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监管方案(收藏14篇)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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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 篇1

乌苏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郭文礼报道:今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在抓好每周的党支部学习同时,还在每天早上开展晨学,实行“人人上一课”,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已讲课60余节。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市绩效考评方案,制定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实行季考年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查岗,采用效能提醒和告诫等方式,落实效能工作纪律,优化机关政风、行风,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

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围绕中心,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信息调研活动,截止6月底,全局干部职工共撰写调研文章41篇,上报调研信息259篇,努力打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平台;

五是通过各种形式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今年上半年以来,市财政局举办培训班2期,组织业务考试3次,加大对财政政策、法规等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项学习培训达50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监管方案 篇2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监管方案 篇3

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巡查监管

具体方案 为坚决遏制建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对违章建筑的日巡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按照xxx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违章建筑监管巡查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如下:

1、大力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制。各联系村(社区)的副职领导为巡查监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巡查监管责任人。

2、要履行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组织巡查人员做好违章建筑摸底登记工作,还要做好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台帐工作。

3、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由各村(社区)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将巡查情况汇总报xxx清理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包镇挂点领导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详细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监管责任人

4、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巡查组成员名单位及巡查区域、时间如下。

6、成立xxx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巡查组对各自辖区范围的巡查监管情况,随时灵通各类信息,综合协调,确保巡查监管落到实处,

监管方案 篇4

20xx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为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区妇女在“两型社会”建设和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妇女创业、关注妇女儿童民生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组织广大妇女以“百年妇运、百年礼赞”为主题,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节日期间,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广大妇女为和谐社会建设多作贡献

二、大力宣传妇女典型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新成就,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妇女组织要紧紧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xx周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对妇女的高度重视,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我区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新成就、新发展,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注妇女发文章由展、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评选表彰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妇女和广大妇女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一批弘扬传统美德、倡扬时代新风的和谐家庭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巩固广大妇女投身文章由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

各级妇女组织要围绕“百年妇运、百年庆典”的主题,在全区深入开展“争当文明成员、创建和谐家庭”活动,以“绿色生活进我家”为载体,深入开展“我两型,我快乐”的“两型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普法进社区活动。要围绕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联合有关部门举行“春风送岗位”活动,满腔热情地为妇女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1、“三八”节前,隆重举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暨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文章由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区级巾帼文明岗、文章由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文章由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等在文章由经济建设和社文章由会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妇女群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信心,带领妇女为富裕、文明、平安、和谐文章由建设贡献力量。

2、举办一场“巾帼建功在文章由” 行业女性风采展示活动。以“一个窗口一面旗、一个岗位一颗星”的示范形象,展示我区广大妇女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行业新风中的特殊风采。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以“促进妇女自主创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激发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

4、联合劳动局举办“春风送岗位”专场招聘会,为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再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5、发挥文章由区女性创业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举办失业妇女就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扶持女性创业基地发展,为女性创业就业搭建平台。

6、区妇女人才促进会举办区女领导干部联谊活动。

7、制作一本反映文章由妇女运动发展历程的宣传画册。

请各街妇联、区直机关妇工委、区教育局妇工委、文章由区经济开发区妇工委、各妇委会根据区妇联“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纪念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要坚文章由持求真务实,根据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把开展纪念活动与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建功立业。

监管方案 篇5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监管方案 篇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三、实施内容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监督管理对象,制作监督管理清单,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乱采滥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行业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监管方案 篇7

根据《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XX]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共同做好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上述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为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

(一)总网格长和第一网格长。

设“总网格长”1名,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设“第一网格长”2名,由县委及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对总网格长负责。

(二)二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四)三级网格:各村(居)委员会。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员”,负责日常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各共建共创单位为各四级网格的“县乡联络单位”,按照“三级网格”和“总联络员单位”的要求,配合“四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四、网格责任

(一)县委县政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主要责任,作出具体监管安排和落实监管任务。

(二)乡镇党委政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直接责任,落实监管任务。

(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环境监管责任。

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落实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对我县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海管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五)村(居)党支部、委员会相关监管责任。

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日常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五、网格监管要求

(一)巡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应制定污染源年度监管计划,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台账),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应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乡镇20XX年度网格化监管计划报送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备案。以后年度每年1月30日前报送。

县级领导每2个月深入责任区域和行业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县乡联络单位”每月深入“二级网格”配合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1次。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及海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二级网格)每1个月至少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2次;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三级网格)每个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3次。

(二)查处。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查自评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高城镇、海管委、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汇总后报州生态环境局,并抄送理塘县。

(五)目标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乡镇统筹协调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收集汇总网格化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简报等,装卷归档,制定对村级网格化工作的考核办法。网格化成员单位在做好自身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建立工作专卷归档。生态环境部门将于每年12月前对各乡镇、成员单位进行网格化工作考核,并纳入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附件1、2)

(六)落实网格责任。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示意图(附件6),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上墙。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联系县级领导要坚持经常性深入乡镇调研督导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开展专项巡查;各乡镇农建联系单位、共建共创支部要经常性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帮扶式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二)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专(兼)的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局长、海管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管局相关科室等为成员单位的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并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甘孜州反馈问题整改,修订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根据乡镇监管范围和工作需要,每个乡镇可探索聘请1-2名专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按照相关程序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指导。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采取联合执法制度。由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围绕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医疗废物储存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三是严格审批把关制度。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县建设项目,发改、规划、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地、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建立完善移交移送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五是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提升能力。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二级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县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乡级、村级网络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各乡镇要适时开展对村级网络的培训;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

(五)严格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监管方案 篇8

为大力推进文化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打造文化强区,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展示多元文化元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卫东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总体活动方案如下:

本届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等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元素聚集的文化活动,展示卫东新面貌、新成就、新发展,促进我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实现文化强区。

