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围城》读后感(精华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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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书中人物所折怀。 一篇好的读后感能够在文字中呈现出对书籍的全新认识,编辑整理了一篇关于“《围城》读后感”的文章快来看看吧。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三读

与《围城》的第一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是我姨姥的儿子,我对辈分这件事情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无论是课堂还是私底下都叫他刘老师。

刘老师的孙子和我同班,放了学我们三四个小伙伴就会在一起玩耍。有次去他家我看到这本书,翻到第一页“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语言繁琐,顿时就没了兴趣。

第二次是和初恋分手后,那段时间泡在图书馆,当时很喜欢平凡,质朴的写作风格,看的老舍、三毛、卢梭的书,出于对钱老《管锥篇》的仰慕,再次尝试读《围城》,勉强看到鸿渐从上海回老家,觉得此书有卖弄文采嫌疑,人物心理描写啰嗦,故事情节拖沓。再次与《围城》擦肩而过。后来我才明白,钱老不是故意卖弄文采,而是不经意间随便抖抖。

这次下定决心把这本失之交臂两次的书读完,那天大概是晚上八九点钟,我拉上窗帘,坐在阳台的躺椅上,不知不觉看到深夜。当时我的情况有点疯癫,时而大笑,时而沉思,读到鸿渐把信还给唐小姐时,为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的错过而心痛的读不下去。

学生时代时我也遇到过“唐晓芙”,她皮肤白净,一双笑眼,性格温柔。刚开认识时,与她交谈时,她两颊带有丝丝的羞意。那是女孩子特有的矜持。

当时的一些小事还有些许印象。我们上课悄悄传的纸条整整有一箱子,寒假她去北京旅游回来,给我带回一袋糖山渣,糖山渣成为我某一段时期最喜欢的点心。晚自习下课我送她回家,寂静的路上我们彼此畅谈,皎洁的月光如未成年的女孩,洒下的月光带着丝丝羞意,既纯洁又令人向往。

最使我难以忘怀的是她纤细的手。有一节自习课,同桌教我一个魔术:把一枚硬币放在另外一个人的手心,然后握着她的手,轻轻拍三下,此时让对方把手伸开,硬币就不见了。学会之后我立马给她炫耀,问她要不要让我变魔术给她看,她笑着点点头。我说你把手伸出来,她很听话的把手伸过来,那时我还没有碰过异性的手,虽然在此之前我谈过一段七天的恋爱,也仅是书信电话的交流。我慌了神,脸臊红的发烫,不敢碰她伸过来的手。同桌看不下去,说:人家都允许了,你还犹犹豫豫什么呢?我当时灵机一动,找了个借口说下节课交作业,我还有几道数学题不会,你可以给我讲解吗,她很乖巧的点头同意。这是我人生中比较懊悔的“灵机一动”之一。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是她的闺蜜说了什么。她刻意疏远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尚处于青春期的我心理很敏感,自然不会让她为难,也就不再去问她数学题,不再传纸条,给她打热水,温牛奶。这件青春时期最难释怀的事,到了大学也没有释怀。我想问清楚原因,她一直不告诉我。我们早已经没了联系,高考之后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大学,时至今日,我们就像是不曾见过的梦中人,醒了也就没了,时间长了,也忘了这个梦是什么样子。在大学时,没有遇到初恋之前(她说七天恋爱不算恋爱,她才是我的初恋),经常做梦回到那个熟悉的校园,一草一木都没变,有时候梦到我给她变完了那个魔术,有时候我在问她为什么不理我,有时候是我们重归于好,还是很好的朋友。当时年龄尚小,所滋养的都是最纯洁不包含任何欲望的情愫,我猜这是令我最难以忘怀的原因。我很羡慕那些从高中恋爱一直走到现在的人,我希望你们无论遇到多少挫折也能相互扶持坚持走下去,不要让你们的唐晓芙也错过。

