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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我读了一篇神话故事—《夸父追日》,讲的是夸父追赶太阳的事。夸父为什么会追赶太阳呢?原来。古时候太阳走得很快,白天的时间很短,寒冷而漫长的黑夜使人们感到很不方便。为了这件事,夸父就去责问太阳,但是傲慢的太阳竟然毫不理会。这样被激怒的夸父,就向太阳追去。最后,他因为干渴而死去。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夸父的意志是多么坚强!提着木杖追赶太阳,就在他一步步接近太阳的同时,“太阳的灼热使他的汗水像雨一样不断地往下淌,”但“他撕开了衣服,”“耐着炎热仍不停地向前赶。”最后,“极度干渴的夸父,再也支持不住了才去喝水,”但“极度干渴的夸父还没来得及赶到北方的太湖,便在中途渴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懂得了夸父那颗为大众服务的心。”为了使大家有足够的光明,为了解除大家在又长又冷的黑夜中的不方便,夸父才去责问那个“不负责”的太阳,才向太阳追去的。
即使在他临死的时候,也要让手中的桃杖化为“一片枝叶茂盛的森林,”“结出累累的果实供人们解渴,”“大片的树荫供赶路的人们乘凉。”这些足以证明夸父为大众服务,是不惜一切的。由夸父我不禁想起了“附首甘为儒子牛”的鲁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身残志坚的保尔……
我看的书是《夸父追日》,这本书讲的是一篇神话故事,它讲了在遥远的古代,中国北方矗立着一座雄伟挺拔的山峰??天山,那儿居住着一个巨人部落,他们的首领就是夸父,所以这个部落叫夸父族。那个时候,大地上到处是野草,充满了毒蛇和猛兽,因为夸父勇猛,他捉的毒蛇和猛兽在部落里是最多的。有一年,夸父族遭受了大旱灾,人们没有东西吃,夸父便想着把太阳捉起来。从这时起,夸父便天天地跑,最后因为口渴难忍而倒下了。
我最敬佩夸父,他能够勇猛地去抓毒蛇和猛兽,为了族人的幸福,夸父不惜一切代价,去追赶太阳。一直追了九天九夜,到了禺谷,他正要伸手去捉太阳时,突然感到身体好像失去了骨架,一阵头昏,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太阳早就跑得很远了。可夸父并没有泄气,而是重新振作起来,当他再次靠近太阳时,太阳突然把温度升高了许多,他的身体很快被蒸干了,夸父走到南方的黄河边,拼命地喝水,黄河里的水被他喝干了,他刚要走向渭河,便支持不住,倒下了。
夸父的追日精神??坚持不懈,是否对你有所启发呢?是呀,如果我们在学习上面也像夸父那样,抱有一种坚持不懈的态度,不会的题目认真思考,不是一下子看不懂便去问别人,而是刻苦钻研,不气馁,实在不会的再去请教别人,这样我们还有什么能学不会、学不好呢?
今天,我津津有味地读了《夸父追日》这本书。《夸父追日》是一个神话故事,讲了夸父逐太阳的故事。有一年,大地发生了严重的旱灾,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许多人都渴得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非常着急,他决定把太阳逐出去。他立刻拿上手杖,跨出脚步,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去,夸父追啊追啊,渴了顾不上喝水,饿了顾不上吃东西,一直追到太阳身边。正当夸父要追到太阳的那一刻,他觉得十分口渴,立刻去喝黄河里的水,喝完后还不解渴,他又去喝渭河里的水,可还是不解渴,夸父又想去喝大泽里的水,可还没跑到大泽,就轰隆一声倒下去了。夸父倒下去的时候,把手杖奋力往太阳抛去,手杖竟化成一片桃林,满树挂着鲜美的桃子,供人们解渴,夸父也变成了大山,为子孙后代造福。
夸父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可是我平时做事虎头蛇尾,没有持之以恒。
有一次,我在拼积木,可是我拼好这边,那边积木就散了,我凑好那边,这边积木又散了,我又拼了一遍,可还是这样,我有点灰心了,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拼了。可是妈妈说:不行,继续拼,你应该向夸父学习,坚持就是胜利。在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拼好了一艘航空母舰。
在学习和生活中也有许多困难,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像夸父一样坚持不懈,奋勇前行。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以前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一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明白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就应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我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读书是做人的根本,它可成就礼贤之士、诚信之客和德善之人。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的心里满是感动,此时我们借用读后感,再一次回味这本经典的作品。如何寻找相当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呢?以下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整理的“最新《夸父追日》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今天,我再次读了《夸父追日》这篇文章,并写下了这则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人名叫”夸父“。不仅长得十分奇怪,还有着惊人的食量。 夸父有一副好心肠,时时刻刻都想为人类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有一天 ,夸父突然想抓住太阳。因为,他觉得抓住了太阳,人们就可以多活些日子。于是,夸父就开始追赶太阳。
可是日子渐渐过去了,夸父却始终追不上太阳。但他毫不气馁,下定决心:不完成心愿,决不放弃。
夸父又累又倦,喝光了黄河和渭河的水,还是没有办法止渴。
这时,夸父看见远处有一片大沼泽,便拼命地奔去。
却不料,通往大沼泽的路很不好x,而夸父又非常累、渴,一不小心,竟被一块大石头绊倒了。顿时,夸父庞大的身体就这样摔了下去。他挣扎着要爬起来,可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就这样,夸父满载遗憾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夸父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为了人类的幸福,决心要去抓住太阳。路途是那么遥远,阻碍是那么的多,但他没有放弃,直到最后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坚持让人感动,他的执着让人感动。最重要的是,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他还是想着要为人类做贡献。他的品质多么可贵啊!
今后,我也要向夸父学习,做一个绝不放弃,无私奉献的人!
看了夸父追日这篇文章,我深有所思。夸父怎能把太阳追上呢?地球多大呀,太阳离我们居住的星球是多么的遥远。远远的望去,早上太阳像一个红彤彤的大皮球,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中午像一面耀眼的镜子,照耀着大地,晚上伴着彩斑斓的晚霞消失在夜幕从中。
和太阳相比,地球像一粒粒小小的豆子。每个人一天最多能走几公里或是十几公里,对于一个人来说要徒步追上太阳那得多少年啊!听不爸爸说太阳和地球都是银河系中一颗很小的恒星,而太阳和地球都是按照各自的方向轨道所运转。
而夸父追日只不过是我们祖先几千年前的梦想,征服宇宙,在奥妙的太空中飞翔,这是经几年人类科技进步的成果,也是几千年人类观察宇宙,钻研宇宙的成果。比如神州五号、六号的成功发射,人类知识迈出了太空的第一步。遥远的太空天上闪烁的每一颗星星在时刻召唤我们,向太空进军,钻研太空,只有依赖科技的进步,在能完成我们的理想。
这就激励着我们,要观察地球,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这才是我们飞向太空的翅膀。
读了《夸父追太阳》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生动而富有哲理的书。这本书最使我感动。
从前,有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他非常有力量,心地善良,非常善解人意。有一年,炎热的太阳烧毁了庄稼,杀死了人们。夸父死后,他对族人说:“太阳太可怕了。我想追上太阳,追上他,让他以后听人指挥。于是他跑向太阳。夸父跑了很久,觉得又渴又累。他喝了许多大河的水,但他仍然感到口渴。尽管他筋疲力尽,他还是朝太阳跑去。夸父最终没有实现他的愿望。他又渴又累。他摔倒了。他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了绵延数千英里的大山,他扔掉的树枝变成了茂密的桃林。夸父虽然死了,但他的精神感染了他的后代。一个人为自己的理想而不知疲倦地工作是光荣的。夸父的死也是值得的。
夸父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不管怎么努力,他都很执着。我们钦佩夸父对理想的执着追求。这提醒我们,我们在学习中缺乏的是这种执着的追求精神和为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巨大勇气。
每个故事都包含着做人的道理。每次读完一个小故事,我都觉得自己的身心受到了洗礼,精神得到了升华。如果我们能理解这些原则,这将对我们未来的学习和成长有很大的帮助。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仔细欣赏这些有价值的故事。
看了《夸父追日》这个神话故事以后,我的感触很深。夸父为了实现自我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夸父逐日的故事有其极为深刻的寓意。它说明“只有重视时间和太阳竞走的人,才能走得快;越是走得快的人,才越感到腹中空虚,这样才能需要并接收更多的水(不妨将水当作知识的象征);也只有获得更多的水,才能和时间竞走,才能不致落后于时间”。夸父逐日是为了给人类采撷火种,使大地获得光明与温暖。夸父是“盗火英雄”,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还有人把夸父逐日看成是自然界的一种争斗,夸父代表“水”,而太阳代表“火”。水神、火神相争,水火不容。夸父逐日的故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何理解这个故事,它用心的好处在于,人们以各自不一样的理解,去认识这个世界,去实现自我完美的追求。
我们要学习夸父巨人的意志坚定,就像我上小学吧!不管刮风、下雨、电闪雷劈都要去上学,要不然一天落下了功课,考试如果出那天学的那篇课文,就不会了。从上小学开始,除了有两天(周四、周五)我得了喉炎,没上学,我一次假都没请过。不像个别同学似的,一个小病就在家休息,记得一、二年级时,冯铄棋都发烧了,还为了我们班,广播体操比赛时给我们领操,多不容易呀!我相信,我必须能够做一个意志坚定的小孩儿!
《夸父追日》是一个著名的神话,可谓是人人皆知。但很多人只是浅浅的读了一遍,并没有感触。而谁又知道,这个看似简单的神话,却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夸父,一个为自己梦想而执着的人。他喜欢光明,他要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这样的一个人,充满梦想敢于去实现梦想,却最终只是一个试图去改变大自然的定律之人。他曾经拿着手杖,提起长腿,迈开大步,像风似的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追到虞渊去,试图无比欢喜的去捉住那个又红又亮的大火球————太阳。可惜可惜,他那时候太口渴了,喝光了黄河渭河的水,还不够,要喝瀚海的水,却在路途中又累又渴的倒下了。最终,太阳把最后几缕金色的光辉洒在夸父的脸上。夸父长叹一声,把手杖奋力一抛,便闭上眼睛长眠了。再一次金光普照大地的时候,少了夸父,多了一座大山。少了一根手杖,多了一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林。
夸父虽然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却有一个有伟大理想的人。尽管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定律,不会因一个人或成千上万人的拼搏而变化,但是依然会让许许多多像夸父一样会去追日的人再去追日。
这个神话,看似简单。深刻的道理却在神话的每个字眼里浮现。它体现出了一个民族希望自己民族昌盛,不断向光明行驶,不让黑暗笼罩这个民族。同样要向幸福驶去,不让灾难、痛苦笼罩这个民族。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行为处事的方法,读作品时,仿佛徜徉在一个优美的梦境中。读后感可以将快乐分享给更多的人。分享一篇网络上的好文“夸父逐日读后感”对思考有很大启示,内容丰富的文章一定有您所需的信息!
《中国神话传说》主要说的是上下五千年历史的神话故事。它们如大千世界中的一颗颗熠熠生辉的明珠,给人以深刻的启发。书里有很多经典的神话故事,比如《盘古开天地》《夸父追日》《牛郎织女》《精卫填海》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夸父追日》。这个神话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巨人,他喜欢光明,不喜欢黑暗,所以想把太阳抓住。于是夸父就拿起手杖,提起长腿,像风似的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快追到时,他喉咙干的直冒烟,把黄河与渭河的水都喝的一干二净,可还是不够。他又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最后累的倒在地上死了。他带的手杖变成了鲜果累累的桃树林,而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他用自己的身躯为人类做了贡献。
读了这篇神话故事,我受到的启发很大,夸父是个很坚强的人,他不怕任何困难,都要去抓住太阳,路途那么遥远,他都没有放弃,直到他死时都没有说一声他不应该去追太阳,他的愿望虽然没有实现,可是他努力了。他的坚持让人感动,我们要向夸父学习,不管你最终成功与否,最起码你要去努力,如果你不去努力的话,你是永远成功不了的。虽然,他只是个神话故事,可是他很值得我们学习。
这只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一个小故事,别的故事也都非常丰富精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还教育我们如何与人为善,如何勤学苦练,如何不畏艰险......这本书就像我的老师教我做人的道理,又引领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喜欢这边让我受益无穷的书。同学们如果你对这本书感兴趣的话一定要看看哦!
学完夸父追日之后,我不禁想:这个故事已经是人人都知道,故事虽然非藏简单,但是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夸父是一个坚强的巨人,他不喜欢黑暗,只喜欢光明,他下定了决心,要去追太阳,让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
他拿起拐杖,迈开大步,像风似的奔跑,一口气跑了两千里,到了虞渊时,那正是太阳落下的地方,他终于见到了红红太阳。这使他无比欢喜,但是,还差一步就要完成了的时候,夸父已经渴的嗓子直冒烟了。夸父喝干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但是还是止不住口渴,他只好去喝大泽的水,但是,他已经累得不行了,他倒在地下,叹息了一声,把拐杖使劲向前一抛就长眠了!第二天,倒地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山,他抛出的手杖变成了一个桃林,让向着光明前进的人解渴,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
夸父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他有这个想法,想改变大自然的规定,夸父想让后代的生活里只有光明,没有黑暗!虽然我不能像夸父那样去追赶太阳,但我一定要学习夸父的那种精神。
今天我读了一个上古神话“夸父追日”,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夸父喜欢光明不喜欢黑暗,所以他想留住太阳。夸父追日虽然失败了,但是他坚忍不拔的毅力,很值得我们学习夸父的这种精神。
夸父在追日的过程中喝掉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但是他还没有放弃他的目标,继续追日,最后还是渴死在了虞渊。我今后一定要学习夸父追日的这种精神,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有了目标就一定要不怕困难地完成。夸父倒下时就变成了一座大山,夸父的手杖变成的鲜果累累的桃林,夸父虽然倒下了,但是他还给后代留下了鲜果累累的桃林,追随光明的人吃了会精神百倍,奋勇向前,夸父到死还想着为人们造福,激励着人们向他们的目标前进。
读了这篇文章对我有很大的激励,我一定要有目标一直向那个目标前进,不要半途而废。夸父的失败不是他没有付出,是因为他违背了自然界的规律。世界上的任何成功都要付出艰苦劳动,都要受到曲折,没有一帆风顺的。
看了《夸父追日》这个神话故事以后,我的感触很深。夸父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夸父逐日的故事有其极为深刻的寓意。它说明“只有重视时间和太阳竞走的人,才能走得快;越是走得快的人,才越感到腹中空虚,这样才能需要并接收更多的水(不妨将水当作知识的象征);也只有获得更多的水,才能和时间竞走,才能不致落后于时间”。夸父逐日是为了给人类采撷火种,使大地获得光明与温暖。夸父是“盗火英雄”,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还有人把夸父逐日看成是自然界的一种争斗,夸父代表“水”,而太阳代表“火”。水神、火神相争,水火不容。夸父逐日的故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何理解这个故事,它积极的意义在于,人们以各自不同的理解,去认识这个世界,去实现自己美好的追求。
看了《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最感动的是《夸父逐日》这个神话故事,大概的情节是这样的:
北方的冬天,寒冷而又漫长,无情的风像皮鞭一样抽打着饥寒交迫的人们,这里有一个英雄巨人,叫夸父。在一个冰天雪地的冬夜里,夸父忽然想到:若能追上太阳,让太阳多留一会儿,这里的人都可以得到温暖了,那该多好啊!
