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作文能够帮助学生更深入和广泛地了解世界。写作文的要点你学会了吗?这篇文章将从多种分析角度全面探索和理解“鲁迅散文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让人变聪明的方式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我选了一本提示了生活哲理的书。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文化巨人。这不仅在小说、散文、散文诗领域取得的卓越辉煌的艺术成就,而且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大量的无与伦比的杂文。
在旧时中国,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写下一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击敌人要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战斗作用。在他笔下,杂文成了一种摹写世相、见闻,评说世事,言志抒情,内容无所不包,形式不拘一格。给杂文打上的“迅哥”的鲜明印记。之前读他的文章,总觉得太深奥,太难懂,可如今不同。他往往纵意而谈,“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总在阅读他的文章时可依稀听到文字背后的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之前阅他的文章,总觉文笔太尖刻,太喜欢骂人,但现今不同,他广泛且深刻地解读和认识旧中国社会上各样的现象,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比如: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各样的自大。其实,自大一直被视作为人的弱点,他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讽刺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盲目自大,闭关自守的人。实际上,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赞扬的是那种思想见识高出庸众,提倡各种改革的“自大”的人。
再者像:有缺点的战士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他此外告于我们正确,到位的认清事物本质,正确认识自己。使我不时从自己的角度和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活感受出发,重新认真、严肃地审视自我。审视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况。
对此,我也学会了反省,在文章给予我艺术享受之上反省自己,让我重新找回自己。
鲁迅散文读后感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鲁迅散文读后感2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鲁迅散文读后感3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散文读后感4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散文读后感5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
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因为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雪”“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近,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是,那是孤独雪。”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人生。
如此,“是,那是孤独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作文的重要性不言而言,写作是我们进行反思和改进教育实践的有效途径。一篇合格的作文需要大量的心血去撰写。你是否正在寻找一些好的作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荐]祝福鲁迅观后感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沁凉如水的夜风如鬼魅一般划过城市的夜空,悄无声息,却惊醒了我沉睡的梦。迷惑懵懂的心还藏着昨日的忧绪与愁丝。一团一团,剪不断,理还乱。
读完鲁迅先生的《祝福》,我有种压抑是说不出来的。在我这个容易多愁善感的年纪,我常常会不由得读别人的故事哭自己。担这次,我却是压抑得落不下泪来。
只是,突然好想打开窗,让呼吸更顺畅些。
祥林嫂,这个悲剧的化身,历尽了尘世间所有的痛苦,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终是离开了我们。为什么说是终?她的死,是偶然中的一个必然。即便她没有寻死的意愿,即便她还有生存下去的意念,她还是会被社会中那只无情的,黑暗的手所杀害。我不知道祥林嫂最终是死于何种原因,我只能揣测,她在闭上眼的最后一刻应该是没有忘记微笑罢。祥林嫂在生活中受尽苦难,历尽嘲讽,在封建礼教冷血的狞笑中步履艰难地走着。这时候,死亡对她来说,已不再是恐惧。在现实的痛楚里,死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解脱。她死了,我想,她是看到了安琪儿美丽的微笑了。当岁月的蹉跎将两鬓白霜吹进她的发,我想,她是看到了解脱的光点
时光飞转,如今已不再是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黑暗社会了。在当今这个提倡人人平等民主自立的社会主义下,却还是隐藏着许许多多不同概念的祥林嫂。
现在这个提倡计划生育的时代中,我们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个个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父母无不是捧在手中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然而,在糖罐中长大的我们,却是有许多悲凉。不可否认,每个孩子都渴望被关爱,但在被关爱的过程中,却是既享受又害怕。我们得到的越多,就害怕得越厉害。我们怕自己不够好,给不了、做不到父母所期望的。我们理解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真的理解。我们当然在努力,再努力,努力使自己看不到父母失望的表情。可,沉浮风景。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到处可见沉浮风景。有人浮起来,就必有人沉下去;有人在笑,就会有人哭泣。我们也许真的不是很惧怕失败,我们只是害怕失去。失去父母鼓励的微笑,失去爬起来的信心。关爱,期望,学业,考试,升学太多太多,压迫着我们。我们都承受着应试教育给我们的种种压力。它束缚着我们,就好比束缚着祥林嫂的封建礼教,让我们身不由己,让我们意识到竞争的残酷你不去踩别人,就要被人踩。但同时,我们却也在拥护着应试制度,认为那是现在最公平的方式,每天每天地用功。达尔文是对的适者生存。我们都在尽力让自己适应,适应充满压力的生活,适应残酷的竞争,适应让自己更强壮与强大。
