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百条裙子读后感”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在阅读作品结束后,我们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 读后感是记录和展示阅读过程中成长和进步的纪实和见证,怎么才能把所有的感悟和启示写成一篇读后感呢?我们为您精心呈现本页内容请您认真阅读!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所有人都拿她开玩笑。有一天,旺达告诉大家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却引来了更多嘲笑。终于,她因受不了她们的嘲笑,退学了。佩琪和玛蒂埃给她写了一封信,得到了她的原谅。
我把这本书翻了几乎五遍,太有趣了。这简直就在讲我。和我的经历一模一样。但我比旺达好一点,以前有一点朋友,现在只有一个,还经常让我想和她绝交。但这总比没有好。旺达因为有奇怪的名字而被嘲笑。这太不公平了,只是名字而已,有必要为了拿人家开玩笑而迟到吗?!最早醒悟过来的是玛蒂埃,然后是佩琪,最后是其他人。玛蒂埃是一个除了旺达以外我唯一一个比较喜欢的人了,我喜欢宽容、善良和觉悟性强的人。有时候我还真的和旺达一样,也有想退学的心思,甚至和妈妈说过,就是我唯一的朋友强迫我把带的水倒完的那天,还有两个在班上都还不错的人欺骗我的那天,我恨的咬牙切齿。
不知道那些爱拿别人开玩笑的,能不能像佩琪和玛蒂埃一样觉悟?
《一百条裙子》是一个关于名叫旺达的女孩的故事,旺达没有妈妈,而我能坐在妈妈的怀里和妈妈一起读这本书,我是多么幸福啊!
没有妈妈的旺达,每天都穿同一条旧的褪了色的裙子,每天都自己洗,自己烫,有时来不及烫,不干也只好穿上去上学,旺达从不向爸爸提买新衣服的要求,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她从不埋怨爸爸。这让我非常敬佩旺达!多么自立、多么爱干净、多么懂事的女孩啊!
旺达的同学们却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只有一条旧裙子,而讥讽、嘲笑她,旺达默默忍受着但内心却非常难过。可是旺达非常想融入集体,想得到大家的友谊,于是在十月的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旺达忍不住告诉时常嘲笑她的佩琪和玛蒂埃她一百条格式各样的漂亮裙子。但是佩琪她们根本不相信旺达的话,反而更多地嘲笑、捉弄她。最后,旺达因受不了嘲笑和爸爸搬到了另一个小镇,那里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怪名字,也没有人会嘲笑她。旺达走的时候,把自己画出来的一百条漂亮裙子给同学们留了下来。佩琪和玛蒂埃没有想到旺达会把漂亮的裙子送给她们的,这时,她们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原来旺达有那么聪明!玛蒂埃流泪了,因为其实她和旺达一样是个穷孩子,她现在身上穿的那条裙子还是佩奇送她的,但是她也嘲笑旺达。于是,玛蒂埃和佩奇一起去波金斯山寻找旺达,可是,旺达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佩琪和玛蒂埃决定写信给旺达,向她道歉,希望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故事结束了,我深深地怜惜着没有妈妈的旺达!我问自己,假如我是旺达,在面对别人的讥讽和嘲笑时,我能那么安静吗?我能像旺达一样不和他们吵闹吗?我能从容面对吗?旺达的宽容和大度让我感动!
旺达的同学们怎么不理解名字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符号呢?我多么希望,在旺达遭受同学们的捉弄和嘲笑时,我能及时制止他们,我能安慰旺达啊!佩奇啊佩奇,你怎么不懂得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呢?玛蒂埃啊玛蒂埃,你是理解旺达的,你却也在嘲笑旺达,多么不应该啊!如果不是你已经深深地后悔了,我想我一定不会原谅你的啊!
《一百条裙子》让我更加珍惜我与同学之间的友谊,教我学会了理解和尊重别人,让我懂得一个能原谅和宽容别人的错误的人,他的品质是多么的高贵!
今天我看了《一百条裙子》,这是一本关于友谊的好书。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独的小女孩。
旺达没有朋友,每天都是独来独往,她经常穿一件退了色的,晾得走形的蓝裙子,尽管很干净,但一看就知道从来都没有好好儿熨烫过。也正是因为她那奇怪的名字和破旧的裙子,所以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捉弄她。
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自己家的衣柜里有一百条各种各样的裙子,回应她的是一阵阵刺耳的嘲笑声,没人相信她。
最后旺达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跟着哥哥和爸爸转校了。她给嘲笑过她的人留下了自己那一百条裙子。旺达是多么爱同学呀!于是同学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
这本书深深的告诉了我,友谊就像一朵花,好好的培养,就可以开得心花怒放,可是一但伤害或者不幸从根本上破坏了歹谊,这朵心上盛开的花,就可以立刻未退凋谢。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友谊。
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种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孤独的旺达偷偷地爱着班里的女孩们,她为她们准备了一百条世界上最漂亮的裙子,想用裙子的美丽,送给女孩们她最后一份礼物。
教室里贴满了美丽、娇艳的“裙子”,旺达的座位却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旺达的背影,也在这所学校消失了……《一百条裙子》中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有多少条裙子?”这是女孩们经常问旺达的问题,而旺达会回答:“我有一百条裙子。”一句简单的回答却饱含着旺达对自尊的维护,而佩琪对旺达的奚落其实也没什么恶意的。她只是不能理解旺达为什么要撒这样的谎,但她不知道的是,这不是一个谎,而是一个被漠视的女孩心里的愿望。当你们在讨论着新买的裙子是时,你知道吗?在角落里一双欣赏的眼睛也在关注着;你知道吗?当你们想着再如何捉弄她时,在远处一双受伤的眼睛在流泪着……你们在父母身边尽情享受童年的时候,可知现在的小旺达正帮父亲料理着家务;你们在朋友周围欢畅淋漓的时候,可知现在的小旺达正在熨烫着褪色的蓝裙子……