辛眉似乎是钱老故意和我们开的玩笑。前面辛眉给人的印象是大腹便便的纨绔子弟,为追女孩子不惜作践自己的尊严,后来才发现辛眉是个顶可爱善良的人。他知道自己要爱什么样的女人,对待鸿渐不像政客打压异己般冷库,知道鸿渐不是“同情中人”后,又能以礼相待。鸿渐这人不坏,是善良的读书人。爱嘲讽人、满肚子牢骚却没心机。没有用却有趣,他憋红了脸才能说出一句:王八蛋的哈巴狗。看到更好的女孩子便喜欢,如若不是唐晓芙出现,他绝不会如此狠心对待苏文纨,文纨小姐的丈夫也有可能是他。去国立三闾大学的路上,就算不是辛眉在他心里种了孙小姐的根,后续他也会娶了孙小姐,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他不能对自己的感情做主,就像自己老婆受到苏文纨的奚落他也不知道去反击。不过在我看来孙小姐倒是鸿渐最合适的对象,幸而他不是娶了唐小姐,假若两个人在一起,鸿渐心中的嫦娥下凡,柴米油盐的生活,保不准后续也会骂她王八蛋的哈巴狗。所以说倒不如这样,心里留个念想,花甲之后还能回忆青春的遗憾,不然只能躺在轮椅上哼唧唧。

鸿渐和柔嘉两个人是绝大多数夫妻代表。晓芙也好,柔嘉也罢,结婚后便是重新变了一个人,嫦娥下凡总归要洗衣做饭,柴米油盐操持着。日复一日,再殊途的人也会渐渐的趋同。想要在平凡的日子里添点不一样的色彩,只有爱情能做到。

年轻时我以为爱情必定是炽热的,只存在对的那个人身上,我坚信她到来时,我能感觉的彼此强烈的呼吸,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能令我动摇。我鄙视很随意的说拥有爱情的人,我暗自诽谤:你在万千人群中初识一个人,就因为多说了几句话,多见了几次面,多上了几次床就是爱情了,那不是人人都有爱情?你根本不知道那个人身上有没有带着你的爱情,就说你的爱情来了,简直是本末倒置。后来知道自己大错特错,爱情不存在某个人身上,爱情发生于愿意相识、相知、相爱的人身上。

爱情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的期待,“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的爱护,“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坚守。读卢梭时以为爱情是必须从此人身上发现她在我身上发现的那种心灵的的纯朴、温顺。当我需要私生活、家庭生活的温馨来弥补我所放弃的似锦前程。当我孑然一身时,我的心是空虚的,但只需要一颗心来填补它。命运从我身上至少是部分地夺走了,或弄丢了那颗心,而我是大自然为那颗心而造就的。从次,我便孤独一人了,因为对我来说,要么全部,要么完全没有,从不介乎两者之间。读王小波时以为爱情是把一个人从寂寞中拉出来,本来寂寞就是可以做一切事的自由,这是因为你做什么都没人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理会。从被寂寞中拉出来之后,就再也受不了寂寞,既不黑也不甜,而是惨烈如白昼。再后来我发现爱情什么也不是,爱情就像平凡生活的点缀,假如没有它,我们依然能活下去,如果你运气不错还能活的不错,但是却没有滋味。因为在平凡的生活和感情中,你心里的它说话时没有人听,只能自己孤寂的接受它的囔囔私语侵蚀你的灵魂。

爱情和金钱地位相貌没有任何的牵扯,是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因为彼此强烈的爱意互相吸引,彼此喜欢而又珍惜,不会轻易放弃,不为世俗的眼光而改变,相濡以沫,经得住磨难,经得起诱惑,遭受生命种种坎坷,荣耀,财富之后,白发苍苍,满脸褶皱,依然手牵手散步,依然会有惊喜,不嫌弃对方的痴呆,七老八十时也还能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望着对方,欲语还休。

爱情里没有围城。

《围城》读后感 篇2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钱老的围城,有很多感慨很深的地方

1.人物

(1)方鸿渐

方鸿渐是本故事主角,一切以他的视角展开,全书对他描述最准确的应该便是赵新湄在旅途即将结束之际对他说的“你不讨厌,却全无用处。”

看方鸿渐的种种总觉得是带着我的影子的,当然我也就是芸芸众生,俗人一个,方鸿渐,受过高等教育,却野心配不上自己的能力,空有一张假文凭,为人处世不够圆滑,脾气比才气大,眼高手低,不肯吃苦,潜意识里依赖着赵新湄,怕被别人添麻烦不过也一直在给别人添麻烦,情商不高,不会说话,逆来顺受,懦弱无能,所有的语言天赋全用在了哄女人身上,不过听说他至少长的很帅?

