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自查报告(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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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查报告 篇1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一、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银行支付结算领域的风险也越来越显著,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银行机构经常进行自查报告,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围绕“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这一主题展开,详细介绍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并引用具体案例生动地展示自查报告的重要性。


二、意义


支付结算是银行系统的核心业务之一,涉及到大量资金和敏感信息的流动。通过自查报告,银行能够全面了解自身业务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支付结算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同时,自查报告也是银行合规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三、内容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技术安全。


1. 风险管理:主要涉及支付结算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银行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对支付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2. 合规管理:包括法律法规合规和内部制度合规两个方面。银行需要严格遵守支付结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部制度,确保支付结算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3. 内部控制:主要涉及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和内部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银行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力度,确保支付结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信息技术安全:包括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两个方面。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需要加强对支付结算信息技术安全的保护,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四、实施过程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资料准备、问题发现、整改措施和报告编制等几个环节。


1. 资料准备:银行需要搜集和整理支付结算相关的文件、协议、制度和规范等资料,作为自查报告的基础。


2. 问题发现:通过对各项业务的梳理和风险评估,银行能够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例如,可能存在的支付风险、违规操作等情况。


3. 整改措施:针对问题和风险,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加强内部交流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的完成。


4. 报告编制:根据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银行需要编制自查报告,详细记录自查的过程和结果,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


五、案例分析


某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时发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某项业务操作不规范的情况。经对问题的深入分析,银行发现该业务存在重大风险,有可能造成资金损失和客户信息泄露。银行立即采取措施,对该业务进行彻底整改,并补充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最终,在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时,银行顺利通过,并获得了表彰和奖励。


六、


通过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支付结算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自查报告是银行合规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金融市场秩序和加强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加强自身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银行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x分行xx年一季度会计检查意见书》要求,我行由财会部部牵头,组织xx分行营业部、b支行、b支行对意见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月中旬财会部总经理组织召开了2月份会计主管例会,xx营业部、a支行、b支行会计主管及财会部检辅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要求各机构于2月22日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毕,提交整改报告向财会部汇报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财会部在一季度会计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风险意识

针对“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查询查复不规范。”的情况,我行加强了会计人员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培训,利用晨会、营业结束后组织集中培训。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因制度理解偏差所带来的误操作,从而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财会部总经理牵头组织了《兴业银行商业汇票业务会计操作规程》和《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学习,参加人员为各级会计管理人员、xx行营业部主任和票据岗专管员。对票据签发、解付、查询查复、质押、贴现业务逐项对照制度解读,纠正我行做业务中的偏差,进一步加强了票据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各机构定期向财会部报告《问题库》等制度规章的学习情况,财会部根据报送的记录抽查录像,跟踪查看员工学习的动态,通过季度考试、监督传票质量、会计检查等,落实学习效果。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做好会计人员的梯队培养

针对“会计人员不足,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我行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计人员调整,充实一线会计员工队伍,加强后备会计人员储备。具体是,第一步,由b行二级主办c接替zx担任b支行会计主管。zx调回xx分行工作,主要负责票据管理等重要职责。e支行录用的会计主管在对公柜台担任会计经办工作。第二步,新入行的柜员先到现金柜台临柜学习,将现金区工作满3年的老柜员逐步安排到对公区进行岗位轮换。此次人员调整是为了充实xx营业部会计人员队伍,由老员工带好新兵,并加强柜面票据、账户管理。另外财会部加紧了事后监督岗位人员的招聘,预计近期会计管理人员会增加充实。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晰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混乱”“现金和重要物品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我行分析原因是由于柜员间职责不清,操作不规范导致的。整改措施是,对营业室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进一步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要按照岗位标准对所做的每项业务进行自查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为:各机构会计主管梳理本机构会计人员岗

位,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重新拟定岗位职责,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性,和操作的连贯性,尤其将大量的会计后台业务做明细划分,避免一人兼职过多,无法履职的情况。会计主管将新一版的岗位职责表报送财会部,财会部对职责表进行把关,提出意见建议,并照此分工进行会计监督检查。