夸父在太阳刚升起时就迈起大步子,跑啊,跑啊,他能追上太阳了,但是,太阳照在他身上,夸父又热又渴,一口喝干了黄河水,但是还是非常渴,终于倒了下去,夸父在去世前还想着那些走累的行人,于是他化做了果林,行人走累了就可以吃甘甜的果子解渴。
啊!夸父你真是一个无私的人,你为了饥寒交迫的人们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你为了让人们得到温暖而去追逐炎热太阳,你却不顾自己的生命而勇往直前。啊!夸父,你真是一个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你不但为了让更多的人得到温暖而迈起大步子向太阳直奔而去,而且还在去世前想着走累的行人,给行人留下了甘甜的鲜美果实,行人吃了甘甜的果实不再渴了。夸父,你就是一个大英雄,因为你的精神让人们感动无比。
啊!夸父,你让人们感动的不仅是精神,而且还是一种无私的奉献。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本文中,作者对长妈妈不做外形描写,而是集中写她的某些特点,从而凸显她的神态和精神。鲁迅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刻画,颇为集中地汇映出长妈妈的愚昧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善良的心灵。就在她教给小主人的许多道理和不许这样或那样的管教中都微妙的表现出她对“我”的钟爱,在这艺术手法上,有点类似以藏为露的含蓄。其实,在家里,只有她真正关心“我”,了解“我”,这一心意就在购买《山海经》的情节中猛然外露了。
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长妈妈的思念与不舍之情。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
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夸父逐日》这个故事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故事所宣扬的道理让人每每想到就非常受感动。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为夸父的巨人,想着让太阳带给大地光明,为能够将太阳固定在天上,就千里奔波追赶太阳,希望留住太阳。可是因为太阳太过炙热了,夸父变得非常口渴,饮干了两条长河的水,最终还是因为口干舌燥、疲劳过度倒在了路上。夸父死后躯体化为了大山,他的手杖化为植物枝干,茂密地生长出一片桃树林。
读完《夸父逐日》之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钦佩夸父这个人为了大众苍生而牺牲自己。这种大仁大义是值得叫人称颂的,夸父我了人们的幸福,为了大地能够充满光明,努力追赶梦想,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最终没有能够完成梦想,可是这种追日精神可歌可泣。
生活当中,我往往很懒惰连自己的事情也做不好,相比较夸父,我感到惭愧。我觉得,我们这一代学生就应该学习夸父逐日的精神,为自己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去实现理想。
读了《夸父追日》这本书,我感觉的它是一本又生动又富有哲理的好书。这本书,让我最感动。
从前,有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他力大无穷,心地善良,善解人意。有一年,火辣辣的太阳烤死了庄稼,让百姓热的纷纷死去。夸父之后,对自己的族人说:太阳实在是太可恶了,我要追上太阳,把他抓住,以后让他听人们的指挥。于是,他便向太阳奔去。跑了很久,夸父觉得又渴又累,他喝了许多大江大河的水,还是觉得口渴,虽然他已筋疲力尽,但是它还向着太阳跑去。最终夸父没有实现他的愿望,他太渴了,也太累了,倒下了,他死后,身体变成了一座绵延千里的山脉,他扔出去的手杖变成了一片茂密的桃林。虽然夸父死了,但是他的精神却感染了后人。一个为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的夫是光荣的。夸父的死也是值得的。
夸父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他很有恒心,无论怎样辛苦都要尽力完成,他对理想很执著的追求精神让我们感到十分敬佩。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了,在学习中,我们缺少的就是这种执著的追求精神和为理想而艰苦奋斗的巨大勇气。
每个故事里都蕴含着做人的道理,每读完一个小故事,我都觉得身心受到了洗礼,精神得到了升华。如果我们能够领悟这些道理,会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希望每个人能仔细品味这些有价值的小故事。
一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再次读到《夸父逐日》。印象颇深。
夸父不自量力,固执而可笑。一个人徒步,疯狂同太阳赛跑,痴人之举!且,跑胜过太阳,有何意义?难道是远古人民自娱自乐的游戏?还让一位巨人如此随意地付出了生命?我不禁心里暗笑,提笔要在书页上写下“不自量力”的教训。
可是,忽有一股莫名的情愫自我心底涌出,只觉得,如果他没有渴死,一定可以追上太阳。我竟锁眉吊念起这位巨人——夸父逐日多像一支悲壮的诗歌!眼前浮现着夸父执着的、至死不愿停下的步伐,竟是声声寰宇……
矛盾纷扰的思绪使我迷惑。夸父逐日结局悲惨,又无意义,为何还有一股惊心动魄的气概震慑灵魂?
头一次,夸父令我疲倦。
二
那一天,正伏案桌前,忽是一抹绿打搅了我凝结严肃的心情。
目光追向那叶。它晕着川野的绿,在风中自在地旋转,像是早春的鱼儿在透澈、清亮的小溪中快活地嬉戏。风轻柔地拨动空气,叶又像震颤的琴弦,不由自主而翩舞,恍惚像跳跃的翅膀,在天宇之下、阳光之上粼粼跳动着带绿的荧光。风与叶推推攘攘,伴随一阵轻快如银铃的笑声,前赴后继,送向远方。
那一瞬,似被那透明的绿俘获了心窍,我竟神使鬼差地丢下书和笔,随着叶,踏上风的步伐,奔跑。
这样许久不见的冲动令我惊讶!可是,当前请容许我奔跑吧!此刻,我只想要纵情驰骋,同风的追逐使我心旷神怡、畅快淋漓!
第一次,我想起了夸父。他与太阳赛跑,是否也同我一样,因一阵莫名而起,因一阵快意不愿停下?那么,可否告诉我,他追逐的又是什么?这一次,我惊觉自己兴许有夸父的血统。
跟随着转过下一个路口。
前方是公园。宽敞的石子路迭迭错错,纵横向看不见的尽头。似幻觉一般,石子上方飘旋着叶,时幻时行,翩然而舞,似蝴蝶,似仙子。
猛然缩回几欲向前的脚步,深恐惊扰了叶的独舞。而待一曲静静终了,它又要加速。我自是不甘落后。追逐仍未结束!
叶,叶呵!
三
小路的尽头竟是湖。我怔住。
那一面大湖横亘于眼前,强硬地拦截住我跃跃欲试的双腿。目送叶翩翩而去,与最后一丝风擦肩而过,我顿是几分慌乱,终而止不住黯然伤神。怎么,又是要错过!
忍不住努力琢磨当夸父眼见日远去而自己非滞留于此时的心情。他也没有追上太阳……
……
……
最终,也许我懂了。就像夸父最终意识到自己追逐的是太阳,可望不可即的太阳,我也明白自己追逐的是什么。那是风,不羁的风。
与风相逢,是无法约定的不期而遇。它是自由的灵魂,不带地图的旅者,在一切可以驰骋的地方留下它的足迹。我恍然知晓也许我永远追不上风了,因为我早已被太多束缚,无法与风并足了。我早已屈从了这个世界。只可惜了我一番盛情美意……
可是,为何即使已是这样,我仍会被牵引,仍想要追逐?那是否因为,在我心底,还是渴望着那像风一样的灵魂?我还是渴望的吧。
再望向湖面,心已平静。
夸父已经逝去,他渴望的是什么,我不得而知。只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不自量力”不是游戏,而是一种虔诚的追求。我甚至可以聆听得到,在夸父体内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几千年的岁月里窜流。
夸父,这个名字在我心底再次出现时,疲倦化作释然,同一阵风,久久萦绕心间。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我从小就对《夸父逐日》的故事耳熟能详,但对故事蕴含的道理却是囫囵吞枣。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事中隐藏的事理也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暑假里我再一次从《山海经》中读到了这则故事。
在爸爸的引导下,我终于真正明白了夸父为什么去追逐太阳的原因,明白了他靠什么动力支撑他走到生命的最后,那就是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和矢志不渝的顽强毅力。他为了捉住太阳,使它不祸害百姓,居然不惜一切代价。他在生命的最末,望着下沉的太阳,还很不甘心,用最后的一些力气,使劲把自己的拐杖扔了出去,拐杖变成了一片茂盛的桃林,因为他想,以后有人来到这里吃了桃子,就会感到精神充沛,还会沿着他没走完的路继续走下去的。想到这儿,我眼前浮现出二年级时的那一幕。一个女孩在月光的伴随下,一个人静静的背故事,那个女孩就是我。我背会了故事,又听磁带学演员的声音,还配以一定的姿势。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我打败了对手,得到了儿童节金奖。为了这个儿童节,我不知努力了多少天,这时我感到很开心。而我做到这些是跟夸父给我的启发是分不开的。如今我真正理解了夸父用自己的生命去追太阳的真谛,因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分强烈。
尽管没有成功,但也无怨无悔了,毕竟他曾经努力过,奋斗过,又有谁不说夸父是真正的英雄呢?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纯朴,善良的心。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仅不识字,还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然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什么样子后,我有些失望,在我印象里,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温柔,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受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很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封建古怪礼节……文章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生活中的阿长,慢慢地,我对她有了好感,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长妈妈买《山海经》那段了,一般来说,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书,谁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么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
总之,这个“阿长”虽然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那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一旦读了《中国古代神话》,我就被其中浩如烟海、星光璀璨、不可思议的人物和故事深深吸引。
在这些我们熟悉的神话人物身上,有许多智慧与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如《夸父追日》中的夸父,他为了追逐太阳而不断奔跑,尽管受到挫折,但他毫不气馁,夸父的心中燃烧着理想的火焰,他希望族人们不再受到寒冷的折磨。最终,这位巨人还是牺牲了,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化为了自然,人们才有了舒适的生存环境和美妙的四季。没有人能一步登天。只有坚定目标和信念,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有许多这样的人,如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当年的他18岁,参加高考,他想要报考北京大学。但成绩相距甚远。后来,马云开始复读,但成绩仍然不理想,数学只有19分。马云并没有放弃,他一边学习一边打零工挣学费。再一次复读的这一年,他凭借英语优势,以本科生的身份考进了杭州师范学院,这才给他的高三生涯画上了一个满意的句号。后来马云的成就不言自明。其实,在我们学习的路上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但又有多少人能像马云一样选择坚持呢?记得有一次,我对期末的语文测试信心满满,还和老对手小许打赌,一定能考出一个超过他的成绩。到了查等级的那一天,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网页,一个鲜红的A-映入我的眼帘,怎么可能?我纳闷极了,试探性地问了问小许的等级,他是A,听到这个结果,我立刻傻眼了。我开始细致地看网页上呈现的试卷,究竟是哪些地方出错了。待我看过一遍,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填错了选择题的位置。一时间,懊悔的泪水夺眶而出。我趴在桌上抽泣着,《中国古代神话》一书就立在我的书桌上,封面上夸父逐日的形象赫然出现在眼前,我想被一道雷击中了似的,心想:执着追求的路上不怕失败!生活中,想取得成功,却又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人很多。有多少人想减肥,没有一点毅力,总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又有多少人想戒烟戒酒,在家人的关爱和督促下,还是偷偷享受着烟酒的快乐;还有多少人想捧起书本,却窝在沙发,在一些短视频软件上大把大把地挥霍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好少年,我们唯有认准目标,永不止步,永不言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这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
从前,有一个巨人名叫夸父。因为不喜欢黑暗的缘故,他想让太阳永远挂在天上。于是,他便拿起自我的手杖,追赶起了太阳。一向追到了太阳下山的地方,他口渴了,于是他就去喝了黄河、渭河里的水,但是还是不够他就想去喝瀚海里的水。但是还没有到达瀚海夸父就累倒了。他把手杖向前一抛,就闭上了眼睛。第二天早上,夸父变成了一座山,他的南边有一片桃林,那是他的手杖变成的。
我觉得夸父是一个为了自我的梦想而努力的人。因为他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受到了许多的挫折,但他一向在坚持着。可他又是一个天真的人,自然界的变化是不会被改变的。
我们就应学习夸父这种精神,他这种精神能够让许多人成功,但夸父的要求是否太高?自然变化是没有人能够改变的,他这种决定让我感到遗憾。
夸父追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追求自我的梦想,像夸父那样为光明努力,一切都会拥有奇迹。但同时也告诉我们,不要盲目的去追求自我想要的东西,凡事都要想一想再去做。
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拿我练舞蹈来说吧!练习舞蹈是件很枯燥很累的事情,每一天都要回家练习,而且每周四晚上不管作业多多,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坚持去舞蹈学校学习。但是我还是坚持了下来。一级、两级、三级……到此刻我已经考过了五级,而且我从中收获到了许多人生经验。
你知道我们在书写读后感时应该注意什么吗?阅读了作品之后,其实很多人都会有着自己的内心感悟。读后感中“读”是“感”的前提和引子,“感”是“读”的结果和目的,幼儿教师教育网英勇不屈地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今天的“夸父逐日读后感”,感谢您阅读本文仅供参考!
巨人夸父赤着两只大脚,在大地上奔跑。他想要追上西落的太阳。开篇两句话让我陷入沉思:夸父为什么要做毫无意义的追逐呢?结局也毫不意外,他倒死大泽,化作巍巍高山、绿柳红桃。
一到暑假,如山的作业向我压来。妈妈还给我做了计划,把我每分每秒都钉在书桌前。
早上八点,东北方向的晨曦正亮,我已翻开书卷,孜孜以读。炎炎正午,太阳盘旋头顶,奥数的思路还在心里纠结。日沉西山,金色的余晖勾勒着晚天,英语拼读才勉强过关。我不也在追逐太阳吗?
是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就是祖先眼里的时间。那么痴愚的夸父就该是我的榜样。
一寸光阴一寸金,劝君惜取少年时,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先人的太多智慧告诫我们要珍惜时间。的确,人终归会像夸父一样,化为土灰,但用有限的生命追求成长与进步,不断超越自己,不也很可贵吗?
暑假过去一多半,我已经预习了新学期的不少内容。长此以往,我相信我也会取得长足的进步夸父追不到太阳,但是太阳会引领夸父走向光明。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带着坚强的意志,不论困难重重,总是无怨无悔。想到这里,夸父的脚步在我心中更加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夸父逐日》这个故事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故事所宣扬的道理让人每每想到就非常受感动。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为夸父的巨人,想着让太阳带给大地光明,为能够将太阳固定在天上,就千里奔波追赶太阳,希望留住太阳。可是因为太阳太过炙热了,夸父变得非常口渴,饮干了两条长河的水,最终还是因为口干舌燥、疲劳过度倒在了路上。夸父死后躯体化为了大山,他的手杖化为植物枝干,茂密地生长出一片桃树林。
读完《夸父逐日》之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钦佩夸父这个人为了大众苍生而牺牲自己。这种大仁大义是值得叫人称颂的,夸父我了人们的幸福,为了大地能够充满光明,努力追赶梦想,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最终没有能够完成梦想,可是这种追日精神可歌可泣。
生活当中,我往往很懒惰连自己的事情也做不好,相比较夸父,我感到惭愧。我觉得,我们这一代学生就应该学习夸父逐日的精神,为自己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去实现理想。
《中国神话传说》主要说的是上下五千年历史的神话故事。它们如大千世界中的一颗颗熠熠生辉的明珠,给人以深刻的启发。书里有很多经典的神话故事,比如《盘古开天地》《夸父追日》《牛郎织女》《精卫填海》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夸父追日》。这个神话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巨人,他喜欢光明,不喜欢黑暗,所以想把太阳抓住。于是夸父就拿起手杖,提起长腿,像风似的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快追到时,他喉咙干的直冒烟,把黄河与渭河的水都喝的一干二净,可还是不够。他又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最后累的倒在地上死了。他带的手杖变成了鲜果累累的桃树林,而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他用自己的身躯为人类做了贡献。
读了这篇神话故事,我受到的启发很大,夸父是个很坚强的人,他不怕任何困难,都要去抓住太阳,路途那么遥远,他都没有放弃,直到他死时都没有说一声他不应该去追太阳,他的愿望虽然没有实现,可是他努力了。他的坚持让人感动,我们要向夸父学习,不管你最终成功与否,最起码你要去努力,如果你不去努力的话,你是永远成功不了的。虽然,他只是个神话故事,可是他很值得我们学习。
这只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一个小故事,别的故事也都非常丰富精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还教育我们如何与人为善,如何勤学苦练,如何不畏艰险......这本书就像我的老师教我做人的道理,又引领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喜欢这边让我受益无穷的书。同学们如果你对这本书感兴趣的话一定要看看哦!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学完夸父追日之后,我不禁想:这个故事已经是人人都知道,故事虽然非藏简单,但是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夸父是一个坚强的巨人,他不喜欢黑暗,只喜欢光明,他下定了决心,要去追太阳,让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
他拿起拐杖,迈开大步,像风似的奔跑,一口气跑了两千里,到了虞渊时,那正是太阳落下的地方,他终于见到了红红太阳。这使他无比欢喜,但是,还差一步就要完成了的时候,夸父已经渴的嗓子直冒烟了。夸父喝干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但是还是止不住口渴,他只好去喝大泽的水,但是,他已经累得不行了,他倒在地下,叹息了一声,把拐杖使劲向前一抛就长眠了!第二天,倒地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山,他抛出的手杖变成了一个桃林,让向着光明前进的人解渴,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
夸父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他有这个想法,想改变大自然的规定,夸父想让后代的生活里只有光明,没有黑暗!虽然我不能像夸父那样去追赶太阳,但我一定要学习夸父的那种精神。
一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再次读到《夸父逐日》。印象颇深。
夸父不自量力,固执而可笑。一个人徒步,疯狂同太阳赛跑,痴人之举!且,跑胜过太阳,有何意义?难道是远古人民自娱自乐的游戏?还让一位巨人如此随意地付出了生命?我不禁心里暗笑,提笔要在书页上写下“不自量力”的教训。
可是,忽有一股莫名的情愫自我心底涌出,只觉得,如果他没有渴死,一定可以追上太阳。我竟锁眉吊念起这位巨人——夸父逐日多像一支悲壮的诗歌!眼前浮现着夸父执着的、至死不愿停下的步伐,竟是声声寰宇……
矛盾纷扰的思绪使我迷惑。夸父逐日结局悲惨,又无意义,为何还有一股惊心动魄的气概震慑灵魂?