这里,我们的悲伤没有泪。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伯父帮助黄包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这件事的大意是:有一天,作者和爸爸妈妈去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在伯父的家门口发现了一个受了伤的黄包车夫。作者的爸爸经过询问,知道了这个黄包车夫受伤的原因。于是作者的爸爸跑到伯父家,接着跟伯父一起帮这个黄包车夫包扎好伤口。最后伯父又把一些钱给了他,要他在家里好好养伤。这一件事,使我对鲁迅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读完文章,再回头想想,鲁迅的品德实在是太高尚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鲁迅那样助人为乐,做了好事而又不要报酬的呢?我就亲身经历过一次与文章中的这件事恰恰相反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一个小朋友独自玩着玩着,突然踩到一块香蕉皮,四脚朝天滑倒了,他大哭起来。可是,在旁边的路人,都只是冷眼相观,却没有一个愿意前来帮助这位小朋友,把他扶起来的,有的人甚至幸灾乐祸,指着这位小弟弟哈哈大笑,还就这个小弟弟的狼狈样而议论纷纷。我也是这行人中的一个。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很惭愧。
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免费免费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雪下起来了。多么美丽的雪花呀。在初冬刚来到的时候,雪花就及时地报告了冬天的来临。下课的时候,同学们跑到操场上,有的在欢呼,有的在跳跃,有的张开双手去接那飞舞的雪花。看哪,快看哪,雪把大地盖上了。天上,地上,到处是雪。白色的大地,白色的房屋,白色的树林。
洁白的雪,我爱你,我爱你的纯洁。你把大地装饰得一片银白,你把大地打扮得多么美丽。
傍晚,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霎时间,山川、田野、村庄,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落光了叶子的柳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堆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
雪仙子在尽情地挥舞着衣袖;在飘飘洒洒的弹奏中,天、地、河、山,清纯洁净,没有泥潭。
哇,只见天地间下着细小而密集的雪花,并且越下越大,越下越密,好像无数的仙女向人间播撒花儿,传达着春天的祝福。过了半晌,雪慢慢的停了,只见平台和长廊的栏杆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花盆里花的'枝干和叶子上都托着一团团的雪,晒衣架上的雪像一条弯曲的小路,红瓦屋顶上的雪像一排排钢琴键,一排红瓦一层雪,排列得那么整齐,令人赞叹不绝。
马路边,白雪给人行道盖上了白被子,被子上又留下了人们一串串的脚樱白雪给树们披上了白披风,使它们变得更加威武了。
骤雪初霁,冬日里的太阳似乎拉近了与人的距离,显得格外地清晰,格外地耀眼。但阳光的温度却好像被冰雪冷却过似的,怎么也热不起来了。
一年有四个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而我最喜欢冬天下雪时的壮丽景色。冬天,大雪纷飞人们好象来到了一个幽雅恬静的境界,来到了一个晶莹透剔的童话般的世界。松的那清香,白雪的那冰香,给人一种凉莹莹的抚慰。一切都在过滤,一切都在升华,连我的心灵也在净化,变得纯洁而又美好。
黄昏的雪,深切切的,好象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似的,又像海水一般汹涌,能够淹没一切,还有一丝揭开藏头露尾般的裸露感。雪花形态万千、晶莹透亮,好象出征的战士,披着银色的盔甲,又像是一片片白色的战帆在远航……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
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我爱白雪,我爱雪景,我更爱冬天。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
近日,读了鲁迅《彷徨》中的《祝福》一文,对鲁迅的文章又增添了几分认识。
《祝福》写了“我”回家过年时,听说了祥林嫂的故事。祥林嫂是外乡人,初来鲁镇时活泼开朗、勤劳朴实,深受大家喜爱。但她丧夫后被逼再婚,而后来的丈夫和孩子却都因意外丧生,她沦为了乞丐。在被大家欺辱,嘲笑后,自闭起来,最终不得不自了终生,期盼着下地狱与家人重逢。整个故事充满了悲情色彩,读后心情十分沉重。
作者的意图,便是要通过祥林嫂的一生来批判禁锢人的封建思想。纵观祥林嫂的悲惨一生,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封建思想毒之深。最初,祥林嫂在第一次丧夫后,受封建思想中妇女要“守节”,不能再嫁的影响下,不肯再婚,甚至寻死;后来,被逼再嫁后,在别人的眼里她已“失节”,于是人们便不停嘲笑她,歧视她,给她带上罪名,使她每日生活在痛苦中;然而,她尽管尝试挽回名誉,却寄希望于神灵,向庙里捐门槛以求摆脱“罪名”,但这终究是无用的;最后,走投无路的祥林嫂只好自杀,以求在地狱中与家人能重逢。仔细想来,这导致其悲惨遭遇的竟几乎全部源于封建思想,封建思想只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它让人不能呼吸,不给人活路。人们认识到了这思想的罪恶后,便会摒弃它,从而动摇封建统治根基,推动社会进步。
无论是祥林嫂,这个由社会铸造出的底层人,还是夏瑜,这个在封建社会被迫害的革命人。他们的身上总是有着共通之处,他们的周围总是有着一群冰冷的看热闹的人。
那些人如果没有听到她的话,还特意寻来假装听他那段悲惨的故事,在他们眼里,他只不过是逗乐他们的笑料,是增添生活趣味的调味剂,是充实空虚精神世界的食粮罢了。没有同情,没有理解,有的只是鄙夷的目光,辛辣的嘲讽,虚伪的泪水,这些的一切不由得把她推进了万丈深渊,在孤独中走向绝望。是那个时代断送了祥林嫂,而如今又有多少个祥林嫂被这个时代毁灭。
前不久,有一个小女孩就亲身经历了一个生命在她旁边悄悄流逝的痛。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在她面前倒下,而她因为身体瘦小搬不动他,周围迅速迎来一群围观的看客,只是围观,小女孩不停呼救,没有人理睬。于是她感受到了一个人的体温慢慢下降,下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嘛,我们不经审问自己,为什么这些人类本该有的善性,在这些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却显得脆弱不堪呢,以前常听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为什么真有这事时我们宁愿当一个看客,选择明哲保身,而不是出手相助呢,如果当我们把这些路人看作是自己的亲人时,我们还会选择看热闹嘛,我们问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呢,如果像当时被枪杀的人们,看热闹的人一起齐心,那么革命党人会不会胜利呢,如果把一个困难同时挤压在几个人身上,那么他们必死无疑,而把这些风险大家一起承担,那么后果也许就不是我们看到的那般。
所以,古往今来,无论社会在怎样的发展,科技有多么的先进,对于我们们来说,都是冰冷的。只有缩短心与心的距离,人们之间不再那么冷漠,我们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我们且抛开鲁迅小说中多见的抨击传统糟粕不说吧,仅管四叔的“皱眉”和“然而”还时时地隐现,男女的尊卑地位又是如此得分明,即便同是女性,年龄相差无几的婆媳二人已可区分绝对的权威和服从,这足可说明当时社会大背景中古旧思维对人们意识形态的束缚所用。但是,我们且抛开这一层不说吧。
鲁迅小说向来是平白语句中见深刻,甚至要给每一位细看的读者“刮骨疗伤”。小说《祝福》以一个被世人视若草芥的悲情人物—祥林嫂为聚焦点,几番折转叙说她的跌宕经历,由旁人对她的态度转变折射出人性中悲凉的一面。身为读者,我质问书中群众:“你们的同理心何在?”但若这样的人物出现在现世的周围,我能对她抱有多大的同情和宽容?这自问不禁使我为之一怔,恐怕自己能做到的,也莫过于剧中的四婶罢。
“可恶!然而……。”这一表态证明四叔还是通达世间的丑恶相,只受囿于传统尊卑辈分观念之束缚,要让其同理心觉醒并附之实践,恐怕是全剧中最难的一号人物。
作为中人的卫老婆子尽管文化不深,却异常善于辞令,为人处事圆滑,讲话得体有效。看惯了诸多女性的世态炎凉,她仅管显现一副慈悲模样,却终于不知是发自心底,还是看淡女性悲惨命运后所表现出来的假仁假义。
善女人柳妈可当之无愧的是位“善女人”,一个眼神就是一次拷问,一句揣度就把人打入地狱。鲁迅小说要挖掘得深刻,就必须有人来说这句话,而这样的人物设定却让人觉得异常合理。古今中国许多之所谓“善女人”,舌头即是毒药!
