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集锦

03-20

作文是文字记录生活的方式,通过写作文可以让我们记住不想忘记的事情。优秀的作文它的标题能够瞬间吸引眼球。怎样的作文才算得上是优秀的作文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集锦,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 篇1

就在前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火鞋与风鞋》作者是德国的韦尔芙尔,下来介绍一下作者吧乌尔苏娜•韦尔芙尔,战后德国国家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女作家之一。

所发表的每一部作品均获德意志儿童文学奖,这在德国文学史上是极为罕见的。她是一位多才多艺、思维活跃的作家,又是一位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最擅长通过一个个有针对性的故事来帮助孩子们度过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危机。她的作品有诗的韵味和散文的清新,读来漫馨感人。《火鞋与风鞋》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吉姆的人,他的父亲是一个鞋匠,他觉得他是个不幸的人,因为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家里不宽裕。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做鞋匠的爸爸亲手缝制的鞋子——火鞋,穿上新鞋,背上包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爸爸也穿上了另外一双鞋——风鞋,他领着儿子开始了漫游的旅程。

父亲一路上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引导他,并讲述了《老鱼》《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长鼻婆娘》妙不可言的故事,《星星兔》让迪姆战胜黑暗和孤独;《伤心的小黑羊》让他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无所谓外表的美丑,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长鼻婆娘》让他远离生气,重新快乐起来;《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使迪姆受到教育与启迪,逐渐变得自信起来,他不再把自己个矮体胖看成是一种不幸。小吉姆认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有父爱,父亲的爱在吉姆心中就好像在海上的指明灯,带领着他走在一条正确的成长道路上!

啊,父爱真伟大啊,父爱真圣洁啊,它能使一个思想狭隘的人变得豁达,能使一个行为粗俗的人变得文雅,能使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变得坚强,能使一个目光短浅的人变的追求高远……

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 篇2

《风鞋与火鞋》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名字叫迪姆,他矮矮胖胖的,因此同学们老是嘲笑他,叫他狮子狗,来讽刺迪姆,因此他每天回家也是一脸的不高兴。

迪姆的生日快要到了,他的爸爸为了让他不要因为被同学们嘲笑、讽刺而自卑,在生日这一天,把一双火红色的皮鞋送给了迪姆,把一双金灿灿的鞋子留给了自己,爸爸给迪姆讲了一个故事后,就带着他背上包裹,离别妈妈到大山里去修鞋去了。

在那里迪姆和爸爸碰到了许多许多的事,爸爸这个故事大王也给迪姆讲了许多的故事,让迪姆从故事当中受到了很多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迪姆逐渐地从自卑走向了自信和乐观。

最后,当迪姆回到了家里时,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老是自卑、伤心的迪姆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乐观、自信、大方、阳光的迪姆了。

从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任何困难要自信,面对任何事要乐观,心里充满阳光,你就是个阳光的少年!

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 篇3

《火鞋与风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里面有两个男主人公,一个是七岁的男孩迪姆,另一个是迪姆的鞋匠爸爸。

迪姆很胖,同学们常常嘲笑他:

迪姆胖瓜,

过桥玩耍,

桥被压垮,

摔个大马趴!

他还很矮,学校里数他顶矮,家里又穷,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就在他七岁生日的时候,他得到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一双红色的儿童鞋(火鞋)。从此迪姆有了自己的新名字——火鞋迪姆,他爸爸也为自己制造了一双成人鞋,迪姆爸爸也有了自己的新名字——风鞋。于是,他们穿上新鞋,背上背囊,父子俩去外面的世界冒险了。

在他们冒险的途中,有吓人的阿尔玛、有故事里长生不老的老鱼、有可爱的星星兔,还有能治“想家”病的小红帽,还有猪尾巴上的蝴蝶结……

回家后,迪姆变了,他对爸爸妈妈说:“从现在起,不该要的,我再也不去要了。我是你们的迪姆,我就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丑和穷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才可以改变人生。

火鞋与风鞋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火鞋与风鞋》的书,让我大有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可就在他满期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在漫游中,父亲给迪姆讲了好多的故事,那些故事很有教育性。

我觉得爸爸是一个很厉害的教育家,他讲的故事让人震惊不已,一般的人是讲不出这羊油有教育性又有启示的故事,他竟一个故事就能让迪姆发现自己的错误。他的脑子很有想象能力,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爸爸。

世界上有很多和爸爸相同有教育性的人,比如,孔子,它是我国威达教育家和思想家,他教过很多学生,他从不对学生发火,有谁不会,他总是把他教会,他不会责骂。他和爸爸是同一种人。

还有很多和爸爸相反的人,比如有的爸爸只顾喝酒赌博,不管孩子,让孩子在不好的环境学习,这样不仅把孩子害了,还害了自己。孩子长大也只会喝酒赌博。

我们要做一个有教育性的人,好好的培养下一代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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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鞋子》观后感作文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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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1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育人先育心。在由人的一精一神财富外化而来的和谐的一交一响曲中,最微妙、最一温一柔的旋律当属于人的心灵。身为教师,我们要了解孩子的心灵,了解了孩子的心灵,我们也就走进了孩子;知道孩子在想什么,我们也就认识了孩子。整部电一影中兄妹俩简单而快乐,背景音乐轻柔而舒缓,让我们看到了阿里和莎拉的美好的内心世界。

阿里、莎拉是一对亲兄妹,他们都仅有一双鞋子,阿里有一双破旧的球鞋,莎拉有一双很旧的坏了的粉色皮鞋。有一次,阿里帮妹妹去取修的鞋子,可是在杂货店买东西的时候,却被收破烂的爷爷拿走了,之后故事便开始了:为了害怕爸爸一妈一妈一骂,他们隐瞒了事情。可是,兄妹俩只有一双鞋子,所以不得不轮流穿着去上学,无数个这样的镜头:在即将下课的时候,妹妹莎拉找一切理由早点回家,将鞋子还给哥哥,以免哥哥迟到;而哥哥则是翘首遥望,等看到妹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学校。终于,对于阿里而言,有一个很好的消息:学校有一次五公里的马拉松比赛,季军的奖品有一项是一双新的球鞋,为了给妹妹赢得奖品,阿里哭着求老师,更加拼命地奔跑,可是最后一一差一一错的,阿里得了冠军,但阿里并不快乐,因为那并不是阿里想得到的。影片的最后,阿里沮丧地脱一下了那双旧运动鞋,将自己因为狂奔而伤痕累累的脚放入了院中的小水池里。配合着欢快的背景音乐,金鱼们围拢过来,陪着阿里嬉戏

兄妹俩的世界是快乐的,总能忘却身边的不幸。阿里和莎拉只有一双球鞋,难忘剧中那个场景,阿里和莎拉洗着属于他们共同的鞋子,一人洗一只,白白的泡沫沾满了鞋子,兄妹俩相视一笑,一温一馨而美好。渐渐地,兄妹俩撅一着小嘴开始轻轻地吹起了鞋子上的泡沫,妹妹莎拉将手围成o型抓起泡沫,轻轻一吹,一个五彩的泡泡出现了。莎拉手心往上,缤纷的泡泡就出现在手心上,轻轻一吹,泡泡离开了莎拉的手在院子里轻轻飞扬起来;接着是阿里,吹了一个更大的泡泡,不一会儿,整个院子便只见泡泡翩翩起舞了。伴着兄妹俩天真无邪的笑脸,我们的内心暖暖的,简单地快乐着两个孩子们的快乐,那一刻俩孩子似乎将所有的不快甩掉了,心情早起随着泡泡飞扬起来。

