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脱贫方案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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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每隔一段时间举办一场活动,对幼儿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有着影响作用,幼师和幼儿们在活动中一起游戏,可以更好地增进班级之间的凝聚力。为了可以应变突发情况的发生,我们需要在活动前就准备好几套方案。那么,有哪些可以用来参考借鉴的幼儿活动方案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村脱贫方案必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村脱贫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15日。

二、预评估范围

此次脱贫攻坚预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覆盖全镇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全镇所有745户1888人贫困户(含已脱贫和未脱贫)。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社干部开展预评估,同时按该村贫困户数1/2的比例调查走访非贫困户。

三、预评估内容

本次预评估的重点任务是查看今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查看已退出村、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看2020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2020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大病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

(3)三有: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入户情况。

2.2020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1)一低: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

(2)五有:实地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达标建设情况。

(二)查看2016年已退出村,2014年—2016年已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

查看2016年已退出村“一低五有”和2014年—2016年已脱贫户“一超六有”“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和政策保障情况,以及“回头看”发现的少数脱贫户个别指标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回头帮”进展情况。

(三)查看2020年拟退出贫困村、拟脱贫户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查看2020年拟退出村“一低五有”和拟脱贫户“一超六有”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脱贫户收入和政策保障情况。

(四)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

查看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四项扶贫基金”作用发挥情况;查看扶贫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情况,特别是查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是否存在超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自筹资金和负债情况,今年实施易地搬迁户搬迁入住情况,旧房宅基地复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看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情况,已脱贫户和今年拟脱贫户的危房改造是否完成,是否居住在安全房屋内等情况。

(五)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

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每个村核查不低于5户贫困户信息,与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数据进行对比,重点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查找脱贫攻坚推进中的新问题

重点注意精准识别中是否存在贫困户漏评(即: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未纳入贫困户序列)、错评(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纳入贫困户序列)和错退(达不到脱贫标准但标注为脱贫)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帮扶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镇脱贫办负责制定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汇总整理各村各部门评估情况。

二是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做好协调联络、组织实施、意见反馈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是各挂片领导负责督促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入户调查,填写好农户评估表和村级评估表,评估发现问题台账,并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再次检查农户评估表、村级评估表、贫困户脱贫成果表和贫困户脱贫评估验收表,科学分析每一户的退出脱贫情况,拿出具体意见,准确评估他们是否能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如实填写评估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各村附件2、3、4、5、7表,请于8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镇扶贫办在汇总基础上,填写2020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评估验收汇总表和2020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未达标明细表,撰写2020年全镇脱贫攻坚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估结论及下步打算建议。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好脱贫退出质量关,按照退出标准,对标核查,客观公正反映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经得起检验。

村脱贫方案 篇2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党建工作,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六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村党支部的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新时代传习所”教育阵地作用,通过开展“双增双带促脱贫”“五项连心”“聚力脱贫攻坚,争做先锋表率”“当五员、做先锋”等载体活动,打造2个红旗党支部,争创乡镇红旗党委,实现党员政治思想素质有所提高、支部班子能力有所增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新局面、党组织建设有新进展的目标。

三、工作举措

1.强化党员素质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新时代传习所”作用,组织党员开展春季大培训活动,每周二由项目党员、致富能手讲授种养殖技术,春耕农忙期间,通过开办农民夜校等方式,确保参学率,力争每名党员每周学习2个小时以上,切实帮助党员群众提升创业致富能力。七一前,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激励农民党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意识。

2.加强班子建设行动。年初,组织村干部签订和任期廉政承诺书,建立并落实“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干部权力“边界”,规范用权行为。年底组织召开述职大会,村干部进行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完善常态履职的约束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内部挖潜+外部回引”方式,拓宽选拔渠道,突出靠政策、靠平台,吸引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把政治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为党员,吸纳进村“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作为村书记后备重点培养,有效破解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村干部、后备干部带头包保3户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推广使用“新时代e支部”,扎实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工作。

3.提升扶贫质量行动。从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业务培训等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致富。每半月走访1次贫困户,及时更新相关数据资料,夯实扶贫工作基础。建档立卡贫困村采取将上级下拨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党费投入合作社,按照每年10%的收益比例进行分红;完善村机动地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发包价格,增强村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的源动力,力争2018年所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大力发展庭院经济,贫困户覆盖率100%,预计实现户均增收1500元。

4.治理人居环境行动。村党组织带头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净化美化绿化行动”,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先行作用。开展“维护村屯环境从我做起”“三清洁”等活动,引导党员在完成治理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等重点任务中发挥带头带动作用,培养自我维护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环境监督员”作用,每天对村屯卫生巡视1次,引导村民讲卫生、除陋习,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加大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投入人居环境治理的比例,提高垃圾清理和环境维护的质量。继续开展“最美家庭”评比活动,带领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弘扬优良传统,争当人居环境示范村。

5.维护社会治安行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每月组织召开1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设立“社会治安员”“矛盾调解员”,进一步发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形成齐抓共管社会治安氛围,力争做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非访,无矛盾纠纷上交,无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6.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将农村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利用大喇叭、微信等方式,教育引导村民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制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发挥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阵地作用,特别是依托“新时代传习所”,广泛开展理论学习、宣讲各类惠民政策、宣传扶贫资金管理等法纪法规、传授致富技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各类群众文化生活。重大节日前,组织村干部、党员深入到老弱病残、留守妇女、困难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补齐群众“精神短板”,最大限度减少因贫、因病信教现象。

村脱贫方案 篇3

“脱贫攻坚、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感恩奋进、勤劳致富、孝老敬亲、文明礼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开展“政策法规大宣传、进村入户大走访、创优争优大评比”活动为抓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典型引领,着力解决“五大问题”:一是解决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增强政策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解决部分群众不知恩感恩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解决部分群众主动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的问题,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光荣”思想,通过艰苦奋斗改变命运。四是解决个别群众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履行孝道。五是解决“脏乱差”突出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讲究清洁卫生,养成文明习惯。