当她和佩琦说有六十双鞋的时候,目光就是掠过了佩琦,投向了远方,那远方有她的愿望,任何人都有资格用自己的热情拥抱自己的渴望……读着书中主人公的故事,不禁想到了我们的童年,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旺达,那是一个对愿望充满热情,对生活充满热爱的自己。亲爱的孩子们啊,读了这本书后,不知你们有何想法,在无心伤害了别人时,想想这一百条裙子;在遇到困难挫折时,想想这一百条裙子。在生活和命运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同的是面对它时的勇气,美好的童话不是编织出来的,动手去做吧,愿望就会成为现实。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最先读完的就是这本《一百条裙子》。这是一本读完让我很难受的书。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一位有着“古怪”名字的波兰女孩——旺达·佩特罗斯基感到难过。
旺达的名字和其他同学都不大一样,她每天都穿同一条洗得发白的旧裙子去上学。她很安静,不太爱说话。可是她的同学们都不爱和她玩。有一天,女孩子们在一起夸赞同学的漂亮新裙子,旺达告诉大家,她也有很多裙子,她有足足一百条裙子。大家都不相信,因为旺达每天都穿着同一条旧裙子来上学。同学们都嘲笑旺达。尤其是佩琪和玛蒂埃,她们俩每天都要问旺达“你有多少条裙子?它们都在哪里呢?”而每次旺达总是抿着嘴唇回答自己确实有一百条裙子。在旺达回答之后大家只会更加嘲笑她。终于旺达受不了同学们的嘲讽,她不再来上学了。她们全家都搬走了。
在旺达搬走以后,她的一百幅绘画作品,全部都是画的美丽的裙子,在学校得奖了。原来这就是旺达的一百条裙子。曾经捉弄过旺达的佩琪和玛蒂埃非常后悔。她们给旺达写了信,告诉旺达获奖的事。旺达也回了信。但她再也不会回来上学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难过。如果同学们当时和旺达做朋友,不去嘲笑她,友善地对待她,旺达就不会受伤害,也不会离开了。我想同学们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不欺负贫穷,弱小的人才对。
旺达.佩特罗斯这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她的故事就从“100条裙子”,“60双鞋子”开始。那帮无视她存在的女孩们,总是在每次发问后,发出一阵阵嘲笑声,特别是佩琪和玛蒂埃。在这样的奚落和嘲笑中,旺达带着沮丧,选择了默默离开。但当旺达心中珍藏的100条裙子通过画展现在人们眼前时,她们惊呆了。旺达还把其中最美丽的裙子送给了一直嘲笑她的佩琪和玛蒂埃,并说不记恨她们。
旺达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望,这其实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谁不希望拥有美丽的裙子,漂亮的水晶鞋。虽然旺达总是穿着一条旧蓝裙子,但这并不阻碍她内心的渴望。她希望融入其他同学中去,她想得到认可。当她真的离去后,当她心中的100条裙子呈现在人们面前时,人们才突然发现她的存在。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世界是公平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都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懂得如何尊重别人,其实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旺达现实生活的遭遇与向往其实并不冲突,她是在用心追寻梦想,她心中的100条裙子远比穿在身上的100条裙子珍贵。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让我们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一百条裙子》这本书非常好看,这本素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旺达·佩特罗斯基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她每天都穿她每天都穿一条洗的发白、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的角落。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拿她开玩笑。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不过她已经原谅她们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我们都要和旺达一样,为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一定和大家好好相处。一个人是要受别人尊敬的,不要随意地开人家的玩笑,即使你不是有意的,但人家的痛苦会在你心里留下阴影,让你不得安宁!
寒假里,我的阅览日子很丰厚,比方:郑渊洁的《罗克和八字论文》、《野狼歌唱家罗克》和杨红樱的《十分妈妈》、《跳跳电视台》等等,我都很喜爱,其间埃莉诺-爱斯特斯写的《一百条裙子》让我回忆最深入。
《一百条裙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个安静,简直不怎么说话,乃至没人听见她放声大笑过的小女子。因为她家里穷买不起许多美丽的衣服和裙子,并且有个古怪的姓名,所以常常要遭到十三班同学们的讪笑。特别是爱恶作剧的挑头人佩琪和她亲密无间的朋友玛蒂埃。她们俩总是问旺达有多少条裙子,多少双鞋子,多少顶帽子之类的问题来讪笑她,玩弄她,讪笑他,旺达回答说:“我有一百条裙子。”话音刚落我们哈哈大笑,便笑着闹着跑去上课了,留下旺达一个人孑立地站在那儿,最终她承受不了这样的孑立,只好挑选了脱离。其实,这一百条裙子就在旺达的心中,她将这一百条裙子从心里画了出来,还拿去参加了竞赛,并获得了服装设计奖呢!此刻,佩琪和玛蒂埃都有点羞愧,后悔莫及。所以,她们俩决议写了一封信向旺达抱歉,旺达收到信很快乐,将自己得奖的著作留在了十三班,还将其间的两幅画送给了她们……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同学们之间一定要相互帮助,相互宽恕,不能随意讪笑和玩弄别人,只要这样,才干创立一个好团体!
