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坟墓读后感”,经过阅读了{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能让人思索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感谢你阅读希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从前有一个女孩,她叫卡妮莎,他从小失去父母,只能与奶奶相依为命。因为奶奶知道卡妮莎一个人很寂寞,于是找来一个保姆,陪着卡妮莎。保姆只为卡妮莎着想,而卡妮莎却只为奶奶着想。保姆很恨奶奶,她想以为把奶奶杀了,卡妮莎就会喜欢她,可是她错了。一天晚上,趁卡妮莎出去玩还没回来,保姆偷偷地把奶奶杀了。卡妮莎回来了,她见到奶奶的尸体,吓得晕倒在地。保姆或许不知道卡妮莎的愿望,卡妮莎因为只有奶奶一个亲人了,她不想也失去奶奶,这样,她就等于一个什么都没有了的孤儿,所以她只能照顾好奶奶,没时间管保姆。
现在,卡妮莎孤独一个人,每天守在奶奶的坟前,不吃不喝,就只是抱着奶奶的坟墓哭泣,变的憔悴了许多。保姆见了,很心疼卡妮莎,也很后悔当初杀了奶奶。卡妮莎已经三天不吃不喝不睡觉了,她望了望天上的星星,最后倒下了。卡妮莎眼睛含泪,嘴唇发白,保姆知道卡妮莎死了,于是把卡妮莎埋在奶奶旁边,一个人走了。
奇迹发生了,卡妮莎跟奶奶的坟墓中间长出了玫瑰花,那玫瑰花长的多么的漂亮,上面还挂满了千纸鹤。后来人们称它为天使之家,是卡妮莎跟奶奶的爱形成了这美丽的天使之家。
近年来,婚姻是爱情坟墓的说法流行了一段时间,人们经常提起婚姻说出来。
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姻、什么是爱情呢?婚姻是一种社会制度。它是男女行为的个人标准,使人们在结婚后能够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就婚姻制度本身而言,它更多的是社会和法律的需要,而不是个人的情感需要。
甚至可以说这是婚姻双方的压力。当然,这是一种合理的压力,它的作用是稳定社会关系,保护我们下一代的利益,这有利于整个人类的再生产和发展。那爱情是什么呢?
在**中一辩这样陈词解释:爱情是一种以人的性本能为基础的主观情绪体验。神经内分泌学家休·卡特在美国《发现》杂志权威的解释,人类的情爱活动与三种基因有关,内多巴胺、苯乙胺和后叶催产素的分泌。
这种刺激会给人一种愉悦而陶醉的体验,这是我们难以形容的爱情真谛。但是人的身体是无法长期承受这种刺激的,所以大脑会将这三种成分新陈代谢掉,随着多巴胺的减少,人们的激情感会慢慢变淡,恢复到平静状态,没有什么爱情的化学反应是能够超过30个月的,因为这是人类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当然,经过这种反应,人类的情感意识已经从最初的化学反应终点升华到行为习惯和依赖。这种情感是亲情、亲情和爱,这是两种性质。他们不平等。
由此可见,爱情注定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之后,我们主要依靠家庭感情和责任来维持我们的家庭。
对此关于爱情的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在我的理解中,什么是爱?爱是一种状态和思想
爱还是一种境界.爱情是什么呢?爱情什么都是,也可以说什么都不是,说它什么都是,是因为只要你认为这是爱情,那它就是,每个人心目中对爱情的定义都不同,说它什么都不是,是因为爱情没有具体的形状或者明确的定义,它是无形的。
爱情就如同信仰一般,不是要去证实它存在不存在,而是你信不信它存在,只要你相信它存在,它就会存在,它会变幻形状,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在你的生命中,如果你不相信它存在,或者期望通过别人或者自己去证明它存在,才相信它存在,那么,基本上你很难证实,或者说你也很容易又从相信它到怀疑它,甚至到完全唾弃它。
什么是坟墓呢,坟墓是用来埋死物的,除了殉葬的,一般没有把活的东西放坟墓里的,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说明在进入婚姻时,爱情就已经死了,既然是这样,爱情死了,怎么能怪到婚姻头上呢?如果进入婚姻前,就没有过爱情,那不是婚姻的错,如果进入婚姻前,爱情就已经死了,那也不是婚姻的错,如果爱情还存在着,进入到了婚姻里,那么,把婚姻叫**情的坟墓也显然是不恰当的,可以叫**情的屠宰场之类的。
以我的理解,一般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意思就是爱情本来是活着的,但进入了婚姻,爱情就死了。但是我想他们其实想表达的应该是进入到婚姻,激情就没了。相恋最初,感情浓烈激动人心,这的的确确是爱情比较明显的表现形式,也是最容易感受到的。
但是只怕这种感觉当成爱情,就如同只把某一年龄段的你当成你自己一样,难道不是那个年龄段就不是你了吗?爱是一样的,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激情燃烧就是爱,长久的流动也是爱,互助也是爱。
婚前有爱吗?当谈到婚姻,当爱改变它的形式,它将永远存在?当然不是,世间万物都是动态的,变化着的,唯一的永恒目前来说,大概就只有死亡了,既然都是变化着的,你怎么可能期望保持曾经?因此,婚前婚后的爱情需要我们管理和呵护。
至于婚姻是否是爱情的坟墓,我认为用东坡先生和佛印的故事来解释是恰当的。如果你心中有佛,你可以看到每个人都是佛。如果你心里只有屎,你只能遇到屎。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那不过是一些自欺欺人的话,自己依然是一群平凡的人中最平凡的一个。读着一所二流的一本院校,吃着最普通的饭菜,穿着廉价的衣服,从来不化妆,从来不敢逃课,从来不敢顶撞老师,从来不敢不好好学习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题记
青春不仅代表着年华,还有我们的心境。在经历过往的青葱岁月里,有泪有笑有成长,成长本就不完美,青春给人带来的伤痛或多过于欢笑,正是因为这样,如今的我们才能笑着提过去的事情,因为心境不同,就像书中所说青春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来纪念我们年少的时代,那段珍贵的岁月。
最初看到书的时候,喜欢上了书名,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被窝是温暖的,但却和坟墓联系在一起,很是巧妙,纪念那些年因为懒惰而失去的机会,因为懒惰而流下悔恨的泪水。书中分惊蛰与清明,平淡的语言里字字贴切着我们学生时代的生活。书中的高三备战的日子感同身受,纷飞的卷子,安静的自习室,似海的作业,和无尽的等待与煎熬,那时候的我们虽然累,虽然苦,但是很享受那拼搏的日子,那时候的生活是有激情的,我们对待每一天都分外珍惜,分外热情,而现在上了大学的我们,和高三比起来,真的是安逸无比,轻松至极,然而我们却不懂珍惜,浪费大学美好的时候,享受起安逸,与书名最贴切的现实就是——现在的我们没课的时候,你不是图书馆,而是宿舍的被窝,这样的日子便是在自掘坟墓。
那时的我们整天憧憬希冀着未来,我们幻想着,期待着,为之努力的准备着:现在的我们因为看不见未来而变得松懈散漫,整天没有计划没有目标,失去了青春的意义。是否我该问问自己,为什么会变化如此之大。现实对我们是残酷而吝啬的,梦想充满着绝望与险阻,即使是这样,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坚信着,总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打败一切,实现梦想。就像作者所说不为什么,只因青春的美好。
读完这本怀念青春的书之后,心中感悟很深,感触很多,因为现实的沉浮所磨去的棱角,而失去了自我,现在的我重拾当年的梦想,找会自我,那时的我不知天高地厚,无所畏惧,这何尝不是一种优点,只有敢想,才能离梦想更进一步。我要开始丢掉懒惰,捡回耐心:我要丢掉畏惧,找回勇敢:我要丢掉安逸,寻回激情:我要丢掉迷茫与彷徨,为梦想而坚定。生命因有梦想而更深刻。所谓成长,不是单纯的岁月流逝,而是你应该改变心境,更加成熟,青春正好,不要在被窝里腐蚀掉从而被埋进坟墓。
年轻只有一次,青春不能重来。别让你最美的时光在被窝里度过。
声名盖世的一代文豪,静静地长眠在自己的故园,就在手植的树木之间,没有碑揭,没有名字。就像任何一个悄然归去的灵魂。然而,他却不会寂寞,与之长伴的,有年复一年花的开谢,有自然风雷雨雪的变迁,有千百年不减的肃然敬仰和缅怀。这种归宿,是一种超越了任何形式羁绊的永恒。
凡是生命,总逃不出生死来去的轮回。不管有过怎样赫赫的功名,建亿起多么大的雄图霸业,事情都会在昨天过去时烟消云散,做事的人也不过瞬息百年,终都归于尘土。再大的英雄,最后也都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一样腐朽于无形。这并不是悲观的宿命,而是无可抗拒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的现实使它们成为哲学、神学和文学中永不陈旧的论题。作为常人,总也会理智地正视豁达的也好,怕死的也好,在平平凡凡的一生之后,也是一个安安静静的死亡。这个纯自然的结束对世界自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影响,死者本身也不会有什么奢望,最多不过是希望去得安详一些,像无疾而终,死后能有一方净土安眠之类便已足够来来去去的生命,平凡庸碌的个体在时间里没有任何意义,而人们也通常颇有自知之明地不对自己的死有什么要求。
但死亡对于名人,或者英雄,意义就可能大不相同。他们都是对世界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其一举一动都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再微小平淡的事情,在英雄的身上也马上会变得非同凡响,人们都会用无比的精神去关注。而英雄的死,对其自身尚且是改变一切的终结,何况对于历史和民众。于是乎,英雄自身便也对这个最终的归宿有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而梳理历史传记里的这方面记载,便能发现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
有些英雄远在生前就认识到自己的重要,并越来越以这重要为然。他们知道自己的死会改变很多事情,于是他们不愿死去,相信自己能扭转乾坤,而即令最后仍不得不死,也要与众不同。秦始皇自以为功盖千古,就想要干秋统治,所以一面寻求不死药,一面又修建了穷极人工的山陵。而放眼古今,有多少英雄不是像始皇帝这样神骄气傲、居功自重?但在风流云散之后,千古之后还能被人常念于心的,古来又有几人?而那些因宝引盗、自废丘墟的帝王将相,更是多如沙尘。这时,便不能不深深折服于茨威格的真知灼见。
历史并非都是与人为善的,事实上还有些恶作剧般的顽皮。
正如妄图不朽之人结果却往往招致速朽。反之,那些宁静淡泊地对待生死与名声的人,或许更能让历史留下更深的记忆。对于世间英雄,更是如此。因之英雄的归处应该是正如托尔斯泰一般平静地走向平淡,再由平淡而臻至永恒,一种超越了时空的水恒。
这几天,我看了七堇年写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看了一些后,我发现我喜欢去感悟这样的文章,也许是因为自己也喜欢简单的生活,也喜欢去追求触手不及的美好梦想。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是我在小七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句话。她说,世界的悲伤与灾难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唯一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是啊,在这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我们除了用自己那微薄的力量完成自己的使命和任务,我们还能过多地做些什么呢?是倒戈弃甲?还是勇往直前?
堇年还说,而今像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现在的我们,在这样一个唯唯诺诺的年纪,在我看来,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那些幻觉般的非难,才能让我们认为拥有了一个热泪盈眶的青春。也许到了小七的岁数,才能认为“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堇年的大学生活、中学生活在书里让人感觉坎坷不断,而她就是靠着一个又一个朋友,一段又一段忠诚的情谊和自己的尊严在这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一点点走下去,熬过了人生中最美的年华而又是最有压力的时光。
我们即将踏入人生中最璀璨、最耀眼的年华,在这年华里,我们将体会人生中的第一次成长与蜕变,虽然坎坷,却亦满足。
看着堇年背上背包,走向远镇,感觉,是在走过她的青春,也是在走过自己的青春。
我们要珍惜着绚丽的年华、多彩的青春。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当这行文字映入眼帘时,不禁有些为之生笑,被窝和青春,这看似毫无关联的字眼被硬生生地牵扯到一起,不觉让我有那不忍抛之一旁的小心,这也许便是而后反复咀嚼那平淡却惊人的文字的原因。
青春是什么,翻开字典来找寻,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循规蹈矩地生活着。
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春生活就像这三种颜色,不是充满活力,就是阴郁忧郁。
而青春又是多么梦幻,多么向往的字眼,我们是一群骑着单车,穿越在青春道路上的无知少年,道路两旁繁盛的香樟投下斑驳深邃的暗影,在某一拐角处,我们匆匆而过,消失不见。我们的青春,像风一样,吹散了,飘远了。
有人说小七的性格都是一种性格。他们的确是华丽的人物,是浮雕的悲哀。也许他们没有仔细考虑那些深奥的话。小七自己的生活空间非常狭小。他不能出去,别人也不能进来。
她的文字是对生活的向往,就像海子所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文字就越是可怕。让人看了她的文章冥冥中有中窒息的感觉。表面上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
但实际是却把生命最脆弱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本书中,我隐约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也从几句话中看到了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泛滥廉价咖啡味高三的教室,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不断地重温,重温那段时光,然后艰难,然后美好幸福。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
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
我们曾经是迷茫的青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必须经过的道路上,我们盲目地跟着。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这些毅力和毅力会带来什么。
也许你会有一个模糊的形象,一个城市,一所学校,或者一种生活
因为这些原因,我们必须独自走过那条路,没有人能帮助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如何走这条路,如何选择去做,只能依靠我们自己。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样的话,不免会有所矛盾.最朴素的生活,何许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太过喜欢这句话,便把它刻在心间抬头便能看到。看完全书你就会觉的最朴素的生活在小七看来就是那样的艰难。
每个人当时恨不得以头抢地的苦难,现在再去回想,也只能算人生行路的点缀,或许什么最后只能博自己一笑,然后掩面而去。
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从字面上理解,前者对于作者来说很容易完成,而后者却需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但对于小七来说,简单的生活也需要通过道路才能达到遥远的梦想。
在文章的开头,我读到一句话:世界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
想起林清玄的文章,有一篇文章讨论同一个话题:世界既是天堂也是地狱。骤然觉得大彻悟,发现什么叫做真理,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的表达。
人生如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稻城是我走过的最荒凉的一条路,但遗憾的是,这是最接近生命的一条路。
看着她的话,总有一种痛的感觉,柔和的夕阳云,蔚蓝的天空,学校篮球场上汗流浃背的男生,她走过,我正在体验。
很少闲下心来读一读那些年少时真切的文字,总觉得太过幼稚与无病呻吟,可是那些心情真的是切肤体验过的。
惭愧地回首当初的自己,但我们还是需要一些东西来记住,去记录,去灌输我们自己的方式,感谢文字。所以我沉溺在那些有点虚假但又真是如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里。看歌舞升平日升暮落。
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
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真的是这么一步一步地走来。渐渐穿上连走路都会痛的还得穿高跟鞋,渴望做女人的视觉,一直活在视觉里。执着的散文不放过,捧着小说不离开眼睛,插上耳机倾听清新的女声,在远方享受着暗恋的背影。
不曾得到时,它的时间变得完满,充沛,有未来,有理想。
文字本身已无须去评论,因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感条件下读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自己应该更多的去自省,不要再一直一直昂着头走下去,不知天高地厚,这也是所谓的对生命,对自我的畏惧。读完这本书,你会想起你叛逆的样子,然后想想属于你的悲伤。因为这是无法改变的,我们长大了。
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
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不顾一切的走出来,隐约间嗅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竟这样美好。
这一篇文章里最初说过这么一句话:“人生便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程上会有许多站口,没有一个人能够从头到尾陪你走完,那会看到上上下下、来来往往的人。”
是啊!人生便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比方的太恰当了。人从生下来后,就踏上了这趟列车,从此,就开端了人生漫漫的旅途,每到一个站口,上车的全部是清一色的幼小生命,而下车的则是不同年龄段的人,有婴幼儿,有青少年,则更多的是中老年。在途中你能够接触到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人物,可是,并没有一个人完完全全、从头到尾陪同你走过人生的整个旅程,走到生命止境,只不过是陪同你时刻长短的区别罢了,在这个“进程”中,有些人能够伴你走过几十年的风雨进程,才依依不舍的挥手告别,有些人则是伴你走过一小段旅途,来不及挥手道声保重,就急匆匆的下车而去。
人生苦短,在这趟“列车”上,虽然团聚的时刻有长有短,联系处理的有好,有一般,不管是哪一种联系,终究是要别离的。已然有缘邂逅,那么就要爱惜这一段时刻的友情,让友谊地久天长,让友情成为永久的回忆。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别别扭扭,弄的心里极不舒畅,乃至互相结下“梁子”,那就真实没有意思。由于,人生就短短的几十年,相陪相伴的人究竟能随同你走多远,是个未知数,所以要特别保重,相互间多加以谅解,理解万岁,把全部不合、对立、定见、成见、隔膜、不愉快远远的抛在脑后,欢欣鼓舞的过好每一天,在“旅途”上开开心心、愉愉快快的度过,使咱们的日子充溢阳光,让社会愈加安稳调和,让真、善、美、孝不朽。
这几天闲暇时间在读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是朋友送给我的17岁生日礼物,书名很励志。
当我满心欢喜的双手捧住朋友的这份心意,只是看到了封面上“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几个大字就深深被他吸引,这一定会是本不错的书。
之前没有读过七堇年的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他是在激励像我这样即将高三的学子要抓紧时间为未来奋斗吗?
可是当我一篇篇翻过去,读着那些美丽而忧伤 的文字,一句句阅读着写进我心里的孤独与离别的哀伤, 我突然爱上了这本书。
当读到《春别》中“从哪个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再后来的时光当中,我一个人按照青淮寄给我的明信片的地址,一一重新去看一遍。而每次我在彼地准备寄一张明信片的时候,却发现,我的路途上的想念找不到那个可以寄达的人。即使有那样一个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地址。毕竟,她是候鸟。
于是我只能一再写给自己,告诉自己,我曾经行走在回忆中。”
我突然悟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几个字的意义。当堇年终于觉悟决定放弃高考去寻梦找回遗憾时,当十禾带着两个人的梦想重寻内心的希望时,当青淮不顾一切勇敢去追梦时,当看到衣加那张单纯的笑脸时,我突然有一种冲动,逃离这繁重的学业的枷锁,像青淮一样随心去做,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最初的堇年一样把自己锁在课桌前埋进书海,当她觉悟时那个人那个梦已不在了。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冲破是这压抑的束缚,张开翅膀去飞吧。被窝会把人压死捂死,我们应该属于天空,像鸟一样去飞翔!
深夜读完了七堇年的力作《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觉得这真是一位有才华的女作家,呵呵,文字功底真厉害,把青春心眼里的那些小东西描绘的淋漓尽致,看完后,感触良多,下面是她为此书写的序...