二、主要任务

(一)政策法规大宣传

1. 张贴宣传标语。以知恩感恩、勤劳致富、孝老敬老和文明卫生等为主题,在入村道路节点、村委会周边等显著位置,规范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每个村(含贫困村和非贫困村)3幅左右。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排头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2. 印发通知通告。由县脱贫办负责,印制《xx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明白卡》,各乡镇分发至贫困户并张贴上墙,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由县法院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广泛印发张贴,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3. 电视专题访谈。县电视台设置专栏,分期邀请民政、国土、住建、教育、人社、医保、劳保、农保、就业、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危房改造、医疗、就业、入学、农资补贴、保险等政策法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行业责任部门、县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4. 广播例行宣传。围绕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勤劳致富、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分类撰写广播稿,由县电视台统一录制并分发各乡镇(广播稿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其中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稿件由县脱贫办负责,孝老敬老稿件由县法院、县民政局负责,勤劳致富稿件由县文明办负责,卫生习惯稿件由县卫计局负责)。各乡镇、各村(社区)每天7:00—7:30、18:00—18:30进行例行广播宣传,每次不少于30分钟,播放统一录制的广播光盘,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法院、县脱贫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其中广播光盘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

5. 进行文艺巡演。策划举办“脱贫攻坚、感恩奋进”专场文艺演出,突出“知恩感恩、自立自强、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注重挖掘提炼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正反典型,采取说唱、小品、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编排重点文艺节目,利用逢场天在全县44个乡镇巡演,同时到25个2018年计划脱贫村和15个非贫困村专场演出,确保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进村入户大走访

1. 县级领导大走访

(1)定期走访宣传。每年至少2次到贫困村召开群众坝坝会,专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成效等。教育引导群众知恩感恩、自力更生、孝老敬老,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2)进村入户访谈。每月至少1次到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深入贫困户家中宣传宣讲、访贫问苦、协调解决问题。

(3)研究推动工作。每2月组织召开1次“五个一”帮扶力量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梳理突出问题,明确下步重点,解决具体问题。

2. 帮扶单位大走访

(1)走访慰问群众。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每月至少1次走访挂钩帮扶贫困群众,按“三看三问三查三帮三讲”五步工作法工作,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等,了解帮扶贫困群众子女赡养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负责给群众面对面算好收入账、脱贫账,让群众记得住、能认可。

(2)定期集中研究。领导班子每2月集中研究1次联系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前阶段工作,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建立台账、限时销号,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3)共同打扫卫生。帮扶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每月至少1次到挂钩帮扶贫困群众家中,与群众一起开展1次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引导群众摆顺扫干净。

3. 驻村工作队大走访

(1)每周召开例会。组长每周召集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明确月计划、周重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日常走访宣传。通过召开群众坝坝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等。

(3)蹲点脱产办公。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常驻贫困村蹲点办公,协调处理纠纷,帮助解决问题。重点排查掌握贫困户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性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无驻村工作队的非贫困村由村两委负责)。负责给群众面对面算好收入账、脱贫账,让群众记得住、能认可。

责任单位:各县级领导、各帮扶部门、各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创优争优大评比

1. 分级分类评选。按照“自下而上、群众参与、逐级评定、公开公示”的原则,分级分类评选勤劳致富、文明卫生、孝老敬老、遵纪守法等先进典型。村(社区)每季度进行1次正反典型评选,召开村民大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确定评选标准,由驻村(社区)工作队、村(居)“两委”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评委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群众自评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等方式,评选勤劳致富、文明卫生、孝老敬老、遵纪守法等先进模范和反面典型,经群众代表大会决议后设置“脱贫攻坚感恩奋进红黑榜”公开公示。乡镇每半年进行1次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评选,在村(社区)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复核、量化评分、集体研究,并设置专栏公开表扬。全县每年进行1次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先进典型评选,通过个人申报、群众评议、村委推荐、乡镇审核,经资格复核、网络投票、评委评分等方式产生最终人选。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脱贫办、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宣传引导。在xx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官方微信微博、《南充日报》《南充晚报》xx专刊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评选情况。从脱贫办、报道组、电视台抽调专人,深入各乡镇、各村深度挖掘“四好村”、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等典型事迹,并在专栏专题集中宣传报道,同时协调中省市主流媒体积极报道。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部分先进典型代表,到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村召开群众大会,让先进典型现身说法,面对面宣讲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脱贫办、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注重结果运用。加强正向激励,对评选出的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县“十佳文明公民”、“最美农家”、“四好村”等评选。对长期好逸恶劳、脏乱差突出的,乡镇、村(社区)按照村规民约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函告、审判、强制执行等方式敦促赡养义务人承担应尽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脱贫办、县依法治县办、县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感恩奋进、脱贫奔康”活动的整体统筹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将活动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方案,逐一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牵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指导。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考核分值、办法另行制定),从县委宣传部、脱贫办、目督办等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每2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问责问效。县纪委监委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

(四)配套专项经费。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在活动组织、宣传宣讲、评比表彰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村脱贫方案 篇4

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战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这项重要任务的顺利推进,各级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如脱贫攻坚督查办公室。本文将详细介绍《脱贫攻坚督查方案》的内容与目标,以及督查工作的突出成果。


《脱贫攻坚督查方案》的核心目标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求为指导,加强对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脱贫攻坚督查方案》明确了督查的组织安排和流程。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设立了省、市、县三级督查机构,形成了一个科学高效的督查体系。同时,还开展了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督查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脱贫攻坚督查方案》重点强调了对脱贫工作的全方位督查。即通过督查问责、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覆盖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查机构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促使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


