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的通知

12-05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的学习中,常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的意义非常的广泛,可以指需要查到某样东西所需要的素材。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规范管理的通知,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1】

宁华县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宁华县乡镇计生办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内容》和《宁华县村级计生活动室

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乡镇计生办和村级计生活动室各项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为我县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良好基础,现将《宁华县乡镇计生办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内容》和《宁华县村级计生活动室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内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华县乡镇计生办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内容

一、档案资料内容

(一)往年档案资料

1、文件资料。对县委、政府、县局及党委政府所发文件分年度装订成册。要求:对上级及本级所发文件进行分类装订,且有目录。

2、统计报表。(2009年以前各年度乡镇月报、季度报表、流动人口报表、三查报表)要求:乡镇对本级上报报表装订一册,对各村的信息报告单,另行装订一册。

11、信访查处。对每年各级督办的信访案件,按照批复件、调查取证材料、处理情况、回复材料等内容,以个案进行分类,按年度进行装订。

12、计划生育协会。对全镇计划生育协会方面的文件、报表,开展情况按照年度分类进行装订。

13、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对全镇开展的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包括各村(居)会实施村民自治的申请、乡镇的批复、以及乡镇开展检查、创建先进等一系列材料。

14、计生新家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建立专档,有实施方案、五年规划,每年有计划、有总结、有创建的各类先进(村民自治先进村、新农村示范村、先进中心户长、新家庭示范户、帮扶计生户、先进个人等)的文件及材料。

(二)当年档案资料(以档案盒的形式进行分类,第二年初按照往年档案资料的管理装订方式,进行集中整理,分类装订归档)

1、文件资料。对县委、政府、县局及党委政府、计生办所发文件分类装订成册。要求:按照县级文件、镇党委政府文件、计生办文件及工作安排三个方面进行分类。

2、责任书。镇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3、统计报表。(当年各村的村级信息报告单、乡镇月报、季度报表、三查统计报表、流动人口报表)年底按要求装订归档。

4、三查登记册。当年各季度实际三查的登记表

15、计划生育协会。对全镇计划生育协会方面的文件、报表,开展情况分类进行保管。

16、巡访登记。计生专干对各村每月的巡访记载,按村按月进行登记。、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的检查、剖析、考核,专题抽查、调查相关资料。

17、党委政府会议记录。党委政府每年研究计生工作记录、人口学校培训记录、协会记录分头保管,年底考核时,按要求提供。

18、宣传资料。镇计生办不少于20种,摆放整齐,并有宣传品领取发放登记。

19、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和村民自治建设活动。对创建的文件、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年底进行装订。

二、微机室

主要内容:微机室单设,不能与办公室和宿舍混用,不少于15平方米,地面铺设地板砖或地板格,可采取里外间隔断处理的方式。制度齐全并上墙,能防盗、防潮、防火。环境整洁、干净,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有专门的微机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和全员人口管理软件。

三、总体要求

1、各项档案资料装订规范,当年与往年档案资料分类归档装订,各项文件有目录、各类登记册有花名、有汇总,达到干净整洁、资料齐全,分类合理。

2、各项档案卡册数据准确无误,个案登记清楚明了,挂牌、卡册、报表与实际相互一致,符合逻辑。

1、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年终装订归档。

2、责任书(人口与计划生育户落实责任书)。分组汇总,用票据夹整理(分三年签订)。

3、村级信息报告单。包括收集的当年节育措施证明、诊断证明等分类用票据夹固定,年底装订归档。

4、优惠政策(除过国家奖扶、省奖扶以外的各类优惠政策)。有花名册及汇总表,年底装订归档。

5、奖励扶助(国家奖扶、省奖扶)。有花名册及汇总表,年底装订归档,归入“常用资料”中的《奖励扶助》档案中。

6、三查登记(当年各季度三查登记册及汇总表并包括流入人口的三查)。年底装订归档。

7、流出人口管理。(每季度登记册和汇总表、办理婚育证明存根、签订的户主承诺书及访视表、寄回的孕检证明及汇总表)

