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后感

07-31

能够短时间写出优秀作文,说明平时下了功夫。写作文培养了孩子的思考问题的能力。一篇好的作文往往具备多个方面的条件,你了解写出好作文的技巧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故乡的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故乡的读后感(篇1)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的读后感(篇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的读后感(篇3)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故乡的读后感(篇4)

故乡的芦苇是中国知名作家鲁迅的一篇散文。它描绘了芦苇作为故乡的象征,以及这个乡村的质朴与朴实。这个故事让我深感故乡的美好,也让我回忆起自己的童年。

文章一开始,鲁迅先生讲述了他童年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南部乡村,那里到处都是芦苇。芦苇是当时他童年时候的游戏场所,他和朋友们经常在芦苇荡里玩耍,也曾经因为这个被父亲骂过。

鲁迅先生很喜欢芦苇,他认为芦苇是他故乡的象征。芦苇的刚毅和优美,吸引了他的视觉和心灵。他写到芦苇的感觉:“你看,故乡的芦苇老早就在清晨割下了,摆在了庭院的石板上,难看极了。然而,到晚上,芦苇定义的舞蹈课,让每个孩子都欢欣鼓舞,尤其是那最后几拍,像个小魔鬼一样,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在文章中讲到的这种感觉是我非常能够理解的。我小时候也在故乡的芦苇丛里玩耍过,甚至曾经躲在芦苇堆里玩盲人踩油的游戏。那时候的芦苇,是那样的朴素和美丽,让我永远难忘。

故乡的芦苇,不仅仅代表着一个物品,更代表着一个乡村的生活。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讲到:“一天天过,芦苇一天天小,一天天老,现在也已经走了。我还想留恋,然而时光已经过了,芦苇还长不出来。”

这句话让我非常感动,觉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也许不是闪光的金子,而是乡村的朴素和质朴。我们的故乡是如此的美好,但当我们不再青涩,离开故乡的时候,就只剩下了那些回忆,回忆中的芦苇、柳树、竹林,都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美好。

总之,故乡的芦苇是一篇非常有感染力的散文,它让我们想起了童年、故乡和生活中的美好。芦苇象征着一种朴素、质朴的生活方式,我们或许无法再拥有它,但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我们。我相信,在我们的心中,故乡的芦苇和那份朴素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消失。

故乡的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这是一个山区家庭的故事。狩猎也包含着生死有关的主题。

主要讲的是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他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所以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丹和安。

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娴熟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让比利成为一个好猎手,赢得了浣熊比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的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脱了山狮的爪。最后,老丹失去了生命,深情的小安禁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里。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种蕨类植物,所以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天使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所以我可能有机会去碰那两只勇敢的猎犬,看看他们是如何默契地捕捉浣熊的,并大声地对比利说你是个好孩子,有一颗坚强而耐心的心,你的猎犬是好的!你也很棒!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那里人很少,有比利一家,小男孩。比利家很穷,但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

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

看到这个,我为比利感到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他的梦想。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里我又伤心又生气。我讨厌那只狮子。把老丹从比利身边带走了。老丹死后不久,深情的小安不肯吃饭,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墓里。

在这里看书,我忍不住哭了。为什么老丹和小安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是来到这个世界的天使。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一次又一次哭泣。我想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让他们一起感受温暖的力量。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

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尤其是英国的亚马逊读者和冈村院长都提到了这本书,这让他们很感动。他们读了30多次,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们还提醒页面上的读者:请准备纸巾!

看完评价,这本书很感人,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有20个故事。尤其是没有目录。

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为这本书感到骄傲,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一直很受欢迎。它已经上映两次,成为美国经典的幼年动物。

故事的主角是比利。他的家位于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地形崎岖,人烟稀少。比利的家很穷,但是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

比利决定自己存钱养狗,但要存75美元可不容易。有一次,比利在一棵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一则小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了他想要的那种狗:一只纯红色骨头的浣熊梗,每只售价25美元。

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都去买龙虾、小鱼和新鲜蔬菜给渔民;浆果熟了,他就摘下来,带到爷爷的店里去买;冬天,他出去打猎,把它们卖掉。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抓浣熊。

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看浣熊比赛,赢得了金牌。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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