另外,《脱贫攻坚督查方案》在督查过程中注重发挥督导和指导的作用。通过与各级政府的交流和沟通,督查机构不仅向地方政府提供了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的解读和解惑,还向他们提供了工作方法、经验共享和问题研究等方面的指导,有效提高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脱贫攻坚督查方案》着重介绍了督查工作的突出成果。通过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措施,推动了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督查工作还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宣传和推广,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脱贫攻坚督查方案》的实施对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通过加强对脱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进行,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该方案还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督查体系和工作方法,为今后其他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工作将取得更大的胜利,中国梦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村脱贫方案 篇5

_年是全市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是打赢精准脱贫三年行动攻坚战关键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旗脱贫攻坚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围绕脱贫标准兜牢底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脱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为20XX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决定性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在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明确部门工作责任,组织社会各界投资捐物,助力扶贫,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瞄准靶心,精准施策,深入落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确保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统筹兼顾,巩固成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不急功近利,也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脱贫质量和稳定脱贫长期效果,建立完善稳定长效机制,打牢实现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一镇(苏木)一策、一村(嘎查)一策,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提高扶持措施的针对性,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补齐发展短板。

完善机制,强化合力。健全和完善财政投入、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机制和督查、调度、验收、考核、问责等机制,全旗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扶贫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工作机制,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重点扶持,对20XX年以来脱贫的国家标准线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进行巩固扶持,实现稳定脱贫。加大对全旗13个重点嘎查村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扶持力度。20XX年,按照现行标准,全旗2户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步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全面建立,贫困人口稳步增收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工作任务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重点强化驻村帮扶、产业扶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资金管理等项目落实,健全完善精准脱贫攻坚政策机制,抓好住房安全、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完善、内生动力提升、作风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全旗扶贫对象实际情况,因户施策,补齐贫困户发展短板,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一)扶持发展增收产业,确保贫困户收入稳步增加。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重点嘎查村全面推行“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农牧户”产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产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继续为13个重点嘎查村每村投入20万元专项资金。同时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组织实施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帮助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强化金融服务,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难题,帮助贫困户发展壮大增收产业;建设扶贫电商服务平台,解决贫困户农畜产品购销难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牧民生产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有技术特长贫困人口开发公益性岗位,增加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引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农牧民参与生产经营,增加贫困农牧民生产经营收入。

强化贫困户产业扶持。旗财政安排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500万元,对20XX年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产业扶持。紧紧围绕抓住“转方式、调结构”这条主线,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一户一策的推广实施“菜单式”产业扶持政策,确保每个嘎查村都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鼓励贫困户自筹资金发展产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自建直补、杠杆撬动等模式推进项目实施,激发扶贫对象的发展潜力,让贫困户选择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会做的产业发展项目,提高扶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扶贫项目库建设。组织各苏木镇和相关行业部门编制产业扶贫项目规划,加强产业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嘎查村申报、苏木镇审核、旗审定会议研究程序确定项目库,明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库真实性、科学性、必要性。

强化农牧民金融服务。一是实施好金融扶贫项目。在组织实施好市级金融扶贫项目的同时,旗财政落实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贴息资金40万元,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和农牧民提供5—10万元不等的贷款扶持,切实解决农牧民发展生产贷款难、担保难、利息负担重的问题。引导和鼓励农牧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经营主体给予贴息贷款。二是做好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坚持“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原则,通过有偿借贷互助资金,解决贫困农牧民生产资金紧缺问题。旗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切实做好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即要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又要保障贫困群众借款方便、快捷。

强化农畜产品销售服务,持续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统筹各类涉农涉牧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形成投入合力,到村资金由驻村工作队和嘎查村“两委”统筹安排使用,因地制宜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确保每个嘎查村形成1一2个产业扶贫项目。推进集体经营资产股份合作改革,优先流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土地;对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可用专项扶贫资金入股,有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快扶贫电商服务站建设,依托电商服务平台,在苏木镇、行政村组建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帮助农牧民以优惠的价格买到优质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降低生产生活成本。推广“互联网+特色农牧业”模式,让贫困地区更多的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卖得掉、卖得快、卖得好,使电商扶贫成为脱贫攻坚的“新引擎”。

强化贫困农牧民培训和就业服务。按照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互相补充、培训内容各有特色的原则,通过种养殖、机械操作等实用技能培训,或通过转移就业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确保每各贫困户至少有1名掌握实用技术的“科技明白人”,指导贫困农牧民发展现代农牧业增收致富。根据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专业特长,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推荐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牧民、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稳定就业。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性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稳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二)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巩固提升。全面筑牢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脱贫医疗补助和社会救助“六重”保障体系,严格实行农村牧区贫困患者旗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合格医生,配齐常用药,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能看得起小病、常见病、慢性病,得大病重病全家吃穿有保障。旗财政要根据全旗医疗救助情况,足额预算并及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旗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开展救助工作。安排健康扶贫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补贴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参保、对重点人群进行精准体检、参加健康商业补充保险、脱贫医疗补助,实现贫困群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80%和90%,落实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

(三)推进安居工程,确保贫困户都有安全住房。加大推进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力度,精准排查鉴定,简化认定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公示制度,加强监管指导,严格落实危房改造面积控制、补助发放和自筹负担等政策规定,全面完成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材料,确保改造质量,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构筑全方位资助体系。落实好教育惠民政策。对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落实资助政策,考入全日制本专科院校的每人一次性分别补助4万元和3万元;旗本级财政对贫困家庭的学生给予补助,其中幼儿园阶段每年资助保育费3000元;小学、初中阶段每年资助伙食费20XX元;高中阶段每年资助伙食费3000元,脱贫家庭在校学生,3年内可继续享受此项资助政策;同时组织红十字会、残联、团委、工会、教育等部门及企业、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家庭子女救助问题,保障进城务工贫困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就近入园、入学,实现同城待遇,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出现因学返贫、因贫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帮助贫困人口改变命运。