序言。
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
那是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喝自己冲的咖啡,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世界的悲伤与灾难都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惟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他人去担当文字成为内心的形而上的依靠。
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已经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字,因为心里有了羞赧和踌躇,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写,写这无法书写的自我,怎样诉说,诉说这无法诉说的世界。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纸黑字上的生动的悲喜,切肤地感觉到,在那样一个唯唯诺诺的苟且年纪,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凭借那些,幻觉般的,被我们脆弱的主观承受力无限夸大的非难,我们才得以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
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二十岁的时候,读到这样的句子。写这话的人又说,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在过去心高气傲的年头上,因不懂得该如何聪明地活着,所以总觉得连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这个世界说不要就不要了。
前些日子在英文泛读课上看了一篇美国作家写的散文,他说:杰斐逊总统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很多人把这句话误读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
读到这里,我为这样一个美国式的小聪明笑了起来。这篇散文不过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虚妄,它只存在于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在所谓的终点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为它不存在。
我因此想起了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岁,因为一些小事踌躇满志,连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来,仿佛急于直面人生;但是当鞋里掺进了一颗硌脚的石子儿,便又会呼天抢地,倒戈弃甲,觉得世不容我。但是终于--在其后的其后--我渐渐承认,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深处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后的人世,再也不会有人惦记我们的存在,因此这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
这些年的时间,为着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地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遥远的梦,断断续续地写些不叫文字的文字,断断续续地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跌入低谷,并且拒绝任何搭救,自己慢慢摸索着爬起来继续走。这青春,与世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月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故人对我说,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说这话的少年,早都成了记忆深处的那些花儿,走上了更远、更美的路。只是这样的话,我一直都唯唯诺诺地记得。我也是这样感激涕零地知晓,我何其所幸--如果不是因了你们,我何以能这样平安成长,渐渐变成一个健全的人呢。
记录这旅途的大部分文字,从高一到高三毕业,用了整个成长的时间来完成它。
印象深刻的,永远是书写它们的时候--某个十六岁的晴朗的秋天下午,某个心绪不平的高三的晚自习,某个毕业之后的夏天的深夜--而经过了这一切,我常常不解的是,为何我们而今常常惭愧当年的种种矫情,但却又暗地里明白,当初身临其境的时候,我们的体会的确是真实而切肤的。于是这只能归结为这样一个冷静的解释,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那是因为,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在我们心底的,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远的回声。
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一个字正腔圆的集体烙印,被用作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无论我们有着多么迥然不同的生存姿态。但是我仍然相信这些千姿百态的理想和悲哀,功名和败落的后面,有着本质上相同的,对世界和生命的勇敢诘问。这正是我们为何要紧紧抓住语言的权利去表达内心的最初的动机。无论是写作者还是阅读者,这都是光荣的事情。至少,我们有很多的孩子,愿意去思考和表达,即使无论这思考和表达的方式与内容怎样。我始终相信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
所以。
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业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总会在失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
我想,因了这生命的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之所以将本文集的名字命名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因为这个名字对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我非常怀念它。
这是一句暗号。我们那些彼时笑容灿烂,而今四散天涯的孩子们,永远都会记得它。借这样一个温暖的名字,我只愿如此诚恳地,表达我对所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的祝福,就像我一直被祝福的那样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独处的时候,喜欢翻翻七堇年的书,喜欢空气中氤氲着一丝带着油墨气息的书香,喜欢浮沉安若的文字,喜欢淡淡的文字里流露出的对青春对生命的慨叹。
那年,十七岁。她独自一人去旅行。北疆,那个承载了多年无数次的臆想无数次的期许的地方,终究是属于七堇年的。很难想像,疏离了城市中精致安稳的平淡生活,一个月前还在教室里煞白的灯光下奋斗的她,如今却踏上了遥远而又真实的旅程。
暮春干旱的西域,焦灼的土地尘土飞扬,气温有点低。七堇年就像大大的世界里小小的尘埃一样,虽然一直属于这个世界,但是却是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青春或许也是一场旅行,一些人一些事就这样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你的目的地是北疆,或许是更遥远的地方,或许仅仅是那些载满回忆的站牌,或许就是你梦想所在的地方。七堇年的青春,或许会多一些什么东西吧。
“在那个世界,我们贫穷得需要出卖灵魂以求生存。在充斥着压抑气氛和粉尘的教室里做着习题。面对着千奇百怪的嘴脸。与一群不知道哪里来也不知道哪里去的人一起厮磨。”我们是压抑的一代,也是极端的一代,但是大多数人选择了同一条路。这是一个拥有固定模式的时代,你只能选择挣扎,选择抱怨,而不能选择背弃。
生命的本质就是颠沛而又奔忙的。一个人的旅行,或许对于七堇年,就是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吧。
十一月。阿尔泰下了第一场雨。那种真正漫无边际的绝望与孤独。七堇年知道父亲在外有一个私生女,知道自己的父母再也不可能复合的时候,她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帮助父亲隐瞒这个秘密,最终她选择了离开。
青春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行。在沿途,兴许会遇见出乎想象却又命中注定的事情。但是无论上天给你怎样的躯壳,你终究要用它上演你一生的悲欢。
有时候,青春需要耐性。世界很大,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一味追求完美或许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伤害。包容就是成长,而我们将在一次又一次的成长中实现一次又一次的蜕变。
有时候,青春需要坚强。在这个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是吝啬的,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有时又是那么的慷慨,总会在你失望的时候给予你帮助,就是因为这可贵的慷慨,我们必须自尊的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一样。
有时候,青春需要执着。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便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选择了一条路,就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暮色四起的南方小城,站在熟稔的街道上,于火树银花的暖暖夜色之中又见此去经年的繁盛记忆。
七堇年抚着街角斑驳的矮墙,平静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旅途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命中注定一样回到了起点。
或许,人生的旅行现在才开始。
美好的爱情过去,通常都是步入结婚的礼堂!也许这都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爱情的结局!两个人可以一生一世在一起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幸福!这不都是每对热恋中的人所渴望的吗?大概很多结了婚的人都感觉到,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幸福美好!
有了婚姻,就不会再有以前的细心呵护,温柔,浪漫和宽容!得到了复制一般的生活!婚后的生活,不再是你想象中完美.一个人哭泣不会再有人安慰,不开心也不会再有人哄.也不会再有人理解你的不安和生气!两个人虽然住在了一起,可是心仿佛越来越远!各人有各人的空间,仿佛他的空间不再容纳你,而你的空间仿佛只有他!婚后一切都变了,仿佛多了很多份责任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无忧无虑!有时觉得无助时,只有叹气生活的无奈!日子就是这样无声无息的过,等待的只是家庭第三者的出现!有了孩子,也可以想象日子是怎样的过,仿佛就是这样直到老!
以前渴望婚后的幸福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结了婚,真的不可以回到恋爱时的感觉了吗?其实生活的快与不快都是两个人来控制的,可是为什么有了婚姻,就失去了以前的种种呢?两个人的世界不是从前所渴望的吗?可是为什么在一起了,确没有从前想象中美好呢?为什么总是让人这样的无奈.
恋爱时,他的眼神看着你的时候是这样的温柔.而现在有时看你的眼神会让你觉得害怕,好像多了份仇视!以前温柔的'眼神少之又少.不是因为相爱才会结婚的吗?为什么婚后不再有从前的感觉呢?总是会动不动就吵架,而通常都是无声的战争.有谁知道,无声的争吵会让她更难过,更伤心呢?大概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选择结婚只是为了彼此找个伴,那样生活便不用么孤独.可是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了,不好好的珍惜,好好的相处!好好的过下去,生活多些宽容,多些体谅,多些了解,多些沟通,多些安慰-----
这样的话才会长久吧!
婚姻生活就是这样过着,连可以说的话题都不多,更不用说还有什么甜言密语了.一起久了,彼此都很容易变得烦燥,好像动不动都会争吵.话少了,沟通就更少了,两个人的世界变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谁也不会为了这样的关系走出第一步,去挽回曾经刻苦铭心的爱!
结了婚就失去了爱情,试问又有谁婚后还会像恋人般相处,大概很少吧!为什么本不难的相处方法,让人觉得很难呢?
现实的无奈,只能面对,只靠个人又怎么改变得了呢?
曾无数次遨游在书海中感受列夫托尔斯泰字里行间的一点一滴,偶读茨威格笔下《世间最美的坟墓》一文后,更感受到了列夫托尔斯泰最朴素的伟大,感触颇多。
文中,作者运用了淳朴的语句却把那最美的坟墓描写得淋漓尽致,就如同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一样朴素而伟大。作者主要写出了坟墓的宁静与从中流露出的高尚,一字一句透露着作者对托尔斯泰的敬畏之情。
文章没有华丽的词藻,就像托尔斯泰那简朴的坟墓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没有大理石的高贵,没有墓志铭的衬托,没有围墙的阻拦,唯有那淡淡飘香的花和伟人那与生俱来的气质。
在生活中不也正是这样吗?
不一定要涂脂抹粉才能美丽,真正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不一定要昂首挺胸才是坚强,真正的松任尔东西南北风;不一定要激情澎湃才叫音乐,真正的曲就似高山流水般神韵。
平凡的外表下,或许埋藏着一颗伟大的心,它的非同凡响总是在无形中流露,它的与众不同总能在平庸中凸显,它的斗志昂扬总会在挫败中显露。
真正的伟大不需加以修饰便以深入人心,福尔摩斯普通的相貌下是他的神机妙算,蜜蜂渺小的体形下是它的勤勤恳恳,流星短暂的光芒下是它的永恒美丽。
我们总在追求中迷茫了自己,但看看我们敬爱的列夫托尔斯泰,这位伟大的文豪,却是如此低调,朴实无华,没有贵族的荣华富贵,却依然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
我们追求的并不是功名利禄,真正受人敬重的是内在的伟大。就如同这独一无二的坟墓,它埋葬的仅仅是伟人的躯体,却无法掩埋它的灵魂。他高贵的精神永驻在世间,流芳千古,那精神形成了一股最强大的力量,保护着这最美的坟墓。这是那最单纯的朴素,最可敬的品质,最永恒的伟大,使我们的灵魂也随之而动摇。
列夫托尔斯泰用自己的一生告诉了我们,这世间最美的坟墓,不一定要富丽堂皇,而是令人敬畏更深感到它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世间最难能可贵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而是崇高。
方读此文,不觉万分惊讶,但随之而来的是那内心的崇敬。
这是世间最美的坟墓,蕴藏着世间最朴素的伟大。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一直在社会上流传。然而,我却持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所谓把婚姻比作爱情坟墓的人,必定是爱情已将不复存在。如若因为想结婚而结婚,或是冲动之下选择的婚姻,到最后自然会将婚姻沦为爱情的坟墓。若是真爱犹存,又哪会把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虽然有不少人把婚姻视为爱情的坟墓,我则认为没有婚姻的人连坟墓都进不去,犹如一只孤魂野鬼!言下之意,埋葬爱情的不是婚姻,而是人的心灵,心灵已经厌恶对方,即使不结婚,爱情也将埋葬在自己心中。
一段成功的婚姻,是能经得住考验的。在这个物欲横溢的年代,婚姻更是能考验出一段爱情是否真挚。所以我说,婚姻是爱情的开始,是爱情的延续。婚姻到底是不是爱情的坟墓,这主要由婚姻的选择者和经营者决定。一段成功的婚姻,必然是建立在有爱情的基础上。没有爱情的婚姻,必将以失败告终,也必将让婚姻沦为爱情的坟墓。
恋爱时,是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而婚姻则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家长里短。爱情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需要在婚姻这“一亩三分地”中,不断的用心浇灌、施肥、呵护。它才会开出最耀眼的花朵。所以婚姻是对爱情的考验。只有经得起漫长考验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不想为爱付出的人,必将把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而且是自己亲手埋葬爱情。
为什么我们即使心中依旧有爱,还会无奈的叹息,叹息婚姻仿佛真的埋葬了爱情。叹息她的爱少了。其实仔细想想,并不是我们的爱情降了温,而是少了恋爱时的那份激情。我们只是还没习惯激情过后的平淡生活。没有一个人的生活永远充满激情。只要我们有一颗充满激情的心。对生活不要苛求太多,对爱人不要要求太高。要知道,不只是她在变,我们也在变。我们要坦然接受生活对当日久天长的爱情转换为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亲情时,我们应该庆幸,庆幸我们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亲情是永恒不变的,才永远不会有背叛。我们能成为她心中如此之重要的人。只有明白这点,我们自然会坦然接受激情消退后的平淡生活。平淡其实并不是素然无味,而是一种心安理得,一种踏踏实实的生活。
于是我们不再羡慕那些花前月下,亲亲我我的恋人。而是为那些白发苍苍,步履蹒跚,却依旧不离不弃,相互搀扶的老人而感动。很多时候感动我们的并不是那些年少,热恋的情侣。会让我们留下一鞠热泪的往往是那些相濡以沫,互相搀扶一辈子的人。经过岁月的沧桑和人事的变迁,依旧牢牢牵手。这份感情我们能不为之所动吗?所以说,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最扎实的根基。
“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七堇年笔下记录的青春年少的、狂妄的、放荡的、寂寞的、孤独的、善良的、美好的、真切的、华丽的、炫目的、真诚的、虚伪的、龌龊的……黑色青春的日子,像静谧芬芳、又孤寂高傲的昙花,在夜晚绽放,花香四溢,却难等到有缘人的出现,终究在一夜美好之后含憾凋零,只留一世芬芳,待人们得以想象得到昙花怒放时的生机与灿烂。
“青春是人生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成长是憧憬与怀念的天平,当他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目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安慰?”
在七眼中,该是怎样的落寞寂寥?
手里握着人生中最有可能发生各种变化的年生,每条路的结局都有可能相同,又可能不同,选择的时候是未知的恐惧,与期待的憧憬。紧凑的生活中,缺乏交流与沟通,时间愈久,便愈觉得自己的心门紧锁。明知道昨日的郁闷纠结,亦不过今日眼中的矫情与叛逆,但当时的体会与经历却是切肤的寥落与疼痛。回过头看,才发现,昨日种种,不过如此。但又真切的表明,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那段原以为不可能跨越的时光,亦是那段时光中最珍贵的感觉。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生活确是修行。高三,这一年的生活,经历过的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词汇言语来形容,可以说我们颓废,可以说我们纠结,可以说我们矫情,置身其中的时候,才能百感交集。
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占据了我们人生中最应该温暖的年头,所以我们只能用自己的方法把冰冷的题库、试卷、书本用自己的方式变得温暖。却也逃不出悲伤而潦倒的怪圈,在那段欲求欲取的时间,我们汲取了生命中最鲜活而叛逆的能量,任性冲动地拒绝以任何名义伸出的援手,在自己的生活中,做自己的题,和自己冲的咖啡,吃自己餐盒里的饭菜……每日在自己埋头书本昏昏欲睡了一天的时候,往往忘记了一抬头便能看得到的窗外的夕阳,宽容而又壮丽地俯视着地平线以上的生灵。美好,就这样被我们一天天地错过了。
“你经过这么多的人,分分合合,聚聚散散,以后还会有。但你要记得,最后留下的,永远都是我。”
友情,可以擦干爱情留下的眼泪。爱情,却无法修复友情给予的伤痕。
我想,在七眼中,友情是这般的沉重,爱情是永远无法代替的。Love is the cross,cross is the love。爱是十字架,朋友会比情人走的更远。
那些曾经陪我们成长的人,有的还在我们身边,有的已经成了记忆中的那些花儿,身边的.位子只有那几个,有人起身离开,便会再有人走进坐下。在高三晚自习之前的间歇,有人陪同在操场上跑步,速度很慢,像是为了配合自己的心跳,我们慢慢地围着跑到前行,从起点回到了起点,看着眼前的高大建筑从朦胧,渐渐变得清晰,雾霾梦幻般的笼罩在满布灯光的高层周围,神秘而又诡异,于是我们慢慢的接近他们,又狠狠地把他们甩在身后,绕过一圈之后,又开始新的游戏,周而复始。总是听到尖锐的铃声响起,我们才听着自己狂躁的心跳声慢慢走回教室。在刺眼的白炽灯光下,拾回自己的书本作业。我们是相似的人,走着不同的路,真切的心疼着对方。一段时光的结束,总是接着另一段时光的开始,于是每个情景便通过我们的镜头浓缩成胶片,存放在时间的相册里,历久弥新。
“有些事情,是凹凸有致的碑铭。关于爱或者恨。如同暮春时节满山遍野的山花烂漫。在寂静的孤独美感中蔓延。在我懂事之后,分明的察觉到了这些印记在我生命中产生的支配性的力量。我已经在性格中暴露出明显的父辈的特征。血脉为缘。岁月为鉴。”
日复一日的生活,我们彼此伤害,相互折磨,抱怨与厌恶会在某个不易被察觉的时刻兀地出现,给平淡无奇的生活狠狠一击。但相互照顾,彼此爱护,肝胆相照也是真真切切的。亲人,也就是如此。但,爱是我们生命的主题,我们以爱的名义所做的,对的,错的,都能因为最美好温柔的初衷而得到原谅与宽容,熟稔又醉人的亲人的气息,亦会在某个时刻家常地氤氲上来,就这样我们历经了十几年的时光。
“一路的聚聚散散中我们曾围在一起取暖,风雨无惧。虽然在冬天过去我们又将收拾好各自记忆的行李匆匆上路,走在这弥漫着广阔忧郁的土地上,一如几百年来一代又一代候鸟一样的年轻人一样,和快就各奔天涯。可是风景依然是存在的,我们都见过梦境里的如黛青山,满溪桃花,野花迎风飘摆好像是在倾诉衷肠,绿草凄凄抖动恰似相恋缠绵……似水年华,入门光阴,此生足矣。”
站在十几岁的尾巴,纪念我们已经失去和即将逝去的温暖年生。
这本书里面有一些令人动容的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在写读后感时,我要把握住文章的深度内涵。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搜集的有关"被窝读后感"的相关资讯,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您带来新的启发!
