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祥子的三起三落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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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的三起三落读后感【篇1】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个勤劳、ZZ、要强的农夫祥子来到北平,凭着自己的勤劳与毅力在这个城市里谋取生路。进城以后,他靠着自己的力气拉着人力车,想以自己的力量买一个自己的私家车。“这是他的志愿、谢昂,甚至是宗教。”当买了第一辆,顺心了,准备买第二辆、第三辆、第四辆……自己开个车厂子,然后娶一个漂亮、贤惠、的乡下姑娘,这是他一生的愿望。可是事不进人心,自己的第一辆车被推下了悬崖,自己捡了几只骆驼,所以有“骆驼祥子”之称。【M.djz525.com 励志的句子】

一个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的车夫,却屡次受到沉重的打击,三起三落的买车遭遇,这使他陷入了绝望,在情感上,他对生活也失去了主动权。人和厂老板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喜欢上了祥子,祥子虽然讨厌她又老又丑,可是在一次的意外中,虎妞怀了他的孩子,祥子不得不娶了她。然而,认刘四为干爹、娶老丑的虎妞为妻,这对于追求独立地位和人格要求的祥子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在后来的日子里,虎妞因为难产而死了,再次陷入绝望的他,悲痛的箱子被小福子照顾,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善良、聪明的女孩。可是小福子被生活所迫,不得不沦为娼妓,没等祥子混好就上了吊。最后一点希望也成了泡影,再次绝望的他,生活中就如同行尸走肉,静待死亡……

祥子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不能放弃,也不能自甘堕落,应鼓起勇气奋战到底!

上面的这些是好作文网小编专门整理的祥子的三起三落600字读后感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祥子的三起三落600字读后感精选3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祥子的三起三落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使我受益颇丰。它讲述了主人公——祥子人生的三起三落,最终成为一具行尸走肉的悲剧。

这个故事发生在北平,这本书也是老舍先生所著的“京味”文学的典范。起初,祥子是一个健壮、积极向上的人,他脚踏实地,梦想是买到属于自己的一辆车。买了车后,他的车便被士兵抢走,人还被带到了兵营,他设法逃了出来,并牵走了三匹骆驼,得到了“骆驼祥子”的称号。他回到了人和车厂,准备重新买车,却遭到了虎妞的引诱。在曹家拉包月时,他攒的钱又被孙侦探抢劫一空。在虎妞的逼迫下,祥子与她结了婚,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婚后虎妞因难产而死亡,祥子又不得不卖车替虎妞办丧事,小福子的死熄灭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盏灯。此时,祥子的未来一片灰暗,他自己也对自己绝望,这便使他成为了一个颓废的人。明天只是今天的继续,明天承受着今天的委屈。

祥子为什么会成为“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呢?是封建社会对底层人民的压迫与摧残,他们也曾充满希望,他们拼命劳动只是为了生存,温饱与美好的婚姻遥不可及,人与社会是相互依存的。

追求是自我不断完善,不断改变的过程,单靠个人奋斗不一定能成功,还要努力创造优越条件。如果我们生活在祥子的那个黑暗社会,那我们也很可能会像祥子一样被压迫,在周围的黑暗中摸爬滚打。然而,今天的我们是幸运的,今天的社会是光明的,我们有优越的外部条件,有充足的的机会,只要你热爱生活,充满希望,积极向上,乐观坚强,坚持原本的自我,把握好每一个今天,你就会获得成功。

祥子的三起三落读后感【篇3】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我国现代著名小说家老舍的作品。当年,我读初中时,《骆驼祥子》给我带来的的感想是:祥子原是个农民,因为失去了父母与几亩薄田,十八岁流浪到北京城。他强壮、诚实,他想“自由,独立”,自己买一辆子!全书通过叙述他三次失车的经历和虎妞难产而死、痛失最爱的女人小福子,这些让祥子堕落成一个失去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无赖”式的拉车夫。通过对祥子的人物描写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时也使我感受到,在社会里想出人头地是“不可能的”。

这个寒假,我陪妹妹又重新读了这本名著。它给我的感受又不同了:骆驼祥子他已经完全妥协于被现实奴役的境况。

祥子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是他的心态和价值观念完全是农民的心态和价值观念。一方面祥子完全失去了与农村的联系,而且再也不愿与之发生任何联系了。另一方面他又没有扎根于城市生活,甚至还不知道与新的社会环境建立应有的联系。譬如祥子既拒绝了刘四主动借钱给他买车的建议,也拒绝高妈给他的放贷储蓄和起会的建议,坚持靠自己的劳动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从这些地方虽然可以看出祥子的质朴,但同时也可以看出体现在他身上的那种农民式的根深蒂固的自给自足的经济观念,以及他与城市生活的隔膜、对商品经济的无知。祥子是一个“在新的环境里还能保留着旧的习惯”的人,而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如果祥子真的把钱存进银行或放了债,那么孙侦探的讹诈也不会对祥子造成致命的打击。如果祥子真的听从虎妞的安排坐吃车子份子,那么祥子的身体也不会饱受烈日、暴雨的打击而衰竭。

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注定是一位悲剧式的人物。他企图完全依靠苦力奋斗的方式解放自己的道路是不通的。他最后的悲剧结局更加符合现实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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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优选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在幼儿教师教育网眼中“三剑客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最具价值的一篇,期望本文能够成为您的灵感之源!

三剑客读后感(篇1)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三剑客读后感(篇3)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5)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7)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9)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三字经读后感优选


学生时代写作文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运用作文可以展现作者此时的心境,好的作文最重要的就是开头和结尾吸引别人。高水准的作文该如何来撰写?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字经读后感优选”,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三字经读后感 篇1

俗话说:“一本好的经典书就是一个好朋友。”《三字经》能教我怎么做人,教我怎么去成长,叫我怎么学习新知识等等,所以我喜欢读《三字经》。

在我读幼儿园时,爸爸就教我读——《三字经》里面的“人之初,性本善······”通过诵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比如“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让我懂得人首先要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其次要多读书,以博学问,丰富知识,自然就学会少说错话,少做错事。“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告诉我人在少年时,应该多亲近良师益友,跟他们切磋做人的礼仪和道理,提高自身修养,增长学问,作为立身之本。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子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得益于“孟母三迁”改变了他的成长环境和“孟母断织”对他的启发。他明白了放弃学习,半途而废,最终会一事无成的道理后发愤图强,勤奋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去舅妈家,外婆削了一个苹果并分成几块,我拿起最大的一块先给了妹妹。舅妈说:“你怎么不吃最大的一块啊!”我对舅妈说:“《三字经》里面不是说:‘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吗?之前妈妈就经常说‘孔融让梨’的这个词,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舅妈说:“看来《三字经》还真是一本好书哈,以后也要教妹妹学习呦。”

上次,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去妈妈上班那里,看见一位婆婆上来,于是赶紧起来让婆婆坐下。婆婆连声说:“不坐不坐,妹儿呢,我还拉得稳,你坐好,莫要摔倒了。”我说:“《三字经》里面都说‘长者立,幼匆坐,长者坐,命乃坐’,还是你来坐吧。”婆婆一把把我拽到她怀里坐下说:“来一起坐,你真是一个乖孩子呀!”

《三字经》是我的成长好朋友,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伴随我成长。

三字经读后感 篇2

《三字经》之所以家喻户晓的原因,是由于它内容丰富,知识性强。包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朗朗上口的韵律,饱含哲理的内容,让我在美的熏陶中得到品德教育。“熟读《三字经》,可知千古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子的母亲曾三次搬家,是为了使孟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孟子所以能够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大学问家,是和母亲的严格教育分不开的。“头悬梁,锥刺骨。”这是《三字经》中激励人勤奋学习,发愤图强的典故。能温席,小黄香,爱父母,意深长。”其中提到的小黄香是汉代一位孝敬长辈而名留千古的好儿童,小黄香不仅以孝心闻名,而且刻苦勤奋,博学多才。“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我们就像一块玉,只有打磨后才会成为器具,如果没了打磨就永远是一块玉石。人如果不学习,就不懂文化。只有不断努力地学习,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三字经》就像一个老师,教导着我们,为我们铺设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成为有用的人。今后我要向这些优秀的古人学习,学习他们克服困难、勤奋学习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三字经读后感 篇3

阅读《三字经》过程,也就是提高认识,陶冶情操的过程。读书必须懂得“学则智,不学则愚,有不满则进步。”“幼不学,老何为”所以我们现在要勤奋好学,不懂就问,多读书,读好书。知识就是力量,满腹经纶,一身才智才能有为,才能为社会、为人类多作贡献。万丈高楼平地起。

这些故事有着深刻的哲学道理,生动而有教育意义。比如“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得就是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事。孙敬年少好学,读书时,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于是,他每次读书时都会找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粱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年复一年地刻苦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

读到“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了一块刚掘出的碧玉,经过工匠长年累月地精雕细琢,成了一件精美绝伦的玉器。人也是这样,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磨炼、学习、持之以恒,才能成功。可我有时候也不能坚持到底,有些计划实行一两个星期就以失败告终。有一次,我计划每次写完作业就要检查,提高正确率。开始时我还认认真真从头到尾看一遍,检查出些小问题。三四天后,就没耐心了,草草地瞟一眼,看两下,就做别的事去了。凑巧“屋漏又逢连夜雨”,有几天作业特别多,我一写完连看也不想看了,热情从沸点降到冰点。后来几天又偷懒,隔两天检查一次,最后还是没能持之以恒。

《三字经》最后的“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值得我们去深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勤奋努力地学习,一定会获得成功,而天天玩乐、懒惰是没有益处的。我们要引以为戒,应该勉励自己努力去学习。这可以说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它告诉我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可虚度岁月,蹉跎光阴。回想以前,真是惭愧。有一次,我在做一些奥数题,每一道题就像一座座迷宫,让人看得一点头绪都没有。于是,我就懊恼的丢下它们去看电视了。

然而,我的脑海里却一直没有丢下那一座座迷宫,心情焦燥不安。可是,引人入胜、趣味横生的电视节目,不久就把我的思绪带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晚上,我才记起奥数题还没做,心中一阵紧张,没办法,只能挑灯奋战把它们做完了。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题目很容易解答,早上却因为偷懒没有认真思考。看来真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啊!学习不就在于勤吗?要是学习不勤奋,再聪明也没用。

三字经读后感 篇4

国学《三字经》中含有古代人民的智慧,让后人读后感悟如何做人的道理。

《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一生下来的时候本性都是好的,只是由于后天的成长过程中,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

《三字经》中还有这样的诗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意思很清楚,一块玉石不经雕琢是不能成为一件玉器只是一块玉石。人不学习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合适什么是不合适。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应特别注重三个方面的学习:亲近良师、亲近益友,要学习礼貌懂规矩。

