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更好地掌握“《三剑客》读后感”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这篇文章。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在读完作品之后,每个人对于书籍的感悟都各不相同。为了对作品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可以把感悟以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要深入了解这个话题请关注我们的网站!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就在开学的一个星期后,我们的董老师给我们交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山洪一样的掌声》。文章描写周不顾余震的危险去看望受灾群众,自己迎风伫立,不管风沙怎样掀起中山装的衣襟,也不能让群众定纷风沙,群众被周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并且报以热烈掌声。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周要去刚发生完地震的邢台地区,他不顾余震危险来看望大家,给大家送来了温暖,所以,大家为了都面对着风坐,他们虽然对着风坐,可是方便,他们知足了。发现了之后,高喊:“向后——转!”就这样,大家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这欢呼声比任何一次都响亮,它在冀南平原这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上空回荡着,回荡着……
像周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可不止一个,毛主席也是这样的人,他把心都给了群众,就算是一件小事也不放过。他的警卫员为了不影响他,把群众们请到别处碾米,虽然这对毛主席有好处,可主席想到了群众,所以又命令警卫员把群众们给请了回来,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毛主席的一切以群众为主的精神。而且,毛主席每天喝的是河水,吃的没有多少蔬菜,只有一点土豆下饭,而且还得熬夜,急需茶叶,可就在这种时候,主席都不喝,而是把沏好的茶水都给了群众们,可以看出主席的和蔼可亲。
学完这课,那不顾个人,心系群众,平易近人的高尚品格深深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
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
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受到的精神伤害,他沉迷于酒精和赌博。他常常压抑内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忍让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
他原本是个准牧师,后来成为复仇的火枪手,然后在牧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波尔多斯:
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
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
而女王的政治异议,以及特雷维尔的火枪手反对在法国形成两派。四个主角联合起来与他战斗,但最后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
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用自己的计谋和勇气,一步一步挡住了火枪手,最后死在了他们的手里。
她是阿多斯的前妻,她埋葬了阿多斯的爱和家庭。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
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学生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来自师生的绿色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里的三个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的。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队是有超能力的杨大哥。他们经常带领团队突破许多障碍。
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狩猎,尼斯湖怪兽,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你知道19世纪的文学吗?在十九世纪,法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作家,人们也永远不会忘记,在那璀璨的群星中,有一颗耀眼的星星,就是在通俗历史**中独占鳌头的大仲马。《三剑客》就是他最优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
《三剑客》是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伙伴们有趣的冒险故事故事。
与达达尼翁的果断智慧相比,我更喜欢阿托斯的冷静和善于安排。在“子弹下的早饭”事件中,他就因为指挥得当而受到了全营的称赞。而我有一次,老师让我去安排打扫卫生,我没各合其长,让擅长扫地的去拖地,让擅长拖地的去擦黑板,反而让擅长擦黑板的去扫地,使得他们不听指挥,大吵大闹,管也管不住,哄也哄不了,最后还把教室搞得一团糟。
当老师批评我时,他仍然在想:这不是一股强大的团结力量吗?我们怎么能把教室弄得一团糟?
虽然达达尼昂的果敢机智也是优点,但阿托斯的有头脑,沉着冷静,遇事不慌以及安排能力,不正是我们更加应该多多学习的吗?只有把这些小星星放在一起,才能有一场美丽的流星雨。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二篇:三剑客的读后感第三篇:三剑客读后感第四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五篇:三剑客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
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受到的精神伤害,他沉迷于酒精和赌博。他常常压抑内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忍让的魅力。
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他原本是个准牧师,后来成为复仇的火枪手,然后在牧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
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而女王的政治异议,以及特雷维尔的火枪手反对在法国形成两派。四个主角联合起来与他战斗,但最后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她用自己的计谋和勇气,一步一步挡住了火枪手,最后死在了他们的手里。她是阿多斯的前妻,她埋葬了阿多斯的爱和家庭。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还被提升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
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这本书的书名是《三剑客》,但故事的主人公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翁。他的勇气、自信和积极的价值观深受我的喜爱。
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
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
就是给我挂**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
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是达达尼昂和三剑客,主要内容是达达尼昂从故乡到巴黎创业,他在火枪队结交了三个好朋友,那就是三剑客.他们四个在一起完成了许多危险而艰巨的任务,最后都各自成了家.
在这篇小说里,达达尼昂和三剑客都表现的非常坚强果断,都有个人内心的秘密!! 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生是不平坦的.在生命中,往往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波折.在遇到困难时,坚强不屈的人已在勇气上胜了一战.记住: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鼓起勇气大步向前走,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你!!