兄妹俩的世界是简单的,总能互相体谅。因为只有一双鞋子,所以莎拉总是会千方百计尽早走出学校,狂奔到哥哥那儿,将鞋子给哥哥。练一习一时,莎拉盯着老师的手表,担心过了时间,骨起勇气问老师时间,只能将试卷匆匆完成,以便将时间留给哥哥。可是,哥哥的鞋子对于莎拉来说太大啦,一下子掉进了水里,莎拉拼命随着水流追着鞋子,几次弯腰去拣,可是依然没能拿起。鞋子被挡在了下面,莎拉无助地哭了,最后还是在大人的帮助下拿到了那只鞋子。可是来到哥哥那儿,哥哥还是嫌她迟到。莎拉好委屈,嫌哥哥弄丢一了她的鞋子,说要告诉爸爸,可是阿里告诉莎拉,家里没钱买鞋,如果说了丢鞋的事,爸爸只能去借。想到自己的委屈,家里的贫穷,莎拉眼泪直接挂到了嘴边。晚上阿里回家喊着莎拉,莎拉不理哥哥,哥哥拿出了老师奖给他的一只金色的自动笔,莎拉笑了,而更快乐的是阿里!妹妹心中记挂着哥哥,怕哥哥迟到;哥哥心中记挂着妹妹,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留给妹妹。还有那次,爸爸当园丁去,说赚了给阿里买东西,阿里心中记得的是妹妹的鞋子。因为彼此想着对方,所以我们在看时,心中也就多了一份感动,多了一份一温一暖!

哥哥的世界是天真的,他只需要自己向往的东西。在阿里的心中,妹妹的鞋子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为了鞋子,阿里来到老师办公室,噙着眼泪的阿里,睁着大眼睛对老师说:老师,让部分我参加比赛吧,我一定会赢得,老师,求求你,给我这个机会吧!老师感动了,给了阿里这个机会。回家后,阿里将那个消息告诉了妹妹:莎拉,我一定会得到季军的,我要将那双球鞋换成女款,送给你!万一你输了呢?不,我一定会赢得,我一定会为你赢得新球鞋的!那是阿里这个男子汉的承诺和心中的梦想。鞋子是阿里弄丢的,他用自己的方法,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赢得鞋子,阿里这样的男子汉让我们肃然起敬。比赛中,阿里拼命地跑着,眼前一次次出现自己和妹妹平时狂奔时的样子,耳边一次次想起妹妹说的话,阿里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向前冲,于是整个画面只有阿里狂奔的样子和阵阵大口大口的喘气声。为了妹妹的鞋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为了实现男子汉的诺言,阿里即使摔下来,也是没有放弃。可是对于阿里而言,季军比冠军更难把握,比赛最后,一行五个人不相上下,阿里竭尽全力,居然得了冠军!主任笑了,老师开心了,可是阿里并不开心,知道自己是冠军的那一刻阿里是多么的沮丧。颁发奖杯时,阿里眼里的不是那大大的奖杯而是那双新的球鞋,即使最后,冠军阿里拍照片时,照片的背景依然是那双运动鞋。回家后,面对莎拉的,阿里满脸的沮丧

事实上,在影片的最后,细心的我们看到,阿里的爸爸的车子上已经为俩个孩子准备了两双新鞋子――阿里的白色的跑鞋,莎拉橙色的皮鞋。我们无需知道阿里的爸爸最后怎样得到了钱,我们能看到了的是阿里的爸爸买了好多好多的菜,或许是因为阿里和爸爸那次当了园丁之后,现在父亲已经找到了改善家庭生活的方法!

孩子的世界简单,天真,美好,单纯喜欢阿里这个小男子汉的执着和担当,喜欢莎拉的善良,喜欢《小鞋子》这个简单一温一馨的故事,孩子们的世界果然是那样的美好,让人向往!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2

《小鞋子》是一九九七年于伊朗拍摄的一部极具社会现实意义的影片。但我认为,这部影片的成功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对当代伊朗社会贫富差距的深刻诠释,更在于它所表现出的在贫穷之上的那份纯洁的童真。

阿里与莎拉是一对贫穷的伊朗兄妹,阿里在为妹妹修鞋归来途中一不小心弄丢了她的鞋,但阿里为了不被父母责骂,他便与妹妹交换穿自己的鞋子去上学,终于,他获得了一个可以为妹妹换来一双新鞋子的马拉松赛跑名额,但他必须也只能得到第三名后才能得到他想要的那双小鞋子,于是,哥哥为了他与妹妹的约定,拼尽全力冲刺第三,却最后得到了第一名的成绩。故事的结局转移到了父亲的身上,此时的他为这对兄妹买了两双新鞋子,原本没有实现的心愿由父亲来实现了,得到了一个双赢的好结局。

在这部影片之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几个画面就是哥哥为了让妹妹不向父亲告状而给妹妹送小礼物哄她开心的情节,在这几个画面之中,我真正看到了孩子们的简单的幸福与童真。在孩子们的世界里,幸福就是得到了一颗糖,他们最单纯,所以幸福也就最简单,但反观如今这个社会里的成人们,他们要求太多,想要有车、有钱、有房,只有物质上的满足才能让他们感到开心幸福,他们愿意为了这些放弃自己的精神、节操,他们被这个世界洗脑了,再也不会单纯了。我也很羡慕这些孩子们,他们单纯可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精神上总是富有的,哪怕再苦再穷,他们也是快乐的。孩子们的世界,充满童真,是纯洁可爱的。

而在阿里与妹妹换鞋的一次次经历之中,我更看到了孩子们内心的那种倔强的自尊。阿里因为不能按时到校被老师要求退学,在这样的关头,阿里也不愿把自己迟到的真相告诉老师。他不会因为贫穷而借此博取他人的同情。阿里的内心是充满自尊的,他不愿被同学、老师嘲笑或另眼相看,他的内心是孤高的,他更不愿告诉任何人“我很穷”。我在他身上也似乎看到了那个贫穷的年代里的一线希望,我想,也许正是这股自尊,让他更加用功学习,让他更加渴望成功。

《小鞋子》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单纯的,没有污染的少年之爱,它是如此的晶莹剔透,宛如一颗明珠,向世界展示了最美的孩童世界。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3

摘要:影片《小鞋子》中的阿里既懂事又很体谅父母,也很负责任,是一个好孩子。

今天,我们在学校看了一部十分感人的电影,影片名字很简单,叫做小鞋子 。影片的小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阿里的小男孩。

阿里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小小年纪就很能体谅理解父母,同时很有担当跟责任感!这值得很多同龄孩子学习。在他把妹妹的鞋子拿去修结果弄丢了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不能给爸爸加负担,自己和妹妹共用一双已破旧的球鞋争分夺秒的跑着去上学,在这种情况下,阿凡的内心很煎熬,为丢掉妹妹的鞋感到后悔而且为两人上学过程中的辛酸感到无助,妹妹时不时的发牢骚,他很难过。

有一次学校举行5公里长跑,季军的奖品是一双球鞋于是阿里就参加了比赛那时他就有了必胜的念头跟信心,在比赛的过程中,他是那么的投入,那么奋不顾身!(他的头脑中一直会浮现妹妹跑着回来跟自己换鞋时的喘气声,自己上学迟到时老师的严厉的批评)最后他获得了第一名,而其却为没有拿到那双第三名的奖品内心很复难过,显得一点也不高兴,而是哭了。可是还有一件事让人很高兴那就是爸爸给兄妹买的鞋,我觉得当兄妹看到时一定很高兴。

影片中的阿里既懂事又很体谅父母,也很负责任,是一个好孩子。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4

