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漫长转瞬即逝,我们经常会有所感悟。这时候不妨详细地描述自己的心得体会的变化。常见的心得体会有观后感和读后感,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有质量,写出个人特色?以下“孔乙己心得感悟”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生活依旧机械,迷乱的浑浑噩噩,矛盾的内心已经默然颓废。未来真的很迷惘,现实泯灭了追求多年的梦想。我-----是否失去了追求。
仅有的一点优越感让我自己发挥的“淋漓尽致”---自恋,继而转变为自负。时刻不忘卖弄自己的“文采”,跟人说起话来总是故做深奥,甚至有时候还满嘴的“之·乎·者·也”装什么B啊!其实不就是虚伪。不能让自己融入现实而逃避现实再故做清高,让别人认为自己有多么高深,而自己真正的现实却很落寞·空虚。这就是人性最为肮脏的一面。---一个十足的伪君子。
读完《孔乙己》之后,我意识到世界上最难的是莫过于认识自己,孔乙己就是失去自我的最好代表。当我们学习这篇文章时都会嘲笑他·蔑视他,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看到更深入的问题的本质。
孔乙己认识不到自己的能力,封建王朝的黑暗让他被现实遗弃他没有与现实抗争和改变现实的雄心和意志,所以他就是现实的阿Q,只能以自我安慰来掩饰生活的落寞·空虚·颓废和堕落,以至于最后成为一具荒野弃尸,漂浮的孤魂野鬼。
有些东西人都是必须经历的,我们一路走来,也许在物质上许多人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但是精神思维都是由我们自己主宰,没有人愿意成为孔乙己,所以我们就必须深入的了解自己认真的面对生活。责人之前先责己,把挫折看成成长的机会,做人做事都要积极,每天多做一件事,每天进步一点点,日有一新,月有一进。
成功的路就在脚下,就看自己的抉择,没有谁能阻止你前进的步伐,珍惜生命这个奇迹,懂得生活的艺术,孔乙己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也是我们的后车之师,所以他就是“名人”。
在这堂课上,同学们通过对文章整体的分析,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尝到了自己探索发现所带来的成就感和乐趣。可是这一切都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赏析上,每个人都只是发现孔乙己身上的某一个或者某两个特点,在这点来说这个人物形象学生心中还是独立的,或者说是被割裂的,于是我要想办法让学生从不完整的碎片印象过渡到整体的人物形象,试从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用一句话给孔乙己的形象做个高度的概括。例如:孔乙己是一个潦倒、不幸的读书人。(叶圣陶)我出示一些名家对孔乙己的评价,让学生站在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这个人物,为我转向难点的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还只是孤立的来看孔乙己个人的悲剧,那么这堂课就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我们都知道鲁迅所要指向的是整个不合理的'社会,可是怎么把孔乙己的悲剧跟社会联系起来呢?毕竟他本身的性格实在是太突出了,这么一个好吃懒做、迂腐不堪、又鄙视劳动的人实在很难有好的结局。于是我让学生带着三个问题再读文本,做到有的放矢,回归了文本。
通过读书和教师的引导,学生把关注的角度转向了孔乙己身边的人,我趁热打铁,再次出示灯片,看看文本里的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这种由浅入深,深入浅出的教学方法值得我在今后的教学中特别是分析小说人物性格发掘小说主题中经常运用并发扬光大。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读了《孔乙己》之后,我想了很多。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今日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经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终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仅有孔乙己到店,才能够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当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明白他是怎样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经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境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貌,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我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终,“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我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本事,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他人;若没有本事,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忙……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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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
”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忙于自己的事情,他们放弃了一些情感。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
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
”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
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衙门里的人也对纸上瘾,纸上满是血汗或别人的希望,夹杂着铜臭。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作为80后,估计都看过曾经风靡一时的漫画书《女神的圣斗士们》、以及由此改编的动画片《圣斗士星矢》系列,特别是男生,估计都对各种必杀技都记忆犹新。虽然作为女生,对于此类有点偏暴力的漫画兴趣不如男生那么大,但我依然记得,那时的小学课间休息时间,男生们都纷纷效仿各级自己追捧的圣斗士们互相格斗,非要争个胜负对错不可;而相对班里功课及颜值较高的女生们,则被一腔热血的男生们推选为雅典娜及其替补。在那个网游、手游以及互联网都不太发达的年代,追着各种动画片及各类漫画书,便组成了一堆半大不小的男生、女生们的童年时光。那些痴迷圣斗士且不差钱的男同学们,都是每每坐等新一期的圣斗士漫画书出版,便去抢购后带到班里,往往会引发一阵阵借书狂潮。
