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报告(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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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时常告诉我们,做事要提前做好准备。当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遇到难题时,我们经常会用提前准备好的资料进行参考。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征地报告(合集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征地报告 篇1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成都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成都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锦江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成都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成都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成都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三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四)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成都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征地报告 篇2

根据“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的安排,我在市纪委查违控违第二小组参与伍桥村蟠桃嘴小区116户查违控违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各查违控违小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和值班制,通过一周以来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违控违工作情况

伍桥村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毗邻尹家湖区,紧靠大棋路南,与国家级黄金山开发区鹏程村交界,西依尹家湖东岸之柳提,南隔刘家堰同新美村相邻,北接金山工业园新区,武黄城际铁路南北贯穿全村。随着城际铁路的建设,大冶北站的建立,两湖一园规划和落实,伍桥村面临着整体开发,违章建筑也日渐疯狂。

(一)进村入户签订“三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违建认定书》、《违建承诺书》和《入户登记调查表》,这在大冶市的拆迁历史上是首次,起初群众非常反感和不理解,害怕在上面签字,认为是坑骗他们的“把戏”,我们全体工作组成员磨破嘴皮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终于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把各项签字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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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而现在我们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工作目标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二是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xx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现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三是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起初,群众对立情绪比较强,控违拆违面积比较大,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以巡查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现在,通过不间断的多次上门做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为查违控违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纪委作为执纪部门,在严格纪律方面是楷模。一是按章办事,用好“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谨慎办事。二是清正廉洁,拒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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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开展工作时,面对诱惑,坚持立场,不为所动,按章办事。三是公正无私,不讲“情”。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有时也许会遇到个别党员干部、亲朋好友给违建者说情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章办事,各种违法建设被严格控制,群众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市民在享受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的同时,也感知了违法建设给城市带来的“脏”、“乱”、“差”、“吵”,为此,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给招商引资带来不利,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盲点。究其原因,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二是可能存在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或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大肆违建的情况。

三是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四是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五是街办、城管选择性执法,未能以人为本、为民执法;未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未履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见“硬”的就怕、见“软”的就欺;吃、拿、卡、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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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和滥用职权;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六是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控违办、城管局、规划局、街办、城管大队、村组、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权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决策要科学、执行要顺畅、保障要有力、监督要有效、形成合力。

二是必须落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市政府对于在拆违过程中查控不力的党员、干部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依法问责。

三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四是满足辖区民众规划建设的需要,支持村组、社区划出片区,统一规划组屋,由村组、社区集中向市规划局报批,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有序建设、和谐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土地集约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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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控违管理格局,打造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控违队伍。

六是重拳打击违建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报告 篇3

如何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一、拆迁工作的难点所在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2、房屋确权时限不一,增加工作难度。如对未经申批房屋确权问题,我区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属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建造的房屋为确权范围,而江东区规定199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均在确权范围之内,有些区规定时间更靠后,与江东之比较相差15年。因此,我区内82年至97年建造的房子就得不到确权认可,农民感到吃亏,要求政府作出解释,为什么同在一个城市里,同样是市辖中心城区,确权时间限定相差15年?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6、重点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矛盾。近几年来,江北区域内市重点工程,特别是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居多,这是江北“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体现。但从拆迁这一角度上来说,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建设单位按项目规定用地需要量申报,没有考虑到项目建成以后给周边农民带来的不便。如有的项目村中间通过又不是整个自然村拆迁,留下两边少量农户,原有的通道拦截了,有的水渠也给堵了;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7、工作不到位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从总体上看,奋战在一线的的拆迁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江北经济发展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但客观地说,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强、工作透明度不够,在评估确权补偿过程中人为因素较多,弹性幅度较大,有时显失公平;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控能力。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委办、区府办、组织、纪检、政法、建设、规划、国土、农办、公安、法院、街道、镇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临时性办公室,抽调热爱拆迁工作,身体健康的机关老同志充入办公室,协调指导街道、镇拆迁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关于未经审批建房的确权问题,应继续按《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的规定。理由是: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属法规范畴,对全市有约束力,在未作修

改前,只能执行不能突破。从时限看与江东相比差距15年,但农民建房认证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因当时土地管理尚不规范,有些农民祖传的房子尚未做土地证,有些当时大队口头同意,农民自建房屋,但没有任何手续,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房产、土地认证进行了集中清理。除本人不愿意做土地证外,祖传老房子和绝大多数农民自建房,补办了手续,做了证,农村补做土地证,城镇补做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因此,在9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民自建房已经确了权,不存在按江北政策与江东相比有大的吃亏。个别当时不愿意做证的农民那是他本人的事,与政策规定无关。

