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能力鉴定申请书合集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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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能力鉴定申请书【篇1】

具申请人:工伤职工吴吉仁,男,现年59岁,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中心卫生院在职职工。情因20xx年10月22日在上班的劳动中不幸受伤,经巴中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左侧枕部头皮血肿;左眼(1)(2)(3)球钝锉伤;C3C6椎间盘移位。20xx年5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4)诊断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左上肢肌力减退为III级。20xx年7月6日经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及病情附后)工伤后至今,先后经巴中市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清江中心卫生院药物及物理治疗,现仍留下以下后遗症:健忘症及身体感觉异常,主要表现为对(1)数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体麻木、发烧、触电样感觉;(2)颈椎活动受限;(3)、双上肢活动受限,不能上举、外展、后伸;(4)、右上肢持续性麻木,剧烈疼痛,肌力减退,不能负重。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已不能参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为盼!呈送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

工伤职工:吴吉仁(电话:5788784)家属:袁长秀

清江中心卫生院法人:李家果(电话:13330617185)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劳能力鉴定申请书【篇2】

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应为申请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者或者其所属的单位。

2.申请人的理由:申请人应详细陈述申请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的理由,如劳动者或其所属的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存在不当行为等。

3.申请日期:申请人应明确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的日期。

4.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应提供与申请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与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5.申请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评审机构联系申请人。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XXX劳动者/XXX单位

申请事项:申请撤销对XXX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人的理由:

一、申请人认为XXX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准确。

二、申请人认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公正。

三、申请人认为XXX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公平。

四、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证据材料:

1.劳动者的身份证明;

2.与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者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评审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记录;

5.申请人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评审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记录。

申请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劳能力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撤销对申请人XXX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人因XXX原因,造成身体部分器官受损,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过程中,XXX鉴定机构根据XXX鉴定程序,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申请人的劳动能力等级为XXX。

现申请人认为:

1.XXX鉴定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不当行为:

(1)鉴定程序不合法,未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导致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公正;

(2)鉴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准确。

2.上述不当行为给申请人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申请人请求撤销对申请人XXX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联系方式: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劳能力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孙__,女,汉族,19__年_月_日出生,湖南某公司职工,住址:湖南__县__镇__村;

请求事项:

1、请求鉴定申请人左尺骨损伤为9级伤残;

2、请求鉴定申请人左第5、6肋骨损伤为10级伤残;

3、请求鉴定申请人肝损伤为8级伤残;

4、请求鉴定申请人胆损伤为8级伤残;

5、请求确认延长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为申请人停工留薪期。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22日,申请人在湖南某公司工作中受伤,已经过163医院、湘雅三医院、湘阴康复医院、湘雅医院的治疗。20xx年7月29日,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了__市劳(工伤)鉴(20xx年)361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结论为:“工伤直接导致的其他疾病”。__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7月30日作出了_劳社工伤认决字(20xx)107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申请人左肝叶化脓性炎、胆道术后腹壁窦道形成并感染、肝形态失常、肝内胆管积气、左尺骨骨折、左第5、6肋骨骨折、以及其他相关病患,予以认定为工伤。

一、申请人左尺骨骨折应鉴定为9级伤残。

申请人在163医院实行了“左尺骨骨折开放复位钛板内固定术”及“左尺骨骨折内固定取出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xx ):“i)9级: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之规定,申请人左尺骨损伤应鉴定为9级伤残。(群学网 M.qX54.COm)

二、申请人左第5、6肋骨骨折应鉴定为10级伤残。

申请人左第5、6肋骨骨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xx ):“j)十级: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之规定,申请人左第5、6肋骨损伤应鉴定为10级伤残。

三、申请人左肝外叶部分切除应鉴定为8级伤残。

申请人在湘雅医院实行了“左肝外叶部分切除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xx ):“h)8级:52)肝部分切除;”之规定,申请人肝损伤应鉴定为8级伤残,

四、申请人胆总管切开、胆道吻合术后应鉴定为8级伤残。

申请人在湘雅医院实行了“胆总管切开,T管引流术。”及“胆道术后腹壁窦道切除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xx ):“h)8级: 53)胆道修补术;”之规定,申请人胆损伤应鉴定为8级伤残。

五、依法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人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为停工留薪期。

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1月28日,申请人在163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20xx年12月15日,申请人在湘雅三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12月15日~20xx年12月18日,申请人出院后服药治疗;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8日,申请人在湘阴县康复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1月8日~20xx年6月26日,申请人出院后服药治疗;20xx年6月26日~20xx年7月30日,申请人在湘雅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7月30日~20xx年12月8日,申请人出院后服药治疗;20xx年12月8日~20xx年1月25日,申请人在湘雅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1月25日~20xx年9月22日,申请人出院后服药治疗;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6日,申请人在163医院住院治疗;20xx年10月6日~20xx年12月30日,申请人出院后服药治疗至今(此期间:20xx年2月25日,湘雅医院诊断为:肝内胆管积气,胆囊右移,处方服药治疗;20xx年4月24日,湘雅医院诊断为肝内胆管积气,处方服药治疗,半年后复查;20xx年9月23日,湘雅医院诊断为:肝内多发钙化灶,处方服药治疗,3个月后复查,建议全休。)

申请人认为: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申请人一直处于住院治疗、出院服药治疗、及病休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之规定,依法应确认延长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均为申请人停工留薪期。

申请人经过治疗,目前伤情已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第31条之规定,特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请求依法鉴定伤残等级及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

此致

敬礼

劳能力鉴定申请书【篇5】

具申请人:工伤职工吴吉仁,男,现年59岁,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中心卫生院在职职工。情因20xx年10月22日在上班的劳动中不幸受伤,经巴中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左侧枕部头皮血肿;左眼(1)(2)(3)球钝锉伤;C3C6椎间盘移位。20xx年5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4)诊断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左上肢肌力减退为III级。20xx年7月6日经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及病情附后)工伤后至今,先后经巴中市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清江中心卫生院药物及物理治疗,现仍留下以下后遗症:健忘症及身体感觉异常,主要表现为对(1)数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体麻木、发烧、触电样感觉;(2)颈椎活动受限;(3)、双上肢活动受限,不能上举、外展、后伸;(4)、右上肢持续性麻木,剧烈疼痛,肌力减退,不能负重。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已不能参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为盼!呈送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

工伤职工:吴吉仁(电话:5788784)家属:袁长秀

清江中心卫生院法人:李家果(电话:13330617185)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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