头一次,夸父令我疲倦。
二
那一天,正伏案桌前,忽是一抹绿打搅了我凝结严肃的心情。
目光追向那叶。它晕着川野的绿,在风中自在地旋转,像是早春的鱼儿在透澈、清亮的小溪中快活地嬉戏。风轻柔地拨动空气,叶又像震颤的琴弦,不由自主而翩舞,恍惚像跳跃的翅膀,在天宇之下、阳光之上粼粼跳动着带绿的荧光。风与叶推推攘攘,伴随一阵轻快如银铃的笑声,前赴后继,送向远方。
那一瞬,似被那透明的绿俘获了心窍,我竟神使鬼差地丢下书和笔,随着叶,踏上风的步伐,奔跑。
这样许久不见的冲动令我惊讶!可是,当前请容许我奔跑吧!此刻,我只想要纵情驰骋,同风的追逐使我心旷神怡、畅快淋漓!
第一次,我想起了夸父。他与太阳赛跑,是否也同我一样,因一阵莫名而起,因一阵快意不愿停下?那么,可否告诉我,他追逐的又是什么?这一次,我惊觉自己兴许有夸父的血统。
跟随着转过下一个路口。
前方是公园。宽敞的石子路迭迭错错,纵横向看不见的尽头。似幻觉一般,石子上方飘旋着叶,时幻时行,翩然而舞,似蝴蝶,似仙子。
猛然缩回几欲向前的脚步,深恐惊扰了叶的独舞。而待一曲静静终了,它又要加速。我自是不甘落后。追逐仍未结束!
叶,叶呵!
三
小路的尽头竟是湖。我怔住。
那一面大湖横亘于眼前,强硬地拦截住我跃跃欲试的双腿。目送叶翩翩而去,与最后一丝风擦肩而过,我顿是几分慌乱,终而止不住黯然伤神。怎么,又是要错过!
忍不住努力琢磨当夸父眼见日远去而自己非滞留于此时的心情。他也没有追上太阳……
……
……
最终,也许我懂了。就像夸父最终意识到自己追逐的是太阳,可望不可即的太阳,我也明白自己追逐的是什么。那是风,不羁的风。
与风相逢,是无法约定的不期而遇。它是自由的灵魂,不带地图的旅者,在一切可以驰骋的地方留下它的足迹。我恍然知晓也许我永远追不上风了,因为我早已被太多束缚,无法与风并足了。我早已屈从了这个世界。只可惜了我一番盛情美意……
可是,为何即使已是这样,我仍会被牵引,仍想要追逐?那是否因为,在我心底,还是渴望着那像风一样的灵魂?我还是渴望的吧。
再望向湖面,心已平静。
夸父已经逝去,他渴望的是什么,我不得而知。只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不自量力”不是游戏,而是一种虔诚的追求。我甚至可以聆听得到,在夸父体内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几千年的岁月里窜流。
夸父,这个名字在我心底再次出现时,疲倦化作释然,同一阵风,久久萦绕心间。
我从小就对《夸父逐日》的故事耳熟能详,但对故事蕴含的道理却是囫囵吞枣。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事中隐藏的事理也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暑假里我再一次从《山海经》中读到了这则故事。
在爸爸的引导下,我终于真正明白了夸父为什么去追逐太阳的原因,明白了他靠什么动力支撑他走到生命的最后,那就是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和矢志不渝的顽强毅力。他为了捉住太阳,使它不祸害百姓,居然不惜一切代价。他在生命的最末,望着下沉的太阳,还很不甘心,用最后的一些力气,使劲把自己的拐杖扔了出去,拐杖变成了一片茂盛的桃林,因为他想,以后有人来到这里吃了桃子,就会感到精神充沛,还会沿着他没走完的路继续走下去的。想到这儿,我眼前浮现出二年级时的那一幕。一个女孩在月光的伴随下,一个人静静的背故事,那个女孩就是我。我背会了故事,又听磁带学演员的声音,还配以一定的姿势。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我打败了对手,得到了儿童节金奖。为了这个儿童节,我不知努力了多少天,这时我感到很开心。而我做到这些是跟夸父给我的启发是分不开的。如今我真正理解了夸父用自己的生命去追太阳的真谛,因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分强烈。
尽管没有成功,但也无怨无悔了,毕竟他曾经努力过,奋斗过,又有谁不说夸父是真正的英雄呢?
《夸父逐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为了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要去追太阳,把太阳固定在天上,但是夸父在追到太阳的时候,口渴的不行了,嗓子都要冒烟了。夸父喝干了两条大河的水,又要去喝大泽的水时,由于口干舌燥和过度疲劳,在路途中倒下了,化作了一座连绵起伏的大山,他的手杖化为一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树林。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夸父是个勇敢的人,为了人类的幸福,为了大地永远充满光明,努力去追赶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我还觉得夸父是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他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那种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值得我好好学习。比如我长期在少年宫学舞蹈,但我害怕吃苦经常找各种理由逃避,老师专门找我谈话,送了“坚持”两个字给我,我今后一定改正,学习夸父的执着精神,练好基本功,跳出优美的舞蹈来。
不过,我觉得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而且夸父的行为是盲目的。白天和黑夜的交替,是自然规律。假如他追到了太阳,那么一天24小时都是太阳照耀着大地,地球上的花草树木都会被晒干。而且人们将没有休息,早上都无精打采,怎么能把工作做好呢?所以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像“拔苗助长”那样违反自然发展的规律,那都是不可取的。
看了《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最感动的是《夸父逐日》这个神话故事,大概的情节是这样的:北方的冬天,寒冷而又漫长,无情的风像皮鞭一样抽打着饥寒交迫的人们,这里有一个英雄巨人,叫夸父。
在一个冰天雪地的冬夜里,夸父忽然想到:若能追上太阳,让太阳多留一会儿,这里的人都可以得到温暖了,那该多好啊!夸父在太阳刚升起时就迈起大步子,跑啊,跑啊,他能追上太阳了,但是,太阳照在他身上,夸父又热又渴,一口喝干了黄河水,但是还是非常渴,终于倒了下去,夸父在去世前还想着那些走累的行人,于是他化做了果林,行人走累了就可以吃甘甜的果子解渴。
啊!夸父,你真是个无私的人。你为饥寒交迫的人民牺牲了宝贵的生命。你为了人们的温暖而追逐烈日,却不顾自己的生命而勇往直前。
夸父,你是个伟大的英雄,因为你的精神让人感动。
啊!夸父,你感动的不仅是精神,更是一种无私奉献。
一旦读了《中国古代神话》,我就被其中浩如烟海、星光璀璨、不可思议的人物和故事深深吸引。
在这些我们熟悉的神话人物身上,有许多智慧与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如《夸父追日》中的夸父,他为了追逐太阳而不断奔跑,尽管受到挫折,但他毫不气馁,夸父的心中燃烧着理想的火焰,他希望族人们不再受到寒冷的折磨。最终,这位巨人还是牺牲了,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化为了自然,人们才有了舒适的生存环境和美妙的四季。没有人能一步登天。只有坚定目标和信念,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有许多这样的人,如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当年的他18岁,参加高考,他想要报考北京大学。但成绩相距甚远。后来,马云开始复读,但成绩仍然不理想,数学只有19分。马云并没有放弃,他一边学习一边打零工挣学费。再一次复读的这一年,他凭借英语优势,以本科生的身份考进了杭州师范学院,这才给他的高三生涯画上了一个满意的句号。后来马云的成就不言自明。其实,在我们学习的路上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但又有多少人能像马云一样选择坚持呢?记得有一次,我对期末的语文测试信心满满,还和老对手小许打赌,一定能考出一个超过他的成绩。到了查等级的那一天,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网页,一个鲜红的A-映入我的眼帘,怎么可能?我纳闷极了,试探性地问了问小许的等级,他是A,听到这个结果,我立刻傻眼了。我开始细致地看网页上呈现的试卷,究竟是哪些地方出错了。待我看过一遍,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填错了选择题的位置。一时间,懊悔的泪水夺眶而出。我趴在桌上抽泣着,《中国古代神话》一书就立在我的书桌上,封面上夸父逐日的形象赫然出现在眼前,我想被一道雷击中了似的,心想:执着追求的路上不怕失败!生活中,想取得成功,却又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人很多。有多少人想减肥,没有一点毅力,总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又有多少人想戒烟戒酒,在家人的关爱和督促下,还是偷偷享受着烟酒的快乐;还有多少人想捧起书本,却窝在沙发,在一些短视频软件上大把大把地挥霍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好少年,我们唯有认准目标,永不止步,永不言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一次周末,我和爸爸来到书店买书,书店上的书琳琅满目,我看到了《山海经》这本书,便缠着爸爸给我买。爸爸心软了,就给我买了。
在《山海经》中,我最喜欢的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夸父为了让太阳一年四季平均地发光发热造福人类,不辞辛苦地去追赶太阳。他翻过高山,越过大海,跨过千山万水,一刻不停地奔跑。他心中的目标是如此坚定:太阳不管你跑多快,我也要追上你;太阳不管你的光有多厉害,我也要抱住你。夸父不惧困难、坚持不懈地追赶,直到被太阳光灼烧了,直到最后轰然倒下,他脸上依然保持着坚毅的神色。
想想自己,做事不够认真,总是马马虎虎,半途而废。难怪妈妈总是说:“做事要有耐心,要有恒心。”我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原来为了一个梦想,一个目标,为了好成绩,是要付出辛勤汗水的,还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从现在起,我要听妈妈的话,做事不任性,不乱发脾气,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每一件事,特别是要认真完成作业,多看好书,做一个懂事上进的好孩子。
我国古代有很多的上古神话,有女娲补天、夸父逐日、嫦娥奔月、盘古开天辟地等众多上古神话。然而,这些神话都是古代人类的梦想。其中,给我留下最大印象的神话就是夸父逐日。夸父逐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的故事,为了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夸父要去追太阳,把太阳固定在天上,但是夸父在追到太阳的时候,口渴的不行了,嗓子都要冒烟了。夸父喝干了两条大河的水,又要去喝大泽的水时,由于口干舌燥和过度疲劳,夸父在路途中倒下了,他的手杖化为一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树林,夸父却化作了一座连绵起伏的大山。
因为夸父很勇敢。夸父为了人类的幸福,为了大地永远充满光明,努力去追赶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最终夸父没有完美地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夸父的精神是最值得人类学习的。
我在生活中也要学习夸父追日的这种精神,比如弹琴,我在刚开始学古筝的时候弹得很不好,有时,琴弦还会发出那种刺耳的,“嘶嘶”的声音。现在我都能看着谱子弹了,这就是我坚持不懈的结果,我还要继续坚持不懈的弹琴,用我的双手弹奏出更美的声音来。打字的时候,我也在很努力地练习,以前,我只会用一指禅,打字速度也是很低,现在,我最高的打字速度都到40了,打起字来哗哗响,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成为第一名!
在这篇神话中,我懂得了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完成它。如果你连你的梦想都不努力去完成,那,你还能努力做什么呢?
我们在读书当中开拓视野,学会知识,作品教给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每次读完书后,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知识和理解思想,怎么写出一篇好的读后感?根据您的要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为了避免忘记建议您将本页的链接收藏起来!
虽然文中的爱情并不多,但阿米尔和索拉雅之间的坦诚也让我们感动。在阿尔米尔的父亲向索拉雅的父亲提亲,索拉雅的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后,索拉雅打**给阿米尔,”我爸爸同意了。”“我也很高兴,阿米尔。
我……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一些你必须事先知道的事情。
”她虽然很想与阿米尔结婚,但她也要冒着阿米尔反悔的风险将自己和阿富汗人私奔同居的事告诉阿米尔。他们婚后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感情在增长。在阿米尔离开美国前往阿富汗一个月后他打**给索拉雅,索拉雅接**时几乎尖叫”阿米尔”“你为什么不早点打**来?