(五)推进生态扶贫工作,持续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在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和京津风沙源等生态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推进沙柳、杨柴、柠条、沙棘资源化利用,构筑林能、林饲、林果、林经一体化发展,培育风积沙产业,形成工业用沙、取沙还林、林沙创收的良性循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建设与农牧民致富有机统一。根据生态扶贫脱贫工作实际,农牧和林草部门要优先选聘贫困人员为护林员、草牧场管护员,稳步提高生态脱贫成效。

(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年龄偏大、无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政策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建设,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标准和水平。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贫困人口给予缴费补贴。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高于1500元的(含),按照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缴费低于1500元,高于500元(含)的,按照每人每年给予400元补贴。

(七)加大责任落实,确保扶贫对象与包联驻村帮扶精准对接。优化完善驻村帮扶机制,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强化驻村帮扶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帮扶水平,确保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帮扶成效满意度。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争取、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就医指导、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传等开展帮扶工作,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动态管理,提高帮扶工作实效。所有帮扶责任人积极为贫困户出谋献策、帮助发展生产,全力为贫困户协调落实产业、教育、医疗、安居、培训、就业、金融等扶贫措施,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认真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不断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强了其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同时深化“百企帮百村”活动,推进企业与嘎查村结对包联,建立社会扶贫捐助对接平台,畅通帮扶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帮扶力量。

(八)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完善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思想动员、政策支持、典型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引导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到全旗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推动形成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扶贫重点嘎查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贫困户饮水安全和动力用电问题,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九)推进内生动力提升行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有效解决争当“贫困户”和“等靠要”思想问题,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主动性。推进农村牧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脱贫致富示范户”“创业脱贫户 ”“致富带头人”等选树活动,树立榜样标杆。加强贫困人口教育培训,坚持引导性培训和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培训并举,切实转变贫困人口观念,提高贫困人口致富能力。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嘎查村集体事务管理,主动加入合作社,增强市场观念,提高参与市场经济能力。

(十)扎实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立行立改,抓紧改、深入改、定期协调上级部门进行调度进展情况,持续跟踪效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同时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项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20XX年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十一)推进作风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嘎查村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的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扶贫对象要精准。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精准度,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对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的数据质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对应识尽识、应扶尽扶。贫困户识别以生产条件、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农牧户收入,通过农牧户自愿申请,村民小组、嘎查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数据比对,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复核、公告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的流程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对识别认定的贫困户,逐户摸底调查,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逐户建立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苏木镇、嘎查村要分别建立健全国家标准下和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两本台账,台账要全、要实、要细。旗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要有建档立卡电子档案,要组织苏木镇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录入,实现动态管理。对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的贫困户按程序退出,该退则退。

(二)结对帮扶全覆盖。继续组织好结对帮扶工作,实施“六个一”帮扶到村到户,即一村(嘎查)派驻一个帮扶工作队、一村(嘎查)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嘎查)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旗直各部门都要包扶一个嘎查村,组建一支由一名科级领导担任队长,3-4名优秀中青年干部为队员的驻村工作队。包扶嘎查村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包联该嘎查村贫困户,领导干部包联贫困户,一经确定长期保持不变,包联贫困户脱贫后要继续进行巩固扶持,包联干部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6次。驻村工作队和包联贫困户干部要帮助所包扶嘎查村两委班子制定脱贫计划,协助扶贫对象识别,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帮助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确保所包嘎查村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项目。要将行政事业单位帮扶嘎查村、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这一机制长效化,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切实解决好部分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因人因户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

(三)扶持措施要精准。对扶贫对象,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科学设计扶贫项目,做到扶持措施精准。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单位,按照致贫原因分类梳理,列出需求清单,因地、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计划,做到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产业、住房、医疗、教育、金融、就业、培训等扶持措施,要扶到点子上、扶到根子上,彻底解决制约贫困户发展的根本问题,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四)资金使用要精准。坚持把扶贫资金与贫困嘎查村实际、贫困群众意愿和能力相结合,发挥政策、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做到规划跟着群众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强化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各级各类扶贫开发项目所有建设任务。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关,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使扶贫项目发挥长久效益。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扶贫项目精细化工作机制,项目到村到户实施后,进村入户开展督查和验收,由农牧户签字确认脱贫结果。

(五)脱贫成效要精准。贫困户的退出必须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的条件,脱贫结果要经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对20XX年以来脱贫的国贫人口和近年脱贫的市贫人口,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继续进行扶持,巩固脱贫成效。认真开展已脱贫农牧户走访活动,对已脱贫人口继续进行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对已脱贫人口中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户进行产业扶持;进一步压实脱贫户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抽查验收、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压实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细致研究部署。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各苏木镇要强化扶贫机构和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选派2-3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熟悉农村牧区工作、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优秀干部专职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要认真组织制定本苏木镇、本部门专项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旗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负责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苏木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承担行业扶贫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要做好扶贫对象核准、路径选择、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制调度、倒逼式追责工作落实机制,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列成任务清单,逐一分解到部门和人头,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具体人来抓、都有具体的完成时间、都能评价考核,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旗纪委监委、各苏木镇纪委监察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实、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旗财政根据扶贫开发任务和扶贫目标,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坚持人均扶持资金只增不减,建立扶贫资金随财政收入递增的机制。积极捆绑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使扶贫项目发挥长久效益。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税费减免政策,对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

(四)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切实形成党政引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行业部门扶贫工作任务,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不断加大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条件,提高贫困农牧民社会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旗“一盘棋”思想,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形成强大攻坚合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广泛参与扶贫济困。各驻旗企业要把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渠道,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活动,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扶贫等方式带动贫困嘎查村脱贫致富,实现地企和谐共赢发展。