虽然那时的我对于圣斗士系列的漫画兴趣不大,但仍架不住好奇心借来翻看过曲曲几本,以便当众人下课之余大谈特谈各位青铜、白银、黄金圣斗士时,我好能勉强听懂一些。童年里,那些拥护各级圣斗士的男孩、女孩们都各自不约而同地站成了各自的对垒,而我除了对长头发的紫龙尚有些好印象外,对其他青铜圣斗士,完全不感冒,且特别不喜欢的就是主角星矢。对于这个没什么超级强悍必杀技、又有点来历不明、没颜值、性格又拖泥带水,而仅凭着打不死的斗志,没完没了打了一路的家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基本翻看到有星矢的页,就快快跳过去;所以黄金十二宫没有打完,我便对于圣斗士系列失去了兴趣。而周围追捧星矢的人,据我所知,真是少之又少。后来初中时《圣斗士星矢之黄金十二宫》的动画片上演了,我才补齐小学时没有看完的剧情。之后的若干年,便没有再碰过圣斗士的书籍或电视。
直到二十年后,听老公无意中说起,他小时候很喜欢圣斗士星矢的动画片,最喜欢的角色便是星矢,且一直为没有买过此系列的漫画书而有些遗憾后,我在给孩子买书时,便悄悄订购了一整套。而我也借此机会,回忆起了童年时光,且补习了一下没有看过的那些 篇章。当我坐下来,慢慢看完了整部漫画,赫然发现,为什么作者要让这个最平凡、最普通的`星矢成为全书的主角。
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们,都憧憬着自己成为除了星矢以外的其他青铜圣斗士,乃至于最终成为圣斗士中最高级别的黄金圣斗士;而默默无闻的星矢,是最让年轻气盛的姑娘小伙儿们看不起的那种人。但多年后转过身,我方才发现,而最初的我们大都成为了星矢那样的人。除非,生来身披黄金圣衣、亦或者天赋异禀又逢巧遇机缘,否则除了在一次次被打倒、又一次次站起来中获得身心能力的升华,我们又怎能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呢?虽然成不成为英雄,现在看来无关紧要,但永不放弃是我们最终真正能够做得到的。是的,生活容不得你去放弃,也无法放弃。有没有圣衣加持,早已不能证明什么,而燃烧的小宇宙才是承载着永不放弃精神的主人;现在想来,我猜这也是作者当初要告诉少男少女们的吧,虽然年少时,我们都不曾真正懂过……
燃烧吧,小宇宙!即使未来仍要战斗……
读书笔记孔乙己这名字,如今已经是深深地刻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了,这篇文章记得在我2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读过了,虽说那时我是有一些懵懵懂懂,却甚是明白孔乙己其实是位好人。现在,我大了,当我回过头来,再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不懂的人世间的道理,现在一下子就明白了好多: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穿着长袍的人。他身材很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之间常夹一些伤疤;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在酒馆里是十分可信。
从这里,我想到一个词:诚实
说实话,没有一个人是不会撒谎的,虽然说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在社会风气的影响下,终究会走上歪路,只有当自己扪心自问的时候,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说真心话,我的确撒过不少谎。记得在上一次,我妈出去上班后,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悠闲的看着电视,后来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发现我作业没有做完,不禁大发雷霆,让我苦赶作业。
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教训之后,我才明白了其实撒谎不是存活下去的最好手段。我认为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这是最好的办法。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篇一:读孔乙己有感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鲁镇的酒店布局与其他地方不同:
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
因为一般都穿长衣服,我只是进了商店旁边的房子,要了酒和蔬菜,然后慢慢坐下来喝。但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袍在外面喝酒的人,长袍既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孔乙己到了店里我才笑!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不到几天后,就连人和书、笔和砚一起消失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
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
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篇二:读《孔乙己》有感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有一点幸福:我很高兴我没有生活在这个时代;有一点愤怒:
愤怒大家对**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篇三:读《孔乙己》有感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这篇**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
孔乙己半生常来店里喝酒看书,但由于贫穷,他不能偷东西。最后,他惨死了。孔乙己具有迂腐、懒惰、高傲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书,却连个学者都没有;他出身贫寒,却养成了上层士大夫的坏习惯;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
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可笑的形象,但同时,他也给了孔乙己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他喜欢孩子的文字。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
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欠了酒钱,被酒店老板记住,没有人再提起他。孔乙己的命不值得十九文吗?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篇四:读孔乙己有感朱林萍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可能还是名人!
