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推荐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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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一样,缺少了灵感与智慧的滋养;智慧若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无法展翅高飞。当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故事中的剧情深深打动了我们的内心。或许您现在在思考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不用担心,编辑已经根据您的需求搜集了以下相关信息:“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在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之前,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十分陌生的,当然,我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寒假生活,让我能接触到这样一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费孝通1910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从4岁起,她开始在母亲创办的蒙古族养老院接受正规教育。曾就读于东吴大学预科医学、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就读于伦敦政经学院。

费孝通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多篇。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文学会授予他当年的马林诺夫斯基荣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作者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国家真的离不开地球。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中国曾经是何种面目?现在是什么模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可以扩展到当代许多领域,有助于我们理清我国的背景。

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尽管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但书中的诸多论点依旧是振聋发聩,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仍未消逝。如果说白话代表了传统,那么混凝土就是现代化的力量,它席卷了整个中国并侵蚀着中国本土。今天,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状态。

在农村,当地的青瓦建筑逐渐被小建筑所取代。从本地到具体,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地质运动一样,它是强大,不可避免和长期的。我们可以做的就是把握时代的脉络,紧跟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更加幸运,我们可以为时代加油。

从乡土到混凝土, 这是中国正在走的路, 毫无疑问, 混凝土都绝对不是终点,但若我们想走向远方,至少要先到达这一站。

。 《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

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这么又意义的活动,因为读书让我们的假期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制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们比较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认为在西方社会,有争议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则是友谊。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国与西方的主要区别在于差异秩序模式的不同,即群体自我与个人自我的划分。

西方人看重群体,而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这样,我希望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生活会更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还记得刚刚得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乡土”二字,由此,脑海里面顿时浮现出的是一副中国世代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情景。但阅读过后,其实不全然如此。

“乡土”,“乡土”,即由“乡”和“土”共同构成。“乡”即乡村、村落,“土”即泥土。纵观全书,其基本脉络为:

先有土,后产生乡,而后有各种习俗规范。即人们先有土地,然后在其上耕作,然后形成村落聚居,而后形成了诸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具有乡土特点的意识形态的道德规范、行为模式等。

首先谈“土”,即泥土。在现代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字眼:“你好土气。

”似乎带着几分贬义。但仔细斟酌,发现这样的说法是极其幼稚的。华夏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先的便是农耕文化。

在农业文化中,土壤是根,土壤是根,土壤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土地肥沃的地方更是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地方。浅显点来说,没有土,祖先就没有生存之本,又何来今天的我们呢?

或许是由于工业革命后,工业逐渐超过农业,占据主导地位,再加上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得很多所谓的城里人忽视了土地的重要性,也不会明白对于那些靠土为生的乡下人,土地是何其的可贵。

其次谈“乡”,即乡村。由于人们在土地上世代耕作,但每家所耕的面积小,即进行的是小农经营,但即使是小农经营,也需要水利,所以也需要合作,再加上为了安全,人多易于保卫,出于种种种种共同的利益,人们聚村而居。每个村庄都是一个单元。人们在村庄之间进行各种活动,与外界相对隔绝。

也就是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由此,也形成了一种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的局面。虽然与外界相对隔绝,但在一个村子内,大家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彼此熟识,人与人的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特色,即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甚至邻居比远在他方的亲人更加熟络。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

再次谈各种习俗规范。虽然在一个村庄里,我们彼此熟悉,但仍然有公私之分,形成了不同的秩序格局。谈到公共和私人,我立刻想到经济学中的公共资源和私人物品。

公共资源即没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没有排他性,即人们可以随意使用。但由于它的竞争力,人们在使用它时会产生负外部性,也就是说,它会对他人产生不良影响,但没有人会考虑这种负外部性。

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当人们使用它们时,他们应该比较成本和收益。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公共场所垃圾很多,而他们自己的院子很少有垃圾。因为公共场所是公共资源,自己的院子是私人物品。