(四)优化改革柜面流程,强化各项制度实施细则的建设

目前我行存在柜面流程不尽合理,柜员操作存在逆流程的现象。对此问题我行采取的措施是,根据《兴业银行会计内控要点》、《必知必会》、《综合业务核算操作规程》等的要求来确定。制定会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本着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只有制定了先进合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会计工作才能避免出现纰漏和风险。

近期财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风险监测信息回复要求、会计管理、业务操作提出了要求。修订了《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对现金管理、查库管理执行操作按上级行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营业室制定了《印鉴卡领用、出售、建库管理操作流程》,对印鉴卡使用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

(五)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业务检查监督

针对“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问题严重”、“大额及对账业务不规范”等问题,我行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会计管理人员没有严格履行审核和监督的职责,审查力度不够。下一步工作中会计管理工作要求:一是检查突出重点;二是违法必究。

突出重点,就是要集中力量深入检查,重点突破,避免做表面文章,避免查而不处、不了了之。违法必究,是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检查工作的落实,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对于问题责任人,一是通报。二是罚款。三是行政处分。

各级会计管理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紧跟制度规章更新的步伐,做好规章制度的解读、传达、再培训。检查辅导人员要加强事中监督,避免以罚代管的工作方式,将监督重心前移。

(六)整改完成情况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大多数问题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一户专用账户“xx”由于需要客户配合重开财政五联单,正在积极整改中。对于“对xx年11月起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机构信用代码证的核对并留存复印件。”的情况,已对11月份以来开户的单位逐个打电话联系,目前还有20个账户没有提供机构信用代码证。

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中国xx银行xx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xx]32号)的文件精神,我行迅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学习,同时结合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细致认真的学习和自查,全员合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现将行规行约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行上下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自查工作,市分行成立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小组,以区县为单位,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我行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行长作为此项自查工作第一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行规行约自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1、加强员工教育,筑牢员工思想防线。

通过下发电子文本,印刷纸质手册等方式,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

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

要求广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控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

要求我行员工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把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下降到最低。同时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审计部门对行内存款业务是否做到交易真实、凭证齐全、各项账务是否相符;贷款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三法一指引”执行,是否有违规贷款;票据业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办理进行了严格检查。

三、自查结果

1、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不搞恶意竞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公平合理,促进我行存款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

2、办理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要求,对票据业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办理,审查各项要素是否合理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办理,发现假票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确保票据业务合规合法。

3、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我们除在营业大厅进行公示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的选择权,并为客户选择方便快捷的服务项目,同时尽可能地帮客户选择收费低的结算方式。

4、我行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专门规定客户部负责全行服务工作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制定了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日常工作中通过监控录像或下网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确保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处理日常客户投诉,做到100%反馈回复。

5、认真对待《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为客户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对客户业务咨询认真给予解答,使客户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经自查,我行在行规行约执行方面未存在安全隐患,员工都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今后我行将继续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同时将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行内自查,杜绝业务差错发生,将行规行约制度一直贯彻落实下去。

银行自查报告 篇3

银行制度自查报告

引言:

作为一家银行机构,我们深知银行制度的重要性。银行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我们银行的经营和服务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了评估我们银行的制度执行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整理了以下报告,以期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一、制度概述:

1.1 制度的定义和目标

我们银行的制度是为了规范我们银行各项运营活动,确保我们银行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并保护客户的权益。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良好的管理和监督框架,以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并提供一流的服务。

1.2 制度的层级和内容

我们银行的制度由总行和各分行共同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贷业务、资金运作、营销活动等内容。制度分为总行级制度和分行级制度,总行制度对各分行具有统一约束力,分行制度则侧重于本分行的具体情况。

二、自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2.1自查范围和方法

我们本次自查的范围包括总行和各分行的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通过调查问卷、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2.2自查结果总结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1)总行及分行在制度颁布后,未能完全贯彻执行制度要求;

2)个别分行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实际执行与制度要求存在不一致;

3)部分员工对制度的培训和宣贯不到位,不了解制度的具体要求;