那天不经意间在图书馆看到《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在高中便已经知晓的一本书,不禁便想拿起来看看。如今,看完后,我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没有在高中的时候看见它。
高中,那个充满热血与干劲的时光现在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现在想到它很怀念,很感叹。怀念那个时候单纯目标明确的我,感叹时间流逝,那个我一去不复返了。可是在那个时候呢,更多的还是觉得累,累到麻木,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心随时可能会一不小心崩溃。
于是当我翻开这本书开始读时,便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共鸣。那时的我也跟那时候的七堇年一样,也想过不要在高中呆下去了,不要再一直为了学习,为了考大学而失去那些自由了。可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没有勇气出去,没有勇气去我想去的地方。我有的只是哭着对妈妈说:“不要再去上学了,不想读了”。然后在妈妈恨铁不成钢的骂声中,抹抹眼泪,继续坐到了教室。我想那时候如果我可以读到这本书,应该会给我一些反抗的勇气吧。如果可以知道真的可以去大胆追随自己的内心,我应该不会在那时候流下那么多泪吧。如果······可是没有那么多如果。
人都是这样,在看到与自己相同的经历时,就迫不及待的流下眼泪。或许我是觉得和她太像了吧,看的时候鼻子一酸眼泪便慢慢流下来了。在衡水那个高压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在市区也不免受到那里的影响。经常听到有高三学生临近高考却顶不住压力而选择轻生,听到学生犯了一点点小错误时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已经忘记那个时候已经对自己说了多少鼓励的话才能面对新的一天。我也想过自杀,可是没有勇气,只能忍住要崩溃的心继续下去。我也想过逃离那个充满骂声的家,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有时候我更喜欢呆在学校,每月一次的放假更多的是回去面对不和的爸妈,夹在他们中间小心翼翼。或许我真的是需要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
如今,大学我来到这里,可以说是梦想成真了吧。曾经那么的想离得那里远远地。常常在想,如果可以现在我是不是会不一样,是不是可以拥有更多快乐。可是终究没有那么多如果,如今的我没有后悔,没有不甘。很高兴自己可以走过高三,走到我一直想来看看的南方。只有经历过大三的人才会知道自己的大学是多么来之不易、多么美好。我终究还是像大多数人那样按部就班上了大学,没有疯狂,没有去让妈妈难过失望。我想这样就很好了吧,有些梦想就让它永运存在于我的心中。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梦想,新的目标,充实的过着自己的每一天。有人说这本书用词太过华丽,文章还不够完美。但是这刚好和我那时候一样,热爱着文字,喜欢用浮夸且华丽的词藻书写自己的情绪,把任何一点点的小情绪都放大到无限大。那个时候我们都是这样。
仅以此文感谢这本书让我对我的高中生活所有回忆做出一个完整的总结。人生没那么多如果,经历过就当做回忆好好珍藏吧。未来的生活还要靠自己去打拼,多努力!
暑假实习没有什么事做,一早把昨天未做完的文案做完便读这本书。这本书已经出来很久而且很红,但是我对这样的书没多大兴趣,总存在以下偏见。这本书是老猫的,而且不止一个朋友跟我聊这本书,看后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在大学里特别是冬天单看此题目的简单意思就觉得很有道理,我花了几个小时就把这本书看完了,我没有太多的触动。只感觉只是他的青春记事,是疯狂、懵懂、纯真、个性的青春释放,我们往往也是这样定义青春的,所以读者看到会有种契合的愉悦。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不同的,却都有共性可寻。
在他的成长经历中写的是高中时代,每个人都赞同是最美好的回忆,那是不算太无知,不计较物质,没有看不出来的坏心思,没有很突出的个体有的是现在难以追寻的美丽踪迹。那时开始是对亲情的不理解,是对友情的义气,是对爱情的初识。(我只能说是我那个年代,现在孩子们不能比啊,呵呵)
现在的我是不是正青春呢?我想我是吧,还不至于老的脱轨吧(现在的老论也提前了啰)。我是走出了正青葱的时候,今日另一个阶段,在学校里选修必逃,必修选逃。各门考试只要记性好,临时佛教抱的好,高分自然跑不了。这比高中也是没有办法比的,高考一战令人有点后怕啊!
我开学就是大三的学姐,我这两年里学到了什么,我的这两年青春过得怎么样了?
嗯感觉过的还可以,至少是按照我想那样,虽然不是很完美或是很精彩但是我不至于无奈和后悔。大三怎么过,还在思考中?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春别》中青淮拉着自己兴奋讲述小兴安岭,与面前摊开的空白数学卷子的对照;看着青淮寄来的小兴安岭的明信片时向往又悲凉遗憾的心情;假期与她在新疆,头顶的漫天星光,清凉如水的夏夜,坦荡如砥的大地,一路的颠簸;在玲溪小镇温暖得午后看折子戏。青淮早已有父母安排好了去国外,而自己唯一的出路只能等待高考的到来。此后,做不完的试卷,发红的眼睛,上学路上的法国梧桐与青淮寄来的贴满墙的明信片便是强烈的对比。高考结束后,循着明信片上青淮的脚步再踏上那些旅途,却发现自己找不出可以寄明信片的人。
即使踏上同样的土地,该有的日子过去了,该有的心情也不会升起。失却了那份心情,旅途也只剩下回忆。只感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走,故事中主人公放不开的不能放开的有太多,十几年的努力,母亲的期望还有未来,即使想要像青淮那样,喜欢青淮那样,也只能是想想,也不能喜欢太多。
这是无奈。
看到作者写: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有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想到虽有无奈,却也不能懊恼于自己的人生,这是生活着的最好的支撑。
也如卓越的曲和,小说中的叶迪,康乔,隔壁等待戒指断裂的女孩,不知道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生,练了两年圆体英文字只为给他写封信,却最终知道他只喜欢男生的女孩。
青春的土壤中只有记忆是潮湿的,在我们失却那时的心情的同时我们没有失却记忆,好好保存,保存那些字正腔圆,可以无畏的时光,即使我们不能像作者那样序写曾经相似的岁月。
往后的日子里得把美好的,肆无忌惮的,奢侈的,澎湃的,单纯的青春和梦想灌入自己的身体,加入发酵粉,让它膨胀成足够让自己不觉得空虚的生命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复复往往的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
我青样的年华里,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之上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开就败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青年文艺作家七堇年所著。七堇年是众所周知的才女加知性女,也是为青春加上着重符号的代表人物。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于青春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青春是生命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
该书强调生活的朴素与梦想的重要。我们都是最平凡的宇宙间沙粒般的个体,记得书中开头的一句话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句话对我有很大的启示,在青春伊始,我们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梦想,可以信誓旦旦的说我要...我一定要..总有一天我会...青春在前行,梦想却在后退,在残酷现实的一次次打击下,说梦想的胆量被默默消失殆尽。一直以为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不可以共存,所以每天都陷在生活的平淡中,把梦想抛掷九霄云外。平淡久了总会有厌烦,也会有死板,效率上进心都会逐日递减。假如说世界上的人们都没有梦想整天就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平平淡淡的做自己该做的事,这固然好,但是远方将永远是远方,没有人可以到达,那这个世界将永远是一成不变,这样看来,何谈创新?所以这本书会给我们对这个看似平静的世界一个对质的思考,对自己看似平淡的生活进行一个很严厉的反思。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对情感的解释也是一个很好地典例。青春里,我们总会把文字当做搪塞一切的借口,忧伤时文字是最好的良药。可是就像这本书中说的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已经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写字。因为心里有了羞郝和踟蹰。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该怎样写,写这无法书写的我、怎样诉说,诉说着无法诉说的世界。对社会的愈加了解,让我们笔尖抹上了一层蜡油,再没有学生时代书写文字的感觉。
青春里总有那么一帮给你各种的朋友。我知道有些人是无法忘记的。即使在你成长之初他们就已经消失。但是他们被镌刻在你的生命线上,无法磨灭。让我们终其一身为了这些印记做两件事:怀念、或者寻找。怀念,是个沉重的词语。旧时光里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我们的小心脏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在我们沉默寂静的时候偷偷出来打扰你的小情绪。朋友,永远是那么的可贵,是我们永远无法逾越的财富。不管我们是20岁,30岁,40岁,50岁还是80岁甚至终老,朋友永远都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读完这本书,让我对朋友的定义又深刻了一些,对于朋友,只能说感谢了。
人总会长大,总会了解孩子与成人的区别,成人总会羡慕孩子的无忧无虑,孩子的天真与幸福。不知道孩子与成人的交界处,还有多少握在自己手里。成人的警钟在一步一步的逼近,我们不得不收起自己还握有的少许天真,承载起生计的责任。书中的文字让我再次意识到我必须长大了,必须意识到竞争力之大,为了生活为了维持吃喝拉撒的基本需求,我必须放下一些无所谓的东西为踏实的未来努力。真本书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与认可。
是否还记得你年少时的梦想?是否还记得青春时代的年少轻狂?青春永远是你不可抹灭的生命印记,拾起那那些星星散散的梦想像书中所说假如一个人的梦想无法实现,那么仅有一个姿势也是好的。比如摆一个飞翔的姿势,或者在睡前说句祝福在梦中能见到大海的话。曾今的执念你是否还在坚持?曾近的誓言你是否还都实现?让我们想一想,在我们曾今活过来的生命中,我们是否原原本本的坚持了那些年少纯净的初衷?而在我们剩下的生命中,他是否能够被继续的坚持下午?我们是否还会为曾今的执念行走在路上?《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会让我们有一个很安静的思考,让我们对青春对旧时光里的年少轻狂重新思考重新出发重新上路!
读后感只有先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和疑点,理清文章思路,才能更好的写出来,在读了作品以后,我们能够更好的感悟自己的生活。 以记录阅读过程的方式,提高阅读的认识度。这篇文章是我们花费时间筛选出的精粹“被窝读后感”,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并非完全准确或权威!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乍觉得可能是一篇告诫我们抓住自己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的文章,后来细细品味,才发现作者在追忆她的青春,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青样的年华,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活着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那不过是一些自欺欺人的话,自己依然是一群平凡的人中最平凡的一个。读着一所二流的一本院校,吃着最普通的饭菜,穿着廉价的衣服,从来不化妆,从来不敢逃课,从来不敢顶撞老师,从来不敢不好好学习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在不断不断重温的高三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
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那个篮球打得最好的帅气的他,那个文字写得很好总在校刊上看到文章的她。那个总是调皮被老师批评的他,那个考试发挥失常哭鼻子的她,那个对她说加油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他,每一个他和她,我们都要告别…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书的开端,亦是我读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你怀念那过去,去读一读。如果你在想未来要怎么走,去读一读。不同时候读到,你会读出不同的感受。
有人说,
被窝,
无论如何。
是个温暖的坟墓。
而梦想,
无论如何。
总在遥远的地方。
青春是什么,翻开字典来找寻,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循规蹈矩地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而青春又是多么梦幻,多么向往的字眼,我们是一群骑着单车,穿越在青春道路上的无知少年,道路两旁繁盛的香樟投下斑驳深邃的暗影,在某一拐角处,我们匆匆而过,消失不见。我们的青春,像风一样,吹散了,飘远了。
有些人说小七他们的文字都是一个驺性,的确是华丽的文字,是浮饰的哀伤。也许是他们没有仔细斟酌那些深刻的文字,小七自己生活的空间是极其的严密,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她的文字是对生活的向往,就像海子所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文字就越是可怕。让人看了她的文章冥冥中有中窒息的感觉。表面上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但实际是却把生命最脆弱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本书里,我隐约间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泛滥廉价咖啡味高三的教室,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不断地重温,重温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样的话,不免会有所矛盾。最朴素的生活,何许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太过喜欢这句话,便把它刻在心间抬头便能看到。看完全书你就会觉的最朴素的生活在小七看来就是那样的艰难。每个人当时恨不得以头抢地的苦难,现在再去回想,也只能算人生行路的点缀,或许什么最后只能博自己一笑,然后掩面而去。
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从字面上理解,前者对于作者来说很容易完成,而后者却需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但对于小七来说朴素的生活同样需要经过达到遥远梦想所走过的路才能达到。在开篇里,读到这样一句话:人间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想到林清玄的文章,面有句讨论相同话题的文字:人间既是天堂也是地狱。骤然觉得大彻悟,发现什么叫做真理,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的表达。人生如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稻城是我走过的最荒凉的一段路,但可悲的是,它最接近人生。看她的文字,总有种切肤的疼痛感,夕阳柔美的云霞,湛蓝决绝的苍穹,学校篮球场挥汗如雨的男生,她走过,我正在经历。
很少闲下心来读一读那些年少时真切的文字,总觉得太过幼稚与无病呻吟,可是那些心情真的是切肤体验过的。羞于回首于原来的自我,但我们还是需要某些东西,去怀念,去记录,去灌输自己走过的路,感谢文字。所以我沉溺在那些有点虚假但又真是如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里。看歌舞升平日升暮落。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真的是这么一步一步地走来。渐渐穿上即使走路会痛也定要去穿的高跟鞋,渴望做女人的憧憬,就一直活在憧憬里。执着散文不放手,抱着小说不离眼,塞着耳机听着清新的女声,在远处欣赏暗恋者的背影。不曾得到时,它的时间变得完满,充沛,有未来,有理想。
文字本身已无须去评论,因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感条件下读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自己应该更多的去自省,不要再一直一直昂着头走下去,不知天高地厚,这也是所谓的对生命,对自我的畏惧。如果你在看完这本书后,定能回忆起自己当年桀骜的样子,再想想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哀伤,因为这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长大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不顾一切的走出来,隐约间嗅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竟这样美好。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刚放假的我总是感到生活有些空虚,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写作业,练琴,上网,发呆。无聊之中我想起了一本书。七蕫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从名字上就可以想象是一本极为消极的书,应该是埋葬了所有的不幸与悲伤。记得书里出现过这样的文字:我知道我还没有到生命只剩下回忆的年龄,我一边恋恋不舍地回首,一边沾沾自喜的前瞻。唯独冷漠地面对今日。这是怎样的可悲。
是怎样的可悲呢?我和七蕫年不是一样吗?靠着回忆慢慢向前摸索,爬行。
在小学快毕业时,全班同学都在填同学录。他传我,我传你,你传他。当填到赠言那一栏时,总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想说的话太多了,想祝福的也太多了。只能草率的,了了的填上一帆风顺或者是万事如意。但现在再看同学录还可以想起来当时同学们填表时的那种表情。
快毕业时我有个好朋友A。请允许我称她为好朋友吧!因为我也不知道几个月的朋友算得上是好朋友吗?的确,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但我们始终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她知道,我也知道。
而今年,有是一样的场景,都面临离别,面临毕业。同学们都在填同学录,同样我也在将要毕业时认识了好朋友B。我同样不知道怎样填同学录,怎样才能分辨相处了几个月的朋友算不算得上是好朋友。但为何今年的心情与往年不同呢?
是因为经历离别之后,对离别产生了麻木?还是在逃避,不敢再面对离别?
初中这三年就这样走过了,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小学同学的面孔渐渐模糊了,名字也很少听见了。即使听见了,也只是会感到耳熟,只是耳熟而已。
我知道,以后的我们会走上同一条路。即使再山盟海誓,也逃不过时间的摧残与愚弄,然后慢慢的忘记了名字,面容。可能心中对同学的记忆还有一丝温存,但也只是些损的记忆。逝去的时光,如沙滑过指尖。留下的是空白。现在的日子,却和幸福隔着一个转弯的离!
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曲和的笔记本上有这么一段话:原来有些事真的是不经意的完整,有些人真的是出乎想象的命中注定······
无论上天给我怎样的躯壳我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我学会了安稳学会了谎言学会了冷静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坚忍。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地对别人微笑,灵魂喷薄影子踟蹰。只剩坚强无处不在。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至今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节选这是我最囫囵看的一本书。许许多多文字拼凑的句子与段落,看后令人惊讶----它所折射的美令人折服。即使我根本不明其意。
那是个忧伤的孩子,许许多多的孤独孩子从她的生活中穿梭,然后留下回忆给她独自享受,她是痛的吧。或许这样。“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句子,我反复吟读,却一遍一遍的迷惑,呵呵不知是我的不聪明,还是她的太聪明。它记录了她高中,大学的生活,毫无顺序的,她的经历,她的体验,她的悲吟。我只能懂这些而已。或许,这是回忆录。那么······
那天不经意间在图书馆看到《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在高中便已经知晓的一本书,不禁便想拿起来看看。如今,看完后,我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没有在高中的时候看见它。
高中,那个充满热血与干劲的时光现在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现在想到它很怀念,很感叹。怀念那个时候单纯目标明确的我,感叹时间流逝,那个我一去不复返了。可是在那个时候呢,更多的还是觉得累,累到麻木,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心随时可能会一不小心崩溃。
于是当我翻开这本书开始读时,便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共鸣。那时的我也跟那时候的七堇年一样,也想过不要在高中呆下去了,不要再一直为了学习,为了考大学而失去那些自由了。可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没有勇气出去,没有勇气去我想去的地方。我有的只是哭着对妈妈说:“不要再去上学了,不想读了”。然后在妈妈恨铁不成钢的骂声中,抹抹眼泪,继续坐到了教室。我想那时候如果我可以读到这本书,应该会给我一些反抗的勇气吧。如果可以知道真的可以去大胆追随自己的内心,我应该不会在那时候流下那么多泪吧。如果······可是没有那么多如果。
人都是这样,在看到与自己相同的经历时,就迫不及待的流下眼泪。或许我是觉得和她太像了吧,看的时候鼻子一酸眼泪便慢慢流下来了。在衡水那个高压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在市区也不免受到那里的影响。经常听到有高三学生临近高考却顶不住压力而选择轻生,听到学生犯了一点点小错误时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已经忘记那个时候已经对自己说了多少鼓励的话才能面对新的一天。我也想过自杀,可是没有勇气,只能忍住要崩溃的心继续下去。我也想过逃离那个充满骂声的家,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有时候我更喜欢呆在学校,每月一次的放假更多的是回去面对不和的爸妈,夹在他们中间小心翼翼。或许我真的是需要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
如今,大学我来到这里,可以说是梦想成真了吧。曾经那么的想离得那里远远地。常常在想,如果可以现在我是不是会不一样,是不是可以拥有更多快乐。可是终究没有那么多如果,如今的我没有后悔,没有不甘。很高兴自己可以走过高三,走到我一直想来看看的南方。只有经历过大三的人才会知道自己的大学是多么来之不易、多么美好。我终究还是像大多数人那样按部就班上了大学,没有疯狂,没有去让妈妈难过失望。我想这样就很好了吧,有些梦想就让它永运存在于我的心中。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梦想,新的目标,充实的过着自己的每一天。有人说这本书用词太过华丽,文章还不够完美。但是这刚好和我那时候一样,热爱着文字,喜欢用浮夸且华丽的词藻书写自己的情绪,把任何一点点的小情绪都放大到无限大。那个时候我们都是这样。
仅以此文感谢这本书让我对我的高中生活所有回忆做出一个完整的总结。人生没那么多如果,经历过就当做回忆好好珍藏吧。未来的生活还要靠自己去打拼,多努力!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乍看书名,我以为这是一本教育类读物,无非是告诉人们,不要贪恋被窝的温暖,早点起床,努力奋斗,否则 青春就会荒废,只剩下埋入坟墓的悲哀。
不过,细细读来,才知道作者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这是一本由15个或残酷、或温暖的、以青春为架构的故事组成的佳作,具有浓烈的香草气息。阅读时,连翻页的手指,也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抚摸。
印象最深的小说是在爱情大衣包裹下的友谊故事——《蓝颜》。女生子君是大学校花,命途多舛,朋友众多,性格大方,但生活混乱。男生耀辉,沉默内敛,朋友稀少,一如作者的形容,耀辉是子君小天窗里的一豆亮光。
子君会在失意的大雨里敲耀辉的门;在和男友分手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耀辉的住处,然后放声大哭,也不顾忌男女之别,倒头便睡在耀辉的房间里;在潦倒绝望、重病不起之时,仍然陪在身边的,也唯有耀辉。但两人之间,始终是以友情联系在一起。
在《蓝颜》的故事里,校花子君形如枯草之时,在多如牛毛的异性朋友里,唯有耀辉一人始终相伴相随,她的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但友谊却愈久弥坚,在墨漆的黑夜里,孤独地散发最温暖的光芒。
曾经有一个追求者甚众的女生说:“我怀疑男女之间是不是可以有真正的友谊?”我一听,马上就想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回答说:“你要再胖个二十斤,那些仍然待你如初的人,就是想真正和你做朋友的;那些拂袖而去的,就只是想做你的男朋友。感情的界限,有时是无法区分的。”
那些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年岁,是清澈美好的时光印记。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像是被清澈溪涧汩汩流水冲刷的粉线一般,模糊不清。长大成人之后,被世俗功利所塑造的现实爱情,却已经没有了那时纯真而让人心动的模样。诗句里说,有的事情,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晚。在正确的时候遇到正确的人,是缘分,也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判断。所以,年少的爱情不长久。真诚的友情,反而能穿越时间的间隔,从五岁、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到垂垂老去,依然保持在最初的甜美模样。
时光荏苒,有什么东西是不会改变的么?五月天唱: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有没有那么一个世界,永远不天黑,月亮不忙着圆缺,春天不走远。
这样与美丽相拥的永远,这样永远不天黑的世界,存活于每一个充满纯真心灵里,这是上帝的礼物,礼物包装有时复杂了些,但你一定可以拆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生命等等告诫我们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在我们很小的时候都能倒背如流了,可是谁又能体会到它的真谛呢?
