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变得越来越离不开范文了。写作前可以先学习写作方法。真正的范文借鉴就是借鉴其整体架构,怎么写范文才能脱颖而出?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牛虻》有感,欢迎你的品鉴!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对于牛虻这本书,可以从好多方面来理解:对宗教统治的反抗、革命者的斗志和奉献等,但我更喜欢从人性的角度来感悟:一个一生只犯过一次错误的教士,一个始终在漩涡中挣扎以至最后沉没的孩子,一个从过客转成主客并最终错过的女人,一个因爱生恨而最终不失本色的男人,在他们身上,感情是那么沉重,如枷锁,需要用死来解脱。围绕其中的牺牲、奋斗、关怀,最终化成了悲壮的挽歌!生者轻唱而泣,逝者轻舞而笑,到底谁才是解脱!跳海前如未成年的孩子,叛逆而又幼稚,但确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阳光、有美景、有憧憬、有依靠。跳海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光,走过不如狗的生活,要么豁达宽恕而畅游到彼岸,向别人洒满阳光;要么仇恨积聚而凝聚成风暴,向敌人伸出滴血的屠刀。回来后,是一生最痛苦的时光,没有谁复仇的心不是苦涩的,即使最终有畅快地结果也伴随着苦痛并难以忘怀的回忆。这又与我们的人生多么相像:幼时的无知叛逆而又不懂得珍惜,自己独立于人生舞台初期的种种磨难,从低谷走出后到底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人生,决定了人生的结局。从赞颂革命者的层面,我敬佩牛虻他们的斗争和牺牲精神,抛开去再反思:露出人性的本来面目,如果没有蒙太里尼的“错误”,还有没有牛虻后期如此坚定地“报复”(与教士作斗争),值得思考!在和平年代,我们走过苦难,是向以前报复还是如曼德拉一样鞠躬致敬,值得思考!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时候曾经幼稚地走进神学院的小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面跪下来,期望自己“准备着要跟上帝和它自身以及整个世界和平相处的灵魂”能够在默默背诵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蒙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了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愁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
这就注定了英雄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我永远忘不了牛虻被捕后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说到明天早晨的事我希望你要明白,我是非常快乐、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求更好的结局了,我将怀着轻松地心情走到院子里,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货架一般,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这简直不像是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刑场上微笑着倒下了,但他那滚烫的呼吸依然在字里行间萦回,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感情啊!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长久以来,我们认为只有那些杀富济贫或舍身救美的侠客才是英雄,我们习惯了把英雄想得十分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申请咄咄逼人的流放者牛虻远不如侠士那么可爱,但你贴近他的胸膛,能倾听到一颗思想者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在这种博大到与世界同在的情操面前,侠士形象便显得如纸张般苍白而单薄。英雄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形象、一种行为而存在,更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发展史……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谜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研时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写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他和琼玛小时候坐在草地上念过的一首小诗:“不论我活着或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经把它抄在日记本的首页,这首诗随我的心灵一起成长。现在,能记得这几句小诗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我还记得它,它已构成我生命中的钙质。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的——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当我们在面临一些特别的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我们都会发自肺腑地去说一些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见证每一个值得记录的时刻,一篇感言要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庖丁解牛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好书,有:《格林童话》、《最温暖的感恩童话》、《励志好故事》、《益智好故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寓言故事》这本书!
《寓言故事》讲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特别喜欢《庖丁解牛》这个故事。
有一天,庖丁被请到文惠君的府上,为其宰杀一头肉牛。只见他用手按着牛,用肩靠着牛,用脚踩着牛,用膝盖抵着牛,动作极其熟练自如。他在将屠刀刺入牛身时,那种皮肉与筋骨剥离的声音,与庖丁运刀时的动作互相配合,显得是那样的和谐一致,美妙动人。他那宰牛时的`动作就像踏着商汤时代的乐曲《桑林》起舞一般,而解牛时所发出的声响也与尧乐《经首》十分合拍。站在一旁的文惠君不觉看呆了,他禁不住高声赞叹道:“啊呀,真了不起!你宰牛的技术怎么会有这么高超呢?”庖丁见问,赶紧放下屠刀,对文惠君说:“我做事比较喜欢探究事物的规律,因为这比一般的技术技巧要更高一筹!