若说柳妈的一声质问是点燃导火索,那普罗大众的唇枪舌剑则是战野上密布而广大的硝烟,祥林嫂无处可躲。她原本已是废墟的内心空间,怎还要破坏她哪怕恢复一点点而终于寿终的可能?起初是男人“敛起笑容,没趣的走了开去”,女人们“立刻改换了鄙薄的神气,还要陪出许多眼泪来”,老女人们特意寻来,然后“一齐留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接而经大家咀嚼赏鉴后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最后许多人又从她身上发生了新趣味。这嘲笑和玩弄,简直把祥林嫂当成了活的玩物呀!而当时年代生产出的社会大众,只能这样,然现今是否更好一些?
四婶是富有同情心的,以至于她不顾四叔的“皱眉”而留下祥林嫂,以至于她惊讶道:“啊呀,这样的婆婆!”,以至于她红了眼圈再留祥林嫂,作文以至于她成为除祥林嫂外最值得被关注的人物。本来祥林嫂被人强行掳走后,四婶依旧时时念叨着她,也可作一个半苦半甜的结尾;之后得知祥林嫂交了好运的消息,此后四婶不再提起她,又可作一个全甜的结尾;而终于祥林嫂噩耗归来,人气消磨殆尽,四婶一句“倒不如那时不留她”,教人尝尽了世态的苦味!
同理心的终极考验,是感同身受。倘若我们自己变身为祥林嫂,在遭遇人生的大不幸后,期望周遭的人如何对待自己?雪中送炭是馈赠,漠不关心是平常,冷嘲热讽则是中伤。想想看吧,我们自己能做到何种程度,又可否经得起长时间的考验?人非圣贤,能做到如四婶一般已委实不错,然群众之手还需助推一把。
自从阅读鲁迅先生的家乡以来,他成为了我最钦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人物的特征现实。在文章我的叔叔鲁迅在这篇文章中,笔者通过四个小块的生活,反映鲁迅先生的认真工作,幽默,善良,体贴别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和笔者在讲故事和人物时谈到了水的缘故,我只是读了这本书再次咕,,对于那些英勇的个性和复杂的内容张冠李岱说混乱。鲁迅叔叔如此警告:阅读不能这么说。当笔者突然发现鲁迅和他父亲的鼻子不同时,绅士打了几次墙,鼻子坍塌巧妙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当夜里遇到一个受伤的人力车司机,叔叔虽然感冒,对他的药物细微差别,绑好了绷带。即使他病重,鲁迅叔叔也关心说服妇女休息三个以上,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是鲁迅先生,一个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想自己和别人。阅读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总是失去三个秋天四,不要忘记穿红色围巾,是要忘记笔打墨水,不要总是完成东西来完成,所以认真不仅是一种态度,它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不能用鲁迅先生作为一种尖锐的语言来反映那时的动荡社会,却不能用墨水的手来解释当时的黑暗局面。然而,生活在和平的时代,我们应该为别人而学习,为了家庭分担忧虑,努力帮助有困难的人成为一个诚实和善良的年轻人!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她那没有精彩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密密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的?”这又发生了什么事呢?或者给作者来讲很惊异的吧,也看出了祥林嫂精神恍悟,不讲可能了,肯定知道祥林嫂的遭遇,如同我以上讲的,她的遭遇也致使他的所谓的“四叔”将她开了,为什么呢?难道就不能怜悯她吗,就不能同情她吗?对于这个疑问,一个是对于这样的家庭,是没有怜悯之心的,既然你有这么多的事,而且对于他们家造成了影响,而且你的工作能力不如以前了,很自然地人家顾你就没有意思了,难道白贴钱吗,这个赔本的没有人愿意做,大敢的讲,包括大部分人。普通老百姓能同情她有的也笑话她,或者神经质讲多了,不免人家就有点烦了。讲到这的时候,笔者自己吧,以前反映问题也有人同情,不过时间长了,也就有人厌烦了,因为知道了,讲多了,重复了,没意思了,问题就是那个问题了,或者对于某些人物也是不想见,见到就烦的。自己的事别人又有什么办法呢?与这对比同样的道理。“人死了还有灵魂吗?”对于作者的回答是直观的,也是很科学现实的,是的,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具尸体,浑然没有知觉的。但是对于他的_,后来我看了,他也很害怕吧或者后悔讲出这句话吧。所以也做出了自己明确的解释,对于她的死,他没有责任的。
讲起“祥林嫂”在他四叔家起初打工的时候,非常能干讨家人喜欢的。但是中间出了一点的事,讲到这,作者的文中指出,她先前的丈夫死了,家里有一个婆婆和一个小树。婆婆为了这个小儿子的终生大事,把她抢走卖给另一家作媳,后来作者有一段不知道她的消息。至于到另一家,起初日子过的还不错,有一个孩子,看作者写的,家庭也没什么。不过呢,这个是不是要讲命呢,或者讲有人不相信命,认为命拿握在自己的手中,对于后者,也不能讲不对,对于前者,也是不能讲完全的错的。天生是个寡妇命,丈夫病死了,孩子在她一次出门中被狠吃了,哎,到这些,另我们是震惊的,失去丈夫倒不说,但是失去孩子可能对人的家庭或者自己是一个惨重的打击。后来,又落到作者的四叔家打工,但是她的效率不如以前了,也逐渐失去了四叔家的信任,后来有点神经质,以致被赶出家门。这个前后的故事,是让笔者想到了人生自私无情的一面,看到这样的情愿,我们生在社会上的人去评去感的话,十万个不应该,呼吁多一份同情,但是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改革不过来了,要怪怪什么呢?怨那个社会或者怨一个贵族家庭的无情。我们反过来想,笔者上面讲的,你遭遇这些事,对于一个贵族家庭,他能管这么多吗,还有,每天神经质说那些事,有的顾名誉对自己影响不好,所以只有请她走了。作者能写出这些,还是本对于弱者的同情,对于四叔这种做法极于强烈的不满。面对这样的事,最后也只能无奈,走,离开这里,去忘记这些……