还是像前面说的一样,看围城就像是在找自己的影子,人人都想当赵新湄,人人不过是方鸿渐。

(2)赵新湄

看杨绛给围城写的后记中说,赵新湄是钱老最偏爱的人(除了唐晓芙),便是把所有人间最美好的品格都赋予了他,知识故却不世故、豁达坦然、对兄弟可以两肋插刀、对自己所爱的女人全心全意、工作能力强、人脉广,就连偶尔的一点点小孩子气都加的恰到好处。这种人便是到哪里都会发光、能够成为焦点的人。

我身边有这样,身上有大部分赵新湄优点的人,却总归没这么完美。

(3)孙柔嘉

起初孙柔嘉是个存在感并不高的人,路途中作为唯一的女孩子也没有颇受照顾,毕竟在这样的长途跋涉、人人难以自保、食不果腹、最重要的是,没有钱的情况下,绅士风度也是都被人类原始的需求吞噬掉了。

要不是看到评论那时候就剧透了孙柔嘉是最终与方鸿渐结婚的人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们两人会成为一对的。毕竟在这之前方鸿渐的情史也算精彩,同时在苏文纨、唐晓芙两人之间周旋,而这两个人都是大家闺秀,至少孙柔嘉在这一点上确实比不上以上两位,所以我没想到方鸿渐会喜欢上孙柔嘉,当然其实也谈不上喜欢,这大概是女追男的优势?可能并不需要有多喜欢,不讨厌、对方够主动、彼此习惯差的不是太多,便可凑一对过日子了。

其实他们两个的结合,从一开始便是孙柔嘉下的套,而方鸿渐也是如愿以偿的上了套。孙柔嘉这个人,大概也是代表着广大受过教育的女性形象:有文化却尚未深造、有点才气却也墨守成规、愿意脚踏实地、找个差不多的男人一起共同经营以后的生活、情商不低但大多数时候也会忍气吞声、以家庭和谐为第一要务。但是以上,因为受过比较良好的教育,故也不甘心做个传统妇女,却尚未形成成为新时代女性的觉悟,表现便是工作只是为了糊口,并不是为了实现人生目标,也没有要追求的事业,正如以上所提,后来生活中的小家庭,才是生活的重心。

当然我相信,这本架构于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书中所描写人们所经历的种种困惑以及社会问题现在依然为人所困扰,苏文纨等人代表的是上流社会,而孙柔嘉所代表的就是中产阶级女知识分子,她身上的问题现如今依然难解。

不过与方鸿渐比起来,孙嘉柔算个聪明人,因为她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而这一点就是方鸿渐的致命缺点,所有两人婚后矛盾的放大、事态的不受控制都源于此;而且她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性别优势,适时的撒娇,也知道适时的给别人台阶下,这两点在我看来其实是与人交往至关重要的两点,即一是知道什么时候闭嘴,二是知道什么时候开口,闭嘴是为了避免事情发展不受控制,即及时止损;开口是为了缓和形势发展,即解决问题。

(4)苏文纨

苏文纨出现的太早了以至于我有点不记得了。只记得一开始在船上时便与方鸿渐眉目传情,方鸿渐这等没主见的人自然是上钩了。。虽然一直没什么感觉但还是做着一系列给对方希望的事情,乃至于最后月光下的深情一吻,渣男。

话说回来苏文纨这人是真真正正的白富美,且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白富美,美不美有待考证,对男人却是自信不够的。喜欢看男人们为了她争风吃醋的样子,又不甘心于喜欢自己的男人去对别的女人献殷勤,一直到婚后都还希望赵新湄一直喜欢自己,大有“我不会嫁给你,但是你得一直等着我”的渣女风范。