在乡土社会里面亦是如此。但在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

在此,要着重提出的就是差序格局。为了更好地让我们理解“差序格局”,费老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即我们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总之,人们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划分次序。

在此,人们依据的关系主要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出生和婚姻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关系,地理更是血缘关系的投影。“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

由此,不得不提三个势力,即团体、家庭和个人。在西方,形成的是团体本位。个人是团体中的个人,要根据团体的准则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家庭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力量,一个定义明确的群体。而在中国,特别是在乡土社会中,则不然。在乡土社会中,形成的是家庭本位,即家庭占据的是主导地位,个人和团体都是依附家庭而存在,但其划分的界限甚不明确,所以也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小到只有三个人的核心家庭,大到包括四代甚至五代的大家族,譬如《红楼梦》里,大观园里既住着姑表林黛玉,也住着姨表薛宝钗,甚至到后面凡是能扯上一点亲戚关系的都住了进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但这庞大的家族也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就像后来贾家没落了,众多的亲戚也是树倒猢狲散,各自散落天涯。

其实,在现代社会中,不管是乡下还是城里,这种现象依旧存在。当你有事需要请人帮忙时,当然希望找一个相对熟识一点的人,最好是亲戚,因为这样人家也不好拒绝。也许就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某天a君突然去拜访b君,b君问a君为何人,a君回答:“我是你外婆的妹妹的侄女的堂哥的表舅的弟弟,有xx事需要你帮帮忙……”

小乡土,大社会。从一个地方,也能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甚至能找到合理的解释。一本好书,光读一遍两遍三遍是不足够的,《乡土中国》即是如此。

所以,《乡土中国》这本书还应继续细细品读,方能理解更透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远来看,它更像是生物物种更多亚种变异后的生存斗争和优胜劣汰的过程,即城市中的陌生社会更接近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是,这种分工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改变村庄的社会结构。这个村庄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仍然由家庭和老人等传统力量控制。由于中国人民缺乏传统的民主观念,农村的民主选举大多仍由村里的大家庭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学习中西文化的智慧,会启发更多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乡土中国》中作者为我们讲诉了中国历史中存在的权力结构,正是这些权力结构,影响了一代有一代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具体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内容我就不再赘述,我想做的,只是分析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构建的权力结构,笼罩在整个乡土中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社会人的权力结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脸红,不是因为内容有多强,而是因为费孝通先生的观点正好说明了为什么我的父母与自己的想法有这么大的不同,以前也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羞耻。当我看到最脸红的时候,我读到了权力结构的一部分。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内容主要分布在《乡土中国》的后半部分,9-12章。

在这些章节中,费孝通列举了四种不同的权力:暴力的权力、同意的权力、家长式的权力(启蒙的权力)和时代的最后权力。

“横暴之力”是从社会冲突来入手的。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上的阶层握有权力去支配在下的阶层,能够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权力”的由来,就是这种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

被支配的一方在冲突过程中认输、屈服,但是并没有心甘情愿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于是两方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种关系的必要手段,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战国时期,秦国以武力统一世界。这些国家不愿意被秦国统治,而是因为秦国的武装力量使他们屈服。

武装的冲突消失之后,休战状态的冲突继续延续,武装力量的压制进而转变成权力的压制。这些国家由于战败,处于被秦国压制的“下层阶级”,秦国运用“横暴之力”来维持这种上下之别的关系。由此可见,“横暴之力”的实质就是武装力量,只不过由于武装冲突不再继续,这种力量转化成为了维护武装冲突结果的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权力。

这种“横暴之力”其实在乡土中国的历史上无处不在,说“王权更迭”,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只不过是换了个天,换了一个统治阶级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它偏重于一般理论的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一个方向。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笔者在这一部分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比较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

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的乡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的中国社会的写照,而是一个特定的中国传统草根社会所包含的特殊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他们的细节,所以他们必须清楚。

当地社会从熟悉中获得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无话可说。它需要签署一封信,起草一份保证书,并形成一项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光的流逝,总是记录着历史的进程,跨过世纪的门槛,回首百年来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记。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表达我的一见。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位从内蒙古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户人家总是规划一小块地来种植,但没有想到其他的用地方式。似乎中国自古以来就在土地上发展,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

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也是农村人,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

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正因为如此,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熟悉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也不需要借助契约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是在人口快速流动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不!