这些故事有着深刻的哲学道理,生动而有教育意义。比如“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得就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孟母剪布教子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又比如“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段话讲得是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读了这个故事,我很受启发,我觉得我要向黄香学习,多为父母做些家务,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还讲了许多孝子的故事,比如说“黄香温席”讲的就是黄香在寒风习习的冬天先上床把被窝捂热,这样父亲上床睡觉就不会感觉冷了。这些孝子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报答父母对我们的恩情。确实,父亲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陪伴在我们的身旁,养育我们、关爱我们、教导我们。现在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们也要学会为父母做一些事来回报父母。

除了上面的这些道理,《三字经》教育我们的还有很多很多。读《三字经》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三字经读后感 篇5

《三字经》是中国经典文化,它的每一个字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三字经》里有两句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母断织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了让孟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曾不厌其烦地数次搬家,最后选择居住在一家私塾附近,想让他好好学习。可孟子却经常逃学。又一次孟子逃学回家,母亲见了生气地把织布机上已经织了一大半的布剪断了。并训斥孟子说:“学习就像织布,必须要靠日积月累才能有所成就。你现在还没完成学习就厌倦学习,半途而废,就会像这匹被割断的布一样,成为毫无用处的东西。”听了母亲的教导之后孟子恍然大悟,痛改前非,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学问家。其实现在的我就像当初的孟子,学习什么都没有毅力,学到一半就不想学了。读了《三字经》中的这个故事之后,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迪。学习是不能半途而废的,从今以后不论学什么我都一定要一直坚持学下去。

《三字经》里还有这样的两句话“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独特的天赋,但是《三字经》启发我们无论我们的天分有多好,如果不学习,那也不会知义识礼,那么好的天赋也就白白浪费了。就像玉石如果不经过精心打磨、加工润色就不会是一块美玉。

《三字经》还讲了许多孝子的故事,比如说“黄香温席”讲

的就是黄香在寒风习习的冬天先上床把被窝捂热,这样父亲上床睡觉就不会感觉冷了。这些孝子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报答父母对我们的恩情。确实,父亲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陪伴在我们的身旁,养育我们、关爱我们、教导我们。现在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们也要学会为父母做一些事来回报父母。

除了上面的这些道理,《三字经》教育我们的还有很多很多。读《三字经》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三字经读后感 篇6

在诵读课上,老师给我们读了《三字经》,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觉得它太有趣了,每句话都只有三个字,读起来朗朗上口。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请妈妈陪着我,再一次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这本书,并且懂得了其中的含义。原来《三字经》里面包含了我国从古到今的许多经典故事,它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和学习的方法等等。

《三字经》中“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讲的是黄香九岁就知道孝顺父母,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母睡;而孔融年仅四岁,就懂得尊敬兄长,把大梨让给哥哥,自己吃最小的梨。读到这里,我就想起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家里做小皇帝、小霸王,爸爸妈妈把什么的都给我,我却觉得理所当然,还一不顺心就哇哇大哭威胁他们。想到这,我的脸又红又烫,心里真惭愧啊!

有一次,我自己定了计划,每天自觉地练两页字,刚开始几天都是工工整整地写,慢慢地就没有耐心了,写出来的字好像在跳舞,正自欺欺人地想着:“两页太多了吧,要不还是改练一页好了!”这时,我读到了《三字经》中的“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通过写一块没有雕琢的玉石,如果没有长年累月的细琢,是不能成为一块美玉的,教育我们人也是这样,要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学习,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我也应该学习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啊!

《三字经》教

三字经读后感 篇7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会那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并且总会以会背三字经而感到骄傲。时至今日,我成为一名教师,重读钱文忠先生的解读《三字经》才发觉自己对三字经的内涵理解的太少、太肤浅。三字经用三大部分来告诫人们,如何学会生活,感受生活;如何学习,怎样学习;如何做人,怎样做人。作为一名老师,我们的学生大多都会背三字经,可对其中的含义,学生就不一定都明白了。在重读此书后,我希望,我可以教给我的学生如何生活、如何学习、如何做人。让学生除了对琅琅上口的三字经会背之外,还能真正的了解其含义。

三字经中有许多小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丰富、深刻的人生哲理,有倡导尊师重教,宽厚待人的,有颂扬勤劳节俭,清正廉洁的,有劝诫谨慎持身,悔过改错的。有爱国爱民,弘扬正气的,有激励勤学,奋发图强的。这些内容包括了我们生活的诸多方面,作为教师的我们在教学中重复利用经典诗文中的故事,来教育学生。还应该在金典诗文、典故的基础上,予以拓展,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现代生活的实际,去教育学生,去塑造他们的灵魂。为孩子的终身打下做人成才的良好基础。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子的母亲,曾三次搬家,是为了使孟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一次孟子逃学,孟母就隔断织布机的布来教子。孟子所以能够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大学问家,适合母亲的严格教育分不开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良好的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是多么的重要。在教育过程中,作为教师,我们要积极为学生创作良好的学习氛围。如在进行美术教学时,教师要教授与学生学习经验密切联系的教学环境。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自主运用生活经验,体会学习的快乐,树立学习的自信心。

三字经里有一句“能温席,小黄香,爱父母,意深长”其中提到的小黄香,是汉代一位孝敬长辈,而留名千古的好儿童。小黄香不仅以孝心闻名,而且刻苦勤奋,博学多才。我们现在的孩子,就缺少这种精神。对学生进行爱的教育,可以说父母为养育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毕生的心血,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教育学生学会爱自己的父母。只有爱自己的父母,才能爱他人,爱集体,长大才会爱社会,爱祖国。

列宁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三字经中的榜样比比皆是,“从温习的黄香,到让梨的孔融,从八旬梁瀚大廷夺魁,到天才少年祖茔”,从这些榜样都十分明确的告诫我们,向他们学习,就能有所作为。我们要教育学生,把榜样作为模仿的对象,一榜样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动举止。

第三军团读后感优选


经过耐心的资料搜集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收集了“第三军团读后感”,读作品时,仿佛徜徉在一个优美的梦境中。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你想知道如何才能提升自己的读后感质量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第三军团读后感(篇1)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眼前一亮!我可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难道是新成立的军团?不会吧?封面面上分明画的是几个高中生手拉手的样子,伴随着疑问,我开始阅读……

这本小说的主人公“第三军团”都是辅民中学高二的学生。他们使坏人闻风丧胆;老百姓们拍手称快!所到之处,都会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第三军团”。可辅民中学的校长顾永泰以为“第三军团”是一个流氓团伙,并让一名新来的教师装成学生,转到高二(5)班去,并调查高二是否有“第三军团”的消息。华晓(新来的老师)当学生的这段日子里,发生了许多事。

读完本书,我感想很多。

我很佩服第三军团的同学,我发现他门信念志趣相同,不结义也是兄弟!平时不显亲热,甚至有点冷漠,但只要遇到危险,那就是情同手足。这一点我怎么都琢磨不透。想想在学校跟好友的关系是那么亲热,为什么第三军团要这样?

不禁想到“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君子之交呀!

读完本书,我还想到了另“第三军团”都万分尊敬的可老师。

事情是着样的,有一个叫王彧的插班生,他的名字从小到大被叫错了很多便,他自己都习以为常了!可是,可老师准确无误的说:“王彧!”“到。”王彧一下子用的声音说到,可老师还把“彧”字写在黑板上,“这个字读‘彧’与玉字同音,是有文才的意思,祝你作文考第一名!”于是王彧逢人就说“可老师,有水平!”

我可以理解王彧,如果一名老师一开始就得到同学的尊敬,甚至是崇拜。这样学习就会轻松很多,老师也更方便教学。小小的事就可一征服学生的心。

第三军团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张之路非常感动系列:《第三军团》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特别是那首诗:

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

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

读着这首诗,我只觉得它在我的脑子里飞翔,不知怎么了,我很容易就把它背了出来。特别是后面那两句诗,使我激动得不能自已。

这本书主要讲了龙城市有一自称第三军团的团伙在活动,专门干一些富有正义感的事情,但是同时也触犯了法律,于是,公安局开始了追捕活动,并发出了很多告示。辅民中学的校长顾永泰怀疑第三军团是他们学校的。就请龙城师大的毕业生华晓去秘密侦探,后来得知,第三军团是高二(5)班的骆强、刘天人等人,后来他们又打伤了为非作歹的肖园力,后来,警察也知道了这个秘密,就赶到校长办公室,要求逮捕这几个人,校长顾永泰知道后,宁愿自己坐牢,也不让他的学生坐牢,他竟然承认肖园力是他打伤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现在的社会,几乎已经没有正气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句话用在我们现在的人身上简直是一句废话,我认为书里的第三军团、顾永泰都是好样的,处处想着别人。

让我们也学习他们的精神、永记他们的精神吧!

第三军团读后感(篇3)

张之路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撰写过无数文章。深受读者喜爱的《第三军团》就是其中之一。

《第三军团》被称为“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书中的主人公“第三军团”是一个除恶扬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集体。而建立这个集体的高二学生:孝顺的骆强、年轻有为的常振家、武艺不凡的陆文虎、艺术感强烈的刘天人和英勇无畏的鲁湘舟更是受到了人们的尊敬。可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想。他们行事太鲁莽,导致警察局和辅民中学的“4727”校长——顾永泰翻箱倒柜般地四处搜查。最后诞生出了“间谍华晓”。

到了这里,我就在想:为什么他们做了好事却要被人责怪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好坏,渐渐地就被人误会,产生了别样的想法。

华晓大学毕业,是一个全能的优等生。却因为没有“路子”最后失去了走向社会的机会,屈服于辅民中学之下。这一点立马就反映出了当时社会上自私的手段比比皆是。就在他灰心丧意的时候,顾永泰校长让华晓插入高二年级,找出“第三军团”的庐山真面目。

可是,为了找出“第三军团”让一个大学生插班上高二,这么荒唐的理由谁信啊!在不在他的学校都不知道!如果这个身份被老师同学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说顾永泰荒唐可笑,说华晓辜负了大家的关心和信任,还会弄的“第三军团”打草惊蛇。这些事情更是说明了顾永泰考虑不周全。

但顾永泰又不完全是那种人。

面对宋小雪和孙秀敏老师体现了他对别人的关心和细心,面对最后的“第三军团”体现了他的宽容,面对结束“间谍”身份的华晓体现了他的诚信,面对于科长体现了他的正直,对于他半夜三更工作的勤勉更体现了他对学校的重视,……所以,《第三军团》读完了,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顾永泰。

《第三军团》讲述了一个时代带点故事,那正义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第三军团读后感(篇4)