4)一些制度缺乏适应性,对新兴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规定不明确。

2.3问题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总行和分行对制度的重视不够,制度执行的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出现问题。此外,一些制度本身需要做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日益变化的金融市场和客户需求。

三、改进措施:

3.1领导重视与监督

总行将加强对分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分行要高度重视制度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3.2加强员工培训与宣贯

总行将提高对员工的制度培训力度,确保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达到要求。分行要加强对员工的宣贯工作,将制度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3.3制度的完善与修订

总行将召开专门会议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对一些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订,并增加适应新兴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规定。

四、结论:

银行制度是银行运营和监管的基石,制度执行情况对银行的经营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影响。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改进措施。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加强对银行制度的执行,以确保我行的经营合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参考词汇:

1. 银行制度 - banking system

2. 规范性 - normativeness

3. 有效性 - effectiveness【968OK.coM OK语录网】

4. 自查 - self-inspection

5. 经营行为 - operational behavior

6. 合法合规 - legal compliance

7. 保护客户的权益 - protection of custo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8. 良好的管理和监督框架 - sound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framework

9. 内部控制 - internal control

10. 风险管理 - risk management

11. 信贷业务 - credit business

12. 资金运作 - fund operation

13. 营销活动 - marketing activities

14. 制度颁布 -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15. 统一约束力 - unified binding force

16. 制度要求 - requirements of the system

17. 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ions

18. 监督落实 -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

19. 加强员工培训与宣贯 - enhance staff training and promotion

20. 审查 - review

21. 适应新兴业务和创新性产品 - adapt to emerging businesses and innovative products

22. 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 implement to each employee

23. 广大客户 - vast customers

24. 符合广大客户的需求 - meet the needs of vast customers.

银行自查报告 篇4

银行轮岗自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承担着日益增加的金融服务任务。为了适应这一变化,银行普遍采取轮岗制度,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和金融诚信问题的凸显,银行轮岗自查成为了银行管理的重要环节。


轮岗自查是银行推动员工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影响到其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轮岗制度可以让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积累经验,提高工作技能和专业素养,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和需求。通过轮岗自查,银行可以发现员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提升机会,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与职业发展潜力。


轮岗自查有助于完善金融风险的防控措施。随着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轮岗自查可以让员工深入了解不同金融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从而更好地发现潜在风险和漏洞,并加强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通过轮岗自查,银行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对外界金融风险的应对能力,从而保护客户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轮岗自查还有助于提升银行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金融服务业是一个高度依赖客户信任和满意度的行业,良好的服务质量是银行赢得客户信任的关键。轮岗自查可以让员工亲身体验一线业务,了解客户需求,更好地理解和满足客户的期望。通过轮岗自查,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从而增强银行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轮岗自查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轮岗自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银行每年都要组织数百名员工参与轮岗自查,需要安排人员安全出行、薪酬调整、岗位交接等工作,这些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资源。轮岗自查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银行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自查评估机制,确保轮岗自查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自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轮岗自查需要得到员工的积极配合和支持。银行需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沟通,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员工参与自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小编认为,银行轮岗自查在银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推动员工职业发展,完善金融风险的防控措施,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轮岗自查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并得到员工的积极配合和支持。银行应不断完善轮岗自查的机制和方法,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效果,以推动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稳定。

银行自查报告 篇5

银行线路自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银行的线路承载压力也日益增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银行每年都会进行线路自查,以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本文将通过详细且生动的描述,阐述一份银行线路自查报告。


一、概述


本次银行线路自查报告是由某银行自发组织的一次全面自查活动所得。该银行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银行,拥有较为庞大的金融网络,服务范围广泛。此次自查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银行线路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尽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了该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数据中心以及与相关合作伙伴之间的线路。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每个连接点进行了逐一检查,包括线路设备、连接线路及相关硬件设施等。


三、自查过程


1. 线路设备检查


我们检查了所有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的供电、温度、风扇运转情况等。对于有标明故障的设备,我们及时更换或修理。同时,也注意对设备进行了清洁工作,避免灰尘或其他杂物对设备运行产生影响。


2. 连接线路检查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所有连接线路进行了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我们使用专业设备对线路的带宽、延迟、丢包率等进行了测量,并与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我们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连接线路的质量。