平常的幸福

每当我穿上漂亮的新裙子,新鞋子来到妈妈店里,很多阿姨一边夸我,一边还感叹一句“现在的小孩真幸福!”我很疑惑,不明白阿姨为什么这么说。现在大家不都过着这样的生活吗,我有什么幸福呢?等到我含着眼泪看完了一部伊朗拍摄的电影《小鞋子》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小鞋子》一开始,就看到一个鞋匠在补一双红色的儿童鞋。原来是妹妹的鞋子破了,哥哥拿了破鞋子来补鞋。可回家的路上,哥哥不小心把鞋子弄丢了。哥哥和妹妹都只有一双鞋子,妹妹丢了唯一的鞋子以后,就连上学都无鞋子可穿了。找不到鞋子的哥哥为了不让父母责备,和妹妹约定:不把丢鞋子的事情告诉父母,每天妹妹穿哥哥的鞋子去上学,等妹妹放学以后,赶紧跑回来把鞋子给哥哥穿,哥哥穿了鞋子再去上学。为了不让哥哥迟到,妹妹每天踢拖着这双比她的脚大得多的鞋子奔跑在路上。为了不迟到,哥哥每天换上鞋子后冲刺在大街小巷中。可哥哥还是迟到了很多次,差一点被校长赶出学校,因为作文成绩好,老师向校长求情才得以继续上学。后来,哥哥所在的城市举办儿童长跑比赛,其中三等奖是一双球鞋。哥哥向体育老师苦苦哀求,终于取得了比赛的资格,然后凭借自己的实力参加了决赛。哥哥的目标是取得第三名赢得球鞋。经过自己艰苦卓越的努力,也一直保持第三名。可事不随人愿,哥哥在冲刺阶段摔了一跤,重新爬起来冲刺已经无法保持第三名了,结果得到了第一名。在老师和同学欣喜若狂中,哥哥却一脸泪水,痴痴望着第三名的奖品--一双球鞋。

看完电影,我也和小主人公一样,热泪盈眶。两个小主人公之间的兄妹情深深深打动了我,也让我对幸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我们的鞋柜里,谁没有几双漂亮的鞋子?爸爸妈妈为了让我们穿得舒适,还特意给我们买名贵的鞋子。每天由爸爸妈妈宠爱着,我们只要好好读书,何曾为了一双鞋子费过心神?比起小主人公,比起小主人公生活的国家,生活在中国是多么幸福!只是,这幸福在我们的日常之中,在我们认为平常的生活当中!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5

前段时间从一朋友家拿了几张经典的电一影片,由于是与别人合租,每天回到家忙完一些日常事务后都几乎接近晚上十一点,为了不影响它人休息,影片放以至今才得以我的亲睐。

小鞋子讲述的是一个贫困家庭中一个小男孩的故事,由于家境贫寒,母亲又患有椎尖盘突出而不能干活挣钱,仅靠父亲微薄的收入来维持一家五口的生活,房东天天上门因收不到房租而骂声不断。小男孩深知家中的困境,放学后就帮爸一妈一干活,一次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将妹妹唯一的一双修好的鞋子弄丢一了,鞋子丢失会让妹妹无法上学,二人商量后在不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哥妹俩共穿一双鞋子,因此妹妹每天托着哥哥又大又脏的鞋子上学,一放学就一路飞奔着在事先与哥哥约的好地方换鞋子,让哥哥穿着这双鞋再去上学,由于路途较远,俩人又是不同学校,哥哥每天上学都迟到,校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小男孩很淘气、调皮,要将小男孩赶出学校,幸好有班主任的求情,小男孩才躲过这一关。湊巧学校在近期要举行运动会,运动会季军的奖品是一双运动鞋,小男孩欣喜若狂,经再三请求,老师终于让他参加了,运动会上小男孩边跑边想着平日里与妹妹每天飞奔着换鞋的情景,是这这种信念让他总保持在队伍的前头,幼稚而单纯的他一心只想拿到季军,有时还故意放慢速度,在快到终点的关键时候,旁边的一个男同学故意将他给撞倒在地,然而他并没有就此而倒下,站起来继续拼命往前赶,是信念,是勇气和坚强让他一步步的接近终点,把所的有竞争者全抛在他的身后,最后以冠军获胜。可是他并不高兴,获得季军--运动鞋,才是他一直梦想。故事就是这样结尾的。

看完后感悟迫深,只要有坚强的意志,有吃苦的一精一神,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付出与收获成正比。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6

中间有浅浅的水渠,两旁是窄窄的街道,一个小女孩在奋力奔跑,微风吹起她脸庞的发丝,是那么轻柔。转入了巷口,她连忙脱下了脚上大而破旧的白鞋,递给了哥哥阿里,一瞬,阿里便冲进了风中……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男孩出去买菜时不小心把妹妹的鞋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回家之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妹妹,并乞求妹妹不要告诉父母,妹妹答应了。第二天妹妹穿着男孩的旧运动鞋去了学校,她低头看着别人小巧精致的鞋子,一时间伤心生气。到了放学后,她却又不得不跑回巷子和哥哥换鞋,而这时男孩上学已经迟到。为了给妹妹买一双鞋,男孩周末和爸爸去打工,却在路上跌伤。后来为了得到跑步比赛季军奖品一双运动鞋,男孩乞求参加却得了第一。

看到这个故事,你可能会想,这种事情会不会太荒唐?一双鞋子丢了可以再买,何苦两个人穿一双鞋,还又大又烂,再因为这双鞋上学迟到而挨批,何必呢?有此想法的我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生在一个富裕的时代,家家都有一柜子的鞋,即便如此,还想要更时髦的,更昂贵的鞋子,这全是攀比的心在作怪。谁会曾想到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一个家庭孩子成群,没饭吃没鞋穿没学上,这简直不可思议!然而确实存在,在那个遥远的角落里,他们看着别人的富有,自己却连奋斗的方向在哪儿都不知道。这似乎便是贫富差距的起因吧。

上天是公平的,它给了每个人不同的身份去努力,人们却在后天条件下养出了不同的性情。就连较为胆小的我也不外乎认为,如果我把妹妹的鞋子弄丢了也不会在乎,甚至强词夺理。若是哥哥把我的鞋子弄丢了,我更不会穿他破旧的鞋子,说不定还会庆幸终于有了一个换新鞋的理由。而谁又会记得手足情深的道理呢?

贫与富的差距,自古就有,可我们在享受所谓的“富”所带来的方便时,谁又曾记得,我们当初的初心是什么?的确,我们忘记了,忘记了世间最珍贵的亲情,忘记了为承担责任所流下的汗水,忘记了平凡朴实才是一切开始的色彩。

《小鞋子》观后感作文 篇7

因为之前看过《跑吧,孩子》,所以是带着一种对比的心态去看这部电影的。虽然上半部分几乎是复制一般的情节,但仍有细微的情感上的不同。

当初在看《跑》时,迟迟没有想通为什么小主人公不向父母说自己弄丢了妹妹的鞋子,甚至一直以为他只是怕挨打而已。但在《天堂的孩子》里我却很快便明白了阿里的良苦用心——他不想给自己本已贫困的家庭增加负担,不想让自己身体虚弱的母亲再添愁丝。而阿里只不过是一个三年级的学生,他的心智却已被贫苦磨砺得成熟,比起《跑》,给人的感动来得更加强烈,也让人反思如果自己身处他的环境,自己的选择会是哪一个。

妹妹在这部影片中也是一个重要角色,她从开始有些不懂事的埋怨哥哥到后来的渐渐理解,很好地诠释了成长的意义。成长并不是外貌或是行为举止的成熟,完全的成熟更体现在内心的改变,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视觉看问题也是一种成长。而在只是个一年级学生的妹妹身上。

再回到阿里身上,他从头到尾都背负着责任。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不让自己的家庭增加负担,于是不告诉父母自己弄丢了妹妹的鞋子,他认为自己弄丢了妹妹的鞋子就必须让妹妹有鞋子上学,于是几乎天天为了等妹妹而迟到,但又因为经常迟到被教务主任勒令退学,就算如此,他也没把自己真正迟到的原因说出来,只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家庭怀有一种责任。到后来父亲带他去打工,父亲总有些瑟缩而阿里却毫不畏惧,也应是这种责任感促使他成长。但这种责任感也是我们恰恰缺少的。

而故事的高潮也悄然而至——长跑比赛。阿里纯属是为了第三名的奖品,也就是一双鞋去的,他只是为满足妹妹的心愿。而这种信念则支撑着他奔跑下去,中途的摔倒只不过是一个激励人奋进的插曲。

但,生活不是戏剧,更不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

阿里凭着坚强的意志赢得了比赛,但他并没有获得第三名,他拿了冠军。哪怕冠军的奖品更丰富,冠军获得欢呼声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影片中的阿里因为弄丢了妹妹的鞋子,而承担了要帮妹妹弄双鞋子的事,这就是责任!