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世间自有正义在,路见不平有须眉。——题记跟着着铿锵有力的诗词,走进第三军团,故事发生在龙城辅民中学,龙城出现了一个号称“第三军团”的正义团队,他们惩恶扬善,顾永泰校长暗中调查第三军团,还派已大学毕业的华晓扮成中学生潜进高二五班调查事件。第三军团并没有人想象那么简单,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一个闷热的下午,在拥挤的公交车,一位响彻大江南北的作家,挤在这公交车上。一项敢作敢为的作家,看到三个流氓偷别人钱包,说了一声:“车上人多,注意钱包。”立刻有人发现自己钱包没了,三个流氓露了陷,立刻报复作家。用脏话对抗作家,用手揪住作家衣领,作家知道自己反抗会有生命危险,就在进退两难时,“小胡子”挺身而出,赤手空拳打倒了三个流氓,只留下了那铿锵有力的诗词,第三军团这次的行动更让顾永泰觉得第三军团深不可测。

其实我觉得,他们的举动是好的,但是他们触犯了法律,他们只考虑了单方面的问题,但是却不想想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麻烦。见义勇为是好事,但是还是要想一想会给别人带来什么麻烦。更意味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孙秀敏老师,因为一次小事故与班主任称号无缘,虽然有一些灰心意冷,但是仍对工作充满热情,自愿担任“郝老师热线”,帮助学生解决难题,挽救了希望边缘的宋小雪,自己却倒在了“郝老师热线”工作室里。跟“郝老师”通过电话的学生,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是那个热情而又严厉的孙老师!我相信辅民中学的学生会把这为恩师铭记在心。第三军团,你为人民出力,你们是好样的,社会正需要这些社会栋梁,让我们团结起来,做一个惩恶扬善的人!!!

第三军团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没错,我就是一个小书迷,特别是对小说书籍爱不释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翻到了一本姐姐买的书《第三军团》。它,便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里的“第三军团”是由刘天人、骆强、鲁湘舟、常振家、陆文虎五名“辅民中学”的学生。他们使为非作歹的坏人闻风丧胆,使无奈的百姓们称赞。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 。第三军团宣 ”可是“辅民中学”的顾校长却以为“第三军团”是他校的一个流氓团伙,并让新来的老师——华晓,装成学生,转到高二(5)班去,让他调查有关“第三军团”的一切消息。在华晓当学生的这段日子里,发生了许多好玩、惊险的事情。比如,第三军团在公交车上惩治流氓;追查制造假酒假药的公司;严惩在火车站骗取乘客钱的个体运输户……通过这些事情,我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我觉得他们比战士更勇敢,比警察更威武,比好汉还要讲义气。

常振家的冷静,骆强的低调,陆文虎的黑白分明,刘天人的热心,鲁湘舟的侠义,这些都是我们要学习的。虽然校长是一个老顽童,但是他也有真挚、敦厚、长者风范的时候:当他知道第三

军团的“真面目”时,他也对自己的学生感到敬佩与欣慰。我们应该向第三军团 学习他们这种助人为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合上书,我觉得青春似白色,总要为它添上点什么,才那么绚丽。“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 。”在心中久久回荡,少年的志气豪情,一张小卡片运载着真挚、正义。“第三军团”赫然印入心中。细读下去,心底深处被撩起,是青春的呐喊,是飞翔的季节,少年的情怀袒露胸襟!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


学会阅读就像是点燃了一支火炬,带领我们完成了读作品这一旅程,而在这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也会被深深地触动。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应该如何去书写呢?很高兴告诉您,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来阅读。至于他因为这本书成为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我是多年后才知道的。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7年7月4日,中国土司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某些**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班级:法律111班级名称:吴晓萍学号:03010111110

【摘要】: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该**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非常民族化的主题。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个人觉得相比较其他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中,这本书更有韵味。

【关键字】: 尘埃落定生存价值 “我” 傻子土司制度

【正文】: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时,我的朋友推荐了它。他说他最近读的一本书很有趣。因此,我也便拿过来看。全文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没落土司的复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文章中的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与这个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太多,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中。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但是,这引起了我弟弟的敌视,于是一个血腥的继承权家庭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军国民党的残酷轰鸣声中,麦其家的官邸倒塌了,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其更加强大。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一个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他维持着旧体制,并注入了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这位愚蠢的麦琪土司少爷是智慧的矛盾体,而不是一个努力的改革者。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我们周围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

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可以更巧妙地叙述,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出一段与官史迥异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参考文献:

[1]《尘埃落定》 阿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最近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最经典语录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

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原来聪明的人选择隐藏自己的智慧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

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第二,我觉得我不需要在一些人面前展示我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

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属于一个傻瓜。

这是怎样一个傻子呢?让周围的人们想起、说起时候,都要带着惋惜和遗憾。那个由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那个曾经生下那么勇敢而聪明的大儿子的土司,怎么会又生出了个傻儿子?

想象的到周围的人惋惜中带着欣快:看,土司的傻儿子。

这个傻儿子从不关心土司的家业国业有多辽阔,不关心哥哥可能得到的荣耀和权利,他只流连于周围的丫环仆役,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成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没有正形,浑浑噩噩,年复一年。所有人都觉得傻儿子就这么靠着土司的老爸装疯卖傻一辈子,永远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

但是,生活的精彩就在于未来无限的不确定性,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人们认为应该改变的改变了,人们认为不应该会变的也改变了。

突然,有一天,那个被嘲笑和忽视的傻儿子变了,像是又变成了人类的翻天覆地。士别三日当刮目,傻儿子突然像时代的先知,时而疯癫时而清晰的说着预言家的话,这一公认的傻子偶尔灵光闪现的做出一两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通常能收获颇丰,傻子偶尔的疯言疯语又能在不久的未来成真。

老麦其土司因种罂粟暴富,其余的土司随之效仿后广泛播种,傻儿子却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开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中仅有傻儿子金黄色的麦田,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傻儿子成了大家的救命稻草。傻儿子开了个仓库卖粮食。他一步一步地建立了税收制度,开了一家银行。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应运而生。

当一个曾经愚蠢的儿子突然成为一个伟大的救世英雄时,世界是颠倒的。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新中国尚未成立的几十年前,土司的日渐没落,权利更替,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统治,土司最终被时代所抛弃,而傻儿子建立的新市集,如同垂暮老人的回光返照,是将死之人的最后呻吟。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的尘埃落定。虽然灰尘飘浮在空中,但最终会落到地面。引申为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来确定结果。历经几十年的土司纷争,最终被另外的取代,期间纷纷扰扰,期间人民流离失所,期间的种种,都化为空中浮尘,飘飘摇摇后落回地面,地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透过阿来《尘埃落定》,看到一个时代的变迁,看到曾经差点改写历史的人被时间磨损的支离破碎,最后尘埃落定。那历史的厚重感,看完后让我深深叹息。

傻子很天真,天天抬头看云彩,连幻想都没有的,呆呆望着天。

傻瓜很聪明。他建立了本地区最大的物资流通区,并认为将来不会有土司。

傻瓜很快乐。有时候做傻子意味着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抵抗。

所谓大智慧就像傻瓜,这大概就是它的意思。

落花生读后感优选


当我们细致地阅读作者的作品之后,脑海中便会涌现出无数的思绪。读后感是读者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思考做出的总结和表达,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关于“落花生读后感”的多个方面。读者可以借鉴本文的内容,相信能够给你带来不少启发。希望你会喜欢这篇文章!

落花生读后感 篇1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名爱国志士的家里。许地山家园里有半亩空地。有一天,母亲说:“咱们家里这空地一直荒着也怪可惜的,既然你们那么爱吃花生,我看哪,不如开辟出来种花生吧。”作者姐弟几个一听,都很高兴。于是,没过多久,买种的买种,翻地的翻地,播种的播种,浇水的浇水。就这样,姐弟几个忙活了几个月,居然收获了。这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母亲这会儿又说:“今晚我们过一个收获节,请你们的父亲也来尝尝我们的新花生,好不好?”那天,母亲把花生做成好几样食品,还吩咐就在后园的茅亭里过这个节。那天晚上的天气不太好,可是父亲也来了,这实在很难得。父亲说:“你们爱吃花生吗?”孩子们争着应道:“爱!”“谁能把花生的好处说出来?”孩子们的回答五花八门,姐姐说:“花生味儿美!”哥哥说:“花生可以榨油。”“我”说:“花生的价钱便宜,谁都可以买来吃。都喜欢吃,这就是它的好处。”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过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立刻就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

孩子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父亲接着说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父亲说:“对,这就我是对你们的希望。”

他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这篇文章巧妙地运用了借物喻人,详略得当的写作手法。我们可以从这篇文章中汲取一些东西,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文章通过落花生为例子,告诉我们了一个可以影响终生的哲理——人的一生,不能只顾着追求伟大、完美与体面,而因此忘记了别人的体会。所以,做一个人,不仅要去追求,而且要从埋头苦干开始,踏踏实实地磨练自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做成大事。

落花生读后感 篇2

霸州市胜芳镇北环路小学五年级八班张珈宁指导教师齐秋艳上周我们学习了《落花生》这一课,它主要描述了许地山一家人过花生收获节的情景,通过收获节上一家人对花生好处的议论。说明要做对别人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也就是说做人要做有花生品格的人。那么什么是花生的品格呢?那就是默默奉献自己的果实从不夸耀自己。由此不禁让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

在我上学的路上,每天都有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奶奶扫马路。走在整洁的马路上,我从来没想过着清洁的路面与她有多大关系,更没有发现她形象的伟大。然而一件事改变了我过去的看法。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路面显得分外的整洁,我背着书包乐悠悠地上学去。前面两位穿着时髦的阿姨说笑着,阿姨穿着很时尚,再看看她们身后,竟有一长串的果皮和口香糖扔在整洁的马路上,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啪!”一位小弟弟不小心踩着香蕉皮摔倒了。“咯咯??”两位阿姨笑得更欢了!

正在我愤愤不平的时候,那个佝偻身子的老奶奶,吃力地扶起那个摔倒的小弟弟。然后又一声不吭地去捡那些果皮。看到她瘦小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内心犹然升起一股敬佩之情,我向老奶奶深鞠了一躬。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甚至对别人对社会有害的人。如果我们周围的人都能像那位清洁工老奶奶一样默默奉献,尽力为社会多做好事而不夸耀自己,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美好、和谐和融洽!