3. 硬件设施检查


此次自查还对相关硬件设施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存储设备、服务器、电源供应等。我们对设备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检查了设备的供电情况。同时,我们也确保了设备的冷却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硬件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自查结果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自查活动,我们得出了以下:


1. 大部分线路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严重故障。


2. 在连接线路方面,一些较为老旧的线路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及时替换或升级。


3. 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少量设备供电不稳定的情况,需要加强维护。


五、对策建议


根据自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以进一步提高银行线路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 加强老旧线路的替换或升级工作,以提高连接质量和速度,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2. 加强对硬件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和清洁设备,修复供电不稳定的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提高员工技能和意识,定期进行培训,以应对突发情况,并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通过本次银行线路自查活动,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银行线路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满意度。银行将继续加大对线路自查工作的力度,以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银行自查报告 篇6

银行同业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同业账户自查报告是银行机构进行内部自省和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对同业账户的自查,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加强自身的合规管理,提高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文将从标题所给的主题出发,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银行同业账户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和影响。


自查报告的编制过程需要银行机构深入了解和熟悉同业账户的特点和运作方式。银行同业账户指的是银行之间相互开设的账户,用于存放资金、结算交易和开展金融业务。与个人账户相比,同业账户在规模、交易频率和复杂性等方面更加庞大和复杂。银行机构在编制自查报告时需要仔细研究同业账户的具体情况,包括账户开设的原因和目的、账户余额的动态变化、账户间的资金流向等。只有深入了解同业账户的运作方式和特点,银行机构才能准确把握其风险和问题的本质,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自查报告的编制需要银行机构全面分析和评估同业账户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同业账户作为银行的重要业务渠道之一,其涉及的风险和问题也是多样而复杂的。例如,同业账户可能面临资金流失、信用风险、洗钱风险等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银行的稳定性和声誉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在自查报告中,银行机构需要对同业账户的风险进行全面地分析和评估,包括风险的潜在原因、可能的影响和治理措施等。通过对风险的全面分析和评估,银行机构能够更好地把握同业账户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本质,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指导。


然后,自查报告的编制需要银行机构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根据自查报告的分析结果和评估,银行机构需要针对同业账户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整改措施是指为解决同业账户存在的问题而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措施,例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加强监督和控制等。整改建议是指针对同业账户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的具体建议和意见,例如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合规审查、加强信息披露等。通过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银行机构能够及时解决同业账户存在的问题,提升自身的合规管理水平,保障业务的安全稳定性。


银行同业账户自查报告对银行机构的影响是深远的。自查报告能够帮助银行机构发现和解决同业账户中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提升业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整体风险防控能力。自查报告能够加强银行机构的合规管理,提高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遵守程度,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自查报告也可以为银行机构的内外审计、监管和评级提供参考依据,增强银行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小编认为,银行同业账户自查报告是银行机构进行内部自省和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细致的自查和整改措施,银行机构能够加强自身合规管理,提高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自查报告对银行机构的影响是深远的,能够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合规管理,增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银行机构应认真编制和实施自查报告,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银行自查报告 篇7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同业竞争秩序和良好的发展氛围,维护银行业社会形象,共同提高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有关的规定,经淄博市银行业协会会员协商同意,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严格遵守并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执行各项银行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遵循同业自律公约,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杜绝以不当手段谋取部门利益,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维护合理有序的金融环境。不得以诋毁、毁誉他行声誉、泄露他行商业秘密、变相或擅自修改行业标准等不当手段发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四条依据法人和分支机构的各自要求,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强化自身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依法提足拨备和增加股本,建立长效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五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增强从业人员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切实解决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引导干部员工合规操作、依法经营。实施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

第六条严格执行有关账户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支取现金。

(一)不得擅自减免验资、开户、购买凭证、结算密码器等开户环节的费用;定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核对,做到二者相符;

(二)严禁为企业注册虚假验资提供方便;

(三)不以任何手段强制客户;

(四)不向非基本账户单位提供现金,不违规支付大额现金和办理现金票据,不纵容客户利用银行卡违规套取现金;