(五)严格监督考核。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坚持季度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严格落实《乌审旗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制定《乌审旗脱贫攻坚党政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坚持督查督办、问责追究“两手”发力,以动真碰硬的督查问责把导向立起来,把规矩严起来,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帮扶部门、帮扶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层次严格考核,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并约谈主要领导;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要强化对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扶贫从业人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扶贫领域腐败事件发生。

(六)加大宣传力度。旗新闻宣传部门和各苏木镇要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旗委、政府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生动报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让人人了解扶贫,人人参与扶贫,在全社会营造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积极树立典型人物,激发、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热情和积极性,引导社会扶贫,能人带动扶贫,大户帮助扶贫,招商引资扶贫,部门结对扶贫,合作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广大帮扶干部和苏木镇干部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激发广大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勤劳致富的发展热情,从根本上拔掉贫困人口“人穷志短”的穷根,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让能够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的群众,用自己的努力和勤劳的双手实现脱贫致富。

村脱贫方案 篇6

脱贫攻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脱贫攻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深入宣传教育让我校中学生了解脱贫攻坚,并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积极引导带动广大学生家长关注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爱、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助力我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多形式的脱贫攻坚宣传教育活动,让我校中学生了解脱贫攻坚,并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积极引导带动广大学生家长关注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爱、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助力我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活动

以“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为行动口号,利用家长微信群、家长会、告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积极宣传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控辍保学工作要求,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努力使我校教师、学生家长、群众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围绕“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主题,利用团少队活动、主题班会等组织贫困生、留守儿童开展励志、感恩、诚信等教育活动,培养贫困学生的优秀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组织师生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开展 “我眼中的贫困户”征文活动,制作“脱贫攻坚手抄报”实践活动,引导我校学生关注和认识国家及家乡脱贫攻坚工作的伟大意义和实践成就感,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的情感和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精神。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组织我校教师学习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脱贫攻坚实践活动的通知、《高陵区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领会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脱贫攻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解难题、度难关。

(三)把握导向,严格把关。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注意层层把关,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有力助推我区教育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六、活动形式

1.教师家访活动。我校组织教师代表走访贫困家庭,探望关心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向家长反馈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了解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优先享受的相关扶贫政策,并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增强教师的帮扶意识。

2.党员带头,力促帮扶。我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党员教师带头入村走户,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做好包联帮扶工作。

3、多方联系,精准资助。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联系社会力量,为每个贫困学生进行物质资助,对特困、贫困学生资助学习用品等,同时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定期去学生家庭进行走访,为学生提供学业上的帮助。

4、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围绕“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脱贫攻坚这一教育活动实践主题,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进行社会实践,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生活,让学生在活动中养成乐于助人和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围绕“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主题,开展 “我眼中的贫困户”征文活动,制作“脱贫攻坚手抄报”实践活动,引导我校学生关注和认识国家及家乡脱贫攻坚工作的伟大意义和实践成就感,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的情感和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精神。

xxx中学

xxx年x月xx日

“小手拉大手 小康一起走”

脱贫攻坚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村脱贫方案 篇7

按照市、县的部署安排,为全面了解全街道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将影响脱贫质量与成色的问题全部找出来并整改清零,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普查验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普查时间

在3月9日前,各村(社区)完成自查。3月9日-3月20日街道对照普查内容开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三、普查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建档立卡外的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边缘户;

(三)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本村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

四、普查内容

(一)精准识别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是否有贫困人口漏评。

(二)精准退出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贫困人口错退率,查已脱贫户脱贫稳定性、可持续性。

(三)精准帮扶方面。查帮扶贫困户是否应帮尽帮。

(四)政策落实方面。查"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五)基础资料方面。查县、乡、村、贫困户脱贫攻坚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账实相符。

(六)群众满意度方面。查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情况,抽查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五、工作职责

街道成立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组,实施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尹建冬任组长,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王亮、分管扶贫领导陈喜艳、县扶贫办领导宋春美、杨峰、陈礼文为副组长。杨柳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上传下达、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摸排问题汇总上报。办点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 2 个普查小组,确保普查工作在 10 日内完成。每个普查小组设组长 1 名,资料员 1 名;调查员 10 名,乡镇普查小组每天普查 2个行政村,小组长和调查员对入户调查情况负责,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普查工作接受市普查工作督促指导组的督促指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培训。在普查开始前街道召开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结对帮扶干部及普查小组成员参加,了解业务知识。

(二)问题应报尽报。自查、普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此次自查、普查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应报尽报。自查整改清单在 3月 7日前报街道扶贫办办公室。对自查发现问题不上报,对普查工作敷衍了事、走马观花导致问题没有被发现,将严肃追究自查责任人、普查小组长和入户调查员的责任。

(三)确保普查质量。将普查工作组织、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季度评价排名的重要依据,对前三名予以通报表扬,对后两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予以约谈,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村脱贫方案 篇8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本站分享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xx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xx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挂帅、亲自督战,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归功于全党全社会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归功于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数百万干部战斗在扶贫一线,亿万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摆脱贫困;归功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完备、上下贯通,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目标明确、执行力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四、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中央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六、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在保持现有结对关系基本稳定和加强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省际间要做好帮扶关系的衔接,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中部地区不再实施省际间结对帮扶。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对口支援原则上纳入新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继续坚持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七、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各地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八、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二十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十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潍坊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围绕我市“一二四三”发展战略和“五强四宜”城市建设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加快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提升目标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通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确保全市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省定贫困线,收入增长率明显提高;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托住底”;确保每个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孩子都有学上、上得起学,病人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救助,危房都能得到修缮;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结对帮扶(关爱)干部带着“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户进行信息采集,找出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