教师点评:本文小作者这篇读后感,巧妙地运用了借事喻人,详略得当的写作手法来阐述《落花生》中领悟的人生道理。文笔精炼,深入浅出,构思巧妙,让人感悟很深。我们可以从这篇读后感中汲取一些东西,一个可以影响终生的哲理——人的一生,不能只顾着追求完美与体面,而因此忘记了做人的根本。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完善自己,做一个有内涵的人。

落花生读后感 篇3

那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落花生》,它的作者是我国现代作家许地山》

它的主要内容是:妈妈带着作者和弟妹还有父亲到茅亭里过收获节,通过谈论花生的好处,揭示了花生不图虚名、默默奉献的品格,说明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表达了作者扎扎实实做人的思想感情。

像花生一样的人,在我们世界上不是也有很多吗?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索康,他体育不好,经常受别人欺负,其实他的人品非常好,他在我丢了校服的时候借我旧校服;他在我没带笔时给我借笔;他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过我。仅仅这些,他还和我一起排练相声,为我们五五班争了光。你说他这种品格,不是和花生一样吗?

读完了《落花生》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要做对社会做出贡献、对社会有用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像落花生一样,做一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为家人,为,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好处。

落花生读后感 篇4

《落花生》是现代著名作家许地山的代表作,讲述的是许地山小时候的,文章主要以人物对话组成的,通过作者小时候爱吃的花生,来写一个人生的哲理。这篇散文的艺术风格也正像落花生一样,质朴无华,自然天成。全文由第一人称的“”来记叙,富有儿童情趣。这篇文章的对话都是活生生的口语,没有雕琢,没有藻饰,明白通晓,通俗易懂。父亲和孩子们的一问一答,是那样的亲切自然,质朴平易。这正是许地山深厚的艺术功力所在,通篇极少用形容词修饰语,只有在非用不可的时候,才极精当地选用一二。

就以这样的文笔开始了。

这个发生在一名爱国志士的家里。许地山家园里有半亩空地。有一天,母亲说:“咱们家里这空地一直荒着也怪可惜的,既然你们那么爱吃花生,我看哪,不如开辟出来种花生吧。”作者姐弟几个一听,都很高兴。于是,没过多久,买种的买种,翻地的`翻地,播种的播种,浇水的浇水。就这样,姐弟几个忙活了几个月,居然收获了。这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母亲这会儿又说:“今晚我们过一个收获节,请你们的父亲也来尝尝我们的新花生,好不好?”那天,母亲把花生做成好几样食品,还吩咐就在后园的茅亭里过这个节。那天晚上的天气不太好,可是父亲也来了,这实在很难得。父亲说:“们爱吃花生吗?”孩子们争着应道:“爱!”“谁能把花生的好处说出来?”孩子们的回答五花八门,姐姐说:“花生味儿美!”哥哥说:“花生可以榨油。”“”说:“花生的价钱便宜,谁都可以买来吃。都喜欢吃,这就是它的好处。”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过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立刻就分辩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

孩子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父亲接着说下去,说:“所以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父亲说:“对,这就是对们的希望。”

他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这篇文章巧妙地运用了借物喻人,详略得当的写作手法。我们可以从这篇文章中汲取一些东西,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文章通过落花生为例子,告诉们了一个可以影响终生的哲理——人的一生,不能只顾着追求伟大、完美与体面,而因此忘记了别人的体会。所以,做一个人,不仅要去追求,而且要从埋头苦干开始,踏踏实实地磨练自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做成大事。

落花生读后感 篇5

我在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学了一篇,名为《落花生》的课文。它是一篇叙事散文,文章真实地记录了作者小时候种花生、收花生、尝花生以及与父亲议花生的事。

再仔细品读了《落花生》,其实课文的内容表达了作者不求名利,只求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的远大理想。

当我读到“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的时候,我体会到了虽然花生没有华丽的外表,却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不求名利的精神。这不正是值得我学习的一种精神吗?做人就应该实实在在的,不应该华而不实。

我往下读时,读到了“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时,我体会到了做人要做诚实守信的人;要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不要做只讲究外表,不讲诚信的人;对他人以及社会没有贡献的人;甚至祸害社会的人。

读了《落花生》这篇课文后,使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他是一位老教师,他从教四十余年,他为教育事业付出了自己辛勤的汗水;他培养出了一代又一代的祖国花朵;他每天早早的到学校,从早晨到傍晚,一直在艰辛地工作着;他呕心沥血,从满头青丝到两鬓斑白,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当他看着自己培养出的学生登上了成功的殿堂的时候;当他看到自己的学生在接受鲜花和掌声的时候,而他却默默地站在一旁,他也随着人们一起为自己的学生鼓掌,从不居功自傲。

他是多么的伟大呀!他多么的像落花生――不求名利、默默奉献!

点评:本文对《落花生》这篇文章理解深刻,通过联系原文,有感而发,表达了对不求名利,只求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的赞赏。在谈感想时,联系到现实生活,尤其是以自己的爷爷为例,表达了对不求名利,无私奉献者的赞誉,说理透彻,感染力强。

点评教师:

花生也美丽―读了《落花生》有感600字

烈日当头,心中浮躁,闲来无事,随手携起一本《语文阅读》,无意翻到《落花生》一文,便细细读来。

文章里的一句话使我倍感难忘:花生外表虽不好看,却很有用。花生,一个多么平凡的事物,若人们不吃它绝不会想到它的存在。嫩白的果实外裹着一层难看的硬壳,更让人们忽视了它的美丽之处。

通常,人们都不会把“美丽”这一形容词放在花生的身上。其实不然,花生可以用来吃、榨食用油,价格也便宜。只是这一切,人们都没有发现罢了―其实花生也美丽。

花生也美丽,人固然如此。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像花生一样外表不美,可心灵却像太阳一般火热,如月亮一样皎洁。

纵古观今,放眼望中外,多少仁人志士如花生一般,灵魂中熠熠生辉,得到千古垂名及后人的景仰。还记得那座“活着的雕塑”尼克?胡哲吗?一生来就无四肢的他从小就备受人们的讥讽和嘲笑,在沉重的打击下,他竟有了轻生的念头。在要结束自己生命的那一刹那,他顿时领悟了生命的真谛。从此之后,他便振作起来,用微笑看待生活中的一切。他还考上了大学,向世人展示了一个生命的奇迹。此后,他开始了他的世界巡回演讲,向世界传递生命的真谛。在每一场演讲中,他都身穿西装带着一股生命的气息出现在人们面前,望着台上他那残缺的身躯,却觉得他异常地美丽,他的心中充满了像阳光一样的温暖。还记得那个中国盲人歌唱家杨光吗?刚出生八个月的他便彻底失去了视力,失去了眼中的光明,但是28年来,无论命运给他带来怎样的考验,他从未放弃以自己的内心去描绘生命的色彩,不仅为自己也为别人的生活洒满阳光。杨光把音乐当做生命,为了登上《星光大道》的舞台,他付出了远远多于其他选手的艰辛努力。经过不懈努力,杨光最终带着一首深情的《期待》,打动了电视机前的无数观众。舞台上的他,散发着迷人的阳光。他虽看不见阳光,却传递着生命的阳光。此时,他的'双眼也是美丽迷人的。

只要有价值,花生也美丽;只要心中充满阳光,内心的美就会焕发全身。美丽无处不在,只要我们用心去看,就会发现:花生也美丽,美得动人。

落花生读后感 篇6

我非常喜欢花生,不仅喜欢看花生,更喜欢吃炒过的花生,那味道,啧啧可是一绝!然而,当我读了《落花生》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后,不禁对着一点儿也不引人瞩目的平平凡凡的植物又深深增添了几分敬慕之情。

的确,花生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动人之处。从它的外表来看,就足以证明它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在各个商店里,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它很少摆在特别显眼的五光十色的高档产品之间,而它并不自暴自弃,只是甘愿默默无语地作出自己的奉献。你看,同玛瑙般的葡萄、新疆提子相比,它未免显得有些粗鲁而又十分老气;假如把其貌不扬的花生和几个晶莹闪烁的西红柿(番茄)放在一起的话,那么,花生那土里土气的样子就更加显露出来了。

我想,大家应该都注意到了,花生不像桃子、石榴或海棠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悬挂在枝头,让人一见到就顿生爱慕之心。它置身与土壤之中,从大地母亲的怀抱里吸吮各种养分来充实自己。可我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花生他虽然其貌不扬,可它却深深地,深深地把自己的美蕴藏在心里,奉献给人类的是颗颗饱满而有味道鲜美的“内心”。这朴实无华的花生给了我一个启示:做人要具备花生的品格。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有利于人民的人。自从上小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以后,我在学校在班级的这些集体里,虽然做了一些好人好事,但和花生的品格相比,还差得很远。其实在人世间就有许许多多具有花生品格的人,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着自己的一生。

你瞧,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居里夫人,在他的一生中共获得两次诺贝尔奖,一次是诺贝尔物理奖,一次是诺贝尔化学奖;世界各国授予她的各种头衔不下有一百多个,她的荣誉可以说是多得像树上的树叶,随手摇一摇,就是一个荣誉。然而,她却极端的藐视名利,她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科学事业,都奉献给了人类。大家都知道的闻名遐迩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他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许许多多万古流芳的乐章。而他却也因为一心钻研音乐,无暇顾及到外表的美,竟被自己的朋友戏称为“疯子”……大家天天都可以看到,在中国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路口,都有成千上万个清洁工人们在工作,在忙碌,在奉献着自己的那一份微乎其微的力量。

落花生读后感 篇7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名为――《落花生》。它是一篇叙事散文,真实地记录了作者小时候种花生、收花生、尝花生以及与父亲议花生的事。《落花生》表达了作者不求名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生理想。

当我读到“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的时候,我体会到了虽然花生没有华丽的外表,却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不求名利的精神。

我往下读时,读到了“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时,我体会到了人要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不要做只讲究外表,而对他人以及社会没有贡献的人。

《落花生》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老师。老师,是他们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培养出了一代又一代的祖国花朵。他们每天早早的回到学校,从早晨到傍晚,一直在工作;他们呕心沥血,从满头青丝到两鬓斑白,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当他们看着自己培养出的学生登上了成功的宝座时,接受鲜花、掌声,而老师却默默地站在一旁,从不居功自傲。老师是多么的伟大,他们多么的像花生,不求名利、默默奉献。

在社会上,有多少人像花生一样不张扬,不虚荣呢?花生的精神永远鼓励我前进。

读《你的微笑是最美的花儿》有感_350字

今天,我怀着愉快的心情认认真真的读了《你的微笑是最美的花儿》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一阵阵暖意,血液像汹涌的海水拍击着我的心田,我的嘴角也荡起了一丝丝微笑,使我两袖清风。“爱在左,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途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花佛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这是冰心奶奶长说的一句话,微笑,你无须刻意去寻找它,只要怀着真诚,不管在何处,你都会与它邂逅。小时侯,大家都是在生活中经历了许多的挫折的!我也是这样,小时侯,我并不懂得微笑的意义,觉得在我遇到困难时,别人冲我微笑,我觉得别人是在对我的一种瞧不起。那年,我学自行车,一不小心摔到了公路边,摔得膝盖皮都破了!我倒在公路边,见一位叔叔向我走来,他把我扶起来,冲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就走了。我当时很愤怒,心想:哼少瞧不起人,等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开车撞死你!直到今天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才明白了微笑的意义,对那位叔叔充满了感激,对自己当时的想法也十分惭愧!是呀,微笑仿佛是一道彩虹,能融化你心你那块巨大的冰块,我赞美微笑!

