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知(范例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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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公告通知就像我们熟悉的人一样。公告通知通常包含着重要的信息发布,在众多文章中,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是“教育局通知”,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教育局通知【篇1】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40名,职业中专教师6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7月31日前在我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学历资质要求:

①中学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各专业教师和幼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代课教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幼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除外);

③中学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必须专业对口;

④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承诺在2011年7月10日之前出示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方可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违反计划生育、被治安拘留、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现已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报名对象。

1、中学:政治6名、生物8名、物理8名、化学8名、历史5名、地理5名;

3、小学:语文40名、数学32名、英语30名、科学6名、音乐10名、体育10名、美术10名、计算机6名、心理学6名;

1、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考务费用200元/人等资料(证件均须原件,原代课教师须带《任教年限认定表》,前两年已认定任教年限的代课教师,可以不再提交《任教年限认定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

①时间和地点报名时见《准考证》。

②考试范围:分教育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理论约占20%,专业知识约占80%。

③优惠加分:原代课教师笔试成绩按任教年限适度加分,具体办法是:任教2-5年的加2分,6-的加3分,11年以上的加4分,任教年限只计算到207月31日止;已获机关事业单位自主用工资格者笔试加2分;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到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笔试加分条件按浏办发〔〕31号文件执行。以上均不重复加分。

岗位报考人数与教师招聘数,若低于3: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教师招聘数(职业中专教师除外)。

4、面试:根据招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若专业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则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试教(说课)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分值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的高到低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和是否服从安排等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愿到校的,不再替补。

8、发证:公示结束后无不良反映的,颁发《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凭毕业证等相关证件领取《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书》。

9、聘用:对已获得《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1、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见习期为一年。

2、此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定向到缺编的偏远地区任教,满三年方可调动工作。

3、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如自动放弃或不服从分配,则不予发证。已发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者,取消《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浏阳市教师招聘考试。

4、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经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发证的,取消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书;已到单位上岗的,一律解聘。

教育局通知【篇2】

尊敬的家长和学生们: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学校开学时间将从3月26日开始。以下是有关开学通知:

1. 开学时间:3月26日(周一)

2. 开学条件:学校需要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所有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并提供相应的阴性证明。

3. 开学流程:

- 3月26日(周一):所有学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校园。

- 3月27日(周二):教师、工作人员进入校园。

- 3月28日(周三):学校对校园进行清洁和消毒。

- 3月29日(周四):学生可以回到教室和宿舍。

- 3月30日(周五):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4. 防疫措施:

- 学校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清洁和卫生。

- 学校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 学校将加强学生和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学校办公室。

此致

敬礼!

教育部

2023年2月24日

教育局通知【篇3】

xx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本学期已经开学,为更好地做好这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时间:3日下午3:00

地点:教育局901室

参加人员:各幼儿园园长

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时间:5日下午3:00

地点:教育局901室

参加人员:分管教学的校长

请各位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加。

xx区教育局

20xx年3月2日

教育局通知【篇4】

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现将年我县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天台户籍的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1年天台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学历为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及以上。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往届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1.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如实填写《天台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4.报名时带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     ①身份证、户口簿(2011年毕业生须持原迁出户口簿);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毕业证书;④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报名时交考务费80元。

四、考录岗位考录具体岗位、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笔试前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和天台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l:30

