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方案

08-08

幼儿园每次举办的教育性的活动,可以促进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教师以活动的形式进行教学,更是有利于师生之间感情的交流。为了让活动的氛围更加活跃,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优秀道德活动方案!那么,关于幼儿活动方案要怎么写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疫苗方案”,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疫苗方案 篇1

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20xx年春节期间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确保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查漏补种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分年龄组接种率达95%以上。

二、查漏补种范围、对象、时间安排

(一)查漏补种范围。

全乡各村同步开展查漏补种。

(二)接种对象。

全乡范围内8月龄-6岁儿童,即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出生的、未接种麻疹疫苗所有儿童,进行一剂次麻疹疫苗接种(包括流入、暂住及常住儿童)。

(三)时间安排。

麻疹查漏补种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30日。

三、组织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乡卫生院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本次麻疹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麻疹查漏补种免疫接种活动、组织接种人员和设置接种点。

乡防保组具体实施,负责村级卫生员培训,疫苗、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以及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村级卫生室负责做好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前期准备

(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乡在实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乡防保组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二)开展人员培训。

乡防保组将于1月20日前对村级进行培训。

(三)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村在开展麻疹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充分动员和协调村委会以获得对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支持与参与。

乡防保组提供技术指导,宣传材料应于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前1周发送至各接种点。各类宣传活动应提前3~5日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麻疹疫苗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证等,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四)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由村医、居委会干部组成。

2、摸底与接种同时进行。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各村卫生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

②针对流动人口的摸底: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采取在接种前3-4天集中突击摸底的方式进行。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查漏补种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五)现场接种。

1、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救治药品等。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酶素和硫酸卡那酶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近期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间隔1个月后进行补种。

(3)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对查漏补种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和处置。发现AEFI时,要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七、资料汇总与报告

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如实填报统计报表,乡防保组认真审核无误后将查漏补种数据资料上报至县疾控中心流病科。

(二)查漏补种汇总信息上报。

时间要求:查漏补种结束村级于2012年1月30日前报告至乡级,乡级于2月10日前报告至县级。

疫苗方案 篇2

为保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保障全民健康,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确保安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现阶段主要为在瓶窑的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提供接种服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40%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65%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8岁以下人群、在杭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后续部署开展。

(一)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在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M.111642.coM 优美句子网)

1.排摸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xxxxxx

职 责: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排摸。村社、外来人口接种对象排摸由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建筑工地接种对象排摸由镇项目办负责;工业企业接种对象排摸由区域发展办(经发)负责。

2.医疗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xx

联络员:xxx

职 责:负责医护人员配备、救治工作;与区卫健局沟通联系。

3.安保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

联络员:xx

职 责:负责接种工作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4.宣传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联络员:xxxxx

职 责: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情应对。

5.后勤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

联络员:xxxxxx

职 责:负责接种后勤保障工作(非医用物资、物业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垃圾清运等)

6.现场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

联络员:xxx

职 责:负责接种场所布置、管理、运行。

各组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服务,确保我镇新冠疫苗人群免疫屏障尽快建立,疫情防控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20xx年3月15日

疫苗方案 篇3

为应对近期我国新疆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继续保持我镇的无脊灰状态,巩固无脊灰成果,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循环,根据萧卫防【20xx】41号文件关于印发《萧县20xx/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次强化免疫活动查漏补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指标

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维持无脊灰状态。

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两轮接种率≥95%。

查漏补种儿童按免疫程序全程接种率≥95%。

二、活动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所有2008年1月1日——20xx年9月30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出生地和居住地,一律于20xx年12月5-6日和2012年1月5-6日服两次脊灰疫苗:20xx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凡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全程免疫的,一律进行补服。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卫生院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在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卫生院积极向政府申请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保证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所需的宣传、培训、冷链运转等工作经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2、卫生院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动员镇村干部参与本次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为:20xx年xx月29日下午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20xx年12月1日上午召开辖区内所有医务人员动员培训大会,安排部署本次工作,12月1、2、3日进行摸底,4日上报摸底数据,20xx年12月5日-6日全镇补种脊灰疫苗。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开展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并根据摸底情况分发疫苗,实施接种;加强接种指导和督导;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负责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与报告。

3、村卫生室负责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面对面宣传告知,并将摸底数据上报镇卫生院。

4、对于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和存在免疫空白的地区,要给以高度关注。

四、技术措施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时间安排为:20xx年xx月29日下午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20xx年12月1日上午召开辖区内所有医务人员动员培训大会,安排部署本次工作,12月1、2、3日进行摸底,4日上报摸底数据,20xx年12月5日-6日全镇补种脊灰疫苗。