读《你的.微笑是最美的花儿》有感_350字

今天,我怀着愉快的心情认认真真的读了《你的微笑是最美的花儿》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一阵阵暖意,血液像汹涌的海水拍击着我的心田,我的嘴角也荡起了一丝丝微笑,使我两袖清风。

“爱在左,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途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花佛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这是冰心奶奶长说的一句话,微笑,你无须刻意去寻找它,只要怀着真诚,不管在何处,你都会与它邂逅。

小时侯,大家都是在生活中经历了许多的挫折的!我也是这样,小时侯,我并不懂得微笑的意义,觉得在我遇到困难时,别人冲我微笑,我觉得别人是在对我的一种瞧不起。那年,我学自行车,一不小心摔到了公路边,摔得膝盖皮都破了!我倒在公路边,见一位叔叔向我走来,他把我扶起来,冲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就走了。我当时很愤怒,心想:哼少瞧不起人,等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开车撞死你!

直到今天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才明白了微笑的意义,对那位叔叔充满了感激,对自己当时的想法也十分惭愧!

是呀,微笑仿佛是一道彩虹,能融化你心你那块巨大的冰块,我赞美微笑!

落跑甜心读后感(精品三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用心整理的“落跑甜心读后感”即将问世,热烈欢迎大家阅读、点赞并留下评论,为我们更好地分享知识贡献力量。阅读不仅是人类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也能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来感受到他们的智慧。而将我们对作品的感受记录下来,则是更好地理解作品的一种方式。

落跑甜心读后感 篇1

《落跑甜心》是一本青春小说,以现代都市为背景,讲述了一群青春少年的成长故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主人公小花和小岳的独特的落跑生活。他们不满于物质世界的束缚,试图用身体力行的方式追求自由和幸福。

这对“落跑情侣”谱写了一曲不同寻常的青春乐章:在街头卖艺、在景点从事贩卖、在人间烟火中徜徉,他们的人生充满了欢乐和挑战。但这场自由之旅并不是坦途。在途中他们历经重重磨难,包括找不到住所、缺少衣食、遭受警方严厉的唾骂等。然而他们最终克服各种难关并获得自由与幸福的收获。

笔者读完《落跑甜心》之后,深受感动,感受到了两位主人公的勇气和坚持。我坚信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会给现在的年轻人以深深的启示和正面的影响。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勇气。小花和小岳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园,踏上未知的旅途。这需要他们内心极大的勇气和决心。正如书中所描述的,他们在这次“落跑”中经历了很多艰辛和困难。他们不但要了解未知的城市,还要提供自己的一技之长。和无数人打交道是不容易的,但这对小情侣坚持了下来,并最终得到了成功和荣誉。他们在这场冒险旅行中的勇气鼓舞了我的心灵,使我敢于面对人生中的困难和挑战。

其次是坚持。小花和小岳在遇到困难时并没有退缩,而是坚持继续他们的旅程。正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他们在面对无数艰难险阻时,也从未轻易放弃。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面对失落和痛苦,然后痛苦地站起来继续前进。他们的决心和坚持将他们带到了人生的巅峰,它教导了我巨大的毅力和信念,使我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

在书中,作者通过小花和小岳的经历向我们表达了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坚韧和勇气是追求梦想和实现自由、幸福的咀嚼。这些并不只是一个流行市场或令人感到小心的吸引人的口号。它们是切实可行的行动,他们重建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逐渐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在人生的旅程中,我们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是通过小花和小岳的教训和精神,我们可以明白只要我们有勇气和坚持,就可以突破困难,为人生注入更多的正能量。这就是《落跑甜心》给我们留下的最深的印象。该书强烈向我们传达了一个微妙而又积极的信息:不要畏惧失败,不要让生命中的背叛和挫折变得停滞不前。微笑、沉着、勇敢和勇气一定会在我们的前行路上陪伴您。

总之,《落跑甜心》这一个书籍是一本既轻松又有深度的青春之作。在这部小说中,作者透过主人公小花和小岳的生活故事,展现了他们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种种磨砺,其精神内核与中流砥柱有着许多的契合。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生路上不断追求自由的意义和价值,也更加明日自己在未来的日子里应该如何面对人生的意义。我相信,这本书对于大多数人都可以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帮助,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拥有的书籍。

落跑甜心读后感 篇2

内容简介:远在美国的舒蕾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偶像单寒飞重返跑道,女扮男装转学到了国内的华冠男校,来到单寒飞的身边。没想到,她居然和自己的偶像分到了一个宿舍。与偶像朝朝暮暮共处一室,暗生的情愫开始在两人心底蜿蜒,自以为以假乱真的舒蕾却并不知道,其实在第一天她就被单寒飞识破了女生身份。在男校,面对早就识破她身份的偶像,面对偶像的旧情人贝芮,以及新结识的一帮兄弟,还有始终视她为眼中钉的巧克力学长,舒蕾身上到底将上演什么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男女生之间的搞笑爱情、愤恨误?、阴错阳差……让人忍俊不禁的诸多好玩情节。以及青春期的心理矛盾,与大人世界的种种冲突,对自我的反省和捍卫,有梦想、有疼痛、有喜悦。皆在这部校园青春偶像剧中一一展现。

落跑甜心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 向来走在借鉴美剧前列的湖南卫视又有新动作,一直标榜是中国版《绯闻女孩》的电视剧《落跑甜心》剧本是根据聚石文华2011年情人节上档的同名青春爱情小说改编而成,讲述的是一帮年轻人寻找爱情和友情的故事,面临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和融合。

落跑甜心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甜心风暴2011来袭,湖南卫视-华影盛世-天娱传媒-搜狐娱乐联手打造潮爆校园偶像剧。

落跑甜心读后感 篇3

《落跑甜心》读后感

《落跑甜心》是一部温暖而又励志的小说,通过一段芳华时光中的成长经历,展现了主人公希望与坚持的力量。这部小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带来了一些反思与启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名叫杨小娅。她的家境贫寒,生活环境也不尽如人意。然而,尽管面对穷困与困难,杨小娅却始终怀揣着一个大志向——成为一名优秀的职业舞蹈家。她拼命努力学习舞蹈技巧,不放弃自己的梦想。

然而,命运并不总是眷顾勤奋与才华的人。小娅面临着无法忍受的草率排斥,她在学校里受到了许多白眼与欺侮,被同学排挤孤立。然而,她的梦想和才华让她变得坚强。她勇敢地追求了自己的热忱,参加了舞蹈社团,一点一点地打破了层层困难。

除了杨小娅的故事,小说中还描写了其他一些角色的成长与变化。例如,邓杰是杨小娅的舞蹈搭档,他最初对杨小娅心存偏见,认为她只是一个落后的学生。然而,通过与杨小娅的接触,邓杰逐渐发现杨小娅内心的真实和她对舞蹈的热爱。他们的合作让他们彼此成长,也成为了对彼此的支持和依赖。

这本小说通过描述主人公的坚持与努力,向读者传递了许多正能量。它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困境,只要心怀梦想并且愿意为之努力,我们都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遭遇挫折和困难,但关键是要勇敢地面对,坚持自己的方向。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

此外,该小说还通过塑造角色的复杂性,向读者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价值观——不要轻易对他人评头论足,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和独特的梦想。正如邓杰最初对杨小娅的偏见,我们也常常对别人有所误解。然而,只有真正去了解一个人,才能认识到他们的价值和潜力。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选择,并给予他们改变的机会。

总的来说,《落跑甜心》是一本令人感动和启发的小说。它展示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克服困难、坚持梦想并最终获得成功的故事。通过主人公的成长,我们可以了解到努力、坚持和自信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对他人评判。希望这个故事能够给予更多的读者勇气与鼓舞,让他们勇敢追寻自己的梦想。

尘埃落定读后感优选


笔者就“尘埃落定读后感”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并在文中添加了相关资料。我们常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粗俗,人无情面。”读书对于我们的作品创作,总会产生无限的感悟。读完一本书后,总可以用读后感来记录当时的心情。欢迎阅读本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9)

尘埃落定:一个四字成语,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傻子:泛指对不聪明、很笨的人。(或用来讥笑不按生活常识待人处事、或者失败的人,或者是骂人时使用。)

以这本书为基础思考点会在,与“傻子”形成对比的其他人物,这些人物的行人,思想都是为表现傻子的不傻服务的。如果失去特定身份和环境,那傻子就真的是傻子了,而真正的傻子所思所想是看不到的。尘埃既然落定,就需要一个合理化,一个肉体和精神的合理化,只有通过傻子的视角行为,这样的任务才能做到了。

思考与总结

①如果傻子不是吐司的儿子,是不是重新定义傻子。

②是不是因为是吐司的儿子才选择做傻子,二次定义“傻子”。

③书中给傻子铺垫了聪明的“哥哥”,如果我多空间多角度重新定义文中的这个“聪明的哥哥”,那就要三次定义傻子。

最后,“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而我知道如果在生活和现实中家庭出现一个傻子孩子,那这个家庭就再也不会有欢笑了。

真正的傻子我们懂不了,而不是傻子的傻子那还是傻子吗?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0)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

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

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

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


学生掌握写作文的能力会很加分,作文是极具开放性的文字表达,我们要解决作文“没东西写”的难题,首先要学会观察生活。什么样的作文才是让人念念不忘的?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1)

一个人,一杯茶,一本书,一颗肉弱的心,就这样沉浸在《骆驼祥子》的世界里,诸多感想,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了一个苦力车夫来反应旧中国对城市底层平民的压迫故事,同时也表现出旧中国是造成祥子悲惨命运的重要原因之一。

该小说讲述了祥子的三起三落,并由此表现出祥子坎坷的人生,以及奏响了祥子悲惨命运的交响曲,同时也表现出旧社会对平民命运的不公平,一个善良的,怀着梦想的少年,被社会的黑暗所屈辱,他在社会的底层却努力着,渴望爬到高处,看最美的日出,但命运对他从来不仁慈。他用自己的汗水换取报酬,没有抽烟,喝酒的坏习惯,但在经历无数打击之后,把他的精神破坏得粉碎。在经历感情的打击之后,他麻木了,他变了,不在那么上劲,那么努力,其实不是他变了,是黑暗的社会让他变得麻木。小说写到“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拔出,可人还是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老舍笔下的悲剧,告诉我们虽然努力了,奋斗了,未必能成为“人上人”,但问心无愧就是人生。