小学这些年中,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深刻的书也不少,但有一本书,我看了又看,每一次看这本书,我都会联想到我自己的一些事情。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孤女努力记》。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佩玲,祖父非常富有、善良,但是双目失明的祖父性情古怪。
旺达.佩特罗斯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冼得发白、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脏、最吵的角落。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拿她开玩笑,仿佛她生来就是为了让大家“取笑” 的。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而转学了。
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 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同学的心里。她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一个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下来。一个普通甚至卑微的小女孩,即使被歧视、冷落、嘲笑着,她的心里仍就留存着许多美好的愿望。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着我们。这是一本很适合女孩子读的书,读过后,女孩子们的心会变得更加澄澈和透明,友爱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一个晴朗的周末,清理书柜时,我发现了这本书。它看起来好旧,封面上“国际大奖小说”的徽章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它叫《一百条裙子》,一个让人很感兴趣的名字。
我翻开了它。
在开头,我跟着作者质朴的文笔,将自我带入美国乡村的蓝天白下。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古怪名字的女孩,她没有妈妈,总是装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裙子,所有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她居然声称自我有100条裙子,而这只使她得到了更多讥讽与嘲笑,根本没人会相信她。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佩琪甚至还发明了一种叫“100条裙子”的游戏以天天笑话她。而旺达默默忍受着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她走了,到遥远的大城市去了。在临走时,她留给了女生们一百条“裙子”——一百幅美丽的裙子设计图,还留信分别送给佩琪和她的朋友玛蒂埃一张。女孩们意识到旺达原先是那么喜欢她们,她们决定写信把旺达找回来。可是旺达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她到底有没有收到她们的信呢?
比起旺达和佩琪,我更注意作者对佩琪的朋友玛蒂埃的描述。她家也很穷,只可是比旺达家好一点罢了。在佩琪嘲笑旺达时,她更多地是在远远地看着。她好怕有一天成为佩琪的新靶。玛蒂埃和佩琪是不是真正的朋友呢?
哦,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一百幅色彩鲜艳的画,一个小女孩纯真的心灵……
旺到达底有没有收到女生们的信呢?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旺达留给女生们的一百条“裙子”,同她那颗纯真的心,永远深深地“挂”在了女生们和我的心里。
友谊。
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书中人物的特点,我们能写读后感记录心中所想,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准备的有关《百年孤独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百年孤独》有感 百年孤独》闲来无事,顺手拿出了已经看了一半却让我对里面人物名字感到 闲来无事, 头痛的这本书― 百年孤独》 索性,一口气全部解决。 。 头痛的这本书―《百年孤独》 索性,一口气全部解决。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自哥伦比亚作家西亚马尔克斯的手笔,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自哥伦比亚作家西亚马尔克斯的手笔, 是典型的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 是典型的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 就如同开始说的这本书里每位主公的名字都是让我眼花缭乱的, 就如同开始说的这本书里每位主公的名字都是让我眼花缭乱的, 让我眼花缭乱的 然而, 然而, 那庞大的家族系统也是需要我慢慢地去纾解, 那庞大的家族系统也是需要我慢慢地去纾解, 寻找故事的线头。 寻找故事的线头。 随着布恩迪亚回忆, 起初布恩迪亚 随着布恩迪亚回忆, 布恩迪亚回忆 我又再一次慢慢地向故事里走去。 我又再一次慢慢地向故事里走去。 因杀死阿基拉尔而不得不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一些村民寻找新的住所, 因杀死阿基拉尔而不得不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一些村民寻找新的住所, 来到了一个叫做马贡多的地方。然后,由于家人和村民的共同努力, 来到了一个叫做马贡多的地方。然后,由于家人和村民的共同努力, 家人和村民的共同努力 慢慢地布恩迪亚家族发展了起来, 也预示着 慢慢地布恩迪亚家族发展了起来, 布恩迪亚家族发展了起来 成为了马贡多的大家族, 成为了马贡多的大家族, 马贡多的发展。 马贡多的发展。 不得不说布恩迪亚家族的发展也是无不再时时刻刻的 不得不说布恩迪亚家族的发展也是无不再时时刻刻的 也是 震撼着我。 家族七代人的充满坎坷的经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个时 震撼着我。 代的变迁和社会的现实, 血淋淋的现实和令人看似荒诞的神话传说都 代的变迁和社会的现实, 是令我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但是,次次的深入思考, 是令我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但是,次次的深入思考,又促使着我 不断地进行下去。 在这里我似乎可以看到政客们虚伪, 统治者们的残 不断地进行下去。 在这里我似乎可以看到政客们虚伪, 忍,民众的盲从和无知。联系到现今的社会,我不得不说我们现在享 民众的盲从和无知。联系到现今的社会, 受的生活对我们来说也是算得上是上帝给我们的眷顾了。 渐渐地我似 受的生活对我们来说也是算得上是上帝给我们的眷顾了。 乎能够感受到作者为什么将此书名要加上孤独二字, 乎能够感受到作者为什么将此书名要加上孤独二字,家族中夫妻之 为什么将此书名要加上孤独二字 间、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感情可言。而就是这种感 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感情可言。 情交流的缺失, 不就正好造成了彼此乃至社会的孤独么?尽管有的人 情交流的.缺失, 不就正好造成了彼此乃至社会的孤独么? 乃至社会的孤独么 在不断努力试图改变这种社会风气, 在不断努力试图改变这种社会风气, 但长时间的压迫和思想的落后又 怎能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也正是这种风气的存在一个国家, 一个 怎能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也正是这种风气的存在一个国家, 时代是很难有突破性的发展的。 