《最后的姿势》这一课中,谭千秋老师在地震的时候,其实可以最先冲出教室,然而他却没有那么做,他把活的希望留给了学生,最后还用身躯救了四个学生。作为一个老师,保护学生就是他的责任。谭千秋老师认识到这一点,他履行了职责。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做错了事,却没有勇气承担起过失,有的找借口蒙混过关,有的甚至还把责任推卸给别人,让清白之人来承担过失。这样的人,可悲!可耻!可恨!

这部影片最令我感慨的地方,就是5公里赛跑的经过。

阿里一心想拿到季军,因为季军的奖品是一双鞋子。结果他失败了,虽获得了冠军,却换来了两份失望。

看!阿里,一个9岁大的孩子,为了责任,连荣誉都不顾了,和那些做错事不敢承认的人比起来,是可敬!可赞!可学!

如果换做是一些人的话,获得了如此荣誉,哪里还顾什么责任,还不欣喜若狂,手舞足蹈。然而阿里却哭了,可见他是一个责任感多么强,多么懂事的孩子啊!

回到家里,阿里坐在池子边,脱下那因比赛而磨破的布鞋,露出了伤痕累累的双脚,浸入了池里。阿里疲惫不堪,十分地沮丧。这时,池子里小金鱼们游了过来,它们环绕着那双破皮流血的脚,不时给予安慰的亲吻……

看完影片后,我激情澎湃,既为阿里在赛场上的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敬佩,也为他在目标失败后的失望,痛苦而感到惋惜,但我更为阿里那敢于承担责任,懂事的精神而深深震撼了!

懂得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基本。懂得责任,有责任心的人,社会会尊重,世人会赞颂。否则,只会遭世人厌恶,唾骂,人生将会处处碰壁,结局也可想而知。责任面前,不要退缩不要放弃,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承担。心怀责任,那样,我们的人生将会更加精彩,家庭将会更加幸福,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6篇


你知道哪些优秀的感言呢?当经历了一些触动人心灵的事情之后。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我们平时生活中还是离不开感言的。也许以下内容“红舞鞋的读后感想”合你需求,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1

每个人都曾有自己最初的梦想,但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实现。有人想当明星,长大后却是一名教师,有人想当警察,长大后却是一名普通工人,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事例。自从我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后,书中主人公李莎莎的精神感动了我,她的形象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里。

《红舞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李莎莎的女生,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进了学校的舞蹈队,并获得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从那以后误解、背叛各种伤害纷纷而来。但不论身处任何环境,李莎莎始终保持着一颗感恩、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认可。李莎莎长大之后依然坚持梦想成为了一名舞蹈家。可以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但李莎莎仍然是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女主人公李莎莎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看到别人穿着漂亮艳丽的演出服,跳着优雅的舞蹈,心里很羡慕,让妈妈给我报了舞蹈班。可才上了几节课就已经腰酸腿疼,不想去学了。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下来,这个舞蹈梦才开始就结束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我却知难而退,而李莎莎还背负着误解、背叛和种种伤害,还依然坚持不懈,迎难而上。我敬佩李莎莎的心情再一次油然而生。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2

每学期订报刊杂志,我都喜欢订《中国少年文摘》,今年暑假我在家看了许多好书,其中《中国少年文摘》里有一篇文章深深吸引着我,当看到右上角几个小字——典藏小说,我不由得来了兴趣,接着往下看,看到《红舞鞋》这几个字,我特别关注“鞋”字,我想:鞋子有什么好写的,而配的图画却是小女孩的人像。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下去……

有个女孩叫李莎莎,他在学校的舞蹈队练跳舞。有一天,她去买矿泉水,突然,看到有一个女孩非常眼熟,原来她也是舞蹈班的,她叫张茜,她很会打扮自己,很漂亮,于是想和她打招呼。哪知道张茜高傲地转过身,李莎莎这才知道张茜不愿意看到自己。不只是张茜对她这样,很多事情都可以看出还有其他舞蹈队的女孩也在排斥自己。李莎莎一直不明白这究竟为什么。其实,李莎莎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可是当她跳舞的时候,她是那么专注,有一种孤独者的气质。

有一次,夏老师说要选一人到市里参加比赛,许多女孩都有私心,去拍马屁讨好夏老师,而莎莎却是一有空,就对着镜子练跳舞。有一次,李莎莎正在忘情练的时候,偶尔被夏老师看见,就在这一天,夏老师宣布了心目中的人选——李莎莎。

大家知道那群女孩为什么这样对李莎莎吗?是因为李莎莎跳舞时认真专注,跳舞跳得好,老师喜欢她,但朋友失去了呀!俗话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在让你得到的同时可能会让你失去什么。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我还是觉得那些女孩行为有些不对,她们应该支持李莎莎,向李莎莎学习才对呀!我在《红舞鞋》小说中还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多么有困难的事,只要你喜欢它,把这件事当作很重要的一件事去认真对待,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了,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3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书——《红舞鞋》。我被这本书精美的封面所吸引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我一遍一遍地看,仍然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爱不释手,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

《红舞鞋》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经过努力,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李莎莎从一只懦弱,胆怯,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美丽、自信、大方的白天鹅。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是多么佩服李莎莎!她为了梦想,不懈努力,不管有多少的艰难险阻,她永不放弃。正是这样,她才会获得成功,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是呀,生活中总少不了困难和坎坷。当它们迈着沉重的脚步向我们走近时,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我们要和李莎莎一样,学会坚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学会勇往直前!我们要为了梦想,大胆地向前走!想要成功,是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汗水、多得多的刻苦和多得多的努力,还要一颗坚定的心。要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意志。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不放弃,因为,坚持到底就会成功!

红舞鞋,是我们梦想的寄托。让我们一起穿上这美丽的红舞鞋,为了这青春的梦想,跳一支优美动人的青春之舞,做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让我们一起载着自己的梦想,飞向蓝天,在天际中自由地飞翔!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4

今天晚上,我翻开了《红舞鞋》,用心去品读每一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我被那精彩的语句吸引了,一遍遍地去品读着,内容越读越有趣,读了很多遍后,我依然爱不释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些曾经的往事,在我脑海里闪过,我也和李莎莎一样,遇到了好朋友的背叛和伤害,但我与李莎莎不同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而我只是一味的逃避,我要向李莎莎学习,我要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像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像玫瑰一样热烈--------热烈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青春的日子。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5

就在前不久的一天,我从书架上翻出了一本《红舞鞋》,我轻轻的翻开这本书,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的读着,我一遍一遍的读着,仍然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红舞鞋》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接踵而至,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懦弱,胆怯,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大方,自信美丽的白天鹅。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么的回环曲折,荡人心弦。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绚丽而丰富多彩,那么的沁人心脾,我久久的陶醉在其中,不愿离去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 篇6

暑假中,我读了吴州星的励志小说《红舞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这是主人公李莎莎在最悲伤的时候,她的老师鼓励她时说的一句话。是啊,在悲伤的时候在心中种花,心情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我想,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莎莎那样坚强勇敢的人,当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保持着一颗善良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并在困难中寻找希望,坚持努力,绝不轻言放弃。