祥子的命运告诉读者:旧中国把人变成“鬼”反映了旧中国对城市底层市民的压迫和剥削,同时也不得不感叹如果祥子能生活在今天的社会,凭他的努力,一定能站在社会的高层,看着这个美好的世界。只可惜没有如果,无尽的黑暗驱走了祥子的希望,却不得不感叹,人生如戏,生不相逢。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2)

看了老舍先生的经典小说《骆驼祥子》,老舍先生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讲述的一个黄包车夫坎坷艰辛的大半生。《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有哪些?一起来看看《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欢迎查阅!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1

今天,我读了《骆驼祥子》这部文学著作,文章的主要人物是一个叫祥子的青年,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

买车,做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军阀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被毁坏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

看完祥子的故事,我的心情非常沉重,觉得祥子实在太可怜了。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最后,祥子成了一个堕落、自私的人。我真为他惋惜,惋惜他的良心就这么没了。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2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一部著作,书中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众多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祥子。祥子年轻时是一个朝气蓬勃、争强好胜、非常有志向,并且一心想要卖车赚钱的人。因为有了志向,所以他非常努力。他爱惜东西,珍惜每一分钱。后来祥子因为一次次的打击而一蹶不振,变得死气沉沉,整天吃喝嫖赌,直至花光所有的钱。祥子的变化也是因为社会的不公所致。

其次是曹先生,曹先生是一个温和善良的有钱人,但他从未歧视过祥子,反倒非常愿意去帮助祥子这样的人。但是这么一位温和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却会遭到他人的陷害。虽然最终化险为夷,但在当时的黑暗社会,曹先生是“好人没好报”的象征。如果没有背景,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最后一个则是小福子,我认为小福子是一个有责任、有孝心的人,她父亲曾把她卖得很远,但她回来后并没有去责怪不思进取的父亲,而是担起了养整个家的责任。她为了养活自己的两个弟弟和父亲,不惜出卖了自己的肉体去获得钱财。若社会是公平的,人人都能有饭吃,小福子也不会用出卖肉体的方式去获得钱财。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了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今天的雨是公道的,我们应该去珍惜,庆幸自己出生在一个公道的世界。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3

《骆驼祥子》讲诉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的一个人力车夫的悲剧故事。

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之后,便立志要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拉,成为一名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之时;他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即将去达到这目的。在强烈的信心与鼓舞,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漂亮的洋车,但不过多久,军阀的乱军夺了他的爱车,三年的努力付之东流,紧接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走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的逃亡更是让他丢了较为稳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爱又给他的身心带来了磨难。迎着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挣扎,曾执拗的想着自己那梦寐以求的生活与车,但,这一切都是假象,用着自己妻子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好景不长,虎妞走了,车也为了葬妻卖了,一切又恢复的原来的样子,他的车又没了。

他曾将自己未来的一切都托付在了小福子的身上,你等着,等我混好了就来接你!这话一落就是许多年,当祥子满怀希望的拉着车子找到小福子时,眼中映着的的却是那一根树杈上吊着小福子飘飘悠悠的尸体,他绝望了,他自甘堕落了,一切都无望了。

小福子死了,虎妞也死了,两位心爱的女人都死了,祥子心中那深深的伤痕永远的烙下了,他对世间的敌意在心中扩散,报复你们!祥子的内心嘶吼着,欺瞒朋友,利用朋友,把他们的一切都夺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绝望,真的可以使一个人改变,偷抢拐骗,只要有钱,在出格事情都没关系,看到这里,心中猛的一颤,心酸涌上心头,一点的怒火带着一丝的失望撞开了心房,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后任由黑暗所吞噬,愤怒的是那从前朴实而又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一切伤天害理之事竟没有一丝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现在所有人都还铭记的悲剧。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4

大概是考试前的一两个星期吧,我读完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68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5

祥子无奈之下娶了虎妞,住进了大杂院,但是他还是一心想着拉车。在得知刘四爷卖了车行,不知行踪之后,虎妞绝了回家的心,给祥子买了一辆车。祥子迫于生计,拼命拉车以致于病倒了。这场病使他稍微明白了一些,他一个人是无力改变他在这个社会中的命运的。祥子的病花光了虎妞的所有的钱,不幸虎妞难产死去,祥子为了葬她,又卖了车。买车的三起三落使祥子的梦想化成了一片泡影,这是对祥子的第三次打击。而且老舍对祥子和虎妞所住的大杂院的描述,勾勒出穷苦人的苦难生活,这也是第三次更为有力的控诉。这样的场面是让人看了血泪合流的人间地狱之景。至此,祥子心中唯一的期望就是去找小福子,然而,小福子却自杀了,祥子生活信念也就彻底绝望了。祥子从此不再期望,也不再绝望,他成了一个活死人。原先的祥子已经被吃人的社会给吞噬了,被肮脏腐朽的浊流给同化了,老舍在那里描绘出一只十足的野兽,他贪婪,狡诈、懒惰,祥子之所以从一个人退化成野兽,原因显然不在他自我。小说的结尾喊出了最后的控诉:祥子这个社会病态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腐朽社会的殉葬品。

这部小说是老舍的代表作,出版后在文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认为,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语言。老舍在这部小说里的语言带着一股浓重的地方特色。语言是沟通人与人心灵的媒介,它的好坏直接影响沟通的质量,有滋有味的语言更好地表现了作者创作小说的主旨,读着也像品一杯好茶,清香中带一股特有的韵味。

《骆驼祥子》上演了一幕杯具,控诉了一个世界,成就了一位作家。

《骆驼祥子》读后感优秀范文6

学习了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非常喜欢他的作品,最近我又品味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一贯要强与奋斗,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像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可就是得不到上天的疼爱……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这些事,给了祥子一重重的打击,他本想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但是经过这些打击,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信心,自甘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成为一堆行尸走肉。

对于祥子的悲剧,我感到万分同情。他本是个很正直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他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没有坚持,假如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

其实,祥子之所以会有如此下场,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旧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了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见当时的社会真能把人变成鬼!

假如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一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这样的“刺儿头”了。以他那样的奋斗、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必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也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社会,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环境,好好地学习,不要辜负党与人民的教导,将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3)

《骆驼祥子》读后感1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骆驼祥子》读后感2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美好的,幸福的。没有自私,不幸和残酷了吗?回答是肯定的。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进步了,也有许多人退步了,这个退步是指人们的心灵变得败坏了,丑恶了,他们去赌、嫖、抢劫……无恶不作。然而社会总是要进步的,我们只能用强制手段去制裁这些人。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不过就算他坚持了,在残酷的社会中,他又有几成的把握能买到一辆洋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呢?几乎为0的把握。唉!我们的社会啊!

《骆驼祥子》读后感3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骆驼祥子》读后感4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骆驼祥子》读后感5

暑假里,我品味了老舍先生写的《骆驼祥子》,它真实地描绘了一个旧社会人力车夫——祥子,也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风气。

祥子坚持拉车,每天起早贪黑,只是为了求得一个安宁的生活,可是像他那样正直、善良、不怕吃苦的人,却偏偏受不到老天的眷顾,备受欺压。自己攒了三年钱才买的三轮车被抢、自己最好的朋友小福子自杀……这些事情,重重给了对生活充满期待的祥子一拳,他本想自己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可是,经过这一系列的打击,祥子终于倒下了,他对生活没了向往,精神坠落,变的懒惰贪婪,自私狡猾。最后经不住夏太太的引诱,得了一身的病,才酿成了惨痛的悲剧。对于祥子,他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憧憬的青年,最后却落得了这个下场。开始他也在反击,可是他没有坚持下去,他选择了退缩,假如他坚持了,他的生活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可是,这并不怪祥子,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书中这样写道:“好几次,祥子很想抽冷子闸住车,摔后头这小子一跤,但是他不敢,拉车的得到处忍气。”“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希望;现在,一肚子都是忧虑”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恐怖!

转过眼来看看现在,我庆幸我生活在一个和平、公正的社会上,我们应该把握、珍惜这样难得的机会,认真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能辜负了父母及社会对我们的教导。

一看完这本书,我第一感觉就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祥子一生梦寐以求所盼望的洋车在多次的曲折之后破灭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是有多少人因为各种的原因而被迫踏入自己所不擅长的领域!光凭着一个幻想的脑子,是不会站上自己梦的巅峰,而会慢慢坠入梦的低谷……祥子的不幸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可以吸取,改变自己,让自己绕开罪恶的陷阱。生活不会倒退,没有假如,所以说,我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要孜孜不倦地往前走、往前走,不能退缩,才能让我们永不后悔!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4)

我非常喜欢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舒庆春笔下的作品。趁着寒假的空闲时间,我饶有兴趣的阅读了《骆驼祥子》。看后,我浮想联翩,感触多多。

《骆驼祥子》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当时正是中国现代史上黑暗,混乱,多灾多难的年代。讲述祥子经过了3年的拼搏奋斗,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辛被乱兵抢去;后来在刘四爷的人和车厂当一名车夫,但所挣的钱又被孙侦探敲诈掉;不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又卖掉。三起三落,让他看清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处境终是不可能的。祥子对社会失去信心,最终沉沦的悲惨遭遇。

小说,真实的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然而这种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的丑恶面目,也是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我不得不说,现在的社会虽然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但却又不是那样人性话。虽然不是当时的旧社会,但也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今天,积极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么黑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美好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应该为明天努力建设。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5)

读《骆驼祥子》有感祥子,是一个出身于旧社会中国下层劳动人民家庭的普通车夫,他老实、健壮、坚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自尊好强,这一点,谁也无法否定,何况他最大的梦想也不过是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罢了,以免受车厂老板的盘削。但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最后终于以惨败的结局与命运的抗争告终。这些足够无情地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不过祥子这个人物形象还是很值得人们肯定的。他虽然到最后没能始终保持那份充满热情的心和对生活的信心,他开始变得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暴自弃……但是在这之前的他是很讨厌这些的,那时的他的的确确实很值得令人称赞的。

现在这个社会有何尝不是这样呢?有的人仅仅只是为了贪图一点小利益,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坏事。尽管现在这个社会要比以前的中国旧社会好很多,至少不会无缘无故去剥削别人的权利和人格。但是有的人的本性就是坏的,而且是本性难移的。就像祥子一样,如果他骨子里和内心深处始终不存在那么一丁点儿拜金主义和享乐思想的话,恐怕他也不会从此走向那么一条堕落的不归路吧。答案无疑是肯定的。这也是这部作品中最值得让人深思和感悟的地方。

同时,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千千万万的“个人主义者”,我想其实他们中的有些人也是生活所迫、身不由己的,是由于不满于眼前的一切却又不知道出路何在,这还真是可悲啊!但是我认为,不论怎样,都不能出卖自己的灵魂,即使死也要死得其所。哪怕活在世上活得颠沛流离,也要有尊严,有价值。因为这样要远远比出卖自己的灵魂要来得好的多。否则,祥子的命运是等着你的。你将会成为一个生活的失败者、一个气馁者。那么你这一生中的生活便是毫无意义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在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是社会主义者,而唯有那些不自尊,不自信的人才是真真正正的认输者。即便你最后并没有成功,但只要你始终坚持自己的那份信念,你就是最后的赢家!有句话说的好: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依然活着!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老老实实地实现梦想,本本分分地辛苦赚钱,这才是做人的最“根本”道理!