桌上那本厚厚的三剑客,我早已读完了。但似乎思绪还停留在那惊险的故事情节中。 先来谈谈这部小说的作者——法国作家大仲马。大仲马18出生于法国的北部小镇—比列各列。他的父亲便是有名的军事家拿破仑的部下,在大仲马4岁时就与世长辞了。所以,大仲马一家生活很苦。不过,年轻的大仲马不以贫穷为苦,在逆境中开拓了自己的命运。 当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已把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后来就拿研究所得,作为写历史小说的材料。他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善长运用一些写实的手法来抨击社会的黑暗。大仲马不但小说写得好,他的剧作也非常脍炙人口。他的处女作《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巴黎的一流戏院一经公演,立即轰动。这也给他的剧本创造了极大的价值。
《三剑客》这本书,实际上属于一本分册,因为作者最初的构思是想把《三剑客》这本书里的主角达太安写完整,所以便有了“达太安三步曲”。而《三剑客》则是中间的一部。书中主角达太安,性格正直、刚毅,由一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一跃成为法国禁卫长枪队队长。这中间的岁月,则要感谢三剑客的帮助。
亚多士是三剑客中最勇敢的。他在大仲马的笔下非常地沉着冷静。每当自己受伤时,就会化痛为力,强忍着剧痛把对手干掉。而亚勒弥士这个人,则与他不同。他最善长于研究对方的心理,然后再“因材施教”,对敌人下手。另一个剑客就是波尔多士,经常披着红色大衣的巨人。勇猛,好斗,喜欢冒险犯难,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个讲义气的好汉。这三个人与达太安之所以能成为同生共死的朋友,说来说去还是归于一个“缘”字——不打不相识。原文中的情节是这样的:达太安因为不小心而接二连三地与三剑客产生误会,便做下了与他们三人分别进行决斗的约定。可正当决斗将要开始的时候,与三剑客素来不合的卫士队冒出来挑衅了。没办法,这四个优秀的剑客只好先放下自身恩怨,以保住禁卫长枪队的荣誉。在这儿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背景。那时候的法国国王是路易十三,辅佐他的便是首相卡基纳。因为国王手下的爱将特列比鲁拥有一支高手云集的禁卫长枪队,故卡基纳便也组建了一支卡基纳卫士队。从此这两支高手如云的团队就私下斗起来。虽然特列比鲁与卡基纳表面上都说禁止打架,但双方手下的队员还是经常私底下进行决斗。因此,现在三剑客又遇到卡基纳卫士队的队员,便如家常饭一样平常。而达太安却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因为他才刚刚来到巴黎这个陌生的城市。在这次打斗中,达太安表现出了对禁卫长枪队队长特列比鲁绝对的忠诚,与三剑客一道,刺伤了卫士队十几名队员。从此以后,三剑客便与达太安成了生死之交,并使特列比鲁队长破例让他加入禁卫长枪队,还因为有显著的战功被提升为副队长。
虽然这本书名叫“三剑客”,但书中一号主角却是达太安。不少人问,那为什么书名不改为“达太安”或“剑客达太安”呢?归根到底,还要谈到大仲马最初的小说中心思想。他写这篇小说,无非是赞扬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所以三剑客就更像一个整体,每当人们一提到他们,是三个一起问,这就显得关系非常紧密,融洽。这也就是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动不动就把自己与好友称作三剑客的缘故了。
是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光辉,用自己的精神升华着每一个人。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三剑客》这部大仲马的代表作,就像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大仲马本人一样,很难绝对公允的。一百多年来,世人对这部作品贬褒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正如大仲马本人一生多彩多姿、逸趣横生一样,他的这部代表作也是多彩多姿,逸趣横生。这一评价是举世公认的。
有人说,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也有人说是历史化的小说。还有些评论家说大仲马不过是将史实化为衬底的色布,要把他的幻想绣上去,于是有时漏了光,就映出了历史底色的纹痕来。其实,不管是小说化的历史,还是历史化的小说,也不管绣上幻想的衬布是否漏光,这都不是评论这部作品的本质,就如文人墨客中,有的专长言情小说,有的谙熟人物传记,有的精于随笔散文一样,大仲马则拿手通俗历史小说,并且在通俗历史小说这块园地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全世界,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他无疑是首屈一指且又无人与之匹敌的高手。这一评价也是举世公认的。
今天中午全校老师们,我们在那**了大型幻剧《校它园三剑客只神秘老师》
这部科幻剧主要讲的是:在距离地球3000光年的安卡拉。它曾经是银河系中一颗绿色的明珠,它的表面和地球一样覆盖着绿色的森林,长着白羽巨翅的安卡拉人在那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随着卡拉星的文明高度发展,安卡拉星的环境越来越差,不剩一草一木。
氧气瓶,呼吸着人工氧气生活了。
终于有一天,一位叫阿汀的少年,发明了一根叫“绿色之源”的能源棒。它可以克隆物体,在时空间穿梭,抵御各种波和光的干扰,挽救危难中的人民生命。阿汀带着能源棒去了地球,他和校园三剑客们厉经了千辛万苦凑齐了各种种子。
然后他和校园三剑客回到了安卡拉星。我种下了所有带回的种子,把绿色带回了家。
通过看这部剧,我知道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世界性的事件,但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也许我们会像安卡拉人一样,只带着氧气瓶,呼吸着人工氧气。
所以人人要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一样。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
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塑造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写作训练可以让我们更加懂得如何运用积极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的作文应该写什么?编辑为您提供了“三剑客作文”的相关资讯供您参考,感谢您的浏览!
