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合同15篇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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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合同(篇1)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XXXXXX__。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XXXXXX__;位于第__层共__间,房屋结构为XXXXXX__,登记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XXX。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XXX,抵押登记日期为: XXX___年 ____月 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XXX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XXX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XXX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XXX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XXX%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XXX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XXX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XXX ;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XXX 。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和

(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和

(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XXX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XXX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XXX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____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XXX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1、 XXX;

2、 XXX。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XXX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XXX___年 ____月 ____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2)

甲方:大同市灵宇财金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合同各方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声明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并保证声明内容的真实性:

(1)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具备履行本合同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全有资格有实力签订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作的与签订本合同相关的介绍、说明等均真实,不存在任何隐瞒;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提供的用于销售的商品来源合法,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提供的用于销售的商品品质符合国家、省、市标准,或符合行业通行标准。

(二)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赖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联营范围及方式

1、合同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联合经营工艺美术制品和艺术品(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除外)。如乙方经营艺术品,还应向甲方出具经营艺术品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场地,作为经营场地,甲方应按商品特点和经营的需要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联营期间,乙方完全独立自主经营全部商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事宜,并承担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4、甲方如基于统一管理营运需要,或乙方所经营品种无法达到甲方整体经营需求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调整柜位、增减营业面积及其他改换事宜(包括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认可甲方仅在提供的经营场地是否符合销售目的的范围内承担合同责任,除此之外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与乙方共同或连带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第三条 联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于任何第三人;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双方联营场所内再与第三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合作经营;

第四条 收益分配及费用负担

1、本合同期内,双方按总销售额(税前)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具体为甲方40%,乙方60%。

2、乙方同意按经营场地的建筑面积支付给甲方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综合管理费。

3、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每月按销售额的_____%计提广告促销费用归甲方支配;

4、联营期内乙方承担增值税,其他应缴税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 结算

1、联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派驻收银人员统一收取。双方同意以甲方销售系统记录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

2、双方同意总销售额(税前)每达到10万元结算一次,每月最后一日进行一次月结算。

3、如顾客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应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

用第三方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垫付的款项或乙方应该缴纳的罚款及应该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等,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应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 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同期满一年内,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无质量投诉、无任何纠纷的发生等,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制定的全部规章制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认可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自愿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制定的全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条款(包括处罚条款、免责条款)进行了详细了解,清楚理解每一条款的意思。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单方修改规章制度,乙方认可同意甲方单方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合同期内,乙方或乙方派遣的人员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视为乙方违约。

第八条 乙方履行合同应达到如下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销售商品前取得一切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销售的商品(含工艺美术制品、工艺品等)品质应合乎国家、省市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品种力求充实,售价应合理公道。若因商品质量遭到顾客投诉,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

3、乙方在销售商品时应客观、真实、全面的向顾客介绍商品,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引诱消费、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

4、乙方不得储存、陈列或经销伪造、仿冒的商品。

5、乙方保证每次销售的商品货款一律送交甲方收银台点收取,不得漏开或短缴。

6、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每一件商品陈列或销售前,须具备下列有关的证明资料,乙方应保证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随时提供。

(1)乙方具有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2)商品品牌在中国国内及国外的注册证明或授权使用证明;

(3)国内代理商须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料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证书;

(4)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市场准入和检验合格证等各项从事正常、合法生产经营所需证照和许可、批准文件;

(5)商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本地的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鉴定书;特殊商品还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或国家级权威鉴定人出具的鉴定证书;

(6)进口商品须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国内生产或加工的商品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料;

(7)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资料(按规定应有中文说明的应付中文资料);

(8)其他必要的资信材料。

8、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因此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被政府部门处罚,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包赔甲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 商品存储

1、乙方陈列、经销的商品由乙方负责保管,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商品的出货(退货、换货、撤货等)须报告甲方采购部门同意,经甲方保卫人员查验并依规定的出口进出。

2、乙方应为贵重物品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以归避相应损失

的风险。

3、甲方为乙方提供存储箱、柜或场地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承担了相应的保管义务,乙方认可在甲方存放的商品的保管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工作

(一)甲方

1、为乙方销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乙方的销售活动有序正常开展;

2、监督乙方销售行为,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3、提供经营场所,保障经营场所的卫生、照明、装修等符合经营条件,促进销售;

4、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5、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培训机会;

(二)乙方

1、应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

2、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商品承担三包责任,搞好售后服务;

3、独自承担商品的保管责任;

4、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保证经营的连续性;

5、乙方须允许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承担相关抽检费用;

6、乙方的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价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7、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此涉及甲方并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个人买卖合同(篇3)

xxxx先生: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师就您与xx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一事郑重致函于您:

20xx年1月13日,您与xx公司签订《恒港●水木清华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书》),认购了“xxxxxx”8栋1102房。该房屋的建筑面积130.86平方米,认购单价3760元/平方米,认购总价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选择一次性付款,最终您与xx公司达成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单价3593.1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470193元。依照《认购书》的相关规定,您应当于20xx年2月20日前往“xxxxxx”售楼处签署《商品买卖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时,您还向xx公司交付了三万元定金作为履行上述签约义务的保证。xx公司按《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您前往“x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签约义务。

为此,本律师郑重建议,请您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到“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与办理相关手续、交缴相关费用。逾期,xx公司将根据《认购书》相关约定,将该房对外另行出售,且不退还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对上述事实存有异议,也可及时与本律师联系。若期限届满,您仍未就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复,本律师将代理xx公师函司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请慎虑,以免诉累!

律师电话: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x 年4月28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服定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装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服装款式:

1、男装西服款式:三粒扣、平驳领后不开叉,裤子单折,修裤脚边;(上衣款号:MZ-09A305;裤子款号:MT-03A222-1)

2、女装西服款式:女两粒扣、枪驳领后不开叉,裤子单省;(款号上衣款号:LZ-080205;裤子款号:806-1)

3、男款衬衫款式:正装领常规款;

4、女款衬衫款式:正装领收腰圆摆;

5、夏装西裙款式:后开叉(款号:LQ-989)

三、定做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方式:量体裁衣。

2、量衣时间:乙方应于20xx年2月7日至9日内对甲方人员上门进行量体裁衣。

3、量衣地点:由甲方提供能够满足测量正常进行的场所。

4、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尺寸测量登记备案表备查。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西服(套)需于20xx年3月7日之前交货,衬衫及夏装西裤西裙需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交货。

2、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地区和单位,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1、做工需达到样衣标准,面料达到材质要求(面料要求详见条款一),且需配有备用扣。

2、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使用布料需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合格布料,达到国家服装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上条要求。到货后,甲方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样衣和甲方要求的,或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无法修改的乙方应立即更换。

3、西服商标采用乙方提供的徽标,衬衫胸前口袋采用白色的甲方单位徽标。

六、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2、乙方按照订单提交所有成衣后,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甲方付至验收合格工作服总额的90%,剩余的10%甲方将于返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3、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因乙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当于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解决,无法维修的,及时免费更换。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视为延期交货,每迟一天按总额的3‰扣款。

2、甲方应按时付款,每迟延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发现一例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事件,全部退回成品,并由乙方按合同总额的5%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意见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

2、双方所做行为意思表示,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20xx年一月十一日 二

个人买卖合同(篇5)

卖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买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第二条 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二手车买卖合同2

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车型),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签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采购钢材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二、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在与各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中指定,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及对帐人为 ,联系电话 。

2、甲方以传真、短信或口头方式通知所需采购的钢材具体的规格、数量,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径28以上钢材需提前30天报供货计划),将所需钢材送到指定地点,如乙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钢材供货额万分之六/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将钢材送达工地后,甲方收料人应当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核实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该单作为乙方与甲方的结算凭证。

四、钢材的计量方式:螺纹钢按理论重量计算;9米定尺。线材按电子磅计量,磅差不得超过每吨3公斤。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交货地点按照合同的指定工程地点,由乙方负责送货到达。乙方配送部 ,手机: ,传真 : ,乙方核对人: ,手机 。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如下的指定品牌供应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的钢材,并随每批货物出具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甲方的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如下: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采购以上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的货源送达甲方工地,向甲方支付20xx元/次的违约金,并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当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采购上述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以外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三个以上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品牌供甲方选择。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达钢材后五个工作日内取样送当地有检测资格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甲方未复检使用钢材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钢材在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检测报告后无条件负责退回货物,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供应合格产品,并承担退货相关费用(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接钢材复检不合格报告后未能在三天内通知乙方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在现场抽验钢材外观质量和理论重量,乙方应保证合格。不论甲方是否将材料送去检测,乙方均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钢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的当天,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在乙方送货凭单上签收确认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该签收凭单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乙方把结算清单送达工地,甲方代表应在三十天之内书面或口头回复是否准确。

3、付款方式为: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同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供货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其他约定事项;若到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05:00到20:00时间的甲方负责工地5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5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若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20:00到05:00时间的甲方负责10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10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

十、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个人买卖合同(篇7)

出卖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乡______村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交售时间_______________

棉花一级至等外级公斤按国家规定每50公斤标准(327)皮锟棉单位价元,其他等级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