我担心得都生病了。”简单的两句话把索拉雅对阿米尔的爱展现了出来。阿米尔说:
”现在别担心了,我真的没事。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我应该告诉你的故事。”他把自己藏在心里多年的秘密一点一滴告诉了索拉雅。
索拉雅知道真相后,要求阿米尔把侄子带回来,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他们之间的爱既不热烈也不庄严。其中有些是宽容、信任、理解和支持。其实,生活中真正的爱是接受,而不是宽容;是支持,不是支配;是慰问,不是质问;真正的爱要体贴,也要体谅。
要认错,也好改错;真爱不是互相凝视,而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看。
朋友之间的感情在文章中被解释得淋漓尽致。拉辛汗和阿米尔父亲的志同道合,拉辛汗和阿米尔的心照不宣,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贞不二都从字里行间展现出来。哈桑从来没有拒绝过阿米尔大师的任何要求。
哈桑要保护最后一只风筝,让阿米尔夺冠,忍受被阿萨夫**;当阿米尔拿起石榴扔他的时候,他毫不反抗,相反地,他拿起石榴撞自己的头,并说:”这下你满意了吗?”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无数次”为你,千千万万遍”,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家豪华的住宅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关于朋友,在我们中国是十分看重。传统的儒家思想就提出”诚”“信”“仁”“忠”,哈桑的行为诠释了一切,将它们做到了极致。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开始看这本书的原因,就是想看看这本书为什么火 ?几乎每个书架上都会躺着这样一本书。
还有幸好一开始作者就设置了悬念,不然可能因为前期的平静的生活描写,错过这本好读。读完书以后,才发现一开始的平静生活是多么美好的时候,还忍不住想再看一遍,这一次带有不同心情,才发现平静的生活弥足珍贵。就像是电影《断背山》,电影一开始展现断背山各种长镜头,让我乏闷到,第三遍打开这部电影时才看下去,但电影结束后发现,断背山的云,雪景,满山的羊群,是最美好的时候, 又自己拉回片头重温。
看书的时候忍不住赞叹作者的写作功力,记诉不同年龄段的“回忆”的时候,就不同年龄的口吻,小时候对哈桑的嫉妒,对父亲爱的渴望,措辞和感觉都让人觉得写作的是一个小朋友,到美国读高中,看到父亲因身份证检查到事和店员吵架,作者的装大人模样和埋怨也像一个青春期的高中生,一直到后来遇到妻子,父亲去世,再回到喀布尔,最后“自己”终于长大,也成为追风筝的人,也有了“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读者就好像和作者一起成长一样,慢慢度过这几十年的光阴。所以,书里很多画面没有刻意煽情,但一两句就能让人忍不住哭,是因为作者的情绪,读者都懂。
整个小说都很沉闷,浓浓的挥散不开的压抑,愧疚。无奈,悲痛等等,各种负面情绪的词。 但正因为小说如此基调,一些人性的美好在对比下显得越发闪光。
哈桑的'美好,像一块用叮咚泉水做成无暇美玉,干净,善良,勇敢,一心只有阿米尔少爷,那个跑着去见蓝风筝,微笑着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是身影,一直在脑海里,美好到动容。但也是作者描写得很好,他将自己人性里的懦弱,自私,嫉妒心暴露无遗,他将哈桑的美好全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还有父亲,我喜欢的人物。第一次看哭,也是在父亲临走前拿出全部家当为儿子举办婚礼的时候。这位勇敢,善良,重情义,一身傲骨的父亲,他在逃亡车上为一个陌生女子可以豁出性命,他到美国后拒绝领救济金度日,他从高处跌落,但也从不自怨自艾,他到美国的第二天就去加油站上班,他在跳骚市场买各种破烂买卖,他和作者岳父是鲜明的对比。他拖着病体上门求亲的时候,拿出三万美金办婚礼的时候。哭成泪人,父亲真的好伟大,一心为了自己的儿子。不由得想到我的父亲。
我一直以为追风筝的人说的是哈桑,其实是作者自己。我们跟着作者一起成长,最后也勇敢的追到自己的风筝,从享受被爱成为了会别人付出的人。这个追风筝的过程也是一条自我救赎的路,也许我们曾做过坏事,但我们要及时去弥补,勇敢的去承担责任,去善待他人,而不是逃避,逃避在错误的愧疚,被自己的心魔压死。爸爸的正直,善于助人是他的救赎,作者的救赎是懦弱的他,独身一身跑到战乱的喀布尔,拿命救回了哈桑的儿子,并且细心呵护索博尔的成长,成为他心中的无暇剔透的美玉。
除了自我成长和救赎,也通过此书第一次稍微清晰的了解到阿富汗的故事。这个战乱不断的回家,到今日也没有获得真正的和平,阿米尔小时候和平富饶的生活,对于现在的阿富汗人民而言还是奢望。
没有和平的年代,只有和平的国家。看完书从心底里感激国家的和平和繁荣,我们的烦恼也只是如何实现个人抱负。但是处于战乱中的阿富汗人民,他们奢求的也许是好好睡一觉。生而为人,但人并不是天生平等。
读书快乐就是这样,就算我没有阿米尔那样的“错误”,但看着他成长的过程,我也好像变得勇敢了一点。至少知道犯错了如何面对,知道了如何相信自我救赎,也知道了和平生活的来之不易,要更珍惜。
值得一读,好书。
翻开《追风筝的人》,一个个字符散发着迷人的光,汇成那一幅飘雪日子里的优美的画。每当我闭上眼,脑海里总会浮现这样的画面:一个瘦弱的男孩,用尽全身的力气,追逐着天空中的蓝色风筝。这时我不禁会问:追风筝的人,苦苦追求的只是浮在空中的风筝吗?
也许,小小的哈桑拼命追逐的是他的人生。
追逐人生的真。哈桑真诚待阿米尔,单纯率真的他从不怀疑阿米尔说的任何一句话,他坦率的承认自己是低贱的哈扎拉族人,即使饱受歧视,难过之后的他依旧不忘露出天真的笑。他不断地追求人生的真,也许,像他这样穷苦善良的人,才能永远拥有真,拥有一颗赤子之心。可现实中,依旧怀揣赤子之心的人无处可寻,不少人为了金钱利益抛弃了仅存的真,他们一个个带上美丽的面具,却再也无法直面自己的内心。于是哈桑不停追逐,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真。
追逐人生的情。哈桑最重友情,在那个他们蹒跚学步的日子里,哈桑说出了人生的第一句话——“阿米尔”,颤巍巍的发音,见证了哈桑内心最深的情谊。这个将朋友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人,一次次地被阿米尔背叛,却一次一次地原谅他,一次一次地帮助他,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挽回这份友谊,一次一次,终究再难挽回。也许,因为他知道友情不易,才如此珍惜这份情谊。谁不祈求这样的朋友呢,永远不会背叛自己。可就像人们常说的,人在未曾拥有时渴望,当渴望变成现实后却又毫不在乎。也许正因为如此,哈桑,这个重情的人,才失掉了这份情。但是哈桑依旧不停地追逐,将这份情谊化为永久的回忆。只有这样,他才觉得没有遗忘。
追逐人生的过往。时光荏苒,多年后的哈桑亲眼目睹妻子挨打,却无法上前制止,他明白,只有默默忍受,才能更好地守护自己的家庭。也在这时他才懂得,他所信任的阿米尔也未曾背叛过他。他放下了自己被毒打的过往,只是因为他永远相信阿米尔,相信他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背叛,有的也只是无奈。也许,一生中有许多过往,要不停追逐,才能将往事澄清,体会曾经坚不可摧的情谊。正因为哈桑相信,他才从不放弃追逐过往。
是哈桑让我明白,人生需要追逐,追逐真,追逐情,追逐过往,就如同他在阳光下,雪地里,拼命追逐蓝色风筝一样,因为他相信,只有不停追逐,才能真正拥有。
而我也是。
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七年级5班发现了一本名字叫《追风筝的人》,在此之前,我曾听过一首歌叫《追风筝的孩子》,于是它引起了我的兴趣,便借此机会粗读一番。
小说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情,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玩的很好的主仆关系,在一次放风筝比赛中阿米尔获得了胜利,阿米尔在寻找主人丢失的风筝中遭到了侮辱,阿米尔看到后并没有伸出援手,在此后阿米尔无法面对哈桑,而哈桑毫无底线的善良像一面镜子一样折射出阿米尔的丑恶,于是阿米尔在自己过生日时以卑劣的手段逼走了哈桑。后来阿富汗经历战争时哈桑逃往美国,哈桑为了守护曾经主人空落落的房子死在了侵略者的枪口之下。二十五年之后,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愧疚回来后得知曾经的仆人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带着一颗赎罪的心,经历一路艰辛寻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并抚养长大的故事。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贯穿了整篇小说,每一次都是那么的让人感动,为了表示忠心毫不犹豫的吃泥巴,为了保护小主人而掩饰自己的恐惧,在战火纷飞中守护早已人去楼空的主人的院落。只为了追寻自己心中的那只风筝——忠诚,善良。
我在想,作者真正的意境是控诉战争或是人性的罪恶,还是劝导人们内心向善,在我看来,通过全篇跌宕起伏的剧情,处处透漏着人性的抉择,而后面的故事总是在说,善良的选择是没有错的,是伟大的。所以,本书主旨用一句中国古语总结就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那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今天我想说的是我对于这本书的认知,可能语言略显逊色,但是真情实感总让人难于忘怀,我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我”赎罪的过程,也不是我经历磨难的艰险。
令我最难忘的是,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它可以使任何人瞬间失去一切,我看见商人一下子成为救济的对象,我看见教授一下子成了乞丐,我看见孩子一下子就失去了父亲,我看见杀戮随处进行,我看见人生可能瞬间停顿。
一下子想到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和平是那么重要。至少,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静的享受阳光的温暖,自由的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孩子躲在母亲的怀抱享受哺育,但是对于战争中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奢望,可想不可及的事情。就如小说中伸手乞讨的教授。
但是我最想说的不是战争,还有更让我难过的,那就是阿米尔的自我救赎,等了几十年,人都死了,才鼓起勇气去拯救失去的灵魂,是那么可悲。我在想,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让生命变的真实起来,有没有幸福从一开始就没有错误产生。
如果小说中的阿米尔能够有一个导师指导他的生活,理解他的苦闷,倾听他的心声,我想他不会那么懦弱,我想他至少知道这时候自己该怎么做,这样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他失去母亲,没有爱的依托,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来指导这个看上去富庶的大少爷,财富就是一切了吗?阿米尔实际从情感上讲是一个贫穷者,所以即使他有太多想法的时候也不能,被他人所理解,不能被他人,发生这些误解的原因是因为他拥有了太多的财富,可是我们知道财富与思想不能等同的,阿米尔一个可怜的思想乞讨者。哈桑之所以勇敢,是因为他从小灌输的是服从与尽职,虽然贫穷,但他有阿里无限的爱,他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阿米尔却没有人来告诉他指导他,这对于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孩子来说,那是缺憾,更是教育的失败,即使有父亲,即使有老师。
想到今天中国的孩子,虽然还不是最发达的国家,但是至少是平安的社会,那么孩子的成长就不用担心了吗。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思想,有渴望,对于他们的成长,作为家长,作为老师都应该树立准确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首先要育人,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反观中国家庭教育现状,我不无担忧,因为独生子女的原因,很多家长孩子都不能正确看待孩子自己与学习,一味的走溺爱的教育路线,不能吃苦,没有正确对待挫折,就一定能平安度日吗?很多家长看见孩子被欺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来一顿教育,“孩子,他要再揍你,你就揍他,使劲,出了事,你妈我给你兜着。”很多时候孩子之间的矛盾就是这样的教唆,变成恶劣事件。作为父母最应该做的是了解事情原委,弄清是非黑白,教给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回击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其实,最希望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他用爱心,指导着阿米尔的成长,虽然只有短短的时间,他用行动指导阿米尔的写作之路,我们从那个写作的皮本子,就能看出,写作对于阿米尔来说,是那么重要,那个本子就是对他爱好的最大支持,更是书法内心的最好地点,也是后来,只有“拉辛汗”才能把“阿米尔”从美国不远万里拉到黑暗的阿富汗,来赎罪来证明自己,虽然有点晚,但是至少他来了,至少他救渎了自己的灵魂,让人生的后半生没有遗憾留存。如果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那么这世界就会少几个阿米尔的羞愧,也少几个哈桑的被欺,也没有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没有主见的奴性语言,更没有阿瑟夫变态的人格。
故事就是故事,幸运的是阿米尔没有被塔利杀死,幸运的是他被索拉博相救,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在移民局工作的舅舅相助,试想如果没有这些,那会什么样?小说就是小说,它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此时的我们最担忧的还是处于水深火热的孩子们,还有心灵空虚的孩子们,他们正在等待我们的正确学习指导、尤其是做人的指导。
已经是深夜两点,四周一片寂静,我依然无法入睡。我仿佛刚刚从一座人间地狱狼狈逃出,心还在慌乱中簌簌发抖。在具有浓厚异域风情的中东音乐渐渐远去声中,火红的石榴暗淡了,一只飞舞的蓝色风筝在旋转中急速坠落,一个小男孩飞奔过一个又一个街巷,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他要去为他的小伙伴追那只即将坠落的风筝。到了街道的拐角处他转身,双手放在嘴边,大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就是他特有的哈桑式微笑——憨厚,羞涩,然而这笑却锥人心痛。
平实的讲述,温暖细腻的笔法,故事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手不释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对主人极其忠诚,多次为他挺身而出,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哈桑受到了坏人非人的折磨,阿米尔没有为哈桑出头,而是躲在街角偷窥,良心的无处安放让他最终因背叛而栽赃逼走了这个质朴的伙伴。在战乱中远走美国的少爷始终无法原谅自己,二十年后他再度踏上满目苍痍的阿富汗时,却发现哈桑其实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但他却和妻子惨死在塔利的枪下,唯一的儿子流落在塔利头目手中,备受蹂躏。故事的结尾是阿米尔如何去救这个孩子,同时实现自我救赎。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忠诚的爱——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
决定为《追风筝的人》写一篇书评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鸡奸,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他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小时候语文课我们经常会写小作文,通过作文我们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水平,写作文时不要照抄照搬材料,这样会让看作文的人认为是凑字数。写作文到底难不难?小编现在向你推荐百年追梦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中国梦,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那么什么是中国梦呢?读了《百年追梦,全面小康》一书之后,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中国梦,不是某些人某个团体某个组织的梦,而是我们祖国我们民族共同的梦!在这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上,我们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磨难,但我们无数先烈无数英雄们砥砺前行,决不放弃,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学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为践行中国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而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它就是当一名平凡的教师,教书育人,点燃自己,照亮别人。它如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们班是一个特殊的班级,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班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还有两位同学幼年时父母因病早逝。这样一个死气沉沉、毫无爱意的班级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团结友爱的班集体。是什么力量让我们班级改变的呢?是她——我的老师。她的爱似和煦的春风吹过我们的脸庞;她的爱如冬日的暖阳温暖我们的心灵;她的爱如甘甜的清泉让我们甘之如饴。她用语言播种着,用行动耕耘着,用汗水浇灌着,用心血滋润着,用爱收获着。
每当我走过她窗前,总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当教师的愿望。我希望长大后能成为她,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些可怜的孩子,让爱的火苗继续延续。
也许我的梦想微不足道,也许前面的路还很漫长,但是作为当今社会的中小学生,我们是幸福的。我们不会挨饿挨冻,衣食无忧;没有战争,生活安定;能够安心读书,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我们为出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而自豪,为出生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而骄傲。但我们更应该时刻明白,并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是祖国未来建设的接班人,我们将来要从父辈手里接过建设祖国的接力棒,我们将有责任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强大。想到这些,我们也会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作为一名学生,我们现在能做的,也必须做到的,就是努力学习,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插上梦想的翅膀,以梦为马,跨步前行,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无形的力量
——读《百年追梦全面小康》有感
这六年来,我对自己的奋斗目标还是很迷茫,但今天,读了《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却让我的思路清晰了。
翻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我们中国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看到了我们的革命先辈们,是他们用自已的生命和身躯铺上了新中国的道路,是他们为人民拋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我们也要为祖国而努力奋斗,使祖国变得更加富强!
读了几个章节,最令我感动的是“背残疾同学”上学的故事。这个故事它写了良川是一位残疾人,他每天只能看着别人去上学,后来,有四位同学轮流背着他上学,实现了他上学的梦想。这个举动鼓舞着许许多多的人。看到这儿,眼前不禁出现了这一幕。
公交车上,人声嘈杂。人多得几乎不留一点缝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迈着缓慢的步伐上了车。司机放开了嗓门:“有谁能让座给这位老奶奶呢?”那些人东张西望,像是等人先让座,自己就能心安理得地坐下。此刻,一位二十来岁的姐姐走向前来,扶着老奶奶,温和的说:“奶奶,您就坐我这吧!”老奶奶笑着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姑娘。”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那位姐姐挪了挪腿,好像很疲倦,从她的神情我猜想她是刚下班回来的。这是后排的一位大姐站了起来:“站累了吧,来在这坐会儿……、”我不禁被她们感动了,我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者,我也不禁站了起来,大声喊道:“小弟弟,来我这坐吧!”