写作是我们人生中要具备的一项核心技能,经常写作文也能提高我们艺术感。平时积累大量素材,写作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引经据典,我们不能敷衍地写去写一篇作文!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xx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xx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鲁迅故乡600字(下)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这样,就像鲁迅不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经典散文《故乡》。每一次阅读都有不同的体会,这一次我看到了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禁锢被尘封的院子。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先生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也是任重而道远的。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繁忙生活中抽出一丝空间去品味每天的得失,寻找内心那份最初的美好。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多读书,就会多一点自信,多读书,就会多一点魅力。鲁迅的野草在读过之后能给人醍醐灌顶之感。认真读完书后,大家不妨抽空写一写读后感。在撰写野草的读后感时,应当从何下笔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野草鲁迅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鲁迅先生写的《野草》是他一生中唯一一部散文诗集。我读了那可是受益匪浅呀。
在第一篇题辞中。鲁迅先生那曲折幽暗的笔调,让我捉摸不透,他是褒野草,还是贬野草。是爱野草还是恨野草。第二篇秋夜中的第一句话: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俩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为什么不直接说:俩株都是枣树。写的让人心生疑问。
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有一段写得非常好:和尚本该只管自己念经。白蛇自迷于许仙,许仙自取妖怪。和别人有什么相干呢?是呀,自己按自己想去行事没有什么错。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最重要。再看看下一句:他偏要放下经卷,横来招是搬非,大约是怀着嫉妒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没错,你本该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家又影响不到你和其他人,你没事找事呀?你去偏要放下自己的工作去管人家的事。嫉妒是很有可能的。
狗-猫-鼠中有几句话,也是很受益呀: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罢了。我感觉人在这点上思想没动物高。有些人爱说空话,爱夸大其词。说的是腰缠万贯,其实是啥也没有;自己笨的连一加一都不知道等于几,却说自己的智商可跟爱因斯坦比。这种行为已经贯穿到学生身上了一些。说空话的毛病必改,这样才有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呀!
一觉这篇散文中有句话是我深有感触:我常觉到一种轻微的紧张,宛如目睹了死的袭来,同时也深切感到生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是能感到自己活着,但当死亡马上来临之时,却发现自己顽强的活着。心脏在胸腔内有力地,有节奏地跳动着,抨击着生的事实。健康活着时不知珍惜生。直至生与死快要交替换岗之时才懂得更好的理解,珍惜生。可是你又能在死后带去什么呢?
鲁迅先生迷离恍惚奇诡幻美的意境,使人陶醉其中。怪不得毛泽东评价他为: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暑假里,我在家里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野草》,它让我受益匪浅。
《野草》一文主要讲野草把一切不可用机械分开的骨骼野草却分开了。野草为什么会把致密骨骼分开?都是因为它的坚持,它的乐观!
连一种植物都能乐观和坚持,那人呢?
百世沧桑,不知有多少心胸狭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一蹶不振;人世千年,不知有多少意志浅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志气消沉;万古旷世,更不知有多少心胸懦弱的人银受挫折放大痛苦而葬身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难道,我们就连小草不如?草亦如此,何况人也,岂不更加努力拼搏,奋发图强?
