橇时很努力。他打仗时又聪明又勇敢。它本来在一个**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
但1897年,在育空河发现了**,美国掀起了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志愿者。所以狗成了淘金热中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那样的狗。
这只强壮的雄鹿被法官的园丁偷走,卖给了邮局,送到阿拉斯加寒冷的地区拉邮件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
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
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
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
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
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
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
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野性的呼唤》。该**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见证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与生死斗争,因此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原则,只求生存,变得凶猛、机智、狡猾。
最后,在森林中狼的召唤下,狼巴克逃进了丛林,回到了野外。在**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杰克·伦敦笔下的狗不仅存在于动物世界,而且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社会中,这也许就是自然。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
原始生活中没有慈悲心,否则会被认为是软弱,会杀死你。杀或被杀,吃或被吃是法律,永恒的法律。”
无论使在自然社会还是在现实社会,各种生存规律都是相似的。即使在今天的文明社会,吃和被吃的现象也并不少见。只有是自己强大,才能是自己在社会上立足。
狼,是我一直以来非常崇敬的动物。它们聪明勇敢,有严格的阶级观念,是黑暗中的精灵。而狼王则更是令人敬佩。此外,这本书中的狼王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傲骨在南部温暖的米勒法官家里。巴克是领头羊。因而后来在北方拉雪橇时他仍然显露着惊人的出色和不可泯灭的骄傲。带着这种自豪感,他成为了统治者,杀死了原来的领头狗。
他的速度和勇猛,都是因为他有一身的傲骨而得以体现。这,是从他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不加丝毫修饰的野性。
从他的父母,从他的祖先,机智已经传给他一种财富-机智。巴克学会从一件错事中总结经验,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中学会生存。这也为他后来成为狼王奠定了根基。
无奈之下被迫离开了温暖的家,被血淋淋地打得遍体鳞伤,在运输途中挨饿受冻,几乎巴克的被动生活经历了无数挫折,也在鬼魂面前。但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无数的挫折中学会了很多生存技能,使他从年轻的鲁莽到深思熟虑的老练,成为一个真正嗜血的冷血杀手。
忠诚巴克再一生中换了很多的主人,有的欣赏他,有的利用他。但不管主人怎么对待他,他总是尽力完成任务,成为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对于他最后的主人桑顿,巴克更加忠诚,因为他深深地爱着主人,从未离开过他。
为了一个人的爱,他没有自由在狼身上徘徊,回到主人身边。他继承了狗的忠诚。
野性藏在野鹿的骨头里。它是在战斗和实践中激发出来的。巴克的眼睛开始闪绿,他的身体变得更加坚不可摧。本能的野性让他撕断敌人的喉咙,让他杀死了一只高大的雄驼鹿,使他听到深山中那凄冷的嚎叫而感到兴奋.正是这股野性的热血,让他回归深山,让他与狼共舞,让他成为真正的狼。
无论人们如何驯化动物,或用棍棒,或用美食,它们身上始终会有野性的存在,在危机时刻必会显露出来.这也是动物的迷人之处,它们注定属于危机四伏的大自然,它们注定要优胜劣汰,它们注定会为生存而战。因此,我敬佩狼:
战争、创伤和杀戮证明了狼的本性是强壮的,具有血的本性。
狼毫无掩饰地表现出它们真正的冷酷,但它们并没有失去它们温柔甜蜜的爱。
这是《野性的呼唤》给我的最大感触。
关键字:《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
当巴克从苦难中走出来时,他不再害怕斯匹茨的压迫。巴克终于赢了,斯匹茨的死结束了这场战斗。我想到我们自己。新毕业生很快就要来了。如果我们不想奋发有为,加强自己的学习,那么当应届毕业生超果我们时,我们将何去何从?
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那样死去,但我们会被淘汰。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被社会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这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
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无边无际的雪地里,巴克和同伴们疲惫不堪地向前走去。
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感耗尽时,巴克的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比利倒下了,许多人完全倒下了。巴克还在坚持。他正朝着目标前进,所以他到达了目的地。我们是否有巴克的不懈精神,是否有自己的目标,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
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对约翰·桑顿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是一个生死攸关的人。
正是这种爱,巴克才能在困境中救约翰。也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一千磅,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
我们心中有爱。当我们面对苦难时,我们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苦难。
第7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
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我看到结尾时,我似乎听到巴克的嚎叫。这是一种回忆,也是一种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
像巴克一样,让我们勇敢地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将来,我们克一走的更远,看到更多的风景。陈志远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
翻开这本精美的书,迎面而来的是淡淡的墨香,品味这些文字,我仿佛看到一个人在荒野上缓缓行走,清冷的月光铺在荒芜的土地上,映出了身后一串长长的脚印,他时而起立行走,里面幻化成狼,冲着月亮凌厉地长啸。
他是杰克·伦敦,一位只有四十岁的作家。
杰克·伦敦的生活很不幸。当他不熟悉这个世界时,他不得不忍受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冷漠,甚至连他的生父都不承认他。**后又屡屡受挫,而这一切都造就了他充满阳刚之气的硬汉般的创作风格。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原本是一条养尊处优的南方狗,被卖到环境严酷的北方后,它的面前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充满着生存与竞争规则的残酷的现实环境,为了生存,为了它对自己生命肉体的爱,巴克不断地改变自己,调整自己去适应这个严酷无情的环境,经过一系列的磨难,包括与斯皮茨的争斗,适应北方的严酷天气,以及最后摆脱哈利等人的控制,成为约翰桑顿的狗。最后,由于约翰·桑顿的攻击和死亡,巴克完全觉醒,回归自然,成为狼的首领。
从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他对狼的热爱,对权力和生命的崇拜。狼本来是一种残忍的动物,但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它变成了一种强壮的动物。它即是野性与自由的化身,又是力量与原始渴望的象征,同时他的文字也充满了生存意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他的作品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荒野中,巴克所面对的问题都是真真切切的生死斗争,他所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不论是有意无意,都决定着他的命运,而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境地,巴克总是能靠着自己铁一般的意志力与行动力艰难地存活下来,杰克伦敦用这充斥着贪婪也斗争的作品,展现了上世纪初美国工业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对人的本性与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极力表现社会与人性阴暗面的同时,杰克伦敦的作品也体现了人性最纯真、最质朴的爱。他所描写的桑顿与巴克之间的爱,感人至深。桑顿在巴克最无助、最孤独的救助了它,将它从死神的手中拉回,并给予了它无私的爱,巴克便以自己全部的爱,全部的生命来回报桑顿。
除了来自广阔原始森林的呼唤,桑顿是巴克一生的全部。巴克愿意把自己的身体、皮毛甚至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献给桑顿。当我读到这篇温柔而深沉的文字时,我深深地感动了
合上书页,那个身影渐行渐远,慢慢地淡化了、模糊了,直至最终消失,空旷的荒野上徘徊着几声儿狼嚎。
原古的渴望
流动地跳跃在习俗的链条上
一次次躁动
再一次从它冬日的长眠中
唤醒野性不驯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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