宅基地使用权与规划控制的矛盾问题。我们认为,首先,未经审批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农民享受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成为用益物权的根本。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标准及经过审批。问题在于江北有些地区多年来受规划控制,冻结了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剥夺了部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我们确认凡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是严格执法的具体体现。但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对规划控制内的违章建筑应分清各种情形予以不同处理。符合宅基地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建房用途的由于不能审批而已建的,拆迁后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基准价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由村民说明建房原因、用途,村委会出具证明,街道镇审核,依据卫星遥感图,经公示确认。这样将能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能审批而擅自建房的从违章建筑中分离出来。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理直气壮地拆除违章建筑。

5、准备工作充分,畅通拆迁途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的保证。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规划、土地许可、安置安排、补偿标准、拆迁户基本情况、拆迁意愿、心理底线等等状况。当前,解决安置先行和10%留用地、苗木补偿问题是当务之急。安置房是拆迁的前提和准备,安置先行是切实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让被拆迁户及时介入,参与设计、建设管理,让群众吃放心丸以支持拆迁工作。10%留用地,应该从真心实意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出发。做到10%留用地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报批,消除村干部的思想顾虑,使其能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工作中。苗木补偿问题,我们认为区政府2005年45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与实际操作脱节,可以废除重新出台政策,建议以实物评估价为标准,以苗木的品种、数量+劳动成本+适当利润为计算方法,既能使村民接受又能阻止投机者的不当得利。10%留用地和苗木问题是征用中我区比较典型和突出的问题,与拆迁直接关联,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解决。

6、善于同市级机关的联系协调,求得上级的支持。作为市辖中心城区既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也有责权利不对称一面。善于同市级机关协调、沟通,求得上级机关的支持是江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拆迁工作更不例外,安置房的先行安置,10%留用地的兑现、土地指标,项目规划等等问题,必须得到市里的有力支持才可以解决。在江北区域内许多项目是市里安排的,如市重点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矛盾问题,要事先向市里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开发拆迁工

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做到主体工程与周边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同步规划,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再如行政裁决体制问题,应积极向市国土局争取,把裁决权下放,由国土江北分局成立拆迁裁决工作站或工作小组,做好新农拆《条例》实施前遗留钉子户的裁决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后的拆迁裁决,按新规定的职能体制受理、裁决。

7、抓紧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攻坚克难能力。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选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从事拆迁工作;要加大各项培训力度,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策略,学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相配套政策和行政裁决、司法执行程序,不断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要不断强化拆迁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教育拆迁工作人员树立任劳任怨的吃苦精神,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关心和爱护拆迁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拆迁工作中。

征地报告 篇4

按照x府办发电〔20xx〕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我县城市扩张和项目建设的速度也随之越来越快,各种征地拆迁项目增多,对已实施的项目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条例和赔偿方案实施,化解信访矛盾,强力推进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近几年我县城区周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户,约x万平方米。

(一)梨园街片区棚户区改造:

20xx年12月启动梨园街一期棚户区改造,拆除公房147户、私房92户,约20700㎡。20xx年12月启动回迁工作,目前,国有土地私房已全部回迁完毕;20xx年4月启动梨园街二期,拆除公房66户,私房57户,约9120㎡。目前已完成拆迁18户公房,50户私房。

(二)物资总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

20xx年8月13日涉及公房住户24户(套),建筑面积约1034.88㎡,自建偏房111㎡,私房33户,约2660㎡,截止目前,已完成32户私房搬迁工作。

(三)狮子山一期拆迁:

该地块位于沐溪镇三溪村二组,征用国有土地面积约2.3亩,拆迁户7户,公房住户4户,拆迁面积约800㎡。拆迁户拟采用原址还房,还房面积约1000㎡,已完成房屋拆迁。

(四)金星路口:

20xx年5月完成金星路口国有土地22户公房住户的搬迁,约50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不是说无可挑剔、尽善尽美,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违法搭建仍有发生。特别是在县城周边的几个乡镇列入建设规划内后,县相关部门对建设政策做了深入细致的宣传,绝大多数群众遵纪守法,一直渴望开发,但也存在少部分群众受其他地方赔偿方式的影响和利益驱使,违背政策,想方设法,悄悄进行违法建设(搭建)。

(二)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绝大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的关系,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更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出现过个别干部因政策解释有误而导致群众工作难做的情况。

(三)个别干部和领导不敢接触矛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到位后,难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征地拆迁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基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

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和控制抢栽抢种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和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可建立“日巡查、日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要建立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制度。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

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主管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工作机构,下设政策宣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若干职能组,形成即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传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零距离发现问题、零距离研究问题、零距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藏着掖着,将全部给群众的优惠政策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点出来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还应注意:在大规模统一拆除过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预案、细致分工,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执政水平。