时代是很难有突破性的发展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此书的结局会是一个 毁灭性的局面, 我想这就是作者对自己愤慨情感的一种表达吧。 其实, 毁灭性的局面, 我想这就是作者对自己愤慨情感的一种表达吧。 其实, 当我看完这样的结局后, 也是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因为自己真的 当我看完这样的结局后, 也是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无法想象这种社会风气要是再进行下去, 我们将怎样去面对。 无法想象这种社会风气要是再进行下去, 我们将怎样去面对。 面对 自己也 可以想到情感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维护, 也是一个社会, 一个国 可以想到情感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维护, 也是一个社会, 家,乃至一个时代的发展。 乃至一个时代的发展。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穿越百年的孤独,我飞到这个寂寞的夜。
我,是一只蛾。我把翅膀妆扮成没有色彩的灰褐,就像我的心情。以为这样可以隐蔽自己的孤独。
听说有一种蝴蝶,在白天追求花的美丽与芬芳。而我却追求一种光明,我不喜欢白昼,因为它没有温度。蝴蝶有七彩的翅膀和轻柔的舞姿。人们用最华丽的辞藻,写成优美的诗,赞美他们。而我注定要孤独的隐蔽在这寂寞的夜。可我从不悲伤,也不自卑。但,我孤独。
百年的孤独,换来一个醒着的残夜――没有月光的温柔,没有暖风的矜持,只有片片蛙声,撕破整个滴血的夜。这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音符,也是最美的……我终于要去追寻一种炙热的光明,用整个身躯。
而那丝光亮,似乎又那么遥远。我来不及抚慰受伤的翅膀,带着一丝伤痛,追寻着。是的,那是一团烈火,火红的光明。我倦了,累了。没有丝毫的恐惧与犹豫,我孤独着,痛着,累着,义无返顾地飞向那片光明……
一只蛾,穿越百年的孤独,终于在烈火中,化成一个透明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又终究要回归于――那百年的孤独。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所有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但更像是空虚的灵魂。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书中的人物身上读到了我们在一生中可能遇到的所有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个屡败屡战的、不屈不挠的科学家,他有无穷的想象力和毅力。他是所有科学先驱的反映,狂热而冷漠,鲁莽而冷静,探索的欲望和放弃的念头,各种矛盾的性格一个接一个地反映在他身上。
他试着用磁铁挖金子,他试着用望远镜当武器,他试着把水银熔炼成金子。他的努力没有得到人们的理解,甚至他每天和他住在一起的妻子乌尔苏也反对他的努力。
但当他揭露了生活中的所有秘密,他被当作疯子,绑在一棵栗树的树干上,很快就被遗忘了。
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用这句话来表达对所有拓荒者的深切同情。
乌尔苏是个勤奋的工人。在这个偶尔混乱的家里,她是家里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柱。她从来没有享受过唱歌的乐趣,也没有享受过玩耍的乐趣,她的劳动把她紧凑而孤独的生活像拼图游戏一样拼在了一起。
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迷幻的反光里,出现在朴素的世界里,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闹声里。她是空灵的,就像一个亡灵来到地球上,通过劳动来赎罪。最后,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掉进了记忆的深渊。
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最孤独的先驱者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一生发动了大大小小的三十二次起义,结果却毁了他为恢复往日生活而创造的战争果实。
他逃脱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处决,被任命为革命军队的总司令,却只换来在马孔多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街道。他的生活像飓风一样强大,像静水一样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一样,无论他们生前做了多少事,大多数人死后都会忘记。
中午恬淡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但却实在感觉自己没有能力评价,只感到文字如清水缓缓流过,于这篇羊皮卷记载的痛苦回忆下,涌起平静淡然的情绪。此时此刻恰如合上书的彼时彼刻,月光似阳光流淌在我的房子,仍然忍不住微笑。只印象最深的一句“上校,马孔在下雨”,消散了往年的天真与情谊,充满淡淡的别离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
虽说没有能力评价,但还是忍不住一篇狗尾续貂之作,因它最出彩的不是华丽的辞藻,抑或荒诞的情节,甚至于宿命般的家族命运。只因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色彩太过绚丽。它会赋予我特质,晦暗中存在希望,困顿中抚慰灵魂,它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又真实存在,在悄悄地滋润着我的心性和良知。
所以,还是将这篇不甚成熟,浅显直白的读后感公之于众,以鞭策自己。
面对百年孤独,面对布恩迪亚上校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我一开始和许多人一样也有点迷失,但是当我不去纠结那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不再去刻意读通那段我毫不熟悉的美洲历史时。我似乎又有点明白了,在年轻的季节我们似乎感受不到孤独,我们甘愿吃苦受累,只愿通过自己富有激情、积极主动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并在社会中做出最大的贡献。我们现在勤于学习与钻研,敢于挑战未知领域,乐于在自身及周围世界寻求突破。
那么,当我读了《百年孤独》之后呢?一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了。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知识广博的、有天生聪慧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天才的头脑、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异性。人们似乎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存在了短短百余年,然后飓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痕迹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似乎不应该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河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翻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我在看什么我也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玩累了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就好像张无忌初学太极拳的状态,我忘得越来越多。