我们应该像野草一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勇敢地面对所有困难,克服它们!乐观、拼搏、坚持造就了一个个伟人。霍金,他瘫痪却还在坚持真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却还是用惊天动地的顽强意志写下了着名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他双耳失聋,却还用心谱写出《欢乐颂》《命运交响曲》等等。他们正是有了野草的品性才拥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戍就。野草用自己的努力使鲜花自愧不如,作为新时代的主人,我们更以乐观、向上的心去迎接一个个坎坷、挫折、失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我爱野草,更欣赏具有野草品性的人。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我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所有这些,都是我的故事。疲惫地走出草丛,一股凉风扑面而来,似乎是给我带来胜利的消息。但,我来不及开心。抬起头想向天空宣告"我胜利了”,但眼前的高山又把我吓住了。天!我的'路,在哪?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野草》是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他用种子的生命力来说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作战。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一棵非常容易任人踩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用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怕困难,勇于磨练,永远快乐可贵的精神,野草的可贵的这样精神告诉我们,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或不幸,我们只要一步一步的走,总会在生活的道路上取得成功,从这篇文章中我还想起一句诗,就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许多花朵都比野草漂亮得多,但野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却更让我欣赏。野草和花朵都有着不同的精神,人也一样。
我很欣赏野草顽强的生命力。《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 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野草》是先生个体生命顽强生长、艰难爬行的记录,是先生 抉心自食的记录。而不甘于在沉默中灭亡的生命,苦苦追寻生之意义的生命,在任何世代都将存在。
在当今内容为王的社会,我们经常写作,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想要写好作文,自己需要多看、多学、多写。怎么样才能写出来好文章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汇总9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我们大家都认识,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鲁迅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
一天,在上课时,教师里放映的片子里一个被说成是俄国侦探的中国人,即将被手持钢刀的日本士兵砍头示众,而许多站在周围观看的中国人,虽然和日本人一样身强体壮,但个个无动于衷,脸上是麻木的神情。这时身边一名日本学生说:“看这些中国人麻木的样子,就知道中国一定会灭亡!”鲁迅听到这话忽地站起来向那说话的日本人投去两道威严不屈的目光,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里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中国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脑海闪过,鲁迅想到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现在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于是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从此,鲁迅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目标,用手中的笔开始拯救国人灵魂的生涯!正像鲁迅所说:“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所以鲁迅下定决心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如果说在近代史上有谁对中国文化最为反对,那无疑是鲁迅。他在给青年推荐书本的时候,没有推荐一本中国古人的书。他极力批判中国文化,以至要求全盘抛弃,而他却深受中国文化熏陶,难道是他不热爱自己的祖国,不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吗?不是,正是他深爱自己的祖国,深为民族的落后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爱之深则恨之切,这是一种怎样的悲伤啊。他终身以批判中华文化,唤醒民族精神为已任,现在,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中华文明仿佛凤凰涅磐,已经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无所谓被人遗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烧给这个民族的,他本不是为了供后人瞻仰。他没有留下一部长篇小说,也没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巨著,他没有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整个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这个国家。他不要一篇长文,他只要充满战斗性的杂文;他不要歌颂真善美,他只要批判与尖锐;他说,我绝不妥协,一个也不宽容,在受伤的时候,他远离人群,像一只孤独的狼,默默舔干身上的伤痕。
或许他确实是应该走了,他的孤愤已不适合这个时代,这个人为了民族的未来已经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时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华,本来以他的才华,应该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所记忆。可是今天,这个他深爱的民族也要忘记他了,因为这个民族已经不再需要批判,今天这个民族已经站起来了,他需要赞扬和惊叹,他需要传统的力量以支撑他的尊严!
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当我们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一定会被其情节所震撼。大家在读书的时候都写过读后感吧。经过仔细筛选“鲁迅辫子读后感”相关的信息已被小编梳理归类,请在使用这些信息前仔细考虑是否适用于你的具体情况!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是一篇发表于1924年的散文,作者鲁迅将自己剪掉的发辫作为文字的载体,揭示了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以及那些人物身上的社会问题。读完这篇文章,我深为鲁迅的见解和观察力所折服,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状况感到沉思。
文章以鲁迅剪掉的发辫作为开头,引人入胜地描述了辫子在那个时代的重要性。辫子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无论是满清统治时期的士人、官员,还是顽固守旧的封建社会,辫子都成了衡量一个人的标志。鲁迅却毅然决然地剪掉了自己的辫子,从而脱离了封建道统,成为了独立思考、有个人观点的自由人。这一点,让我深感鲁迅对自由与独立思考的向往和追求。
然后,作者以描写自己熟悉的人们为主线,展开了一系列生动的人物形象。他首先提到了他当时的房东、佣人以及乡亲们,以及他们身上的一些特点和习惯。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描写,我们不仅感受到了鲁迅对细节的观察和塑造能力,还能从中看到旧时中国社会的一些普遍现象和陋习。作者以自己的视角,客观地描写了这些人物的习性、思想和社会观念,让我们对这个时期的社会做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鲁迅用了许多极具讽刺意味的语言,对当时的社会做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以耐人寻味的比喻、警示,暗示了一种自由的、有个性的社会追求。例如,他以鱼虫的自由为比喻,表达了对封建束缚的不满;他以笼中囚鸟的形象,揭示了人们在道德约束下的状态。这些比喻句让我深感鲁迅对社会自由的向往和对困局的无奈。
在读完《鲁迅辫子》之后,我对鲁迅的思想和观点产生了深思。他以描写身边人物的方式,既反应出了当时社会上的各种问题,也表达了对封建社会束缚的不满。他通过比喻的手法,以言辞讽刺的方式深刻地揭露出社会的弊端和局限。这篇文章触动了我对旧时代习俗和社会观念的思考,也促使我认识到当代社会中的一些人性弱点。
《鲁迅辫子》这篇文章犹如一面照妖镜,映照出了旧时代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陋习,同时也折射出了鲁迅对封建社会束缚的反感与呐喊。这篇文章不仅以细腻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能力勾勒出了一幅历史画卷,更在思想上引导我们对现实社会进行反思。读完这篇文章,我对鲁迅的思考、哲学和文化才华更加敬佩,并且对当代社会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作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鲁迅作品,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现实与人性的丑陋。这个标题引人深思,究竟辫子是指什么呢?通过仔细阅读,我发现辫子在这个故事中代表着人物的虚伪与虚荣。这篇文章,千字以上的篇幅限制,远远不足以尽述故事中的细节和主题。但我会尽力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悟与大家分享。