只是我被毒死了就拔不出来!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
所以我们不应该被长期腐败的东西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放纵。他喜欢喝酒,什么也不做,放弃了谋生的道路;这很迂腐,只是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陷,人性的沦陷,穷人的失落他决定偷书。这个人热心、善良、孩子气。他愿意和别人相处,并收集他们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
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什么毛病。真正负责任的是社会,是冷漠的眼睛!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篇五:读《孔乙己》有感余欣禧”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
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
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他的腿断了。在生命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死去。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
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它还描述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文人心灵的伤害。”窃书不能算偷”!
这是孔乙己的经典演讲。现在人们听了都会觉得好笑。不是在偷书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
孔乙己想读书,但没钱买。他偷书挨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今天,封建社会已经不复存在了。在当今社会,只要我们有才华,敢于展示,一切**都是阶段。不管金子在**,它都会发光的。而现在,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充满诗意,为什么不展现自己的才华机会?
我喊道,为什么孔乙己出生在封建时代,遭受着命运的苦难?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篇六:读《孔乙己》有感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
在我读过的文章中,我经常看到的是以个优美的环境描写引出的情节。《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
《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孔乙己读过书,但他既没有名气也没有技术。
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
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
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
从那以后,我只买过一次酒。我欠了十多文,但我还没来。没有人再见到他。也许我死了。鲁迅用他的笔攻击当时的社会。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
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当孔乙己面对人生低谷时,人们不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笑话一样嘲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篇七:
读《孔乙己》有感廖淑娴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
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的社会里,我会非常鄙视他。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是知性,真诚,快乐。它会带来更多的人,让他们感到快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
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文章非常精确,往往一个词包含了很多思想,这就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
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貌。让我们再次振作起来!没有鲁迅,封建黑暗社会还会继续吗?
没有鲁迅,人们的心还会像以前一样冰冷、可怕、无情吗?没有鲁迅,我们怎么能体会到自己的恐怖?如果没有鲁迅,虐待狂还会继续肆无忌惮吗?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土车差点从上面碾过。然后一辆出租车撞上它,拖了十米。最后,它掉进了血泊,当场死亡。
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你旁边的人就像在看电影。当汽车把人们拖到十米开外时,电影达到了顶峰,最后溅起了观众的鲜血!
如果你能及时上去帮忙;如果你没有好心人的建议;如果你能有道德底线。但是如果,没有如果,就没有生命。人们看着血泊,也许仍然庆幸不是我或我的亲戚。
那倒在血泊里的,不只是一朵花似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身体,而是一个五千年的中华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我儿子在机场用刀刺伤母亲时,没有人敢上去帮助她。最后,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助她。
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急剧下降,导致了人们不行善、不敢行善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第三篇: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我又翻了一遍,看了一些晦涩难懂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我不知道哪位前辈说过:人没有错,时间错了。
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忙于自己的事情,放弃一些情感。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
死亡重要吗?当然,答案是否定的。然后我想到了这样一个对话。后来怎么了?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
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
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第四篇: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是最动人的。《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凝固在咸亨酒店柜台前的特定场景中。通过这样一个场景,主人公的生活呈现在读者面前。
但透过这样一扇窗户,我们可以洞察孔乙己的悲惨生活,体验人类的种种体验,这需要如此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坏人。他既值得同情,也值得羞辱。他的悲剧有其自身的原因和更多的社会责任。
同时,在他的背剧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更多人的残酷,店主和观众的麻木和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可悲的离别,没有可悲的哭泣,没有,没有。
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第五篇: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
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内心的悲哀,与下层民众对知识的渴求,产生共鸣。这一是其涌现出众多平民作家,鲁迅是其中的一位著名人物。
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
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但他只偷了一本书,我似乎误解了孔乙己。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
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有抱负的好读者享受营养呢?