《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要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能遗忘为国献躯的革命烈士,更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关心每个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伸出一双热情的双手,那么我们的中国梦,小康梦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但这也不是仅仅作一个西方文明的优等生,西人有西人演进的轨迹,同样未必能直接给予我们今天所需的一切。我们要站在自己的大地上,与各国人民一起,生活出一种古今相融的新生活,文明出一种中西合璧的新文明。在古今中西的激荡中,要遵循人类共通的价值,也要不惮于做自己的新梦。称美古人,赞扬邻居,不是因为他们足够完美,而是因为我们熟悉他们眼中洋溢的快乐,心底流淌的自由。
中国人本应就是自由人,中国梦本应就是宪政梦。
宪政之下,才能国家持续强盛,宪政之下,才有人民真正强大。兑现宪政梦想,才能更好地外争国权,维护国家的自由;才能更好地内争民权,维护人民的自由。而国家的自由最终必得落脚于人民的自由,必得落脚于人人可以我口说我心,人人可以用心做美梦。
生而为人,谁能不热爱自由?这自由,不仅是权利针对权力而言,也是宽恕针对报复而言,是般若针对无明而言,是仁爱针对暴虐而言,是有道针对无道而言。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万物自在,各正性命。这就是古人的梦想,先辈的梦想,也是今天很多人的梦想。
中国梦,自由梦,宪政梦。万物速朽,但梦想永在。万物诞生,因梦想不灭。梦想就是生生之几,就是当你失败了一百次,那第一百零一次充实你内心的不之希望。依然有人倾听你的梦想,期待你敢于做梦。你从苦难中爬起,他们为你加油;你尝尽人世冷暖,他们为你加油;你收获美好生活,他们为你加油他们别无所资,惟有对梦想的执着;他们别无所长,惟有对真相的追求。
《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以前的人们没有鞋子,就用草绳来编成草鞋;他们上学的书包也是自己做的,用布来缝制的;房子也很简陋;他们吃饭也是有上顿没下顿,吃的菜也是野菜……这本书里面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背残疾同学上学:不让一个同学掉队。”
河北巨鹿4名小学生4年背残疾同学上学的故事,感动着许多的人。乔良川因患先天性脊柱开裂从小就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只能靠四肢爬着前行。到了上学的年龄,小良川哭着对爹娘说:“我也要上学!”娘说:“路都走不了,怎么上学啊?”“爬着我也要去!”良川擦干泪水说。上学不久,良川所在的学校离他家有2公里,这段路使良川“求学梦”变得遥不可及。不得已,良川放下书包,天天看着其他小伙伴去上学。就在这时,四双温暖的小手圆了良川的求学梦。年仅10岁的胡晓威、靳秋业、薄愠腾、张浩宇同学和往常一样用熟练的动作,背着比他们重近10公斤的同学乔良川去厕所、去课外活动。日复一日,坚持了4年。一天在学校,拄着拐杖挪动的良川摔在教师的走廊,疼得直咬牙。帮助他的4名同学看见良川摔倒,把他扶人起来,把他背进了厕所。第一次背良川后,他们就商量着天天背良川上学,就这样,4个6岁的孩子背一个12岁同学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教室、走廊、操场、厕所的路上……冬天下了大学,教室到厕所有100多米,由于路滑5个人一起摔倒在雪地上,摔了就爬起来继续走,4年来,雪里雨里摔了多少次多的已无法计数。升入四年级后,教室由原来的一楼搬到了二楼,每天上下许多次,这也给那4名同学出了又一道难题。但靳秋业说:“为了帮大哥哥良川上学,再苦再累也不怕。”他们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一坚持就是一年多,再过不久就要升初中了,他们不约而同的决定,初中还要一起上同一所,继续照顾良川,一起背着他走更远。在4名同学的带动下,在良川上下楼梯时有更多地同学愿意帮上一把,争着背一程,至此这成了学校里一道别样的风景。
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那4名同学乐于助人的精神让我深深的触动。助人是快乐之本,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主动给予帮助,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这是一个人的高尚行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无限的价值。
您在寻找好文章吗我们向您推荐“父与子读后感”,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 阅读和写作是相互促进的过程,而写作读后感则是一个重要的桥梁,我想这些信息会对你有所帮助!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父与子》是一本由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思创作的一本家喻户晓的经典漫画,他的里面包含了浓郁的父子之情。深厚的父爱和父亲真诚的保护,感动了我,也感动了几代人的心。
《父与子》收集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上百个故事,观点和情感让我感到父子的世界多么美好,也让我进入这对父子的世界。
书中的父亲努力给孩子最快乐的童年,于是什么事都帮着儿子,帮他写作文,直到老师来找他,儿子的恶作剧,他也能忍则忍,这明明是包庇的爱,他面对儿子的无理取闹,装作镇定,可当儿子被人欺负时,爸爸便立马帮儿子出口气,这更能体现出这种无私的父爱,儿子有了这个父亲是他的幸福,当父亲忍无可忍时,父亲才逼自己的手去打儿子。这更是另外一种方式来表示父爱,爸爸让儿子明白,父亲管你再严厉也是对你好。儿子不对的时候,他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明白道理,可有的时候,儿子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时,爸爸便二话不说先打,打完再慢慢讲道理。儿子呢?他有时十分任性,有时又十分乖巧,可爱,乐于助人。他在爸爸训话时,用心听,听后说对不起,儿子心里明白爸爸是为他好,爸爸这么做,只是恨铁不成钢,儿子也知道爸爸对他的那份用心良苦。
书中的爸爸正如我妈妈,那书本中的儿子便如我。我的妈妈也是一个充满了母爱的人,她也三番两次的教育我,让我认真学习,可我有时就是不听,妈妈还是很耐心的对我说。又一次妈妈让我认真写好作文,我不听,妈妈只好慢慢的让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我就是不听,她最后千说万说,我才听,我真的对不起妈妈。
《父与子》这本书让我感到了父母的爱最伟大,当然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就算再狠,再骂。他们自己心里也过不去,所以我们就更不能气他们。父母对小孩子包庇的爱,我认为不对,真正的爱是让我们学会独立,爱,是让我们跌倒了自己站起来,爱,是让你们让我们自己照顾自己。这才是真正父母对我们的爱,而我们每个人的爱都是独一无二的。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
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
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
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
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
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父与子这部小说是俄罗斯的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写的。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 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儿子呢,也很有趣。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于是二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
这本书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父亲与儿子的深厚情谊,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意。他们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平和的心情,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所以,我们只要有他们这样乐观的心态,微笑着面对整个世界,就不会再有烦恼、痛苦和悲伤。这就是我看 完这本书做得到的感想。
读《父与子》有感
在前几天,我刚刚读完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好书。书中以漫画的形式,讲述了一位父亲和一个调皮的儿子的发生的生活小事。每一个故事是单独的一页漫画,由一张张插图,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父与子的生活。
一个个小故事,就代表没有主要的故事线,一个个小故事看上去是单独的,其实也是“密切相连”。其中的故事有:醉酒的父亲给镜子剃胡子,结果怒砸镜子;儿子用父亲的光头作画,引得小伙伴哈哈大笑……刚开始看,可能只是觉得好玩,有趣,读久了才发现这些漫画中的大秘密。
比如《有趣的发明》,这一天,父子二人比赛做发明,什么象棋领带、有锁锁住的上衣、没有顶的帽子……这些发命令人“叹为观止”,可真正实行起来才发现只停留在“想”的上面,根本没有行动,那么这些所谓的“发明”,只不过是夸夸其谈。
其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就像我楼下的小孩洋洋。那次,我去他家玩,随手画了一只“手掌公鸡”,他很喜欢,就想让我教他,我答应了。结果,当我又画了一次时,让他照着画一遍,他却表示太难了,自己只是说说,不想画了,我就想起了《父与子》,我给他大致讲了一遍这个故事,告诉他,我们不可以只是嘴上说,而不付出实际的行动。洋洋似乎明白了,一心一意跟我学,你别不说,他还是画的有模有样的,得到了我的好评。
父与子教会了我许多,我会永远爱护这本书,他教会了我不要太过担心,不可以糊涂办事,不可以捉弄他人,要体谅父母……
《地震中的父与子》主要内容是:在一次大地震中,父亲坚持38小时50分钟,终于在一片废墟救出了自己和儿子的13个同学,谱写了一首父亲的颂歌,表达了信念是精神之柱,是生命之柱。
父亲挖了38小时,非常的艰难,满脸的灰尘,眼都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可是父亲并没有放弃,而继续挖,突然听见了自己儿子的声音;父亲非常的高兴,50分钟过去了,终于救出了儿子和儿子的13个同学。
这对父子真的'很了不起,父亲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在来阻拦他。”找了38小时,手指已经流血了,但父亲还是在挖,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他终于把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的13个同学救了出来,说明父亲有坚定的信念,而儿子也非常相信自己的父亲。我觉得他们父子很了不起的原因是:他们都是意志坚强,有爱心,有责任的人。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了信念是精神之柱,是生命自柱,要做个成功的人。
这几天,我看了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父与子》。这是一部风靡全球的漫画,虽然没有文字的描述,但那一幅幅小巧精湛、闪烁着智慧之光的画面,幽默而又生动,温馨而又感人,令多少人忍俊不禁,令多少人感慨万分,令多少人深思动容。
我喜欢那个儿子的调皮、机灵、天真无邪,喜欢爸爸的开朗、宽容、充满童趣。尤其是爸爸能用慧眼,发现小孩的闪光点,善于利用孩子的思维解决大人的实际问题,是多么值得敬佩。
在《汽车出了故障》一篇中,父亲带着儿子去兜风。没开多久,老爷车出了故障。父亲急忙下车,一看,原来是发动机坏了。他东修修,西修修,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儿子再也等不及了。突然,他猛地跳下车,飞速跑回家。当他踩着滑板车一闪而过时,父亲茅塞顿开,也学着儿子一样,一只脚用力地蹬着地,老爷车竟飞奔起来。呵呵,多有趣的画面呀!作者虽然用了夸张的手法,但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遇到困难,用儿童的思维方式来解决大人的问题,可能就会比较简单、快捷、方便!
前不久,我在《意林》中读过一篇文章:一位家长让孩子拖地。由于地脏,又不想弯腰,那个孩子别出心裁地拿出玩具遥控车,在车头绑上一块抹布。他轻松地按着按钮,指挥着汽车工作。这是多么惊人的想法呀!原是一件要把人累得腰酸背痛的苦力活,在这个孩子的创意中,竟是如此的轻松,如此的惬意!看来,我们不必要把事情看得太复杂,只要换一种思考方式,就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有一次,我们去上海看病。乘坐10号线地铁的时候,竟然人满为患,座无虚席,乘了几站,我已是腿脚麻木,头昏呼呼的。我看了看爸爸,无意间目光落在他的右手上。啊,拉杆箱!又方又硬的拉杆箱,不正是一个绝好的座位吗?我如获至宝,立刻从爸爸的手中接过拉杆箱,坐了下来,顿时浑身轻松,似乎觉得腿不麻了,也不累了。爸爸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你真会动脑筋,不错!
瞧,稍稍换一下思考方式,就变得又方便又完美。如果你遇到了复杂的问题,那你也可以试着用儿童的思维来解决吧,说不定,豁然开朗,柳暗花明,万事都简单了,都如你所愿了呢!
《父与子》,这一本书,以漫画的形式向读者介绍了父子之情,虽然是漫画,但是的确是一本有趣的书。
1934年12月13日,《父与子》的第一个连环漫画故事《糟糕的家庭作业》,在《柏林画报》刊载问世。这本长篇连环漫画溢满了卜劳恩对三岁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爱子之情,可以说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亲情漫画。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在生活中的真实感受,父与子,实际上就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
《父与子》漫画充满了的温情和幽默,充分体现了父子的感情至深。这本书以真实生活为题材,把父亲与儿子的情感酣畅淋漓的体现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 ,同时这本书也是他和他三岁儿子的真实生活。我们在读时,通常会发出一阵感叹:“这和我们的生活真像!”
我喜欢这本书,并不只是因为它是一本漫画,而是因为它有着暖暖的人情味儿,就像这一件件事情发生在身边,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很真实,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即使不加任何文字,它也是妙趣横生,使读者读得津津有味。“故事贴近生活,生活就像故事”,这,就是我给《父与子》总结的经典。
啊!《父与子》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是我看着本书却是百看不厌!
这是一本漫画书,也是一本笑话书。
这本书讲了发生在爸爸和儿子身上的笑话!
父亲很幽默——整天和儿子玩,帮儿子打架,做作业,堆雪人,有一次,父亲帮儿子做作业时,他犯了很多错误,于是儿子被老师带到办公室,老师骂了他一顿。于是儿子就告诉老师:“这是爸爸帮我做的作业,都不是我做的!
”老师十分吃惊:“什么?你爸爸做的?
”老师又把爸爸喊了,暴打了爸爸一顿!
这个儿子十分调皮——什么时候都能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有一次,这个儿子看见了有钱的人家那趾高气扬的样子,很不舒服,决定来教训教训他们。儿子趁着那个有钱人正在问票价的时候,弄翻了一盒跳蚤箱,使那个有钱人家的身上全是跳蚤。
这儿子却在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看看这父子两个是不是很搞笑呢?
事实上,生活充满乐乐趣。我们应该善于观察和发现。幽默是一种智慧;幽默是一种觉悟;幽默是一种境界;幽默是良药;幽默是幽默的人会更讨人喜欢!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幽默的人吧!
篇一:父与子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著名的德国漫画家。奥。卜劳恩,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
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 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描绘了一对有趣而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诚实,宽容,富有幽默感。每次读这本书,我都能被书中的场景逗乐。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
一天,父子俩去公园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天鹅认为他的父亲太吝啬了,不能自己吃东西。结果,我父亲问天鹅只剩下一根烟斗了。你要吗?没想到,天鹅嘴里叼着烟斗悠闲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
《父与子》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篇二:《父与子》读后感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的艺术形象善良、正直、宽容,处处充满智慧,流露出父子的纯真情怀。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很久没有清晰的世界。
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
爸爸听到高兴的声音,结果钓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鱼儿。
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篇三:《父与子》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漫画书,名叫《父与子》。本书通过一个幽默、温馨、感人的故事,讲述了父子之间强烈的亲情。
故事里的父亲可爱、童心未泯、脾气暴躁、具有正义感,儿子调皮、聪明、善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非常的爱对方。有一个故事名字叫《足球》,让我非常感动:有一天父亲和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把球踢到了一个坑里,父亲不顾一切的下到坑里去帮儿子找球。
球被找到了,但父亲的光头首先从坑里出来。儿子误以为是球,用脚踢了一下。父亲头上有个大袋子。儿子吓哭了,又自责又愧疚。父亲忍着着痛笑嘻嘻的说:
没事,没事。还有一个故事,儿子向父亲要玩具火车,但父亲没有给他。他的表情很凶,吓的儿子哭了。当父亲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凶恶的表情时,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很自责,就自己打自己屁股来惩罚自己,我又好笑又感动。
许多激动人馨的故事让我理解了父亲对我的爱,尽管有时父亲会打我骂我。但我知道,在他心中我是no。1。
看完这本书,我更爱我的父亲,更了解他。
《父与子》是德国画家卜劳恩的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因为书里的父与子,有着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足球”:一天,父亲和儿子一块踢足球。儿子本想踢给父亲,却不小心踢进了父亲身后的井里。父亲只好下去捞球。儿子在井口问:“爸爸?找到我们的球了吗”“是的,找到了!”井里传出了父亲的声音。于是,当儿子看到井口冒出一个圆圆的东西时,迫不及待上去就是一脚。“哎呦!”井里传出了父亲的大喊声:“这不是球,是我的脑袋!”儿子吓坏了,边哭边向父亲道歉。但父亲却安慰他说:“算了,别哭了,爸爸不疼!”
我每次看到这里,心里总是很感动:父亲为了不让儿子伤心和害怕,忍着疼说了善意的谎言。生怕自己的愤怒会伤害到小孩子。但我也知道,每个人的父亲都不一样,有父与子里宽容的爱的父亲,也会有像我爸爸那样严厉的父亲。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有一颗爱孩子的心。每天早起晚归,也都是为了让我有更无忧无虑的生活。有时候看到他和妈妈回来疲惫的样子,我也会觉得有些心疼。所以,我还是爱我的爸爸,还有妈妈。只是希望爸爸的脾气能好一点,那就更完美了。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善良,他们淳朴,他们乐观,他们……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哦,比铁哥们还铁!),形影不离,最令人羡慕的是:他们之间没有隐私!
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不仅小说里,真实生活里也是有的哦!