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喜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在这本书上,我似乎理解了陶潜的那句“好读书,不求甚解”,我不需要刻意钻研,只需要观其大略就能领会作者的意思,他所传达的是全人类共有的情感。用他妙笔生花的文字,再经过范晔先生的翻译,如同流水缓缓趟过,读者一触摸,就能感到一种穿透人心的冰凉。这种冰凉是中性的,冰凉之下,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感萦绕人心,不是普通的孤独,更恰当一点说是透彻、是顿悟。但其中的故事又很强烈,我们可以通过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悲壮一生、通过美人儿雷梅黛丝的嫣然一笑、通过能预见一切的羊皮卷,通过阿玛兰妲长久无人居住的房子的秋海棠蒙落灰尘、通过家族里每一个人所迸发出的原始欲望……一一窥探,不需理解,只需感受。感受其中那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是一种极致的浪漫,没有爱情,没有旅行,是关乎生命、时间的浪漫。感谢马尔克斯,奉献了如此伟大的作品,让我接受了孤独,让我一个人能静静思考,自己是谁。
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中说过“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这句话应该成为我们的精神理想。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结束了上个学期一整学期的忙碌与奋斗,各种教学工作和考编,到期末的时候其实已经觉得很累很累。考试失利,我本以为我会为这个懊恼一整个夏天,我甚至以为我会放弃这门工作,可是我好像依旧觉得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美好。爸爸一直都说:“只要女儿开心,考不考编,在哪里,干什么都一样。”妈妈就会和我一起总结各种原因,他们失误的和我欠缺的,并鼓励我再来一年。不管怎么样,我喜欢依旧充满自信的自己,这一年我也会总结失败的经验,把这件事真正放在心上,好好准备一年。
微薄里有这样一句话:“要不读书,要不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我想我的暑假就是这样充满意义。一放假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旅行,用了二十几天去了国内外三个地方,美丽风景,动人旋律,畅所欲言,说不出每次旅行的意义,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8月回来,我开始心灵的旅行,我阅读了两本书,《窗边的小豆豆》和《百年孤独》。下面就简单的谈谈看完《百年孤独》后的一些感想。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著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孤独在人性中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它的孤独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的,那是特定时期拉丁美洲的孤独,是有害的,是令我们忧虑的。是人们,尤其是给它造成孤独的国家、政治家们应该关注的。
看着书桌上的《百年孤独》,我知道,一段时间之后,我还会再次打开它,细细品味,相信那时自己会有更多的收获
读完《百年孤独》后,这本书有两个极为明显的便签。一是“孤独”,二是“魔幻现实主义”。作者将“孤独”写得深入人心,觉得书中人物就是自己,觉得书中所讲的事迹似曾相识,作者又将“魔幻现实主义”贯彻到底,展现得淋漓尽致。
说起孤独,让我印象深刻就是第一位出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第一次看时,我对他的印象就是不负责,对家庭不闻不问,以自我为中心,毫无底线的人。后来,我好像慢慢地开始了解他,尝试理解他的精神世界,他对孤独习以为常,他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有新突破,有新的发现,这就是他想要的,也是他心之所向。同时,他是个太过优秀而孤独的人,他有卓越的体能,也有高超的智商,意志力惊人,对事物的看法也异于常人。
他从吉普赛人那里用养家糊口的牲畜换来磁铁,想利用它开采金子;看见放大镜能聚集太阳光,就自己站在超大的放大镜下,被太阳灼伤,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他想利用这个研造出威力无比的武器;他从吉普赛人那里得到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就通过实验认识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这种超常人的远见卓识,又怎能不令他孤独呢?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孤独,没有人会理解他,即便是他的妻子,也不例外。这不禁让我想到了鲁迅先生,他们二人都独自彷徨在自己孤独的世界中,彷徨久了,他向自己的妻子呐喊——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他的堂吉诃德,他的理想之剑,最终还是敌不过现实的风车。终于,他陷入孤独之中不可自拔。他的生命渐渐退化,直至凋零。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他并不是个俗人。
要知道,布恩迪亚家族留着孤独的血,留着与常人不同的血。可孤独也并非全是坏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二儿子,也是个孤独的人,奥雷良诺生性沉默寡言,他有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内心深处充满思辨与论证,奥雷良诺的思想清晰无比,他有着惊人的判断力,他能够预测未来的事情,这种卓绝的预判能力,甚至无数次帮他躲过了针对自己的暗杀。面对外来的入侵者与暴政,他怎么不战,要么一站到底,绝不妥协!这种勇气与魄力的背后,是智慧,是孤独酝酿出来的思想与智慧。
《百年孤独》以记载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来反映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拉丁美洲的风云变幻,其中仔细描述了七代人的坎坷历程,书中人物虽有血缘关系,却从未深入理解彼此,也没有感情交流,读到这,孤独仿佛充斥在布恩迪亚家族且永世也无法散去。
这部意义深刻的作品,让我思考的人生问题有许多,万法不离其宗,孤独的意义无非就是内心深处有着未被捂暖的地方,有着某种空缺,没有一个是一座孤岛。在信息化的社会,我们每时每刻都在跟许多人发生这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学会情感交流,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孤独,也是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灵魂得到更好的交流,让人与人心灵靠得更近。
终有一日,孤独的人的心会被捂热,空缺被填补。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读完了《百年孤独》之后,我想了很多。
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唉!人生百种滋味,还需慢慢体会。
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时,故意使人物的名字大量重复,众多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子孙们不断地重名,让人眼花缭乱,不胜其烦。