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强大的话语左右了我,我情不自禁地感慨不已,我泪流满面,真的为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初三学生虽已不算陌生,但在实际学习过程中,仍会感到比较深奥难懂,因为鲁迅作品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太深刻了。学《孔乙己》这篇小说而言,大到时代背景、主题思想、人物形象,小到结构线索、难解语句、精妙字词,真是无所不有,这就给教师在时空有限的语文课堂上解决好这些问题,让学生真正领会理解这一作品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带来一定的难度。正因为如此,这就需要教师开动脑筋,大胆创新,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突破口,进行“活教”,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思考能力、理解能力、鉴赏能力和学习欲望,达到“教活”的目的。
通过教学实践,我认为,要上好《孔乙己》这一课,就必须抓住这篇小说的两个关键环节――笑声和铜钱,引导学生从静听“笑声”和细数“铜钱”入手,打开全面正确地理解这篇作品的突破口,使学生在细细的品味和深深的思考中主动进入作品的情境,真正把握和领会这篇小说丰富而深刻的内涵。静听“笑声”,理解典型的.环境,体会作者精巧含蓄的布局。
小说中多次突出描写了“笑声”,这“笑声”此起彼伏,回环反复,始终伴随着孔乙己。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的――“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孔 乙己又是在“笑声”中消失的――他“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教师要引导学生快速地进入作品的情境,静静地用耳朵去听这些“笑声”,细细地用心去体会:是谁在笑?笑谁?为什么要笑?这些笑又说明了什么?经过用心的品味和思考,学生自然会明白,在这贯穿全文的笑声中,有短衣帮的笑。他们拿孔乙己的伤疤来取笑,拿孔乙己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的“心病”来嘲弄挖苦,这无异于就是拿孔乙己的不 幸和痛苦来取乐。虽然他们和孔乙己一样也处在社会最底层,同样是封建剥削制度的受害者,但是他们意识不到,因为他们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已变得冷漠无情、麻木不仁、昏沉可鄙,对豪强者充满敬畏,对不幸者又肆意嘲弄,在穷苦无聊的生活中,只知道拿不幸者的痛苦作为笑料来寻求一时的快乐。这是多么令人可悲可叹呀!唯利是图的掌柜更不用说,眼见孔乙己已悲惨得不成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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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看了几十年前鲁迅写的小说《孔乙己》,不禁生出许多感触。让我想到自己,认真思考“人生”。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可以看出孔乙己的傲慢、迂腐、自欺欺人。反映出他深受封建教育毒害。孔乙己教我识字后,我给每个孩子一颗小茴香豆,表示他的善意。孔乙己的一生,可悲又可怜。原因是他没有正确认识自己。在这种贫穷和贫穷的状态下,他放任自己,只能撤退来安慰自己的内心,释放自己内心的压力。当然,他会一事无成,最终死于贫困。所以他再怎么装腔作势,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他命中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教育对文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惨淡世界,人们在陌陌中麻木昏睡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一生是一杯茶。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时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被科举制度折磨。然而,在当时,这是人们获得繁荣的唯一途径。孔乙己扭曲的心灵被封建文化僵化了,落魄了,被人拿来当笑话;他满口仁义道德,却被生活所迫,做了一个“梁上君子”。最后,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在一个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里,只有死人和疯子才能生存!他批评自己缺乏进步、麻木和迂腐,同时,他对自己身心的摧残略感同情。与预期相反,等待孔乙己是一种悲剧性的人生体验。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没有地位,只是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又可怜的残余。
他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他知道从哪里结束:一个麻木的时期,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衰落。
《孔乙己》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在于塑造了封建社会后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能谋生,他懒惰,他以自己为荣。他拒绝脱下他又脏又旧的长袍,这象征着一个学者的身份。他和很多人交谈,总是表现出他是一个不同的学者。甚至当别人嘲笑嘲笑他的时候,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自命不凡和自恋的傲慢。只有当人们触碰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疤——,“为什么连半个书生都得不到”,才立刻露出苦恼的样子。在长期的封建文化教育中,他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勤奋,无法谋生,养成了懒惰好酒的坏习惯。有时候偷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最后以腿断的悲剧收场。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无意识到死。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和摧毁了他的灵魂,也摧毁了他的身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的悲情,批判其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对他表现出了善意和必要的同情。比如他写道,他教“我”读书,给孩子发香豆,但他在店里的品行比别人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了一句好话”。