出卖人按本合同种足种好棉田亩,并将棉田面积、交售任务落实到每个植棉户(附分户细表)。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买受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出卖人凭证售棉,晒干拣净,头底一致,不夹人化纤等其他杂物,不售湿花统花。出卖人如出售湿花、统花或头底夹心花,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方纠正后方收购。

2、买受人合理安排轮售时间,方便植棉户交售;出卖人在买受人约定的时间中交售,自觉遵守售棉秩序。

3、出卖人到买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购站交售棉花。

4、出卖人对收购检验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可要求保留小样。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标准

1、由买受人棉花收购站检验。

2、按商业部颁布的《棉花检验工作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ll03一72。

四、包装物:出卖人自备,交售棉花时不得用化纤绳捆扎,售棉后带回。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买受人供应的与定购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买受人保证兑现国家的各项棉花奖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各项扶持生产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8)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地点:

一、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标的物与规格

标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规格执行:

项 目 单位 规格

哈氏研磨指数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径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

内水份 %

全水份(含内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Qnet.ad kcal/kg ≥5900

挥发份 VMad % 22~30(不可混掺无烟煤)

灰份 Aad %

煤干石 原煤

洗煤 0(不应含有)

杂石、异物含量 % 0(不应含有)

注:杂石是指煤炭中不应含有的石块。

四、订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

4.1订购数量: 吨(每月交 吨)

其中春节前可交货 吨。

4.2交货时间:甲方每月20日传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货数量与时间。

4.3交货地点和方式:船运至甲方码头(湖北黄石阳新富池镇)船板交货。

五、煤炭价格(基准单价) 元/cal,(一票结算,含17%增值税)如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

如两票制(运输发票≯300元∕吨),(基准单价)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约定数量、时间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毕后,依甲方检验报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结算一次,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并作结算确认,乙方按照该数据开立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结该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收据。是、否承兑汇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吨价格调整 元。

七、验收方式:

7.1煤炭品质之检验以甲方化验室之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为准,甲方化验室无法检验之项目以国家标准来执行。

7.2煤炭的验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过程中,人工每车采样。甲方将采来的煤样,混合成一个大样,大

样混合均匀后分成三个代表性小样(每个小样约5公斤)其中一个,由甲方化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之依据;另两个小样密封保存一个月备查。;若双方对化验结果有所争议,可将留存样品交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检验机关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化验结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化验结果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7.2.2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煤干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过0.5%,处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数量 ,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3.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杂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处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含石量的10倍数量,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4甲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则处以100元/件的罚款;若由异物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品质未达本合同规格时,处理如下:

8.1 发热量(均指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Qnet.ad,简称空干基低位发热量)

8.1.1发热量位于5700~6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实测值。

8.1.2发热量高于6500kcal/kg时,仍按6500kcal/kg的煤价来计价。

8.1.3发热量低于57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700-基准单价×2×(5700-实测值)

8.1.4发热量低于5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500-基准单价×3×(5500-实测值)

8.1.5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时,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过8%时,全水份超标部分不计重,直接从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发现恶意非法灌水,则依甲方所取舱底高水份之煤作为检验水份的煤样,根据检验结果,按8.2.1处理。

8.3 挥发份:挥发份低于18%或高于33%时,甲方半价收购。

8.4 全硫份:硫份超过1%时,若硫份位于1%~1.2%(含)时,每高出0.1%罚扣煤款3元/吨;若硫份位于1.2%~1.5%(含)时,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吨进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时,甲方拒收或半价收购。

8.5 粒度:对于大于80mm的煤块,处以20元/块的罚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时,甲方半价收购。甲方视需要对本指标检验。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质不合本合同规格:

8.7.1若有2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

8.7.2若有3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并拒绝与乙方再次往来。

九、重量鉴定:

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

十、装、卸运:

10.1乙方须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货数量与时间。若乙方当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货,则视为逾期, 甲方将以每吨10元×未交货数量作为罚款,并于其它煤款结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确定装运后,须立即以甲方之规定格式及传真号码以传真文件通知甲方,装运通知需包括: 合同编号、发运时间、发运港口、发运数量、船号、预抵时间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将不作卸货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10.3乙方在煤炭发运前应以防水帆布严密遮盖,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湿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码头进行卸载作业,须配合甲方各项作业规定,违规者则依甲方之作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0.5甲方在许可范围内,允许乙方待卸船舶免费靠泊甲方码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码头,乙方船舶必须自寻锚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须配合甲方,及时要求乙方 船舶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时间和顺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0.7卸货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煤炭经营资质,并独立承担由次引发的各类责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门及机构追究的责任)