不过,也不是杂乱无章,而是有一定规律。男孩中,只叫两个名字:奥雷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而其后却又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后缀。老布恩迪亚和他的妻子乌尔苏拉的后代繁衍百年七代,也才一共有30个后代子孙。其中男性26个,女性4个。男性中名字叫奥雷里亚诺的共22个,包括17个私生子和最后一个猪尾巴后代。叫阿尔卡蒂奥的共4个。女性重名的情况基本正常,只有二代阿玛兰妲和五代阿玛兰妲重名。另外四代的蕾梅黛丝和二代奥雷雷里亚诺上校的妻子蕾梅黛丝重名。
其实,不管他们怎么重名,记住名字的后缀和他们所属的代际就不会有错。
另外,小说里的大家长老乌尔苏拉总结过,这两个名字实际上代表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两种性格:叫阿尔卡蒂奥的都热情似火,喜欢追求真理,但大多死于非命,结局悲惨。叫奥雷里亚诺的热爱研究,事业心强,但都内向,自我封闭。(百度别人总结好了的,直接搬来)
读这本书时,总是感觉自己在跟着加西亚一起在做梦,也许这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写法的魔力。躺在床上读书,似醒着却又像睡梦中,虚虚实实,迷迷蒙蒙。然而那深深的孤独却又似乎总是从手机缝中溢出,搅动了我周围宁静的空气……
孤独是那么的美,然而它又像美人儿蕾梅黛丝的纯净,揉不得一丝的杂质。享受孤独是一种境界,在无需理会别人眼光的幽静中,专心欣赏路边的风景;然而一个突然而至的涟漪,划动了你的心境,你会被它吞噬,陷入幽幽的深渊……
想必大家都有写作文发愁的时候,写作文就是需要真情实感的表达内心的想法。同时作文要注意文章的思想内容健康。你有了解的作文的一些要点吗?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裙子》读后感悟合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本书一共分为这么几篇:《玫瑰裙子的姐姐》、《像少女一样美丽》、《女孩盛装舞步》、《胖子奥吉塔的幸福舞鞋》、《我也很想你》。《玫瑰裙子的姐姐》:讲了主人公认识一位玫瑰裙子姐姐,自己举荐自己去送邮件,遇到了胡艳艳《像少女一样美丽》:主人公开了一家照片冲印店,附近有蛋糕店、女子中学,女主角非常爱美,每天都会穿不同的衣服,每天都回去主人公开的店前照镜子,一个偶然,主人公和女主角就认识了后来,主人公得知女主角得了一种血液病,去找她,但是没见到他,自己跑了《女孩盛装舞步》:主人公看了一场盛装舞步表演,喜欢上了男主角,男主角有一匹心爱的马,叫跳舞小子,主人公领养了他,,主人公给男主角写了一封信,但是没等到回信,就自己去找他了,但是没有跟他说上话,便回来了。后来,由于爸爸的公司倒闭了,就在李伯伯那打工,用大部分的工钱给跳舞小子买巧克力吃。她又去找她的骑士最终相见了《胖子奥吉塔的幸福舞鞋》:主人公一家自驾游,去了男主角的家乡-天鹅湖想起了往事,妹妹遇到了秦朗,顺路送他回到了家。妹妹去了他开的那家舞馆,名字是依依舞馆。她去了那个舞馆,被秦朗认了出来,她跑走了因为主人公得了一种病,所以变得越来越胖、越来越沉,他救了主人公,他们两个在医院相遇了,男主角亲手为女主角穿上了一双美丽的舞鞋
五个与美丽衣裳进行灵感链接的青春情感故事,以女生衣饰美丽物语的迷人新鲜角度切入,看成长、梦幻和衣裳进行天花烂漫的故事化合作用谁说胖子就不能美丽,她也可以成为故事的主角,穿上胖子奥吉塔的幸福舞鞋,释放出囚禁在躯壳里的那个勇敢的天鹅女孩!《辫子姐姐纯情经典:玫瑰裙子的姐姐》中的胡艳艳无法拥有美丽裙子,却遇到了一个会讲神奇童话的男孩,他遇见一个玫瑰裙子姐姐,让衰男生的身体里,有一朵玫瑰破土而出!《像少女样美丽》中邱露丁爱美至极,场美丽告别仪式上,一牛缀着粉、黄水晶花朵的细纱跳舞裙,让她显露了惊人的美,然后坚决消失这些充满女生风情的漂亮小说,编织出件美轮美奂的青春衣裳,缀满了闪闪发光的眼泪和欢笑,在这里动人青春、纯真传奇轮番演绎,献给做梦的女孩做梦的岁月。
《辫子姐姐纯情经典:玫瑰裙子的姐姐》讲述了,这些有魔力的成长故事,让人嗅到了纯真的香气友爱的香气亲情的香气,仿佛薄荷的清凉柚子的甘甜这些有光芒的成长故事里藏着梦想、快乐;藏着善良、勇敢;藏着浪漫、执着;藏着幸福、单纯。它们像一双双隐形的翅膀,给孤单徘徊的孩子力量,让你们带着希望,飞过绝望,直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蓝裙子》的故事时,我真的很想哭,那个跟着“哥哥”的“蓝裙子妹妹”,让我想起了我曾经心底的一个小秘密,我照片里的哥哥。
确切地说,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是我和大姨之间曾经的一个小秘密。那次在大姨家玩,我在她家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胖胖的男孩,圆圆的脸蛋,黑黑的头发,眼睛像一汪水似的亮晶晶。当大姨看见我拿着的照片时,有一丝惊慌,随后她把我抱进怀里,与我拉勾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千万不要告诉你妈妈。”“这是谁?为什么不能告诉妈妈?”我很奇怪。大姨眼睛里闪过一丝忧伤说:“他是你的哥哥,你没有见过面的哥哥,因为他到了很远的地方,你的妈妈很伤心,所以我们都不在提到他。”于是照片里的哥哥就成为了我心底的秘密。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吃饭时,我就会想起照片里的哥哥,他好像就坐在我的身边,拿着筷子,一边笑,一边和我一起吃饭。每当我写作业时,我也会感到他在书桌旁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的光清澈透明。
我喜欢上了照片里的哥哥,我习惯了每天都有照片里的哥哥陪伴的日子。以至于终于有一天,我没有忍住:“妈妈我有一个照片里的哥哥。”妈妈的眼睛一下子红了,然后,她静静地把我揽在了怀里,温柔地说:“是的,你有一个可爱的哥哥,他不在照片里,他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万达彼得罗夫斯基,一个名字很奇怪的波兰女孩。每天,她都穿着一条洗过的白色干蓝色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最脏最吵的角落里。可能所有女生都是因为她奇怪的名字和旧裙子而嘲笑她。直到有一天,万达突然声称家里有100件衣服,但更多的嘲讽随之而来。根本没人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事逗她,万达默默忍受。有一天,旺达因为受不了同学的嘲笑,终于转学了。她把100条“裙子”留给了大家。那一百条独特漂亮的裙子,留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一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个会说谎的女生。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却骗同学说有一百条。但这本书的高潮是万达真的有100条裙子,但这100条裙子是画在画上的。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万达看起来卑微、贫穷、无助,但她对美好的向往和对理想的执着打动了我。同学的嘲笑和家庭的贫困并没有让她失去对美的追求,反而促使她憧憬未来,想象美好。我特别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不愉快的回忆,留下了宽容与原谅,友情与希望。她不羡慕比她漂亮的佩吉,也不讨厌嘲笑同学。她选择了沉默。但沉默中有梦,沉默中有爱。她走后,给同学们留下了各种各样的一百件衣服,都是希望和爱。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万达,倔强而孤独,安静而单纯,她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她爱干净,爱美,执着,大方。让我明白,每个人对未来都要有自己的理想,要包容别人,要大度。
暑假,当我在栀子花淡淡的幽香里,与我的老朋友《阅读年选》再次相遇,我发现,自己的许多收获,都是由她带来的。好书,就像是一双追逐梦想的翅膀,让我在童年的世界轻舞飞扬。即使是一篇短文,也会像一泓清泉,在我的心田流过,自然而舒适。
《带甜味的花裙子》这本书的起因就是:每个花季少女都属于自己的裙子,而我却因为家庭贫困,连一条裙子都没有。妈妈知道我对裙子的渴望,就辛辛苦苦地靠卖甘蔗挣来的钱实现了我拥有花裙子的梦想。读完全文,我深深地被文中妈妈的爱感动,这裙子上带着的甜味,不正是母爱的味道吗?