(五)不吸收客户为了逃废其他会员单位债务而转移的资金;

(六)积极开展反的洗钱工作,做好大额交易风险监控,及时向当地人行上报相关的报表资料。 第七条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时,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制度规定,不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一)不得违规提高利率吸收存款;

(二)不得采取存款“贴水”及其他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方式吸收存款;

(三)不得向存款人或关系人支付正常利息以外任何名义的吸储费、协储费、手续费等不当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客户、单位存款经办人或关系人馈赠物品和现金、报销费用等;

(四)不得以调整存款结构为由强制客户将对公存款转为个人存款,依法遵守为客户存款保密的义务,不为企业藏匿存款、躲避司法执行提供方便;

(五)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存款考核机制,废止各种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营销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单项存款考核指标,不得将单项存款考核指标作为对员工个人的奖惩依据;

第八条严格执行银监会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

(一)不得以向经办人和持卡人支付费用、馈赠礼品等不当手段争取客户资源;

(二)不得与特约商户签订违反行业标准的受理合约,以及为不符合条件的商户擅自安装POS机和减免手续费;

(三)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在已经开展银行卡联网的地区和单位安装POS机、ATM机等机具,不得具有排他性;

(四)客户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使用银行卡和存折,银行不得以无折为由争发银行卡;

(五)规范特约商户管理,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淘汰违规商户,防范打击恶意、变相从事银行卡违规第九条开展理财业务要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管理办法、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合理设计和推荐理财产品,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不得违规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高额收益等不当宣传。理财协议书应有客户本人阅读后亲签,不得他人代签。不得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为争夺客户资源推出理财产品,不得挪用理财资金等。从事理财产品销售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条规范保险等代理业务市场,严格执行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则,不得违规开办保险代理业务,严谨未取得代理保险上岗证书的代理保险人员在大厅协助银行理财人员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对保险产品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诱导、欺骗客户投资,不得允许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进驻营业厅。

第十一条办理各项授信业务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合理、有序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一)按照《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开展业务;

(二)认真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准确、及时录入贷款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担保等客户信息。除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外,不得向无贷款卡或无效贷款卡的客户发放贷款和其他信用支持。不得向银行业协会已经公布的“黑名单”客户增加贷款额度。

(三)严格执行法定的贷款利率、票据贴现利率,不得超出规定的贷款利率变动范围发放贷款、办理票据业务;

(四)不得在贷款营销中向经办人和关系人违规返点、支付各种不正当费用等;

(五)不得以降低贷款条件方式挣揽客户、开展授信营销;不得向关系客户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

(六)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为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不得以发放贷款为条件,强制客户转移基本账户;不得强迫客户将贷款转作存款和约定之外的控制存款支付;不得从客户贷款本金中收取利息保证金。

(七)不得向客户收取利息以外、监管部门明确规定不能收取的咨询费、信息费、手续费等其它任何形式的费用;

(八)规范票据业务操作,严禁承兑和贴现不具有或不确定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以办理存款保证金为授信条件,强制企业办理票据业务;严禁将贷款转移为票据保证金。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会员单位应提供如下服务:

(一)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处理各项结算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尽量减少核算环节,合理配置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二)票据交换、电子汇兑、票据解付等跨行业务,依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办理,不得采取恶意退回、故意压票等拒绝和拖延支付行为;

(三)提供自助转账服务(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其他银行自助设备等)时,应提供自助服务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安全措施及收费标准等资料;

(四)银行的各类电子化支付结算业务,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电子交易记录备份,以及建立必要的第三方认证机制等,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方便客户查询。

(五)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应制定措施保证业务的安全性;应明示客户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降低风险的正确措施;应保证有便捷通畅的渠道让客户及时向银行通报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办理国际业务时,会员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最新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为客户提供外汇贷款和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服务,并提供国际主要通用货币的外汇买卖、结售汇和兑换业务服务,以及携带证业务服务等;规范信用证业务,严禁开具融资类进口信用证。

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等的原则,加强同业之间沟通,按规定收费,杜绝恶性竞争。

(一)严格执行业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对外进行公示;