(5)唐晓芙

唐晓芙是钱老最最最偏心的人物!偏心到连杨绛都吃醋了!在后记中提及其他人物都会说钟书如何如何,提到唐晓芙时只说作者如何如何,可以说是非常可爱了。

描写唐晓芙的篇幅不长,但都非常生动,我想是个男人应该都不会讨厌这样的女孩子吧。她身上有很多富有理想主义的特质,最能描述她的一个词大概就是敢爱敢恨了,但其实这样的性格本身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很稀缺的,大多数都是敢爱不敢恨吧,但其实两者差一个人就显得没有那么可爱,不敢爱的人太过懦弱,不敢恨的人太过狭隘,敢爱敢恨是豁达,更是自信。

2.关于爱情与婚姻的一些思考

先说我觉得本书中最浪漫的一句话,是描写方鸿渐与孙柔嘉在桂林度假的:“他们在桂林一住十几天,快乐得不像人在过日子,倒像日子溜过了他们两个人”。

恋爱前的一切都还算美好,婚后就把存在的问题无限放大了。有人说成年人是可以不需要爱情的,而婚姻于她更像是找合伙人共同开公司,婚姻中包含的一切琐碎活动都是在运营这家公司。我想了想,然后觉得以我现在的阅历没有办法评判这样的论断。

对于爱情这件事我始终还是抱有理想主义情怀的,虽然不同于高中生的无脑乐观,但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尚存。

对于爱情我曾有过以下几点思考:1.两个人始终是该多交流的,交流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两人关系本身,更要涉及生活,要有柴米油盐,也有关心人类、关心世界;2.爱情始终该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你没法指望它雪中送炭,难过的日子里爱情也无法使生活变好,激情退去后问题依然存在。所以人总是该以最好的状态,去时刻准备着,迎接爱情的;而不是一蹶不振,指望着另一个人的出现来救赎自己;3.有些人不那么爱表达自己的情感,感觉真的来时却是心直口快,总是喜欢客观陈述,我却偏爱那些娇嗔的时刻;4.爱是惯性情绪,但不代表会一直延续,需要持续给对方新鲜感,方能持久。

爱情如此,婚姻更是如此。当然被生活中的琐碎事情填满后,上面第4点大多数情况下都无法维持,这也是诸如“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此类论断的根源吧。婚姻上我着实没有发言权,所有的思考均来源于爸妈等长辈的生活或是书中、电影中的片段,不知亲历是何滋味。

3.关于受高等教育的一些思考

该书的聚焦点便是一群读书人的故事。他们与当时时代下其他人的不同也来源于此,即大部分那个年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均是被赋予时代使命感的,所以在他们身上都能找到革新点,但也不乏与传统接轨的地方。

以前读书都是在被时间、被规则、被所有外部条件推着走,因为这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所有人生下来就本该如此。但是到现在,才发现很多人其实是没有我们现有的这些优渥条件的。从普遍性出发,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气质与其他人是不同的,当然当教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大多数所享有的义务后,这种差距正在通过别的方面、后天的追赶、或是先天的优势所放大。但是不得不说从古代中国的选拔制度到到现在的制度,读书(受教育)确实是社会阶级流动最容易的方式了。

但是读书这事却是难免变得越来越功利了,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为了获得一纸文凭而忘记了学知识的初心,方鸿渐出国读书,拿到假文凭便万事大吉心满意足的回了国,这种姿态放在今日反而更有普适性了。

“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缺、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

4.关于当今大学体系的一些思考

在三闾大学这间虚构大学中任教的一段也是非常点题了,一群并无教学经验的人来教书,不过这也是知识分子缺失,当时中国高等教育学府的状态。

“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的过自己学生。鸿渐当年没哄过先生,所以未得学位,现在要哄学生,不免欠缺依傍。教授成为名教授,也有两个阶段:第一是讲义当著作,第二著作当讲义。好比初学的理发匠先把傻子和穷人的头作为练习本领的试验品,所以讲义在课堂上试用没出乱子,就作为著作出版;出版以后,当然是指定教本。”