我也忍不住想,在我的身上,会不会也经历过像李莎莎这样的事情呢?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生活的美好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集锦12篇


通过读书拓展见闻,深化思想,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当我们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随之发生了许多变化,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你还在为写作品的读后感而发愁吗?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寥寥几言,皆是一时心头所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2)

暑假总是炎热而有绵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测验的心思,我开端触摸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其不意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早年也看过一些奇幻体裁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作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作,乃至其间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可是精深而又生动的言语却让人彻底发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负担烦琐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共同的描绘方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视点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凑集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紊乱,还给人一种庞大国际的感触。马丁的描绘适当朴素,没有富丽的字眼只需奇妙的比方,让他笔下的人物与国际显得绘声绘色。

而与其文学功底比较毫不逊色还有其关于这个故事的构思,权且不提那简直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作之上的上台人物数量,光是那可以招引读者持续阅览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现已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著作的长度与其情节的扑朔迷离,在此就不花费时刻赘述故事的内容了,仅有想谈的是这部著作的最大一个特色。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力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特的感觉,分明觉得不该该会发作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作了,并且无法让人发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触,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端,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触,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端在国内发行时的宣扬词映入眼帘的片刻:严酷的盛宴。对,没有比“严酷”更适合来描述这部著作的词了,重温了《权力的游戏》的我其时如此想道,在这部著作中每个人都是相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长处和缺陷,各自的挣扎与救赎,逝世与不幸会相等地来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只需冰与火之歌依然唱响着……正由于严酷,所以实在,正由于严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由于它所描绘的那个国际便是活生生的,严酷的实际。

在每一部著作中,一般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欢的人物,《冰与火之歌》也不破例,琼恩·雪诺,便是那个孩子的姓名。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由于他的姓氏,雪诺,非常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世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的孩子的,也便是所谓的私生子。具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考究荣誉职责的父亲关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阐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具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饱尝相同教育的时机,可是却更添了他的悲痛,无论剑使得再好,脑筋再优异,他依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实际促进着他具有了比同龄人更老练的思想。在《权力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完成幼弟布兰的愿望也为了解救那五只失恃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关于父亲的称号),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具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描述为:此时他全身心肠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由于他是将自己扫除在外才可以正好凑出相同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问询琼恩他莫非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天然,也便是从这一刻起我喜欢上了琼恩,那个仁慈不幸的孩子。琼恩相同也是个非常刚强有主意的孩子,当他发觉到即便他持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奉献,乃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决然挑选了脱离,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扎长城边沿的黑色集团,这关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端严酷的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美丽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只永久无法成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居高临下,控制四方,你却只需做牛做马的份;他人骂你是‘乌鸦’,却会敬称他为‘陛下’;他不论干下多么无聊事,一概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便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假如这些真能对我形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样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样办?”

“持续困扰,但据守誓词。”

他便是这样一个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分,我也会暗里幸亏,幸亏他仅仅一个私生子,幸亏他加入了守夜人,由于这样他便不必被卷进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信任着。即便守夜人再怎样艰苦,即便长城外有着再风险的敌人,都比不过离心离德的宫殿奋斗的险峻,只期望他可以在远离权力愿望的当地据守着他的信仰。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靖的要素仍是呈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承诺假如琼恩乐意向他发誓效忠便可以让他成为真实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利诱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神往过或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观正是由于不行完成才会被称为奇观。虽然在这一卷中,琼恩终究仍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可是我信任,怅惘往后的他依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许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严酷的游戏中被逼长大的,仅有的期望只需期望其间依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取得终究的安眠——即便这是一个再难达到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书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悠远,可是无论如何,在阅览《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向走下去,直到终末的来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3)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 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4)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兽性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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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5)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着,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6)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杀人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7)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8)

作者:梁德志。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9)

由乔治·RR·马丁所著的《冰与火之歌》,一直位于我心中奇幻小说的顶峰。翻开书,独特的POV写法,生动的描写,跌宕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一场人性盛宴。善良与邪恶的碰撞,人性与权力的融合,生与死的搏斗,冰与火的乐章。一个个立体又生动的人物,一段段唏嘘又震撼的传奇,一篇篇现实又残酷的故事,让我和角色随着乐点在权利的大厅翩翩起舞。

这次读书会,我选择主持这本书,通过和老师同学们交流思想、碰撞灵感,让我更加全面细致地思考这本书的含义,并将从中学到的道理运用于生活。

在这次的准备和讨论中,我最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一个人物——提利昂·兰尼斯特。这本书中,他是我最喜爱的一个角色。生于贵族却因为侏儒外形受到所有人的偏见与歧视,但是他用智慧的大脑让大家看到他强大的一面。查阅资料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提利昂——侏儒的身材却有巨人的影子”。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在和老师、同学们讨论后,我又多方面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他在尚武时代尊重知识,善于动脑;能认清自己,也愿意了解其他阶层;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不因自己的缺陷认命受歧视,一直在反抗偏见……他的形象让我产生了共鸣。尤其是最后一条,让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瓶颈——即使困难重重,也从不愿放弃,我不相信别人轻易的否定,只相信要拼尽全力做好自己,闪耀专属的光辉。

我还有两条重要的体会,一个是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正如史塔克家族的祖语:“凛冬将至”。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未雨绸缪。另一个是作为组织者或管理者,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同时,贴合群众的意愿行事,将公众的利益排在第一位,这样的管理才是最稳固、最长久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会让我成长了很多,也对阅读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和其他人交流思想,将知识带入生活,充实我的心灵,精彩我的人生,也希望我在今后学习与生活的漫漫长路中,阅读能一直伴我左右。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0)

好书就是,即使各种被剧透,又有好剧珠玉在前,但仍然可以爱不释手。冰火就是这样一本书,马丁老爷子太厉害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莽汉淑女贵族泼皮,千人千面,哲学宗教历史地理军事文艺山川万物,包罗万象。纯粹虚构出整个世界,称奇叫绝。除此之外,他还是一本能帮助人寻找自我的书。

成长和救赎。小孩子一遇阻碍,不是想绕过去,就是想把它推倒。魁晰告诉丹妮的一句话“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就是这本书主人公们的写照。

我们以为的什么,其实都不是我们以为的,彻底否定自己,抑或顽固坚持自己,不知低头,不懈援手,YOUKNOWNOTHING.在失败面前,生命是多么卑贱,骄傲是多么廉价,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信念。成长的困境阻碍,恰恰是救命的良方。也许秘密就在于此:我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何而做。

欲望与无我。“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了解他们的渴望,就能了解对方,然后就可以操纵他”。对鱼梁木来说,人类的沧海桑田不过短短一瞬,你我均可窥见过往。要荣誉还是要结果,冰火中每个人物都面临着纠缠和抉择,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艾莉亚的仇恨是个人的,也是千面神的。巴利斯坦守护的是个人荣誉,更是骑士精神。就像何塔说的“我没资格作评判。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爱即不爱,无欲则无我,最质朴的也许就是最本真的。

幻灭与希望。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像极了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一般,奇幻色彩不光魔龙和异鬼,更是各种隐喻,这是本书奇妙精彩的又一所在。梦境,预言,如何解读,让人抓耳挠腮又欲罢不能,说不出又琢磨不透,往往到了事情发生才能印证。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书中主人公的求之不得,希望幻灭,预言不经意的应验,求不得而得。颇有些“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意味。

“读书人可以经历千种人生,”玖健黎德说,“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谢谢这本书陪伴我一起走过20xx。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1)