沉醉在书香之中的我,读到母亲用小拉车带上几捆甘蔗,把我放在甘蔗中间,上路了。这是母亲第一次去卖东西。路上,母亲的脚步飞快,我在颠簸中察觉出了她的紧张。到了邻村的集市上,母亲却踟蹰不前,远远躲在人群边上。她没有胆量像别人一样扯开嗓子吆喝一阵。没人停下来,哪怕只作文是问一下价钱。母亲眼巴巴瞅着人一个个从我们面前走过。小半天过去了,甘蔗一根也没卖掉,我的眼泪都在眼眶中打滚,妈妈为了我,为了我的花裙子,付出了太多太多!
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为了我,不也是这样全力以赴吗?记得去年我生日,到了傍晚,爸爸妈妈还是没回来,我心里非常不愉快,今天是我的生日啊,一年只有一次而已我跑进卧室生起了闷气。来,快吃蛋糕!爸爸妈妈边说边笑着走进了房间,妈妈为了能买到你最爱吃的慕斯蛋糕,整整跑了全城好几家店,现做的,可新鲜了!回来晚了,没生气吧!一切是那么自然,那么温馨,看到爸爸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妈妈笑意盈盈却略显疲惫的脸,我真想扑进他们怀里大哭一场蛋糕吃在嘴里,格外香甜,因为,那也是爱的味道!
有爱的包围,我是幸福的,愿我们都能感受这种爱的味道,变得体谅父母,变得懂事,变得不再任性!
最近,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书中有个女孩儿叫旺达,班上的女孩儿都爱嘲笑她。有一天,一个女孩儿穿了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另一个女孩儿问旺达:“你有多少条裙子?”旺达说:“一百条裙子。”女孩儿们都笑旺达,其中有两个女孩儿,一个叫玛蒂埃,一个叫佩琪,每次见到旺达总是嘲笑她有“一百条裙子”。有一次学校画画比赛,旺达把一百条裙子画了出来,得了第一名。可是,旺达转学了。旺达写了一封信说:“老师,同学们好!我画的一百条裙子送给同学们,有蓝色花纹的裙子送给玛蒂埃,绿色带红色花边的裙子送给佩琪。”嘲笑过她的女孩儿想写信给旺达,并把旺达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能回来了。我读完这个故事,我为她们失去旺达这么好的同学感到很可惜,我们不应该嘲笑身边的同学。妈妈常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世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让人愉快的东西了。书中的旺达是个自信、坚强的女孩儿,女孩儿们嘲笑她,她也没有生气、自卑,我也要做一个自信、坚强的女孩儿。
读书如人体血液一样的宝贵。 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的范文有哪些呢?红与黑读后感的内容均为栏目小编收集和整理的,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如何查找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请你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小说大约是高中时期看的第一遍,当时看后很震撼,也很感动!之后几遍看就到小狼拔牙那段就再也不往下看了!
昨晚看的电影,总体来说导演很照顾我这样的读者,没把小狼剥皮!终于打开了我的心结!很多大场面都还原了小说细节,更难能可贵的是电影中都是真狼,配合数字动画,绝对无缝衔接!只是在养小狼这个过程太少,而且显得很突兀,也没有二郎的戏份,狼群在攻击牲畜时,并没有过多的军事解说,总以为是CCTV10的动物世界,看过原著再看电影很快会脑补遗漏的地方,次序颠倒了,恐怕很难理解个中深意,也难怪,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或许这种缺失更让我们回忆小说!
对于原著很多人不屑于作者姜戎鼓吹的狼性,高中时还看过一篇相关报道!但是现实中,我们真的要重视这种狼性,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那种隐忍的态度,那种超越物种的智慧,以及那种对大自然的敬畏,毕力格老人作为一个有着深深信仰的草原人,完全起到了平衡作用,道家讲究阴阳平衡,而这种对待事物平衡点的把握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到的!因为大多人还是信奉自我利益,很难站在一个高度来俯视整体的利益!
借着电影结尾畅想一下,小狼回到草原,由于打狼运动结束,它可以安全了!而经过这次灾难性打击,原来的狼群很多成了孤独的野狼,小狼与他们重新接触,学习,终于融入其中,并且成长为新狼群的头领,活跃在边境线上,凭借幼时与人类的接触,小狼始终保持狼群与人类的平衡相处,一如狼族的毕力格老人!只是自己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呼唤:小狼小狼开饭喽。
电影肯定和小说不同,其实小说中很多是心理描写,还有大量游牧和农业文明对比的描写,真要拍了,大概又有人要说“这是搞分裂!”
电影是要赚钱的,只有书迷的电影市场是失败的。电影版《狼图腾》是拍给全世界影迷看的,不仅仅是给书迷看。
其实整部电影相当不错,特别是对于一些有过“下放”经验的人来说,一些画面和情节很熟悉。更多人,看电影就是为了眼睛快活,今天狼一出来就有人赞叹“狼好漂亮呀!”当摔杀小狼情节出现时,全场倒吸冷气声不绝于耳。
想想也是,《狼图腾》小说出版时间到现在已经隔了十好几年,很多价值观已经发现了改变。本身有些东西还是敏感话题,万一拍了大概要给禁掉了。本来小说就是对人类破坏大自然的行为,进行反思。如今沙化、雾霾中的人们,更是身切感受到破坏大自然带来的灾难后果。现在草原鼠患严重,此片如果能唤起人们对狼的同情,让狼重返草原,这也许才是作者真正希望的结果。
小狼最终结局的改动,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让小说最后的那个陈阵穿越回到小狼还活着的时候,他一定会把小狼放掉。要说现实中,我们不也开始治理环境了吗?现在再虐杀动物,让网友发现了,人肉骂死。多少,大家有点改变了,正如“死而复生”的小狼。
小说中的陈阵没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而现实中我们还有力挽狂澜的希望。
"今天,电影院观看了《狼图腾》,片中的精彩画面和语言给我强大的震撼,催使着我写了这篇读后感。重要的是让我们在脑海中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自己,,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狼的团结,狼的勇敢,并且把狼与人对比开来,在神圣的狼面前,人是多么的愚昧,正如无知的羊把菜根吃尽,自寻死路。他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便是它们被牧民、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会镇定自若、阵型不乱。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上狼不杀猎物时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攻击都堪称经典,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队气象、地形的利用组织严密,很有章法。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死亡,他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自己去撕咬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猎狗斗杀中,狼也是前仆后继,即使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在那片草原上,他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锋?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与生存
狼,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守护者…….