看了《庖丁解牛》这个故事后,我体会到了许多事情都是需要多练,常练的,就像我们学习一样,也是需要经常做习题来巩固自己所学的知识。我在学习舞蹈的过程中,也是感受特别深刻。上个学期我参加了市里组织的”三独比赛“中的独舞比赛,通过反复练习,我逐渐理解每个动作的意思,充分的表达了音乐所包含的情感,让自己对舞蹈动作有了更好的理解,在跳舞的时候更加专注更加自信了。
我觉得我在遇到不熟练的事情时,一定会努力的练习,才可以达到一定的目标。但是如果没有好的方法,就会迷失正确的方向,达不到自己的目标!
不付出努力,是不会收获好的成绩!
庄子在《庖丁解牛》中,对庖丁为文惠君表演解牛之术进行了详细的描写,给文惠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意识到保持健康的方法。以下内容是庖丁解牛读后感,供各位参考。
庄子在《庖丁解牛》中,对庖丁为文惠君表演解牛之术进行了详细的描写,给文惠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意识到保持健康的方法。
所谓“健康”的真正方式,不仅是身体的锻炼,更重要的是心灵的纯净。在关注物质而忽视精神的现状下,保持一颗纯洁的心是多么困难啊!
工作压力大,生活负担重,追求名利,追求优越的物质生活,使人奔波疲劳,疲惫不堪。在这种情况下,养心尤为重要。常把心里的负担放在一边,常把心里堆积的垃圾清理干净,把世上的劳苦放在一边,心里就会轻松,开朗,无忧无虑起来。只有将养生与养心同时进行,才能达到庄子所描述的养生之道。
《庖丁解牛》蕴含的另一层含义是走自然之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自然产生的,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不断变化的。
然而,作为一个处于广阔自然中的小小人类,却试图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要求去改变和创造自然。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自以为是和不公正的行为给人类带来了多大的破坏。近年来,各种疾病和灾难是人类疯狂掠夺和对自然的不尊重的结果。
由于人类自身不满足于自然状态,违背常识,不惜一切代价改变自己的外貌,弄巧成拙,给自己带来极大的伤害,甚至一生的悔恨。
其实,残月也是一种美,一种令人激动的诗意美,一种自然美。刻意追求外在的完美,本身就已经失去了现实感,这种修饰过的美总是虚假的,不会打动人,也没有魅力可言。
通过尊重自然的方式和尽量减少人类无止境的欲望,我们将不再看到破坏,以及对我们行动的后果感到遗憾。
大概是在上高中的时候,我跟从老师学过这篇课文。那时候,读完文章后总感觉:一个写宰牛人的故事,还收取课本里,又被老师说的好了又好。不过有什么可好的啊?还不如那些写古时候刺客的文章过瘾。
现在,能有空闲时间偶尔翻阅了这篇文章。每每读过,却总能由衷的感叹,文章传千古啊。有时竟然在临睡之时,这篇文章里的句子又一下一下的窜了出来。故意让我再三品味,而后才能昏昏睡去。在昏昏之际又仿佛时而能听那种牛皮被刀子割开时的霍霍的声响,或是体会手持牛刀,视为止,行为迟的超出感官的解剖境界。
或许每个人读后的感受不同。但这个小文章却能如此轻易的就向读者传达了庖丁解牛时的感受,而且感同身受。堪称生动。
自己总结了一下,这个文章比较有力的一点就是整个文章中拟声词的使用。开篇就使整个文章充满了音乐的动感。不仅在暗地用拟声词,更在文章明面上写出了合于桑林之舞。试想,如果真的有听过《桑林》这个曲子,那这篇文章阅读起來能听的声音不是更丰富么。
而且,文章中每次语义的过渡时候,又采用拟近的联想手法,使整个文章浑然一体。也就是说,每次语意转移的时候,都承接上一个描写的现象,转移人们最容易联想的另一个现象。比如,开篇描写动作,从手,肩足,膝,都是从相近的位置间逐渐转化,而后再用触,倚,履,这些动词,把各个部位衔接在一起。好像一个人的具体动作从最开始的一部分一部分的被观察,最后再将这些动作连贯起來给你一个动画般的印象。
而后的说理部分更是这样,从牛的身体结构写刀,再从刀又写回牛的身体结构。这些都是最容易联想的想象过程。也就是说,通过人们最容易联想的事物之间的交叉转换,完成了文章各个部分的过渡。更进一步,如果这些想像中的事物如果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那么,就会出现动画般的连贯想像效果。让人难以忘记。
而更为高的一招,就是把整个文章的说理过程都隐藏起來了。在文章的最后一句,突然來了个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使人从沉醉在具体的感官感受中猛然醒悟,原來这是个说理的文章。于是,又重新从另一个高度,再次的进行阅读,而后挖掘其中深刻的道理。
这样的文章,或者是笔法,或者是道理,都会深深的留在读者的脑海里。所以,《庖丁解牛》无论从描写手法,说理形式,都很值得把玩。
可能因为工作需要,我们要提交各类文档材料,在范文中借鉴是很必要的,通过寻找和阅读范文,我们能学习到写作方法,写好范文需要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看《牛虻》有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
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仅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终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仅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xx,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美丽世界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xx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习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