敬佩马丁老爷子,如此长篇的外国玄幻小说最开始啃的很费劲,尤其是纷繁复杂的外国人名和家族关系,以至于每出现一个家族我都要根据附录画一下树状关系图,渐渐进入状态后无比佩服原著老爷子文笔的犀利和对人性人心人情的洞察与描绘,也很感谢译者反复遣词造句让我们领略到异国玄幻小说的风采,本书区别于爽文,没有常见各种“定律”(如主角不死、跳崖不死、反派死于话多等),虽是玄幻却能读出真实感甚至看到自己的影子,这是关于思考人性、人生、政治、选择……的宏伟大作,众生平等,没有主角一定不死的光环,也没有好人一定善终的俗套,甚至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也许这才是生活,也许我们都曾经如珊莎般天真幼稚,吐槽猫姨的同时或许我们在同样情景中也难找准位置做的更好,善有善报是我们的理想,但这种单纯信念不能成为我们抵挡罪恶时的倚身屏障,我们不仅需要奈德的正直与善良、还需要小恶魔的头脑与变通、需要艾莉亚的勇敢、龙妈困境中不屈的信仰……权力的游戏下没有完美赢家,人生又何尝不是处在种种漩涡之中呢?保有善良与正直的三观,兼有变通和决断,让自己的人生不要成为他人权力的牺牲,自己也不能迷失在欲望之中。此外,文字功底是本书另一大亮点,绘景绘人都文笔不凡质量上乘,是同类玄幻小说中的佼佼者。推荐。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2)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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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1

友谊与梦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最不容侵犯的,在我受挫的时候,有朋友的鼓励,有梦想的坚定使我重新站起来面对面前的重重困难······

就在六年级上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童年》、《杨果》、《震动》、······唯独只有《红舞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喜爱有加,《红舞鞋》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李莎莎的女孩子,她没有什么特长,长相不出众,学习也一般,性格内向。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名叫张茜,她长得漂亮又有许多的特长,学习也特别好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性格活泼开朗。而偏偏这两个性格恰恰相反的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李莎莎与张茜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的家挨得很近,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都可以看到有两个小女孩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就在她们要升初中的那段时间里,张茜已经被学校加到了市里最好初中的报送名单里,而这就意味着学习好的张茜要跟学习不好的李莎莎分开了,李莎莎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她就一直努力的学习,每天学得很晚,有空就往老师办公室跑,读后感《《红舞鞋》读后感》。就在她的努力下终于可以跟张茜上同一所学校。

可是来到新的学校,李莎莎和张茜并没有以前那么要好了。就是因为,张茜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入了舞蹈队。舞蹈队一共有12个女生,没多久张茜就跟那些女生打成了一片,落下了李莎莎。因为张茜每天放学后要练习舞蹈所以李莎莎每次都是买好了水在舞蹈室里等着张茜练完舞蹈一起回家。有一次舞蹈队的一个女孩出国了,舞蹈队就少了一个人,所以夏老师邀请李莎莎进入舞蹈队。因此张茜就觉得李莎莎是因为自己才能加入舞蹈队的,因为自己夏老师才认识的她。所以张茜因为心里不平衡就不理李莎莎了。

因为,李莎莎比别人都要晚学俩个月,所以她每天都要去舞蹈室练习,每天练得都满头大汗,因为李莎莎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要向她的梦想努力。

没过多久,市里开展了一个舞蹈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人可以参加。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舞蹈队的所有女生都想参加,但是夏老师却选择了李莎莎了。夏老师选择李莎莎并不是看重别的就是看中她的努力与自信和坚定地梦想。

因为此事,舞蹈队的其他成员不高兴了,凭什么选她呀,她有什么好的呀!所以,其他的几个成员打算处处为难李莎莎整李莎莎······

就在舞蹈大赛要开始的前一天,李莎莎来到教室拿东西的时候,看见教室只有张茜痛苦的趴在地上,李莎莎着急地跑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张茜,一看她的膝盖被摔破了,李莎莎二话没说背着张茜就去了医务室,并且告诉老师让她的家长把她接走了。

今天,李莎莎要去参加比赛了,就在那天早上,张茜给了李莎莎一个心形的盒子,里面有写给李莎莎的祝福,看着看着李莎莎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读了这个本书,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不能哭,就让眼泪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2

一双美丽的红舞鞋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今天,我带着这个疑问一口气读完了《红舞鞋》这本书。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一个平凡的女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同学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永远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好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会这样啧啧赞叹;好一个令人佩服的蜕变过程!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会认为这是一个奇迹;好一个追梦的脚步!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也会踏上追梦的旅程……

主人公李莎莎有一个梦想——参加学校的舞蹈队,并成为一名出色的舞蹈队员。别小看这个梦想,李莎莎所在的那个学校里可都是佼佼者,更别说舞蹈队了,所以想实现这个愿望简直比登天还难!但是她并没有放弃。我很佩服李莎莎,她敢于追梦,敢于坚持梦想!我也有一个梦想——长大以后成为一名老师。为了这个梦想,我也和李莎莎一样,都在努力让梦想更近一些:周末,除了跳舞、写作业、复习,我还会抽出大部分时间来阅读课外,因为老师必须拥有渊博的知识。在学校,我认认真真听老师讲课,记住每一个要点。在家里,我把奶奶当成学生,拿出一块小黑板,教奶奶说普通话……

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你还等什么,赶快和李莎莎一起,穿上这双流光溢彩的《红舞鞋》,舞一曲最美的梦想之歌!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3

夕阳初下,金色的余晖洒在我靠近窗口的书桌,我开了一盏灯,继续静静地翻阅着这本女生成长日记:《红舞鞋》。

故事的主人公——李莎莎,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的好朋友张茜则是成绩优秀的小公主,两人相差极大,却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都要升初中了,张茜被学校保送到新苑中学,而李莎莎却要等待考试后,才知道是否能被新苑中学录取。她们是最好的朋友,绝对不能分开!李莎莎想着,于是,她比任何人都更加努力,希望能与张茜一起到新苑中学。终于,李莎莎可以进入新苑中学了,并阴错阳差进入到新苑中学的舞蹈队。而其他的舞蹈学院却渐渐疏远她,包括往日的好友——张茜。可是,李莎莎却始终用乐观的精神面对一切,用善良对待别人,从不轻易放弃,甚至更努力。赢得所有人的信赖。参加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穿着梦想中的那双红舞鞋,穿上了漂亮的衣裙,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从那只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每一个人都会经历李莎莎这样的年纪,但是,请不要不相信友谊,它是无价之宝,友谊可以在你无助的时候帮助你,在你闷闷不乐的时候与你说笑,在你遇到难题的时候,与你一起解决掉,与你一起幻想着自己的将来……友谊里没有什么欺骗﹑虚伪,存在的只有美丽和纯真,那是宝贵的!只有用心去珍惜着自己这份美丽的记忆——友谊。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有用一颗真诚的﹑善良的心去面对所有事情,都会迎刃而解,把之前的所有烦恼消除掉。《红舞鞋》告诉了我这样的一个道理。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4

今天路过书店,便进去转了一圈,其中,《红舞鞋》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我想,应该也很好看吧,便买了下来。回到家后,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用了整整四个小时看完。

大概讲的是一个女孩李莎莎无意中加入到了学校舞蹈队,虽然她晚加入两个月,但却不像别人一样偷懒,而是勤学苦练,夏老师很喜欢她,可舞蹈队里其他十一个女孩却很排斥她。不过,她用她的善良感化了所有人,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丑小鸭蜕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白天鹅。

我想,既然一个长的不漂亮,从来没有学过舞蹈的女孩紧靠自己的坚持,最后都能脱颖而出,那我们更没有理由谈放弃。我有一个姐姐叫朱丹,她也不漂亮,而且,也不聪明,可姐姐说:“我知道自己不漂亮、不聪明,所以我要更加努力的学习,比别人付出多一倍的汗水!”姐姐做到了,她要考取研究生时,学校给她了一个保送的资格,姐姐却不要,她说:“我不想要这个资格,我想凭自己的实力,考取更好的学校!”我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姐姐骄傲,她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榜样。