干好事情关键在人,干部是率领人干事的组织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级干部的素质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吃透征地拆迁政策。把相关政策广泛收集汇编成简单、实用、易携带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宣传资料》“口袋书”;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让这些干部都成为“内行”甚至“专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加强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特别在对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开设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能力的课程和内容。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各级干部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组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开发。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范围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在不违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审视周边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实时修订征地拆迁政策,要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将工作置于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力促和谐开发。一要建立每年补偿标准随物价变化的补偿机制。目前的补偿标准已经是两年前制定,与现在的物价和消费水平相比明显偏低,补偿增幅与房价增幅不匹配,导致群众难以接受。二要实行预留地安置的方式。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预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在“预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三要建立被征占地农民培训机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使其充分自主就业。四要建立实物和货币共同安置模式。目前我县采取的是实物和货币安置任选一种的方式,这样有些农民选了实物安置就没钱发展其它生产,选了货币安置又卖不起(房价比补偿价格高得多)所需房子,同时采取结合两种方法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五要建立有效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由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合法、合理、合情的社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社和群众代表沟通,在意见一致的初步方案基础上,再组织召开社员大会通过,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

征地拆迁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坟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冲突,就必然引起情绪上的对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门步调一致,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争取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稳中求进,不能出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拆除。二要做到“三个”时间统一。征地拆迁张榜时间、榜的落款时间和榜的生效时间要明确、统一,这样就可以避免个别群众钻空子、找麻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一开始各个部门就应各司其职,按要求推进,充分准备好资金、安置地、房以及社会保障的办理等,可以大大减少群众抵抗情绪。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胆开展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之近来舆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负面报道等因素,导致个别领导和党员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脚,怕影响自己的饭碗和前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对此,一要在建立群众情绪疏导机制之上坚持法治。对那些已经按政策补偿,还无理取闹的群众除加强情绪上的疏导之外,对涉及违法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决不能以“和谐”、“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谐和以人为本也应是法律的框架之内才能得以实现的。二要建立组织关爱机制。对冲锋在前,大胆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他们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要出面予以保护和关爱。三要建立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评先、评优、提拔方面要照顾、要优先考虑。

总之,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征地报告 篇5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制约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县城和集镇开发的瓶颈,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找准我县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3月3日7日,县委副书记姚富正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就业局、嵩阳、杨桥、杨林三个乡镇的有关领导、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一行43人赴成都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都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内容精广相济,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成都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成都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锦江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成都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成都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成都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三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四)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成都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征地报告 篇6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的要求和内容,我镇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青湖镇专门成立了由书记苏卫哲同志任组长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

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方案,召开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布置会,宣传征地拆迁政策。

二、研究、编制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年度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青湖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三、针对征地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青湖镇实际,研究、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推进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文件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青湖镇实际,制订出青湖镇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文件举办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培训班,全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大家较快熟悉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法,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五、深入基层摸底,开展工作调研。

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组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新机制,形成调研文章。

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有关会务、进度报表编制和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千头万绪,随时要处理和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青湖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集体研究、商讨形成决策,同时也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压鼓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七、做好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决算、审计工作。

坚持征地拆迁资金有计划使用的原则,注重做好计划,并按照计划予以申请、拨付,使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资金盲目使用情况的发生。

八、摸底排查系统内征地拆迁工作。

经摸底排查,我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征地报告 篇7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20xx)15号)的要求和内容,我县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县(市)专门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方案,召开了县(市)征地拆迁工作布置会,宣传征地拆迁政策。

二、研究、编制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年度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三、针对征地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县(市)实际,研究、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推进县(市)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20xx)15号)文件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市)实际,制订出县(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20xx)15号)文件举办了县(市)征地拆迁工作培训班,全县征地拆迁工作人员

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大家较快熟悉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法,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五、深入基层摸底,开展工作调研。

县(市)征地拆迁工作组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新机制,形成调研文章。

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有关会务、进度报表编制和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千头万绪,随时要处理和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县(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集体研究、商讨形成决策,同时也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压鼓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七、做好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决算、审计工作。

坚持征地拆迁资金有计划使用的原则,注重做好计划,并按照计划予以申请、拨付,使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资金盲目使用情况的发生。

八、摸底排查系统内征地拆迁工作。

经摸底排查,我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征地报告 篇8

征地拆迁是服务和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矛盾层出不穷,信访量居高不下,农民与政府极易形成对抗关系。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迁难题,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为此,斗湖堤镇征地拆迁专班对辖区内的7个村、场进行了调查。

一、被征地农民的普遍心理与行为特点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被征地农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