今年暑假,我有幸看了著名漫画故事《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图片,但是那一对特征鲜明的父子形象却深入我的内心。秃头大胡子爸爸宽容而感性,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又可爱。他们有时会误会对方,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展现给观众的是一个个真实而平凡的生活画面,却令人深思。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一遍认知上都在不断改变,从一开始的开怀大笑,到认真思考故事情节,到内心获得深深的感悟。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糟糕的家庭作业》,主要描绘的是父亲因为替不写作业的儿子,完成了一份糟糕的作业而被老师打屁股的故事。虽然父亲的做法不可取,但是身为父亲想要为儿子解决难题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父亲想要表达对儿子的爱的方式有待改进。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一位深爱我的爸爸。他是一位司机,经常跑长途,一出车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才回家。我的记忆中爸爸总是很忙,陪伴我的时间很少。以前,每每看到别的小朋友在爸爸的陪伴下快乐玩耍的时候,我的心中除了羡慕外,其实还有对爸爸的点点埋怨,为什么我的爸爸不可以常陪在我身边?难道爸爸爱我吗?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长大,渐渐改变了对爸爸的看法。我对爸爸不再只有埋怨了,而是心疼和深深的爱。因为我明白了爸爸用他的生命在爱我。爸爸用他坚实而宽阔的臂膀为我遮挡风雨,用他的勤劳双手为我们这个家的幸福生活不断努力,爸爸用他许许多多个不眠的夜晚换取我的健康成长。可能是我认知上发生了改变,现在面对爸爸,不仅我脸上的笑容多了,话语也渐渐多了,我和爸爸的相处少了拘谨,多了随意。少了陌生,多了亲切。
我的爸爸虽然没有《父与子》中那个爸爸的幽默、搞笑,但是他却用自己最朴实的行动爱着我,在周末他不工作的时候,会带我骑着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去探险”,会和我一起拼乐高,会和我一起玩竹节人的游戏……爸爸虽然还要去出车,但是我不再漠不关心,而是时常关注爸爸在外的情况,日日期待爸爸尽早回家,希望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幸福快乐地生活。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写作文,语文成绩的好坏主要一部分取决于作文的好坏。想要写好作文,需要自己多阅读优秀作品,同时多学多写,如何才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精选十二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为你,千千万万遍。”
通过阿米尔的视角,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关于阿富汗、阿富汗人民、阿富汗人民和阿富汗战争的故事。
当我擦去难以抑制的泪水——这本书带给我的兴奋——我决定写作来表达我内心的兴奋,但我发现现在写作已经太迟了。不是无法控制的兴奋影响了我组织语言的能力,而是我从书中获得了太多的信息,太多的情感或内省。请给我点时间慢慢整理。
刚开始拿到书时——在一摞一次性购买的**中——得知它是以阿富汗为背景的故事,说实话,我有一丝退缩,毕竟是个从未涉猎过的国度,或者说,并不感兴趣的国度,我确实犹豫过那里发生的故事是否能成功引起我的注意,并且,书中所涉及的种族、战争、宗教等等这些大背景也使我犹豫不前。但本着相信豆瓣评分的精神,我决定继续读下去。“无论如何这是本值得读的好书,不是吗?
”,我以此敦促自己,当然,后来我也为自己的这个决定而庆幸。
或许因为作者的真挚感情成功将我带进阿米尔的世界,去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或者阿米尔种种人性的弱点击中了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抑或我生性容易被感动,所以在我看到哈桑第一次为阿米尔去追风筝时回头像我莞尔一笑,大声喊道“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我的嘴角噙着微笑,仿佛看到了圆脸的哈桑就在我前方不远处,向着我,书外的我,真诚地表达了他的忠诚,而我,产生了一种感动且得意的心情,我大胆猜想,阿米尔少爷当时或许也是这种感受吧,或者他还有一种自惭形秽在其中。自私、懦弱、脆弱、敏感的阿米尔大师渴望得到他所爱的伟大父亲的肯定、爱和赞许。当他无法得到怨恨的时候,似乎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但却做不到的所有哈桑,谁是谦卑的。他恨哈桑,同时也为哈桑对他的真诚感到羞愧,甚至更加愤怒。
当他遭受阿塞夫的当面羞辱和恐吓时,哈桑举起了弹弓对准了阿塞夫的左眼从而救下了他;当他赢得了风筝大赛,而哈桑在为他追风筝的过程中遭到了阿塞夫的**却依旧坚持为他带回了风筝。阿米尔第一次害怕得动不了。第二次,阿米尔躲在巷子尽头,看到了一切,但仍然没有站起来拯救无数次为他挺身而出的哈桑。哈桑,可怜的哈桑,知道阿米尔在困境中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
而阿米尔,没有在这时选择坦白一切,而是认定他与哈桑只能有一人留下,于是他企图污蔑哈桑偷了他的东西,因为他的父亲说过:“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
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
让阿米尔没想到的是,他的父亲原谅了阿米尔和阿里,但是结果是他们选择了离开,因为他们知道是阿米尔做的一切,不被原谅的变成了阿米尔,从此阿米尔过上了被愧疚不断折磨的人生,在此期间,阿富汗遭到**入侵,战争和动荡从此开始,阿米尔和父亲也逃难到了美国。后来的一切源自拉辛汗的一个**“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出阿富汗的地狱。
拉希姆汗说出了这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兄弟。
当那个残忍的刽子手摘下太阳镜时,我真的很震惊。阿塞夫,居然是他。随即又了然,是啊,他自儿时便暴露无遗的残忍暴虐终于有了归宿,阿米尔要从他的手里夺回备受虐待的索拉博。
而当阿米尔被阿塞夫打得奄奄一息时,索拉博拉开弹弓——承自他父亲却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射瞎了阿塞夫的左眼。我仿佛看到了哈桑,在某个下午,拉满弹弓对着阿塞夫说道“但也许你没有看到,拉着弹弓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动一动,他们会改掉你的花名,不再叫你‘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因为我这块石头对准你的左眼”。
阿塞夫当时曾放言不会放过阿米尔和哈桑,多年后哈桑被拖到街道正中从后脑勺被当众射杀,但是哈桑的儿子,从阿塞夫的手中救下了阿米尔。
一切仿佛轮回。一场自我救赎的轮回。
索拉博最终被阿米尔带回了美国的家,可是战争以及战争中的肆虐者们给他的伤害却让他从此沉默。“如果说索拉博很安静是错误的。沉默是和平,是平静,是降低生活音量的旋钮。
沉默就是关掉那个按钮,关掉它,把它全部关掉。”阿米尔和妻子索拉娅不断地尝试重新打开他的心门。最后,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又看到了索拉博眼中的光芒,看到了索拉博嘴角割下对方风筝线后的笑容。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春天来了,总是一次融化一片雪花。也许我刚才看到的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穿过一群尖叫的孩子,但我不在乎。我追。风吹过我的脸,我的嘴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的笑容。
我追。”
“都忘了吧,让它更容易一些。
让什么更容易一些?
活下去。”
风筝是他们追逐的荣耀和希望,也是黄昏时沉重的枷锁。
“为你,千千万万遍”。爱总能漫不经意却敦厚温柔地给予你暖光,却在你洋洋得意瞒天过海时回敬你冷枪。但,“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迁安市建昌营镇新房中心小学张艳茹
读书,好像早已经成为稀疏平常的事情了,在很小的时候,妈妈教我识字后,拿着哥哥的课文磕磕绊绊的开始了阅读。曾经因为读了灰姑娘,而幻想自己就是灰姑娘的幸运多好;曾经读唐诗三百首,幻想自己什么时候写出流传千古的韵律;曾经读过朱自清的散文,泪流满面。书,简单而又迷人。
最近在重温大学时读过的《追风筝的人》,在那时读他,完全出自于好友的推荐,读过之后,好像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但是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再次走进主人公的救赎之旅,感觉是不一样的。
12岁的阿富汗富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是兄弟姐妹。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作为一个成年人,阿米尔无法原谅他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最后用最近的方式完成了救赎。
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
哈桑天生纯正。 他对他的朋友阿米尔非常真诚。 他愿意付出一切,即使以生命为代价。当他追着风筝奋力奔跑的时候,他就像一个闪着光的天使,他的心中没有自己,只有一句话,一个信念——为你,千千万万遍!为这样友谊令人感动,可是他对阿米尔的全心全意没有等到一样的回报,换来是阿米尔躲在墙角的懦弱,任人欺负自己,蒙受侮辱。
我想如果阿米尔遇到这样的事情,哈桑一定是第一个挺身而出帮助阿米尔的人,也许自己打不过那几个人,但是他也一定会拼了命保护阿米尔的。可是阿米尔并没有这样,他躲在墙角一直忍着,看着,他享受放风筝的第一名带来的爸爸夸奖,却失去了自己一生朋友,也让自己在愧疚的后半生里生活。
抽离**,回归生活。我们身边可能有很多朋友,但问问你自己,你有想哈桑这样的朋友吗?我一直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朋友可能不多,但一定要心连心。
朋友是当他得到幸福时,你可以默默地祝福他,为他欢呼;是当他出现困难时,你可以为他伸出援助之手的,雪中送炭的,而不是换来你的逃避、推辞朋友之间是相互的。
朋友,为你,千千万万遍。
并没有花多长时间,读完了这本《追风筝的人》。从最初被上世纪80年代阿富汗儿童快乐而简单的生活所吸引,到被作者细腻而真实的情感描写所淹没,我深深地卷入其中,情不自禁。它带给我的是精神上的洗礼。
主人公阿米尔与哈又要自幼都失去母亲,在同一个奶妈的哺育下成长,在同一片山坡上欢笑,看似纯真的兄弟情谊后,却从幼年时期便潜伏着裂痕。阿米尔是有名份有地位的富家**。光明正大的接受教育,享受财富,而哈桑却只是一个哈扎拉人,长着兔唇,身份低微,在这样一片纯朴的阿富汗土地上,却也遍布着落后的文明,等级分明的政治制度,残酷冷血的宗教岐视。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让两个孩子在同一屋檐下长大有两种性格:一种是在情感和道德上摇摆不定,不知何去何从;一种是单纯、忠诚、纯洁和诚实的天性。
从一开始,就有矛盾。在平静的童年生活中,它就像暗流汹涌,激流滔滔。终于在风筝比赛那天喷发而出。当阿米尔看着哈桑为了将风筝交到自己手上而被人暴打,怯懦使他只敢站在原地,他惶恐地看着哈桑为自己牺牲灵魂,往事一幕幕在他心头闪过……他最后选择了无动于忠,从此,自己便坠入歉疚的深渊,只想从以后的人生中得到自我救赎,“救赎”只这本书中贯穿始终的线索。
风筝比赛取得了荣耀,成为了父亲的骄傲,可是阿米曾梦寐以求的而快乐并没有如期而至,因为他已将自己定为罪人,已经为自己一个错误的选择而沦陷。
而多年以后,当拉辛汉对自己说“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毫不犹豫的上路,当他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被打得头破血流,他大笑、如释负重,当中年的他为了索拉博的一个微笑,去追逐孩童们的风筝,他说着:为你,千千万遍。心中一片晴朗,这是他应该负担的责任,这是他在自我救赎中滋长的快乐。
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是阿米尔的良知,让他与阿赛夫不同,他最终能得到救赎,迎接他的是敞亮的明天。
童年时期时阿米尔与哈桑身份天差地别,他却偏偏嫉妒着仆人哈桑,哈桑有阿里的守护,而父亲对自己只有疏远。我想他更羡慕的是,哈桑心地纯洁,不需要被良心谴责。所以当他在救赎的路上慢慢成熟,勇敢地奉献自己时,他的心情变得平静而快乐。
男主角童年时优柔寡断,随波逐流。他一直不愿承认哈桑是他的朋友。和其他孩子玩耍时,他不理哈桑,关心别人的眼睛,一直不稳。后来,他一步步成熟起来,向妻子敞开心扉,不再逃避责任。他最终成为了一个他认可的人。书中情节起伏,高潮迭起,紧迫感得到缓解。真实的情感表达让人觉得作者有着相似的个人经历。
19岁。懂得避免问题的人比懂得解决问题的人强。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选择放手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胜出者往往不是能力而是观念!
20岁。你在家里看到的总是家,你出去看的是世界。把钱放在眼前,你会一直看到钱的。把钱放在有用的地方,你就会看到钱的世界。
21岁。给钱是最好的政策,给能力是中间政策,给主意是最好的政策。财富买不来好观念,好观念能换来亿万财富。世界上最大的市场,是在人的脑海里!
8.表面上缺的是金钱,本质上缺的是观念,命运里缺的是选择,骨子里缺的是勇气,肚子里缺的是知识,事业上缺的是毅力,行动上缺的是改变!
9.落后是观念落后,贫穷是脑袋贫穷。很多人,不是没有好机会,而是没有好主意。不是不接受新观念,而是不愿抛弃旧观念!
10个。信念改变思维,思维改变心态,心态改变行动,行动改变习惯,***改变性格,性格改变命运。要改变命运,先确立信念!
11号。心态决定世界的视野,行动决定生存状态。要想活出尊严,展现不凡,只有改变观念,敢于和命运抗争!
12岁。如果事情不能改变,就改变你自己;如果你不能说服别人,就试着说服自己。如果山过不来,那人就过去!
13.命运不是放弃,而是努力。命运不是运气,而是选择。命运不是等待,而是把握。命运不是名词,而是动词。要改变命运,先改变观念!
14岁。决定今天的不是今天,而是昨天对生活的态度;决定明天的不是明天,而是今天对事业的行动。我们的今天由过去决定,我们的明天由今天决定!
为你,千千万万遍
——观《追风筝的人》有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关于风筝、关于友谊的故事,它还关乎亲情、人生、内心和救赎。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一种珍贵的友谊,温馨的家庭,美丽的爱情,但也忠诚,友好,勇敢。
我高中时读过这本小说。读完后,我深受感动,特别是这句话:为了你,千遍。让我深深执着。
最近,在老师的推荐之下,我又看了这部电影。我不想从任何艺术角度来评判这部电影,也不想说它是好是坏。毕竟,我不是专业的电影研究人员。我只想说这部电影同这部小说一样带给我的感动。
整部电影以小说内容为主题,演绎了千百万读者长期以来的想象画面。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关系,电影不能像小说那样一个一个地展现情节,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电影中抓住了两个小男孩之间的友谊进行演绎。
五颜六色的风筝在空中飘荡。风筝与两个小男孩的感情有关。它们纯洁、神秘、脆弱。
埃米尔和哈桑是情同手足的朋友。埃米尔是个不喜欢暴力的孩子。每次被别人欺负,哈桑都出来帮他解决。据埃米尔的父亲说,埃米尔缺一件事。一个不会站起来保护自己的人,长大后会变成一个什么都保护不了的人。
似乎一语成畿。风筝比赛结束后,哈桑遇到了一群暴徒,受到了羞辱。埃米尔在黑暗中看到了它,但他没有勇气阻止它。相反,他逃走了。当哈桑从巷子里出来时,埃米尔假装不知道哈桑去了哪里。当他们转身回家时,白色的雪地上有几滴红色的血,这让我感到很难过。
翻阅小说时,我曾经为埃米尔的袖手旁观感到气愤,一度怀疑他究竟有没有把哈桑当作朋友。但当我看到埃米尔为此感到内疚时,我为他感到悲伤和怜悯。我认为他应该受到强烈的精神伤害,但这次的伤害远小于哈桑所受的伤害。哈桑的痛苦来自精神和身体。
从那以后,埃米尔很难面对哈桑,故意陷害他,让他和父亲一起离开。读书时,我觉得埃米尔很坏。我怎么能如此真诚地对待一个朋友呢?后来,我知道埃米尔的行为是逃跑。他很难面对哈桑。他总是挺身而出,真诚地对待他。
人都会犯错,错误也分大小。有的错误,一句“抱歉”“对不起,我不是有心的”就可以获得别人的谅解,而有的错误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赎罪。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从小说、电影中该懂得做人做事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要敢于面对,要有勇气去保护自己所珍惜的人或物。
看完这部电影,我真的感觉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感动。直到最后埃米尔才发现哈桑是他的兄弟。然而,哈桑已经不在人世。我们在整个故事中感到真诚和悲伤,但最后,它给我们带来了希望。
从开始到结束,哈桑没有责怪埃米尔,在他的心里有着如此感人的希望。“我梦到了我的儿子会成长为一个好人,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我梦到了有一天,你会回到我们童年玩耍的这片土地,故地重游;我梦到了鲜花再次在街道上盛开……天空满是色彩斑斓的风筝!”故事给我们的希望是战争过后就会有和平,死亡过后便后有新生,哈桑虽然去世了,但他的儿子还在。
他对儿子的未来充满期待。虽然他不能一辈子和儿子在一起,但他知道埃米尔会为他尽他父亲的责任。他总是相信埃米尔。
交给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在喊过“为你,千千万万遍”后,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埃米尔成年后,踏上重回故乡之路,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一本关于家庭、友谊、爱和救赎的书。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遥不可及的风筝,它象征着我们人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们赶上它,我们将成为我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开头和结尾重叠成两幅相似的画面:浩瀚的天空,雪花飘落,冷清的空气,追风筝的孩子们笑着奔跑,追逐飞扬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这个故事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之间纯洁的友谊,也许阿米尔自己也因背叛而的救。当哈桑被一群无良少年堵在角落里殴打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躲在黑暗的墙角里,直至泪流满面也不敢现身相救。
哈桑是一个纯洁正直的孩子,就像一个纯洁的音符,但最后,他被阿米尔用各种借口赶出了家门。当阿米尔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陷入了悔恨和痛苦的纠结之中。多年以后,当成年的阿米尔得知了哈桑的消息,不顾一切重新回到阿富汗时,一切已经物是人非,他看到了民不聊生,战乱不断,哈桑也死了,而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也落到了他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羞愧一直缠绕着他……
于是,一场新的救赎开始了。最后,阿米尔救赎了索拉博,但索拉博却因为精神上的刺激而哑口无言。只有当他放风筝,这是年轻的阿米尔和哈桑最喜欢的风筝,他才能高兴地笑。阿米尔一次又一次地为索拉博捡起风筝,说哈桑曾经喜欢对他说的话:
“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渲染战乱时代人们的恐惧与悸动,反而用最平实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如何从胆小懦弱的男孩蜕变为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的故事,**后半段在写主人公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下了索拉博,他终于追到了漂泊已久的风筝,相对而言,阿米尔的结局是美满的,当然是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一直在讲述放风筝,一段风筝线系住了两个孩子的命运,最后的最后还得以延续,风筝飞起,哈桑为了阿米尔可以追千千万万遍,而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其实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这是一个充满悲伤,但感动的纯友谊一直。虽然是救赎,但充满了爱。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阿米尔,他一直在寻找哈桑,他早已离去,或失望,或快乐,或哭泣或大笑。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可能生命的意义就在于犯错,错过,然后用一生去弥补,但这代价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付出的,所以,现在还在我们掌控之中的风筝,一定要尽力抓住,不要等到身无分文时才想悔过,到那时候,千千万万遍恐怕也无济于事。
风筝飞落,划破苍穹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整本书以清新流畅的笔触讲述了两位年轻的阿富汗人阿米尔和哈桑关于友谊、亲情、篮板和救赎的感人故事。
阿米尔,一个因为深信自己的出生致使母亲死亡因而对父亲唯唯诺诺的怯懦富家少爷。哈桑,一个愿意为少爷牺牲一切的仆人。两个少年,看似有千山万水的遥远距离,事实上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善良诚实的哈桑对少爷总是很诚恳,但阿米尔因为内心纠结不愿承认他们是朋友。追风筝是阿富汗的一项传统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他擅长用多样的技法将别人的风筝线
割断。而哈桑则是传奇的“风筝追逐者”,跌落的风筝无论飞得多远,他都能准确无误地找到。
但后来,在一次风筝切割比赛中,哈桑为阿米尔忍受了一系列羞辱。事实上,阿米尔看着哈桑被欺负,却找不到救他的勇气。这件事发生后,阿米尔因为内心的悔恨和痛苦,不惜一切代价将哈桑赶出了家门。
多年后的他,因为战火纷飞早已移居他国,偶然的机会得知哈桑与他竟是兄弟。多年来的煎熬早已使他不堪重负,终于,怯懦的阿米尔做出了人生中第一次富有勇气的抉择:回到已被战争蹂躏地不堪入目的阿富汗!