爸爸总说我聪明,妈妈也是,也很鼓励我学,虽然我学的不错,但是,成绩总不稳定,忽高忽下。我很佩服朱丹姐姐,她说自己不聪明,然后更努力的去学,所以能学得很好,而我自认为自己很聪明,可却很少努力,这就是我并没有很出众的原因吧。爸爸讲过,说世界上有两种女孩,一种是很漂亮,也很聪明的,而另一种是既不漂亮又不聪明的。他说,不聪明的女孩总觉得自己没有别人好,所以会付出更多的努力。而相反,聪明的女孩却认为自己最好,就不努力,常常,几年后,那些不聪明的女孩都有了很大成就,而聪明的女孩却一事无成。

我也想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那我也应该付出更大的努力。在入学考试时,我的成绩也许不好,但是,我会证明自己,我要像书中的李莎莎,现实生活中的朱丹姐姐学习,成为一个努力的人,珍惜我的每一刻。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 篇6

每学期订报刊杂志,我都喜欢订《中国少年文摘》,今年暑假我在家看了许多好书,其中《中国少年文摘》里有一篇文章深深吸引着我,当看到右上角几个小字——典藏小说,我不由得来了兴趣,接着往下看,看到《红舞鞋》这几个字,我特别关注“鞋”字,我想:鞋子有什么好写的,而配的图画却是小女孩的人像。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下去……

有个女孩叫李莎莎,他在学校的舞蹈队练跳舞。有一天,她去买矿泉水,突然,看到有一个女孩非常眼熟,原来她也是舞蹈班的,她叫张茜,她很会打扮自己,很漂亮,于是想和她打招呼。哪知道张茜高傲地转过身,李莎莎这才知道张茜不愿意看到自己。不只是张茜对她这样,很多事情都可以看出还有其他舞蹈队的女孩也在排斥自己。李莎莎一直不明白这究竟为什么。其实,李莎莎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可是当她跳舞的时候,她是那么专注,有一种孤独者的气质。

有一次,夏老师说要选一人到市里参加比赛,许多女孩都有私心,去拍马屁讨好夏老师,而莎莎却是一有空,就对着镜子练跳舞。有一次,李莎莎正在忘情练的时候,偶尔被夏老师看见,就在这一天,夏老师宣布了心目中的人选——李莎莎。

大家知道那群女孩为什么这样对李莎莎吗?是因为李莎莎跳舞时认真专注,跳舞跳得好,老师喜欢她,但朋友失去了呀!俗话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在让你得到的同时可能会让你失去什么。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我还是觉得那些女孩行为有些不对,她们应该支持李莎莎,向李莎莎学习才对呀!我在《红舞鞋》小说中还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多么有困难的事,只要你喜欢它,把这件事当作很重要的一件事去认真对待,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了,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红舞鞋读后感(精选6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需要耐心的阅读作品,这样会有更多感触,我们将自己的思考细腻地写成一篇优秀的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从什么角度写才恰当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红舞鞋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红舞鞋读后感 篇1

“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你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题记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有着一位像星星一样闪烁的好朋友张茜。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何时何地的境况,坚强的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而又闪耀的白天鹅。

把每一滴眼泪都藏在心里,时间会把它们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每个人都会在青春中成长,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那些曾经的往事,就像洁白的花朵,在我们彼此最美好的时光里,寂静的开放。

每当翻看一遍这本书,给我的感受都会不一样,梦想就像萤火虫一样,在我们迷茫的日子里轻盈飞舞,照亮每一个黑暗的日子。

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还等什么。和你最炽热的梦想,一起努力,舞一曲梦想之歌!

“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向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向玫瑰一样热烈--热烈地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梦想的日子”。

红舞鞋读后感 篇2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有着一位像星星一样闪烁的好朋友张茜。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何时何地的境况,坚强的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而又闪耀的白天鹅。

把每一滴眼泪都藏在心里,时间会把它们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每个人都会在青春中成长,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那些曾经的往事,就像洁白的花朵,在我们彼此最美好的时光里,寂静的开放。

每当翻看一遍这本书,给我的感受都会不一样,梦想就像萤火虫一样,在我们迷茫的日子里轻盈飞舞,照亮每一个黑暗的日子。

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还等什么。和你最炽热的梦想,一起努力,舞一曲梦想之歌!

“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向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向玫瑰一样热烈--热烈地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梦想的日子”。

红舞鞋读后感 篇3

我从《红舞鞋》这本书中体会到,李沙沙具有努力、刻苦的精神。

说她努力,是因为在该上初中的时候,她的好朋友张茜成绩优异,直接考上了重点中学。李沙沙也想和张茜在一起,于是,她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洗漱、吃饭后,就去学习背单词、读课文:她的手指着一个单词,确定发音后,大声读出来。读课文时,她一字一句地大声读,直到读得滚瓜烂熟。

说她刻苦,是因为在上舞蹈班时,沙沙比别人晚了好几天,学起来也比较吃力。但是在老师的帮助下,她超过了那些人。虽然张茜和她是好朋友,但张茜很骄傲。他动不动就嘲笑沙沙:“瞧你,这么简单的动作都不会,活像一只笨鸭子!”而李沙沙从不放在心上。她认真改正动作,在别人全走了的时候,她还在认认真真地练习这节课动作出错的地方。

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像李沙沙那样么?生活使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充满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勇敢面对,即使是埋在地下三尺的黄金也会发光。在生活当中,我们就像攀岩者,不管上方有多么险恶或者是有石块掉落,我们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如果你又掉下去了,请不要哭泣,坚强地站起来。当你发现你成功了,那么你就会感觉到你长大了,像雄鹰那样展翅高飞。我们都要作生活的强者!

红舞鞋读后感 篇4

《红舞鞋》这本书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期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十年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地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李莎莎平凡极了。但她面对女生们的敌意和攻击时,不抛弃,不放弃。但由于她的软弱,许多女生都来欺负她。最后,李莎莎不再软弱,以实力证明了自己。女孩子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不像男孩子,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泾渭分明。而女孩子,可以为对方的一个眼或者一句话耿耿于怀半天。

大家都知道《灰姑娘》这个故事吧。故事中的灰姑娘和李莎莎一样,平凡而善良。但是灰姑娘最终穿上了王子的玻璃鞋,李莎莎最终穿着红舞鞋站在了舞台最中心。玻璃鞋和红舞鞋,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靠着她们的努力换来的吗?作者吴洲星抓住少女内心细腻的无限温存,详细刻画,才让人读起来觉得栩栩如生。

感谢《红舞鞋》,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内容细腻而深邃。

红舞鞋读后感 篇5

《红舞鞋》写了一位名叫李莎莎的女孩,成长过程中的故事。为了与友人在一起,她奋力拼搏;为了练好舞蹈,她播撒汗水……成长路,有喜有悲,痛并快乐着。

痛并快乐着,这句话说得多好,因为这就是成长啊,在痛苦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快乐。我的成长也痛苦并快乐着。下个学期就要上初中了,而这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也是重中之重。家长们也渐渐收敛了他们的“弥勒佛笑脸”,做起了“严厉的王母娘娘”。苦日子的到来,压得我们苦不堪言,一个个哭丧着脸,在家长们布置的题海中苦战。可是,也有快乐的时候,在同学们的相处之间,即使他﹙她﹚把你惹得内心恼火,自己也学会了压住心中的怒火,然自己成为大度的君子;在明辨是非之时,也精明了一些,知道了一些善与恶的区别。

人们常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这就是大度的意思吧。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大度。即使一位同学惹怒了你,你也要退让一步,即退一步,海阔天空。即使那位同学没有因为你的大度而感动,其他人也会被你所吸引,你会有更好的人缘,还会得到许多人的赞美,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穿上成长的舞鞋,尽情地舞蹈,在属于你的成长路上,印上辉煌的一笔!