(二)建立“巩固提升台帐”。以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础,为2014年以来的每名建档立卡户建立“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按照一户一档一台帐,进一步深化细化就业、产业、社会、政策帮扶,做到因人因户施策,按需帮扶,全程纪实帮扶提升工作。

(三)打好帮扶“组合拳”。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全面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创业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社会帮扶、政策救助,打好政策集合、项目集中、资金集聚、措施集成的“组合拳”。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持续采取“就业+产业”帮扶,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继续采取“社会保障+项目收益”救助,帮助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

1、产业扶持。以镇、街道、开发区为主体运作好2017年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全面增强“造血”功能,集中打造扶贫项目,效益与村、户联结。合理划分村与户效益,既让村集体经济有“钱袋子”,又让村民致富奔小康有“好路子”。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通过签订项目帮扶协议,实现收益分红,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将产业、就业培训、技术指导精准实施到位,对有种植、养殖、加工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进行技术指导,采取“农业企业+农户”、“农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致富能手+农户”等模式,提供多样增收途径。

2、就业帮扶。政府搭台,村企对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技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依托美丽村庄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结合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公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等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上岗,增加收入;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结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引导扶持兴办村淘服务站点;用活用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开展好5万元以下“富民农户贷”,对符合贴息扶持政策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就业创业。

3、结对帮扶。以建好“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为抓手,全体在职在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全覆盖,并长期保持不变。帮扶人要根据建档立卡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因户施策、政策到户、分类指导、配套服务”的原则和“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量身”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在帮扶实效上下功夫。开展“督孝”行动,对儿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户,由“村委”、帮扶人牵头,结合其子女实际情况,签订赡养协议,督促履行赡养义务。

4、社会帮扶。一是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引导各界增强社会责任感,使献爱心、做好事、办善事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二是丰富扶贫济困内容,以维护好“山东省社会扶贫供需平台”为基础,开展好“扶贫日”、“万企帮万村”、“过暖冬,过好年”等系列活动;三是发挥好行业部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用,促进帮扶供需有效对接,引导群团组织、志愿者、成功人士、优秀企业家,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帮扶提升巩固工作中来。

5、政策保障。落实好“三个保障”办法,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两个重点,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提高救助标准、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救助高效及时。对需低保政策兜底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需要教育救助的家庭,综合运用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落实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因残致贫户,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和住房救助。

四、健全脱贫长效机制

立足我市脱贫攻坚实际,市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聘请高校专家团队,对贫困发生动态管理、帮扶路径选择、帮扶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建立救助衔接机制,在贫困动态监测、资金投入、产业扶持、社会帮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将扶贫开发与政策兜底有效衔接,探索构建预防致(返)贫长效机制,搭建好平台,畅通帮扶救助渠道,实现扶贫治理常态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防止脱后返贫和新增贫困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行行动组负责制。重新调整青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与行动组、市直部门行业帮扶组,仍然实行行动组负责制,各镇街(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各行动组的办事机构,落实扶贫专干3-5人负责整个行动组日常工作。

(二)充实帮扶(关爱)小组。调整充实由镇、街道、开发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长、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市直干部、村级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关爱)小组,一般为3人,对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户实现结对帮扶(关爱)全覆盖,具体负责落实每户帮扶措施巩固提升工作。镇、街道、开发区扶贫办负责确定小组名单,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完善强化督导工作机制。市扶贫办、督察局、审监组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半年一考核”的督导形式,坚持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干部帮扶联系、措施落实、政策兑现情况。建立督查问题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下发整改意见书,全程跟踪督查整改,推动帮扶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四)建立评先树优和问责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潍坊市文件精神要求,依据《青州市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青州市镇、街道、开发区与市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青州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扶贫开发考核实施细则》、《青州市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细则》,严督实考,落实责任追究,树立正向激励导向。

(五)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在政府网站开设“扶贫开发”专栏,建好市扶贫开发微信公共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多媒体宣传中央、省、潍坊市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模式,引导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各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好工作落实。

村脱贫方案 篇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沅办发电[2018]67号)精神,结合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工作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构建扶贫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工作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二、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以及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的问题。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结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楚;致贫原因不知道;脱贫计划措施未指导和过问;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贫困识别不精准,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到户脱贫措施不科学或不符合实际,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扶贫对象的扶贫资金用于吃喝玩乐,甚至打牌赌博的问题,或者到户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结对帮扶走访不深入,不实际,甚至连电话访问都未进行的问题,或者相关工作全部由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代替代劳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自查阶段(7月上旬前)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保障工作力量。要深入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六查六看”专项行动,做好自查自纠。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要对自查自纠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于7月10日前上报至县局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11月底)

分期分批交办、督办、提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要确定一批重点地方和重点领域,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对向相关单位交办的各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

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治理工作效果,形成专题报告。各乡镇监管所、局直属机构、扶贫工作队及联村指导组将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局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 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乡镇监管所、局直属机构、扶贫工作队及联村指导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柏荣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晓明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晓明任主任,肖明同志担任脱贫攻坚工作专干,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及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三)加强帮扶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县食药工质局增加了对沅陵镇龙溪村这个深度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局里及时研究选派了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队员,并补齐了原来一直负责帮扶的深度贫困村荔溪乡官坪村驻村工作队人员,并调整补充了结对帮扶责任人。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年初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培训内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高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四)扎实开展“六查六看六解决”活动。(1)查帮扶工作细不细,看档案资料,解决资料填写标准不高的问题;(2)查脱贫措施实不实,看政策兑现,解决政策落实和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3)查信息对接准不准,看数据信息,解决各项数据上下对接不一致的问题;(4)查帮扶工作真不真,看帮扶实绩,解决干部帮扶不到位的问题;(5)查资金使用好不好,看项目现场,解决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6)查干部作风严不严,看驻村入户情况,解决帮扶干部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五)强化督查考核。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局扶贫办不定期开展常规性的明察暗访监督,对进村不到点、入户不到位和工作不落实,帮扶对象意见大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采取组织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同时,帮扶工作考核考评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凡帮扶工作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村脱贫方案 篇1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过去5年,我们采取超常规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过去5年,我们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构筑了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从脱贫攻坚任务看,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在剩余3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从脱贫攻坚工作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必须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进展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三)工作要求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坚持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二、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一)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攻坚,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实现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加强“三区三州”电网建设,加快解决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质量偏低等问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网络全覆盖。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整合资金、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