一是老住户的排斥心理。他们认为本组的土地是其父辈的祖业,凝结了父辈和自己改天换地的辛勤劳动,现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让第一轮承包以后迁入的农户分一样多的钱,给迁入户分不分、分多少应由他们说了算。

二是田多户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实施了土地二轮延包并颁发了经营权证,确权颁证的土地就归我私人所有,其补偿款应该征谁补谁。

三是补偿价格上的攀比心理。农民往往通过电视、网络,或者其它地区被征地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补偿价格,并且不区分情况简单对比,如果价格偏低就觉得不合理、太吃亏。

四是对未来生活的恐惧心理。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尤其是老年人对土地和房屋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凝结着他们的毕生心血,虽然给予了安置补偿,但不少农民处于有房无钱、有钱无房的尴尬境地,不少农民谈及未来无不黯然神伤,对今后生活举棋不定,认为土地没了、房屋没了,成了居无定所,无田可耕、无业可做、无岗可上的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三无”农民。

五是对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担忧心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始终是农村矛盾的焦点、漩涡。农民从自身出发,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补偿款入袋为安,毕竟农民还很穷,结婚、还贷、子女教育等还需要大量投入。

六是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吵闹心理。他们总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难以静下心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六种心理因素,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拆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特点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认可,阻碍用地、阻碍拆迁、阻碍办公,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原因

(一)宣传不到位。农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难、群众阻力大,首要的原因还是宣传不到位,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上存在着三个问题。

一是宣传不全面,工作人员对群众宣传讲义务的多,讲权利的少,或者只讲义务,不讲群众应享受的权利;

二是宣传不透彻,工作人员虽然经过了学习培训,统一了宣传口径,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断章取义,在对政策的理解层面上发生偏差不能达成一致;

三是宣传不具体,农民群众关心的是征地价格、拆迁补偿价格、养老保险怎么买,买多长时间,要多少钱,月领标准是多少,以前买了多种保险的怎样并账,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工作人员对农户还回答不上来,老百姓也不愿意听大道理之类的话,说不到一块。

(二)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征地拆迁专班与农民群众在征地价格、拆迁价格、还建安置房价格上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是县里印发的宣传单或小册子上的价格,而群众掌握的价格信息有的是报纸上的,比如某某镇某某村征地价格是20万元每亩;有的是从电视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价格是多少;有的是从网上看到的,如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不知道,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对群众很难进行疏导。

(三)分配不满意。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是民主议定,是群众说了算,而具体操作中是群众代表先行商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征拆专班的职责是在民主议定的程序上进行指导,对显失公平的内容进行引导。一旦引导不当,多数代表就会说,既然我们说的不算,干脆你们拿一个方案出来。而少数弱势群体指望专班工作人员为他们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统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满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台很艰难,对其最终结果专班人员也很无奈。

(四)保障不确定。目前采取单一的货币安置,农民对此积极性不高,抵触情绪强烈。未被征地时,农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给自足,一家人的粮食、蔬菜、畜禽自给,除逢年过节买些肉,很少买菜,还有余粮可卖,一些农民从事养殖、种植时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镇打季节工、散工还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农民的思想一时还转不过弯,面对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无形中加大,每月电话费、水电费、生活费增多。普通百姓家开门是油盐酱醋茶,以一家三口计算,每月没有1000元生活费无法在城镇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资不堪重负,供养一个大学生上学每年至少要万元以上。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技术偏少,重新创业发展是个并不轻松的话题。失地对农民是个“阵痛”,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农民最大的痛处。一次性补偿,农民所得补偿款有限,难以维持今后长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无稳定来源,失地农民对未来茫然和恐惧。

(五)信访无良策。信访工作不存在领导不重视的情况,关键是化解结案缺少更好的办法。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最多的还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问题带出来历史分配习惯、征谁补谁、土地二轮延包的不彻底等等问题,要想缩小分配差距老户不干,要满足少数弱势群体的诉求而最终结案又无资金来源。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农民认知上的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专班要加强学习,理直气壮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政策要全面、透彻、具体,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这就要求专班工作人员在宣传政策时要力求通俗易懂,纠正农民的错误认识,如土地私有、买卖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同时,对征拆中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要予以重惩,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加强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维护好少数弱势农民利益。在农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体成员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对分配对象的确定有多种:有的确定办法是“三有”,即有户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确定办法是在上次分配对象的基础上加上自然增员的人数再减去自然减员的人数;有的确定办法以参与负担的人为基础来确定的。在各种界定办法中,专班对失地农民群体中如离婚女、外嫁女、鳏寡孤独、劳释等人员要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在征拆过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镇干部也很无奈,这时就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地缘血缘亲缘优势来做好农民的工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农民镇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听;有些事情的处理镇干部束手无策,但村干部就有办法。村干部要武装好群众代表,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集体意见,使征拆工作有序推进。