红舞鞋读后感 篇6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习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习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小鞋子作文集锦


作为学生,相信对作文非常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优秀的文章需要知识的沉淀,如何让自己的作文在众多人中脱颖而出?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小鞋子作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小鞋子作文【篇1】

小鞋子观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伊朗电影《小鞋子》(又名《天堂的小孩》),收获很大,影片中的故事深深地感染、打动了我。

电影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伊朗某个穷人家庭的故事。主人公阿里是个既懂事又坚强的孩子,他的母亲生病,父亲工作非常的辛苦。他承担了家里的许多事情。他在一次买菜时不幸把妹妹莎拉唯一的一双刚刚补好的鞋子给弄丢了,他非常的着急和懊悔,决心找回妹妹的鞋。为了不让父母知道这件事,也怕挨打受骂,更怕因此给父母增加负担,所以他想办法和妹妹交流,不让妹妹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妹妹答应了,真的没有告诉父母。那妹妹没有鞋穿了怎么办?聪明的阿里想到:他和妹妹的上课时间是不一致的,阿里决定把自己的球鞋先让给妹妹穿,妹妹上完课马上赶到约定地方把鞋脱给他穿,他再奔跑着去学校。兄妹俩天天如此。可是阿里有三次没能准时到约定地方换到鞋,所以他三次上学迟到,被学校领导发现并受到严厉的批评,差点给他撵回家。

阿里看到学校要选派几名同学去参加长跑比赛的通知,只要得三等奖就可以获送一双球鞋奖品。为了能得到那双球鞋,他苦苦哀求老师让他参加比赛,表示肯定能得奖。在他的请求下终于获准了参加长跑比赛。比赛中他几次跌倒,又几次爬起来,最终他不小心获得了第一名,未能如愿以偿的得到那双球鞋。更让他上火的是他自己的那双球鞋也在长跑过程中磨烂了。当他回到家,妹妹看他没有得到球鞋,失望地走开了。

最后,他爸爸攒够了钱,帮他和妹妹各买了一双新鞋。

唉,为了简单的一双鞋,阿里费了很大的心思,也吃了很多的苦,都没能实现送给妹妹一双鞋子的愿望。我非常的同情阿里,也被他的精神和毅力感动。可我自己生活在相对来讲比较富足的家庭,但我不知道珍惜拥有的一切,有时挑吃、挑穿的。衣服、鞋旧一点儿就不爱穿了。有时还跟父母耍脾气,不能理解父母的辛劳,真是差距太大了。

我今后也像阿里一样对待生活,改掉不好的生活态度,学会珍惜一切!

小鞋子作文【篇2】

在路上

无论多么狼狈与不堪,都别忘了看看头上的月光。这是很长很好的一生。幸福,永远都在路上。

在路上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最触动我的,是那句“仿佛若有光”,是陷入密不透风的铁盒子,也能让人有绝地求生的希望,让在阴暗角落里苟延残喘的人相信,终有一天,云开日明。

“遇到不顺就哇哇大哭,母亲总会解决残局。”这是大多数小孩的一贯想法。万阿里也一样,发现鞋子不翼而飞的焦虑,害怕父母责备的担忧,给家庭添上负担的自责,都让他落泪。影片没有将小男孩成人化,他与同年龄段孩子一样,都会哭。可不一样的是,擦干泪水后,他不得不徒手对抗硬邦邦的现实,以他的方式奔跑着。

影片中奔跑的场面尤其多,十分突出的是男孩跌倒后再向前跑的慢镜头。“若我得了冠军,便把鞋子送给你……”

在路上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男孩内心坚信,只要不停下奔跑的脚步,他总会够到似乎不可企及的新鞋。而最后父亲自行车后座两双新鞋的闪过,仿佛也在默默述说着第一轮日出即将出现。

“人的一生总要相信点什么,才不会对生活失去希望”。于是,便有了神。虔诚的信徒,即使穷途末路,都不忘每日神圣的祷告仪式。在半截身子已陷入污浊泥潭时,或许自甘堕落纵身一跃来得更加轻松自在,但他们仍追寻着他们的美好。他们相信,苦难总会过去,一切都还在路上。

在路上

由此想到了《绿山墙中的安妮》中的小女孩被领回家的场景“给每一条河流,每一座山川它们的名字,我正通往我的幸福,所以它们,也得幸福才行啊”。与小阿里一样,心永远都热情地奔跑,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抬头就有一片星光照耀。

人生处处充满着不公,正如当代熠熠生辉的男孩在送给十五岁的自己的歌中唱道:“谁说人生是公平的,它才不管我们想要怎样。”我也时常想:为何上帝创造人类之后,要分配给各人迥异的特质和环境?这太不公平啦。苏格拉底说“浑浑噩噩的人生不值得过”,可是在上帝禁区的人们,又该怎样生存,又该以一种怎样的形态生活呢?

《小鞋子》给了我答案。

——微笑着奔跑,朝幸福。

在路上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本质后,还依然热爱它。”阿里也许未能认清生活之本质,但他热爱它,对即将到来的明天,不是以悲观的心态暗自揣测,而是永远都带着一种“乱糟糟的兴奋感”,用双手虔诚地拥抱它。

正如一直很喜欢的一句祷告:“我们会在不知不觉间徐徐上升,来到永恒的山巅,那里的风多么凉爽,那里的景色多么辉煌。”

小鞋子作文【篇3】

那双小鞋子大小已经不合适了,可我还记着关于那双小鞋子的故事,像记着哥哥的生日那样,记得清清楚楚。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想要什么就得有什么,没有就哭就闹,爸爸妈妈都管不了我,唯一能把我制住的是我的哥哥。当然,这个哥哥不是爸爸妈妈生的,是我一个远方亲戚的儿子,因为上学的缘故寄住在我们家。每次我哭闹的时候,爸爸妈妈都让哥哥来制我,我也就服哥哥。虽然我任性,可我只吃软不吃硬,谁要是对我凶,我就越加不听谁的话。哥哥就是知晓了我这一点,从来都没有失算过。

那次我相中了学校跑步比赛的三等奖——一双小鞋子。我跑步一点也不好,肯定拿不到第三名,我正愁着没有办法获得那双鞋而在家哭闹的时候,哥哥从书房里跑出来安慰我,让我不要哭了,他说他可以去帮我拿到那双鞋。一听哥哥那么说,我马上就不哭不闹了,我问哥哥“你真的可以帮我拿到那双鞋吗?”哥哥回答我说“真的。”第二天哥哥就破了“专心学习不参加校内活动”的例去报名参加比赛了。我也不知道哥哥的跑步怎么样,反正每天我就跟着他上学放学,看看他到底能不能给我拿到那双小鞋子。

正式比赛的那天,我以为哥哥会输的,因为哥哥本来跑得特别快,都要跑到第一名了,可他突然慢了下来。他慢下来的那一刻,我还以为哥哥弄伤了膝盖或者是脚抽筋了,我在观众席上一边担心着哥哥一边担心着我那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小鞋子。等到哥哥跑到终点的时候,正好是第三个人。这也就意味我一定可以获得那双小鞋子了,我这才知道哥哥突然慢下来是为了不做第一名,也不做第二名,而是做这个可以拿到那双小鞋子的第三名。

当哥哥最后把那双小鞋子拿给我的时候,我也明白了哥哥为什么之前一直坚持不参加校内活动了。不是因为他不厉害,而是因为他太厉害了。别人都是冲第一名去的,他不是,他愿意把第一名让出去,他要的是给妹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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