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自查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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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1)

近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惠民政策落实,抓好就业培训,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工作。

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保安和托老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新就业31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城镇新增就业28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9%,失业人员再就业2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8%,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全市4.3%控制指标1.2个百分点。

2、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制定了人社工作服务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共培训再就业人员760人、培训农民工852人、培训创业人员120人,其中为园区企业培训缝纫工500人。

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我们积极与县内外用工企业联系,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共完成公共职业介绍2457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137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0%和59%。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我们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共安置了3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

4、人才开发工作。

对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充实了人才信息库,储备人才达到了7210人,确定农村乡土人才890人。建立了1080名毕业生信息库,为前来登记的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登记、发布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文化考试,录用公安辅警30名,有效充实了我县公安力量。20xx年以来,已有281名特岗教师转正。通过委托招聘,为县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了50人,签订协议10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社会保险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保险扩面。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484人、68,923人、128,000人、8,600人、1,460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就业、创业规模、层次较低。

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职业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适合其就业的岗位较少。

2、社会保险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出钢性增长,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覆盖面已达到一定水平,扩面征缴空间不断缩小,社保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参保扩面难。

虽然我县新农保制度起点较高,年最高缴费标准达到20xx元,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仍觉得标准过低,吸引力不强,缺乏参保积极性。此外,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流动性强,新农保参保空间不大,扩面后劲不强。

4、人才观念和人才优先意识不浓。

我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不能适应跨越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强化人才优先意识,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围绕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对拟上马项目用工情况超前搞好用人情况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新落户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准备。针对三联药业即将投产的用工特点,要联系药监局开展GMP培训。针对轻纺产业园建设的需求,要扩大麻纺、编织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创业、就业本领。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本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农民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及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要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乡镇协理员特别要抓好劳务输出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意愿,登记造册,为全县劳务输出提供依据。

2、加大人才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人才中心和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为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特别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同时要搞好域内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及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准备工作。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调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部门,将办理社会保险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三是巩固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四是做好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待遇,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实名制台帐。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政策依据:年初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政策落实情况就是以上所讲存在问题及原因没有对策及安排就是以上所讲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2)

根据分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自查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总局发现的五个方面20个问题及省局提出的30 点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制度

1、认真遵守着装规定。上班时间全体人员按规定规范着装,无混装现象,不存在同一厅着长、短袖制服的情况,长头发女同事按规定盘发,并佩戴统一的发网,存在个别人员,因头发齐肩,难以束发盘发,稍微影响仪容整洁。

2、认真做好办税制度登记。按规定设置导税日记、导税咨询台帐、详细认真记录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及时响应纳税人的诉求,并认真做好解答和回复。同时设置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登记本,及时认真做好服务登记。每天及时电话提醒值班领导及专家团队人员入驻办税服务厅,并及时记录值班日记。

3、加强人员的纳税服务意识,要求窗口人员通过换位思考,以将心比心的心态去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在受理业务中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避免出现态度恶劣、言语生冷硬等问题,目前暂未发现这类情况。

4、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指南受理涉税事项,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工作要求,对确需与管理分局协调的事项,主动为纳税人进行沟通,同时要求窗口人员将座机电话告知纳税人,便于管理员联系协调,确保不让纳税人多头跑。

5、周一早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等四份文件,同时学习了进一步优化税务登记注销文件及调整政府基金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窗口人员及时掌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涉税事项。

二、认真落实人员窗口及设施配置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专人坐值导税台,每天配备三名导税人员,做好涉税咨询、资料预审、表单填报辅导、简易涉税事项办理、取号等工作,充分发挥导税台的重要作用。同时每天配备两名值班人员,做好自助办税区的涉税辅导,尽量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导税台设有对外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能在电话响铃或三声内及时接听。

设立了减税降费专窗、小微企业咨询岗、社保咨询岗、台胞专窗、清税注销专窗、简事易办专窗等,为不同需求的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实用文书网 weI508.coM)

厅内设有自助终端机、自助区电脑、电子导税平台,这些设备均可正常使用,自助终端机按规定张贴了操作指引。对暂时无法使用的填单范本设备,按规定张贴了“设备维护中”的提醒。除航信、百旺两家服务商放置的咨询电话牌外,厅内未摆放与办税服务厅无关的广告或宣传材料。

三、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利用早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征期错峰处理文件等,并将预案及文件打印放置于导税台,便于导税人员出现情况及时查阅处理。同时开展了大厅拥堵、系统故障等常见情景的应急演练,提升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

大厅资料柜放置了普惠性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个税六项扣除规定、社保费优惠政策等十几种减税降费的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取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最新的政策规定、减税降费宣传小视频等,大厅张贴了自然人减税降费退税公告,告知自然人纳税人符合规定可办理退税,放置了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二维码展板,方便纳税人扫码使用。同时认真核对纳税人填报的表单,及时清理不用、已更新的旧表,特别是7月份启用的新表,确保纳税人准确填报。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3)