直到我读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篇文章,才知道珍惜时间有多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把许多时间耗费在了被窝里,等到醒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许多美好的时光都已经过去了。所以,作者从醒悟的那一刻起,开始抓紧时间,争取每一分每一秒。
曾经的我,只要是周末不上课,每天早上9点醒,醒了之后还要在床上躺好久,享受温暖而又舒适的被窝,可是多少青春荒废在此了呢?是啊,把时间浪费在被窝里,简直就是虚度光阴,时间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拿在被窝里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用的事情呢?看看课外书,可以增长知识;复习功课,争取获得好成绩,哪怕是站在窗台上眺望远方,放松眼睛,也比在被窝里值得许多。
人们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是赞叹;对浪费时间的,是瞧不起。
正如书中说的,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已在凛冽的风里站成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里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许多人,总是抱怨没时间,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借口。多少时间是不该浪费的?除了在被窝里,说闲话、打游戏、抱怨、哭《论语》中也有这样一篇文章: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还有一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告诉我们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只是我们通常视而不见,最后就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可是,时间不等人,待我们醒悟的时候,却发现很多都已经来不及了,开始后悔、抱怨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说道: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
通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想到了许多文章、格言,也想起了曾经自己虚度光阴的日子,我也经常感叹回忆的美妙,可是,我们不要让以后的回忆,成为无声的哭泣。
朋友们,时间不等人,快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春别》里有一幕场景让我迷恋:“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知了的叫声被热风吹得一浪高过一浪,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动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那是我们的校园中最美的风景。七堇年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奋斗着,而她的朋友青淮正流连在祖国的打好河山中,寄来一封又一封的明信片,却不写下只言片语,惟有最后一张写着:我不回来了。青淮的父母送她去国外留学,而七堇年只能留在教室,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过完高三。然而她已释然,她说:“青春的意义决不在于这炼狱般的高三,却一定需要这炼狱般的高三来锻造并借此加以最深刻的阐释。如同一把最锋利的剑,唯有最滚烫的炉温和最惨烈的淬火才能铸就。”这句话竟成了我的又一股动力,我因此想到未来的路,也许不仅仅是高三,还有更多的炼狱等着我们,但我们一定可以走过,除非我们被死神带走,那些苦痛其实不经意间就充实了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后来七堇年循着明信片上的地址走过青淮曾走过的风景,却蓦然/> -->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寂灭了。而被窝是温暖的,是梦的故乡,是一片小小的幸福天堂。但是,或许,人们并不知道——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青春一个以鲜嫩与活力作注解的名词,它总是充满欢乐,天真,冒险,激情,但与此同时它也充满了软弱,无助,彷徨,懵懂,欲望……
青春——我们经历着太多太多,我们能把握的,还有那些我们茫然看着它逝去的……
在青涩的年岁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我们难以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伤痛,也许那样的遭遇让一颗幼小的心灵从此烙刻上深深的伤痛,成为青春书页里一道道灰色的风景。
在灯华初放的傍晚,也许我们也曾在阳台上或窗户边观看火红的夕阳;有过一个很好很好影响一生的挚友;在某个瞬间为某个人怦然心动;在任性的时候甚至自以为是的离家出走过……
那些岁月里不论是我们能把握,抑或是我们不能把握的,都曾经行走过我们的生命,重要的是它们书写了属于每一个人独特的青春年华。
每个周一下午的思修课看着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的不断分离上嘴唇和下嘴唇,诺大的教室,倒数第三排的位子,我看不清她的脸和表情,甚至听不清她说的话。暗自庆幸有了这样的时间可以读书,虽然高中时买下的书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阅读的激情和对文字的狂热。一本并不厚的小说,从去年的九月份,到今年的六月份,足足九个月的时间,我才啃完。《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个命题是否正确我不知道,但是它确确实实给了我深深地震动。很久没有写东西的时候加上这么多的标点了,不加标点是读了安东尼后的后遗症,而这本书却不是安东尼那样温柔的一步步走入,它直接将我拉入曾经的回忆中,尽管刺痛无比,却仍是细细品味了曾经每一个如标点般繁琐而又毫发毕现的瞬间。我有跟随七堇年一同回味了一下我那和众人大抵相似却又有独到的刻骨铭心的青春。以一份我们大抵相似的心境去羡慕了一番,憧憬了一番,计划了一番,悲怆了一番,壮烈了一番,残酷了一番。
两年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而且永不复回。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面对着电影结束之后升起的黑色字幕,心里陡然一空,不知所措,在过去那些浅薄无知的伤春悲秋之中,我写不下归期。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这些,青春中,似曾相识。
然而,在这几天,也许不仅仅是这几天,和我心境最为相符的大概是:
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
你曾经站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地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当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而这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于寂灭的预言。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是啊,的确只是幻象,只是我一人一厢情愿的幻想。我不能责怪,不能愤怒,甚至不能哭泣,因为这一切都是因果的报应,也是我咎由自取。曾经的伤害总会被加倍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我一成不变的践行者这个定理,古老的法则。是伤心了么?好像没有。是难过了么?好像有点。
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思绪还是什么,是在不服气,还是受了伤。所有的情感似乎都不能表达。我的语言能力似乎退化了。还在固执的用言语解释沉默?不,不是沉默,却发不出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我似乎掌控不了自己的思路了。但是却又异常清醒理智。我清楚自己的感情,我明白我所处的境遇,可我却不明白自己在纠结什么。
每一次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总有一种失落,就像是一场离别。我和七堇年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害怕离别,却又不得不面对离别。从1999年至今,让我说离别,我不舍。但是,怎么可能不离别,我们谁也不是谁的谁。更不是什么小说中美好的红颜蓝颜。我想,我大概是小清新看多了,才会把一切想的那么美好。现实往往会击碎一切不堪一击的美梦。我不想做浮云,却还是被风带走。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来面对你的,是好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我慌乱的镇定着。
不可能不在乎,十二三年的时光,你我一生又有几个呢。丢弃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暑假里一起吃饭,玩乐。军训时突兀而又温馨的电话。在这一年里,我们说了很多以前从未说过的话,也终于不再是见面连招呼也不敢打的陌路人,可不知怎么的就突然停了下来,好像是一根被拉了好长好久的橡皮筋,噗的一声,断裂了。弹到了我的手上,一道红红的痕迹,有点疼。不知道你呢。也许,本来就应该是寂静的没有交集与关联的。也许,这一年,只是个插曲。那么,我不会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娱自乐。我也不会再把玩笑当做认真。最常用的手机里删除了你的电话号码,把你移出我特别好友的分组,改掉用我给你起的外号设置的联系人名字,用一切表面的工作把你当做是一个普通同学,一个没有发生那么多故事的普通同学。可我知道,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表现罢了。你说太过熟悉而没有话说了。太过熟悉,这四个字也许就是我想要的答案吧。
我不知道我这份莫名其妙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接下来几天的学习、玩乐、吃吃喝喝、打打闹闹会让我忘了这个不愉快,也许我会倔强的说一句狠话以为就不会失落了,也许我在一个课间的间隙中也会因想到这个而郁郁,也许会有很多也许。
头一次诉说结束仍旧郁郁,头一次屡试不爽的方法出了差错,可是,我还是清楚自己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会因你而这么特别
你驻进我的青春,又匆匆离去,我用青春封印了记忆,可最后还是不敌时光如剑,割裂一切。
也许,这就是我的报,我对你的伤害,你,如数奉还。
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可以述说。我必须承受。
也必须说,再见。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复复往往的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
我青样的年华里,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之上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开就败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我一直青睐于七堇年写的一本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她那略带伤感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
书中是这个少女对青春的悼念。我看着,竟然不能自拔。或许我和书中的她一样,在青春里彷徨,不知所措。
七堇年用笔描绘着她的青春。从一串犀利的排比句,到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不了解的人,戏虐地说她是多愁善感,可我认为,那只是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
我宁愿相信,这样的苍白,就是青春。
青春在我眼里,没有抒情文里柔软的绿色,至少那成堆的习题和卷子之间,让我想不到一种冷在全身蔓延开,渗入皮肤,无可把握。
七堇年说:“那是一种盲目、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这就是青春吗?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青春。总是在一场场的考试中徘徊,艰难地考完语文,又要可笑地算着什么时候考数学;考完数学,又要呼天抢地地去背历史……。考试过后,在桌上累计着自己的成果,最后绝望地倒在桌上,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能进A组吗?
曾不甘心地买来奥数,却在做第一题时就甘拜下风,在草稿纸上愤恨地划出毫无逻辑的演算;在无限地做题时抬起头狠狠地叹口气,却在下一秒瞟向钟,又立刻忙碌起来;在攻下最后一题时,我独自把凉了的牛奶苦涩地喝完,摘下眼镜,关灯。
只是青春促使我不停地匆匆,情不自禁,不能停下。
可又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七堇年一样,开始喜欢上这种杂乱无章的青春?
在书里,七堇年总是喜欢在深夜里看书,做题,喝牛奶,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
我是那么羡慕她的自我调节的小资情调,即使是在那没有空隙的青春里。
在深夜里点灯熬油,自己看着身边的一叠考卷,竟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这这就是青春的步伐?
我不是一个洒脱的人,我所能做的,就是拿那一张张漂亮的答卷缀点我的青春;我不是一个软弱的人,我能做到的,就是单枪匹马地参加无休止的你争我夺,挤进那光荣的前三,不顾自己是否已伤痕累累。
我开始喜欢这种考试,这种争夺。因为它们,我才醒悟,开始在青春里大步奔跑,即使窗外秋冬严寒。可青春,还是一样的保持着它那独特的、残酷的美丽。我不断告诫自己,就像七堇年曾经提醒自己,不要眷恋温暖的被窝。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猛地停下,抬起头,惊惶地落下一泪,来埋葬自己所浪费的青春。看见过去怨天尤人的自己,在人群中一闪不见,那些曾被自己搅拌得十分苦涩的青春,化为烟,散开。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深深影响了,我的内心竟因为这本书,发生了改变。从曾经的懒散,到现在的领悟,将它看成是青春的种子吧,埋在土里,等待着有一天,破土萌发,硕果累累。
终于学会了欣赏自己的那美妙青春,如同欣赏一件杰作的上衣,色泽华丽沉静,剪裁精彩。就如七堇年所说,似水年华,如梦光阴
你是否在寻找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在认真品味作品之后,我相信我们大家都收获了不少。 读后感是表现文化素养和人文情怀的途径和方式,我们写了一篇有关“被窝读后感”的文章希望大家会喜欢。
深夜读完了七堇年的力作《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觉得这真是一位有才华的女作家,呵呵,文字功底真厉害,把青春心眼里的那些小东西描绘的淋漓尽致,看完后,感触良多,下面是她为此书写的序...
序言。
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
那是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喝自己冲的咖啡,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世界的悲伤与灾难都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惟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他人去担当文字成为内心的形而上的依靠。
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已经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字,因为心里有了羞赧和踌躇,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写,写这无法书写的自我,怎样诉说,诉说这无法诉说的世界。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纸黑字上的生动的悲喜,切肤地感觉到,在那样一个唯唯诺诺的苟且年纪,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凭借那些,幻觉般的,被我们脆弱的主观承受力无限夸大的非难,我们才得以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
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二十岁的时候,读到这样的句子。写这话的人又说,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在过去心高气傲的年头上,因不懂得该如何聪明地活着,所以总觉得连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这个世界说不要就不要了。
前些日子在英文泛读课上看了一篇美国作家写的散文,他说:杰斐逊总统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很多人把这句话误读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
读到这里,我为这样一个美国式的小聪明笑了起来。这篇散文不过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虚妄,它只存在于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在所谓的终点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为它不存在。
我因此想起了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岁,因为一些小事踌躇满志,连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来,仿佛急于直面人生;但是当鞋里掺进了一颗硌脚的石子儿,便又会呼天抢地,倒戈弃甲,觉得世不容我。但是终于--在其后的其后--我渐渐承认,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深处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后的人世,再也不会有人惦记我们的存在,因此这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
这些年的时间,为着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地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遥远的梦,断断续续地写些不叫文字的文字,断断续续地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跌入低谷,并且拒绝任何搭救,自己慢慢摸索着爬起来继续走。这青春,与世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月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故人对我说,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说这话的少年,早都成了记忆深处的那些花儿,走上了更远、更美的路。只是这样的话,我一直都唯唯诺诺地记得。我也是这样感激涕零地知晓,我何其所幸--如果不是因了你们,我何以能这样平安成长,渐渐变成一个健全的人呢。
记录这旅途的大部分文字,从高一到高三毕业,用了整个成长的时间来完成它。
印象深刻的,永远是书写它们的时候--某个十六岁的晴朗的秋天下午,某个心绪不平的高三的晚自习,某个毕业之后的夏天的深夜--而经过了这一切,我常常不解的是,为何我们而今常常惭愧当年的种种矫情,但却又暗地里明白,当初身临其境的时候,我们的体会的确是真实而切肤的。于是这只能归结为这样一个冷静的解释,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那是因为,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在我们心底的,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远的回声。
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一个字正腔圆的集体烙印,被用作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无论我们有着多么迥然不同的生存姿态。但是我仍然相信这些千姿百态的理想和悲哀,功名和败落的后面,有着本质上相同的,对世界和生命的勇敢诘问。这正是我们为何要紧紧抓住语言的权利去表达内心的最初的动机。无论是写作者还是阅读者,这都是光荣的事情。至少,我们有很多的孩子,愿意去思考和表达,即使无论这思考和表达的方式与内容怎样。我始终相信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
所以。
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业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总会在失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
我想,因了这生命的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之所以将本文集的名字命名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因为这个名字对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我非常怀念它。
这是一句暗号。我们那些彼时笑容灿烂,而今四散天涯的孩子们,永远都会记得它。借这样一个温暖的名字,我只愿如此诚恳地,表达我对所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的祝福,就像我一直被祝福的那样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在不断不断重温的高三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
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那个篮球打得最好的帅气的他,那个文字写得很好总在校刊上看到文章的她。那个总是调皮被老师批评的他,那个考试发挥失常哭鼻子的她,那个对她说加油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他,每一个他和她,我们都要告别…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书的开端,亦是我读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你怀念那过去,去读一读。如果你在想未来要怎么走,去读一读。不同时候读到,你会读出不同的感受。
有人说,
被窝,
无论如何。
是个温暖的坟墓。
而梦想,
无论如何。
总在遥远的地方。
上个星期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立即就被这书名震撼了,于是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购到了这本书,并且在三天之内品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七堇年的这本书,应该是在述说着她的青春吧!青春的文字总是容易引起共鸣,那些美丽青春的文字总在拨动着内心阴暗角落处的心弦。
刚开始以为这是把阐述青春在被窝里葬送的故事,可是读完了才真正了解了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青春。青春是生命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七堇年如是说。青春的我们容易幻想,容易冲动,青春的我们很单纯,很傻,甚至幼稚,可是青春让我们成长。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经历了快乐,痛苦,离别,伤愁,孤独,寂寞,我们在一步步接受青春的洗礼。曾经的人事都一去不复返,当年的美好如今只在记忆里存留,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曾经最亲密人,最熟悉的事都远在天涯,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顾城说,人生很短,人世很长,而青春是人生最美丽的乐曲,无论怎样,青春的记忆总是无法抹去的,只是有时在庸俗忙碌的生活中我们忘记了青春,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了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我们都在追求着快乐,却常常忽略了生命中那曾经狂放不羁的青春,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天空。
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中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地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于左邻右舍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
曾经那无处安放的青春。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在不断不断重温的高三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
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那个篮球打得最好的帅气的他,那个文字写得很好总在校刊上看到文章的她。那个总是调皮被老师批评的他,那个考试发挥失常哭鼻子的她,那个对她说加油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他,每一个他和她,我们都要告别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春别》中青淮拉着自己兴奋讲述小兴安岭,与面前摊开的空白数学卷子的对照;看着青淮寄来的小兴安岭的明信片时向往又悲凉遗憾的心情;假期与她在新疆,头顶的漫天星光,清凉如水的夏夜,坦荡如砥的大地,一路的颠簸;在玲溪小镇温暖得午后看折子戏。青淮早已有父母安排好了去国外,而自己唯一的出路只能等待高考的到来。此后,做不完的试卷,发红的眼睛,上学路上的法国梧桐与青淮寄来的贴满墙的明信片便是强烈的对比。高考结束后,循着明信片上青淮的脚步再踏上那些旅途,却发现自己找不出可以寄明信片的人。
即使踏上同样的土地,该有的日子过去了,该有的心情也不会升起。失却了那份心情,旅途也只剩下回忆。只感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走,故事中主人公放不开的不能放开的有太多,十几年的努力,母亲的期望还有未来,即使想要像青淮那样,喜欢青淮那样,也只能是想想,也不能喜欢太多。
这是无奈。
看到作者写: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有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想到虽有无奈,却也不能懊恼于自己的人生,这是生活着的最好的支撑。
也如卓越的曲和,小说中的叶迪,康乔,隔壁等待戒指断裂的女孩,不知道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生,练了两年圆体英文字只为给他写封信,却最终知道他只喜欢男生的女孩。
青春的土壤中只有记忆是潮湿的,在我们失却那时的心情的同时我们没有失却记忆,好好保存,保存那些字正腔圆,可以无畏的时光,即使我们不能像作者那样序写曾经相似的岁月。
往后的日子里得把美好的,肆无忌惮的,奢侈的,澎湃的,单纯的青春和梦想灌入自己的身体,加入发酵粉,让它膨胀成足够让自己不觉得空虚的生命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生命等等告诫我们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在我们很小的时候都能倒背如流了,可是谁又能体会到它的真谛呢?