(二)宣传动员和培训

20xx年12月1日上午8点半召开有镇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工作会,在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开展前,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黑板报、专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目标儿童和流动儿童聚集区,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在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开展期间,根据本镇人口数印发入户宣传传单,并在每个接种点设立明显的标识。

卫生院在20xx年12月1日上午8点半的动员培训大会上完成对本院专业人员和村医生等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1、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2、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3、组织实施。4、宣传动员方法。5、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8、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检测及处理:9、各种表格的填写与上报: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三)目标对象摸底登记

1、摸底工作要求: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2、摸底登记对象:强化免疫:所有2008年1月1日——20xx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查漏补种:20xx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包括我镇所有户籍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现住我镇境内的流入儿童。对我镇的外出儿童应在摸底登记表上详细注明其外出的时间和地点。摸底工作于20xx年12月4日10点前汇总上报卫生院,分别上报分村统计的.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摸底情况。

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用以下指标进行评价:①目标儿童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②目标儿童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有二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可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3、参加摸底登记人员:村由各村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完成,镇值由XX镇预防接种门诊医生会同村干部及学校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4、摸底登记工作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以边远地区、常规免疫薄弱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为重点对象;重视两轮期间外出返乡儿童、新流入儿童和新生儿的补登。

(四)实施接种

1、疫苗分发、领取和管理:确保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避光储存,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在接收和储存疫苗时应做好出入库和温度记录等相关记录,对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2、接种方式及接种点的设置。

采取以入户接种的方式为主。各强化免疫接种点必须在实施接种前2-3天将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准备齐全,包括疫苗、接种桌、白色台布、方盘、急救药品、冷藏包(箱)、冰排、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等,并随时补充。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

3、接种工作:服苗要做到“送苗入口、冷开水服、看服下肚、吐出必补”,服苗半小时后不喂母乳。不允许带苗、留苗。在接种期间如发现外出返乡或外地流入的目标儿童,应及时予以补登,并实施接种。所有强化免疫接种数据录入儿童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并作好强化免疫接种标记。对因有临时接种禁忌症而推迟接种儿童标明原因,及时落实补种工作,

4、接种注意事项

对常规免疫未建立卡、证、簿和未接种其他常规免疫疫苗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要利用本次强化免疫的机会摸底登记、纳入管理。发现常规免疫脱漏的儿童要在以后两轮的冷链运转(4个月内)中予以补种。强化免疫儿童名册原始记录由镇卫生院保存。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及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五、督导

由卫生院组成镇级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时各村要立即进行协调解决。卫生院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每个行政村至少派1名卫生院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对流动人口较多地方也要落实专人负责。

六、资料统计与报告

镇卫生院防保站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包括影音资料、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并于20xx年12月8日和2012年1月8日前将分村强化免疫数据资料汇总后报县疾控中心,第二轮强化免疫完成后上报资料包括简报、总结。

XX镇中心卫生院20xx/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XX镇中心卫生院20xx/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

成 员:

XX镇中心卫生院20xx/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组

组 长:

成 员:

XX镇中心卫生院20xx/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巡回督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XX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xx月30日

疫苗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不良反应管理指导。

1.组织部门应积极关注受种者的健康状况,通过部门已经建立的新冠预防管理每天的健康监测等渠道积极了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

2、利用卫生健康部门宣传材料推广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相关知识,科学处置。例如,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和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硬结、全身不适、疲劳、食欲不振、疲劳等症状,这些反应通常是一次性的,不需要处理,一般1~2天就可以自己恢复。

3.受种者发热超过38.5℃,反复发热或发热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其他身体明显不适症状(腹泻超过5次/天,反复恶心、呕吐),应立即劝医生,避免偶像和其他疾病延误治疗。

4.高度怀疑受种者的疾病与疫苗有关,除了立即就医外,还应积极向接种部门或辖区疾病对策中心报告。

二、接种单位不良反应管理指南。

1.各接种机构应严格执行接种人完成接种后30分钟的观察制度,安排专家在观察区流动巡视。发现身体不舒服的人必须积极询问,必要时请现场急救人员协助处理。

2.各接种机构收到组织机构或接种者的不良反应报告后,应立即指导接种者对症治疗或临床治疗。并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方案》的工作要求进行信息报告。