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信土地的乡下人,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在基层。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当地社会的本质发生变化,否则下乡写作的过程将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

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我们总是请一些长辈或权威人士来评头论足。如果我们不能调解,我们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

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在今天的民主社会,人们仍然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忽视政治事务。只有当他们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才会寻求政治或法律庇护。

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费孝通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文明、礼貌的意思,而是一种行为规范—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同时,他也指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的问题为前提,它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今天的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现代社会还是传统社会。

事实上,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传递和融合的社会。我们也经常说到,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它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是依靠依赖去保障,陌生人之间才需要写契约、立字据的。那么,我们的社会现在是熟人社会吗?

不一定是高楼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小。冷漠越来越多,温情越来越少。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混凝土大于土壤的社会。

住在大城里的高楼里,进门出门把防盗门和防盗窗一关,关外面如何的轰轰烈烈,只要自己屋里安安静静就行,在自我的一片小天地里自我陶醉的快活。你不必一年四季都认识同一个单位的邻居。防盗门和防盗窗挡住了大家都认识的狭窄道路。

可是,在乡下或小城镇里人与人之间还是相互熟悉的。有时从城里回来的人说大城市里没有人认识人和人。我们最好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当人与人相互认识时,人们的行为,尤其是生活中的事情,仍然是以依赖为基础的。

对方答应的事,我们总是相信他们是不会食言的。如果对方一旦食言了,我们也无法用现代法律去起诉他,因为会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这种结果也会导致我们对法律的失望。因为法律是一个讲证据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依赖是多么神圣,多么温暖。

生的文字,总是期望用最通俗的语言,让“只要能读懂报纸的人就能读懂他的文章”。在《文字下乡》和《再**字下乡》这两篇文章中,这样的风格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尤其精妙的是,最简单的文字后面却蕴藏着丰富的涵义,令人赞叹。

要理解费孝通的思想,需要从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学术旨趣中寻找答案。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文化的模式应该从产生它的农村社会来理解。在从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生活方式的缺点逐渐被暴露出来,只有农村社会的旧传统被摧毁,中国才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费老在文章中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老告诉我们,关于文字,为什么乡土社会对于文字是漠然的,这要从文字的功用说起。

文字有两个用处,一个是横向的传递信息,比如说亲朋好友间的书信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传递,比如说我们通过读书,了解前辈的思想,通过了解这些思想来解决现在的问题。最简单的例子是现在我们如果去找相关资料,我们就会上网去找,这既可以说是横向的,大约也可以说是纵向的传递。但是,乡土社会中,所有的事情都是熟悉而很少接受的新鲜事物,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可以预计的,那么文字的效用就很小了,比如说,我们还是一个小孩子时,我们是不可能凭空想要做曲奇的,要是我们想要做曲奇,必定是大人长辈常做的结果,,而完全不必要借助文字。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

我们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环境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映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环境中可能引起的反应。人物之所以成为表达感情的工具,正是因为这种不可弥补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

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读到此处,我不能不说,费老先生由“社会学”的范畴而引发的对于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而又最深入的描绘,对“文字”这种分析,使我也不由得审视起自己: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何时曾想过关于“文字”究竟是什么?!真要谢谢费老先生!