写不下去了,怕是又要政治不正确了。

《围城》读后感 篇3

一本读了好久的小说,断断续续,前段有些枯燥,可能是看惯了那些一气呵成的小说,所以静不下来心仔细看,但越往后就越是精彩。也从中体会到许多人情世故,了解说话的艺术,印象深刻的当属赵辛楣,能够适时表露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脱口而出,看不透别人的本意,显得焦躁急进。可能在读这本书时,有时觉得自己仿佛是方鸿渐。傻里傻气的,没有本事,却总想着表现自己,殊不知被别人看在眼里,幼稚。

当然人总是免不了俗气的,一如方鸿渐,孙小姐一般普通,不知道之后自己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但从他们的相处之道,也可以学习一点。伴侣双方要学会给对方台阶下,吵吵闹闹也很平常,但不可以翻旧账,要体谅。说不下去了,就停战。明日再论。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结婚后确是两家人的相处。要学会周转两家,不扫了情面。否则夫妻双方都会很为难的。我觉得我哥就做得很好!。

还有就是结婚前后朋友的界限,不要越了,毕竟人家才是一家人!

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前面的情节有些已经忘记了。

后面再补充

围城的确写的很好。对接现实很充实。有再读的必要。

《围城》读后感 篇4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围城》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或者听到过这样一句话:“婚姻就像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也是因为这句话,对于本周要读的这本钱中书写的《围城》充满了期待。很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围城”令已婚和未婚者都是如此的纠结。

刚开始看本书的时候就觉得渐鸿非常的“渣”,怎么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感觉,越看越觉得其实他就是一个没有主见,没有什么目标的人,对于婚姻、对于工作和生活都是如此。那我这个年纪觉得最有意思的也是他的爱情和婚姻。

忘记之前是在哪看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

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他什么也没摘到。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又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

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当我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将“爱情”和“婚姻”一语道破。渐鸿不就是这样吗?他所见识到的未婚妻、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和孙小姐其实就是我们很多人都会经历的爱情的经历啊。

渐鸿与他的未婚妻像不像我们遇到的丝毫没有感情的那个人;与鲍小姐的关系像不像是感情中的暧昧?苏小姐单恋渐变鸿的时候是不是让你也觉得被别人单方面的喜欢着其实也挺难受?当遇到唐小姐以为就是真爱要想一辈子在一起的时候现实却不允许?最后遇到不喜欢但还凑活的孙小姐就结婚了。这个经历是不是像极了我们中的大多数?

其实,对于工作和生活我们好像都是如此,没有确定的目标,不知道自己工作、生活、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看着别的的工作觉得不错自己也去试试,觉得别人那样的生活不错也去靠拢,觉得别人都结婚了,那我也结婚吧!

等到自己做了这份工作,经历了类似的生活和婚姻才捶胸顿足的想:“这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啊!”渐鸿经历的去留学去离开家教书,导致的他一直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的结局,不都是因为他没有自己的目标,一直被生活推着走所导致的吗?

总结

以史为鉴,可能是自己近期做明年计划和目标的原因,看完本书更加觉得有目标是多么重要了,想做什么和想要什么比漫无目的的努力重要多了。

愿我们都能绘制自己的愿景板,将目标写下来,冲着目标去工作、生活,不要迷茫的冲入逃也逃不出来的围城之中。

《围城》读后感 篇6

大约是这段时间读得最仔细带来的感悟又最多的一本书了,不愧是《围城》。

首先不得不感叹一下钱老的渊博,每个细节都大有文章,书袋典故处处都是,当然,这也该是方鸿渐和赵辛楣的世界。

书里的每个人物都设计得很巧妙又真实,书里的每个小社会都恰好又耐人寻味。

不过书越读到后面,越被他们带走,仿佛忘记这是一本小说,好像进入了这个世界,又或者这个世界终于成功的投影到了我的世界,一种莫名又巨大的悲伤总是笼罩着我。

方鸿渐让人讨厌又让人可怜,他好像有才华,又总是蠢笨浑噩,他的一生仿佛没有目的没有方向,跟着赵辛楣来来往往,莫名其妙的结了婚,又莫名的离了,而一切又仿佛是必然的。我没有在他这里感受到强烈的围城感,他仿佛没想要进去,也没想要出来。不管遇到什么,他只是“既来之,则受之”。被一切推着走,可悲的真实。