(四)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斗湖堤镇是个信访大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摸底排查、日报告制、领导接访制、下访制、月分析季分析会议、案情包保责任制等。在征拆中引发的信访问题一要超前,二要重视个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访评估,与村组干部一道摸底登记、走访座谈、预测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重视个案就是将集体访变为个访。征拆上访往往是一个群体,搅在一起如一团麻,有的参与上访甚至连诉求都不清楚,一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则开始对工作人员质问,二轮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们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规?上访人员这时情绪会越来越激动,这样费时费力还难以理清。重视个案就是要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回复。

(五)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为促进失地农民更好的就业,提高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应加强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力度,让年轻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二是用足用好集体预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权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预留地在搞好还建房的同时,充分利用剩余预留地搞好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征地报告 篇9

近年来,xx市经济加速发展和城市快速扩张,衍生出大量的征地拆迁,遗留了众多征拆矛盾,给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为全面了解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我局深入中心城区专题调研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松木工业园(以下简称“四城区及一区两园”)共完成征地x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x亩,占x%;国有土地x亩,为x%。完成各类房屋拆迁x万平方米。至目前,全市竣工并分配安置房x平方米,安置率为x%。从征地用途来看,产业发展项目占46%,基础设施项目占x%,土地储备项目占13%;社会发展项目占8%?从征地价格看,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分别补偿x元/亩、x元/亩、x元/亩。在实际操作中,均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提高地类区片进行补偿的情况。此外,开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开发商直接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一般高于行政征地补偿标准。在征用国有土地时,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出让土地“成本+利息”等政策执行较为严格。从拆迁补偿看,由于补偿价格与市场房价相差悬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上均为安置房补偿,基本参照人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5平方米,每户最低不少于65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5平方米的补偿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均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地方基本达到面积上的“拆一赔一”。具体标准各不相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偿标准为人平30㎡,剩余拆迁面积按59%折扣为安置面积,村组干部每户增加60㎡;雁峰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240㎡;珠晖区和蒸湘区人均55㎡;石鼓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165㎡;白沙洲工业园按政策支付房屋补偿款,拆迁户每户按照人均55㎡标准以500元/㎡的价格从园区回购安置房,超过安置标准10㎡内的面积按800元/㎡的价格购买;超过安置标准10㎡以上面积的按1200元/㎡的价格购买。国有土地上城镇居民房屋征收也多以产权置换的形式补偿安置房,但存在无地安置的情况,部分项目将城镇居民与村民合并安置,补偿其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从安置房建设看,全市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到目前为止,全市范围内执行“先安置、后拆迁”政策的没有一处、没有一例,绝大部分从拆迁到分到安置房的时间跨度均在两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七八年之久。安置率整体偏低,一区两园安置工作相对开展较好,实际安置率基本上达到40%以上,城区整体安置率相对较低,普遍在30%左右。安置房的建设方式基本实行统规统建,也存在少数统规联建、自建的现象。城区对安置房的建设资金缺口一般采取“开发式安置”予以弥补,即增加安置房的容积率,在安置房的规划外建设小产权房出售;“一区两园”一般由本园区直接兜底投资建设安置房。从社会保障看,四个城区和“一区两园”采取就业扶助、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但总体覆盖率不高、保障水平不高。截止xx年底,全市失地农民中参加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的xx3人,参保率约为20%。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新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但至目前,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通过调查发现,社会各个层面对城区的征拆工作中保持不同的心理和看法。

(一)拆迁户“爱恨交织”。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对于征地拆迁,所有的拆迁户或即将被征拆的农民都是既盼望,又忧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拆迁前期望值高。从调查问卷看,x%的拆迁户盼望土地被征用,获得较高的资金补偿,明显改善居住条件;少数搬迁户甚至幻想通过征地拆迁一夜暴富、衣食无忧。二是拆迁中顾虑面多。怕综合补偿与心理预期差距大而存在失利顾虑,怕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而存在失业恐慌,怕补偿不公平而存在失衡心理,怕离开故地和亲邻而存在失落心态。三是拆迁后满意度低。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对征拆工作满意度低,对拆迁后的生产生活幸福感不强。从抽样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拆迁户认为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仅占x%,有一定提高的x%,认为没有提高的占x%,认为反倒落后的占x%。