直到我读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篇文章,才知道珍惜时间有多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把许多时间耗费在了被窝里,等到醒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许多美好的时光都已经过去了。所以,作者从醒悟的那一刻起,开始抓紧时间,争取每一分每一秒。
曾经的我,只要是周末不上课,每天早上9点醒,醒了之后还要在床上躺好久,享受温暖而又舒适的被窝,可是多少青春荒废在此了呢?是啊,把时间浪费在被窝里,简直就是虚度光阴,时间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拿在被窝里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用的事情呢?看看课外书,可以增长知识;复习功课,争取获得好成绩,哪怕是站在窗台上眺望远方,放松眼睛,也比在被窝里值得许多。
人们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是赞叹;对浪费时间的,是瞧不起。
正如书中说的,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已在凛冽的风里站成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里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许多人,总是抱怨没时间,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借口。多少时间是不该浪费的?除了在被窝里,说闲话、打游戏、抱怨、哭《论语》中也有这样一篇文章: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还有一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告诉我们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只是我们通常视而不见,最后就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可是,时间不等人,待我们醒悟的时候,却发现很多都已经来不及了,开始后悔、抱怨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说道: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
通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想到了许多文章、格言,也想起了曾经自己虚度光阴的日子,我也经常感叹回忆的美妙,可是,我们不要让以后的回忆,成为无声的哭泣。
朋友们,时间不等人,快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乍觉得可能是一篇告诫我们抓住自己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的文章,后来细细品味,才发现作者在追忆她的青春,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青样的年华,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活着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青春是什么,翻开字典来找寻,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循规蹈矩地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而青春又是多么梦幻,多么向往的字眼,我们是一群骑着单车,穿越在青春道路上的无知少年,道路两旁繁盛的香樟投下斑驳深邃的暗影,在某一拐角处,我们匆匆而过,消失不见。我们的青春,像风一样,吹散了,飘远了。
有些人说小七他们的文字都是一个驺性,的确是华丽的文字,是浮饰的哀伤。也许是他们没有仔细斟酌那些深刻的文字,小七自己生活的空间是极其的严密,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她的文字是对生活的向往,就像海子所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文字就越是可怕。让人看了她的文章冥冥中有中窒息的感觉。表面上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但实际是却把生命最脆弱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本书里,我隐约间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泛滥廉价咖啡味高三的教室,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不断地重温,重温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样的话,不免会有所矛盾。最朴素的生活,何许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太过喜欢这句话,便把它刻在心间抬头便能看到。看完全书你就会觉的最朴素的生活在小七看来就是那样的艰难。每个人当时恨不得以头抢地的苦难,现在再去回想,也只能算人生行路的点缀,或许什么最后只能博自己一笑,然后掩面而去。
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从字面上理解,前者对于作者来说很容易完成,而后者却需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但对于小七来说朴素的生活同样需要经过达到遥远梦想所走过的路才能达到。在开篇里,读到这样一句话:人间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想到林清玄的文章,面有句讨论相同话题的文字:人间既是天堂也是地狱。骤然觉得大彻悟,发现什么叫做真理,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的表达。人生如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稻城是我走过的最荒凉的一段路,但可悲的是,它最接近人生。看她的文字,总有种切肤的疼痛感,夕阳柔美的云霞,湛蓝决绝的苍穹,学校篮球场挥汗如雨的男生,她走过,我正在经历。
很少闲下心来读一读那些年少时真切的文字,总觉得太过幼稚与无病呻吟,可是那些心情真的是切肤体验过的。羞于回首于原来的自我,但我们还是需要某些东西,去怀念,去记录,去灌输自己走过的路,感谢文字。所以我沉溺在那些有点虚假但又真是如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里。看歌舞升平日升暮落。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真的是这么一步一步地走来。渐渐穿上即使走路会痛也定要去穿的高跟鞋,渴望做女人的憧憬,就一直活在憧憬里。执着散文不放手,抱着小说不离眼,塞着耳机听着清新的女声,在远处欣赏暗恋者的背影。不曾得到时,它的时间变得完满,充沛,有未来,有理想。
文字本身已无须去评论,因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感条件下读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自己应该更多的去自省,不要再一直一直昂着头走下去,不知天高地厚,这也是所谓的对生命,对自我的畏惧。如果你在看完这本书后,定能回忆起自己当年桀骜的样子,再想想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哀伤,因为这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长大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不顾一切的走出来,隐约间嗅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竟这样美好。
刚放假的我总是感到生活有些空虚,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写作业,练琴,上网,发呆。无聊之中我想起了一本书。七蕫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从名字上就可以想象是一本极为消极的书,应该是埋葬了所有的不幸与悲伤。记得书里出现过这样的文字:我知道我还没有到生命只剩下回忆的年龄,我一边恋恋不舍地回首,一边沾沾自喜的前瞻。唯独冷漠地面对今日。这是怎样的可悲。
是怎样的可悲呢?我和七蕫年不是一样吗?靠着回忆慢慢向前摸索,爬行。
在小学快毕业时,全班同学都在填同学录。他传我,我传你,你传他。当填到赠言那一栏时,总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想说的话太多了,想祝福的也太多了。只能草率的,了了的填上一帆风顺或者是万事如意。但现在再看同学录还可以想起来当时同学们填表时的那种表情。
快毕业时我有个好朋友A。请允许我称她为好朋友吧!因为我也不知道几个月的朋友算得上是好朋友吗?的确,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但我们始终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她知道,我也知道。
而今年,有是一样的场景,都面临离别,面临毕业。同学们都在填同学录,同样我也在将要毕业时认识了好朋友B。我同样不知道怎样填同学录,怎样才能分辨相处了几个月的朋友算不算得上是好朋友。但为何今年的心情与往年不同呢?
是因为经历离别之后,对离别产生了麻木?还是在逃避,不敢再面对离别?
初中这三年就这样走过了,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小学同学的面孔渐渐模糊了,名字也很少听见了。即使听见了,也只是会感到耳熟,只是耳熟而已。
我知道,以后的我们会走上同一条路。即使再山盟海誓,也逃不过时间的摧残与愚弄,然后慢慢的忘记了名字,面容。可能心中对同学的记忆还有一丝温存,但也只是些损的记忆。逝去的时光,如沙滑过指尖。留下的是空白。现在的日子,却和幸福隔着一个转弯的离!
我一直青睐于七堇年写的一本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她那略带伤感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
书中是这个少女对青春的悼念。我看着,竟然不能自拔。或许我和书中的她一样,在青春里彷徨,不知所措。
七堇年用笔描绘着她的青春。从一串犀利的排比句,到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不了解的人,戏虐地说她是多愁善感,可我认为,那只是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
我宁愿相信,这样的苍白,就是青春。
青春在我眼里,没有抒情文里柔软的绿色,至少那成堆的习题和卷子之间,让我想不到一种冷在全身蔓延开,渗入皮肤,无可把握。
七堇年说:“那是一种盲目、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这就是青春吗?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青春。总是在一场场的考试中徘徊,艰难地考完语文,又要可笑地算着什么时候考数学;考完数学,又要呼天抢地地去背历史……。考试过后,在桌上累计着自己的成果,最后绝望地倒在桌上,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能进A组吗?
曾不甘心地买来奥数,却在做第一题时就甘拜下风,在草稿纸上愤恨地划出毫无逻辑的演算;在无限地做题时抬起头狠狠地叹口气,却在下一秒瞟向钟,又立刻忙碌起来;在攻下最后一题时,我独自把凉了的牛奶苦涩地喝完,摘下眼镜,关灯。
只是青春促使我不停地匆匆,情不自禁,不能停下。
可又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七堇年一样,开始喜欢上这种杂乱无章的青春?
在书里,七堇年总是喜欢在深夜里看书,做题,喝牛奶,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
我是那么羡慕她的自我调节的小资情调,即使是在那没有空隙的青春里。
在深夜里点灯熬油,自己看着身边的一叠考卷,竟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这这就是青春的步伐?
我不是一个洒脱的人,我所能做的,就是拿那一张张漂亮的答卷缀点我的青春;我不是一个软弱的人,我能做到的,就是单枪匹马地参加无休止的你争我夺,挤进那光荣的前三,不顾自己是否已伤痕累累。
我开始喜欢这种考试,这种争夺。因为它们,我才醒悟,开始在青春里大步奔跑,即使窗外秋冬严寒。可青春,还是一样的保持着它那独特的、残酷的美丽。我不断告诫自己,就像七堇年曾经提醒自己,不要眷恋温暖的被窝。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猛地停下,抬起头,惊惶地落下一泪,来埋葬自己所浪费的青春。看见过去怨天尤人的自己,在人群中一闪不见,那些曾被自己搅拌得十分苦涩的青春,化为烟,散开。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深深影响了,我的内心竟因为这本书,发生了改变。从曾经的懒散,到现在的领悟,将它看成是青春的种子吧,埋在土里,等待着有一天,破土萌发,硕果累累。
终于学会了欣赏自己的那美妙青春,如同欣赏一件杰作的上衣,色泽华丽沉静,剪裁精彩。就如七堇年所说,似水年华,如梦光阴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那不过是一些自欺欺人的话,自己依然是一群平凡的人中最平凡的一个。读着一所二流的一本院校,吃着最普通的饭菜,穿着廉价的衣服,从来不化妆,从来不敢逃课,从来不敢顶撞老师,从来不敢不好好学习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就算读过相同的书,每个人的心得也可能不同。因为作品是作者独特的创作。也许你正在整理读后感,接下来我们为你推荐的是精心挑选的“无怨的青春读后感”。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到永远,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有一些经历、有一些情境,只是无法再觅的绝版……”
在宁散的柔光中,我读完了这本薄薄的诗集,正如痴如醉,外加一味梦幻般奇特的不真实,好比一个捧着热奶茶的自由魂,孤独徘徊中总忍不住带点猜疑。
难道诗中飘着的梦幻是以供人寄情的吗?
其实不然,其中本无什么幻影的性格。然刚早已成为记忆的席慕容的诗,何尝不是多愁岁月的安慰或者重寻旧梦的触媒。
本来文艺,原不是事实的叙述而是意境的营造。无论是真是善是美,是婉约是雄伟是恬悦,总归是一个无限。但无限的意境怎可言传,诗人眼前有限的事相,就予以暗示烘托诗人心中那永恒的意境。所以诗人笔下的只是一个形象,一种象征,执着地看死了也无异于亵渎。
于是席慕容诗中所谓青春所谓爱,是不可以真当作青春与爱来解释的,她所说的十六岁并不是现实的十六岁,所说的别离并不是别离,错过的并不是错过,太迟并不是太迟,则当然哀伤也并不是真的哀伤。有谁读她的诗,若以为是在追泪,却没有悲伤;虽说悲伤,实无痛楚。她不是在追怀十六岁已逝的青春,在嗟叹那已错过的爱,或者颠倒谜乱心目中可望不可及的旧梦,而是籍形象上的一点茫然,幻化成境界上的千年好梦。而对此一点永恒,亦实只是每一刻对人生的几点省思罢了!重逢便真实出现在对过去朦胧经验的省思中,然则重逢的惊喜,完全握于自己的掌心,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似有什么在慕容的心里消逝了呢?是青春,还是曾经年轻的心?否则,她为何而牵挂不已,以致写下这段凄苦的文字?无论是什么,我们遗忘的过去,永远会在内心深处将被藏匿。或许慕容华丽的词藻,引导我们的是通向自己不愿直视的背后。或许通过她的文字,最后看清的其实是自己的心。诗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自己。当看清这一切时,你才会从根本上喜欢她的诗所带给你的共鸣,你才能从人前的低头不前向即使是孤军奋战的狂傲不羁转化。或许这就是你以前不愿想、不敢想的涅槃重生。
又或许,暮年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别人的记忆里远去,最终消失不见。但我坚信,我的脑海里,定然有一个关于你的模糊身影。仿佛记得你的笑颊,如阳光在我的心头灿烂闪耀。或许是我记错了、可谁又能说你不是我某个时刻最需要的坚强?
或许、只凭未来的一日,我们将为那些再也不可能被重攒起来的青春和勇气而伤悲。也许我们都曾走过那样年轻的一段岁月,都曾飞扬跋扈,肆无忌惮;都曾随遇而安,随缘而遇。也许青春就是一株被飓风刮倒的树,被连根拔起,然后轰然倒塌。没有谁可以阻止,就像一场天灾。
那么、我应该庆幸的是,当我不再年轻,还有人在我身边。
那么、我应该希望的是,当我白发苍苍,还能有人始终在我身边。
那么、所有的一切便就值了。
我期望与你携手,可、偏偏不再少年时;我盼望与你齐肩,可、偏偏不再少年路。
曾经,记忆
并不是我愿意这样老去的
只是白天和黑夜不断地催促
将你从我身边夺去
连我伸手也在无法触及的距离——给青春
曾有那么一段时光,我钟爱于席慕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不同于古典诗词的别致,浅浅淡淡,洋洋洒洒的一排排青墨色的文字在一纸泛黄的古笺上晕染,串联成歌。慕容只是用了白丁香般的清雅在我的心尖氤氲,沁人心脾。这一缕最深沉的花香勾起了那一场流年,那场流年中最绚烂的青春。
青春,多么美好的词汇。在人生的征途中,那是一颗在寒冷孤夜中唯独绽放且永不坠落的璀璨明星。纵使残花缀满枝,鸟儿飞去,撒得落红满地,青春,终也是那枝头仅剩下被接受沐雨洗礼的饱满果实。
青春,向来是诗人们追寻、感叹的踪迹。无论古今,“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还是已到离别之时的“悄悄是离别的笙箫”。人们无时无刻都在思量。终究抵不过时光的流淌。春红、敌不过青春年少之时“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桃绿、比不及“在暮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在青春的时光里,慕容的心意幻化成了一棵开花的树,枝繁叶茂。伴随着青春成长的情愫,只得暗隐于心。可是倘若雷雨之期“你经过处,飘落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那着暗隐的情愫,只会落得被瓢泼的夜雨,将这残破的花朵埋葬,落地为泥。残留的花香,将我的鼻尖萦绕,而我却只嗅到、终是一抹无奈的'苦涩。
遗失?岁月
尽管每个清晨仍然会
开窗探望
每个夏季仍然
会有茉莉的清香
可是是有什么
已经失落了
在拥挤的街市前
在仓皇下降的暮色中
我年轻的心啊
永不再重逢
似有什么在慕容的心里消逝了呢?是青春,还是曾经年轻的心?否则,她为何而牵挂不已,以致写下这段凄苦的文字?无论是什么,我们遗忘的过去,永远会在内心深处将被藏匿。或许慕容华丽的词藻,引导我们的是通向自己不愿直视的背后。或许通过她的文字,最后看清的其实是自己的心。诗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自己。当看清这一切时,你才会从根本上喜欢她的诗所带给你的共鸣,你才能从人前的低头不前向即使是孤军奋战的狂傲不羁转化。或许这就是你以前不愿想、不敢想的涅槃重生。
又或许,暮年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别人的记忆里远去,最终消失不见。但我坚信,我的脑海里,定然有一个关于你的模糊身影。仿佛记得你的笑颊,如阳光在我的心头灿烂闪耀。或许是我记错了、可谁又能说你不是我某个时刻最需要的坚强?
或许、只凭未来的一日,我们将为那些再也不可能被重攒起来的青春和勇气而伤悲。也许我们都曾走过那样年轻的一段岁月,都曾飞扬跋扈,肆无忌惮;都曾随遇而安,随缘而遇。也许青春就是一株被飓风刮倒的树,被连根拔起,然后轰然倒塌。没有谁可以阻止,就像一场天灾。
那么、我应该庆幸的是,当我不再年轻,还有人在我身边。
那么、我应该希望的是,当我白发苍苍,还能有人始终在我身边。
那么、所有的一切便就值了。
我期望与你携手,可、偏偏不再少年时;我盼望与你齐肩,可、偏偏不再少年路。
--后记
就像独坐在落幕后清冷的.剧场中追忆舞台上曾经流淌过的精彩华章,就像伫立在纷飞的秋叶中谛听春日里生命清脆的律动,就像跋涉在沉寂的沙漠中回望那片涌动着希望的绿洲。穿行在生命的旅途上,一次次咏唱席慕蓉的《青春》,一次次咀嚼那份甜蜜的忧伤。当青春的炊烟已经袅袅飘散,而生命的灶台却依旧温热炙人。
《青春》是与消沉无关的慨叹。诗歌开篇仅仅一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那种对青春远逝的无限伤感、那种对生命短暂的无穷幽怨仿佛立刻遮蔽了天空,紧紧攫住了读者的心;就像那起程的泪水汹涌而来,打湿了每一个敏感而脆弱的生命。
接着作者开始了对远去的青春岁月的追寻,而这种追寻不但没有让疲惫的心得到慰藉,反而把作者引入到更深沉的慨叹之中:“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按照常理,慨叹与消沉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然而在《青春》含泪的叹惋中我们却感受到了追求者执著坚毅的身影,这种慨叹与消沉无关,这种慨叹是绚烂梦想与无情现实碰撞的耀眼火花,这种慨叹是火红青春与平淡生活对比后的强烈反差,这种慨叹是短暂生命与永恒岁月抗争的无奈叹惋。
生命中的确有一种慨叹与消沉无关,它关乎生命深层的呼喊,它是求索者执著的脚印,它是思索者探究的目光,就像陈子昂在幽州台上震撼古今、响彻寰宇的浩叹:“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那是一种哀而不伤的悲凉,那是一种怨而不怒的沉静。
《青春》是与美丽有约的追寻。作者在洒满泪水的心路上追寻那个“古老的夏日”,于是看到年轻的生命如云影般掠过岁月沉寂的湖面,于是看到微笑的面容如淡淡的晚霞融入远方迷茫的山岚。虽然追寻的梦想沉浸在泪里,虽然追寻的结果飘散在风中,但是追寻的美丽身影却深深地印在滚烫的生命大地上。
我们那个年代,信息还不是很发达,人们有更多的机会以一种更原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或飞鸿传书,聊表衷肠,互诉相思之苦;或三五成群,吟诗作画,探讨对人生的看法;或你家吃到我家,柴米油盐,体会一种简单的快乐。那时物质不是很充分,生活也过很艰苦,但人的精神却充满了希望,思想都在诗和远方。我们常常会被一些人和他们的作品鼓舞着,也沉浸在一些人描述的武林世界里,包括三毛、金庸、古龙、汪国真等。
但我今天要说的一个人,叫席幕容,她的《无怨的青春》对我做人的态度影响很大。她的作品里,一直以一种欣赏的态度看待这个略显清冷的世界,郁闷也好,艰辛也罢,字里行间,都透漏着对这个世界的热爱,每字每句,都诠释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这种泰然乐观的精神,其实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就如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未来。如果人人都以一种欣赏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每件事,每个人,对待我们生活的星球,我们的未来决不像现在这个样子,吃不敢吃,怕有毒或添加,喝不敢喝,怕有污染。我们的急功近利和对社会他人的冷漠造成了一个冰冷寒心的世界,是时候吹一些暖风,看一些好的文章,净化人的思想和心灵了,让我们读一段席幕容的散文诗吧。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这是席慕容的一首诗,题为《无怨的青春》。第一遍读它,就觉得有一种朴实的美,再读就多了一份感悟。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自己以后回首往事,是否会了无遗憾,但是我相信人只有怀着感恩的心看待身边的人和事,多一分感激,多一分宽容,才会活得快乐,活得洒脱。
想起曾经听到过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所以,当你遇见你爱的人时,你要好好待他,不管他能否与你相守一生。如果不能相守,你就当他是前世为你盖衣服之人,那么,即时他离开了,你还会对他心存感激。对于那个能与你相守一生的人,你更应该珍惜。当生活的平淡磨灭了相恋时的激情,当你厌倦这种平淡时,请想一下那个前世为你埋葬的人。这是前世就注定好的。不管你相不相信前世今生只说,你都可以以此宽慰自己。那么,你的生活中就会少很多怨恨。当缘分尽时,你也会适时放手,因为彼此都要去找那个前世为你埋葬的人。祝福那个前世为你盖衣服的人,感谢他今生与你的相遇,感谢他陪你走过一段人生。
经常在报纸上、网络上看到:曾经相恋的人,因为对方的移情别恋而心生怨恨,痛下杀手,最终害人害己。我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缘起,珍惜;缘灭,放手。放下了,你才有机会遇到你要相守一生的人。
从十四岁开始正式学画,这么多年了,遇到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作品,还是会留起来,舍不得卖掉。从台北到布鲁塞尔、从慕尼黑再回到石门,一捆一捆的画布跟着我搬来搬去,怎样也舍不得丢掉,因为心里知道,那样的作品在往后的日子里是再也画不出来的了。
因为,正如同人类的成长一样,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面貌,过了这个阶段,再要往回走就是强求了。
所以,在今夜,虽然窗外依旧是潮湿而芬芳的院落,灯下依然有几张唱片、几张稿纸,可是,而对着《无怨的青春》的初稿,我深深地觉得,世间有些事物是不会再回来的了。就好像一颗离我越来越远的星辰,眼看它逐渐变小、变暗、变冷,终于在一个我绝对无法触及的距离里消失,而我站在黑暗的夜里,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心里是有一点悲伤和怅惘的,但是也同样含着感谢,感谢的是:藉着它曾经发过的光和热,让我写出了一些自己也很喜欢的诗句,使我在每次回顾的时候,仍然可以信它、爱它和怀想它。
所以在《七里香》和《无怨的青春》里,我参差地放进了我十几到三十几岁的作品,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作品有着相仿佛的面貌,一方面也是为了我自己的一种纪念,纪念一段远去的岁月,纪念那一个只曾在我心中存在过的小小世界。如果只把这些诗当成是一种记录,那么,诗里当然有我,可是,如果大家肯把这些诗当成是一件艺术品的话,那么,诗里就不应该是只有我而已了。
在现实生活里,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子,因为有深爱着我的人的支持,我才能如此恣意地成长,想画就画,想写就写,做着对一个妇人来说是极为奢侈的事。我要承认,在今生,我已经得到了我所一直盼望着的那种绝对的爱情,上苍一切的安排原来都有深意,我愿意沿着即定的轨迹走下去,知恩并且感激。
我会好好地去生活,好好地把握住每一个时刻,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再强求。
当然,诗仍然是要写下去,只是,在明天,我会写些什么,或者我将要怎样写,就完全不是此刻的我可以预知的了。
生命的迷人之处,亲爱的朋友啊!不也就都在这些地方了吗?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到永远
有一些人有一些事
有一些经历有一些情境
只是无法再觅的绝版······”
在宁散的柔光中,我读完了这本薄薄的诗集,正如痴如醉,外加一味梦幻般奇特的不真实,好比一个捧着热奶茶的自由魂,孤独徘徊中总忍不住带点猜疑。
难道诗中飘着的梦幻是以供人寄情的吗?