笔试地点:县职业中专・  各报考对象于7月22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六、录用办法・  1.初审。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 笔试。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1.5(职业学校不低于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要求不开考(紧缺学科特殊教育、心理健康除外。紧缺学科须 参加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低于全体参考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平均分方可录用,如被录用,则在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      笔试试卷分教育基础知识卷和学科专业知识卷。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以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得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其他综合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内容、大中专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     职业学校专业课笔试科目(见下表):      其他学科笔试科目:    中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技术、地理、历史、政治、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社会、科学、心理健康;・  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五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同一试卷。・  除上述以外学科及上述学科未达到开考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由其选择并入相近学科参加考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劳局统一组织,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加试基本技能)。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的分数比例: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40%,基本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     4.体检。根据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劳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6.阳光择岗。综合成绩公布后,组织聘用对象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原则与办法:一是公布学校岗位指标;二是公布考生成绩;三是按考生成绩高低确定择岗顺序,填写岗位申报表;四是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选择岗位。     201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浙教学[]147号文件精神安排工作。研究生根据其面试成绩和在校表现,结合各校学科需求进行调配。     7.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见习期―年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8. 聘用在农村薄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新教师,统一安排在城区或相应教研区上规模学校进行挂职锻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的实施意 见》(试行)(天教人[]48号)文件精神,由挂职学校负责培养、管理和考核,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任职。

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被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岗,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9.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 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教育局通知【篇5】

尊敬的学生和家长:

根据教育部通知,为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我校决定自2023年2月26日(星期五)起陆续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2023年2月26日(星期五)至3月1日(星期二)。

二、开学安排

1.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开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有序开学。

2. 开学前,学校将进行全面消毒,并要求学生佩戴口罩。

3. 开学后,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弹性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和师生身心健康。

4. 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不得在校内聚集或参加聚集活动。

5. 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出调整。

三、家长不必担心事项

1. 学校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保证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2. 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不得在校内聚集或参加聚集活动。

3. 家长可以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XXX学校

2023年2月24日

教育局通知【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湖教人17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能履行学校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

(2)生源地是浙江省的年、20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的合格证书);

(3)生源地是浙江省,本科是师范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要求是本科生直接考(升)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

(4)“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5)湖州市区(包含吴兴区、南浔区)户籍,具有五年及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高中段学校从事该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学效果显著。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验审本人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只招一个岗位的招聘数与报名数达不到1:3的`不开考;其他岗位报名数超过3人,但达不到1:3的将酌情减少招聘数。

考试方式:根据湖教人172号文件,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说课和回答问题。

说课、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考计划,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说课得分(70%)、回答问题得分(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政审后招考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教育局通知【篇7】

教育局通知学校开学通知

近日,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的持续蔓延,我市教育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学校开学的通知。这一消息对于我市广大师生和家长来说无疑是一种喜讯,意味着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新的学期。教育局通知中明确表示,学校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受到这一消息的启发,我也想分享一些自己的想法,以期鼓励大家迎接新学期的挑战。

首先,我想说的是,开学意味着新的开始。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停课和居家学习。对于我市的学生们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长时间的等待。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过去几个月里,我们是如何渴望回到校园,与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交流的。现在,这一等待终于结束了,我们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开始。我们有机会再次走进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呼吸新鲜的空气,听到老师的讲解声音。这是多么美妙的时刻啊!

其次,在新学期中,我们将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疫情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困扰和不便,然而,我们并不应该将它视为一种束缚,而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它,并从中汲取经验。在疫情期间,我们通过居家学习,学会了更好地管理时间,克服困难,培养了自主学习的能力。这些经验将会成为我们未来学习的宝贵财富。同时,我们还要提高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意识,做好防疫工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这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新的学期中,我们要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尽管疫情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困扰和不确定性,但我们不能被它击倒。相反,我们应该相信,困难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强大。作为学生,我们要学会面对挑战,勇敢克服困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潜力和天赋,只要我们努力去发掘和挖掘,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所以,让我们充满信心、笑对生活,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总之,教育局通知学校开学的消息无疑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开始。在新学期中,我们将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希望全体师生和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和教育局的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动力投入到学习和教育中。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必将迎来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学期!