我家有“三剑客”,当然这三剑客不过是三条小泥鳅,老大名叫“琥珀”,脾气暴列如敌,常常与我玩命,动不动就跳到了池子外面。
老二叫“项链”,老爱绕圈,水池里常遭“龙卷风”,都是它的杰作。
老三呢?老三成天只会吃、喝、拉、撒,是个十足的懒虫,名字叫“钻石”,令人惊讶的是它吃的多,但一点也不胖。
它们还非常挑,吃东西时,先用是用顶顶那东西,判断是否可以成为自己的盘中餐。若是可以,它便拉直身体
,弯一下背,“哗”的一下,食物就不下了,然后待在角落,休息两三秒,嘴巴一张一合,仿佛在做“哎呀,好饱呀,我是休息一下”
苦是不可以,它们便会一转身来个摆尾扇飞,那模样真像个既高傲又刁钻的公主……。
它们最爱玩游戏,我撞你,你撞我,没过一会就累了,开始呼呼大睡,不仔细看,还以为它们死了呢!
可是几分钟后迅速开始游戏,你挤我碰,让人眼花瞭乱,应接不暇。
你瞧,多么可爱的小泥鳅们呀!
在我的校园里,有一个很神秘的团队,是由402班组织的,名叫“校园三剑客”。不要以为他们是武侠小说的帮派,其实他们是伸张正义的小英雄,队长叫马博文,两名队员一个叫高天阳,还有一个叫王昊天,他们至今已帮助过一百多人了!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
有一次,我和校园三剑客一起走着,看见有两个人你追我赶,不知为什么?一问才知道,原来逃的人行为不好,偷了追他同学的二十元钱。校园三剑客马上帮被偷钱的同学追赶。大约三四分钟后,三剑客的队长马博文拿到二十元钱,还给了那位同学,然后两个队员用手抓住偷钱人的手,狠狠教训了他:“以后再敢偷东西,我绝对不饶你!”
那人连忙点头,说以后不再干这种坏事了。
我们一起到了学校,紧接着看到一个同学趴在树上大喊救命。通过了解,原来,这个同学买了个望远镜,在下面看了一阵,觉得太无趣了,又想去树上看,结果爬上去就不敢下来了。校园三剑客又出动了,他们三人架在一起,把带望远镜的那个同学抱了下来。
那个同学连忙道谢,我跟他们走在一起也觉得脸上有光,因为觉得,我们的校园,有这样好的团队,给我们带来了安全。
在可可乐学校里,不管是哪位仁兄,听到了三剑客,这3个字,跑得,那是相当的快!就连一校之长也不愿碰到这三个家伙。
倒不是因为这所谓的三剑客长得多么吓人,有多么调皮,而是因为,这三剑客是3个超爱整人的疯丫头安小静,安小安和安小宁。
没有说的那么恐怖吧?NO,虽然知道三剑客有真名的人不多,但被三剑客整过的人却很多。满小缺就是第一个被整的人,也是打红这三剑客名声的人(应该够光荣吧!)。
满小缺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长得也好,挺壮,可是他偏爱欺负低年级学生。这不,看到一位估摸着是三年级的学生拿着一盒满满的玻璃弹珠,手又痒痒了,一个步子跨上去,只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手里那盒弹珠子就长翅膀飞了。小男孩哭了,可是也没看清来人,只好作罢。而在他旁边,有六只眼睛却在暗中闪着精光,她们可知道那满小缺就是她们班上令老师头痛不已的调皮王。
呵呵!好戏要登场了。次日中午,三人小心翼翼地在老师办公室里放了一条可爱的小青虫和无意落下的弹珠。
真正的好戏往往在尖叫声中开始。这不,办公室的张老师尖叫了起来有虫!她是全校最怕虫子的老师。一条可爱的浑身长刺的小青虫在别的老师眼里不算什么,可对她来说,这比踩着地雷更恐怖。于是,咚的一下,晕了。
全体老师在办公室中希望找到蛛丝马迹。于是这颗小弹珠就成了本案最有利的物证。因为张老师的办公室,是在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是高年级地盘,而高年级是不被允许带弹珠的,所以呢,要查,简直易如反掌。
目标最后定格在满小缺身上。此时满小缺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百口莫辩,简直是有千百张嘴也说不清,总不能说出弹珠是自己抢来的吧,那就罪加一等了。
终于结束了。经过三小时审讯,他终于解放了。满小缺真想找块豆腐撞死。悔死他了。拿书包时,一张纸飘了出来,拿起来一看,写着:
满小缺同学:
你还好吗?被骂的滋味不错吧!抢别人东西可不好!