其实不然,其中本无什么幻影的性格。然刚早已成为记忆的席慕容的诗,何尝不是多愁岁月的安慰或者重寻旧梦的触媒。
本来文艺,原不是事实的叙述而是意境的营造。无论是真是善是美,是婉约是雄伟是恬悦,总归是一个无限。但无限的意境怎可言传,诗人眼前有限的事相,就予以暗示烘托诗人心中那永恒的意境。所以诗人笔下的只是一个形象,一种象征,执着地看死了也无异于亵渎。
于是席慕容诗中所谓青春所谓爱,是不可以真当作青春与爱来解释的,她所说的十六岁并不是现实的十六岁,所说的别离并不是别离,错过的并不是错过,太迟并不是太迟,则当然哀伤也并不是真的哀伤。有谁读她的诗,若以为是在追泪,却没有悲伤;虽说悲伤,实无痛楚。她不是在追怀十六岁已逝的青春,在嗟叹那已错过的爱,或者颠倒谜乱心目中可望不可及的旧梦,而是籍形象上的一点茫然,幻化成境界上的千年好梦。而对此一点永恒,亦实只是每一刻对人生的几点省思罢了!重逢便真实出现在对过去朦胧经验的省思中,然则重逢的惊喜,完全握于自己的掌心,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也许不堪以自己为外道人,这便是初初在席慕容诗中所读到的真实而纯美的意境,又哪里有梦幻之情可言?
诗集很特别,分了九篇,每篇都有一节类似散文诗的引首,常常略微可窥见全篇的主题,尤其第一篇的引首,“无怨的青春”就点初此书的主题之意。
是的,作者所欲传达的信息,无非是无怨的青春与无暇的美丽。但何以获得呢?尤其,当人在彼是已然怨了,爱上已然有了瑕疵了,如何复无暇?与此我们并非无路可寻,而正可以经由事后的省思、觉悟,而重征彼时本有的纯洁晶莹,真的,往事本来纯净,而所有的瑕疵只是人自己“莫须有”的妄加。正如在《入歌的行板》中,我们憬悟永恒。是的,那永恒已经铸成,所欠的,也只有读者的心领神会了。
岁月的流逝,青春不再,在陷落的惊悸中,人需得却着亘古的谜题。但爱的力量造就了种种不朽,雨夜里凄冷的流泪,开晴世界里激奋的乞求,一切可爱的,不都源于这人类满怀冲动的时节——青春。
春天怜爱小草,造就了令人心旷神怡的绿色天地;夏天钟爱蝉儿,成全了那朴实短暂的丝丝绵绵;秋天痴爱落叶,终结了从容淡漠的不悔精神;冬天恋爱孤雁,留下了那无法追忆的似水年华······
是的,我们不该吝啬青春。
纵使她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是否也应该细细品味;纵使她是一颗没有年轮的书我们是否也应该让她永不老去。
或许是吧,无怨的青春,无悔的青春,我们又复何求?
在婉转动听的钢琴曲中,细细品味席慕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是一种无法言语的享受。尽管外面骄阳似火,,与合肥英语培训相比,安徽合肥美日通具有师资力量强的特点。席慕容的诗篇却犹如清风扑面,沐浴在如此优美的诗篇中,炎炎酷暑早已不复存在。也许这也真的验证了那句“心静自然凉”的经典名言。
青春是一个很美好的字眼,也是一种很绚丽的资本,庆幸的是我还依旧拥有。若干年后,我会站在
青春的尾巴上,向它优雅地说“再见”,齿轮泵工作原理分析,依靠泵缸与啮合齿轮间所形成的工作容积变化和移动来输送液体或使之增压的回转泵。但愿那时的我也可以对自己曾经拥有的年轻岁月无怨无悔。
席慕容说,‘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段,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看完后,浙江邦泰机械是一家专业自主研发和销售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分切机,气垫膜机,造粒机等的塑料包装机械生产厂家。我想起了内心深处的他。是的,我曾经很温柔地爱过他,我相信他当年的温柔也多半来源于他对我的爱。虽然,上海德奈福为专业的干洗店加盟和干洗店连锁品牌提供商,并销售干洗机和洗衣店加盟设备。加盟德奈福干洗连锁,实现成功梦想。属于我们的时光并不是很久远,但是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起来都是美好。
有时候,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因为另一个人你不能左右。分开后,我从没想过要忘记他,总仿佛他还在身边,他曾经给过的温暖会继续温暖我的未来。在我伤心绝望时,他会给我力量,告诉我一切都会雨过天晴,在我心生放弃时,他会给我坚持的勇气。我从来不去打探他现在的生活,,英伟力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国内最大,全球领先的微逆变器。也从不去追究他当年不辞而别的理由,我只知道我们确实做到了好聚好散。一直以来他在我心中还是完美如初,在岁月的流逝中,我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好多人最终都成了朋友,我心中永远会有一块属于他的角落,但是其他更多的空间,我会留给将来的另一个他。
在婉转动听的钢琴曲中,细细品味席慕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是一种无法言语的享受。尽管外面骄阳似火,席慕容的诗篇却犹如清风扑面,沐浴在如此优美的诗篇中,炎炎酷暑早已不复存在。也许这也真的验证了那句“心静自然凉”的经典名言。
青春是一个很美好的字眼,也是一种很绚丽的资本,庆幸的是我还依旧拥有。若干年后,我会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向它优雅地说“再见”,但愿那时的我也可以对自己曾经拥有的年轻岁月无怨无悔。
席慕容说,‘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段,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看完后,我想起了内心深处的他。是的,我曾经很温柔地爱过他,我相信他当年的温柔也多半来源于他对我的爱。虽然,属于我们的时光并不是很久远,但是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起来都是美好。
有时候,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因为另一个人你不能左右。分开后,我从没想过要忘记他,总仿佛他还在身边,他曾经给过的温暖会继续温暖我的未来。在我伤心绝望时,他会给我力量,告诉我一切都会雨过天晴,在我心生放弃时,他会给我坚持的勇气。我从来不去打探他现在的生活,也从不去追究他当年不辞而别的理由,我只知道我们确实做到了好聚好散。一直以来他在我心中还是完美如初,在岁月的流逝中,我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好多人最终都成了朋友,我心中永远会有一块属于他的角落,但是其他更多的空间,我会留给将来的另一个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席慕容之所以能写出如此点透感情的语句,实在让人佩服!
年少轻狂,往往会留下太多的遗憾。少年冲动,更会留下太多的悔恨……
一直不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如此唠叨,如此令人生厌……
难道真的是“在错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
距离产生美,这句不是没有根据的。短暂相聚的时刻,彼此都是表现最好的一面,留下的是最美的记忆。恋爱便是如此。
向往是一种期待,一种美,一种让人心醉的感觉…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留住最美的时刻,想要在最短的时间给彼此最好的照顾,最好的抚慰……因为急切,所以才显得如此琐碎,如此唠叨……
对不起,亲爱的!如果让你烦恼了,我只是想让你觉得更幸福一点!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这句话就是人内心的矛盾。当你告别时,你并不知道以后的哀伤,当你思念时,你才陡然回忆起那分别时的月亮。一次相遇,是一次缘分,所以,当我们珍惜好这一次,永远留有这份记忆的美好时,我们的挥手道别也不算轻易了。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席阿姨的诗,总是那么清新而忧郁,透着雨后清草的味道,这首《无怨的青春》早年我就非常喜欢,现在仍然喜欢,读起来就像是走在丝丝缕缕的银色光芒之中,路的尽头即便是死亡也无所畏惧,因为青春是无怨的,岁月流逝,记忆美好,一切都让人如此感谢上苍能够让人能够深切的爱过,珍惜过
有多少爱侣在感情的路上,痛恨过,争吵过,热恋过,别离过,可是,是不是他们都能够温柔的爱过呢?越是浓厚的感情,越是需要如此温柔的相待
现在想过来,我应该是无怨的吧,在应该温柔相待的时候温柔对他,即便是分离的时候,即便是怨恨的时候,也要好好地说再见,心中一直珍藏着这种温柔的感觉不能让悲伤、怨恨、甜蜜迷失了这温柔的感觉,心存这温柔的感觉,就会让这爱的记忆无所怨恨
是的,我现在心存感激,感激上苍让我如此的爱过,痛过,跌宕起伏过,平静如水过
就像山冈上的明月,高高的挂在天边,皎洁无暇的,散发着冷冷的光,柔和的照在仰望她的人的面庞上,再在那人晶莹的泪滴中折射出璀璨炫目的光
在席慕容《无怨的青春》的卷首便有这样一句: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岗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青春的色彩是怎样的?是一抹橙黄的朝霞?是蔚蓝如洗的天空,还是缠绵不散的微雨?在悄悄滑去的时光中,未曾褪色的是那最初朦胧的悸动。
当你意识到宝石比玻璃珠子更珍贵时,你便于童年无缘了。在下一个驿站里,正有两个诱人的字眼在等待着你的来临,那两个字眼就是——青春。
孩童们所钟爱的铃铛,在这个驿站可以找到;大人们口中所说的比尔·盖茨,你也可以这里发现他的踪影。然而,莱克宁与贝克汉姆却是这个驿站所特有的。于是你就可以在连场球赛中做出一些大人小孩无法理解的行为——跳、叫、悲、喜、喝彩、欢呼、哭泣甚至臭骂;你也可以少年维持般叹息,然后用充满可怜味道的口气轻诉一声:“这又何苦呢?”是的,何苦呢?
尽管你在父母眼睛里还是小孩一个,这又何妨呢,你已经意识到你自己长大了。你开始用一种新新的、不信任的眼光审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然后你会发现一切都无从接受。大到天体运行,小到蚂蚁搬家。
有时你会用你那细腻的心去幻想,你可能会在踩死蚂蚁的一瞬间发现:生命原来是如此脆弱;有时你会认为自己只是某书中的一个小人物,而每天所做的事只不过是冥冥中作者所编造的故事。当你想到世间的某些人死后,另一些人却照样生存,地球也照样会转,突然一阵空虚便会笼罩你心头,让你觉得人活着很无奈,有时你又觉得自己只是一副牌中的一张。无论是国王还是女皇,都掌握在纸牌人的手中,当游戏没结束时,你又无权揭开纸牌;你又会想着自己是一个小丑,一个看透全局的小丑,但你又怕因看得太深而受到命运的折磨……然而一切都无关紧要,我自有无安全属于自己的美好青春。我不再羡慕贝克汉姆的成功,只要我真真正正地去尝试,去探索,成功与失败又有何不同?我不再吹嘘宇宙之无限,不再感情生命之脆样。人生之苦短,只要完完全全拥有自我,青春又有何怨悔?
岁月的流逝,青春不再。但爱的力量早就了种种不朽……无怨的青春,无悔的青春,我们又何复求?
曾有那么一段时光,我钟爱于席慕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不同于古典诗词的别致,浅浅淡淡,洋洋洒洒的一排排青墨色的文字在一纸泛黄的古笺上晕染,串联成歌。慕容只是用了白丁香般的清雅在我的心尖氤氲,沁人心脾。这一缕最深沉的花香勾起了那一场流年,那场流年中最绚烂的青春。
青春,多么美好的词汇。在人生的征途中,那是一颗在寒冷孤夜中唯独绽放且永不坠落的璀璨明星。纵使残花缀满枝,鸟儿飞去,撒得落红满地,青春,终也是那枝头仅剩下被接受沐雨洗礼的饱满果实。
青春,向来是诗人们追寻、感叹的踪迹。无论古今,“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还是已到离别之时的“悄悄是离别的笙箫”。人们无时无刻都在思量。终究抵不过时光的流淌。春红、敌不过青春年少之时“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桃绿、比不及“在暮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在青春的时光里,慕容的心意幻化成了一棵开花的树,枝繁叶茂。伴随着青春成长的情愫,只得暗隐于心。可是倘若雷雨之期“你经过处,飘落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那着暗隐的情愫,只会落得被瓢泼的夜雨,将这残破的花朵埋葬,落地为泥。残留的花香,将我的鼻尖萦绕,而我却只嗅到、终是一抹无奈的苦涩。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席慕容之所以能写出如此点透感情的语句,实在让人佩服!
年少轻狂,往往会留下太多的遗憾。少年冲动,更会留下太多的悔恨……
一直不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如此唠叨,如此令人生厌……
难道真的是“在错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
距离产生美,这句不是没有根据的。短暂相聚的时刻,彼此都是表现最好的一面,留下的是最美的记忆。恋爱便是如此。
向往是一种期待,一种美,一种让人心醉的感觉…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留住最美的时刻,想要在最短的时间给彼此最好的照顾,最好的抚慰……因为急切,所以才显得如此琐碎,如此唠叨……
对不起,亲爱的!如果让你烦恼了,我只是想让你觉得更幸福一点!