关于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按照晋人社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本着“帮企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推进职业培训、组织进行创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群体等成效明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关于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的通知(保劳就字[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通知(保编办[20xx]11号),关于王琦、韩瑞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保劳社局发[20xx]9号)等。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新增城镇就业855人,享受社会补贴人数为779人,使用就业资金80.5万元;享受岗位补贴人数为627人,使用就业资金171.19万元。组织创业培训420人,成功创业71人,提供就业岗位431个,实现自谋职业233人。

3,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及结余情况。20xx年筹集合计467.37万元,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62万元和利息收入5.37万元构成。20xx年1至9月份资金筹集324.72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323万元和利息收入1.72万元两部分组成。20xx年资金支出合计314.97万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72.57万元,岗位补贴支出41万元,滚存结余953.45万元。20xx年1至9月份,本年度资金支出251.69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80.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171.19万元,滚存结余1026.48万元。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明确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晋劳社厅[20xx]108号)等文件要求,我们于去年10月份,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配备了36名工作人员,并统一制作了印章,落实了机构、编制、场所、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今年6月份,全体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任职、发证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各乡镇劳动保障

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为我县全面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职业培训382人,职业介绍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内。劳动法律法规岗前培训16002人次,再就业培训382人,实现再就业855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完成530人,技能鉴定完成201人。

6,做好小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直接扶持了73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了430人实现就业。

7,做好困难就业群体救助工作。仅去年一年,我们开发了就业岗位信息3000余个,安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3人,其中“4050”困难就业人员250人,并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登记、指导服务。几年来,我们共帮助510名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229户企业减免收费350多万元。今年又开发公益性岗位90个,用于安臵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就业是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人的观念落后,眼高手低,存在着等、要、靠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送到就业困难群体的手中。

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存在着“担保难、还款难”的问题,亟需解决。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中,我县高度重视,各部门协作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科学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开发新岗位,专心致志抓就业,扎实工作,勤奋努力,确保我县就业再就业全年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4)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

20xx年,我县新增建设任务为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目前确定项目为:

1、xx县xx家园住宅小区,共拆迁危陋旧房210户,上半年度开工建设100套,现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设。

2、xx县xx豪庭住宅小区,共拆迁危陋旧房100户,占地28.8亩,建筑面积61447.82㎡,现该小区危旧平房已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地质勘探等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二)资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xx年下半年至今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争取金融机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土地供应、税费政策支持。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xxxx二期80套,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广厦小区二期174套,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名仕公馆棚户区改造50套,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安置入住;万宏俪城棚户区改造100套,现已全部建设完工,小区内配套设施完备,正在进行综合竣工验收,争取尽快验收完毕并分配入住。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1、实现天然气传输扩容。投资6000万元,铺设德州至县城17公里天然气传输管网,建设综合服务站一座,并与县经济开发区和宋门园区完成管网对接,全面实现接通供气,日供气量由原来的4000立方米跃升至10万立方米。

2、三处污水管网工程实现贯通排污。投资1151万元,开工建设长江路东段南侧(泰山道至桑兴河桥)、铁路西北街至104国道、县城南排水渠至桑兴河三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总长度4.5公里,有效解决上述三个区域污水明渠排放问题,20xx余户居民因此受益。

3、老干部乐园建成使用。投资293万元,在原老干部局位置建设占地15亩的街景游园。工程由江苏嘉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游园建设有水冲式公厕、太极广场、门球场、健身广场、休闲广场,安装庭廊1座、健身器材30余件,种植丁香、油松、北京栾、小龙柏、银杏等常绿植物4500平方米。

4、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完成建设。投资287万元,实施钱塘江路东段(太行道至泰山道)翻建工程,道路长度541米,道路宽度15米;投资118万元,实施钱塘江路西段(南立交桥至太行道)罩面工程,道路长度829米,道路宽度15米;投资320万元,实施嘉陵江路(华山道至东外环)罩面工程,道路总长2360米。目前,三处道路工程均已完成铺设并通车。

5、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xx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选址在第八砖厂附近窑坑,总投资2798万元,占地200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40吨,总库容98.74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6年。工程于20xx年8月份建设完成并试运营,采购挖掘机、压实机等专业作业机械,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填埋场硬件设施,保证了日常垃圾处理作业需要,并在填埋场周边完成了1500米防护林带和场区内绿化种植,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截止目前,累计垃圾清运处理量11.8万吨,日平均垃圾处理量为90吨,运行负荷为64.29%,剩余库容为86.9万立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1、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投资460万元,开工建设淮河路至桑兴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管网长度765米。投资55万元,实施开发区三条道路(黄河路、嵩山道、嘉陵江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管网全长8.5公里。目前,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与开发区污水管道清淤工程均已全部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工作,现污水泵站正在建设,管网工程正在进行地上物补偿及前期入场准备工作。