(二)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

全面实施“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行动,重点做好包虫病、艾滋病、大骨节病、结核病等疾病综合防治。加强禁毒脱贫工作,分级分类落实禁毒脱贫举措。采取特殊措施和手段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全面落实边民补助、住房保障等守边固边政策,改善抵边一线乡村交通、饮水等条件,启动实施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加快推进边境村镇宽带网络建设。稳妥推进新疆南疆土地清理再分配改革,建立土地经营与贫困户直接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

(三)着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

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对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增加安排深度贫困地区一般债券限额。规范扶贫领域融资,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投入。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对深度贫困地区发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实行差异化贷款利率。保障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对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由中央协同所在省份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建立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法加快审批。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干部选派倾斜支持力度。

三、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

(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组织国家级龙头企业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鼓励中医药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基地。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推动邮政与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电商扶贫,优先在贫困县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动员大型电商企业和电商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推进电商扶贫网络频道建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条件适宜地区,以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支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二)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业在贫困乡村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推进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在外出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城市建立服务机构,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东部地区要组织企业到西部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西部地区要组织贫困人口到东部地区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地区家政和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实现东西部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全覆盖,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招收对口帮扶的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帮助有在东部地区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

(三)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

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在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异常恶劣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鼓励实施整村整组搬迁。今后3年集中力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逐步实施同步搬迁。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

(四)加强生态扶贫

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推进生态保护扶贫行动,到2020年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新增选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岗位40万个。加大对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建设和储备林营造。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在确保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生态核心区内的居民实施生态搬迁,带动贫困群众脱贫。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

(五)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在辍学高发区“一县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大贫困地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加大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

(六)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扶贫医疗救助。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贫困县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加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医院对口帮扶,全国963家三级医院与832个贫困县的1180家县级医院结对帮扶,为贫困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支持地方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贫困地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专项行动,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政策,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七)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在危房改造任务较重的省份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结合地方实际推广现代生土农房等改良型传统民居,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八)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地广人稀的贫困地区适度降低国家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九)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深入实施“福康工程”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逐步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

(十)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鼓励各地总结推广脱贫典型,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等做法,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

(一)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

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尽快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以示范县为载体,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项目建设,加快贫困地区普通国省道改造和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内河航道建设。

(二)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

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切实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

(三)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

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资费优惠举措,鼓励企业开发有助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软件、智能终端。

(四)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因地制宜确定贫困地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开展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五、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增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

(二)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

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加强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发挥好扶贫金融事业部的作用,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扶贫信贷投放,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支持贫困地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站建设,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逐步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按规定实行“绿色通道”政策。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贫困地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审查批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脱贫攻坚期内,国家每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内调剂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补充和改造耕地项目,优先用于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导和督促贫困地区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

(四)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

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贫困地区在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地区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

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各类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重点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农业科技园和星创天地等载体,展示和推广农业先进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建立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六、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一)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

把人才支持、市场对接、劳务协作、资金支持等作为协作重点,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贫困县全覆盖,并向贫困村延伸。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建立扶贫协作台账制度,每年对账考核。优化结对协作关系,实化细化县之间、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措施,推广“闽宁示范村”模式。突出产业帮扶,鼓励合作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的基地,引导企业精准结对帮扶。突出劳务协作,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提高协作规模和质量。突出人才支援,加大力度推进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提高干部人才支持和培训培养精准性。突出资金支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精准使用。将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范围。

实施好“十三五”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中央确定的80%以上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县及县以下基层的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确保更多资金、项目和工作精力投向贫困人口。

(二)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扶贫县脱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力量,出台具体帮扶措施。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强化定点扶贫牵头单位责任。加强对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督促落实脱贫主体责任。把定点扶贫县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的基地,通过解剖麻雀,总结定点扶贫县脱贫经验,完善本部门扶贫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落实艰苦地区挂职干部生活补助政策。

(三)扎实做好军队帮扶工作

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驻地部队要积极承担帮扶任务,参与扶贫行动,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助学活动。组织军队系统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深入贫困村送医送药、巡诊治病。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帮助培育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脱贫致富带头人。

(四)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扶贫

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开展“光彩行”活动,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融入大市场。实施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教育对口扶贫计划”,为贫困人口提供生计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引导和管理,优化环境、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高扶贫效能。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五)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落实扶贫志愿服务支持政策。

七、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

(一)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

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扶尽扶。抓紧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共享使用,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工作指导等提供可靠手段和支撑。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标准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开展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

(二)健全贫困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地方修订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和贫困县验收指标,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改进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检查方案,并对退出贫困县的质量负责。中央结合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对贫困县退出进行抽查。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三)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2020年至2021年年初对脱贫摘帽县进行一次普查,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普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八、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一)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重在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加强脱贫效果监管;省负总责,重在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遍访贫困县,市(地、州、盟)党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市、区、旗)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接地气、查实情,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二)压实中央部门扶贫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三年行动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各地区脱贫目标任务,实化细化脱贫具体举措,分解到年、落实到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中央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脱贫攻坚期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部门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按政策规定保持稳定,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