找回哈桑!于是,阿米尔踏上了寻找哈桑的漫漫之路。
风筝拖着长长的线在天空中飘荡,就像被种族和宗教压迫的孩子一样,渴望自由和蓝天。阿米尔手持着沾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执着望天,任凭手中的皮肤鲜血纵流也要捍卫自己的风筝王权。他内心的久久担负的重压,和希望得到得到父亲的认可的渴望,仅仅能通过这种途径来得到释放。
哈桑不停地奔跑,跑过四街五巷,跑遍整座城市。他想像着,当他手中的风筝交给阿米尔时,年轻的主人的快乐笑容会多么灿烂。他真的愿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如果没有战争,没有种族和宗教问题。阿富汗天空中的风筝是不是能够飞得更高、更美一点?
孩子们的欢笑能够更多、更淳朴一点?
阿富汗的天空,风筝飘飘,放飞着少年们不一样的梦。也许会有一天绳断筝落,却总有追风筝的人执着守候。
《追风筝的人》(thekiterunner),又译《追风筝的孩子》,是旅美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来自阿富汗作家出版的英文小说。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但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怯懦和极度恐惧直到羞愧,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当阿米尔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陷入了悔恨和痛苦的纠结之中。
当中年的阿米尔得知哈桑的消息后,不顾危险回到家乡阿富汗,开始赎罪。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改变一切。最终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争仍在继续,人们感到厌烦。
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阿米尔的救赎并没有停止。哈桑的独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敌人手中。他童年的怯懦和内疚萦绕在中年的阿米尔心头,一场救赎又开始了。童年的美好和友情,因为一次懦弱的疏忽而毁于一旦,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不计后果地回到从前的你吗?
该小说的主人公阿米尔在坦然面对自己曾犯下的罪恶之后,他以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读到这本书是一次不经意的意外,第一眼看到小说榜的第一名。在这个人人都能写书、人人都能出版的时代,我对它寄予厚望。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
至于阿米尔,一个在舒适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唯一缺少的是父亲一丝不苟的爱。因为阿米尔的出生夺走了母亲的生命,也就是公主在父亲眼中的形象,这让父亲非常伤心。加之阿米尔一直都没有成为他想要塑造的人,这令父亲更加心灰意冷,从而疏远了阿米尔,而阿米尔对父亲始终存在一种敬态度的同时,却又渴望得到父亲给予的温暖,所以一种性格上的懦弱,原则上已存在于性格的内在缺陷里。
当你十分重视一个人的时候,你最在乎的往往是这个人对你的看法,你最想要的也通常是这个人对你的肯定,所以当阿米尔看到了父亲对哈桑关怀备至时,这足以使得这个年少天真的孩子感到嫉妒,从而养成了主人公阿米尔自私与嫉妒的性格。自私和嫉妒的纵容并不是孩子愿意发生的事情,所以孩子犯错的根源往往来自**世界。
关于哈桑,那个对阿米尔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孩子,他心地善良,在他的世界中,没有嫉妒,他对命运是顺从的,甚至是收之一切。对他来说,阿米尔是主人,也是不可背叛的朋友和兄弟。他可以忍受阿米尔对他的嘲笑,甚至后来他的背叛和伤害。他原谅了他们。他对待阿米尔总是充满感情。
很多读者都在讨论着哈桑的公与不公的问题,但是我们眼里所谓的公平无非就是一种心态的平衡,至少在哈桑的心里还没有出现过人们眼中的那种不公平,所以作为读者的我们,在感叹哈桑的同时也就没有必要去对哈桑的公平进行针锋相对了。其实,当我们偏袒一个人的时候,没有那么多的理由可以说,也没有那么优雅地在乎付出多少,谁会在乎所谓的是非,当时的感情是以一种不回头的方式延伸的。与阿米尔在一起,对于哈桑来讲,痛苦肯定不是自我精神状态。
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和真诚,不仅助长了阿米尔的背叛,而且为阿米尔今后的行为埋下了宽容的种子。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从第一次出现到全书结束,哈桑的这句话被无数读者公认为书中最令人震撼的文字。这句话第一次出现是在风筝比赛中,这是阿米尔一生中最骄傲的时刻,因为他赢得了比赛的漂亮。
后来,这句话更像是一个预言,反复出现在书中,预示着必然会发生一些事情,喀布尔追风筝的日子将成为阿米尔心中最美好、最痛苦的记忆。
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被缝合的嘴唇,索拉博哭泣时止不住颤抖的肩膀和空洞的眼神,塔赫里将军固执地从房间里走出来时的狼狈模样,阿米尔的矛盾,索拉雅的眼泪……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我眼前呈现。
正如作者哈立德·侯塞尼在前言中所说:我看到了小说联结人的独特力量,我也看到了人类的共同经历:羞耻、内疚、遗憾、爱、友谊、宽恕和赎罪。
我看见了一个从未曾接触过的世界:战火纷飞、流离失所、寄人篱下……我为之震撼并且悄悄难过得红了眼眶。
一个人,不,或者应该说是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命运,都无时无刻不与国家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有人都生活在情感与理性的矛盾中。无论是童年的阿米尔、哈桑还是十几年后的拉辛汗、索拉博,都这样挣扎于政治、宗教与自我的拷问之中。
阿米尔怯懦的转身给哈桑的心脏造成了创伤;哈桑的死,让38岁的阿米尔找到了重新做人的方法。阿米尔无疑是幸运的。他救赎了自己的灵魂。他在巷子里失去了灵魂。索拉布很不幸。他父母早逝,他不忍心回孤儿院
救赎,往往不是出于幻灭,而是出于渴望摆脱背叛的痛苦,其出发点仍然是利己。但是,如果拯救能给别人带来好运,它仍然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或许正是如此,阿米尔才义无反顾地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
他没有停止对哈桑的愧疚和自责。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没有停止对人性的追求。
正如翻译所说: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它是什么意思,让我们勇敢地追逐它。
为你。千千万万遍。
2014-7-25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有一种友情,无关乎任何,只是为你,千千万万遍。―题记
亲情,友情在《追风筝的人》一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抵过任何山盟海誓。
阿米尔儿时的无知,自私,冷漠伤害了哈桑千千万万遍;哈桑,却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千千万万遍。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我们都渴望救赎,那在半空中漂浮不定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那迟迟不肯落地,无法让我们安心的愧疚。我们每个人都在它的下面追逐、奔跑,无论多苦多累也在所不惜。
一个渴望救赎的人选择用自己的财富与慷慨回馈需要帮助的人,然而,阿米尔最大的罪行是,对哈桑产生的愧疚感,一直没有勇气承担,这深深的负罪感占据了他内心的一部分,真正的离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只是在一个和往常一样的清晨,有的人留在了昨天。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内心,在朋友面前撒谎,在恋人面前倔强,而当我们真正失去一个重要的东西,一个重要的人,可能才会明白,你所谓的尊严,你所谓的逃避也不能真正的逃避。
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透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每个人都在奔赴各自不同的人生,保持每一份热爱,奔赴下一场山海。我想,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绝对是绝无仅有的,科阿米尔却因这份懊悔和羞愧而犯下了更严重的错误。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但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还未终止。但幼时的阿米尔选择了逃避,多年后,拉辛汗的一个电话给了阿米尔一个救赎的机会,直面内心。
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或是赎罪,或是追梦,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去追,要有追的勇气。放风筝的人在前面奔跑,而追风筝的人一心一意地在后面追,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我们没有必要知道断线的风筝会飞到哪里去,甚至连它的影子都不值得去追随,只要能为它所付出真心,它一定就在你所追寻的方向。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的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险恶,给自己心灵予以救赎。
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很久以前我就想读这本传奇性的书,但是我没有时间。
这个本书的确把我感动到了,其实生命是一场追风筝的过程,追到了,也许才有完整的自己, 而我们总是在让我们变成期望中的自己,也许这就是成长。
拉辛汗总是说阿米尔总是对自己太苛责,谁能一生都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呢,没有人能生下来就能分辨是非对错,我们都是在种种磨炼中找到自我,宽恕自我,面对自己。过去不是见不得光,就算再怎么难堪,也是成长的道路。再说,他们都是孩子。谁对谁错。
路途总是艰辛的,而我们也必须面对自己的罪恶,不管是过去的还是将来的。其实人每过七年已经是完全不同的自己,在这所说的是指生理上,每个细胞都在翻新。所以呢何苦对自己的过去而根根于怀呢,重新接纳自己才是最好的宽恕。
哈桑和阿米尔,喝着同样的母乳,注定是分不开的。分不开的还有身体中流着同样的血液,亲情比什么都重要,而**中最喜剧性的转折就是,原来从小一直照顾自己的仆人,自己曾今背叛的人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其实他们之间最初是友谊吧,只是被一种嫉妒与难堪所磨得只剩下惨翼。
而唯一能弥补的就是为自己挺身而出。为你,千千万万变!