丽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
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
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
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教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每个人面对同一件事是有着不同心得体会的,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将其记录下来。写好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梳理知识体系将知识转化为力量。想要了解“读书心得”的资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的整理会让你满意,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
最近读了几本书,读不一样的书,能从书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体会。读书不能只读其文字,还要体会书中蕴含的道理,这才是读书的根本。
现在的我已经六年级了,读的书也上了一个层次,不再像以往读书只读一些简单的带有图画的书了,已经开始读纯文字的书了。以前看书就是为了好玩,读到里面有趣的故事,却从来不去想书中想要表达给我的东西是什么。甚至很小的时候,字认得不全,都是父母读给我们听或者把书中的文字换个简单容易理解的方式给我们说出来。现在随着我逐渐的长大,我越发认识很多字,也能够自己去看一些书了。
最近所读的书都是我们这个年纪读的,里面不认识的字我现在也都能自己去查字典认识。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知道读书不再是简单的事情了。就比如现在我也读童话故事,但是这回读书就不是看它有不有趣里面,而是要自己去理解故事中带给我的道理,是它要我明白什么。读一本书,不只是打发时间那么简单,有时候它给人们带去的是对更多生活中要懂得的道理。每一个童话故事里面都有着智慧,有着哲理,是为了让我们在读书的时候看到书中的人物的要表达出的感情以及事情的发展状态。自我大一岁,我就已经努力的去读懂书,行希望在书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读一本好书,带给人的是很大的帮助的,可以丰富人的内涵,积累更多的素材,为自己将来写作提供帮助。小学生的读书世界也可以像大人那样丰富多彩,再也不是单个的看其味道,我们也希望可以真正的跟书打交道,与书做朋友。读书就品书中情感,知书中意思,看懂作者要去表达的主旨。书带给我的是享受,是一种乐趣。我现在读的书都是我能够努力读懂的,这让我很开心。读书也可很快乐,可以带进书中的世界,在书中畅游。
一次次的读书,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在未来的读书之旅中,我会更珍惜读书的重要意义。我相信读更多的书,一定会有很多的收获,帮助自己完成学业。同时读书还需静下心,只有真正的入书才能体会到里面的世界,我很喜欢这样去读书,可以心无旁骛,不去管外面的世界如何,只知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足够。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读得静静。我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瓦尔登湖》是属于心灵的。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幅耐人寻味的图片:两行向远方延伸的铁轨中间,立着无数挺拔的大树。这是否是本书在以一种含蓄的方式暗示着我们别的一点什么?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我在想,在现实的世界里,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瓦尔登湖》又是属于现时代的。
由此,《瓦尔登湖》在阅读空间中占有两个起点和终点,那就是心灵和现时代。
梭罗原是个要在人世有所作为而不是个出世的人,然而在两年多的湖边生活后,他看破了“红尘”,感到人世扰扰,荣华富贵,不过是一个人的贪婪,他要对之心平气和,一无所求。当然,一个人从对人世有所求到无所求,这是一场艰难的心路历程。今天,我们观照梭罗的这条起伏的心灵历程,不知能否多一分理解和感悟。在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里,要一个人对生活无所求,那是苛刻,但对“所求”多一些节制,则是理性。我们无法也无需戒绝自己对生活的“所求”,但同时是否也该有些出世的精神来面对这个不复简单的世界?在越来越考究的生活中,心灵的罗盘仍固执地指向简单和质朴。因此,斑斓的VCD节目和浓酽的咖啡之外,读一读《瓦尔登湖》,让心沾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分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其实不是时髦,而是必需。
种豆、筑屋、焙制面包,对大多数享受城市文明的人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在今天,城市生活越来越便捷和考究的今天,又有谁向往这些呢?而且在地皮越来越紧张,自然生态环境日益萎缩的今天,有此梦想的人又能到何处实现呢?