这些描写引起了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反感。这就是孔乙己杯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生活在麻木冰冷的社会环境中的不幸的人。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身体上的痛苦。作者把孔乙己的外貌、衣着、体态、语言、动作交织在一起,让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以一种立体感展现在读者面前:他不出名,但很傲慢;四体不勤,但懒;穷,却死而爱面子;悲痛欲绝,却又麻木不仁。晚年的孔乙己,被“一切都是劣等的,只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毒害,慢慢爬走了。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生活依旧机械,迷乱的浑浑噩噩,矛盾的内心已经默然颓废。未来真的很迷惘,现实泯灭了追求多年的梦想。我-----是否失去了追求。
仅有的一点优越感让我自己发挥的“淋漓尽致”---自恋,继而转变为自负。时刻不忘卖弄自己的“文采”,跟人说起话来总是故做深奥,甚至有时候还满嘴的“之·乎·者·也”装什么B啊!其实不就是虚伪。不能让自己融入现实而逃避现实再故做清高,让别人认为自己有多么高深,而自己真正的现实却很落寞·空虚。这就是人性最为肮脏的一面。---一个十足的伪君子。
读完《孔乙己》之后,我意识到世界上最难的是莫过于认识自己,孔乙己就是失去自我的最好代表。当我们学习这篇文章时都会嘲笑他·蔑视他,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看到更深入的问题的本质。
孔乙己认识不到自己的能力,封建王朝的黑暗让他被现实遗弃他没有与现实抗争和改变现实的雄心和意志,所以他就是现实的阿Q,只能以自我安慰来掩饰生活的落寞·空虚·颓废和堕落,以至于最后成为一具荒野弃尸,漂浮的孤魂野鬼。
有些东西人都是必须经历的,我们一路走来,也许在物质上许多人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但是精神思维都是由我们自己主宰,没有人愿意成为孔乙己,所以我们就必须深入的了解自己认真的面对生活。责人之前先责己,把挫折看成成长的机会,做人做事都要积极,每天多做一件事,每天进步一点点,日有一新,月有一进。
成功的路就在脚下,就看自己的抉择,没有谁能阻止你前进的步伐,珍惜生命这个奇迹,懂得生活的艺术,孔乙己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也是我们的后车之师,所以他就是“名人”。
孔乙己教学反思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自己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也是多年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一篇传统课文。全文仅3000多字,可是从以乐境写悲哀的精巧构思到12岁小伙计的独特视角,从精巧含蓄的社会环境描写到看似矛盾的结尾处理,可圈可点处俯拾即是,为读者留下了许多值得探究的课题,回味无穷。然而,文章虽精美,却难以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为小说反映的社会生活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小说篇幅不长,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要完成对本文人物、主题、写作技巧的全面的、理性的分析恐怕仍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准确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因此我确定了以下三个教学目标
(一)了解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和病态社会的冷酷的小说主题。(二)了解小说的社会环境描写及其作用。
(三)掌握刻画人物的描写方法,深入把握人物性格特点。
传统课文的教学一般难度较大,学生对文章主旨更是雾里看花,难一捉摸。主要问题在于学生难以了解和体会当时的时代背景,但文章的主旨又跟作品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因此,本人准备了视频断片在上课第一时间播放给学生欣赏,有利于缩短时空距离,真切体会当时的时代概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深入探究的兴趣。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本节课教师讲解过多,以致削弱了学生积极思考的热情,应该放手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中加深理解、有所感悟,才能真正提高阅读的质量。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读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借书中的人物和观点来反思自身。首先从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一些缺点,人们总是会去瞧不起有点理想但却没有任何成就的人,也总是会以自己固有的偏见去看别人,常常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觉得别人的死和自己都没有关系。而我们既然读了这本书,看到了这些人,就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再从孔乙己身上,我觉得以现在的观点看,导致孔乙己的悲剧最大的原因(除去时代的影响)是他的好吃懒做,自认为自己有本事所以不想去做体力工作。而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想法,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要能做一些简单无趣的工作,不要“低不就高不成”,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一定是能做好小事的人,要记得月亮与六便士同样重要!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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