8、流入人口管理。(村与单位、出租房屋户、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分别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县内县外分别建好花名册及汇总表)。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常住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的方式单独建立。

9、巡访登记(当年乡镇专干巡访村,村专干巡访中心户长详细记载表)。年底装订归档。

10、会议记录(村两委计生活动记录、协会活动记录、人口学校培训记录)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2】

南鲁山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

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将文明城市建设纳入学校常规德育活动,形成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培养师生良好文明行为习惯。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9月份在全镇中小学开展规范化管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工作安排

2013年9月2日至9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日至9月5日。在宣传启动阶段,各学校在组织学生秋季开学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规范化管理月实施方案,并开始组织活动。

第二阶段:9月6日至9月27日。活动开展阶段,各学校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重点是规范学校道德讲堂活动、规范“日行一善”活动、规范“洒扫应对”活动。

第三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在活动总结阶段,在以往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巩固、总结和评价。

二、活动内容

本学期规范化管理月活动,以培养师生文明行为习惯为重点,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三项专题活动,着重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

1、上好开学第一课。要利用班会时间,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进一步培养学生安全意识。要选取合适时间,组织全体师生**教育部2013年度“开学第一课”--《聚焦平凡人的“中国梦”》,**资料可从网上**,结合“新华书店杯”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活动,组织好“开学第一课”观后征文评选YjS21.com

2、开展学校道德讲堂活动。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八个一”流程的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道德讲堂活动,并保存好相关活动资料。

3、开展“日行一善”活动。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开展“日行一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知善、行善、扬善、乐善活动,各学校可以参考“日行一善”四步法,结合本校特点,尽量使活动开展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4、开展“洒扫应对”活动。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开展“洒扫应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劳动实践教育、谦恭有礼教育、责任担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整合和运用各种教育资源,支持和丰富“洒扫应对”教育活动,确保“洒扫应对”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5、各学校在开展好以上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丰富学校管理内涵,同时迎接好县局德育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勤俭节约主题教育活动、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党史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十八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以上主题教育活动要有方案、有过程、有材料),力争形成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学校”或“名牌学校”。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发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管理月活动是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围绕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效果。

2、持之以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学校的日常管理,做好学校的日常管理,提高师生的道德素质;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系列活动,确保规范化管理月活动实效。

3、认真搞好活动总结评价。此次规范化管理月活动,是今年目标管理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控工作,随时积累活动资料,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学校要加强各项活动与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结合、与教师考评的结合、与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结合,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4、各学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活动特色和典型案例,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1日前报教体办教研室,同时发电子邮件至镇教体办将随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学校抽查规范化管理月活动开展情况,抽查结果,计入2013年度目标管理成绩。

2013年9月2日

【各学校提交材料的划分表及上报时间】

一、上报材料分工表

二、上报时间:各项活动方案在9月10前上报,各项活动特色材料按照各学校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要求随时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013年10月1日。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3】

关于加强敬老院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敬老院日常管理,提升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对外形象,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结合我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实际,现就加强敬老院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管理的重大意义

加强敬老院管理是改进农村五保供养方式,改善农村五保供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健全我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幸福新峄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充要分认识加强敬老院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敬老院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敬老院管理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建立健全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敬老院入院率和防范突发性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

(一)优化院内环境。要充分整合敬老院现有资源,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布局,做到院容院貌整洁、附属设施齐全,环境幽静,方便生活。

(二)完善管理制度。在抓好优化院内环境的同时,不断完善敬老院的管理,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要建立健全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财 1

务管理、考勤和值班、请销假、会议学习、医疗保健、接待、物品管理、食堂管理、卫生保洁、文体活动、工作人员守则、供养人员守则等各项制度。同时,要按照程序和要求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并发挥院务管理委员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