(二)基层政府“身心俱疲”。基层工作人员一致反映,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是“要求越来越高、氛围越来越差,推进越来越难”,基层政府已由“信心十足盼拆迁”逐步转变为“身心俱疲怕拆迁”。一是压力大。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征地拆迁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完成就要逐级问责,基层政府作为执行主体,感觉巨大压力。通过问卷调查反映,所有的基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都认为“征地拆迁工作比其他工作的难度更大”,是“天下第一难事”。二是手段弱。基层政府在具体操作中对部分漫天要价、无理要求的“钉子户”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及制约办法,通过司法途径程序繁、耗时长,面对紧迫的时间要求,基层政府和干部深感“无奈和无力”。三是矛盾多。征地拆迁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据统计,全市因征地拆迁引起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百姓反映的所有问题都是由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征地拆迁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部门“有心无力”。尽管征地拆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没有成立统一的征地拆迁管理机构,近几年来都是由市政府委托城区政府实施包干征地拆迁,国土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全市征地拆迁进展及落实情况。土地储备中心探索实施土地连片储备、连片开发,但是由于前期资金不足,加上每年有土地出让收入任务,只能以各区招商引资为重点,对地段好、征拆难度少的地区进行选择性储备。规划部门对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实行了严格控制,但是对于违法违规建房问题鞭长莫及,缺乏有效的措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机构组建缓慢,人员配置少,工作量大,力不从心,工作进展滞后。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针对农民日益高涨的以土地换社保的呼声,经过测算,仅按照目前参保规模,财政每年要增加近5亿元的投入,xx市现在的财力根本无力承担。

(四)社会舆论“有失偏颇”。目前征地拆迁被新闻媒体高度关注,且媒体报道多以宣传政府负面消息为主流,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少之又少,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问卷调查中,40%的拆迁户主要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征地拆迁政策;对钉子户的看法,51%的拆迁户认为“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力,情有可原”。

透过这些心理,从xx城市发展趋势、宏观背景和社会环境入手,以更宽的视角、更远的目光,深刻认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发展态势和主要症结,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

1、集体土地征拆是主要矛盾。由于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具有专业的监管机构、严格的基本程序和规范的运行制度,尽管也有需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地方,但相比较而言,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薄弱,政策滞后,监督乏力,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扩大频发的趋势。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全市缺乏单独、有效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监管机构,征地拆迁的过程管理难以及时、有效。各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配合不力。城区政府普遍反映,许多市相关部门均是会议上表态“配合”“减免”,实际工作中配合意识不强,规费减免落实不到位。如在雁峰区的隆桥村,农民因拆迁中未事先报告电力部门而私拆电表,电力部门要求村民按2000元/支的价格购买新电表(一般普通村民平时购买一支新电表只需100多元),村镇协调10余次,最终定价为1500元/支。二是片区划分不合理。城区现行的片区已修改为三类,但是还是不符合实际操作,且片区差价过大。如蒸湘区长湖乡松林村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金星村毗邻,环境设施相同,同时征用为同一宗地,却分属二类地和一类地,征地补偿价格每亩相差1万多元。三是控违力度不到位。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审批市级管理后,村民建房报批困难,迫使部分确需建房的村民实行未批先建。雁峰国土分局统计,近两年来辖区内村民建房报批后,市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审批一户。现行的管理体制不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查处违法建筑的责任不明,动力不足,职能部门的执法刚性和力度不够,控违拆违工作推进艰难。老百姓普遍认为违法违章建房是“零风险”、“一本万利”,大多数村民在得知进行即将面临征地时,都会不择手段地进行违法违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大幅增加了征地拆迁成本。

2、补偿标准偏低是焦点问题。调查中,从拆迁户到市相关职能部门,各级一致反映的焦点问题是目前我市执行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未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物价上涨联动或同步,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一是新标准部分低于老标准。全市自xx年3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xx〕54号),与xx年1号文件

征地报告 篇10

根据上级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认真学习《关于开展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我单位一直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法规,讨论交流征地拆迁的工作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又集中进行学习,认真研究和部署了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我单位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全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自查情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单位认真开展调查

摸底,对20xx年以来全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进行逐一核实,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及走访部分拆迁户等方式,未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在征收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征地报告 篇11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制约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县城和集镇开发的瓶颈,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找准我县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3月3日7日,县委副书记姚富正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就业局、嵩阳、杨桥、杨林三个乡镇的有关领导、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一行43人赴成都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都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内容精广相济,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成都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成都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锦江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成都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成都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成都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三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二)民本让改造更贴心成都市坚持以人为本做拆迁,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扶助弱势群

体的重大政策举措,让拆迁户在拆迁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大利益。成都市引入了廉租住房政策,对双困户的拆迁,均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且由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直接审批发放。为减轻有低保证的住房困难户在支付购房款方面的问题,又实行了对其一次性发放五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政策。在资金方面,引入银行按揭,解决购房一次性支付困难。拆迁户无