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优秀作文(篇6)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

2024狼国女王读后感十三篇


一本优秀的图书就如同一艘航行在知识的大海上的帆船,它能为我们提供航向,让我们自由遨游。这部作品令我佩服其中所包含的意志和那无法屈服的精神,它深深地感动了我,震撼了我,激发了我的内心。撰写读后感可以很好地总结整理我在阅读后所获得的心得和体会。这篇“狼国女王读后感”是我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为了不遗漏重要信息,请您收藏该网页链接!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国女王》,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片段是:狼王盔盔死后,小狼崽过于幼小,一时无法继承王位,于是,狼后继承王位,但是有许多小狼不服它,从而打压它们,可是它跨过了许多困难,最终统领了狼国。

看完这一幕,你一定会发问:为什么它当时不放弃呢?可我想说:“不,它绝不会放弃,因为它如果放弃就表示着向命运低头了。一个统领者一定要有不放弃,不向困难低头的品质。”

在我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说在我们班里有位同学,她学习很好,包括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但就唯独体育不好,在体育达标测试老得不了a,尤其是跑步,对这件事她很自责,这次又快到了体育达标测试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得a,不拖我们的成绩,于是在上自习课时,一向爱学习的她竟然逃课了,但她并不是去玩,而是去操场上跑步了。我从窗角偷偷的看到了她,即使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她仍然不放弃,只见她那豆大的汗珠滴在操场上,经过她那不懈的努力,最终跨过了困难,取得了a。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被困难打倒,应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战胜困难,跨过困难!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位狼女王的故事。故事中的狼女王叫紫葡萄,她本来是狼王的妻子,可是一次事故让狼王离开了她。野心勃勃的大公狼们都想当新的狼王,这意味着一场战争的发生。如果大公狼都死的死、伤的伤,那帕雅丁狼群就会灭亡。为了让帕雅丁狼群生存发展,一只老母狼想出了一个办法:让紫葡萄当狼王。让一只母狼当狼王,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呀!没想到大部分狼都同意,所以紫葡萄当上了狼王,带着众狼发生了许多故事

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动物,特别是在冬天,森林中没有动物出没的这个季节,狼只能眼巴巴看着积雪而饿的皮包骨头。

紫葡萄是一头母狼,她的丈夫是狼王盔盔,还生下了一窝共5只小狼,在冬天,眼看着小狼和其他的狼都要被饿死,盔盔去捕杀动物时意外而死,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都看到了希望,因为没有公狼是不愿当狼王的。

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就像现在的我们,所有人都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着,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成绩的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要了你坚定的信念,其实狼和人是一样的。

因为紫葡萄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捕杀了小鹿,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在一场狼王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竟然带头让紫葡萄当新一届的狼王。让雌性狼当狼王是史上没有过的事情,紫葡萄就这样当上了狼王。背负着臣民的瞧不起和公狼的挑逗一次次拿自己的生命来当注,为狼群在冬天去取得食物。在公狼掉进泥潭的时候,用尾巴救上了公狼,当一个称职的女狼王。

看到这,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又坚定自己决心的一种动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为狼而欢呼,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

读完了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原来女王也可以这么厉害!这只母狼凭借着母性的力量当上了一个出色的女王。

篇七:《狼国女王》读后感

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沈石溪笔下第一位女狼王,她品尝过酸甜苦辣咸,她经历过人生的喜怒哀乐,她演绎了一篇丛林母爱的绝唱。

一次悲惨的虎口夺食,狼王盔盔惨死于虎牙之下,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就此改写。

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

有过危险和挣扎:深入北斗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舍命相救......

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有柔情和关爱: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关键时刻,却给对手留出一条......

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决战。

如此有胆识、魄力仁慈和宽容并将及于一身的母狼王,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快来和我一起感受紫葡萄的魅力吧!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3

狼国女王?你们没听过吧,一般都是雄的当王,可这次就不一样了,是母的当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葡萄,也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一位女狼王。原来,它是狼王盗盗的妻子,可是盗盗再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被咬死了,在老狼朵朵菊的帮助下,紫葡萄就糊里糊涂的当上了狼王,在我看过的每一本书里,还没看见过有母的当王,动物世界可真是神奇,不免有点让人吃惊。继续看吧!可是斜斜眼却总是想抢它的位置,而歪歪脖帮助紫葡萄保住王位。最后,狼群为了复仇,跟那只老虎决斗,结果,只有几只狼活了下来,也包括紫葡萄,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另一个狼群也来了,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当上了狼王。

紫葡萄它很勇敢,不光这样,还有一颗仁慈的心,当大公狼歪歪脖想要重新归队的时候,别的狼都不同意,是她,紫葡萄同意了。在大公狼黑三陷入沼泽里的时候,是她,紫葡萄,舍命将他救了出来。为了狼群的生存,不被人类伤害,她忍下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交给了人类。在狼群的驱使下,还把自己唯一生存下来的孩子给赶出了狼群,这么伟大的狼王让我不禁有点佩服她的精神品质,勇敢胆大,舍生忘死,就算是雄狼王也很难找到的一个呀!所以,她是一位很好的狼王,精神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我还是同样的一句话,动物们现在很少了,请不要在到处捕杀它们了,现在的狼都快灭绝了。

建议大家有空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不光是这本,在沈石溪的书里都会让你明白许多知识哦!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狼国女王》。

《狼国女王》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故事,他和《狼王梦》有些相似,讲的并不是雄狼们打打杀杀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母狼的传奇故事。

故事主要讲的是母狼紫葡萄当狼王的传奇故事,以及因为表现卓越,在合并后的狼群也当选女王的故事。

故事最吸引我的是关于母爱的描写。作者把动物身上的母爱清晰地体现出来,而且那样生动,我觉得很棒!

最能体现母爱的,无疑是雌狼羊踢踢。羊踢踢被紫葡萄赋予了繁殖的重任,于是产下六只狼崽;一天狼群出去打猎,留下羊踢踢和黑三(羊踢踢的丈夫)看守洞穴,可那只孟加拉虎又来捣乱,羊踢踢和黑三却毫不退缩,纵使孟加拉虎把自己撕成碎片,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一只叫红耳圈的母狼,它在受到其他狼群的攻击了以后,没有想着扔下孩子不管,而是坚定地站在原地,准备做拼死一搏。

还有那只保护自己孩子的母野猪,虽然最后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但它在这之前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为孩子们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还有……

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原来常常发生冲突的两个狼群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大狼群,而且紫葡萄再次当上了新狼群的狼王,女王连任。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对我的爱也是这样的浓厚——记得有一年暑假,妈妈带我去峨眉山旅游。和印象中完全不同的是,峨眉山的猴子个个肥胖、健硕,并且会主动抢夺游人的食物;和我们同行的有个阿姨连包都被抢走,手臂还被抓破了。我很害怕,不敢往前走,妈妈把我搂在怀里,自己背对着猴群慢慢往前走……其实平时在家里,我是“女汉子”,妈妈才是看到蟑螂都要大呼小叫的“娇小姐”,但真正面对危险时,平时娇弱的妈妈为了保护我就变得异常勇敢!

这个故事另外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作者会用狼的视角去看一件问题,会用狼的动作来互相交流。

整个故事情节也非常惊心动魄,让人紧张不已。在最后几章里,作者生动的描写了一场虎狼大战,我看得心砰砰直跳,好像我变成了狼群的一员,全程参加战斗一样。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国女王》,彻底改变了我对狼这种动物的认识。

凶残冷漠一直以来是我们对狼的认识,可《狼国女王》中母狼紫葡萄的形象却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书中母狼紫葡萄用她的行动充分诠释了狼的母爱和责任感。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她用自己的胆识和智慧,不忘初心,勇挑责任,改写了狼群命运。故事中的她——紫葡萄,凭借出众的胆量、魄力、仁慈与宽容,在经历过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经历过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凤凰涅槃,真正成长为狼王,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书中的很多场景让我沉浸其中,久久回味。

不忘初心,勇挑责任。紫葡萄在面临一次又一次的困境时,始终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不畏难,不退缩,咬牙挺住的坚韧,深深地震撼着我。想想我自己有时会因为一点小挫折有过退缩,有一次,我在家做班会ppt,找图片写文字,花了不少时间还没做好,姐姐找我一起出去玩,我真想放弃不做了,我想:我和同学们的作业量是一样的,可是我还要用自己业余的时间完成班会的ppt,那我不是要少玩了吗?可是我转念一想,我不是班干部吗?班干部不就应该主动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吗?乐于付出,这可是我当着全班同学以及老师的面许下的承诺。想到这,我暗暗下定决心,永远记得自己的承诺,永远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己,好好学习,勇担责任。

《狼国女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也和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走进动物小说,认识不一样的精彩。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6

从小我们就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并且在很多童话故事里,狼都被塑造成一种反面角色——邪恶凶残、无恶不作。可是,你真正地了解过狼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狼国女王》,让我认识到了真正的狼。

在饥寒交迫下,狼王盔盔不得已,带领狼群虎口夺食,不幸遇难。面对众多公狼对狼王地位的垂涎,狼王的妻子——紫葡萄顾全大局,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母狼王,狼群的命运从此改写。

狼群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它们有过困境和失败,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