祝你能够改过自新。
署名:三剑客
满小缺这下可完全呆了,他心里可不怨,只想着怎么去拜师学艺。
至于你说为什么这三丫头叫三剑客?呵呵,只是因为当时她们迷上一本叫《三剑客》的书。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座森林,每天早上太阳从这儿升起。森林里有很多小鸟,早上鸟儿一群接一群地捉虫子吃,晚上鸟儿一群接一群地回家。森林里的树木也非常茂盛,树枝一簇堆在另一簇上,绿油油的,长得郁郁葱葱。森林里面住着著名的三剑客,他们分别是:兔剑圣﹑龙剑客和孤独鼠。在森林的对岸有个城堡,那里天天打雷,时不时有,树都是枯萎的,树之间只有可怕的蝙蝠飞来飞去,城堡里住着和三剑客为敌的蛇恶霸。
一天,美丽的森林上空,划过一道闪电。天空突然飘下一张纸,龙剑客捡了起来,发现上面写着:“三剑客,我已经练好阴阳大法了,我要向你们挑战!”
与此同时,兔剑圣和孤独鼠在照镜子,看那兔剑圣:一身像雪一样白的毛,长长的耳朵机灵地听着任何动静,就像雷达一样。看那孤独鼠:身子灰灰的,小小的,尾巴却长长的。别看它不起眼,可它会一招孤独九剑。这时,长着几根长长的胡须﹑帅气的龙剑客拿着纸条进来了。兔剑圣和孤独鼠看完后立即说:“快,拿上自己的剑,准备战斗!”
三个人来到了死亡之桥,蛇恶霸也到了。大家二话不说就开始了战斗。这边兔剑圣使用天使之交,那边蛇恶霸使用泡泡封锁术;这边三人一起用超级孤独九剑,那边蛇恶霸用防护罩……,四人大战了几百回合。突然,蛇恶霸撑不住了,他“啊!”一声倒地而死。森林又恢复了平静。
森林对面的那座城堡顿时变了个样:城堡旁边绿树成荫,美丽的花朵争相开放,大地复苏了,无数的小争先恐后地到那儿玩,鸟儿们也飞到树上欣喜地看着这一切,大家都蹦蹦跳跳的,城堡活了起来。
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邪不压正!大家要牢牢记住这句话哦。以后不能站在邪恶那一边,要站在正义这一边!知道了吗?
帽子、围巾和手套自称是“冬天里的三剑客”,他们的看家本领是抵御寒冬。
寒冷的冬天到了,窗外北风呼啸,雪花飞舞。
早晨,主人戴上帽子,围上围巾,套上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出门去了。
晚上回家后,主人将“三剑客”挂在衣架上。
夜深人静,三剑客洋洋得意地吹嘘起自己来。
帽子说:“嘻嘻!我可以戴在主人的头上保护主人聪明的大脑,我的功劳最大。”
围巾说:“不对不对!我可以围在主人的脖子上,不让冷风吹进主人的身体。所以我的功劳最大!”
“你们说的都不对。”手套争辩道,“我可以戴在主人手上,让主人可以在雪地里打雪仗、堆雪人,我的功劳比你们都大!”
他们谁也不服谁。最后,帽子决定将自己藏进大衣柜,让大家看看主人明天不戴帽子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主人找不到帽子,围上围巾、戴上手套出门了。晚上回来,主人被冻得鼻涕飞流直下。
第三天,主人又找不到围巾了,只好戴上帽子和手套走了,寒风中主人冷得瑟瑟发抖。
第四天,主人没了手套,手被冻得红肿发僵。
三剑客让主人当裁判,究竟谁的功劳最大?
“你们三个功劳都不大。”主人说。
“啊!这怎么可能呢?”三剑客奇怪地问。
“当然,如果没有帽子,我的头就被冻得很疼;没有围巾,让冷风吹进身体里,也不行呀!没有手套,手会被冻僵,那也不行呀!”
“原来是这样呀!”三剑客突然明白了。
“只要你们团结在一块,人体就不会畏惧寒冬,不会在冬天里感冒了。”
“我终于明白了。”帽子说,“只有团结,才会力量大呀!”
你们明白了吗?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准备的“三剑客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感受颇深。写读后感不是复述作品的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在幼儿教师教育网眼中“三剑客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最具价值的一篇,期望本文能够成为您的灵感之源!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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