11.2如有争议或违约,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11.3其它未尽事宜, 另行商议。

11.4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盖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个人买卖合同(篇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委托人: 身份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委托人: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位于 占用土地、地上所有房屋、设备及所有附属物件(详细见交接清单)全部出卖给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站买卖价金,共计价金人民币 元整。本件定金 元整,乙方已于签订合同前交清于甲方,在此盖章后为甲方已收到价款,甲方不再给乙方另行出具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加油站地址,将加油站内工厂建筑物、加油设施及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保管。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应告知乙方, 所交接标的上的瑕疵。

第五条 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加油站相关的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乙方以已方名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乙方在办理手续时倘若手续上应甲方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盖章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 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异议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没有为任何债权提供保证。

第九条 如甲方违反前三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追究的甲方的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有关营业水电费用,自合同签订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自本买卖合同订立日起,甲方将加油站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在加油站出卖的同时也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至年 月 日。土地使用到期后,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土地使用续期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有权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加油站内兴建各种设施,经营从事多种业务。如国家征用加油站或加油站拆迁,政府按规定给予的补偿由乙方所有,在办理手续时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补充协议附后)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10)

1xxx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

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

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祥服装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

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个人买卖合同(篇1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斗山DX60旧挖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二手挖机(该机编号为:20xx6)出售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看、试机后,以协定价格为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二、甲方保证出售该挖机具有合法正当手续,向乙方提供购机发票和出厂合格证。保证此挖机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什么关系。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如该挖机是甲方偷窃或来路不明,甲方将负全部责任。

三、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自20xx年11月30日前付人民币¥:20xx0.00元(贰万元整);第二次付款自20xx年2月15日前付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剩余¥:80000.00元(捌万元整)按每月¥:5000元至20xx年6月15日付清。

四、甲方在把挖机交给乙方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回此挖机。

五、本合同(二手工程机构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改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定,解决不了时,双方依法向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合同。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12)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如原来的《德国民法典》第477 条规定:解约或减价请求权,以及欠缺保证品质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除出卖人恶意不告知瑕疵外,对于动产,自交付之日起经6个月时效消灭,对于土地,自交付时起经1年时效消灭。这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瑕疵担保人,即出卖人的法律责任。由于原来中国违约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学理和相关立法都承认在买卖合同中有物的瑕疵担保,因此规定一个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是必要的。中国《合同法》将买卖合同中的归责原则确定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产品有瑕疵,作为出卖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再将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确定为1年。这在继续承认瑕疵担保责任的国家也有相应的变化。

德国在债法修改后,也是尽量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强化,使其接近或者等同于债的不履行,并将其诉讼时效区别情况予以延长。在通常情形,瑕疵担保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买卖标的物交付后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在建筑物情形,消灭时效为5年;在特定的权利瑕疵情形,为30年(注:具体内容参见20xx年1月施行的《德国民法典》第438条规定。)。如果出卖人恶意隐瞒瑕疵,则适用3年普通消灭时效期间的规定,并且对消灭时效的起算适用主观定义的标准,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及债务人时起算。

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但是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其诉讼时效还是有变化的。大家在查询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是不是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以免给自己的权利带来损害。

个人买卖合同(篇13)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 元(截止20xx年 月 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7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RJCH20130315),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2吨DW萃取剂,合同价款为人民币96000元,若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告有权退货,被告应在收到原告退货通知后一周内到原告处自提货;《采购合同》还约定,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在三日内返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xx年3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货款并于20xx年3月29日对被告所供货物进行了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货款,被告于20xx年5月23日向原告发函表示愿意在20xx年5月29日退还货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对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

区人民法院M.YJS21.cOM

具状人: 有限公司20xx年 月 日

个人买卖合同(篇14)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有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它们解除权的行使都有相关的期限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超过解除权的期限还有效力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

个人买卖合同(篇15)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辛普森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参数要求。保修期为调试合格后空调运行2个冷暖周期,在保修周期内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需方书面、口头、电话或电子方式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维修。

三、交货地点、时间、收货单位:杭州上城区复兴路玉龙酒店施工现场,交货时间约定为合同签订生效后70天内,需方提前7天通知供方交货的具体时间。收货单位为需方单位名称。

四、交货方式费用:按需方要求供方免费送抵施工现场。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全部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按厂家标准包装,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国家标准、施工图参数及厂家技术标准验收。验收方法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1个月后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要求。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需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再支付合同价款的60%设备款,余款10%在安装调试完成后,供方提供合同造价的5%设备维修银行保函后一次性付清。

九、担保及违约责任:设备保修以银行保函形式担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违约行为,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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