(三)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

进一步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工作,充分体现省负总责原则,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改进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方式,缩小范围,简化程序,精简内容,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改进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未经省里批准,市级以下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改进约谈省级领导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完善监督机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四)建强贫困村党组织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组织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高校培养培训、县乡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贫困村储备1至2名后备干部。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脱贫致富项目,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从县以上党政机关选派过硬的优秀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加强考核和工作指导,对不适应的及时召回调整。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不够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五)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中央规定,对于不能胜任的要及时撤换,对于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问责。实施全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保证贫困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提升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通过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法,提高实战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本领。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着重提高落实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加强对扶贫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和具体指导,采取“挂包结合”等方式,落实保障支持措施,激励干部人在心在、履职尽责。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点新闻报道。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继续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和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按程序设立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每年组织报告团,分区域巡回宣讲脱贫先进典型。讲好中国脱贫攻坚故事,反映中国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加强减贫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受援国建好国际扶贫示范村,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中国方案。适时对脱贫攻坚精神进行总结。

(七)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中央巡视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八)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各地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九)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后减贫战略。研究推进扶贫开发立法。

村脱贫方案 篇11

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纳溪区20XX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现将《纳溪区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工作乡村振暨脱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20XX年3月26日

纳溪区20XX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切实抓好20XX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普查各镇(街道)行政村情概况和经济发展现状。

(二)普查全区贫困户6862户19418人、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对照“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做到一项一项的核,一户一户的过,核实“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三)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迎检风险户台账,制定边缘户帮扶措施并落实政策扶持,收集风险户佐证依据。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一超”情况

核查20XX年贫困人口人均稳定收入能否预计达到4100元标准。

(二)普查“两不愁”情况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愁吃、是否愁穿。

(三)普查“三保障”情况

核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贫困学生教育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核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区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是否控制在5%。

核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核查贫困户住房现状,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四)普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核查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有保障,是否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五)普查“表卡册”资料情况。

核查贫困户实际情况与上墙卡、帮扶手册、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是否一致,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切合实际,帮扶手册是否填写规范,重点核实人口信息,预计收入是否认可。

三、普查方式

(一)行政村。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会商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经镇政府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报区脱贫办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普查2人一组,分为A、B岗,A岗询问、填写问卷,B岗使用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的纸质档与帮扶手册和实际情况,查看住房、用水用电、生产生活情况。

在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三)核查“三类人员”户。根据“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普查人员入户走访“三类人员”,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沟通交流,了解20XX年人均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用水等情况,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存在问题户建立台账整改销号。

(四)核查迎检风险户。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摸排迎检风险户,核查收入、住房、医疗等处于脱贫标准线临界状态或不达标的边缘户和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区脱贫办牵头,3月16日组织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1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普查试点业务培训。二是入户试点普查。选择上马镇黄桷坝村作为全区试点村,3月17日组织镇(街道)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区级专项部门熟悉业务工作同志、贫困村第一书记分成14个组入户普查。普查黄桷坝村贫困户70户、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48户、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贫困户问题台账和迎检风险户台账。三是召开会商会。入户普查结束后,在上马镇政府组织召开问题研判会商会议,普查人员提出问题,区级行业部门答疑,并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四是落实问题整改。区脱贫办收集问题清单,分解到上马镇和区级行业牵头部门,属于“卡表册”等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由上马镇组织帮扶责任人于3月20日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时间完成整改的突出性问题,上马镇和区级行业部门制定详实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五是完善普查方案和普查问卷。由区脱贫办负责,总结普查经验方法,制定全区脱贫攻坚普查的工作方案,修订完善普查问卷。

(二)入户阶段(3月24日—4月6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统筹做好普查后勤保障。明确由网格化联系区领导全程监督、指导普查工作。二是做好试点。各镇(街道)于3月28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培训普查人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分析研判普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普查质量。三是组织普查力量。由各镇(街道)统筹组织辖区内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按2名普查人员为一个组,组成入户普查小组,采取村与村间交叉普查。四是入户普查。普查人员对在家贫困户采取入户核实,面对面访谈,填写问卷;对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完成问卷填写;无法正常访问的特殊户(严重精神病者、智障者)访谈的,由村社干部指定“明白人”或者监护人,完成问卷填写。五是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以村级为单位汇总保存,镇(街道)扶贫办收集辖区内汇总建立台账,并汇总报区脱贫办。六是建立会商机制。由各镇(街道)组织普查人员、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针对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商讨研判,必要时联系区级行业部门到会指导,或者进行释疑解答。七是问题汇总。入户普查结束后,普查人员、各村、镇(街道)收集汇总问题,逐级建立问题台账(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4—5,非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6),村级保存建档立卡普查问卷(附件2)、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附件3-1)和问题汇总台账,各镇(街道)于4月6日前收集汇总问题台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区脱贫办。

(四)问题整改阶段(4月7日—6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整改,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镇村建立“问题台账”,4月20日前由帮扶责任人完成整改并销号。突出性问题,区脱贫办汇总形成问题台账,以“点对点”方式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到区级行业部门和镇(街道),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牵头领导、整改责任人,所有问题于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完成。各镇(街道)要对迎检风险户台账中的边缘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要收集相应佐证材料存档备查。各镇(街道)和区级行业部门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实施方案报区脱贫办,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脱贫办。

(五)督查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区脱贫办牵头,组织区督查室、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核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全覆盖督查销号,一般性问题采取抽查。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两不愁三保障”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各镇(街道)要成立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组,各镇(街道)、帮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普查人员为组员,统筹组织指导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入户核查必须到户见面访谈,电话核查必须与本人通话,住房、用水用电、收看电视、生活痕迹要采集照片佐证,坚持“谁普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既要把问题查实查细,又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道)负责后勤保障,落实入户车辆、行程安排及带路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各镇(街道)和帮扶部门参与人员,在本单位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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