这个故事以鲁迅的独特方式展开,通过细腻入微的描写,向读者呈现了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背景是社会动乱和痛苦的时刻。在这个时期,社会政治黑暗,封建道德沦丧,清政府腐败不堪,民间小生灵苦苦挣扎。鲁迅通过这个故事,深入剖析了当时社会的丑陋面貌和人性的扭曲。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一位穷书生,他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愿意为他的信仰而奋斗。但是,正是因为他无法忍受社会的虚假和虚伪,以及人们的寄生态度,才最终落得悲惨的下场。小说通过描写他的父亲之死、他自己的贫困和困厄的遭遇,将他置于社会众人的嘲讽和压迫之下。而他所坚持的一种真实的精神,就像他坚持不剪辫子一样,成为他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原因。
鲁迅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上各个层次的人物形象。贪官污吏、奸商权贵,无一不带有一种虚假的辫子。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不惜利用权谋利,对弱势群体进行剥削。而社会底层的人们,也不得不面对种种压抑的生活,无奈地选择了无辫子的底层生活。在小说中,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而真实地展现出来,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触动。
在这个故事中,鲁迅特别关注了女性的处境。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从老妈子到小女孩,都展现出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对女性的压迫。老妈子被赶出娼馆,即使老了身体也不好,却无处可归。小女孩天真孤独,被迫凄凉地生活到她的世界。这些女性角色在小说中呈现出了一种对于女性的尊重和同情,令人心生感慨。
《鲁迅辫子》中最令我动容的是小说的主题:真实与虚假。鲁迅通过细腻地描绘人物的言行举止和思维方式,无声无形地呈现了社会的丑陋。他通过对人物的描述,深入地剖析了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虚荣、虚伪、利欲熏心的社会氛围,使得人们变得冷漠、自私和盲目。对于这种态势,小说中的主人公选择了坚守自我和信仰。他不愿意蜕变成一个虚伪的人,而选择了保持对真实的追求。
读完《鲁迅辫子》,我深感鲁迅这位伟大的作家深度洞察社会现实,并通过作品对社会进行了剖析和批判。他毫不掩饰地展示了人性的丑陋,无情地揭示了社会的虚假。他也用坚守真实和追求正义的呼吁,给读者带来了一丝希望。阅读这部作品,对我来说是一次思考和反思的过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
《鲁迅辫子》是一部揭示社会丑陋的文学作品。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社会环境的描绘,鲁迅向读者传递了对真实和正义的追求,以及对社会虚假和道德沦丧的警示。读后感触动了我的内心世界,激励着我对世界的思考和追求。这是一篇超过千字的读后感,但我相信,无论多少字无法完全表达对作品的体会,只有通过读书才能更好地感知并且改变的内心。
辫子,曾经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而在鲁迅笔下,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和国家危机的一种征兆,在《风波》里,鲁迅正是围绕了在江南水乡发生的一场辫子引发的风波,揭示了国民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国民性弱点。
文章一开始,鲁迅用最常用的先写景后些人的手法描述了农村傍晚美好的景色,九斤老太,七斤嫂,**七爷相继出场,他们有的不满现实,牢骚满腹,有的懦弱无能,有的墙头草,小肚鸡肠。鲁迅用这些性格鲜明的特色形象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没有信念和无信仰的人的批判和讽刺。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一场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了辛亥革命的成果,百姓有无辫子就成了那个特定时期所处的立场的标志,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再也没有人需要用辫子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可是每个人心中却还都有着一根无形的辫子,当老人倒在街上的那一瞬间,是真?是假?我们,是扶?还是走?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在妄图骗钱而倒地的老人心里,他们想到的是一个字--钱,得到钱。在看到倒地老人绕行的路人心里,他们想到的也是一个字--钱,失去钱。当国民的心里再也没有了精神信仰和追求,永远的失去了人性原本的善,我们的社会下一步将走向何方?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导致中国农村已然封闭、愚昧,帝制余孽还在农村肆虐,农民还处在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二零一二年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蒸蒸日上。可是部分没有精神信仰追求的国民自私、苟活、麻木、冷漠。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而经济的繁荣也并不能真正的让国民内心强大。
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拿起笔做起了战斗檄文,我们是否该放松一直紧握着的经济发展的拳头,握起另外一只精神文明发展的手?
鲁迅辫子读后感辫子,曾经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而在鲁迅笔下,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和国家危机的一种征兆,在《风波》里,鲁迅正是围绕了在江南水乡发生的一场辫子引发的风波,揭示了国民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国民性弱点。文章一开始,鲁迅用最常用的先写景后些人的手法描述了农村傍晚美好的景色,九斤老太,七斤嫂,**七爷相继出场,他们有的不满现实,牢骚满腹,有的懦弱无能,有的墙头草,小肚鸡肠。鲁迅用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达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对无信仰者的批判与讽刺。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一场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了辛亥革命的成果,百姓有无"辫子"就成了那个特定时期所处的立场的标志,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再也没有人需要用辫子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可是每个人心中却还都有着一根无形的辫子,当老人倒在街上的那一瞬间,是真?是假?我们,是扶?
还是走?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在妄图骗钱而倒地的老人心里,他们想到的是一个字--钱,得到钱。
在路人看到老人走来走去的心里,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钱,赔钱。当人们心中没有精神信仰和追求,人性本善永远丧失,我们的社会下一步将走向何方?在1917年的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导致了中国农村的封闭和愚昧,封建制度的残余罪恶还在农村肆虐,农民仍然处于封建势力和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
()二零一二年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蒸蒸日上。但一部分没有精神信仰追求的人是自私的、活着的、麻木的、冷漠的。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化。
经济的繁荣并不能真正让国民的心变得坚强。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感叹历史的荒谬和人性的扭曲,更让我深刻地思考了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这本书通过揭示一系列短篇小说,展现了鲁迅笔下草根人物的悲凉遭遇以及他对社会现象的犀利批判。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来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首先是对于历史的思考。鲁迅辫子涉及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黑暗时刻,例如战乱、饥饿、贫困等等。通过作者的深刻观察和揭示,能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人们的痛苦和无奈。作为读者,我感到一种沉重的压抑感,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历史的思考。历史是如此的残酷,而这些残酷的痕迹却依然存在于的社会中。作为一个新一代的年轻人,应该有责任去认识历史、面对历史,同时也要努力去改变历史的进程,让的社会更加公平与美好。
