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读后感汇总

09-02

如果您需要遵循某些要求的“三剑客读后感”建议。比起不读书的人,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这里推荐大家亲自动笔写一篇读后感。这篇文章汇总了一些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欢迎大家借鉴和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篇1】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2】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后感【篇4】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后感【篇5】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本书让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动物是人,什么样的方式是人??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

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些话使友谊更加深厚。

当朋友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他们总是伸出手来帮助朋友,即使他们只是进入了自己的一点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即将穿透阿多斯的心脏时,正是达太安挡住了敌人的致命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是什么让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样坚硬?

是什么使他们能够帮助他们的朋友?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当我的书中创造的气氛出来时,我突然想到,在现实社会中,有这样一种基于真诚的深厚友谊。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

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对方公司支付了1万多元!

这一万块钱把一只忠诚的狗变成了食人族!这是一些人所体现的人性。一万元,一万元,让人不信义!

这难道就是人吗??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

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但狗不会因为一块肉骨头而抛弃主人,狗也不会因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害主人的利益。可人呢??

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这不仅让我感叹:啊,有些人真的不如动物?

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一出生,心就纯洁善良。

但是为什么很多人长大后会改变呢?那是因为人们很容易被**。一个人要想站在社会的立场上,就必须具备基本的道德品质。

如果一个人总是违反合同并且诚实,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信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三剑客》是一部法国经典的小说,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仲马。小说中,三个忠诚的好友阿拉米斯、阿多斯和达达尼昂一起历经千辛万苦,为了维护正义和荣誉而奋斗。这部小说引人入胜,读后可以让我们品味到真正的友谊和勇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首先,三位主人公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阿拉米斯是一个睿智且充满智慧的人,他可以解决无数问题。阿多斯是一个非常强壮和勇敢的人,他在战场上有着出色的表现。达达尼昂是一个非常聪明、悲天悯人的人,他的言语能打动人心。这三个人之间的友谊是如此深厚,他们可以放下任何东西来帮助对方,这种信任和忠诚让人动容。

其次,这本小说中的情节非常有趣,让人倍感惊喜。小说中,三个好友帮助英国女王安妮过起了安定幸福的生活,但是一名狡猾的敌人已经盯上了他们。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推理之后,三个好友展现出他们的才智和勇气,最终成功挫败了敌人的计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维护正义和荣誉的路上,有时候不得不冒着危险,我们必须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保持我们内心的坚强。

最后,这本书中的语言非常优美,阅读过程中让人感到愉悦。每一个角色都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他们。此外,书中的场景描写十分细腻,可以让读者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情节当中。这样细腻的描写加上优美的语言,让整个故事读起来非常生动。

总而言之,《三剑客》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通过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真正的友谊、勇气和信仰。这个故事不仅深刻地阐述了这些价值,而且还十分有趣和引人入胜。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的描写方面,都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

三剑客读后感【篇9】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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