教育局通知【篇8】

为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10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英语专业2人;中文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政治专业1人。

2、工业职业中专专业教师(2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1人。

3、小学教师(3人):

英语专业1人;体育专业2人。

(二)招聘条件:

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经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全日制师范类(不含独立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工业职业中专招录的专业教师可以为非师范类。

4、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教师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文教师职位应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 30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报名地点:洪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洪江区政府五楼)。网上报名邮箱:hqjyjrsg@ 详情:

4、资格审查:①报名者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二寸照片2张,填写《洪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③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④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于2012年5月8日下午5点前到洪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5、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录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学科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考场设洪江区幸福路小学。

3、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六、服务咨询电话:

教育局通知【篇9】

年12月27日13: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国家南海博物馆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旨在收藏、保护、研究并多角度、多层面展示南海及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我馆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岗位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仅1个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布:2016年12月26日起通过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主要以网上报名为主,请报名者将有关报名资料进行扫描,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地点: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组织人事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办公大楼152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国家南海博物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国家南海博物馆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国家南海博物馆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国家南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教育局通知【篇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年暑假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2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6月29 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9日,普通高中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7月6 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假,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学。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二是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整改。学校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及时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校安办(邮箱:26740742@)。

三、严格规范假期行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二是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做到适量、精炼,开学后,教师对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和含新课内容的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通过推荐经典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要鼓励、引导中小学生参加亲近自然、文明礼仪、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四是要做好暑假招生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各学段的阳光招生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控流保学责任制,认真做好假期劝学工作,确保应入学尽入学。

四、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五、统筹做好其它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切实抓好本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认真抓好教师暑期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和学校除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县级和校本培训。三是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好党支部暑期的学习计划和党员自学计划,并集中3 天假期时间开展学习讨论。三是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实地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充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确保秋季学期如期、顺利、安全开学。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多形式开展好入学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行为习惯。

怀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教育局通知【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 保障局《关于20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32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今年我区 招考新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招考新教师名额为30名。

(二)招考学科。

政治2名、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4名、化学2名、地理4名、历史4名、生物2名、体育2名、计算机2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三)用人学校。

本次招录的新教师主要安排到农村、边远学校。

(一)招考对象。

1、至2011年龙湖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大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

2、2009至2011年本市其它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高校生、“优秀干部”、“三好生”、在学期间获得奖学金)。

3、2009至201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物理、地理、历史专业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考在龙湖区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龙湖区教育局、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龙湖区监察局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招考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招考过程和招考结果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本次招考按照学科录取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原则。本次招考以龙湖区教育局为用人单位,统一接受报名、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到所需学校。

(一)报考办法。

由考生本人直接到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2011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考新教师报名表》和缴交相关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 以报名。报名结束,若个别学科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考人数时,经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调整,并将学科招考名额调整情况于考前在龙湖教育信息网和考场公 布。

(二)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缴交资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成绩表(大学期间各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并加盖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原件一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无法体现考生进入大学前生源地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优秀干部”、“三好生”或奖学金等证书、证明材料;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免冠正面1疾噬相片2张;

9、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

(一)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包含说课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1、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教育学、教 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面试。

面试前先用90分钟的时间,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备课和做好说课的准备(备课范围为现行的、龙湖区中学采用的初二年级教材,初二年级没开设的课程采用初三年级教材)。

面试时,先由考生按照备课内容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再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交谈,考查考生 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为5分钟)。每个面试试室由龙湖区监察 局派遣一位监督员实施监督。

(二)考试时间。

2011年7月22日。考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上午8:20―9:50为笔试时间;10:10―11:40为考生备课时间;11:50―12:20考生在考场集中用餐;12:30为考生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13:10开始说课、面试。

(三)考试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翠英中学。

(四)考试纪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面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中午在考场集中用餐)。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进入试室时不能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一)成绩合成。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学科需求名额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考入围考生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考试的学科,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方予以录取。

(二)拟聘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七天(同时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

(三)组织体检。

由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 行)》(粤人社[]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因考生体 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聘用考核。

考核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276号)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和考核合格,由龙湖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办理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后,入围考生成为我区正式在编公办教师。

本公告由龙湖区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4-88831114(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483379(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教育局通知【篇12】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决定采用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60人(不含盱眙中学、马坝中学),城区中小学面向县内在职公办教师招聘27人。具体简章如下:

1.县职教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

2.农村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人。

3.农村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人。

4.农村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人。

5.县职教集团招聘3人。

6.县直中学招聘6人。

7.县直小学(含特校)招聘6人。

8.盱城小学招聘9人。

9.县六中招聘1人。

10.县五中招聘2人。

具体岗位见附件:《盱眙县201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一览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报名者可放宽至32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县内在职公办教师报考城区学校(含盱城镇和淮河镇)年龄不受限制。

3.近三年来未受到党、团、政、法纪处分、处理。(农村在职教师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不得报考县直及城区中小学)

4.农村在职公办教师报考县直及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需有在县内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并经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1)农村中小学教师要求为师范类相应学科专业(或持有相应学科专业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其它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3)面向县内在职公办教师,要求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或相应学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且中学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县职教集团面向社会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

6.凡各省级篮球、足球、乒乓球等专业队的退役运动员,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如有带运动队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如报名,可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教育局通知【篇13】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1篇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办发〔2018〕45 号)精神,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在全县各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环境资源意识,形成自觉行动。确保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到 2020 年底,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达到 100%。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题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结合《生态小公民》教材,落实垃圾分类教育课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教育教学管理、融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二)推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生态垃圾分类我践行”等活动,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三)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全面实施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厨余(餐厨)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四)创建达标学校。全面开展秭归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并纳入申报市级生态绿色学校和文明校园的必备条件。

(五)辐射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践行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完善工作计划、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学校将初步自查整改情况(主要从宣传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置投放、活动落实三个方面自查整改,并附上相应图)电子版于9月26前传教育局后勤中心(各乡镇学校由中学汇总上传),后期活动按要求实施。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2篇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9〕6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温教办体〔2019〕73号)等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水平,现将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2020 年 10 月底前,县城区全面实施强制分类”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为建设美丽平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把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强制分类,落实责任。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要将其纳入年度教育工作总体安排,抓紧部署落实,要制订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区、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垃圾分类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工作机制。各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教育局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督导考评、安全检查和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建立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全面落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狠抓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节约型、绿色型公共机构建设要求,实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开展教材循环使用。学校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在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和水杯。

(二)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根据校园教学、运动和生活等不同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易腐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安全处置、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班会、进课堂,与德育工作相结合,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校园艺术节、科技节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常态化。

(四)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2020 年12月前,全县创建10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开展学校垃圾分类优秀案例、教案汇编推广,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德育示范学校、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评测体系。

(五)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成为大家的新习惯、新风尚、新规矩。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3篇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计〔2018〕61号)和《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瑞委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附件1)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等文件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管理体系。2018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幼儿园)10所、20所、30所。到2020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实现垃圾总量零增长;确保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要求

主要针对分类垃圾桶设置、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宣传氛围营造和垃圾减量等内容,尤其是按照要求做好垃圾桶“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设置工作,在教学楼各楼层设置2分类桶(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每个校区定点设置4分类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在合理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桶,如每幢教学楼出入口或学校某一公共区域,特别要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桶,并做好日常记录工作。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新生入学培训、主题教育等活动形式。宣传氛围营造,可通过宣传栏、LED、横幅标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附件2、3)。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教育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形成自觉意思,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垃圾分类部署会、发放宣传手册、校园广播宣传、设置垃圾分类场所、制作垃圾分类文化板块、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和参加社会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树立起“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理念。

(二)组织实施。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分类垃圾桶设置工作,并以新学期为契机,落实开学第一课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课,通过校园“环保小卫士”评比、课堂趣味知识问答等方式,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进行全方位落实。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绿色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监督检查。教育局通过开学夜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学校进行抽查,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绿色学校评比、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采用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各教育学区在9月28日前将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人:周继造,联系电话:65651871,699875;邮箱:rajyws@163.。

附件1.《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

2.《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参考标语》

3.《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片》

4.《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5.《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

6.《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7.《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教育局通知(范例十三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教育局通知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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