其次是对人性的反思。鲁迅辫子中的人物形象令人印象深刻,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他们展现了最真实的一面。这些人物或者贪婪自私、或者懦弱胆小、或者虚伪腐败,但在他们的背后,作者揭示了他们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这让我深刻地思考了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面,有光明的一面,但也有阴暗的一面。这些阴暗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社会环境的影响所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有一面之缘由而去全盘否定他,而应该更多地去了解他,去理解他,去帮助他。同时,也要审视自己的内心,正视自己的阴暗面,做一个有良知的人。
最后是对社会现象的思考。鲁迅辫子中涉及了很多社会现象,如官僚主义、权钱交易、封建残余等等。这些现象尽管在百年前的中国存在,但在当代社会中仍然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这些现象的危害和荒谬。这些社会现象不仅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应该以鲁迅为榜样,勇敢地去揭露社会的弊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鲁迅辫子这本书并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对人性、历史和社会的一次深入思考与反思。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人性的综合认知变得更加深入和成熟。无论是对历史的思考,还是对人性和社会现象的反思,这本书都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思考。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人生的无常和命运的不公,更坚定了我在新时代下,作为一个年轻人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能够为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幸福贡献一份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鲁迅辫子读后感》的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阐述。这本书让我深入思考了历史、人性和社会现象,让我对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这本书,用文字的力量来改变自己,改变社会,推动世界的进步。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散文,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思想和生动的描写,让人在阅读中领悟到了许多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现实的残酷。下面,我将从标题所表达的意义、文中所阐述的主题、语言形象的描绘以及我个人的感悟等方面,对该文章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阐述。
我们来探究一下标题的含义。鲁迅先生选用了“辫子”作为文章的标题,不禁让人联想到中国传统社会男子留辫子的习俗。辫子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既体现了中国古代男子的形象,也象征着一种传统与尊严。同时,“辫子”也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它不仅仅表示着一个人的外貌,更彰显了个人的内在品质与人格特点。结合文章的内容,可以看出,“辫子”在这里被用作一种隐喻,指代着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的丑恶。鲁迅通过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以“辫子”为切入点,揭示了人性中的丑陋一面。
让我们来看一下文章所阐述的主题。鲁迅以一个看似平凡的事件为线索,隐含地赋予了故事更深层次的意义。在文章中,一个年少的男孩从初发丧之日起到三年之内不得剪发,最后终于觐见皇帝,希望皇帝能给他一剪头发,好端端砍死南洋教案中的赵太爷。皇帝笑他“一辫子滚去砍头”,引发男孩内心的强烈愤怒与无奈。通过这个故事,鲁迅揭示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以及权力对人性的腐蚀。男孩因追求正义而不得不忍受长达三年的边缘地位,最终还是被皇帝嘲笑而心灰意冷。这个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使我不禁思考人性的弱点和世俗扭曲的现实。
让我们来描述一下文章中的语言形象描绘。鲁迅的语言给人一种沉重而压抑的感觉,尤其是在描写男孩的心态时更是如此。文章开篇就写道:“那孩子的初吻,却是在别人家未完全焚化的柴门上”。这样的描写使人感受到男孩沉重的心境和对社会现实的无奈。鲁迅以简洁而凝练的语言,揭示了这个残酷的社会和人性的悲哀。通过描绘男孩对头发的渴望,鲁迅以鲜明的形象展示了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和镇压。
让我谈谈我个人的感悟。通过阅读《鲁迅辫子》,我深深地被鲁迅对于社会现实的揭示和对人性弱点的剖析所触动。这篇散文不仅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无奈和社会的冷酷,更让我认识到传统与尊严并不能保护一个人的内心。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要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不被社会对个体的束缚和羁绊,努力追求自由和公正。
《鲁迅辫子》这篇散文,通过一个看似小事的叙述,深刻地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现实的残酷。鲁迅凭借独特的写作风格和深刻的洞察力,给人以深思和警醒。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脆弱与社会的丑恶,同时也激励我要勇于追求自由和公正。通过阅读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抵御社会的诱惑和嘲笑,在前进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追求真理。
读书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应该比美食的诱惑更大一些,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精心挑选了这篇文章它的标题为“鲁迅选集读后感”,希望这些数据能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一个人在物质上固然没什么大不了,怕就怕精神上贫穷,我很开心,因为我做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籍是炎夏的阴凉,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汲取了向上的力量,我要将这种力量化作一种学习的动力,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明天更加美好,我将更加努力,奋发图强。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鲁迅全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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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
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
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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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评判,并不是只有一个标准。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
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鲁迅选集读后感
鲁迅选集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资料大多来自病态社会的不幸者,就是要揭露苦难,引起救治的注意。
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同情、关心和爱。然而,在当时没有真爱的中国社会,人们给他们的却是侮辱、歧视、冷漠和冷漠。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
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
他不仅写下了人物的血肉之躯,还展示了人物灵魂的深邃。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
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疯子的思维和语言往往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思想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在疯子或作者看来,如果这些人不改变,他们最终会被吃掉,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一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打**来救孩子们。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个勇敢面对现实的人。尽管他内心感到绝望,但他仍然站起来,在绝望中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选集读后感(二)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
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