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那一刻的我觉得狼就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看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你试图优秀,就要找个狼一样的教练来训练你吧!”恐怕是最适合我此时最需要的一句话。
是怀着敬畏的心情走入影院的,因着之前读这部小说时心中逐渐升起的那份崇敬,对自然,对生命。
把这部作品搬上银幕,把文字还原成画面,再一次敲击人类的心灵,不得不说既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贡献。
在自然面前,一切都是那么的渺小,可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们的征服欲与日语增。不留余地,便可把自己置身死地;缺少对自然的认知和敬畏,只因一路成长心智被蒙蔽了,把自我举得那么高。我能想到当年成吉思汗统帅千军万马像征服的只是不羁的人类,而非那一望无际的草原和与草原朝夕相处的生灵。
尊重规律,了解自然,懂得每个生命存在的意义,便会多几分敬重,多几分爱护,便会知道在异类眼里我们也是异类,和平共处才是最好的相处,那样才会有蓝天有白云,少些雾霾天,少些自然灾害。任何毁灭大自然的行为都是在毁灭自己,这个道理你懂的,你必须懂。
有的人还在评价电影没能更好的展现原著的精髓,评论演员演技的时候,你是否看到了它所传递的这些东西,心有敬畏,行动才有约束,才会留他类留有余地。尊重自然,敬畏生命,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看完狼图腾一部电影,多多少少是有点感触的,这种感觉不深沉却也不单调。其中,印象颇深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吧!
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崇拜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等几个重要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与自然矛盾最为紧张时应该就是征服自然时吧!这个时候的人们不太了解大自然的力量,反而是受欲望的趋使对大自然进行肆意的掠夺,然而,种的什么因,就会得到相应的果,随着大自然资源的减少,狂风,海啸,荒漠化等自然灾害也会随之而来。
读完狼图腾也是如此,草原就是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里面的生物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生物活动,狼吃羊,羊吃草更是一种不可磨灭的规则,如果是人刻意或无意的挤进了这条规则,后果不堪设想,正如一般人所想,认为狼是坏的,那么就会去杀狼,这样一来,狼少了,羊多了,荒漠化严重了,生态不平衡了,正如毕利格老人经常说的那样:“狼是草原上不可缺少的动物,要杀,但不能杀完,要维持生态的平衡。”这位老人可谓是智慧的象征,如果是人们能够多多的像陈阵那样听他的话,草原应该也会好很多吧!
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场植被破坏,荒漠化严重……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之后,再去治理,一切不都太晚了吗?因此,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时,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学会与自然共同发展,方能使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要知道,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
一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去看电影《狼图腾》。开场之前我的心情非激动,渴望能看到那广大的草原,美丽的动物,还有那可爱的小狼,我激动的等待着。
终于开始了,在影片里面的陈阵挖狼窝的时候,不巧被兰木扎布发现,他把小狼扔向腾格里(天上),结果掉下来摔死了。陈阵幸亏把一只小狼放在了狼洞里就把小狼养了起来,不料这件事惹怒了狼群,所以狼群要进行报复,有一天下着很大的“白毛风”,马群都乱了,组织人“巴图”急忙骑上他的马去赶马群。群狼咬死了好几头马,还把马赶到“天鹅湖”里,因为冰还很薄,还承受不了马群的重量,所以马群都掉进去了,组织人巴图因为马受到了惊吓,把他摔倒在地,就这样过了一晚上。
当人们发现巴图的尸体的时候,已经到第二天上午了,巴图的妻子抱头痛哭,然后才下了葬。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巴图的儿子巴雅尔,被陈阵养的小狼咬着了。更不幸的是毕利格老人家被炸死了。小狼被放了,陈阵以为小狼死了,可是陈阵教小狼的本领小狼全用上了,远远的传来一阵阵狼嚎声......看了这个电影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以后不能再猎杀动物。就像猎杀了草原狼草原鼠就会增多,多了之后草就会一扫而光,这个草原就不存在了。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动物吧!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草原人在长期的与狼的斗智斗勇中,渐渐地从狼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并慢慢地磨炼出像狼一样强壮的体魄和顽强、勇猛、智慧的性格。这就是草原人将狼作为民族精神图腾的主要原因。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作者在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他被狼强大的精神所震撼,与小狼共患难,在逐渐的了解草原人和草原狼的过程中他深深的爱上了草原,迷上了狼,他深切的感受并探究着这唯一一对进入草原生物决赛的种子选手——草原狼与草原人的神秘关系……
文中的小狼,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独立,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豁出命不断冲跃铁链,不惜冲断脖颈,磨烂四爪、咬坏狼牙、重伤咽喉……小狼宁愿忍受与死亡绞索搏斗的疼痛、也不愿意像狗那样被牵着,拒绝服从,拒绝被牵,是做狼的绝对准则,宁死也要去拼搏,永不服输!悲戚的狼嚎时刻能唤起小狼的全部希望、冲动、反抗和求战欲。可惜,小狼的性格决定了小狼的命运,这条小狼最终为自己的桀骜不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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