“在我们的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的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而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结绳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暮然间发现了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微笑领悟了痛苦和忧伤的来处。”席慕容的文字就像这样:外在的美丽,内在的深沉,像诱人的罂粟令人痴迷和沉醉。
这诗集里有作者从台北到布鲁塞尔,从慕尼黑再回到石门一路走来的美丽风景,有十几到三十几岁的参差作品,是为了自己的一种纪念,纪念一段远去的岁月,纪念那一个在心中存在过的小小世界。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这可能是我们最熟悉的席慕容的诗句,可能只是觉得很文艺,很有韵味,写出了自己的表达不出来的小情怀。但如果我们真的静下心来去好好读一下这本书,你就会发现席慕容在文字语言的世界里遵循着一种古典,传统诗歌中的“可以兴,可以群,可以怨”的宗旨也许早已不再是诗人的目的,诗人似乎多半更愿意在极其个人的空间里做文字的营造,席慕容的诗则有着两者矛盾的交错,一种是文字上的平实古典,另一种是心境上对浪漫的狂想。像《历史博物馆》:既然我该循路前去迎你,请让我们在水草丰美的地方定居,我会学着在甲骨上卜凶吉,并且把爱与信仰,都烧进,有着水纹云纹的彩陶里,那时候,所有的故事,都开始在一条芳香的河边,涉江而过,芙蓉千朵,诗也简单,心也简单。这首诗便很好的表现了作者的诗歌风格。
正如“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席慕容的诗是多愁年岁的安慰?是重寻旧梦的媒介?这些都是我们读后心生感触自己赋予这些诗歌的美丽寓意。我读这本诗集时,读到作者在幸福之中犹有盼望,渴望,有泫然哭泣的感觉,就像《请柬》里“我们去看烟火好吗,去,去看那,繁花之中如何在生繁花,梦境之上如何再生梦境”;读到一种哀乐相生的情怀,一出悲喜不分的戏剧,《青春》里“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读到梦中永恒的青青衣裾和追寻之心,“月光衣我以华裳,林间新绿似我青春摸样”;读到真理的自信与愉悦,找到人生的答案,“一朵孤芳自赏的花只是美丽,一片互相依恃着而怒放的锦绣才是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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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朗读者》这样以经典文化感染人的节目不在少数,而且每一档这样的节目往往都能获得社会极大的认可,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第十二期《朗读者》的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朗读者第十二期青春观后感【1】
曾几何时,在文化多样性方面,它总是给人以种少数民族的印象。即使一些节目质量不差,也很难引发全国性的热潮。然而近几个月来,央视《朗读者》却凭借强势的表现颠覆了大家的想象。
从遇见到陪伴及至眼泪第一次十一期不同主题的朗读为观众带来了几十篇美好的*和朗读者背后的故事,也引发了现象级的讨论。今晚,《朗读者》即将迎来本季的最后一期节目。在这次以青年为主题的阅读中,翻译家屠安、歌手老狼、导演冯小刚、中国女排教练郎平、青年偶像王源等嘉宾将一同现身,向青年致敬。
电影青春冯小刚:《红楼梦》曾是童年阴影
节目中,冯小刚坦言小时候最期待的事情,就是星期五机关食堂买电影票然后去礼堂看电影,冯小刚至今还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电影就是戏曲版《红楼梦》,年幼的他还不理解电影中穿着古装的人在干什么说什么,只觉得十分害怕,甚至看到一半就落荒而逃,于是《红楼梦》也在他童年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热血青春郎平:年轻时靠流泪释放压力
32年前,郎平在洛杉矶奥运会上获得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枚金牌,并创造了奇迹般的连续五届冠军。里约奥运会后,许多**报道了郎平为女排主攻手朱婷缓解压力的细节。对于22岁的朱婷来说,作为球队重要得得分点,一场重要比赛前的压力足以压垮一个人,郎平的信任给了她巨大的力量去对抗这种压力。
而在32年前,同样是主攻得分手的郎平,面对东道主承受的压力丝毫不弱于朱婷。在节目中,谈起这段经历,郎平坦言:当年的游戏规则不同。如果主攻打不好,失误率很高,所以压力很大,我也不敢找队友说大家压力很大。
所以我自己去找袁导聊聊,聊得流眼泪了,我是一个特别爱哭的人。
青春是苦涩的'又是甘甜的,是清晰的又是朦胧的。青春是我们奋斗的资本,为了梦想,我们必须接受挑战。今晚,《朗读者》即将迎来本季的最后一期节目。在这场以“青春”为主题的朗读中,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歌手老狼、导演冯小刚、诗人余秀华等嘉宾将共同现身与大家一起致敬青春。
荷尔蒙青春 老狼回忆“摇滚青春”自曝两首歌征服高晓松
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在那个情感泛滥的年纪,我们开始尝试在父母和老师的教育之外,自己寻找关于爱或梦想的人生意义。最终无论留下怎样的回忆,青春在大部分人心中都始终是一个听见就觉得美好的词汇。校园民谣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青春印记。
节目中,足以代表一代人青春的民谣歌手老狼将现身与大家一同回忆那个“白衣飘飘”的青春。现场,老狼坦言,自己在还未凭借《同桌的你》成名前,曾是一位摇滚青年。那时候,同样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高晓松组建了一支叫“青铜器”的摇滚乐队却苦于没有主唱,于是通过朋友找到老狼。而老狼仅凭《天天想你》和《我要的不多》两首歌就顺利征服高晓松,成为了乐队的主唱,之后又一同合作了《同桌的你》《睡在上铺的兄弟》,从此一炮而红。
对于老狼来说,青春就是荷尔蒙,是不计后果的闪亮的日子。老狼笑言,当年校园里最受欢迎的就是文艺青年,“那时候搞摇滚乐为了出风头要留长发,最长留到过腰这里,成功打造了一个流浪歌手的形象。”
晦涩青春 余秀华感慨青春的自卑与倔强
有些青春美好又闪亮,然而也有些青春苦涩又迷茫。对于诗人余秀华来说,她的青春就是一段难以言说的“晦涩文章”。
从小,余秀华就因为出生时倒产、缺氧造成的脑瘫行动不便,说话也口齿不清,在普通的同学眼中,是个与众不同的“异类”。为了证明自己不必别人差,余秀华在学生时代竭尽所能努力学习。在得知父母不希望她继续读高中后,倔强的余秀华还直接一个人跑到校长办公室,要求继续读书。
然而这些倔强也掩盖不了身体缺陷造成的自卑。直到现在,余秀华都害怕别人看自己吃饭,坦言道:“怕搞砸,一个人自卑的心理不是一时半会能解除的。”甚至面对爱情,余秀华也一边憧憬向往一边克制退缩。在评价自己的青春时,余秀华用了“晦涩”两个字,或许连她自己都解读不出自己青春中蕴含的复杂心绪。
在这些不同的青春中,我们或许能看见自己,或是回忆起一些早已忘却的记忆。究竟他们会给观众带来怎样的朗读?今晚央视一套20:00、明晚央视三套19:30,《朗读者》第十二期本季收官之作,邀您一起朗读青春!
《朗读者》是一部引人深思的电影,它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让我对青春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部电影通过朗读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成长和良知的青春故事。在观影后,我对青春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首先,在《朗读者》中,主人公迈克尔在与爱情的结合中经历了过失、悔过和成长。迈克尔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他与一位中年女人汉娜之间展开了一段激情四溢的恋情。然而,由于年龄和经验的差异,迈克尔对这段关系有着许多迷茫和不确定。当他意识到汉娜是否真心爱他的时候,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然而,正是这段痛苦的经历,让迈克尔明白了自己的不成熟和对爱情的无知。他开始为自己的无情和自私感到羞愧,并为此付出代价。
其次,《朗读者》通过迈克尔与汉娜之间的朗读交流,展现了知识和文化对人的成长和理解的重要性。在电影中,迈克尔为汉娜朗读了一系列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对两人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让迈克尔对生命和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朗读,迈克尔逐渐理解到文学作品所蕴含的情感和思想,并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朗读也成为迈克尔与汉娜之间的沟通方式,让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这种文化的力量展现了知识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和自我认知的作用,使得迈克尔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青年。
最后,《朗读者》通过汉娜坚守良心的故事,引发了我对良知和责任的思考。在电影的结尾,汉娜被揭发是二战中纳粹集中营的看守,她的阴暗和罪恶被公之于众。但令人震惊的是,她承认筛选中所犯下的罪行,甚至宁愿宣布自己参与了水泥钟楼的炸弹爆炸行动,而不是揭发她所负有的责任。这种对良知的坚守和对错误所产生的内疚感令人敬佩。汉娜选择了解说她所经历的一切,来提醒后人不要犯下同样的错误。这种对错误的认识和对责任的承担,使得观众深刻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让我们对道德和良心产生了更深入的思考。
总的来说,《朗读者》是一部充满了对青春的思考和反思的电影。通过主人公迈克尔的成长、知识的力量和汉娜的良心坚守,让观众深入思考了什么是真正的青春和成长。青春并不只是时间的长度,更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和理解。同时,责任和良知也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通过《朗读者》这部电影,我对青春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成长中的困惑和痛苦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一部分。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才能够真正地理解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每个人对于生命的意义都有不同的定义和诠释。 “人”虽然身为在大自然中的一种高级动物,其实和天上的鸟儿,丛林的树,地上的象,水里的鱼,路边的花一样。都是存在在这大自然中的一份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会借助植物,动物,景色,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人与自然本应和平的相处,作为“高等动物”更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承担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大自然。而不是为了自私己见,亦或是个人利益去摧毁和伤害大自然的“环境”。 生命的意义于个人来的观点而言:生命就是一种体验的过程。 我曾经很多次在心底里反复的询问自己: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但是,每一次都是同样的答案――过程。
人生的意义并不是一味追求物质,或名利,或情感。而是走过没走的路,看过从来没看过的风景,品尝从未吃过的美食,翻阅不同的书籍,遇见不同性格的人,听从来没听过的音乐等等……这才是赋予生命的意义和色彩!其实,人的生命就如同“鲜花”,从一颗种子,到发芽,花苞,绽放,凋零的过程。当然,不同的种子会开出不一样的花朵。每朵花都有自己的韵味。因此组成了多彩的花海……就如同这色彩斑斓的世界。 因此,我们都一样;因此,我们不一样。 我认为每个人都因该多一些勇气,任何时候,任何年龄!我们都拥有去追寻和去探索的权力。所以请谨记“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心里!所以,想去的地方就去,遇到喜欢的人就去追,其实,无论路通往哪里,只要是自己内心的选择,那就是对的路!也是对的人生……我们只需要坚持走下去,认真去体验和感受……
让我们带着美好,期待去迎接每一天,享受着一切的到来!
央视《朗读者》第一季最后一期请来了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和女排球员,郎平朗读了一篇《人生》,而她的讲述更加震撼人心,尤其是当初老女排不怕牺牲的精神在郎平平实的叙述中显得是那样深刻。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第十二期《朗读者》的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昨晚,一档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央视《朗读者》第一季最后一期请来了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和女排球员,郎平朗读了一篇《人生》,而她的讲述更加震撼人心,尤其是当初老女排不怕牺牲的精神在郎平平实的叙述中显得是那样深刻。
郎平说,2018年里约奥运会结束时,我感叹自己终于可以修好自己的身体了。回想起2018年的时候,我十分犹豫是否出山,我的身体也不是太好,要干就十全十美,达到最好,要不就不干。
最后,我觉得给中国女排留下一些经验和训练方法,培养一些年轻的教练是值得的,所以我就出去了。
2018年里约奥运会的夺冠是郎平作为教练的最大回报。郎平说:我觉得心里的石头掉下来了,我太泪了,想激动,没有眼泪。
我也来自团队成员的时代。当时队员们压力很大,所以我鼓励她们。登场别怕输,也别想输,我们是来赢球的。郎平的话现在听起来依然振奋人心。
说起带队,郎平透露,中国女排姑娘们总是最新一批人来食堂。她说:“我们平时的训练很无聊。有很多种交叉尖峰点。运动员每天练习两三个小时。
作为教练,自己还要做出作战方案,提炼精华给她们。里约奥运会期间,我一称重才知道自己减了14斤,连睡觉都在做梦打比赛。
郎平的那一代老女排至今仅有郎平一个人仍战斗在一线,这是不与岁月妥协的奋斗。说起一个时代的记忆,郎平的日记里有一段关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胜利的故事:1984年8月8日,胜利,胜利,这是梦吗?
站在场上的中国队告诉人们的是无所畏惧。
郎平说:当时欧美强队都是高大有力的。那时,我们去男排和他们一起练习。有时队员们把球打在我脸上。感觉整个脸都一样。
现在想起来都出汗,我们每天防守练***练两个小时,此外我还经常加练,记得有一次吃小灶防守,从早晨8点一直到下午3点,练习了7个小时,腿都肿胀了,这种斗志绝对不简单。我很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教练和队友。我参加了最辉煌的岁月,我感到很幸福。
郎平朗读了丹麦文学家勃兰兑斯的《人生》,这里有一座高塔,是所有的人都必须去攀登的无论他们多么年老,到死也是年轻的。好像鲑鱼迎着激流,他们天赋的本性就是迎向岁月的激流
朗读者第十二期青春观后感【2】
在这一章的一读中,我认为孔子鄙视少数民族,有点以汉为中心的理论。细读之后发现,孔子关心的还是文明教化问题。当时,除中原地区外,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都被视为不文明、不文明地区。
从这一章可以看出孔子对周礼的关注、追求和向往。他把礼仪摆在了国君的前面。
我们常常自豪地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文明不间断的民族。综观五千年,朝代可以更替,但文化和文明并没有消亡。即使是烧书,像秦始皇这样的儒家投书,也没有达到目的。
这是值得骄傲的。但问题有两面性。另一方面,我认为目前中国有很多问题需要反思。有三个要点:
一个是李约瑟难题:虽然古代中国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近代中国没有发生科学和工业革命?
第二,钱学森问:我们学校为什么不能一直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在我们快速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在我看来,当代中国人的重要任务是:如何应对优秀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代代相传,这大该世人民的呼声和愿望。不然,汉字听写大会、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等电视节目为什么会迅速走红,受到人们的热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中华民族理应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仅仅传承是不够的,中华优秀民族文化自身也需要丰富和发展。我们今天讲的优秀传统文化,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没有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就没有唐诗的辉煌,就没有市场曲调和民谣,就没有新一代宋诗,诗歌、宋词、赋的发展到成熟阶段,剧本得诞生,明清开始流行。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生活信息化,如何处理好文化的传承、文明的传递并且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这既是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大问题。
朗读者第十二期青春观后感【3】
星期六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但是天气预报说污染很严重,我不敢出门。想我小可生命,能够规避一下污染,就尽量避免一下。
在家里,收拾没有收拾完的冬天的衣服,鞋子靴子等,该烫的烫,该洗的洗,该打油的打油,晾晒,装盒。衣服干透后再打理。晚上看(朗读者),这一期是关于(青春),当然也很好看,说是本年度的最后一期了,这个节目我是非常喜欢的,微信里保有每期的内容。
也许大家觉得我管叮咚还算成功,叮咚的婶婶要我说教一下她的儿子。叮咚的堂弟读初二,好长时间没和他聊聊了。原因是怕他惹起我的更年期。
看着他对学***心,我的更年期就来了。今天依旧没有多大变化。罢,我不能生气。
也许每个原生家庭的教育不一样。中午我们吃完饭,就叫他回去了。
看了一系列关于(学会选择,如何更好的掌控人生)的文章,或许这些文章中的某些点滴今后会影响到我吧。
和叮咚聊天时,叮咚给我讲了柔道和写作课的情况,觉得叮咚逐渐接受了德国的思想。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如何创业和如何做研究。我不指望叮咚在这个时候创业,但叮咚说,我太渴望快速成功和立竿见影的利益,不想在本科做任何研究。
一年一度的汉诺威世博会,叮咚,每年都在那里举行。这一次,我觉得人们的东西更新的很快,技术也太发达了。好像国内很多企业也派代表去参观了这个博览会。也奇怪,叮咚说刚读大一时,国内的学生的分数比德国本土的学生高,而现在,本土的学生考试分数渐渐比他们高了,都在努力学习啊。
和叮咚交流也顺畅,是不是表面我在坚持学习,能听懂年轻人的语言模式。
碘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是,碘不能在体内合成,只能通过机体从外界获取。下面是小编搜集的2018碘缺乏病防治日主题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8碘缺乏病防治日主题活动总结1】
每年5月15日是我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已是第24届。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及有关部门对科学补碘防控碘缺乏病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盐务局于5月13日上午共同举办了我市第24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主会场设在在福田区益田村文化广场,主办单位包括市卫生计生委、市盐务局、市疾控中心、福田区卫计局、福田区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刘堃副主任、张英姬处长,深圳盐务局梁丹局长、吴柚副局长,福田区卫计局张青献副局长、市疾控中心彭朝琼副主任、福田区疾控中心陈健主任等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主会场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紧扣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的宣传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答疑、有奖问答、讲授真假碘盐鉴别方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科学食用碘盐、预防碘缺乏病的知识。并发放了《食碘盐更聪明》、《科学补碘健康一生》、《食盐管理碘盐知识》、《食用低钠盐倡议书》、《平衡膳食促进健康》、《食品营养标签》、《食源性疾病预防》等宣传折页和宣传单张5000余份。
向参与活动、回答补碘知识的群众赠送碘盐、限油控盐杯及勺、毛巾、牙膏、牙刷、环保袋数百份小礼品。
【2018碘缺乏病防治日主题活动总结2】
2018年5月15日,在贵州省从江县人民**的组织下,从江县市监局在从江县丙妹镇古榕广场参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从江县市监局采取以设置展示展版、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重点宣传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知识,同时还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活动,县市监局共发放防治碘缺乏病、怎样识别假劣药品、辨别商品真假技巧、《消费者权益保**》、等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
通过宣传,增强了群众防治碘缺乏病、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18碘缺乏病防治日主题活动总结3】
5月17日,三台县组织卫生计生局、盐业公司、教体局、文广新局、妇联、团委等近10个单位,在万安场镇联合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突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主题,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设置咨询台、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免费义诊服务等方式,面向群众对碘缺乏病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重在提高广大市民对碘缺乏病的认识与防治意识。
县卫生计生系统下属的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和盐业公司在活动现场设立醒目咨询台,为群众开展碘缺乏病常识、防治核心和盐品介绍、私盐假盐鉴别等知识普及,对现售碘盐产品进行推广介绍,对国家调整食盐碘含量、坚持食用加碘食盐进行科学补碘工作进行积极宣传,努力消除市民对碘过量、碘致病的担心疑虑,普及并提高了公众对健康用盐、科学补碘的认识。
此次活动展出展板8块,悬挂标语4幅,张贴海报近2000份,发放宣传资料约1.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为80多名群众开展了免费义诊,共吸引近600名群众参加。
【2018碘缺乏病防治日主题活动总结4】
2018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4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为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防病防治科与健康教育科携同地区卫生局,共计5名工作人员前往二堡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横幅悬挂、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了有关碘缺乏病防治及科学补碘知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了碘缺乏病的危害、怎样科学补碘、如何保管食用碘盐,如何识别加碘食盐标志等知识。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资料2000余份,宣传物品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通过此次活动的宣传提高了公众对食用加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的认知,增强了居民食用碘盐、科学补碘以及自觉抵制假盐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即使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阅读充斥了人们的生活,但读书依然是主要的构建知识体系,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方式。众所周知,许多历史伟人都喜欢读书,甚至“三日不读书都觉面目可憎”,比如曾国藩、毛泽东、蒋介石、巴菲特等。作为普通人,我们更有理由通过读书提升自己。
读书会提升我们的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曾国藩曾说过,一个人的容貌是天生的,但是气质再后天经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方法就是读书。爱读书的人更有涵养,心态平衡,对待事物不激进不消极;会明白自己的无知和浅薄,不会狂妄自大。
读书会增加我们生命的厚度。“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是美好的愿望,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去行万里路的,但是读万卷书却是很容易做到的,只要你想阅读,现在就可以开始。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读书却可以让我们经历千钟人生。身体和灵魂,至少有一个要在路上。
读书就是在刷高质量的朋友圈。现在很多人不知不觉都被手机捆绑,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刷朋友圈,阅读就是在与作者进行思想的碰撞,灵魂的`交流。阅读优秀作家的作品,其实是在刷这些优秀人士的朋友圈,这才是高质量的朋友圈。
余秋雨曾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从你我开始,全民阅读,走起。
《朗读者》是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型文化情感类节目,以个人成长、情感体验、背景故事与传世佳作相结合的方式,选用精美的文字,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据爆料,王源受邀参加CCTV的《朗读者》第一季的收官录制,将于近日录影,同期嘉宾阵容强大。厉害了word源哥,如若能去,十分了不起呢,朗读的话,源哥会朗读什么呢?以本人来说出个人的成长经历,同时可以讲讲我们不知道的背后故事,真是很期待呢~
王源昨日受邀参加了《朗读者》以“青春”为主题词的录制,王源以少年之名,朗读青春之华彩;以少年之意,书写年轻的奇迹。期待最年轻的朗读嘉宾。
4月16日,TFBOYS组合成员王源参加央视节目《朗读者》的录制。
这档节目自开播以来便是名家汇聚,制作阵容亮瞎眼。王源更是参加这档节目的唯一一位当红小鲜肉。
节目主持人董卿在采访中也曾提到,很多演员主动联系希望参加这档节目,但是节目组不关注流量,只想找到真正了解文字之美的人。
《朗读者》节目已经播出到第九期,目测王源将是这季节目中年纪最小的朗读者,同时也是唯一一个00后。舞台上,王源穿着白衬衫站在董卿身旁,用清亮的声音讲述着自己较同龄人来说更为“特殊的青春”,13岁就已成名的他在收获鲜花和掌声的同时,也听到过很多质疑声甚至谩骂声。现场,王源笑称以前看到这些也会不开心,还会在房间里吐槽。但现在面对这些,16岁的王源已经变得更加从容淡定。
据悉,这档节目将于五月播出,一起期待吧!