在物质上做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很高兴在精神上害怕贫穷,因为我实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是夏天的阴凉,冬天的炭火,是疯狂傲慢的伊生的良药,是心灵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的作品中学到了向上的力量。我想把这种力量变成一种学习的力量。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会更加努力,更加努力。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一支笔,一把剑&mdash—读鲁迅小说全集
月明星稀,夜静。几年之间,我似乎在灰色的房间里看到了这位一生都像剑一样写作的大师。空荡荡的一束光,深深的思考着那个时代的瘴气。他,鲁迅,笔是一把剑,刺入旧中国腐朽的肉体,刺入旧中国的心脏。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一声血腥的呼唤和一声沉重的叹息,这让我们理解了那个混乱混乱的时代的死亡、麻木和枯萎。
在第一次阅读鲁迅的文章时,总有一些地方是人们不理解或不理解的,而这些在普通人眼中的怪癖,可能就是鲁迅先生语言的魅力和思想的高度,是所有生物都无法企及的。所以,慢慢地,我一读再读,我就觉得我丈夫的作品似乎是精心挑选的,不可或缺的,否则我就会失去他那锐利而不羁的笔。有人可能会说鲁迅先生的文章过时了,在新时代影响太大了。我想,先生,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在上下搜寻,像一把利刃一样写作。没有这一锐利的锋芒,他如何带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的黑暗和犹豫?没有这种非同寻常的影响,如何引导无数热血沸腾的孩子挣脱封建礼教的枷锁?鲁迅必须被视为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我用心走进了鲁迅笔下的人物。他们似乎是市场上的普通白人。这些人带给我的是可怜、可恨和荒谬。
这是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吗?他是第一个贬低自己的人吗?它在思想上“优越”吗?阿Q,一个穷困潦倒的农民,他一生都在流浪,一开始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滑稽,后来又觉得自己的结局很悲伤和沮丧:“抓到虫子怎么样?”?我还是一只昆虫吗?蠕虫,底部最低的。阿Q被别人欺负了。他非但没有反抗和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蔑视自己,践踏自己的人格,寻求他人的原谅。最后,他说:;满意地胜利离开了”而在他被欺负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怨恨发泄到了小尼姑身上,这进一步反映了他的愚蠢和人格分裂。他似乎是一具行尸走肉。事实上,从宏观上看,那个时代有无数像阿Q这样的无赖。穷人一定是可恶的。鲁迅先生确实用阿q来反映那个时代所有有民族罪恶根源的人。这是民族精神的痼疾,也是中国被列强肆意凌辱,霸道和压迫的原因之一。如果当年阿Q能摆脱屈辱的坏脾气,大中国怎么能不崛起呢?但事实是,阿Q和所有阿Q都结束了,变成了一块黄土,这也可能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目的地。
如果阿q是一个可怜、可恨、可笑的人,那么祥林嫂子似乎给我留下了无尽的苦水和无尽的悲叹。寒冬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的食物不属于她,漂亮的衣服不属于她,它们可能属于她,可能是灰色的厨房,深冬的寒冷雪花和她谈论的阿毛的故事。书中让我震惊的是鲁迅的“画眼”技巧,它把祥林妹妹可怜无助的形象生动地写在纸上;只有一只眼睛可以证明她是一个活物“也许我们从来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乞丐的眼睛,但是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子,她的眼睛似乎已经麻木、空虚、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蔽了双眼。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次突然的意外,早已离开她,与阴阳分离。如果祥林嫂子的前半个李她被悲伤和不幸折磨着,在别人听了阿毛的故事后,她所经历的是,时代的黑暗和冷漠将她的精神和身体侵蚀得粉碎,遍体鳞伤。她的悲伤已经被大家咀嚼和欣赏了很多天,并且已经变成了渣滓,只值得无聊和唾沫。最终导致祥林嫂子郁郁寡欢的应该是当年人们的分离。许多日日夜夜,人们都习惯于“这不关他们的事,高高在上”习惯于袖手旁观,自私自利。在这个时代的黑暗和人性的残酷压迫下,嫂子祥林失去了生存的勇气和信心。就像臧克家
写的《老马》一样,她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鞭痕,看不到对未来的期待。那些“新郎”,那些整天吃得饱饱的、无聊的人,怎么会失去人性,造福社会呢?这无非是成为社会上的小偷和甲虫。他们只喜欢欺负像祥林姐姐这样无助的人。他们只喜欢挤在蔬菜市场的门口。他们满足于同胞被杀后血如泉涌般的异常之美。因此,他们成了鲁迅先生作品中最令人痛恨的观众。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道路。当更多的人走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条路&鲁迅先生愿意成为第一个开辟新中国道路的人。我认为这与鲁迅先生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我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得很重。是严太太让他打电话给他父亲而不是请医生,这耽误了他父亲的生命,杀死了他的父亲。说起来,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而是严太太的错,是封建迷信的错,但这一举动让鲁迅一生都感到内疚。他深深地意识到在日本学习医学似乎毫无用处。药物的用途是什么?然而,它是治疗人的身体,但它毕竟不能治愈中国人的慢性精神病。鲁迅先生似乎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首席外科医生。他用他那极其锋利和先进的钢笔作为手术刀,切除了旧中国的恶性肿瘤。他像暴风雨一样用他暴力而敏锐的思想唤醒了那些在黑暗现实中摸索前进或犹豫的人们,为社会注入了新的精神力量。今天,也许我们
《鲁迅自选集》读后感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
读《鲁迅选集》有感
“中学生有三怕:奥数、英文、周树人”这句话,不知何时已经成为学校的流行语。而对我来说,我却不怕鲁迅先生。
读先生的书很不轻松,但却又很想去读懂。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及其作品的魅力。
鲁迅先生是一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多个国家的文字。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赞道:“其文学技巧之高超与思想之深刻,在于读到第二遍时仍然令人感觉其魅力诱人。”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痛心疾首”言论的作品,莫过于先生的作品。
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是一篇必学的课文,让我感受到先生刚正的性格和嫉恶如仇的精神,也让我学习到先生的责任感和勇敢精神。
他也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写到: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折射在仙台上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先生认为,中国人陋习不少,也认为这是个要不得习惯。我能感受到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也能感受到他所流露出来的民族感情。正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他用笔尖深深刺着中国人民的愚昧之处,想要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也许也是因为这样的诚挚感情才使文章动人。
其实,读懂先生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先生的目光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使得他成为了先锋者,也使他担负起了唤醒国人的重担。先生行文深邃,文笔辛辣,可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用直面现实百折不屈的精神,他用批判错误舍身赴死的气概,来唤醒一批又一批人,希望他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敢于反抗,决心斗争,也希望他们能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先生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创作。在他的那个战乱的年代,黑暗的年代,他一笔为弓,以文字为箭,带领者一群热血青年,将敌人击杀,开创一片留下他印记的天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最好诠释了什么叫作热爱民族、热爱祖国。
毛泽东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这是对先生最确切的评价。
鲁迅精神是不会过时的,我们的社会需要鲁迅精神,鲁迅精神永远是中华“民族魂”。先生是一名以笔做武器的战士,他精神的核心是批判精神。而在这个社会,还远远没到不需批判的地步。我们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和品格,不应惧怕有浩然正气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带着先生的精神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使祖国越来越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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