还有一点想说的是,通过这样一次越过自己专业而去求读其他领域的著作的过程,是多么有益的旅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郑鹏

说实话,自己平常很少读社会科学类的书,第一次读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时,看的我一头雾水,几乎不知道在讲什么,于是,我读了第二遍,因为有了第一遍的基础,了解了这十四章之间的联系,又仔细读了这本书前面的序言和本书最后的后记,所有第二遍再读感觉清晰了许多,下面,我就想谈一下读完后的感受和理解。

在我读的《乡土中国》版本中,开篇是费老先生的序言,第一次读的时候,我直接忽略掉了,到了第二遍才认真翻阅了几遍,因为我发现忽略序言直接读后面的内容,根本理不出头绪,认真读后才了解到《乡土中国》是收集费老先生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在序言中费老先生就提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写照,而是特定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种特殊的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实在后面的阅读中,我也逐渐发现费老先生在讲述他的观点和理论时,大多数是从概念入手,在理论的层次上展开,但也穿插着一些经典的例子,例如讲到“差序格局”时,费老用捆柴来引出团体的概念,再进一步联系到“团体格局”的概念,从而对比“差序格局”;而在家族一章中概念体现的更为明显,或许正是因为从概念上出发,把概念作为我们认定事物的工具,才使整体更加深入透彻的解读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使读者在几乎没有社会科学的基础的情况下,也能有着本书大致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情况。

下面我想写一下对全书内容的理解,本书共分了十四章(不带序言和后记的情况下)。感觉可以把第一章单独拿出来,因为通读全书可以发现里面的文章几乎都是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因此第一章乡土本色就先总括社会的乡土性:“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但是说到土,好像带有一种贬义的色彩,所以费老先生接着就解释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而上面所说的土的基本含义是泥土,所以说乡下人土气在作者看来还有另一层意味。同时在文章的下文举了中原人去内蒙那种原本适合游牧的草原却还是保留着播种的习惯的例子,以及中国人到西伯利亚那种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仍不忘尝试播种的习惯,从而说明了我们的民族与土地分布开,与乡情分不开,同时也为后文写生于斯死于斯做了铺垫,也为后文更好说明乡土社会变迁速率慢做了证明。

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同时费老先生还强调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但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今儿对比对比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和美国一家自成一单位。而中国基层乡村社会中,村与村之间相互独立而在本村中,自己生活的社会圈子中,两种模式——礼俗社会,法理社会,为后文比较两种社会买下了伏笔,而在乡村的圈子中,由于人口流动速率很小,熟悉和信任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际的默认准则,然而现在社会却不同,流动性大,成为了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那种原始的准则不再适用,这才诞生了法律,以明文的方式约束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的行为规范,在我认为,由于乡土社会中人与人都是熟悉的,甚至人与物都是熟悉的,所以人之间交往首先要讲求心安,但首先前提是建立在熟悉的基础上,而现代社会的流动性和陌生性,使得“心安”不再那么重要,毕竟讲求心安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陌生人之间很少有交集,也就无所谓心安,所以原本在乡土社会中实行的很好的“礼治”在现代社会中不得不变为“法制”。其实第一章是通篇的基础,正是分析乡土的独特的环境才引出了后面的“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

对于第二章和第三章,我认为最好把它们放在一起分析。我说的是一个大问题:在农村写作。城里人认为乡下人很愚蠢。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乡下人不识字,不熟悉城里人习惯的生活习惯。

而城里人到了乡下后,在乡下人眼里何尝不是呢?不同环境需要不同的生活经验,不能掌握一门技能并不代表愚,而是在于是否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比如城里人识字比乡下人快但比起捉蚱蜢等乡下孩子习以为常的活动,确实比不过的,费老正是运用这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不同生活环境中的人锻炼出的生活技能是不同的,并不是智力问题,同样文字也一样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圈子里长大的,天天见面,交流只需要语言配合姿势就够了,虽然文也属于语言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必要的,因为文字也不过是传递信息的一种载体和符号罢了,而在乡土社会,文字不一定比乡下人的语言和姿势更加实用,所以人们也就不去刻意追求文字那种在陌生人社会中为了传递信息的产物。但说到底,语言也不过是人们所赋予共同含义的事物,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地交谈中,有时面部表情或动作更能发挥传递信息的作用,所以,相比乡土社会中人原本行之有效的交流方式,强行推广文字下乡不见得比原来方式的效果更好,乡土社会中的人是靠上一代的经验的传承发展下去,而在面对面熟人的社会中,不一定需要借助文字去传承,所以当文字必须要下乡时,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才真正发生了变化。