现代生活给人类提供了几乎随心所欲的舒适,水泥建筑抒情地摩天,水泥路面光洁少尘,而地下水却在不断地下沉,天空出现臭氧空洞,酸雨腐蚀我们的视觉。我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又给自己埋下了生态陷阱,因而只能用回归自然来安慰自己的无奈。我们的祖先在被自然奴役时,敬畏自然,崇拜甚至神化自然,而作为子孙的我们,却颠倒过来,蹂躏、奴役、称霸自然。
然而笑容还没来得及绽放,历史这块魔方已经从正面翻转到反面:水土在流失,大地在沙漠化,物种在减少,人间变成污染的烟尘世界,自然又在嘲弄企图称霸地球的人类了。
梭罗在书中这样表述:“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我想,这真理该是:热爱自然,创造生活。
假期中,我阅读了这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小王子》。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永远不想长大,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虽然住所很小,但带给小王子生活的乐趣却很多,尤其是小王子的那枝玫瑰花,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深深的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一次恼怒面对玫瑰花的爱产生了怀疑。于是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忧虑的旅程从此开始。
飞行员圣凯克苏佩里6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在沙漠的那段时间他遇见了小王子,交谈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颗星球,圣埃克苏佩里很是兴奋,接着小王子又向圣埃克苏佩里讲述了自己星球上和另6颗星球上的一些事,其中小王子拜访的6个星球上先后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和爱点灯的人,其中点灯人留给我的印象最多,点灯人居住在所有星球最小的一颗,星球上只能竖起一盏路灯和住一位点灯人,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在这天空一隅,一颗又无房又居民的行星上,路灯和点灯人有什么用,小王子举得这个点灯人挺荒唐的,至少比得过那个国王、爱虚荣的人、鬼和商人;至少每一次的点灯仿佛在天空中又诞生了一颗星星或绽开了一朵花,当熄灭灯时,又似花儿或星星入眠。这颗星星每分钟转一圈,这可累坏了点灯人,他必须停也不停的点灯和熄灯,但这也值得我们学习,那些为了自己而不为他人着想的人得不到幸福。
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
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
我赞叹不已!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刚一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决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就是成功的开始。《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可以读读。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时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富有哲理的`童话。
古诗以第一人称来了解小王子的故事。小王子因为他那朵娇气的玫瑰花,离开了他居住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千奇百怪的星球:第一个是狂妄自大的国王,他下达了许多可笑的命令。第二个是爱慕虚荣的大人,他拉住小王子,让他赞美他,满足他的虚荣心。第三个是古怪的大人,他自称自己是个无知的人,他幻想得到星星就可以变成大富翁,后来被小王子说得哑口无言。第五个是掌灯的人,他为了工作连一次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虽然有点意义,但实在是傻。第六个星球上的人,是一个地理学家,他坐在他的办公室里,等着别人给他欣喜,还鸡蛋里挑骨头,坐享其成。于是,在他介绍下,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他遇到了狐狸和我,在他离开地球的一周年后,他让蛇帮他回到了他的B-612小行星,回到了他那朵骄傲、倔强的玫瑰身边。
读完了这本名著,我感慨万分。在我小时候,我的画被大人说成了别的东西,这讽刺了大人的死板教条,盲目,缺乏想象力,也反映大人的孤独寂寞。作者是圣艾修伯里,他也许是成年后十分孤独,渴望小时候天真无邪,现在为了金钱权利或学问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有些大人总是尔虞我诈,为了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勾心斗角。小王子爱他的玫瑰,他会义无反顾为了它而死去。
《小王子》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书,它虽然是本童话故事,但富有哲学,作者曾献词说:“我愿意把这本书献给长成大人们从前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
大人都是从小孩长大来的,却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失去了童真和想象力,看到的世界和孩子都是两码事。谁又不是呢?迫于现实的压力,总是慢慢的,在茫茫红尘间失去本心。
以前一直没有感受到《红楼梦》的好,无论是看视频还是书,书总是看不进去,只是看了开头就终止了。最近看了《红楼梦》蒋勋说第三辑,主要描述了贾宝玉、林黛玉及薛宝钗三个人之间的感情,贾宝玉的真情、善良,林黛玉的清高、孤傲、专一,薛宝钗的骄傲、周到、圆滑,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等等感觉到写得真好:在当时的环境下,那种细腻的感情,所处的环境,人物当时的真实心里等等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两个字:感人。以前是没有深入就没有体会,更不能理解了,看视频时只看到很乱轰轰的样子,没有主次之分,一片混乱,现在感觉那气势很壮观,人与人之间关系、主次、尊卑都很分明。其实视频的内容没有变,是我的认识或者说感观上的变化等造成不同的结果。
除了这本书上看到的,还有就是最近听了张世君导师讲的“《红楼梦》的空间艺术“,共有63集,我原来感觉很枯燥无味的内容,现在听到后很有感悟,无论是建筑、方位还是礼仪都有很深的学问,都是不容忽视的。我才听了一点,就对张世君导师的外表有了新的看法,刚开始看到她感觉很古板,现在看她是得体讲究。所以说对于她讲的内容也是一点点的去认知和认同的,现在还有一点点的赏识她了。
隔行如隔山,行行出状元。说得真好,所以对于没有接触过的内容一定静下心来感受,不要去排斥。我很期待对《红楼梦》其他章节的了解。