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方式,都可以将想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通过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抵押申请住房贷款,而且手续简便,速度快、费用低。

(三)市场让资源更优化成都市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和经营城市理念,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旧城改造路子,让城市土地等资源更加优化配置,运作模式更加多样化。成都市在拆迁中遵循统一规划、整体改造、多轮驱动、利益共享的原则,按照优化后的控规确定拆迁改造范围,片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主体参与实施该地块的拆迁改造,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进行改造;对不具备经济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由改造业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拆迁改造。拆迁腾出的土地按照控规划分为若干片块统一组织拍卖,拍卖收益在扣除片区应公摊的所有费用(含道路、绿化、学校等各项公建配套设施费用)后,由各地块参与业主根据所提供的地块大小按比例予以分享。通过这一拆迁模式,成功调动了拆迁业主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拆迁,形成多赢的局面。其具体做法是:旧城改造目标化。把旧城改造作为目标任务,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实力雄厚的经济实体作为项目业主具体组织实施;改造方式规模化。采用化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城区危旧房屋分成多个片区,集中拆迁集中开发,降低了融资和整体改造的难度;改造资金市场化。项目业主将改造地块进行项目包装,从商业银行获取改造贷款,待地块完成拆迁腾空后,面向社会公开出让,收回投资还贷,这样基本解决了旧城改造中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三、补偿和安置办法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3.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户籍制度改革失去土地和部分失去土地的村组,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农民,直接办理农转居手续;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村集体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成建制为农民办理农转居手续;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农转居手续。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后,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人员安置对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实行自谋职业、单位安置等办法。对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实行自谋职业安置。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自谋职业安置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公证后,由征地单位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安置对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单位安置的,征地单位将每个安置对象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安置单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为退养安置对象。退养安置对象经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不满18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征地单位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

(四)住房安置实施安居工程,建设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农户可按政府规划享受集中居住区的定向安置居住房人均35平方米(超过享受面积的部份按商品房价),同时配套人均811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在集中居住区建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如:停车厂、文化活动中心,电影放映厅、劳动就业服务站就业培训室、电子阅览室等。

四、培训和就业成都市在考虑失地农民住房、户口的同时,还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就业,使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主要做法是:加强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规定业主和园区要优先安排所占地的劳动力进园务工;构建农村社保体系,让农民和市民一样享受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制定扶持政策,集中安置失地农民。一是建立适应失地农民就业的保障机制,社区服务业首先用于安置失地农民,即就地安置。由政府出资成立专业性公司,通过市场运作来安置失地农民。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住进了统一规划建筑的住宅新区,在保洁、绿化、保安、家政、餐饮、人力车运输公司就业,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建立了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制度。投资商在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同时,还要签订使用本地农民工的协议,确保失地农民在新建企业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实施意见规定,企业录用本地失地农民超过员工总数30%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县财政从该企业当年上缴所得税中县财政留成部分拿出1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这一措施极大的调动了企业安置本地失地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失地农民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制度。各类企业吸收、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同样可以享受政府给予企业的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政府投资组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将劳动部门的职介中心、人事部门的人才中心等职业中介机构整合使用,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并将社会保障站(所)延伸到各个村民委员会,由每个村民委员会配置2个公益性劳动社保协调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工作。同时积极推行两免四制(劳动力终身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登记实名制、就业责任制、服务全程制、效果公示制),由职业教育学校对有就业愿望的农民,依据自报培训工种,免费用、免吃住,开展3个月一期职业资格培训。通过培训,失地农民普遍掌握1-2门专业技能,,提高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提高了就业率,使失地农民离土不离乡,失地不失业,人人安居乐业。

五、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改革

三个区县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十分注重农民的社会保障,构建了城乡一体的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失地不失权、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一是制订农民领取养老金制度:凡18周岁以上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区、乡两级政府补贴20%,村民个人承担80%。二是建立社保补贴财政保障:从国资变现中提取10%,土地收益区级留成部分拿出25%,涉农税收地方实得中再拿出20%,集中用以支持政府对农村社保的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范围及对象。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员,成建制参保。未满18周岁的可以自愿参保。

(二)基金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组成。个人帐户基金由个人缴纳。国土部门可以从征地补偿费中扣缴。统筹基金由政府负责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政府补贴的资金采取逐年划拨,根据当年参保人数,第一年划入30%,余下部分在10-xx年内划转结清。土地的转让或拍卖,县国土、财政部门按照土地指导价格的8%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节金,专门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调节金不足支付时,由财政资金支付。

(三)基金管理。个人帐户资金含利息归参保人个人所有,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的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基金管理采取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基金的监督与检查。基金的保值增值由县政府负责,可以用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或购买国债。经县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不低于5%的年息。