中国的乡土社会讲究与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不同的差序格局。即以己为核心如石头投入水中,向外拓散的波纹一样,形成差序格局,越往外越淡,但这个“波纹”的大小因为“石子”的力量变化而变化,可伸可缩,而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所用的圈子也就不同,与不同人的远近关系也就不同,而公私由于站在相同的圈子上而由于向内和向外看的方向不同也就变成了相对的,也就讲到了第五章中差序格局中的道德格局。西方“团体格局”讲求人与人相互尊重,而团体也尊重个人,但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差序格局的道德是在熟人之间所遵守的,在自己的关系网中适用,古代所讲求的美德如“忠”“孝”也不过是在个人社会圈子中适用,即家人和君臣之间,而在不同的团体之间,陌生人之间,这一切就不再适用,这时就开始体现利己性,与西方的兼善恰恰相反。

家庭制度也是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这里的家族不是指家庭,而是有家庭组成的事业社群,而在这社群中,男女各有分工,乡土社会中,男女只是在分工合作和生育上相互合作,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同性之间的合作更多,为了家庭的稳定,家族制度便诞生了,生活中各类合作同性为主,异性为辅,有序进行,而形成了一个安稳的社会,而在这个家族制度中,长老统治扮演者维护家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民主和不民主的严格定义,由长者掌控着家族,年长对年幼的教化在乡土社会中看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但由于社会的变动,长者的教化先对年轻的表面会服从,但实际不一定去达成,也就是所说的名实分离问题。但年长对年幼的强制权利正如费老所言,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而乡土社会中讲求生于斯,死于斯,血缘不断传承,在社会稳定时人们不断继承着来自上一代的土地,人口变迁速率很慢,也就逐渐形成了因为地理位置几乎没有变动产生的地缘关系,而乡土社会由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也是乡土社会史上的重大改变。

上面说到了统治,在乡土社会中,法律几乎是不适用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着不同于法治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原本都是熟人的圈子,是安土重迁的,一代一代的传承中留下了许多传统,在没有外因干扰的情况下,这些传统都是每个人所要遵守的,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不同于法律和道德的礼,在长老统治的教化下,人对礼有着很重的敬畏感,特别是人生存在熟人的社会里,主动去服礼,这正好适应了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小的特点,每个人都去遵守礼,用礼来克己,当然礼并不适用于变迁速率极快的社会,因为礼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正是人们对礼的重视,也就出现了费老先生说的无讼,因为在熟人圈里违反了礼在别人看来是很严重的,不同于变迁极快的都市需要明文法去制约,在乡土社会中有礼就够了,礼便起着法的作用,但乡土社会中的礼和法必然会有冲突的地方,,所以当法律推行到乡下时,同人们传统形成的礼发生冲突时,也就出现了司法难以推行的情况,而此时法未行而礼被破坏,导致乡土社会中的原本秩序被破坏。

在乡土社会人一开始一般靠欲望行事,经过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的步骤,不断积累着生活的经验,然后有传承下去,然而在实际中,虽然有时有了欲望,但行为上却没有满足需要,所以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原来欲望未能满足需要之然被淘汰,而满足需要的欲望和方法又在传承,说白了,乡土社会中的人正是想满足自己合理的欲望而去行动,而不会像城里人一样去计划着生活。