分会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社区文化广场和居民楼院。

以歌颂祖国、歌颂社区建设的丰硕成果为主线,通过不同文化元素的展示,推出一批展示时代精神的文化活动,凸显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繁荣发展的卫东群众文化,打造欢乐卫东大舞台。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广场文艺演出,突出展示我区打造文化强区,喜迎祖国华诞的美好情怀,大力颂扬同心同德、争先创优精神。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委、区卫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推选出1-2个优秀节目参加开幕式演出。

为营造健康卫东创造人文环境,以各街道选拔的优秀队伍为演出主体,以社区文化广场为主会场,组织举办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文艺比赛。每项比赛活动各街道都要选拔1—2支演出队伍参加,充分展示我区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企业文化的风采。

参赛节目以区文化馆培训的舞蹈为主,各类广场舞均可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节目限时6分钟,超时扣分,要求服装,道具统一。

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服装、道具统一整齐。

器乐类为独奏、重奏、协奏、合奏(限18人以内,含指挥),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均可参赛,演奏乐曲限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分成年组(18周岁以上)、少年组。

要求各街道选拔1—2名优秀选手参赛,每位选手限报一首曲目,参赛时间8分钟以内,伴奏自备,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以街道为单位,社区为主线,依托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广场,整合调动各类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每个街道至少组织一场文艺展演活动。全面展示社区文化风采,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推动和加快示范社区创建。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特色和时代风范,鼓励原创作品,艺术形式不限,作品规格最大尺寸不超过210公分×190公分,最小不小于60公分×80公分。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幅。

为提高全民读书意识,培养读好书爱读书的良好习惯,鼓励从家庭做起,培育浓厚的书香氛围。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家庭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有书房或书柜、书架;有照片展示及文字描述;书桌、台灯等)

(2)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家庭藏书不少于500册,每年购买新书不少于3册,至少订有1—2种报刊,提供家庭书目文字版;近3年(含今年)的购书发票;书、报提供实物或照片皆可。

(3)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订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4)家庭每名成员每周阅读时间不少于5小时。以家庭为单位写一份申报材料,对家庭读书状况予以说明。

(5)不定期开展家庭读书交流会,家长与孩子共同讨论交流读书心得、读书方法。以家庭为单位有读书笔记或读书摘录及读书日记(每周不少于两篇)。

(6)家庭成员有作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种比赛上获奖的文章,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书、杂志报刊文章复印件等)。

为挖掘整理卫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民间优秀文化,编辑出版《卫东区民间故事集锦》,为美丽卫东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要集中展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精品节目,组织一场集音乐、舞蹈、相声、小品、戏曲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文艺演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参演节目要以自创为主,可聘请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节目进行指导,力争打造精品力作,全方位展示卫东区的巨大变化。

1、召开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艺术节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2、召开协办单位专题会,商定落实各场次活动冠名具体事宜。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及早动手做好各单项活动的筹备、协调、联络工作。

为成功举办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8月28日前把参赛、参演、参会的节目名称、形式、人数及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节目进行辅导、加工、提高。

(一)本届艺术节主题为“畅想中国梦展示新卫东”。在整个艺术节的活动中要把这一主题贯穿始终,组织力量编演一批反映我区示范社区建设成果、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新貌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优秀节目,并在演出过程中营造演员与观众、台上与台下互动的和谐气氛。各场次演出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组成文明热心观众,做好文明服务,确保各场次演出气氛热烈、秩序文明、和谐圆满。

(二)各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彰显繁荣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组委会活动办公室要对各社区演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作为表彰优秀组织者的依据。

(三)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由各承办单位通过制定细则进行规范和实施

监管方案 篇9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监管方案 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法治行业为出发点,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实现“--”时期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建设局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计划于月份开展。

4、抓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六五”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1、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主题活动。

2、总结“法律八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3、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潜力。

4、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资料,搞好新法培训,认真抓好全系统新上岗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潜力和水平。

5、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

6、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力量。透过现场会、观摩培训会等形式交流普法经验。

7、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划下半年举办以宪法和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个性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1、用心推进我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等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4、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法制宣传骨干,确保人员、经费、普法成效落实到位。

2、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确定普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法规处。

监管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保护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连日来,县市监局深入开展“禁塑限塑”宣传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该局机关大楼和各分局在辖区内主要街道悬挂了“拒绝白色污染,提倡环保生活”等宣传横幅,并且督促指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绿色生活始于点滴,全面禁塑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

实地发放张贴倡议书。各分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实地现场向各相关企业主、经营户发放“禁塑限塑”倡议书,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尤其对销售塑料袋、使用塑料吸管、塑料餐具量大的企业现场重点督促做好“禁塑限塑”工作。

突出重点执法检查。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禁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尤其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县城区部分餐饮行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要求各经营户依法经营,严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若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予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监管方案 篇12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zF133.COM 趣祝福】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监管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公安、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xx〕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xx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xx〕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平。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平。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平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监管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深化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勇于曝光违规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和地市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全面监督的作用。

五、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以打击欺诈骗保、学习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资料,进一步加强公众防范医保欺诈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张贴海报、派发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对《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专栏,宣传贯彻条例;二是利用公交车等载体推送“打击欺诈骗保”专栏、举报投诉和奖励等内容;三是视疫情情况,开展宣传医保政策现场活动。

(三)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知识竞赛。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市医保局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赛并做好线上承诺,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深入基层,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以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定点医院门诊大厅、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广泛动员,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在省、市、县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做好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严禁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播放载体、咨询服务平台等工具进行科学、有效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三)发动社会,全民参与。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社会舆论造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告知本县举报投诉渠道与电话,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两定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含《2022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素材于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县医保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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