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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读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追风筝的人》重点关注男性的成长,《灿烂千阳》则着墨于女性的命运。前者,阿米尔公子与仆人哈桑反衬,后者,莱拉和玛丽雅姆相对照。莱拉来自于幸福的家庭,美丽无比,可玛丽雅姆却长相丑陋,并生活在单亲家庭。两本书出自于同一作者,背景都是20、21世纪间三十年的阿富汗。虽然不是在同一年读这个两本书的,可相同的阅读体验是,你必须连夜看完,一口气去读,仿佛慢一点,主人公的苦难就会深重一些,或者说,如果我不加紧看,我就会像个罪人。胡塞尼说,“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也只为我自己阅读,那就记录属于我自己的感受吧。那两个出身一样的“哈拉米”“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这是《追风筝的人》中对哈桑外貌的描写,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如泥巴的少年仆人形象。少年主人哈米尔是一个懦弱的孩子,他的爸爸却极其粗犷、豪放、旷达,极其男人的爸爸对他很不满意,甚至把更多的爱给于了仆人哈桑。
哈米尔一心想改变爸爸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是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一个主子对仆人的尊严。喀布尔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再次到来。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殊荣,爸爸也终于破天荒地,在看台上为哈米尔鼓掌。除了战胜所有的风筝选手,割断他们的风筝线,让他们的风筝坠落,赢得风筝.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想着它,宛如一个天真的玩笑,愚弄着生命中多少爱恨情怨,它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一个残忍而又美丽的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却被阿塞夫拦下。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在一条小巷中,他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可阿米尔却选择了胆怯,他逃避了……天色变暗,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阿米尔永远忘不了那一幕,他背叛了哈桑,他失去了哈桑……
无尽的痛苦逼走了哈桑。而同时,阿富汗的战火也开始燃起。阿米尔随着父亲逃到了美国,背离了战火却始终无法背离对哈桑的自责和愧疚。一天,拉辛汗的一个电话让阿米尔回到了那里。他拼了命从塔x班手中救出哈桑饱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而此时的哈桑早已死在了塔x班的魔爪下,阿米尔能为昔日友人所做的,就只有为他可怜的孩子找回一颗心,一颗过去的心,一颗未来的心。也许,这,是一次心灵的救赎。
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
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文学与生活中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这根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看这句话的时候正值我和家人冷战时。又是在餐桌上,由于几句话而引起的纠纷,那些话不说自然是相安无事的,只是家里人太爱管我,说了又说的话变得越来越像繁琐缠绕的绳子,迟早是会把我弄烦的,一出口就像踩了炸弹,我会爆炸,我知道我不应该,但是我又犯了不该犯的错,然而我是个犟脾气,无论如何都是不会向谁低头,妈妈只是无奈的、失望的看着我,看着还红着眼睛,挂着泪痕的我,只是嘴上少了曾经一贯的数落,我明白
翻开《自由风筝》,“十四岁对我来说,是人生已很重要的分水岭可到了是十四岁,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变得犟头倔脑起来。”嗯哼,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是青春期,叛逆吧。”顺理成章地说出这就话,我不就是这样的吗?原来,潜意识中我还是知道自己有时是叛逆的。
这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巧合的与我的年龄一般,十四岁前他是一个乖小囡,顺从长辈,在学校里把老师的话当成圣旨,到了十四岁,男孩自知理智很难控制感情,总觉得心里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冲动,想要和母亲吵架,想要和父亲抗争,想要与老师闹别扭,想要对着奶奶大吼大叫,如果不这样做,心里就会觉得压抑很不痛快,憋得特别难受。就连左邻右舍,也感觉到他的桀骜不驯,没有人再称赞他是乖小囡了。有时候,望着母亲紧锁的眉头,望着父亲无奈的怒容,尤其是望着奶奶伤心的泪水,他的心里也会隐隐作痛。他的这些反思触动了我的心,仿佛心被揪起又重重地落下,我呢?我又何尝不是呐?很多时候,我们就这么僵持着,维持着一种仿佛真空的状态,我在真空瓶中,无法呼吸,想被解救,家人们在外面呼声叹气,而我却想听听不到,只看到失望的情绪流在瓶外,只看到,而没有勇气去擦干它们,
缺乏的只是时间,能够让瓶中充满空气能够让我跳出来深吸一口气然后说“对不起”。
有一天他和他的两个铁杆朋友,长脚和瓶盖,互说最痛恨的事情,三个人最终的中心思想出奇的一致,恨的都一样,爱的也都一样,恨受管束,爱自由。然而长脚和瓶盖都有令他羡慕的自由经历,在他眼里看来,自由的生活是在十四年中遥不可及的,于是这样他就越发地厌恶自己备受管束的生活,觉得像是坐了十四年的监狱一般。
明德叔是他的邻居,是一个擅长做风筝、为人和蔼可亲的没有不良嗜好的单身汉,精力与时间全倾注在风筝上。他总是叫男孩帮忙抬大风筝,而男孩为这事却是十分乐意的,于是总像是跟屁虫一样跟在明德叔身后,看着风筝放飞。明德叔做了一只叫做“龙图腾”的巨无霸风筝,就在明德叔放起风筝,众人投向敬佩的目光切啧啧称奇时,瓶盖“悟”出了一番道理,他说,风筝飞得再高再远,一点也不自由,一点也不潇洒,总有一根绳子牵着它,他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放风筝人的监视,命运在别人手中紧攒着,它发出哟哟的叫声,是在哭泣,在哀号,在悲鸣。男孩觉得自己跟风筝没什么两样,活得窝囊,活得憋气,活得不开心。
谁也没想到,瓶盖引以为傲的一百本小说,被父亲付之一炬,当天夜里,三人相约出来,相互安慰,瓶盖的懊恼怨恨让三个人的心越靠越近,他们商量着要流浪,离家,决定在十天的准备之后实行流浪计划。