文| 张绪华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当幼儿园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困难时,往往都需要参考一下我们提前准备参考资料。资料通常是指书籍、报刊、图表、图片等。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或许你需要"[最新]《牛虻》的感悟(精选10篇)"这样的内容,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师慈父,并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样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仅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可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此刻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以往让他无比悲痛的地方,在此进取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我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应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仅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仅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忙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当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职责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以往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我内心的声音,坚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应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应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应对信任和依靠,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明白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此刻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样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我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
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
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
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
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
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
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
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不穿服饰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xx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xx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xx,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美丽世界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xx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习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心得体会适合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写呢?平常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最好能编写一篇个人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反响,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红书读书心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多年前读过红楼,可惜那时少年心性,此书又博大精深。我没耐心读完,更不解悟其中的含意。书里细致而繁琐的描写不逊色京剧里的老生开始唱“啊”字,一个字唱几分钟,直让你瞌睡。尽管都是国粹,但吃不起消化不了。完全没有琼瑶阿姨一串一串的水晶梦来的直接又快活。如今渐老,琼瑶书籍亦如嚼过吐了的泡泡糖,再不想看一眼。重拾红楼这块“石头”硬啃,竟然别有一翻味道 ,越嚼越香,越看爱看,早晚不舍。倚栏轩文学网
首先我认识到这本书不只简单地写些你情我爱。它涉及到 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那时候又没有电脑,这个曹雪芹他是怎么把如此巨大丰富的知识积累的?实实地让人震撼他的毅力。而整部书又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还说后人专门有研究红学的,真是不为过啊,不为过。
尤其是小说语言艺术魅力的成功驾权,不愧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仅仅三言两语就把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例如刘姥姥一进贾府见王熙凤,那“凤姐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站了一会子凤姐不问不敢打招呼,足见凤姐平时在贾府的威严和厉害。凤姐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满面春风的问好,……”这时的刘姥姥已经在地下拜了几拜,刘姥姥够机灵的,迅速能看准形式找对在家做主的人。最好笑的是,刘姥姥还没有开口求接济,这凤姐先哭半天穷,可见凤姐心计多手腕灵活。一来一去笔墨不多,人物性格尽显突出,让读者感到人物可见可摸。
红楼内涵精深,但作者都是写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也是从这种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痛苦与欢乐。
万物人为灵长,有情有爱才不枉为人,而爱情更是让人愿生死相随的强烈感受。宝玉生在百花中独爱一枝,那枝已逝何来相恋。“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持”究竟是物是人非梦一场,万境归空。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
所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情是不分贫富贵贱的。不能让世俗影响纯洁的爱情,虽然现在社会的拜金主义流行,甚至某些女孩子抛出“没房、没车,就不结婚的言论。”在婚姻上更讲究门当湖对,我不禁慨叹古人的爱情,他们为了敢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爱敢于抛弃自己的一切,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成了呢?难道真的是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吗?相信读过红楼梦的您一定也会有您自己的答案,愿世俗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
一二年级,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官场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看,她正在拿取树枝上的雪块,用雪水煮出了一碗浓浓的香茶;瞧,那小厮正在偷偷潜入厨房,正在自个儿为自个儿倒酒呢;哟,有个客人来访,这个贵族之家的老祖宗正在为客人摆上各色各样的茶具;喔,大家喝多了酒,正拿甘蔗汁醒酒呢……
划几许流光,落几许苍凉,一世繁花似锦,奈何离散使人伤。情太真,意太浓,红楼一梦,惹人怎敢忘。
《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最高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云卷云舒,踏遍世间繁华,风气风停,荡涤红尘烟波,昔日纵使荣华再过,到头来,不过一梦而已,终究曲了人皆散,究竟谁奏的挽歌?又该为谁悲伤?红楼一梦,阅尽世间沧桑!