纵观全书,费老从十四个方面比较全面深入的剖析了中国的乡土社会现状,其实总结起来一切的基础也就源于冲过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所以才会形成了不同于城市社会的特色架构,但一旦熟人的社会被破坏掉了,也就难以维持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 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的问题。权力与权力的界限在中国有一个相对本地化的词。

《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

”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

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一个离契约社会更近的城市里,半夜直接闯入别人家叫孩子当阿姨是非常困难的。但全村人都这么做了,但我的惊讶似乎不合时宜。

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于是,费老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社会是阿波罗式的,依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联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让人觉得它是自动的。

二、 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费老总结了三种权力方式:一是社会冲突中的暴力权力。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一样,当它们相互融合时,一滴不干净的水可能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

所以一旦发生冲突,当地社会的暴力力量就会发挥作用。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

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应该用暴力的力量进行干预,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这种电源模式式大家最熟悉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是同意权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每个人都同意买媳妇,所以通过**获得的媳妇,在当地人眼中是通过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建设。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第三种权力是长辈在社会继承中的权力。

提起长辈这两个字,莫名其妙地感到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实上,随着当地社会的发展,长辈们一直存在并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形式和名字稍微改善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

这两个条件是明确的,长老的角色正在显现: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

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些受人尊敬的老人来镇上坐坐,问老人遇到一些难以礼节的礼节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

有的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说的很漂亮,一套半文半白,甚至有的还会唱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情,真是太神奇了。这就是典型的人治。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社会剧烈变革过程中的现行权力。

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看到这个书名映入脑海的是中国乡村农民辛勤劳作和简朴生活的画面。在这幅画中,底层农民的朴素特征随处可见。然而读过费孝通先生的这部“大家小书”式的著作后,才知道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是那么的狭隘和片面。

这部书从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向我们讲述中国乡村的淳朴气息,这些方面远远超出我所想到的角度。这也让我对费孝通先生有些钦佩。现在我将根据书中的一些具体内容谈谈我读完后的感受。

通过这部作品,费孝通先生展示了中国农村的景象,这是人们认识和进入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和一扇窗户。该书通过对中国礼俗社会的描述,反映了中国的乡村管理和风俗习惯。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中国农村家庭不仅具有基本的生育功能,而且还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地方社会,家庭里应该有家法,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妻子要三从四德。在农村,通常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孩子在一起,这是由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的情感储备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形成的。

对于乡村的这种状况,许多的城里人持着蔑视的眼光来看待。在他们眼中,乡下人可以用“笨”、“愚”、“蠢”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但是他们却忘了向上推三代,自己的祖先也同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着。

在书中,费孝通先生用一个很好的例子对这些人的看法给予了反击,费先生说: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反思中国当今社会,感动中国的、下水救人的、无私奉献的等多数是乡下人,多数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而那些经过了高等教育的城里人却因为过于客观和理性,怯于承担社会责任,致使道德沦丧。

记得上次一个同学谈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提到过关于中国乡下人们的信任问题。在农村,人们之间的信任度远高于城市。乡下人借东西或办什么事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但如果在城市的话,肯定要用到借条、合同之类的东西。

由此看来,乡下是一个无法或者法制理念淡薄的社会,但是通过上述事例却又足以证明:无法对于中国乡下的影响并不大,因为中国乡下靠传统的“礼制”来治理社会,维持秩序。礼制虽然没有法制的强制性,效果却好于法制,原因在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积累下强烈的传统美德。

当他们做不道德的事情时,即使没有法律的限制,但也有社会的指责。对于农村家庭的生活特点,这种指责对他们的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也体现出中国乡土的淳朴风情。但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农村越来越社区化、城市化。

城、乡的接触、交往日益增加,在这个潜移默化的进程中,如果还是单单用“礼制”或“法制”的手段治理社会,难免会造成分歧、弊端。所以,为了进一步促进乡村和城市的融合,应该将“礼制”和“法制”潜移默化的相互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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