(三)配齐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人员与入院供养对象不低于1:10的标准配齐。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同时,鼓励志愿者队伍为供养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四)落实供养资金和管理经费。要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将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供养对象标准及时、足额配套拨付,保证敬老院的正常运行。同时,建立敬老院管理经费的自然增长机制。

(五)大力发展院办经济。要充分利用敬老院内现有闲置土地和设施,通过种植、养殖、加工等发展院办经济,增加敬老院经济创收,实现以副补院。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参加劳动,并根据劳动强度和经济效益,适当付给劳动报酬,以调动供养对象参加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丰富供养对象生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供养对象衣着要整齐,膳食结构要合理;定期组织供养对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要及时落实资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妥善解决好这些人员看病问题;要经常性开展健康有益的适合供养对象的文化娱乐活动。

(七)加强生活安全管理。要注意食品、消防、自然灾害和日常生活等安全工作,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检查的重点是供养对象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娱乐活动、生活护理等方面情况;敬老院的治安、消防、卫生、食品等方面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管理服务情况;供养对象遵守守则等情况。通过检查,认真查找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夜间值班,确保居住供养对象的安全。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根据有关应急处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敬老院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进行实地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对火灾、食物中毒、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能力。

三、严肃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敬老院管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严把供养对象的审批关;要实事求是地统计和上报集中、分散供养对象人数,严禁虚报供养对象数量;严禁殴打、侮辱、虐待供养对象;严禁克扣、挤占、挪用供养对象的资金。要切实加强与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联系,切实抓好敬老院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法规、政策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敬老院规范管理服务纳入年 3

度的考核目标和督查督办内容,把规范管理服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老年公寓(托老中心)参照此通知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4】

为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良好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xx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渣土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渣土是指城市建设、企业生产中需要和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土石方、弃土、余泥等),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含散煤、煤渣等)。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渣土管理工作。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环保、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搞好渣土管理工作。

三、在城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日内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四、建设(拆迁)工地的建筑材料应当堆放在护栏围挡内,围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围挡外不得堆放渣土、摆放施工机具,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建立非法土场。

六、单位和个人因住宅、门店装修产生的零星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临街堆放。

七、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清除沟港、鱼塘以及道路两边的垃圾,一万方以下由各单位和个人清运,一万方以上由政府部门清理。

八、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检查;

(二)运输车辆必须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并到指定地点倾倒;

(三)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在行驶出施工现场前,应作密封、包扎、覆盖,并将车厢漕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遗撒,不得带泥上路,不得随意倾倒。

九、有下列情形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

(一)基建工地不围挡作业的;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围挡处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的;渣土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沿途撒落渣土,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渣土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七)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对侮辱、殴打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民也可以积极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xxxxxxxx(上班时间)、xxxxxxxxxx(下班时间)。

十二、本通告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自20xx年5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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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补充资料

充分认识加强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和建设工地逐渐增多,工程渣土及各类建筑材料运输需求及处置数量日益增加,同时应该看到,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污染城市环境、危害群众交通安全等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加强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规范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强化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分工,齐抓共管,推进我县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杜绝机动车带泥上路和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秩序,严格落实运输资质审批,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坚决遏制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超载超速、车容不洁、偷倒乱倒等现象;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管理水平;完善许可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整合管理资源,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理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工程渣土全程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以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日前曝光,《通知》对电视剧宣传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各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以及电视剧制作机构,不得以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被删片段”等概念进行炒作。

在今年2月27日举行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广电总局就此曾专门点名批评过一些电视剧的不当宣传。去年底在北京卫视播出的《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就是个例子,有关该剧的大尺度画面曾在网络上流传,给观众造成导向有问题的错觉。北京卫视曾回应,网络上流传的不当内容,其实来自该剧尚在制作阶段时发布的第一版片花,制作完成交给北京卫视的时候,这些大尺度画面早已不复存在。

广电总局的这份《通知》,还再次要求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其实早在,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今年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各电视台在分组讨论中一致表示,希望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然而这一诉求并没有得到广电总局的支持。