现在这个和平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这些都是革命英雄为我们带来的。近期,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革命英雄的故事》,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因为我被那些革命英雄而感动了。
这本书中,有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甘将热血沃中华的赵一曼;宁死不屈,英勇就义的刘胡兰;还有视死如归的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而我说的这些革命英雄也都已经壮烈牺牲了。知道是什么让他们这样视死如归的吗?是信念!“信念不是铁锤下撩乱纷飞的火花,而是炉中熊熊燃烧的烈火;不是夜空中闪瞬即逝的流星,而是西西里岛上彻夜不息的明灯。信念让你为了摆脱饥寒交迫的日子,而奋发图强……”
纵观世界历史长河涌现出的无数杰出人物,他们的内心无不蕴藏着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虽然他们的信念都不同,可不管是什么,他们都为之不懈的努力,从而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让历史铭记那一刻。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虽然这些名言总是流传在我们耳边,可这并不能让我们真正体验到革命英雄的困难。困难先不说,在那战争时期,又有多少革命英雄壮烈牺牲了,“视死忽如归”,但那死的,都是一条条人命啊,他们其实也只是普通人,他们也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呀,可他们,都为了祖国而牺牲了。所以,他们都是共和国的缔造者,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英雄最伟大的英雄!
革命的岁月尽管已离我们远去,但我们这个时代,仍非常需要这些革命英雄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我不像其他人,用那些长篇大论来形容革命英雄,我只用简短的八个字“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亲族为环境,以环绕事关贾府家事好处的贾稀玉人的生活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紧张斗争为经过主线,以贾稀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部实质意义,经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亲族没落过程的具有活力描写,而深刻地揭发和批判了封建社会形态种种黑魆魆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形态已经到达"运终权尽"的季世,并走向全部被灭的历史发展方向。
《红楼梦》以领导权贵社会形态为核心图画,非常真实地,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密谨慎,人物具有活力,语言优美,这个之外还有一点表面化的艺术独特的地方,值当后人品尝,检定。
笔者充分使用了我国书写艺术,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览了一部社会形态人的生活悲剧。如贾稀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如今人物刻画上,如林黛玉飘摇的影子,诗化的容貌,智慧的神色,深刻含义的微笑,感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致,萧洒的文才……这一切,都是笔者依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修养培养出来的,因此使她在十二钗的各种美丽芳草中始末荡悠着饱含诗情画意的特别韵致,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重演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如同作品中的人物同生存中的人物同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稀玉"不能说贤,不能说愚,不能说善,不能说恶,不能说堂堂正正,不能说混帐恶赖,不能说伶俐才俊,不能说卑俗等闲",令人徒加述评。不止贾稀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笔者人格美,神魂美,理想美的主人翁是这么,甚至于连王熙凤这么坏名声昭彰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令人厌恶"当中交织着某些"令人喜爱",因此表达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事物样子,形成性情"迷人的真实"。
笔者特长经过那一些看来非常等闲的,起居的艺术描画,揭示出它所蕴藏的非凡的领会艺术品的美意义,甚至于连一点不了文的,史无记述的社会形态习性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具有活力的描画。
《红楼梦》在思想内部实质意义和艺术技法方面的卓然业绩,不止在国内变成"中国小说文学难于征服的峰巅"。并且在国际上也遭受很多国度学者的看得起和研讨,有法国述评家赞美说:"曹雪芹具备普鲁斯特敏感的视线,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悉和重演整个儿社会形态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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