3.各接种部门应严格按照辖区疾病对策中心的要求,协助异常反应的追踪访问。

三、区疾病对策中心不良反应管理指导。

1.区疾病对策中心必须指导组织部门和接种部门进行不良反应管理。

2.区疾病对策中心应在两周内完成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和分类。

3.区疾病对策中心应对明确异常反应的受种者进行每天访问,了解最终情况的分类待定的病例,在未明确诊断分类之前,每天访问,直到病例痊愈或明确排除异常反应诊断。

疫苗方案 篇5

为了加强对新冠状病毒疫苗急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的指导,确保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顺利、秩序、规范实施,西峡县西坪町卫生院特别制定了《新冠状病毒疫苗紧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2021年1月6日下午在门诊三楼会议室组织了全院医务人员新的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训练。

在研修会上,郑江华院长解读了我院《新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工作方案》,主要对我院设立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工作专家组,加强医务人员训练,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规范急救工作

之后,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专家李灵国副院长从疫苗过敏反应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应急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说明,进一步阐述了新冠状疫苗接种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训练,医务人员进一步掌握了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紧急处理技术要求,提高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能力,丰富了疫苗相关知识,为下一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我院作为县域内新冠状病毒疫苗的基础接种点之一,对我县全面预防疫情,顺利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疫苗方案 篇6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疫苗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人群扩大接种,扎实稳妥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石防控办发[2021]15号文件《石泉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和2021年3月24日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力的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认识到疫苗接种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更是关系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政治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快疫苗接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如期实现接种目标。

为推进我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接种任务,我镇成立曾溪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和分工如下:

1、组 长:曹世海(镇长)主要负责曾溪镇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

2、副组长:钟诚(副镇长)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任务完成工作。

3、成 员:宋  阳    卫生院院长

宋 琳   派出所所长

刘玉佳   党政办主任

徐友章   社保站站长

刘良玉   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刘佳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计和日常上报。

1、20xx年6月底全镇接种率达到全人群的40%(2603人)。

2、20xx年底18-59岁人群接种率达到100%和上半年接种人群的查漏补种(全年共计4337人)。

1.明确接种责任单位。曾溪镇常住人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曾溪镇镇卫生院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实施。

2.做好疫苗储藏工作。曾溪镇卫生院必须按照《疫苗管理法》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藏,做好登记备查,确保冷藏冰箱和发电机处于正常状态,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疫苗不安全事件发生。并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链监测资料和信息录入,确保疫苗安全。

3.做好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曾溪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保障组,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转运车辆,并与县医院医疗集团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4、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做好疫苗免费接种政策、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好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接种工作,自觉自愿接种疫苗。

新冠疫苗接种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齐心协力加快接种进度,提高全人群接种率,确保按期完成我镇今年接种目标任务。

疫苗方案 篇8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xx年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xx年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xx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疫苗方案 篇9

一、查补对象

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漏卡、漏证和达到免疫规划程序规定时间未接种的15岁以内儿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以下目标:

(一)本县(市、区)儿童或外县(市、区)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建卡率、建证率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

(二)所有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2岁以内儿童,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和9月龄内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剂次的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儿童,其余免疫规划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接种时间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查补频次

1.月查补。在常规免疫基础上,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2岁以内儿童为主。

2.季度查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6岁以内儿童为主。

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每年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为15岁以内新入托、入学儿童。

4.临时查补。根据省、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和全县疾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目标人群相关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

(二)补种原则

疫苗补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定的补种原则进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无论是否形成卡痕均不再予以补种。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5.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6.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6岁儿童未达到2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6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7.未接种流脑疫苗的≥2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

8.当需要补种多种、多剂次疫苗的情况下,应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

9.补种时,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不同规定时,按疫苗使用说明执行。

10.免疫球蛋白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28天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14天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的具体使用方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执行。

(三)技术要求

(1)月查补。主要通过核对相关资料开展。乡村(社区)医生应定期搜索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附件1),并根据儿童接种情况及时更新接种卡信息。乡村(社区)医生应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至儿童15岁。乡村(社区)医生应每月梳理《儿童预防接种卡》,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应填写《山东省 年 月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联),报送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查询辖区本地和流动儿童中到期未种儿童,同时与附件2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确定补种的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并将补充完善后的附件2反馈给乡村(社区)医生。

(2)季度查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除通过核对资料方式查找漏种儿童外,还要依托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村(社区)医生等基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摸底调查,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未在册儿童,及时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并积极与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动,多途径掌握本辖区内的目标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填写附件2,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同时将附件2反馈乡村(社区)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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