第九天的放学,他跨进了长风公园,去看明德叔放风筝,不知怎么搞的“龙图腾”
缠在了柳枝上,他一鼓作气爬上树丫,本是可以轻松地把风筝解下来的,风刮来,天空传来哟哟的竹哨声,他凝眸注视这在风中翻动的“龙图腾”,突然间心里有了异样感,想起瓶盖说的话,想起那哟哟声本是痛苦的挣扎,为之一动,便剪短了绳子,任凭风筝飞走了,它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成了天空中彩色的线。明德叔自然是失望伤心的,他顿时醒悟急得不敢说实话,编造着搪塞的理由,明德叔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异样,“你是不是想让它无拘无束的远走高飞?”于是明德叔带着他去寻找脱线的风筝,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风筝变得粉身碎骨,五彩龙头早已身首异处,扎进烂泥塘里,歪嘴眼瞎丑陋无比。他吓哭了。他去找朋友,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瓶盖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他,说了一句人各有志便毅然决然地转身向火车站,长脚在犹豫中选择了瓶盖,他把十元钱和三十斤从家里偷来的粮票塞给了瓶盖,他不能陪他们浪迹天涯,违背了三人的誓言,这也算是赔礼道歉了。
风筝决定了长脚和瓶盖的命运,他们两个终究是会像风筝那样少了精神和灵气,被浪迹天涯的毫情壮志摔得粉身碎骨的。终于,他们像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音讯了。两年后的一天,长脚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地回来了,一路讨饭回到了上海,而瓶盖的断然似乎更是决定了他的悲剧,他被狗咬了,因为没钱去医院治疗,半个月后死在了城郊的桥洞下。M.yjs21.COM
是“龙图腾”拯救了那个男孩。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那个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够飞得起来,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飞得高飞得远飞得稳妥飞得踏实。我明白,家人的唠叨是为了牵住我,不让我有下坠或是远走高飞的倾向,我的叛逆,我觉得很烦,同时我也是想控制住自己,风筝总是向往着无边的天空,风筝也想“叛逆”,也想自由自在,但它终究明白没有线,没有人牵着它,它是飞不起来的,没有人用一种形式唠叨着我,教育甚至是教训着我,我也是成长不起来的,叛逆是青春必经的过程,我不能用自己的叛逆无端地伤害那些用极端的方式教育着我的人。
我是风筝,我需要线。
早上听书的时候,点开的是《追风筝的人》,这是一部很早就听过的书,但一直没有去看过,只知道大家对它赞誉有加,而我还一直以为是本散文书,今天一听才知道是小说。
花了半小时听完之后,最大的感触就是五味杂陈。
书中说的是两个身份悬殊的小伙伴,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放风筝,不同的是其中一个是少爷,一个是仆人。仆人哈桑对少爷拉米尔是唯命是从,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去做;而相反的,拉米尔则更为懦弱一些,看到哈桑为他捡风筝被打,却选择了无视与逃跑,后来甚至要父亲把哈桑赶走,因为他无法正视自己内心的自责。
后来因为战争,拉米尔和父亲达到了国外,只到有一天他重新回到家乡,得到哈桑已经去世了,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拉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
因为愧疚与赎罪,拉米尔把哈桑的儿子带回了家,就像哈桑曾经守护他一样保护着那个孩子。
在这本书中,我被哈桑的真诚与朴实所打动,可我们每个人内心似乎都会有像拉米尔那样的懦弱与自私在作祟,好在知道真相的拉米尔终于选择了勇敢面对,这也是对于我们的一种启示。
每个人都有可能会因为胆小或者其实一些内在的因素选择做了懦弱的事,其实最为受伤与备受谴责的还是自己,而最终能够救赎自己的还是自个本身的选择。
一口气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故事就像是在一个残旧的留声机里放着一张磨花的旧唱片,读完了,那悲伤的断断续续的不完整的旋律还是在耳边凄鸣。我闭上眼静静聆听,一个个斑驳的画面在我脑中拼接,时而闪烁雪花时而闪过片段……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在内心的挣扎中,最后选择前往战火纷乱的阿富汗,将哈桑的孩子救出来。从哈桑当初坚定地“为你,千千万万遍”,到最后阿米尔对哈桑儿子索博拉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世间,最终走过了一个轮回,划上了半个句号。
我们在人生的不同时期都会曾不惜一切去追逐当下最执着的想要的事物,它也许只是爸爸的专宠、兄弟的情谊。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我们那时心中的风筝,我们奔跑着,一直向前,眼中心里想的都是它。可是当时光滚滚向前,我们是否发现曾经执着追寻的、或为此放弃了的是否都是值得的呢?为了得到,我们曾选择放弃、背叛、谎言、隐忍……可是那短暂的得到又会怎样那,幸福和快乐只是慢慢的淹没在自责、愧疚和恐惧中!可是人就是这样,总会活在某个时限内,那里的世界也许是几年之后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但这又是我们无法突破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也许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这,就是人生吧……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由于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因此,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由于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欺负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由于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由于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由于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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