至于阿米尔年轻时对爱情的渴望,他认为父亲恨他是因为他杀了母亲。他和他父亲对自己太严格了。其实,他的父亲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自己的惩罚,另一部分是对自己的赎罪。当哈桑和他们离开后,他们来到了美国,阿米尔是一个完全的爱。
他父亲告诉阿米尔,世上只有一种罪,那就是偷窃。其他任何罪都是偷得衍生。杀人是偷走人们的生存权,作弊是偷走人们的知情权。
我们会永远为你遇见一个人,千变万化,千万不要伤害他们。
——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
前段时间在朋友的书柜前无目的的浏览他的藏书,无意间发现了《追风筝的人》,书的名字引起了我的好奇和想象,为什么要去追风筝?随手掏出此书,书的封面是黄昏的天空,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这是梦吗?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隐藏着一种巨大的悲伤。就像灰色的天空,让人无法抗拒。
小说描述了一个故事,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在阿富汗一个宁静和平的日子里是兄弟姐妹。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
命运夺走了阿米尔的友情、家庭,只留给他一个遗憾,生活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方式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与土匪的激烈竞争中,他找到了当年的勇气。在启发哈桑儿子的同时,他也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危机中得怯懦和无助,面对危险时亲属的恐慌和困惑,都在哈桑儿子放风筝中得到了原谅和补偿。
小说中的哈桑是一个忠于主人公的小男孩,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为主人公做出任何牺牲。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深深的打动了我,它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了哈桑心中的“忠诚”二字的分量,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忠诚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而是一种义无反顾的支持和信任的情感。而阿米尔是一个怯弱,傲慢,虚伪,自大的男孩。。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良心的责备。或许,我们心中都有这样一只风筝;或许,我们都曾面临过类似主人公阿米尔的困境,在人生成长的某个阶段,也曾出现过如次深刻的错误。然而没有人愿意因为一次错误就甘心承认自己是堕落的,丑恶的。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那半空中飘飞不定迟迟不肯落地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那些无法让我们心灵安定的谴责,愧疚与恐惧。我们每个人都在它的下面苦苦追逐,奔跑。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那样的心结,都有一只曾经的风筝,但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之心去呵护,就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很久没有认认真真地去读一本书了,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有些情节已经不太清了,但追着风筝的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的身影,依然历历在目。也把同名的电影也看了一遍,虽然通过影像呈现给我们的是生动的人物、场景,但是通过文字的阅读,才更能让人感受那流露于字里行间的细腻感情——我喜欢墨香的味道,钟情于心底的那份沉思,更被那时刻萦绕耳旁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触动,受益匪浅。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战争与流离,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在阿富汗全民族的风筝大赛上,没有种族歧视,大家遵守着古老的比赛规则,和谐相处、尽情玩乐,最后一个能斗风筝到最后,并能拾到最后一个斗下来风筝的人那会是一种荣耀。风筝比赛,一场与两兄弟友谊的比赛,一场风筝线的松动,使两兄弟的友谊更加紧密。恍惚间,热闹喧嚣的大街上,阿米尔说:
“哈桑,你怎么知道风筝在那里落下呢?”哈桑自信地说道:“阿米尔少爷,我就是知道。
”憨憨的面庞透着一股傻气,却很坚毅。一个兔唇男孩高声说着:“阿米尔少爷,为你,千千万万遍,即使你让我啃泥我也愿意。
”“但是,阿米尔少爷,你愿意让我啃泥吗?”从此,一个久违的笑容便定格了今生。在少爷阿米尔被其他气焰嚣张的富家小子欺负时,哈桑拿出弹弓挺身而出,这个兔唇男孩表现出极力护主的勇气,令我为他们俩可贵的情谊而动容(即使他们是仆人与少爷的身份)。
然而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但指针的命运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怯懦和极度恐惧直到羞愧,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了他,让他永远离开了家。俄国人的侵入,使得阿米尔不得不与父亲背井离乡,几经辗转来到了美国,生活穷困,父亲在加油站找到了一份工作,而阿米尔开始了写故事的写作生涯,机缘巧合认识了索拉雅,塔赫里将军的女儿,并结为夫妇。
在索拉雅一家的帮助下,阿米尔和父亲生活富裕,但父亲因劳累过度和疾病去世。后来,偶然的机会,阿米尔从他父亲的朋友拉希姆汗那里得知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当他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陷入了悔恨和痛苦的纠结之中。中年的阿米尔听到哈桑的消息后,不顾危险,来到家乡阿富汗喀布尔小镇,开始赎罪。
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最终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争仍在继续,人们感到厌烦。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拉辛汗,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但阿米尔的救赎并没有停止。哈桑的独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敌人手中。他童年的怯懦和内疚萦绕在中年的阿米尔心头,救赎又开始了。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去追那只在他心中漂荡许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正派的人,生活的大门终于向他敞开。
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虽然那个“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儿时玩伴、朋友已经随着断线的风筝远去了,但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但更多的只是一个梦,而梦是每个人的权利,但真正的时刻,它只存在于梦中,只有在梦中才能有勇气救人于危难之中。对于阿米尔来说,面对哈桑的险境,选择了撤退,是懦弱的对。对于哈桑的疏远甚至是将其赶走,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对于哈桑的愧疚,也许更多的是哈桑所受的伤害代表的是阿米尔的怯懦,无法承受便要逃离,这是人的本性,无可厚非。
哈桑是纯真的代表,他的忠诚是难能可贵的。在这忠忠诚中,不仅有仆人对主人应有的忠诚,还有朋友之间的高度忠诚。即使面对阿米尔的疏远甚至陷害,也至是一种忠诚的接受,保守秘密,没有怨言。
“为你,千千万万遍”,是他的承诺,即使受到伤害,依然无怨无悔。
看完全书,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作为仆人的忠诚也好,作为朋友的忠诚也罢,都体现出了这个兔唇男孩哈桑对阿米尔的所有情感,让人感动。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生活就是这样,犯错误,错过,然后用生命去拯救和救赎。“追风筝的人”,对于哈桑追的不仅仅是风筝,是那份承诺,那份感情;对于阿米尔,追的是童年,是那失落的童年。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阿米尔始终如一的承诺,也是阿米尔最坚定地为哈桑向索拉博赎罪。
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2014年6月6日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全书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所需要的吗?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文中有一则小故事让我感受颇深,有一个叫克洛西的残疾孩子被一群孩子欺侮,克洛西将一个墨水瓶掷去,正巧掷在了先生的胸部,当先生问是谁是,卡隆挺身而出,然而先生眼盯着卡隆,又看看呆着的学生们,静静地说不是你,结果先生说了一段话,“你们欺侮了无罪的人了,你们欺侮了不幸的小孩,欺侮弱者了,你们做了最无谓、最可耻的事了,卑怯的东西,最后只说了一句我饶恕你们。从这些小小的细节上可以看出,这位先生了解他的每位学生,关爱他的每位学生。在书中有写道,先生有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
回想我们所教育的学生,一群淌着鼻涕流着口水行动木纳的低智商孩子,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命运所捉弄,残忍的剥夺了普通人所拥有的权力,注定了这一生不能象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比起正常儿童,他们没有了以后做学问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爱,要超越正常人,从而最大限度地补偿缺陷,使掌握生活中实用的知识,使他们将来能融入这个社会。
正如陶行知先生在”生活即教育“理论中阐述了”我们此地的教育是生活教育,是供给人生需要的教育,不是作假的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育什么……以此类推,照加上去:是那样的生活,就是那样的教育。“智障学生的教育就是”吃饭“、”穿衣“的教育,有人说我们的教师就像保姆,的确,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在学习上,还要在生活上。所以我们比起保姆还要多一样,那就是对学生的爱。我们的学生在身理上已经落后于正常儿童,我们要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爱,来弥补身理上带给他们的缺陷。
班中有一位自闭症学生,不会开口说话,但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吐口水,玩口水,造成的结果就是在他的周围全都是口水,包括身上,课桌上,椅子上,地上,甚至是同桌的身上,怎么办,打他,那是犯法的,骂他,那是不道德的,讲道理,他又听不懂。面对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缺陷而放弃,学校和家长都期待着我们用最先进最科学的理念来开发这些孩子的智力,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师生之间的一次簇膝长谈恐怕对于部分学生收效甚微,所以在师生之间建立一条”有情,有意,有爱“的道路。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一个人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每个人都有其闪光点,就算是我们的学生也是如此,而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吝啬我们爱,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20__年已经过去,我们迎来的将是20__。20__的喜怒哀乐将会存在脑海里,有可能不过几天就会伴随20__的步伐离开。在20__年里,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玩,没有认真的学习,不免有一些遗憾。
马上就临近小升初了,可我还是像一位五年级的学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一心沉浸在游戏里。马上是20__年了,我将要在这一年里把握好时间,在剩余时间多看看书,多做做实验,就像“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的数学不太好,要加倍努力,让“底座”更牢固,不会“塌”下去。
我不能浪费时间,正如列宁所说“浪费别人的时间是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则是慢性自杀”。我要好好珍惜时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在20__里,我要好好珍惜时间,还要好好复习,改掉一些小毛病,让自己更加“完美”。20__,我会更努力,更超越。
今天是20__年的第一天,20__年在昨天已悄然而过,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一年新的`开始。20x年我们从小学生变成了中学生,或许我们依然会留恋小学的同学,小学的老师。他们的面孔也会浮现在我们的脑海里。
进入初中后熟悉的面孔变成了一幅幅陌生的新面孔,我们开始交往新的同学,我们还有了新的启迪者——谢老师。转眼间进入初中已经快一个学期,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认识了许多老师及同学,丰富多彩的课程,让我乐在其中。20__年是一个新的开始,我要好好的学习,把所有的坏习惯都改掉,不能留着它们到20__年,我要每天都认真听课,不跑神,写好每一个字,每天学的内容当天会背,讲书讲给爸爸妈妈听(不看书)。
20__年我有了进步,如在小学时我对数学一点兴趣也没有,小学数学成绩非常的差。到初中后,在赵老师的引领下,我爱上了数学,成绩也在不断的提升,虽然还是一般,但我认为我已经进步了好多了。我非常非常的喜欢赵老师,她是我最最最喜欢的数学老师。只是赵老师由于身体原因下学期不能再教我们了,这令我们全班同学都很难过。赵老师虽然不教我们了,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并复习数学,在期末前最后的日子里把数学成绩再提高一个档次!
20__年已是过去,此时是20__年,20__年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要开始新的征程啦!
时光荏苒,白马过隙。
在钟声敲响那一刻,我们是否有太多,想和人们讲,那些难舍的记忆片段呢;在画卷完全展开这一瞬,我向伙伴们讲解画卷中的山川、流水、伊人,我是如何用心一笔一笔去描绘的呢。
在20__年最后一天,我们几个人相约一起在歌厅唱到12点,迎接新年的到来。可是因为我怕太晚,还有家里的老公要等,于是10点我就回家了,接到了儿子的电话,祝我们新年快乐!
还记得我们在2020__年底,我们改了上班的时间,一周休息二天,还有在家自学一天,偶尔去单位集体学习。这是馆里关心一线职工的休息好,才能工作好的具体表现。
在昨天我看了电视剧《一见不钟情》,感触颇深,于是想写写看完后的感想,我学到了两点:一是明知结局是两位主角历经磨难终于在一起,依然忍不住想看他们这一路走下来的喜怒哀乐;二是最后让我相信,不管世界多么残酷,真爱依然值得我们等待和追寻。策划师费洛洛与专门帮人验证爱情可靠性的情感专家陆哲希,因为接了同一对情侣的案子而不打不相识,洛洛发现了哲希眼里深藏的诚实跟孤独,而哲希则从洛洛身上找到了自己失去已久的热情跟单纯,两个人从一开始针尖对麦芒,到慢慢的进驻对方心底,经历各种考验和磨难,终于走在一起。陆哲希的前女友瑞芝,和喜欢上了费洛洛的陆哲希的铁哥们谭礼杰,注定要为这场恋爱增加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和波澜,当中应该有搞笑,也有伤痛。伤痛之后,如果相爱,还请在一起。遇见一个对的人难得,爱上一个对的人,更难得。相爱的时候,还是要抓紧时间在一起,这世间,爱能有多远呢,愿能长远吧,至少像费洛洛和陆哲希一样长远。
高中同学相聚,我们就成了记忆的追寻者,在酒店里缅怀叙旧,对过去的学校生活记忆片断的隐约记得,谁跟谁坐同桌,谁跟谁一起去看电影响,谁跟谁跳皮筋唱的歌,记忆中的那些场景和片断,与情感里的那些或淡或浓,或深或浅的喜乐悲戚相关,它就变得珍贵,不容改变,难以忘怀.记得的事情永远记得,谁跟谁初一同过学,到了高中又分在一班,谁跟谁一起骑自行车到乡间小道玩,谁跟谁一起去图书馆看古籍书.谁在下课拥挤时被踩在脚下.座位前面女生穿米色的风衣,花朵怒放的连衣裙,一声轻淡无意的你好,校门口牛肉汤,夹在笔记本里的小纸条......它们提示着岁月存在,将落满灰尘的记忆擦试,让记忆犹新。又有谁不曾经历过这样的情形,清理堆满旧物的储藏间,那一件上学总穿的黄色连衣裙出现,碎的掉渣的笔记本掉出一页青涩的日记,抽屉里夹在相册上的老相片,它们让消逝的过去瞬间鲜活生动。时间和记忆没有关系,总会有一些情感,珍藏于记忆深处,不因时间而淡忘。时常我们执著于记忆中的某个人某件事,却忘记了他们真实的模样,因而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阵霜。
在这一年我身体也发生了变化,被查高血压很高,高到180。低到120,于是每天增加三片降压药,经过一个月,总算血压恢复正常,可是心跳速度快,于是又吃心脏的药,还在12月不吃有激素药。从12月十几号开始公休,到元月九号结束,在家那儿也没去旅游,孩子那也没去,在家调养身体。准备在20__年有个好的身体工作时精力充沛。。继续在书的世界里寻找人生真善美。继续听爱听的歌,许多的歌声清澈银亮,宛如龙吟凤鸣,穿透心灵——听得我如痴如醉,时而心潮澎湃,时而黯然神伤,时而如坠深渊,时而冉冉升腾……如此纯粹的歌,足以让我“跳进一滴眼泪中,洗尽满身的污垢。”
在夜晚的灯光下,和爱人一起晚餐,听他讲单位的一些事情,我用电饭锅做饭,我烧了四个菜一个汤,红烧的黄鳝,红烧羊肉,蒸香肠,炒金针菇。白萝卜炖排骨。这屋子开始像一个家。爱人还夸我厨艺这么好。想着一些有过节人的对我是一张脸,对别人是一张笑脸,不觉念了嗡嘛呢叭咪吽。这嗡嘛呢叭咪吽也是为我自己念的。因为又要开始上班,就得好好上,昨日谁对我说他心疼来着?心疼管什么用,班还得我自己上,事情还得我自己去应付。
20__是收获的一年:结识了很多新朋友;又加深对老朋友友情。我用笔墨抒发情感,用文字记录生活的点滴。对正在到来的20__,我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让往后的日子更加充实和有意义。过去平凡也好,辉煌也罢,都让它沉淀在岁月的长河里,封存于记忆的最深处。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他,纵横捭阖在整个楚汉争雄之期,用他的骁勇善战,桀骜不驯书写了人生的传奇;他,在角声满天,尘沙奔腾的战场上英勇无畏,激荡了多少儿郎铁马冰河平定天下的壮志情怀。他,韩信,曾折服了多少生活在不同岁月里的人,可终究逃不过命运的俘虏,无情悲惨的将他化作孤魂,飘荡在历史的书卷中,其凄怨声引起了那些倾听者的悲闵,伤怀和唉叹。
当我熟读这段因战乱而人物辈出的历史时,我没有因项羽乌江自刎痛觉惋惜,更没有因刘邦的屡败屡战的执着气魄而深感钦佩。西楚霸王虽有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但他于月黑风高之夜活埋二十万章邯降军实属残忍无道,若他得天下,怎使天下诚服?登上帝王宝座的黔首是刘邦,而造就宝座的人却不是他自己,刘邦因识人便得天下,功绩是属于那些生死相伴不离不弃的好友,让我为之愤愤不平的韩信,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
人若是在贫困潦倒的时候得到帮助,那么除了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之外,他的恩德就是一生都难以忘怀;韩信少年浪荡在村野之间,他每天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饥饿,他遇上了河边浣衣的妇人天天赠饭,终是因为妇人的训斥而茅塞顿开,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这位妇人不仅仅拯救了韩信的生命,她启迪了韩信去寻找自我的价值,探索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些想法,而行动起来的人是少之有少,所以理想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走的都是大众路线,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像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觉得警察用一个字形容,酷!初中了,现实稍微让我们理智的看待未来,于是觉得哈佛的校园满园芬芳;直到高中,更加现实了,清华变成了我们梦不可及的奢望,而我们能做到的,是通过努力将它与我们的距离拉近一些。有些理想,不是我们难以实现,而是一开始就放慢了步伐。
韩信不一样,他一开始对他的理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所想的“作为”涉及很广,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独自一人去启程坚定不移的去付出实践了。
得一知己,在壮志未酬时诉说心事,在贫瘠落魄时相知相惜,知己也肯定是识得自己真性情的朋友,够坦诚,共进退。
萧何是韩信的知己,萧何月下追韩信成就了他后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和四面楚歌的赫赫战绩。萧何识得他的高瞻远瞩,钦佩其军事才能,所以尽力挽留,引荐及帮助。韩信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他对萧何感激,信任,毫不保留;所谓英雄,有吞吐天下之志,包举四海之心,萧何成就了他的英雄之路;在战场上,他是帝王,足智多谋,威风凛凛,他将平定天下作为己任,愈战愈勇。此刻的他内心必定是骄傲的,自信的,他实现了少年时的梦,甚至超越了当时的梦,所以他会在寒风中豪迈饮酒,激昂地呼喊出自己的快意,这时候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韩信,他不再受寒,受饿,受辱;多少敌将亦臣服在他的脚下,他傲慢的俯视着,满足的淡笑着。他拥有了千军万马,他在自己的人生战场上也想出奇制胜。
日长则昃,月满盈亏。在七八年的战争的岁月里,他付出的不仅仅是时光,他的军事谋略所露现出的锋芒深深刺痛着刘邦的眼眸,于是在刘邦一步步的算计下,韩信的人生从高峰慢慢滑入谷底。
我想,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处世的原则往往为自己的故事书写结局;善懂时局,明则保身的是张良,他可以共患难,却不同享福,这是张良自保的高明之处。急功近利,只谋略不谋政的是韩信,他在战场上挥戈自如,却不懂的观察政治时局,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只进不退,导致被掩藏和打压。韩信被囚禁了,幽幽深深的院子让他开始每天寂寥的度日如年,因为他的雄心壮志被铐上枷锁了,开始被黑暗慢慢的侵蚀着,摧毁着,而他自己只能压抑着静静的等待,蓄积待发,一不小心便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韩信内心必然是愤怒和不甘的,平扫天下,他功不可没,最终却只能为自己的性命堪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看来,韩信的赫赫功绩重于泰山,可他的死像鸿毛一样漂浮徘徊在天空的上方,久久不落,不是因为太轻,是因为死的难以预料,死的轻而易举,他的悔恨会像羽毛,久久漂浮着。是啊,就在韩信毫无防备的时候,吕后和韩信信任有加的萧何加害了他,这个在多少个日夜里和他侃侃而谈的知己竟亲手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画的是那么的出其不意,韩信死了,他死的愤怒,他死凄惨。幸运的是,他的魂魄依然被司马懿缱绻在千古流传的史记里,倾诉着他一生的故事。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会有文人志士为他赋词,也会有伟人圣贤肯功评传,也有像我一样的,只能捧着书,叹他一生传奇,叹他英雄路短。
成败一知己,生死两妇人。这区区的十个字,何以能够述说完一代英雄的人生跌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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