(四)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成都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征地报告 篇12

一、基本情况

(一)严格按照征地程序,实施土地征收情况。

我委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征地现象。

一是在征地前,由市国土分局认真开展征地调查,召开征地听证会,听取所涉村组代表意见,认真如实填报一书四方案,依法保障被征地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

二是在征地后,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镇、村配合,国土、公安等共同核定转非人员名单,及时办理转非手续,及时发放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并将相关人员纳入社保管理范畴,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

三是在征地拆迁中,各镇(街道)组织认真宣讲拆迁补偿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多渠道,多方位地为被征地农民和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扶持,救济救助;做到拆迁政策透明化,公开化,公正化,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严肃性,让群众打消顾虑,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未发生强制拆迁的情况。

(二)征地拆迁安置的基本情况。

开发区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后,至目前先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2万余亩,有转非居民25000余人,按照不同时期省、市征地转非政策,除个别外流人员外,均已货币安置(即发放一次性人员安置费),全部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能够且自愿参加征地转非居民养老保险的21000余名人员均纳入转非居民养老保险范畴。25000余人中现有10000余人农房拆迁后按时领取过渡费过渡安置,其余人员已根据拆除农房时的相关政策分购入住转非居民安置房(极个别自愿选择住房货币安置)。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我区征地农民住房拆迁后按相关文件住房安置可选择行货币安置或统建房安置。目前,除极个别人员外均选择统建房安置,现行的统建房安置政策是:由我委提供30m的基本住房面积,被征地农民可按1200元/ m的价格购买20 m面积,超出50 m面积后,可按市场评估价购买不超过10 m的住房面积。

由于灾后重建,拆迁范围广,涉及人员多,目前仍有10000余人按时领取过渡费过渡安置。市人政府德府发(20xx)35号文件出台后,我区的征地转非居民均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达到规定参保年龄的人员,在其个人自愿申请下也均纳入了征地转非居民社会养老范畴,全区参保人员有21000余人,困难家庭也做到了应保尽保。

(四)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款专用制度及征地补偿费发放情况。

长期以来,我委一直坚持征地补偿费用专款专用的各项规定,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将征地补偿费及时发放给被征地农民或用于社保补贴、医保补贴等。20xx年6月,德阳市出台了德办发(20xx)59号文件后,我委则将征地补偿费用直接划拨到实施征地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为各村组建立征地补偿费用专户,待各村组的分配方案报乡镇(街道)通过后,由乡镇(街道)财政所为每位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银行存单或存折,及时将相关费用发放给被征地个人。有效地防止了截留、克扣、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征地补偿费足额发放到位。

(五)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建设情况。

我委在坚持依法依规征地拆迁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信访评估到位,审批程序到位,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的四到位,健全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公平性、严肃性有待提高。

由于个体认识、认知的差异,或整个德阳市规划区区域内几个征地实施单位执行过程中的差异,造成了在政策执行中整体一致情况下,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引发了征地拆迁的矛盾。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工作的各项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建立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拆迁安置工作运行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划分清楚,内外监督到位,积极性充分调动。

(二)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及时受理拆迁信访,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千方百计妥善化解,让群众带着情绪而来、面带笑容而去,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集聚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吃透征地拆迁政策标准,避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随意性与盲目性,维护拆迁安置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公开拆迁法规政策、公开拆迁补偿标准、公开拆迁评估结果、公开拆迁完成时间,严格督查督办制度。严查假公济私,弄虚作假,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拆迁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做到依法拆迁补偿,透明拆迁。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教育引导。

对拆迁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思想工作,减少不和谐因素,使他们明白拆迁的意义,在拆迁过程中自觉接受法规政策的约束,从而争取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扫清思想上的障碍。在拆迁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拆迁,从而带动其他拆迁户主动拆迁。同时,灵活借助社会力量,多方动员规劝,使拆迁户自愿签订协议,主动拆迁。尤其是钉子户,认真做好细致调查,把涉及每一户的情况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底,并且入户动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五)建立健全后续保障、扶助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逐步提高转非居民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转变转非居民就业观念,调动转非居民就业积极性,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地免费开展就业培训。

二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想方设法实现转非居民就业。多形式、多渠道争取就业岗位。引导和鼓励转非居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三是制定并启动助残、助困行动,切实关注弱势群体

(六)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拆迁行为。

依据市政府关于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建立宣传、信访、财政、公安、建设、国土、税务、城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研判机制,做到政策调整的合理化,避免政策调整幅度大,引起不稳定因素;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行政优势,出谋划策,共同研究解决拆迁难点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能力,创造良好的拆迁氛围,避免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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