(二)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压制其他会员单位的公平竞争;

(四)不得以损害商业银行自身利益或同业利益获得客户;

(五)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五条发挥协会自身优势,建立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平台,实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促进同业之间相互借鉴、相互交流,达到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在协作中实现共赢的目的。会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并加强在银团贷款、开立信用证、缴纳保证金、保函业务、转让贷款及票据转让等方面的业务合作,共同防范业务风险,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第十六条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规定应报批、报备后方可实施的业务,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批、报备。向客户提供产品及银行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不得采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客户或第三方利益。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维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及时通报有关企业的情况,共建同享风险信息资源;统一维权行动,对逃债、无故拖欠银行利息的企业,共同实施包括信贷、结算及其他中间业务方面的联合制裁或通过协商制订的统一制裁措施,有效打击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等一切损害会员单位利益的行为,自觉维护国家和银行业合法、正当权益。

第十八条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自觉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经营原则,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会员单位;

(二)不得窃取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三)未经同意,不得披露、使用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四)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

(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在同业或区域中的垄断地位或竞争优势;

(六)不得不计成本或采取违规、越权方式挣揽客户;

(七)不得向其他会员单位的高端客户提供与该客户在本行客户级别不相符的优惠或折让。 第十九条在进行广告宣传与信息披露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一)对外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要及时、准确、充分、完整,做到依法缴纳各种税收,不偷税、不漏税,不违反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二)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如实宣传产品功能,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及化解措施,辅导客户掌握使用技巧、使用要领;不得对金融产品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歧义的宣传,不得以排挤、贬低和诋毁其他会员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不当竞争;

(三)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其他特殊资源,片面夸耀自身的优势,贬损其他会员单位的信誉,损害同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十条加强服务工作,完善培训、考核、检查通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银行服务,共同维护银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制定科学的投诉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投诉。设立接受客户投诉的专线电话,在承诺的时间内对客户投诉做出答复。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劳动法,支持和促进人员的有序正常流动,以部门为单位的整体性“跳槽”接收方应予以拒绝,

(一)会员单位不得以人才流动形式招收、聘用下列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不得录用的人员;

行政机关依法、调出单位审查尚未结案的;

3 3.处于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程序中的;

重点科研等项目尚未完成、中途离开可能影响该项目正常进行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离任审计尚未完成的;

侵犯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

重大违规事项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受到除名或辞退处理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

8.因个人辞职或自动离职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

(二)除不得流动的人员之外,对其他可流动人员,会员单位不得以无端理由阻止人才正常流动。

(三)发现会员单位有不遵守人才流动约定行为时,应及时按程序向协会书面报告或举报,由协会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遵循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行为公约、行业准则等规章规则制度,奉行合规优先、主动合规、全员合规的合规理念,将依法管理、合规管理贯穿于各个业务、各个环节。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教育,秉持勤奋认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维护银行业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执业有关规定,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抓好员工失范行为排查,杜绝发生各类大案要案。防范和打击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案件综合治理,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四条会员单位对客户提供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协会理事会下设自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作为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执行机构,负责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解释,检查、考核、评估会员单位执行自律公约及各项管理办法的情况。

协会自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自律服务部,具体负责行业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

会员单位应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协会自律管理的联络部门,指定专人配合协会的工作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六条会员单位有义务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或举报,对会员单位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行业规范的行为和投诉,一经核实确认,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建议监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会员单位对协会处罚决定,包括提醒、警告、协会内部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的,有权力按照一定程序,提请协会理事会进行复议,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会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协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投诉和发现的业内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告知监管部门,做好监管部门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会员单位之间发生业务争议、纠纷时,当事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协会进行调解、裁决;协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上报监管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会协调无效时,会员单位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争议。

第三十条协会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与投诉。会员单位应设立客户服务投诉电话,在营业网点设立意见箱(簿),在承诺的时间内对客户投诉做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本着公开、客观、促进的原则在协会会刊、网站公布各会员单位的自律工作情况,对严格执行自律规定的单位进行褒奖,同时公布各会员单位相关的违纪及其处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本公约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全体会员单位签署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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