因为严重的饥荒,狼群陷入困境,为了被众狼认可,新狼王紫葡萄因一次猎杀牦牛时判断失误,导致狼群出师不利,遭遇惨败,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在深入北斗沼泽猎杀野猪时,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狼王紫葡萄舍命相救。虽然紫葡萄有足够的能力领导狼群,可是作为新的狼王,紫葡萄的威信仍屡遭挑衅。忠心耿耿的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最终紫葡萄被狼群承认。作为一个母狼王,紫葡萄有侠骨,也有柔情。在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在关键时刻,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最终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狼并不是人们口中邪恶凶残、无恶不作的动物,它们也有温柔的一面。更让我感受深刻的是母狼护子心切并不亚于人类,甚至远超人类。在《狼国女王》中有一个片段可以证明:母狼羊踢踢和大公狼黑三为了保护幼崽,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和孟加拉虎撕咬,尽管它们知道两只狼和一只虎斗胜算几乎为零,但它们为了自己的幼崽能平安长大,还是毅然选择了和虎决斗。尽管它们被虎咬得奄奄一息,但羊踢踢仍旧爬到幼崽们面前把自己肚子里残剩的食物吐给幼崽们吃,吃不到食物的幼崽便舔它负伤流出来的血。它虽然很痛,但它愿意忍着,母爱在狼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狼不是无情的动物,它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但是因为人类的过度开发,导致狼失去了它们生活的家园,有的狼不得已才去人类生活的地方猎取食物。人们把对它的畏惧变成对它们的伤害,这是不公平的。我希望人们都能公平对待狼,公平对待一切生物。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7

一进书店写狼的小说特别多,今天我挑了一本《狼国女王》。

《狼国女王》讲述了帕雅丁狼族因一次虎口夺食而丧失了狼王盔盔我看到这里本想,接下来一定是残忍的狼王争夺战,接着,一只最厉害的狼,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狼王。可是,结果却出乎我意料,狼群中,年龄最高的狼朵朵菊却选择了盔盔的妻子紫葡萄作为新一代的狼王,从而避免了一场残忍的狼王争夺战。我看到这里不经想到,狼王是只母狼,狼群会因为此行的感情用事而走向毁灭的,狼王就应该是公狼,公狼有雄性特有的冷漠,一定会把狼族治理的井井有条当我接着往下看时真正的从心里佩服紫葡萄,因为他不论有多少困难她都带领着狼群一一克服。不论是天灾浪货还是猎人陷阱,都没有把她打倒,他为了报哪杀夫之仇带着宛莫沙狼群一起对付那瘤断齿虎。紫葡萄,唯一的狼国女王,她的一生谱出了一部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我看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十分佩服紫葡萄,因为它不但有着超出所有狼的智慧,当大公狼黑三陷入泥塘时,他十分机智的想到用尾巴像钓鱼一样把大公狼黑三钓起来,他也有超乎众狼的广阔的胸怀,当以前违背过自己大公狼歪歪脖回来投靠自己时,他没有像大公狼一样冷酷无情的将歪歪脖驱赶出去,而是用广阔的胸怀接纳了歪歪脖。就是这样一个狼国女王,世界上唯一一个狼国女王!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8

在冠状病毒来到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乖乖地呆在家里。于是,看书就成为很多人常做的一件事。在短短的一个月中,我总共阅读了二十几本书,其中《狼国女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葡萄的母狼的故事。在一次虎口夺食的过程中,狼王盔盔不幸遇难,紫葡萄临危受命,开始了狼王之路。在狼群觅食的道路上,处处充满着灾难和痛苦。年轻的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多次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牛蹄的踩踏下,大公狼黑三金为了伙伴,身陷险境。即使在这样糟糕的情况下,狼群一直很团结,没有四分五裂。它们始终支持和拥护这位年轻的女狼王。最后,在与断牙血瘤虎的决战中,紫葡萄深感自己的狼群势单力薄,是不太可能战胜仇人的。于是,机智的女狼王懂得团结另外一个狼群,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终于打败了虎王,为死去的狼王盔盔报了仇。

这本书不仅描写了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告诉我们团结的重要性。我不由地想到:当前在这场抗战病毒的战役中,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表现出了高度的团结性。当重灾区——武汉缺医疗、缺物资的情况下,我们派出一批批的医疗队,将一车车的物资送往武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一场全中国团结起来共同抵抗的战争。因此,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一定会取得胜利,早日重返校园。

老师点评:

特别欣赏周悦在聊到这本书所体现的团结性时,迁移到了当前的防疫战争。如此一联系,就说明自己把书读懂读透读明白了。所有的阅读一方面是丰厚自己;另一方面是启示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周悦能够以书中所见来认识这场疫情。真好!

另外,建议结尾又再回到这本书中。迁移得出去,还要回得来。哈哈!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9

我觉得紫葡萄之所以那么勇敢是因为:一它是为了自己膝下的孩子,因为它不想让它活活饿死,要让它快乐地成长,成为称霸一方的狼王;另外,它是为了整个帕雅丁狼群,如果整个帕雅丁狼群只剩下几只狼存活着,那它膝下的几个孩子也不能熬过这寒冷的冬天,也会被死神收走。那自己会多么伤心和痛苦,它能原谅自己的过错吗?

还有,它也是为了自己,如果自己没有吃到食物,就没有充足的乳汁,如果它走了,它的几个孩子肯定也会随它而去,紫葡萄在酒泉之下也不能安息。正因为如此,紫葡萄觉得跳崖捕幼鹿,没准还能给自己的孩子充足的乳汁。我想,当紫葡萄的孩子在喝乳汁,应该能感觉到乳汁里包含的深深的母爱。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当我们碰到困难时,父母会尽其所能地帮助我们克服困难,决不推辞。我们应该孝敬父母,从小事做起。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10

大家的印象里应该都是有凶恶,又残忍的吧,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看了沈石写的《狼国女王》后我并对狼的这种印象完全消失了,沈石溪笔下的狼让我看了满是感慨。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狼群故事。每只狼都是梦寐着当这只“领头狼”,在一个本和谐的狼群里,因原本的狼王在捕捉食物时不幸身亡,他的妻子紫葡萄和他的孩子们却被流落至此。寒冷的冬天,让整个狼群都枯散,而一只小梅花鹿却改变了整个狼群和紫葡萄的命运。紫葡萄为了孩子们不被饿死,她不惜生命捉了一只梅花鹿,这让整个狼群都出乎意料。从此,她在祖母的帮助下当上了狼王。一头母狼,又没有丈夫,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当然是要被那些梦寐着当狼王的公狼所欺负的,总是会有狼不服气。但是,紫葡萄为了自己的狼群,不惜牺牲性命让他们活下来,她有极强的责任心。

但是作为狼王的她也是那些小狼的母亲,她对自己的孩子表面上那么冷淡,对孩子犯下的所有罪,都要公平对待,不能保有私心,其实作为母亲的她比谁都难过,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但是这样的一头母狼她总能够感动到那些曾对她不敬的狼。歪歪脖为了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心甘情愿帮紫葡萄在众狼面前上演苦肉计,他最后咬的皮开肉绽。

紫葡萄凭着胆识、仁慈、宽容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王女国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11

母爱,像一个坚固的护盾保护着我们;母爱,像一把大扇子,帮助我们走向更开阔的世界;母爱,虽然渺小,但是伟大。

在《狼国女王》这本书里,藏着深深的母爱。在狼国女王第十五章里,就有着感人肺腑的故事。雌狼羊踢踢生下了六个小狼崽在鹦鹉嘴大溶洞外,有几个清晰的老虎脚印。紫葡萄感觉有老虎在附近,就让大公狼黑三留下来,一起照顾雌狼羊踢踢和六个小狼崽。果真,老虎来了,老畏惧虎,正常情况下,狼不能虎靠近,就会脚底抹油,立刻开溜。但是狼是自然界少数几种就有父爱行为的动物之一,所以大公狼黑三知道有老虎向自己走来,也不会悄悄开溜。但是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也没有办法躲避老虎,便决一死战。读到这一点,我感觉母爱跟父爱都一样伟大。大公狼黑三想用假装受伤的办法,将老虎引出鹦鹉嘴大溶洞。为了让老虎知难而退。便做一个高难度的动作,但是大公狼黑三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他的左脚左前脚短了一小节,正常行走都很难走平走得平稳。弓脚砸地时,四条腿长短不一,很容易便失去平衡,身体猛地向左前方歪栽,还向左前方摔了个跟头。别提有多狼狈了。最后雌狼羊踢踢受了重伤,大公狼黑三被撕掉了半张脸,老虎也逃跑了。狼王紫葡萄收养了这六个狼崽,为了让雌狼羊踢踢完成自己最后的心愿,紫葡萄将用自己的生命实现自己的承诺。

母爱不就是这样子吗?有一次我在六七岁的时候在半夜生病了,妈妈心急如焚,赶紧带我去医院。原来我发烧了,妈妈赶紧带我去输液,在输液的时候,妈妈让爸爸给我去买药,爸爸买药的时候,妈妈还给我讲故事。一直忙到凌晨两点多才回到家,当时我就很感激妈妈。给了我们太多无私的爱。

雌狼羊踢踢虽然没有见到它自己的孩子长大,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一定要心存感激,我们为狼世界的这种爱所感动。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12

这是讲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母狼,继承他的狼王。

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她随着狼群去猎食,经过半天的追捕,好不容易逮到一只小羊羔,却突然从草丛里跳出一只斑斓虎,是世界上最凶猛,体型第二的老虎。狼王刚才是不敢上前,后看到,自己的小狼嗷嗷直叫,出于不忍,带领狼群追了上去,在血拼中,狼王死亡。其他未伤—兵,狼群灰心丧气,作为狼王的妻子,紫葡萄看见一只小鹿,从雪山上蹦了下去,这样极有可能引起雪崩,老母狼朵朵菊带领狼群绕路包抄,瞬间一只活生生的小鹿,被狼群五马分尸,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

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结局还没有出来,可是我却已经读出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夫妻之间的爱?是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是紫葡萄内心的纠结和苦涩?可能都不是,也可能都有。但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雌性狼王,也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在它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盔盔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它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精神的郁闷、饥饿的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赌上性命猎杀小牛犊证明自己! ( )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紫葡萄的命运——我明白,紫葡萄是可以胜任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它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结果如何,我说了不算,我也不能决定,但是让我来借用沈石溪老师的一句话,“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就会毁灭吗?”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13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往往是凶恶的,一听到狼,我就会想起狼那狰狞的面孔。可是当我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生命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看完这本书,我哭了,紫葡萄虽然是狼,但她有着比自称为“高级动物”的人类还重的情感和毅力,我自叹不如。

我虽然不知道生活中是否有女狼王,但有一点我坚信不疑:雄性魁梧的身体、饱满的肌肉、结实的拳头是力量,雌性美丽的容颜、温婉的表情、高贵的气质也是一种力量。英国著名动物学家、《裸猿三部曲》的作者德斯蒙德·莫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女性偏爱双手撑在地上走路的男人,那么我们将看到满街都是倒立行走的男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却掌握着选择的强大力量,她们能左右一个物种进化方向。其实我觉得,女性身上还有一种比性选择更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就像巴金说的:世间再没有一件能够比母亲的爱更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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