此外,《通知》还要求,片尾播出演职人员表时不得插播广告。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表示,这一点尤为重要,“此前不少电视台在片尾随意插播广告,已经形成了行业陋习,这是对演职人员的极大不尊重,现在是时候把属于演职人员的尊严还给他们了。”

月11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说,《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实施一年多来,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但近来一些违规问题出现反弹,主要表现在:一是影视剧片头、片尾插播广告;二是超时插播广告;三是一些传输转播机构在传送转播节目时插播游动字幕广告;四是一些广告夸张宣传;五是一些时政新闻类节目商业冠名等。为坚决纠正这些问题,切实规范广告播出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组成部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广告内容的正确导向,认真履行对广告的依法审查职责,坚决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坚决抵制内容低俗的不良广告,严格依法经营和播出广告。

电视台在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总局61号令规定: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以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 秒;黄金时间(19:00至21:00)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插播广告时,应当对广告时长进行提示。同时要做到:(1)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2)在非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后,方可依据61号令规定插播商业广告;(3)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时,应当安排在不同版块之间的自然间歇段内,不得在整点新闻的整点之后,以及新闻内容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字幕前插播广告。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作商业广告。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

广告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71号)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广发〔2010〕21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严格审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投放企业资质,必须严格审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放的短片广告,或者内容违反规定的短片广告,一律不得播出。对违规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播出机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对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投放虚假违法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总局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

广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审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健康资讯广告的资质、证明等法定材料。要严格把握健康资讯广告的内容导向和格调,坚决禁止播出涉性广告。要规范健康资讯广告形式,不得以健康资讯专题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健康资讯专题节目应当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等科学知识,不得含有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不得以患者和医生、药师、专家等名义作证明。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台(站)、发射台(站)和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传送节目时,必须保证被转播节目的完整性,不得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挂角广告、贴片广告等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不得以自行组织的商业广告替换被转播节目中的正常广告。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认真执行每套节目每日黄金时段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全天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总量3%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等特殊情况,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指定时段播出特定内容的公益广告,各播出机构必须按要求播出。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转播机构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清理违规问题。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对自查不力、仍存在违规问题的,给予其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的机构,取消其参加当年广播影视系统任何“评优评先”资格。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情况报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备案。近期,总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播出机构进行抽查 。

请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区内各有关机构,并督促切实贯彻落实,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继续明显好转。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6】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定期开展自查。每年1 月31 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质量管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法人代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3 月31 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 实地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不执行规范条件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 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公告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整改不合格的,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30 天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规范管理的通知【篇7】

平政发〔2003〕178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培育和发展我县地产市场,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和转让的管理,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财综字〔1999〕113号《关于印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浙土籍字(1995)2号与浙价房(1995)26号、温政发〔1999〕249号、温土发〔2000〕7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除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水利、公共事业等用地或转让地块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保持划拨方式外,其他用地一律要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并改为出让的,按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1、商业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经修正后得到商业宗地的标定地价,按标定地价的20%补交出让金。

2、工业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经修正后得到的工业宗地的标定地价,按标定地价的20%补交出让金。

3、住宅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经修正后得到住宅宗地的标定地价,按标定地价的10%补交出让金。

以上计算公式分别是:

(1)商业用地:基准地价×20%×容积率修正系数×进深、楼层修正系数×年期修正×使用土地面积。

(2)工业用地:基准地价×20%×年期修正×使用土地面积。

(3)住宅用地:基准地价×10%×容积率修正系数×年期修正×土地使用面积。

公式中的各修正系数见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后保持划拨方式的,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

四、原划拨土地使用者主动要求变更划拨方式为出让方式的,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其补交出让金参照第二条执行。

五、对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干部职工集资联建住房的,划拨土地第一次上市转让的,根据温委办〔2003〕4号、平委办〔1998〕131号文件的住房面积标准补交出让金的按第二条第三项减半收取出让金,超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第二条第三项收取土地出让金。

六、本办法由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县政府以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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