2、全力推进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利用xx国能生物发电厂余热实现城区集中采暖供热,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底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已经县规委会批准,国能生物发电厂已与友源供热公司正式签订供用热合同,项目初步设计、首站选址和具体施工方案编制已完成,现正在进行土方工程和管道购置招投标。

3、地表水厂工程进展顺利。县城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6171万元,选址为海河路北、桑兴河西、祁西村南、国土局北侧,占地64.5亩,建设规模近期(20xx年)为3万立方米/日;远期(20xx年)为6万立方米/日,可满足县城12万人的用水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加药间、工艺厂房等工程,铺设配水管网4215米。工程于20xx年11月份破土动工,20xx年3月份正式启动主体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清水池、沉淀池、过滤池的基础砼已全部浇筑完毕,现正在绑扎样体钢筋。附属工程的综合办公楼、后勤设施主体即将完工,设备安装单位已进场配合土建工程安装设备预埋件。预计7月底主体工程地下部分全部完工,附属工程的主体全部完工。9月份完成全部土建,开始设备安装。11月份安装完毕,并进入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年底工程竣工建成。

(三)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改革情况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县级投融资平台规范、转型发展的意见,我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后四次赴黄骅市城市投资集团公司和xx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就其组织架构、融资工作、项目管理及自主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参加了中国城市建设及投融资研究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目前我县已完成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工作。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5)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实情况

(一)民政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二)教育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医疗卫生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四)劳动就业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3、养老床位缺口大,建设任务重;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仍然偏低,距离省市有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推进工作缺乏手段

4、养老服务政策滞后,规定宽泛、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落实困难;养老产业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发展的养老服务业量大面广,监管任务重等等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相关建议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6)

关于我乡为全面开展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努力确保党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新增五保供养对象1名,全乡五保供养对象达到22名;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210元.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每个季度准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抓好临时救济工作。目前已实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61人,发放救助金13360万元,解决临时困难户的燃眉之急。

三是城乡低保工作成绩突出。按要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分类施救,按标施保。城市低保对象8人;农村低保对象241户292人,每月补助金额和全年生活补助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双拥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对14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已全部实行金融机构直发;实行优抚、定补标准政务公开;通过财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的优待资金;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治病、生活、居住困难。

六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对满足民政医疗救助的人员及时上报材料,对救助资金采取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发放。

三、落实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挂帅、部门管事、财政管钱”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相关补贴资金的.测算方案制定、清册编制、张榜公示、打卡发放、检查验收,装订档案等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等进行规范,依据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工作,做到资金管理有章可依,违章必纠。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民生补贴资金发放,乡纪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发放情况和“一卡通”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民生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三)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始终把民生工程作为民生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生工程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理念,严格制定和落实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将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7)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三、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xxxxxxx

x年x月x日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8)

辉县监察局:

根据辉县监察局、辉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会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乡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乡民政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落实情况

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中,坚持“保主保重、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对象家庭成员结构、就业情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等政策条件合理调整分类,突出提高因病、因残、因学、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等特困家庭的补助标准,拉开分类补助档差。城市低保A、B、C、D四个类别对象的补差水平按照原浮动比例执行,即由原来的167元、140元、100元、90元分别提高到184元、157元、117元、107元,调整后全乡现有13户18人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对象在原各自月补助标准上增加7元,即由原来的100元、73元、58元分别提高到107元、80元、65元,四类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45元,全乡现有1416户5425人享受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xx年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xx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全乡现有155户155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

(1)乡民政所按照县上统一要求全面清理、重新核实和认定城市低保,在4月26日5月5日受理居民低保申请、5月6日5月15日开展申请对象的低收入认定、5月168日由社区调查评议排序及公示、6月9日由乡镇政府审核,6月1018日在乡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2)通过对农村低保自查自纠,落实了领导责任,确保了保障对象的公开、公平、透明,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规范了操作程序,完善了制度管理,足额及时的发放了资金,规范了档案管理,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存在违纪问题,工作作风良好。

(3)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规范操作程序的“六严格”执行,即做到了工作流程严格、民主评议严格、对象确定严格、公示制度严格、档案管理严格、资金发放严格。

(4)在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过程中,乡政府悬挂宣传横幅一条,组织各村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7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5)在落实城乡低保责任监督中,做到了强化领导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强化检查监督、强化纪律约束。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今年共救助547人次,及时发放救助资金5.9万元。城乡临时生活救助全面开展,按照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给予不同标准的救助,救助困难群众30户,126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26万元。

4、及时查报灾情,掌握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管好用好救灾物资,截止目前共发放救灾款20.23万元,救灾面粉52.25吨,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027户,4559人。

5、严格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9。3万元。

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为解决和改善五保老人供养和居住条件,提高我乡五保集中供养率,经过勘测选址、工程设计招标、在佳康镇敬老院旧址新建敬老院一所,现已完成工程,经乡政府组织人员初验,工程质量合格。

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经过自查自纠,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了各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个人的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人;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所有资金相关账户统一要求为一折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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