围城的感觉可能的确是其他人物让我感受得更深,孙柔嘉的世界太小,“千方百计”的进了这座城,然后呢。就像杨先生说的,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他,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他。

最后说点轻松的,虽然书里的很多人都没有嫁给/娶到爱情,但我最近看某夫妻综艺被张智霖暖到了哈哈,突然觉得还是相信嫁给爱情的婚姻,哈哈。

《围城》读后感 篇7

《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由著名**家---钱钟书所著作的一部长篇**。这本书花了两年多时间才完成。不难看出。这本书的深度是所谓的非凡。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方鸿渐,他的身份,用现在的话语,通俗而言就是一个“富二代”。

在旧中国的时期,方鸿渐沾了他逝世未婚妻的光,得到“挂名”老丈人的欣赏,于是老丈人和他的父亲送他出洋“深造”,希望孩子学有所成。但大多数富家子弟都有这样的毛病:生性好玩,方鸿渐也正是这样的人。

到了国外,没人约束,拿着家里和老丈人给的钱,他在自己的“花花世界”里面酣歌醉舞,活得倒是逍遥自在,但学得却是滥竽充数。四年时间过去了,方鸿渐不得不离开他的“温柔乡”,回到那离别多年的祖国。

大家本以为他“海归”回来,肯定是学有所成,有一身本事。但却在众人的拜访和邀请下,他那鸡毛蒜皮的“本事”,闹出笑话百出的局面,被人贻笑大方。虽然众人看穿他的“海归”只有表皮却没有深度,但命运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曾同船归来并且学有所成,可真的称得上“海归学子”的苏文纨小姐看上了这位虚有其表的年轻人。

方鸿渐打算和苏小姐交往的时候,这时出现了视他为情敌的赵辛楣和那可爱活泼的苏小姐表妹---唐晓芙,方鸿渐对于唐小姐是一见钟情,但又同时和苏小姐保持着说不清的暧味关系。

命运喜欢开玩笑,因此也喜欢捉弄人,正当他本以为自己能脚踏两条船的时候,苏小姐却和另一个人定下了婚约,唐小姐随着苏小姐离开了,方鸿渐的结果,不难想象到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呀。不幸中的大幸,本视方鸿渐为情敌的赵辛楣,在这样事情的发生下,他俩同病相怜,成了日后的好友。应赵辛楣邀请,他们到三鹿大学任教。方鸿渐认识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孙茹佳。

就像方鸿渐认为自己的生活又在改变

于平淡的时候,此时的校园内,教师之间的勾心斗角,明争暗斗,又再次让他栽倒了,便草草地和孙柔嘉结了婚。结婚后,方鸿渐本以为孙柔嘉是个小鸟依人,不懂心机的“乖乖女”,但却万万没想到,孙柔嘉隐藏的劣性慢慢体现出来。曾今是“花花世界”中逍遥自在的方鸿渐,此时的他,却沦落为只是一个“妻管严”的小市民罢了。

有人曾说过:“一部作品所蕴含的意义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艺术是取决于生活。”《围城》何尝又不是呢?

单就方鸿渐的作用而言,它知识代表当时从海外归国的热血青年,以及国内知识分子。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往往白白地活着。面对残酷的社会,谈豪言壮语,心里却脆弱而不确定。

其结果也差不多和方鸿渐相似,本以为自己能掌控全局,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别人手中一颗棋子罢了,依旧生活在自己的“围城”之中,说得好听,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已。

想想我们今天的社会,像方鸿渐这样的人,我想,有很多很多。因为大多数人都想成为某件事的主人,所以他们互相利用的情况并不少见。

我们往往都希望成为赢家,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此,赢家并不是靠白日梦而达成的,更多的是在这个如同大染缸中的社会,我们始终要保持着心中那份原有的“色彩”,那么这才是成为一个赢家的真正本事。

在这个繁华的世界中,即便成为了赢家,也总会有失败的一天,也许在那一天,我们都不得不去碰自己心中的“禁区”,又再次掉进自己的“围城”之中,但希望的是,自己应该永远都要持有自己成为赢家的那份“本心”,这才不会在人生的末路上感慨到“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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