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有着独一无二的青春,比别人更多几分从容自如和温柔坚定。王源用清亮的声音,挺拔的身姿,追逐梦想的态度,在青春的画纸上描绘自己的故事。猜猜朗读者王源会带来什么读本呢?
如果说《人民的民义》是近期最火爆的电视剧,那最火爆的综艺节目是谁呢?《朗读者》无疑应该是其中之一。《朗读者》由北汽集团携手央视打造,著名节目主持人董卿担当制作人,以个人成长、情感体验、背景故事与传世佳作相结合的方式,选用精美的文字,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众所周知,《朗读者》从开播至今已经播出了十一期,可以说每一期都精彩纷呈、亮点颇多,节目也火爆异常,人气飙升,堪称人人必看的综艺节目。5月6日,《朗读者》第一季即将迎来最后一期,各路大咖齐聚一堂共同讲述生命中最难忘的经历,更有压轴大戏上演,绝对不容错过。
全网刷屏,《朗读者》是有多火?
与国内绝大部分商业气息浓厚的综艺节目相比。《朗读者》以文化、人文关怀为切入点,弘扬的是一种“正能量”的主流价值观。甚至《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国家级媒体的多次报道与点赞,证明这档文化类节目得到国内主流媒体的一致肯定与高度认可。
此外,《朗读者》的微博主话题#CCTV朗读者#阅读量超13亿、在【喜马拉雅FM】连续十一周位列经典必听总榜第一、最多订阅经典榜第一、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10w+文章累计达225篇,微信指数最高达2400万。在当前最主流的社交媒体都能引起如此大的震动,毋庸置疑,《朗读者》已经抓住广大网友的心。
除了国家级媒体、社交媒体的认可,《朗读者》在52城收视率位列同类型综艺节目第一、15次登上疯狂综艺季第一、节目相关视频全网播放量破7.45亿,由此可见,《朗读者》不仅代表主流价值观,更是一档捕获各年龄层观众的大型文化综艺节目。
董卿对话大咖,《朗读者》火在哪里?
虽是一档文化类综艺节目,但播出至今,几乎每一期都不乏明星大腕,比如演艺明星李亚鹏、濮存昕、江疏影;科学家杨利伟、郭琨;运动员赵蕊蕊、柯洁;作家郑渊洁、曹文轩等,阵容非常强大。通过《朗读者》这个平台,一起“卿”听他们经历的那些故事并从中学习生活哲理,对于我们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收获或启发。
相比“卿”听大咖们的经历,此前那些默默无闻的“草根”通过《朗读者》这个平台成为大咖的例子更加励志,比如许渊冲、程何、单霁翔等。首期节目播出后,96岁的嘉宾许渊冲先生凭借一句“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瞬间走红,徐老先生翻译的作品也因此上了当当网的热搜。
而在以“告别”为主题的第七期节目中,90后嘉宾程何身背保送清华、理科学霸、书香门第这些标签,然而她却在21岁的时候放弃了清华保研直博的机会,选择成为全国唯一一位职业音乐剧译配,她就是程何。像《我,堂吉诃德》、《音乐之声》、《猫》、《妈妈咪呀》,几乎都是经由她翻译而来。在《朗读者》这个舞台上,程何讲述了她的梦想是“要为心而工作,而不是为生活”。在这期节目播出后,程何这个名字登上微博热搜榜,最高冲至第2位,从此前的名不见经传摇身一变成了网红大咖。
压轴大戏高潮迭起,精彩岂容错过?
5月6日,本周六晚,《朗读者》第一季将迎来最后一期,这一期的主题是“青春”。青春是什么?对60后70后来说,青春是郎平带来的五连冠;对80后来说青春是同桌的你,对90后来说青春是TFBOYS。总体来说,无论你是属于哪个年代,在《朗读者》最后一期节目中,都能找到曾经属于自己的青春。因为冯小刚、老狼、郎平、王源等几位大咖都将现身《朗读者》对话董卿,讲述与青春有关的故事。
在《朗读者》的效应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阅读的行列中来,全国各地的朗读亭一度人满为患,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一股“阅读风”。作为该节目的合作伙伴,北汽集团旗下的北汽绅宝更是在4.23世界读书日那天发起了一场读书活动。在这个略有喧嚣的时代,北汽绅宝给大家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阅读风潮。
曾几何时,提起文化类综艺,总是会给人以“小众”的印象。一些节目即便质量不差也难以引发全民热潮。然而近几个月来,央视《朗读者》却凭借强势的表现颠覆了大家的想象。从“遇见”到“陪伴”及至“眼泪”“第一次”……十一期不同主题的朗读为观众带来了几十篇美好的文章和朗读者背后的故事,也引发了现象级的讨论。今晚,《朗读者》即将迎来本季的最后一期节目。在这场以“青春”为主题的朗读中,翻译家屠岸、歌手老狼、导演冯小刚、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青春偶像王源等嘉宾将共同现身一起致敬青春。
电影青春 冯小刚:《红楼梦》曾是童年阴影
节目中,冯小刚坦言小时候最期待的事情,就是星期五机关食堂买电影票然后去礼堂看电影,冯小刚至今还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电影就是戏曲版《红楼梦》,年幼的他还不理解电影中穿着古装的人在干什么说什么,只觉得十分害怕,甚至看到一半就落荒而逃,于是《红楼梦》也在他童年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热血青春 郎平:年轻时靠流泪释放压力
32年前,郎平在洛杉矶奥运会上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块金牌,也创造了堪称奇迹的五连冠历史。里约奥运会后,不少媒体报道了郎平为女排主攻手朱婷缓解压力的细节。对于22岁的朱婷来说,作为队里的重要得分点,重大比赛前的压力足以压垮一个人,而郎平的信任给了她极大的力量来对抗这份压力。而在32年前,同样是主攻得分手的郎平,面对东道主承受的压力丝毫不弱于朱婷。节目中,谈起这段经历,郎平坦言:“当年的比赛规则还不同,如果主攻一旦发挥不好就失误率很高,所以压力很大,也不敢找队友说,一说大家压力都挺大。所以我自己去找袁导聊聊,聊得流眼泪了,我是一个特别爱哭的人。”
《朗读者》在国内掀起了一股全民朗读风暴,从“遇见”到“陪伴”及至“眼泪”“第一次”……十一期不同主题的朗读为观众带来了几十篇美好的文章和朗读者背后的故事,更引发了现象级的讨论。《朗读者》明晚收官,冯小刚王源倾情诠释“青春”
5月6日(周六),《朗读者》即将迎来本季的最后一期节目。在这场以“青春”为主题的朗读中,邀请到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导演冯小刚、歌手老狼、诗人余秀华、青春偶像王源等嘉宾,将共同现身与大家一起致敬青春。《朗读者》明晚收官,冯小刚王源倾情诠释“青春”
作为中国贺岁片之父,冯小刚无疑是游走在商业和艺术之间最成功的导演之一,《甲方乙方》《非诚勿扰》《手机》等贺岁片让他在商业片市场名声大噪,《我不是潘金莲》《一九四二》则让人认可了他对艺术的追求。而他拍的电影,大多都离不开自身经历。《朗读者》明晚收官,冯小刚王源倾情诠释“青春”
王源回忆受邀参加联合国青年论坛的经历。16岁的内地人气青春励志组合TFBOYS成员王源将以自身经历为观众讲述一个不一样的偶像青春。作为无数青少年的偶像,也是第一位登上联合国世界舞台的中国少年偶像。节目中,王源回忆起这段难忘的经历时表示:“当我进入会堂坐到我的座位上,我才发现,面前摆的牌子是China,不是王源,不是任何头衔,我就觉得自己特别的自豪。”《朗读者》明晚收官,冯小刚王源倾情诠释“青春”
每一段朗读都来源于心声的吐露,用心交流这世界会更美好
学会读书,便是点燃火炬,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怎样快速写读后感?今天小编为大家挑选了一篇关于“古墓读后感”的精彩文章,成为更优秀的自己前路漫漫让我们一起加油!
这部电影真的很不错,同时它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那就是读书并不是唯一的道路,但它是一条最简单,最安全,最轻松的出路。
电影的大致内容就是:劳拉在一天健完身后,被告之必须去签一个证明他父亲意外死亡的文件,否则的话他父亲的庄园她父亲的庄园与公司将会被拍卖掉,劳拉并不想承认,但依然改变不了事实,签完之后从一个她父亲遗嘱里的找到她父亲原来去了恶魔海中心的卑弥呼的坟墓里,劳拉来到海边后找到了她父亲去卑弥呼坟墓里的一个船长的儿子,快到小岛上的时候遇上了海难,垂死挣扎好不容易来到了岛上,却刚上岸就被人给打晕抓到了他们营地里当奴隶,定睛一看船长的儿子也在这里当苦力,这里的掌管者想要拥有死亡之母的能力,却一直找不到入口,劳拉带来的关于卑弥呼墓穴的信息让他有了目标,劳拉尽力反抗后逃出了营地。夜幕降临,劳拉在干掉一个追兵后见到了她的父亲,劳拉拿弓返回了营地后带着众人想要逃离,不料被管理者已父亲的命相逼打开墓穴大门,并破除机关,在一番过关斩将后来到了卑弥呼的密室前,在掌管者将要让人把卑弥呼的尸体搬走的时候,劳拉才发现所谓的死亡之母是身上带着杀伤力极强的感染病,但她自己对病毒免疫,在一苦苦打斗后,劳拉干掉了掌管者,而劳拉的父亲也因为碰了死亡之母的尸体中了病毒想要自己留在这里把墓穴炸毁,劳拉最后要出生天,墓穴也被成功炸毁。
从此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劳拉的父亲是一名十分成功的考古学家,但是,考古学家也要学会文化,而且危险至极。要面临的不仅是病毒,还有致命的机关,恐怖的陷阱,没有知识和好的体能是万万不可能完成任务的。
最近,我读了一本草原动物传奇小说《古墓羊军》。这本书是草原动物小说大王许廷旺写的,虽然他没有沈石溪那么有名气,但是这个故事很值得大家一读。
故事主要讲了林不几和赤术两个驴友在原始森林里遇上了一伙盗墓贼,后来被他们骗进山洞,其实这是一座千年古墓。在山洞里,两个旅友认识了一个叫哈达的怪老头。哈达是守护这座千年古墓的一个牧羊人,他率领了一群勇敢无畏的羊军。最终哈达、两个旅友以及羊军与盗墓贼斗智斗勇,大获全胜。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羊军与盗墓贼交锋时,几十只冲在前面的羊已经被杀死了,然而后面的羊还是会勇敢无畏地冲上去,绝不退缩。读到这,我深受感动。如果我是他们,早就吓得两腿发软了。可这些羊军一点都没有贪生怕死,视死如归,比人类还要忠诚、勇敢。尤其是领头羊铜头,它比别的羊都高出一个头,战斗时更是勇敢无畏。在搏斗中,它的耳朵被削去了一只,但他还是面不作文改色,坚守战场。他还亲眼目睹自己的同伴被捅破喉咙,摔下悬崖。这些残忍的场面让他变得更加彪悍,更加勇猛,一下子就用羊角把盗墓者顶上了天。真不愧是羊的首领!
哈达这个怪老头很神秘,少言寡语,只有在率领羊群的时候才会吹吹口哨,平时几乎一言不发。但他内心却很善良,他一辈子都在守护这座古墓。他也很聪明,在占据有利地势的情况下想到了围攻妙计,带领羊军将盗墓贼重重包围、一网打尽。
那两个驴友林不几和赤术也很机智。最初他们能够一眼就看出与他们相遇的这一伙人不简单。后来不小心被他们骗进山洞,他俩瞬间明白了这伙人是盗墓贼。于是,他们与这伙人展开了生死搏斗。在生死拼搏中赢得了守墓人哈达的信任,成为了哈达最亲密的朋友。
不管是哈达、羊军,还是林不几、赤术,我都很佩服。他们不仅有一颗勇敢的心,还有一颗智慧之心。正是他们的勇敢和智慧,才守护住了这座千年古墓!
昨天去看了《古墓丽影·源起之战》,新片女主并没有朱莉的性感和美貌,但电影开篇那实打实的腹肌还是有惊到我的,可以看出,女主角为了此片还真是下苦功训练自己了。另外,丹尼尔吴是要在这个系列片里常驻了吗?他这次还真不算是太打酱油,就是脸涂得黑了点,看不清楚帅脸。这次的妆容真的掩盖住了他的美貌,哎呀,可惜……
不知道为什么,这款爆米花电影老让我想起大学体育800米测试的成绩,我是永远的倒数第二。看这种电影竟然被我看出危机感,我现在也是挺深刻的了。自从看过《鲁滨孙漂流记》后,我就一直有一个想法,别说我这种身体素质的人在荒岛能活几天,就是我现在迷途知返去训练,荒岛求生也似乎是不可能的啊!
看到女主奔跑在山林间,不管是被求生欲支配,还是对父亲的爱驱使,我都钦慕她的勇气,一个女孩子能做到这么多事真是太不容易了。如果这些事都放在我身上,实在是不知道自己会怂到什么地步。有时候,命运还真掌握在自己手中,只不过命运的力量太强大,我们想挣脱它,必须付出很多的代价和努力。
看完电影之后,我有两点很深刻的体会,是的,很深刻。
一:人,要有一个好身体。天有不测风云,任何时候,强身健体都是一个好的选择。抓紧锻炼出一个好身体,刻不容缓。
二:人,要活得皮实一点。关于这一点,我以前就太矫情了,老喜欢对着困难哭哭啼啼,嘟嘟囔囔,现在想想着实怂包又讨厌。即使自己是个女孩,也要活得皮实一点。
得出以上结论,不止是因为这场电影,还因为,我们眼前的生活波澜不惊,但是我们面前的世界千变万化。
令人敬佩的哈达老人。
你一定听说过警察局里的警犬和泰国的大象军团吧,但你听过由羊组成的强大军团吗?反正我是没有听过。所以我一下就被《古墓羊军》这个书名给勾住了。看完这本书,书中的怪老头儿哈达令我十分敬佩。
因为经常有人上山捕猎、砍树、盗墓,于是哈达老人利用山羊飞檐走壁的能力训练了一支强大的羊军团。只要他吹三下口哨,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羊军出来阻止坏人们上山干坏事,原本温顺的羊群被他训练的井然有序,听令行事,可见哈达老人多厉害啊!这还没完,还有更厉害的。最强的几只羊是铜头、乌云、美角和黑头:铜头是羊军的大长官,哪方面都很强,是个全能手;乌云是一只冷静的母羊;美角和黑头虽然很厉害,但脾气暴躁。哈达老人会根据这些羊的特点进行排兵布阵,取得战斗的胜利,这也成为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以为哈达老人是一位护林员,所以才一直保护罕山的,其实不是的。我从他和盗墓贼大明的对话中知道了哈达老人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牧羊人。太多人来罕山砍树、捕猎、盗墓,所以哈达老人才自发地训练羊军团,保护这座美丽的罕山。盗墓贼还跟哈达老人说:“只要跟着我,你后半生会荣华富贵、衣食无忧的,你来跟我一起盗墓吧!”但是哈达老人对糖衣炮弹不屑一顾的很,所以,盗墓贼根本收买不了他。
我对哈达老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无比崇拜,他不被恶势力收买还与他们战斗到底的品格也令我无比崇拜。
在教小学六年级《科学》课时,有一课是关于金字塔的神奇,学生们能条条是道地讲述在修建金字塔过程中一些人们很难想象的工艺,当时我就想学生们是怎样知道的,讲心里话有些东西我自己都有一点弄不明白,假期中我无意间了现我的小外甥有一本《古墓探秘》的书,我打开书一看,原来全是这方面的知识,于是我就仔细阅读起来。
这个奇幻的大千世界需要我们去探索,这些神秘的人类文明需要我们去发现!《古墓探秘》由《图说天下·探索发现系列》编委会所编制。在神秘的月色下,到底隐藏着多少墓穴?《古墓探秘》为为我们开启一座座陵墓,找回一段段神奇,觅回一朵朵疑云。
本书分44座墓穴的故事,印证了家喻户晓或不见经传的人物、或耳熟能详或鲜为人知的故事。千古第一陵,秦始皇陵,浩浩荡荡,横扫六国;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辽阔的鄂尔多斯草原,你的最终归宿;洋洋唐王朝巍巍女皇陵,唐乾陵,这里埋葬着独一无二的女皇帝,武则天,这里也是唐高宗李治的皇陵;一代枭雄曹操设七十二疑冢,确实符合他多疑的个性……
或许人们的血管中就隐藏着一种叫做不安分,好奇的血液。什么事都想去看一看,寻梦于文明之巅,叹瑰宝风华,感秘史迷离,惊发掘旷古,思谜案悬疑。
那些失去的先人,给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美轮美奂的金银饰品,也有无数的谜题,更多的是古代文明的痕迹。历史真是个奇怪的家伙,就像一个色彩斑斓、奇怪迷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精彩诠释人类文明的神秘片段。神秘的、奇幻的、美好的、悬疑的……令人目不暇接!
《古墓探秘》铲去墓葬上的千年封土,使古人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五千年的文化,沉淀在炎黄子孙心中那种对先人的神秘,逐渐拉开幕布。站在科学的立场,以记载和考古发掘为依据,古人不再神秘。通过书,让我们重读先人的思想,透视古代社会的文明,探索千古之谜。这时,血管里有着好奇血液的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
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生命无常,唯有死亡才是灵魂的永恒归所。我认为这话说得很对,生命本来也不是永远都会存在,灵魂也是一样。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古墓探秘》。
这本书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古墓,这些古墓全是世界上最神奇、最古老以及最神秘的古墓。比如埃及金字塔中一个最伟大的荣耀——胡夫金字塔;最神秘、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法老死亡诅咒——图坦卡蒙的陵墓;还有可能是让我们全中国,甚至全世界最不了解的一个古墓——一代枭雄的墓葬谜局:曹操七十二疑冢等等……
看了这本书后,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觉得古墓背后的故事就像生命一样丰富而精彩,它们的身上附着种种传说和疑云,要是我们不是站在普通人的立场,而是站在科学家的立场和科学的立场去看这本书,我们就会觉得古墓不再神秘。从这本书中,我还发现古代人真的是非常聪明。这些古墓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象古埃及法老的“木乃伊”,这种把尸体经过特殊处理后的死尸,竟然能保存万年之久,还有中国的皇帝秦始皇,他的工匠所制作的“兵马俑”,做工精细,一个个兵马俑翊翊如生,让人非常震惊。我很佩服古人,我相信,即使现在的技术再高超,也不一定能超越古人这些成就。《古墓探秘》这本书的确能带给我们很多知识。同学们,要是们们想了解更多关于“古墓”的知识,那就赶快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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